《简爱》【作者:英·夏洛蒂·勃朗特 译者:于是】

那天,不可能再出去散步了。其实,我们早上已在叶子落尽的灌木林中闲逛了一小时,但从午饭时起(没客人来访的时候,里德夫人会提早用餐),凛冽冬风就卷来了阴云,下起了沥沥冷雨,再也别想出门活动了。

我倒因此而高兴。我本来就不喜欢散很长的步,尤其在寒风刺骨的下午。在阴冷的暮色中走回家实在令人不快,手指脚趾都冻僵了,还要被保姆贝茜数落,心情不免低落,再加上我的体格比里德家的伊丽莎、约翰和乔治亚娜都要弱小,又难免自惭形秽。

说到伊丽莎、约翰和乔治亚娜,他们现在都在客厅里,簇拥着他们的妈妈:她斜倚在壁炉旁的沙发上,让孩子们围绕身旁(他们几个此时没有争吵也没有哭闹);那俨然是一派天伦之乐的画面。至于我,早就被她排除在外了,她说:有必要疏远我,她很遗憾,但除非她亲耳从贝茜那儿听到并且亲眼看到我确实尽力而认真地想要养成更随和、更像孩童的习性,举手投足更活泼可爱——更开朗、更率真、更自然——否则,孩子们尽享亲子之乐时,她就必须将我排除在外,因为只有快乐又知足的小孩才能享受那些特殊待遇。

“贝茜说我干什么了?”我问。

“简,我不喜欢爱找茬儿、爱刨根问底的人;再说了,小孩像你这样和长辈顶嘴也太可怕了。到别处坐去;要是说不出讨喜的话,就别出声。”

客厅的隔壁是早餐室,我溜了进去。屋里有一个书橱。我很快就取下一本书,特意给自己挑了本插图多的,再爬上窗座,缩起双脚,像土耳其人那样盘腿坐好,再把重褶的红色窗帘拉拢到几乎闭合,俨如在双重隐蔽的圣地里。

红色窗幔的皱褶挡住了我右侧的视线;左侧只有一扇扇明净的玻璃窗庇护着我,令我无须曝露在十一月的阴郁气候中,又不至于和外面的世界完全隔绝。翻动书页时,我会时不时抬头眺望冬日下午的景致。远处白茫茫的,云遮雾绕;近处,只见湿漉漉的草坪和风吹雨打下的灌木丛。绵绵不绝的冬雨在凄厉的狂风的驱逐下飘摇四散。

我又低头去看书:毕维克的《英国鸟类史》。大致说来,我对文字部分不感兴趣,但有些文图说明却让我不愿当作空页掠过不读,哪怕我还小。那些文字说明会讲到海鸟栖居之地:“荒僻孤绝的岩石和海岬”;还写到了岛屿星罗密布的挪威海岸:自南端的林德尼斯(也叫纳兹)小岛,至最北的北岛——

北冰洋掀起巨大漩涡,

围绕荒凉极北之地那些凄凉的小岛

翻涌不息;而大西洋的汹涌大浪,

倾倒般汇入赫布里底群岛的暴风雨。

我也无法漠然略过书中提到的那些荒无人烟的海岸:斯堪的纳维亚的拉普兰、西伯利亚、挪威的斯匹次卑尔根群岛、北冰洋里的新地岛、冰岛和格陵兰岛——“广袤无垠的北极地带和荒凉凄惨的不毛之地积存着冰与雪:千万个寒冬累积而成的坚实冰原如同高峰耸立的阿尔卑斯山,晶晶闪亮,围绕地极,令极寒聚集,加倍凛冽。”我脑海中萌生出对那些地域的朦胧理解,恍如一幅幅惨白死域的画面,就像沉浮在孩子们脑海中的所有概念:似懂非懂、暧昧不明,却格外生动。这几页引言与紧随其后的插图相呼应,使兀立于波涛和浪花中的孤礁、搁浅在荒凉海岸上的破船,以及从云缝间俯视正在沉没的小船的幽昧冷月都显得更加意味深长。

我说不清萦绕凄凉墓园的是一种什么样的气氛:刻有铭文的墓碑、一扇大门、两棵树、低低的地平线都被环绕在一圈破墙内;初升的新月表示暮色降临。

两艘轮船停泊在死寂的海面上,我觉得它们肯定是海上的幻影。

恶魔扣住窃贼背上的行囊,我迅速翻过那一页,那样子太吓人了。

同样可怕的是头上长角的黑色怪物,独踞于岩石,遥望着一大群人围在绞刑台边。

每幅画都讲述了一个故事,神秘莫测,虽然我的理解力有限,感触也不够细腻,但依然觉得那是趣味盎然的;就像贝茜在冬夜讲过的故事——偶尔她心情好,就会把熨衣板搬到儿童房的壁炉边,让我们围坐一圈;她一边熨平里德夫人的蕾丝饰边,或是把睡帽的边檐烫出褶痕,一边让殷切期盼的我们好好听一段惊心动魄的浪漫传奇,那些故事都来自古老的神话传说和民谣,或是(如我后来发现的)来自《帕梅拉》和《莫兰伯爵亨利》。

当时,膝头摊放着毕维克的书,我觉得很幸福,至少是以我的方式快乐着。我只怕被人打扰,结果,怕什么就来什么,但未免也太快了。餐室的门被打开了。

“喂!倒霉蛋小姐!”那是约翰·里德的叫声,继而停顿下来,他显然发觉房间里空无一人。

“见鬼,她上哪儿去了?”他接着喊起来,“丽莎!乔琪!(这是他妹妹们的昵称)简不在这儿,告诉妈妈她溜出去了,跑到雨里去了。这个坏畜生!”

“还好我拉拢了窗帘。”我在心里念叨,希望他别发现我的藏身之地。说真的,约翰也发现不了,他眼睛不尖,头脑不灵。可惜,伊丽莎从门外探头进来,立刻说道:“她在窗台上,杰克,肯定是的。”

一想到要被她口中的“杰克”硬拖出去,我就害怕得直打哆嗦,立即走了出来。

“什么事?”我犹疑又躲闪,尴尬地问了一句。

“该说‘什么事,里德少爷?’”他答道,“我要你到这里来。”他在扶手椅上坐下,打了个手势,示意我走到他面前。

约翰·里德是个十四岁的学生,比我大四岁,当时我只有十岁。以这个年纪来讲,他又胖又壮,但肤色灰暗,看起来不太健康。脸庞很宽,粗眉大眼,手脚也大,四肢都很壮实。他吃饭时总是狼吞虎咽,肠胃不好,所以脾气暴躁,目光混沌黯淡,两颊松弛虚垮。这时候,他本该住在学校里,可他的母亲把他接回家住了—两个月,说是因为“身体虚弱”。他的老师迈尔斯先生却断言:只要他少吃一点家里送去的糕点和糖果,身体就会非常健康;但他的母亲听不进这样刺耳的忠言,宁可自欺欺人,用更文雅的理由说:约翰面色蜡黄是因为学习太用功,或是太想家。

约翰对母亲和两个妹妹都没什么好感,对我更是厌恶至极。他欺侮我,惩罚我——不是一周两三次,也不是一天一两回,而是时时刻刻,永无休止。我的每根神经都怕他,他一走近,我全身骨头上的每块肌肉都会紧张而痉挛。他让我惊恐得不知所措,因为不管我面对的是威胁还是体罚,我都求助无门,用人们不愿站在我这边去得罪大少爷,里德夫人则装聋作哑:她儿子时不时当着她的面打我骂我,她都置若罔闻,那就更别提他更多次背着她欺负我的时候了。

面对约翰,我已习惯了逆来顺受,只好走到他椅子前。足有三分钟,他拼命冲我吐舌头、做鬼脸,差点儿没把舌根扭断。我明白他马上就会大打出手,但在担心挨打的时候,我还有心打量他动手前的那副恶心的丑态。我不知道他有没有从我的表情中看出这种心思,反正他二话没说,冷不防就出拳,狠狠揍了我一下。我一个踉跄,从他椅子前倒退了一两步才站稳。

“这是为了惩罚你刚才那么无礼地跟妈妈顶嘴,”他说,“还因为你鬼鬼祟祟躲在窗帘后面,还因为你两分钟前的那种眼神,你这个卑鄙的小人!”

我已经习惯了约翰·里德的谩骂,从没想过要回嘴,一心只想着如何忍受辱骂后必会出现的殴打。

“你躲在窗帘后面做什么?”他问。

“在看书。”

“把书拿来。”

我走回窗前把书取来。

“你没有资格动我家的书。妈妈说了,你是靠我们养活的,你没有钱,你父亲连一个子儿都没留给你,你本该去讨饭,根本不配和我们这样上等人家的孩子一起过日子,不该和我们吃一样的饭,穿妈妈掏钱买的衣服。现在,我要好好教训你,让你知道乱翻我家书橱有什么下场,因为这个书橱里的书都是我的,整座房子都是我的,反正再过几年就归我了。去,站到门边去,离镜子和窗子远一点。”

我照他的话做了,起初并没觉察到他的用意,但当他举起书,掂量了一下,站起来摆出要扔过来的架势时,我惊叫一声,本能地往旁边一闪,但为时已晚,书已经扔过来了,刚好砸中我。我跌倒了,脑袋撞在门上,磕出血来,痛得要命。我的恐惧越过极限,另一种情绪涌上心头。

“你真是恶毒又残暴!”我说道,“你就像个杀人犯——像个奴隶监工——像罗马的暴君!”

我读过哥尔德斯密的《罗马史》,对尼禄、卡利古拉这类人物已有了自己的看法,还暗暗作过类比,但从没想过会这样公开地喊出来。

“什么!什么!”他叫嚷起来,“她竟敢这样说?伊丽莎,乔治亚娜,你们听到了吧?这怎么能不告诉妈妈?不过,我得先——”

他径直冲向我,抓住了我的头发和肩膀,他是在和一个绝望到拼命的对手肉搏了。在我眼里,他真有暴君、杀人犯的模样。我感到一两滴血从头上顺着脖子流淌下来,也意识到热辣辣的剧痛,这感觉一时间压制了恐惧,我发疯似的与他对打起来。我不太清楚自己的双手到底干了什么,只听得他骂我“小人!卑鄙!”,还在嘶声力竭地嚎叫。他的帮手近在咫尺,伊丽莎和乔治亚娜早已跑去叫里德夫人了,她上楼来到早餐室,贝茜和女佣艾波特尾随其后。她们把我们拉开,我听见她们说:“哎呀!哎呀!竟敢这样对约翰少爷撒泼!”

“谁见过这么凶狠的场面!”

这时,里德夫人发话了:“带她去红房间,锁在里面。”

立刻就有四只手按住我,把我拖上楼去。

我一路反抗,破天荒第一次,却大大加深了贝茜和艾波特小姐本来就对我抱持的坏印象。事实上,我是有点失控,或是像法国人说的那样:失心疯了。我很清楚,一时的叛逆已让我不得不遭受稀奇古怪的惩罚,于是,我像所有造反的奴隶那样索性豁出去了,在绝望中决定死撑到底。

“抓住她的胳膊,艾波特小姐,她简直像只疯猫。”

“太丢脸了!太丢脸了!”女主人的侍女叫道,“爱小姐,你怎么做得出这么吓人的事,竟然敢打少爷!他是你恩人的儿子!你的小主人。”

“主人!他怎么会是我的主人?难道我是仆人?”

“不,你连仆人都不如。你不干活儿,白吃白住。好了,在这儿坐下,好好反省你有多坏。”

这时,她们已把我拖进了里德夫人指定的那个房间,按在一张凳子上,我忍不住像弹簧一样跳起来,但立刻被她们的两双手按住了。

“要是你不肯乖乖坐好,我们就得把你绑起来,”贝茜说,“艾波特小姐,把你的吊袜带借给我,我的那副会被她一下子就挣断的。”

艾波特小姐侧过身,要从结实的大腿上解下那条必不可少的绑带。这些准备动作让我想到捆绑后必会带来另一番耻辱,激愤之情才稍稍平息了一点。

“别解啦,”我叫道,“我不乱动就是了。”

作为保证,我用双手紧抓凳子。

“记住了,别闹腾,”贝茜确定我真的安静下来了,这才松开手。随后,她和艾波特小姐就抱着胳膊站在那儿,用阴沉又犹豫的眼神瞪着我,好像很不放心,不确定我已恢复正常了。

“她以前从来不会这样做。”看了半天,贝茜转身对艾波特小姐说道。

“但这就是她的本性,”艾波特小姐,“我经常跟夫人说起我对这孩子的看法,夫人也很赞同。这小东西表面一套,背后一套,从没见过这样年纪的小姑娘有这么多鬼心眼儿。”

贝茜没有接茬,但没过多久就对我说:“小姐,你应该明白,里德夫人对你有恩,是她在收养你。要是她把你赶走,你只好进济贫院了。”

这番话让我无言以对,也不是第一次领教,自从我有记忆以来,就常听到这类影射我寄人篱下、靠人养活的指责,俨如含混的杂音在耳畔回荡不休,令我痛苦的似懂非懂,却甩不掉。

艾波特小姐附和道:“夫人好心让你和里德家的少爷小姐们一起长大,但你别以为自己就能和他们平起平坐了。他们将来会有很多很多钱,而你一个子儿也不会有。你得学会谦恭,尽量讨好他们,这才是你的本分。”

“我们跟你说这些,全是为了你好,”贝茜的语气不那么严厉了,“你应该让自己有点用处,讨人欢喜,那样,你说不定还能在这个家继续住下去,要是你爱发脾气,粗暴无礼,我敢肯定夫人会把你撵走的。”

“还有呢,”艾波特小姐说,“上帝也会惩罚她,也许就在她耍脾气的时候要了她的小命,看她还能去哪儿!贝茜,咱们走吧,随她去。反正,她无论如何也不会把我们当自个儿人的。爱小姐,你独自待着的时候,好好祈祷吧。要是你不忏悔,说不定会有可怕的东西从烟囱里下来,把你抓走。”

她们走了,关了门,上了锁。

红房间是空置不用的一间屋子,难得有人在此过夜。要我说,其实从来都没有。除非盖茨黑德府上偶尔来了一大群宾客,才有必要动用所有可供寝居的房间。这间房算是府上最宽敞、最堂皇的卧室之一。一张大床赫然置于房间正中,粗粗的桃花心木床柱上垂挂着深红色锦缎帐幔,俨如一座神坛。两扇大窗的窗页终日紧闭,半掩在纯色织物制成的流苏、彩结坠饰和窗幔之后。地毯是红色的,床脚边的小桌上铺着暗红色的台布,墙壁是柔和的黄褐色,带着一抹粉红色调。衣橱、盥洗架和椅子都是抛磨出幽暗色泽的桃花心木做成的。在周遭深红色系陈设的映衬下,高高叠起的白色褥垫、枕头和雪白的马赛布提花床罩就显得格外耀眼。同样醒目的是床头边那张安乐椅,也是白色的,座垫很厚实,前面摆着一只脚凳;在我看来,它就像一尊惨淡失色的王座。

这间屋子很冷,因为难得生火;也很安静,因为远离儿童房和厨房;更显得肃穆,因为很少有人进来。只有女佣每周六会进来一次,抹去一周内静悄悄落在镜子上、家具上的灰尘。至于里德夫人,她隔很久才进来一次,查点衣橱里某个秘密抽屉里存放的各类羊皮文契、她的首饰盒,以及她已故丈夫的小肖像。红房间的神秘感正是源自“已故”二字,似有魔力,令其富丽堂皇,却分外凄清。

里德先生故去已有九年,他就是在这个房间里咽气、在这里停灵的,他的棺材也是从这里被殡仪馆的人抬走的。从那时起,始终萦绕不去的阴沉、神圣的氛围似乎一直在守护这里,以免众人出没带来侵扰。

我的座位,也就是贝茜和刻薄的艾波特强迫我一动不动坐的地方,是靠近大理石壁炉的一张软垫矮凳。我正对着那张高耸的大床,右面是黑漆漆的衣橱,镶板在斑驳的柔和反光中显出摇曳变幻的光泽,左面是关得严严实实的窗子,窗和窗之间有一面大镜子,镜面中再现了空荡荡的床、富丽堂皇的房间。我不确定她们是不是真的锁了门,等了一会儿才敢走动,便起身走到门边看个究竟。好吧!锁了,锁得比牢房还牢。返回原地时,我必须面对大镜子,目光就此被吸引住了,不由自主地探究起镜中深邃的映像。空洞虚幻的景象比真实世界更阴冷、更幽暗,那个陌生的小家伙盯着我看,惨白的脸上、胳膊上都蒙上了斑驳的阴影,一切都凝滞般静止时,唯有那双明亮的眼睛闪现着恐惧,真像个鬼魂。我觉得她就是贝茜晚上讲的故事里那些半仙半人的小精灵,从沼泽地带山蕨丛生的荒谷中孤零零地冒出来,现身于摸黑赶路的旅人眼前。我坐回到我的矮凳上。

那时候,我迷信起来,但还没到完全听任妖魔摆布的地步;我依然热血沸腾,心胸中依然满溢着奴隶造反时那种苦涩的激愤之情。屈服于悲楚的现实之前,我得先克制自己,不要被涌上心头的新仇旧恨冲昏了头脑。

约翰·里德专横霸道、他的妹妹们高傲冷漠、他母亲的种种憎恶、用人们的偏袒,这一切都浮现在我激动难安的心头,如同混沌深井中的污泥沉渣一古脑儿地浮泛上来。为什么总是我吃苦头,总是我被欺负,总是我被斥责,总是说我有错?为什么我总不能合乎他人的意愿?为什么我想要赢得别人的好感却只是徒劳?伊丽莎任性又自私,却受人尊敬;乔治亚娜恃宠而骄,刁钻刻薄,吹毛求疵,盛气凌人,大家却偏偏纵容她。她是很漂亮,有红润的面颊、金色的鬈发,人见人爱,不管她有什么错,好像都能被原谅。约翰呢,没有人敢违逆他,更不用说教训他、惩罚他了,哪怕他什么坏事都干:扭断鸽子的头颈,虐死小孔雀,放狗去咬羊,偷摘温室中的葡萄,掐断花房里珍稀花木的嫩芽,有时还叫他母亲“老女人”,还因为他继承了她偏深色的肤色而破口大骂,他蛮横地与母亲作对,经常撕毁她的丝绸服装,而他依然是她的“小宝贝儿”。我却不敢有半点闪失,全力以赴地做好分内事,却从早上到中午、从中午到晚上,无时无刻不被人骂作淘气、讨人厌、阴阳怪气、鬼鬼祟祟。

因为被书砸到又跌倒,我的头很痛,还在流血。根本没有人责难约翰肆无忌惮地打我,我为了不再受无理的虐待而反抗他,却成了众矢之的。

“不公平!太不公平了!”我的理智在痛苦的刺激下,一时间变得像大人的理性那样强有力;同样,决心也被激发出来,怂恿我采取出人意料的权宜之计来摆脱这种忍无可忍的压迫,譬如逃跑;要是逃不出去,那就不吃不喝,活活饿死自己。

那个悲惨的下午,我的灵魂是多么惶恐不安啊!心乱如麻,却又愤愤不平!但内心的交战犹如在黑暗中,多么无知,又多么徒劳啊!我无法回答不断盘桓在心头的问题——为什么我要这样受苦?此刻,在相隔——我不想说多少年以后——我看得一清二楚了。

我在盖茨黑德府格格不入,和任何人都没有相似之处,和里德夫人、她的孩子、她看中的家仆都无法融洽。如果说他们不爱我,那反之亦然:说实在的,我也不爱他们。他们没有必要呵护一个与他们中的任何人都合不来的人:一个无论性情、才能或嗜好都和他们迥异的异类,一个既不能投其所好,又不能为其效劳的一无是处的废物,一个对他们的言行和想法只有愤慨和蔑视的讨厌鬼。我明白,如果我是一个聪明开朗、无忧无虑、无可挑剔、外貌出众、轻松活泼的小孩——即使同样是寄人篱下、无亲无故——里德夫人也会更乐意接纳我,她的孩子们也会对我更亲切,更热情,用人们也不会老把我当作儿童房里的替罪羊。

红房间里日光将尽。已是四点过后,雨云阴沉的午后已转为肃穆阴郁的黄昏。我听见雨点仍不停地敲打着楼梯间的窗玻璃,狂风在走廊后方的树丛里呼啸。我越来越冷,冻得像块石头,勇气也随之消失。我素有的屈辱感、自我怀疑和孤凄无助的情绪浇灭了怒火的余烬。人人都说我坏,也许我真的很坏吧。刚才,我不是还一心谋划着把自己饿死吗?这当然是种罪过,但我配死吗?或者该问:盖茨黑德教堂圣坛底下的墓穴是我可以向往的归宿吗?我听说,里德先生就长眠在那样的墓穴里。想到这儿,又勾起了我对他的回忆,越想越怕。我已经不记得他了,只知道他是我亲舅舅——我母亲的哥哥,是他把我这个还在襁褓中的孤儿带回这个家,又在他弥留之际要求里德夫人保证视我如己出,把我抚养成人。也许,里德夫人认为自己信守诺言,恕我直言,就她的本性所能达到的极限而言,她确实已经尽力了。然而,在她丈夫过世后,她怎么会真心喜欢一个不属于她家、又与她本人毫无血缘关系的外姓人呢?当她发现自己不得不承受这勉为其难的承诺带来的束缚,必须面对一个自己无法喜爱的陌生孩子,还要充当她的母亲,眼睁睁看着这个不投缘的外人日日夜夜跻身在自己的家人中间,这想必让她厌恶透了。

我的心头忽然闪过一个古怪的念头。我不怀疑——从来都没有怀疑过——如果里德先生还活着,他一定会善待我的。此刻我坐在这里,望着白色的大床和影影绰绰的墙,还偶尔不由自主地瞥一眼幽光微明的镜子,渐渐想起我听过的有关死人的故事。据说,坟墓中的亡者会因为人们违背他们的遗愿而无法安宁,因而重访人间,严惩食言的人,为受委屈的人讨回公道。我想到,里德先生的灵魂说不定会被外甥女的冤屈所动,走出长眠之地——不管是教堂的墓穴,还是无人知晓的阴间——来到这个房间,浮现在我眼前。我抹去眼泪,忍住啜泣,唯恐任何表露强烈悲痛的迹象会惊动灵异的声音来抚慰我,或是在昏暗中召来某些光晕朦胧的面孔,带着诡异而怜悯的神色俯视我。照理说,这种想法应该令人宽慰,不过一旦成真,我大概会吓得魂不附体。我尽力镇定自己,不再胡思乱想。我把垂在眼前的头发往后甩,抬起头来,试图壮起胆子,环顾黑洞洞的房间。就在这时,墙上闪过一道亮光。我问自己,会不会是月光透过百叶窗的缝隙照了进来?不可能,月光只会静静地晕开,但这线光亮在闪动。就在我定睛注视时,光线又跳到了天花板上,在我头顶上颤动起来。现在的我会很自然地联想到,那可能是因为有人提着灯笼走过草地。但那会儿,我满脑子都是幽冥恐怖的想象,兴奋慌乱得神经紧张,因而认定那道飞快跳闪的光就是预兆——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幻影即将现身。我的心怦怦乱跳,头脑发热,耳朵里呼呼作响,我还以为是翅膀扑扇的声音,好像有什么东西已经逼近而来。我压抑得喘不上气来,再也忍不住,在崩溃中冲到门口,拼命地拽动门把手。外面的走廊上响起飞奔而来的脚步声,钥匙转动,贝茜和艾波特走了进来。

“爱小姐,你不舒服吗?”贝茜问道。

“吵得吓死人了!害我心惊胆战的!”艾波特说道。

“带我出去!让我去儿童房!”我哭喊着。

“到底怎么了?你受伤了吗?看到什么了吗?”贝茜又问。

“是的!我看到了一道光,肯定是鬼来了。”我紧抓住贝茜的手,她并没有抽回去。

“她是故意乱叫乱嚷的,”艾波特嫌恶地说道,“还叫得那么凶!要是真痛得厉害,倒还可以原谅,可她只不过想把我们骗到这里来,我知道她在打什么鬼主意。”

“这是怎么回事?”另一个咄咄逼人的声音在发问。里德夫人从走廊那头走过来,睡帽鼓着风,睡袍窸窸窣窣地响。“艾波特、贝茜,我记得我吩咐过,让你们把简·爱锁在红房间里,关到我来才能放出来。”

“夫人,因为简小姐叫得太响了。”贝茜恳求着。

“让她去,”这就是里德夫人的回答,“松开贝茜的手,孩子。你放心,靠这种小伎俩是出不来的。我最讨厌耍花招的人,尤其是小孩子,我有责任让你知道,诡计是不会得逞的。你要在这里再待一小时,而且要乖乖听话,安安静静的,我才会放你出来。”

“啊,舅母,可怜可怜我吧!原谅我吧!我实在受不了——用别的办法惩罚我吧!我会在这里死掉的——”

“住嘴!这么闹最让人讨厌了。”原来,她就是这么感觉的。在她眼里,我是个早熟的演员,她打心底里认为我是个品性恶毒、灵魂卑劣、表里不一的阴险货色。

贝茜和艾波特退了出去。当时的我痛苦至极,疯狂哭嚎,里德夫人很不耐烦,猛力把我往后一推,锁上了门,不再多费口舌。我听见她快步走远。她走后不久,我猜想我昏厥了过去,这件事就在我的昏迷中落幕了。

接下来我记得的是,仿佛做了一场可怕的噩梦,醒来时只觉眼前闪烁着骇人的红光,一根根又粗又黑的线条穿插其中,还听见瓮声瓮气的说话声,隐隐约约,像是被疾风或水流声盖住了。激动、犹疑以及压垮一切的恐惧感使我有点神志不清。不久,我觉察到有人在触碰我,把我扶起来,让我靠着他坐起来。我觉得从来没有人这么温柔体贴地抱过我,或扶我起身。我把头倚在枕头上或是胳膊上,感觉很舒适。

五分钟后,心头的疑云消散了。我非常清楚我躺在自己的床上,那团红光就是儿童房里的壁炉火。已是深夜时分,桌上点着一根蜡烛。贝茜端着脸盆站在床脚,一位先生坐在我枕边的椅子上,俯身向着我。

当我明白房间里有生人:一个不属于盖茨黑德府,也和里德夫人非亲非故的人时,顿时感到一种难以言表的宽慰,确信自己受到了庇护,有了安全感。我的目光从贝茜身上移开(其实她在还好,如果是艾波特,那就会让我生厌了),细细端详这位先生的容貌。我认得他:劳埃德先生,他是个药剂师,有时候,里德夫人会请他来给用人们看病,但她自己和孩子们不舒服时会请另一位医生。

“你知道我是谁吗?”他问。

我说出了他的名字,并向他伸出手,他握住了,微微一笑说:“很快就会好起来的。”随后他扶我躺下,并嘱咐贝茜多加小心,别让我在夜里受到打扰。他又交代了一番,说明天再来,就走了。我怅然若失,有点难过。他坐在我枕边的椅子上时,我感到被人亲近、保护,可他一走,门一关上,整个房间都黯淡下来,无可名状的伤感袭来,我的心再次沉重起来。

“你想睡了吗,小姐?”贝茜的语气很轻柔。

我几乎不敢回答她,生怕她接下去又会变得严厉。“我试试。”

“你想喝什么,或者吃点什么吗?”

“不用,谢谢,贝茜。”

“那我去睡了,已经十二点多了,不过,要是你夜里需要什么,可以随时叫我。”

多么客气友善啊!这让我鼓起勇气多问一句。

“贝茜,我怎么啦?病了吗?”

“我猜想你是在红房间里哭出病来了,不要紧的,肯定很快就会好的。”

贝茜回了邻近的用人房。我听见她说:“萨拉,过来陪我一起睡在儿童房吧,我今晚可不敢和那个可怜的孩子单独过夜,她说不定会死的。她突然发病,真是太离奇了。也不知道她看见了什么。里德夫人太狠心了。”

萨拉跟着她来了,两人都上了床,交头接耳讲了半小时才睡去。我只听到了片言只语,但不难推敲出来她们在说什么。

“有个东西从她身边经过,浑身煞白,转眼就不见了”;“大黑狗跟在他身后”;“红房间的房门上砰砰砰敲响了三下”;“教堂墓地里闪过一道白光,就在他坟头的正上方”;诸如此类。

两人终于都睡着了,炉火和烛光也都熄灭了。可我一整夜都难以入眠,清醒得可怕,耳朵、眼睛、头脑都在恐惧中紧张而警觉着,那是只有孩童才能感受到的惊恐。

红房间事件并没有给我的身体留下严重或长期的后遗症,只是让我的精神受了震撼,至今想来仍心有余悸。是的,里德夫人,你确实让我领受了可怕的心灵创伤,但我应当原谅你,因为你并不明白自己做了什么。你伤透了我的心,却自以为不过是要根除我的坏习性。

次日中午,我起床,穿好衣服,裹着披肩坐在儿童房的壁炉边。我觉得浑身无力,像垮掉了似的。但最让我痛苦的是有苦难言,害得我不断地默默落泪,才从脸颊上抹去一滴咸咸的苦泪,另一滴又滑落下来。不过,我想我应当高兴,因为里德一家都不在,孩子们跟着母亲坐马车出去了。艾波特也在另一间屋里做针线活。贝茜忙这忙那,一边收拾玩具,整理抽屉,一边时不时地跟我说两句罕见的体贴话。对过惯了成天挨骂、吃力不讨好的日子的我来说,这光景好比平静的天堂。但我的精神已饱受折磨,就连这样的平静也抚慰不了我,欢乐也难以令我振奋。

贝茜下楼去了一趟厨房,端上来一片果子馅饼,盛在色泽鲜艳的瓷盘里,盘面上绘有一只极乐鸟,栖息在牵牛花和玫瑰花蕾交织而成的花环上。若是平日,这幅画总能让我热切地赞叹;我常常恳求,让我端着这只盘子,以便仔仔细细看个究竟,他们却总说我不配享受这样的特权。此刻,这只珍贵的瓷盘就搁在我膝头上,贝茜还殷切地劝我品尝盘里那块精美的馅饼。徒然的垂爱啊!就像别的令我朝思暮想却始终落空的期望一样,来得太晚了!我已无法品尝这馅饼的美味,而且,鸟的羽毛、花卉的色泽也奇怪地黯然失色了。我把盘子和馅饼挪到一边去。贝茜问我想不想看书。书!这个字眼瞬间产生效力,我来了精神,拜托她去书房取来《格列佛游记》。这本书,我曾津津有味地读过一遍又一遍,我相信书中的故事都是真的,比童话书更有趣。就说那些童话中的小精灵吧,我曾在毛地黄叶子与风铃草间、在蘑菇底下、在爬满老墙角落的常春藤下遍寻无着,最终只能承认这悲哀的事实:他们都已逃离英国,到树林更茂密、人迹更稀少的蛮荒部落去了。但在我的信念里,小人国和大人国都真实存在于地球表面;我毫不怀疑,有朝一日我会扬帆远航,亲眼看一看小人国里的小田野、小房子、小树林,还有小人、小牛、小羊和小鸟;再到大人国目睹森林般高耸的玉米地、硕大的猛犬、怪兽般的巨猫、和塔一样高的男男女女。然而,此刻我手捧着这本心爱的书,一页页翻过去,指望从精妙的插图中寻觅从不曾让我失望的魅力时,我看到的却只有怪诞和乏味。巨人成了枯瘦的妖怪,小矮人俨如吓人的歹毒小鬼,而格列佛就像陷于最危险境地的最孤独的流浪者。我不敢往下看了,合上书,搁在桌上一口未尝的馅饼旁边。

贝茜已经收拾好房间、掸过灰尘了,也洗净了手,她打开一只装满零碎丝缎的小抽屉,开始帮乔治亚娜的布娃娃做新帽子。她一边缝,一边唱起来:

很久很久以前,

我们结伴出门,浪迹天涯。

这首歌我听过很多次了,每次听都觉得很欢快、悦耳;因为贝茜的嗓音很甜美,至少我这么觉得。此刻,她的嗓音甜美依旧,但我听出歌中有种说不出的哀愁。有时,她干活出了神,会把副歌唱得很轻,拖得很长。这句“很久很久以前”听来就像挽歌中最悲伤的调子。她转而又唱起另一首民谣来,这回是真正凄恻的哀歌了。

双脚酸痛,四肢乏力,

长路漫漫,荒野山岭。

转瞬薄暮将尽,无月暗夜降临,

笼罩苦命孤儿踏上旅途。

为什么要让我孤苦伶仃,远走他乡,

流落阴冷荒野,峭岩重叠的异乡。

人啊铁石心肠,唯有善良天使

保佑苦命孤儿一路前行。

远处吹来了轻柔晚风,

晴空无云,繁星闪烁。

上帝仁慈,眷顾苦命孤儿,

赐予慰藉、庇护与希望。

纵使我失足坠落断桥,

或被迷雾所欺误入泥淖,

天父仍将信守祝福与庇佑,

将苦命孤儿揽入胸怀。

纵使我无家可归,无亲无故,

信念终将赐予我力量,

天堂永远容我安身,

上帝永远是苦命孤儿的朋友。

“好啦,简小姐,别哭了。”贝茜唱完了,这样说道。她还不如对炉火说“别烧了”呢。可她怎么可能对我内心承受的辛酸和苦楚感同身受呢?那天早上,劳埃德先生又来了。

“呦,已经起来了!”他一进儿童房就说道,“保姆,她怎么样了?”

贝茜回答说我恢复得不错。

“那她应该高兴才是。简小姐,到这儿来。你的名字叫简,是不是?”

“是,先生,我叫简·爱。”

“你一直在哭,简·爱小姐,能告诉我为什么吗?是因为哪儿疼吗?”

“不是的,先生。”

“哦!大概是因为不能跟小姐们一起坐马车出去才哭的吧。”贝茜插了一句。

“肯定不是!她这么大了,不会为这点小事闹别扭的。”

我也这样想,但她这么乱猜,我有点委屈,所以断然答道:“我长得这么大从来没有为这种事哭过,我本来就讨厌坐马车出去。我哭是因为我很不幸。”

“嘿,小姐!”贝茜说。

好心的药剂师似乎有些困惑。他眼神坚定地正视站在面前的我,那双灰色的小眼睛并不明亮,但现在想来也许应当说是很敏锐的。他的五官轮廓很粗犷,但表情很和善。他从容地观察我一番后问道:“昨天,你怎么会病倒了呢?”

“她跌了一跤。”贝茜又插嘴了。

“跌倒!怎么又说得像小孩子了!她这么大了,还不会走路?都八九岁了吧。”

“我是被人砸到才跌倒的。”唐突的辩解脱口而出,因为我的自尊心再次受损,心里不痛快,“但我病倒不是因为这个。”我趁劳埃德先生捏起一撮鼻烟吸起来时,又补上了一句。

他把烟盒放入背心口袋时,叫用人们去吃午饭的铃声响了,他明白那是什么意思,就对贝茜说,“那是叫你的,保姆,你可以下楼去。等你回来的时间里,我可以开导一下简小姐。”

贝茜想留下来,但又不得不走,因为准时吃饭是盖茨黑德府上下严格遵守的铁律。

“你不是因为跌倒才生病的?那又是为什么呢?”贝茜走后,劳埃德先生追问道。

“他们把我关在一间闹鬼的房子里,一直关到天黑。”

我看到劳埃德先生微微一笑,同时皱了皱眉头,“鬼?瞧,你毕竟还是个孩子!你怕鬼吗?”

“里德先生的鬼魂,我是怕的,他就死在那间房里,停灵也在那儿。无论贝茜还是别人,到了晚上都尽量不进那个房间。他们把我一个人关在里面,连支蜡烛也不点,实在太残忍了,我一辈子都不会忘。”

“荒谬!就因为这个,你就不幸了?现在是大白天,你还怕吗?”

“现在不怕,但马上又要到天黑了。再说了,我不快乐——很不快乐——是因为其他事情。”

“其他什么事?能说几桩给我听听吗?”

我多么希望能够一五一十道出所有心里话啊!但没想到回答这个问题竟会那么难:孩子们能够感受,但无法分析自己感受到的情绪,就算多少可以,也不知道该怎样用语言表达分析出来的结果。但我担心失去这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吐苦水、化解愁苦的机会,所以,在纠结中沉默片刻后,尽力琢磨出一个听来贫乏,却相当属实的回答。

“首先,因为我没有父母,也没有兄弟姐妹。”

“可是你有一个和蔼可亲的舅母,还有表兄妹们。”

我又顿了顿,然后笨嘴拙舌地回答:

“可是约翰·里德把我打倒了,舅母又把我关在红房间里。”

劳埃德先生再次掏出了鼻烟盒。

“你不觉得盖茨黑德府非常漂亮吗?”他问,“你不觉得能住在这么好的地方,应该感恩吗?”

“这又不是我的家,先生。艾波特说,我不配住在这里,还不如这儿的用人。”

“哼!你总不至于傻到想离开这么好的地方吧?”

“要是我有地方去,我很乐意离开这里。可惜我长大之前,恐怕都没办法离开盖茨黑德。”

“也许可能——谁知道呢?除了里德夫人,你还有别的亲戚吗?”

“我想没有了,先生。”

“你父亲那边也没有了吗?”

“我不知道,有一回我问过舅母,她说,我可能有些又穷、又低贱的姓爱的亲戚,但她对他们的情况一无所知。”

“要是有这样的亲戚,你愿意去他们那儿吗?”

我思索起来。在成年人看来,贫困显得很可怕,在孩子看来就更吓人了。孩子们对勤劳刻苦、穷得有尊严这些事没有概念;孩子们只会把这个字眼与衣衫褴褛、食品匮乏、壁炉无火、行为粗鲁以及低贱的恶习联系在一起。在我想来,贫困就是堕落的同义词。

“不,我不愿与穷人为伍。”这就是我的回答。

“即使他们待你很好,也不愿意?”

我摇摇头,不明白穷人怎么会有条件对人好,更何况,那意味着我得学他们的言谈举止,同他们一样不能接受教育,长大了就会变成常见的那些贫苦妇人——她们常坐在盖茨黑德府的茅屋门口奶孩子、洗衣服。不,我没那么勇敢,无法为了追求自由而抛却社会地位。

“难道你的亲戚就那么穷?都是干苦活儿的吗?”

“我不知道。里德舅母说,就算我有别的亲戚,也准是一群穷要饭的。我可不愿去乞讨。”

“你想上学吗?”

我再次沉思起来。我几乎对学校一无所知。有时候贝茜会说起那种地方的年轻姑娘们都要带着足枷、系着脊骨矫正板端坐,言行举止都要非常端庄、文雅。约翰·里德对学校恨之入骨,还作弄老师,但他的感受不足为凭。贝茜关于校纪的说法有多么惊人(那是来盖茨黑德前,她在前雇主家听一些年轻小姐说的),她细说的那些小姐学到的才艺就有多么让我神往。谈起她们画的风景画和花卉画,她们能唱的歌、能弹的曲、能编织的钱包、能翻译的法文书时,贝茜赞不绝口,我听着听着也为之心动,好想亲身体验一番。更何况,上学也能彻底换换环境,意味着一次远行,意味着彻底告别盖茨黑德,踏上新的生活旅程。

“我真的想去上学。”这是我三思后说出的结论。

“好吧,好吧,谁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呢?”劳埃德先生边说边站起来,“这孩子应当换个气氛不一样的环境,”他自言自语地补充说,“精神状态不太好。”

这时,贝茜回来了,同时也传来了马车在砂石路上滚滚而来的车轮声。

“保姆,是你家夫人回来了吗?”劳埃德先生问道,“我走之前想跟她谈一谈。”

贝茜在前领路,请他进早餐室等候。根据后来发生的情况,我推测,药剂师见到了里德夫人,大胆建议把我送进学校,里德夫人则毫无疑问地立刻采纳了这个建议,因为艾波特有天晚上和贝茜在儿童房里做针钱活儿时聊起了这件事,那时我已经上床,她们以为我睡着了。艾波特说:“我敢说,夫人正巴不得摆脱这样一个坏脾气、讨人厌的孩子,她好像老是死死盯着每个人,暗地里琢磨着什么阴谋诡计。”艾波特简直把我当作儿童版的盖·福克斯了。

就是那天晚上,从艾波特与贝茜的交谈中,我第一次知道我父亲生前是个穷教士,我母亲违背了亲朋好友们的意愿,不顾身份地位悬殊嫁给了他。外祖父里德因我母亲违逆而勃然大怒,一气之下同她断绝关系,没留给她一个子儿。我父母亲结婚才一年时,身为副牧师的父亲在探访教区内的一个大型工业城镇穷人区的信徒时,不幸感染了肆虐一时的斑疹伤寒,我母亲又从父亲那儿受了感染,不到一个月就相继病故。

贝茜听完,长叹一声:“可怜的简小姐很让人同情呀,艾波特。”

“是呀,”艾波特回答,“她要是漂亮可爱,人家倒也会可怜她那么孤苦伶仃的,可这小东西偏偏那样不讨喜,实在让人很难去怜惜。”

“确实不大讨人喜欢,”贝茜附和道,“换成同样的身世,乔治亚娜这样的美人儿就会更惹人怜爱。”

“对呀,我就特别喜欢乔治亚娜小姐!”艾波特兴奋地高声赞叹起来,“真是个小可爱——长长的鬈发,蓝蓝的眼睛,肤色那么美,简直像画出来的!——贝茜,我真希望晚餐时能来一份威尔士热奶酪烤厚吐司!”

“我也想要——还要加上烤洋葱。走吧,我们下楼去。”她们一起走了。

同劳埃德先生的交谈,以及贝茜和艾波特夜里的那番议论,令我有了一线希望,足以激励自己快点儿好起来。看来,很快就会发生变化,我默默期待着。可是,变化并没有立刻降临,一天天、一周周过去了,我的身体已恢复,但根本没有人提及我朝思暮想的那件事。里德夫人时常用严厉的目光审视我,但很少跟我讲话。自我生病以来,她禁止我靠近她的孩子们,让我们之间的区隔前所未有的泾渭分明;她指定我在小房间里单独过夜,罚我单独用餐,整天禁足在儿童房里,而我的表哥表姐们却一直在客厅嬉戏。她没有透露出一星半点要送我去学校的意思,但我有种确凿的直觉:她无法容忍与我同在一个屋檐下生活,也忍不了多久了,因为她投向我的眼神越来越直白,流露出无法克制、根深蒂固的厌恶。

伊丽莎和乔治亚娜显然谨遵母亲的吩咐,能不和我说话就不说。而约翰一见我就吐舌头、扮鬼脸,有一回还想动手,但我当即翻脸,就像上一次被同等的愤怒激起,积怨已久,不顾体面,只想反抗;他一看不妙,自知还是罢手为好,便骂骂咧咧地从我身边逃开,还诬赖我揍扁了他的鼻子。我确实把指关节瞄准了他隆起的鼻梁,想用拳头狠狠揍他一下。也许是这一招有用,也许是我的神态让他吓破了胆,看他败退时,我真想乘胜追击,把那拳砸下去,可他已经逃到他妈妈那里去了。我听他哭哭啼啼地告状,“那个可恶的简·爱”像疯猫一样扑向他,真会编故事。但他的哭诉立即被更刺耳的厉声打断了——

“别跟我提起她,约翰。我早就跟你说过,不要靠近她,她不值得理睬。你和妹妹们和她是亲戚,这又不是我能选择的事。”

这时,靠在楼梯扶栏上的我扑出身子,突然不假思索地大声喊道:“是他们不配做我的亲戚。”

里德夫人又矮又胖,但一听见我这样胆大妄为、匪夷所思的宣称,竟利索地快步跑上楼梯,一阵风似的把我拖进儿童房,按倒在小床的床沿上,气势汹汹地警告我:一整天都不许从床上爬起来,也不许再多说半个字。

“要是里德先生还活着,会怎么说你?”我几乎在无意识间问出了这个问题。我说几乎无意识,是因为我的舌头好像不听我的使唤,这些话完全不受控制地脱口而出。

“什么?”里德夫人喃喃反问。她一贯冷静的灰色眼眸突然流露出惶惶的神色,近乎恐惧。她松开紧抓我胳膊的手,死死地盯着我,好像真心不明白我到底是小孩还是魔鬼。这下可好,骑虎难下了。

“里德舅舅在天堂里,你做的、你想的,他都看得清清楚楚。我爸爸妈妈也看得清清楚楚。他们知道你整天把我关起来,还巴不得我死掉。”

里德夫人很快镇定下来,又抓牢我死命摇晃,左右开弓扇了我两个耳光,随后二话没说,扔下我就走。她是没说,但贝茜取而代之,喋喋不休训了我足有一小时,说我毫无疑问是天底下最恶毒、最放肆的小孩。我倒有点半信半疑,因为我确实感觉得到:只有恶劣的情绪在我心胸内翻腾汹涌。

十一月、十二月和一月的上半月转眼过去。盖茨黑德府上照例喜气洋洋地欢庆圣诞节和元旦。人们交换礼物,欢乐的午餐和晚宴一场接一场。当然,这些享受一概与我无缘。我的乐趣无外乎就是每天眼巴巴看着伊丽莎和乔治亚娜盛装打扮:穿着薄纱蓬蓬裙,束着红腰带,披着精心制作的鬈发下楼到客厅去。随后,就能听到楼下传来钢琴和竖琴的演奏声,管家和用人们来回穿梭的脚步声,茶具瓷器磕碰的叮当声,随着客厅门扉开开关关而时断时续的絮絮言谈。听得厌烦时,我就离开楼梯口,回到冷清孤寂的儿童房。待在那里,固然有点悲哀,但不会觉得悲惨。说实话,我一点儿都不想去凑热闹,因为就算去了,也很少有人理我。要是贝茜愿意好心陪我,我就能心满意足,安安静静地与她相守,度过一个又一个夜晚,总好过在令人生畏的里德夫人的眼皮底下挤在满屋少爷小姐、先生太太们中间捱过一整夜。但是,贝茜把小姐们打扮停当后,往往会去厨房或女佣房,那里也很热闹,她还总把蜡烛带走。所以,我只能把布娃娃放在膝头,枯坐到炉火渐渐暗淡,还不时东张西望,确定除了我自己,没有更可怕的东西在这昏暗的房间里出没。待到壁炉余烬褪为暗红色,我便急匆匆地扯开绳结和束带,脱下衣物,钻到小床上躲避寒冷与黑暗。我总会带着布娃娃钻进被窝。人总得爱点什么,既然没有更值得爱的情感寄托物,我只能珍爱一只褪了色的布娃娃以获得幸福感,哪怕娃娃已破烂不堪,像个小小的稻草人。现在想起这件事来,我却有点难以置信:当时的我是多么诚心诚意地宠溺这小玩具的呀!近乎荒谬地相信它有生命,有血有肉有感觉。总要把它夹在睡袍臂弯里,我才能安心入睡。只要它温暖又平安地躺在那里,我就觉得开心,也相信它跟我一样开心。

等待宾客离去的时间特别漫长,也始终等不到贝茜上楼的脚步声,有时她会抽空上来拿顶针或剪刀,或者端来一个小面包或奶酪蛋糕给我当晚餐,她会坐在床上看我吃完,然后替我掖好被子,亲我两下,说:“晚安,简小姐。”每当贝茜这样温柔的时候,我就觉得她是人世间最好、最漂亮、最善良的人。我真希望她总是这么和蔼可亲,别总像平常那样把我推来搡去,或是责骂,或是不讲道理地支使我干苦差事。现在想来,贝茜·利文一定是天资聪颖的姑娘,因为她做任何事都很利落,还特别擅长讲故事,至少,凭她在儿童房讲的那些故事给我留下的深刻印象,我有理由作出这样的判断。如果我没把人名和面容记混的话,她也很漂亮。我记得,她很年轻,身材苗条,黑头发,黑眼睛,五官标致,肤色匀净;但她的脾气有点急躁,性情多变,不太有正义感或原则性。然而,在盖茨黑德府的所有人里面,我还是最喜欢她。

那天是一月十五日,早上九点左右,贝茜下楼去吃早餐了,表兄表姐们还没有被他们的妈妈召唤。伊丽莎正在穿戴去花园喂鸡用的宽边帽和厚厚的园艺服。

她很喜欢喂那些鸡,也喜欢把鸡蛋都卖给女管家,再把赚到的钱都藏起来。她有做生意的天分,存钱的本领更是高人一筹,除了卖鸡和蛋,她还会把花茎、花籽和插枝兜售给园丁,这种天分在她拼命讨价还价的时候就表现得更鲜明了。里德夫人曾吩咐园丁,凡是大小姐想卖出的花圃产品,他全部都要买下。要是能卖出好价钱,伊丽莎连自己的头发也会心甘情愿地卖出去。至于那些钱,她先用破布或用过的鬈发纸包好,藏在犄角旮旯里;但有几包私房钱被女佣发现了,伊丽莎生怕失去自己的财宝,这才同意由她母亲托管,但要收取近乎高利贷的利息——百分之五十或六十,每个季度收一次。她把账目记在一个小本子上,算得分毫不差。

乔治亚娜坐在高脚凳上,对镜梳理秀发,把她从阁楼抽屉里翻找出来的一朵朵人造花、一根根褪色的羽毛插进鬈鬈的发束里。我正在铺床,贝茜严格地吩咐过了:我得在她回来前把床铺收拾好(那阵子,贝茜常把我当作儿童房女佣的下手来使唤,吩咐我整理房间、擦掉椅子上的灰尘等等)。我摊平被褥,叠好自己的睡衣,就走向窗座,正要动手整理散乱的图画书、娃娃屋的玩具家具,突然听到乔治亚娜命令我不许动她的玩具(因为这些小椅子、小镜子、小盘子和小杯子都是她的财产),我只好歇手。一时间无所事事,我开始往凝结在窗上的霜花哈气,在玻璃上化开一小块地方,透过它可以望见外面:在严霜的威慑之下,庭园里的万物都僵化了,纹丝不动。

从这扇窗能看到门房和马车道。我刚把蒙着一簇簇银白色霜花的窗玻璃哈出一块可以往外窥视的地方,就见大门开了,一辆马车驶了进来。我漠然地望着马车驶进车道,因为常有马车光临盖茨黑德府,却从未带来我感兴趣的客人。马车在门前停下,门铃大作,客人被请进了门。反正这类事情都与我无关,闲极无聊的我转而被另一种更生动的景象吸引了:一只饥肠辘辘的小知更鸟飞来,落在窗外墙边光秃秃的樱桃树枝头,叽叽喳喳叫个不停。早餐吃剩的牛奶和面包还在桌上,我就捏碎了一小块面包,想推开窗,把面包屑撒在外窗沿上。就在这时,贝茜急匆匆地奔上楼来,冲进了儿童房。

“简小姐,快把背心便裙脱掉。你在那儿干什么呀?今天早上洗脸、洗手了吗?”

我在回答她之前又推了一下窗子,因为我决意要让这只小鸟吃到面包。窗框终于松动了,我把面包屑撒出去,有的落在石头窗沿上,有的落在樱桃树枝上。随后,我关好窗,回答贝茜:“还没有,贝茜,我才掸好灰尘。”

“你这孩子真是又麻烦又粗心!这会儿又在磨蹭什么呀?你的脸怎么红通通的,好像干了什么坏事。你开窗是想干什么?”

我不用费神去回答,因为贝茜似乎很着急,等不及听我解释。她将我拖到盥洗架前,不由分说地往我脸上、手上擦肥皂,抹上水,再用粗糙的毛巾抹了一把,动作是有点粗暴,但幸好很快就洗完了。她又用硬鬃毛梳帮我梳通了头发,脱下我罩在外面的围裙式便裙,又急急忙忙把我推到楼梯口,叫我自己下楼,她说早餐室有人要见我。

我本想问她是谁要见我,还想问问里德夫人是不是在那里,可是贝茜转身就走,还在我身后关上了儿童房的门。我慢吞吞地走下楼梯。毕竟,快三个月了,里德夫人不曾要求我到她面前去,我在儿童房里禁锢了那么久,早餐室、餐室和客厅都成了让我望而生畏的禁区,一想到要进去就惶惶不安。

此刻,我站在空空荡荡的大厅里,面前就是餐室的门,但我停住了脚步,胆战心惊,浑身颤抖。那段日子遭受的不公正的惩罚竟让我害怕到这个程度,变成了如此可怜的胆小鬼!我不敢返回儿童房,又怕继续向前走进餐室;就那样焦虑不安、左右为难地枯站了十来分钟,直到早餐室里响起催促的铃声,让我横下心来:我必须进去。

“会是谁想见我呢?”我心中暗忖着,用两只手去转动紧扣的门把手,足有一两秒钟,那把手根本不听我的使唤,“除了里德舅母,我还会在客厅里见到谁呢?男人还是女人?”把手终于转动了,门开了,我一进门就恭恭敬敬地行屈膝礼,一抬头竟只见一根……黑色的柱子!至少,乍一眼看到那一身黑貂外套、笔直而细窄的身影时我就是这么想的,那个人直挺挺地站在壁炉前的地毯上,冷酷的脸孔俨如柱子顶端充当柱头的雕刻面具。

里德夫人坐在壁炉旁她常坐的座位上,做手势示意我走近,我乖乖听命。她把我介绍给那个面无表情的陌生人:“这就是我向您申请入学的小女孩。”

他——那是个男人——缓缓地把头转向我站立的地方,用浓眉下的灰眼睛审视了我一番,再用低沉又严肃的嗓音问道:“她个子很小,几岁了?”

“十岁。”

“这么大了?”他的反问略带质疑,又细细打量了我几分钟,这才问我,“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

“先生,我叫简·爱。”

答话时我抬起头来,觉得这位绅士身材真高大;话说回来,那时的我非常矮小。他的五官轮廓粗大,不仅面容如此,整个身架的线条也很粗粝、僵硬。

“唔。简·爱,你是个好孩子吗?”

我不可能断然回答“是”。在我那个逼仄的小世界里,别人都对此持有反对意见。所以我沉默不语。里德夫人意味深长地摇摇头,替我作出回答,还补上一句:“这个话题也许还是少谈为妙,布罗克赫斯特先生。”

“很遗憾听到您这么说!我必须和她谈一谈。”他弯下挺直的身板,在里德夫人对面的扶手椅里坐下来。“到这儿来。”他说。

我从地毯上走过去,他让我面对面站在他身前。这时,我们的脸孔几乎处在同一个水平面上。那是一张多么奇怪的脸呀!鼻子那么大,嘴巴长成那样,还有一口大龅牙!

“看到淘气的孩子最让人痛心。”他说道,“尤其是不听话的小女孩。你知道坏人死后到哪里去吗?”

“下地狱。”我有现成的正统答案。

“地狱是什么地方?你能告诉我吗?”

“是个大火坑。”

“你愿意落到那个火坑里,永远被火烤吗?”

“不愿意,先生。”

“那你必须怎样做,才能避免下地狱呢?”

我想了片刻,但最终说出口的回答却很不像样:“我必须保持身体健康,不要死掉。”

“你怎么可能永葆健康呢?每天都有比你年纪小的孩子死去。一两天前我埋葬了一个只有五岁的小孩,一个好孩子,现在他的灵魂已经升入天堂。但你以后就难说了,恐怕不会和他一样。”

我没有能力排除他对我的质疑,只好低头盯着地毯上的那双大脚,还叹了一口气,巴不得自己离这里越远越好。

“但愿你的叹息是发自内心的,表明你已后悔给你这位了不起的大恩人带去烦恼。”

“恩人!恩人!”我在心里无声呐喊,“都说里德夫人是我的恩人,要真是这样,恩人就是招人讨厌的东西。”

“你早晚都祷告吗?”他继续盘问我。

“是的,先生。”

“你读《圣经》吗?”

“有时候读。”

“读得喜悦吗?你喜欢《圣经》吗?”

“我喜欢《启示录》、《但以理书》、《创世记》和《撒母耳记》,《出埃及记》的一小部分,《列王纪》和《历代志》的几个部分,还有《约伯记》和《约拿书》。”

“《诗篇》呢?但愿你也喜欢?”

“不喜欢,先生。”

“不喜欢?哎呀,真让人吃惊!有个小男孩,比你还小,却能背诵六首赞美诗。你要是问他:愿意吃姜饼呢,还是学一首赞美诗?他就会说,‘哦!当然是学诗篇!因为天使都唱赞美诗。’还说,‘我真希望当一个人间的小天使。’他就会得到两块姜饼,作为小小年纪就那么虔诚的奖赏。”

“《诗篇》很无趣。”我说。

“这就说明你的心很坏,你必须祈求上帝,给你换一颗纯洁又崭新的好心:取走你的铁石心肠,再赐给你血肉之心。”

我正要问他换心的手术要怎样做,里德夫人却打断我们的交谈,要我坐下,然后接着她先前的话题谈下去。

“布罗克赫斯特先生,我相信在三个星期前给您的信中我已经提到:这个小女孩的品格与性格都不能令我满意。如果您准许她进入洛伍德学校,并请学监和教师们对她严加看管,我将感激不尽。尤其要提防她最大的毛病:爱说谎。简,我当着你的面说这件事,就是为了让你不要欺瞒布罗克赫斯特先生。”

难怪我怕里德夫人,难怪我讨厌她,因为她会出于本性而无情地伤害我。在她面前,我从来没有开心过。不管我怎样小心翼翼地顺从她、千方百计讨她欢喜,我的好意都是白费,好心只会换来这种恶言相报。她当着陌生人的面如此诬告我,实在伤透了我的心。我隐约觉察到,她在特意替我安排前程的同时,也顺势抹煞了我对新生活所怀的希望。尽管我不能公开地诉之言语,但我分明感受到,她在我未来的道路上播下了恶意和冷遇的种子。我看到自己在布罗克赫斯特先生的眼里已变成了一个工于心计、道德败坏的孩子,我有什么办法能弥补这种伤害呢?

“真的没有办法了。”我想到这里,强忍住抽噎,急忙抹去几滴徒劳见证内心苦楚的泪水。

“在孩子身上,欺骗是一种可悲的缺点。”布罗克赫斯特先生说道,“说谎也一样。所有的说谎的骗子都会坠入硫磺烈火熊熊燃烧的湖里,地狱里总有一份罪够他们受的。里德尔夫人,您敬请放心,我们会对她严加看管的。我会特意遵嘱坦普尔小姐和教师们。”

“我希望她受到的教育能符合她的身份地位。”我的恩人继续说道,“使她成为有用之材,保持谦卑。至于假期嘛,要是您允许,就让她一直在洛伍德过吧。”

“夫人,您的决断非常明智。”布罗克赫斯特先生答道,“谦卑是基督教徒的美德,对洛伍德的学生尤其适用。为此,我指示教师们要特别注重让学生们培养这种品质。我做过研究,知道如何最有效地抑制学生们世俗的骄气。就在几天前,我还得到了可喜的依据,证明我获得了成功。我的次女奥古斯塔随同母亲参观本校,回家后就感叹说:‘啊,亲爱的爸爸,洛伍德学校的女生们都好文静,好朴实呀!头发都梳到耳后,都穿着长围裙,裙子上还缝了一只亚麻粗布小口袋;她们看起来简直像穷人家的孩子!而且,她们眼巴巴瞧着我和妈妈的装束,都好像从来没见过丝绸裙似的。’”

“我极其赞许这种校规,”里德夫人答道,“就算我找遍整个英国,也很难找到更适合简·爱这种孩子的环境了。一致性,我亲爱的布罗克赫斯特先生,我主张在任何事情上都要言行一致。”

“夫人,保持一致是基督徒的首要责任。洛伍德学校的一切规章都贯彻了这一点:吃得简单,穿得朴实,住得清简,养成吃苦耐劳、艰苦勤奋的习惯;我们的学校和所有师生都谨遵这样的生活准则。”

“说得很对,先生。那我是否能确定,这孩子已被洛伍德学校收为学生,并将得到符合她的地位和前途的教养?”

“夫人,当然可以。我们会把她安置于栽培精选人才的特别班里,我相信,她必会因为自己被慧眼识中并获得这种特殊待遇而感恩不尽。”

“既然如此,我会尽快送她过去的,布罗克赫斯特先生。坦白说,我急不可耐地想要卸下这副恼人的重担。”

“当然,那是当然,夫人。现在我要告辞了,祝您安好。我会在这一两个星期内回布罗克赫斯特府,因为我的挚友——也就是副主教大人——不准许我提早离开。但我会通知坦普尔小姐准备迎接一位新来的小姐,校方收留她就不会有什么问题了。再见。”

“再见,布罗克赫斯特先生。请向布罗克赫斯特夫人、大小姐、奥古斯塔小姐、西奥多和布劳顿少爷问好。”

“谢谢夫人,我会转达慰问。小姑娘,这儿有本书,叫作《儿童规诫》,你每次祷告之后都要读,尤其要留意讲到‘满口谎言、欺骗成性的淘气鬼玛莎·G暴死’的片段。”

说完这些,布罗克赫斯特先生把一本订有封皮、薄薄的小册子塞到我手里,摇铃让用人备好马车后便离去了。

房间里只剩下里德夫人和我,在沉默中过了几分钟,她在做针钱活,我注视着她。当时,里德夫人大概三十六七岁,是个体魄强健的女人,肩膀宽阔,四肢结实,个子不高,虽很壮实,但不算胖。硬括的下颚方正外突,所以显得脸盘大。眉毛很低,但嘴巴和鼻子还算匀称。在那双浅色的眉毛下闪动着一双冷漠无情的眼眸。她的肤色很深,黯淡无光;头发近乎亚麻色。她的体格很好,从来不生病。她是个锱铢必较的精明主妇,庭宅内外、租赁地界的大小事都由她总管,只有她的孩子偶尔违逆,或蔑视或嘲讽她的权威。她穿着讲究,也懂得如何亮相、如何举止以衬托华服。

我坐在离她的扶手椅几码远的矮凳上,打量着她的身材,端详着她的容貌。我的手还拿着那本讲述说谎者如何暴死的小册子,他把这个故事当作恰当的警告,提醒我特别留意。刚才发生的一切:里德夫人跟布罗克赫斯特先生说到的关于我的话,以及他们谈到的一切都言犹在耳,刺痛我的心扉。字字句句都那么刺耳,如同刚才听到时那样鲜明、尖锐。我的内心正燃起一腔怨怒之情。

里德夫人抬起头,我们四目交汇时,她的手指也顿时停止了灵利的飞针走线。

“出去,回儿童房去。”她下了命令。我的神情或者别的什么想必触怒了她,因为她说话时尽管有所克制,却仍然极为恼怒。我站起来,走到门边,却又返回,穿过整个房间,走到窗前,一直走到她面前。

我必须讲出来,一吐为快。我被践踏得够了,必须反击。可是,怎么反击呢?我有什么力量来反击对手?我鼓足勇气,把心里话鲁莽而直接地组织成一句话:

“我不骗人;要是我会骗,我就会说我爱你。但我要明说,我不爱你,除了约翰·里德,你是世上我最不喜欢的人。这本写说谎者的书,你可以送给你的女儿乔治亚娜,因为爱说谎的是她,不是我。”

里德夫人的手仍旧一动不动地放在针线活儿上,冰冷的目光也仍旧直勾勾地瞪着我。

“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她问道,对付孩子通常不会使用那种口气,倒更像是对着敌对的成年人在讲话。

她的眼神和语气让我反感得无以复加,激动得难以抑制,从头到脚都在颤抖,就在这无法控制的激愤中继续说道:“我很庆幸你不是我的亲人,今生今世我再也不会叫你舅母了。长大了我也永远不会来看你,要是有人问起我喜欢不喜欢你,你怎样待我,我会说,一想起你就使我讨厌,我还会说,你对我残忍到了可耻的地步。”

“你怎么敢说这种话,简·爱?”

“我怎么敢?里德夫人,我怎么敢?因为这是事实,你以为我没有情感,以为我一点儿爱、一点儿温暖都不需要就可以活下去,但我不能这么活着。你没有同情心,我到死都不会忘记你是那么粗暴地推搡我,逼我进红房间,哪怕我很痛苦,还泣不成声地哭喊:‘可怜可怜我吧,里德舅母!’你还是把我锁在里面。而且,那是你强加给我的惩罚,只因为你那恶毒的儿子打了我——无缘无故地把我砸倒。只要有人问我,我就要把事情的经过原原本本讲出来。别人都以为你是个好女人,其实你很坏,你心肠很狠。你才是骗子!”

还没等我一口气讲完,我的灵魂已感到舒畅和狂喜,那是我有生以来感受过的最奇异的自由感,胜利的感觉。无形的枷锁似乎已被冲破,我挣脱出来,而迎接我的是做梦都没想到的自由。这不是我臆想出来、毫无根据的感受,因为里德夫人好像被吓坏了,针线活儿从她的膝头滑落下来,她举起双手,身子前后摇晃,连脸孔都扭曲了,好像马上要哭出来了。

“简,你这是信口雌黄。你怎么了?怎么抖得那么厉害?要喝水吗?”

“不要,里德夫人。”

“你想要什么别的吗,简?我向你保证,我希望成为你的朋友。”

“你不会的。你对布罗克赫斯特先生说我人品恶劣,说谎成性,那我就要让洛伍德的每个人都知道你的为人和你干的好事。”

“简,你还不懂:孩子们有缺点,就应该得到纠正。”

“可是,说谎骗人不是我的缺点!”我野蛮地高声喊道。

“但是你脾气暴躁,简,这你必须承认。现在回儿童房去吧,做个乖孩子,躺一会儿。”

“我不是你的乖孩子,我也不要躺下。里德夫人,快点送我去学校吧,因为我讨厌住在这儿。”

“我真的要快点送她去学校。”里德夫人喃喃自语,收拾好针线活儿,匆匆走出了早餐室。

只剩我一个人了——战场上的胜利者。这是我所经历的最艰难的一场战斗,也是我第一次赢得胜利。我在布罗克赫斯特先生站过的地毯上站了一会儿,沉湎于征服者的孤独。一开始,我兀自微笑,洋洋得意;但这种狂喜犹如一度加快的脉膊一样,很快就减退了。无论哪个小孩,若像我那样跟长辈争吵,像我那样毫无顾忌地发泄内心的怒气,事后都不可能不悔恨,想到之后的事态也不可能不心寒。我在控诉和威慑里德夫人时,最恰当的内心写照莫过于一片熊熊燃烧的山脊,暴烈,耀眼,摧枯拉朽,但经过半小时的沉默和反思,醒悟到自己的行为是何其疯狂,也意识到自己不仅被人恨,也在恨别人,这又是何其可悲;内心的那片山脊也仿佛在火焰熄灭后变成焦黑的荒野,灰飞烟灭。

我第一次品尝到复仇的滋味。犹如芬芳的红酒,喝下时暖融融、热辣辣的,但回味起来却酸涩辛辣,好像中了毒的感觉。此刻,我很乐意去恳求里德夫人的宽恕,但经验和直觉告诉我,那只会使她加倍地憎恶我,结果又会重新激起我天性中的狂暴激愤。

我不想再口吐狂言,宁可做些更有益的事;也不想再让沉郁的激愤恣意发作,宁可积蓄一些不那么凶险的情绪。我取下一本阿拉伯故事书,坐下来想看,却完全看不进去。我的思绪游移在自己与平日总觉得引人入胜的书页之间。我打开早餐室的玻璃门。灌木丛中静悄悄的,虽是风和日丽,严霜却依然笼罩黑色的大地。我翻起裙裾裹住脑袋和胳膊,走出门去,到林间一片僻静处漫步。但是,静立的树木、落地的杉果、冰封的秋天的遗物——被风吹成一堆,如今又冻成一团的褐色落叶——都无法让我愉快。我倚在一扇门上,凝望着空空的田野,那里没有羊群在吃草,矮矮的草都受了霜冻,变成白蒙蒙的一片。那是一个格外灰暗的日子,阴沉的天空预兆着大雪将至,间或飘下几片雪花,落在坚硬的小径、灰白的草地上也没有融化。我,一个十足可怜的孩子,站在那儿一遍又一遍地轻声自问:“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

突然,我听到有人用清亮的声音在呼唤:“简小姐,你在哪儿?吃午饭了!”

我很清楚,那是贝茜,但我没有移动脚步。她步履轻盈地沿小径走来。

“你这个小淘气!”她说,“叫你为什么不来?”

相比于刚才萦绕心头的念想,贝茜的到来似乎是令人愉快的,尽管她一如往常的有点生气。其实,和里德夫人正面较量并占了上风之后,我一点儿不在乎保姆一时的火气,倒真想去分享一点她轻盈的青春活力。于是,我用双臂环抱住她,说:“好了,贝茜,别骂我了。”

这个动作比我往常所做的任何举动都要直率大胆,没想到,却让贝茜很高兴。

“你是个怪孩子,简小姐,”她说,低头看着我,“一个喜欢独来独往、到处游荡的小东西。你要去上学了,是不是?”

我点了点头。

“你舍得离开可怜的贝茜吗?”

“贝茜怎么会在乎我呢?她老是骂我。”

“谁叫你是这么个古怪、胆小又害羞的小东西。你应该更大胆一点。”

“什么!难道为了多挨几顿打?”

“胡说!不过你是受了亏待,这是事实。上星期我妈妈来看我的时候说,她希望自己的孩子们都不要像你这样过日子。好吧,进去吧,我有个好消息告诉你。”

“我想你不会有好消息的,贝茜。”

“这孩子!你这是什么意思?你盯着我的眼睛是多么忧郁啊!其实呢,夫人、小姐们和约翰少爷今天下午都会出去喝下午茶,你可以跟我一起吃茶点。我会叫厨娘给你烤一只小蛋糕,然后,你要帮我清点一下你的抽屉,因为我马上就要为你收拾行李了。夫人打算让你过一两天就离开盖茨黑德,你可以挑你喜欢的玩具带走。”

“贝茜,你得答应我,在我走之前不再骂我了。”

“好,我答应你。不过别忘了,你是个很乖的好孩子,所以不用怕我。要是我偶然说话难听一点,你也别总是一副担惊受怕的模样,因为那会让人很窝火。”

“我再也不会怕你了,贝茜,因为我已经和你相处惯了。很快会有另一些人让我怕的。”

“如果你怕他们,他们就不会喜欢你。”

“像你一样吗,贝茜?”

“我没有不喜欢你,小姐,我相信,比起别的人来,我是最喜欢你的。”

“看不出来。”

“你这个厉害的小东西。你说话的口气和以前不一样了,怎么会变得这么勇敢又大胆呢?”

“因为,我不久就要离开你了,再说——”我正想说起与里德夫人之间发生的事,但转念一想,还是不说为好。

“所以,你很高兴很快就要离开我了?”

“完全没有,贝茜。说真的,现在我心里有些难过。”

“‘现在’,‘有些’,我的小姐说得多冷静!我敢说,要是我现在要求亲你一下,你是不会答应的,你肯定会咬文嚼字地说:还是免了吧。”

“那我来亲你好了,我很乐意。把你的头低下来。”贝茜弯下腰,我们相互拥抱。后来,我跟她进了屋子,得到了莫大的安慰。那天下午在和谐、平静中过去了。晚上,贝茜给我讲了几个最动人的故事,给我唱了几支最动听的歌,即便是对我这样的人来说,生活中也会有云开日出的瞬间。

一月十九日清晨,时钟还未敲响五点,贝茜就端着蜡烛来到我的小房间,发现我已经起床,衣服也快穿好了。她进来前半小时,我就起来了,就着西沉的半月从床边的窄窗照射进来的微光,洗漱好,穿戴好。那天,我要搭早晨六点经过庄园门口的公共马车离开盖茨黑德。只有贝茜一个人起床了,她在儿童房里生了火,正在给我做早餐。想到即将出远门就兴奋不已的孩子们大都不能照常吃饭,我也吃不下。贝茜为我准备了热牛奶和面包,劝我好歹喝几勺,但劝也是白劝,她只好用纸包好几块饼干,塞进我的包里。接着,她帮我套上滚毛边的厚斗篷,戴好帽子,再用披巾裹住自己,就和我一离开了儿童房。经过里德夫人的卧室时,她说:“你想进去和夫人道别吗?”

“不用了,贝茜。昨晚你下楼去吃晚饭的时候,她到我床边说,早晨不必打搅她和表哥表姐们;她让我记住,她一直都是我最好的朋友,还让我以后谈起她时要表示感恩,要说她的好话。”

“你是怎么回答的呢,小姐?”

“我什么也没说,只是用被子蒙住脸,转身对着墙壁,不理她。”

“那样做可不对,简小姐。”

“我做得很对,贝茜。你的夫人从来都不是我的朋友,而是我的仇敌。”

“简小姐!别这样说!”

“再见了!盖茨黑德!”走过大厅出前门时,我高呼一声。

月已西沉,天色还是漆黑一片。贝茜提着灯,灯光在刚刚解冻而湿漉漉的台阶和砂石路上摇曳闪动。冬天的阴冷清晨寒气入骨。我快步走向车道,牙齿直打冷颤。门房小屋里亮着灯,等我们走到那里,看到门房太太刚开始生火。前一天晚上,我的箱子就已被搬下楼,用绳子捆扎好,放在门边。这时离六点还差几分。不一会儿,钟响了,远处传来了辘辘车轮声,表明马车就快到了。我走到门边,眼看着车灯迅速冲破黑暗,越来越近。

“她一个人走吗?”门房太太问道。

“是的。”

“离这儿多远?”

“五十英里。”

“好远啊!让她一个人去那么远的地方,里德夫人不担心吗?”

马车来了。拉车的四匹马在门口停下脚步,车顶的座位上坐满了旅客。车夫和护车人大声催促我快些上车,我的箱子装车了,而我还搂着贝茜的脖子连连亲吻,活生生被他们拉扯分开,被抱上了车。

“千万要好好照应她啊!”护车人把我抱进车厢时,贝茜冲着他大喊。

“好的,好的!”那人应了一嗓子,车门就关上了,有人大喊一声“走啦!”,马车就上路了。就这样,我告别了贝茜和盖茨黑德,朝向我当时以为遥远又神秘的陌生地方疾驰而去。

一路上的情形我已记不太清,只知道那天出奇的漫长,好像赶了几百里路。我们经过了好几个城镇,在一个很大的城里停了一次,车夫卸下马匹,旅客们下车吃饭。我被带进一家客栈,护车人要我去吃午餐,但我没有胃口,他就把我留在一个两头都有壁炉的巨大房间里,天花板上悬挂着枝形吊灯,墙面的高处有红色的小橱窗,陈列了各式各样的乐器。我在房间里来来回回走了很久,感觉很奇特,也非常害怕会有坏人进来把我拐走——我相信确有人贩子,贝茜在壁炉边讲的故事中常会提到他们的勾当。后来,护车人总算回来了,我再次被抱上马车,我的保护人爬上他的座位,吹起了闷声闷气的号角,我们就咔嗒咔嗒地驶上了L城的“石头路”。

下午的空气很潮湿,雾气迷蒙。天色渐暗近黄昏时,我开始意识到离开盖茨黑德真的很远了。我们不再经过城镇,乡间的景色也渐渐转变,灰色的山丘层叠高耸在地平线上。暮色渐浓时,马车驶进一个林木茂密、黑压压的山谷。夜幕遮盖一切,之后很久,我仍能听见狂风在林中呼啸。

那声音俨如催眠曲,终于使我昏然入睡。但没过多久,马车突然停下,把我惊醒了。车门已经打开,一个用人模样的女人站在门边。我借着灯光看了看她的面容和衣装。

“有个叫简·爱的小姑娘吗?”她问。我说有,就被抱了出去,箱子卸下来,马车旋即驶走。

坐了一天马车,我全身僵硬,马车颠簸的声响让我迷迷糊糊。我尽力清醒过来,环顾左右,只见雨在下,风在刮,周围一片黑暗。但我隐约能看到前方有一堵墙,墙上有一扇门,新来的向导领我进去后就关门上锁。现在看得见了,这里有一栋房子,也许是几栋,因为整栋建筑物左右延展得很长,有很多窗,其中几扇窗里透出灯光。我们踏上宽阔的鹅卵石路,一路走去都溅着水。后来又进了一扇门,用人带我穿过另一条过道,走进生着火的房间,把我独自留下,她就走了。

我站在壁炉前,就着炉火烤冻僵了的手指。我举目四顾,房间里没点蜡烛,但摇曳的壁炉火光间或照出贴有壁纸的墙壁、地毯、窗帘、闪光的红木家具。这是一间客厅,虽不及盖茨黑德府的客厅宽敞、富丽,但也够舒适了。我正迷惑不解地猜测墙上那幅画到底画的是什么,门开了,有人端着烛台进来,后面还紧跟着另一个人。

先进门的女士个子很高,深色头发,深色眼眸,前额宽正又白皙。她的大半个身子都裹在披巾里,神情严肃,体态挺拔。

“这孩子年纪这么小,真不该让她独自来,”她说着,把烛台放在桌子上,细细端详了我一两分钟,又说道,“最好快点让她上床睡觉,她看起来累坏了。你累吗?”她把手搭在我肩上问道。

“有一点,女士。”

“肯定也饿了。米勒小姐,让她先吃晚饭再睡觉。你是第一次离开父母来学校吗,小姑娘?”

我向她说明我没有父母了。她问我他们去世多久了,还问我几岁,叫什么名字,会不会读、写和缝纫。然后,她用食指轻轻抚摸我的脸颊,说她希望我是个好孩子。之后就让我跟米勒小姐走。

刚刚那位女士约摸二十九岁,带我一起走的这位好像比她小几岁;那位女士的声音、仪态和风度令我印象深刻,但米勒小姐就有点平淡无奇,虽然面色红润,但看似疲惫不堪,她的步态和动作十分匆忙,仿佛手头总有忙不完的事情。她看上去像助理教师,后来我发现果真如此。在她的领引下,我走过一个又一个房间,穿过一条又一条长廊,这座建筑物很大,但每一区间的形状并不规则,有些区域悄无声息,有点凄凉,终于走出来后,突然听到嗡嗡的嘈杂人声,顷刻间又走进了一个又宽又长的房间,里面摆了很多木板桌,两张桌并排放,每张桌子上点着两支蜡烛,一群看似九岁、十岁或二十岁之间的姑娘们坐在桌边的长凳上。在昏暗的烛光下,我觉得女孩们那么多,简直难以计数,但实际上不会超过八十人。她们穿着清一色的褐色长裙,样式很古怪,外面还罩着粗麻布长围裙。那是自习时段,她们正在准备第二天的功课。我听到的嗡嗡声正是她们轻声念诵课文的声响。

米勒小姐示意我坐在门边的长凳上,然后走到长房间的最前端,大声说道:“班长们,把课本收起来,放好!”

四位高个子姑娘从各自的桌旁站起来,兜了一圈,收齐书本,整理好放到一边。接着,米勒小姐又下了命令。

“班长们,把晚餐托盘都端来!”

高个子姑娘们走了出去,旋即端着大托盘回来,盘子里放着一份份分好的餐点,不知是什么东西,托盘中间有一大罐水和一只大杯子。一份份餐点依次传递到每个人手上,想喝水的人可以用那只公用的大杯子倒水喝。轮到我的时候,我口渴,就喝了点水,但没有碰餐食,因为兴奋和疲倦,我完全吃不下东西。不过,我倒是看清楚了,餐点是均分成小块的薄薄的燕麦饼。

吃完饭,米勒小姐念了祈祷文,各班学生列队而出,两人一排走上楼梯。这时我已经疲惫不堪,几乎完全没注意寝室是什么模样,只知道像教室一样是狭长的房间。当晚我要和米勒小姐同睡一张床,她帮我脱掉衣服。躺下后,我瞥了一眼那一长排床铺,每张床上都很快睡下两个人,不到十分钟,唯一的灯光就熄灭了,我在寂静与漆黑中沉沉睡去。

那一晚过得飞快,我累得连做梦的力气都没有,只在半夜醒来一次,听见狂风怒号,大雨倾盆,也觉察到米勒小姐已睡在我身边。再次睁开眼睛时就听见铃声大作,所有的女孩都在起床穿衣。破晓前的天色微明,房间里只燃着一两支灯芯草蜡烛。我也只好百般不情愿地起床。天气冷得刺骨,我颤抖着勉强穿好衣服,排队去洗脸。但要排很久,因为六个女孩合用一只脸盆,摆在房间正中的盥洗架。铃声再次响起,大家就排好队,两人一排并肩走下楼梯,进入冰冷、昏暗的教室。米勒小姐念完祈祷文后大声指令:“分班就位!”

骚动持续了好几分钟,这期间,米勒小姐反复喊着“安静!”、“遵守秩序!”。喧动声平息下来后,我发现她们排成了四个半圆形,围拢四张桌边的四把椅子。她们手中都拿着书,空椅子前的每张桌上都摆放着一本看似《圣经》的大书。片刻肃静之后,响起了嗡嗡的低语声。米勒小姐在四个班级间来回巡视,所经之处,模糊的耳语声就暂时消失了。

远处传来了钟声,三位小姐即刻走进来,分别走向一张桌子,在椅子上就座。米勒小姐在靠门最近的第四把椅子上落座,周围是年龄最小的一群姑娘。我被分到这个低年龄班,坐在最末尾的位子上。

早课开始了。先要背诵那天的短祷文,再念了几篇经文,最后用一小时朗读了《圣经》里的几个章节。读完这些经文时,天色已经大亮。仿佛不知疲倦的钟声第四次响起,四个班级整好队伍,走去另一个房间吃早餐。马上可以吃东西了,我真的好高兴!前一天吃得太少,现在我都快饿晕了。

餐厅是个天花板很低、光线很暗的大房间,两张长桌上放着两大盆热气腾腾的东西,但令我沮丧的是,飘散出来的气味一点儿也不诱人。我看到每一个不得不吃这种东西的女孩闻到那股气味时都露出不满的表情。排在前头的高个子女孩们小声嘀咕起来:“真讨厌,粥又烧焦了!”

“安静!”有人喊了一声,但不是米勒小姐,而是一位高级教师:个子娇小,肤色偏黑,穿着讲究,但给人感觉有点阴郁。她站在长桌的首位,另一位更为丰满、体型矮胖的女教师主持另一张桌子。我想找到昨晚见过的那位女士,但没有找到,她不在这里。米勒小姐在我坐着的那张长桌的尾端,另一张长桌的尾端坐着一位模样有点怪异、像是外国人的年长妇女——后来才得知她是教法语的。在一番长长的感恩祷告后,又唱了一首赞美诗,继而出现一个用人,端上教师们专用的茶点,早餐就这样开始了。

我饿得发慌,熬到这会儿已浑身发虚,囫囵吞下一两勺粥,没去咂摸那是什么滋味。但当头一波剧烈的饥饿感消退后,我立刻发现手捧的那碗东西是多么令人作呕,烧焦的粥就像腐烂的土豆一样令人恶心,就连饿鬼也会觉得难以下咽。每个人手中的汤匙都迟疑地缓慢挪动,我看见每个女孩都尝了一口,很勉强地吞咽下去,但大多数人很快就放弃了。早餐结束了,但谁也没有吃到早餐。我们为没有吞下肚的食物感恩祷告,感谢上帝,又唱了第二首赞美诗,继而列队离开餐厅,回教室去。我排在队列的最后面,经过餐桌时,看见一位教师舀起一勺粥尝了尝,看了看其他人,她们都露出了不悦的神情,那个胖胖的女教师轻声说道:“难吃的烂货色!太可耻了!”

一刻钟后将再次开课。这一刻钟里,教室里闹腾极了,看起来这个时段是允许大声喧哗、自由交流的,大家显然充分把握了这个机会。所有人都在谈论刚才的早餐,众口一词,尽情痛骂。这就是她们仅有的安慰,太可怜了!这时候,教室里只有米勒小姐这一位教师,围绕她的是一群七嘴八舌的大姑娘,无不激动地摆出忿然的姿态。我听见有人提到了布罗克赫斯特先生的名字,米勒小姐听到后不以为然地摇摇头,但她没有压制大家溢于言表的怒气,无疑,她也深有同感。

教室里的钟敲响了九下,米勒小姐从那群姑娘中走出来,站到房间中央高声说道:“安静!回到你们的座位上去!”

纪律严明,令行禁止。不到五分钟,乱哄哄的教室便恢复了井然秩序。巴别塔式的叽叽喳喳渐渐归于安静。高级教师们都准时就座,但大家似乎仍在等待。八十个女孩在长屋两边的长椅上正襟危坐,一动不动。她们像一群怪人聚在一起,头发都往后梳拢,看不见一绺鬈发,露出整张脸庞;她们都身穿褐色连身裙,领口很高,附带窄窄的领圈,腰身上都系着一只粗麻布做的小袋子(形状如同苏格兰高地人的布钱袋),可以用来装干活用的小工具;所有人都穿着羊毛长袜和黄铜扣乡村手工鞋。有二十多个女孩已成年,甚至该说是年轻的女士,这套装束和她们极不相称,即便是最漂亮的女孩看起来也很别扭。

我仍在打量她们,间或也看看几位教师:没有一位让我觉得可以亲近。矮胖的那位有点粗俗;黑黑的那个很凶;外国女人严厉又古怪;而米勒小姐呢,真可怜,脸色青紫,一副饱经风霜、劳累过度的样子。我的目光在一张张脸孔游走时,所有师生突然同时起立,像是被同一根弹簧弹起来似的。

怎么回事?并没有听到谁下命令啊,我一头雾水,还没等我反应过来,所有人又一齐坐下了。不过,所有人的视线现在都投向一处,我也跟着去看,结果看到了昨晚接待我的那位女士。长房间的两端都生了火,她站在远处的壁炉边上,肃穆而沉默地检阅着坐成两排的女学生们。米勒小姐走近她,问了句什么,得到回答后又回到原来的座位,大声说道:“第一班班长,把地球仪拿来!”

班长奉命去拿地球仪时,那位女士慢慢地从房间的那头走过来,巡视整间教室。我猜想,自己专司崇敬的器官肯定相当发达,因为至今仍能清楚地记起:当时的我以目光紧随她的脚步,深深感受到敬畏之情。在日光下可以看得很清楚:她身材高挑又匀称,皮肤白皙;棕色眼眸透出仁慈的光辉,浓密的长睫毛俨如工笔描绘出来的,将白皙、开阔的前额衬托得越发醒目;两鬓垂下暗棕色的几束鬈发,那是当时流行的款式,丝滑的发带或长鬈发都尚未成为时尚。她的服饰也很时髦,紫色布料,由黑丝绒西班牙饰边加以点缀,腰带上还挂着一只金表(当时,手表还不像现在这样普及)。若想得到更完整的画面,读者可以想象自行补充——秀气的五官,略有苍白但剔透的肌肤,高雅的气质,端庄的仪态——便可得到精准的概念,足以勾勒出坦普尔小姐的外貌,至少,不亚于文字描摹所能达到的清晰程度。她的全名叫作玛丽亚·坦普尔,后来,我替她带祈祷书去教堂时,才看到她签在书上的这个名字。

洛伍德学校的学监(就是这位女士的职位头衔)在放有两个地球仪的桌前坐了下来,把第一班的学生们叫到近前,开始给她们上地理课。其他教师负责低年级,背诵了一小时左右的历史、语法等课程内容。接着,练习习字和算术。坦普尔小姐还给高年级的女生们上了音乐课。每堂课时为一小时。钟声终于敲了十二下后,学监站了起来。

“我有事要和大家讲一下。”她说。

下课钟声响过,学生们刚要开始喧哗,但她的话音刚落,教室里又复归平静。她继续说道:“今天的早餐难以下咽,你们应该都饿坏了,我已经吩咐厨房准备了面包和奶酪,为大家加一餐。”

教师们用某种惊异的目光看着她。

“这事由我来担当。”她对教师们补上了这句解释,旋即走出门去。

紧接着,面包和奶酪就端进来,分发下去,大家都来了精神,兴高采烈。接下来的指令是“去花园!”,姑娘们各自戴好带彩色印花棉质抽绳的灯芯草帽,披上灰粗绒斗篷。我也有样学样,以同样装束跟在大家后面走到门外。

花园很宽敞,四周围墙高耸,完全看不到外面的情形。花园的一侧有一道带天棚的游廊,宽宽的步道围绕着花园中央的几十个小花圃——那就是分配给学生们栽花种草的花园,每个花圃都有一个学生负责。到了鲜花盛开的时节,这个花园肯定挺美的;但眼下一月将尽,只有凋零枯萎的严冬景象。我站在花园里环顾四周,冻得直打寒颤。天气这么寒冷,实在不适合户外活动,虽然没有下雨,但浸透水汽的黄色雾霭使天色愈加灰暗,脚底心也透着湿寒,地面仍浸泡在昨天的雨后积水里。身体较强健的几个女生跑来跑去,尽情嬉闹,但所有苍白瘦弱的女生们都挤在挡风避寒的游廊里取暖,湿冷的潮气依然可以渗透进她们颤抖的身躯,我听到咳嗽声此起彼伏。

到这时为止,我还没有同任何人说过话,也似乎没有人注意到我。我孤零零地站在角落,幸好,我早已习惯那种孤立感,倒不觉得十分难受。我倚在游廊的立柱上,裹紧灰色的斗篷,尽力忘记不断折磨着我的刺骨的严寒、噬人的饥饿,再尽力将心思集中于观察和思考。当时的思绪零零落落,不提也罢,甚至尚未搞清楚自己身在何处。盖茨黑德和往昔生活已飘向无边无际的远方,似乎与当下有天壤之隔;而当下的现实模糊又陌生,未来更是难以想及,无从揣测。我环顾修道院般的花园,又举目眺望这栋房子——好大的房子,一半灰暗陈旧,另一半却很新,教室和寝室都在较新的部分,墙上点缀着拱顶格窗,铁格栅熠熠闪光,颇有教堂气派。校门上嵌有一块石匾,上刻一段文字:

“洛伍德义塾——由本郡布罗克赫斯特府的内奥米·布罗克赫斯特赞助,重建于公元××××年。”“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善行,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马太福音》第五章第十六节。

我把这段话读了好几遍,觉得应该有某种特殊的意思,但想不出来。我正在思索“义塾”究竟是什么意思、这段话和后面的经文又有什么关联时,听到背后传来一阵咳嗽,便回过头去,看到一个姑娘坐在旁边的石凳上,看似全神贯注地埋头看书。从我站着的地方可以看到那本书的书名是《拉塞拉斯》,我觉得这书名很奇特,因而很感兴趣。她翻页的时候刚好微微抬头,我就直截了当地问道:“你的书有趣吗?”我已经打算改天向她借书了。

“我挺喜欢的。”她顿了一两秒钟,把我打量了一番之后才这样回答。

“是写什么内容的?”我继续问。也不知道自己哪儿来的胆子,我居然主动和陌生人攀谈起来,完全与我的性格、习惯相悖,不过,应该是她的专注唤起了我的共鸣,因为我也喜欢读书,尽管只是孩子气的粗浅阅读,尚且无法读懂那些主题严肃、内容艰深的书。

“你可以看看。”那姑娘说着,把书递给我。

我接过书,粗粗翻看便确信内容不像书名那么吸引人。以我孩子气的眼光看来,《拉塞拉斯》的故事好像挺无趣的。我没看到仙女,也没看到妖怪,书页上的字印得密密麻麻,也没有让人眼前一亮的图画。我把书还给她,她默默地收下,什么也没说,又摆出刚才埋头细读的姿态,但我再次冒昧发问:“能不能告诉我,门上那块石匾上的字是什么意思?洛伍德义塾是什么?”

“就是你要寄宿的这所房子。”

“为什么叫‘义塾’?与别的学校有什么不同吗?”

“这所学校是半慈善性质的,你、我以及所有学生都是受人恩惠的孩子。我猜你是孤儿吧?父亲或母亲去世了吗?”

“我能记事前就都去世了。”

“哦,这里的姑娘们不是没了爹,就是没了妈,还有的双亲都不在了,义塾就是让孤儿上学的地方。”

“我们不付钱吗?他们免费收留我们吗?”

“我们要付的,要不然就是亲友帮忙付,每年十五英镑。”

“那为什么说我们是‘受人恩惠的孩子’?”

“因为十五英镑不够支付寄宿费和学费,差额就由捐款来补足。”

“谁来捐?”

“这儿附近或伦敦城里的一些慈悲心肠的女士们、绅士们。”

“内奥米·布罗克赫斯特是谁?”

“就像匾上写着的那样,她出钱建造了这部分新楼,现在是她儿子监管这里的一切事情。”

“为什么?”

“因为他是这所机构的司库和总管。”

“这么说,这栋大房子不属于那位挂金表、答应让我们吃面包和奶酪的高个子女士吗?”

“坦普尔小姐?哦,不是!我倒希望是属于她的。她所做的一切都听命于布罗克赫斯特先生,我们吃的、穿的都是布罗克赫斯特先生出钱买的。”

“他住在这儿吗?”

“不,他住在两英里外的大庄园里。”

“他是个好人吗?”

“他是个牧师,据说做了很多善事。”

“你说,那位高高的小姐叫坦普尔小姐?”

“是的。”

“别的老师都叫什么?”

“脸红红的那位是史密斯小姐,她负责监督大家劳作、裁剪——因为我们的衣服都是自己做的,长裙,斗篷,什么都自己做。黑头发、小个子的是斯卡查德小姐,她教历史和文法,还负责监督第二班背诵课文。裹着披肩、腰间的黄缎带绑着手帕的那位是皮埃罗夫人,她来自法国里尔,教法语。”

“你喜欢这些教师吗?”

“还行吧。”

“你喜欢那个黑黑的小个子、还有那个皮什么夫人吗?——我没法像你那样念出她的名字。”

“斯卡查德小姐性子很急,你得小心别招惹她;皮埃罗夫人倒是不错。”

“但坦普尔小姐是最好的,是不是?”

“坦普尔小姐是很好,很聪明,比别的老师都优秀,因为她懂的比她们多得多。”

“你来这儿很久了吗?”

“两年了。”

“你是孤儿吗?”

“我母亲过世了。”

“你在这儿过得开心吗?”

“你的问题还真多。我可答够了,现在我要看书了。”

偏巧这时响起了午餐钟声,大家再度进屋,餐厅里弥漫着令人毫无食欲的气味,和早餐时不相上下。午餐盛放在两只白铁大桶里,冒着腐臭而油腻味的热气。我看出来了,桶里乱糟糟的东西是把烂土豆和不新鲜的碎肉杂烩煮成的。每个学生都分到了满满一大盘。我勉强吞咽,边吃边想这里的餐点是否天天如此。

吃完午餐,我们马上回到教室继续上课,直到五点。

那天下午只有一件事引人注目:在游廊上跟我交谈的那个女孩被斯卡查德小姐逐出了历史课,在偌大的教室中央罚站。在我看来,这种惩罚实在是奇耻大辱,尤其是对她这样的大女孩而言——她看上去有十三岁,或许还更大。我以为她会露出难受或羞愧的表情,却惊讶地发现她不哭泣,也不脸红。她在众目睽睽之下站立,虽然神情严肃,却非常镇定。“她怎能这么平静又坚定地忍受这种事呢?”我默默自问。“要是我,肯定想找个地洞钻进去。可是,她好像根本没在想受罚的事,反倒像是想着某种遥不可及的情形。我听说过白日梦,难道她在做白日梦?她的视线盯在地板上,但可以肯定她对地板视而不见,她的目光似乎是向内的,直视自己的内心世界。我相信,她正在注视记忆中的东西,而非确实存在于眼前的景象。我很好奇她是怎样的女孩:乖巧的好女孩?还是调皮的坏丫头?”

一过五点,我们又吃了一餐茶点:一小杯咖啡和半片黑面包。我津津有味地吃完面包,喝完了咖啡,如果能多来一份就好了,因为我还是很饿。接下来有半小时的休息,然后是晚自习,之后有一杯水和一块燕麦饼,祷告,就寝。这就是我在洛伍德过的第一天。

第二天也一样,在灯草芯蜡烛的微光中起身穿衣,但不得不放弃早晨盥洗的步骤,因为罐里的水结冰了。夜里天气变冷,刺骨的东北风呼啸着灌进寝室的窗缝,害得我们整晚蜷缩在床上直打哆嗦。

长达一个半小时的祷告和圣经诵读还没结束,我已觉得快要冻死了。终于熬到早餐时间,今天的粥没有烧焦,可以下咽,但量太少。我的那份简直少得可怜!真希望能增加一倍。

那天,我被编入第四班,教师们给我布置了正规课程和作业。之前,我不过是洛伍德义塾各项活动的旁观者,但从此往后就成了正式成员。一开始,我不习惯默记,觉得课文又冗长、又难懂,隔一会儿就换课程,弄得我头昏脑涨。所以,下午三点左右,史密斯小姐塞给我一段两码长的平纹细布边,连同针线和顶针时,我总算开心了一点,她让我坐在僻静的教室角落里,按照吩咐缝好褶边。那时候,大多数人都在做针线活儿,只有一个班依然围立在斯卡查德小姐座椅旁边朗诵课文。教室里很安静,因而能听见她们诵读的内容,听得见每个女生读得怎样,也能听到斯卡查德小姐对她们的批评或夸奖。那堂课教的是英国历史,我注意到,在游廊上结识的女孩也在那个班上。开始上课时,她被安排在全班首位,但由于某些发音不准,或断句上的错误,她突然被降到末尾去了。即使在这样不起眼的位置上,斯卡查德小姐还是不断挑她的刺儿,令她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不断地教训她:“彭斯(这是她的姓氏,这儿的女孩像其他学校的男孩一样,都以姓氏来称呼),别歪着鞋帮,你要把脚伸平,站直了。”“彭斯,你伸着下巴多难看,快点缩回去。”“彭斯,不许你在我面前摆出那副样子,我要你把头抬高。”等等。

她们把一个章节从头到尾读了两遍,便合起课本,接受考问。这堂课讲到查理一世统治的时期,涉及船舶吨位、按镑收税和造船税等庞杂的内容,大多数学生似乎都无法回答老师的提问,但只要问到彭斯,不管多么生僻的难题,她都能立刻应答。她好像已经把整堂课的内容都记在脑子里了,每个细节都了如指掌。我心想,这下子,斯卡查德小姐总该会表扬她专心听课了吧,谁知她突然大叫:“你怎么会这么邋遢,这么惹人嫌?你早上没有清洗过指甲缝吗?”

彭斯没有做声。她的沉默让我非常纳闷,心想:“她为什么不辩解呢?水都冻住了,别说指甲缝,连脸都没法洗啊。”

这当口,我的注意力被分散了,史密斯小姐让我帮她绷住一束线,她一边绕线团,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和我说话,问我以前有没有上过学,会不会画纸样、缝纫、编织等女工活。在她允许我离开之前,我没办法继续观望斯卡查德小姐课堂上的情形。等我回到自己的座位时,她正在发布新命令,我没听清楚,只看到彭斯立刻走出那个班,进了专门放书本的小隔间,过了半分钟又返回,手里拿着一束前端捆紧的树枝。她毕恭毕敬地行了个屈膝礼,把这个不祥的道具递交给斯卡查德小姐,不需任何指令,就默默解开自己的罩裙,这位教师立刻用这束木条在她脖子上狠狠抽打了十几下。彭斯没掉一滴泪。见了这种情景,我心头涌起了一种无可奈何的愤怒,气得手指都颤抖起来,不得不停下手头的针线活。她面不改色,沉郁的神色一如如常。

“顽固不化!”斯卡查德小姐大声喝道,“怎样都改不掉你懒散的毛病,把教鞭拿走。”

彭斯听从吩咐。她从藏书室走出来时,我定睛去瞧,看到她正把手帕放回自己的口袋,瘦瘦的脸颊上有一丝闪光的泪痕。

我觉得,傍晚的嬉戏算是洛伍德一天中最开心的时段。五点钟时大口吞下的一小块面包和几口咖啡虽不足以果腹,却至少恢复了一点活力。紧绷了一整天的神经终于放松下来,不用再拘束;教室里也比早上更暖和;炉火可以燃得旺一点,以便代替尚未点燃的蜡烛。红通通的火光,无拘无束的喧闹,给人以热热闹闹、自由自在的感觉。

目睹斯卡查德小姐鞭打彭斯的那天晚上,我照例独自游荡在长凳、桌子和笑声不绝的姑娘们中间,虽然无人作伴,也不觉得寂寞。经过窗户时,我偶尔拨开百叶窗向外看。密雪纷飞,低处的窗玻璃外侧已积起了一层雪。我把耳朵贴在窗上,即便在满屋笑闹声中也听得见寒风凄厉的呜咽。

如果我刚离开了温暖的家、慈爱的双亲,此情此景也许会引发离愁别绪,风声会催生内心的哀鸣,嘈杂的嬉闹会扰乱我的平静!然而,这两者反而激发出莫名的兴奋,在不安和狂热之中,我盼望寒风咆哮得更狂野,天色更昏暗一点,直到变成漆黑一片,嗡嗡的人声会变得更喧嚣。

我跨过凳子,钻过桌子,走到壁炉前,看到彭斯跪坐在高高的铁炉栅旁,全神贯注,完全无视周遭的一切,借着黯淡的余烬火光默默看着手中的书。

“还是那本《拉塞拉斯》吗?”我走到她背后时问道。

“是的,”她说,“快看完了。”

不到五分钟她就掩上了书。正合我意。我心想,现在总可以让她说说话了吧。我在她旁边的地板上坐下来。

“彭斯,你叫什么名字?”

“海伦。”

“你从很远的地方来吗?”

“我来自很靠北的地方,接近苏格兰的边境。”

“你还会回去吗?”

“但愿吧,可是,谁都说不准未来的事。”

“你一定很希望离开洛伍德吧?”

“怎么会呢?为什么要离开?我来洛伍德是为了接受教育,没有达成目标就走,岂不是毫无意义。”

“可是那个老师,斯卡查德小姐,对你太凶了。”

“凶?完全没有!她是很严格,不喜欢我的缺点。”

“如果我是你,我会讨厌她,抵制她。要是她用那根教鞭抽打我,我一定会抢过来,当着她的面把它折断。”

“恐怕你不会做这种事的。要是你真敢这么干,布罗克赫斯特先生肯定会把你撵出学校,你的亲戚会很伤心的。耐心忍受只有自己能感受到的痛苦,远远好过鲁莽行事、连累亲友、种下恶果。更何况,《圣经》教导我们要以德报怨。”

“可是挨鞭子,还在大庭广众之下罚站,毕竟是很丢脸的事呀!而且,你都那么大了。我比你小得多,都觉得受不了呢。”

“既然无法避免,你就应当忍耐。对于命中注定要忍耐的事口口声声说自己忍不了,那就很软弱,很愚蠢。”

我听她这么说,实在很惊讶。我不能理解这种忍耐的信条,更不能认同她去容忍惩罚自己的人。不过,我仍觉得海伦·彭斯比我强,仿佛在一种我看不到的光芒中审时度势。我不禁怀疑起来:她可能说得对,错的是我。但我现在不想深入思索这一点,不如像费利克斯那样,把问题留待日后解决。

“你说你有缺点,海伦,什么缺点?我觉得你很好呀。”

“看人不能只看表象,你可以把我当反面教材:斯卡查德小姐说的没错,我很懒散,有点邋遢。我总是乱糟糟的,很少收拾东西,更不能保持整洁;我也很粗心,常把规矩忘得一干二净,应当学习功课时却在看闲书;我做事毫无章法,有时像你一样,我也会说自己受不了一板一眼的管束。这些坏习惯都会把斯卡查德小姐惹恼,因为她天生就爱整洁,守时,讲究。”

“而且脾气坏,凶巴巴。”我跟了一句,海伦没有附和,依然沉默不语。

“坦普尔小姐和斯卡查德小姐一样,对你那么严厉吗?”

听我提到坦普尔小姐的名字,她忧郁的脸上掠过一抹温柔的微笑。“坦普尔小姐非常善良,不忍心对任何人严厉,哪怕是最差的学生,她也一视同仁。她看到我犯错,会轻轻地提醒我;要是我做了值得称赞的事情,她就不吝美词地表扬。虽然她那样好言相劝,那么合情合理,却还是根治不了我那些毛病,这更加说明我的缺点是根深蒂固的。虽然我非常看重她的赞扬,但那也没能激励我保持谨慎、三思后行。”

“那倒是有点奇怪,”我说,“保持谨慎不是很容易做到吗?”

“对你说来肯定没问题。早上我注意到了,你上课时非常专心,米勒小姐讲解时、问你问题时,你思想从不开小差。不像我,总是心不在焉,明明应该专心听斯卡查德小姐讲课,用心去记,我却常常左耳进右耳出,好像沉到了梦境。有时候,我会以为自己是在诺森伯兰郡,周围的嗡嗡轻响是我家附近流过深谷的小溪发出的潺潺水声,结果,轮到我回答时,就能先把我从梦境中唤醒;又因为倾听着想象中的溪流声,现实中根本没听到别人读到哪个段落了,我自然是什么都答不出来。”

“可是你今天下午回答得很好啊!”

“那只是碰巧,因为我对那堂课的内容很感兴趣。今天下午我没有梦游深谷,而是在想:一个像查理一世那样一心想做好事的人,怎么会时常干出那么不明智、不公正的蠢事?多可惜啊,那样正直、尽责的人却目光短浅,只能看到王位带来的权势;要是他能高瞻远瞩,看清所谓的时代精神,那该多好啊!虽然这样,我还是很喜欢查理一世,我尊敬他,我怜惜他——被谋杀的可怜的国王。不错,他的仇敌最可恶:杀害他们毫无权利伤害的人!他们竟然胆敢杀死他!”

此刻的海伦无异于自言自语,她忘了我还不能充分理解她的话,忘了我对她所说的话题一无所知,至少是不知道来龙去脉。我得把她拉回来。

“坦普尔小姐的课上,你也会走神吗?”

“当然不会,不太经常。因为坦普尔小姐总会说些比我的胡思乱想更有意思的东西。我特别喜欢她的用语和措词。她所传授的知识往往正是我想知道的。”

“这么说来,你在坦普尔小姐的课上表现得很好?”

“是的,但不算主动,我没有努力,只是随心所欲而已。其实,这种表现没什么了不起的。”

“很了不起。别人待你好,你待别人也好,我一直希望成为这样的人。要是大家对那些霸道、残酷的人总是客客气气,逆来顺受,那些坏人就会更加肆无忌惮,为所欲为,永远不会害怕,也就永远不会改邪归正,只会愈变愈坏。要是我们无缘无故地挨打,就该狠狠反击,我觉得必须狠一点,才能好好教训那些欺负我们的人,让他们不敢再欺负我们。”

“但愿你长大以后会改变这种想法,毕竟,你现在只是个没受过教育的小姑娘。”

“可我就是这么想的呀,海伦。不管我怎样讨他们欢心,他们还是厌恶,那我也必定厌恶他们。我必须反抗那些不讲道理就惩罚我的人。这不是自然而然的事吗?同样,我会喜爱那些喜爱我的人,也甘愿接受自己应得的惩罚。”

“异教徒和野蛮宗族才会这样想,基督教徒和开化的民族是不信奉这种做法的。”

“怎么会这样?我不能理解。”

“以怨报怨不是消除仇恨的最好办法,同样,复仇也不是治愈伤害的良药。”

“那该怎么办呢?”

“你读读《新约》吧,注意去看基督耶稣的言行,把他的话当作你的准绳,把他的行为当作你的榜样。”

“他是怎么说的?”

“要去爱你们的仇敌,祝福诅咒你们的人,善待恨你们、凌辱你们的人。”

“那我应当去爱里德夫人,可我做不到;还应当祝福她的儿子约翰,但那绝不可能。”

这回轮到海伦·彭斯要我解释了。我便用自己的表达方式,一五一十地向她诉说了自己的痛苦和愤懑。心里一激动,话就说得尖酸刻薄,但我怎么想就怎么说,毫无保留,语气也不婉转。

海伦耐心地听我讲完,我以为她会发表点感想,但她什么也没说。

“那么,”我却耐不住性子追问道,“难道你不觉得里德夫人是个冷酷无情的坏女人吗?”

“毫无疑问,她对你不好。因为她不喜欢你的个性,就像斯卡查德小姐不喜欢我的脾性一样,可是,她对你的一言一行你都记得那么清楚,耿耿于怀!她那些不公正的行为在你心里留下了多么深刻的烙印啊!但无论是什么样的虐待,都不会在我的心里留下这样深刻的印象。要是你忘掉她对你的严厉,忘掉由此而生的愤慨,难道你不会更愉快一点吗?我觉得,人生苦短,用来结仇和记恨很不值得。人生在世,谁都必定要背负各种过错。当我们脱离腐坏身躯的同时,也能摆脱罪恶,而我相信,那一天很快就会到来。到那时,堕落与罪过将连同累赘的肉身离开我们,只留下精神的火花——生命和思想的无形本源,如同最初离开上帝、启迪万物时那么纯洁,从哪里来,就回哪里去,也许还会被传递给比人类更高等的生物,也许会历经荣耀的各种等级:先照亮人类的苍白灵魂,再照亮最高级的大天使!相反,它绝不可能从人类堕落成魔鬼,应该是吧?是的,我相信不会那样。我持有另一种信念——不是别人教给我的,我也很少提起,但我为此欣喜,坚信不疑。因为这个信念带给所有人希望,使永恒成为安息的家园——伟大的归属,而非恐惧,也非深渊。此外,拥有这个信念,我就能把罪人及其所犯的罪孽清楚地区分开来,我可以真诚地宽恕前者,同时憎恶后者。拥有这个信念,复仇永远不会侵扰我心,堕落永远不会让我过度沉湎于痛恨,不公正的事也不会把我压倒。我平静地生活,向往着终点。”

总是低头沉思的海伦讲完这些,头垂得更低了。看她的神态,我就知道她不想再和我交谈了,宁可沉浸于自己的思绪。但她也没有很多时间可以私下冥想,有位班长——是个粗野的姑娘——带着很重的昆布兰口音喊道:“海伦·彭斯,要是你不马上去整理抽屉,收拾好你的作业,我就要叫斯卡查德小姐过来了。”

海伦的白日梦烟消云散,她叹口气,站起来,不发一言,也没有耽搁,就按照班长的指令去做事了。

我在洛伍德的第一个季度似乎极其漫长,也根本算不上黄金岁月。为了适应新的规矩、不熟悉的课程,必须经历恼人的挣扎才能克服种种困难,过得很艰难。时常担心在各方面出错,心理压力远比身体上所受的劳苦更让人难受,其实,光是体肤之苦已是很难熬了。

在整个一月、二月和三月上旬,道路不是被厚厚的积雪封住,就是被泡在融化后的雪水里,几乎寸步难行,除了去教堂,我们就只能困在花园围墙之内。但即便活动范围有极大限制,每天仍要在户外活动一小时。我们的衣服不足以御寒。我们没有靴子,雪灌进鞋子就化了;我们没有手套,手都冻僵了,像双脚一样长满了冻疮。我至今都记得,每天晚上双脚红肿痛痒,难以忍受,早上又得把肿胀、疼痛和僵硬的脚趾塞进鞋子。餐点匮乏更是令人沮丧,发育中的孩子食欲旺盛,但我们吃到的东西那么少,几乎都喂不饱虚弱的病人。营养不足衍生出恶劣风气,年纪小的学生们深受其害。饥肠辘辘的大姑娘们一有机会就连哄带吓,分抢小姑娘们的那一份。我就经常要在吃茶点时把那片珍贵的黑面包分给两个来勒索的大姑娘,再把半杯咖啡让给第三位,饿到落泪的我只能伴着泪水咽下剩下的一口咖啡。

在那个严冬,星期日让人最不开心。我们得走两英里路,到赞助人主持的布罗克布里奇教堂去。走路的时候很冷,到教堂时感觉更冷。早礼拜时,我们都快冻僵了。这儿离校太远,不能回去吃午餐,两次礼拜之间只能吃到一份冷肉和面包,分量跟平日学校里的餐点一样,少得可怜。

晚礼拜结束后,我们要走一条无遮无掩、高低起伏的山路回校,凛冽刺骨的寒风越过大雪覆盖的山峰,怒号着冲向北方,几乎刮伤了我们脸上的皮肤。

我至今仍记得,坦普尔小姐的步履轻快又敏捷,走在我们萎靡不振的队伍旁边,寒风把花呢斗篷吹得紧紧贴在她身上,她用鼓舞士气的言语振奋我们的精神,也身体力行地表现“像不屈不挠的战士”奋勇前进。其他教师也挺可怜的,大部分都垂头丧气,根本顾不上给别人鼓劲。

回到学校后,我们是多么渴望簇拥在熊熊炉火边感受光和热啊!然而,至少对年幼学生而言,这一丁点儿享受也会被夺走。教室里的壁炉立刻被两排大姑娘们围住,小一点的孩子只好蜷缩在她们身后,用围裙裹紧冻僵了的胳膊。

吃茶点时,我们才得到些许安慰,每个人都能分到双份面包——不是半片,而是一整片,上面还抹着一层薄薄的美味黄油。一星期只有一次的这种享受,让我们从一个安息日盼到下一个安息日。我总是竭尽全力保住这顿美餐,但免不了会被别人分走一点。

星期日的晚上,我们要背诵教义问答、《马太福音》的第五章到第七章,还要听米勒小姐朗读一篇冗长的布道文,她也忍不住连打哈欠,证明她也倦了。这些功课进行中间,常有小插曲,总有六七个小女生不自觉地扮演犹推古的角色,因为困倦不堪而跌坐在地,虽然不是从三楼跌下,但从第四班的长凳上跌下来后,被人扶起来时也是浑身瘫软,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没有别的办法,只能把她们推到教室中央,用罚站的办法迫使她们一直站到布道结束。有时,她们的双腿也不听使唤,腿脚一软就瘫倒在地,实在没办法了,只能叫人用班长的高凳撑住她们。

我还没有提到布罗克赫斯特先生来校视察的事。其实,在我入学后的第一个月里,这位先生几乎都不在家,也许是在副主教朋友那儿多逗留了些时日。他不在,倒使我松了口气。不用说,我自有怕他来的理由,但他终究还是来了。

一天下午(那时我到洛伍德已经三个星期了),我坐在长凳上,手拿写字板,正在琢磨一道长除法题的答案,眼光无意间望向窗外,刚好看到一道人影闪过。我凭直觉就认出了那瘦长的轮廓。所以,两分钟后,所有师生全体起立时,我已不必抬头去张望她们在迎接谁进屋。他迈着大步,踱进教室,眨眼间,曾在盖茨黑德府的壁炉地毯上对我不满地皱眉头的黑柱子已经矗立在坦普尔小姐身边了,她早已立正恭迎。这时,我侧脸偷瞥了一眼。对,我没有看错,就是那个布罗克赫斯特先生,紧身长外套扣得严严实实,看上去比上次更瘦长、更刻板了。

他如幽魂现身,这让我有足够的理由感到丧气。我记得清清楚楚,里德夫人曾诬蔑我,并向他暗示我的品行不端,而布罗克赫斯特先生曾允诺把我的恶劣本性通告坦普尔小姐和各位教师。我一直在担心这个诺言会被兑现,甚至每天都诚惶诚恐地提防“随时都会出现的男人”,因为我以往的所作所言被他那样一讲,势必会让我永远背上坏孩子的恶名。现在他果然来了。

他站在坦普尔小姐身旁,与她低声耳语。我毫不怀疑他正在揭露我的恶劣行径,只能急切难耐地注视她的目光,每一秒钟都觉得她那双乌黑的眸子会突然转向我,投来厌恶又轻蔑的一瞥。我也侧耳去听,因为碰巧坐在教室的前排。我听了大半,松了口气,他说的话暂时消除了我的忧虑。

“坦普尔小姐,我认为,我从洛顿采买回来的线应该很合用。当时我突然想到,这些线的质地刚好适合做印花布衬衣,还特意挑选了与之相配的针。请你告诉史密斯小姐,我忘了买织补针;但下星期我会派人送些纸来,请她每次只给每个学生一张,给多了,她们就会不当一回事儿,很容易弄丢。啊,对了!我希望学生们可以更珍惜她们的羊毛袜!上次我过来的时候,到菜园里转了一下,瞧了瞧晾衣绳上的衣服,很多黑色长袜都该补了,从那些破洞就能看出来,她们没有经常妥善缝补。”

他顿了一下。

“一定照您的吩咐去办,先生。”坦普尔小姐说。

“还有,坦普尔小姐,”他继续说道,“洗衣女工告诉我,有些姑娘一个星期替换两次干净的领圈。太多了,按规定只能换洗一次。”

“这件事,先生,我可以解释一下。上个星期四,艾格妮丝和凯瑟琳·约翰斯通姐妹俩受到邀请,去洛顿和朋友们喝下午茶,考虑到那种场合,我才允许她们戴干净的领圈。”

布罗克赫斯特先生点了点头。

“好吧,一次也无妨,但请不要让这种情况经常发生。还有另一件事也叫我吃惊,我跟管家对账时发现,上两个星期,姑娘们吃了两次面包、奶酪的加餐点心,这是怎么回事?我查了一下规章,没有发现中午加餐点心这条细则。这是谁的创举?又得到了谁的批准?”

“这件事是我做主的,先生,”坦普尔小姐回答,“早餐做得太糟糕,难以下咽。我不敢让她们一整天饿着肚子上课。”

“坦普尔小姐,请恕我直言。你应该明白,我培养这些女学生,不是要让她们养成奢侈、娇纵的习惯,而是让她们刻苦、忍耐、克己。就算偶尔有不合胃口的小事发生——譬如一顿饭烧煳了,一个菜太咸或太淡——也不应当用更美味的东西去弥补损失的口腹之欲,以致纵容娇生惯养,违背了本校的办学宗旨。我们应当对学生有所启迪,旨在教导,鼓励她们在一时匮乏的情况下学到坚忍、刚毅的品格。遇到那种情况,最好不失时机地做一次简短的训话,明智的导师就会把握机会,提醒大家牢记早期基督徒所受的苦难、殉道者经受的折磨,以及我们崇敬的基督召唤使徒们背起十字架跟他走时所说的训诫:人不能只靠食物活着,还要谨遵上帝所说的字字句句;基督也赐予神圣的抚慰:‘你们若为我忍饥挨饿,便有福了。’唉,坦普尔小姐,你没有把烧焦的粥,而是面包和奶酪送进孩子们的嘴里,你没有想到,那其实是喂饱了她们邪恶的躯体,却已使她们不朽的灵魂挨饿!”

布罗克赫斯特先生又停顿下来,也许是情绪太激动的缘故。他开始长篇大论时,坦普尔小姐一直低着头,但这会儿,她的眼睛却直视前方。她的脸生来就像大理石般雪白,此刻似乎也透出了大理石特有的冰冷与坚硬。尤其,她紧紧抿住双唇,仿佛要用雕刻家的凿子才能令她开口;眉宇间的肃然渐渐凝固,如岩石般冷硬。

此时,布罗克赫斯特先生将双手倒背在身后,站在壁炉前,威风凛凛地审视着全校。突然,他的眼睛眨了一下,好像碰上了什么耀眼或刺目的东西,他转过身,用比刚才更急促的语调问道:“坦普尔小姐,坦普尔小姐,那个……那个鬈发的女生是怎么回事?红头发的,怎么鬈过了头发?坦普尔小姐,她怎么满头都是鬈发?”他用手杖指着那可怕的景象,手都发抖了。

“那是朱莉娅·塞弗恩,”坦普尔小姐平静地回答。

“朱莉娅·塞弗恩。坦普尔小姐!为什么她,或是别的任何人,竟可以烫鬈发?她为什么胆敢违背我们这个福音派慈善学校的校规和戒律,公开迎合世俗风气,竟敢留了一头蓬乱的鬈发?”

“朱莉娅的头发天生就是鬈的。”坦普尔小姐的语气越发沉静了。

“天生!没错,但我们不能屈服于天性。我希望这些女学生是蒙上帝恩惠的孩子,再说了,为什么要留那么多、那么蓬乱的头发?我一再提醒过,希望严格要求学生们的发型要剪短,要简单朴素。坦普尔小姐,那个女生的头发必须全部剪掉,明天我会派个理发师来。我还看见其他人的头发也太长、太累赘了——那个高个子女生,叫她转过身去。第一班全体起立,转过脸,面向墙壁。”

坦普尔小姐用手帕轻掩嘴角,像要抹去嘴角忍不住泛起的笑意。但她还是下了命令。第一班学生听到指令后都服从了。我坐在长凳上,身子微微后仰,可以看得见大家挤眉弄眼,做出各种鬼脸,对这种调遣表示不满。可惜布罗克赫斯特先生看不到,否则,他或许能体会到:就算他可以摆布杯盘的外表,但其内在却绝非他自以为是的任意干涉所能改变的。

从背后看,姑娘们的颈背俨如吊有奖牌的缎带。他细细打量了足有五分钟,随后作出宣示。他的话如丧钟般响起:“所有发辫都要剪掉。”

坦普尔小姐似乎想抗辩。

“坦普尔小姐,”他进而说道,“我侍奉主,主的王国不在这个尘世。我的使命就是泯除这些女学生的七情六欲,教导她们衣着上展现谦卑克制,而不是编起辫子,穿起昂贵华服。然而,我们面前的每个年轻姑娘都出于虚荣把头发编成了辫子。我再说一遍,这些发辫必须剪掉,想一想为头发浪费的时间……”

就在这时,布罗克赫斯特先生被打断了,因为又有三位访客走进了教室。这三位女士真该早点进来,那才赶得上聆听他关于服饰的高见,因为她们刚好都穿着华贵的天鹅绒、绸缎和皮草。其中的两位年轻女士(十六七岁的漂亮姑娘)戴着当时最时髦的灰色水獭皮帽,上面装饰着驼鸟羽毛,雅致的头饰边沿下都垂荡着浓密的披肩鬈发,烫卷得十分精致。另一位年长的女士披着貂皮镶边的昂贵天鹅绒披肩,头戴法式假发卷刘海。

坦普尔小姐恭敬地尊称这三位为布罗克赫斯特夫人和两位布罗克赫斯特小姐,并引领她们在教室前方的贵宾席就座。如此看来,她们是和担任圣职的一家之主乘同一辆马车来的,在他与管家办理公务、盘查洗衣工、教训学监时,她们已把楼上的房间一一细查过了。所以,她们这就开始罗列缺失之处,对负责照管床品衣物、监管寝室的史密斯小姐发起责难。但我没有时间去听她们说些什么,因为我一直在留意别的事情,注意力完全被吸引了。

到现在为止,我一直在留意布罗克赫斯特先生和坦普尔小姐的谈话,也始终没有忘记要确保自身安全。我觉得,只要不被看到,大概就能躲过一劫。我本来就坐在最后一排的长凳上,为了尽量不引人注目,我还把身子往后靠,假装在忙于做算术题,故意端起写字板,遮住脸。我本可以成功的,只怪那块写字板不听话,不知怎的忽然从我手中滑落,砰然落地,顿时引来所有人的目光。这下完了,我心知肚明,所以弯腰捡起碎成两半的写字板时,已鼓足勇气准备面对最坏的结局。果然不出所料。

“真是个粗心的女生!”布罗克赫斯特先生说,又立刻说道,“是那个新来的学生,我看出来了。”还没等我喘过气来,他又说道,“我不能忘记这件事:关于她,我有几句话要说。”然后就大声说道。在我听来,那是多响亮多刺耳啊!“摔坏写字板的学生到前面来!”

靠我一己之力是无法从命的,我浑身瘫软,无法动弹。可是,坐在我两边的两个大姑娘硬把我拉起来,还把我推向那位可怖的审判官。坦普尔小姐温柔地搀着我走到他面前,我听见她小声地劝说:“别怕,简,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不会受罚的。”

这善意的耳语像匕首一样直刺我心扉。

“再过一分钟,她就会鄙视我,把我当作伪君子了。”我心里这么想,对里德夫人和布罗克赫斯特那些人的怒气便油然而生。我可不是海伦·彭斯。

“把那张凳子拿来。”布罗克赫斯特先生指着一张很高的凳子说道。有位班长从凳子上起身。凳子被搬了过来。

“把这孩子放上去。”

有人把我抱上了凳子。我也不知道是谁抱的,此刻的我已无力去关注旁枝末节。我只知道被高高抱起,现在我和布罗克赫斯特先生的鼻子一般高;也知道他离我只有一码远;更知道有橙黄和紫红的闪缎斗篷、云雾般的雪白羽毛在我眼皮底下飘动着,摇摆着。

布罗克赫斯特先生清了清嗓子。

“女士们,”说着,他转向他的家人,“坦普尔小姐,各位师生,你们都看见这女孩了吧?”

她们当然看见了。我感觉得到,她们的目光就像对焦的放大镜,似乎在灼烧我的皮肤。

“你们瞧,她年纪还很小;你们也看到了,她的外貌与一般孩子没什么两样。上帝仁慈地赐予她和我们一样的外形,没有明显的缺陷能表明她有什么特别之处。谁能想到,魔鬼已伸出魔爪,令她成为自己的奴仆,代替自己作恶?但我要痛心地说,事实正是如此。”

停顿——在这短暂的间歇里,我开始平稳自己受惊的神经,好像已经渡过了鲁比孔河,既然这场审判已无法回避,那只能死撑到底。

“亲爱的孩子们,”这位黑色大理石般的牧师用悲怆动人的语气说下去,“这是让人忧思感伤的时刻,因为我有责任告诫大家,这个女孩本可以成为上帝的羔羊,却成了被驱逐的迷途浪子,她不属于真正的羔羊群,而显然是个闯入者,一个异己。你们必须提防她,不要以她为榜样。必要的话,尽量避免与她作伴,不要同她一起游戏,不要与她交谈。各位教师,你们必须看牢她,注意她的一言一行,掂量她的话语,监视她的行动,惩罚她的肉体以拯救她的灵魂;如果有可能挽救的话,因为(我说这话都觉得难以启齿)这个女生,这个孩子,出生在基督教国家,却比很多向梵天祈祷、在讫里什那神像前跪拜的异教徒更低劣,这个女孩是——骗子!”

这次足有十分钟的静默,而我的神智已完全恢复清醒,注意到布罗克赫斯特家的三位女眷都拿出手帕,抹了抹眼睛,年长的那位身子前后摇晃,年轻的两位耳语着说道:“太让人震惊了!”

布罗克赫斯特先生继续说。

“这些都是我从她的恩人那儿得知的,那位慈善而虔诚的夫人在她成为孤儿后收养了她,把她当作亲生女儿来养育,可这个阴郁的女孩竟以忘恩负义来报答恩人的善良和慷慨,那么恶劣,那么可怕,以至于那位无可指摘的恩主最终不得不让她同自己的孩子们保持距离,生怕她的堕落恶行会腐化孩子们的纯真。她把这个女孩送到这里来治疗,就像古时的犹太人把病人送往搅动中的毕士大池那样。各位教师,学监,我请求你们别让她让周遭变为一潭死水。”

引经据典地说完精彩的结语,布罗克赫斯特先生正了正长大衣的第一颗纽扣,同女眷们低声说了几句,她们就起身,向坦普尔小姐鞠了一躬。随后,这四位大人物就威风凛凛地走出了教室,但我的审判官到了门口又转身说道:“让她在凳子上再站半小时,今天之内,任何人都不许和她说话。”

于是,我就高高地站在那儿;还记得我自己说过不能忍受在众目睽睽之下在教室中央遭受罚站的羞辱,但此时此刻,站在高高的耻辱台上示众的正是我。我的感受无法言喻。但当全体起立,我越发感到呼吸困难、喉头紧缩的时候,却有位女生向我走来,从我身边经过时抬起眼睛,看着我。那双眼睛闪着多么非凡的光芒!带来了多么异乎寻常的感觉!这崭新的体验顿时让我振作起来!俨如一位殉道者、一个英雄走过奴隶或受害者的身边,在刹那间施予了力量。我克制住了正待发作的歇斯底里,昂起头来,稳稳地站在凳子上。海伦·彭斯去问史密斯小姐几个无关紧要的作业问题,结果被训斥了一通。回去自己的座位时,她再次经过我,对我微微一笑。多么美好的笑容!我至今难忘,我知道那笑容流露出睿智和真正的勇气,照亮了她富有特征的轮廓、瘦削的脸庞和深陷的灰眼睛,就像光芒映照出天使的面容。其实,海伦·彭斯的胳膊上还佩戴着标志“不整洁学生”的袖标;不到一小时前,我还听见斯卡查德小姐罚她明天中饭只吃面包和清水,因为她在抄写习题时弄脏了练习簿。这就是人类的天性:不可能样样完美!即使是最明亮的行星也会有黑斑,但在斯卡查德小姐这样的人眼里,只能看到细微的瑕疵,却对星球的灿烂光芒视而不见。

半小时不到,钟就敲响了五点。下课了,大家都去餐厅吃茶点了。我斗胆走下凳子,这时天色已很暗,我躲到角落里去,在地板上坐下来。一直支撑着我的魔力渐渐消退,正常的反应终于到来,我悲痛得无以复加,颓然扑倒在地,深深埋起脸孔。我哭起来了。海伦·彭斯不在身边,没有任何力量来支撑我了。剩下我独处时,再也无法自制,眼泪滴落到地板上。我原本想在洛伍德做个好学生,尽心尽力学更多知识,多交朋友,赢得他人的尊敬和爱护。我已经有了显著的进步,就在那天早上,我第一次在班上拿到第一名,米勒小姐亲切地夸奖我,坦普尔小姐微笑着表示赞许,还说,只要我在未来两个月里继续保持优异的成绩,就教我绘画,让我学法文。而且,同学们对我也很好,同我年龄相仿的姑娘对我平等相待,我已不再受人欺侮。但现在呢?我又被击垮在地,遭人践踏。我还有翻身的机会吗?

“永远没有了!”我想到这里,宁可去死。正当我泣不成声地说出这个念头时,有人走了过来。我惊得挺起身,发现那又是海伦·彭斯,渐暗的炉火恰好照亮她走过空空荡荡的长房间,她给我端来了咖啡和面包。

“来,吃点东西,”她说。可是,我把咖啡和面包都从面前推开,我觉得在这情形下,哪怕一滴咖啡、一口面包都会把我噎住。海伦凝视着我,似乎有点惊讶。虽然我已拼命克制,却仍然无法按捺激动,放声大哭。她在我旁边的地板上坐下来,双臂抱膝,把头靠在膝盖上,就那么坐着,不言不语的像个印度人。反倒是我先开口:

“海伦,人人都相信我是骗子,你为什么还要和我待在一起?”

“人人?哦,简,只有八十个人听见他叫你骗子,而世界上还有千千万万的人呢。”

“可是我跟那千千万万的人有什么关系?我认识的八十个人都瞧不起我。”

“简,你想错了。也许学校里根本没有人会瞧不起你,或者讨厌你。我敢肯定,很多人反而都很同情你。”

“听布罗克赫斯特先生那么说,她们怎么可能同情我?”

“布罗克赫斯特先生又不是神,也算不上广受尊崇的伟人。这里没人喜欢他,他也从没做过让大家喜欢的事情。要是他把你当宠儿,你倒会发现明里暗里有很多人与你敌对。像现在这样,大多数人都会同情你,只是没有胆量来安慰你。教师们、学生们可能会冷淡地对待你一两天,但她们心里都藏着友善的态度。只要你继续努力,好好表现,这些善意暂时被压抑,用不了多久,反而会更明显地表现出来。还有,简——”她停下不说了。

“怎么了,海伦?”我说着,把自己的手塞到她手心里,她轻轻地揉着我的手指,使它们暖和过来,这才往下说:“即使世上的人都恨你,相信你很坏,但只要你问心无愧,知道自己是清白的,你就不会没有朋友。”

“不,我明白我应当看重自己,但这还不够,要是别人不喜欢我,那就是生不如死——我受不了孤独,受不了别人讨厌我。海伦,你知道吗,为了从你或坦普尔小姐,或是任何一个我真心喜爱的人那儿得到真正的爱,我会心甘情愿忍受胳膊被折断,或是被公牛顶飞,或是被马尥蹶子踢中胸口——”

“别说了,简!你把人类的爱看得太重了。你的感情太冲动,情绪太激烈了。至高无上的那双手创造了你的身体,赋予其生命,也赋予了你其他的财富;那双主宰一切的手造就了你脆弱的自身,也造就了和你一样脆弱的他人。除了尘世和人类,还有一个看不见的世界,一个灵魂的国度。那个世界就在我们身边,无所不在。那些灵魂照看着我们,奉命守护我们。如果我们将在痛苦和耻辱中死去,如果来自四面八方的鄙视刺伤了我们,仇恨压垮了我们,天使会看到我们遭受的痛苦,辨清我们的清白(如果我们确实是无辜的,因为我知道你受到了布罗克赫斯特先生的指责,但那只是从里德夫人那儿听说的,夸大其词,不足为据;因为我从你热情的眼睛、明净的面容上看到了真诚磊落的本性),上帝只会等待灵魂与肉体分离,以赐予我们的灵魂相应的奖赏。既然生命如此短促,死亡又必然成为通向幸福——荣耀——的入口,我们何苦要沉沦于悲苦呢?”

我在沉默。海伦使我静下心来,但她传递的宁静里又掺杂着一种难以言传的忧愁。我感受到了那种悲哀,但不知道它从何而来。说完这些,她有点气喘,短促地咳了几声,我暂时忘掉了自己的苦恼,隐隐地为她担心。

我把头靠在海伦的肩上,双臂环绕她的腰。她把我拉近些,紧紧搂住我,我俩默默地依偎。没过多久,又有一个人进来了。刚起一阵风,吹开了厚重的云层,露出皎洁的月亮。月光从近旁的窗户洒进来,清晰照亮了我俩和那个慢慢走近的身影,我们立刻认出来,那是坦普尔小姐。

“我是特地来找你的,简·爱,”她说,“到我房间去吧。既然海伦·彭斯也在,那就一起来吧。”

我们在学监的带领下,穿过错综复杂的走廊,攀上一道楼梯,才到她的住所。房间里炉火正旺,显得很惬意。坦普尔小姐叫海伦·彭斯坐在壁炉边的矮扶手椅里,她自己坐另一把椅子,再把我叫到她身边。

“没事儿了吧?”她俯身瞧着我的脸问,“大哭一场,伤心事就算过去了吧?”

“恐怕我永远做不到。”

“为什么?”

“因为我被冤枉了,小姐您,还有别的人,都会认定我是坏小孩。”

“孩子,我们只会依据你的表现来看待你。你继续做个好孩子,我们就会满意的。”

“是这样吗,坦普尔小姐?”

“就是这样,”她用胳膊围住我的肩膀。“现在,你跟我说说:布罗克赫斯特所说的那位夫人,‘你的恩人’是谁?”

“是里德夫人,我的舅母。我舅舅去世时,把我托付给她照顾。”

“也就是说,她不是主动要收养你的?”

“不是,小姐。她是不情愿的,因为她不得不抚养我。我常听用人们说,我舅舅临终前逼她承诺好好照顾我。”

“好吧,简,你要知道——至少我要让你知道——罪犯受到指控时,应该允许他为自己辩护。有人指责你是骗子,你就可以在我面前尽力为自己辩护。按照你的记忆,实事求是地说,不要无中生有,也不能夸大其词。”

我由衷地下定决心:一定要说得恰如其分,尽量属实。为了理清头绪,我思考了几分钟,这才向她诉说了我凄惨的童年。我刚刚痛哭了一场,情绪已经疲乏,所以谈到这段伤心往事时,语气比平时克制。我也牢记海伦的告诫,不一味沉溺于怨诉,因而能够娓娓道来,不像往常那样一开口就满含怨怒与恼恨。我说得很有节制,简明扼要,听来更加可信。我一边说,一边觉得坦普尔小姐完全相信我的话。

讲述往事时,我提到了劳埃德先生在我昏厥后来看过我。我永远忘不了可怕的红房间事件,说到细节时,我一时激动,略有失态;因为我无论如何也无法淡忘里德夫人是如何断然拒绝我发疯似的求饶,把我再次锁进黑洞洞、闹鬼的房间,忘不了那揪心的痛苦。

我讲完了。坦普尔小姐默默地看了我几分钟,再说道:“这位劳埃德先生,我是认识的。我会给他写封信,要是他的答复同你说的相符,我会公开澄清对你的诋毁。在我看来,简,现在你已是清白的了。”

她亲吻了我,依然让我留在她身边(我很乐意站在那儿,因为我可以像个孩子那样尽情端详她的面容、装束、几件配饰、白皙的额头、闪光的鬈发和乌黑发亮的眼睛,那是孩子才能享受到的喜悦)。她转而对海伦·彭斯聊起来。

“今晚你感觉怎么样,海伦?今天咳得厉害吗?”

“还好,不太厉害,小姐。”

“胸口还疼吗?”

“好一点了。”

坦普尔小姐站起来,拉过她的手,搭了搭脉搏,随后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我听到她坐下时轻轻叹了口气。她沉思片刻,随后回过神来,用欢快的口气说道:“今晚你们俩是我的客人呀!我一定要好好招待你们。”她拉动了铃绳。

“芭芭拉,”她对应铃声而来的用人说,“我还没有用茶点,你把托盘端来,顺便给两位小姐加上茶杯。”

托盘很快就端来了。在我眼里,放在壁炉边的小圆桌上的瓷杯、闪闪发亮的茶壶是多漂亮啊!热气腾腾的茶多么香醇!烤面包多香啊!但让我失望的是(因为我开始饿了),我看到茶点的分量很少,坦普尔小姐也注意到了,她说道:“芭芭拉,能不能再拿点面包和黄油?这不够三个人吃的。”

芭芭拉出了门,但很快又回来了。

“小姐,哈登夫人说这是按平时的定额送来的。”

哈登夫人就是管家,是布罗克赫斯特先生的心腹。她和他一样,也是铁石心肠。

“哦,芭芭拉,那好吧,”坦普尔小姐回答,“看来我们只好将就一下了。”等芭芭拉离开了,她又笑着补上一句,“幸好我还有点小本事,可以弥补这次的不足。”

她邀海伦与我凑到桌边,在我俩面前各摆了一杯茶和一小片美味却很薄的烤面包。随后,她起身,打开抽屉,抽出一个纸包,在我们眼前展开,里面包的竟是一只很大的果仁糕饼。

“我本想让你们各自带一点儿回去,”她说,“可惜烤面包这么少,所以,你们现在就可以吃起来。”她很大方地把饼切成厚片。

那天夜晚,我们仿佛享用了神仙盛宴上才有的甘露和美馔,同样令人愉快的是,女主人一直带着满足的微笑,看着我们津津有味地品尝她慷慨提供的美食。

吃完茶点,用人端走了托盘,她又请我们坐到壁炉边。我俩一边一个坐在她身旁,她与海伦开始侃侃而谈,而我能被允许旁听,实在是难得的荣幸。

坦普尔小姐举手投足间总带着文雅的气质,神态总是那么庄重,谈吐得体有礼,因而不会显露出激烈、兴奋或急切;看着她、倾听她说话的人出于敬畏之心,也不会流露出过分的喜悦。这就是我当时的感受。但海伦却使我大吃一惊。

茶点很提神,暖融融的炉火燃烧,还有敬爱的导师慈爱的相伴——也许不仅仅因为这些,更重要的是,她独一无二的头脑中的某种想法激发出了她内在的力量。力量觉醒了,发光发热,起初,闪耀在一向没有血色、现在却红光焕发的脸上,随后,显露在她炯炯有神、盈盈闪光的眼睛里。突然间,那双眼睛变得比坦普尔小姐的眼睛更美丽,更独特;那种美并非源自好看的色彩、长长的睫毛、描画过的眉毛,而是源自流动在眼底、意味深长的光芒。她似乎心口交融,流畅的言语滔滔不绝。我根本想象不出来那些话源自何方。哪个十四岁的女孩有这等生机勃勃、海纳百川的心灵,足以把握如此纯洁又丰盛、炽热又源源不绝的口才?在那个令我难忘的夜晚,海伦的言谈就有这种特色。她的心灵似乎要赶在短暂的时光消逝之前,尽情拥有那些苟活到老的人所拥有的精彩。

她们谈论着我闻所未闻的事情,谈到了古老的民族,逝去的时代,遥远的国度;谈到了被发现,或仍未解开的自然奥秘,还谈到了书籍。她们看过的书真多啊!知识真丰富!而且,她们似乎对法国人名、法国作家知之甚详。但最使我惊讶的是,坦普尔小姐问海伦是不是还能挤出时间来,复习她爸爸教她的拉丁文,说着还从书架上取下一本书,叫她朗读一页“维吉尔”,并且逐字逐句地翻译。海伦照做了。我每每听她朗声念完一行诗句,内心专司崇敬的感受就更强烈一分。她还没读完那一页,却听到上床铃敲响了!这是不允许有拖延的。坦普尔小姐一一拥抱了我们,把我们搂到怀里时说:“上帝保佑你们,我的孩子们!”

她拥抱海伦的时间更长一点,松开手时也更舍不得。是海伦让她一路目送到门口,也是海伦让她再次伤心地叹了口气。为了海伦,她从脸上抹去了一滴眼泪。

还没进寝室,我们就听见斯卡查德小姐的声音,她正在检查抽屉,刚好拉开海伦的抽屉。我们一进房门,她就冲着海伦狠狠责骂了一通,还说,明天至少要在她肩头别上半打“邋遢袖标”。

“我的东西确实乱糟糟的,很丢人,”海伦喃喃地对我说,“我本想整理一下的,但是忘了。”

第二天早上,斯卡查德小姐在一块纸牌上写下了醒目的大字:邋遢,像贴辟邪符那样,把它绑在海伦那宽大、温顺、聪颖又和善的额头上。她很有耐心,毫无怨言地戴着那块牌子,视之为应得的惩罚,一直戴到晚上。下午的课结束了,斯卡查德小姐一走,我就跑到海伦身边,一把撕下纸牌,扔进火里。没有滋生在她心怀中的怒气却整天在我心中燃烧,热滚滚的大颗泪珠流淌在我的脸颊上。因为目睹她无奈的顺从,我心痛得难以忍受。

这件事发生后大约一个星期,坦普尔小姐写给劳埃德先生的信收到了回复。显然,他在信中所写的与我自述的相符。坦普尔小姐就召集了全校师生,当众宣布:经过她的调查,简·爱所受的谴责不符事实,她很高兴地告诉大家,简·爱的污名已被彻底澄清。教师们都同我握手,亲吻我,同学们也很开心地纷纷议论,愉悦的低语声回荡在我的身边。

我终于如释重负,打算从那一刻开始重新起步,克服所有困难,一定要闯出一条自己的路。我用功苦读,付出几分努力,便获得几分成功。我天生的记忆力不算很强,但经过反复练习,也有了改进,头脑反应更机敏了。不出几个星期,我就升班了;不出两个月,我就获准开始学习法文和绘画。我学会了法语动词être最基本的两个时态;同一天里,还作了第一幅茅屋素描(顺便说一句,屋子墙壁倾斜得比比萨斜塔还厉害)。那天夜里上床时,我忘了去遐想巴梅赛德大餐:热腾腾的烤土豆,或是白面包配新鲜牛奶,通常,我就是用这种画饼充饥的想象力来解馋的,而现在的盛宴是由我在黑暗中所见到的完美图画构成的,所有画作都出自我的手笔,潇洒自如地勾勒出的房屋、树木、逼真的岩石和废墟、魁普式的牛群;还有蝴蝶在含苞玫瑰上翩翩起舞、小鸟啄食成熟的樱桃的可爱画面;还有鹪鹩,在嫩绿的常春藤缠绕出的鸟巢里呵护着珍珠般的鸟蛋。我还在思量,有没有可能把那天皮埃罗夫人给我看的薄薄的法文故事书流利地翻译出来?这个问题还没有得到圆满的答案,我便甜甜地睡着了。

所罗门说得好:“吃素菜,彼此相爱,强如吃肥牛,彼此相恨。”

现在的我,无论如何都不愿用盖茨黑德的奢华富裕来换洛伍德的清贫困苦。

不过,洛伍德的困苦——也许该说是艰辛——渐渐有所好转。春天即将来临,春意已雀跃枝头,最严酷的寒冬已过去,积雪融化,刺骨的寒风不再肆虐。在一月隆冬时,我可怜的双脚被冻得脱皮、红肿,连走路都一瘸一拐的,但在四月的暖风吹拂下已渐渐消肿、愈合。夜晚和清晨不再出现简直能冻结血液的加拿大式低温,现在,我们已能欣欣然在花园中度过游戏时段。有时,碰上阳光灿烂的好日子,在户外玩耍就会觉得又愉快又舒适。枯黄的苗圃生出点点绿意,一天比一天生机盎然,让人浮想联翩:希望之神似乎在夜间走过,每天清晨都留下她愈来愈清晰的足迹。花朵从树叶丛中探出头来,有雪花莲、藏红花、紫色报春花和金眼三色堇。每逢星期四下午(放半天假),我们都出去散步,还会发现不少更可爱的小花盛放在路边和树篱下。

我还在插着尖刺铁篱的花园高墙之外发现了一种莫大的快乐,一种宽广无垠的享受:它来自宏伟山峰环抱的树木葱茏、绿荫盖地的大山谷;也来自满是黑色石子和闪光漩涡的明净溪流。这与我在冰雪覆盖、铁灰色的隆冬苍穹下看到的景象是多么不同呀!那时候,死一般冷的雾气被东风驱赶着,飘过紫色的山峰,滚下草地与河滩,直至与溪流上凝结的冷冽水气融为一体。那时,溪流就变成势不可挡、混浊又湍急的奔流,冲决林木,向空中发出怒吼,在夹杂着暴雨和随风打旋的冰霰中听来更显钝重。溪流两岸的森林俨如骷髅林立,只见一排排的枯木。

四月过去,五月来临。这是一个明媚宁静的五月,每一天都有蔚蓝的天空,和煦的阳光,轻柔的西风或南风。草木茁壮成长。洛伍德宛如少女散开秀发,处处叶绿,遍地开花。榆树、岑树和橡树光秃秃的高大树干都恢复了盎然生机,林木间的植物也从隐蔽处繁茂生长出来,各色苔鲜覆盖了林中的低谷洼地。漫山遍野的野樱草花更是奇妙,好像从地底升出了阳光,我见过它们淡淡的金色光芒,在林荫浓深处点点散开,恰如甜蜜的光斑。我常常尽情享受着这一切,无拘无束,无人看管,几乎总是独自一人。这种难得的自由与乐趣是有原因的,现在我就要说明原委。

正如我刚才说的,洛伍德掩映在山林之间,坐落在溪流之畔,听来岂不是个美好的住处?的确,美则美矣,但是否有益于健康就另当别论了。

洛伍德所在的林间山谷终日雾气迷蒙,而雾气诱发病疫,滋生瘴疠之气。随着春天加速到来,瘴气也加速潜入孤儿们的庇护所,把斑疹伤寒悄然送进拥挤的教室和寝室,五月未到,就已把整所学校变成了医院。

学生们素来半饥半饱,伤风感冒都得不到及时治疗,抵抗力大多很弱,容易受到感染,总共八十个女生,一下子病倒了四十五人。课程暂停,纪律松懈,少数没有得病的学生因此获得无拘无束的自由,因为医生认为她们必须加强运动以保持健康。况且,也没人顾得上去看管她们。坦普尔小姐的全部心思都投入在病人们身上,日日夜夜待在病房里,寸步不离病人,只在深夜回自己房间小睡几小时;别的教师们也忙得分身乏术,有些女生幸而有亲戚朋友,既能够、也愿意把她们从传染病区接走,教师们就要帮她们打点行李,做好动身前的必要准备。很多病入膏肓的女生回家后只能等死;有些人死在学校里,就被迅速地悄悄埋葬,因为传染病的特性决定了容不得半点耽搁。

疾病在洛伍德安了家,死亡成了这里的常客。围墙内笼罩着阴郁和恐惧,房间里和过道上散发着医院的气味,但药水和锭剂的味道也无法掩盖死亡的腐臭。校园外,五月的明媚阳光从万里无云的天空洒向峻峭的山丘、美丽的林间。洛伍德的花园里也是繁花似锦,蜀葵花长得和树木一样高,百合盛放,郁金香和玫瑰争妍斗艳,粉红色的海石竹和深红色的双瓣雏菊把小花坛的边缘点缀得缤纷艳丽,香甜的欧石楠在清晨和夜间吐露苹果和香草的香气。但对于洛伍德的大多数病人来说,这些芬芳的美丽已毫无用处,除了偶尔放进棺材里的那几束花草。

不过,我与其余仍然健康的学生却能尽情享受这个季节和这番美景的美妙之处。我们可以像吉卜赛人一样,从早到晚在林中游荡,爱干什么就干什么,爱上哪里就上哪里。我们的生活也有所改善。布罗克赫斯特先生和他的家人再也没有来过洛伍德,日常事务也不再受到严格监管,脾气暴躁的管家也已逃之夭夭,生怕受到传染;接替她的是曾在洛顿诊所当护士长的女士,她尚不习惯这个地方的规矩,因此发放生活用品时会宽松些。再说,吃饭的人少了,病人又吃得不多,我们早餐的分量自然也就多了一些。也常有没时间准备正餐的日子,新管家就会给我们一大块冷的馅饼,或者一片厚厚的面包和奶酪,我们会把这些吃食带到树林里,挑选各自喜欢的地方,畅快地享受一顿盛宴。

我最喜欢的用餐地点是一块又宽大又光滑的石头,白白的立于小溪正中,石面上却非常干爽,但要蹚水过河才到得了那里,我总是赤脚完成这一壮举。这块石头正好够两个人舒舒服服地坐着,也就是我和玛丽·安·威尔逊,她是我当时选中的好朋友,聪明伶俐,观察力很敏锐。我喜欢同她相处,一半是因为她头脑机灵,常有奇思妙想,一半是因为她的举止让我觉得很自在。她比我大几岁,更了解世情,能告诉我很多我乐意听的事情,满足我的好奇心。她也能特别宽容我的缺点,不管我说什么,她都不会横加指责或阻止。她擅长描述,我擅长分析;她喜欢讲,我喜欢问,所以我们相处得很融洽,就算得不到很大长进,也总有不少乐趣。

这时候,海伦·彭斯在哪儿呢?为什么我没有同她共度这些自由自在的快乐时日?是我把她忘了吗?还是我没出息,厌倦了只与她往来,对单调的友情感到不满足?当然,玛丽·安·威尔逊要逊于我的第一位朋友,她只会给我讲些逗趣的故事,或当我对某些流言蜚语感兴趣时,给我透露些新鲜刺激的秘辛。而海伦呢,我可以信誓旦旦地说,任何人听她一席话都能获得更高品位的享受,她就有那种能耐。

这是事实,读者,我明白并感觉到了这一点:尽管我这人不尽完美,缺点多,长处少,但我绝不会厌倦海伦,也不会不珍惜与她的情义和眷恋,那比任何一种曾经激荡我心灵的感情都要强烈、温柔并饱含尊崇。不论在什么时候,在什么情况下,海伦都不离不弃地陪伴我,默默表明了忠实的友情,就算我生闷气、发脾气,她的友情也不会有丝毫改变或动摇。可是,海伦现在病倒了,我已经好几个星期没看到她了。她搬到了楼上的一间屋,我听说,她不住在躺满高烧病人、现已改成病房的教室里,因为她患的是肺痨,不是斑疹伤寒。当时我幼稚无知,还认为肺痨没有伤寒那么严重,只要假以时日并悉心照料,她就肯定可以好转。

更何况,有一两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海伦在坦普尔小姐的陪伴下去了花园,这让我的想法越发坚定了。但在那种情况下,她们不允许我过去与她说话。我只能隔着教室的窗户,远远地看着她,却又看不清楚,因为她裹得严严实实,远远地坐在游廊上。

六月初的一个晚上,我与玛丽·安在林子里逗留得很晚。像往常一样,我们没和别人凑在一起,闲逛到了很远的地方,以至于迷了路。我们不得不到一间孤零零的茅舍去问路,住在那儿的一对男女养了一群半野生半家养、以林中树果为食的野猪。回到学校时,明月已经升至半空,花园门口站着一匹马,我们认得那是外科医生骑的小矮马。玛丽·安说,准是有人病得很重,所以才在这么晚的时候请贝茨先生来。她先进了屋,我在外面耽搁了几分钟,把从森林里挖来的一把花草栽在花园里,生怕留到早晨它们会枯死。栽好以后,我又徘徊片刻,因为沾上露水的花香气特别浓郁。多么让人心旷神怡的夜晚啊,那么宁静,又那么温煦,西边的天际仍有晚霞的余晖,预示着明天又将有好天气。月亮从黯淡的东方庄严地升起。我用孩子的眼光好奇地观看这一切,享受着个中美好,这时,心头突然涌现了一个从未有过的想法:

“这个时节躺在病床上奄奄一息,等待死亡逼近——多么悲哀!这个世界是如此美好,被迫离开这里,去一个无人知晓的地方——那是何其悲惨啊。”

在那个时刻,我生平第一次严肃地思考天堂和地狱,那是常常被灌输的理念;却也第一次感到畏缩和迷惑;我的心第一次瞻前顾后,左顾右盼,却发现周围只有无底深渊——除了当下这一立足点,其余一切都如浮云无形,空虚万丈;一旦立足不稳,就会坠下那种混沌之中,想到这里,我不禁战栗。就在我前所未有地如此思索时,突然听到前门开了,贝茨先生在护士的陪同下走出门来。她目送贝茨先生上马离去后,正要关门,我赶紧跑到她面前。

“海伦·彭斯怎么样了?”

“很不好。”她回答。

“贝茨先生是去看她的吗?”

“是的。”

“他怎么说的?”

“他说她在这儿待不久了。”

要是我昨天听到这句话,肯定以为那说明她将要搬回诺森伯兰郡的老家去,绝对想不到那是在暗示她即将死去。但此刻我一听就懂了!我能清清楚楚地领会到:海伦在世的日子所剩不多,她将被带往神灵的国度,如果真有那种地方的话。我感到一阵恐怖,继而是钻心的哀恸,强烈的愿望也随之而来:我必须去看她。我问护士,海伦在哪个房间。

“她在坦普尔小姐的房间里。”护士说。

“我可以上去跟她说说话吗?”

“哎呀,孩子!那可不行。你该进屋了,降了露水还待在外面,你也会得热病的。”

护士关上前门,我从通往教室的边门溜了进去。我刚好赶上,刚到九点,米勒小姐正在吩咐学生们就寝。

大约过了两小时,可能将近十一点了,我依然难以入睡,而且寝室里悄然无声,我猜大家都睡熟了,便轻手轻脚地爬起来,在睡衣外面套上罩衣,光着脚溜出寝室,打算去找坦普尔小姐的房间。她的房间远在这栋大宅的另一端,但我认得路,而且,夏夜晴朗无云,皎洁的月光从过道窗户里照射进来,更方便我轻而易举地找到她的房间。一股樟脑味和烧焦的醋味提醒我已走近伤寒病房,我加紧脚步,走过门前,生怕被通宵值班的护士听到。我担心被人发现后被赶回寝室,因为我必须看到海伦——在她死前,我必须拥抱她,必须给她最后的亲吻,说上最后一句话。

下了一段楼梯,又走了一段路,小心翼翼地打开再关上两道门,没有发出任何声响,到了另一段楼梯然后拾级而上,正对面便是坦普尔小姐的房间。锁孔里和门缝里透出些微光亮,四周万籁俱寂。我走近一看,只见门虚掩着,也许是要让新鲜空气进入紧闭的病房。我不想多犹豫,本来就已迫不及待了——全身心都因极度的痛苦而颤抖不已。我推开门,探头往里看,一边用目光寻找海伦,一边又害怕遇见死亡降临的场面。

紧靠坦普尔小姐的床铺,有一张小床,白色的帷幔半遮半掩。我看到被子底下有人形轮廓,但人脸被帷幔遮住了。在花园里和我交谈过的护士坐在一把安乐椅里,睡着了。一支灯芯未剪的蜡烛在桌上幽幽地燃着。没有看到坦普尔小姐,后来我才知道,她被叫到伤寒病室察看一个昏迷不醒的女生了。我往屋里走,在小床边停下来,伸手拉住帷幔,但我想在拉开之前说点什么。我仍然很怕,唯恐看到一具尸体。

“海伦!”我轻声叫唤,“你醒着吗?”

她动了动身子,拉开帷幔,我一下子看到了她的脸:苍白、憔悴,却十分平静,她看上去没有什么变化,我刚才的恐惧顿时烟消云散。

“真的是你吗,简?”她用一贯的温柔语调问道。

“啊!”我心想,“她不会死的,他们肯定搞错了。要是她不久于人世,她的语气和神色怎么会这么镇定自若?”

我靠近她的床边,吻了她一下。她的额头冰凉,两颊又冰凉又消瘦,手和手腕也一样,只有那微笑依旧如昨。

“你怎么到这儿来了,简?都十一点多了,几分钟前我听见钟响过。”

“我是来看你的,海伦。我听说你病得很重,不来和你说说话,我就睡不着。”

“那么说,你是来同我告别的了,也许你来得正是时候。”

“你要去别处吗,海伦?你要回家乡了,是不是?”

“是的,回到永远的家——我最后的归宿。”

“不,不要,海伦。”我哽咽难言,悲伤至极。我竭力抑制泪水,海伦却猛咳起来,幸好没有吵醒护士。咳完后,她筋疲力尽地躺了几分钟,随后轻声说道:“简,你怎么光着小脚呢,快躺下,盖上我的被子。”

我听话地钻进被子,她用胳膊搂住我,我紧偎着她。沉默良久之后,她又轻声说起话来:

“简,我感到很幸福。听到我死了的时候,你千万不要悲伤。没什么需要悲伤的。总有一天,我们都会死去。慢慢夺去我生命的疾病并不太痛苦,这病既温和,又缓慢,我的心灵已经安息。我的死不会让任何人悲痛欲绝,我只有一个亲人,是我父亲,他刚新婚,不会想念我的。我死得早,因而免受更大的磨难。我也没什么天赋和才能,能在这世上成为人上人。要是我活下去,恐怕只会一错再错。”

“可是你要去哪里呢,海伦?你能看得见吗?你知道吗?”

“我相信,我有信仰,我要去上帝那儿。”

“上帝又在哪儿?上帝到底是什么?”

“我和你的创造者。上帝绝不会毁灭祂的造物。我完全依赖祂的力量,全心全意托付给祂的仁慈。我数着分秒等待,直到那个重大的时刻来临,上帝会显现,我就能回归祂的身边。”

“海伦,你真的相信世上有天堂,也相信我们死后的灵魂都会到天堂去吗?”

“我相信,肯定有一个未来的国度。我相信上帝是慈悲的,我可以毫无保留地把不朽的灵魂托付给祂。上帝是我的父亲,我的朋友,我爱祂,我相信祂也爱我。”

“海伦,那我死后还能再见到你吗?”

“亲爱的简,你会来到同一个幸福的天国,毫无疑问,也会被同一个无所不在、全能神圣的天父庇护。”

我再次发问,但这回只是在自己心里默想:“那个天国在哪儿?真的存在吗?”我把海伦搂得更紧了,对我来说,她似乎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宝贵,我简直不能放手让她走。我躺在那儿,把脸深深埋进她的颈窝里,她又用最甜美的语调说道:

“真舒服啊!刚才那通咳嗽,把我都咳累了,我有点想睡了。可是,简,别离开我,我喜欢你陪在我身边。”

“我会一直陪着你的,亲爱的海伦,谁也不能把我撵走。”

“你够暖和吗,亲爱的?”

“挺暖的。”

“晚安,简。”

“晚安,海伦。”

她亲吻我,我也亲吻她,我俩很快就睡着了。

我醒来时已经是白天了,一阵不同寻常的骚动把我惊醒了。我抬头一看,发现自己正躺在别人的怀中,是那位护士抱着我,正穿过过道,要把我送回寝室。我没有因为擅离床位而受到责备,因为大家都有各自的事儿要忙。当时我提出很多问题,但也没人答复我。但一两天后我知道了,坦普尔小姐清晨回房时,发现我躺在小床上,脸蛋紧贴海伦·彭斯的肩头,胳膊搂着她的脖子,我睡着了,而海伦——死了。

她的坟墓在布罗克布里奇墓地。她去世后的十五年中,那只是个杂草丛生的坟头,但现在,那儿竖起了一块灰色的大理石墓碑,上面刻着她的名字,以及拉丁文的“我将再生”。

到目前为止,我细述了自己微不足道的身世,用了将近十个章节来描写此生最初的十年,但这不是一部寻常意义上的自传,我只想唤起一些回忆,窃以为读者会略感兴趣。但现在,我要默默跳过八年岁月了,为了能让上下连贯衔接,请容我再交待几行笔墨。

斑疹伤寒在洛伍德完成了浩劫般的使命后,便渐渐销声匿迹了。但在那之前,受其荼毒、失掉性命的人数之多已引来外界公众对洛伍德的关注,人们对这场天灾人祸的根源作了调查,逐步披露的不堪事实激起了极大的公愤。学校的选址不利于健康,孩子们的伙食量少质差,煮饭用的水又臭又咸;学生们的衣物单薄简陋,住宿条件恶劣;这些情况都被公之于世,曝光的结果使布罗克赫斯特先生颜面尽失,但学校本身获益良多。

郡里的一些乐善好施的富人慷慨捐助,另觅一处更适宜的地点,建造了设施更好的校舍,制定了新校规,餐饮和衣物方面也都有所改善。善款和学校经费都委托给一个专门委员会管理。布罗克赫斯特先生有钱有势,终究不能等闲视之,所以仍保留司库一职,但在他履行职务时,须得到胸怀更宽广、更富同情心的绅士们从旁辅助监督。督导的职务也由其他人共同分担,他们更通情达理,更能兼顾节俭与舒适,更能平衡宽容与公正。学校因此大有改进,终于成为一所高尚的学府,真正发挥慈善的用处。洛伍德重获新生之后,我在其中生活了八年:当了六年的学生,两年的教师,因双重身份,我见证了这所学校的重要价值。

在这八年中,我的生活一成不变,但并非不快乐,因为日子过得挺充实。我得到了接受良好教育的各种条件。有些课程是我喜爱的,但我希望自己在各方面都能出类拔萃。我也很乐意让教师们满意,尤其是我喜欢的教师们。这一切都激励我奋进,充分利用我能够得到的一切有利条件。很快,我就跃升为第一班的第一名,后来又被授予教师职务,满腔热情地干了两年,但两年之后我的心意有所改变。

学校经过改革后,坦普尔小姐依然担任学监之职。我在学业上的成绩都要归功于她的教导。她的友谊和陪伴始终慰藉着我。在我心目中,她俨然就是我的母亲、私人教师,后来又成为我的益友。但这时候,她结婚了,要随她的丈夫(一位出色的牧师,几乎能匹配这样的佳人)迁往很远的郡,我只能就此失去她了。

从她离开的那天起,我就不再是之前的那个我了。她一走,也带走了所有确凿的亲密感,洛伍德不再让我有家的感觉。我深受她的个性和很多习惯的影响,想法亲和了许多,也学会了从内心深处节制感情。我立志尽忠职守,也很文静;在别人眼中,我似乎是一个循规蹈矩、安分知足的人,甚至我自己也时常这样想。

但是,命运之手假借纳斯密斯牧师,把我和坦普尔小姐分开了。婚礼后不久,我见她一身旅行轻装跨进一辆驿站马车,我遥望马车爬上小山,翻过山顶,消失了,这才回到自己的房间,孤单地度过学校为庆祝她的婚礼而放的半天假期。

大部分时间里,我在房间里踯躅,怅然若失,我以为自己只是在追忆,并想办法弥补内心的失落,但当我停止沉思,抬头看到暮色已浓,夜色渐深,突然灵光乍现,崭新的想法闪过心头。就在那个瞬间,我经历了一番转变。我在心里暂时放下从坦普尔小姐那儿借用的一切——倒不如说是她带走了我在她身边所感受到的宁静氛围——现在,我只能依靠天性了,也感受到旧日的情绪开始萌动。与其说我失去了支柱,而不如说失去了动力;我并没有失去保持平和的能力,而是需要保持平和的理由已不复存在。这些年来,洛伍德就是我全部的世界,我经历的只有学校的规章制度,但现在我想起来了——真正的世界无限广阔,充满希望与忧惧、感知与激动,那个多姿多彩的天地等待那些有胆识的勇者去探索,去冒险追求人生的真谛。

我走到窗边,敞开窗扉,往外眺望。我能看见校舍的两翼、花园,以及洛伍德的周边地带,也能看见山峦起伏的地平线。我的目光一一越过这些,最终落在最遥远的蓝色山峰上,那正是我渴望攀越的边界。岩石嶙峋的边界内是如此荒凉,俨如囚禁场、流放地。我用目光沿着一条从山脚蜿蜒而上的白色山路,随之消失在两山间的峡谷之中。我多么希望循着这条路继续前行,直至远方啊!我想起当年的漫长旅程,乘着马车,沿着那条路在薄暮中下山;最初到达洛伍德的那天仿佛极为久远,恍如隔世,但从那天起,我再也没有离开过这里。所有假期都是在学校里度过的,里德夫人从未派人把我接回盖茨黑德府,她或任何家人都没来探望过我。我与外部世界没有往来,既没有寄出过书信,也没有和任何人联系。校规、校务、寄宿学校的生活习惯和观念,师生们的音容、语言、服饰、好恶……就是我所知的一切。但我开始觉得这远远不够。仅仅是一个下午,我就对八年如一日的陈规生活突然产生了厌倦。我憧憬自由,我渴望自由,想到自由而呼吸急促,为祈求自由而祷告。祷告的声音似乎被晚风徐徐吹散,我便放弃了那段祷文,重新构想一段更谦卑的祈求:我只求有变化,有一点新鲜的刺激。但这番恳求似乎也被吹远了,飘荡在浩渺虚无的空中。“好吧,”我近乎绝望地喊出声来,“至少要给我一种新的苦役吧!”

这时,晚餐铃响了,召唤我下楼。

于是,我没有空闲继续思考,甚至到就寝时分,同房的一位教师还絮絮叨叨闲聊了好久,令我无法专心回到那个一心所向,但被打断的问题。我真希望瞌睡能让她安静下来!我隐约觉得,只要我再考虑一下伫立窗前时闪过脑际的那个念头,某个独特的想法就会自动冒出来,让我摆脱困境。

格丽丝小姐终于打起了轻鼾。她是个壮硕的威尔士女人,以前,她的鼾声只会让我讨厌,但今晚,听到前奏般的深沉鼻音时,我竟觉得心满意足。终于摆脱了干扰,我心中那若隐若现的想法立刻清晰显现。

“一种新的苦役!很有意思的想法。”我自言自语(只是内心独白,我没有出声),“我明白,因为它听上去并不美妙,不像自由、兴奋、享受这些词固然动听,但也只是悦耳的词汇,空洞无用,转瞬即逝,不值得浪费时间去聆听。但是,苦役!终究是不同的,实实在在的,任何人都能找到劳作之事,发挥自己的用处。我已经在这里勤勉劳作了八年,现在我所期求的不过是到别处去勤勉劳作。难道我连这点愿望也达不成吗?难道这事不可行?对——没错——达成这个目的并非难事,只要我肯动脑筋,找到合适的办法。”

好像要摆出开动脑筋的架势,我从床上坐起来。那一夜很凉,我在肩上裹了块披巾,便全神贯注地深入思考起来。

“我到底想要什么?在新环境里的新职位,面对新的面孔,住在不一样的房子。我只要这个,因为奢求太多是徒劳无益的。那么,怎样才能找到新工作呢?我猜想,别人会求助于朋友,但我没有朋友。世上也有很多人无亲无故,他们只能自力更生,自己去找工作。那么,他们用什么办法呢?”

我说不上来,想不出现成的答案。但我责令自己的头脑想出一个答案,而且要快。我感觉得到,头脑在加速运转,我感觉得到,头脑和太阳穴上的血管在怦怦悸动。但在将近一个小时里,我的脑子里混沌极了,毫无结果。这种徒劳无功让我心乱如麻,索性起身下床,在房间里转了转,拉开窗帘,望见一两颗星星,在寒夜中颤抖的我再次缩到床上。

肯定有位善良的仙女趁我离开床铺时把我苦思冥想的答案留在我的枕头上了,因为我再次躺下时,有个主意自然而然地悄悄潜入我的脑海:“想要谋职的人会登广告,你必须在本郡《先驱报》上刊登一则广告。”

“怎么登呢?我对广告一无所知。”

立刻响起轻声回应,不费吹灰之力:

“你要把广告和广告费装进同一个信封,寄给《先驱报》的编辑。你必须抓住机会,把信投递到洛顿邮局,回信也务必寄回那个邮局,写上J.E.收。信寄出后一个星期,你可以去询问是否有回信。有回音了再斟酌接下去怎么办。”

我把这个计划反复琢磨了二三遍,直到完全领会,可以想象出每一个步骤都明确可行。我这才心满意足地沉沉睡去。

第二天我一大早就起来了,没等起床铃把全校吵醒,就写好了广告,封入信封,写上了地址。广告是这样写的:

兹有一名年轻女教师(我不是做了两年的教师吗?)愿谋家庭教师之职,学童年龄须在十四岁以下(我想,毕竟自己未满十八,实在不适合指导跟我年龄相近的学生)。能胜任优良的英国教育所需各类常规课程之教学,包括法文、绘画和音乐(读者们,这些学科如今看来稀疏平常,但在那个年代却已堪称广博的教育内容)。回信请寄洛顿邮局,J.E.收。

这封信在我的抽屉里锁了一整天。午间茶点以后,我向新来的学监请假去洛顿,为自己和一两位共事的教师办些小事。她欣然允诺,我便动身。步行到镇上约有两英里,傍晚时分雨雾蒙蒙,好在白昼依然很长,天色还亮。我跑了一两家店铺,到邮局寄出信,返程时下起大雨,浑身湿漉漉地回到学校,但心里很畅快。

接下来的一星期感觉特别漫长,但如世间万物一样,终究会到尽头。在一个秋高气爽的傍晚,我再次踏上通向洛顿的小路。顺便提一句,这条路风景如画,沿溪而行,穿过山谷中景致最迷人的蜿蜒起伏之处。不过,那天我一心在想,在即将到达的小镇邮局里,有没有回信在等着我呢,因而无心观赏草地和溪水的美妙。

我这趟出门的理由是要定做一双新鞋。所以我先去鞋匠那儿量好了尺寸,再穿过洁净又安宁的小街,来到邮局。值班的是位老妇人,鼻梁上架着牛角框眼镜,手上戴着黑色露指手套。

“有给J.E.的信吗?”我问。

她抬起眼睛,从镜框上缘看了我一眼,随后打开抽屉翻找了好一会儿,找了那么久,我都快泄气了,她却终于把一封信举在眼镜前,足足看了五分钟,这才隔着柜台递给我,依旧带着狐疑的眼光,很不放心似的打量我。收信人确实是J.E.。

“只有一封吗?”我问。

“没有别的了。”她回答。我把信揣进口袋,转身就走。我不能当场拆开,因为按照规定我必须八点前返回校舍,而这时已经七点半了。

一回学校,各种事务都在等着我。学生们自习,我得陪着;随后轮到我读祷文,再照应她们就寝,之后才能和其他教师们一起吃晚餐。哪怕最后回到自己房间准备睡觉时,还有那位躲不掉的格丽丝小姐近在眼前。烛台上只剩下一短截蜡烛了,我担心她会喋喋不休,直至烛灭。幸好,她晚上饱餐了一顿,很有催眠的作用。还没等我脱完衣服,她已鼾声大作。蜡烛只剩一寸光景,我赶紧取出信。封口的署名写的是F.。我拆开信封一看,内容简明扼要:

如上周四在《先驱报》上刊登广告的J.E.确具备所提及的专长,并能出具有关品格与能力合格的证明推荐函,即可应聘此教职,负责教育仅一名学生:不满十岁之女童。年薪三十英镑。请将推荐书及其姓名、地址等详情寄往:××郡,米尔科特附近,桑菲尔德,费尔法克斯夫人收。

我把这封信反复读了几遍。字体很老派,笔迹不大稳,像是出自老妇之手——这倒是让我很满意。因为我一直暗暗担心,我这样自作主张,一意孤行,很可能陷入某种危险的困境。更重要的是,我希望自己努力得来的成果是体面、妥当且正规的。所以,对方若是位老妇,我觉得应该算是很理想的状况。费尔法克斯夫人!我想象她穿着黑色长裙,戴着寡妇帽,也许有点冷淡,但不失礼仪,想必是一位典型的老派英国夫人。桑菲尔德!毫无疑问,那是她的家宅的名称,虽然我无从想象那栋房舍的样式,但肯定是个洁净、整饬的地方。米尔科特,我重温了记忆中的英国地图。没错,有那个郡,那个镇。我现在所住的山镇很偏远,但那个郡离伦敦更近,比这里近了七十英里!这显然是个优点。我向往热闹、繁荣的地方。米尔科特是个工业大城,坐落在A河河畔,无疑是够繁忙的城市。这样岂不更好,怎么也算是彻底的改变吧!虽然我开始有美好的幻想,但不代表我对那些高高的烟囱、黑烟雾霾也感兴趣,“不过,”我兀自辩解,“或许桑菲尔德离城区远着呢。”

这时,残烛落入烛台,烛火熄灭了。

第二天我就要着手下一个步骤了。这个计划不能闷在自己心里,要想达成目标,我必须公开这件事。利用午间休息的时段,我求见学监,告诉她我有希望找到新职位,薪金是我目前所得的两倍(在洛伍德我的年薪为十五镑),请她将此事转告布罗克赫斯特先生或其他委员会的成员,并征询他们的意见:是否允许我把他们列为推荐人?她欣然同意要为我居中促成此事。第二天,她就呈报给布罗克赫斯特先生,他说,因为我的监护人是里德夫人,所以必须写信询问她的意见。于是,简函寄给了里德夫人,她回信说,一切悉听尊便,她早已不干涉我的事务了。这封回函在委员会里得到了传阅,并经过了令我心急如焚的拖延后,我终于得到了正式的离职许可:我可以自行改善境遇,另觅他职。此外,由于我在洛伍德工作和就学期间一向表现良好,几位督学将为我开具并签署足以证明我的品格和能力的推荐函。

推荐函在一个月内送达我手,同时给费尔法克斯夫人寄出了副本,很快得到回复,她说对我感到满意,并定于两周后抵达那位夫人家,担任家庭教师。

我这就忙活起来,要做各种准备,两个星期一晃而过。我的衣装本来就不多,但够穿。出发前一天收拾行李箱也绰绰有余——还是八年前从盖茨黑德带来的那只箱子,已用绳子捆好,贴上了名字标签,半小时之后会有脚夫来搬走,先送到洛顿。我自己要在次日清早赶到洛顿等公共马车。我把黑呢旅行装刷干净,备好帽子、手套和皮手筒,再次检查所有的抽屉,免得遗忘什么东西。随后就无事可做了,我想坐下来休息,却定不下心来;虽然已奔忙了一整天,但我太兴奋了。我生活的一个阶段今晚就将结束,明天就将开始一段新生活。在新旧交替的这一夜,我实在难以入睡,只能热切地注视这巨变的过程。

“小姐,”一个用人在门厅找到了我。这会儿,我正像不安的游魂在那儿徘徊。“楼下有人要见你。”

“肯定是脚夫来了。”我心想着,没有多问就奔下楼去,经过半敞着门的后客厅,也就是教师休息室时,我还打算继续向厨房走去,却有人从里面跑了出来——

“是她!准没错——无论在哪儿,我都认得出她!”

我定睛一看,那是个少妇:穿戴得像用人,但衣着挺讲究,看打扮是已婚妇人,但样貌还很年轻,长得很漂亮,黑头发,黑眼睛,脸色红润。

“哎呀呀,还认得出我吗?”她的嗓音和笑容让我觉得似曾相识,“我想,你应该没把我完全忘了吧,简小姐?”

转瞬之间,我已喜不自禁地拥抱她、亲吻她了。“贝茜!贝茜!贝茜!”我只知道这样呼唤她,什么都说不出来,而她听了又笑又哭。我俩走进后客厅,壁炉边站着一个约莫三岁的小家伙,穿着花格花呢衣裤。

“这是我儿子。”贝茜直截了当地说道。

“这么说,你结婚了,贝茜?”

“是呀,快五年了,我嫁给了马车夫罗伯特·利文。除了站在那儿的鲍比,我还有一个女儿,我给她取名叫简。”

“你不住在盖茨黑德了?”

“我现在住在门房,原来那个看门的走了。”

“噢,大家都好吗?把他们的情形跟我说说,贝茜。不过你先坐下来,还有鲍比,过来坐在我腿上好吗?”但鲍比羞怯地侧身贴着他妈妈。

“你长得不算高,简小姐,也不够壮实。”利文夫人继续说,“我觉得这学校没把你照顾好,里德家的大小姐比你高一大截,乔治亚娜小姐比你胖一倍。”

“乔治亚娜一定很漂亮吧,贝茜?”

“很漂亮。去年冬天她跟夫人去了伦敦,人见人爱,有个年轻勋爵爱上她了,但勋爵家的人都反对这门亲事,结果——你肯定猜不到!——他决定和乔治亚娜小姐私奔,但让人发现了,就被阻止了。发现他们的正是里德家的大小姐,我猜是出于妒嫉吧,如今,她们姐妹俩像猫和狗一样不合,老是吵架。”

“哦,约翰·里德怎么样?”

“他呀,他算是彻底辜负了他妈妈的厚望。他上了大学,但被劝退……被踢出来了,我想他们是这么说的。后来,他的舅舅们希望他去当律师,研读法律,可他实在是个游手好闲的浪荡公子,恐怕也混不出什么名堂。”

“他长成什么模样了?”

“他很高,有人说他很英俊,不过他的嘴唇太厚了。”

“里德夫人呢?”

“夫人发福啦,看上去是挺健康,但我觉得她心里并不高兴。约翰先生的做法让她很失望——他挥霍了不少家产。”

“是里德夫人让你来的吗,贝茜?”

“其实,并不是。但我一直都想来看看你。前阵子我听说你写信来,说是要去很远的地方,我想一定要趁你还没有远走高飞,赶紧来见你一面。”

“恐怕你见到我也会失望吧,贝茜。”我是笑着说的,因为虽然看到贝茜的眼神流露出关切,却没有赞赏之意。

“不,简小姐,我没有失望。你很文雅,看上去像个淑女,我预料到你会是这样的。毕竟,你从小就长得不美啊。”

我对贝茜坦率的回答报以微笑。我想她说得对,但我也要承认,听到这话多少有点失意。十八岁的少男少女大都希望能讨人喜欢,假如知道自己不太可能凭借外貌赢得他人赞美时,绝不可能心花怒放。

“但我能肯定,你很聪明,”贝茜转而这么说,显然是要安慰我。“你学了什么本事?会弹钢琴吗?”

“会一点儿。”

房间里有一架钢琴。贝茜走过去把它打开,要我坐下来给她弹一曲。我弹了一两曲华尔兹,她都听得入迷了。

“两位里德小姐都弹不到这么好!”她欣喜地说,“我一直相信,你在学业上肯定比她们优秀。你会画画吗?”

“壁炉架上的那幅画就是我画的。”那是一幅水彩风景画,是我送给学监的礼物,感谢她为我出面和委员会协商。她为这幅画配了玻璃框,裱挂起来。

“啊呀,画得真好啊,简小姐!里德小姐的绘画老师都没你画得好,更不用提那两位年轻的小姐们了,她们和你差远了!你学法语了吗?”

“学了,贝茜,我能读也能讲。”

“粗布和细布的刺绣也会吗?”

“我会。”

“啊呀,你真是多才多艺的大家闺秀啦,简小姐!我早就知道了,不管有没有亲戚照应你,你都会有出息的。我还有件事要问你,你父亲那边,有没有谁给你写过信?就是那些姓爱的亲戚?”

“从来没有。”

“你知道,夫人常说,姓爱的那家人很穷,让人瞧不起。也许他们的确很穷,但我相信他们也像里德家的人一样是上等人。大约七年前,有一天,有位爱先生到盖茨黑德,想见见你。夫人说你在五十英里外的学校里,他好像很失望,因为他没时间逗留,他要乘船到外国去,一两天后就要从伦敦启航。他看上去完全就是一位绅士,我认为,他是你父亲的兄弟。”

“他去哪个国家,贝茜?”

“好几千英里外的一个岛,产酒的。管家跟我说过,叫什么来着……”

“马德拉岛?”我随口一问。

“对,就是这地方——就是这个名儿。”

“他就那么走了?”

“是的,他在屋里没待几分钟。夫人对他很傲慢,后来还把他叫作‘狡诈的生意人’。我家那口子,罗伯特,估计他是个酒商。”

“很可能,”我说道,“或是酒商的职员或代理商。”

贝茜和我促膝叙旧,足有一个多钟头,后来就不得不告辞了。第二天清早,我在洛顿候车时又见了她几分钟,最后在布洛克赫斯特纹章旅店的门边道别,分道扬镳,她动身去洛伍德岗搭车回盖茨黑德;而我登上马车,前往全然陌生的米尔科特郊区,开始新的工作,新的生活。

小说翻到新的一章,有点像戏剧拉开新的一幕。读者,这回我拉开幕布时,请您想象自己看到了米尔科特的乔治旅店,想象那个房间里有普通旅店里常见的陈设,贴着大花图案的墙纸,铺着讲究的地毯,还有寻常的家具、壁炉、摆设和挂画,一幅是乔治三世的肖像,另一幅是威尔士亲王的肖像,还有一幅是纪念沃尔夫将军牺牲战场的主题。借着悬挂在天花板上的油灯和壁炉燃得正旺的火光,你可以看见这一切。我坐在壁炉边,披着斗篷,戴着帽子,皮手筒和伞放在桌上;我已在十月的阴寒天气里奔波了十六个小时,身子都冻僵了,正想烤烤火暖和过来。我是昨天凌晨四点从洛顿出发的,这时,米尔科特镇的时钟正敲响八点。

读者,虽然表面看来我挺舒服的,内心却并不平静。我以为马车抵达后,这里会有人接我,所以,从旅店的杂役为我搭好的短木梯上走下来时,我焦急地东张西望,就盼着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指望看到有辆马车正等着,要把我送去桑菲尔德。可惜,什么也没有。我问侍者是否有人来打探过一位爱小姐,得到的回答是没有。我无可奈何,只能请他们把我领到一间僻静的房间,一面等待,一面惴惴不安,心里只有疑虑和担忧。

一个不谙世事的年轻人突然发现自己在这世上孑然一身,漂泊无依,那真是一种奇特的感受:已断绝了和过往的一切联系,又没把握能顺利抵达未来的目的地,而要返回出发点更是障碍重重。冒险的魅力美化了这种感受,自豪的荣光带来温暖,但随之而来的恐惧搅得内心忐忑。半小时过去了,我依然孤零零的,恐惧心即将压倒一切。我决定按铃叫人。

“这里附近有没有叫‘桑菲尔德’的地方?”侍者应声而来,我直接发问。

“桑菲尔德?我不知道,小姐。我去柜台打听一下。”他走了,但转眼就回来了。

“你姓爱吗,小姐?”

“是的。”

“有人在等你。”

我惊跳起来,拿上皮手筒和伞,急忙走进旅店的走廊。有个男人在敞开着的大门边等候着,我还依稀看到有一辆马车停在路灯下的街上。

“这就是你的行李吧?”这人见了我,指着搁在过道上的我的箱子,唐突地说道。

“是的。”他把箱子抬到那辆有车厢的轻便马车上,随后我也上车了,赶在他关门之前,问他桑菲尔德有多远。

“六英里左右。”

“要多久才能到?”

“争取一个半小时之内吧。”

他关好车门,爬到车厢外的赶车座上,我们便出发了。马车走得慢悠悠的,给了我充裕的时间思考。终于快到旅程的终点了,我的心总算踏实了,背靠在虽不精致却很舒适的车厢上,一时浮想联翩。

“从车夫的装扮、朴素无华的马车来看,”我心想,“费尔法克斯夫人不是一个讲排场的浮夸女士,这可太好了。我在有钱人家只住过一次,但那段日子只能用悲惨来形容,和他们相处简直是受罪。不知道除了那位女学生之外,家里是不是只有她一个人?如果是这样,她又很和蔼,我肯定能与她和睦相处。我将尽我所能,尽管付出努力并不总能得到好报。其实,在洛伍德,我下了决心,并坚持不懈地努力,最终也赢得了大家的认同;唯独与里德夫人相处时,我的好心不仅没好报,还总遭鄙弃。我祈求上帝,但愿费尔法克斯夫人不是第二位里德夫人。就算她是,我也不一定非在她那儿待下去;就算情况糟到极点,我还可以再登广告嘛。唉,不知道已走了多远?”

我拉下车窗往外望。米尔科特镇已被我们抛在后面,从密集的灯光来看,那似乎是个相当大的城镇,论规模,比洛顿大得多。依我看,我们此刻像是在一块公有地上,但整个地区遍布房舍,我觉得这个地区与洛伍德很不一样,人口更稠密,但欠缺美景,乏善可陈,虽然挺热闹,但少了几分浪漫气息。

道路难行,夜雾沉沉。这位车夫让马一路慢慢溜达,我确信,他所希望的一个半小时最终延长为两个小时。终于,他在车座上转过头来说:“现在离桑菲尔德不远了。”

我再次往外张望。我们刚好经过一个教堂,我能看见低矮、宽阔的钟塔映衬在天幕中,钟声正敲响一刻钟。我还能看到山坡下有一连串星星点点的灯火,表明那儿有一个村庄或小村落。大约十分钟后,车夫跳下车,打开两扇大门,马车径直入内,门在我们身后咔嗒一声关上了。接着,我们慢悠悠地驶上车道,来到一幢宅邸宽阔的正门前。只有一扇窗帘紧闭的弓形窗里透出烛光,别的地方都漆黑一片。车停在前门,一个女佣来开门,我下车,进了门。

“小姐,请从这边走。”女佣说。我跟着她穿过一间方形大厅,四周全是高大的门扇;再跟着她进了一个房间,明亮的炉火与烛光一时间让我眩目,因为之前的两小时我的眼睛已习惯了黑暗。等我缓过来后,只见一幕温馨宜人的景象。

在那个舒适的小房间里,温暖的壁炉旁摆着圆桌,桌边的古典高背安乐椅上坐着一位仪表整洁、无可挑剔的娇小老妇人,头戴寡妇帽,身穿黑色丝绸长袍,围着雪白的平纹细布围裙,跟我想象中的费尔法克斯夫人一模一样,但没有那么威严,神态更加和蔼。她正忙着编织。一只胖胖的大猫娴静地端坐在她脚边。总之,对于一个初来乍到的家庭女教师来说,这样初次见面的场景堪称完美,令人安心,再也无法设想出更理想的安乐居家画面了。没有金碧辉煌的豪华摆设,也没有让人拘谨局促的威严感。我一进门,老妇人便站了起来,慈祥地上前来迎接我。

“亲爱的,你好吗?坐了一路的车,恐怕很乏累吧。约翰赶车一向慢吞吞的,你一定冻坏了,快到壁炉边来。”

“您一定就是费尔法克斯夫人吧?”我说。

“是的,你说得没错,请坐吧。”

她把我领到刚才她自己坐的椅子边,让我坐下,又取下我的披巾,解开我的帽带,我受宠若惊,请她不必为我麻烦。

“噢,一点也不麻烦。我想,你的手肯定都冻僵了。莉娅,调杯尼格斯酒,再切一两份三明治。给你贮藏室的钥匙。”

她从口袋里掏出一大串钥匙,递给女佣,看起来特别有当家的风范。

“来,再靠近一点壁炉,”她继续说,“亲爱的,你把行李带来了,是吗?”

“是的,夫人。”

“我叫人送到你房间去。”说完,她快步走了出去。

“她待我像客人,”我心想,“真没想到会受到这样热忱的款待。我还以为,只有冷漠生硬的面孔等着我呢。这完全不像我以前听说的家庭女教师的待遇。但我也别高兴得太早。”

她回来后,亲自动手从桌上把她编织用的针线和一两本书挪开,为莉娅端来的托盘腾出地方,接着,亲手把点心递给我。我从来没有领受过如此殷勤的招待,而且,招待我的人既是雇主,又是长辈,简直有点手足无措。但她似乎不觉得自己的做法有失身份,所以,我想恭敬不如从命,还是默默领受为好。

“今晚我能有幸见一见费尔法克斯小姐吗?”吃完她递给我的点心后,我问道。

“你说什么?亲爱的,我有点儿耳背。”慈祥的夫人问着,还把耳朵凑到我嘴边。

我把这个问题更清楚地重复了一遍。

“费尔法克斯小姐?噢,你是说瓦伦小姐!你要教的学生姓瓦伦。”

“原来如此。所以,她不是您的女儿?”

“不是,我没有家人了。”

我本想接着问问她和瓦伦小姐是什么关系,但转念一想,刨根问底的不太礼貌,再说,以后肯定会知道答案的。

“我真高兴啊,”她在我对面坐下,把猫抱到膝头,接着说道,“我很高兴你来了!终于有人作伴了,住在这儿就会很愉快。当然,这儿的生活本来就很愉快,桑菲尔德是一座典雅的老宅子,近几年也许有些冷清,但还是个体面的地方。可你也知道,即使住在最豪华的房子里,一个人孤零零的,到了冬天也会觉得挺凄凉的。我说孤零零的,是因为——莉娅那姑娘是挺可爱,约翰夫妇也都是好人,但你知道,他们终究是用人,我不能平起平坐和他们聊天,必须保持适当的距离,以免失去威严。去年冬天(你应该还记得吧,那个冬天特别冷,不是下雪就是刮风下雨),从十一月到二月,除了肉贩和邮差,就压根没人到这府上来过。我只能一夜一夜地独自坐着,真是很郁闷。有几次,我让莉娅进来念几页书给我听听,但我觉得那可怜的姑娘并不喜欢这差事,她觉得很拘束。春夏两季就好多了,有阳光,日子也长,一切就大不相同。今年入秋后,小阿黛拉·瓦伦和她的保姆就来了。一个孩子就能让一幢房子热闹起来。现在你也来了,我就更高兴了。”

听着听着,我对这位可敬的老妇人产生了亲切感,我把椅子朝她身边挪近一点,诚心诚意地告诉她,希望我日后的陪伴能如她所愿。

“不过今晚我不想留你坐太久,”她说,“钟已经敲过十二点了,你奔波了一整天,肯定累坏了。要是你的脚已经暖和过来了,我就带你去卧室。我已让人拾掇好了我隔壁的房间,虽然是个小房间,但比起前面那些空旷的大房间,我想你会更喜欢的。大房间里确实有精致的家具,但一个人住实在冷清,我从来都不去那些大房间睡觉。”

我感谢她的周到,长途旅行之后,我确实已疲惫不堪,便表示准备歇息。她端着蜡烛,让我跟着她走出房间。她先去看大厅的门锁好没有,从锁上拔出钥匙后,领我上了楼。楼梯和扶手都是橡木做的,楼梯上的花格窗很高挑,长长的走廊通向一间间卧室,令这里看上去不像住家,倒更像教堂。楼梯和走廊里弥漫着地下室般的阴凉气息,感觉空旷又孤寂,让人顿生阴郁之情。因此,在她的带领下终于走进我的房间时,我不由心生欢喜:房间面积不大,时兴的摆设很寻常。

费尔法克斯夫人亲切地道了晚安。我闩上门,从容四顾,刚才经过的宽敞的大厅、阔气的楼梯和阴冷的长廊有点让人毛骨悚然,但这个温馨的小房间很有生机,顿时将阴郁一扫而空。这时,我回想这漫长的一天身心俱疲,此刻总算到达了安全的避风港,感恩之情油然而生,便在床边跪下,开始祈祷,向上帝表述应有的谢意,站起来之前,我也没忘祈求未来仍能有上天赐予的扶助和力量;虽然我还没有任何付出,却也不能辜负已得到的善意,因而再恳求上帝慷慨赐予我回报的能力。那天晚上,我高枕无忧,独自安眠,无忧无惧。又乏累又满足的我眨眼间就酣然入睡,醒来时天色已大亮。

小房间里敞亮极了,阳光从鲜艳的蓝色印花窗帘缝照射进来,披露了四壁的墙纸、地板上的地毯,与洛伍德光秃秃的楼板、斑驳的灰泥墙有着天壤之别,眼前的景象让我神清气爽。外部环境对年轻人有莫大的影响,我不禁觉得自己的人生已翻开了更光明的篇章,既有花朵和欢愉,也会有荆棘和艰辛。环境彻底改观,未来充满希望,在这个新天地里,我的所有感官好像都被唤醒了。我一时无法说清楚自己究竟在期待什么,反正是令人愉快的事物,也许不会在这一天或这个月,但肯定会降临在不确定的未来。

起床后穿戴时,我费了一番心思,虽然只能一身朴素——因为我的每一件衣裙都很简朴——但我天性喜欢干净利落。我不喜欢不修边幅,也不会不在乎自己的外表给别人留下的印象;恰恰相反,虽说我其貌不扬,却总希望自己的外表能尽量好看一点,能因此得到他人的好感。有时,我会遗憾自己长得不够漂亮,有时还会祈盼自己有红润的双颊、挺直的鼻梁、樱桃小嘴。我渴望拥有高挑、匀称又高贵的身材。我觉得自己很不幸运,身材如此瘦小,脸色如此苍白,五官不匀称,特征却很突出。为什么我有这些奢望和遗憾呢?很难说清楚,当时我无法对自己解释清楚,但这确实是有理由的,而且是合情合理、自然而然的理由。无论如何,我把头发梳得纹丝不乱,穿上黑色罩袍——虽说真的有点像贵格会教派教徒,但至少有个优点:特别合身,最后把新换上的洁白领圈整一整,我想,这样应该可以体面地去见费尔法克斯夫人了,新学生也不至于厌恶得躲开我。我打开窗户,再次确认已把梳妆台上的杂物摆放得整整齐齐,便鼓足勇气走出门去。

我走过铺着地毯的长廊,走下光可鉴人的橡木楼梯,来到大厅。我在那儿驻足片刻,看了看墙上的几幅画(我记得,其中一幅画的是穿着护胸铁甲的威严男子,另一幅画的是敷着发粉、戴珍珠项链的贵妇),又看了看从天花板上垂下来的青铜吊灯,还有一座外形奇特的大钟,因为常年不断擦拭,精雕细刻的橡木钟罩已乌黑发亮。在我看来,这一切都显得庄严肃穆、富丽堂皇;但那时的我还不能习惯这种豪华。半镶玻璃的大厅门敞开着,我迈出门槛。晴朗的秋日清晨,朝阳静谧照耀着渐变成黄褐色的树丛、依然绿油油的田野。我向前几步,走到草坪,从正面仰头细看这栋大宅。共有三层楼,虽有相当的规模,但占地并不算宽广,这是绅士的住宅,而非贵族的府第。屋顶四周的雉堞令整栋大宅别具风格,灰色门面在屋后树林的映衬下越发醒目。在林间出没的白嘴鸦呱呱叫着,飞越草坪和庭园,纷纷落到一块大草场上。在草场和庭宅之间,隔着一道深沟,沟边长着一排老荆棘树,枝干粗壮,盘根错节,俨如橡树般高大,这便点明了这座庭宅的名称的由来。更远处,山峦起伏,不像洛伍德四周的群山那么高耸峻峭,也不太像与世隔绝的屏障;但这些山也很僻静,略显寂寥,将桑菲尔德围拢在当中,宛如避世的隐居地,其实离热闹的米尔科特镇很近,这是我之前没有预料到的。有个小村落散布在小山的一侧,一座座屋顶掩映在树影间;本地的教堂离桑菲尔德很近,从古老的钟楼上就能俯瞰到大宅和大门间的小圆丘。

我欣赏着祥和的景致,享受着新鲜的空气,愉快地倾听白嘴鸦的呱呱叫声,细细打量着宽阔灰白的门面,心中暗想:偌大一个地方,竟只有费尔法克斯夫人这样娇小的老贵妇孤零零一个人住在这儿。刚想着,这位老妇刚好出现在门边。

“啊呀,你已经出门看过了?”她说,“我看得出来,你是个爱早起的人。”我向她走去,她慈祥地轻吻我,又握了握我的手。

“你觉得桑菲尔德怎么样?”她这样问,我答说自己非常喜欢。

“是呀,”她说,“是个挺美的地方。但我担心慢慢会破败的,除非罗切斯特先生想回来长住,或至少常常回来看看。大宅子、好庭园是需要主人经常照料的。”

“罗切斯特先生!”我惊呼道,“他是谁?”

“桑菲尔德的主人,”她平静地回答,“你不知道他姓罗切斯特吗?”

我当然不知道,闻所未闻。但这位老妇人似乎觉得他是众所周知的大人物,只要提起桑菲尔德,人人都会联想到罗切斯特的名号。

“我还以为,”我接着说道,“您是桑菲尔德的主人呢。”

“我?天啊,我的孩子!你怎么会有这种想法!我?我只是个管家——什么都管。当然,从罗切斯特的娘家来说,我们算得上远亲,至少我丈夫算他的远亲。我丈夫生前是牧师,教区在干草村——就是山上那个小村,他主持的教堂就是大门外的那个教堂。现在这位罗切斯特先生的母亲是费尔法克斯家的人,她的父亲和我丈夫的父亲是堂兄弟,但我从来没想攀过这层关系,老实说,我觉得这种远亲关系实在不值一提。我只把自己当作一个普通的管家,我的雇主对我一直很客气,我已经很满足了。”

“那么,那个小女孩呢——我的学生?”

“她是罗切斯特先生收养的孩子。他委托我帮她找个家庭女教师。我想,先生有意让她在这里长大成人。瞧,她来了,跟着她的保姆一起来了。”谜底终于揭开了,这位和蔼可亲的娇小寡妇不是贵妇,而是像我一样受雇于人。但我对她的喜爱并没有因此而减少半分,相反,我更高兴了。她与我之间有一种真正的平等,她善待我不是因由她纡尊降贵。这样反而更好,我与她相处时可以更自在。

这个新发现让我深思了片刻,而小女孩已向草坪这边跑过来了,伺候她的保姆紧跟其后。我打量着我的学生,她一开始并没有注意到我,十足是个小孩,大约七八岁,身材纤细,肤色白皙,五官娇小精致,一头浓密的鬈发垂到腰际。

“早上好,阿黛拉小姐,”费尔法克斯夫人说,“过来和这位小姐打招呼,她会教你读书,让你长大后成为聪明的女人。”小女孩走近了。

“这是我的家庭教师吗?”她指着我,问她的保姆。

“是呀,没错。”保姆回答。

“她们都是外国人吗?”我听到她们用法语交谈,不禁吃惊地问道。

“保姆是外国人,阿黛拉是在欧洲大陆出生的,我相信,她半年前才第一次离开那儿,来到这里。她刚来的时候,一句英语也不会说,现在勉强会一点儿。她把英语和法语混着讲,我听不懂。我想,你肯定能搞清楚她的意思。”

幸好我曾跟随法国教师学过法语,曾时常特意抓紧时机同皮埃罗夫人交谈,此外,这七年来一直坚持每天背诵一段法语,不断调整发音和语调,尽量逼真模仿皮埃罗夫人的发音,因而,我的法语已相当流利和准确,不至于在阿黛拉小姐面前张口结舌。她听说我是她的家庭教师,便走过来同我握手。我带她进屋吃早餐时,用法语和她聊了几句,起初她回答得很简短,但等我们在桌旁坐定,她用淡褐色的大眼睛盯着我看了足有十分钟,突然叽叽喳喳地说开了。

“哇!”她用法语叫道,“你的法语和罗切斯特先生一样好。我可以像跟他讲话一样,和你讲话啦。索菲娅也是,她会很开心的,这里没人听得懂她的话。费尔法克斯夫人只会讲英语。索菲娅是我的保姆,和我一起渡海来的,我们坐的是很大的船,船上有冒烟的大烟囱,好浓好浓的烟啊!我晕船,索菲娅也晕船,罗切斯特先生也是。罗切斯特先生在一间很漂亮的叫沙龙的房间里,躺在沙发上,索菲娅和我睡在另一个房间,我们睡小床,像个搁架,我差点掉下来,后来……小姐,你怎么称呼?”

“爱——简·爱。”

“埃尔?哎呀,我读不好你的名字。后来有一天早晨,我们的船停下来了,天还没有大亮,船是在一个大城市靠岸的,很大很大的城,房子都很黑,全都冒着烟!一点都不像我原来住的地方那么漂亮干净。罗切斯特先生抱着我走过一块长木板,上了岸,索菲娅跟在后面,然后我们坐进一辆大马车,到了一座美丽的大房子,比这里还要大,还要漂亮,叫做‘大饭店’。我们在那里住了差不多一星期,我和索菲娅每天去逛一个地方,那儿种满了树,绿油油的,叫‘公园’。除了我,那儿还有很多孩子,还有一个池塘,里面有很多漂亮的鸟,我用面包屑喂它们。”

“她讲得那么快,你能听懂吗?”费尔法克斯夫人问。

我全都听得懂,因为早已听惯了皮埃罗夫人流利的口齿。

“我希望,”这位善良的夫人继续说,“你能问她一两个关于她父母的问题,不知道她还记不记得他们。”

“阿黛拉,”我便问道,“在你说的那个漂亮又干净的城里,你跟谁住在一起呀?”

“很久以前我跟妈妈住在一起,可是她到圣母玛利亚那儿去了。妈妈教我跳舞、唱歌、朗诵诗歌。有很多先生太太们来看我妈妈,我也常常跳舞给他们看,或者坐在他们膝头上唱歌给他们听。我很喜欢唱歌,现在就唱给你听,好吗?”

她已经吃完了早餐,我就允许她一展歌喉。她爬下椅子,走到我面前,坐上我膝头,接着,煞有介事地把双手交叉放在胸前,把长长的鬈发拨到身后,抬眼望着天花板,唱起某出歌剧中的段落。歌里诉说一个女子被情人绝情地抛弃,痛哭一场后,决意找回自己的骄傲,便要她的仆人用最耀眼的首饰、最华丽的礼服将她打扮一新,打算出席当晚的舞会,哪怕强颜欢笑,也要让那个负心汉明白,她并不在乎被他抛弃。

让一个稚嫩的孩子唱这种题材的歌曲,似乎有点怪异。但我相信,要她表演的目的就在于听奶声奶气的童声唱出爱情和嫉妒,这种趣味有点低俗,令人不敢恭维,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

阿黛拉把这支歌唱得悦耳动听,还带着她那种年纪特有的天真纯情。表演完了,她跳下我的膝头,又说道:“小姐,现在我背诵一个小故事给你听。”

她摆好姿势,先报诗名:“拉封丹的寓言《老鼠同盟》”,接着就背诵了一整段,十分讲究抑扬顿挫,声调婉转,停顿得当,手势也搭配得恰到好处,在她这个年纪,实在很难得,说明她受过悉心的调教。

“这是你妈妈教你的吗?”我问。

“是的,她总是这么念:‘你怎么啦?’其中一只老鼠问,‘快说!’还要我把手举起来——像这样——提醒我念到提问时要提升语调。那我再跳一段舞给你看,好吗?”

“不用啦,已经很好了。你妈妈到圣母玛丽亚那儿去了后,你又跟谁一起住呢?”

“和弗雷德里克夫人,还有她的丈夫。她照管我,但她不是我的亲戚。我想她挺穷的,因为她不像妈妈那样有漂亮的房子。我在她家没住多久。罗切斯特先生问我愿不愿意跟他住到英国去,我说好的,因为我认识弗雷德里克夫人之前就认识罗切斯特先生了。他总是待我很好,送我漂亮的衣服和玩具。可是你看,他说话也不算数,把我带到英国,自己倒又回去了,我都见不到他。”

吃了早饭,阿黛拉和我进了书房。看起来,罗切斯特先生好像吩咐过把这里用作教室。大部分书籍都锁在玻璃门内,但有一个书柜是敞开的,里面摆着基础教育所需要的各类书籍,还有一些轻松的文学作品、诗歌、传记、游记,几本传奇故事等等。我猜想,他认为家庭女教师要看的书不外乎这些。的确,这些书已使眼下的我心满意足。在洛伍德能看到的书非常有限,这些书已算得上大丰收,能带来足够的知识和消遣。这个书房里还有一架小巧的立式钢琴,八九成新,音色优美。此外,还有画架和一对地球仪。

我发现我的学生相当听话,但不肯用功。她不习惯按部就班地做任何功课。我觉得,一开始就用太多规矩限制她是不明智的。所以,我跟她说了许多话,教了一点新知识,上午就这样过去了,快到中午时,我便允许她回到保姆那儿去。我打算在午饭前画些小素描,作为给她上课用的教材。

我正要上楼去取画夹和铅笔,费尔法克斯夫人叫住了我:“上午的课程结束了吧。”她正在一个房门口,房间的对折门敞开着,看她招呼我,我便走了进去。那是个很气派的大房间,紫色的椅子,紫色的窗帘,土耳其地毯,胡桃木墙面,一扇镶了很多彩色玻璃的大窗户,高高的天花板上装饰了华丽的造型。费尔法克斯夫人正在餐具柜前,掸去几只紫色晶石花瓶上的浮尘。

“好漂亮的房间!”我朝四周一看就惊叹了,论气派,我见过的所有房间都不及这里的一半。

“是呀,这是餐厅。我刚开了窗,透点新鲜空气和阳光,因为很少有人进出的房间很容易潮湿,那边的客厅简直像个地窖。”

她指了指跟那扇窗相对应的一道宽大拱门,也挂着紫色帷幔,现在已用两边的挂钩收拢起来。我踏上两级宽阔的台阶,朝拱门里面一瞧,差点儿以为自己看见了仙境,在我这样没见过世面的人眼里,那场景显然堪称辉煌;其实,那不过是一间美轮美奂的客厅,里面还有配套的内室闺房。两个房间都铺着白色地毯,地毯上的图案是鲜艳夺目的花环。天花板上都饰有雪白的葡萄和葡萄藤花纹的立体造型;和摆放其下的深红色睡椅和床榻形成鲜明的对比。白色的帕罗斯岛大理石壁炉架上陈列着红宝石般闪闪发亮的波希米亚玻璃摆件。窗户间的大镜子映照出红白辉映的全景。

“您把这些房间收拾得一尘不染啊,费尔法克斯夫人!”我说道,“没有罩上帆布,还是这样洁净,要不是房间里冷飕飕的,谁都会以为这里天天有人住呢。”

“唉,爱小姐,尽管罗切斯特先生很少来,但总是说来就来,让人措手不及。我看得出来,他最讨厌看到什么东西都用防尘布罩起来,也不喜欢等他到了我们才手忙脚乱地张罗,所以我想,最好是把房间收拾停当,随时都能用。”

“罗切斯特先生是那种爱挑剔、很严苛的人吗?”

“那倒不至于。不过,他有绅士的品位和习惯,希望凡事都符合他的标准。”

“你喜欢他吗?大家都喜欢他吗?”

“啊,是的。这个家族在这一带历来受人敬重。很久很久以前,凡是你望得见、附近的山头田地几乎都是属于罗切斯特家族的。”

“哦,不过,暂且不提他拥有这片土地,你喜欢他这个人吗?他的个性、为人会让大家喜欢吗?”

“我没有理由不喜欢他。我相信他的佃户们也都认为他是个公正、开明的地主,不过他很少和他们打交道。”

“难道他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吗?总之,他的性格如何?”

“嗯,我想,他的性格是无可挑剔的。也许,他是有点特别。他周游过很多地方,见多识广,我敢说,他一定很聪明,但我没有机会和他多聊。”

“他有什么特别之处?”

“我不知道——很难形容——也没什么太特别的。但你感觉得到,当他和你讲话时,你吃不准他在说笑还是当真、他是高兴还是不高兴?总之,你很难彻底了解他——至少我不行。但这无关紧要,他是一个很好的主人。”

关于我俩共同的雇主,这就是我从费尔法克斯夫人那儿打听到的全部情况。有些人似乎天生不擅长概括一个人的性格,也不会观察和描述人或事物的特点,这位善良的老妇人显然就属于这类人。我的一连串问题使她迷惑,却问不出个所以然来。在她眼里,罗切斯特先生就是罗切斯特先生:一位绅士,一位拥有产业的地主,仅此而已。她不作进一步的探究或追问,显然难以理解我为何想要具体了解他的个性。

我们离开餐厅时,她提议带我四处转转,看看宅子的其他部分。我跟着她上楼下楼,一路走一路赞叹,处处井井有条,样样都漂亮整洁。我觉得前面的大房间特别豪华,三楼的某些房间虽然又暗又低,但古色古香的,也别有情趣。随着时尚流变,曾经摆放在底层客厅的家具退出潮流,每隔一段时间就被搬到三层楼的房间。狭窄的窗扉投进斑驳的光影,映照出有上百年历史的床架,还有一些橡木或胡桃木制的老柜子,上面雕刻着不常见的棕榈枝和小天使的头像,俨如希伯来约柜。幽微的日光也映照出一排排历史悠久、窄小高背的古董椅,甚至有些更古老的矮凳,坐垫上的刺绣已明显磨损了大半,当年精心绣作的手早已化为尘土,恐怕距今已有两代之久。这些旧物使桑菲尔德的三楼沉湎于老宅的氛围,犹如追忆的圣地。我喜欢在大白天去这样静谧、幽暗和古雅的角落,但若是夜晚,我一点儿也不想在那些宽大又沉重的大床上睡觉。有些房间装着橡木门,可以关闭;还有的房间仅仅挂着古老的英国绣花帐幔,上面绣花密布,描摹着奇异的花朵、罕见的飞鸟、还有奇形怪状的人物——总之是些在苍白月光下会显得十分诡谲的形象。

“这些房间是给用人们睡的吗?”我问。

“不,他们睡在后面一排小房间里,这里从来没有人睡。大家都说,要是桑菲尔德府闹鬼,鬼魂肯定会在这儿游荡。”

“我也有同感。这么说来,你们这儿没有鬼了?”

“反正我从没听说过。”费尔法克斯夫人笑着回答。

“鬼的传说也没有——古老的传奇或者鬼故事?”

“我相信是没有。不过,据说罗切斯特家族世世代代都性格暴烈,可不是文静的主儿,大概正是因为如此,他们如今才能在坟墓中平静地安息吧。”

“是呀,‘经过了一场人生的热病,他们现在睡得好好的。’”我喃喃说道,看她正要走开,又问道,“费尔法克斯夫人,你又要上哪儿去呀?”

“到屋顶上走走,你想到上面眺望风景吗?”我默默跟随她上了一道狭窄的楼梯,来到阁楼,又爬上一座扶手梯,钻出天窗,到了桑菲尔德府的屋顶。这时,我和白嘴鸦的栖息地处于同一高度,可以清楚地看见鸦巢。我倚身雉堞,向下俯瞰,只见大地如地图般展开。天鹅绒般鲜嫩的草坪紧紧围绕灰色的宅基;如公园般开阔的田野上,点缀着古老的树木;枯萎的深褐色树林间,穿插了一条青苔丛生的小径,苔藓比枝头的树叶更有盎然绿意;门外的教堂、道路和寂静的群山都安然舒展在秋阳下;地平线上只见祥和的晴空,蔚蓝中夹杂着几缕珍珠白色的云彩。这番景色平淡无奇,却格外令人心旷神怡。当我转身走下天窗时,一时间看不清脚下的梯子,因为刚刚举目眺望蓝天,又兴致勃勃地俯瞰过桑菲尔德周边闪耀在阳光下的树林、牧场和绿色山丘,相形之下,阁楼简直像是暗无天日的地窖。

费尔法克斯夫人在我后头,因为要关好天窗,又耽搁了一会儿。我摸索着找到了阁楼的出口,下了狭窄的楼梯。我在长长的过道上踟蹰不前,这条过道居中隔开了三楼的前房与后房,又窄又低又暗,仅在远远的尽头有一扇小窗,两边的黑色小门全都关着,活像蓝胡子城堡里的一条走廊。

我轻手轻脚地慢步往前时,突然听见一阵笑声,在如此寂静的地方听到那种声响,完全出乎我的意料。笑声很古怪,拘谨又悲哀,听来倒很清晰。我停下步来,笑声也停止了。但没过多久,又传来笑声,听来更响亮了,不像刚才虽然清晰却很轻微。这次的笑声震耳欲聋,笑了一会儿才停止,虽然是从一个房间里传出来的,却似乎足以穿透所有空荡荡的房间,引起泛泛的回音。我甚至可以明确指出那是从哪扇门里传出来的。

“费尔法克斯夫人?”我高声喊道,因为刚好听见她走下了阁楼的楼梯。“您听见大笑的声音了吗?那是谁呀?”

“应该是哪个用人吧,”她回答说,“也许是格雷斯·普尔。”

“你听到了吗?”我又问。

“听到了,听得清清楚楚。我常听到她笑,她在这儿的一间屋子里做针线活。有时莉娅也在,她俩凑一块儿,总是吵吵闹闹的。”

笑声又响起来了,低沉而很有节奏,最后化作一阵古怪的呢喃。

“格雷斯!”费尔法克斯夫人喊了一声。

其实,我并不指望哪位格雷斯出来应答,因为那笑声太凄厉了,我从没听过那么异乎寻常的笑声。幸好时值正午,没有鬼怪幽灵随狂笑声出现,当时的季节和景致也不至于引发恐怖的情绪——若非如此,我肯定会迷信地害怕起来。说到底,这种事都会让我大吃一惊,足以见得我有多傻。

离我最近的一扇门开了,一个用人走出来,是个三四十岁的女人,体格壮硕,一头红发,长相平庸的脸上表情严厉。再也想象不出比她更欠缺浪漫色彩、更不凄美的幽魂了。

“太吵了,格雷斯,”费尔法克斯夫人说道,“记住给你的吩咐!”格雷斯默默行了个屈膝礼,转身回到屋里。

“她是我们雇来做针线活,帮莉娅干家务活儿的,”费尔法克斯夫人继续说道,“虽然她有这样那样的毛病,但她干活还挺好的。顺便问一下,你们师生相处一上午,情况如何?”

话题就这样转到了阿黛拉身上,我们一路谈下楼,来到明亮而欢快的底楼。阿黛拉在大厅里迎着我们跑来,边跑边用法语喊道:

“女士们,午餐已经准备好啦!”还加上一句,“我好饿啊!”

午餐果然已经送来了,摆放在费尔法克斯夫人的房间里,就等着我们入席呢。

我初到桑菲尔德府的那会儿可谓是风平浪静,似乎足以预示未来的家庭教师生涯会一帆风顺。进一步熟悉了这座宅邸和居住在此的人们以后,我的预期也没有落空。费尔法克斯夫人表里如一,性格温和,心地善良,受过足够的教育,拥有寻常的才智。我的学生非常活泼,只是一向娇生惯养,习惯了溺爱和纵容,因而会有点小性子,但因为我全权负责对她的教养,也没有任何来自外界的不当干涉来妨碍我的教学,她很快就改掉了任性的小毛病,变得乖巧听话,也肯用心学习了。她没有聪颖过人的天资,没有个性上的特色,也没有超越普通孩童哪怕一丁点儿的敏锐感知力,这令她很难出类拔萃,但也不比别人差,没有低劣的缺陷和恶习。她已有了明显的进步,对我很热情,尽管那种情感未必很深刻。她很单纯,欢快无忌的童言童语,总是努力想要讨人喜欢,这些也在某种程度上催生了我对她的疼爱,所以,我俩相处得极为融洽。

顺便提一句:在某些坚持认为孩童的天性必如天使的人看来,上述这番话也许太过冷漠,那些人还顽固地认为,致力于教育孩子的人都应当对孩童抱有崇拜偶像式的献身精神。不过,我写下这些并不是为了奉迎为人父母者的自以为是,更不想违心附和伪善者的空谈阔论;我只是实话实话。我是真心关心阿黛拉的幸福和进步,默默地喜欢这个小家伙,如同我衷心感激费尔法克斯夫人的好心、她对我不流于言表的敬意,以及她本人温和的心灵与性情,因而乐意与她相伴。

哪怕会招来某些人的非议,我还是想再说几句。有时候,我会独自在庭园里散步,一直走到大门口,眺望到门外大路的遥远尽头;有时候,阿黛拉由保姆陪着玩乐,费尔法克斯夫人在食品贮藏室做果子冻,我会独自爬上三道楼梯,推开阁楼天窗,踏上屋顶,极目远眺幽静的田野和山丘,任由目光在朦胧的地平线上逡巡——在那些时刻,我渴望拥有超越这一切的视野,直抵繁华的世界,那些我虽有所闻,却从未目睹过的喧嚣城镇和地区。我也渴望拥有比眼下更丰富的阅历,结交更多与我意气相投的人,见识到更多形形色色的个性。我很珍视费尔法克斯夫人的美德、阿黛拉的优点,但我相信世上还存在更显著的德性,凡是我信奉的,我都渴望能亲眼目睹。

谁会有所非议呢?无疑会有很多人说我贪心,不知足。但我又能怎么办呢?我天生就有不安、不满的心灵,时常烦扰,让我痛苦。所以,在那些时刻,我唯一的慰藉就是在三楼走廊里来回踱步,沉浸在悄无声息、寂寥冷清的氛围中,不论什么样的光明幻象浮现心头,都安心地任由心眼随之畅想——当然,这些光辉灿烂的幻景多到目不暇给,让我因苦闷而郁结的心能随之欢快地激动起伏,终于舒畅开怀;最可喜是,内心也能聆听到一个永远不会结束的故事,那是由我的想象所创造,并被不断讲下去的故事;一个没有我实际介入,充满了我生活中没有的事件、生命、激情和感受,因而异常生动的故事。

强调人类应当满足于平静的生活,无异于徒劳的空话。人应当有所行动,要是找不到机会,那就该自己创造。与我眼下的处境相比,成千上万的人注定要承受更寂寞的生活,也有成千上万的人在默默反抗既定的命运。在这尘世间,芸芸众生之中,没有人知道有多少人在酝酿着这种抗争(我们暂且不提政治性的反抗)。世人总认为,女人应当安安静静,但女人的感受跟男人的一样;女人和兄弟们一样,也需要发挥自己的才能,也需要有用武之地;如果受到太严厉的束缚,过着绝对一成不变的生活,女人也会和男人一样感到痛苦;如果那些得天独厚、占尽先机的男人们说女人们只消满足于做布丁、织长袜、弹钢琴、绣花布包,那他们的心胸也未免太狭隘了;如果女人希望打破常规,获得世俗认定女性应守的规范之外的更多学识和成就,为此谴责或讥笑她们的人也未免太轻率了。

那些时刻,我独自一人,常常听到格雷斯·普尔的笑声,和初次听到的毛骨悚然的笑声一样,低沉、迟缓的“哈!哈!”;也曾听到过那种怪异的呢喃,比她的笑声更诡异。有些日子她十分安静,但也有些日子她发出的声响实在令我无法理解。有时我会看见她从房间里出来,手里端着脸盆,或是餐盘或托盘,下楼去厨房,并很快返回,还常常(唉,浪漫的读者,请恕我直言!)带回一壶黑啤酒。她发出的古怪声音令人好奇,但她容貌粗陋,表情僵硬,没有一点吸引人的地方,又会让人打消好奇心。我好几次试图与她攀谈,但她似乎是个少言寡语的人,回答往往只有一两个字,令我无言以对,就此作罢。

长居此宅的其他人:约翰夫妇、女佣莉娅和法国保姆索菲娅都是正派人,但也乏善可陈。我常和索菲娅用法语聊天,有时问她些关于她家乡的问题,但她没有描绘或叙述的才能,总是答得索然无味,讲得稀里糊涂,好像故意阻止,而非鼓励我问下去。

十月、十一月和十二月就这样过去了。第二年,一月的某个下午,阿黛拉着凉了,费尔法克斯夫人帮她告假,阿黛拉在一旁急切地附和,不禁让我想起自己小时候遇到珍贵的假日也是这样欣喜期盼的,于是我同意了,自认这样通融是适宜的。那天十分寒冷,却很晴朗。一整个上午,我独自静坐书房,有些倦怠,刚好费尔法克斯夫人写了一封信要寄出去,我就自告奋勇帮她把信送到干草村邮局,戴上帽子,披上斗篷。冬日下午步行两英里路,不失为一件快事。我看到阿黛拉舒舒服服地坐在费尔法克斯夫人的客厅壁炉边的小椅子上,就把她最好的蜡娃娃(平时我是用锡纸包好,放在抽屉里的)拿出来给她玩,还给了她一本故事书换换口味,她说“早点回来,我的好朋友,我亲爱的简小姐”,我亲了她一下作为回答,就出门了。

路面坚硬,空气静止,一路无风,我独自无伴。一开始我走得很快,直到浑身暖和起来,才放慢脚步,慢慢欣赏、尽情思索此时此景的美好。三点了,经过钟楼时,教堂的钟正好敲响正点。午后三点的魅力在于天色渐暗,落日低垂,光线幽微。我离开桑菲尔德有一英里了,这条小路在夏季有野玫瑰盛开,秋季盛产坚果与草莓,甚至现在这个时节也仍有些珊瑚色的蔷薇果和山楂果。但最美好的冬季景致却在于叶落枝黄、无比幽静的氛围。即使有微风吹拂,在这里,也听不见一丝声息,因为没有一枝冬青、没有一棵常绿树会沙沙作响;片叶无存的山楂和榛树丛也都寂然不动,如同铺在小路中间、已然磨光的白石子。举目四望,小路两侧的远方只有田野,这个时节没有牛羊在那儿吃草,偶尔现身在树篱间的黄褐色小鸟也像是几片忘记凋落的零星枯叶。

这条小径沿着山坡一路往上就到干草村了。走到半路,我在通向田野的石阶上坐了下来。路面结了一层薄冰,说明近旁的小溪几天前曾冰融,溪水曾漫淌过来,但现在又冻结起来了。我用斗篷把自己紧紧裹住,手捂在皮手筒里,尽管天寒地冻,倒不觉得太冷。从我坐的地方,可以俯视山脚下的桑菲尔德,屋顶耸立雉堞的灰色宅邸是溪谷中最显眼的景物,西边就是树林和黑压压的白嘴鸦巢。我一直逗留到夕阳沉入树丛,红色暮光映衬出枝蔓林梢,才往东走去。

初升的月亮悬在我上方的山顶上,还只是云彩般的淡白色,但好像眨眼间就越来越明亮了。干草村掩映在月光下的树丛中,寥寥几座烟囱里升起袅袅青烟。我离干草村还有一英里路,但在万籁俱寂的林中,我已可以隐约听到村落里的动静。我的耳朵也分明听到了水流声,但无法判断来自哪个溪谷或深涧。干草村的另一边有很多小山,无疑有许多溪流正川流在山间隘口。黄昏的宁静也同样反衬出最近处的泉流叮咚,以及最远处的飒飒风声。

突然传来一种钝重的声响,冲破细微的潺潺水声和飒飒风声,既遥远又清晰。那是沉重的踩踏声,金属碰撞的铿锵声,刺耳的马蹄声,盖过了林间风水轻柔的波动声,犹如在一幅画中浓墨渲染、过于抢眼的前景——诸如巨大的岩石或大橡树的粗壮树干——令远景中青翠山峦、明亮天际、斑驳云彩黯然失色。

嘈杂声是从小路上传来的。有一匹马正在奔来,但它的身影一直被蜿蜒的小路遮挡着,看不清,但已越来越近。我正要下台阶,但因为路很窄,只好暂时端坐不动,等它过去。那时,我还很年轻,脑海里常有各色各样、或光明或黑暗的幻想,夹杂了儿童房里听到的故事、道听途说的无稽之谈,回想起那些神神道道的故事时,青春少女比无邪童年更有生动的想象力。所以,当我静待那匹越跑越近的马在薄暮中现身时,不由自主地想起贝茜讲过的故事:英格兰北部有一种名叫“盖特拉希”的精灵,以马、骡子或像大狗的形象出没于荒郊野外,有时还会在迟归的旅人面前显形,俨如此时此刻,朝我疾驰而来的马仿佛随时会出现。

马已经离我很近,但我还看不见它。除了得得的马蹄声,我还听见树篱下有急跑带来的骚动,一条大狗紧贴着榛子树干悄悄地跑出来,黑白相间的毛色在林木衬托下格外醒目。这正是贝茜讲过的盖特拉希的一种幻形:形如狮子的大脑袋长毛妖怪。我还以为它会停下脚步,抬起硕大的脑袋,用那种三分像狗七分像妖的眼神凝视我,不料,它却平静地从我身旁跑过去。紧随其后而来的是一匹高头大马,马背上坐着一个人。那个男人——人类——立刻打破了想象的魅力。盖特拉希总是独来独往,背上永远不会有人类骑士;而且,据我所知,妖怪们会附体寄生于野兽的尸体,却不会相中人类的身体。这显然不是“盖特拉希”,不过是个从米尔科特抄近路而来的旅人。他骑马经过我身边后,我继续起身赶路,但没走几步,就回头去看,因为我听见身后传来冰面上打滑的声音,有人惊叫“见鬼了!怎么会这样?”,之后就是轰然倒地的闷响,这当然引起了我的注意。在路中央最薄最滑的冰面上,人已仰,马已翻。那条狗跑了回来,看见主人处境困难,又听见马在低吟,便狂吠起来,洪亮又深沉的吠声在暮霭群山间引发回声,与它庞大的身躯很相称。它绕着倒地的人和马闻了一会儿,又径直朝我跑来。它只能这么做,因为附近没有别人可以求助。我顺从它,走向那位骑马的旅人,这时他正挣扎着想从马鞍上脱身。他的动作强而有力,我便认为他应该没受重伤,但还是问了问:

“先生,你受伤了吗?”

他大概在骂骂咧咧,但我无法确定。只能听到他嘟嘟囔囔的,没有立刻回答我。

“我能帮什么忙吗?”我又问。

“你就站在那边吧。”他边说边站起来,先是膝盖着地,然后双脚站立。我听从他的话,站在近旁,但这时一片大乱:起身时的沉重喘息声,马蹄踩踏地面的咔哒咔哒声,各种碰撞声,还有狗的狂吠声,逼得我退避到几码开外,但还不至于置身事外。最终,万幸的是这匹马重新站起来了,听到主人喝了一嗓“派洛特!别叫了!”后,那条狗也乖乖地安静下来。这时,旅人才弯下腰,摸了摸自己的腿脚,看似在检查自己是否安然无恙。显然,他不知道伤到了哪里,但很疼痛,因为他一瘸一拐地走到我刚刚坐过又离开的石阶,一屁股坐了下来。

我挺乐意帮忙的,最起码,可以说有点想管闲事,所以再次走近他。

“先生,要是你伤着了,要人帮忙,我可以到桑菲尔德或干草村叫人来。”

“谢谢你,我能行,骨头没有跌断,只是扭伤了脚。”他又站起来,试图走几步,却不由自主地哀叫一声“唉哟!”。

天色还有一点薄暮的余光,月亮渐渐明亮起来,我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他。他身上裹着骑手披风,皮毛领上系着钢扣。看不出他的体型,但依稀可以看出中等身材、宽阔的胸膛和肩膀。他的脸色阴暗,面容严峻,眉毛浓密;他的眼神和紧蹙的双眉流露出挫败后的愤怒。他已不年轻,但未届中年,大约三十五岁。我并不怕他,但有点儿羞怯。如果他是位英俊挺拔的年轻绅士,我绝对不敢如此大胆地站着,不顾他的拒绝而继续发问,也不等他开口就主动提出要帮忙,我几乎从未见过年轻英俊的男人,平生也从未和任何一个年轻英俊的男人说过话。在理论的层面,我尊崇美丽、高雅、勇敢和魅力,但如果实际见到这些品格化身而成的男性,我就会本能地意识到,他们既不曾、也不可能与我这样的人产生共鸣,我就会退避三舍,好像人们躲避火灾、闪电,或者别的明亮却令人厌恶的东西一样,敬而远之。

如果这位陌生人对我的问话仅仅报以善意的微笑,如果他委婉谢绝我的帮助,我肯定会转身离去,继续赶路,不会觉得有必要或有义务再多问几句。然而,这位旅人皱着眉头,言谈举止不拘礼仪,却反而让我坦然自若。所以,即便他挥手叫我走,我仍然站着不动,并且断然说道:

“先生,已经这么晚了,我不能把你留在这么偏僻的小路上,除非我亲眼看到你能骑上马。”

我说这话的时候,他看了看我,而在这之前,他几乎没有正眼瞧过我。

“我倒觉得你该回家去了。”他说,“如果你家在附近的话。你是从哪儿来的?”

“就从这山下来的。只要有月光,我一点儿不害怕在外面待到天黑。如果你需要的话,我很乐意为你去跑一趟干草村。说真的,我正要去村里寄封信。”

“你说你就住在山下?有雉堞的大宅?”他指着桑菲尔德问道。这时的桑菲尔德完全笼罩在灰白色的月光中,在苍茫树林的背景中显得格外醒目;树林在西边天幕的反衬下已化为一大片阴影。

“是的,先生。”

“那是谁的宅子?”

“罗切斯特先生的。”

“你认识罗切斯特先生吗?”

“不认识,我从来没有见过他。”

“那他不住在那里?”

“是的。”

“你能告诉我他在哪里吗?”

“我不知道。”

“你显然不是府上的用人,那么,你是——”他停顿下来,打量我一向朴实的衣装:黑色美利奴羊毛斗篷,黑海狸毛皮帽;光说这两样,贵妇的用人的装扮都会比我讲究一倍。他似乎猜不出我的身份,我也不想为难他,就主动回答:

“我是家庭教师。”

“噢,家庭教师!”他重复了一遍,“见鬼,我竟给忘了!家庭教师!”说着,再次从上到下打量了我一番。过了两分钟,他从台阶上站起来,刚试着迈一步,脸上就露出了痛苦的表情。

“我不能麻烦你特意去找人,”他说,“不过,要是你愿意,你倒可以帮我一个小忙。”

“好的,先生。”

“你有没有伞,可以让我当拐杖用?”

“没有。”

“那就想办法抓住马辔头,把马牵到我这里来。你会害怕吗?”

如果只有我一个人,我是断然不敢靠近马的,但当他叫我去牵马时,我倒挺愿意的。我把皮手筒放在台阶上,走到那匹高头大马的面前。我试着去抓住辔头,但这匹马性子很烈,根本不让我碰到它的头。我试了又试,却是白费功夫,而且很害怕被它不断蹬地的前腿踢到。旅人在旁等着,看了好半天,终于放声大笑。

“好吧,”他说道,“山是永远搬不到穆罕默德跟前去的,所以你只能帮穆罕默德走到山那边去。请你到这儿来。”

我走了过去。“恕我失礼,”他接着说道,“迫不得已,我只能借你一臂之力了。”他把一只手沉重地搭在我肩上,吃力地倚着我,一瘸一拐地朝马走去。他一抓住辔头,马就乖顺了,他跳上马鞍,因为稍一用力,碰到了扭伤的部位,他的脸孔又痛苦地扭曲起来。

“好啦,”他说,松开紧咬的下唇,“把马鞭递给我就行啦,就在那边的树篱下面。”

我一下子就找到了马鞭。

“谢谢你,现在你快去干草村寄信吧,尽量早点回来。”

他用带马刺的靴跟磕了一下,马先是一惊,后腿跃起,随后疾驰而去,那条狗也蹿上去,紧追不舍。眨眼间,人、马和狗都无影无踪了。

像荒野中的石楠

被一阵狂风卷走。

我捡起皮手筒继续赶路。对我来说,这件事已经发生,并已成为过去。在某种程度上说,这确实是一件毫无意义的小事,不浪漫,也不有趣;但它却标志着单调乏味的生活中有短短一小时发生了变化。有人需要、并且请求我的帮助,我也帮到了对方。我很高兴,总算做了一件事,哪怕这件事微不足道,稍纵即逝,但终究是我主动而为,而我对完全被动的生活已感到厌倦了。那张新面孔也像一幅新画,被纳入了记忆的画廊,而且,和画廊中已有的那些人像全然不同。首先,因为那是阳刚的男性面容;其次,那是一张黝黑、强壮、严厉的面容。我到了干草村,把信投入邮局时,这幅肖像画似乎仍然浮现在我眼前。我快步下山赶回家时,仍然能够看到它。路过那个石阶时,我驻足片刻,举目四顾,侧耳静听,心想,说不定小路上会再次响起马蹄声,一位身披斗篷的骑士和一条酷似盖特拉希的纽芬兰狗会再次出现。但我只看到树篱,还有一棵被截去树梢的残柳静静兀立,迎接月亮的清辉。我只听到微风在一英里外的桑菲尔德周围的树林间习习吹拂。我低头朝轻风的方向俯瞰时,目光掠过宅子的正面,发现一扇窗里亮起了灯光,这才想到时候已不早了,便匆匆往回走。

我不太情愿再次踏进桑菲尔德。走进那扇大门,就意味着回到一潭死水的生活中;穿过空寂的大厅,踏上阴暗的楼梯,摸索到我那个冷清的小房间,再去见心如古井的费尔法克斯夫人,陪她一起度过漫长的冬夜,而且只有我俩相伴——这一切足以平息刚才散步时挑起的一丝兴奋的波动,一成不变的生活又要给我的感官套上无形的枷锁。这种生活的优点固然是稳定、安逸,但我已越来越难以消受了。倘若我曾在朝不虑夕、艰苦求生的风浪中颠簸过,饱尝的辛酸磨难的滋味会让我懂得渴望平静的妙处,从而享受我正在抱怨的平静生活,那该多好啊!是呀,人总会厌倦“超等安乐椅”,坐腻了就想出门漫游,走一趟远路必有好处,我眼下的情况也一样,很自然地想要有点变化。

我在门口徘徊,在草地上流连忘返,在石子路上来回踱步。玻璃门上的百叶窗已经关上,我看不见窗子里的情形,其实,我的目光与心灵似乎已飞离那幢阴暗的房子——在我看来是囚牢般暗无天日的灰色洞穴,飞上了在我眼前浩渺的夜空,万里无云的深蓝之海。原先躲藏在山丘背后的月亮庄严地一步步登上夜幕,已将山峦远远地抛在下面,仿佛正在翘首仰望,一心要登上午夜般漆黑、深远莫测的天顶。闪烁的繁星尾随其后,遥望星辰,我就不禁心生悸动,热血沸腾。但一些小事往往会把我们拉回尘世现实,大厅里响起钟鸣,这就够了。我撇下月亮和星星,推开边门,走了进去。

大厅还没有全黑,高悬的唯一那盏铜灯也尚未点亮。映照大厅和橡木楼梯最下方几级楼梯的是暖融融的火光,从餐厅里漫射出来。餐厅的双扇门敞开着,温暖的炉火映出大理石地板和黄铜炉栅,也把紫色的帐幔、光可鉴人的家具照得辉煌悦目。炉火也映照出壁炉边的一群人影,我没能看清楚,也没有听清嘈杂人声中的欢快对话,似乎听出了阿黛拉的声音,但这时门就关上了。

我赶紧走到费尔法克斯夫人的房间,那儿也生着炉火,却没有点蜡烛,也不见她的人影。但我看到了一条狗:黑白相间的长毛,酷似小路上的盖特拉希,房间里只有它,端端正正地趴在地毯上,专注地凝视火焰。它实在太像那条盖特拉希了,我禁不住上前唤了一声“派洛特”,它就一跃而起,走过来嗅嗅我。我抚摸它,它就摇起了大尾巴。不过,单独与它在一起时,还是会觉得有点吓人。我不知道它是从什么地方来的。我拉了铃,想要一支蜡烛,也想了解一下访客是谁。莉娅走进门来。

“这是哪儿来的狗?”

“它是跟主人来的。”

“跟谁?”

“跟主人,罗切斯特先生,他刚到。”

“是吗!费尔法克斯夫人跟他在一起吗?”

“是的,还有阿黛拉小姐。他们都在餐厅,约翰去叫医生了。主人出了点意外,他的马滑倒了,他扭伤了脚踝。”

“他的马是在干草村的路上滑倒的吗?”

“对,下山时在冰面上滑了一下。”

“噢!给我拿支蜡烛来好吗,莉娅?”

莉娅把蜡烛送来时,费尔法克斯夫人也跟进来,把这消息又说了一遍,还说卡特医生已经到了,这会儿正在给罗切斯特先生疗伤。说完,她匆勿走出去,吩咐备茶点,我也上楼,脱掉外出时的衣装。

那晚,罗切斯特先生遵照医嘱早早上床休息,第二天早晨也没有早起。等他下楼了就开始处理各种事务,他的代理人、一些佃户都来了,等着与他面谈。

阿黛拉和我现在必须腾出书房,用作访客接待室。楼上的一个房间生起炉火,我把书搬过去,把那儿布置成未来的教室。那天早上,我觉察到桑菲尔德有了变化,不再像教堂那么沉寂,每隔一两个小时就会响起敲门声或门铃声,楼下大厅里也时常传来脚步声和陌生音调的谈话声,俨如潺潺溪流从外面流了进来,只因有主人在家,我更喜欢这样的桑菲尔德。

那天给阿黛拉上课可不容易,她根本静不下心来,老是往门口跑,伏在栏杆上往下张望,只为了瞧罗切斯特先生一眼;还找各种借口下楼去,我当然猜得到,她是想去书房,可惜那里并不需要她。后来,我有点儿生气,让她乖乖坐好,她就喋喋不休地大谈特谈“我的好朋友爱德华·费尔法克斯·德·罗切斯特先生”——她就是这么称呼他的(在此之前,我并不知道他的名字是爱德华),还不断猜测他给她带来了什么礼物。因为他昨晚似乎提起过,等他的行李从米尔科特运到府上后,里面会有个小盒子,装着她很感兴趣的东西。

“这就是说,”她用法语说道,“行李里有一件给我的礼物,也许还有一件是给你的呢,小姐,罗切斯特先生问起过你,他问我家庭教师的名字,问你是不是个子很小,是不是很瘦,脸色是不是很苍白。我说是的,因为你就是这样的,对不对,小姐?”

我和我的学生照例在费尔法克斯夫人的客厅里吃午餐。下午风雪交加,我们一直待在教室里。天黑了,我才允许下课,阿黛拉放下书本和作业就奔下楼去,因为楼下已安静下来,也没有人再拉门铃了,想必罗切斯特先生已经空下来了。房间里只剩下我一个人,我走到窗前,但那会儿已经什么都看不见了。暮色沉重,雪花飘飞,望出去只见苍茫混沌,连草坪上的灌木都看不清。我放下窗帘,回到壁炉边。

明亮的余火摇曳,仿佛勾勒出一幅风景画,颇似我印象中曾见过的莱茵河畔海德堡城堡。这时,费尔法克斯夫人走进来,打乱了我正在心中拼凑的火焰镶嵌画,也驱散了逐渐涌上我那孤寂心头的令人不悦的沉思。

“罗切斯特先生请你和你的学生傍晚到客厅去,和他一起用下午茶,”她说道,“他忙了一整天,没能早点见你。”

“他几点用下午茶?”我问。

“哦,六点钟。他回乡时就会早起早睡。你现在最好去换件衣服,我陪你去,可以帮你扣扣子。你来拿这支蜡烛。”

“有必要换罩衣吗?”

“是的,最好还是换上。罗切斯特先生在这里的时候,我到了晚餐时段总会穿正装。”

这种比平日更甚的礼节略显隆重,但我还是回到自己的房间,在费尔法克斯夫人的帮助下,把黑呢长裙换成了黑丝绸长裙,除了另一件淡灰色的衣裙外,这就是我最好的、也是唯一一套可供选择的正装。用我在洛伍德养成的服饰标准来看,灰色的那套太精致了,只有极为重要的场合才适合。

“你最好再配一枚胸针。”费尔法克斯夫人这样说。我只有一枚小小的珍珠胸针,是坦普尔小姐作为临别礼物送给我的。我把它别好,我们就下了楼。我本来就有点怯生,却要如此一本正经地盛装接受罗切斯特先生的召见,实在是浑身不自在。走进餐厅时,我让费尔法克斯夫人走在前面,自己躲在她背后,穿过房间,经过此刻放下帷幔的拱门,再走进最里面的典雅的内室。

桌上和壁炉架上各点了两支蜡烛。派洛特趴在地上,沐浴在一炉旺火的光和热中,阿黛拉跪坐在它旁边。罗切斯特先生半倚在沙发椅上,一只脚用垫子垫高了。他正凝望着阿黛拉和狗,炉火照亮了他的脸。我认出了那正是自己偶遇的旅人:两道又粗又黑的浓眉,黑发平整地斜捋在前额,越发衬托出额头的方正。我也认出了那刚毅的鼻梁,与其说好看,不如说凸显个性,因而引人注目。他有鼓凸的鼻翼,我想,那说明他容易发怒。他有轮廓严峻的嘴巴、下巴和颚骨,是的,三者看起来都很冷峻,一点不错。此刻,他已脱去斗篷,我看得到他的体形,同方方正正的容貌很相称。我想,从体格的角度看,虽然他个头不高,也不够优美,但应该算得上很健壮:胸膛宽阔,侧身精瘦。

罗切斯特先生肯定知道费尔法克斯夫人和我已经走进来了,但他似乎没有兴致来搭理我们,我们走过去时,他连头都没抬。

“先生,这位就是爱小姐。”费尔法克斯夫人用斯文的语调作了介绍。他欠了欠身,但目光依旧没有离开狗和孩子。

“请爱小姐坐下吧。”他说道。点头时勉强又僵硬的样子,不耐烦但一本正经的语气,都好像在暗示另一层意思:“见鬼,爱小姐和我有什么关系?现在我没心情和她讲话。”

我坐了下来,一点也不窘。彬彬有礼的接待说不定倒会叫我手足无措,因为我恐怕无法用同等温文尔雅的礼仪回报对方;粗鲁任性反而能让我不必拘礼。反过来说,被失礼地对待时能保持庄重的沉默,反倒让我占尽了优势。再说,这样反常的召见仪式也挺新鲜的,我倒有兴趣看看他接下去还有什么古怪招数。

他继续像尊雕像般坐着,一言不发,一动不动。费尔法克斯夫人好像觉得总该有人来打破僵局,便主动说起话来。一如往常的和蔼,也一如往常的平庸:感叹他整天忙于处理事务,肯定辛苦;感慨他扭伤了脚,肯定很痛,也很烦恼;最后称赞他有耐心、有毅力承受这一切。

“夫人,我想喝茶。”费尔法克斯夫人只得到这一句回答,便赶紧起身去打铃,茶点端上来时,她殷勤又利落地摆放杯匙等物。我和阿黛拉走到桌边,但这位主人并没离开他的沙发椅。

“请你把罗切斯特先生的杯子端过去吧,”费尔法克斯夫人对我说,“阿黛拉也许端不稳,会把茶水泼出去的。”

我照她说的去送茶。他从我手里接过杯子时,阿黛拉也许认为这是替我提出请求的好机会,就用法语大声说道:“先生,你的小箱子里不是有礼物要送给爱小姐吗?”

“谁说起过礼物?”他生硬地回应道,“你盼望过礼物吗,爱小姐?你喜欢礼物?”我觉得,他此时是用一种阴沉、恼怒又锐利的眼神审视我的神色。

“先生,我并不知道。我对礼物缺乏经验。一般来说,礼物是讨人喜欢的。”

“一般来说?那你是怎么认为呢?”

“先生,我需要一点时间好好想想,才能给您满意的答复。可以从很多方面去看待礼物,不是吗?所以需要全面考虑,才能发表关于礼物本质的意见。”

“爱小姐,你不像阿黛拉那么天真,她一见到我就嚷着要‘礼物’,你却拐弯抹角。”

“因为我不像阿黛拉那么自信,我不确定自己是否配得上得到礼物。她和您相识已久,尽可凭着往常的习惯而提出要求,因为她说过,你经常送她玩具。但要我说出理由,那就伤脑筋了,因为我是个陌生人,没做过任何值得您答谢的事情。”

“啊,别以过分谦虚来做挡箭牌!我考过阿黛拉了,发现你为她花了很大功夫。她并不聪明,也没有什么天分,但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她就有了很大进步。”

“先生,您这就等于已经给了我‘礼物’,我感谢您的好意。学生的进步得到赞扬,就是教师最渴望的奖赏。”

“嗯哼!”罗切斯特先生哼了一声,默默地喝起茶来。

等茶盘端走后,费尔法克斯夫人退到一边去做编织活儿,阿黛拉牵着我的手在房间里四处走走,把她放在梳妆台、墙架上的漂亮书籍和精致摆件指给我看。这时,主人说道:“坐到壁炉边来。”我们遵命走了过去,阿黛拉想坐在我膝头上,他却叫她去和派洛特玩。

“你在这里已经住了三个月?”

“是的,先生。”

“你是从——”

“洛伍德学校。”

“噢!那个慈善学校。你在那里待了几年?”

“八年。”

“八年!你的生命力肯定很顽强。我还以为,只要在那种地方待上三四年,不管什么样的体质都会被搞垮!怪不得你的模样像是从另一个世界来的,我就奇怪你从哪儿得来的那种脸色。昨晚你在干草村路上出现时,我莫名其妙地想到了童话故事,差点儿想问你是不是对我的马施了魔咒,直到现在我还有点拿不准。你的父母呢?”

“我没有父母。”

“从小失孤,是吗?你还记得他们吗?”

“不记得了。”

“我想也是。所以,你坐在台阶上是在等你的人吗?”

“等谁,先生?”

“绿精灵呗!昨晚月光皎洁,正是他们现身的好时机。我是不是闯进了你们的魔法圈,所以你在那该死的路上施了冰咒?”

我摇了摇头。“绿精灵一百多年前就离开英格兰了,”我也像他那样,一本正经地说下去,“不管在干草村路上还是附近的田野里,你都见不到他们的一丝踪迹。我想,无论夏秋或者冬季的月亮都再也不会照见他们的狂欢了。”

费尔法克斯夫人放下了手中的织物,扬起眉毛,似乎很奇怪这场谈话到底在说什么。

“好吧,”罗切斯特先生继续发问,“你没有父母,但总该有些亲人吧,譬如叔伯、舅舅、阿姨?”

“没有,至少我从没见过。”

“那么你家在哪儿?”

“我没有家。”

“你兄弟姐妹住在哪儿?”

“我没有兄弟姐妹。”

“谁推荐你来这里的?”

“我自己登了广告,费尔法克斯夫人答复了我。”

“确实如此。”好心的夫人现在终于跟上我们的谈话了,“我每天感谢主引导我作了这个决定。对我来说,爱小姐是个不可多得的好伙伴,也是对阿黛拉亲切认真的好教师。”

“不用费心替她说好话,”罗切斯特先生说道,“歌功颂德并不能使我偏听偏信,我会自己作出判断。从一开始,她就害我的马摔倒在地。”

“什么,先生?”费尔法克斯夫人反问。

“我还要感谢她使我扭伤了脚。”

这位寡妇看起来惊诧莫名。

“爱小姐,你在城里住过吗?”

“没有,先生。”

“交往的人多吗?”

“不多,只有洛伍德的学生和教师,现在还有桑菲尔德府里的人。”

“你读过很多书吗?”

“碰到什么就读什么,不算多,也不高深。”

“你过的无疑是修女的生活,看来你在宗教礼仪方面训练有素。据我所知,统管洛伍德的是布罗克赫斯特先生,他是位牧师,是吗?”

“是的,先生,”

“你们那些姑娘大概都很崇拜他吧,就好像修道院的修女们总是很崇拜她们的院长。”

“哦,并非如此。”

“你可真冷淡啊!并非如此!见习修女竟然不崇拜她的牧师?听起来真像是亵渎之言。”

“我不喜欢布罗克赫斯特先生,有这种感觉的也不只我一个人。他是个很冷酷的人,自以为是却瞎管一通。他剪去我们的头发,又为了节省开支买很差的针线,我们几乎没办法缝纫。”

“真不该在这种方面省钱。”费尔法克斯夫人在一旁议论,现在她又听得懂我们在谈什么了。

“这就是他最大的罪状喽?”罗切斯特先生问。

“委员会还没有成立的时候,他全权掌控学校的膳食开支,总是让我们挨饿。他还让我们每个礼拜日听他长篇大论地讲道,我们都很厌烦;每晚还要我们读他自己编的书,写的尽是暴死呀、报应呀,吓得我们都不敢睡觉。”

“你几岁去的洛伍德?”

“十岁左右。”

“你在那里待了八年,所以你现在是十八岁?”

我表示同意。

“你看,数学还是有用的。不借用数学,我就很难猜出你的年纪。相貌和表情如此不符,要猜中你的年纪可不容易。那么,你在洛伍德学了些什么?会弹钢琴吗?”

“会一点。”

“当然喽,既定答案都是如此。到书房去——我的意思是:请你到书房去(请原谅我用命令的口吻,我已说惯了‘你做这事’,别人就去做了。我无法为一个新来府上的人改变老习惯)。好吧,到书房去,带上你的蜡烛,不要关门,坐到钢琴前,弹个曲子。”

我听从他的吩咐去了书房。

“可以了!”几分钟后,他叫道,“我知道了,你确实只会—点儿,就像随便哪个英国女学生那样,也许比有些人还强些,但并不算出色。”

我盖上钢琴,回到客厅。罗切斯特先生继续说:“今天早上阿黛拉给我看了几张素描,她说是你画的。我不确定那都是你画的,也许有某个画师的帮忙?”

“当然没有!”这话脱口而出。

“噢,这么说伤了你的自尊。好吧,把你的画夹拿来,只要你能保证里面的画都是自己创作的。要是没有把握,就别说大话,我认得出东拼西凑的手笔。”

“那我什么也不说,您尽可自己判断,先生。”

我从书房取来了画夹。

“把桌子移过来。”他说。于是,我把桌子推向他的沙发椅,阿黛拉和费尔法克斯夫人也都过来看画。

“别都挤在这儿,”罗切斯特先生说,“别把脸都凑到我眼皮底下。等我看完了,你们再拿去看。”

他仔仔细细看了每幅速写和画作,把其中三幅放在一旁,其余的看完后便推开了。

“把它们拿到别的桌子上去看吧,费尔法克斯夫人。”他说,“和阿黛拉一起看。你呢,(瞥了我一眼)仍旧坐在你的位子上,回答我的问题。我看得出来,这些画出自一人之手,是你的手吗?”

“是的。”

“你哪有时间来画这些?这些画很花时间,还要构思。”

“这几张画是我在洛伍德的最后两个假期里画的,那时我没有别的事情。”

“你从什么地方弄来了摹本?”

“从我自己的脑袋里。”

“就是现在我看到的、你肩膀上的这颗脑袋吗?”

“是的,先生。”

“那里面还有这一类的东西吗?”

“我想也许有。我希望——有比这些更好的灵感。”

他把那几张画摊在面前,再次一张张细看。

趁他看画的时候,读者,我要告诉你那些画画了什么。首先,我要声明它们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画的题材确实来自我的想象,那些画面清晰地浮现在我的脑海里。还没尝试用画来再现之前,我的心灵之眼最初见到的那些画面真的栩栩如生;但一旦落笔却觉得力不从心,只能用乏力的笔触勾勒出苍白平淡的轮廓。

这三张都是水彩画。第一张画的是低垂的铅色云块在波涛汹涌的海面上翻滚,远景黯然无光,前景也一样——并没有所谓的“前景”,因为画中完全没有陆地——最前面的波浪也隐没在黑暗中。一束亮光醒目地照出半沉海中的桅杆,桅杆顶上停着一只又黑又大的鸬鹚,羽翅上挂着点点泡沫,嘴里衔着一只镶宝石的金手镯,那种金色是我的调色板上所能调出的最鲜亮的色彩,闪烁的细节也是我用铅笔所能勾勒出的最细腻的线条。在鸟和桅杆下面的碧波里,隐约可见一具沉溺的尸体,唯一能看清楚的部分就是一截美丽的手臂,金手镯就是从这只手上被水冲走或是被鸟儿啄下来的。

第二张画的前景只有一座朦胧的山峰,青草和树叶似乎被风吹向了一边。远处和上方铺展开深蓝色的辽远天空,像是薄暮时分。高耸云端的是一个女人的上半身,我尽可能把色调处理得柔和、暗淡。一颗星子点缀在她幽昧的额头上,但下半张脸完全隐没在雾气中,若隐若现。她乌黑的双眸透露着狂野,炯炯有光。长发如阴影,飘然垂荡,像是被风暴和闪电撕裂开来的暗色云团。她的脖子上有一抹宛若月光的淡淡反光,同样浅淡的光晕围绕片片薄云,金星的幻影便耸立其中,微微低头。

第三幅画的是一座冰山,尖锐的山峰刺向北极的冬日苍穹。北极光聚集涌动,仿佛一束束泛着微光的长矛,从地平线上林立飞扬。前景上的一颗头颅赫然入目,把一切景物推隐到远处。这颗巨大无比的头侧倚冰山,枕靠其上。一双细瘦的手在额头前十指交触,掀起黑色面纱,只露出苍白嶙峋的眉骨,深陷的眼窝凝视前方,只流露出绝望的木然神色。两鬓之上,在黑色缠头布的皱裥中,隐现一圈如云雾般变幻莫测的白炽火焰,还有耀眼的红色火星点缀其间。这苍白的新月就是为“无形之形”加冕的“王冠的象征”。

“你作这些画时,快乐吗?”罗切斯特先生问道。

“画的时候我都忘乎所以了,是的,先生,我很快乐。总之,画这些画可以说是我从未经历过的最快乐的趣事。”

“那并不说明什么问题。如你所说,你的乐趣本来就不多。但我猜想,你在调制、描绘这些新奇的颜色时,肯定沉醉在一种艺术家的梦想世界里。你每天花很长时间坐下来画这些画吗?”

“因为学校放假,我几乎无事可做,可以从早上画到中午,从中午画到晚上。仲夏的白昼很长,正好能让我全心全意地投入。”

“你对这些热忱、辛苦作出的画满意吗?”

“远远谈不上满意。自己的构思和技艺之间有悬殊的落差,我为此非常苦恼。每次头脑中浮现出什么,都苦于没有能力逼真地呈现想象。”

“那也未必。你已经捕捉到了想象的影子,但也许仅限于此。要把想象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你缺乏足够的艺术技巧和专门知识。不过,对一个女学生来说,这些画已经非同一般了。至于那些构想,倒是有几分妖气。你准是在梦中看见那对金星的眼睛吧,否则你怎么能使它那么清澈,却并不明亮呢?因为上面的那颗星星压抑住了眼中的光芒。不过,那凝重深沉的眼神又是在表现什么?是谁教你画风的?天空中、山顶上都刮着大风。你是在哪儿见到拉特莫斯山的?因为这确实是拉特莫斯山的样子。好了,把这些画拿走吧!”

我还没有把画夹上的绳子扎好,他就看了看表,突然说道:“已经九点了,爱小姐,你怎么能让阿黛拉在这儿待到这么晚?带她去睡觉吧。”

阿黛拉走出房间之前过去亲吻他,他容忍了这种亲热,但似乎很冷淡,甚至还不如派洛特那么喜欢得到吻别。

“祝大家晚安。”他说着,朝门的方向做了个手势,表示他对我们的陪伴已经感到乏累,希望我们就此离开。费尔法克斯夫人收起了织物,我拿起画夹,我们都向他行了屈膝礼。他生硬地点点头以作回答,我们就退了出去。

“你说过罗切斯特先生没什么特别之处,费尔法克斯夫人。”安顿好阿黛拉上床后,我又到费尔法克斯夫人的房间里时这么说道。

“怎么,他很特别吗?”

“我觉得是,他这个人变化无常,说变脸就变脸。”

“这倒是的。在陌生人看来,他无疑是这样的。但我早就习惯他这样的态度了,因此从没多想过。更何况,就算他真的脾气古怪,那也情有可原。”

“为什么?”

“一来是他生性如此,而我们都对自己的天性无能为力;二来是因为他肯定有些痛苦的心事,折磨得他心绪不宁。”

“什么事情?”

“一方面是家庭纠葛。”

“他不是没有家人吗?”

“不是说现在,但曾经有过——至少是亲戚吧。几年前,他兄弟去世了。”

“他的长兄吗?”

“是的,现在这位罗切斯特先生拥有这份产业的时间并不长,只有九年左右。”

“九年也不算短了,他那么爱他的哥哥,直到现在还为他的去世而悲伤吗?”

“唉,不——也许不是。我相信他们之间有些误会。罗兰德·罗切斯特先生对爱德华先生不太好,也许还让他们的父亲对爱德华先生怀有偏见。老罗切斯特先生很爱钱,一心保全家产,所以不想分家,但又想让爱德华先生拥有自己的一份财产,以便维护这个家族的声望。所以,爱德华先生成年后不久,他们采取了一些不太公正的办法,弄出很多麻烦来。为了使爱德华先生获得财产,老罗切斯特先生和罗兰德先生合谋,使爱德华先生陷入了痛苦的处境。我始终不清楚具体是怎么回事儿,但他显然受了不少罪,精神上无法忍受。他不愿忍让,便与家庭决裂,之后很多年一直过着漂泊不定的生活。他哥哥没有留下遗嘱就去世了,所以他就成了这片产业的主人,但我想,他从没在桑菲尔德一连住满过两星期。说实在的,也难怪他要躲开这个老宅子。”

“他为什么要躲避?”

“也许他认为这地方太阴沉吧。”

她的回答闪烁其辞。我挺想知道明确的说法,但费尔法克斯夫人兴许不能够、或不愿意向我解释清楚罗切斯特先生痛苦的来龙去脉。她坚称自己不明就里,她所知的多半是自己猜出来的。她显然希望我别在这个话题上刨根问底了,我也就不再多问了。

之后好几天,我几乎见不到罗切斯特先生。早上他似乎忙于公务,下午接待从米尔科特或附近来访的绅士,有时他们会留下来与他共进晚餐。他的伤势大致痊愈,可以骑马了,他便经常骑马外出,也许需要礼节性的回访,往往到深夜才归。

在这期间,连阿黛拉也很少被他叫去。我只偶尔在大厅里、楼梯上或走廊上与他擦肩而过。有时他会高傲、冷漠地从我身边走过,远远地点一下头或冷冷地瞥一眼,以示注意到了我的存在;有时却很有绅士风度,和蔼可亲地鞠躬微笑。他这种善变的情绪并不会冒犯我,因为我明白这种变化与我无关,影响他情绪起伏的原因也完全与我无关。

有一天,他留客用餐,派人来取我的画夹,无疑是要向人家展示里面的画。那些绅士们很早就告辞了,费尔法克斯夫人告诉我,他们要到米尔科特去参加一个公众集会,但那天晚上有雨,湿冷难耐,罗切斯特先生就没和他们一起去。他们走后不久,他便摇铃传话,让我和阿黛拉下楼去。我梳理了阿黛拉的头发,把她打扮得整整齐齐,我自己还是老样子,穿平素那种合身又朴素的贵格派风格的衣装,实在没什么可修饰了,包括头发也是:编成辫子,一丝不乱。我们下楼时,阿黛拉一直在猜:是不是她的“小盒子”终于送到了?不知哪里出了差错,行李迟迟未到。果然被她猜对了:我们走进餐室时就见桌上放着一个小纸盒。阿黛拉非常高兴,“我的盒子!是我的盒子!”她似乎凭直觉就知道了,嚷嚷着朝它奔过去。

“是的,你的‘盒子’终于到了,把它拿到角落去拆开。你这个地道的巴黎姑娘,快到一边玩去吧。”罗切斯特先生用深沉却讥诮的口吻说道。声音是从壁炉旁的大安乐椅里传出来的。“记住,”他继续说,“把盒子大卸八块的时候,不需要向我报告细节,也不需要告诉我里面有哪些五脏六腑。你安安静静地动手就好。”最后又用法语叮嘱了一句,“你要安静些,孩子,知道吗?”

阿黛拉似乎并不需要提醒,她已经带着她的宝贝退到了一旁的沙发上,正手忙脚乱地解开系住盖子的细绳;移开盒盖后,再揭开银色的包装纸;继而兴奋地惊呼起来:“噢!天哪!太漂亮了!”随后便沉浸在狂喜中,独自把玩起来。

“爱小姐来了吗?”主人又发问了。他从座位上欠欠身子,转头看看门。此刻,我仍站在门边。

“啊!好,到前面来,坐在这儿吧。”他把一张椅子拉到自己旁边。“我不大喜欢听孩子咿咿呀呀,”他继续说,“像我这样的老单身汉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也不会让我产生愉快的感受。和一个小娃娃面对面消磨整个晚上,我实在是受不了。爱小姐,别把椅子拉得那么远。就在我摆好的地方坐下来——当然,请你坐好。该死的礼貌!我老是忘掉。我也不太喜爱头脑简单的老妇人。话是这么说,我还是要多担待我们这位老太太,怠慢她可不好。她是费尔法克斯家的,至少是嫁进这个家族了。俗话说,自家人总比外人要亲。”

他拉响了铃,派人去请费尔法克斯夫人。她很快就进来了,捧着她的编织篮。

“晚上好,夫人,我请你来帮个大忙。我不允许阿黛拉跟我谈礼物的事,但她肯定憋了一肚子的话要说,你行行好,去给她当个听众,逗她说个够吧,那你就功德无量了。”

果然不出他所料,阿黛拉一见到费尔法克斯夫人,就把她叫到沙发边,眨眼的工夫就在她的裙兜里摆满了她从“盒子”里取出的瓷器、象牙和蜡制的小玩意儿,还用她所能掌握的一些英语单词加以解释,说得欢天喜地的。

“好啦,我已尽到好主人的本分了。”罗切斯特先生说道,“让客人们相谈甚欢,各有乐趣。那我也能自在地享受自己的乐趣了。爱小姐,把你的椅子再往前移一点,你坐得太靠后了,我都看不见你;我坐在这张椅子里很舒服,不想改动位置。”

虽然我宁愿继续待在幽暗一点的地方,但还是照他的吩咐做了。罗切斯特先生总是直来直去地下命令,似乎理所当然要立刻服从他。

如我刚才说的,我们是在餐厅里。为晚餐而点上的枝形吊灯把整个房间照耀得如节庆般灯火辉煌,熊熊炉火通红透亮,高大的窗子、更高大的拱门前悬挂着宽大华贵的紫色帷幔。只能听见阿黛拉压低嗓门的交谈(她不敢高声说话),谈话间隙还能听见敲打窗棂的冷雨,除此之外只是寂静。

罗切斯特先生坐在锦缎面的安乐椅里,和我以前看到的模样大相径庭,没有那么严厉,更没有那么阴沉。他的嘴角浮现笑意,眼睛闪闪发亮,我不知道是不是喝了酒的缘故,但很可能就是这个原因。总之,他正在饭后的兴头上,更加健谈,更加亲切,比起早上冷淡、生硬的神态,此时明显更随和了。不过他看上去依然十分严肃,大脑袋靠在高突的椅背上,炉火的光亮照出他那犹如花岗岩镌刻出来的面容,照进他又大又黑的眼眸里。他有一双乌黑的大眼睛,有非常美丽的瞳孔,偶尔也会流露出一种柔和的神采——即便不能说是柔情,至少也很接近。

他凝视着炉火足有两分钟,而我也一直盯着他看了那么久。突然,他转过头来,看到我正在注视他的脸。

“你在仔细打量我,爱小姐,”他说,“你认为我英俊吗?”

但凡我仔细考虑,就应当按照习惯对这个问题作出含糊但礼貌的回答,但不知怎么的,我不假思索地说道:“不,先生。”

“啊!说实在的,你这人是有点儿特别,”他说道,“看外表,你像个小修女,怪僻、安静、严肃、单纯;坐着的时候两手搁在面前,眼睛总是低垂着看地毯(顺便说一句,除了像刚才那样死死盯住我的脸看的时候),别人问你一个问题,或者发表一番让你必须回答的议论时,你却会毫不留情、直言不讳地冒出一句实话,不是生硬,就是唐突。你这么说是什么意思?”

“先生,请您原谅我太直率了。我本应当说,像容貌这样的问题,不是轻易可以当场随口回答的;应当说,人的审美观各有不同;或是说,美貌并不重要;或诸如此类的话。”

“你本来就用不着这样回答。美貌并不重要,说得好!原来,你假装要宽慰我,以缓和一下刚才的无礼,实际上却往我耳朵下面又狡猾地捅了一刀。你往下说呀,请问你发现我还有什么不好看的地方?我想我四肢健全、五官寻常吧。”

“罗切斯特先生,请允许我收回我之前的回答。我无意出口伤人,只不过一时失言。”

“确实如此,我想应该是这样。但你要对此负责。来挑我的毛病吧,你不满意我的额头吗?”

他撩开覆盖在额前的波浪似的黑发,露出一大片额头,那昭示了坚实的思考能力,却也明显缺少本应出现的仁慈敦厚的迹象。

“怎么样,小姐,我是个傻瓜吗?”

“绝对不是,先生。如果我反过来问您是不是个乐善好施的人?您也会认为我无礼吗?”

“又来了!又捅了我一刀,还假装拍拍我的头。肯定是因为我说我不喜欢和孩子和老人作伴吧!(要轻声地说!)不,年轻的小姐,我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慈善家,但我有良知。”说着,他指了指智慧所在之处,幸好他饱满的额头非常显眼,使他头脑的上半部有引人注目的宽度。“此外,我也一度有过粗野的好心肠。我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极富同情心,喜欢袒护羽翼未丰、无人养育和不幸的弱者,但是之后的命运却一直打击我,甚至动用铁拳折磨我,现在我敢自诩,自己像印度皮球那样坚韧了,不过,还有一两处可以穿透的空隙。在硬心肠中间还有一个敏感的部分。是这样的,那么,我还有希望吗?”

“希望什么,先生?”

“希望我最终能从橡皮球再次变回血肉之躯?”

“他肯定是酒喝多了。”我心想。我不知道该如何来回答这个奇怪的问题。我怎么知道他会不会变回来呢?

“你看来大惑不解啊,爱小姐。虽然你也不漂亮,不亚于我的不英俊,但那种茫然的神情却和你十分相配。还有一个好处:可以把你那双爱探究的目光从我的脸上移到别处去,忙着研究地毯上的花朵。所以你就继续迷茫吧,年轻的小姐,今天晚上我决定平易近人,聊个尽兴。”

作出这样的宣告后,他便从椅子上站起来,胳膊倚在大理石壁炉架上。这种站立的姿势把他的体形、面容都展现得一清二楚——出奇宽阔的胸膛几乎和他的四肢身长不成比例。我敢肯定,大多数人会觉得他相貌丑陋,但是他的举手投足间却无意识地流露出明显的傲气,一举一动都从容自如;他对自已的外表是那么满不在乎,对先天或后天的特质所产生的其他方面的能力又是那么高傲自信;这都足以弥补那欠缺吸引力的外貌;只要看着他,任何人都会不由自主地被那种无所谓的情绪所感染,甚至盲目轻信他的自信。

“今天晚上我决定和你聊个尽兴。”他又说了一遍,“这就是我请你来的原因。炉火和吊灯还不足以陪伴我,派洛特也不行,因为它们都不会说话。阿黛拉稍微好一些,但还是远远不够格。费尔法克斯夫人也一样。而你,我相信是合我意的,只要你愿意。第一天晚上我邀请你下楼到这里来,你就让我迷惑不解。但那以后,我几乎把你忘了,脑子里尽是其他事情,你就被推到九霄云外了。但今天晚上我决定放松一下,自在些,抛开繁琐的杂务,只去想让人愉快的事儿。如果你能多说一点,让我多了解了解你,我会很高兴的。所以,你尽情说吧。”

我没有说话,只是微微一笑,并不是自轻顺从,也不是自满自喜。

“说呀。”他催促起来。

“说什么呢?先生。”

“你爱说什么就说什么,说什么,怎么说,都随你喜欢去选择。”

结果我只是端坐,什么也没有说。心想:“要是他希望我为说而说,或炫耀一番,那他会发现找错了人。”

“你怎么变哑巴了,爱小姐。”

我依然一声不吭。他向我微微低下头,匆匆一瞥,似乎要探究我的眼神。

“这么倔强?”他说,“还有点恼怒。哦,一贯如此。我近乎荒谬又蛮横地向你提出要求,爱小姐,请你原谅。实际上,我不想把你当作低微的人来对待。就是说(他纠正自己):我唯一高于你之处,不过是比你年长二十岁,阅历上比你超前一个世纪。这种优势是完全正当的,就像阿黛拉说的那样,‘我坚持这一点’。就凭借这点优势,也只有这么点优势可言,我才请求你跟我聊聊,让我散散心,别让我那颗心像生锈的钉子那样,老是钉在一点,都快磨痛了。”

他竟纡尊降贵为自己辩解,好像是在道歉。我不能对他的屈尊无动于衷,也不想让他觉得我无动于衷。

“先生,只要我能做得到,我很乐意为您解解闷,非常乐意。但我不知道该谈什么话题,因为我怎么知道您对什么感兴趣呢?所以,您提问吧,我尽力回答。”

“那我先问你:基于这些理由——因为我的年纪足以做你的父亲,去过很多国家,和很多人打过交道,饱经风霜地游历了半个地球,而你只是跟一类人平平静静地生活在同一幢房子里——你同不同意我有权在某些时候稍微耍点威严、行为稍显鲁莽,甚至偶尔严厉?”

“随您所愿,先生。”

“这算什么回答。倒不如说你的回答很气人,因为那不过是巧言推托。要明确回答。”

“先生,我不认为仅凭您年长或见多识广就有资格命令我。能不能说您比我优越,完全取决于您如何运用年岁和阅历。”

“哼!答得倒挺快。但我不承认,因为与我的情况并不相符。我只是单纯拥有这两种优势,虽然不至于滥用,但也至少没有善用。暂且不谈优越不优越的问题吧,你总还愿意偶尔听候我的吩咐,不因为命令的口吻而生气或委屈——对吗?”

我露出微笑,暗自思忖:罗切斯特先生真是很古怪——他好像忘了,付我三十镑年薪就是让我听他吩咐的。

“笑得很好,”我转瞬即逝的表情被他看在眼里,“但还得开口讲话。”

“先生,我在想,很少有主人会费心去问他们雇佣的下属,会不会因为被吩咐而生气或委屈。”

“雇佣的下属!什么,你是我雇佣的下属吗?啊,对!我把薪水的事儿给忘了。好吧,那么就凭雇佣关系,你肯让我耍点儿威风吗?”

“不,先生,凭这个理由可不行。但因为您忘了雇佣关系,却关心您的下属处于从属地位是否愉快,我才真心认同您可以有权威。”

“你是否同意我省去那些数不清的陈规旧矩和客套话,而且不认为那出自傲慢无礼吗?”

“我肯定同意,先生。我绝不会把不拘礼节错当蛮横无礼。其实,我很喜欢不拘小节,至于傲慢无礼,所有生而自由的人都是不愿屈从的,哪怕是为了赚取薪金。”

“胡说!为了薪金,大多数自由人都愿意屈服,所以,只说你自己吧,别去妄谈你浑然不知的普遍现象。不过,尽管你的回答并不切实际,但我要在心里同你握手言好,因为我认同你的态度,也认同你所说的内容。你的态度坦率而诚恳,并不常见。不,恰恰相反,世间以诚相待的人得到的回报通常是矫揉造作或冷漠无情,或是愚蠢而粗俗地误解你的本意。三千个初出校门当家庭教师的女学生中,像你这样回答的,我看顶多三个。但我无意恭维你,要说你是从跟大多数人不是从一个模子里造出来的,那也不是你的功劳,而是造化的功绩。再说,我得出这个结论毕竟有点匆忙。就我所知,你也未必胜过其他人。也许有难以容忍的缺点,足以抵消你的少数优点。”

“你也一样吧。”我在心里说道。这念头闪过脑海时,我们恰好四目相对。他似乎立刻读懂了我眼神里的含意,并且脱口而出,好像替我出声,而非讲出他自己臆测的答案。

“对,对,你想得没错,”他说,“我自己也有很多缺点,我知道。我向你担保,我也不想掩饰。上帝知道,我不必苛责别人,反倒应当自己反省往昔的经历,扪心自问曾有过的各种行为和生活方式,那足以招来邻人的讥讽和责难。我二十一岁时走错了一步,或者说(因为像其他有缺点的人一样,我总想把一半罪责推给厄运和逆境)被抛入歧途,从那之后,再也没能回到正途。要不然,我也许会成为完全不同的人,也许像你一样好——比你更聪明些——像你一样纯真。我羡慕你平静的心境,是非分明的良知,问心无愧的记忆。小姑娘,没有污点和劣迹的记忆想必是无价之宝,好比永不枯竭的源泉令人精神飒爽,对吗?”

“您十八岁时有怎样的回忆,先生?”

“那时很好,无忧无虑,清爽得很,没有渗进污水,把它变成臭水坑。十八岁时的我和你不相上下——几乎和你一样好。总体说来,大自然有意让我做个好人,爱小姐,较好的一类人中的一员;但你看到了,结果我变了样。你会说你看不出来,至少我自以为从你的眼里看出了这层意思(附带一提,你要千万当心,因为你的眼睛流露了太多心声,我可是很善于察言观色的)。所以,相信我的话——我不是一个恶棍。你不要那么猜想——不要把恶名强加于我。不过我确实相信,是环境而非天性,让我成了一个平凡无奇的罪人,像那些一无是处的富人一样,浸淫在贫瘠而琐碎的放荡生活中。我向你这样坦露,你觉得奇怪吗?可你要知道,在未来的人生中,你常常会发现不由自主地被当作知己,倾听熟人的隐秘心声。人们会像我一样,靠直觉就能意识到:你的长处不在于谈论你自己,而在于倾听别人谈论自己。他们也会发现,你倾听的时候不会因为别人行为不端而露出幸灾乐祸的蔑视,而是怀着源自天性的同情,并且是不动声色、毫不造作地流露出来的,因而能给人抚慰和鼓舞。”

“您是怎么知道的?您怎么猜到那种状况呢,先生?”

“因为我感同身受,知道得清清楚楚啊:我像写日记一样,正在无拘无束地诉说自己的所思所想。你也许会说,我本该战胜环境,确实应该,确实如此。可是你看到了,我没能做到。命运亏待我的时候,我没有明智地保持冷静,我开始绝望,随后自甘堕落。现在,如果哪个可恶的笨蛋用下流话无耻地胡说八道,肯定会让我厌恶作呕,但我不敢夸口说我比他强,我不得不承认我们是一丘之貉,五十步笑百步而已。我真希望当初自己能不为所动——上帝知道我说的是实话。爱小姐,当你受到诱惑要做错事的时候,你要视悔恨为畏途。悔恨是人生的毒药。”

“据说忏悔是治疗悔恨的良药,先生。”

“忏悔治不了。悔过自新也许还可以疗救。我也许还有机会悔改——至少我还有能力这么做,只要……可是我已经背负重担、受尽牵制和诅咒,想这些还有什么用呢?既然幸福已决然地弃我而去,我就有权从生活中寻求一点快乐,不惜任何代价,我必将得到。”

“那样的话,您会更加堕落的,先生。”

“有可能。可要是我能获得新鲜甜蜜的乐趣,我为什么就必然堕落呢?也许我所得到的乐趣如同蜜蜂在沼泽地上采集的野蜜一样,又甜蜜,又新鲜。”

“它会刺痛您的舌头——而且很苦涩,先生。”

“你怎么知道?你从来没尝过。你的表情是多严肃啊!看起来一本正经!可你对这种事就像这个浮雕头像一样,一无所知。(他从壁炉架上拿下一尊小雕像)你没有资格对我说教,你这个新教徒,你还没有跨进生活的门槛,完全不懂个中奥秘。”

“我只是提醒一下,先生,您自己刚才说过:错误导致悔恨,还说悔恨是人生的毒药。”

“谁在说错误?我可不觉得刚才闪过我脑海的念头是个错误。我认为那是一种启发,而不是诱惑,非常亲近人心,非常令人欣慰——我对此确信无疑。瞧,它又来了!我敢肯定,它不是魔鬼,就算是,它也是披着天使光芒的长袍。有这样美好的宾客要求进入我心,我想,我应当敞开心扉表示欢迎。”

“不要轻信,先生。那不是真正的天使。”

“又来了!你是怎么知道的呢?你凭什么直觉,能假装分清坠入深渊的堕落天使和永恒王座派来的真使者——谁是向导,谁是诱惑者?”

“我是根据您不安的表情来判断的,先生。说到那个想法又出现在您头脑里时,您的脸色很苦恼,所以我敢肯定,要是您听信了它,一定会给您造成更大的不幸。”

“绝对不会,它带来的是世上最好的消息。至于别的问题,反正你不是我良心的守护者,所以无需为我操心。来吧,请进,美丽的漫游者!”

他仿佛对着一个只有他看得见的幻影说话,继而微微展开双臂,在前胸合拢,似乎要把看不见的使者搂入怀中。

“好了,”他继续说道,再次转向我,“我已经接纳了这位漫游的使者,我相信那就是神的化身,已经为我做了好事。我的心原本像个停尸所,现在即将成为一座神龛。”

“说实话,先生,我一点也听不懂您在说什么。我跟不上您的思路,因为那已经越出了我的理解能力。我只知道一点:您曾说您并不像自己最初希望的那样好,对自己的缺点感到遗憾——这一点我很能理解:被玷污的记忆是永久的祸根。我觉得,只要您全力以赴,迟早有可能变成自己认同并赞赏的那种人。要是您现在就下决心,从今天开始改正思想和言行,不出几年,您就可以积累出没有污点、也许能让您欣然回味的崭新记忆。”

“公正的想法,说得也好,爱小姐,这会儿,我正干劲十足地给地狱铺路呢。”

“先生?”

“我正在用美好的意愿铺路,我相信它像燧石一般牢靠。当然,今后我交往的人、追求的目标都应该与先前不同。”

“比先前更好吗?”

“更好——就像纯粹的矿石比污秽的渣滓要好得多。你似乎在怀疑我,但我不怀疑自己。我明白自己的目标是什么,动机又是什么。现在我决心已定,要像玛代人和波斯人的律法一样绝不动摇地宣布:我的目标和动机都是正当的。”

“这不对,先生,如果需要一条新的法规将其合法化,它们就不是正当的。”

“爱小姐,尽管需要新的律法去界定,但它们确实是正当的;没有先例的复杂状况需要没有先例的法则。”

“这听起来像是危险的准则,先生,因为一眼就能看出来,这是很容易被滥用的。”

“好一个爱劝诫的圣贤!说得没错,但我以家族守护神的名义发誓,绝不滥用。”

“您是凡人,难免出错。”

“我是凡人,你也一样——那又怎么样?”

“凡人难免出错,因而不应该妄自擅用只能托付给至高神灵和至善之人的那种权力。”

“什么权力?”

“面对未经证实的奇特行为,妄自断言‘就算它是正当的吧’。”

“‘算它是正当的’——就是这句话,你已经说出来了。”

“那就改成‘但愿它是正当的’吧。”说着,我站起来,觉得已没有必要再继续这场莫名其妙、隐晦不明的谈话,而且,谈话对象的性格完全超出了我的理解范畴,至少目前是无法摸透的。我无所适从,还有一点隐约的不安全感,同时还确信自己很无知。

“你上哪儿去?”

“叫阿黛拉去睡觉,已经过了她上床的时间了。”

“你是害怕我,因为我像斯芬克斯那样讲话。”

“您的言谈确实难以理解,先生。不过,尽管我迷惑,但我一点儿都不怕。”

“你怕——你的自负让你害怕出错。”

“在这一点上,我确实有些忧虑。我不想漫无边际地乱说话。”

“就算是胡说八道,你也会板着面孔,摆出严肃沉静的样子,让我误以为你说得头头是道。你从来没有笑过吗,爱小姐?你不必费心回答——我知道你难得一笑,但你也可以开怀大笑。相信我,你不是生来就严肃的,就像我不是生来就凶恶的。洛伍德的束缚至今仍在,控制你的神态,压低你的声音,拘束你的手脚。你害怕在一个男人,一位兄长——或者父亲、或者主人,随你怎么说——面前开怀大笑,害怕说话太直白,害怕举止太不端庄;但假以时日,就像我发现自己无法跟你拘泥俗套一样,你也能学会与我自然相处,到那时,你的神态和动作肯定会比现在敢于流露的更有生气,更多姿多彩。有时候,我会看到好奇的小鸟透过密实的鸟笼栅栏,向外窥探,那是生机勃勃、烦躁不安但不屈不挠的囚徒,一旦获得自由,它必会高飞云端。你还是执意要走?”

“已经过九点了,先生。”

“不要紧,再等一会儿吧。阿黛拉还不想上床睡觉呢。爱小姐,我背靠炉火,面对房间,有利于观察。跟你说话的时候,也不时关注她(我自有理由认为她是个有趣的研究对象,至于理由,我改天可以,不,一定会讲给你听的)。大约十分钟之前,她从盒子里取出一件粉红色丝绸小外衣,摊开的时候,她满脸喜色。卖弄风情的天性流动在她的血液里,流经她的头脑,融入了她的骨髓。‘我要穿上试试!’她这样喊着,‘马上就试!’就冲出了房间。现在她跟索菲娅在一起,正忙着华服加身的典礼呢。过几分钟她会再跑进来,我当然猜得到我会看到什么——塞莉纳·瓦伦的缩影,恰如当年帷幕拉开时,她在舞台上扮演……算了,别去管是哪出戏了。无论如何,我最脆弱的柔情即将受到震颤,这是我的预感,所以你先别走,看看我的预言会不会成真。”

没多久,我就听见阿黛拉的小脚欢快地蹦蹦跳跳跑过客厅。她进来了,正如她的监护人所预料的,已脱去原先的棕色衣裙,换上了新装:玫瑰色的绸缎洋装,这衣裙很短,打褶裙摆蓬大得无以复加。她的额头上还戴着玫瑰花蕾编成的花冠,脚上穿着丝袜和白缎凉鞋。

“这件新衣服漂亮吗?”她连蹦带跳地跑进来,用法语问道,“我的鞋呢?我的袜子呢?我好想跳支舞啊!”

她拉开裙摆,用快滑步舞姿穿过房间,飘然来到罗切斯特先生的面前,踮起脚尖轻盈转圈,再单膝着地,跪蹲在他脚边说道:“先生,我要谢你一千遍,谢谢你对我这么好。”随后站起来,又补上一句,“妈妈以前就是这样跳舞的,对吗,先生?”

“千——真——万——确!”他答道,“而且‘就像这样’把我迷得神魂颠倒,骗走了我英国裤袋的英镑。我也曾经年轻,爱小姐,唉,青草般稚嫩,不亚于现在的你,我也有过青葱岁月。但我的春天已经逝去,只在我手中留下一朵法国小花。有时我心情不好,真想把它摆脱。我现在已不珍视根生这朵小花的土壤,还发现它要用金土来培植,我越发不喜欢这朵花,尤其是像刚才那样矫揉造作的时候。我收留它,养育它,多半是基于罗马天主教教义,想用一件善行来赎罪,弥补我犯下的大大小小无数罪孽。改天再给你解释这一切,晚安。”

后来有一天,罗切斯特先生果然把这件事解释清楚了。那天下午,他在庭院里偶然碰见我和阿黛拉。趁阿黛拉逗派洛特玩板羽球的时候,他请我一起沿着长长的山毛榉林荫路来回散步,阿黛拉一直在我们视野之内。

他告诉我,阿黛拉的母亲是在法国歌剧表演中的舞蹈演员塞莉纳·瓦伦,用他的话说,他对她一度怀有“热恋之情”。对这种热情,塞莉纳声称将以更火热的激情来回报他。尽管他长得丑,却以为自己是她心中的偶像,他说,他相信她喜欢他堪比贝尔维德尔的阿波罗的“体育健将般的健壮身材”。

“爱小姐,这位法国美女竟钟情于一个英国侏儒,我简直受宠若惊,于是,我把她安顿在城里的一间旅馆里,给她配备一整套的仆役和马车,送给她山羊绒、钻石和蕾丝衣物,诸如此类。总之,像任何一个痴情汉那样,我开始用司空见惯的老办法毁掉自己,越陷越深。我似乎缺乏独创性,不会踏出一条通向耻辱和毁灭的新路,而是傻乎乎地亦步亦趋,沿着别人走过的老路,一寸都不曾偏离。我遭遇的命运——纯属自取其辱——和所有痴情汉一样。一天晚上,我去看塞莉纳,她不知道我要去,我到时她不在家。那天晚上很暖和,我有点厌倦在巴黎城里漫无目的地闲逛,就在她的闺房坐下来,愉快地呼吸着屋子里的气息,想到她刚才还在这儿,空气都好像神圣了——不——我言过其实了,我从来不认为她身上有什么神圣的德行能感化周遭,那不过是她留下的熏香般的脂粉气,与其说是神圣的香气,不如说麝香和琥珀的气味。暖和的房间里,花香和喷洒过的香水味很浓郁,我有点透不过气来,突然想起去打开窗门,到阳台上去。这时月色朗照,街上的煤气灯闪亮,一派宁谧的祥和景象。阳台上摆着一两把椅子,我坐了下来,点上雪茄——请原谅,现在我也要抽一支。”

说到这里他停顿下来,抽出一根雪茄点燃。等他把雪茄衔在唇间,把一缕哈瓦那雪茄的芬芳雾气喷进寒冷而阴沉的半空中,才继续说道:

“在那些日子里,我也很喜欢夹心糖,爱小姐,当时我一边嚼着巧克力糖果,一边抽雪茄(请忽略我的粗野),同时凝望着一辆辆马车顺着繁华大街,从四面八方驶向邻近的歌剧院。这时,在灯火辉煌的都市夜景中,我清清楚楚地看到一辆由两匹漂亮的英国马拉着的精制轿式马车驶来。我一眼就认出来,那正是我送给塞莉纳的轻便马车。是她回来了。当然,我倚在铁栏杆上的心急不可耐地跳动,不出所料,马车在旅馆门口停下来,我的情人(这两个字恰好用来形容一个演歌剧的情妇)从车上走下,尽管全身罩着斗篷——顺便说一句,那是暖和的六月夜晚,完全没必要穿那种累赘——但她跳下马车的踏阶时,我已经从露在裙摆下的小脚立刻认出她来。我从阳台上探出身子,正要轻轻叫一声‘我的天使’——当然是只有情人才能听见的轻声昵称,就在这时,又有一个身影在她后面跳下了马车,也披着斗篷,但在人行道上响起的是带马刺的靴跟。接着,一个戴礼帽的脑袋走进了旅馆门前的拱顶棚。

“你从来没有感受过嫉妒,是不是,爱小姐?当然没有。我不必问你,因为你还没有感受过爱情。这两种感情都有待于你去体验。你的灵魂正在沉睡,在等待一次震荡将它唤醒。你以为生活就像你的青春悄然逝去一样,也将静静流逝。你闭目塞听,随波逐流,既没有看到不远处涨潮的河床上礁石林立,也没有听到浪涛在礁石下翻腾涌动,但我告诉你——你仔细听好——总有一天,你会来到河道中岩石嶙峋的隘口,在那儿,原本浑然一体的生命之河会被撞得粉碎,四分五裂,变成骚动的漩涡、喧动的泡沫。你会在岩石尖上被冲撞撕裂成碎小细波,要不然,就被一个席卷万物的大浪高高掀举起,再汇入稍平静的河流,就像我现在这样。

“我喜欢今天这样的日子,喜欢铁灰色的天空,喜欢天寒地冻中庄严肃穆的世界,喜欢桑菲尔德,喜欢它的古色古香,它的旷远幽静,喜欢乌鸦栖息的老树和荆棘,喜欢这灰色的门面,映出灰色苍穹的一排排暗窗。可是在漫长的岁月里,我一想到桑菲尔德就觉得厌恶,像躲避瘟疫孳生地一样避之唯恐不及:就是现在我依然这么厌恶——”

他咬牙住口,陷入沉默。他停下脚步,用靴子踢了踢坚硬的地面。某种恨意紧紧攫住了他,使他举步不前。

他突然停下时,我们正在上坡,桑菲尔德府展现在我们正前方。他抬眼去看最高处的雉堞,用一种我从未见过、将来也不会再见到的眼神瞟了一眼:痛苦、耻辱、愤怒、焦躁、憎恨、嫌恶,似乎在他乌黑眉毛下涨大的瞳孔里进行着一场令他战栗的激战。这是注定狂野的角斗,但在他心头升起的另一种情绪却赢得了最终的胜利:那是一种愤世嫉俗、冷酷无情、顽固又坚决的心意,终于平息了他的激情,使他脸上现出木然的神色。他这才继续说道:

“我刚才沉默了一刻,爱小姐,我是在同自己的命运过招:她就像个女巫,站在那边的山毛榉树旁边——就像在福累斯荒原上在麦克白面前现身的女巫中的一个。‘你喜欢桑菲尔德吗?’她这样问我,又伸出一只手指,在空中写出了一句话,那奇形怪状的文字十分可怖,横贯了宅子的正面墙身,就在上下两排窗户之间:‘只要你能,就喜欢吧!只要你敢,就喜欢吧!’

“‘我会喜欢上的,’我回答,‘我敢。’(他郁郁地补上一句),我说到做到,一定会排除艰难险阻去追求幸福,追求良善——对,良善。我希望做更好的人,比以前好,也比现在更好——就像约伯的海中怪兽那样,折断矛戟和标枪,刺破盔甲,扫除一切障碍,别人以为这些障碍坚如钢铁,而我却视之为枯草朽木。”

这时,阿黛拉拿着板羽球跑到他面前。“走开!”他厉声喝道,“离我远点儿,孩子;要不然就进屋找索菲娅。”说完,他继续默默走着,我冒昧地提醒他,刚才突然岔开的话题还没讲完。

“瓦伦小姐进屋的时候,您离开阳台吗,先生?”我问道。

我以为他会断然拒绝回答这个不合时宜的问题,可恰恰相反,他一改蹙眉愁容,从茫然若失中醒悟过来,把目光转向我时,眉宇间的阴云似乎消散了。“哎呀!我把塞莉纳给忘光了!好吧,我接着讲。我眼看着让自己神魂颠倒的情人由另一个护花使者陪着走进屋时,似乎听到了一阵嘶嘶的声响:嫉妒的青蛇盘绕在月光照耀下的阳台上,突然蹿出来,钻进我的背心,不出两分钟就一直钻进了我内心深处。真是奇怪!”他惊叹一声,突然又离开了话题,“真奇怪啊,年轻的小姐,我竟会选中你来听这番知心话。更奇怪的是,你居然这么安静地聆听,好像觉得——像我这样的男人把舞伶情妇的事讲给像你这样古怪而不谙世事的姑娘听——是这世上再正常不过的事!不过,这是因果相承的,也正好应验了我之前说过的:正因为你稳重、体贴又谨慎,所以天生适合听别人吐露隐秘。而且,我知道我挑中了怎样的心灵来与自己沟通:不轻易受世俗影响的头脑,很特别,独一无二的心灵。幸好,我无意败坏它,即便我想这么做,它也不会受我影响。你与我谈得越多越好,因为我不可能伤害你,你却可以使我重新振作。”说完这番离题的话后,他才往下说:

“我还留在阳台上,心想,‘他们肯定会进这闺房来,我要在这里守株待兔。’就伸手穿过敞开的窗子,将窗帘拉拢,只剩下一条可以偷窥的细缝。然后,我关上窗子,也留下一条细缝,好让我听见情人间轻声细语的山盟海誓。然后,我偷偷回到椅子上,刚坐定,他们就进来了。我立刻朝缝隙间偷看。塞莉纳的侍女走进来,点上灯,把灯留在桌上,就退了出去。因此,我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她和他。两人都脱去了斗篷,这位‘有名的瓦伦’便露出锦衣玉服、珠光宝气——当然都是我的馈赠,她身边的那位身着军官制服。我认出他是一个有子爵头衔的花花公子——我有时会在社交场中见到这个没头脑的恶少,但从来没想过要去憎恨他,因为根本瞧不起他。一认出是他,蛇的毒牙——嫉妒——立即被折断了,因为就在那个瞬间,我对塞莉纳的爱火也瞬间被熄灭了。为这样一个情敌而背弃我的女人,根本不值得我去争取,她只配蔑视,然而,更该蔑视的是我自己,因为我竟被她玩弄于股掌之间。

“他们开始聊天。聊的内容让我的火气全消了:那么轻佻浅薄,利欲熏心,冷酷无情,愚蠢无聊,叫人听了厌烦,而不是愤怒。桌上放着一张我写的卡片,他们看见后,便开始谈论我。两人都没有能力和智慧真正评判我,只能用他们那种不登大雅之堂的方式,极尽粗俗的字眼来侮辱我。尤其是塞莉纳,甚至夸大其词地嘲笑我外貌上的缺点——她称之为‘畸形’;然而她从一开始就总是热烈赞叹我有所谓的‘男性美’。在这一点上,她与你截然相反,我们第二次见面时,你就直截了当地告诉我,你认为我长得不好看。当时我就痛感到这种反差,而且……”

这时,阿黛拉又跑到他面前来了。

“先生,约翰刚才过来说,你的代理人来了,想要见你。”

“噢!既然这样,我只好长话短说了。我推开落地窗,进了屋,朝他们走去,解除了对塞莉纳的供养关系,叫她搬出旅店,给了她一笔钱以供眼前急用,对于她的大哭小叫、歇斯底里、恳求、辩解甚至痉挛都无动于衷。然后跟那位子爵约定在布洛尼树林决斗的时间。第二天早晨,我颇有兴致地去与他决斗,在他那条如同瘟鸡翅膀般弱不禁风、可怜又苍白的胳膊上留下了一颗子弹,随后就自认为和这帮人一刀两断,从此再无瓜葛。但不幸的是,六个月前,这位瓦伦把这个小姑娘阿黛拉留给了我,坚称她是我的女儿。也许她是,尽管我从她脸上完全找不到父女间的必然关联。派洛特还比她更像我呢。我同瓦伦决裂后几年,她抛下这孩子,同一个音乐家或是歌唱家私奔到意大利去了。过去,我没有承认自己有抚养阿黛拉的义务,现在也不承认,因为我不是她的父亲。可是,听说她无依无靠,我还是出手了,把这个可怜的孩子从巴黎的烂泥坑里拉出来,好比是移植到这儿,想让她在英国乡间花园的健康沃土中干干净净地长大。费尔法克斯夫人找到了你来教养她。不过,你现在知道她是法国歌剧舞伶的私生女了,也许会对你的职位、你的学生产生了不同以往的看法,说不定哪一天你会通知我,说你已经找到了别的工作,让我另请一位家庭教师,是不是?”

“不,阿黛拉不应承担她母亲或你的过错。我很关心她,现在我知道她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无父无母——被她的母亲所抛弃,而又不被您承认,先生——我会比以前更疼爱她。我怎么可能喜欢富贵人家某个讨厌家庭教师的娇惯宠儿,而撇下一个孤苦无依、把家庭教师当做知心朋友的小孤儿呢?”

“啊!你是从这个角度来看待这件事的。好吧,我得进去了,你也一样,天黑下来了。”

但我和阿黛拉、派洛特在外面又待了一会儿:和她比赛跑步,打板羽球。我们回到屋里后,我脱下她的帽子和外衣,把她抱到自己的膝头上,坐了一个小时,任凭她随心所欲地唠叨,甚至也不去阻止她那稍显放肆和轻浮的举止,这是她在特别受到别人关注时往往会犯的毛病,显露出她性格的浅薄,那很可能是从她母亲那儿遗传来的,但英国人很难认同。不过,她有她的长处,我有意识地尽量赏识她的一切优点。我细看她的五官和神情,想寻找和罗切斯特先生的相似之处,但一无所获。没有任何特征或表情能证明他们之间有血缘关系。真可惜,要是她长得和他有一点点相似,他一定会更关心她。

直到我回到自己的房间,准备睡觉时,才能定下心来从容地回味罗切斯特先生告诉我的故事。如他所说,事情本身并没有任何特别之处,无非是一个有钱的英国男人热恋一个法国舞伶,但她背叛了他,这显然是上流社会司空见惯的事。但是,当他直抒胸臆,谈起自己目前心满意足,并在这栋老宅和周遭环境中重新获得了一种乐趣时,突然一度情绪波动,这却有些蹊跷。我非常好奇地思索这个细节,但渐渐便作罢,因为现在肯定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又转而去想主人对我的态度。他认为可以对我推心置腹,这似乎是在赞许我处事审慎,为人稳重。我这样揣度,也就接受了这种态度。这几个星期来,他对我的态度已不像最初那样变化无常,渐渐有其一贯的方式。我历来不会碍他的事,他也没有表露出冷冰冰的傲慢,有时,我们不期而遇,他似乎也很欢迎与我相遇,总会说上一两句话,有时还对我微笑。正式邀请我去见他时,我会很荣幸地受到热情的招待,觉得自己确实能让他高兴。这些晚上的会见既能带给他乐趣,也能让我愉快。

其实,我谈得很少,总是在听他讲,但我听得津津有味。他生性健谈,也乐于向一个未见世面的人披露一点世事世情(我不是指腐败的风尚、恶劣的习气,而是指那些让人有兴趣了解的广泛盛行的事情、新奇独特的事物),我非常乐意接受他所提供的新观念,想象出他所描绘的新画面,在脑海中跟随他的思想,进入他展现的新领域,但没有一次因为不恰当的暗示而困扰,或被惊吓到。

他的从容使我不再苦于窘迫的束缚感。他对我友好坦诚,既得体又热情,使我拉近了与他的距离感。有时我觉得他不是我的雇主,倒更像是我的亲人;不过他有时依然专横又跋扈,但我并不介意,我明白那就是他为人处世的风格。生活中平添了这样一种乐趣,我感到非常愉快,非常满足,不再去渴望有自己的亲人。原先月牙儿般微弱黯淡的命运似乎壮大了,明亮了;生活中的空白得到了充实。我的身体也更健康了,丰满了一些,气色更好,精力也更旺盛了。

现在,在我眼中的罗切斯特先生还是很丑吗?不,读者。感激之情以及很多愉快亲切的联想,使他成为我最想看到的面容。有他在的房间,比最旺的炉火更令人高兴。但我也没有忘记他的缺点;说实话,要忘也忘不了,因为他总是把那些缺点暴露在我面前。在各方面不如他的人面前,他就表现得高傲、刻薄、严厉;我心中隐隐明白:他对我有多么宽容和善,对其他很多人就有多么不公平的严苛。他也时常郁郁寡欢,简直到了难以理解的地步。有好几次,我被叫去念书给他听,发现他独自一人坐在书房里,脑袋垂下来,搁在交叠的双臂上;他抬头时,露出烦闷、近乎凶恶的怒容,仿佛乌云沉沉。不过,我相信他的郁闷、他的严厉以及他曾经道德上的过错(我说“曾经”,因为现在他似乎已经改正了)都源于残酷命运中的某些磨难。我相信,相比于那些尽由环境熏陶、教育培养、命运启示而造就的人,他天生就有更好的志向、更高尚的原则、更纯洁的品位。我认为,他有许多优异的品质,只是目前给糟蹋了,混乱纠结成一团。我无法否认,不管因由什么事,我都为他的悲伤而悲伤,也愿意付出我所能付出的,以减轻他的痛楚。

虽然我已经灭了蜡烛,躺在床上,却始终无法入眠,总想着他在林荫道上停下脚步时的神色,说命运之神如何突然现身,问他是否胆敢幸福地生活在桑菲尔德。

“为什么不敢呢?”我暗自猜疑,“是什么让他在这所宅子里待不下去?他会很快又离开吗?费尔法克斯夫人说过,他在这里逗留的时间几乎从没超过两个星期,而现在他已经住了八个星期了。要是他真的走了,又变回老样子,那会多么令人难过。如果他春天、夏天、秋天都不在,就算有风和日丽的好日子,也会变得毫无乐趣啊!”

我就这样想着、想着,几乎不知道自己究竟有没有睡着。但无论如何,我突然听到含糊的呢喃低语,便猛然惊醒过来。那声音诡异又凄切,好像就是从我楼上的房间传来的。要是我没吹熄蜡烛该多好啊,夜黑得可怕,我心神不宁。我起身坐在床上倾听片刻,那声音又消失了。

我想接着再睡,但心却惶恐地怦怦乱跳。内心的平静已然被打破。从楼底的大厅里遥远地传来敲响两点的钟声。就在那时,似乎有人碰了碰我的门把,像是沿着外面黑漆漆的走廊摸黑行走时,手指掠过了门板。我问道:“谁?”没人回答。我吓得直打寒战。

我突然想到,那可能是派洛特。厨房门偶尔忘了关的时候,它常常会摸索到楼上罗切斯特先生的卧室门口。有几天清早,我就亲眼看到它趴在那门口。这么一想,稍许安心了一点。我躺了下来,寂静安抚了我的神经。现在,整个宅子又笼罩在宁静之中了,我感到睡意再次袭来。然而,那天晚上我注定无法安眠:梦还没靠近我的枕畔,又被一阵令人后背发凉的声音吓跑了——

那是一阵恶魔般的笑声——压抑而低沉——简直就像在我房门的锁孔外响起来的。我的床头就靠近房门,以至于我一开始以为那大笑的魔鬼就站在我的床边,或者再确切地说:蹲在我的枕边。但是我起身环顾左右,却什么也看不见。我在黑暗中依然瞪大了眼睛去张望,那神秘的声音也依然持续着。我知道那就来自门的另一边。我的第一个反应是爬起来,插好门闩,接着又大声问道:“谁在外面?”

不知那是什么,一会儿咯咯作响,一会儿呻吟悲叹。不久,脚步声退出走廊,上了三楼的楼梯:那儿最近新装了一扇门,把楼梯隔在里面了。我听见门被打开,又被关上,之后就全无声息了。

“那是格雷斯·普尔吗?难道她被妖魔附身了吗?”我想到这里,再也无法独自待在房间里了。我得去找费尔法克斯夫人。我匆匆穿上罩衣,裹上披肩,用哆嗦不停的手拉开门闩,打开了门。就在门外,一支燃着的蜡烛兀自搁在走廊的地垫上。见此情景,我心里一惊,但更让我惊愕的是空气十分浑浊,好像充满了烟雾。我左顾右盼,想找出蓝色烟雾是从哪儿来的,却继而闻到一股浓烈的烧焦味。

有东西嘎吱一响,是一扇半掩的门——罗切斯特先生的房门,云雾般的浓烟正从里面冒出来。我顾不得再去想费尔法克斯夫人、格雷斯·普尔或者那笑声了,眨眼间就跑进他的房间。火舌从床的四周蹿出来,床幔已经起火。在火光与烟雾的包围中,罗切斯特先生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仍在熟睡。

“醒醒!快醒醒!”我大喊着,使劲推他,他却只是嘟哝了一下,翻了个身。他已被烟雾熏迷糊了,一刻也不能耽搁了,连床单也已着了火。我冲向他的脸盆和水罐,幸好脸盆很大,水罐很深,而且都灌满了水。我举起脸盆和水罐,把水泼向床和睡在床上的人,再飞奔回自己的房间,抱来我的水罐,再次把水统统泼向床榻。上帝保佑,我总算扑灭了正要吞没整张床的火焰。

被浇熄的火焰发出嘶嘶声,我泼完水随手扔掉的水罐的破裂声,尤其是我一滴不剩泼向他的水的哗啦声,终于把罗切斯特先生惊醒了。尽管此刻漆黑一片,但我知道他醒了,因为我听见他一发现自己躺在一汪水泊中便开始毫不留情地怒骂。

“发大水了吗?”他叫道。

“没有,先生,”我回答,“但刚才失火了,起来吧,已经浇灭您身边的火了,我去给您拿蜡烛。”

“基督世界所有精灵在上,是简·爱吗?”他问道,“你又把我怎么了?魔法还是巫术?除了你,房间里还有谁?你是要把我淹死吗?”

“我去给您拿蜡烛,先生。看在老天的份上,快起来吧。有人捣鬼。恐怕您一时半会儿弄不清楚是谁干的,究竟想要做什么。”

“好了!我已经起来了。不过你冒险去取蜡烛前,再等我两分钟,让我穿上一件干的外衣——如果还有什么衣服是干的话——不错,这是我的晨衣,你快跑吧!”

我确实是跑着取来了仍然摆在走廊地板上的蜡烛。他从我手里接过蜡烛,高举起来,仔细察看烧成一片焦黑的床铺,床单湿透了,床边的地毯浸在水中。

“怎么回事?是谁干的?”他问道。我简要地向他讲述了事情的经过:我听到走廊上有奇怪的笑声;登上三楼的脚步;烟雾、火烧的焦味把我引到他的房间;我看到了火烧的场面;我把我能找到的水全泼到了他的身上。

他非常严峻地听着,我越说,他越是露出忧虑的神情,远远多于惊讶。我讲完了,但他没有马上答复。

“要我去叫醒费尔法克斯夫人吗?”我问道。

“费尔法克斯夫人?不用了,见鬼,你叫她来做什么呢?她能做什么?让她安安稳稳地睡吧。”

“那我去叫莉娅吧,再把约翰夫妇唤醒。”

“都不用了。你保持安静就行了。你只披着披肩,要是不够暖和,可以去那边拿我的披风裹一裹,然后坐到安乐椅里。来——我替你披上。现在,你把脚放在脚凳上,免得浸湿了。我要离开你几分钟,还得把蜡烛拿走。你坐在这儿别动,等我回来,要像耗子一样安静。我得上三楼去看看。记住,别动,也别去叫任何人。”

他走了。我注视着烛光渐渐消失。他轻手轻脚地走过长廊,尽可能小声地打开楼梯门锁,再把门关上,最后一丝光线就此消失。我陷入了彻底的黑暗。我侧耳倾听有什么声音,但什么也没听到。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我有点不耐烦了,尽管裹着披风,但依然感觉很冷。我心想,既然不让我叫醒别人,那我待在这儿也没有用处。我正想违背罗切斯特先生的命令,哪怕会让他不快,烛光却再次出现,黯淡摇曳在走廊的墙壁上,我听到他光脚走过地毯的声响。“但愿是他,”我想,“千万别是其他可怕的东西。”

他回到屋里时脸色苍白而阴郁。“我都搞清楚了,”他把蜡烛放在盥洗架上。“跟我预想的一样。”

“是怎么回事,先生?”

他没有回答,只是抱着胳膊呆呆站立,看着地板。几分钟后,他用一种奇怪的语调问道:“我忘了你有没有说你打开房门的时候看到了什么?”

“没有说,先生,我只看到地上有一支蜡烛。”

“可你听到了怪笑?我猜想,你以前听到过那笑声,或类似的声音。”

“是的,先生,这儿有一个做针线活的女佣,叫格雷斯·普尔。她就是那么笑的,她是个怪人。”

“正是如此,格雷斯·普尔,你猜对了。如你所说的,她是个怪人,非常古怪。好吧,这件事我再细细想想。我很高兴,除了我,只有你了解今晚这事儿的确切细节。你不是一个爱嚼舌头的傻瓜,关于这件事,你什么也别说。这里的情况(他指了指床)我会解释的。现在,回你的房间去吧,我可以去书房沙发上等天亮,快四点了,再过两个小时,用人们就都起来了。”

“那么,晚安,先生。”我说着就要离去。

他似乎很吃惊——非常前后矛盾,因为他刚打发我走。

“什么!”他叫道,“你这就要走吗?就这样走了?”

“您刚刚说,我可以走了,先生。”

“那也不能不告而别啊,不能连一两句表示感谢和善意的话都没有,总之不能这样简短又冷漠地道别。天啊,你刚刚救了我的命呀!把我从可怕的惨死中救了出来!而你就这么从我面前走过,好像我们只是素不相识的陌路人!至少得握个手吧。”

他伸出手,我也向他伸出手。他先用一只手,再用双手把我的手握紧,“你救了我的命。我有幸欠了你这么大的恩情。别的话我也不多说了,要是换作别人,我肯定难以容忍自己欠下这么大的人情,可是你不同,我不觉得你的恩惠是一种负担,简。”

他暂时停下,眼睛盯着我,有些话眼看着已到了他颤动的嘴边,但他克制了一下。

“再次祝您晚安,先生。在这件事上,没有欠下的恩情、负担或义务什么的。”

“我早就知道,”他继续说道,“你早晚会成为我的贵人——我初次见你的时候,就从你眼睛里看到了这一点,你的表情、笑容不会……(他再次打住),不会(他急促地往下说)无缘无故地在我心底激起欣然之感。人们常说心有灵犀,我也曾听说过善良的精灵——最荒诞的童话故事也会隐含几分真理。我所珍重的恩人。晚安!”

他的语调里有一种不同寻常的力道,他的目光透出一种奇异的光芒。

“我很高兴我刚好醒着。”说完,我就准备离去。

“怎么,你这就要走了?”

“我冷,先生。”

“冷?对——还站在一滩水里!那么走吧,简!”但他仍然握着我的手,我无法松脱,于是想出了一个权宜之计。

“我好像听见费尔法克斯夫人在走动,先生。”我说。

“好吧,你走吧。”他放开手,我便走了。

我重新回到床上,但睡意全无,直到天光大亮,我仿佛一直在欢快不宁的大海上颠簸浮沉,喜悦的波涛下还有烦恼不安的巨浪在暗涌。有时还能感觉到,越过澎湃的海面,我看到了有如比乌拉山那么静谧甜蜜的海岸,时而泛起希望唤起的清风,将我的灵魂神采奕奕地送到河流的终点。但即使在幻想之中,我也难以抵达彼岸——陆地上吹来逆风,不断地把我推回去,理智压抑了兴奋,判断力冷静了热情。我心情激动得无法安睡,天一破晓便起床了。

不眠之夜的次日,我既期待见到罗切斯特先生,又害怕见到他。我很想再次倾听他的声音,而又害怕与他的目光相遇。整个早上,我无时无刻不在盼他出现。他不常进我们上课的房间,但确实偶尔来过几分钟。我有预感,那天他一定会来的。

但是,上午一如往常地过去了,没有发生任何事影响到阿黛拉安安静静的学习。只是早餐后不久,我听到罗切斯特先生卧室附近一阵喧闹,有费尔法克斯夫人的言语声,还有莉娅和厨娘——也就是约翰的妻子——的交谈声,甚至还听得到约翰粗哑的嗓门,他们纷纷惊叫:“真幸运呀,老爷没被烧死在床上!”“点蜡烛过夜就是很危险。”“上帝保佑,他还能那么镇定地想到水罐!”“我就奇怪啊,他为什么没有叫醒谁呢!”“但愿他睡在书房沙发上不会着凉!”等等。

七嘴八舌的闲聊之后,响起了洗洗刷刷、整理房间的声音。我下楼吃饭经过那个房间时,从敞开的房门口望进去,发现一切都收拾好了,恢复成井井有条的原样,只是床上的帐幔都被拆下来了。莉娅正站在窗台上,擦着被烟熏黑的玻璃。我想知道别人是怎么听说这件事的,正要和她讲话,但再往前一看,发现屋里还有一个人——床边的椅子上坐着一个女人,缝着新窗帘的挂环:正是格雷斯·普尔。

她坐在那里,还是往常那副沉默寡言的样子,穿着褐色粗呢服,系着格子围裙,扎着白头巾,戴着帽子。她专心致志地缝着,似乎心无旁骛。她那坚硬的前额、平庸的五官上丝毫没有异样,没有苍白或沮丧的神色,没有通常人们预料会从凶犯脸上看到的迹象,她一点儿不像蓄意谋害他人,甚而被受害者追踪到她的藏身处,而且(我相信)已被斥责招认谋杀未遂的人。我惊诧不已,大惑不解。我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看时,她抬起头来,没有惊慌之态,脸色没有变白也没有变红,没有泄露负罪或害怕被发现的情绪。她以平时那种冷淡、简慢的态度说了声:“早安,小姐。”又拿起一个挂环和一圈线带,继续缝了起来。

“我倒要试试去问她,”我想,“像这样完全不露声色实在令人难以理解。”

“早安,格雷斯。”我说,“这儿发生了什么事?刚才我听到用人们在议论纷纷。”

“没什么,就是昨晚主人躺在床上看书,点着蜡烛就睡着了,床幔起了火,幸亏他在床单和木制家具着火前醒来,设法用罐子里的水浇灭了火焰。”

“真是怪事!”我低声说道,定睛看着她,“罗切斯特先生没有把谁喊醒吗?没有人听到他的动静?”

她再次抬眼看我,这回,她的眸子里露出了一种若有所悟的表情。她似乎警惕地打量我一番后才回答:“用人们睡的地方离得很远,你是知道的,小姐,他们不太可能听到。费尔法克斯夫人和你的房间离老爷的卧室最近,但费尔法克斯夫人说她什么都没听到,人老了,总是睡得很死。”她停顿一下,又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却以清晰的口齿、意味深长的语调补了一句,“不过你很年轻,小姐,应当睡得不熟,也许你听到了什么声音?”

“我是听到了。”我压低了声音,以免擦窗的莉娅听到,“一开始我以为是派洛特,可是派洛特不会笑,而我敢肯定,我听到了笑声,古怪的笑声。”

她又拿了一段线,仔细地上蜡,手稳稳地把线穿进针眼,随后非常镇定地说:

“主人在那么危急的情况下是不大可能笑的,依我看,小姐,你一定是在做梦。”

“我没有做梦。”我有点恼火,因为她那种厚颜无耻的镇定把我激怒了。她又带着同样探究和警惕的目光看着我。

“你告诉主人了吗?说你听到了笑声?”她问道。

“我今天早上还没有机会跟他说话。”

“你没有想过,打开门往走廊里瞧一瞧?”她又问了一句。

她简直是在盘问我,想趁我不备打探出一些她不知道的情况。我忽然想到,要是她发觉我知道,或怀疑她的罪行,肯定会恶意作弄我,所以我想还是要提防一点。

“恰恰相反,”我回答,“我把门闩插上了。”

“这么说来,你每天睡觉之前没有闩门的习惯吗?”

“恶魔!她在打探我的习惯,好以此来算计我。”愤怒再次压倒谨慎,我尖刻地说道:“以前我常常懒得去插上门闩,因为我认为没必要,没有觉得在桑菲尔德提防什么危险或者麻烦,不过从今往后(我在这几个字上加重了语气),我会小心谨慎,确保万无一失了才敢躺下睡觉。”

“那才是明智之举。”她回答,“这儿附近比我知道的任何地方都安静,打从这宅子建成以来,我还没有听说过有盗贼上门呢。不过谁都知道,光是餐具柜里的餐具就值好几百英镑。但你也知道,主人不在这里长住,就算来了,单身一人,也用不着多少人服侍,所以,这么大的宅子里只有少少的几个用人。不过我总觉得,过分注意安全总比不注意要好,插上门闩又不费事,还是把门锁好吧,把可能发生的麻烦阻隔在外。小姐,很多人都把一切托付给上帝;但要我说,天神不会拒绝有备无患的人,慎重防备的人才会常常获得上帝的祝福。”她终于结束了长篇大论,这番话对她来说是够长的,而且说得像贵格派女教徒那般一本正经。

她那出奇的镇定、不可理喻的伪善把我弄得目瞪口呆,傻站在原地,这时,厨娘进来了。

“普尔夫人,”她对格雷斯说,“用人的午饭马上就好了,你要下楼吗?”

“不了,你就把我那一品脱黑啤酒和一小块布丁放在托盘里吧,我会端到楼上去吃。”

“还要些肉吗?”

“来一小份吧,再来一点奶酪,就这些。”

“要西米露吗?”

“现在不用,茶点时间我会下楼,到时候我自己来做。”

厨娘又转向我,说费尔法克斯夫人在等我,我就离开了。

午餐时,费尔法克斯夫人谈起床幔失火的事,我几乎没有听进去,因为我百思不得其解,想不通这个神秘的格雷斯·普尔——尤其考虑她在桑菲尔德的地位——为什么没在那天早晨被拘捕?最起码,也该被主人辞退吧?昨天晚上,他几乎已经明确表示:确信她犯了罪;那又因为什么神秘的原因,使他不去指控她呢?甚至嘱咐我和他一起保守秘密呢?太奇怪了:一位无所畏惧、复仇心切的高傲绅士,不知为何对一个最卑微的仆从无可奈何,似乎完全受制于她,以至于当她要谋害他时,他竟不敢公开指控她的图谋,更不必说惩罚了。

要是格雷斯年轻漂亮,我肯定会觉得那是因为罗切斯特先生对她心存柔情,并无审慎或畏惧,因为宠爱而偏袒她。可是她的相貌实在难以令人恭维,又那么威严死板,这种臆测根本站不住脚。“不过,”我暗忖,“她也必定年轻过,主人那时大概也跟她一样年轻。费尔法克斯夫人曾告诉我,她在这里已住了很多年。我认为,她历来就没有姿色,但也许在性格上有什么独特之处,或别的长处,足以弥补外貌上的不足。罗切斯特先生喜欢果断和古怪的人,格雷斯至少够古怪。也许早年发生过什么荒唐事(像他那种心血来潮、怪诞无常的个性,完全有可能异想天开,干出什么怪事),而她抓到了他的把柄,如今就处处作梗,暗中左右他的行事,令他自食言行失检所酿成的恶果,既无法摆脱,又不能漠视?”但是,想到这里时,普尔夫人宽阔、结实又扁平的身材,毫无美感、干瘪甚至粗糙的面容又清晰浮现在我眼前,我不由转念一想:“不,不可能!我的猜想肯定不对。不过,”悄悄在内心深处与我对话的声音又说道,“你自己也不漂亮,罗切斯特先生却赞许你,至少你总觉得如此;而且,昨天晚上——想想他的话,想想他的神态,想想他的声音!”

我都记得清清楚楚:那时他讲过的话、他的眼神和语调都清晰地再现于我的脑海。当时我在教室里,阿黛拉在画画,我俯下身子把牢她的画笔,她却抬起头,有些吃惊。

“你怎么啦,小姐?”她问道,“你的手抖得像树叶一样,脸也红得像樱桃!”

“我这样弯着腰,会很热,阿黛拉。”她继续画速写,我继续思考。

我赶紧把关于格雷斯·普尔的想法从脑海中驱走,那叫我厌恶。我把她与自己作比较,发现我们很不一样。贝茜·利文曾说我是大家闺秀,她说的是事实,我就是大户人家的小姐。而且,我现在比当初贝茜见我时更好了,脸色更加红润,人也丰满了,更富有生命力,更加朝气蓬勃,这是因为我有了更光明的前景、更喜爱的乐趣。

“快到傍晚了。”我看向窗口,自言自语地说道,“今天我还没有在宅子里听到罗切斯特先生的声音和脚步声。不过天黑前我肯定会见到他的。早上我还有点怕见面,现在却满心期盼,因为期望久久落空,有点让人不耐烦了。”

暮色低垂后,阿黛拉离开我,去儿童房找索菲娅玩了,这时,我确实着急想要见他。我期待听到楼下响起铃声,听到莉娅上楼来传口讯;有时,我还在恍惚中听到罗切斯特先生的脚步声,就赶紧转向门口,期待门一开,他就会走进来。但门依然紧闭,唯有夜色透进了窗户。不过现在还不算太晚,才六点,而他常常到七八点钟才派人来叫我。今晚可千万别让我失望啊,因为我有那么多话想跟他说!我要再次提起格雷斯·普尔这个话题,听他怎么回答;我要直截了当地问他,是否真的相信昨晚可怕的恶行是她所为?要是他相信,为什么要替她的恶行保守秘密?就算我的好奇心激怒他也不要紧,因为一会儿惹恼他、一会儿抚慰他是一种我已然了解的乐趣,而且,总有确凿的直觉让我适可而止。我从来没有冒险越出使他真正动怒的界线,但也很喜欢在危险的极限边界试探自己的能耐。时时刻刻都能保持自尊、保持我的身份应有的礼仪,与此同时,又可以无所畏惧、无拘无束地和他辩论,这让我们双方都感到颇为自如。

楼梯上终于响起了脚步声,莉娅来了,但只是来通知茶点已在费尔法克斯夫人的房间备好了。我朝那里走去,庆幸这时好歹可以下楼了,在我想来,也就是离罗切斯特先生更近了。

“你一定想用茶点了,”见我进屋了,这位善良的夫人说道,“你今天的午餐吃得那么少,我担心你今天是不是不舒服呀?你的脸色也红通通的,像是在发烧。”

“噢!我很好!再好不过了。”

“那你得用好胃口来证实一下。你先给茶壶灌水吧,让我织完这一行,好吗?”她忙完手头的活儿就站起来,把一直拉起的百叶窗放下来。我想,她没有关窗是为了尽量利用日光,但这时暮霭沉沉,天色已一片昏暗了。

“今晚天气不错,”她透过窗玻璃往外看时,“虽然没有星光,但罗切斯特先生出门总算赶上了好天气。”

“出门?——罗切斯特先生到哪里去了?我都不知道他出门了。”

“噢,他吃完早餐就出去了!他去里斯庄园了,埃希顿先生那儿,在米尔科特的另一边,离这儿十英里。我想,那儿应该聚了一大批宾客:英格拉姆勋爵、乔治·林恩爵士、丹特上校……那些人。”

“你要等他今晚回来吗?”

“不——他明天也不会回来。我想他可能会待上一个礼拜或者更久。这些高雅时髦的名流相聚时,身在华贵之所,一派欢快气氛,吃喝玩乐应有尽有,他们是不急于散场的。这样的场合尤其需要有教养、有身份的绅士。罗切斯特先生既有才能,在社交场中又很活跃,我想他一定受到大家的欢迎。女士们都很喜欢他,尽管你会觉得她们未必会赏识他的外貌;但我猜想,他的学识才干或是财富和门第,足以弥补任何外貌上的小缺憾。”

“里斯庄园里有贵妇、小姐吗?”

“有埃希顿夫人和她的三个女儿——都是举止文雅的年轻小姐,还有英格拉姆爵爷家的布兰奇小姐和玛丽小姐,我觉得她们都是非常漂亮高贵的小姐。说真的,我六七年前见过布兰奇小姐,当时她才十八岁,来这儿参加罗切斯特先生举办的圣诞舞会和宴会。你真该看看那一天的餐室——布置得多么豪华,多么灯火辉煌!我记得,大概总共有五十位男女宾客在场,都来自郡里最有名望的家族。那天晚上,英格拉姆小姐是大家公认最美的姑娘。”

“你说你见到她了,费尔法克斯夫人,她长得怎么样?”

“是啊,我见到她了。因为餐室的门敞开着,圣诞期间,准许用人们聚在大厅里,听一会儿太太小姐们的演唱和弹奏。罗切斯特先生要我进去,我就找了个安静的角落,坐下来看她们。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富丽光彩的场面:女士们都穿着华丽的盛装,大多数——至少是大多数年轻小姐——都很漂亮,而英格拉姆小姐绝对是最美的。”

“她是什么模样?”

“个子高挑,胸部很美,削肩膀,纤长的脖子很典雅,橄榄色的皮肤偏深色,很光洁,容貌高贵,眼睛有些像罗切斯特先生,又大又黑,像她佩戴的珠宝那样闪闪放光。她还有一头很漂亮的乌黑长发,梳理得非常妥帖,粗粗的发辫盘在脑后,额前垂着我见过的最长、最光亮的鬈发。她一身纯白礼服,琥珀色的披巾绕在肩上,搭在胸前,在侧腰上扎成了蝴蝶结,长长的流苏一直垂到膝盖之下。头发上还插着一朵琥珀色的花,与她黑玉般的浓密长鬈发互相反衬。”

“她肯定备受赞美吧?”

“那是当然。不仅因为她长得美,还因为她多才多艺。那天她和别的小姐一样,也表演了歌唱,有位先生弹钢琴伴奏,她和罗切斯特先生表演了二重唱。”

“罗切斯特先生!我不知道他还会唱歌。”

“噢!他有一副很好的嗓子,适合唱低音,对音乐有很强的鉴赏力。”

“那么英格拉姆小姐呢?她适合唱什么?”

“她的嗓音非常丰润,很有感染力,唱得很动听,听她唱歌真是一种享受。随后她又演奏了一曲。我不太会欣赏音乐,但罗切斯特先生可以,我听他说,她演奏得很出色。”

“这位才貌双全的小姐还没有结婚吗?”

“好像还没有,我猜想她们姐妹的财产都不多。老英格拉姆勋爵的产业大部分是限定继承的,所以,长子几乎继承了一切。”

“但我觉得很奇怪,为什么没有富家公子或有钱的绅士对她有意呢?譬如罗切斯特先生,他很有钱,不是吗?”

“唉!是呀,不过你想想,他们年龄相差很大:罗切斯特先生都快四十了,她只有二十五岁。”

“那有什么关系?每天都有比他们更不相称的人结为夫妻。”

“没错,但我不认为罗切斯特先生抱有那种想法。说起来,你什么都没吃呀!从刚才到现在,你几乎没有动过一口茶点。”

“不要紧,我太渴了,吃不下去。让我再喝一杯茶,好吗?”

我正要继续讨论罗切斯特先生和美丽的布兰奇小姐有没有结合的可能,阿黛拉却跑进来了,话题自然就转到了别的方面。

再度一人独处时,我反复思索刚才的对话,窥视自己的心灵,省视内心深处的想法和情感,尽力用一双严厉的手,把那些在荒野般不着边际、无路可循的想象中胡乱冲撞的思绪拉回合乎常理的轨道。

我在心中私设法庭,作自我审判。记忆先出来作证,陈述我自昨夜以来所怀有的种种希望、期待的心意,继而讲到过去两个星期我一直沉溺其中。随后是理智出场,用一贯沉着的口吻不慌不忙地讲述朴实无华的故事,说明我如何漠视现实,狂热沉湎于空想。于是,我作出以下宣判:

世上再也不曾有过比简·爱更愚蠢的傻瓜,从来没有哪个白痴会比简·爱更会想入非非,那么轻信甜蜜的谎言,尽把毒药当甘露饕餮享用。

“你!”我说,“会是罗切斯特先生的宠儿吗?你有讨他欢心的天赋吗?你有哪一点对他来说举足轻重吗?得了吧!你的愚蠢让我恶心。你因为偶尔的青睐,竟然沾沾自喜——那不过是一个出身名门的绅士、精于世故的男人对一个没见过世面的下级仆从所作的暧昧表示。你怎么敢?愚蠢得可怜的受骗者!难道自私、自保都不能让你变得聪明点吗?今天早上,你不是反复重温昨夜那短暂的一幕吗?掩面羞愧吧!他赞美了几句你的眼晴,是吗?自我陶醉的盲目的傻瓜!睁开迷糊的眼睛,瞧瞧你自己有多愚蠢、多糊涂吧!无论哪个女人,受到雇主的恭维都不算好事,因为他不可能有意娶她。让秘密的爱慕之火在内心燃烧,却不为对方所知,也得不到回报,必定会吞噬那燃起爱火的生命;但若被人所知,也得到了回应,又必定如鬼火般,将爱诱入泥泞的荒地而无法自拔——对所有的女人来说都是发疯。

“所以,简·爱,听好对你的判决:明天,把镜子放在你面前,用蜡笔绘出自己的尊容,要忠于事实,不要掩饰缺点,不要省略难看的线条,不要抹去令人讨厌的五官不匀称的地方,并在画像底下写上:孤苦无依、相貌平庸的家庭女教师肖像。

“然后,拿出光滑的象牙画纸——你的画盒里就有一张备用的。再拿出你的调色板,调出最清新、最优美、最纯粹的色泽,挑一支最精细的驼毛画笔,仔细勾勒出你所能想象出的最漂亮的脸庞。要照着费尔法克斯夫人对布兰奇·英格拉姆的描述,用最柔和的阴影、最甜蜜的线条来画。记住:她有乌黑的长鬈发,东方人的黑眼睛。什么!你会把罗切斯特先生的眼睛当范本?冷静!不许哭!不许感伤,不许惋惜!我只容许理智和决心。想一想那和谐、立体的面部轮廓,希腊女神般的脖子和胸部,露出光彩照人的圆润的胳膊、纤细的手掌。不要忘记钻石戒指和金手镯。一丝不苟地描出盛大的华服:薄如蝉翼、飘然悬垂的蕾丝,光滑闪光的绸缎,雅致的披肩和金色玫瑰。要把这幅肖像画题作:多才多艺的名门闺秀布兰奇。

“从此往后,只要你偶尔幻想罗切斯特先生对你有好感,你就要拿出这两幅画来对比,还要对自己说:‘罗切斯特先生只要有心,就能得到这位高贵淑女的爱情,他怎么可能把心思浪费在一个贫穷又渺小的平民女子身上?’”

“我会这样做的。”我打定主意,既有决心,人就平静下来,这才沉沉睡去。

我说到做到。用蜡笔画成自己的肖像只用了一两个小时,但在象牙纸上完成想象中的布兰奇·英格拉姆小姐的肖像却用了将近两个星期。画中人有一张可爱、迷人的脸庞,同蜡笔根据真人画成的肖像两相对比,纵有自制力,我也难以否认那种强烈的天差地别。这项工作对我很有好处,让我的头脑和双手都不得闲,也给了我力量,让我能够坚定地希望它们在我心里烙下不可磨灭的新印象。

不久之后,我有理由庆幸:多亏了这番自我管教,我在驯服自己的情感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因而才能得体又镇定地应对后来发生的事情;若是我毫无准备,恐怕连表面的镇定都无法保持吧。

一星期过去了,没有罗切斯特先生的消息,十天过去了,他仍旧没有回来。费尔法克斯夫人说,要是他从里斯庄园直接去伦敦,并从那儿转道去欧洲大陆,一年内不再在桑菲尔德露面,她也不会惊讶,因为他以前就经常这样突如其来地说走就走。听她这么一说,我的心就往下沉,心头发凉,实际上,我是在纵容自己陷入一种难受的失落感,但我可以恢复理智,重新想起自己定下的原则,心情立刻就能平复下来了;这实在太好了——我可以改正一时的忘乎所以,不再有错误的念头,妄自以为有理由关心罗切斯特先生的一举一动。我并没有低声下气地屈从于自卑感,相反,我会说:

“你同桑菲尔德的主人毫无关系,无非是接受他给的薪水,去教养他收养的孩子而已。你感激他给予你的尊重和厚待,但因为你尽职尽力,就有权得到这样的礼遇。要确保这是你与他之间唯一的关系,并得到他严肃的认可。所以,你的柔情、狂喜、痛苦和其他情绪都不该以他为对象。他和你身份不同。你要安分守己,记住自己的社会地位,保有充分的自尊,免得把全心全意的爱徒然浪掷在不被需要,甚至被轻蔑的地方。”

我继续每一天的工作,平静地完成自己的分内事,但脑海中时常隐现一个念头:我应该离开桑菲尔德,甚至不由自主地草拟起新广告,揣测新的职位会是什么样。我觉得不需要压制这种念头,如果它们能生根发芽,就任其开花结果吧。

罗切斯特先生离家两个多星期时,邮差给费尔法克斯夫人送来一封信。

“是主人写来的,”她看了看信封上的地址,说道,“现在我们就能知道是不是该迎接他回来了。”

她拆开封口,仔细看信时,我继续喝咖啡(我们正在吃早餐)。咖啡很烫,我把脸上突然泛起的红晕归因于它。至于我的手为什么颤抖不停,为什么不听使唤地把半杯咖啡洒到了杯碟上,我干脆不去考虑。

“好吧,我有时真觉得这儿太冷清了,现在可有机会够我们忙了,至少得忙一阵子啦。”费尔法克斯夫人说道,仍把信纸高举在眼镜前面。

我没有当即询问,要她做出解释,反而去系好阿黛拉碰巧松开的围涎,哄她又吃了个小面包,把她的杯子再倒满牛奶,之后才故作轻松地问道:

“罗切斯特先生应该不会马上就回来吧?”

“实际上,他就快回来了——他说三天以后到,也就是星期四,而且不只是他一个人。我不知道有多少在里斯的贵客们会同他一起来。他在信里吩咐把最好的卧室都收拾好,书房与客厅都要清扫干净。我还要从米尔科特镇上、乔治旅店和其他能找到人手的地方再叫些厨房的帮工。女士们都带着贴身侍女,男士们都带各自的随从。所以,到那时候就热闹了,这儿满屋子都会是人。”费尔法克斯夫人说完,三口两口地匆匆咽下早餐,急急忙忙去做准备工作了。

果然如她所说,这三天确实忙到不可开交。我本以为桑菲尔德的所有房间都纤尘不染,已经收拾得很好了。但看来我错了,他们雇了三个女人来帮忙,又是擦又是刷,又要冲洗漆具,又要敲打地毯,把画拿下又挂上,擦镜子,擦枝形灯架,给卧室壁炉生火,再把床单和羽绒褥垫搁在炉边烘晒……那种架势是我从没见过的,后来也没再见过。忙乱之中,阿黛拉也发起人来疯,准备迎接宾客,盼着他们到来,这似乎让她欣喜若狂。她让索菲娅把她称之为“服装”的罩衣都仔细检查一遍,凡是“过时的”都要翻新,再把新的衣服都拿出来晾晒好,整理好。她自己呢,什么也不干,只在房间里奔来跑去,在床架上跳上跳下,面对烧得哔啵作响的熊熊炉火,躺到壁炉前的床垫上、叠起的枕垫和枕头上。她完全不用上课,因为费尔法克斯夫人也要我帮忙,我整天待在贮藏室,帮她和厨师做奶蛋冻、奶酪饼和法式糕点(其实该说:帮倒忙),捆扎野味的翅脚,装饰甜点盘。

客人们预计在星期四下午到达,正好赶上六点钟的晚宴。在等待期间,我根本没工夫去胡思乱想,只能跟其他人一样卖力、一样高兴,当然,阿黛拉除外。不过,我的愉快心情仍会时不时地顿感失落,仿佛被人当头浇了一桶冷水,不由回想起那些疑虑、险恶和不祥的臆测。那通常是我偶尔看到三楼的楼梯门缓缓打开(近来常常锁着),端端正正戴着帽子、系着白围裙、扎着白头巾的格雷斯·普尔从门里走出来时;在我看她穿着布底便鞋,几乎无声无息地溜过走廊时。我也曾看见她往闹哄哄、忙成一团的卧房里瞧一眼,和打杂的女佣们交代一两句:如何擦炉栅,如何清理大理石壁炉架,如何在糊了墙纸的墙上去除污迹,说完便继续走她的路。她一天下楼一次,到厨房里吃饭,在炉边有节制地吸完一烟斗的烟,随后就返回三楼阴暗的巢穴,带上一罐能让她独自消遣的黑啤酒。一天二十四小时中,她只有一小时是和楼下的其他用人们共处的,其余的时间都在三楼某个橡木卧室的低矮天花板下度过的。她就在那里做针线活,也许还兀自凄切阴沉地怪笑,像个无人作伴的犯人被囚禁在地牢里。

最奇怪的是,除我之外,宅子里没有别人注意到她这些怪习惯,甚或为之感到诧异。没有人谈论她的职位或工作,没有人同情她是那么孤单寂寞。有一次,我偶尔听到莉娅和一个打杂女工聊起格雷斯,莉娅先说了什么,我没听清楚,但打杂女工的回答是:

“估计她拿的工钱很多吧!”

“是呀,”莉娅说,“但愿我的薪水也能那么高。我倒不是在抱怨自己拿得少——桑菲尔德发薪水的时候不算小气,不过我拿的薪水只有普尔夫人的五分之一。她还存钱呢,每个季度都要去一次米尔科特银行。要是她想走,攒下的钱肯定够她自立门户了,这我一点儿不怀疑。不过,我想她在这儿已经待惯了,更何况她还不到四十岁,身强力壮,干什么都行,什么活儿都不干也未免太早了。”

“我想,她干起活来准是把好手。”打杂的女工说。

“噢!她明白自己该干什么,没有人比得过她。”莉娅意味深长地说道,“她那活儿,不是谁都干得了的。就算给你那么多钱,你也干不了。”

“确实干不了!”对方回答,“不知道你家老爷——”

打杂女工还想往下说,这时莉娅回过头来,看到了我,便立即用胳膊肘顶了顶那个女工。

“她不知道吗?”我听见那女工悄悄地问道。

莉娅摇了摇头,谈话就此结束。我从中可以猜到的不外乎是——桑菲尔德有一个秘密,而我被故意排除在外,无从得知。

星期四到了,一切准备工作都已在前一个晚上完成了。地毯铺开了,床幔流苏挂好了,白得眩目的床罩铺好了,梳妆台收拾停当了,家具擦拭干净了,花瓶里插满了鲜花。所有卧室和客厅都已尽可能地焕然一新,就连大厅也擦洗过一番,木雕大钟、楼梯台阶和扶手栏杆都擦得光可鉴人。餐厅里,餐具柜里摆满了光亮夺目的餐具。大大小小的客厅里,摆放着一瓶瓶灿烂盛放的异国珍奇花卉。

到了下午,费尔法克斯夫人换上她最好的黑缎礼服,戴上手套和金表,因为要由她来迎接宾客——将女士们引领到各自的房间去休息,诸如此类的工作。阿黛拉也要打扮一番,虽然我觉得,至少在那天,她不太有机会见到贵客们。但为了让她高兴,我让索菲娅帮她穿上了一件宽摆的麻纱短洋装。至于我自己,就毫无必要换新装了,反正绝不会把我从教室里喊出去的,那儿俨然已成了我的私人密室:“烦恼时的宜人避风港。”

那是个温煦宁静的春日,三月末或四月初,艳阳当空,预示着夏天就要到来。这时已近日暮,黄昏也很温暖,所以我敞开着窗户,坐在教室里工作。

“已经晚了,”费尔法克斯夫人急匆匆跑进来,一身绸缎窸窣作响,“幸亏我已经吩咐了,要比罗切斯特先生说的时间晚一个小时再开饭,现在都过六点了。我已打发约翰到大门口去了,看看路上有没有动静。从那儿往米尔科特的方向可以望到很远。”她走到窗边,“他回来了!”便探出身子喊了一声,“嗨,约翰,有消息吗?”

“他们来了,夫人,”约翰回答,“十分钟后就到。”

阿黛拉飞也似的朝窗子奔去,我也跟在后面,小心地靠边站,好让窗帘挡住我,我可以看得清楚,却不会被人看见。

约翰说是十分钟,但感觉远远不止,最后终于听到了车轮声。有四人骑马沿着车道飞驰而来,两辆敞开的马车尾随其后,车内面纱飘拂,羽毛飘摇。四位骑士中间,有两位精神抖擞的年轻绅士;第三位是罗切斯特先生,骑着他的黑马梅斯罗,派洛特跳跃着奔跑在马前;与他并驾齐驱的是一位女士;他俩一马当先。她紫色的骑装裙摆很长,几乎扫及地面,长长的面纱也在微风中飘动,隔着透明面纱的褶皱,可以看到乌黑浓密的长鬈发光泽闪动。

“英格拉姆小姐!”费尔法克斯夫人喊了一声,急忙下楼准备迎宾。

这队人马顺着车道拐弯,很快转过屋角,在我视线中消失了。阿黛拉吵着闹着要下楼。我把她抱在膝头上,要她明白,无论是现在或以后任何时候,除非有人明确地召唤她去,否则,她绝不可以随心所欲、冒昧擅闯到女士们面前去,否则,罗切斯特先生会很生气,等等等等。听了这番话,“她自然地流下眼泪”,不过见我神情严肃,终于同意抹掉眼泪了。

这时大厅里人声鼎沸,男士们深沉的语调、女士们银铃似的嗓音和谐地交融在一起。最清晰可辨的正是桑菲尔德主人那洪亮而低沉的声音,他在欢迎诸位贵宾的光临。随后,轻盈的脚步声渐次走上楼梯,轻快地穿过走廊,继而响起柔和欢快的笑声,开门关门的响声。不消一会儿,宅子里就静下来了。

“他们都在换衣服。”阿黛拉说道,她一直在仔细聆听每一声动静,之后又叹息了,“跟妈妈在一起的时候,”她说,“只要有客人来,我就跟着到处走,带客人到他们的房间去。我经常看侍女们帮太太小姐们换装、梳头,很好玩的,我看着看着就学会了。”

“你不饿吗,阿黛拉?”

“饿呀,小姐,我们有五六个钟头没吃东西了。”

“好吧,趁太太小姐们都在房间里,我下楼去给你弄点吃的来。”

我小心翼翼地走出隐蔽的藏身处,挑了一条直通厨房的后楼梯下去。厨房里炉火通红,又吵又忙,汤和鱼都快做完了,厨娘弯着腰,使劲搅动锅里的汤汁,全身心扑在那道菜上。在仆役室里,两个马车夫和三个绅士的仆从或站或坐,围着壁炉;侍女们想必在楼上和女宾们在一起。从米尔科特新雇的用人忙里忙外。我穿过这片混乱的人群,好不容易到了食品贮藏室,拿了一份冷鸡,一条面包,几块馅饼,一两个盘子和一副刀叉。战利品到手了,我急忙撤退,重新上楼,进了走廊,刚要随手关上后门时,就听见一阵越来越响的嗡嗡声,那说明:女宾们要从房间里走出来了。要回我们的教室,我必须经过她们的房门,就得冒着捧着一大堆食品被她们撞见的危险。于是,我一动不动地站在走廊尽头,这里没有窗,光线本来就很暗,加上天色已黑,太阳已经下山,这个角落就更阴暗了。

果然,不一会儿,房间里的女宾们一个接一个走了出来,都那么开心,那么欢快,步履轻盈,华服在薄暮中闪闪发亮。她们聚集在走廊的另一端,停了片刻,用活泼可爱的语调轻声交谈起来。随后,她们一起走下楼梯,几乎没有声响,仿佛一团明亮的雾从山上飘然而下。她们给我留下了一种整体印象:那是一种我前所未见的名门望族特有的高贵优雅。

我看见阿黛拉正扶着半掩的门,从门缝里往外偷看。“多漂亮的太太小姐啊!”她用英语叫道,“哎呀!我真想上她们那儿去!你认为,罗切斯特先生会在晚餐后派人来叫我们吗?”

“不,真的,我觉得不会。罗切斯特先生有别的事情要操心。今天晚上,你就别去想那些女士们了,也许明天你会见到她们的。来,这是你的晚餐。”

她真的饿坏了,鸡肉和馅饼暂时分散了她的注意力。幸亏我弄到了这份吃食,要不然,她和我、还有一起分享这顿晚餐的索菲娅都很可能吃不上饭,因为楼下的人都忙疯了,谁都顾不上我们。九点以后才上甜食。十点钟,男仆们还端着托盘和咖啡杯来回奔波。我允许阿黛拉晚点上床,比往常晚得多,因为她说楼下的门不断开呀关呀,人来人往,忙忙碌碌,她根本没法睡觉。她还说,万一她刚好脱了衣服上了床,罗切斯特先生又会让人来叫她,“那多可惜呀!”

我讲故事给她听,她想听多久就讲多久。讲了好半天,我又带她到走廊上解解闷。这时大厅的灯已经点上,阿黛拉趴在栏杆上俯视用人们来往穿梭,看得津津有味。夜深了,早就搬进了一架钢琴的客厅里传来音乐声。阿黛拉和我坐在楼梯最顶端的台阶上倾听。不久便有歌声融入浑厚的琴声,那是一位小姐在歌唱,歌喉十分动听。独唱过后,二重唱跟上,随后是三重唱;歌唱间歇响起嗡嗡的谈话声。我听了很久,突然发现自己的耳朵正聚精会神地分辨混杂的人声,竭力要从中捕捉到罗切斯特先生的嗓音。我很快就听出来了,可惜距离太远,听不清楚,便又努力根据语调猜测他在说什么。

时钟敲响十一点。我瞧了一眼阿黛拉,她的头已倚在我肩上,眼皮越来越沉重。我便把她抱在怀里,送她去睡觉。将近一点钟时,男女宾客才各自回房。

第二天跟第一天一样,是个晴朗的日子。客人们要到附近郊游,上午很早就出发了,有些人骑马,有些人坐马车。我目送他们出发,遥望他们归来。和先前一样,英格拉姆小姐是唯一一位女骑士,罗切斯特先生同她并驾齐驱。他们两人骑在马上,和其余的宾客拉开了一段距离。费尔法克斯夫人与我一起站在窗前,我向她指出了这一点:

“你说他们不大可能结婚,”我说,“可是你瞧,相比于其他女士们,罗切斯特先生显然更喜欢她。”

“是呀,我也这么觉得。他无疑是爱慕她的。”

“而且她也爱慕他,”我补充说,“瞧她那样把头凑近他,好像在说什么知心话呢!但愿我能一睹芳容,我还没见过她的脸呢!”

“你今天晚上就能见到。”费尔法克斯夫人回答说,“我找机会跟罗切斯特先生提过了:阿黛拉很希望见见太太小姐们。他说,‘哦,那就让她晚餐后到客厅来吧,请爱小姐陪她一起来。’”

“是吗?他不过是出于礼貌才那么说的,我相信,我是不必去的。”我回答。

“是啊,我跟他说了,你不习惯交际的场面,我想,你应该不喜欢在这样一群热闹的宾客前露面,况且都是不认识的人。可他就那样急躁地说:‘胡说!要是她不肯来,就告诉她,我特别希望她到场。如果她还是拒绝,你就告诉她,要是她这么倔强,我就亲自去拉她过来。’”

“我可不想那样麻烦他。”我回答。“要是没有更好的办法,我只好去了,虽然我真的不想去。你会在吗,费尔法克斯夫人?”

“不,我请求免了,他同意了。一本正经地入场是挺难受的,我要告诉你怎么做才能避免尴尬:你得在女士们没有离开餐桌之前,趁客厅里还没人的时候先进去,找个能让你安心的僻静角落坐好。男宾们进来之后,你不必待很久,除非你乐意。你只需要让罗切斯特先生看到你在那里,随后悄悄溜走就好了。没有人会注意到你。”

“你认为这些贵客会住很久吗?”

“也许两三个星期吧,但肯定不会再久了。过了复活节假期,新近当选为米尔科特市议员的乔治·林恩爵士就得去城里上任就职。我猜想,罗切斯特先生会同他一起去。我已经很诧异了——这回他在桑菲尔德待了这么久!”

眼看着去客厅的时刻就要到来,我越发惴惴不安。但阿黛拉听说晚上要去见女士们之后,一整天都处于极度兴奋的状态,直到索菲娅开始帮她打扮,她才安静下来。这个过程事关重大,很快就让她稳重起来,等到鬈发被梳理成一束束,平整光滑地垂下来,再穿上粉红色绸缎小礼服裙,系好长长的腰带,戴上蕾丝长手套,她那副庄重严肃的表情简直就像一位法官。这时已没有必要提醒她别弄乱服装,她穿戴停当后,便安静地坐在小椅子上,还小心地把裙摆提起来,唯恐弄皱了。她还向我保证,在我梳妆打扮好之前,她会一动不动地乖乖坐在那里。我不用费神费时,很快就换好了自己最好的那套衣服(银灰色的那一件,专为参加坦普尔小姐的婚礼购置的,后来一直没有穿过),把头发梳光洁,戴上我仅有的饰品——那枚珍珠胸针。随后我们就下楼了。

幸好,有另外一扇小门直通客厅,我们不必经过他们正在用餐的餐厅。此时,客厅里空无一人,大理石壁炉中静静燃着一团旺火;桌上装饰着精美的花朵,烛光在花影间孤寂地闪亮。拱门前垂下猩红色的帷幔,虽然这就是将我们和毗邻餐室中的宾客们阻隔开的唯一屏障,但他们的话语声那么轻柔,汇成一种令人舒心的喃喃低语,我们竟一点儿都听不清楚他们在说什么。

阿黛拉显然感受到了那种庄重的氛围,一声不响地坐到我指示的脚凳上。我退到靠窗的一个座位,随手从临近的桌子上取了本书,试图专心去读。阿黛拉把她的小凳子搬到我脚边,不久,碰了碰我的膝盖。

“怎么啦,阿黛拉?”

“我可以从这些美丽的花朵中拿一朵吗,小姐?可以让我的小裙子更漂亮呢!”

“你太在意自己的‘服装’啦,阿黛拉,不过你可以拿一朵。”我从花瓶里取出一朵花来,插在她的腰带上,她舒了口气,显出一种不可言喻的满足,仿佛她的幸福之杯此刻终于斟满。我转过脸去,掩饰自己抑制不住的微笑。这位巴黎小女孩天生就知道热切追求完美的衣饰装扮,既让人好笑,又让人有几分心疼。

这时,餐厅里传来轻声起身离席的动静,帷幔被掀到拱门背后,露出了餐厅,只见长桌上摆满了盛甜点的豪华餐具,吊灯的光芒倾泻在银器和玻璃杯皿上。一众女宾站在门口,等她们走进客厅后,门帘即在她们身后落下。

她们不过八位,可不知为何,她们一起进来时,给人的印象远不止这个数目。有几位个子很高,有几位一身雪白,每个人的宽大裙摆都往外铺展,仿佛雾气放大了月亮,这些盛装也扩大了她们的气场。我站起来向她们行了屈膝礼,有一两位点头回礼,其余的只是盯着我看而已。

她们分散在客厅里,动作轻盈活泼,令我想起了一群白色羽毛的鸟儿。有几位斜倚在沙发和卧榻上;有的俯身细瞧桌上的花和书,其余的人围在壁炉边,用清脆而文雅的语调交谈,她们显然习惯了轻声细语。我是后来才知道她们的名字的,但不妨现在就提一下。

首先是埃希顿夫人和她的两个女儿。夫人风韵犹存,保养得很好,年轻时显然很美。她的大女儿叫艾米,个头娇小,面容和神态都透出天真的孩子气,举止也有点调皮。她穿着合身的白色薄纱礼服,配蓝色腰带。小女儿叫路易莎,个子要高些,身材也更优美,脸蛋很漂亮,属于法国人所说的“俏丽佳人”。姐妹俩都像百合花那么美丽、白净。

林恩夫人四十岁上下,身型壮阔,腰背挺直,一脸傲气,穿着华丽的闪缎衣服。深色头发在天蓝色羽毛饰物和镶宝石发箍的映衬下闪闪发光。

丹特上校夫人不像别人那么艳丽招摇,但我认为更有贵妇气质。她身材纤细,面容白皙,神态温和,一头金发。她的黑色丝缎长裙、异国风情的华贵蕾丝披肩和珍珠首饰,远比那位有爵位头衔的贵妇满身的珠光宝气更让我喜欢。

但最醒目的三位——也许是因为她们在这群人中个子最高——显然是富孀英格拉姆勋爵夫人和她的女儿布兰奇和玛丽。她们三位都有高挑的身材。夫人的年龄可能在四十岁与五十岁之间,但体态维持得很好,头发(至少在烛光下)依然乌黑,牙齿也显然完好无缺。以她的年纪,大多数人都会认同她非常美丽。以外表而言,她无疑是很美的;不过在举止和表情方面,她有一种令人难以容忍的傲慢。她生就一副罗马人的脸相,双下巴隐没于圆柱般的脖子。在我看来,她的五官不仅因为傲慢而显得膨胀和阴沉,还皱着脸,因而显出了皱纹;她的下巴也因为保持高傲姿态而挺得高高的,非常不自然。同样,她的目光凶狠锐利,使我想起了里德夫人。她说起话来装腔作势,口型夸张,嗓音深沉,语气专横。总之,让人难以忍受。她穿着深红丝绒袍,戴了一顶用印度金丝做的披肩式软帽,赋予她一种真正的皇家气派(我估计她是这样想的)。

布兰奇和玛丽的身材差不多,都像白杨树般高大挺拔。以身高而论,玛丽有点太纤瘦了,而布兰奇活脱脱就像戴安娜女神。当然,我对她怀有特殊的兴趣,因而多看了她几眼。首先,我想知道她的外貌是不是符合费尔法克斯夫人的描述;其次,想看看她是不是像我凭想象画成的肖像画;第三,索性明说吧——看她是否如我所想的那样,符合罗切斯特先生的眼光。

就外貌而言,她在各方面都非常吻合费尔法克斯夫人的描绘和我的画作。丰满高耸的胸部、倾斜的肩膀、优美的颈项、乌黑的眼眸和黑油油的鬈发,一应俱全。但她有一张活像她母亲的脸孔,只不过没有皱纹、更年轻罢了。同样都有低低的额角,高傲的神态,同样的盛气凌人。不过,她的傲慢没有那么阴沉,她的笑声不绝,但笑里含着嘲弄,她已习惯上扬嘴角,傲气讥笑。

据说天才总有很强的自我意识。我无法判断英格拉姆小姐是不是天才,但她显然拥有自我意识——非常强烈地意识到自己引人瞩目。她同温文尔雅的丹特夫人谈起植物学,丹特夫人似乎对这门学科无甚了解,尽管她自称喜爱花卉,“尤其是野花”。英格拉姆小姐却是研究过的,还神气活现地卖弄植物学的特有名词。我立刻觉察到她在追猎(用行话来说)丹特夫人,也就是说,在用她的无知寻开心。她设下陷阱再追猎的手法固然高明,但肯定不厚道。她弹琴,演奏果然很出色;她唱歌,嗓音果然很优美。她单独和她母亲交谈时用法语,讲得也很好,非常流利,口音地道。

与布兰奇相比,玛丽的面容显得更和善,更坦率,皮肤也更白皙(布兰奇小姐像西班牙人一样有深橄榄色皮肤),但玛丽死气沉沉的,脸上少有表情,眼神缺乏神采,也无话可说,一坐下来就像壁龛里的雕像那样一动不动。这对姐妹都穿着一尘不染的纯白礼服。

那么,我现在是不是认为英格拉姆小姐有可能成为罗切斯特先生的意中人呢?我依然无从判断,毕竟,我不了解他在女性美方面的好恶。要是他喜欢有气派的,那她是典型的有气派的大小姐,而且多才多艺,活跃而善交际。我想,大多数绅士都会倾慕她,而我已亲眼所见,他确实倾慕她。只要再看看他们共处的情形,就能消除最后一丝怀疑。

读者啊,你别以为阿黛拉始终在我脚边的小凳子上端坐不动,她可不会老老实实的。女宾们一进来,她就站起来,迎了上去,认真地鞠一躬,再一本正经地用法语说道:

“晚上好,太太小姐们。”

英格拉姆小姐带着嘲弄的神情低头看她,说道:“哈,好一个小玩偶!”

林恩夫人说道:“我猜她就是罗切斯特先生照管的孩子,他提起过的那个法国小女孩。”

丹特夫人和善地握住她的手,吻了一下。艾米和路易莎·埃希顿不约而同地叫道:“好可爱的孩子!”

她们接着把她叫到一张沙发前。此刻,她就坐在沙发上,夹在她们中间,用法语和蹩脚的英语开始聊天,不但引起了年轻小姐们的注意,也迷住了埃希顿夫人和林恩夫人。得到大家宠爱的阿黛拉心满意足。

最后,咖啡送进来了,男宾们都被请了进来。我坐在昏暗的角落里——要是这个灯火辉煌的房间还有所谓昏暗角落的话——躲在半掩的窗帘后面。拱门的帷幔再次被掀起,他们进来了。男宾们一起登场时同女宾们一样气派非凡,全都穿着黑色礼服,大都身材高大,有的十分年轻。林恩家族的亨利和弗雷德里克兄弟确实是时髦、潇洒的花花公子;丹特上校一身军人的气概;地方法官埃希顿先生很有绅士派头,头发全都白了,眉毛和络腮胡子却依然乌黑,使他颇像“舞台上德高望重的角色”。英格拉姆勋爵和他的妹妹们一样身材高挑,也和她们一样漂亮,但也像玛丽那种无精打采的漠然神色,似乎只有健美的四肢,欠缺了内在的活力和精神。

那么,罗切斯特先生在哪儿呢?

他最后一个进来,虽然我没有朝拱门张望,但看到他进来了。我竭力要把注意力集中在钩针和正在编织的手袋上,真希望自己能专注于手头的针线活儿,只会低头看着搁在膝头的银珠和丝线;但我却把他的身影看了个分明,并禁不住想起上次见到这身影时的情景——在他所说的帮了他大忙以后,他握住我的手,低头看着我的脸,凝视着我,眼中流露出千言万语急于倾吐的神情,而我也深有共鸣。在那一瞬间,我和他曾多么贴近啊!自那以后,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好像存心要让他和我的距离和关系发生变化?现在,我们之间是多么疏离,多么疏远!

几乎遥不可及,我根本不指望他会走过来和我说话,因而也不感到诧异,他居然连看都不看我一眼,就在客厅的另一头坐下,开始同几位女宾闲聊起来。

他的心思全在她们身上,我发现自己可以尽情凝望他而不被觉察,便不由自主地被他的面容吸引。我无法控制,无法隐藏,眼睛硬是要向上看,眼珠硬是要盯着他瞧。我只能去看,而且沉浸在看到他的极度喜悦中。那是一种珍贵却痛楚的欢乐,像纯金,但夹杂着刺人的钢铁棱角;像一个快渴死的人好不容易爬近泉水时才有的狂喜,哪怕明知泉水有毒,也会不顾一切俯身去喝几口。

“美,在凝视者的眼中”,这话千真万确。我的雇主那张欠缺血色、深如橄榄色的脸庞,方正宽大的额角,又粗又浓的黑眉毛,深沉的眼睛,粗犷的五官,坚毅而严厉的嘴唇——处处显示出过人的精力、决心和意志——客观地说来,并不算好看,但对我来说却远胜于美,充溢着一种足以征服我的情趣和影响力,使我的感情脱离自我的控制而牢牢受制于他。我本无意去爱他,读者该知道,我曾费尽心力,想从内心深处连根拔起这爱的萌芽,而此刻,刚刚再次见到他,那萌芽又自动复活了,滋生得越发碧绿茁壮!他连看都没看我,就让我爱上他了。

我拿他和别的男宾们作比较。林恩兄弟风流倜傥,英格拉姆勋爵淡泊斯文,丹特上校英武雄健,但怎能比得上他天生的气度、内蕴的力量呢?我对他们的外貌与神态都不以为然,但我能想象出来,大多数旁观者都会认同他们英俊迷人、仪表堂堂,而毫不犹豫地说罗切斯特先生的五官丑陋、神态阴郁。我看见他们微笑,大笑,但在我看来都毫无意义;烛光都比他们的笑容更有生机,铃声都比他们的笑声更有分量。我也看见了罗切斯特先生微笑——他严厉的面容变得柔和,眼睛既明亮又亲切,目光既锐利又温存。这会儿,他正和埃希顿家族的路易莎和艾米姐妹交谈,我有点惊讶地发现,她们都能从容镇定地迎向他的目光,而我却觉得那犀利的眼神直指人心。我本以为她们会在这种目光下垂下眼帘,脸上会泛起红晕,但我见她们都无动于衷,心里反倒很高兴。“他在我眼中,和在她们眼中是不同的,”我心想,“他和她们不是同类人。和我却是,我可以确定,我与他心有灵犀,我明白他的表情和动作中的含义。虽然我们的地位和财富有天壤之别,但在我的头脑和心灵、我的血液和精神中有一种存在,使我与他精神相通。几天前我不是说过,除了从他手里领取薪金,我与他毫无关系吗?我不是只把他看作雇主,不允许自己对他有别的想法吗?这真是对天性的亵渎啊!我的一切善良、真诚、热烈的情感都是围绕他而迸发的。我知道我必须隐藏自己的感情,抑制自己的愿望;牢记他不会太在乎我。我说我与他是同类人,并不是说我也有他那种影响力,那种迷人的吸引力;我的意思是:我与他在某些志趣和情感上有共鸣之处。所以,我必须不断提醒自己,我们之间永远横亘着一条鸿沟。然而,只要我一息尚存,仍能思考,我就必须爱他。”

用人将咖啡一一端上。男宾们一进屋,女士们便如百灵鸟般活跃起来。谈兴越来越浓,气氛欢快又热烈。丹特上校和埃希顿先生在辩论政治问题,两位夫人侧耳静听。两位高傲的林恩夫人和英格拉姆夫人正在促膝谈心;乔治爵士——顺便说一句,我刚才忘记描述这位绅士了:个子高大,气色很好——这会儿端着咖啡杯,站在她俩的沙发前,偶尔插几句话。弗雷德里克·林恩先生坐在玛丽·英格拉姆旁边,给她看一本装帧豪华的书籍里的木版插图;她静静地看着,不时微笑,但显然不太说话。高大冷漠的英格拉姆勋爵抱着双臂,斜倚在小巧活泼的艾米·埃希顿的椅背上,她抬头看着他,像鹪鹩似的叽叽喳喳,她喜欢这位年轻的勋爵,明显胜过喜欢罗切斯特先生。亨利·林恩坐在路易莎脚边,和阿黛拉分享一张绒布长椅;他试着同她说法语,一说错,路易莎就笑他笨嘴拙舌。布兰奇·英格拉姆会跟谁结伴呢?她孤零零地站在桌边,非常优雅地俯身看着一本画册。她似乎在等别人来和她聊天,但也不愿久等,便自己选了个伴。

罗切斯特先生从两位埃希顿小姐身边走开后,一如英格拉姆小姐孤单站在桌旁那样,独自站在壁炉前。她走到壁炉架的另一边,面对着他站定。

“罗切斯特先生,我一直以为你不喜欢小孩的。”

“我的确不喜欢。”

“那你怎么会想到去抚养那样一个小娃娃呢(她指了指阿黛拉)?你从哪儿把她捡来的?”

“又不是我捡来的,是别人托付给我的。”

“你该送她进学校。”

“我负担不起,学费那么贵。”

“哈!我看你都为她请了家庭教师呢。刚才我明明看到有个人同她在一起——她走了吗?哦,没有!她还在那儿,坐在窗帘后面。你肯定要付她薪水,我想这一样很贵——比学费更贵,因为你得多养活两个人。”

我生怕——或者该说我期盼?——罗切斯特先生听到她提及我,就会朝我这边张望,所以不由自主地往阴影里躲。可是他根本没有看过来。

“我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他漫不经心地回答,眼睛直视前方。

“可不——你们男人从来不会精打细算,不考虑节俭,缺乏日常常识。在家庭教师这种事上,你真该听听我妈妈是怎么说的。我想想,玛丽和我小时候至少有过一打家庭教师,一半都让人讨厌,剩下那几个又十分可笑,反正全都像噩梦。是不是,妈妈?”

“你说什么,我的宝贝?”

被那位遗孀称为宝贝的小姐又把问题重复了一遍,并作了她的解释。

“亲爱的,别提那些家庭教师了,听到这字眼儿就让我心神不宁。她们都那么任性无常、庸碌无能,让我吃尽了苦头。谢天谢地,现在我总算摆脱她们了。”

丹特夫人倾身凑到这位矫揉造作的夫人耳边低语几句。从对方作出的回答可以推测,她是在提醒她,这儿就有一位她正在谴责的那类人在场。

“那可太好了!”这位夫人说,“我希望这对她有帮助!”随后她压低嗓门,但还是很响,足以让我能听见。“我注意到她了,我善观面相,在她身上我看到了她那类人的通病。”

“什么样的通病,夫人?”罗切斯特先生大声问道。

“我会私下告诉你的。”她说着,意味深长地把头巾帽檐往后甩了三次。

“不过我的好奇心等不了,现在就要得到满足,否则就没胃口了。”

“问布兰奇吧,她离你更近一点。”

“哎呀,可别把他推给我,妈妈!对于她们那号人,我只有一句话可说:她们真讨厌。倒不是说她们让我吃过很多苦头,因为我总会努力扭转局面。以前,西奥多和我总是作弄威尔逊小姐、格雷夫人和朱伯特夫人!玛丽老是打瞌睡,困得提不起精神来跟我们一起谋划。戏弄朱伯特夫人最好玩了!威尔逊小姐是个病怏怏的可怜虫,总是哭哭啼啼、愁眉苦脸的,总之,不值得我们费劲去制服她。格雷夫人又粗俗又迟钝,不管我们怎么整,她都不在乎。但是可怜的朱伯特夫人就不一样啦!我们把她逼急了,她会大发雷霆——我们把茶翻倒,揉碎奶油面包,把书扔到天花板上,用尺子拍书桌,用炉具砸壁炉栅栏,敲得震天响。西奥多,你还记得那些欢乐的日子吗?”

“是——啊,当然记得,”英格拉姆勋爵慢吞吞地回答,“可怜的老呆瓜还常常大叫:‘哎呀,你们这帮坏孩子!’我们就狠狠教训了她一顿,说她自己那么无知,竟敢来教我们这些聪明的公子小姐。”

“是这样,没错!西奥多,我还帮你告发(或者说:迫害)你的家庭教师,面无血色的维宁先生——我们常叫他‘病态牧师’。他和威尔逊小姐竟然放肆地谈起恋爱来了!至少西奥多和我是这么认为的。我们觉得他们那样温存地眉目传情、长吁短叹都是“热恋”的表现。我向诸位保证,所有人都会得益于这一发现,我们终于以此为由,把那两个沉重的包袱撵出我们家了。亲爱的妈妈稍有耳闻,就断言那将带来伤风败俗的恶果。是吧,我的母亲大人?”

“当然,我的宝贝女儿。而且我是正确的,毫无疑问。有千百条理由能证明:在任何一个尊贵的体面人家里,男女家庭教师之间的私通都是无法容忍的。第一……”

“哎呀,妈妈,不用一一列举,饶了我们吧!再说了,我们都知道:那会给纯真的儿童树立坏榜样;热恋者相依相伴,魂不守舍,必然导致失职;又因为有了同伙,更加有恃无恐,变得傲慢无礼,早晚会造反,公然顶撞或发泄怨气。我说得对吗,英格拉姆庄园的英格拉姆男爵夫人?”

“我的百合花,你说得很对,你总是对的。”

“那就不必再说了,换个话题吧。”

艾米·埃希顿不知是没有听见,还是没有注意到这句断然的指令,仍用孩子般的细声软语说道:“路易莎和我也常常戏弄家庭教师,不过她的脾气那么好,什么都能忍耐,怎么惹她都不生气。她从来没有对我们发过火,是不是这样,路易莎?”

“是的,从没发过火。我们爱怎么干就可以怎么干:搜查她的书桌和针线盒,把她的抽屉翻个底朝天,她的脾气却那么好,我们要什么她就给什么。”

“如此看来,”英格拉姆小姐讥嘲地嘟起嘴唇,“我们要为现存的所有家庭女教师编撰传记喽?为了避免这场灾难,我再次提议换个新话题,罗切斯特先生,你赞成我的提议吗?”

“小姐,无论是这件事还是别的事情,我都支持你。”

“那得由我把这件事提出来了。爱德华多先生注25,今晚你想一展歌喉吗?”

“比扬卡小姐,你一声令下,我就会唱。”

“那么,阁下听令:请你清润肺腑及其他发音器官,好为女王效力。”

“尊贵的玛丽女王,谁会不愿意做您的里丘呢?”

“好一个里丘!”她高呼一声,甩一甩满头鬈发,朝钢琴走去。“我认为,提琴手大卫准是个枯燥乏味的家伙。我更喜欢黑皮肤的博斯威尔,依我之见,骨子里没有一点儿魔性的男人根本不值一提。不管历史上怎么评价詹姆斯·赫伯恩,我总觉得他正是那种会让我倾心的英雄人物,如同狂野、凶狠的绿林好汉。”

“先生们,你们听听这话!诸位之中,谁最像博斯威尔呢?”罗切斯特先生高声问道。

“应当说,只有你够格。”丹特上校立即呼应。

“深感荣幸,非常感激您。”罗切斯特先生答道。

此刻,英格拉姆小姐端坐在钢琴前,仪态万方,像高傲的女王那样,铺开雪白的礼服裙摆。她弹起了美妙的前奏,一边说着闲话。今晚,她似乎也骑在高头大马上,无论言辞,或是气度都不止是为了博得赞叹,还要震慑住一众观者。显然,她一心要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觉得她潇洒又大胆。

“哦!现在的年轻人真让我厌倦!”她叮叮咚咚弹起钢琴,一边不停地说话,“尽是些弱小的可怜虫,没有妈妈的准许和保护,甚至不敢迈出爸爸的庄园大门,连那点距离都不敢。就知道关心自己漂亮的脸蛋,白皙的双手和一双小脚,好像男人的美也是头等大事,好像可爱并非女性的特权——她们理所当然该甜美可爱,并传给下一代!我认为,丑陋的女人才是造物主完美脸面上的污点;至于男人,让他们一心只求孔武有力吧,让他们把打猎、射击和搏斗当作座右铭,其余的都不足为道。如果我是男人,我就打算这么做。”

“不论我何时结婚,”因为没有人插嘴,她停顿了一下,又继续说道,“我坚信我的丈夫不该与我匹敌,只能是我的陪衬。我不容许身边有争夺王位的对手。我需要绝对的忠心,绝不能允许他既忠于我,又忠于他在镜中看到的自己。罗切斯特先生,唱吧,我替你伴奏。”

“奉命唯谨。”她得到了这样的回答。

“这儿有一首海盗歌。你知道的,我最喜欢海盗,因此,你要唱得活灵活现。”

“英格拉姆小姐金口谕旨,连牛奶和水都会灵性大增。”

“那么,小心点儿,要是你不能使我满意,我会让你知道应该怎么唱,那可会让你丢脸哦。”

“那岂不是对无能的嘉奖,看来,我要努力让自己唱得不好。”

“你给我小心点!要是你故意出错,我会作出相应的惩罚。”

“英格拉姆小姐可得手下留情,因为她拥有让凡人无法承受的严惩之力。”

“哈!说来听听!”她命令他。

“请原谅,小姐。这不需要解释。你的直觉那么敏锐,肯定早就知道了:只要你眉头一皱,就胜过判我死刑了。”

“快唱吧!”她说着,再度弹奏钢琴,轻快活泼地伴奏起来。

“现在正是我离开的好时机。”我心里这样想,但那富有穿透力的歌声将我牢牢攫住。费尔法克斯夫人曾说过,罗切斯特先生的嗓子很好。没错,他的男低音洪亮又浑厚,他在歌唱时倾注了感情和力量。那歌声流入耳朵,震动心田,神奇地唤醒感官。我一直等到最后一个深沉雄浑的颤音消失,才离开隐蔽的角落。片刻后,嗡嗡的谈话声再次响起。幸亏边门很近,走出门就是一条狭窄的走廊,可以通向大厅。正走着,却发觉鞋带松了,我便停下来,屈腿蹲在楼梯脚下的地垫上,把它系好。这时,我听见餐厅的门开了,有位男士走了出来。我慌忙站起来,正好同那人打了个照面。原来是罗切斯特先生。

“你好吗?”他问。

“我很好,先生。”

“你刚才为什么不走过来和我说话呢?”

我心想,我倒可以反问他这个问题,但我不想那么放肆,只是回答说:“我看您很忙,不想打搅,先生。”

“我外出期间,你干些什么事?”

“没什么特别事儿,照常给阿黛拉上课。”

“而且比以前苍白了许多,我一眼就看出来了,你怎么了?”

“没什么,先生。”

“你差点淹死我的那天夜里着凉了吗?”

“完全没有。”

“回客厅去吧,你走得太早了。”

“我累了,先生。”

他端详了我一会儿。

“而且心情不太好。”他说,“是为什么?告诉我。”

“没有——真的没什么,先生。我的心情并没有不好。”

“可我肯定你心情不好,而且,非常不高兴,只要再说几句你就要掉眼泪了——其实,现在你的泪花已在闪动,有一颗泪珠已从眼睫毛上滚下来,落在石板地上了。要是我有时间,要不是我怕撞见爱说闲话、从这儿经过的用人,我一定要弄明白个中缘由。好吧,今晚我放过你。不过你得知道,只要客人们还待在这儿,我就希望你每天晚上都在客厅露面。这是我的愿望,不要置之不理。现在你走吧,叫索菲娅来把阿黛拉带走。晚安,我的——”他顿住了,咬紧嘴唇,突然转身离去。

那阵子的桑菲尔德府是欢乐的,也是忙碌的,和我最初在此度过的平静、单调、冷清的三个月真是天差地别!如今,一切忧伤的情调已烟消云散,一切阴郁的联想也被忘得一干二净,到处热热闹闹,整天人来客往。过去静悄悄的房间里空无住客,现在一走进去就会碰见漂亮的侍女,或穿戴讲究的男仆。

厨房、管家的膳食间、仆役室、门厅也都热闹非凡。和煦的春日里,蔚蓝的天空和明媚的阳光把人们吸引到室外庭园去,只有这时,几间大客厅才显得空寂无声。即使天气转坏,阴雨连绵几日,似乎也不会让宾客们扫兴,无法进行户外娱乐,室内的消遣反而更加活泼多样了。

有人建议改变余兴节目的头一天晚上,我还在心里纳闷他们到底要干什么。他们说要玩“猜字谜游戏”,但我闻所未闻,一时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用人们被叫了进来,餐桌给搬走了,灯光也重新布置了,椅子正对拱门排成了半圆形。罗切斯特先生和其他男宾们指挥这些变动时,女宾们在楼梯上跑上跑下,按铃使唤她们的侍女。费尔法克斯夫人也被叫进屋,汇报宅子里有哪些披肩、服装和帐幔。三楼的衣橱也有些被翻了个遍,里面的一应物件,包括带裙环的织锦裙子、缎子宽身女裙、黑绢头巾、蕾丝飘带等,都由侍女们一大包一大包地捧下楼来,经过挑选,再把选中的东西送进客厅内的小厅。

这时候,罗切斯特先生再次把女士们叫到身边,选中了几位加入他的队伍。“英格拉姆小姐当然是我的。”他说完,又点了两位埃希顿小姐和丹特夫人的名。我恰巧在他身边,替丹特夫人把松开的手镯扣好,他也定睛看向我。

“你想一起玩吗?”他问。我摇了摇头,有点怕他坚持,幸好没有。他允许我安静地回到平时的座位上去。

他和同队的搭档们退到了帷幔后头,由丹特上校带领的另一队人在排成半圆形的椅子上落座,其中一位是埃希顿先生,他注意到了我,好像提议我应当加入他们,但英格拉姆夫人立即否决了他的建议。

“不行,”我听见她说,“她看上去太蠢了,玩不了这类游戏。”

没过多久,铃声响了,幕拉开了。被罗切斯特先生选中的乔治·林恩爵士出现在拱门里面,粗笨的身躯用白布裹成了巨大的身影。他前面的一张桌子上摊放着一大本书,艾米·埃希顿站在他身边,身披罗切斯特先生的斗篷,手里捧着一本书。有人在看不见的地方摇起欢快的铃声,于是,阿黛拉(她坚持加入保护人的这一队)蹦蹦跳跳地上场,把挽在胳膊上的一篮子花瓣朝周围撒去。接着,雍容华贵的英格拉姆小姐露面了,一身素装,身形优雅,头披长纱,额上戴着玫瑰花环。罗切斯特先生在她身边,两人并排走到桌边,一起跪下。与此同时,同样一身洁白的丹特夫人和路易莎·埃希顿在他们身后站定。随后,他们用哑剧表现了一场仪式,不难看出,这是场婚礼。表演结束时,丹特上校和队友悄悄商量了两分钟,随后高声说道:“新娘!”

罗切斯特先生点头应对,表示承认对方猜对了,帷幕也随之落下。

过了好一会儿,充当幕布的帷幔才再次拉开。第二幕的表演比第一幕编排得更加精细。我之前已经介绍过:客厅比餐厅高出两级台阶,现在,在最高一级台阶再往里一两码的地方,放置着硕大的大理石水缸,我认出来那是温室里的摆设,平日里用来养金鱼,周围布满了异国花草,又大又沉,搬到这儿来真算是兴师动众。

罗切斯特先生坐在水缸旁的地毯上,身裹披肩,额缠头巾。他乌黑的眼睛、黝黑的皮肤和穆斯林式的立体五官与这身打扮十分般配,看上去俨如中东的酋长,一个要么绞死人、要么被绞死的大人物。不一会儿,英格拉姆小姐登场了。她也是一身东方式装束,大红围巾像腰带似的缠在腰间,绣花手帕围住额头,圆润的玉臂裸露在外,一条胳膊高高举起,优美地托住顶在头上的一只坛子。她的体态和容貌,肤色和神韵,都让人想起了宗法时代的以色列公主,无疑,那正是她在扮演的角色。

她走近水缸,俯下身去,似乎要把水坛灌满,随后再把坛子举起来,顶在头上。这是,井边人好像在招呼她,做某些请求。她“就急忙拿下瓶来,托在手上给他喝。”随后,他从胸口的长袍里取出一只小盒,打了开来,露出金灿灿的镯子和耳环。她做出惊讶、赞叹的表情。他把珠宝搁在她脚边。她的神色和姿态流露出疑惑与喜悦。陌生人替她戴好了手镯,挂好了耳环。这就是以利以泽和利百加,只不过没有骆驼。

猜谜的一方再次交头接耳,显然,他们对这场戏所表现的究竟是哪个词无法取得一致意见。作为代表,丹特上校提出要看到“有头有尾的场面”,于是,帷幕又一次落下。

第三幕里,客厅只露出了小小一方,其余的空间被一块粗糙的黑色布幔遮挡了。大理石水缸已被搬走,取而代之的是一张松木桌、一把厨房椅,因为蜡烛全都灭了,只能借着一盏羊角灯的幽暗灯光依稀可见这些道具。

在这黯淡的一幕中,有个男子蜷缩着身体,攥紧的双手靠在膝头,双目垂视地面。我知道那是罗切斯特先生,尽管蓬头垢面、衣衫凌乱(外套松松垮垮地挂在一条胳膊上,好像刚刚经过一场搏斗,被人从背后撕破了肩缝),还有绝望阴沉的怒容,蓬乱翘起的头发,简直让人无从辨认。他走动时,铁链锒铛作响,手腕上还戴着手铐。

“监狱!”丹特上校大声喊道,字谜又被猜中了。

随后是一段充分的休息时间,好让表演者换回自己的服装,当他们再次走进餐厅时,罗切斯特先生引领着英格拉姆小姐,她正夸奖着他的演技。

“你可知道,”她说,“在你饰演的三个角色中,我最喜欢最后一个!啊呀,要是你早生几年,很可能成为英勇的绿林豪侠!”

“我脸上的煤烟都洗干净了吗?”他向她转过脸问道。

“哎呀!洗得越干净,就越可惜!那个暴徒的紫红色脸膛同你的面相实在太般配了。”

“你真的喜欢绿林大盗?”

“英国的绿林大盗仅次于意大利的土匪,而意大利的土匪稍逊于地中海的海盗。”

“好吧,不管我是什么人,别忘了你是我的妻子,一小时前我们已当着这么多证人的面结婚了。”她吃吃一笑,脸上泛起了红晕。

“好了,丹特,”罗切斯特先生说道,“该轮到你们上场了。”另一队人便退下去,他和队友们在腾空的座椅上坐下来。英格拉姆小姐坐在这位队长的右手边,其余的猜谜人继而在他俩两旁的椅子上落座。这时,我不去观看表演了,不再兴趣十足地等候幕布拉开,我的注重力已被观众吸引了,刚才紧盯着拱门的目光已不可抗拒地转向了排成半圆形的座位。丹特上校和他的队友们演了什么哑剧,选择了什么字词,如何圆满地完成自己扮演的角色……我都不记得了,但每场表演后的商榷情景却依然历历在目。我看到罗切斯特先生侧身转向英格拉姆小姐,英格拉姆小姐也侧身转向罗切斯特先生;我看到她向他侧过头去,乌黑的鬈发几乎擦着他的肩头,拂着他的脸颊。我听到他们窃窃的耳语,我记得他们交汇的眼神,甚至目睹这一切时我心头的百感交集,至今想来仍记忆犹新。

读者,我已向你坦承,我意识到自己爱上了罗切斯特先生。事到如今,我已不可能——仅仅因为发现他不再注意我了,仅仅因为我在他面前几小时,而他看都不看我一眼,仅仅因为我看到他的全部注意力都被一位贵族小姐所吸引,而这位小姐路过我身边时,连长袍的边都不屑碰我一下,阴沉专横的目光碰巧落在我身上时就会立即掉转,仿佛我太卑微,甚至不值一顾——就收回我的爱。我无法——仅仅因为我肯定他很快就会娶这位小姐,仅仅因为我每天都觉察到她对此高傲而笃信;仅仅因为我时时刻刻看到他殷勤奉承,哪怕漫不经心,好像他是被追求的,而非追求者,却恰恰因为这种随意而格外富有魅力,因为傲慢自大而令人无法抗拒——而不去爱他。

这种情况下,无论什么都无法冷却或消除爱意,哪怕很可能心灰意冷。读者啊,你多半会认为这会引发嫉妒,假如处于我这种地位的女人也胆敢嫉妒英格拉姆小姐这种地位的女人的话。然而,我不嫉妒,或者说,几乎没有想到去嫉妒;因为我所经受的痛苦是无法用这两个字来涵盖。英格拉姆小姐不值得嫉妒;她太低俗,不足以激发出我的嫉妒。这样说似乎有点前后矛盾,我请你原谅,但实际上并不矛盾。她极爱炫耀,但毫不真诚。她美艳动人,多才多艺,但思想肤浅,心地贫瘠;任何花朵都不能在那片土地上自然而然地开花结果。她并不优秀,没有独创的想法,总是搬弄书里的名言佳句,却从没讲过、也不曾有过自己的见解。她高调宣扬高贵情操,却根本不懂何谓同情和怜悯,丝毫没有温情和真诚。让她暴露出这些真相的,正是她对小阿黛拉的态度:心怀反感,无端发泄心中的恶意;要是小阿黛拉恰好走近她,她总会用恶言毒语把她撵走,有时甚至命令她离开房间;平常也总是冷淡、刻毒地对待她。除了我,还有一双眼睛也看出了这些暴露无遗的真实个性——是的,就是罗切斯特先生,这位准新郎,用密切、敏锐而睿智的眼光注视着她,无时无刻不在暗中观察他的未婚妻。我心中无尽的痛苦却恰恰源自这种洞察,这种清醒,证明他心存戒备,对这位佳丽的种种缺点有清醒而全面的认识;证明他对她的感情明显缺乏热情。

我看到他要娶她是出于门第观念,也许还有政治上的原因,因为她的地位与家庭关系与他门当户对。我觉得他没有把自己的爱给她,她也没有资格从他那儿得到宝贵的爱。这就是问题所在,就是可悲可笑的痛处,也就是我的激情有增无减的原因:因为她不可能令他迷恋。

如果她一举赢得他的倾心,他也甘愿拜倒在她的裙下,献出自己的真心,那我就会掩面退出,面墙而立,当作自己已经死了(只是个比喻)。如果英格拉姆小姐是位高尚、杰出的女人,富有力量、热情、善心和理性,那我就会与两头猛虎——嫉妒与绝望——作誓死搏斗。纵使我的心被撕碎、吞噬,我也仍要钦佩她——赞美她的出众,从此默默度过余生。若她的优越无可置疑,我的钦慕也会随之深切,我沉默隐退也会更加真心实意。但实际情况并非加此,眼看着英格拉姆小姐想方设法让罗切斯特先生着迷,眼看着他们的努力屡屡落空——她自己倒没有这样觉得,反而徒劳地幻想自己箭无虚发,头脑发热,自鸣得意,而她的傲气与自负却把她希望诱捕的对象越推越远——看着这一切,我陷入了无限的激动、无情的自制之中。

因为,当她适得其反,我却知道她怎么做才对。我明白,那些不断擦过罗切斯特先生的胸膛,毫发无伤而空落脚边的爱神之箭,只要换一个更为稳健的射手,肯定早已击中他高傲的心,在他胸口激烈地颤动,让他严厉的目光中有了爱,让他嘲弄的表情中有了柔情;甚或更好,不需任何武器,只要不动声色的沉默就能征服他的心。

“她明明有幸能如此接近他,为什么却无法用更多爱意感染他呢?”我问自己,“她显然无法真正喜欢他,或者,并不是真心实意喜欢他!要是她真心喜爱,就不必那么慷慨堆笑,频送秋波,不必如此矫揉造作地卖弄风情。在我看来,她只要安安静静地坐在他身边,不必多说话,不必抛媚眼,就可以贴近他的心。此刻,她正卖力献媚地与他攀谈,他摆出一副僵硬冷淡的面孔,可我曾见过他有全然不同的表情,但那种表情是自然流露的,不是浮夸低俗的手段、处心积虑的诱惑所引发的,而且,你只要泰然处之——他发问时你回答,不用弄虚作假;需要说话时就说话,不必挤眉弄眼——那种表情会越来越浓,越来越温和,越来越亲切,如同滋养万物的阳光,使你感到温暖。若是他们结了婚,她要怎样使他快乐呢?我认为她做不到,然而这是可以做到的。我完全相信,他的妻子可以成为阳光下最幸福的女人。”

罗切斯特先生可能为了利益缔结姻亲,我对此还没有过一句非难之词。最初发觉他有这种意图时,我曾非常讶异,我曾以为,他不是那种在择偶时会被如此世俗的动机所左右的人。但我越是深入考虑他们双方的地位、教养等因素,越觉得自己没有理由去评判或责怪,因为罗切斯特先生和英格拉姆小姐无疑从童年时就被灌输了这种思考方式、行事原则。他们那个阶级的人都奉行这样的原则,我猜想,他们自有我无从揣度的理由去恪守这些原则。我当然认为,如果我是像他这样的绅士,只会拥抱自己真心喜爱的妻子;然而,这种显然对丈夫的福祉更有利的择偶方式未被普遍采纳,其中必有我不了解的争端,要不然,全世界的人都会照我所希望的去做了。

不仅在这一点上,在其他方面,我对主人也越来越宽容了。我渐渐忘却自己曾严苛审视的他的所有缺点,曾尽力解读他性格的各个方面,好的坏的一视同仁,加以权衡,作出公正的评价。现在,我已看不到他的不好。令人望而生畏的嘲弄、一度使我吃惊的蛮横都已不过像浓烈的调料,有了它们,佳肴才辛辣美味,没有它们,便寡淡无味。至于那种难以捉摸的表情是恶意还是忧伤,是有所预谋还是颓唐沮丧?从他目光中流露出来的那种表情会偶尔袒露在细心的旁观者眼前,但还没等你探测到隐约可见的神秘深渊,它又掩匿不见了。那曾使我畏惧又退缩,仿佛徘徊在火山似的群山中,突然感到大地颤抖,眼见着山崩地裂;间或,我还能见到那样的表情,但不会让我无动于衷,而是让我怦然心动。我非但不想躲避,反而渴望迎上去探个究竟。我认为英格拉姆小姐很幸运,因为有朝一日,她尽可以在闲暇时从容不迫地窥探这个深渊,探清个中秘密,辨明秘之本真。

这期间,虽然我的眼中只有我的主人和他未来的新娘——只看见他们,只听见他们的谈话,只想着他们的一举一动,但其他宾客都沉浸于各自的兴趣与欢乐之中。林恩夫人和英格拉姆夫人依旧相邻作伴,严肃交谈;她们都戴着头巾帽,也都频频点头,根据谈及的话题,配合惊愕、迷惑或惶恐的表情,两双手都在不停挥动,俨如一对大号木偶。和善的丹特夫人和敦厚的埃希顿夫人也在聊天,有时还对我说句客套话,或者朝我笑笑。乔治·林恩爵士、丹特上校和埃希顿先生在谈论政治、本郡公务或司法事务。英格拉姆勋爵在和艾米·埃希顿调情。路易莎弹琴唱歌给一位林恩先生听,也跟他一起唱。玛丽·英格拉姆懒洋洋地听着另一位林恩先生大献殷勤。有时候,所有人会不约而同地停下自己的配角戏份,转而观看和倾听主角们的表演,归根结底,罗切斯特先生以及和他密切相关的英格拉姆小姐才是这个交际场的灵魂人物。只要他离开一小时,整个客厅和所有宾客便会消沉下去,可以明显觉察到他们变得无精打采,而他再次进屋时,必定会让所有人的交谈再次活跃起来。

一天,他要去米尔科特办事,要很晚才能回来,大家便特别明显感受到缺少了他那种活跃气氛的感染力。那天午后阴雨,大家原本计划散步去干草村,看看新近安顿在公有地的吉卜赛人露营地,结果只好推迟。几位男宾去了马厩,年轻的绅士留下来,陪小姐们在桌球房打球。两位遗孀:英格拉姆夫人和林恩夫人凑对儿解闷,安静地玩起了纸牌。丹特夫人和埃希顿夫人拉拢布兰奇小姐一起聊天,她却爱理不理地拒绝了,先是伴着钢琴轻声哼唱几支感伤的曲调,随后从书房里挑了本小说,傲气十足却无精打采地往沙发上一躺,准备借助小说的魅力消磨无人作伴的乏味时光。整个客厅和整所宅子里都悄然无声,只有楼上玩桌球的人偶尔欢叫。

暮色渐沉,钟声提醒大家已到了换装用餐的时刻。这时,正跪在客厅里窗台座位上的阿黛拉突然在我身边喊起来:

“罗切斯特先生回来啦!”

我转身去看,英格拉姆小姐已从沙发上一跃而起,其余的人也停下各自的消遣,抬起头来。这时候已能听到石子路上传来车轮吱嘎和马蹄涉水的声响。一辆驿站马车驶近了大宅。

“他着了什么魔,怎么会坐公共马车回来?”英格拉姆小姐说道,“他是骑着梅斯罗(那匹黑马)出门去的,不是吗?还带着派洛特。他的马和狗都哪儿去了?”

她说这话时,高大的身躯和宽大的衣服紧挨着窗台,以至于我不得不往后仰着让开,差一点扭伤了脊骨。她很急切,起初并没有看见我,但一旦看到了,便撇了撇嘴,走到另一扇窗前去了。驿车停下来,车夫按了门铃,一位身着旅行装束的绅士跳下车来。但那不是罗切斯特先生,而是一位看上去挺时髦的高个子男人,一个陌生人。

“真气人!”英格拉姆小姐叫道,“你这讨厌的小猴子!(她说的是阿黛拉)谁让你趴在窗台上谎报消息的?”说着,她又怒气冲冲地瞪了我一眼,好像这事儿全怪我。

大厅里隐约传来了交谈声,没多久,新来的男士便进了客厅。他向英格拉姆夫人鞠躬行礼,显然认为她是在场的人中最年长的贵妇。

“看来我来得不巧,夫人,”他说道,“正巧我的朋友罗切斯特先生出门去了。可是我远道而来,看在我和这位老朋友关系密切的份上,是否可以允许我冒昧在此逗留,等他回来?”

他的言谈举止彬彬有礼,但说话的口音有点不同寻常——不算是地道的外国腔,也不完全是英国口音。他的年龄与罗切斯特先生相仿,大约三四十岁。他的肤色非常灰黄,否则倒是个英俊的男人,乍看之下尤其如此。再仔细打量,却会发现他的面容不太讨喜,或者说:无法让人喜欢。他的五官是端正的,但有些太松散;眼睛很大,形状也好,但流露出的眼神却空洞乏味,至少我觉得缺乏生机。

换装的铃声响起,宾客们各自散去。直到吃晚餐时我才再次见到他,他似乎已然十分自在,但我却比刚才初见面时更不喜欢他的模样了:既不安定,又死气沉沉。他的目光游移不定,却漫无目标。我从没见过这么古怪的模样。尽管他长得英俊,看来也不难亲近,却使我极为反感。在那光滑的鹅蛋脸上没有丝毫魄力;鹰钩鼻和樱桃小嘴看来缺少坚毅的意志力;又低又平的额头感觉欠缺思想;空洞的褐色眼眸没有显露出控制力。

我坐在往常的角落里,借着壁炉上方、把他浑身照得透亮的枝形烛光打量着他。他坐在靠近壁炉的一把安乐椅上,还不住地蜷起身子凑近炉火,似乎很怕冷。我把他同罗切斯特先生作了比较,感觉就像(但愿我这么说并无不敬)光滑的公鹅之于凶猛的猎鹰,驯服的绵羊之于目光犀利、皮毛蓬乱的看羊狗,他和他就有这样强烈的对比。

他说罗切斯特先生是他的老朋友,那种友谊实在让人好奇,好像是古训“相反相成”的极好例证。

两三位男士坐在他旁边,我偶尔会从客厅这一边听到他们谈话的零碎片段。起初我听不太清楚,因为离我更近的路易莎·埃希顿和玛丽·英格拉姆也在交谈,使断断续续传到我耳边的片言只语越发零星不清。路易莎和玛丽正在谈论这位陌生人,都称他为“美男子”;路易莎说他是位“可爱的家伙”,故而“很喜欢他”;玛丽列举“他俊美的小嘴和漂亮的鼻子”以证明他是她心目中理想的白马王子。

“还有他的额头,多么乖顺!”路易莎赞叹道,“那么光洁!一点没有我最讨厌的皱眉蹙额的怪相,而且眼神和笑容也很恬静!”

这时,亨利·林恩先生把她们叫去客厅的另一头,商定去干草村公有地远足的事推迟后该怎么办,我总算松了口气。

我终于可以专心聆听壁炉边的那群人讲话。我很快就听明白了,新来的客人叫梅森先生;接着又知获他刚从某个气候炎热的国家抵达英国,难怪他的脸色那么灰黄,坐得那么靠近壁炉,在屋里还穿着长外衣。不久,牙买加、金斯敦、西班牙城这类字眼又表明了他曾住在西印度群岛。再后来,我颇为吃惊地了解到:他就在那儿初次遇见、结交到罗切斯特先生。他说起他的朋友不喜欢那个地区灼人的酷热、飓风和雨季。我早知道罗切斯特先生周游过很多地方,费尔法克斯夫人就是这么说的,但我以为他的足迹只限于欧洲大陆,在这之前,我从未听人提起他到过更遥远的海岸。

我正在细想这些事儿,却有一件事——意想不到的事——打断了我的思绪。有人碰巧打开门,梅森先生立刻打了个哆嗦,要求在炉子上再加些煤,因为尽管余火依然通红发亮,但炉火已过了最旺的势头。送煤进来的用人走出去时,凑近埃希顿先生低声说了什么,我只听清“老太婆”……“挺麻烦”这样一些字眼。

“告诉她:如果她不走,就把她铐上,关起来。”法官回答说。

“不——等一下!”丹特上校打断了他,“别把她打发走,埃希顿。我们应该再考虑考虑,不妨先和女士们商量一下。”便提高嗓门说道,“女士们,你们不是说要去干草村看看吉卜赛人的营地吗?萨姆说,现在就有位本奇妈妈在仆役室里,硬要让人带她来见‘贵客’,替他们占卜算命。你们愿意见她吗?”

“这还用说吗,上校,”英格拉姆夫人叫起来,“你显然不会怂恿我们见这种低俗的骗子吧?无论如何,马上把她撵走!”

“可我劝不走她,夫人,”用人说道,“别的用人也不行。这会儿,费尔法克斯夫人正在对付她呢,求她快点走,可她索性在壁炉边的角落一屁股坐下来,说是不准她进来,她就不走。”

“她想要干什么?”埃希顿夫人问。

“她说是‘给贵客们算命’,夫人。她信誓旦旦,说她要给各位算一算,就一定能算。”

“她长得怎么样?”两位埃希顿小姐异口同声地问道。

“奇丑无比的老太婆,小姐,跟煤烟一样黑。”

“哎呀,那可是个地道的女巫了!”弗雷德里克·林恩说道,“我们当然要让她进来啦。”

“是啊,”他的兄弟回答说,“失去这样一个有趣的机会,未免太可惜了。”

“我亲爱的孩子们,你们想什么呢?”林恩夫人也叫起来。

“我已经表过态了,不可能出尔反尔。”英格拉姆夫人插了一句。

“没错,妈妈,可是你可以出尔反尔呀,而且肯定会同意的。”这是布兰奇傲气十足的嗓音,这时,她从琴凳上转过身来。方才她一直默默地坐在那儿,显然在翻阅一张张琴谱。“我倒有兴趣听人家算算我的命。所以,萨姆,把那个丑老太婆叫进来。”

“布兰奇,我的宝贝!要三思——”

“我知道!你会有的建议,我都三思过了,但我必须满足自己的意愿。快去,萨姆!”

“快去!快去!快去!”年轻人都齐声叫起来,无论小姐还是先生。“让她进来,肯定很好玩!”

用人依然犹豫不前,“她真的很粗野。”

“去呀!”英格拉姆小姐高声喝令,用人便走了。

众人立即兴奋起来。萨姆返回时,大家正在互相开玩笑、打趣,闹得不亦乐乎。

“她现在又不肯进来了,”萨姆汇报说,“她说,她的使命不是到‘一群俗人面前来’(这是她说的)。我得把她独自领到一个房间,谁想让她算命,就得一个一个单独去。”

“现在你看到了吗,我的布兰奇女王!”英格拉姆夫人开口了,“她得寸进尺了。听我说,我的天使——”

“那好吧,带她去书房!”这位天使打断了母亲的话,“我也不要在一群俗人面前听她算命。我要单独听她讲。书房里生火了吗?”

“壁炉生火了,小姐。可是,她完全是个粗鄙的吉卜赛人啊!”

“少啰嗦,笨蛋!照我吩咐的办。”

萨姆再次离去。众人又有一番好奇的猜测、热烈的讨论和期待。

“她准备好了。”用人再次进来,说道,“她想知道谁先去见她。”

“我想,女士们进去之前,还是让我先去看看为妙。”丹特上校说。

“告诉她,萨姆,有一位绅士要去见她。”

萨姆去了,又回来了。“先生,她说,她不见男士,不用劳烦先生们去接近她,还有,”他好不容易忍住,接着说道,“除了待字闺中的年轻小姐,别的女士们也不必见她了。”

“天哪!她还挑肥拣瘦!”亨利·林恩喊出声来。

英格拉姆小姐一本正经地站了起来,“我先去!”听她那口气,好像是要带领部下突围的敢死队队长。

“唉,我的心肝啊!唉,我最亲爱的!你等等——三思而行!”她妈妈喊道。但她神色庄严、一声不响地从她身边走过,从丹特上校为她打开的门里走了出去,我们都听见她走进了书房。

相对于刚才的热闹,接下来只有沉寂。英格拉姆夫人认为该到搓手的“状况”,便搓起手来。玛丽小姐此时宣布:她觉得换了她就不敢冒这个险。艾米和路易莎·埃希顿在低声窃笑,有点害怕的神色。

分分秒秒过得很慢,书房的门再次打开时,足足有十五分钟。英格拉姆小姐穿过拱门,回到了我们这里。

她会放声大笑吗?她会把算命当作玩笑吗?所有人都带着急切好奇的目光迎着她,她却报之以冷漠的眼神,既不慌张,也不开心,只是板着面孔走回自己的座位,默默坐了下来。

“布兰奇,怎么样?”英格拉姆勋爵叫道。

“她说什么啦,姐姐?”玛丽问道。

“你觉得怎样?感觉如何?她真的会算命吗?”埃希顿姐妹也追问道。

“行了,行了,你们行行好吧,”英格拉姆小姐答道,“别逼我。你们也太容易大惊小怪,太容易轻信了吧!从大家——也包括我的好妈妈——都那么重视这件事来看,你们好像都相信这宅子里来了个与恶魔勾结的巫婆。我见过流浪的吉卜赛人,她看手相的本领很平庸,只跟我说了几句她们那类人常说的老话。我已经满足了一时的兴致,现在我想,埃希顿先生会像他所说的那样,明天一早就把这个丑老婆子关起来。”

英格拉姆小姐拿起一本书,往椅背上一靠,就此不再跟人谈下去了。我观察了她近半个小时,这期间她连一页书都没有翻过,而且,脸色越来越阴沉,越来越不甘心,渐渐愤怒地流露出失望来。显而易见,她没有听到什么好话,我看她那么长久的郁郁不欢、沉默无语,不免觉得,尽管她表现得满不在乎,实际上恰恰相反,过于重视刚才听到的某种预言了。

这时候,玛丽·英格拉姆、艾米和路易莎·埃希顿表示不敢单独前往,却又都跃跃欲试。萨姆便充当传话的使者,帮她们来回斡旋。我看萨姆来回跑了好几趟,腿肚子都快跑疼了吧。经过一番波折,终于让这位寸步不让的女巫允许她们三人一起去见她。

她们这一去,可不像英格拉姆小姐那么安静。我们听见书房里传来兴奋的嬉笑声,还有轻声的尖叫。大约二十分钟后,她们砰地推开门,跑过大厅,像是被吓破胆了。

“我敢说,她实在有点儿邪门!”她们一齐叫喊起来,“她竟然跟我们说起那些事!我们的事儿她全知道!”她们上气不接下气,坐在男士们着急端来的椅子上。

众人缠着她们,要听细节。她们便说,这算命的讲了她们小时候说过的话、做过的事,描绘了她们闺房里的藏书、首饰,以及亲朋好友赠给她们的各种纪念物。她们声称,她甚至猜透了她们隐秘的心思,在每个人的耳边悄声说出她们在这世上最喜欢的人的名字,说出了她们最大的心愿。

说到这里,男客们纷纷插嘴,热切请求她们把最后谈到的两点说得再明确一点。然而,面对他们的苦苦哀求,她们只是涨红了脸,又是尖叫,又是发抖,又是傻笑。这时候,夫人们递上了香嗅瓶,摇起扇来,反复责怪她们不听长辈的劝告。年长的男士们大笑不已,年轻的男士们则忙不迭地安抚漂亮的小姐们。

在这片混乱中,我的眼睛和耳朵完全被眼前的情形所吸引,却听见身旁有人清了清嗓子,回头一看,见是萨姆。

“恕我打扰,小姐,吉卜赛人说,宅子里还有一位未婚的年轻小姐没去见她,她发誓,不见到所有的人就不走。想必就是您了,没有其他人了。我该怎么去回话呢?”

“哦,我肯定会去的。”我答道。我很高兴这意外的机会能满足我已然强烈的好奇心。我溜出客厅,谁也没有看到我——众人正手忙脚乱地围着刚回来、依然哆嗦着的三位小姐——并随手轻轻地关上了门。

“如果您需要,小姐,”萨姆说,“我可以在大厅里等您,她要是吓着您了,您就喊一声,我就会过去。”

“不用了,萨姆,你回厨房去吧。我一点也不怕。”我的确不怕,而且兴致勃勃。

我进门时,书房里显得很宁静,那女巫——如果她确实是的话——正舒舒服服地坐在壁炉边的安乐椅上。她身披红色斗篷,头戴黑色女帽,或者不如说是宽檐吉卜赛帽,用一块带条纹的头巾系在下巴上。桌上立着一根熄灭的蜡烛。她俯身向着壁炉,借着火光在看一本祈祷书般的黑封小书,一边看,一边像大多数老妇人那样念念有词,喃喃地读出声来。我进书房后,她并没有立刻放下书来,似乎想把那一段读完。

我站在地毯上,在炉边暖了暖冰冷的手,因为在客厅时我坐得离壁炉较远。这时,我像往常一样平静,说实在的,这吉卜赛人的外貌不至于丑怪到令我不安。她合上书,慢慢抬起头来,帽檐遮住了大半脸孔。但当她扬起头来时,我还是可以清楚地看到,她的脸很古怪,肤色是发黑的褐色,乱草般的头发从绕过下巴的白布带下面钻出来,蒙住了嘴和下巴,或者不如说蒙住了整个下半张脸。她立刻直视我的眼睛,目光大胆又直接。

“你想算命吗?”她说道,语气一如眼神般坚定,一如她的面容般粗野。

“我不在乎什么命运,你想算就算;不过我得提醒你,我可不信这套。”

“说话这么无礼,倒是很符合你的脾气,我料定你会这样,从你进门时的脚步声,我就听出来了。”

“是吗?你的耳朵真灵。”

“不错,而且眼睛亮,脑子快。”

“干你这一行倒是需要如此。”

“是需要,尤其遇到像你这样的顾客的时候。你怎么不发抖?”

“我不冷。”

“你怎么没有脸色发白?”

“我没病。”

“你怎么不请我给你露一手?”

“我不傻。”

这老太婆躲在帽子和白布带底下,暗自窃笑。随后取出一只短短的黑色烟斗,点上烟,抽了起来。她在这种特殊的镇定中沉湎片刻,这才直起弯着的腰,取下烟斗,定定地凝视炉火,不慌不忙地说道:“你很冷;你病了;你很傻。”

“拿出证据来。”我回答。

“我会的。三言两语就能证明。你很冷,因为你孤身一人,没有人激发出你内心的火花。你病了,因为赋予人类的最优异、最高尚、最甜蜜的感情都与你无缘。你很傻,因为尽管你很痛苦,却不会让它靠近,但也不会跨出一步,在它等候你的地方迎接它。”

她再把那杆黑色烟斗衔在唇间,开始吞云吐雾。

“对每一个孤单单在大宅里谋生的人,你几乎都可以说这样的话。”

“是几乎对谁都可以这么说,但真的所有人都是这样的吗?”

“对我而言是的。”

“是的,一点也不错,只是对你而言。但你能说出几个跟你的处境完全相同的人呢?”

“找出成千上万都不算难事。”

“很难找到。你要知道,你的处境很特殊,非常靠近幸福,是的,触手可及。各种条件都已俱备,只差最后一步:把它们融合在一起。是机缘令它们分散了,只要它们一旦聚拢,就会万事顺遂。”

“我不会猜谜。我这辈子从没猜过。”

“要我说得再直白一点,就得让我看看你的掌心。”

“我猜,还得在掌心里放枚银币吧?”

“当然。”

我给了她一先令。她从口袋里掏出一只旧长袜,把钱币放进去,系好收口,揣回原处。随后就让我伸出手,我就伸出了手。她把脸凑近我的手掌,反复细看,但没有触碰它。

“太细嫩了,”她说,“这样的手,我什么也看不出来,几乎没有什么纹路。况且,手掌里会有什么呢?命运又不会刻在那儿。”

“这话我相信。”我说。

“不,”她继续说道,“命运就刻在脸上,在额头,在眼纹里,在唇纹里。跪下来,抬起你的头。”

“哦!你现在算是回到现实了,”我按她的话去做,一边说道,“我开始有些相信你了。”

我跪在离她半码远的地方。她拨动炉火,被翻动的煤炭闪现出了一道火光。因为她坐着,那光亮只会使她的脸陷入更深的阴影,而我的面容却被照亮了。

“我很好奇,你是带着什么样的心情上我这儿来的,”她仔细打量了我一会儿后说道,“你在那边的客厅房间几小时、几小时地枯坐,面对一群灯影般晃动的达官显贵,你的心里会有什么想法呢?你与这些人几乎没有交流,好像他们不过是人形的影子,而非真实的血肉之躯。”

“我常觉得厌倦,有时很困,但并不怎么忧郁。”

“那你肯定有某种秘密的愿望在支撑你,在悄悄预示你有光明前途,以此鼓舞你。”

“并没有。我最大的愿望是从薪水里攒下足够多的钱,将来可以租个小房子,自办学校。”

“精神怎能寄托于这么可怜的养料,况且,老是坐在窗座里(你看,我知道你的习惯)……”

“你是从用人那儿打听来的。”

“哦!你以为自己挺聪明的。好吧,就算是这样。跟你说实话吧,我确实认识一位用人——普尔夫人。”

一听到这个名字,我立刻惊跳起来。

“你认识她——是吗?”我思忖道,“这么说,肯定有什么鬼鬼祟祟的隐情。”

“别惊慌,”这个怪人继续说,“普尔夫人很可靠,嘴巴紧,话不多。谁都可以信赖她。不过,像我刚才说的,你老是坐在窗座上,难道光想着将来办学校?别的什么也不想?难道你对那些坐在你面前沙发上、椅子上的人都全无兴趣?一张面孔都没有仔细端详过吗?哪怕是出于好奇,也没有观察过哪个人的一举一动?”

“我喜欢观察所有人的面孔,所有人。”

“可是,难道你就没有特别关注其中的某一个人——也许两个?”

“我经常如此,要是两个人的手势和神色似乎在暗示有故事好听的时候,我会觉得关注他们是挺有趣的。”

“你最喜欢听什么样的故事?”

“哦,这可由不得我选:他们通常都离不开那个话题——求爱,而且都以同一个灾难性的结局收场——结婚。”

“你喜欢这单调的话题吗?”

“老实说,我一点也不在乎,那与我无关。”

“与你无关?当一位生来就有财富和地位、年轻活泼、健康又美丽的小姐坐在一位绅士面前,露出笑意,而你对那位——”

“我怎么了?”

“你认识那位绅士——也许还有好感。”

“我并不认识在这儿的先生们。我几乎没跟他们任何人说过话,更不用说对他们有好感了。我认为,有几位中年绅士高雅庄重,令人尊重;其余几位年轻的绅士们也都潇洒、英俊、活跃。他们当然有充分的自由,尽可接受别人的笑脸,不用顾念我对这种事的任何看法。”

“你不认识这儿的先生们?你没有和任何人说过话?对这宅子的主人也这样吗?”

“他不在家。”

“回答得真妙!多么高明的遁词!他今天早上去米尔科特了,要到夜里或者明天早上才回来,难道因为这临时的情况,你就把他排除在熟人之外——仿佛完全抹煞他的存在吗?”

“我不是这个意思。但我实在不明白,罗切斯特先生与你的话题有什么关系。”

“我刚才谈到女士们在先生们眼前展露笑颜,这些天来,罗切斯特先生看到了那么多笑容,多得都快溢出眼眶了,你从来没有注意到吗?”

“罗切斯特先生有权享受同宾客们交往的乐趣。”

“和他的权利没关系。只是,你没有觉察到吗?这里有关婚事的议论中,罗切斯特先生是有幸被人谈得最起劲、兴趣也最持久浓烈的吗?”

“听的人越急切,说的人才会越起劲。”与其说我在对吉卜赛人讲话,还不如说在自言自语。她奇怪的话题、嗓音和态度此刻犹如梦境般将我笼罩,从她口中一句接一句跳出出人意料的话,直至我陷入困惑的陷阱,怀疑有什么无形的精灵几星期来一直潜藏在我心中,观察心灵的动向,记录每次悸动的心跳。

“听的人越急切?”她重复了一遍,“不错,罗切斯特先生是坐在那儿,一小时一小时地倾听那双迷人的嘴巴兴高采烈地说个不停。那么,你有没有注意到:罗切斯特先生非常愿意接受,甚而挺感激有这种消遣?”

“感激!我不记得从他脸上觉察到感激之意。”

“觉察!看来,你做了一番分析呢。如果不是感激,那你觉察到的是什么?”

我什么也没有说。

“你看到了爱,不是吗?再看远一点,你能看到他们结婚,看到他幸福地凝视新娘吗?”

“哼!不完全是这样。看来,你的法术有时也会出错。”

“那么,你到底看到了什么?”

“别管这个了。我是来询问,不是来告解的。罗切斯特先生要结婚,已是众所周知的事了?”

“是的,和美丽的英格拉姆小姐。”

“很快吗?”

“种种迹象表明,确实如此。毫无疑问(虽然你竟如此胆大妄为,好像对此有所质疑,简直在讨骂),他们将是最最幸福的一对儿。他一定很爱这样一位美丽、高贵、机智又多才多艺的小姐,她也很可能很爱他——或者说,就算不爱他本人,至少很爱他的钱包。我知道她认为罗切斯特家族拥有的都是合法财产,可惜(上帝宽恕我)一小时前我跟她透露了一些秘辛,她一听就神色凝重,嘴角挂下了足有半英寸。我会劝她那位黝黑的求婚者多加小心,如果再来一个求婚者,名下的租册更长、归属也更明晰,那他就完蛋——”

“可是,我不是来听你替罗切斯特先生算命的,我是来听你给我算命的,你却一点都没有说。”

“你的命运还在暧昧不明的阶段。我刚才看了你的面相,各个特征相互矛盾。机缘赐给你一份幸福,这我知道。今晚我来这儿之前就知道了。命运女神已经小心翼翼地预留了一份幸福,搁在你身边,我眼看着她这么干的。现在,你得自己伸手,亲手获得幸福。不过,你是否愿意这么做,我还要琢磨一下。你再跪到地毯上吧。”

“别让我跪太久,炉火都快把我烤焦了。”

我跪了下来,她没有俯身凑近来看我,只是靠在椅背上凝望着我。她开始喃喃说道:

“火光在眼睛里闪烁,令这双眼睛像露水般闪亮,看来温柔又多情,笑对我的胡言乱语。非常敏感,清澈的眼眸中掠过一幕又一幕景象。当眼里的笑容消失,便是忧伤。不自觉的倦意沉重地落在眼帘上,意味着孤独带来了忧郁。那双眼睛避开了我,受不了细细端详,还投来讥讽的一瞥,似乎要否认我已经发现的真相——既不肯承认自己的敏感,也不敢说自己是懊恼的,但这样的傲气与矜持只会证实我的看法。这双眼睛是让人欢喜的。

“至于嘴巴,有时很爱笑,希望坦露头脑中的一切想法,但我料定,对内心的很多感受却缄口不提。伶牙俐齿,并不想在永远的孤独沉默中紧闭双唇。这张嘴应该多讲话,多微笑,向对话者流露更多情感。这张嘴也很讨人欢喜。

“除了前额,我看不到有什么会阻碍幸福。这前额好像在兀自声明,‘如果自尊和环境有需要,我就可以孤单地生活。我不必出卖灵魂来换取幸福。我的内心有与生俱来的财富,哪怕外界的所有乐趣都被剥夺,或要我付出我无法承受的代价,它也足以支撑我活下去’。这前额是在宣示:‘理智稳坐,紧握缰绳,不让情感如脱缰野马,将自己匆匆带入蛮荒深渊。热情尽可以像真正的异教徒那样狂怒宣泄,欲望尽可以耽于虚无缥缈的幻想,但理智仍会在每次争执中持有最终的决定权,在每一个决定中投下生死攸关的一票。就算狂风、地震和大火降临,我仍将听从那指引良知、细微的心灵之音的指引。’

“说得好,前额,你的宣言将得到尊重。我的计划已定——我认为是正确的计划——并且顾及了良知的要求、理智的忠告。我明白,只要在幸福之杯中发现一点耻辱的沉渣,一丝悔恨的味道,青春就会立刻消逝,花朵就会迅速凋零。而我不要牺牲、悲伤和死亡,这些不合我的口味。我希望培育,而非摧残;希望赢得感激,而非斑斑泪痕。不!也不能是斑斑泪痕。我必须在微笑、亲昵和甜蜜中有所收获,这样才行。我想我是在美梦中呓语了,真想把眼前这一刻无限延长,但我不敢如此奢望。到现在为止,我总算彻底管住了自己,像心里暗暗发誓的那样表演,但再演下去恐怕就要超出我力所能及的程度。起来吧,爱小姐,走吧,‘戏已经演完了’。”

我在哪儿?是醒着还是睡着?我一直在做梦吗?仍在梦中?老妇人的声音已经变了样。她的口音、她的手势,一切都变得那么熟悉,俨如像镜中我自己的倒影,像我说出的话。我站起身来,但并没有走,我看了看,拨了拨火,再定睛看她,但她把帽檐拉低,白布带拉得更紧,把脸遮得严严实实,还再次摆手让我走。火光照亮了她伸出的手,这时我已清醒,很想找出蛛丝马迹,所以立刻注意到了这只手,跟我的手一样,这不是老年人满是皱纹的干枯的手,而是圆润柔软,手指光滑而匀称,一只粗大的戒指在小手指上闪闪发光。我弯腰凑近细瞧,看到了那颗我已见过上百次的宝石。我再次细看那张脸,这次“她”没有避开我,反而脱下帽子,扯掉白布带,脸孔转向了我。

“好吧,简,你认识我吗?”熟悉的声音在问我。

“脱下红色的斗篷,先生,你再——”

“这绳子打了死结,快帮我。”

“扯断吧,先生。”

“好吧——去你的吧,这些借来的玩意儿!”罗切斯特先生终于脱下了伪装。

“哦,先生,这主意太古怪了!”

“但很成功,不是吗?你不这样想吗?”

“那几位小姐们一定觉得很成功。”

“但你不觉得?”

“您并没对我扮演吉卜赛人的角色。”

“那我演了什么角色?我自己吗?”

“不,一个难以言喻的角色。总之,我相信您一直要把我的话套出来,或者把我套进您的圈套。您一直胡言乱语,就为让我也胡言乱语。先生,这不太公平。”

“你愿意原谅我吗,简?”

“我要仔细想一想才能回答。如果经过考虑,我自认没有中了圈套,没有荒唐的言行,我才会尽量原谅您。但这样做终究是不对的。”

“哦,你一直做得很好——非常谨慎,非常明智。”

我回想了一下,大体认为自己确实如此。那很让人安心。不过,说实在的,和他刚打照面时,我已存戒心,疑心其中有伪装的成分。我知道吉卜赛人和算命的人不会像这个假老太婆那样说话。此外,我还注意到“她”用假嗓子说话,注意到她急于遮掩自己的面容。可是,我脑子里一直在想格雷斯·普尔——那个活生生的谜,谜中之谜,因此压根儿没有想到罗切斯特先生。

“好吧,”他说,“你在呆呆地想什么呢?严肃的笑容又是什么意思?”

“又惊讶,又庆幸,先生。我想,您已经允许我离开了吧?”

“不,再待一会儿。告诉我,客厅那儿的人在干什么?”

“我想是在议论这个吉卜赛人。”

“坐下,坐下!说给我听听,他们是怎么议论我的。”

“我还是别待太久了,先生。大概都快十一点了。噢!罗切斯特先生,您早上出门后,来了一位陌生的客人,您知道吗?”

“陌生的客人!我不知道。是谁?我并没有等什么客人前来。他走了吗?”

“没有,他说与您相识很久,可以冒昧地住下,等到您回来。”

“见鬼!他可说了姓名?”

“他姓梅森,先生,是从西印度群岛来的,我想,是牙买加的西班牙城。”

罗切斯特先生正站在我身旁,这时却拉住我的手,仿佛要领我坐到一条椅子上。我一说出口,他竟抽筋般地紧紧抓住我的手,嘴角的笑容僵住了,显然紧张得透不过气来了。

“梅森!西印度群岛!”他念念有词,重复了三遍,好像变成了会说话的机器,“梅森!西印度群岛!”越说,他的脸色就越惨白,犹如死灰。好像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您不舒服吗,先生?”我问道。

“简,我受了打击,我受了很大打击,简!”他身子摇摇晃晃。

“噢!先生,你可以靠着我。”

“简,你上一次就曾让我借助你的肩头,现在再让我支撑一次吧。”

“好的,先生,好的,您尽可靠在我的肩膀。”

他坐了下来,让我坐在他身旁。他用双手握住我的手,轻轻抚摸,同时黯然神伤地凝视我。

“我的小朋友,”他说,“我真希望和你待在一个平静的小岛上,只有你和我,烦恼、危险、丑恶的往事都离我们远远的。”

“我能帮您吗,先生?我愿献出生命,为您效劳。”

“简,如果我需要帮助,我一定会求助于你,我向你保证。”

“谢谢您,先生。告诉我该做什么——至少我会尽力去做。”

“好,简,你现在去餐厅,帮我拿杯酒来。他们应该都在那儿吃晚餐。告诉我梅森是不是和他们在一起,他在干什么?”

我去了。如罗切斯特先生所说,众人都在餐厅用晚宴。他们没有围桌而坐,晚餐都摆在餐具柜上,各人取了自己爱吃的东西,就三五成群地随意站着,手里端着盘子和酒杯。大家似乎都兴致勃勃,谈笑风生,气氛十分活跃。梅森先生靠在壁炉边,正在和丹特上校夫妇交谈,看起来和别人一样愉快。我倒了一杯酒(我看见英格拉姆小姐皱着眉头盯着我看,我猜想,她肯定认为我太放肆了),就回书房去了。

罗切斯特先生极度苍白的脸色已然好转,回复到镇定自若的神色。他从我手里接过酒杯。

“祝你健康,热心助人的精灵!”他说完,一饮而尽,把杯子还给我,“他们在干什么,简?”

“聊天,说笑,先生。”

“他们不像是听到什么奇闻那样表情严肃,一副不可思议的样子?”

“一点儿也没有——大家都说着玩笑,开开心心的。”

“梅森呢?”

“也在一起说笑。”

“要是这些人一起来唾弃我,你会怎么办?”

“把他们赶出去,先生,如果我可以的话。”

他欲笑又止。“如果我走向他们,他们却只是冷冷地看着我,还讥嘲地窃窃私语,然后一个接一个离去,你会怎么办?你会跟他们一起走吗?”

“我想我不会,先生。和您在一起,我想我会更愉快。”

“为了安慰我?”

“是的,先生,尽全力安慰您。”

“要是他们因为你留在我身边而排斥你呢?”

“我,很可能对他们的排斥毫不知情,就算知道,我也根本不在乎。”

“也就是说,你肯为了我,不顾遭受他人的责难?”

“任何一位朋友,只要值得我相守,我就全然不顾责难。我深信您就是这样一位朋友。”

“回客厅去吧,悄悄走到梅森身边,悄悄告诉他:罗切斯特先生已经回来了,希望见他,然后把他领到这里来,你就可以走了。”

“好的,先生。”

我按他的吩咐办了。宾客们都瞪着眼睛,看着我直接穿过人群。我找到了梅森先生,传递了信息,走在他前面,带领他走出客厅,再领他进入书房,随后我便上楼了。

深夜时分,我已经上床躺下很久了,才听见宾客们各自回房,也听出了罗切斯特先生的嗓音。只听见他说:“这边请,梅森,这是你的房间。”

他爽朗的言语、欢快的语调终于使我放下心来,很快就睡着了。

我忘了像平日那样放下窗帘再睡觉,连百叶窗都忘了放下来。皎洁的满月(那晚夜色很好)沿着自己的轨道升到我窗前的天空,透过一无遮拦的窗玻璃,用清澈的柔光悄然凝视,结果把我唤醒了。夜深人静,我张开眼睛,看到了澄净的银色圆盘。景象很美,但未免太过肃穆。我半坐起身,伸手去拉窗帘。

天哪!多可怕的叫声!

一声狂野、刺耳的尖叫声响彻桑菲尔德,打破了夜晚的宁静和安逸。

我的脉搏停止了,心脏都不跳了,我伸出的胳膊僵住了。喊叫声消失了,没有再出现。说真的,不管什么可怕的东西发出那种声音,都不可能马上重复一遍;就好比,安第斯山上翅膀最宽的秃鹰也不可能一连两次在白云缭绕的巢穴里发出这样的叫声。不管那是什么,总得缓口气才能有力气再喊一次。

叫声来自三楼,因为正好在我头顶上响起。这时候,我听到从头顶——对,就在我天花板上头的房间里——传来搏斗的声响,从响声看简直是你死我活的恶战。一个几乎透不过气来的声音喊道:

“救命!救命!救命啊!”急促地连叫三声。

“怎么没有人来啊?”这声音喊道。随后是一阵狂乱的脚步声,踉跄,跌撞,隔着木板和灰泥我清清楚楚地听到:

“罗切斯特!罗切斯特,看在上帝的分上,快过来!”

一扇房门开了,有人沿着走廊跑过,或者说,冲过来了。我头顶上方的地板上出现另一个人的脚步声,有什么东西倒了,接着只是一片死寂。

我吓得全身发抖,但还是胡乱地穿上衣服,走出房间。所有熟睡的人都被惊醒了,每个房间都响起尖叫或恐惧的呢喃。房门一扇又一扇打开,一个又一个人探出头来。走廊上站满了人。男宾和女客们都已下了床。“哎呀,怎么回事?”“谁伤着了吗?”“出了什么事?”“快点灯!”“失火了吗?”“是不是有窃贼?”“我们得往哪儿逃呀?”四面八方响起了乱哄哄的问题。要不是有月光,众人眼前会一片漆黑。他们来回乱跑,挤成一团。有人啜泣,有人绊倒,乱作一团。

“真见鬼,罗切斯特上哪儿去了?”丹特上校叫道,“他床上没有人。”

“在这儿!我在这儿!”有个声音高喊着回答,“大家镇定,我来了。”

走廊尽头的那扇门开了,罗切斯特先生端着蜡烛走了过来。他刚从楼上下来,有位女士径直朝他奔去,一把抓住他的胳膊。那是英格拉姆小姐。

“到底是什么可怕的事?”她问道,“说啊!全都告诉我们,再坏的事也别瞒着!”

“你们可别把我拖倒或勒死啊。”他回答,因为此刻两位埃希顿小姐也紧抓住他不放,两位贵族遗孀穿着宽大的白色晨衣,像鼓足了风帆的船,也向他直冲而去。

“什么事都没有!没事了!”他高声说道,“不过是在排演《无事生非》,女士们,请放开我,否则我要发飙了。”

他确实目露凶光,黑色的瞳孔里射出炙人的目光。他竭力使自己镇定下来,接着说道:

“一个用人做了个噩梦,就是这么回事。她是个容易激动、神经质的人,准是把梦当成了鬼怪现形,或诸如此类的事,吓得昏过去了。好了,现在我得关照大家回自己的房间去,因为要先让宅子的其他人安定下来,我们才好去照料她。先生们,劳驾各位给女士们做个榜样。英格拉姆小姐,我肯定你会证明自己不会被这种无聊的恐惧所压垮。艾米,路易莎,快像一对小鸽子那样回到自己的窝里去吧。夫人们(向着两位遗孀),要是你们在冷飕飕的走廊上再待下去,肯定要着凉的。”

就这样,他半哄半命令,总算让所有人都回到各自的房间,关上了门。我没有等他命令我,就像之前不引人注目地走出卧室那样,现在又悄无声息地回到自己的房间。

但我没有上床睡觉,反而仔细地把衣服穿好。很可能只有我听到那声尖叫之后的响动和大声的喊话,因为那是从我头顶的房间传来的。但我很确信,闹得整个宅子慌乱失措的绝不是用人的噩梦。罗切斯特先生的解释不过是一时的编造,只是为了稳住宾客们的情绪。我穿好衣服,是为了以备万一。穿戴停当后,我久久地坐在窗边,眺望静谧的庭园和银色的田野,自己也说不清到底在等待什么。我总觉得,在奇怪的喊叫、搏斗和呼救之后,必定要发生什么事情。

但没有。一切又复归平静。细微的响动和低语都渐渐平息,一小时后,整座桑菲尔德府又静如沙漠了,暗夜与沉睡似乎又掌控了自己的王国。与此同时,月亮下沉,快要隐没了。我不想一直在黑暗和寒冷中枯坐,心想,还不如和衣躺在床上。我离开窗边,轻手轻脚地走过地毯,正想弯腰去脱鞋,有人轻轻敲响了我的门。

“要我帮忙吗?”我问。

“你醒着吗?”不出我的意料,那是我主人的声音。

“是的,先生。”

“穿好衣服了?”

“是的。”

“那就出来吧,安静一点。”

我照他说的做了。罗切斯特先生端着蜡烛,站在走廊上。

“我需要你帮忙,”他说,“这边走,慢一点,别出声。”

我穿的便鞋很薄,走在铺着地垫的地板上可以像猫一样无声无息。他悄悄走过走廊,上了楼,在漆黑、狭窄、多灾多难的三楼过道上停住脚步。尾随其后的我在他身边也停下脚步。

“你房间里有没有海绵?”他低声耳语道。

“有,先生。”

“有没有盐——嗅盐?”

“有。”

“回去把这两样都拿来。”

我回到房间,从盥洗架上拿了海绵,从抽屉里找到嗅盐,再原路返回。他仍在原地等待,然后拿出一把钥匙,走近其中一扇黑色的小门,把钥匙插进锁孔,又停下来,对我说道:

“见到血你不会晕吧?”

“我想应该不会,我没有这种经验。”

我回答时浑身一颤,但不至于打寒战,也没有头晕。

“把手给我,”他说,“我不能冒着让你昏倒的危险。”

我把手放在他手里,他的评价是“温暖又镇定”。接着,他转动钥匙,开了门。

我面前的房间似曾见过,我记得,就在费尔法克斯夫人带我参观宅园的那天。房间里悬着帐幔,但此刻已卷起了大半,露出一扇上次被遮掩住的小门。门敞开着,里面有光亮透出来。我听到门里传来又吼又抓的声响,好像一条狗在发威。罗切斯特先生放下蜡烛,对我说了声“等一下”,独自走进内间。他一进去,便听见一阵大笑,起初嘈杂难辨,后来竟以格雷斯·普尔那特有的魔鬼般的“哈!哈!”告终。是她在里面。他悄无声息地作了某种安排,但我也听到有人低声和他说了什么。他走了出来,随手关上门。

“到这儿来,简!”他说。我绕到大床的另一边,被帐幔严密围起的这张床就占了大半个房间。床头边有把安乐椅,坐着一个男人,衣着齐整,但没穿外套。他一动不动,头往后靠,双眼紧闭。罗切斯特先生举高蜡烛,照亮他,一看到那张苍白、毫无生气的脸,我就认出了那是陌生的来客:梅森。我还看到,他半边衬衫和一条手臂几乎都浸透了血。

“你拿好蜡烛。”罗切斯特先生这样吩咐,我便接过蜡烛。他从盥洗架上端来了一盆水。“端好。”他再吩咐,我也照做。他拿起海绵,在脸盆里浸了水,再擦拭那张死人般的脸孔。他又问我要了嗅盐瓶,放在梅森的鼻子前。梅森先生很快张开眼睛,呻吟一声。罗切斯特先生解开了这位伤者的衬衫,一边的肩膀和上臂都包扎了绷带,他用海绵吸掉迅速流淌下来的鲜血。

“有生命危险吗?”梅森先生喃喃问道。

“得了吧!没有。只是皮肉伤。别那么胆小,伙计,打起精神来!我现在就去给你请医生,我亲自去,但愿天一亮就能送你走。简——”他继续说道。

“什么事,先生?”

“我不得不把你留在这个房间里陪着这位先生,一小时,也许两小时。如果血又流出来,你就像我刚才那样用海绵吸掉。如果他快昏过去了,你就把架子上的那杯水端到他嘴边,把嗅盐放在他鼻子底下。无论如何,别跟他说话。至于你,理查德,如果你跟她说话,就会有生命危险,所以别张嘴出声,别让自己激动,否则我可不负责。”

这个可怜的男人再度呻吟,看似完全不敢轻举妄动,不知是怕死还是惧怕别的什么,那种恐惧几乎使他无法动弹。罗切斯特先生将已浸染鲜血的海绵放进我手里,我就照他那样做。他看了我一会儿,“记住!不要说话。”说完就离开了。钥匙将门锁上了,渐渐听不到他离去的脚步声了,我有一种奇特的感觉。

此时此刻,我在三楼,被锁在神秘的小房间里。暗夜包围着我,而我的眼皮底下、手下却是白煞煞、血淋淋的景象。一个女凶犯与我几乎只有一门之隔,是的,这才是最令人胆战心惊的!其余的事倒还可以忍受,但我一想到格雷斯·普尔会向我扑来,便忍不住浑身颤抖。

但我必须守在这个位置。我得看着这鬼一样吓人的面孔:这一动不动、不许出声、僵硬发青的嘴巴,这双时闭时开、时而在房间里游移、时而紧盯我、吓得呆滞无光的眼睛。我得一次又一次把手浸入那盆血水里,再擦去淌下的鲜血。我得看着没有剪过烛花的烛光渐渐暗淡,阴影也渐渐沉重,落在我周围古色古香的精致床幔和宽大的老床上;微弱的烛光在对面的大橱上奇异地抖动起来,橱门的正面分成十二块嵌板,分别镶嵌着狰狞可怖的十二使徒的头像,每一块都像画框,框定了一个头像,而在这些头像的最上方,悬着一个乌木十字架和殉难基督。

微光游移,暗影在四处晃动又跳跃,我一会儿看到留胡子的医生路加低垂着头,一会儿看到圣约翰的长发在飘动,一会儿又看到犹大那张魔鬼似的面孔突然显露在嵌板上,好像在渐渐复活,眼看就要以最大的叛逆者撒旦的化身出现。

在这样的光影摇曳下,我不仅要看,还要侧耳细听,听着另一边的巢穴里有没有野兽或魔鬼的动静。幸好,自从罗切斯特先生进去之后,它似乎已被镇住了。整整一夜,我只听到三次响动,而且间隔很长:一次是脚步下的吱嘎声,一次又如狗嗥似的声音,一次深沉的人的呻吟声。

还有千头万绪让我担心。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罪恶,化身人形,蛰居在这座与世隔绝的大宅里,就连主人也无法驱逐,甚或难以制服?究竟是什么神秘物事,在夜深人静时冲出来,时而酿成火灾,时而害人流血如注?究竟是什么活物,伪装成普通女人的面貌和体态,发出时而如嘲讽的魔鬼、时而如觅食腐尸的猛禽般的声响?

而我俯身照料的这个人——平凡又安静的陌生人——他是怎么陷入这个恐怖之网呢?愤怒的鬼怪为何扑向他?是什么原因使他在应当卧床安睡的时刻,不合时宜地来到这层楼?我听得真真切切,罗切斯特先生在楼下指定了一个房间给他,他又怎么会到这儿来呢?为什么他遭受了暴行或暗算,却如此逆来顺受?为什么罗切斯特先生强迫他遮掩事实,他竟默默地顺从?罗切斯特先生为什么非要隐瞒真相呢?上一次,罗切斯特先生自己已遭到可怕的蓄意谋害,这一次,他府上的宾客饱受皮肉之伤,而这两件事他竟都秘密掩盖,硬要默默地瞒人耳目!而且,我看到梅森先生对罗切斯特先生极其顺服,后者的火爆脾气、专横作风完全压制了前者的文弱;虽然只听到他们之间的寥寥数语,我已能确信这一点。显然,在他们以往的交往中,被动的这一位素已习惯受到主动、强势的那一位的影响。但是,既然如此,为什么罗切斯特先生一听到梅森先生到了府上就顿感沮丧呢?为什么几小时之前,仅仅是这位不速之客的名字就能让罗切斯特先生犹如雷电击中的橡树——哪怕他只用一句话就能让他像孩子一样乖顺?

噢!我无法忘记他对我低声耳语时的表情和苍白的脸色:“简,我遭受了打击,遭受了打击,简!”也不会忘记他靠在我肩头、胳膊上时是怎样颤抖的。能挫败费尔法克斯·罗切斯特坚毅的精神、能让他强健的体魄颤抖的绝非皮毛小事。

“他什么时候回来?他什么时候才来呀?”眼看着黑夜漫无尽头,流血不止的病人精神萎靡,又是呻吟,又想呕吐,我只能在内心呼喊;白昼尚未到来,帮手也一个没来,我只能一次次把水端到梅森苍白的嘴边,一次次把提神的嗅盐给他闻。我的努力好似徒劳无用,他的精力或因肉体的痛苦、或因精神的痛楚、或因失血、或因这三管齐下而衰竭了。他如此呻吟,看上去那么衰弱、狂乱和绝望,我担心他要死了,却连一句话都不能和他讲。

蜡烛终于耗尽,熄灭了。烛光一灭,我就看到窗帘边透出一缕缕灰蒙蒙的微光,黎明正渐渐降临。不久,我听到派洛特在院子远处的狗窝外吠叫着,希望重新燃起,并且没有落空,不出五分钟,只听钥匙咔嚓一响,门锁开动,预示着我的守护工作告以终结——前后顶多两小时,但似乎比几个星期还长。

罗切斯特先生进来了,他请来的医生也一同进屋。

“嘿,卡特,一定要记住,”他对医生说,“我只给你半小时——包扎伤口、上好绷带、把病人送到楼下——全都在内。”

“可是,先生,他能走动吗?”

“完全没问题。伤势并不严重,就是神经紧张,得使他打起精神来。来,动手吧。”

罗切斯特先生拉开厚厚的窗幅,掀起亚麻布窗帘,尽量让天光照射进来。看到黎明即将来临,我又惊又喜,照亮东方天际的玫瑰色朝霞多漂亮啊!医生已着手治疗,罗切斯特先生随之走近梅森。

“好伙计,感觉如何?”他问道。

“恐怕她已要了我的命。”对方虚弱地答道。

“怎么会呢!勇敢一点!用不了两星期,你就能完全康复了。你只是流了一点儿血,不过如此。卡特,你要让他放心,跟他说并无大碍。”

“我可以指着良心这么说,”卡特说着,解开了沾血的绷带,“只不过,要是能早点赶来,他就不用流那么多血了……这是怎么回事?肩膀像是被刀割裂了?但这不是刀伤,是牙齿咬的。”

“她咬我。”他咕哝着,“罗切斯特从她手里把刀夺下来,她就像母老虎那样向我冲来,又抓又咬。”

“你不该退让,应当立刻制服她。”罗切斯特先生说。

“可是在那种情况下,我还能怎么办呢?”梅森答道,“啊,太可怕了!”他颤抖着继续说道,“而且我毫无戒备,一开始,她看上去非常安静。”

“我警告过你,”他的朋友回答,“我说——你靠近她时要当心。况且,你明明可以等到明天,找我陪你一起来,却非要今天晚上就见她,而且单独一人上来,你实在是愚蠢至极。”

“我以为,我来看她会有帮助。”

“你以为!你以为!没错,听你这么说真让我很不耐烦。但你毕竟还是吃了苦头,不听我的劝告,你活该吃足苦头,所以我也不多说了。卡特,快点!快点!太阳马上要出来了,我得让他离开这里。”

“马上就好,先生。肩膀已经包扎好了,现在处理胳膊上的另一处伤口,我想,也是被咬伤的。”

“她吸我的血,她说要把我的心吸干。”梅森说。

我看见罗切斯特先生颤动了一下,那种极其明显的表情夹杂了厌恶、恐惧和痛恨,使他的脸扭曲变形,但他只是说:“好了,别说了,理查德,别管她的胡言乱语。你别再说了。”

“但愿我能忘记。”梅森答道。

“你一出这个国家就会忘掉。等你回到西班牙城,尽可以当她死了,入了土,或者压根儿都不用去想她。”

“不可能忘记今晚的事!”

“没有什么不可能的。老兄,振作起来吧。两小时前,你还以为自己像条死鱼那样没命了,现在不是活得好好的,还能说话吗?你看——卡特已经帮你包扎好了,眼看就完事了。我马上就能把你拾掇得又体面又整洁。简,”他再次进门后还是第一次转过脸来,同我说话,“拿着这把钥匙,下楼到我的卧室去,直接去更衣室,打开衣柜最顶端的抽屉,拿件干净的衬衫和领巾回来,快去快回。”

我去了,找到他说的衣柜,拿好了他指名要的东西,带了回来。

“好,”他说,“我要帮他换好衣服,你到床那边去,但别离开这个房间,也许还需要你。”

我按他的吩咐,退避一旁。

“你下楼的时候,别人的房间里有动静吗,简?”罗切斯特先生问道。

“没有,先生,一点动静都没有。”

“理查德,我们要很小心地送你走,这对你自己,还有那边那个可怜人来说都会比较好。我一直竭力隐瞒,不让这事情泄露出去,我可不想功亏一篑。来,卡特,帮他穿上背心。你的毛皮斗篷放在哪儿了?我知道,这种见鬼的大冷天里,要是没有斗篷,你连一英里都撑不住。在你房间里吗?简,跑下楼到梅森先生的房间去——就是我隔壁那间——你看到斗篷就拿回来。”

我又跑下去,跑回来,抱回一件皮夹里、毛皮镶边的大斗篷。

“现在,我还有一件事要你去办,”我那不知疲倦的主人说道,“你得再去我房间一趟。简,幸好你穿的是绒布鞋!换作粗心大意的笨蛋,在这种紧要关头肯定会坏事的。你去我房里,打开梳妆台中间的抽屉,就会在里面找到一只小药瓶和一只小杯子,把它们拿上来。快!”

我飞也似的去了又来,揣着他要的瓶子和杯子。

“好!医生,现在我要擅自用药了,一切后果由我尽负。这瓶兴奋剂是我从罗马的意大利江湖医生那儿搞来的——卡特,你准会一脚踹开那种庸医的。这东西不能随便乱用,但有时挺灵验,譬如说:现在。简,倒点水来。”

他把小玻璃杯递过来,我用盥洗架上的水瓶倒了半杯水。

“够了。再用清水把瓶口拭一下。”

我照做后,他往杯子里滴了十二滴深红色的液体,递给梅森。

“喝吧,理查德,它至少会让你有一个多小时的勇气。”

“可是,这对身体有害吗?有什么刺激吗?”

“喝吧!喝吧!喝呀!”

梅森先生服从了,显然抗拒也无济于事。这时他已穿戴齐整,脸色仍很苍白,但已不再是满身血污的模样了。他喝完后,罗切斯特先生让他静坐了三分钟,然后扶住他的胳膊。

“现在,你应该可以自己站起来了。”他说,“试试。”

梅森先生站了起来。

“卡特,你在另一边架住他。理查德,振作起来,往前迈步。好!”

“我感觉好多了。”梅森先生说。

“这我相信。来,简,你走在最前头,到后楼梯把边门的门闩拉开,到院子里就能看到驿车车夫——也许车子在院子外头,因为我告诉他别把车赶到石子路上,不能让嘎嘎直响的车轮弄出声响;你让他准备好,我们马上就过去。还有,简,要是有人在附近,你就在楼梯下咳一声。”

这时已是五点半,太阳正要升出地平线。但我发觉厨房里依然昏黑安静,没有人影。边门闩住了,我尽量不发出声音地拉开门闩。庭院里静悄悄的,但院门敞开,有辆驿车停在外面,马已套上鞍具,车夫坐在赶车座上。我走上前,告诉他先生们就要来了。他点了点头。随后,我小心四顾,凝神静听。清晨时分,万物仍在沉睡,处处寂静。用人房的窗帘都还没拉开,小鸟刚跳上满是白花的果树上啁啾鸣唱,树枝像白色花环低低垂在庭院这边的围墙上。在紧闭的马厩里,拉车用的马不时蹬几下蹄子,除此之外便是万籁俱寂。

这时,几位先生都下来了。梅森由罗切斯特先生和医生搀扶着,步态似乎还挺平稳。两人扶着他上车,卡特也跟着上去了。

“好好照料他,”罗切斯特先生对卡特说,“让他在你家把伤养好。过一两天,我会骑马过去探望他。理查德,你还好吗?”

“新鲜空气让我的精神好多了,费尔法克斯。”

“让他那边的窗子开着,卡特,今天没风。那就再见了,老兄。”

“费尔法克斯——”

“嗯,什么事?”

“好好照顾她,对她尽量温柔一点,让她——”他哭了出来,说不下去了。

“我会尽我所能。过去这样做,将来也会这么做。”他说完,关上驿车的门,马车走了。

“可这一切总该有个了结吧!上帝啊!”罗切斯特先生边说边把沉重的院门关上,插上门闩。

之后,他心不在焉地缓步踱向通往果园的院门。我想,他应该用不着我了,就准备转身进屋去,却又听见他叫了一声“简!”他已打开门,站在门边等我。

“来,这里空气新鲜,留一会儿吧!”他说,“那宅子简直像座监狱,你不觉得吗?”

“我觉得是一座富丽堂皇的宅子,先生。”

“天真烂漫缔造魔力,蒙蔽了你的眼睛,”他说,“你是用着了魔的眼光来看它的。你看不出镀金实为黏土,丝绸帐幔俨如蛛网,大理石不过是污秽的石板,上光的木器不过是废木屑和烂树皮。而这儿(他指着我们走进的树叶繁茂的院落)的一切才是真实的,可爱又纯洁。”

他沿着一条小径信步走去,小径一边种着黄杨木、苹果树、梨树和樱桃树;另一边的花坛里满是古典花卉:紫罗兰、石竹、报春花、三色堇,其间夹杂着老人蒿、多花蔷薇和各色香草。四月的天气晴雨交替不断,花花草草在这个春光明媚的早晨显得格外鲜艳。太阳正从东方的霞光中升起,照耀着花满枝头、晨露晶莹的果树,也照亮了树下幽静的小径。

“简,给你一朵花好吗?”

他采下枝头上第一朵初开的玫瑰,递给我。

“谢谢,先生。”

“简,你喜欢这日出吗?喜欢这天空吗?看那些又高远又轻盈的浮云,到了午前就肯定消融不见了。你喜欢这宁静而芬芳的气氛吗?”

“我喜欢,很喜欢。”

“你度过了一个奇怪的夜晚,简。”

“是的,先生。”

“害得你面色苍白了。我把你一个人留在梅森身边,你害怕吗?”

“我是怕有人从里屋出来。”

“可是我把门锁好了,钥匙在我口袋里。要是我让一只羊羔——我心爱的小羊羔——毫无保护地待在狼穴附近,那我岂不是个粗心大意的牧羊人?你很安全。”

“格雷斯·普尔还会继续住在这儿吗,先生?”

“哦,是的!别为她的事烦恼了——忘掉这事儿吧。”

“可在我看来,只要她在,您就有性命之忧。”

“别怕。我会照顾自己的。”

“让您昨晚担忧的险情,真的过去了吗,先生?”

“梅森不离开英格兰,这事儿就不好说;即便他离开了,我也未必能担保。简,对我来说,生活就像是站在火山口,说不定哪天就会山崩地裂,喷出火来。”

“可是梅森先生好像很容易摆布,先生,您显然对他很有影响力,他绝不会跟你作对,或者恶意伤害你。”

“噢,不会!梅森不会跟我作对,也不会蓄意害我;不过,但他可能无意中——不经意的,一时失言——就算不能断送我的性命,也会断送我一生的幸福。”

“叫他小心谨言,先生,让他知道您的忧虑,指点他怎样避开危险。”

他嘲弄般地笑起来,一下子抓住我的手,一下子又把它甩掉了。

“要是我能那样做,傻瓜,那还有什么危险可言?顷刻间就可解决了。从我认识梅森以来,我只要对他说‘这么做’,他就会照做。唯独这件事,我无法对他发号施令,不能对他说‘理查德,小心别害了我’,因为我必须把他蒙在鼓里,不让他知道他可以伤害我。现在的你似乎大惑不解,但我还有更让你困惑的事呢。你是我的小朋友,对吗?”

“我愿意为您效劳,先生,只要是正确的事,我都服从您。”

“确实如此,我看你是这么做的。‘只要是正确的事’,这种说法实在太符合你的个性了;当你为这些事帮助我、取悦我的时候——为我忙碌,也与我一起忙碌的时候——我可以从你的步态、神采、目光和表情上看出你是真心的心满意足。要是我吩咐你去干你心目中的错事,你奔忙的脚步就不会那么轻盈,办事的巧手就不会那么麻利,眼神也不会活泼欢快,神情也不会生机勃勃。我的朋友必会用苍白又镇定的脸色对我说:‘不,先生,那可不行,我不能这么做,因为那样不正确。’而且,你会像恒星那样不可动摇。是啊,你也有力量可以影响我,可以伤害我,尽管你忠诚又友好,我还是不敢把我的弱点告诉你,生怕你也给我致命的打击。”

“先生,如果梅森也像我这样,没什么会让您害怕,那么您就非常安全了。”

“上帝保佑,但愿如此!来,简,这里有个凉亭,坐下吧。”

凉亭是嵌在墙里的一个拱门,爬满了藤蔓,搁着一把粗木椅子。罗切斯特先生坐了下来,给我留出了空位,但我只是站在他面前。

“坐吧,”他说,“长凳够两个人坐的。难道你在犹豫?为了要不要坐在我旁边?难道那是不正确的事吗,简?”

我坐了下来,权当是对他的回答。我觉得,这时谢绝他是不明智的。

“好吧,我的小朋友,趁阳光正在吸吮晨露,老庭园里的花朵正在苏醒,纷纷绽放,鸟儿飞越桑菲尔德为雏鸟衔去早餐,早起的蜜蜂开始第一班劳作,我要讲一件事给你听,你要努力设身处地地去想象,当成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不过,你要先看着我,告诉我你很平静,不会怪我留住你,或你愿意留下来是不正确的事。”

“不会的,先生,我很乐意。”

“那么好吧,简,发挥你的想象力——假设你不是受过精心培养和管教的姑娘,而是从小就被惯坏的任性的男孩。想象你身处遥远的异国,想象你在那儿犯了大错,不管那是出于什么动机,是什么性质的错误,总之,其后果殃及你的一生,那污点会一辈子跟着你。注意,我说的不是罪恶,不是杀人流血或其他理应绳之以法的犯罪行为。我说的是错误。你犯错导致的后果,到头来会让你完全无法忍受。你采取措施,以求解脱,虽然那种办法有点不寻常,但既不违法,也不算罪过。然而,你依然很不幸,因为你只能有所限制地生活,希望已离你而去。如日中天的时候,你却遇上日蚀,正午的骄阳也被遮蔽得黯然无光,你会觉得,那暗影不到日落就不会消散。痛苦,卑劣,这样的联想成为你的记忆的唯一食粮。你浪迹四方,在放逐中期求安宁,在享乐中寻觅快意——我说的是没有灵魂、纯粹感官上的声色之乐——放任自己的神智昏聩,情感枯萎。数年的自我放逐过后,你心力交瘁、神魂萎顿地回到家,结识了一位新朋友——何时结识、如何结识,这都无关紧要——在这位陌生人身上,你看到了良善美好,那是你寻寻觅觅二十多年,却终不可得的出众品德:那么清新健康,没有污点,毫无瑕疵。这样的交往使人复活,犹如新生。你觉得好日子又回来了——志向变得更高,情感变得更纯真。你渴望重新开始生活,用一种和不朽的灵魂更般配的方式度过余生。为了达到这个目标,你是不是理应越过习俗的阻碍——你的良知无法认同、你的理性无法苟同的所谓世俗的阻挠?”

他停下来,像是在等我回答,而我能说什么呢?哦!但愿有哪位善良的精灵能启示我作出明智并令人满意的回答!可这只是空想!西风在我周围的藤蔓中耳语,却没有温存的风之精灵借着风声给我提示。鸟儿在树梢歌唱,歌声固然甜美,意义却无解。

罗切斯特先生再次提出问题:

“这个一度浪迹天涯、误入歧途的人现在思安悔过,是不是有理由无视世俗偏见,以求留住那位温柔、高尚、和善的陌生人,与他永远相依,获得心灵的宁静和生命的新生?”

“先生,”我答道,“浪子回头或罪人从善,都不应当依赖同类的力量。男人和女人都难免一死;贤者会在智慧中犹豫;基督徒也会在德行中踌躇。如果你熟识的人曾因犯错而痛苦,就该让他追寻更崇高的存在,以求改过自新的力量,治愈创伤的慰藉。”

“但去哪里追寻呢?怎样才能寻到呢?上帝安排了一切,规定了路径。我自己——这不是打比喻——曾经是个庸俗、放荡、不安分的人,现在我相信,我找到了治愈我的办法——”

他突然停下不说了。鸟儿仍在鸣唱,树叶飒飒有声。我几乎有点惊讶,它们怎么会不停止鸣叫和耳语,好来倾听这样戛然而止的告白。它们得等上好几分钟,因为沉默延续了好久。我终于抬起头,看向吞吞吐吐的告白者,发现他也热切地看着我。

“小朋友,”他的语气已然改变,脸色也变了,不再如先前般温柔、庄重,变成了粗鲁和嘲弄,“你注意到我对英格拉姆小姐的柔情蜜意了吧,要是我娶了她,你不认为她会使我彻底新生吗?”

他猛然站起来,大步流星几乎走到小径的另一头,走回来时,嘴里哼着小调。

“简,简,”他停在我面前,“你守了一夜,脸色都发白了,我打扰了你的休息,你不会骂我吧?”

“骂您?不会的,先生。”

“那就握手为证。多冷的手啊!昨晚在密室门外相碰时,还要比现在温暖一点。简,什么时候再和我一起守夜?”

“只要您用得着我的时候,先生。”

“比方说,我结婚的前一夜!我相信我会睡不着。你答应陪我熬夜吗?对你,我可以谈谈我心爱的人,因为现在你已经见过她,认识她了。”

“好的,先生。”

“她是世间少有的人,是不是,简?”

“是的,先生。”

“一个强壮的女人——十足的强壮啊,简,那么高大,丰满,褐色的皮肤,头发就跟那些迦太基女人们一样。天哪!丹特上校和林恩爵士去那边的马厩了!你从灌木丛旁边的小门进去吧。”

我朝灌木丛走去,他走向小径的另一头。我听见他在院子里愉快地说道:

“今天早晨梅森比谁都起得早,太阳还没有出来,他就走了,我四点就起来给他送行。”

预感真是奇怪的东西!心灵感应也是,征兆也是。这三者合一,构成了人类至今无法解释的谜。我从未嗤笑过预感,因为我自己就有几次奇怪的经历。我也相信心灵感应是存在的(比方说:在关系甚远、久不往来、素未谋面的亲人间心有灵犀,这就说明,哪怕彼此疏远,终究有相同的血脉相连),但感应究竟如何产生却超出了人类的理解能力。至于征兆,以我们的所指来看,也许只是自然与人类的感应。

我还只是六岁的小女孩时,有天夜里听见贝茜·利文对马撒·艾波特说,她梦见了一个小孩,而梦见孩子无论对自己还是对亲人都必是不祥之兆。要不是紧接着发生了一件事给我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我大概早就淡忘了这种说法。第二天,贝茜就被叫回家去看她夭折的小妹妹。

近来,我常常想起这种说法和这件事。因为过去的一星期里,我几乎每晚上床后都会梦见一个婴孩,有时我把孩子抱在怀里哄着,有时被我抱在膝头逗弄,有时我看着那孩子在草地上玩雏菊或是搅动流水;这个夜里哭,那个夜里笑;一会儿紧偎着我,一会儿又躲得远远的。但是,不管这梦中的孩子心情怎样,以什么面貌出现,总之是一连七夜,只要我一入梦就看到那孩子。

我不喜欢这种征兆反复出现——同一个奇怪的异象一再出现,结果,每晚上床前、幻象即将浮现时,我都会局促不安。那个月夜,梦中的婴孩依然如影随形在我身边,我听到一声啼哭后便惊醒过来,当天下午我就被叫下楼去,说是有人等在费尔法克斯夫人的房间里要见我。我到了那儿,看到一个男人在等我,看模样像是绅士的男仆。他身穿丧服,手中拿着的帽子也缠绕了一圈黑纱。

“恐怕您已经不记得我了,小姐,”我一进屋,他便站了起来说道,“我叫利文,八九年前,您还在盖茨黑德的时候,我就在那儿为里德夫人当车夫。现在我还是住在那儿。”

“哦,罗伯特!你好吗?我当然记得你,有时候,你还让我骑一骑乔治亚娜小姐的栗色小马呢。贝茜怎么样?你和她结婚了,对吗?”

“是的,小姐,我太太很健康,谢谢您。两个月前,她又给我生了个小家伙——现在我们有三个孩子了。她和孩子们都挺好的。”

“盖茨黑德府上的人都好吗,罗伯特?”

“很抱歉,小姐,我不能给您带来好消息。眼下,他们都不太好,状况很糟糕。”

“但愿没有人过世。”我瞥了一眼他黑色的丧服。他也低头瞧了一下帽上的黑纱,继而说道:

“约翰先生在他伦敦的住所去世了,到昨天刚好一星期。”

“约翰先生?”

“是的。”

“他母亲怎么受得了呢?”

“可不是嘛,爱小姐,这可不是平日里那些坏事。他的生活非常放荡,最近三年更是荒唐离奇,死得也很可怕。”

“我听贝茜说过,他不太好。”

“不太好?是坏到不能再坏了。他和最坏的男男女女厮混,毁了自己的身子,也挥霍了家业,负债累累,还坐了牢。他母亲一连两次把他从牢里保出来,但他一出来就回去找那些不三不四的老相识,照旧鬼混。他的脑子不太灵光,那帮无赖缠着他,把他骗得团团转,简直闻所未闻。三个星期前,他回到盖茨黑德,要夫人把所有家业都给他,夫人拒绝了,因为她的财产早被他挥霍大半了。所以,他只好返回伦敦,随后就接到消息,说他死了。到底怎么死的,老天才知道。他们都说他是自杀的。”

我默默无语,这消息实在太可怕了。罗伯特·利文接着说:

“夫人自己的身体也不好,有好长一段时间了。她一向虚胖,但并不强壮,又损失了很多钱,担心自己变成穷光蛋,整个人就此垮掉了。约翰先生的死讯突如其来,又是这种死法,害得她中风了,一连三天都没有说话。但上星期二似乎好些了,想说什么,就一直招呼我太太,嘴里念念有词,还比划手势。但直到昨天早上,贝茜才弄明白,她在念叨您的名字。到最后,贝茜总算搞懂了她要说什么:‘把简叫来——去把简·爱叫来,我有话要跟她讲。’贝茜不敢肯定她的神志是否清醒,说这些话是不是当真,但她还是告诉了伊丽莎小姐和乔治亚娜小姐,劝她们派人把你找回去。一开始,两位小姐不断推托,但她们的母亲越来越焦躁不安,还‘简,简’地叫个不停,到最后,她们只能点头同意。我是昨天从盖茨黑德府出发的,小姐,要是来得及准备,我想明天一早就带您一起回去。”

“好的,罗伯特,来得及。看起来,我应当去一次。”

“我也这么想,小姐。贝茜说她敢肯定您是不会拒绝的。不过,我猜想您动身前得先告假。”

“是的,我现在就去。”我把他领到仆役室,托约翰夫妇帮忙照应他之后,便进屋去找罗切斯特先生。

他不在楼下的房间里,也不在庭院里、马厩里或草坪上。我问费尔法克斯夫人有没有见到过他,她说他应该在和英格拉姆小姐打桌球。我急忙赶去桌球房,听到里面传出桌球碰撞的咔嗒声、嗡嗡的说话声。罗切斯特先生、英格拉姆小姐、两位埃希顿小姐和她们的仰慕者正玩儿得起劲呢。要去打搅这些正在兴头上的宾客是需要勇气的,但我的事儿又容不得耽搁,于是,我向站在英格拉姆小姐身旁的主人走去。我一走近,她便回过头来傲慢地看着我,她的眼神似乎在说,“这个鬼鬼祟祟的家伙又想干什么?”我轻轻地叫了声,“罗切斯特先生”,她立刻移动了一下,好像急不可耐地要打发我走。我至今还记得她当时的模样——优雅之极,引人注目,身穿天蓝色绉纱晨袍,头发上缠着青色薄纱头巾。她玩兴正浓,就算有人触怒了她不可冒犯的尊严,她的骄矜之气也不会减弱一分。

“那人要找你吗?”她问罗切斯特先生。罗切斯特先生回头看“那人”是谁,做了个奇怪的鬼脸——又是他那种意义不明的怪表情——就搁下球杆,随我走出了桌球室。

“什么事,简?”他关好房门,背靠在门上。

“对不起,先生,我想请一两个星期的假。”

“去做什么?去哪儿?”

“去看一位病重的夫人,是她派人来叫我的。”

“哪位夫人病重?她住在哪儿?”

“在某郡的盖茨黑德府。”

“某郡?离这儿有一百英里吧!这位夫人是何许人也,这么远叫人去看她?”

“她姓里德,先生。里德夫人。”

“盖茨黑德的里德家?确实有个盖茨黑德的里德先生,是个地方法官。”

“我说的正是他的遗孀,先生。”

“你和她有什么关系?你是怎么认识她的?”

“里德先生是我的舅舅——我母亲的哥哥。”

“他竟然是你的舅舅!你以前怎么从没提过他?你一直说你没亲没故。”

“没有哪个亲戚愿意抚养我,先生。里德先生去世了,里德夫人就把我赶走了。”

“为什么?”

“因为我穷,是个累赘,而且她不喜欢我。”

“可是里德自己也有子女——你肯定有表兄妹吧?昨天乔治·林恩爵士还说起盖茨黑德府一个姓里德的人,他说这人是当地最恶劣的无赖,英格拉姆勋爵也提到那个镇上有一位乔治亚娜·里德小姐,在一两个社交季前的伦敦,因其出众的美貌而广受追捧。”

“约翰·里德也死了,先生,他毁了自己,也差点儿毁了那一家,据说他是自杀的,听到这种噩耗,他母亲大受打击,中风病倒了。”

“那你能帮她什么忙呢?简,这太荒唐了。我才不想赶一百英里的路,去看一个说不定等不到你就咽气的老太太,更何况你说过,她早就抛弃你了。”

“是的,先生,但那已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而且眼下的情况不一样了。要是我无视她现在的心愿,我会于心不安。”

“你要在那儿待多久?”

“我会尽快回来的,先生。”

“答应我,最多只待一星期。”

“我还是不要这样承诺为好,因为我很可能做不到。”

“无论如何,你要回来。你不会因为任何人的劝诱就永远留在那儿了吧?”

“哦,不会的!只要一切顺利,我当然就会回来。”

“谁陪你去?你总不会要独自赶一百英里的路吧?”

“不会的,先生,她派了车夫来。”

“这个人信得过吗?”

“是的,先生,他在盖茨黑德待了十年。”

罗切斯特先生沉思片刻。“你打算什么时候走?”

“明天一早,先生。”

“好吧,你得带些钱在身边,出门可不能没有钱。我猜想,你的钱不够多,我还没有付过你薪水呢。简,看看你还有多少钱?”他笑着问我。

我取出空瘪瘪的钱袋。“五先令,先生。”他伸手取过那钱袋,把里面的钱全倒在手掌里,咯咯地笑出声来,好像觉得那份寒酸很好笑。接着,他立刻取出自己的钱夹,“拿着吧。”他递给我一张五十英镑的钞票,可他只欠我十五英镑。我告诉他,我没有零钱找给他。

“我不要你找,你知道的。收下你的薪水吧。”

我拒绝接受超出我应得薪资的钱。他先是沉下脸,随后,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说道:

“对,没错!还是不要现在都给你。要是你有五十镑,大概你就会在那儿待上三个月。先拿十英镑,够了吧?”

“够了,先生,不过,现在您欠我五英镑了。”

“那就回来拿,你有四十镑存在我这儿。”

“罗切斯特先生,我还是趁这个机会,向您提一下另一桩正事吧。”

“正事?我洗耳恭听。”

“其实,您已经通知过我了,先生,您很快就要结婚了。”

“是的,那又怎么样?”

“那样的话,先生,阿黛拉该去上学。我想,您知道这样做有其必要性。”

“让她别碍着我的新娘,以免被无情地虐待?毫无疑问,你的建议很有道理。如你所说,阿黛拉得去学校,而你显然就得去——喝西北风?”

“但愿没那么惨,先生。不过,我是得另觅他处再找份工作。”

“那是当然!”他带着鼻音大喊一声,做出既古怪又滑稽的表情。他打量了我足有几分钟。

“我猜,你会去央求里德老夫人,或是小姐们,也就是她的女儿们,给你谋份差事?”

“不,先生。我和那几位亲戚的关系没那么好,我不可能仰仗她们的帮助。不过,我会在报上登广告。”

“你还可以大摇大摆地走到埃及金字塔顶呢!”他咆哮起来,“你登广告是在冒险。但愿我刚才只给了你一镑,而不是十镑。把九镑还给我,简,我要用的。”

“我也要用的,先生。”我顶了他一句,双手抓住钱袋,藏到背后,“这些钱,我说什么也不会给你的。”

“小气鬼!”他说,“问你要点儿钱都不肯!那就给我五镑,简。”

“五先令都不给,先生,五便士也不给。”

“那就让我看一眼。”

“不行,先生,我不相信您。”

“简!”

“先生?”

“答应我一件事。”

“先生,凡是我力所能及的,我都答应您。”

“别去登广告。你把找工作的事交给我吧,我会及时帮你找到的。”

“我很乐意这么做,先生。只要您也答应我,在新娘进门前,我和阿黛拉都能平平安安地离开这所宅子。”

“很好!很好!我答应你。那么,你明早走?”

“是的,先生,一大早。”

“晚餐后,你会下楼来客厅吗?”

“不,先生,我还得收拾行装。”

“那么,你我得暂时告别几天了?”

“我想是这样的,先生。”

“一般人采用怎样的仪式来告别,简?教教我,我不大在行。”

“他们会说再见,或者别的他们喜欢的方式。”

“那就说吧。”

“再见,罗切斯特先生,暂时与您告别。”

“我该说什么呢?”

“一样的说法,如果您喜欢的话,先生。”

“再见,爱小姐,暂时与你告别。就这样吗?”

“是的。”

“在我看来,这未免太小气、太枯燥、太不近人情了。我还想要点别的,一点附加的仪式,比如握手,不——握手也不能使我满意。所以,你只肯说再见,简,没别的了吗?”

“这就够了,先生。话不在多,而在于真心实意。”

“这倒很可能是真的,但真的很空洞啊——‘再见’——太冷淡了。”

“他要这样背靠着门站多久呢?”我暗自心想,“我该去收拾行装了。”晚餐铃响了,他猛地走开,一句话也没有说。那天,我没有再见到他,第二天早晨,他还没起床,我就出发了。

五月一日下午五点左右,我到了盖茨黑德府的门房。进宅门前,我想先进去瞧瞧。里面十分整洁,装饰窗上挂着白色的小窗帘,地板一尘不染,炉栅和炉具都擦得锃亮,壁炉里燃着明净的火苗。贝茜坐在壁炉边,正在给最小的孩子喂奶,罗伯特和妹妹安安静静地在墙角玩儿。

“天啊!我就知道你会来的!”利文夫人看到我进门就喊出声来。

“是呀,贝茜,”我吻了吻她,“我想,还不至于来得太晚,里德夫人怎么样了?希望她还活着。”

“是的,她还活着,而且比前阵子更清醒,更镇定了。医生说她会拖上一两个星期,但他觉得她怕是好不了了。”

“近来,她提到过我吗?”

“今天早上还说起你呢,希望你能来。不过,这会儿她还在睡,至少十分钟前我在楼上的时候,她正睡着。通常,她整个下午都躺着昏睡,六七点钟才起来。小姐,你先在这儿休息个把钟点,我再陪你一起上去,好吗?”

这时,罗伯特进来了,贝茜把睡着的孩子放进摇篮,迎上前去。随后,她硬要我脱掉帽子,用些茶点,因为她说我既苍白又疲惫。我很乐意接受她的殷勤招待,顺从地任她脱去我的旅行装,就像儿时总让她帮我脱衣服那样。

看着她忙里忙外地准备下午茶,我仿佛又回到了旧日时光。她摆好茶盘,拿出最好的瓷器,切好面包和奶油,烤热茶点,还时不时轻轻拍一下、推一下罗伯特或简,就像小时候对待我那样。贝茜的性子依然那么急,手脚依然那么轻快,容貌也依然那么姣好。

茶点备好后,我正要朝桌前走去,她却用以前那种不容违抗的口气,要我坐着别动。她说,我得在壁炉边享用茶点。于是,她把小圆几摆到我面前,摆好一杯茶和一盘吐司,完全像她以前那样:把我安顿在儿童房的小椅子上,把她偷偷拿来的好吃的给我吃。我也一如往昔,微笑着顺从她。

她想知道我在桑菲尔德过得开不开心,女主人怎么样。我告诉她,那儿只有一位男主人,她又问我那位先生好不好,我喜不喜欢他。我告诉她,这位主人长得挺难看,但确实是位绅士,待我很好,我很满意。然后,我向她描绘了最近待在府上做客的那些欢快的贵客,对于个中细节,贝茜尤其听得津津有味,她一向特别爱听这些。

聊着聊着,一小时很快就过去了,贝茜帮我把帽子等随身配饰重新穿戴好,就陪着我出了门房,走向内宅。九年前,我也是由她陪着,沿着我此刻走进去的小径走出来的。在那个一月的灰暗、阴冷、雾气弥漫的早晨,我带着绝望、忿恨的痛苦心情离开了这个敌视我的家,茫然无知地前往洛伍德那样遥远、阴冷的地方,只求一个栖身之所。那种感觉俨如被放逐,甚至就是被抛弃。此刻,那个敌视我的家又耸立在我面前了,我的前途未卜,我的心还隐隐作痛。我仍然觉得自己在茫茫人世间飘泊,但对自身的力量已有更多的自信,面对欺凌,也不再那么无奈又恐惧。饱受委屈的伤口现已愈合,心中的怒火已然熄灭。

“你可以先去餐室,”贝茜领我穿过大厅时说道,“两位小姐都在那儿。”

顷刻间,我已走入那个房间。每件家具看上去都和我初次被带来见布罗克赫斯特先生的那个早上一模一样。他站过的那块地毯依然铺在壁炉前。只消往书柜里看一眼,我觉得自己还能认出依然放在第三层老地方的那两卷本的毕维克的《英国鸟类史》,《格列佛游记》和《天方夜谭》也依然排列在更上面的那一层。物事无改,人事却已面目全非。

我面前站着两位年轻小姐,一位很高,几乎与英格拉姆小姐差不多,但很瘦,面色灰黄,表情严肃,透着苦修者般的神态,极其朴素的穿着打扮也加重了这种感觉:她穿着黑色直筒呢子连身裙,配着上过浆的亚麻领圈,头发从两鬓往后梳,戴着修女们戴的饰物:一串乌木念珠和一枚十字架。尽管从那张毫无血色的长脸上已很难找出她小时候的影子,但我想,这肯定是伊丽莎。

另一位肯定就是乔治亚娜,但已不是我记忆中仙女般纤瘦的十一岁小女孩了。她已是如花朵盛放般丰满美丽的年轻女人,肤白如蜡,五官端正又秀丽,蓝眼睛透着倦怠,褐黄色的长鬈发。她也穿着一身黑裙,但式样与她姐姐的大不相同,显出凹凸有致的曲线;如果说她姐姐像虔诚的清教徒,她就是时髦的美女。

姐妹俩都继承了母亲的特点——都各有一点:瘦削苍白的姐姐有她母亲那样的烟晶宝石色的眼睛,生气勃勃的妹妹却有她母亲那样的颏骨和下巴,也许稍显柔和,但和性感丰满的身躯相比,却让她的面容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坚苛无情的感觉。

我一走近,两位小姐都起身迎接我,称呼我为“爱小姐”。伊丽莎招呼我时,语气唐突而短促,没有笑容,说完就坐下,盯着炉火看,似乎已然忘记了我的存在。乔治亚娜在“你好”之后又对旅途和天气之类的琐事寒暄了几句,她的语气懒散,慢吞吞的,不时斜睨着把我从头到脚打量一番,一会儿看我的黄褐色呢外套的褶缝,一会儿又盯着我乡间便帽的简朴的花边。年轻小姐们自有一套高明的办法,无需言语就能让你知道她们觉得你是个“笑话”。无需粗鄙无礼的言行举止,她们只需某种高傲的表情,冷淡的姿态,漠然的声调,就能完全表达她们的内心所想。

然而,无论是明嘲还是暗讽,对我都已失去一度有过的影响力。我坐在两位表姐中间,惊讶地发现自己竟可以泰然处之,哪怕一位对我完全怠慢,另一位假意殷勤却含讥带讽。伊丽莎不会让我觉得屈辱,乔治亚娜也不会让我生气。事实上,我有别的事情要想。近几个月来,相比于她们所能激发的痛苦、所能施舍的欢乐,我内心被唤起的感情要强烈得多——更加刻骨铭心,更加细腻多变,令我根本无法顾及她们的态度是好是坏。

“里德夫人怎么样了?”我没等太久,就镇定地看着乔治亚娜这样问,她倒认为我这样直呼其名未免太放肆,刚好有理由让她发发脾气。

“里德夫人?哦!你是说妈妈呀。她的情况非常不好,不知道你今晚是否能见到她。”

“如果,”我说道,“你愿意上楼去跟她说一声我来了,我会非常感激。”

乔治亚娜几乎惊跳起来,蓝眼睛睁得又大又圆。“我知道她特别想见我,”我补充了一句,“既然她有这样的心愿,我也不想拖延,除非万不得已。”

“妈妈不喜欢别人晚上去打搅她。”伊丽莎说道。我不待邀请便顾自站了起来,默默地脱下帽子和手套,说我要去找贝茜,我猜想她肯定在厨房,我可以叫她直接去问里德夫人今晚是否愿意见我。我找到了贝茜,请她替我去问,心中又有了新的打算。若是以前,别人的高傲狂妄会顿挫我的自尊心,令我退缩不前。若是一年前,我受了今天这样的气,肯定会当场决定明天一早就离开盖茨黑德。但此刻,我却一眼看出那种想法非常愚蠢。既然我已长途跋涉一百英里来看舅母,我就该留下来,直到她好转或去世。对于她女儿们的傲慢或愚蠢,我应当置之度外,不受其左右。于是,我去找管家商量,让她给我找个房间,告诉她我要在此逗留一两个星期,再叫人把我的行李搬进我的房间,我也跟着过去,刚走到楼梯转角就碰上了贝茜。

“夫人醒着呢,”她说,“我已经告诉她你来了。来,看看她还认不认得你。”

不需要任何人带领,我就能找到那间再熟悉不过的房间,因为以前我总是被叫到那里挨骂和受罚。我快步走到贝茜前面,轻轻推开那扇房门。天色已暗,桌上点着蜡烛,笼在灯罩里。屋里的陈设和以前一模一样:琥珀色帐幔罩着四柱大床,梳妆台、安乐椅、脚凳。就是在那张脚凳上,我上百次地罚跪,请求宽恕我并未犯下的过错。我朝附近的墙角一瞥,以为自己还会看到曾让我胆战心惊的细长的藤鞭,以前,那条细影总是潜伏在那儿,像恶魔一样伺机跳出来,鞭挞我颤抖的手心、畏缩的脖子。我走近床榻,撩开帐幔,向垫高的枕头俯下身去。

我清楚记得里德夫人的长相,因而努力去寻找那熟悉的面容。时间会消蚀复仇之念,平息愤怒与憎恶之心,这是令人高兴的事。我曾带着怨恨和委屈离开了这个女人,现在又回到她身边,心中却有不同的感受:同情她承受了巨大的痛苦,也强烈地渴望宽恕、忘却她带来的种种伤害,不计前嫌,握手言和。

那张熟悉的面孔和以前一样,又严厉又无情,什么也改变不了那种犀利的眼神,那道微微上扬、专横的眉毛——她常常用那样的眉眼俯视我,投来恫吓、憎恶的目光!此时此刻,再次看到那眉宇间的冷酷,惊惧又悲伤的童年记忆统统复活了!然而,我还是俯身亲吻了她。她看着我。

“是简·爱吗?”她问。

“是我,里德舅母。你好吗,亲爱的舅母?”

我曾发誓永远不再叫她舅母。但我想,此刻忘却并违背自己的誓言并不是罪过。我紧紧握住她搁在被子外的一只手,如果她能和蔼地握握我的手,我肯定会由衷地高兴。但顽固的本性是不会即刻被感化的,天生的反感也无法轻易消除。里德夫人抽出自己的手,微微转开脸,说今晚挺暖和的。她对我仍是冷冰冰的,我立刻感觉到她对我的态度、对我所怀的情感没有丝毫改变,也不可能再改变了。从她那双石头般的眼睛里——温情打动不了,眼泪也软化不了——我看出来了:她决心到死都认定我很坏,因为相信我是良善的好人并不能让她宽慰、欣喜,只会徒增她的屈辱。

我先是感到痛苦,继而是恼怒,最后决心要征服她——不管她的本性和意志如何顽强,我都要凌驾于她之上。像儿时一样,我的眼泪涌了上来,但这次我克制住了。我将一把椅子搬到床边,坐了下来,倾身凑向枕头。

“你派人叫我来,”我说,“现在我来了,我要住一阵子,看看你的身体情况如何。”

“哦,这当然可以。你见到我的女儿们了吗?”

“见到了。”

“好吧,你可以告诉她们,我希望你留下来,直到我能把心里的事告诉你。今晚已经太晚了,要我去想那些事有点吃力。不过有些事情我很想说——让我想想——”

游移的目光、走调的言语都表明她一度旺盛的精力已元气大伤,身体备受摧残。她焦躁地翻转身体,把被子往上拉,我的胳膊肘刚好压在被角上,被拉扯得一滑,身子有点歪倒,她立刻恼怒起来。

“坐好!”她说,“别压着被子,真让人生气。你是简·爱吗?”

“我是简·爱。”

“这孩子让我多费神,谁都想不到。她的性情让人摸不透,脾气说发就发,还总是怪里怪气窥探别人的一举一动,每日每时都给我带来那么多烦恼——扔给我的就是这样一个大负担!有一次,她和我说话的样子像是发了疯,或者说,活像魔鬼。从来没有哪个小孩会像她那样说话,那样看人,能把她从这里打发走,我真是很高兴。在洛伍德,他们又是怎么对付她的呢?那里爆发了热病,很多孩子都死了,而她居然没有死。但我说她死了——但愿她死了!”

“真是个奇怪的愿望,里德夫人,你为什么这么恨她呢?”

“我一直讨厌她母亲,因为她是我丈夫唯一的妹妹,他很宠爱这个妹妹。因为她下嫁给那个男人,他们家同她脱离了关系,但他坚决反对。她的死讯传来时,他哭得像个傻瓜。他要把孩子领来,我苦苦求他,宁可他花钱把孩子托给别人喂养,但他就是不肯。我见到那孩子的第一眼就不喜欢她——哭哭啼啼、病病恹恹、瘦瘦巴巴的小东西!她会在摇篮里整夜整夜哭个不停,也不像别的孩子那样扯开嗓子、痛快哭嚎,而是咿咿呀呀地抽噎。里德爱怜她,时常亲自照料她,说真的,我们自己的孩子在那个年纪时,他都没有那么花心思。他要我们的孩子跟这个小要饭的友好相处,我的宝贝们受不了,只要流露出对她的厌恶,里德就会对他们发脾气。他病重的时候,一直叫人把她抱到他床边,临终前一小时,还让我立誓抚养她。我宁可养一个济贫院里出来的小乞丐!可是他心软,天性软弱。约翰一点不像他父亲,我为此感到高兴。约翰像我,还有我的兄弟们,十足的吉卜森家的人。唉,但愿他不要老是写信跟我要钱,太折磨我了!我已经没钱可以给他了。我们越来越穷。我得把半数仆人打发走,关闭部分房宅,或是租出去。我当然不甘心这么做,可是,不然怎么过日子呢?我三分之二的收入都拿去偿付抵押借款的利息了。约翰赌得太凶,又总是输——可怜的孩子!他被那些赌棍骗得团团转,彻底堕落,声名狼藉。他的样子真吓人啊!我看到他的时候,真为他感到难堪。”

她越来越激动了。“我想,现在还是让她静下来比较好。”我对站在床另一边的贝茜说道。

“恐怕是这样,小姐。不过,她到了晚上总是这样说话的,上午才比较镇静。”

我站起来。“不许走!”里德夫人叫道,“还有件事我要跟你说。他威胁我——不断地用他的命,或是我的命来威胁我。有时,我梦见他躺在那儿,喉咙上有很大的伤口,要不然就是鼻青眼肿。我进退两难,无路可走啊!该怎么办呢?钱从哪儿来?”

这时候,贝茜竭力劝她服用镇静药,费了好大劲才说服她。里德夫人很快就镇静下来,昏睡过去,我才离开了她的房间。

十多天过去了,我并没有机会再次同她交谈。她不是昏睡就是胡言乱语。医生禁止一切会刺激到她的事情。这期间,我尽可能跟乔治亚娜和伊丽莎和睦相处。事实上,她们一开始非常冷淡。伊丽莎会坐着刺绣大半天,要不就是看书写字,对我或她妹妹不着一词。乔治亚娜会时不时对她的金丝雀胡说一通,对我完全不加理睬。但我决意不能显出无所事事,或是不知如何消遣娱乐的模样,幸好我随身带了画具,因而没有这两种困扰。

备好一盒画笔,再有几张画纸,我就在远离她们的窗边坐下,忙着勾画出头脑中的奇思妙想——那是如万花筒般瞬息万变的想象世界:两块岩石间的大海,一艘小船横穿过初升的月影,头戴莲花花环的仙女从芦苇和菖蒲丛中探出头来,小精灵坐在山楂花圈围绕下的雀巢里。

一天早晨,我临时起意想画一张肖像,至于要画什么样的脸孔,我自己也不知道,也不在乎。我挑了一支黑色的软铅笔,把笔尖磨得很粗,这就画了起来:先在纸上勾勒出突出的宽额头、下半张脸的方正轮廓,这个形象令我开心,继而一蹴而就,迅速地画好五官。那样的额头下,得有两道令人瞩目的浓重平眉;接下去,还得有线条分明的鼻子:笔挺的鼻梁,饱满的鼻翼;再接下去,就得有柔韧的嘴巴,当然不能太小;然后便是坚毅的下巴,中间有深深的凹痕;当然,还少不了黑黑的络腮胡,黑黑的头发,鬓发要浓密,额发要像波浪似的鬈曲。这时才要画眼睛,我把这一步留到最后,因为点睛之笔要最谨慎。我勾画出大大的眼睛轮廓,形状描得很好,睫毛描绘得又长又浓密,黑眼珠又大又亮。“不错!但还不能就此罢笔,”我一边观察效果,一边思忖,“还欠缺应有的霸气和活力。”我得把暗处加深,把明亮处反衬得更有光采——只需恰到好处地添加一两笔,便达到了这种效果。瞧,朋友的面容就在我眼前,那两位小姐对我不闻不问,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我凝视着这张呼之欲出的脸孔,不禁露出微笑,看得出神,只觉得心满意足。

“你画的是你认识的人吗?”伊丽莎问道,不知何时,她已悄悄地走到我身边。我回答说,那不过是凭空想象的一幅肖像,赶忙把它塞到其他画纸下面。我当然是说谎了,事实上,那正是罗切斯特先生的逼真写照。但那和她没关系,除我之外,和任何人都没有关系吧?乔治亚娜也过来看。她对别的画都很满意,却把这幅说成是“丑男人”。她们俩似乎对我的画技颇感讶异。我主动提出,可以为她们画肖像,她们就先后坐下来,让我打铅笔草稿。后来,乔治亚娜拿出了她的画册。我表示,可以贡献一幅我的水彩画,让她收进画册,这让她一下子高兴起来,还提议到庭园里走走。我们出去散步不到两小时就说起了知心话。她向我描述了两个社交季节前,她在伦敦度过了一个风头十足的冬季,她说到自己是如何受欢迎的,如何引人注目的,甚至暗示有贵族公子向她表白爱慕之情。从下午到晚上,这类暗示越来越多,越来越丰富——各式各样的绵绵情话,浓情蜜意的场面。简而言之,她那天为我即兴创作了一部上流社会时髦生活的小说。我们的谈话一天天继续下去,却始终围绕一个主题——她自己,她的爱情和苦恼。很奇怪,她一次也没有提到母亲的病、哥哥的死,或她们家族的暗淡前景。她满心想的只有追忆往昔的快乐、渴望未来的恣情。每天,她只在母亲的病榻前逗留五分钟,一分钟都不多留。

伊丽莎依然寡言少语。显然,她也没时间闲聊,我从没有见过谁像她那样忙碌——看上去很忙,却很难说清她在忙什么,或者说,很难看出她的忙碌有何成果。她的闹钟催她一大早就起床。我不知道她在早餐前干什么,但她会把餐后的时间平均分配,每小时都有规定的事情要做。她每天三次研读一本小书,我细看后发现是《祈祷书》。有一次,我问她书中最吸引人的是什么,她回答说:“礼拜规程。”每天,她用三小时做针线活,用金线给一块方形红布上边,那块布大得可以当地毯。我问起它的用途,她告诉我,盖茨黑德附近新盖了一所教堂,这块布是要盖在祭坛上的罩布。每天,她用两小时写日记,两小时照料厨房后头的花园,一小时整理账目。她似乎不需要人作伴,也不需要交谈。我相信她一定自得其乐,满足于这样按部就班的行事,除了偶有突发事件迫使她改变钟表般一成不变的规律,也没有别的事让她烦心了。

有天晚上,她倒是比平日多话。她告诉我,约翰的死、家道中落让她深深苦恼,但她说现在已能静下心来,她已经作出了决定。她已留心保住了自己那份财产,一旦她母亲去世——这是必然的事,她冷静地说到母亲已不可能康复,也不会拖得太久——她就会实行她筹想已久的计划:寻一个归隐之处,让自己一板一眼的习惯永远不受干扰,让安全的屏障把她和浮华尘世彻底隔开。我问她,乔治亚娜是不是会跟她一起去。

当然不会。乔治亚娜和她没有共同之处,从来都没有。无论如何,她也不想让乔治亚娜在她身边,那将是自讨苦吃。乔治亚娜应当走她的路,而她,伊丽莎,也要走自己的路。

乔治亚娜不向我吐露心声的时候,多半都躺在沙发上,抱怨家里百无聊赖,一再希望吉卜森舅母会寄来邀请信,请她到城里去玩儿。她说:“只要能去一两个月,等事情都过去,那就再好不过了!”我并没有问她“等事情都过去”是什么意思,但我猜想她指的是意料中的母亲过世,及其阴郁的丧葬仪式。通常,伊丽莎对妹妹的懒散和怨言并不在意,仿佛她面前并不存在一个怨声载道、无所事事的人。但有一天,她放好账簿,摊开绣花布时,突然责备起她来:

“乔治亚娜,这个世上没有比你更没用、更愚蠢的生物了。你根本不该被生下来,因为你活着也是白活。有理智的人理应为自己而活,自力更生,活得像自己,可你不是!你只知道依附于别人,仰仗别人的力量来支撑你的软弱。要是别人不愿意背负你这个肥胖、娇弱、自负、无用的包袱,你就大叫大嚷说人家欺负你,冷落你,害得你好可怜。不仅如此,你还觉得生活就该是变化无穷、充满刺激的一场好戏,否则,这世界就像监牢。你要别人爱慕你,追求你,恭维你;你要有音乐,有舞会,有社交场;否则,你就会枯萎憔悴,奄奄一息。难道你就没有头脑想出一套办法来,好让你别去依赖别人,只靠自己的意志和努力,独立生活?就说一天好了,你可以把时间分成几份,每一份都规定好任务,全部时间都预先排满,不要空留一刻钟、十分钟、五分钟的零星时间。井然有序、有条不紊地做好每件事,这样一来,你还没觉察一天开始,这一天就已经结束了。你不需要麻烦任何人陪你消遣,不需要依赖别人的陪伴、聊天、同情、忍让;总之,你可以像一个独立的人那样生活。听听我的忠告吧——这是我给你的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忠告——以后,不管发生什么事,你都可以不需要我或别人了。要是你置之不理,照旧一意孤行,只会发牢骚、懒散、想入非非,你早晚都会因愚蠢而自食其果,不管会有怎么糟糕、怎么难受的后果。我要明白告诉你,你好好听着,因为我不会再重复我接下去要说的话,但我会坚定地按照这话去做。母亲一死,我就不会再管你的事。从她的棺材抬进盖茨黑德教堂墓地的那天起,你和我就分道扬镳,如同素昧平生的陌路人。你不要以为我们碰巧出自同样的父母,我就会容忍你,任凭你用软弱的借口来拖累我。我可以这样说:哪怕整个人类毁灭了,只剩我们两人站在地球上,我也会让你留在旧世界,独自前往新世界。”

她不再说了。

“你大可不必这样长篇大论,”乔治亚娜答道,“谁不知道啊,活在世上的所有人里面,就数你最自私、最无情。我知道,你对我有刻骨的仇恨,我可是有切身体会,也有真凭实据的!你在埃德温·维尔勋爵的事情上用诡计来害我,就因为你不能容忍我爬得比你高,获得贵族爵位,被上流社交圈所接纳,而你甚至不敢在那个圈子里露面,所以你暗中监视,又去告密,永远毁了我的前程。”乔治亚娜掏出手帕,抽噎了足有一小时。伊丽莎冷冷地坐在那儿,无动于衷,一个劲儿地忙着手中的活儿。

确实,有些人认为宽容大度不过是无足轻重的小事,但这两个人都因为欠缺宽容而成为反面典型:一个刻薄得叫人难以容忍,另一个乏味得可鄙。没有理智的感情实则寡淡无味,但缺乏感情的理智也未免太苦涩,粗粝得叫人难以消受。

一个风雨交加的下午,乔治亚娜在沙发上看小说看得睡着了,伊丽莎去新教堂参加圣徒节日礼拜——在宗教方面,她非常拘泥于形式,风雨无阻地按时履行她心中的虔诚义务。不论天好天坏,她每星期都上三次教堂,平时如有祈祷仪式,她也必定参与。

我想上楼去看看那个生命垂危的女人怎么样了。她躺在那里,几乎没有人陪伴,用人们想起来才会去看看她;虽有雇佣来的护士,但因没有人监管,她一有机会就溜出去。贝茜固然忠心耿耿,但有自己的小家庭要照应,只能偶尔到府上来。不出我所料,病人的房间里没人在照看,护士不见人影,病人一动不动地躺着,似乎在昏睡,铅灰色的脸深深陷在枕头里,壁炉中的火都快熄灭了。我添了柴火,整理了被褥,盯着她看了一会儿。她已无法再瞪着我了。于是,我走到窗前。

大雨猛烈地敲打窗棂,狂风呼啸。我心想,“躺在那儿的人,很快就要离开人间的风雨交战,她的心灵此刻正在苦苦挣脱血肉之躯,一旦解脱,又将飞到何处安息呢?”

思索这番奥秘时,我想起了海伦,回忆起她临终时的话,她信仰解脱肉身的灵魂是平等的。我似乎仍能清晰地听见她的言语声,仍能看见她苍白而脱俗的容貌,消瘦的脸庞,庄严的目光——那时她平静地躺在临终的病榻上,低声倾诉渴望回到神圣的天父怀中的渴望。我正想着,身后的床上响起了微弱的响声:“谁?”

我知道里德夫人已经好多天没说话了,难道她醒过来了?我走到她的床前。

“是我,里德舅母。”

“谁——我?”她答道,“你是谁?”她诧异地看着我,略有惊恐,但还算镇定,“我根本不认识你——贝茜呢?”

“她在门房,舅母。”

“舅母!”她重复了一声,“谁叫我舅母来着?你不是吉卜森家的人,可我认得你——你的脸,你的眼睛,还有那个额头,都看着眼熟。你像……哎呀,你像简·爱!”

我没说话,生怕说出我的身份又会刺激到她。

“可是,”她说,“恐怕我搞错了。我的头脑欺骗了我,因为我想看看简·爱,所以想象出一个跟她相似,但并不存在的幻影。再说,都八年了,她肯定变了很多。”这时,我才轻轻地告诉她,我就是她想见的人,她猜得没错。我看得出来,她明白我的意思,头脑也还清醒,便告诉她贝茜如何让丈夫把我从桑菲尔德接来。

“我的病很重,我知道,”过了一会儿,她说,“几分钟前,我想翻身,却发觉四肢都动不了。死前能把心事说出来,倒也算痛快。我们健康时很少去想的事,到现在这样的时刻,却成了压在心头的重担。护士在吗?房里只有你,没有别人吗?”

我让她放心,只有我们两人。

“唉,我有两次,做了对不起你的事,现在很懊悔。一次是违背了我向丈夫许下的诺言,没有把你视如己出地抚养成人。还有一次——”她停顿下来。“也许,终究是无关紧要了。”她喃喃自语,“那样我也许会好过些,但要这样向她低声下气,实在让我难受。”

她挣扎着,想要改变身姿,却无力做到。她的脸色变了,似乎经历着某种内心的纠结,也许就是临死前的痛苦前兆。

“唉,我必须了断这件事。永世就在眼前,我最好还是告诉她。你过去把我的梳妆盒打开,把你看到的一封信拿出来。”我听从她的吩咐。她又说,“把信读一下。”

信很短,信中写道:

夫人:

烦请惠告舍侄女简·爱的地址,及其近况。我拟发函,盼她来马德拉我处。承上天垂佑,不负有心之人,我已有微薄资产,然未娶无子,甚望有生之年能将她收为养女,并在身后将全部财产遗留赠予她。夫人,我……

约翰·爱,于马德拉

日期是三年前。

“为什么我从来没听说过这件事?”我问道。

“因为我对你的厌恶根深蒂固,根本不想助你一臂之力,让你去享受荣华富贵。简,我忘不了你是如何对待我的,忘不了你曾有一回对我大发怒火,说你在世上最讨厌我,我忘不了你那种腔调,你用那种完全不像孩子的神情和语气言之凿凿地说,一想到我就让你恶心,还说我如何残酷无情地虐待你。我也忘不了我自己的感受,当你突然暴跳如雷、一股脑儿地说出心中的怨恨时,我很害怕,好像我打过、推开过的动物突然用人一样的眼神抬头看着我,用人一样的声音咒骂我……水!给我水,快!”

“亲爱的里德夫人,”我把她要的水端给她,“别再想这些了,都忘了吧。原谅我那些激烈的言词,当时我还是个孩子,现在都过去八九年了。”

她没听进我说的话,喝了水,喘过气来后,她又继续说道:

“我跟你说了,我忘不了。所以我报复,我不能忍受你由伯父领养,舒舒服服地过上安稳日子。我写信给他,说很遗憾使他失望了,简·爱已经死了,在洛伍德,死于斑疹伤寒。现在,随你怎么办吧,你可以写信否认我的说法,尽快揭穿我的谎话。我觉得,你生来就是要折磨我的,只剩一口气了还让我不得安宁,让我死到临头还惦记这件事——要不是因为你,我本不会经不住诱惑而干出这种事的。”

“但愿你能听从劝告,舅母,忘掉这些,请你仁慈宽容地对待我吧——”

“你的性格很糟,”她说,“我到现在都难以理解,不管怎样对待你,你都默默忍耐,过了整整九年,可到了第十年却突然发作,把怒气和暴力全都宣泄出来,这我永远也无法理解。”

“我的性格并不像你想的那么坏。我容易激动,但不会怀恨在心。小时候,有很多次,如果你允许,我是很愿意去爱你的。现在,我也衷心希望与你和解。亲亲我吧,舅母。”

我把脸颊凑近她的嘴唇,她却不愿触碰。她说我倚在床上会压到她,而且又要喝水。我扶她起身,让她靠在我怀里喝水,然后,我又让她躺下,把手放在她冰冷、黏湿的手上,但她衰竭无力的手指立刻退缩回去,失神的眼睛也避开了我的目光。

“爱我也好,恨我也好,都随你所愿。”最后,我说道,“反正,你已经得到了我自愿的、彻底的宽恕。现在,你请求上帝的宽恕,安息吧。”

可怜而痛苦的女人!现在再努力改变她一贯的想法已为时太晚。活着时,她恨我;临死前,她依然恨我。

这时,护士进来了,后面跟着贝茜。我又待了半小时,希望看到友善和解的表情,但她丝毫没有这种迹象。她很快进入昏迷,再也没能恢复神志。当晚十二点,她去世了。我没在场替她合上眼睛,她的两个女儿也都不在。第二天早上,她们来告诉我,一切都过去了。她的遗体已在等候入殓。伊丽莎和我去做最后的瞻仰,乔治亚娜却嚎啕大哭,说她不敢去看。萨拉·里德就躺在那儿,曾经强健而充满生机的身躯如今已僵硬不动。冰冷的眼皮盖住了她无情的双眼,额头和强硬的五官仍带有她冷酷灵魂的印记。在我看来,那具遗体既陌生又肃穆。我忧伤而痛苦地凝视着,没有温柔、甜蜜、怜悯之感,也不带希望或征服之意;对她这样孤寂到可怕的死法,只觉得欲哭无泪,又不寒而栗;还有一种难受的痛心感——是因为她不幸,而非因为我失去了一个亲人。

伊丽莎冷静泰然地望着她的母亲,沉默了几分钟,说道:“照理说,她那样的体质本可以活到很老,是心病折了她的寿。”说完,她的嘴角抽搐了一下,之后她就转身离开了房间,我也走了出去。我们两人都没有流泪,一滴都没有。

罗切斯特先生只允许我告假一周,但我过了一个月才离开盖茨黑德。我本想葬礼后就走,乔治亚娜却恳求我多留几日,等到她去伦敦再走,因为过来张罗姐姐的葬礼、安排家庭事务的吉卜森舅舅终于邀请她去伦敦了。乔治亚娜说她害怕和伊丽莎单独相处,情绪低落时得不到她的同情,胆怯时得不到她的鼓励,收拾行装时也得不到她的帮助。我只能尽量包容乔治亚娜无能的畏缩、自私的怨天尤人,也尽量帮她多做些针线活,整理衣物。实际上,只有我在忙,她只是闲着,并不做事,让我不禁心想,“表姐,如果你我注定要长期共同生活,那就必须要重新安排,绝对不能像以前那样。我不会乖乖地忍受,做宽容大度的那一个;我要把你的那份活儿分派给你,迫使你完成,你不去做,那就搁在那儿,谁都不会帮你去做。我还会坚持要你把那些装腔作势、半真半假的怨言吞到肚子里去。只是因为我们的共处十分短暂,又遇上丧亲的哀悼期,我才肯耐下性子,勉强自己顺从你。”

我终于送别了乔治亚娜,没想到,伊丽莎也拜托我再待一个星期。她说,她要全力以赴完成计划,即将动身去某个未知的地方。为此,她整天关在自己的房间里,从里面插上门闩,装箱子,清空抽屉,焚烧信件和文件,谁也不见。她希望我帮她看家,接待来客,回复唁函。

一天早晨,她说,可以不用再劳烦我了。“还有,”她接着说下去,“谢谢你体贴的帮助、周全的行事,我非常感激。跟你共处和跟乔治亚娜共处,感觉大不一样。你在生活中尽自己的责任,不给别人添麻烦。明天,”她继续说道,“我就要动身去欧洲大陆了。我会在里斯尔附近的一家修道之所找到栖身之地——你可以称它为修女院。在那里,我可以安享清静的日子,不受干扰。我会花一段时间潜心研读罗马天主教的教义,好好研究教会体系的运作。如果确实如我预期的那样,那能使世间万事万物公平合理、井然有序,我就会正式皈依罗马教,或许还会去当修女。”

听到她的决定,我并不惊讶,也不打算劝说她打消这个念头。“那是非常适合你的天职,”我心想,“但愿对你大有好处!”

我们分手时,她说:“再见,简·爱表妹,祝你好运。你是有头脑的人。”

我答道:“你也很有头脑,伊丽莎表姐。但我想,再过一年,你的禀赋会被囚禁在法国修道院里了。不过,那样的生活对你很适合,但与我无关,我并不介意。”

“你说得很对。”她这样回答。我们说了这几句话后便分道扬镳了。我没有机会再提起她或她妹妹了,所以,不妨在此提一下:乔治亚娜后来高攀嫁给了上流社会一个年老力衰的有钱男人,伊丽莎果真做了修女,现在,就在她当初见习的那家修道院当了院长,并把全部财产都捐赠给了那家修道院。

我不知道人们远行后归家会有什么感觉——无论离家的时间长短,因为我从来没有过这种经验。我只知道,小时候走了很远的路回到盖茨黑德后,因为显得怕冷或情绪低沉,总是会挨骂;后来,从教堂回到洛伍德时只希望有一顿丰盛的饭菜和熊熊的炉火,但双双落空时,又是什么滋味。这两种归家的感受都很不愉快,一点儿都不令人向往,好比是没有磁力吸引我,因而没有离家越近、越渴望回家的似箭归心。这次返回桑菲尔德,又会是什么感觉呢?

旅途乏善可陈——非常乏味:白天走五十英里,晚上投宿旅店;第二天再走五十英里。最初的十二小时里,我总会想起里德夫人临终的模样,仿佛又看到她变形失色的面孔,听到她走调般的古怪语气。我默默想起葬礼的那天:棺材、棂车、佃户和用人们排成黑压压的长龙——亲戚却屈指可数,还有那洞开的墓穴、寂静的教堂、肃穆的仪式。接着,我又想起伊丽莎和乔治亚娜:一个是舞会中众星捧月的焦点,另一个是囿于修道院陋室的隐士。我思索着,分析她们各自的性格和特点。傍晚时分,马车抵达了一座大城镇,将这些思绪一扫而空。到了深夜,躺在远游者的床榻上,我的思绪又完全转向,不再纠缠于回忆,而是开始揣度未来。

我就要回到桑菲尔德了,可我还能在那儿待多久呢?应该不会太久了。这一个月间,我从费尔法克斯夫人写来的信上得知,府上的宾客都已散去,罗切斯特先生三个星期前动身去伦敦了,说是过两个星期就会返回。费尔法克斯夫人猜想他是去筹备婚事的,因为他提到要购置一辆新马车。她还说,她总觉得罗切斯特先生要娶英格拉姆小姐这事儿有点蹊跷,但从众人的议论和她亲眼所见来看,她已不再怀疑很快就会举办婚礼。“连这也怀疑,你也未免太多疑了。”我心里嘀咕着,“我就毫不怀疑。”

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我该去哪儿呢?”我彻夜梦见英格拉姆小姐,在一个异常逼真的清晨残梦中,我看见她当着我的面,关上了桑菲尔德的大门,还向我指出另一条路。罗切斯特先生袖手旁观,好像在对英格拉姆小姐冷笑,又好像在嘲弄我。

我没有告诉费尔法克斯夫人我回去的确切日期,因为我不希望府上派普通马车甚或高级马车特意到米尔科特接我。我想独自静静地走完这段路。于是,六月的那个黄昏,大约六点,我把自己的行李箱交给乔治旅店的马夫后,就顺着直穿田野的那条老路默默地走向桑菲尔德,在那个钟点,路上几无行人。

虽然气候和煦,但那个夏夜却并不晴朗,更不算灿烂。沿路只有农夫忙着堆干草。天空虽然有云,却能预兆接下去的好天气:未被云朵遮掩的天幕呈现出柔和清淡的蓝色,轻薄的云层飘在高高的天际。西边的天空也显得很温暖,没有湿冷的闪闪水光,因而没有凉意;那片天穹俨如祭坛,掩映在大理石纹般的雾气缭绕背后,缝隙中映射出金红色的圣火之光。

归途越来越短,我非常高兴,高兴得甚至一度停下脚步自问:这样的喜悦意味着什么?并提醒自己保持理智:我终究不是回自己家,也不是去一个永久的安身立命之所,也没有好朋友翘首以待我归去。“当然,费尔法克斯夫人会平静地微笑,欢迎你回去。”我对自己说道,“小阿黛拉看到我也会乐得拍手,蹦蹦跳跳来迎接。但你心里很明白,你想的不是她们,而是另外一个人,而这个人并不在想念你。”

然而,还有什么比青春更任性的吗?还有什么比未经世事更盲目无知?青春与幼稚一味认定:只要有幸再次见到罗切斯特先生就够幸福了,不管他眼里有没有我;青春与幼稚也在催促:“快点!快点!趁你还能够跟他在一起,尽量待在他身边吧!再过几天、最多几星期,你就要与他天各一方了!”于是,我抑制住这新生的痛苦——我无法说服自己承认乃至助长那个畸形怪状的念想——继续往前走。

在桑菲尔德的草场上,他们也在堆晒干草,更确切地说,我到达的时刻,农夫们正好下工,纷纷肩扛草耙回家去。我只要再穿过一两块田就可以横穿大路,到达门口。树篱上的蔷薇花开得多么茂盛呀!但我顾不上去摘花,只想快点走进那栋宅子。我横穿过一丛枝繁花盛又高大的荆棘树,有些花枝都伸到小径的另一边去了。我看到了窄小的石阶,还看到了——罗切斯特先生坐在那里,手拿一本书和一支铅笔,正在写着什么。

当然,他不是鬼,但我的每根神经都慌张起来,片刻间手足无措,无法控制自己。这是怎么回事儿?我未曾想过,自己一见到他就会浑身颤抖,一走到他面前就哑然失声,几乎动弹不得。只要我能挪动,就要赶紧进屋去,没必要让自己像个大傻瓜。我知道还有一条路可以通往宅院,但就算我认得二十条路也没用了,因为他已经看到我了。

“嘿!”他大叫一声,丢下书和笔,“你来啦!请到这边来。”

我确实走过去了,但并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过去的。我几乎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在走动,只记着要表现得镇定,尤其要让脸上的表情听话——我分明觉得,脸上的肌肉正在厚颜无耻地挣扎,想要违抗我的意志,泄露我千方百计掩饰的情绪。好在我戴着面纱,这时刚好是垂下的,让我尚可勉强镇定。

“是简·爱吗?你从米尔科特来,而且是走来的?没错——这又是你的鬼点子,不叫马车去接你,反倒像个普通人那样穿街走巷,还偏偏选在黄昏薄暮,偷偷溜回你家附近,好像你是个梦或幻影。这一整个月,你到底去干什么了?”

“我一直陪着舅母,先生,她去世了。”

“真是个地地道道的简·爱式的回答!愿善良的天使守护我!她在黄昏时分与我单独相遇,却告诉我,她刚从另一个世界来,从逝者的住所而来。要是我有胆量,倒很想碰碰你,看你是实实在在的人呢,还是一道幻影。你这个小精灵!但那岂不是等于让我去捉沼泽地里的蓝色鬼火?你倒是会逃!真会逃!”他停了一下,又说道,“离开我整整一个月,肯定把我忘得一干二净了吧!”

我早知道,与主人重逢会很快乐,但一想到他即将不再是我的主人,再想到我对他来说根本是无足轻重的,快乐也会有一丝消减。不过,罗切斯特先生永远有一种使人愉快的感染力(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只要尝一尝他撒给我这样的离群孤鸟的面包碎屑,就无异于饱餐盛宴。他最后的那句话让我深感欣慰,似乎是说,他挺在乎我有没有把他给忘了,还把桑菲尔德说成我的家——但愿那就是我的家!

他没有离开石阶,我也不情愿就这样走过去。后来,我问他是不是去伦敦了。

“是的,你一定是用千里眼看到的吧。”

“是费尔法克斯夫人写信告诉我的。”

“那她告诉你我去做什么了吗?”

“哦,是的,先生!大家都知道您去做什么。”

“你一定得去看看那辆马车,简,然后告诉我:你觉得它是不是适合罗切斯特夫人,她靠在紫色的软垫上,像不像波狄西亚女王。简,但愿我在外貌上同她更般配。你是个小精灵,那就快告诉我:能不能给我一种魔力,什么魔药或魔咒,能让我变成英俊的美男子?”

“先生,这超出了魔法的能力。”这样说完,我又在心里默想,“你所要的魔咒不过就是一个充满爱意的眼神,在那样的目光下,你已经够美了,甚至可以说,你的严峻比英俊更有气魄。”

罗切斯特先生时常可以看透我心里的想法,那是我无法理解的敏锐洞察的本事;此刻也是,他没有理会我唐突的回答,只是用一种独有的、罕见的笑容对我微笑。他似乎认为这种笑容太宝贵,舍不得用在寻常的场合。确实,那就像情感的暖阳照耀着我。

“过去吧,简妮特。”他腾出空地,让我可以从台阶上跨过去,“回家吧,到友善的厅堂歇歇你那双流浪已久、疲倦的小脚吧。”

我该做的就只是默默地听从他,无需赘言。于是,我不声不响地跨过石阶,打算平静地离开他,但是,一股冲动攫住了我,那种力量使我回过头来,我说道——或是内心的某种东西不由自主地替我说道:

“罗切斯特先生,谢谢您的关怀。能回到您身边,我的高兴无以言表。您在哪儿,哪儿就是我的家——我唯一的家。”

我走得飞快,就算他要追,恐怕也追不上。小阿黛拉看到我后欣喜若狂,费尔法克斯夫人用她一贯的朴实、友善迎接我。莉娅朝我微笑,连索菲娅也愉快地用法语对我说“晚上好”。我感到非常愉快——被自己的同类所爱,感到自己的到来让他们舒畅,这就是世上最幸福的事。

那天晚上,我毅然紧闭望向未来的双眼,也不再聆听不断提醒我离别在即、悲伤将至的警言。晚餐后,费尔法克斯夫人做起了针线活儿,我在她旁边找了个矮凳坐下,阿黛拉跪在地毯上,紧紧依偎着我。亲密无间的气氛如同宁静的金色圆环将我们围绕。我默默祈祷,真希望我们不要太快分离,也不要分开得太遥远。就在我们这样静静团坐时,罗切斯特先生却悄无声息地走进来,打量着我们,似乎很享受我们融洽相处的场景。当他说老夫人看到养女安然归家,想必很安心,又说他看到阿黛拉“差点儿把她的英国小妈妈一口吞下去”时,我几乎陡生大胆的渴望:但愿他结婚后也会把我们安置在同一个地方,依然能得到他的庇护,不要将我们逐出他的暖阳世界。

回到桑菲尔德后的两个星期,我是在暧昧的平静中度过的。没有人再提及主人的婚事,我也没看到有人为婚事做准备。我几乎天天问费尔法克斯夫人有没有新的消息,但她的回答始终是否定的。她说,她有一次直截了当地问过罗切斯特先生究竟什么时候迎娶新娘,但他只开了个玩笑,做了个鬼脸,就算是回答她了。她实在猜不透他的心思。

还有一件事,让我觉得最奇怪:他并没有频繁造访英格拉姆小姐的宅邸——位于本郡与另一个郡的交界处,和本地相隔仅仅二十英里,对热恋中的情人来说,这点距离算得了什么?对于罗切斯特先生这样精力充沛、技艺娴熟的骑手,不过是一上午的骑程而已。我不禁萌生出我无权奢求的希望:婚事已告吹,谣传不属实,有一方,甚或双方都改变心意了。我常常观察主人的脸色,想看出他是否流露出伤心或恼恨的表情,但在我的记忆中,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毫无愁容或怒色。哪怕是我与学生一起同他相处时,若我无精打采或忍不住情绪消沉,他反倒会兴高采烈。他从来没有这么频繁地把我叫去,又待我这么亲切。唉!我也从未这样爱他。

普照英格兰的这个仲夏特别灿烂。一连好多天,天空都如此纯净,阳光都如此明亮,在我们这个风浪环绕的小岛上,这种天气——哪怕只有一天半日——实属难得。就好比是意大利的天气持续不断地从南方飘移过来,像一群欢快的候鸟落在阿尔比恩的悬崖上歇歇脚。干草已经收好,桑菲尔德周围的田野已收割干净,显出一片新绿。道路被晒得干硬,白晃晃的。林木进入深绿色的繁盛时期,树篱与树木叶密色浓,与照耀在林木间收割过的田野上的金色阳光交相辉映。

施洗约翰节前夜,阿黛拉在干草村的小路上采了半天的野草莓,累坏了,太阳还没下山就上床睡觉了。我看她睡着了才离开,独自向花园走去。

此刻是二十四小时中最甜美的时刻——“白昼的炙火已燃尽”,清凉的露水落在热气蒸腾的旷野和灼热的山峰上。没有华丽的云彩作伴,夕阳兀自西沉,铺展开一片壮阔的紫色,越高远,越柔和,覆盖了半边苍穹,唯有山峰的一个尖顶上仿佛燃起红宝石和炉火般的红光。湛蓝的东方也自有其美艳之处,升起的孤星犹如朴素无华的宝石,虽然月亮此时还在地平线之下,但这颗星子很快就将以捧月而自豪。

我在步道上散了一会儿步,但隐约闻到一股细微而熟悉的香味——雪茄的烟味——从某扇窗户里飘出来。我看见书房的窗打开了一掌宽的缝隙,猜想可能有人从那儿看到我,所以走得更远,进了果园。整个宅院里,再没有比这儿更隐蔽、更像伊甸园的角落了。这儿树木葱茏,繁花似锦,一边有高墙同庭院隔开,另一边有山毛榉林荫道,如同屏障隔开了大草坪,尽头有一道矮篱,是果园与孤寂的田野间唯一的分界。有一条蜿蜒的小径通向那道矮篱,两旁有月桂树,尽头有一棵非常高大的七叶树,树底下围着一圈坐凳。在这里,尽可独自流连,而不被人看到。在这种甘露渐降、天地静谧的暮色中,我感觉自己可以永远徘徊在这样的树荫里。但这时,初升的月亮正向园中高处的开阔空地投下银色的光芒,我被月光所吸引,穿行在花丛和果树间,又突然停住了脚步——不是因为听到或看到了什么,而是因为再次闻到了那种足以让我警觉的香味。

香蔷薇、青蒿、茉莉花、石竹花和玫瑰花都在吐露晚香,但刚刚飘过来的气味既不是来自灌木,也不是来自花朵,我心知肚明,那是罗切斯特先生的雪茄味。我举目四顾,侧耳静听。我看到树上果实累累,听到一只夜莺在半英里外的林子里鸣啭。我看不见移动的身影,听不到走近的脚步声,但是那香气却越来越浓。我得赶紧躲开。于是,我往通向灌木林的边门走去,却看见罗切斯特先生正跨进门来。我往旁边一闪,躲进浓密常春藤遮蔽的暗影里。他不会久待,很快会顺原路返回,只要我坐着不动,他绝不会发现我的。

然而并非如此。如同在我眼里一样,暮色于他也十分美好,古老的花园也一样引人流连。他信步而走,时而抬高醋栗树枝,看看梅子般大小、压弯枝头的果实;时而从墙边摘下一颗熟透了的樱桃;时而又向着一簇鲜花俯下身子,也许在闻香,也许要欣赏花瓣上的露珠。一只大飞蛾从我身旁嗡嗡飞过,落在罗切斯特先生脚边的花枝上,他见了,便俯下身去看。

“现在,他背对着我,”我想,“而且全神贯注,如果我脚步儿轻些,也许就可以悄悄溜走,不被他发现。”

我踩在小径边的草皮上,免得把石子路踏得沙沙响,暴露自己的行踪。他站在离我必经之地一两码远的花坛中间,那只飞蛾显然吸引了他的注意力。“我应该可以顺利地走过去。”我心想。月亮还没有升得很高,但就在我要跨过罗切斯特先生在月光下的斜长身影时,他却头也不回地低声说道:

“简,过来看看这家伙。”

我并没有发出声响,他背后也没长眼睛,难道他的影子也有知觉吗?我先是吓了一跳,随后便朝他走去。

“瞧它的翅膀,”他说道,“让我想起一种西印度群岛的昆虫,你在英国不太能见到这么大、这么艳丽的夜游虫。瞧!它飞走了。”

飞蛾飞远了,我也局促不安地走开。可是罗切斯特先生跟着我走到边门,说:

“回来吧,这么可爱的夜晚,待在屋里多可惜。在日落与月出交会时,谁都不想去睡觉。”

我有一个弱点:尽管有时候口齿伶俐,对答如流,但需要托辞的时候,我却往往张口结舌,而且,这种窘态总是出现在最需要随口应答或巧言搪塞的关键时刻。我不想在这个时候单独与罗切斯特先生漫步在幽暗的果园里,但我又找不出抽身离去的借口。我慢吞吞地跟在他后头,一边使劲动脑筋,想编出个理由来;可他显得那么镇定,那么严肃,使我反而为自己的慌乱感到羞愧。似乎只有我心中有异样的念头——不管是切实存在,还是可能萌发——他却浑然不觉,泰然自若。

“简,”他又在叫我了,我们正走进月桂小径,慢步走向矮篱和七叶树,“夏天的桑菲尔德是个很可爱的地方,是吗?”

“是的,先生。”

“你有欣赏自然美的眼力,也很容易产生依恋之情,肯定有几分依恋桑菲尔德了吧。”

“我确实依恋这个地方。”

“尽管我不太理解,但我觉察出来,你也有几分真心实意地关切阿黛拉那个小傻瓜,甚至对头脑简单的费尔法克斯老太太也一样?”

“是的,先生,我对她们两人都有感情,尽管喜欢的方式不一样。”

“而且,如果与她们分离,你会很难过。”

“是的。”

“可惜呀!世事总是如此。”他叹了口气,又继续说道,“你刚在一个愉快的栖身之处安顿下来,就会有个声音叫你站起来,继续往前走,因为休息时间已告终结。”

“我必须走吗,先生?”我问道,“我必须要离开桑菲尔德吗?”

“我想是的,简,很抱歉,简妮特,但我认为你必须离开。”

这话不啻于一记重击,但我不能让自己被击垮。

“好的,先生,只要您一声令下,我随时就走。”

“命令很快就到。我今晚就必须挑明。”

“所以,先生,您是要结婚了?”

“一点不错——对极了!你一向机敏,一语中的。”

“很快吗,先生?”

“很快,我的……我是说,爱小姐,你应该记得吧,简,我第一次,或者说,谣言第一次明确向你表示,我有意把自己老单身汉的脖子套进神圣的绳索,踏入圣洁的婚姻圣坛——也就是说,把英格拉姆小姐搂入怀中,虽然她块头那么大,一把都搂不住,但那无关紧要,拥有我那位美丽的布兰奇那样的宝贝儿,谁还会有怨言呢……嗯,就像我刚才说的……听我说,简!你别转过头去,还想找更多的飞蛾吗?那不过是只瓢虫,孩子,‘正在往家飞’。我只是想提醒你,你的远见、谨慎和谦卑极其匹配你为人师又为人雇佣的身份,正是你以如此让我敬重的审慎率先向我提出:如果我迎娶英格拉姆小姐,你和小阿黛拉都最好马上离开这里。虽然这个提议隐含着对我意中人的诋毁之意,但我根本不计较。说实话,一旦你远走高飞,简妮特,我就会努力把它忘掉。我注意到的只是其中的智慧,并决定将其奉为圭臬。阿黛拉必须去学校,爱小姐,你也要换一个环境。”

“好的,先生,我这就去登广告,同时,我还想……”我是想说,“还想待在这里,直到我找到新的安身之处。”但我没有把这话说出口,因为我已经感觉到嗓子不听使唤,不能再冒险说太多话。

“我希望,一个月之内当新郎。”罗切斯特先生继续说道,“在这段时间,我会亲自为你找到新工作和落脚的地方。”

“谢谢您,先生,很抱歉给您——”

“哦——不必道歉!我认为一个像你这样尽职尽责的下属理应有权要求雇主举荐,不过是举手之劳的小忙罢了。其实,我从未来的岳母那儿听说,有一份工作很适合你,在爱尔兰康诺特的苦果庄园,担任迪奥尼修斯·奥加尔夫人的五个女儿的家庭教师。我想你会喜欢爱尔兰的。大家都说,那里的人都很热心。”

“离这儿好远,先生。”

“那不要紧,像你这样有见识的姑娘是不会害怕远途旅行的。”

“不是旅行,但怕遥远,还相隔大海……”

“和什么相隔,简?”

“和英格兰,和桑菲尔德,还有——”

“什么?”

“还有您,先生。”

我不由自主地说出了这话,再也克制不住泪水夺眶而出。但我没有哭出声来,也不愿抽噎。想到奥加尔夫人和苦果庄园,我的心就凉了半截儿;想到我与此刻并肩而行的主人之间似乎注定要有茫茫大海,注定波涛汹涌,我就更心寒;再想到我和情不自禁、自然又必然地爱上的人中间横亘着无边无际的汪洋——财富、阶层和习俗——我的心都凉透了。

“离这儿好远。”我又说了一遍。

“确实如此。等你到了爱尔兰康诺特的苦果庄园,我就肯定永远见不到你了。我从来不去爱尔兰,因为我不太喜欢这个国家。我们一直是好朋友,简,是不是?”

“是的,先生。”

“离别前夜,朋友们总喜欢亲密无间地度过仅剩的时光。来吧,让我们好好聊上半个小时,看星星们升上天空,闪出最璀璨的光芒,平心静气地谈谈这次跨海之旅,作为告别吧。这儿有一棵七叶树,还有围着老树根的凳子。来吧,就算以后再也没机会坐在一起了,今晚也要安安心心地坐下来。”他让我坐下,然后自己也坐了下来。

“这儿到爱尔兰很远,简妮特,很抱歉,要把我的小朋友送上这样辛苦的长路。但要是没有更好的办法,那该怎么办呢?简,你认为我们是同道中人吗?”

这次,我没敢回答,内心的激动尚未平复。

“因为,”他说,“有时候,我对你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尤其当靠近我的时候,就像现在:仿佛我左面的肋骨有一根细弦,紧紧维系着你小小的身躯,与同一个部位的细弦难分难解。如果任由波涛汹涌的海峡和二百多英里的陆地把我们远远分隔开,恐怕迟早会扯断联结你我的这根弦,我会不安,担心我的心会流血。至于你呢,你却会把我忘得一干二净。”

“我绝对不会忘记,先生,您知道……”我实在无法说下去。

“简,听见林中的夜莺在歌唱吗?听!”

我听着听着,终于泣不成声,再也抑制不住心中的感受,不得不任其流露。我悲切万分,浑身战栗起来。等我终于能够开口说话时,却只能莽撞地说出冲动的愿望:但愿我从未降生,从未来过桑菲尔德。

“因为要离开而难过吗?”

悲与爱在我内心涌动,掀起强烈的情感,誓要力揽狂澜,要支配、压倒、征服一切情绪,要生存、扬升,最终主宰一切!是的——还要一吐为快。

“离开桑菲尔德,我很伤心。我爱桑菲尔德。我爱它,因为我在这里度过了充实又愉快的时光,即使短暂,但至少有过。我没有遭受侮蔑,没有被威慑,没有被志趣低下的人压制,也没有被开明、健康、崇高的人排挤,而失去任何交往的机会。我能与我敬重又喜欢的人——有独特、活跃、博大的思想的人——面对面地交谈。我结识了您,罗切斯特先生。必须要我永远和您分离,这使我恐惧又痛苦。我看得出来,分离是必然的,如同死亡也是必然的结局。”

“你是从哪儿看出来的呢?”他冷不防地问道。

“哪儿?您啊,先生,已经把结果摆在我眼前了。”

“你说的结果长什么样儿?”

“英格拉姆小姐的样儿!一个高贵美丽的女人——你的新娘。”

“我的新娘!什么新娘?我没有新娘!”

“但您很快就会有。”

“是的,会有!我会有的!”他咬牙切齿地说道。

“所以我必须走。您刚刚也这样说了。”

“不,你得留下!我发誓,你非留下不可,我说到做到。”

“那我就告诉您:我非走不可!”我很冲动地反驳他,“您难道认为我甘心情愿地留下来,做一个对您来说无足轻重的人吗?您以为我是机器吗?一架没有感情的机器?可以忍受别人从我嘴边抢走仅有的一口面包,泼掉杯中最后一滴让我活命的水?难道您以为,我贫穷、卑微、朴素、渺小,所以也没有灵魂、没有心吗?您想错了!我和您一样,有完美的心灵!要是上帝赐予我一点美貌,再多一点财富,我就会让您难以离开我,就像现在我难以离开您。我不是假借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血肉之躯对您这样说话,而是以我的灵魂与您的灵魂对话,就仿佛我们穿过坟墓,平等地站在上帝脚下——我们本来就是平等的!”

“本来就是!”罗切斯特先生重复着我的话,“所以,”他继续说着,将我拥入怀中,吻住我的双唇,“简,所以就是这样吗?”

“是这样,先生,”我答道,“但并不能这样。因为您是有妇之夫,或者说,事实上已有了婚约——要跟一个远不如您、与您毫无共鸣的人结婚。我不相信她是您的真爱,因为我见过您轻视她,也听过您嘲讽她。我会蔑视这样的结合,所以我比您强——让我走!”

“去哪儿,简?爱尔兰吗?”

“对,去爱尔兰。我已经把心里话都说了,现在去哪儿都无所谓。”

“简,平静些,别这样挣扎,像只发疯的鸟儿,拼命撕掉自己的羽毛。”

“我不是鸟,也没有陷入罗网。我是具有独立意志的自由人,现在我要以自己的意志离开您。”

我再次挣扎,挣脱他的怀抱,昂首挺立在他面前。

“你的意志也可以决定你的命运,”他说道,“我把我的手,我的心和我的财产都献给你。”

“您在演喜剧吗,但我一点儿都不觉得好笑。”

“我是请求你与我终生相伴——成为我的另一半,最好的伴侣。”

“在终身大事上,您已经做出了选择,那就应当坚守到底。”

“简,请你平静一会儿,你太激动了,我也要镇定下来。”

一阵风吹过月桂小径,穿过摇曳的七叶树叶又飘走了,飘向渺茫的远方,消失了。只剩下夜莺的宛转鸣唱。我听着听着,又哭了起来。罗切斯特先生默默安坐,温柔而严肃地看着我。过了很久,他终于说道:

“到我身边来,简,让我们解释一下,相互谅解吧。”

“我再也不会到您身边去了,我已经被迫离开,不能回头了。”

“可是,简,我是在恳请你做我的妻子啊。你是我唯一想娶的人。”

我默不作声,心想他肯定是在作弄我。

“过来,简,到这边来。”

“你我之间,隔着您的新娘。”

他站了起来,迈开一大步就到了我面前。

“我的新娘在这儿,”他说着,再次把我揽入怀中,“因为这里有与我相配的人、我的同类,简,你愿意嫁给我吗?”

我仍是默然不答,仍然要挣脱他,因为我仍然不相信。

“你在怀疑我吗,简?”

“非常怀疑。”

“你一点都不相信我吗?”

“完全不相信。”

“在你眼里,我就是个满口谎话的人吗?”他激动地问道,“疑神疑鬼的小东西,我一定要使你信服。我对英格拉姆小姐有什么爱可言?没有,你是知道的。她对我又有什么爱?没有,我煞费苦心,已得到了证实:我故意放出谣言,传到她耳朵里,说我的财产根本不到大家猜想的三分之一,然后我亲自去看结果,果不其然,她和她母亲对我都非常冷淡。我绝不会——也不可能——娶英格拉姆小姐。我爱的是你——你这古怪的——简直不像尘世的凡人——我爱你,就像爱我自己。你——虽然你贫穷又卑微,渺小又朴素——但我请求你,让我做你的丈夫。”

“什么,我?”我忍不住叫出声来,他诚挚的语气,尤其是唐突的言行,让我开始相信他是认真的。“我?除了您,我在这世上没有一个朋友;除了您给我的薪资,一个子儿也没有。您说的是这样的我吗?”

“就是你,简。我得让你属于我,完完全全只属于我。你愿意吗?说愿意,快。”

“罗切斯特先生,让我看到您的脸。转过来,朝着月光。”

“为什么?”

“因为我要看仔细您的表情,转过来!”

“那就看吧,你能看到的无非是被揉得皱巴巴、乱涂一通的纸页,根本让人看不懂。你要看就看吧,但要快点,因为我很不好受。”

他显然很激动,脸色涨得通红,五官强烈颤抖,眼里闪现出奇异的光芒。

“噢!简,你在折磨我!”他大嚷道,“你用那种追根究底的目光瞧着我,又带着忠诚宽厚的表情,这分明是在折磨我!”

“怎么会是折磨?如果您说的是实话,也是真心向我求婚,那我对您只会有感激和钟情,绝不可能是折磨。”

“感激!”他脱口喊出来,又发了狂般地说道,“简,快答应我。说,爱德华——叫我的名字——爱德华,我愿意嫁给你。”

“您是认真的吗?您真的爱我?真心希望我成为您的妻子?”

“真的是这样。要是有必要发誓才能使你满意,那我这就起誓。”

“那么,先生,我愿意嫁给您。”

“叫爱德华——我的小夫人。”

“亲爱的爱德华!”

“到我身边来,整个儿投到我怀里来吧。”他说着,把他的脸颊贴着我的脸颊,用深沉的语调对我耳语,“使我幸福吧,我也会使你幸福。”

“上帝呀,宽恕我吧!”过了一会儿,他又说道,“别让任何人干扰我。我得到了她,就要牢牢守住她。”

“没有人会来干扰,先生。我没有亲人会干涉我的婚事。”

“没有,那真是再好不过了。”他这样说道。要不是因为我那么爱他,肯定会认为他狂喜的表情和语气有些粗野。但此时我坐在他身边,刚从离别的噩梦中醒来,被赐予了天作之合,一心想着啜饮清泉般源源不绝的幸福。他一再问,“你幸福吗,简?”我也一再回答,“是的。”随后,他喃喃地说道,“会得到救赎的,会得到弥补的。我难道没发现她无亲无友,孤寂冷清,得不到抚慰吗?难道我不能保护她,珍爱她,安慰她吗?难道我的心里没有爱,没有坚贞的决心吗?在上帝的审判席上,这一切必将得到救赎。我知道,我的造物主会准许我这样做。世间的评判,我将自此不予理睬。别人的意见,我都会断然反抗。”

可是,这个夜晚究竟发生了什么?月亮怎么不见了,我们全然湮没在暗影之中。虽然和我近在咫尺,我却几乎看不清罗切斯特先生的脸。又是什么使七叶树痛苦地扭曲、呻吟?狂风在月桂小径呼啸,向我们扑来。

“我们得进屋了,”罗切斯特先生说,“变天了。要不然,我真想和你坐到天明,简。”

“我也想和您共坐到天明。”我心里这样想,也许应该说出来,但我正仰望天空,刚好看到云层间爆出一道青光闪电,继而先响起刺耳的霹雳雷声,又从近处传来隆隆的一阵雷响。我的眼睛都晕眩了,只想靠在罗切斯特先生的肩膀上。

大雨倾盆而下。他催促我顺着小径穿过庭园,跑进屋去,但还没等我们跨进门槛,浑身都已淋湿了。他在门厅为我取下披肩,抖落我散乱头发中的雨滴。就在这时,费尔法克斯夫人从她房间里出来了。起初,我没有觉察到她,罗切斯特先生也没有。灯亮着,时钟正敲十二点。

“快把湿衣服脱掉,”他说,“临走前,先道一声晚安——晚安,我最亲爱的!”

他吻我,吻了又吻。我从他怀抱中抬起头,刚好看到那位寡妇站在那儿,脸色苍白,神情严肃又惊讶。我只朝她微微一笑,便跑上楼去了。“下次再解释吧。”我想。但是到了自己的房间,想起她会对看到的情况产生误解,哪怕只是暂时的,又觉得非常不安。然而,喜悦抹去了所有其余的感受。哪怕一连两小时狂风呼啸、雷霆巨响、电光闪现、暴雨如注,我也毫不害怕,也不畏怯。雷雨中间,罗切斯特先生到我门前来了三次,问我是否平安,这就足以给予我安慰和力量。

早晨,我还没起床,小阿黛拉就跑来告诉我,果园尽头的大七叶树昨夜遭了雷击,被劈成了两半。

我起身穿衣,把发生的事回想一遍,真不知是不是一场梦。只有再次见到罗切斯特先生,听到他重复那番情话和诺言,我才能确定那是真实的。

对镜梳头时,我看着镜中自己的脸,觉得它不再平庸了,面容透出希望,脸色充满活力,眼睛似乎看到了甘露的源泉,从那绮丽晶莹的涟漪中借来了光芒。过去,我总是不愿正面看向我的主人,生怕我的神情和容貌会使他不悦。但是现在我确信,自己可以昂首仰视他的脸,不再用冷淡的表情面对他的爱意。我从抽屉里取出一件朴实、淡雅又洁净的夏衣,穿在身上,好像从来没有哪件衣服比这件更合身,因为我从未在这样喜悦的心境中穿戴过。

我跑下楼,进了大厅,只见阳光灿烂的六月早晨已经接替了昨夜的雷鸣暴雨,透过敞开的玻璃门,感受到清新芳香的微风迎面而来,但我并不觉得惊奇。当我欣喜万分的时候,大自然也一定喜气洋洋。一个讨饭的女人带着她的小男孩顺着小径来到门前,两人都脸色苍白,衣衫褴褛,我跑下去,把钱袋里的钱全都给了他们,大约三四个先令。无论多少,他们肯定也分享到了我的喜悦。白嘴鸦呱呱叫着,还有更活泼的鸟儿在啁鸣,但都不如我心中的歌唱那样欢乐悦耳。

使我吃惊的是,费尔法克斯夫人神色忧伤地望着窗外,沉重地说道:“爱小姐,请来用早餐好吗?”吃饭时,她也沉默寡言,非常冷淡。但我还不能向她解释。我必须等我的主人来说明一切,她也只好等待。我勉强吃了几口,又匆匆上楼,碰见阿黛拉正要离开教室。

“你上哪儿去?该上课了。”

“罗切斯特先生叫我去儿童房。”

“他在哪儿?”

“在那儿呢。”她指了指她刚离开的房间。我走进教室,他果然就站在那儿。

“来,对我说声早安。”他说。我愉快地走上前。这回我得到的不只是一句冷淡的寒暄,甚或只是握一握手,而是拥抱和接吻。被他深爱、被他深拥——这好像很自然,很亲切。

“简,你容光焕发,笑容满面,很漂亮。”他说,“今天早晨真的很漂亮。这还是我苍白的小精灵吗?还是我的小不点儿吗?是这个笑靥如花、绽放酒窝、玫瑰色的嘴唇、丝绸般的栗色头发、亮闪闪的褐色眼睛、满面春风的小女孩吗?”(读者,我的眼睛是绿色的,但你得谅解他的错误,对他来说,我的眼睛染上了新的颜色。)

“是简·爱,先生。”

“很快就要成为简·罗切斯特了。”他又说道,“顶多四个星期,简妮特,一天也不多,你听到了吗?”

我听到了,但尚且不能理解,只觉得头昏目眩。他如此宣告,在我心头所引起的并非喜悦,而是更加强烈的感受——近乎打击,使人震惊。我想,这简直就是恐惧。

“你刚才还脸红,现在却脸色发白,简,怎么了?”

“因为你给了我一个新名字——简·罗切斯特,听上去很奇怪。”

“是的,罗切斯特夫人,”他说道,“年轻的罗切斯特夫人——费尔法克斯·罗切斯特的少女新娘。”

“这简直不可能,先生,听上去就不像是真的。人生在世,不可能享受到完整的至福。像我这样的人,并非生来就该享有这般不同的命运,只有在童话里,在白日梦里,才能幻想出这样的幸运会降临到我身上。”

“我能够,而且也要实现这样的幻梦,就从今天开始。今天早上,我已写信给伦敦银行的代理人,让他送些托他保管的珠宝来——桑菲尔德家族历代女主人的传家宝。我希望,一两天后就能把它们全都倒进你的裙兜里,因为我要把所有特权、所有注意力都给予你,就像迎娶贵族家的大小姐那样。”

“哦,先生!绝对不要珠宝!我不想听这些。简·爱戴珠宝——这太不自然,听起来就很怪异,我宁可不要。”

“我要亲手为你戴上钻石项链,再把头饰戴上你的额头,一定会很相配的,简,最起码,大自然已把高贵的印记留在你的额头上了。而后,我还要在这对纤细的手腕上套上手镯,在这些仙女般的纤纤手指上戴上几枚戒指。”

“不,不,先生!想想别的话题,讲讲别的事情,换种语气吧。别把我当作美人似的和我说话,我只是您府上样貌寻常、像个贵格会教徒的家庭教师。”

“在我眼里,你就是美人。我心向往的美人,娇弱又脱俗。”

“您是说我瘦小又卑微吧。您在做梦,先生,要不然就是存心奚落我。看在上帝的份上,别挖苦人了!”

“我还要全世界都承认你的美。”他执意要用这样的语气往下说,这真让我有点不自在,因为我觉得他是在盲目自欺,或是存心骗我。“我要让我的简身穿绸缎和蕾丝,头发里插上玫瑰花,还要为我最心爱的人罩上珍贵无比的面纱。”

“那您就等于对我一无所知,先生,我就不再是您的简了,而是穿着花哨戏服的小丑,插着别人羽毛的笨鸟。一旦我穿上贵妇的华服,在我眼里,罗切斯特先生,您也会变成舞台上的戏子。虽然我非常爱您,但我不会说您长得英俊;是因为太爱了,所以不愿假意奉承。您就别吹捧我了。”

但他不顾我反对,揪住这个话题不放。“今天,我要带你坐马车去米尔科特,你得为自己挑选一些衣服。我对你说过了,四个星期后我们就结婚。婚礼将不事张扬,就在坡下的教堂里举行。仪式一结束,我会即刻带你进城,稍作停留,再带我心爱的人去阳光明媚的地方:法国的葡萄园、意大利的平原。她会见识到古往今来凡有记载的名胜古迹,也要品味大城市的生活。她只要和别人比较一下,就能学会看重自己的身价。”

“我要去旅行?和您一起吗,先生?”

“你会旅居巴黎、罗马和那不勒斯,还有佛罗伦萨、威尼斯和维也纳。凡是我漫游过的地方,你都要再次游历一番;凡我涉足之地,你这位精灵也该留下脚印。十年前,我几乎疯了般跑遍了欧洲,只有厌恶、憎恨和愤怒与我为伴。如今我要面目一新将旧地重游,因为身心已经痊愈,心灵已被涤净,还有一位真正的天使给我安慰与我作伴。”

他这么说,我不禁发笑。“我可不是天使。”我断然说道,“反正死之前绝不可能是天使。我就是我。罗切斯特先生,您不该指望、也不该强求我有超凡脱俗、天神才有的东西,因为您是找不到的,就像我无法从您那儿得到一样,而且我根本没有那样的期待。”

“那你对我有什么期待?”

“您也许暂时会像现在一样。但过了这个短暂的时期,您就会变得冷漠、善变、严厉起来,那时候,我就要费尽心机才能讨您欢喜。不过等您完全习惯与我共处了,也许又会重新喜欢我的——我的意思是:喜欢我,而不是爱我。我猜想,六个月后,甚或六个月不到,您的爱情就会化为泡影。我在男人撰写的书中注意到这个细节:一位丈夫的热情顶多只能保持这么久。不过,话虽如此,作为您的朋友和伴侣,我只希望不会让我亲爱的主人感到厌恶。”

“厌恶?还会重新喜欢你!我想我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喜欢你。我会让你承认,我不仅喜欢你,而且爱你——真挚、热烈、恒久的爱。”

“难道您不是反复无常的吗,先生?”

“对那些只靠容貌吸引我的女人,一旦我发现她们既没有灵魂,也没有良心,一旦她们暴露出平庸、浅薄,也许还有愚蠢、粗俗和暴躁,我倒是真有可能变得像魔鬼。但是对双眼清澈、口齿伶俐、心灵热烈似火、性格能屈能伸——温柔又稳重,顺服又坚定的人——我却会永远温柔和真诚。”

“您遇到过这样的性格吗,先生?您爱过这样的人吗?”

“我正爱着这样的人。”

“先假设我真的能在各方面都符合您那苛刻的标准,那在我之前呢?”

“我从来没有遇到过和你相似的人,简,你让我愉快,令我倾倒。你似乎很顺从,而我也喜欢你给人的温顺感;就好比我把一束柔软的丝线绕在指尖时,会有一阵震颤从手臂一直传进心里。我受其影响,被其征服。影响我的是一种难以言喻的甜蜜,征服我的是一种魔力,远胜于我能赢得的任何一种胜利。你为什么笑了,简?你那令人费解、不同寻常的表情是什么意思?”

“我在想,先生(这种想法是不由自主冒出来的,请您原谅),我想起了赫拉克勒斯、参孙和迷惑他们的美女……”

“原来你这样想,你这小精灵——”

“嘘,先生!您刚才说的话,并不比那两位神话主角们的所作所为更明智。不过,要是他们当初结了婚,当了丈夫就会摆出凶巴巴的面孔,不会再像求婚时那样柔情蜜意。我担心,您将来就会这样。要是一年过后,我请您做一件您不方便或者不乐意的事,不知您会怎样答复我。”

“你现在就说一件事吧,简,哪怕是件小事,我巴不得你央求我——”

“说真的,我有事相求,先生。我已想好了。”

“说吧!不过,你要是用那种神情含着笑,仰头看着我,我大概根本不管你要求什么,都会满口答应的,那可就上了你的当。”

“那不可能,先生。我只有一个请求:不要叫人送珠宝,不要让我头戴玫瑰,与其那样,您还不如给那块普普通通的手帕镶条金色蕾丝花边呢。”

“我倒有可能‘给纯金镶金’呢!我明白了,我答应你的请求——暂时同意。我会撤回送给银行代理人的指令。不过,你并没有向我要求什么,只不过要我收回礼物。再试一下吧。”

“那好,先生。请您满足我在某个问题上的好奇心,我百思不得其解。”

他显得很不安。“什么事?什么事?”他忙不迭地问道,“好奇心是危险的请愿者,幸好我没有发誓答应你的每个要求——”

“但是答应这个要求并没有什么危险,先生。”

“说吧,简。不过,如果只是打听——也许是——打探一个秘密,我宁可你希望得到我的一半家产。”

“哎呀,亚哈随鲁王!我要您的一半家产干什么?您难道以为我是放高利贷的犹太人,要在有利的土地上好好投资吗?我宁愿能同您推心置腹。既然您已答应向我敞开心扉,那总不至于不让我知道您的心事吧?”

“凡是一切值得知晓的心事,简,我都愿意向你坦承。但看在上帝的份上,别强求背负无用的负担!别渴盼吞下毒药,别在我手里彻底变成夏娃!”

“为什么不呢,先生?您刚才还对我说,您是多么高兴被征服,又是多么喜欢被我巧言说服,您难道不认为我可以好好利用这番表白,开始哄骗或央求——必要时,甚至哭闹、发脾气也无妨——来试试我的能耐?”

“看你敢不敢做这样的尝试。侵犯,放肆,一切就都完了。”

“是吗,先生?您很快就会回心转意了。看您现在的表情多严厉啊!皱起的眉头跟我的手指一般粗,紧蹙的额头像某部惊人的诗篇里所描写的那样,犹如‘乌云重叠,雷霆将至’。我想,那就是您结婚后的模样吧,先生?”

“如果你结婚后是这副模样,那像我这样的基督徒还是尽快打消娶一个小妖精或是和火精灵厮混的念头为好。话说回来,你到底要问什么,小东西?快说!”

“瞧,您现在连礼貌也不讲了。比起吹捧奉承,我倒是更喜欢粗鲁无礼。我宁愿做小东西,也不愿做大天使。我想问的是:您为什么煞费苦心要我相信您想迎娶英格拉姆小姐?”

“就是这件事吗?谢天谢地,不算太糟!”这时,他的浓眉立刻舒展开来,低头笑看,抚摸我的头发,好像很庆幸躲过了一劫。“我想,还是坦率地直说好了。”他继续说道,“虽然我让你有点生气,简,而且,我算是见识到了:你一旦发怒,会变成怎样喷火的妖精——昨晚,你在清凉的月光下反抗命运,声言与我平等时,恍如绽放出光芒。简妮特,顺便提一句,是你先向我表白的。”

“当然是我,但是请您回到正题吧,先生——英格拉姆小姐?”

“好吧,我假意向英格拉姆小姐求婚,是想让你疯狂地爱上我,就像我疯狂地爱你。我很明白,为了促成这件事,嫉妒是我能召唤的最佳盟友。”

“好极了!现在您变得渺小了,不比我的小手指尖大。这样做实在太可耻了,太卑鄙了,难道您一点也不考虑英格拉姆小姐的感受吗,先生?”

“她只有一种感受——傲慢,最需要有人把她的气焰压下去。你嫉妒了吗,简?”

“先别管我,罗切斯特先生,您应该没兴趣知道答案。请您再次诚实地回答我:您的虚情假意不会让英格拉姆小姐痛苦吗?她会不会觉得被冷落、被抛弃了?”

“不可能!我都跟你说了:是她抛弃了我。一想到我破产了,她的热情顿时冷却下来,不如说,一下子就熄灭了。”

“您真是工于心计,想法古怪,罗切斯特先生。我担心您的某些行事准则有悖常理。”

“我的准则从来没有受过调教,简。也许是欠缺周密考虑,难免会出差错。”

“再一次认真地问您:我是否无须担心有人正在承受我不久前受过的苦,从而能够全心全意地享受许诺给我的至高幸福?”

“放心吧,我善良的好姑娘。世上没有第二个人像你这样,能给我同样纯粹的爱。你的爱就像治愈的油膏,抚慰了我的心,简,因为我信任你的爱。”

我轻轻侧脸,吻了吻搭在我肩上的手。我深爱着他,爱之深切,连自己也无法厘清,甚至无法诉之言语。

“再提些要求吧,”他立刻说道,“我很乐意臣服于你的恳请。”

我已经想好了,确实还有事相求。“把您的打算告诉费尔法克斯夫人吧,昨晚,她看见我和您在大厅里,大吃了一惊。在我再次见到她之前,请您给她解释一下吧。让这个好心的夫人误解,我心里很不好受。”

“回你的房间去吧,戴好你的帽子,”他答道,“今天上午,我想让你陪我去米尔科特。你准备出门的时候,我会跟这位老妇人解释清楚的。简妮特,难道她认为你为了爱付出一切,却终将被辜负吗?”

“我认为,她是觉得我忘了自己的地位,先生,还有您的地位。”

“地位!地位!从今往后,你的地位就在我心里,谁敢侮辱你,就掐住他们的脖子。你去准备吧。”

我很快就穿戴好了,一听到罗切斯特先生走出费尔法克斯夫人的起居室,便匆匆下楼赶到那里。老妇人在做例行的功课——读她早晨必读的一段经文,《圣经》摊开在她身前,她的眼镜搁在书页上。罗切斯特先生的通告打断了她的功课,此刻,她似乎已忘了要继续,双眼呆呆地盯着对面空无一物的墙壁,显而易见,她平静的心灵被意想不到的消息打乱了,相当震惊。见到我,她回过神来,勉强笑了笑,说了几句恭喜的话。但话还没说完,她的笑容就消失了。她戴上眼镜,合上《圣经》,把椅子从桌旁推开。

“我真是大吃一惊,”她说道,“真不知道该对你说什么好,爱小姐。我应该不是在做梦吧,是吗?有时候,我独个儿坐着就会半梦半醒似的睡过去,梦见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情。打盹的时候,我似乎不止一次看见十五年前去世的亲爱的丈夫走进屋里,在我身边坐下,甚至听到他像以前那样呼唤我的名字,艾丽斯。唉,你能不能告诉我,罗切斯特先生真的向你求婚了吗?别笑话我,我确实相信他五分钟之前进来对我说,再过一个月,你就将是他的妻子。”

“他也是这样对我说的。”我回答。

“真是这样!你相信他吗?你答应了吗?”

“是的。”

她大惑不解地看着我。“这真是出乎意料啊。他是一个很高傲的人。罗切斯特家族的人都很高傲,而且,他的父亲很看重金钱,至少他父亲是,大家都说他也很谨慎。他当真要娶你吗?”

“他是这样对我说的。”

她把我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我知道,她看不出我有什么魅力,足以为她解开这个谜。

“我真的难以理解!”她又说道,“不过,既然你这样说了,那毫无疑问确有其事。以后会怎样,我说不上来。我真的不知道。人们常说,明智的婚事要讲求门当户对。更何况,你们的年龄相差二十岁,他都可以做你的父亲了。”

“不是的,费尔法克斯夫人!”我有点恼火地说道,“他一点儿都不像我父亲!谁看见我们在一起都不会有这种想法的。罗切斯特先生看上去很年轻,也确实很年轻,就像有些二十五岁的人。”

“他真是因为爱你而要娶你吗?”她问。

她的冷漠和怀疑让我很受伤,眼泪涌上了我的眼眶。

“真抱歉,让你伤心了,”她继续说道,“可是你那么年轻,跟男人接触又那么少,我是想提醒你保护自己。俗话说得好,闪光的不一定都是金子。在这件事上,我担心会出现你我料想不到的结果。”

“为什么?难道我是个怪物?”我说,“难道罗切斯特先生不可能真心爱我?”

“不,你很好,近来更是大有长进。我想,罗切斯特先生是很喜欢你。我一直注意到,你好像深得他宠爱,有时候,我对他明显偏爱你会感到不安,那是为了你好,总想让你提防着点,但我不想暗示你可能做错事,我知道这种想法会惊吓到你,也许还会冒犯你。你那么审慎,那么谦逊,那么通情达理,所以我希望靠你自己去保护自己。昨天晚上,我找遍了整个宅子,既没有见到你,也没有见到主人,到了十二点钟却撞见你和他一起进来,当时我的心里有多难受,我简直没法跟你说清楚。”

“好了,这些都不重要了,”我不耐烦地打断她,“一切都很好,这就够了。”

“但愿能善始善终,”她说,“但请相信我,你再小心都不为过。要试着与罗切斯特先生保持距离,不要太过自信,也不要太相信他。像他那样有地位的绅士通常是不会娶家庭教师的。”

我真的要恼火了,幸亏阿黛拉这时跑了进来。

“让我去吧!我也要去米尔科特!”她一路叫喊着,“罗切斯特先生不肯让我去,新马车那么大,明明有空位。小姐,求求他让我去吧。”

“我会去说的,阿黛拉。”我急忙带着她一起走,庆幸自己能逃离叫人丧气、只会说教的老妇人。马车已经准备就绪,车夫驾驶着绕过车道,停在前门口,我的主人在石子路上踱步,派洛特跟前跟后。

“阿黛拉可以跟我们一起去吗,先生?”

“我跟她说过不行,我不要带小娃娃去!我只要你。”

“让她去吧,罗切斯特先生,如果您愿意,那样会更好些。”

“不行,她只会碍事。”

他声色俱厉。我想起费尔法克斯夫人令人寒心的警告、让我沮丧的疑虑,内心的希望便蒙上一层不真实、不确定的阴影。我自认能左右他的自信顿时失掉大半。我正想放弃争辩,机械地服从他时,他却在扶我上马车时看了看我的脸色。

“怎么啦?”他问道,“阳光全不见了,你真的希望这孩子一起去吗?撇下她会让你不高兴吗?”

“我很想带她去,先生。”

“那就去戴好你的帽子,像闪电一样飞回来!”他朝阿黛拉喊道。

阿黛拉以最快的速度飞奔而去。

“一个早上的打搅毕竟无伤大雅,”他说,“反正我马上就能一生一世拥有你了——你的思想、你的谈话和你的陪伴。”

阿黛拉被抱进马车后,立刻亲吻我,表示感谢我替她说情。随后,她立刻被抱到他身边的角落里。她只能猫在那儿,偷偷朝我这边看。有那么严厉的邻座在身边,她感到非常拘束。眼下,他似乎很容易发脾气,所以她即使看到了什么也不敢说话,想问什么也不敢问他。

“让她到我这边来,”我恳求道,“她可能会碍着您,先生。我这边很空呢。”

他像递膝头的小狗那样,把她递了过来。“我早晚要送她去学校。”他说道,不过这会儿脸上有了笑容。

阿黛拉听到了,问他是不是不能跟小姐一起去学校?

“没错,”他回答,“绝对不能跟小姐一起去,因为我要带小姐到月亮上去,我要在火山口之间的白色峡谷中找个山洞,小姐要和我住在那儿,只和我在一起。”

“她会没有东西吃,你会把她饿坏的。”阿黛拉说。

“我会日日夜夜采吗哪给她,月亮上的平原和山谷里,白茫茫一片都是吗哪,阿黛拉。”

“她还要取暖,用什么生火呢?”

“火会从月亮山冒出来。只要她觉得冷,我就会把她抱到山顶,让她躺在火山口旁边。”

“哎呀!那一定很不好受,很不舒服!还有衣服呢?都会穿坏的,去哪儿买新衣服呢?”

罗切斯特先生装出为难的样子。“唔……你会怎么办呢,阿黛拉?动动脑筋,想个办法吧。你觉得用一片白云,或者粉红色的云,做件长袍怎么样?还可以裁下一段彩虹,做条漂亮的围巾。”

“她现在这样反而更好看呢。”阿黛拉沉思片刻,坚决地得出结论,“而且,她只跟你一个人在月亮上住,肯定会厌烦的。如果我是小姐,就绝不会同意跟你去。”

“她已经同意了,还许下了诺言。”

“但是你不可能把她带去那里,没有道路通往月亮,只有空气,你和她又都不会飞。”

“阿黛拉,瞧那边的田野!”这会儿我们已经出了桑菲尔德府的大门,沿着通往米尔科特的平坦大路,平稳而轻快地行驶着,暴风雨涤净了尘土,路两旁低矮的树篱和挺拔的大树都被雨水冲刷得青翠欲滴,格外清新。

“在那片田野上,阿黛拉,两星期前的一个晚上——就是你帮我在果园草地里堆干草的那天——我在外面逛到很晚,耙干草耙得累了,就在台阶上坐下来歇歇。我取出一本小书和一支铅笔,写起很久以前我遭遇到的不幸,也写到对幸福未来的向往。阳光从树叶间渐渐隐没,但我写得很快,就在那时,有个小东西顺着小径走来,在我前方两码的地方停下来。我仔细一看,原来是个头罩薄纱的小东西。我招呼它走近我,一眨眼,它就站在我的膝头上了。我没有用言语跟它说话,它也没有,但我猜得透它的眼神,它也看得懂我的心思。我们无声地谈话,说的大致是这个意思:

“它说它是来自精灵国的小精灵。它的使命是使我幸福,我必须同它一起离开凡间,到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譬如月亮——它还朝干草山上升起的月牙儿点了点头,又告诉我,我们可以住在那儿的雪白的山洞、银色的溪谷。我说我想去,但就像你刚才提醒的那样,我也提醒它,我没有翅膀,不会飞。

“‘哦!’那精灵回答说,‘不要紧!这是护身符,可以帮你排除一切障碍。’她递给我一只漂亮的金戒指,说道,‘戴上吧,戴在我左手的第四个手指上,我就属于你,你就属于我了。我们将离开地球,到那儿建立自己的天堂。’她又朝月亮点了点头。阿黛拉,那只戒指就在我的裤兜里,化作一枚金币的模样,不过我很快会让它再变回金戒指。”

“可是这与小姐有什么关系呢?我才不在乎精灵呢,你不是说,你要带小姐到月亮上去吗?”

“小姐就是小精灵。”他神秘地低声说道。这时候,我告诉她别去理会他的玩笑话,她却展示出道地的法国式怀疑精神,把罗切斯特先生称作“大骗子”,还向他明确表示,她丝毫不信他讲的“童话故事”,还说“根本没有精灵,就算有”,她也绝不会出现在他面前,不会给他戒指,也不会提议他一起住在月亮上。

对我来说,在米尔科特度过的那一个小时纯粹是种困扰。罗切斯特先生硬要我去一家丝绸店,命我在那儿挑出六套衣服。我讨厌这事儿,推托改日再挑。但是不行,他说现在就得办妥。我拼命在他耳边恳求,才由六套减为两套,但他决意亲自选定这两套布料。我忐忑不安地看他的目光在五颜六色的布料中逡巡,最后落在昂贵、鲜艳的紫晶色丝绸和粉红色高级绸缎上。我再次轻声对他说,与其这样,还不如马上给我买金袍子和银帽子;反正,我绝不会冒险去穿他挑选的这种衣料。他像顽石一般固执,我好说歹说,才说服他换成素净的黑缎和珠灰色的丝绸。“暂且如此吧。”他说,“但我终究还是要看到你打扮得花团锦簇,耀眼夺目的样子。”

催着他走出丝绸店后,又拉着他离开珠宝行后,我这才高兴起来。他给我买的东西越多,恼恨和羞辱感就越会让我的脸颊发热。重新坐进马车,我又疲惫又脸红地往后一靠,突然想起:在这些事接踵而来、喜忧交替的波动间,我竟完全忘却了伯父约翰·爱写给里德夫人的信,忘了他要收养我,让我成为他遗产继承人。“说真的,如果我有独立的财产,”我心想,“哪怕很少的一点,此刻都会心安理得。我绝不可能忍受罗切斯特先生把我打扮成玩偶一样,或像第二个戴娜厄那样每天让金雨洒遍全身。我一到家就要写信到马德拉,告诉我伯父约翰:我要结婚了,以及跟谁结婚。如果我能期望有一天能给罗切斯特先生带来一笔新增的财富,才能稍许安心接纳他现在的供养。”这么一想,心里多少有些宽慰(那天终究是没有忘记寄出这封信),因而能够再次大胆地直视我的主人和恋人的目光。尽管我一直避开他的面容和注视,他的目光却执拗地搜寻着我的。他在微笑,我觉得,苏丹王也会这样微笑着,欣然欢喜地把金银财宝慷慨赐予一个奴隶。他的手一直在找寻我的手,我使劲握了一下,再把那只被激动的我压红的手推了回去。

“您无须那样看我,”我说,“要是您再这样看,我就只穿洛伍德学校的旧衣服,还要穿这身淡紫方格布衣裙去参加婚礼,您尽可以用珠灰色丝绸给自己做一件晨袍,用那匹黑缎做一大堆背心。”

他扑哧一声笑出来,搓了搓手。“哎呀呀,看她那模样、听她这样说话真带劲儿啊!”他大叫起来,“她是不是够独特?够泼辣?就算土耳其后宫的所有妃子有羚羊般的眼睛,女神般的胴体,我也绝不肯用这个英国小姑娘去交换!”

这东方后宫的比喻又一次激怒了我。“我一点儿都比不上您后宫的嫔妃,”我说道,“所以别把我同她们相提并论!要是您真的喜欢,那就走吧,先生,立刻就去伊斯坦布尔的市集,把那些不知道该怎样在这儿痛快花掉的闲钱都拿去大肆选购女奴吧。”

“那我讨价还价买进成吨成吨、花色齐全的黑眼睛美女时,简妮特,你会在干什么呢?”

“我会以传道士的身份进入您的后宫,向那些被奴役的人——包括您那些妃子——宣扬自由;我会发起叛乱,就算您是三尾帕夏,转眼间也会被我们戴上镣铐,除非您签署有史以来专制君王所签发的最开明的解放宪章,不然,至少我就绝不同意除去您的镣铐。”

“我会乞求你开恩怜悯我,简。”

“要是您用那种目光来乞求,罗切斯特先生,我是不会开恩的。只要您摆出那种神情,我就敢说,无论您被迫签署哪种宪章,一旦重获自由,您干的第一件事就是违逆其条款。”

“唉,简,你到底要什么?除了圣坛前的仪式,你一定要我私下再举行一次婚礼,恐怕是这样吧?我看得出来,你会定下一些特殊的规矩——究竟是什么呢?”

“我只求心安理得,先生,不要被应接不暇的恩惠压得透不过气来。您还记得您是怎么说塞莉纳·瓦伦的吗?怎么说起您送给她的钻石、羊绒?我不会做您在英国的塞莉纳·瓦伦。我会继续当阿黛拉的家庭教师,挣得我的食宿,以及三十镑的年薪。我会用这笔钱购置自己的衣装,您什么都不必给我,除了……”

“哦?除了什么?”

“您的尊重。我也将以我的尊重回报您,这样就互不相欠了。”

“嘿,就冷漠、无礼和与生俱来的傲气而言,简直无人能与你匹敌。”他说,这时我们已快到桑菲尔德了,“你今晚愿意赏脸与我共进晚餐吗?”马车驶进大门时,他又问道。

“不,谢谢您,先生。”

“我可以问一下吗:‘不,谢谢您’是什么意思?”

“我从来没有与您一起用餐,先生,也看不出有什么理由现在要这样做,除非等到……”

“等到什么?你真喜欢话说一半。”

“等到万不得已的时候。”

“你认为我是食人魔还是食尸鬼?这么害怕陪我吃饭?”

“我并没有这一类的假想,先生,但我想像往常一样,再过一个月的普通日子。”

“你应该立刻放弃家庭教师这苦差使。”

“实在请您谅解,先生,我不愿停止这份工作。我会像平常那样继续教学,也像平日就习惯的那样,一整天不去打扰您,晚上您想见我,可以派人来叫我,我就会去,但别的时候不行。”

“在这种情况下,简,我想抽根雪茄,或者来点鼻烟,聊以慰藉自己,就像阿黛拉说的那样,‘给我一点儿力气’。但要命的是,我没带雪茄烟盒,也没有带鼻烟壶。不过,听着——我要悄悄告诉你——现在你春风得意,小暴君,但我很快就会时来运转,到那时候,我就会牢牢抓住你,还要占据不放——打个比方,我会干脆把你拴在链条上(摸了摸他的表链),紧紧捆住不放。是的,漂亮的小东西,我要把你揣在怀里,免得失落了我的宝贝。”

他边说边扶我下车,随后去抱阿黛拉下来,我趁机进了屋,溜到楼上。

傍晚,他准时叫我过去。我已想好了让他干什么事,因为我实在不想整个晚上都和他讲悄悄话。我记得他的嗓子很好,也知道他喜欢唱歌——好歌手一般都这样。我不擅长唱歌,而且按他那种苛刻的标准来说,我也不懂音乐;但我喜欢欣赏出色的表演。浪漫的黄昏时分很快降临,窗外仿佛垂下了星光闪烁的蓝色旗帜,我立起身来,打开钢琴,请求他看在美好夜晚的份上,能为我高歌一曲。他说我是个捉摸不透的女巫,他想改日再唱,可我口口声声说,现在就最合适。

他问我是否喜欢他的歌声。

“非常喜欢。”我本不想纵容他敏感的虚荣心,但这一次例外,出于一时需要,我甚至愿意迎合、鼓舞他。

“好吧,简,那么你得为我伴奏。”

“好的,先生,我可以试试。”

果然只是试试,我弹了没几下就被赶下了琴凳,还被他称作“笨手笨脚的小东西”。他无礼地将我推到一边——我正求之不得——坐在琴凳中间,开始自弹自唱。我赶紧走向窗台,坐下来,眺望着沉寂的树林、幽暗的草地,听他以醇厚的嗓音,和着优美的旋律,如此唱道:

最真的爱,

燃烧在心底,

生命的潮水,

欢快奔流在血脉中。

我日日期盼她的到来,

与她别离,我痛彻心扉。

她偶尔姗姗来迟,

我便血凝如霜冻。

我梦想

一种莫名的幸福,

我爱别人,也被人所爱;

我疾走前寻,急切又迷茫。

谁知广漠无路可循

横亘在我俩生命之间,

碧波惊涛,

茫茫中有险恶。

如盗匪出没的荒野林间般可怖,

强权和公理,

忧伤和愤怒,

隔阂在我们的灵魂之间。

我不惧艰难险阻,

蔑视阻碍,

种种凶兆都视若无睹,

傲然罔顾一切威吓、阻挠和警告。

我的彩虹如闪电疾驰,

我犹在梦中飞翔。

暴雨后的骄阳之子,

光辉升扬在我眼前。

温柔庄严的欢乐

仍在照耀痛苦阴郁的乌云。

纵有阴森险恶的灾祸逼近,

这会儿我已毫不在乎。

在这甜蜜的时刻我已不顾一切,

哪怕曾冲破的险阻

仍要再度迅猛袭来,

誓要无情地报复。

尽管高傲的憎恨会把我击倒,

公理不容我置辩。

无情的强权满面怒容,

誓与我不共戴天。

我的爱人带着崇高的信念,

把她的小手放在我的手里,

誓要让婚姻的神圣纽带,

让我俩永结同心。

我的爱人用矢志不渝的一吻,

誓与我生死同在。

我终于得到了那莫名的幸福:

我爱别人,也被别人所爱。

他起身向我走来。我看到他的脸色仿佛燃着火光,鹰眼圆睁,闪闪发亮,处处洋溢着温柔与激情。我一时有些畏缩,但随后就振作起来。柔情蜜意的场面,大胆直率的示爱,都是我不希望发生的事,但这两种情形都迎面而来,我必须预备好应对的武器:我要磨利口齿,待他一走近,就厉声问道:“现在他要跟谁结婚呢?”

“我宝贝的简怎么提出这么奇怪的问题。”

“怎么会奇怪?我以为这是个很自然、很必要的问题,他已经唱道,要和未来的妻子同生共死。他怎么会有这种异教徒的念头?什么意思?我可不想与他一起死,他可得明白这一点。”

“哦,他所向往、所祈求的是你与他一起生活!死亡不是你要考虑的事。”

“当然要考虑:我跟他一样,时候一到,照样有权去死。但我要等到寿终正寝,而不是自焚殉夫,匆匆了断。”

“你能宽恕他这种自私的想法,给他一个吻,以示谅解吗?”

“不,我看还是免了吧。”

这时,我听见他称我为“铁石心肠的小东西”,还加了一句,“换作别的女人,听了这样的赞歌,心都会融化了。”

我明确地告诉他,我天生就是个硬心肠——硬如铁石,他会经常体会到这一点的。不仅如此,我决计在今后的四周中,让他看尽我性格中的各种缺点。趁还有时间反悔,他理应完全明了自己和什么样的对象订下了婚约。

“你愿意平心静气,合情合理地说话吗?”

“如果您高兴,我就会平心静气;至于合情合理,我倒敢自夸现在就是这么做的。”

他很恼火,哼了几声。“很好,”我心想,“您发火也好,烦躁也罢,但我相信这就是对付您的最好的办法。虽然我对您的喜爱已非言语所能表达,但我不愿落入卿卿我我的俗套,我要用巧辩的锋芒让您也能悬崖勒马。况且,话中带刺,有助于保持对彼此都最有利的距离。”

我得寸进尺,惹得他相当气恼,随后,趁他气冲冲地走到房间另一头的时候,我站起来,像往常那样自然、恭敬地说了声“祝您晚安,先生”,便从边门溜出去了。

我继续用这套办法试探他,结果颇为成功。的确,他一直处在易怒、暴躁的状态,但总的说来,我觉得他心情不错,乐在其中。绵羊般的顺从,斑鸠似的多情,反而会助长他的专横,也不见得更能满足他的理性和常识,甚至也无法投合他的趣味。

有别人在场的时候,我一如往常的恭敬文雅,多余的言行举止都没有必要。只有在傍晚单独聊天时,我才会那样挫败他,折磨他。他仍是那么准时,钟敲七点便把我叫去,不过,我来到他面前时,他不会再把“亲爱的”、“宝贝儿”这样的甜言蜜语挂在嘴边,用来招呼我的最好的字眼是“讨厌的小木偶”、“恶毒的小妖精”、“小坏蛋”、“丑八怪”之类。我得到的也不再是爱抚,而是鬼脸;不是紧紧握手,而是拧一下胳膊;不是亲吻脸颊,而是使劲拉拉耳朵。这倒不错。眼下,相比于任何柔情表露,我倒更喜欢这种粗野的宠爱。我发现,费尔法克斯夫人赞许我这样做,也不再为我担忧了,因此,我确信自己做得很对。与此同时,罗切斯特先生却口口声声说我把他折磨得皮包骨头了,并威胁在即将到来的某个时期,要对我现在的行为进行狠狠的报复。他的恫吓让我暗自发笑。“现在,我可以让你受到合理的约束,”我心想,“以后也可以,我对此毫不怀疑。要是这种办法失效了,就必须再想出一种来。”

话虽如此,我的任务毕竟是不轻松的。我总是情愿讨他喜欢,而不是捉弄他。我的未婚夫正在成为我的整个世界,不仅是整个世界,还几乎成了我进入天堂的希望。他立于我和宗教信念之间,犹如日食使人望不见太阳的全貌。在那些日子里,我简直看不到上帝,只看到上帝所造之人,并当成了我崇拜信仰的偶像。

一个月的求婚期过去了,剩下的时间屈指可数。举行婚礼的大日子眼看就要来临,不会推迟,因为一切准备工作已就绪,至少,我没有别的事儿要干了。我的箱子已收拾停当,锁好,捆好,沿着我房间的墙边排成一列。明天的这个时候,它们将被送往去伦敦的旅程,还有我(如蒙上帝恩允)——或许该这样说:不是我,而是一位我尚不熟识的,名叫作简·罗切斯特的人。只差地址标签还没贴上去,那四张小小的方行卡片仍躺在抽屉里。罗切斯特先生已亲自在每张卡片上都写上了“伦敦××旅馆罗切斯特夫人”这几个字。我无法说服自己或别人把它们贴上去。罗切斯特夫人!她还不存在,要过了明早八点,她才会诞生。我得等到完全相信她已经切实存在于世,才把这些财产归到她名下。在我梳妆台对面的衣柜里,有些据说是她的衣物已经取代了我在洛伍德穿着的黑呢外套和草帽,这已足够了;那套婚礼服——珠灰色长袍、薄雾似的面纱——并不属于我,正垂挂在被她占有的那些旅行皮箱上方。我关起衣柜,藏起那有如幽灵现身般的华丽服饰:在晚上九点的这个时刻,这些华服在我房间的暗影里闪现出近乎鬼魅的微光。“白色梦幻啊,我要让你们独自留在这里。”我说道,“我太兴奋了,我听见外面在刮风,我要出去吹吹风。”

使我兴奋的不仅是匆忙的婚前准备,也不仅是面临巨大的变化,期待明天就开始新生活。毫无疑问,这两者都使我躁动,但还有第三个原因更让我坐立难安,迫使我在夜深时急切走向越来越黑的庭园。

我内心深处藏着一种古怪的念头,令我非常焦虑。昨天晚上,发生了一件我无法理解的事情,而且除了我,既无人知道,也无人见过。罗切斯特先生出门去了,还没有回来,他到三十英里外的两三个小农庄去办理一些事务,在预定离开英国之前,他必须亲自去安排妥当。我正等着他回来,急于卸去心头的包袱,请他解开令我困惑的谜。我要等到他回来,读者,等我把秘密透露给他,你自然也会明白的。

我朝果园走去,被风吹向角落里。强劲的南风刮了整整一天,却没有带来一滴雨。入夜,风势非但没有减弱,反而越来越强,咆哮得更凶猛了。树枝被猛然吹向一个方向,几乎分分秒秒都没有回转的余地,枝头一直紧绷着向北弯曲;层叠厚重的云从南到北接踵而来,七月的这一天,看不到一丝蓝天。

我被风推着往前奔跑,烦恼也随着无止尽的狂风呼啸而过,心里倒也不无狂喜。我走到月桂小径的尽头,面对那棵七叶树的残骸:通体乌黑,树干从中裂成两半,裂口骇人洞开,却依然挺立着;裂开的两半并没有完全脱离,因为坚实的树基、粗壮的树根仍将它们的底部紧紧相连;但生命的沟通已被摧毁,汁液无法畅通流动,两边的大树枝都已枯死,来年冬天的暴风雨肯定会把裂开的某一边,甚至两边压垮倒地。但眼下,它们合起来仍算是一棵树——毁灭了,但尚未断绝。

“你们紧紧相守,这样做是对的。”我说道,仿佛怪物般裂开的大树是有生命的活物,听得见我的话。“我想,尽管你们看上去遍体鳞伤,焦黑一片,但忠贞坚强的树根一定还会萌发出些微生命的感觉。你们再也不会吐露绿叶,再也看不到鸟儿在枝头筑巢,唱起悠闲的歌。欢乐、相爱的日子已经过去了,但你们并不孤寂,在朽败中,依然有同病相怜的伙伴相依相傍。”我抬头仰望树干裂缝中的那一小片天空,月亮突然显露出来,血红的月轮被云遮去了一半,似乎向我投来无奈又忧郁的一瞥,眨眼间又躲进了厚厚的云层。桑菲尔德一带的风势稍许减弱了,但远处的树林和水面之上,却响起了狂野凄厉的风的哀号,听来异常悲伤,我又跑开了。

我漫步穿行在果园里,把散落在树根周围、浓密草丛里的苹果捡起来。再一心一意地把熟透的苹果和没熟透的分开,带回屋里,放进食品贮藏室。接着,我去书房看看壁炉有没有生好。虽是夏天,但在这样一个阴沉的夜晚,我知道罗切斯特先生喜欢一进门就看到令人愉快的炉火。不错,火生起来已经有一会儿了,燃得很旺。我把他的安乐椅搬在炉边,把桌子推近椅子。我放下窗帘,把蜡烛拿进屋,以备点灯。一应俱全都安排好以后,我却更加坐立不安了,甚至无法定下心待在屋子里。书房里的小座钟和大厅里的古董钟同时敲响了十点。

“都这么晚了!”我自言自语,“我要到大门口去看看。借着时隐时现的月光,顺着大路,我能望到很远。也许这会儿他就要回来了,早点迎接他,我也好早点安心。”

风在遮掩大门的高大树木间呼啸,但我眼目所及之处,大路的左右两边都沉寂无人。月亮时不时掠过云影,探出头来,但月下只见白茫茫的一条长路,单调得连一个移动的黑影都没有。

我望着望着,孩子气的眼泪蒙住了眼睛,那是失望和焦急的泪水。我觉得有点难为情,赶紧把泪抹去。我来回徘徊。月亮躲进了自己的闺房,还拉上了厚厚云层做的窗帘。夜色越来越黑沉沉,骤雨乘风,迅猛袭来。

“但愿他快回来!但愿他快点回来!”我怀着不祥的预感大声喊道。我原以为他在茶点前就能到家,但现在天已全黑,到底是什么事儿耽搁了他?难道出了意外?我不由又想起昨晚的那一幕,视其为灾祸的前兆。我担心自己的希望太过美好而不可能实现,最近我享了那么多福,不免觉得已经走到好运的顶点,现在想必要走下坡路了。

“我还不能回屋去,”我思忖着,“这样大风大雨的夜晚,我不能安坐在壁炉边,而他却在外面奔波。与其忧心如焚,不如动动腿脚,我要继续往前走,去迎接他。”

我说走就走,走得很快,但也没走太远。还不到四分之一英里,我便听见了一阵马蹄声。一位骑手疾驰而来,一条狗飞奔随行。不祥的预感顿时消散!是他,骑着梅斯罗来了,身后跟着派洛特。他看见了我,因为月亮在空中开辟了一条晶莹透亮的蓝色通途,正徐徐缓升。他摘下帽子,在头顶挥动,我迎着他跑上去。

“瞧!”他大声叫道,伸手从马鞍上俯下身来,“显然你不能离开我。踩在我的靴子尖上,把两只手都给我,上来!”

我照他说的做了。心中一喜,身子也变得矫健了,我跳上马,坐在他身前。他热烈地亲吻我,以示欢迎,又自鸣得意地吹嘘了一番,我勉强地听之任之。洋洋自得的他终于停下来,问我:“怎么回事?简妮特,你居然这么晚出来接我?出什么事了吗?”

“没有。不过,我以为您永远不会回来了,尤其在这样风大雨大的时候,实在耐不住在屋里等。”

“确实是雨大风狂!你看你,像美人鱼一样湿淋淋的。把我的斗篷拉过去裹住身子。不过,我觉得你有些发烧,简,你的脸颊和手都烫得厉害。我再问一句,出什么事了吗?”

“现在没有。我既不害怕,也不难受了。”

“如此说来,你之前害怕过,难受过?”

“有一点,不过不着急,我回头再告诉您,先生。我猜想,您听了只会取笑我自寻烦恼。”

“过了明天,我要痛痛快快地笑你,但现在还不敢。我的奖品还没到手呢。上个月你就像鳗鱼一样滑溜,像野蔷薇一样多刺!我哪儿都不敢碰,否则就会被刺痛。现在,我好像已经把迷途的羔羊抱在怀里了,简,你溜出了羊栏来找你的牧羊人吗?”

“我是想找您,但您也别得意忘形了。到桑菲尔德了,让我下去吧。”

他让我在石子路上下马。约翰牵走了马,他跟着我进了大厅,叫我赶紧去换干衣服,然后回书房去找他。我正向楼梯走去,他又叫住我,要我答应别耽搁得太久。我确实没有耽搁,五分钟后便回到他身边。他正在用晚餐。

“坐下来陪陪我,简。要是上帝保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这将是你在桑菲尔德吃的倒数第二顿饭。”

我在他旁边坐下,但告诉他我吃不下。

“因为牵挂着之后的旅程吗,简?还是因为想到去伦敦,就没有胃口了?”

“今晚我看不清自己的前景,先生。我几乎不知道脑子里想些什么。生活中的一切似乎都很虚幻。”

“除了我。我是真实存在的,你摸一下就知道了。”

“先生,您恰恰最像幻影,好像只是个梦。”

他伸出手,大笑起来。“这也是个梦?”他把手凑到我眼前,那只手肌肉发达、强劲有力,他的手臂也又长又壮。

“不错,就算我触碰了,仍是个梦。”我把面前的他的手按下去,“先生,您用完晚餐了吗?”

“用完了,简。”

我打了铃,吩咐用人把餐盘拿走。我们再次独处,我拨了拨火,然后在我主人膝边的矮凳上坐下。

“将近半夜了。”我说。

“是啊,但要记住,简,你答应过在婚礼前陪我守夜的。”

“我的确答应过,也会信守诺言,至少陪您一两个小时。我还不想去睡。”

“你都收拾好了吗?”

“都好了,先生。”

“我也一样,”他说,“什么都处理好了,明天从教堂回来,半小时内就离开桑菲尔德。”

“很好,先生。”

“你说‘很好’的时候,简,笑得和往常很不一样!脸颊都红了,好亮!眼睛里也有奇怪的闪光!你身体好吗?”

“我相信我挺好的。”

“相信!怎么回事?告诉我你觉得怎么样。”

“我没法说,先生。我的感受无法用语言来表达。我真希望时光永远停驻在此时此刻,谁知道下一刻的命运会怎样呢?”

“你想得太多了,简。这阵子你太激动了,要不就是太劳累了?”

“您觉得平静又快乐吗,先生?”

“平静?不,但很快乐,乐到了心窝里。”

我抬头看他,想看看他热烈涨红的脸上幸福的表情。

“相信我,简,”他说道,“不管压抑在你心头的是什么,都说出来吧,让我来分担。你在担心什么?怕我不是个好丈夫?”

“我完全不担心这一点。”

“那你是害怕自己要踏入另一个新世界?即将到来的新生活?”

“不。”

“你可把我弄糊涂了,简。你那忧伤的眼神、直白的语气让我迷惑又难受。我要求你解释一下。”

“那么,先生,请听我说。昨夜,您不在家,对吧?”

“是不在家。我就知道,刚才你就暗示过,我不在的时候发生了什么事,很可能无关紧要,但总之是扰乱了你的心境。讲给我听听吧。也许是费尔法克斯夫人说了什么?要不然,就是听到用人们说闲话?你那敏感的自尊受到了伤害?”

“不是的,先生。”这时,钟敲响了十二点,小钟声清亮悦耳,大钟声嘶哑沉重,我等余音回荡消逝,才继续说下去。

“昨天我忙了一整天,无休止的忙碌让我非常快乐。您似乎以为我总在担忧新天地或新生活,其实我没有,我认为,有望和您一起生活是极好的事,因为我爱您。不,先生,现在别来抚摸我——不要打扰我,让我安心地说下去。昨天我笃信天意,相信天助人愿,你我都会万事顺遂。您总还记得吧,昨天天气很好,天清气静,让人毋须为您路途的平安舒适而担忧。用过下午茶后,我在石子路上散了一会儿步,心里想着您,想象您就在我身边,近在咫尺,几乎都忘了您不在家。我思忖着我即将面临的生活——确切地说,先生,是您的生活——比我的更宽广,更活跃,就好比:容纳百川的深邃大海和流过浅滩的小溪有着天壤之别。我觉得很奇怪:道德教化家为什么把这个世界称为孤寂荒漠,对我来说,却像是盛开的玫瑰。就在夕阳西下的时候,气温转冷,天空布满阴云,我就回到屋里。索菲娅叫我上楼看看刚送到的结婚礼服,在礼服盒里,我看到了您搁在礼物下的礼物:您以王子般的阔绰,叫人从伦敦定购的婚纱。我猜想,是因为我不愿要珠宝,您才变着法儿地哄我接受同样昂贵的东西。我笑着展开婚纱,心里盘算着要怎样嘲弄您的贵族趣味,取笑您费尽心机要把您的平民新娘装扮成贵妇。我想好了,要戴上自己早已准备好的素色方巾,盖住出身卑微的头,再跑来问您:对于一个无法给予丈夫财富、美貌和人脉的女人,这样的婚纱应该就足够了吧?我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您的表情,听到您共和党人式的激烈回答:您会高傲地否认自己有必要与钱袋或爵位缔结姻亲,以此增加财富或提高地位。”

“你算是把我看透了,你这个女巫!”罗切斯特先生插嘴说道,“但除了刺绣之外,你在婚纱上还发现了什么?你是见到了毒药还是匕首,才变得这么愁眉苦脸?”

“不,不是那样的,先生。除了精致和华丽,以及费尔法克斯·罗切斯特的骄傲,我并没有发现别的东西。他的傲气吓不倒我,因为我已习惯了这魔鬼。可是,先生,天越来越黑,风也越来越大。昨晚的风不像现在这样又高又猛地刮着,而是呜呜咽咽地响着,好像凄切哀鸣,令人毛骨悚然。我真希望您在家里。我走进这个房间,一见到空荡荡的椅子、冷清清的壁炉,心就发凉。上床后很久都睡不着,因为心里焦躁,忧心忡忡。风仍在呼号,但在我听来,似乎掩盖了另一种低声的哀鸣。起初我无法分辨那声音来自屋内还是户外,但每当风声减弱,那声音就会再次响起,隐隐约约,悲悲戚戚。最后,我断定那一定是远处的狗叫声。那声音终于消停的时候,我非常高兴。但一睡着,仍旧梦见月黑风高的夜晚,仍旧期盼跟您在一起,并有种奇异而惆怅的感觉,意识到有一种障碍把我们隔开了。刚睡着就做了梦,梦见我在一条弯弯曲曲、陌生的路上行走,四周很黯淡,大雨落在我身上,我吃力地抱着一个孩子。非常小的孩子,太小,太弱,走不了路,在我冰冷的怀抱里颤抖,在我耳边哀哀地哭泣。我想,先生,您肯定远远地走在我前面,所以使出浑身的力气要赶上您,一次次奋力呼喊您的名字,央求您停下来,但我的行动被束缚了,喊叫声也依稀不清,我觉得每一分每一秒您都更远离我而去。”

“现在我在你身边,简,这梦境还压在你心头吗?神经紧张的小东西!忘掉虚幻的悲切,只想着现实中的幸福吧!你说你爱我,简妮特,没错,我不会忘记,你也别想否认。那些话,并没有从你口中依稀不清地消失。我听到你清晰又温柔地那样说过。也许那想法过于严肃,却像音乐般甜美:‘有望和您一起生活是极好的事,爱德华,因为我爱您。’你爱我吗,简?再说一遍。”

“我爱您,先生;我爱您,全心全意地爱您。”

“嗯。”他沉默片刻后说道,“真奇怪,那句话却让我有了钻心的刺痛。为什么?我想是因为你说得那么虔敬,带有宗教般的激情,因为你抬眼看我时,目光里透出了极度的信赖、真诚和奉献心。这让我难以承受,仿佛神灵降临我身边。简,调皮一点儿吧,你很明白该怎么作怪。摆出你那种独特、腼腆、挑衅的笑容吧,告诉我你恨我——尽管来戏弄我,惹恼我吧,怎样都行,只求你别那样打动我心。我宁愿被激怒,也不愿哀伤。”

“等我讲完,我会尽力戏弄您,惹恼您,直到您心满意足。但先听我讲完吧。”

“我以为你已经讲完了!简,我已经知道了,你的忧郁源于一个梦!”

我摇了摇头。

“什么!还有?但我有话在先,深表怀疑。我不相信是什么要紧的事。你讲下去吧。”

他神态不安,举止有些忧虑焦躁,我感到很惊奇,但我继续说下去了。

“我还做了另外一个梦,先生。我梦见桑菲尔德成了一片荒凉的废墟,成了蝙蝠和猫头鹰的巢穴。整栋雄伟的宅邸正面只剩下一堵薄壳般的高墙,很高,但看起来摇摇欲坠的。在一个月光如水的夜晚,我漫步穿过里面杂草丛生的围墙,一会儿磕碰到大理石壁炉,一会儿被倒地的断梁绊到。我裹着头巾,仍然抱着那个不知名的小孩。不管我的胳膊有多酸痛乏累,都不能随手放下;不管那孩子是多么拖累我,我都必须抱着。我听见远处的路上传来奔驰的马蹄声,我敢肯定那是您,要去一个遥远的国度,此去就将一别多年。我疯了般不顾危险匆匆爬上那道薄薄的墙,急于在高处看您一眼。碎石从我的脚下滚落,藤蔓从我紧抓的手中松脱,那孩子吓得紧紧抱住我的脖子,几乎使我窒息。最后,我终于爬到了墙顶。我远远望见您,在白茫茫的路上像一个小点,越来越小。风太猛烈,我简直都站不住。我在断突的狭窄墙头上,把吓坏的孩子搁在膝头安抚着,孩子这才安静下来。您在路上拐了个弯,我俯下身,看了最后一眼,墙就倒塌了,我受到震动,孩子从我膝头滚下去,我失去了平衡,跌了下来,就这样醒过来了。”

“简,现在该算讲完了吧。”

“序幕讲完了,先生,但故事还没有开场呢。醒来时,有道强光让我眩目。我想,哦,天亮了!可是我错了,那只是烛光。我想,准是索菲娅进来了,梳妆台上有一支蜡烛,而衣柜的门敞开着,我在睡前把婚服和婚纱都挂进了衣柜。我听见了一阵窸窸窣窣的轻响,就问道,‘索菲娅,你在做什么?’没人回应,但见衣柜边出现了一个人影,高高地端起蜡烛,仔细端详着挂在行李箱上方的礼服。‘索菲娅!索菲娅!’我又叫了起来,但依然无人应声,无声无息。我已在床上坐了起来,俯身往前张望。一开始,我很惊讶,继而很困惑,后来,我只觉浑身冰凉,好像血管都结冰了。罗切斯特先生,那不是索菲娅,不是莉娅,也不是费尔法克斯夫人,甚至——不,我当时很肯定,现在也很肯定——甚至也不是那个奇怪的女人格雷斯·普尔。”

“肯定是她们中间的一个。”主人打断了我的话。

“不,先生,我敢严肃地起誓,绝对不是。我从没在桑菲尔德这一带见过那个站在我面前的人影。那身高和外形对我来说都是陌生的。”

“描绘一下,简。”

“先生,那似乎是个又高又壮的女人,又粗又黑的长发披在后背。我不知道她穿着什么衣服,反正白白的,直挺挺的,但究竟是袍子、被单还是裹尸布,我就说不清了。”

“你看见她的脸了吗?”

“起初并没有。但没过多久,她取下了我的婚纱,举起来,呆呆地看了很久,随后往自己头上一盖,转身去照镜子。就在那时候,我才在昏暗的椭圆形镜子里清清楚楚地看到她的脸孔和五官。”

“是什么样子?”

“我觉得像鬼一样吓人!噢,先生,我从没见过那样的脸孔!毫无血色,那是张野蛮人的脸。但愿我能忘掉那双骨碌碌乱转的红眼睛,肿胀发黑的可怕面容!”

“幽灵总是苍白的,简。”

“先生,这个却是紫色的。嘴唇又黑又肿,额上的一道道皱纹像沟壑纵横,两道乌黑的宽眉向上竖着,两眼充满血丝。要我告诉你,我想到了什么吗?”

“什么?”

“丑恶的德国幽灵——吸血鬼。”

“啊!它做了什么?”

“先生,它从枯瘦的脑袋上取下婚纱,撕成两半,扔在地上,用脚用力踩踏。”

“然后呢?”

“它拉开窗帘,往外张望。大概看到已近拂晓,便拿着蜡烛朝房门走去。正好路过我床边时,那鬼影停了下来。火一般的目光向我瞪来,她猛然举起蜡烛,凑近我的脸,在我眼皮底下把蜡烛吹灭了。我感觉得到,那张可怖的脸就在我的上方闪着微光。我昏了过去。这是有生第二次——只不过是第二次——我被吓得失去了知觉。”

“你醒过来时,谁跟你在一起?”

“先生,谁也没有,只是天光大亮了,我起身用水冲了头和脸,喝了一大口水,觉得身子很虚弱,但没有生病,便决定不对任何人提起这个噩梦,除了您。好吧,先生,告诉我,这女人是谁,是个什么人?”

“毫无疑问,那是你头脑过于兴奋的产物。我要对你多加留意,我的宝贝,像你这样敏感脆弱的神经生来就经不住粗暴的折腾。”

“先生,您无须担心,我的神经没有毛病。那东西是真实的,事情确实发生过。”

“那么你的前一个梦呢,也是真的吗?难道桑菲尔德府已化成一片废墟?难道你我被不可逾越的障碍拆开了?难道我没流一滴泪,没有吻一吻,没有说一句话就离开了你?”

“还没有发生而已。”

“难道我以后会那样吗?嘿,让我们永远结合的日子已经到来,我敢保证,我们一旦结合,这种精神上的恐惧就绝不会再发生了。”

“精神上的恐惧!但愿我能相信只是如此!既然您都无法解释那可怕的来访者是何许人也,现在我更是无比希望那只是精神上的恐惧。”

“既然我无法解释,简,那就肯定不是真的。”

“可是,先生,我今天早晨起来后,一边自言自语,一边在房间里东张西望,想在光天化日下看到熟悉的物事中令人欢喜的部分,以此得到勇气和慰藉,但是,就在地毯上,我看到了一样完全足以否定原有设想的东西——那块婚纱已从上到下被撕成了两半!”

我觉得罗切斯特先生大吃一惊,打了个寒战,急忙抱住我。“谢天谢地!”他惊呼起来,“就算昨晚有什么邪恶的东西到了你身边,幸好只是毁了婚纱!唉,想想还可能出什么事!”

他喘着粗气,紧紧地搂住我,我都快透不过气来了。沉默片刻后,他又快活地说道:

“简妮特,现在我要把一切解释给你听。这件事半梦半真。我并不怀疑,确实有个女人进了你的房间,那就是——肯定是——格雷斯·普尔。你自己就说过,她是个怪人,就你所了解的一切来看,你有理由这么说她:瞧她对我干了什么事?又是怎么对待梅森的?在半梦半醒之间,你看到她进了房间,看到了她的一举一动,但因为你太兴奋了,就在意识不清的状态下,把她看成了一副妖魔鬼态,和她本来的面貌完全不同:散乱的长发、发黑的肿脸、夸大了的高大身材,都是你的臆想,源自噩梦。恶狠狠地撕毁面纱倒是真的,很像她干的事。我明白,你会问:为什么非要让这样一个女人留在这里。等我们婚后一年又一天的时候,我会告诉你的,但不是现在。你满意了吗,简?你接受我对这个谜的解释吗?”

我想一想,对我来说,这的确像是唯一可能的解释了。要说满意,那倒未必,为了让他高兴,我勉强装出满足的样子;要说宽慰,却真的有,所以才心满意足地朝他微笑。这时,早已过了凌晨一点,我准备向他道晚安了。

“索菲娅不是陪阿黛拉睡在儿童房吗?”我点起蜡烛时,他问道。

“是的,先生。”

“阿黛拉的小床应该还有足够的空位,今晚你就跟她一起睡吧,简。你刚才说的事肯定会让你心神不宁,那也毫不奇怪。我不希望你独自过夜,答应我,到儿童房去睡吧。”

“我欣然从命,先生。”

“要从里面把门闩牢。你上楼后,把索菲娅叫醒,就说请她明天及时把你叫醒,因为你得在八点前梳妆更衣,吃好早餐。现在别再忧心忡忡了,抛开沉重的烦恼,简妮特,你没听见轻风细语吗?雨点不再敲打窗棂看,瞧——(他撩起窗帘)多么可爱的夜晚!”

确实如此。半边天都纯净如洗,风已改由西边吹来,云朵被风吹向东边,聚集成长长的银色云带,月亮的光辉宁馨祥和。

“好吧,”罗切斯特先生带着探询的目光注视我,问道,“这会儿我的简妮特感觉如何?”

“夜晚非常宁静,先生,我也一样。”

“除了欢乐的爱情、幸福的结合,你今晚再也不会梦见分离和悲伤了。”

他的预言只实现了一半。我的确没有梦见悲伤,但也没有梦见欢乐,因为我根本没有睡着。我搂着阿黛拉,瞧着这孩子那么恬静安宁、那么天真地沉沉睡去,静待新的一天到来,我的整个生命都清醒着,在体内躁动着,太阳一升起来,我就起床了。我至今还记得,离开阿黛拉时,她紧紧搂住我不放,我记得自己把她的小手从脖子上松开时吻了吻她。我怀着一种莫名的情感,俯身对着她哭起来,就赶紧转身离去,生怕啜泣会惊动她的酣睡。她似乎象征了我的往昔,而我此刻梳妆打扮前去会合的他,则完全代表了未知的将来,令我畏惧又倾心。

索菲娅七点钟来为我梳妆,确实费了好久才大功告成,我猜想罗切斯特先生对我的拖延肯定有点不耐烦了,才派人来问我怎么还没有下楼。索菲娅正用一枚饰针把婚纱(结果,终究是用那块素色蕾丝方巾)别到我头发上,一别好,我就急忙从她手下钻了出去。

“等一下!”她用法语叫道,“看看镜子里的自己,你都还没看一眼呢。”

于是我在门边转过身来。我看到一个身着礼服、头戴面纱的身影,一点儿都不像我往常的样子,俨如陌生人。“简!”有人大喊一声,我赶紧走下楼去,罗切斯特先生在楼梯脚下迎着我。

“怎么这么磨蹭!”他说,“我等得心急如焚,你太拖拉了!”

他带我进了餐室,急切地把我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声称我“美得像百合花,不仅是我生命中的骄傲,也是我眼底的渴望”。然后,他说只给我十分钟吃早餐,按铃后,他新雇用的一个男仆应声而来。

“约翰把马车准备好了吗?”

“已备好了,先生。”

“行李拿下去了吗?”

“他们正在往下搬,先生。”

“你到教堂去一下,看看沃德牧师和执事在不在。回来告诉我。”

如读者所知,大门外不远处就是教堂,所以男仆很快就回来了。

“先生,沃德先生正在法衣室里穿法袍。”

“马车呢?”

“马匹正在上挽具。”

“我们上教堂不用马车,但回来时得准备停当。所有箱子和行李都要装好、捆好,车夫要就位待命。”

“是,先生。”

“简,你准备好了吗?”

我站了起来,没有伴郎和伴娘,也没有亲友列队迎候。只有罗切斯特先生和我。我们经过大厅时,费尔法克斯夫人站在那里,我本想和她说几句话,但我的手像是被铁钳扣住了,被拽得大步往前赶,简直跟不上他的步伐。只要瞥一眼罗切斯特先生的脸,我就知道他无论如何也不肯再拖延哪怕一分钟了。我不知道别的新郎是否也像他这样专注凝神、毅然决然,也不知道还有谁的坚定的眉宇下会有那样炽热的炯炯目光。

我都不知道那天的天气是好是坏,顺着车道走下坡时,我既没望天也没看地,眼光受制于心灵,完全集中在罗切斯特先生身上。我们一起往前走的时候,他似乎恶狠狠地盯着什么,我很想看出来那无形之物究竟为何,很想感受到他到底在与什么对峙,在抵御何等的力量。

我们在教堂边门停下来,他发现我已上气不接下气了。“我对所爱之人太残忍了吗?”他问道,“歇会儿吧,简,靠着我。”

我还能回想起当时的情景:灰色的老教堂宁静地耸立在我面前;一只白嘴鸦在教堂尖顶盘旋;远处的朝霞将天空映照得通红。我还隐约记得绿色的墓园,也绝不会忘记,在低矮的小丘之间徘徊着两个陌生的人影,他们低头看着几块覆满青苔的墓碑上的铭文。这两人引起我的注意,是因为他们一见到我们就绕到教堂背后去了;我相信他们是要从侧门进教堂观礼。罗切斯特先生没有注意到这两个人,他只是热切注视着我的脸,我想,当时我应该是面无血色,因为我感觉得到自己的额头汗涔涔的,两颊和嘴唇都有点发凉。但我很快就定下神来,依傍着他走上小径,缓缓走向教堂的门廊。

我们进了幽静、朴素的教堂,牧师身穿白色法衣,已在低矮的圣坛等候,执事站在他身旁。一切都很沉静,只有那两个人影在远远的角落里走动。我猜得没错,那两个陌生人已先于我们悄悄溜进教堂,此刻正背对我们,站在罗切斯特家族墓园边,隔着栅栏看着那些年深月久的古老大理石墓碑,那儿有一个跪着的天使雕像,守卫着内战中死于马斯顿荒原战役的戴默尔·德·罗切斯特和他的妻子伊丽莎白的遗骸。

我们在圣坛栏杆前站好。我听见身后传来小心翼翼的脚步声,转头一看,只见一位陌生人——显然是位绅士——正向圣坛走来。仪式开始了,牧师宣讲婚姻的意义,接着向前一步,向罗切斯特先生微微欠身,继续讲道:

“我要求并告诫你们两人(如同在可怕的末日审判中,所有人都将袒露内心的秘密),如果你们当中的任何一人知道有什么障碍使你们不能合法地结为夫妇,就务必立刻讲出来。因为你们要确信,凡是违背基督教义所允许而结合的人,都不是上帝结成的夫妇,他们的婚姻就是非法的。”

他按照惯例,在此停顿了一下。这句话之后的停顿何曾被人打断呢?不,也许一百年才有一次。所以,牧师依然低头看着经典,头也没抬,静默片刻后就往下说。他已把手伸向罗切斯特先生,刚要开口问“你愿意娶这个女人为妻吗”,就在这时,近处传来清晰的话语声:

“婚礼不能继续举行,我声明,确有障碍。”

牧师抬头看了看说话的人,默不作声,执事也一样。罗切斯特先生微微颤动了一下,仿佛脚下发生了地震。他旋即站稳,既没有回头,也没有抬眼,只是说道:“继续。”

他用低沉的语调说完这句之后,全场一片静默。片刻后,沃德先生说道:

“对此声明,若不先加以查证,确认其真伪,我无法继续仪式。”

“婚礼已可以中止了。”我们背后的那人又说道,“我能够证实刚才的声明,这桩婚事存在着难以克服的障碍。”

罗切斯特先生听见了,却置之不理。他顽固又坚定地僵直挺立,丝毫不为所动,只是紧握住我的手。他的手多烫,握得多紧啊!这一刻,他那苍白、坚定、宽阔的前额俨如新开采的大理石!他的眼睛多么闪亮,看似沉着机警,却潜隐着多么狂野的情绪!

沃德牧师似乎有点不知所措,“是哪一类性质的障碍?”他问道,“或许是可以排除——能够解释清楚的吧?”

“几乎不可能,”那人答道,“我是经过深思熟虑,才称之为‘难以克服’的。”

说这话的人走到前面,倚在栏杆上。他往下说,每个字都说得那么清楚、镇定;斩钉截铁,但没有提高音量:

“障碍仅在于前一段婚姻,罗切斯特先生有一个妻子,她还活着。”

听到这句轻轻道来的话,我比被雷击中更为震惊,血液感受到的震颤比遭到冰冻或烈火更鲜明。但我稳得住自己,不至于晕倒。我看向罗切斯特先生,迫使他也看着我。他的整张脸仿佛苍白的岩石,眼睛仿佛擦出火星的燧石。他没有一点否认的企图,似乎可以公然违抗一切挑战。他没有说话,没有微笑,也似乎没有把我看作一个人,只是用手臂紧紧搂住我的腰,让我紧紧靠在他身边。

“你是谁?”他问那个不速之客。

“我叫布里格斯,是伦敦××街的律师。”

“你要硬塞给我一个妻子吗?”

“我是要提醒你,先生,你已经有一位夫人了。哪怕你不承认,法律也是承认的。”

“劳烦你描述一下——她的名字,她的父母,她的住处。”

“当然可以。”布里格斯先生镇定自若地从口袋里取出一份文件,用公事公办、带鼻音的腔调朗声诵读:

“我确定,并能证实:公元××年(十五年前)十月二十日,英国××郡桑菲尔德府、及××郡芬丁庄园的主人爱德华·费尔法克斯·罗切斯特同伯莎·安托万内特·梅森——我的姐姐,商人乔纳斯·梅森及妻子克里奥尔人安托万内特的女儿——在牙买加西班牙镇××教堂成婚。婚礼的记录可见于教堂的登记簿。我现有抄本一份。署名者:理查德·梅森。”

“就算这份文件是真的,也只能证明我结过婚,却不能证明其中所提到的,身为我妻的那个女人还活着。”

“三个月之前她还活着。”律师反驳道。

“你怎么知道?”

“我有一位证人,可以证明这件事。先生,他的证词,恐怕连你也难以推翻。”

“把他叫来,要不然就见鬼去。”

“那我先叫他过来吧,他就在现场。梅森先生,请走上前。”

一听这个名字,罗切斯特先生就咬紧牙关;我离他很近,感觉得到他还剧烈战栗起来,愤怒和绝望的痉挛传遍周身上下。这时候,一直躲在后面的第二个陌生人走了过来,那张苍白的脸孔出现在律师身后——不错,正是梅森本人。罗切斯特先生转身面对他,怒目而视。我常说他的瞳孔是黑色的,但此刻,却因阴沉而泛出黄褐色,不,是泛出带血色的红光。他的脸涨红了,橄榄色的脸颊和失去血色的额头似乎因为心火升腾而泛出红光。他按耐不住,举起强壮的手臂——那足以痛击梅森,把他打倒在教堂的地板上,无情地把他揍到断气,但梅森往后退缩,虚弱地叫出声来:“天哪!”强烈的轻蔑感让罗切斯特先生冷静下来,就像植物得了枯萎病一样,他的怒气顿消,只问了一句,“你有什么要说的?”

梅森苍白的唇间吐出几句轻微得根本听不清的回答。

“要是你回答不清,就是有鬼!我再问你一次,你有什么要说的?”

“先生,先生!”牧师插话了,“别忘了你们身处圣所。”他再转向梅森,温和地问道,“先生,你是否确定,这位先生的妻子还活在人世?”

“勇敢一点,”律师催促道,“说出来吧。”

“她现在就在桑菲尔德,”梅森用更为清晰的声调说道,“四月份我还见过她。我是她弟弟。”

“在桑菲尔德!”牧师失声叫道,“这不可能!我是这一带的老住客,先生,从来没听说过桑菲尔德府有一位罗切斯特夫人。”

我看见罗切斯特先生的嘴角扬起令人生畏的冷笑,他喃喃说道:“确实没有——天哪!我十分小心,不让人知道,至少不让人听说,她有那种称谓。”他陷入了沉思,琢磨了十来分钟,终于下了决定,说道:

“够了!干脆把一切都说开吧,就好比枪已上膛,就该痛快地射出子弹。沃德,合上你的《圣经》,脱下你的法衣吧。(面向执事)约翰·格林,你也离开教堂吧。今天不举行婚礼了。”那人便走了。

罗切斯特先生近乎蛮勇、不顾后果地往下说道:“重婚真是个丑陋的字眼!然而,我还是决意要当个重婚者。可命运就这样耍弄我,或是天意所归——也许是因为后者。现在,我比魔鬼好不了多少,而且,就像站在那儿的牧师所言,我必定会受到上帝最严正的审判,甚至该下地狱,忍受不灭之火、不死之蛆的折磨。先生们,我的计划失败了:这位律师及其委托人所言不虚,我结过婚,而且,与我结婚的女人还活着!沃德,你说你没听说过我的宅邸里有位罗切斯特夫人,但我猜想,你肯定常常听闻,那儿有一个神秘的疯子被严加囚禁着。有人会告诉你,她是我同父异母的私生姐妹;也有人会说,那是被我抛弃的情妇。我现在可以告诉你:她就是我十五年前所娶的妻子,名叫伯莎·梅森,正是这位勇敢出面作证的先生的姐姐,他现在四肢颤抖、嘴唇发白,却显示出他的心意有多么坚决。伙计,振作起来,用不着怕我!打你和打女人没有差别。伯莎·梅森是个疯子,出身于一个疯人家庭——三代都是白痴和疯子!她的母亲,那个克里奥人,既是个疯女人,又是个酒鬼!我娶了她之后才发现,因为他们之前从未向我透露这个家族秘密。伯莎就像个尽责尽职的孩子,在这两方面都继承了她母亲的特点。我曾有一个迷人的伴侣——纯洁、聪明、谦逊;你可能以为我是个幸福的男人。我经历了多少不同寻常的事情啊!哦!简直无与伦比,你们要是知道该多好!但我无需再多加解释了,布里格斯、沃德、梅森——我邀请你们各位一起到我家去,拜访一下普尔夫人的病人:我的妻子!等你们都看到了我被骗婚而娶了什么样的人为妻,再来评判我是否有权打破婚约,至少在同为人类的人身上寻求慰藉吧。这个姑娘,”他看着我,继续说道,“对这个丑陋的秘密一无所知,就和沃德你一样,她以为一切都是合法而美好的,做梦也没想到会和一个可鄙的人落入一场重婚骗局,可怜那个可鄙的人被恶劣、疯狂、野蛮的合法妻子拴得死死的!你们都来吧,跟我走!”

他依然紧握我的手,走出了教堂。三位先生跟在后面。走到宅邸门前,我们发现马车停在那儿。

“把车赶回车棚吧,约翰,”罗切斯特先生冷冷地说道,“今天不需要用车了。”

我们进门时,费尔法克斯夫人、阿黛拉、索菲娅和莉娅都迎上前来。

“所有人,向后转。”主人大喝一声,“带走你们的祝贺吧!谁需要呀?我可不要!晚了十五年!”

他一路往前,走上楼梯,仍紧紧拉着我的手,招呼先生们跟着他,他们也相继上楼。我们走上第一道楼梯,走过过道,继续上三楼。罗切斯特先生用钥匙打开了又矮又黑的小门,我们就迈入了挂着帷幔的房间,房内有一张大床和一只饰有图案的大衣柜。

“你来过这地方,梅森,”我们的向导说道,“她就是在这儿咬了你,刺了你一刀。”

他撩起墙上的帷幔,露出第二扇门,再用钥匙把它打开。这个房间里没有窗户,燃着一炉火,外面围着又高又坚固的炉栅,一盏吊灯用铁链垂吊在天花板下面。格雷斯·普尔俯身面向炉火,似乎在平底锅里煮东西。房间另一头的昏暗阴影里,有个人影在前后跑动,但究竟是动物还是人,乍一眼看去竟难以辨清。它好像四肢着地在爬,像奇异的野兽般又抓又嚎;但它穿着衣服,披着一头黑白相间、乱如鬃毛的毛发,遮住了头和脸。

“早上好,普尔夫人。”罗切斯特先生说,“你好吗?你照管的人今天怎么样?”

“还过得去,先生,谢谢。”格雷斯一边回答,一边小心地把一锅烧滚了的乱炖放在炉架上。“有些暴躁,但还不至于‘发狂’。”

一阵凶狠的叫喊声似乎当场戳穿了她只挑好话说。穿着衣服的怪兽直起身来,后脚着地,高高地站起来。

“糟了,先生,她看见你了!”格雷斯喊道,“你还是别待在这儿。”

“只待一会儿,格雷斯。你必须允许我停留片刻。”

“那就千万小心,先生!看在上帝的份上,要当心!”

疯子怒吼起来,把乱蓬蓬的头发从脸上撩开,狂野地瞪着几位来访者。我一眼就认出那发紫的脸膛,肿胀的五官。普尔夫人走上前来。

“让开,”罗切斯特先生说着,把她推到一边,“她现在手里没有刀吧?而且我有所防备。”

“谁也不知道她手里有什么,先生,她那么狡猾,常人的头脑根本猜不透她的诡计。”

“我们最好还是离她远点。”梅森轻声说道。

“见你的鬼去吧!”这便是他姐夫的建议。

“小心!”格雷斯大叫起来。三位先生不约而同地往后退缩,罗切斯特先生把我拉到他身后。那疯子猛扑过来,恶狠狠地掐住他的脖子,张口就要往脸上咬;他们扭打起来。她是高大壮实的女人,身材几与她丈夫不相上下,还显得更臃肿。厮打时,她不止一次显露出男性才有的强力,罗切斯特先生已然身强体壮,却几乎被她掐死。他完全可以将她一拳击昏,但他不愿出手,宁可与之角斗。最后,他终于按住了她的胳膊。格雷斯递给他一根绳子,他将她的手反绑起来,又顺手拿来近旁的一根绳子,将她绑在椅子上。这一连串动作是在狂呼乱叫、剧烈挣扎中完成的。罗切斯特先生随后转身,带着尖刻而凄楚的苦笑,看着几位访客。

“这就是我的夫人。”他说,“这就是我所知的唯一一种夫妻间的拥抱,这就是我闲暇时所能得到的爱抚与慰藉,而这才是我渴望拥有的(他把手放在我肩上):这位年轻女孩,如此严肃、镇定地站在地狱门口,勇敢地正视那恶魔的嬉戏。我需要她,在尝过那种辛辣难忍的滋味后,我需要一种改变。沃德,布里格斯,看看她们啊!云泥之别!把这双明净的眼睛和那双血红的眼珠比较一下吧,把这张脸和那张鬼脸,把这副身材和那个庞然大物比较一下吧!然后,传播福音的牧师,护法的律师,你们再来审判我吧,请记住:你们怎样评判我,别人也会怎样评判你们!现在你们走吧,我得把我的宝贝关起来了。”

我们都退了出来。罗切斯特先生稍微多留了一会儿,又交代了格雷斯·普尔几句。我们下楼时,律师对我说道:

“小姐,”他说,“您是无可指摘的,您的伯父一定会很高兴得知这个消息——当然,如果梅森先生返回马德拉后,他还活着的话。”

“我的伯父!他怎么样?你认识他吗?”

“梅森先生认识他,爱先生是他的商号在丰沙尔的老客户。您伯父接到您的信,得悉您将与罗切斯特先生成婚时,梅森先生刚好在马德拉群岛疗养,即将回牙买加。爱先生提起这个消息,因为他知道我在这儿有位委托人认识一位姓罗切斯特的先生。您可以想见,梅森先生既惊讶又难受,便披露了事情的真相。您伯父——我要很遗憾地告诉您,他现在病危在床,考虑到疾病的性质……是肺痨……病情每况愈下,他很可能一病不起,因而不可能亲自赶来英国,把您从这桩骗局中解救出来。但他恳求梅森先生采取措施,事不宜迟,立刻阻止这桩婚事。他让他求助于我。我动用了一切紧急手段,谢天谢地,总算赶上了,您想必也深有同感吧。要不是我确信没等您赶到马德拉群岛,您的伯父就会过世,我会建议您同梅森先生结伴而行,一起回去;但也正因如此,您还是留在英国为好,接到爱先生的信或相关信息后再说。还有别的事需要我留下来吗?”他问梅森先生。

“不,没有了,我们走吧。”梅森急不可耐地回答。他们没有等罗切斯特先生出来道别,就从大厅出去了。牧师留下来,与那位高傲的教区居民交谈了几句,不知是劝导还是责备。尽了这番责任后,他也走了。

这时我已回到自己的房间,正站在半掩半开的门边,听着牧师离去。人去楼空,宅邸里安静下来,我把自己关进屋,闩上门,免得有人闯进来,然后就开始——不是哭泣,也不是悲叹,我很镇定,不至于这样,而是——机械地脱下婚服,换上昨天我以为是最后一次穿的粗呢外套长裙。之后,我坐下来,觉得虚脱,乏累极了。胳膊支在桌上,我双手抱头。现在我开始思考了。在此之前,我只是听,只是看,只是走动——由别人领着或拖着,跟上跟下——眼看着事情一件件发生,秘密一桩桩被揭开。而现在,我要思考。

这天早上实在算得上平静——除了短暂出场的疯女人。教堂里的对峙也并没有高声喧哗,没有怒火爆发,没有大吵大闹,没有争辩不休,没有挑衅或责难,没有眼泪,没有哭泣。只是那么几句话,从容地表示反对这桩婚事,罗切斯特先生问了几个严厉而简短的问题,对方作了回答和解释,援引了证据,我的主人公开承认了事实,紧接着就看到了活生生的证据。不速之客走了,一切都过去了。

我一如往常在自己的房间里——还是那个我,没有明显的变化,没有遭到打击,损伤,甚或残害,然而昨天的简·爱在哪儿呢?她的人生去哪儿了?她的前程在哪里?

简·爱,那个曾经热切期盼的女人——就差一点做了新娘——再度成了冷漠、孤独的姑娘。她的生活是黯淡的,她的前程是凄凉的。圣诞的霜冻在仲夏就降临了,十二月的风雪飞卷在六月天,冰凌凝冻在成熟的苹果上,积雪压碎了怒放的玫瑰,冰封的尸衣覆盖着干草田和玉米地,昨夜还姹紫嫣红的小径,今日已被无人踩踏的积雪封存,十二个小时前还树叶婆娑、芬芳扑鼻犹如热带树丛的树林,现已白茫茫一片荒芜,犹如冬日挪威的松林。我的希望全都破灭,被叵测的命运所击垮,就像埃及的所有初生的长子一夜之间就厄运临头。我凝望自己曾抱有的希望,昨天还那么繁茂蓬勃,熠熠生辉,今天却都像直挺挺、冷冰冰、灰蒙蒙的尸体躺在那儿,再也无法复活。我审视我的爱,由我的主人创造出来、只属于他的那种感情,在我心里颤抖,如同在冰冷的摇篮里受苦的病孩,饱受疾病和痛楚的折磨,却又无法再投入罗切斯特先生的怀抱,无法从他的胸膛得到温暖。唉,永远也回不到他那儿去了,因为信念已被扼杀——信任已然崩塌!对我来说,罗切斯特先生已不是过去的他,因为他并不是我所想象的那个他。我不会把罪恶归咎于他,我不会说他背叛了我,但他在我心中已与一尘不染、真实不虚的形象无缘了,我必须离他而去,这点我看得非常清楚。至于什么时候走,怎样走,去哪里,我还没有头绪。但我相信,他也会希望我早点离开桑菲尔德。如此看来,他对我未必怀有真情,只不过是忽冷忽热的一时激情,而且一经阻止,他就不会再需要我了。事到如今,我甚至害怕与他狭路相逢,他肯定会讨厌看到我的。唉,我是多么盲目!我的表现是多么软弱!

我紧紧闭着双眼,还用双手蒙住。漩涡般的黑暗似乎围绕着我,思绪滚滚而来,如同浊乱的暗流。我将自己放弃、放逐、放松,不着一丝气力,仿佛躺在宽阔却干涸的大河的河床上,却听见远山中洪水爆发,分明感觉到激流即将涌来;但我不想爬起来,也没有力气逃跑;只是虚弱地躺在那儿,渴望就这样死去。只有一个念头,仍像有生命似的在我心头悸动,我想起了上帝,无声的祈祷由此而生。这些话在我黯然无光的内心沉沉浮浮,似乎明明必须低声倾诉的话语,却无力表达。

“求你不要远离我,因为急难临近了,没有人帮助我。”第二十七章

急难确实临近了,但我并没有祈求上天消灾灭祸——我没有合上双手,没有跪下双膝,也没有开口祈祷——急难果然降临,滚滚洪流尽情倾泻,将我倾覆。我的人生孤寂、爱情已逝、希望幻灭、信念被摧毁,这整个想法犹如黑压压的庞然大物,盘桓在我的头顶。那个痛苦的时刻,至今仍觉得不堪描述,真正是“众水要淹没我。我深陷在淤泥中,没有立脚之地;我到了深水之中,大水漫过我身。”

已到下午,我抬起头来,环顾四周,看见落日在墙上留下渐渐下沉的金色印记,我问自己,“我该怎么办?”

心中响起一个回答——“立即离开桑菲尔德”——答案来得这么快,又这么可怕,我慌忙掩住耳朵。我说,我现在受不了这种话。“没有成为爱德华·罗切斯特先生的新娘,只是最微不足道的痛苦,”我在与自我争辩,“从一场美梦中醒来,发现一切只是一场空,这种恐惧我也能忍受和克服。但要我立刻决然地、彻底地离他而去,却真的让我受不了,我做不到。”

但是,内心的另一个声音却断定我做得到,还预言我会这么做。我和自己的决心相持不下,唯愿自己是个弱者,就可以避开分明已铺展在我面前、举步维艰的险途;而“良心”已变成暴君,掐住“激情”的喉咙嘲弄地骂道:她美丽的小脚稍稍点进了泥沼,还没有到难以自拔的地步,但他发誓要用铁臂把她拽进深不见底的痛苦深渊。

“把我赶走吧!”我哭喊道,“有没有人来帮帮我!”

“不,你得凭一己之力离开此地,没有人会帮你。你要自己剜出右眼;自己砍下右手,把你的心作为祭品,并且亲自担当祭司,把它刺穿。”

我猛地站起来,明明只有我孤绝独处,却有这样残忍的裁判者徘徊左右,用这样可怕的言语充斥寂静,这把我吓坏了。一旦站直身子,我只觉得脑袋发晕,我明白,那是因为自己太激动、又没有吃东西,一整天水米未进,早餐也没怎么吃。我突然带着一种难以言喻的苦楚想到:我把自己关了这么久,却没有人来问问我好不好,或请我下楼去,就连阿黛拉都没来敲我的门,费尔法克斯夫人也没来找我。“被命运抛弃的人,也会被朋友们忘却。”我喃喃自语,拉开门闩,走出门去。一出去就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我的头在晕眩,眼在发花,四肢绵软,根本无法稳住身子,跌倒了,但没有倒在地上,有只手伸出来,扶住了我。我抬头一看,是罗切斯特先生,他就坐在我房门口的一把椅子上。

“你终于出来了。”他说,“嗯,我已经等了你很久,还仔细听着,但没有听到一丝动静,也没有听到一声哭泣,如果再有五分钟死一般的沉寂,我就要像盗贼那样破门而入了。看来,你是想躲开我?把自己关起来,独自伤心?我倒情愿你怒气冲天地跑来,狠狠骂我一通。你很容易动感情,所以我以为你会那样发脾气。我早就准备好看到你伤心痛哭,泪如雨下,但我希望你的眼泪落在我的胸膛,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全给了无知无觉的地板,或是你湿透了的手帕。可是我错了,你根本没有哭!我看到了苍白的脸颊,暗淡的眼睛,却没有泪痕。那么,我猜想,你的心一定痛到泣血了?

“简,一句责备的话都没有吗?没有抱怨?也没有伤人的痛斥?没有一句伤感情的话?也没有激愤的挑衅?你就那么静静地坐在我扶你坐下的地方,无精打采地用漠然的眼神看着我。

“简,我从没想过要这样伤害你。假如有人只有一头小母牛,被他当作女儿般的掌上明珠,让它吃他的面包,喝他杯里的水,躺在他怀抱里,但由于某种疏忽,他却在屠场里错手宰了它,他的悔恨也绝不会超过我现在的悔恨。你会原谅我吗?”

读者!我当时就原谅他了,就在我的房门口。他眼中的懊悔如此深重,言语中的遗憾如此真挚,一举一动都如此有男子气概,更何况,他的神情体态都流露出毫无改变的爱意,因而,我完全可以原谅他——但没有说出口,也没有在动作或神态中表现出来——只是深埋在心底。

“简,你知道我是个混蛋了?”不久,他若有所思地问道,我猜想,他是在思忖我为何一直缄默,似乎毫无斗志,其实那纯粹是因为身体虚弱,而不是刻意为之。

“知道,先生。”

“那就直截了当地告诉我吧,不用留情,不用顾忌我。”

“我做不到,我又疲倦又难受。我想喝点儿水。”他好像浑身颤抖着,叹了口气,把我抱在怀里,一直抱到楼下。起初我不知道他要带我去哪个房间,我两眼昏花,看起来一切都朦朦胧胧的。很快,我的身上就感受到了温暖的炉火,因为虽是夏天,但我在自己的房间里早已浑身冰凉。他把葡萄酒送到我嘴边,我稍许喝了一口,缓过神来。然后,他拿来一些吃的,我吃了几口,这才有了点力气。原来,我是在书房里,坐在他的椅子上,而他就在我身边。“要是我的生命现在就终结,不用再忍受锥心的痛,那倒是再好不过了。”我心想,“那样,我就不必生生挣断自己和罗切斯特先生紧紧相系的心弦。看样子,我必须要离开他。可我不想离开他——我离不开他。”

“现在感觉好点儿了吗,简?”

“好多了,先生。我很快就会没事的。”

“再喝一口酒,简。”

我听从了。接着,他把酒杯放在桌上,站在我面前,专注地看着我。突然又转过身去,发出一声充满激情、但含糊不清的叫声,快步走过房间,又折回来,朝我弯下身子,像是要吻我,但我想起来,我们之间已不能再爱抚了。我转过头去,推开了他。

“怎么了?这又怎么了?”他心急火燎地问道,“哦,我知道了!你不肯亲吻伯莎·梅森的丈夫?你认为我怀中已有她人,我的拥抱已另有所属了?”

“无论如何,已没有我的容身之地了,我也没有权利要求什么,先生。”

“为什么,简?不用麻烦你多费口舌,让我来替你回答吧!你肯定会说,因为我已经有了妻子。我猜得对吗?”

“对。”

“要是你这样想,你就是误解我了。你一定觉得我是个诡计多端的浪子,卑鄙下贱的流氓,玩弄感情,假装爱你,只为了把你推入精心设置的圈套,损毁你的名誉,夺走你的自尊。你要说什么?一开始你身子还虚弱,连呼吸都困难,什么都说不出来;其次,你还不习惯指责我,辱骂我;再说了,眼泪的闸门已经打开,要是你说得太多,泪水就会奔涌而出。而且,你没有心思来劝诫我,责备我,大闹一场,相反,你在思索该如何行动,你认为空谈无济于事。我了解你,我很警惕。”

“先生,我不想与您作对。”我说道,发抖的嗓音警告我要长话短说。

“你只是这样说罢了,但按照我的理解,你是打算毁掉我。你等于已经明说了:我是一个已婚男人——正因为这样,你要躲着我,避开我。刚才你已拒绝吻我,你要我们完全变成陌路人,只是作为阿黛拉的家庭教师住在这里。只要我对你说句友善的话,只要你又对我产生一点友善的感情,你就会说:‘那个人差点让我成了他的情妇,我必须对他冷若冰霜。’于是,你就真的冷若冰霜了。”

我清了清嗓子,稳住声音,回答他:“我周围的一切都变了,先生,我也必须改变。这是毫无疑问的。为了避免感情的波动,免得不断抵制回忆和联想,那就只有一个办法:阿黛拉得另请一位家庭教师,先生。”

“噢,阿黛拉要上学去——我已安排好了。我也不想拿桑菲尔德府可怕的联想和回忆来折磨你——这是个该诅咒的地方,亚干的营帐!这蛮不讲理的墓穴在光天化日之下散播活死人般的可怖气息!这个狭小的石头地狱里,藏着一个真正的魔鬼,比我们所能想象出来的千万个魔鬼更恶劣。简,你用不着留在这儿,我也不要。我明知道桑菲尔德鬼影幢幢,却把你带到这儿来,这是我犯下的大错。我还没有见到你,就已叮嘱他们要保密,关于这地方的祸害和所有实情,一个字都不能向你吐露,就因为我怕你知道会和什么样的人同住在一个屋檐下,阿黛拉就找不到愿意长留此地的家庭教师。但我又不能把这疯子移送到别的地方去,尽管我还有芬丁庄园——那个老宅比这儿更幽静、更隐蔽,大可将她安置在那里;但考虑到那儿位于森林中心,环境对健康不利,我无法昧着良心那样做。也可能,那儿潮湿的墙壁很快就能让我彻底摆脱她这个包袱。但坏蛋千千万万,坏也坏得各有不同,我的坏处就在于我不愿意间接杀人,哪怕是我恨之入骨的人。

“然而,把疯女人毗邻而居的事瞒着你,就好比用斗篷把孩子盖起来,放在一棵箭毒树旁边。那魔鬼把四周都毒化了,而且毒气终年不散。不过,我将关闭桑菲尔德府,我要用钉子封住前门,用板条封住矮窗。我要给普尔夫人二百英镑一年,让她在这里陪伴疯女人——我的‘妻子’,如你们所称的那样。只要给钱,格雷斯什么都肯干,她还可以让她在格里姆斯比收容所看门的儿子来作伴,我的‘妻子’发作的时候——譬如在深夜鬼使神差地要把人烧死在床上,或是用刀刺他们,从骨头上把肉咬下来——格雷斯好歹也有个帮手。”

“先生,”我打断他说,“您对那个不幸的女人实在冷酷无情。谈起她的时候,您总是带着恨意的反感——好像她是您的仇敌。这太狠心了,她发疯也是身不由己。”

“简,我最亲爱的人(我这么叫你,因为你确实是),你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你又错怪我了。我恨她,并不是因为她发了疯。要是你疯了,你以为我会恨你吗?”

“我觉得您会的,先生。”

“你错了。你并不了解我,一点也不了解我能爱到什么程度。你的身心就如同我自己的,一丝一毫对我来说都非常宝贵,哪怕病痛时,我也一样珍惜。你的心灵是我的珍宝,即便分崩离析,也一样是我的珍宝。如果你疯了,紧抱你的会是我的怀抱,而不是给疯子穿的束身衣。就算你发狂时乱抓乱拉,在我眼中也一样迷人。就算你像今天早上那个女人那样疯狂地向我扑来,我也一样会用拥抱迎接你,至少也会满怀爱意地去抑制你。我不会避开你,像厌恶之极地避开她那样。在你安静的时刻,你的身边不会有看守或护士,而是只有我的陪伴。我会带着不知疲倦的温柔来照顾你,哪怕你不会报以笑容。我会永不厌腻地凝视你的眼睛,哪怕那双眼睛已不再认得我,不再有一丝亲切的光芒。但我为什么顺着疯狂的思路说这些呢?我刚刚是在说,让你离开桑菲尔德。你知道的,万事俱备,马上就可以离开这里,明天你就走。我只是在求你:在这个宅邸里再忍受一个晚上,简,随后就可以和这里的一切痛苦和恐怖永别!我自有地方可去——可靠的避风港,足以躲开可憎的回忆、讨厌的不速之客,甚至也不会有谎言和谣言。”

“那就带阿黛拉去吧,先生,”我插嘴说道,“她可以和您作伴。”

“你这是什么意思,简?我已跟你说过了,我要送阿黛拉上学。而且,我为什么要一个孩子作伴?何况又不是我的孩子,而是个法国舞女的私生子。你干吗老把我跟她扯在一起?我倒要问你,你为什么要让阿黛拉给我作伴?”

“您谈到了避世隐居,先生,而隐退和独处是很乏味的,对您来说太无趣了。”

“独处!独处!”他恼火地重复着,“我看,我得好好解释一下。我不明白你那种古怪的表情是什么意思。你要和我一起,分享我的隐居,你明白吗?”

我摇了摇头。在他的情绪如此激动的时候,即使是冒险做出沉默不语的异议也相当需要勇气。他本来在房间里飞快地来回走动,这时停了下来,仿佛突然在原地生了根。他狠狠地瞪着我许久,我避开他的目光,转而盯着壁炉里的火看,竭力摆出泰然自若的姿态。

“现在,总算看到简性格上的别扭了。”他总算开口了,相比于他的神态,这语气远比我预料的要平静,“到现在为止,这团丝线还是转得够顺滑的,但我一直都知道,肯定会出现纠结,现在果然来了——烦恼、愤怒和无穷尽的麻烦!上帝呀!我真想有一点参孙的力量,能让我快刀斩乱麻!”

他又开始走动,但很快又停下来,这回正好停在我面前。

“简!你愿意听我讲讲道理吗?(他弯下腰,凑近我耳朵)因为你不听的话,我就要使用蛮力了。”他的声音嘶哑,那模样就像是要挣断不可忍受的重重束缚,即将不顾一切地放肆挣扎。我看出来,只要再多一秒,再多一分狂乱的冲动,我就对他无能为力了。唯有此刻——正在过去的分分秒秒——我还有机会设法牵制他,约束他。要不然,哪怕一个表示厌恶、逃避和胆怯的动作就将决定我的未来,以及他的命运。但我不害怕,丝毫没有。我感到一种内在的力量、一种能够影响对方的气势在支撑我。危急关头,千钧一发,但也并非没有魅力,就像印第安人乘着皮筏顺激流而下的感受。我握住他攥紧的拳头,松开紧握的手指,抚慰他说:

“坐下吧,您想跟我讲多久就多久,您想说什么我都听着,不管有没有道理。”

他坐了下来,但我没有让他立刻就讲,我已经强忍泪水多时,要用尽力气才不让它流下来,因为我知道他不喜欢看到我哭,但现在我认为还是让眼泪任意流淌得好,爱流多久就流多久。要是满面泪水使他生气,那就更好。于是我不再忍耐,哭了个痛快。

很快,我就听他真诚地求我镇定一点。我说他那么怒火冲天,我无法镇定。

“可是我没有发怒,简。我只是太爱你了。你板起苍白的小脸,我真的受不了。好了,别哭了,擦擦眼泪。”

他的语气柔和多了,说明他已经克制住了。于是,我也止住哭泣。这时,他试着把头靠在我肩上,但我还是不允许。他又想一把将我拉过去。还是不行!

“简!简!”他的语气那么伤心,颤动了我的每根神经。“难道,你不爱我了?你看重的只是我的地位以及作为我妻子的身份吗?现在你认为我不配当你的丈夫,所以这样害怕我碰你,好像我是癞蛤蟆或者大猩猩。”

这些话让我心如刀割,可是我能做什么,说什么呢?也许我应当什么也别做,什么也别说。但是我伤了他的感情,这让我懊恼得心痛,因而情不自禁地想抚慰我制造的伤口。

“我当然是爱您的,”我说,“爱之深,前所未有。但我绝不能表露或纵容这种感情。这是我最后一次表白。”

“最后一次,简!什么!如果你依然爱我,你认为你可以跟我共同生活,每天与我相见,却总是冷漠地保持距离吗?”

“不,先生,我肯定办不到,正因为这样,我认为只有一个办法,但要是我说出来,你准会发火的。”

“噢,说吧!就算我大发雷霆,你也可以用眼泪来制服我。”

“罗切斯特先生,我得离开您。”

“多久,简?几分钟吗?要梳理一下有些蓬乱的头发,洗一下又热又烫的脸吗?”

“我得离开阿黛拉和桑菲尔德。我得一辈子离开您。我得在陌生的面孔、陌生的环境中开始新的生活。”

“当然。我说过,你应当这样。至于你要离开我的疯话,我就当没听到。实际上,你要说的是:你必须成为我的一部分。至于新的生活,那很好,你还会是我的妻子。我没有结过婚。你将成为罗切斯特夫人——名副其实,有名有分。在你我有生之年,我只会守着你一人。你要到我在法国南部地中海沿岸一座墙壁雪白的别墅里生活。你要在那里过上无忧无虑、安全又幸福的生活。不必担心我会引诱你误入歧途——让你做我的情妇。为什么你在摇头?简,你得理智一点,否则我真的会再次发狂的。”

他的声音在颤抖,双手也在颤抖,宽大的鼻翼翕张着,喘着粗气,眼睛好像冒出火光,但我依然敢这样说:

“先生,您的妻子还活着,这是今天早上您自己也承认的事实。如果我按您的希望和您一起生活,那我就是成了您的情妇。别的说法都是强词夺理,都是自欺欺人。”

“简,我不是一个好脾气的人——你忘了这点。我忍不了很久。我不是那种可以冷静得不动感情的人。怜悯我吧,也怜悯你自己,把你的手指按在我的脉搏上,感受它是怎样跳动的吧!你要当心——”

他露出手腕,伸向我。他的脸颊和嘴唇尽失血色。我难受得不知如何是好。让他如此激动、用他如此厌恶的方式拒绝他是很残忍;但我又不能屈从。当人们被逼得走投无路时,总会出于直觉地求助于高于凡人的神明,我也一样,“上帝啊帮帮我!”这句话脱口而出。

“我真是个傻瓜!”罗切斯特先生突然大叫一声。“我一直在跟她说,我没有结婚,却从来没有向她解释原因。我忘了她对那女人的性格、对那门该死的婚事都一无所知。哦,我可以肯定,只要简知道了一切,她就会认同我的看法。把你的手给我,简妮特——我要看到你,确凿地触碰到你,确证你就在我身旁——我会用寥寥数语告诉你事情的真相。你肯听我说吗?”

“当然可以,先生。几小时都行。”

“我只要求几分钟。简。你是否知道,或者听说过我不是家中的长子,我还有一个哥哥?”

“我记得费尔法克斯夫人跟我说过一次。”

“那你听说过,我父亲是个嗜财如命、贪得无厌的人吗?”

“我大概听出了这个意思。”

“好,简,出于贪婪,我父亲决意不分割财产,保持家产的完整。他甚至不想把田产分开,好留给我应有的一份。他决定把一切财产都给我哥哥罗兰,但又不忍心眼看着我这个小儿子成为穷光蛋。所以,必须通过与富贵家族联姻的办法,解决我的生计。他及时地为我物色到了一个对象:梅森先生,西印度群岛的种植园主和商人,是我父亲的老朋友。他做了调查,确定梅森先生的家业很大,财路很广。他了解到,梅森先生有一双儿女;还从梅森先生本人那儿打探到:他能够、也愿意给他女儿三万英镑的财产;那可是正中我父亲的下怀。我一离开大学就被送往牙买加,跟一个已经定下亲的新娘成婚。我父亲没有提过她的钱,只告诉我,梅森小姐在西班牙城素有美貌倾城之名,这倒不假。她是个美人,和布兰奇·英格拉姆属于同一类型:身材高大,皮肤黝黑,雍容华贵。她的家人希望把我留住,因为我出身名门,她也这样想。他们把她装扮得华丽非凡,带到舞会来见我。我难得单独见她,也很少同她私下交谈。她恭维我,展现姿色和才艺来取悦我。她那个圈子里的男人们似乎都被她迷得神魂颠倒,也都很羡慕我。我飘飘然的,眼花缭乱,又兴奋又激动。由于我幼稚无知,不谙世事,就以为自己爱上了她。社交场中的愚蠢角逐,年轻人的好色、鲁莽和盲目,都会使人糊里糊涂,什么蠢事都干得出来。她的亲戚们怂恿我;情敌们激起我的斗志;她诱惑我。就这样,我几乎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这门婚事就定了。唉,一想起当时的冲动无知,我就鄙视自己——从心底里看不起自己,这种痛苦攫住了我。我从未爱过她,敬重她,甚至根本不了解她。她天性中有没有一种美德,我甚至对此都没有把握。无论从她的内心或举止去看,我都看不到谦逊和仁慈,也看不到坦诚和高雅。而我娶了她。我是多么庸俗,多么没有骨气!真是个有眼无珠的大傻瓜!要不是有那么大的过失,也许我早就——我还是要记住,我在和谁说话。

“我从未见过新娘的母亲,我以为她死了。但蜜月一过,我就发现自己想错了。她是疯了,被关在疯人院里。我妻子还有个小弟弟,是个十足的白痴。你所见到的那个大弟弟(尽管我讨厌他的所有家人,但并不恨他,因为在他软弱的灵魂中还有几分爱心,一直很关心他那可怜的姐姐,也曾像忠心的小狗一样跟在我身边),他也可能早晚变成那样。我父亲和我哥哥罗兰明明都知道这些情况,却只想着那三万英镑,合谋起来坑害我。

“这都是些丑恶的行径,但是,除了隐瞒实情欺骗我之外,我不能把这一切都怪罪于我的妻子。尽管我发现她的个性与我格格不入,她的趣味使我厌恶,她的气质平庸低俗、肤浅狭隘,完全不可能引导她看得更高更远,发展出更宽广的境界;我发现自己根本无法和她自在舒畅地度过一晚上,哪怕白天的一小时也没办法。我们之间没有真诚的对话,因为不管谈论什么话题都会立刻得到她粗俗又陈腐、乖张又愚蠢的回应。我意识到自己永远不可能有一个清静安定的家,因为没有哪个用人能忍受她不断发作、暴躁无理的脾气,或是荒唐、矛盾又刁钻的各种命令——即便如此,我也尽力忍了,尽量避免去责备她,少说几句规劝的话,把自己的悔恨和厌恶默默地咽下肚。我压抑了深深的反感。

“简,我不想多说那些令人憎恶的细节来烦你,我要说的,其实可以简化为措辞激烈的寥寥数语。我跟楼上的那个女人共同生活了四年,甚至四年都不到,我已经被她折磨得苦不堪言。她的性格变得越来越反复无常,越来越频繁地无理取闹,那种恶化简直可以说是飞快而剧烈的。她邪恶的性情那么暴烈,只有使用残暴的手段才能加以制止,而我又不忍心。她的智力如侏儒般低弱,癖性却像巨人般强大,给我带来了多么可怕的诅咒!伯莎·梅森当之无愧是声名狼藉的母亲之女,硬是把我拖进了可耻的痛苦深渊:一个男人同如此荒淫放纵的妻子结合,这必定是在劫难逃的。

“在这期间,我哥哥死了,四年后我父亲去世。那时候,我已够富有,却又可怜到可憎的地步:我从未见过的粗野不洁、堕落颓废同我紧紧相联,被法律和社会认定为我的一部分,我又无法通过任何法律途径加以摆脱,因为这时医生已发觉我的妻子疯了,她那些放肆过激的行为已催使发疯的种子早熟。简,你不想听了吗,你看上去就像是病了,剩下的部分是不是改日再谈?”

“不,先生,现在就讲完吧。我同情您,真心同情。”

“同情,这个词若是出自某些人之口,简,那就是侮辱人的恶语中伤,我完全有理由扔回说出它的口里去。但那是冷酷、自私、无情的人才有的自负的怜悯,是听到别人的苦楚后所产生的、以自我为中心的痛苦,伴随着对承受苦楚之人的愚昧的蔑视。但你的同情不是这样的,简,此刻你的神情透露的不是那种自负的怜悯,而是另一种感情,让你此刻眼中洋溢热泪,让你心中震荡,让我手握的你的手颤抖。我最亲爱的简,你的同情源自承受剧痛的爱,那痛苦正是神圣的激情诞生前的阵痛。我接受,简!让这爱的女儿降临吧,我展开怀抱,等待迎接她。”

“先生,说下去,您发现她疯了之后怎么办?”

“简,我到了绝望的边缘,只剩一点残存的自尊让我不至于坠入深渊。在世人眼里,我无疑背负了一层不堪的耻辱,但我决心在自己眼里保持清白,最终,我拒绝被她的罪孽所玷污,摆脱同她精神缺陷的一切联系。然而,社会依然会把我的名字、我本人和她相提并论,我仍旧天天看到她,听到她,呼吸她呼吸的部分空气,呸!我还记得我曾是她的丈夫,对我来说,这段回忆无论在当时还是现在,都让我深感说不出的憎恶。而且,我知道,只要她还活着,我就永远不能成为另一个更好的妻子的丈夫。尽管她比我年长五岁(她的家人、她的父亲甚至在她年龄的细节上都骗了我),但她的头脑有多虚弱,她的身体就有多强壮,所以她很可能跟我活得一样久,因此,我在二十六岁的年纪上就已毫无指望了。

“有天夜里,我被她的叫喊惊醒了(自从医生确诊她疯了以后,她自然是被关起来了)。那是西印度群岛的火烧夜——当地人这样形容热带风暴到来前的闷热天气。我难以入睡,便爬起来开了窗。空气里有硫磺味的水气,没有一丝清爽的气息。蚊子嗡嗡地飞进来,阴沉地在房间里打转。站在窗前,我能听到远处的海水翻涌,像地震般沉闷地隆隆作响。乌云在大海上空集结,月亮在无边无际、沉沉浮浮的波涛间像颗滚烫的炮弹,向酝酿着风暴的震荡中的海洋投去最后一瞥血色的目光。我深受那气氛和景色的感染,耳朵里却充斥着疯子的尖叫,咒骂中时时夹带我的名字,用恶魔般咬牙切齿的仇恨语调,用那么难听的脏话——就连最不知廉耻的娼妓都没有用过她那些污言秽语!尽管隔了两个房间,我依然听得清每个字,西印度群岛的房子里那些薄薄的隔板根本挡不住她的狼嚎鬼叫。

“‘这种生活简直是地狱!’我终于忍不住说道,‘这就是无底深渊里的声音和气息!但愿我能够有权利让自己从中解脱。这极大的痛苦,会连同拖累我灵魂的沉重肉体一起离我而去。我并不害怕狂热信徒所笃信的万劫不复的炼狱之火,因为将来再糟,总不会比现在更糟——让我解脱,回到上帝那儿去吧!’

“我说着,在一只箱子旁边蹲下来,打开锁。箱子里放了两把上了膛的手枪。我想开枪自杀。但这个念头转瞬即逝,因为我没有发疯,那种激起自杀的念头、使我万念俱灰的危机一眨眼就过去了。

“刚从欧洲大陆吹来的风越过大洋,吹进敞开的窗户。暴风雨来了,大雨滂沱,雷鸣电闪,空气变得清新起来。就在这时,我产生了一个想法,下定了决心。就在湿漉漉的花园里,在雨水滴答的橘树和湿透的石榴和菠萝树间漫步时,灿烂耀眼的热带黎明照亮我的周遭,我恢复了理智,简,噢!听我说,就在那个时刻,智慧之神抚慰了我,向我指明了正确的道路。

“来自欧洲的清爽海风仍在清新的树叶间耳语,大西洋正在自由自在地呼号,听着那种声响,我那颗枯萎焦灼已久的心舒展开来,仿佛又注满了鲜活的血液——我向往新生,我的心灵渴求纯净的甘露。我看见希望复活了,重获新生是可能的。我从花园尽头的拱形花棚下眺望大海,它比天空更加蔚蓝。旧世界已然远去,清晰的前景展现在面前——

“‘去吧,’希望在说,‘重新回欧洲生活吧,在那里,你无须背负污名,也无人知晓你背负着何等的重担。你可以把疯子带去英国,关在桑菲尔德,给予应有的照料和防范。然后,你想去哪儿游历就去哪儿,想和谁交朋友就和谁在一起。那个肆无忌惮让你长期受苦、如此败坏你的名声、侵犯你的荣誉、毁灭你的青春的女人不是你的妻子,你也不是她的丈夫。只要费心让她得到病情所需的照护,你就算仁至义尽了。让她的身份、她与你的关系永远成为不为人所知的秘密吧,你用不着把这事儿告诉任何人。把她安置在安全舒适的地方,把她带来的耻辱永远掩藏起来,然后离开她。’

“我立刻按这个建议去做。我父亲和哥哥从没有把我婚姻的内幕透露给他们认识的人,因为在我写给他们的第一封信里不仅通报了我已成婚,还附带了一个条件:要求他们务必严守秘密,因为我已经开始感受到这门婚事会带来极其讨厌的后果,从那家人的性格和体质中,我已经看到了自己将会面对怎样可怕的前景。不久,我父亲也意识到,他为我挑选的妻子声名狼藉,以至于他都难以启齿,羞于认她为媳。他像我一样急于隐瞒,根本不愿公开这层关系。

“于是,我把她接到了英国。和这么个怪物同坐一条船,经历了一次可怕的航行。万幸的是,我终于把她送到了桑菲尔德,亲眼看到她平安地住进三楼的房间。十年来,那个房间里的秘密内室已被她弄成了野兽窝、妖怪洞。我费了很大周折,总算找到适合照料她的人,因为必须选择忠实可靠的人,否则,她一旦发狂、胡言乱语,就必会泄露我的秘密。此外,她还有神志清醒的日子,有时一连几天,有时是几个星期,那种时候她就整日整夜地谩骂我。最后,我从格里姆斯比收容所雇来了格雷斯·普尔。我只把这番隐情透露给了她和卡特医生(梅森受伤后惊恐不已的那个夜晚,就是他来包扎伤口的)这两个人。当然,费尔法克斯夫人也可能猜到了几分,但无法了解确切的事实。总的来说,格雷斯确实是个好看护,虽然也不止一次放松警戒,闹出了意外,但这大抵是这种工作固有的麻烦,也显然是她自身固有的毛病,改不了的。那疯子既狡猾又恶毒,绝不放过看护人暂时的疏忽,有一次,她偷偷拿刀刺伤了她弟弟,还有两次,偷到了她小房间的钥匙,在夜里偷偷溜出来,第一次企图把我烧死在床上,第二次鬼鬼祟祟地摸进你的房间去了。感谢上帝守护你,她只把怒火发在你的婚纱上,也许,那让她依稀记起了自己当新娘的日子。可是,我真的不敢去想象当时还可能发生什么事。当我想起今天早上那家伙扑上来掐住我脖子,把青黑肿胀的脸凑到我颈窝时,我的血都凝结了——”

“那么,先生,”趁他停顿时我问道,“您把她安顿在这里之后,您去干什么了呢?上哪儿去了?”

“我干了什么,简?我把自己变成了鬼火。我上哪儿去了?我像三月里的游魂,东游西荡,去了欧洲大陆,兜遍了大国小城。我打定主意,要找到一个我可以去爱、善良又聪明的女人,与我留在桑菲尔德的疯女人绝对相反——”

“但您不能结婚,先生。”

“我坚信,并且深信我能够结婚,也理应结婚。我的本意并非欺骗,虽然我确实欺瞒了你。我是打算开诚布公,将这段隐秘的婚史坦诚相告,正大光明地求婚。我应当有爱和被爱的自由,在我看来这是绝对合理的。尽管我背负厄运,我也从不怀疑我能找到一个女人愿意并且能够理解我的处境,进而接纳我。”

“然后呢,先生?”

“看到你刨根究底,简,我就忍不住要笑。你像急切的小鸟,睁大眼睛,时而局促不安地动一下,好像嫌别人回答得不够快,索性想钻到人心里去读读答案。但在我往下说之前,你要先告诉我:‘然后呢,先生?’是什么意思?这是你常常挂在嘴边的话,好多次都让我无休无止地往下说,我都不清楚究竟为什么?”

“我的意思是:随后发生了什么?您又是怎么做的?事情后来怎样了?”

“果然。那你现在最想知道什么呢?”

“您是否找到了您喜欢的人?是否向她求婚?那她又说了什么?”

“前两个问题,我可以回答,但她究竟怎么说,尚未在命运之书中落笔。十年中,我四处游历,先在某国的首都住一阵子,再去另一国的首都;有时住在圣彼得堡,更多时候住在巴黎,偶尔在罗马、那不勒斯和佛罗伦萨。我有钱,又是名门望族,有这两张通行证,尽可结交我喜欢的人,没有哪个社交圈会拒我于门外。我到处寻找我理想中的女人,在英国女士们中间,在法国伯爵夫人们中间,意大利太太们中间,德国伯爵夫人们中间。但我找不到。有时,刹那间,我以为自己抓住了一个眼神,听到了一种声调,瞧见了一个身影,似乎在宣告我的梦想就要实现,但美梦很快就会被惊醒,空欢喜一场。你别以为我在心灵或肉体上都渴求完美,我只求一个适合我的人——与那个克里奥尔人天差地别的人,但这种渴望每每落空。我已经对不和谐的婚姻之危险、可怕和可恶有所警觉,因而,哪怕我当时完全自由,在她们所有人里面,我也找不出一个可以求婚的对象。因为失望,我变得轻率。我试过放荡生活——但绝不是纵欲,无论过去或现在,我都痛恨纵欲,那正是我那位西印度荡妇的特点,我对她和她的淫荡深恶痛绝,所以即使在寻欢作乐时我也有所约束。一切近乎淫荡的享受,都会让我感觉和她、和她的罪恶越来越近,那是我一贯避免的。

“但是,我无法总是独自生活,所以尝试找情妇作伴。我第一个选中的就是塞莉纳·瓦伦——这又是让我回想起来就鄙视自己的一个选择。你已经知道她是什么样的人了,以及我们的关系是如何结束的。在她之后,还有过两个:一个是意大利人嘉辛塔;另一个是德国人克莱拉,两人都是公认的美貌绝伦。但是,过了几个星期,她们的美貌对我又有什么意义呢?嘉辛塔无法无天,性格暴烈,过了三个月就让我讨厌了;克莱拉倒是很诚实,很文静,但反应迟钝,没有头脑,毫无感受力,根本不符合我的品位。我很高兴能给她一大笔钱,为她找到了一个不错的谋生之道,体面地把她打发走了。可是,简,我从你的表情看得出来,你现在对我的印象并不算好。你认为我是个无情无爱的轻浮浪子,是吗?”

“确实,我不像往常那么喜欢您,先生。您难道不觉得——不停地换情妇——这种生活方式有什么不对吗?被您说得好像这是理所当然似的。”

“我当时就是那样想的,其实我并不喜欢那么做。那是一种苟且偷生的生活,我再也不想过那种日子了。花钱包养一个情妇是仅次于买一个奴隶的恶行,两者就本质和姿态而言都是低劣的,与低劣的人厮混就是自甘堕落。现在的我非常讨厌和塞莉纳、嘉辛塔和克莱拉共度的回忆。”

我感觉得到,这番话出于真心,也可以从中推断:如果我忘了自己是谁,忘了曾经受到的教导,在任何情况、任何理由和任何诱惑之下,我就会重蹈这些可怜姑娘的覆辙,有朝一日,他想起我的时候也会像现在想起她们这样,带着诋毁的态度。我并没有把这个想法说出来,想到就足够了。我要把它铭记在心,以后受到考验时,或许会对我有帮助。

“好了,简,你为什么不说‘然后呢,先生?’我还没说完呢!你的神情很严肃,看得出来,你仍然对我有异议。但让我直接说重点吧。今年一月,我摆脱了所有情妇,经过多年飘忽不定、空虚、孤独又无用的生活,情绪很糟,被失望弄得心灰意冷,对任何人都满腔怨气,而且特别排拒女人(因为我逐渐认为:聪明、忠实、钟情的女人不过是一种梦想),因有事务所召,我回到了英国。

“在一个有霜冻的冬日下午,我骑在马上,远远望见了桑菲尔德。多么可恨的地方!我压根儿不指望在那里得到什么安宁、欢乐。在干草村小路上,我看到一个斯斯文文的小东西独自坐在石阶上。我不经意地从她旁边飞驰而过,就像路过对面那棵截去树梢的柳树一样。这小东西与我会有什么关系,我没有预感,也没有内心的暗示在告诉我:我生活的主宰——也是我的守护神,且不论我是好是坏——就以朴素的伪装守在那儿。甚至我的梅斯罗出了事,这小东西一本正经上来提出要帮忙时,我也不曾料想到。孩子般娇小的人!像只红雀跳到我脚边,提议用它那对细小的翅膀承载我。我的态度有点粗暴,但那小东西就是不肯走,站在我旁边,固执得出奇,一副不容违抗的神态和口气。我确实需要帮忙,而且就靠那双手,我确实得到了帮助。

“我一搭上那娇柔的肩膀,某种新鲜的活力和感觉就悄然传遍我周身。当我得知这个小精灵就住在坡下我的宅子里,所以还会出现在我面前时,我满心欢喜。要不然,我会不无遗憾地感到和她失之交臂,只能眼看着她消失在暗淡的树篱中。我听到你那天晚上回来的声响,简,尽管你未必知道我在想着你,守候着你。第二天,你与阿黛拉在走廊上玩的时候,我观察了你半个小时,但没有让别人发现。我记得那是个下雪天,你们不能到户外去。我在自己的房间里,门开了一条缝,我听得到,也看得到。表面看来,阿黛拉占据了你的注意力,但我觉得你的心思在别处。不过,你对她非常有耐心,我亲爱的简。你陪她说话,花了很久去逗她开心。她终于离开后,你就立刻陷入了沉思。你开始在走廊上慢慢地踱起步来,不时经过窗前,你就往外眺望纷纷扬扬的大雪,倾听似泣似诉的寒风,然后继续轻缓地散步,沉入遐想。我想,那些白日梦并非都是阴郁的,因为你的眼里时不时会闪现出欣然的光芒,透出轻柔而兴奋的神情,显然,那不是一种痛苦、焦虑、多疑的沉思。倒不如说,你的样子流露出年轻人的甜蜜梦想,青春的心灵随着希望展翅翱翔,不断升高,飞向理想的天堂。是费尔法克斯夫人在大厅里和用人说话的声音把你惊醒了,当时的你兀自微笑,那笑容是多么奇妙啊,既是在笑话自己,又是对自己微笑。简妮特,那种笑容实在很有韵味,很狡黠,似乎在笑自己想入非非,仿佛在说:‘我的一切幻想都很美好,但我绝不能忘记,那都是虚幻的。我的脑海中有玫瑰色的天空和红花绿草的伊甸园,但我非常明白,脚下有一条坎坷的路要走,前方有渐渐聚拢的黑色风暴要我去面对。’你跑到楼下,要费尔法克斯夫人给你些事儿干,我猜想是清算每周家庭账目之类的事吧。你跑出了我的视线之外,我很生气。

“我急不可耐地等待傍晚到来,那时,就可以叫你来见我。我想,你的性格会很独特,对我来说,那是一种全新的、前所未见的个性,我很想了解更多、深入探索。你走进房间时的目光与神态既腼腆又很有主见。你穿得朴素又古雅,就像你现在这样。我想方设法让你开口说话,很快就发现你有一些奇怪的反差:你的服装和举止受着清规戒律的约束;你的神态通常是怯生生的,虽然天性高雅,却完全不适应社交,很害怕自己因为失礼或疏忽而出丑。但一旦有人跟你交谈,你就会立刻抬起那双锐利、大胆、明亮的眼睛,直视对方的脸孔,每个眼神都有穿透力。别人穷追不舍、连连发问时,你都能应对如流。你似乎很快就习惯我了,我相信你一定感觉到了:你和严厉、暴躁的主人之间有所共鸣,因为我惊异地发现你很快就变得愉悦而从容了,那使你的言谈举止平静自如;哪怕我暴跳如雷,你也不会对我的坏脾气显露出惊奇、胆怯、苦恼或不快。你就那样看着我,不时对我露出难以形容的单纯又聪慧的笑容。我对我所目睹的感到满意,备感鼓舞。我喜欢我见到的,还希望能更常见到。然而,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刻意跟你保持距离,很少找你作伴。我是一个贪恋精神享受的人,希望尽可能延长这种与新知交流所带来的新奇有趣的喜悦感。而且,那一阵子,我总有一种挥之不去的忧虑:如果我太过任性地摆弄这花朵,它就会很快凋谢,清新美好的魅力便会消失。那时我还不知道,那可不是一朵朝开夕落的花朵,而是灿烂绚丽、不可摧毁、精心雕刻而出的宝石。除此之外,我还想看看:如果我躲着你,你是否会想办法来接近我——但你没有。你就像桌子和画板那样,安然停留在你的教室里。即便偶尔遇到,你也会很快走过,只不过出于礼貌稍稍打个招呼。简,那些日子里,你时常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不是懊丧,因为你没有病态;但也不是轻松活泼,因为你没有希望,也没有真正的快乐。我很好奇,不知道你是怎么想我的,或是,你会不会想起我。我想要弄明白。

“我继续关注你。你交谈时眼神中透出某种愉悦,举止和善,我看得出来,你内心是喜欢与人交往的,但清静的教室、乏味的生活把你搞得郁郁寡欢。我待你亲善,并允许自己享受其中的乐趣,这种友好很快就得到了情感的响应:你的表情变得温柔了,声调变得轻柔了。我喜欢你带着感激的快乐声调念出我的名字。那时候,我特别喜欢与你不期而遇,简,你会有种饶有趣味的犹疑:略带困惑地看着我,暗示你有一种彷徨的疑虑。你不知道我是否会反复无常——会摆出主人的架子,威严地板起面孔?还是做个朋友,和蔼可亲?那时,我已经太喜欢你了,以至于无法摆出前一种姿态。而且,只要我真诚地伸出手,你那年轻、充满期待的脸上就会浮现清新、光明、幸福的表情,宛如鲜花盛开,我常常要费劲克制自己,以免当场就把你紧紧搂到怀里。”

“别再说那些日子了,先生。”我打断了他,偷偷抹去了几滴眼泪。他的话对我无异于折磨,因为我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并且马上行动——所有这些回忆、他情感的袒露只会使我难以迈出那一步。

“好,不提了,简。”他回应道,“既然现在更加确定,未来更光明,又何必留恋过去?”

听到他如此痴心的妄断,我不禁战栗。

“现在,你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对吗?”他继续说,“我在难以言传的痛苦、意气消沉的孤独中度过了年少轻狂的岁月,终于第一次找到了真爱——我找到了你。你是我的同类,我更好的另一半,我的好天使,我对你产生了强烈的依恋。我认为你很出色,有天分,很可爱。我要把满腔热烈庄严的激情献给你,将你置于我生命的原点和源泉,让我的生活围绕着你,燃起纯洁、猛烈的火焰,把你我融为一体。

“正是因为我感受到,并且非常明白这一点,我才决定与你结婚。说我已有妻室——那只是空洞的嘲弄。现在你该明白了,我只有一个可怕的魔鬼。我不该试图欺瞒你,这是我的不对;但你性格中固有的执拗让我担忧,我担心过早坦诚,会在你心里引发偏见,所以我想,要在冒险说出真相前,先稳稳地得到你。这样做很懦弱。我本该一开始就像现在这样,先求助于你的高尚心灵和宽宏大度,开诚布公地向你倾诉我生命中的苦楚,再向你倾诉我对更高尚、更有价值的生活的渴求,向你展现我的决心——不是‘决心’,这字眼太弱了,而应该是——不可抗拒地臣服于忠贞美好的爱情:我不仅这样去爱,也能得到忠贞美好的爱的回报。那时,我就会请求你接受我忠贞不渝的誓言,并把你的誓言给我。简,现在就对我说吧!”

一阵静默。

“你为什么不言语,简?”

我正在经历一场煎熬的考验。仿佛有一双炙热的铁手紧紧抓住了我的要害。真是个可怕的瞬间,只有挣扎、黑暗和灼烧!世间再没有谁能比我得到更深的爱意:我被如此深爱着,也如此崇拜、爱慕这个深爱我的人。但我必须放弃如此深爱、如此崇拜的这个人。只有一个凄凉的词能表达这种难以忍受、却不得不做的抉择——“分了吧!”

“简,你明白我期待什么,只要一句承诺:‘我将属于你,罗切斯特先生。’”

“罗切斯特先生,我不会属于您了。”

又一次长时间的沉默。

“简!”他又开口了,温存的声音令我心碎欲绝,也让我被不祥的预感惊吓得如石头般冰冷,因为这看似平静的声音恰如狮子起身时的喘息,“简,你是说,从此往后你在世上走你的路,我走我的路?”

“是的。”

“简,”他俯身拥抱我,“现在你还这样想吗?”

“是的。”

“现在呢?”他轻吻我的额头和脸颊。

“是的。”我立刻挣脱,彻底离开他的怀抱。

“唉,简,这太狠心了!这——这是不道德的。爱我,并非不道德的事啊。”

“听从您,就会是不道德的。”

他的脸上露出狂野的神色,剑眉倒竖。他挺起身,但仍在克制。我把手撑在椅背上,撑住自己,我在颤抖,我很害怕,但我心意已决。

“再等一下,简。再想一想你走了之后,我那可怕的生活。你一走,一切幸福都会随你而去。那还留下什么呢?我没有妻子,只有楼上的疯子,你还不如说我是墓地里的死尸。我该怎么办,简?到哪儿去找伴侣,寻觅到一丝希望?”

“像我一样吧,相信上帝和你自己。相信天堂。希望到天堂再相聚。”

“所以,你不会改变主意了?”

“不会了。”

“那你就是判定,让我活着受罪,带着诅咒死去吗?”他提高了嗓门。

“我是希望您活得清清白白,死得心安理得。”

“你就这样把爱情和纯真从我这里夺走吗?你要把我推回老路,拿欲望当爱情,把作恶当消遣?”

“罗切斯特先生,我没有把这种命运强加给您,就像我自己也不会落入那样的命运。我们生来就要含辛茹苦,你我都一样,就这样做吧。在我忘记您之前,您就会先忘掉我的。”

“你简直把我说成了一个骗子!你这样说是在玷污我的人格。我明明已经说了,我将忠贞不渝,而你却当着我的面说我很快就会变心。你这样做,证明你的判断存在极大的扭曲,你的想法又如此刚愎倔强!仅仅违背人类的一条法律,而且谁都不会因此受到伤害,这难道不比你把同类推向绝望境地更好吗?更何况,你无亲无故,不必害怕同我生活而冒犯了谁。”

确实如此。他说话时,我的良心和理智都背弃了我,指责我拒绝他是罪过。两者的呼声之高,几乎不亚于感情的疯狂叫嚣:“哦!快答应他吧!想想他的痛苦,想想他的危险处境,瞧瞧他被独自撇下后会是什么情形吧。记住他天性莽撞,不顾一切,在绝境下会有怎样的冒失行径!去安慰他,拯救他,爱他吧!告诉他:你爱他,你愿意属于他。这世上还有谁在乎你?你的所作所为会伤着谁呢?”

然而,回答依然是不屈不挠的:“我在乎我自己,越是孤单无助、无亲无友,我就越要尊重自己。我要遵从上帝赐予、世人公认的法律。我要坚守自己清醒——而非现在这样疯狂到失去理智时——定下的原则。没有诱惑的时候,无需法规和原则;它们恰恰是要应用于现在这种情况——肉体和灵魂共同抗拒其严厉苛刻的时候。既然法律是毫不通融的,那就不容违背。如果出于私利就违背法律,那法律还有什么价值可言?法律自有其价值,所以我素来坚信。就算此刻我想盲信背弃律法,那也是因为我疯了——失去了理智,火焰在我的血脉里奔流燃烧,心跳快得几乎数不清。此刻,我所能依靠的只能是原定的想法、已定的决心,我要坚守自己的立场。”

我这样想,也这样做。罗切斯特先生从我的神色看出来我的心意已决。他的怒气被激到了极点,不管会产生什么后果,他都得发泄一番。他从房间那头走过来,一把抓住我的胳膊,紧紧搂住我的腰。他眼睛仿佛会冒出火来将我吞噬。这一刻,我的身体绵软无力,俨如在炉火前被热风吹拂、被火光照耀的一株小草;但我依然神志清明,正因为这样,我确信自己将最终安然无恙。幸好,心灵总有一位诠释者:往往在无意识间忠实无误地转达心声。当我与他四目相对,瞪着他盛怒的表情时,不由自主地叹息了。他那么紧地抓住我,我觉得很痛,但过度消耗的精力也快用尽了。

“从来没有,”他咬牙切齿地说道,“从来没有任何东西像你这样:又脆弱又坚不可摧。在我手里,你简直就像根芦苇!”他用紧抓住我的手使劲摇晃我,“我可以不费吹灰之力把你折弯,但就算折弯、撕碎、碾碎你,又有什么好处?想想那双眼睛,想想那种坚定、自由、不受管束的目光,用一种超乎勇气、必胜的决心毅然地拒绝我。无论我怎么摆弄这外在的躯壳,也无法得到你——这个美丽但难驯的人!就算我毁弃这小小的囚笼,我的暴行只会让囚徒奔向自由。我也许可以成功征服这牢笼般的躯壳,但还不等我声明拥有泥土做的肉身,躯壳里的灵魂早就飞到天边去了。而我要的不仅仅是脆弱的躯体,而是精神——你的意志和力量,美德和纯真。只要你愿意,你就可以轻轻地飞来,偎依在我的心里;但若违背你的意愿,就算死死抓住你,你也会像香气般从我掌中溜走,不等我闻到芬芳,你已无影无踪了。唉!来吧,简,来吧!”

他这样说着,渐渐松开紧握的手,只是凝视着我。这眼神远比发疯似的紧扯更让我难以抗拒。然而,只有傻瓜才会在现在屈服。我已面对并已挫败了他的怒火,也得躲开他的忧伤,于是,我向门边走去。

“你要走吗,简?”

“我是要走了,先生。”

“你要离开我了?”

“是的。”

“你不会再来了吗?你不愿来抚慰我,拯救我吗?我深沉的爱,凄楚的悲苦,疯狂的祈求,你都无动于衷吗?”

他的声音里带着多么难以言表的悲哀!要我毅然决然地再说一遍“我要走了”是何其艰难!

“简!”

“罗切斯特先生!”

“那好,你走吧。我同意了。但要记住,你是把我留在极度的痛苦之中。上楼去吧,回你的房间,细细想想我说过的话。还有,简,想一想我所受的折磨吧——想着我。”

他转身而去,脸孔埋在沙发里。“噢,简!我的希望,我的爱,我的生命!”他痛苦地说出这些,而后就是一阵深重而痛心的啜泣。

我已走到了门口,可是,读者,我又走了回来,像我离开时一样坚决地走了回来。我跪倒在他旁边,把他的脸从沙发垫转向我,亲吻了他的脸颊,用手抚平他的头发。

“上帝祝福你,我亲爱的主人,”我说,“上帝会保护您免受伤害和过错,指引您,安慰您,好好回报您过去对我的好。”

“小简的爱才是我最好的回报,”他答道,“没有它,我的心就碎了。但简会把她的爱给我,是的,既高贵,又慷慨。”

他的脸孔腾地涨红了,眼里闪出火一般的光芒,猛然站起来,伸出双臂,但我躲开了那个拥抱,旋即走出了房间。

“别了!”离开他时,我在心底呼喊,绝望再使我说出,“永别了!”


那天晚上,我根本没想睡觉,但一躺到床上就睡着了。我刚想起孩提时代的情景,就梦见自己躺在盖茨黑德的红房间里,夜很黑,我的脑海中烙印着莫名的恐惧。多年前令我吓得昏厥过去的那道光又出现在此时的梦境中,爬上了墙,颤动着,停在模糊的天花板中央。我抬头去看,就见到屋顶已化为云彩,又高又暗。微微闪动的光芒就像破雾而出的月亮照在云雾上的光晕。我看着月亮越来越近,伴随着奇异的期盼,好像决定我命运的宣判词就刻写在圆圆的月面上。她从云层中冲脱而出——从来没有哪个月亮像她那样迸出云雾。一只手从笼罩四方的暗黑云层中伸出来,把它们推散,随后,碧空中出现的并非月亮,而是一个白色的人影,光芒四射的额头俯向大地,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看,接着就对我的灵魂说话,声音仿佛远在天边又近在咫尺,在我耳边悄声说道:

“我的女儿,逃离诱惑吧!”

“母亲,我会的。”

我在恍惚的睡梦中作出回答,继而醒来。仍是在夜里,但七月的夜晚很短,午夜过后不久,黎明便将到来。“应该尽早完成我必须去做的事,现在绝不算太早。”我心想着,就从床上爬起来,身上已经穿着外套了,因为我只脱了鞋就上床了。我知道该在抽屉的哪个角落找到亚麻布、项链挂件和戒指。找这些东西时,我看到了罗切斯特先生几天前硬要我收下的一串珍珠项链。我把它留在抽屉里,因为它不属于我,而属于那个只存在于幻想中、已然消失的新娘。我把其他几样东西打成一只小包裹。钱袋里还有二十先令,那就是我的全部财产,我把它塞进衣袋,再系好草帽,披上披肩,拿着包裹和那双没有穿上的便鞋,悄悄地出了房间。

“再见了,好心的费尔法克斯夫人!”经过她的房门口时我悄声说道。“再见了,亲爱的阿黛拉!”我又望了望儿童房。我现在不能进去拥抱她—下,不能有这个念头,因为我得骗过一双此刻也许正在侧耳细听的耳朵。

我不打算在罗切斯特先生的房间外停留,但到了门口,我的心却突然停止了跳动,脚步也被迫停下了。那扇门里面毫无睡意,房里的人正局促地从这面墙走到那面墙。我听见他一次又一次叹息。那扇门里有一个天堂,只要我愿意,那暂时的天堂就在等待我,只要我跨进门去说:

“罗切斯特先生,我要矢志不渝一生爱您,同您相伴。”喜悦的甘愿就会涌向我的唇边。我想到了这情景。

那位善良的主人此刻难以成眠,不耐烦地等待天明。他会一大早就把我叫去,但我那时已经走了。他会派人找我,却不可能找到。他会觉得自己被抛弃了,他的爱被拒绝了。他会痛苦,甚至会痛不欲生,我也想到了这—点。我的手伸向门锁,但又缩了回来。我依然悄悄地往前走。

我颓然地走下一级级楼梯,我知道该做什么,就不费脑筋地机械地去做。我在厨房里找到了边门的钥匙,还找到了一小瓶油和一根羽毛,给钥匙和锁都抹上了油。我也带了点水和一些面包,也许得长途跋涉,我无论如何不能倒下,然而最近精力消耗太大了。我毫无声息地做完这些事后,开了门,走了出去,轻轻地关上门。黎明在院子里洒下朦胧的曙光。大门紧锁着,但有一扇边门只上了门闩。我就从这扇边门走了出去,再把它关好。现在,我已经走出了桑菲尔德。

一英里外,田野的另一边有一条路伸向与米尔科特相反的方向。这条路我常常看到,但从来没有走过,始终不知道它通向何处。我信步朝那个方向走去。现在不能允许自己往后看一眼,不允许回首往事,甚至也不能往前瞻望。过去与未来,都容不得多想。过去是天堂般美妙的一页,却又令人哀痛欲绝,哪怕读上一行都会瓦解我的勇气,摧毁我的力量。而未来又是一页可怕的空白,仿佛洪水退去后的世界。

我沿着田野、灌木丛和小路走着,直到太阳升起。我知道,那将是美好的夏日清晨,出了宅子后才穿上的鞋很快就被露水打湿了。但我没去看初升的太阳,微笑的天空,苏醒的万物。一个即将被送往断头台的人,即便一路走过漂亮的风景,也绝不会有心思去想路上朝他微笑的花朵,只会想到刑台,想到斩断身首的锋利斧刃,想到尽头那洞开的坟墓。我想到的是凄凉的出走,无家可归的流浪。唉!想起被我抛在身后的一切是多么让人痛苦,无法自已。此刻,我想起了他——在他的房间里眺望日出,满心希望我很快就会回心转意,告诉他,我愿意与他相伴,愿意属于他。我渴望属于他,渴望回去,现在还不算太晚,我还来得及让他免受痛失亲爱之人的剧痛。我确信,现在还没人发现我离开了。我可以回去,安抚他,成为他的骄傲,把他从苦难甚而是毁灭中拯救出来。噢!我真怕他自暴自弃——这比被我抛弃更可怕——这忧虑深深刺痛了我!俨如带倒刺的箭头刺入我的胸口,我想把它拔出来,却是撕心裂肺的痛;而回忆反将那箭推得更深,令我痛到崩溃。小鸟开始在树林和灌木丛中歌唱,它们总是忠于自己的伙伴,因而象征着爱情。而我呢?在钻心地痛苦和疯狂地恪守原则之时,我痛恨我自己。我赞许自己的正确,尊重自己的抉择,然而我丝毫没有从中得到慰藉。我不仅损毁、伤害,而且离弃了我的主人。我在自己眼中都是可憎的。但我仍然不能回去,甚至不能后退一步。一定是上帝在引领我继续向前。剧烈的悲恸碾压了我的意志,扼杀了良知。我在路上孤独地走着,边走边哭,嚎啕大哭,越走越快,像是发了狂。从内心蔓延到四肢的虚弱感终于攫住了我,我跌倒了,在地上躺了一会儿,把脸埋进湿漉漉的草丛里。我有些害怕——或者说是希望——我会死在这里。但我马上就站起来了,先是用两手两膝往前爬,最后重新站立起来,像之前那样急切而坚决地朝大路走去。

走到大路时,我不得不坐到树篱下歇口气。正坐着,就听见了车轮声,看到一辆马车向我驶来。我站起来招招手,马车停了下来。我问马车往哪儿去,车夫说了一个地名,离这儿很远,我确信罗切斯特先生跟那里没有联系。我问,要多少钱才肯把我送到那里,他说三十先令。我回答说我只有二十。他说好吧,先这样凑合着;因为车厢里并没有乘客,他还允许我坐进去。我上了车,关上门,马车就继续前行。

仁慈的读者,但愿你永远不用感受我当时的心情!但愿你的两眼永远不会像我那样泪如雨下,流淌那么多痛彻心扉的滚滚眼泪。愿你永远不必像我当时那样求助于上天,绝望而痛苦地祈祷。因为你或许从未像我那样,害怕自己害自己的真爱堕落不幸。

两天过去了。夏天的傍晚,车夫让我在一个叫作惠特克劳斯的地方下了车,凭我给的那点车资,他只能把我送到这里,不能再往前了;在这个世上,我再也拿不出一个先令了。马车撇下我孤单一人,驶离已有一英里了,我才突然想起:忘了把小包裹从马车的储物箱里拿出来,原本是为了安全起见才放进去的,没想到就那样留在了车里,肯定还在那儿。而我已是身无分文了。

惠特克劳斯不是城镇,连乡村也算不上。如名所示,那儿不过是个十字路口,竖起一根粉刷成白色的石柱,想必是为了在远处和黑夜显得更醒目。白柱顶端伸出四个指路标,根据上面的标识来看,距离这个十字路口最近的城镇也要在十英里开外,最远的有二十多英里。从那些赫赫有名的城镇名称来判断,我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中北部的一个郡,荒野幽暗,山峦层叠。我身后和左右都是荒原,脚下的深谷尽头有一片起伏的群山。这里的人口必定很稀少,四都不见一个行人,灰白、宽阔,冷冷清清地伸向东南西北,全都穿过荒原,路边都有茂密的欧石楠。或许偶尔会有路人经过,但我现在并不希望有人看见我在路标下徘徊,一脸茫然无措,显然漫无目标,陌生人肯定会纳闷我在干什么,可能还会来盘问,我肯定答不出个所以然,听来很不可信,令人生疑。这一刻,我与人类社会完全失去了联系,没有一丝魔咒或希望可以为我召唤同类;就算有人见到我这样,也不会对我有善意的想法或美好的愿望。我孑然一身,只有大自然,万物之母,我这就将投向她的怀抱,寻求安息。

我径直走进欧石楠丛,看见棕色的荒原边上有一条深陷的沟壑,便一直沿沟而行;在没膝的青草丛中艰难地往前走,转过一个又一个弯,在一个隐蔽的角落发现一块布满青苔的花岗岩,我就在石头底下坐下来。周围尽是高高的荒原斜坡,我的头顶有岩石保护,岩石上面只有天空。

哪怕是在这样的地方,我也过了片刻才感到安宁。我有点儿担心附近有野牛之类的动物,也可能被猎人或偷猎者发现。只要有阵风吹动野草,我就会抬起头来,深怕是一头野牛冲将过来。只要有鸻鸟叫一声,我就会疑心有人靠近。然而,我终于发现那都是捕风捉影,根本无须提心吊胆,而且,黄昏过后,夜幕降临时深沉的寂静使我身心平静,又有了信心。在这之前,我始终无心思考,只是在细听,在担心,在恐惧。直到现在,我才能够重新安心思考。

我该怎么办?往哪儿去?哦,这些问题实在让人难堪,因为我根本无事可做,无处可去!我得先用疲乏颤抖的双腿走完很长的路,才能抵达有人烟的地方;我要恳求冷淡的陌生人发发慈悲,才能找到一个投宿之处;我要强求别人勉强的同情,甚至多半还会遭人嫌弃,才能让人听听我的经历,满足我的一时之需。

我摸摸欧石楠,它们很干燥,还带着夏日白昼的余热。我看了看天空,澄澈纯净,一颗好心的星星在山坳上空对我眨眼。夜露降下来了,带着慈爱的温柔。没有微风低语。大自然似乎对我很宽厚,即使我已流落荒野,但我想她依然很爱我;而我这个只能从人类那儿得到怀疑、嫌弃和侮辱的人,就像孩子依恋母亲那样紧紧依偎大自然。至少,今晚我可以在她怀中得到款待,因为我是她的孩子,我的母亲会收留我,不需要付出金钱或任何别的代价。我还有一口吃剩的面包,面包是我用一便士——我最后的一枚硬币——在下午路过的小镇上买的。我看到了成熟的越橘像黑玉珠般点缀在欧石楠丛中,晶晶闪亮。我摘了一把,配着面包吃起来。隐士式的一餐虽然不能让饥肠辘辘的我饕餮满足,却也足以充饥了。吃完后,我做了晚祷告,接着就打算择榻而眠。

岩石旁的欧石楠长得很高。我一躺下,双脚就埋在了密密的树丛中,两边高高的石楠间只留下很窄的缝隙能让夜风袭入。我把披肩一摺为二,铺在身上作盖被,地上长满青苔的小土包就当枕头了。我就这么躺下了,至少在刚入夜的时候,我不觉得冷。

我能在此歇息已是足够幸运的了,可惜,幸福还是被悲伤的心毁掉了。开裂的伤口、流血的心扉、挣断的心弦在哭诉,为罗切斯特先生和他的命运而战栗,怀着苦楚的怜悯为他哀叹,带着无尽的渴望向往他,却像只折翼的小鸟般无可奈何,虚弱地抖动断翅,徒劳地找寻着他。

我被这些思绪折磨得心力交瘁,跪坐起身。夜已来临,星辰升起,这是个平安宁静的夜,静谧得让恐慌无处安放。我们知道上帝无处不在,但只有当神的创造壮丽展现在面前时,我们才最能感觉到神的存在;在这万里无云的夜空中,神的宇宙无声地滚滚向前,我们最能清楚地看到了祂的无限与万能,祂的无处不在。我已跪着为罗切斯特先生作了祈祷。抬起头来,我泪眼蒙眬地望见浩瀚的银河。想到银河的真相——无数的星系像一道微光扫过太空——我真心感受到上帝的巨大力量。我确信,神有能力拯救祂所造之物,更不怀疑神绝不会毁灭祂所珍爱的每一个灵魂,以及祂所创造的整个世界。我的祈祷变为感恩,生命的源泉也必定是灵魂的救星。罗切斯特先生会安然无恙的。他是上帝的孩子,上帝会护佑他的。我再次窝进山丘的怀抱,不久便在沉睡中忘却了忧愁。

但第二天就要面对当务之急,那毫不掩饰的苍白事实。鸟儿早已飞出鸟窝,晨露未干,蜜蜂就已在一天的黄金时刻飞进欧石楠丛中采蜜了,清晨的长长影子渐渐缩短,阳光普照大地和天空时,我才起身,朝四周看了看。

多么宁静、炎热的好天气!一望无际的荒原多么像一片金灿灿的沙漠啊!处处都是阳光。我真希望自己能住在这里,以阳光晨露野果为生。我看见一条蜥蜴爬过岩石,一只蜜蜂在甜蜜的越橘中忙碌。此时此刻,我多想变成蜜蜂或蜥蜴,能在这里找到合适的养料和永久的栖身之处。但我是人,有人的种种需求,我不能逗留在一个无法满足人类需求的地方。我站起来,回头看了一眼昨夜的床铺。

我感到前途无望,只愿造物主在昨夜我熟睡时把我的灵魂收了回去,让这疲乏的身躯能因死亡而摆脱同命运的继续搏斗;只愿这身躯无声无息地枯朽腐败,安详地与荒原的泥土融为一体。然而,我还有生命,还有生命的一切需要、苦难和责任。重担仍需我背负;需要仍需得到满足;苦难仍需承受;责任仍要尽到。于是,我出发了。

我又走回了惠特克劳斯。这时骄阳高照,照耀着一条道路,我便走上那条路。我无心凭借其他依据来做选择。我走了很久,觉得已经耗尽体力,再也走不动了,可以心安理得地向压垮我的疲劳屈服了,停下勉强前行的脚步,就在附近的一块石头上坐下来,无力地屈从麻木无感的心脏和四肢,但就在这时,我听见了钟声——教堂的钟声。

我转向声音传来的方向。那儿的山峦层叠变化,诗情画意,但我一个多小时前就不再去注意景致的变幻了;但此时,我望见了一个村落和一个尖顶。朝右望去,山谷里遍布牧草地、玉米田和树林;一条波光粼粼的小溪蜿蜒流过深浅各异的绿荫,流过正在成熟的庄稼地、昏暗的树林、洒满阳光的明亮草地。这时,我听到了隆隆的车轮声,又将目光调回前方的大路,只见一辆装载重物的马车正吃力地爬上山坡;不远处还有一个人,赶着两头乳牛往前走。这附近,显然有人在生活和劳作,我必须撑下去,像别人那样努力生活、辛勤劳作。

下午两点左右,我走到了那个村落。街尾开着一间小店,橱窗里摆放着面包。我垂涎着一块面包,只要有那样一块小点心,我也许还能恢复一点力气,没有吃的,实在是寸步难行了。一回到人群当中,我的心头又燃起了恢复精力的愿望。我觉得,在小村的石子路上饿昏过去是件羞耻的事。难道我身上就连换取一块小面包的东西都没有吗?我想了一想。我的脖子上有一小条丝绸围巾,还有一副手套。我不太清楚贫困潦倒的人会怎样做,也不知道人家肯不肯接受这两件东西。他们未必肯要,但我总得试试。

我走进店里,店里有个女人。她见一位穿着体面的女士进门,肯定猜想是位淑女,便殷勤有礼地走上前来。她能为我选购些什么吗?我羞愧难当,舌头都僵住了,根本说不出早已想好的请求。我不敢拿出用旧了的手套,皱巴巴的丝巾,问她要不要;我自己都觉得这很荒唐。我只说我累了,请求她让我坐一会儿。她本以为贵客迎门,没想到扑了个空;她很失望,冷冷地应允了,指了指一个座位,我颓然地坐下。我很想哭,但意识到那很不合时宜,便忍住了。过了一会儿,我问她:“村子里有没有裁缝或者做针线活的女人?”

“有,有两三个。也没多少活儿,这几个人就够了。”

我想了想。现在我不得不正视现实:我已走到了穷途末路,身无分文,无亲无故,没有谋生之法。我必须想想办法。什么办法呢?我得找个谋生的事儿。去哪儿找呢?

“你知道附近有谁需要用人吗?”

“这个,我不太清楚。”

“这个地方有什么产业?大多数人是干什么活儿的?”

“有些人在农场干活,还有很多人在奥利弗先生的造针工厂和铸铁工厂工作。”

“奥利弗先生雇用女人吗?”

“不会,那是男人的工作。”

“那么女人干什么呢?”

“我不知道,”对方回答,“有的干这,有的干那,穷人总得想方设法把日子过下去呀。”

她似乎对我的连连提问感到不耐烦了,说真的,我有什么资格缠着她追问不休呢?这时进来了一两个村里人,很明显,我的座椅应该让给她们,我便起身告辞了。

我沿街而行,边走边打量左右两边的房子,但找不到借口、也没有机缘能让我进门询问。我漫无目的地在村落附近徘徊,走了将近一个多小时,有时走远一些,再折回来。这时,我真的筋疲力尽,饿得发慌,便转进一条小巷,在树篱下坐下。但没坐几分钟,我又站起来,再去寻找——找食物,或起码找个人打听消息。小巷尽头有一座漂亮的小房子,房前有个收拾得精致整洁的花园,繁花盛开。我在花园前停了下来。我能有什么理由走近那白色的房门,去敲响闪光的门环呢?房里的主人又怎么会有兴趣来帮助我呢?不管怎样,我还是走近了去敲门。一位和颜悦色、衣着整洁的年轻女子来开门。我用绝望又虚弱的人才有的声调——可怜、低微的嗫嚅——问她是不是需要用人?

“不,”她说,“我们不用用人。”

“您能不能告诉我,哪儿能找到工作?”我继续问道,“我刚到这个地方,没有熟人。我想找工作,什么样的都行。”

但为我考虑,或者为我找一份工作并不是她的分内事,更何况,在她看来,我的身份、状况和我说的原委一定很可疑。她摇了摇头,“很遗憾,我没法给你什么建议。”尽管白色的房门很有礼貌地轻轻合上了,但毕竟是把我拒之门外了。要是她晚一点再关门,我相信我肯定会向她讨点面包吃,事到如今,我就是如此落魄。

我不能忍受再返回那个势利的村落,反正,那儿也看不到什么希望,得不到什么帮助。我宁可绕到不远处的林子里去,那儿浓荫盖地,好像在诱惑我去歇息。但我如此孱弱无力,身体的渴求又如此难熬,本能驱使我绕着一些住家徘徊,期盼有机会得到一口吃食。当饥饿像猛禽—样在我的腹中张开鸟喙和利爪时,还谈得上什么孤独,什么歇息?

我走回附近的住家,再走开,又回来,回来了,又走开。总觉得问了也白问,觉得自己没有权利去要求、去期望别人关心我举目无亲的命运,因而讪讪退缩。下午就这样过去了,我仍像一条迷路的饿狗转来转去,穿过田野的时候,看到前方有教堂的尖顶,便加快脚步走去。教堂庭园附近,有一座房子坐落在一个花园的正中央,虽然不大,但建造得很精美。我确信那是牧师的住所,这才想到:陌生人到了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想找工作时,时常会去找牧师引荐和帮助。牧师的职责之一就是给那些希望自食其力的人带来协助,至少也能给些建议。我觉得,现在的自己似乎有资格去那儿寻求协助。于是我鼓起勇气,振奋最后一点儿残留的力气,勉力走去。我走到房前,敲了敲厨房的门。一位老妇开了门,我问她这是不是牧师的住所。

“是的。”

“牧师在吗?”

“不在。”

“很快会回来吗?”

“不,他出门去了。”

“去很远的地方?”

“不太远,三英里外。因为他的父亲突然去世,他被叫走了,眼下住在沼泽居,很可能还要再待上两星期。”

“家里有女主人吗?”

“没有,只有我这个管家。”读者啊,我终究无法央求她施舍,以解愈来愈厉害的饥饿,我还不能去乞讨,只好虚弱地再次走开。

我再次取下丝巾,又想起了小店里的面包。唉,哪怕只有一块面包皮也好!只要有一小口,就能暂缓挨饿的痛苦!出于本能,我又转身走回村子,又看见了那间店,又走了进去,虽然那女人身边还有其他人,我还是斗胆问道:“你肯让我用这条丝巾换一个面包吗?”

她显然满腹狐疑地看着我:“不,我不是这样做买卖的。”

我几乎绝望了,又央求她换半个就好,但被她再次拒绝。“我怎么知道你这块丝巾是从哪儿弄来的?”

“那你愿意要这副手套吗?”

“不要,我要它干什么?”

读者啊,叙述这些细节是很难受的。有人说,回首痛苦的往事自有其乐趣,但时至今日,我依然不忍回顾那些时日。精神上的羞辱,夹杂着肉体的煎熬,合并成为我不忍重提的痛苦回忆。我不责备任何一个冷言拒绝我的人,那是尽在意料之中、又无可避免的事。普通的乞丐就常常会招惹怀疑,而一个穿着体面的乞丐更是必然如此。诚然,我乞讨的只是一份工作,但谁又能给我一份活儿干呢?显然不是那些初次见我,对我的为人一无所知的人。至于那个不肯让我用丝巾换面包的女人,我也不怪她。如果她认为这种交易有点不合常情,或是居心叵测,甚或无利可图,那她那样做就是正确的。让我长话短说吧,我讨厌这个话题。

天快黑的时候,我走过一家农舍。农夫坐在敞开的门口,吃着面包和奶酪作晚餐。我停下来就问道:“能给我一片面包吗?我实在饿极了。”

他惊诧地看了我一眼,但二话没说就切了厚厚的一块面包给我。我猜想,他并不认为我是个乞丐,只是一位古怪的大小姐,莫名其妙看中了他的黑面包。我走到望不见那个农舍的地方,才坐下,吃起来。

我无法奢望在谁家屋檐下借宿,就想到前面提到的林子里过夜。但是那晚过得很糟,时醒时眠,睡得很差,地面又潮湿,天也很冷,还不止一次有人路过我栖身的近旁,我不得不一次次换地方,没有丝毫安全感,也得不到清静。天快亮时下起雨来,接下来的一整天都在下雨。读者,请别要求我详细讲述那天的情况了,我只是像前一天那样四处寻找工作,也一样遭到拒绝,也一样忍饥挨饿。不过,倒也算吃到了一点食物。在一间小茅屋前,我看见一个小女孩正要把一团冷掉的麦片粥倒进猪圈里的喂食槽。

“可以给我吗?”我问道。

她瞪着我,继而喊道:“妈妈!有个女人要我把麦片粥给她。”

“好吧,孩子,”里边的一个声音回答,“要是乞丐就给她吧,反正猪也不喜欢吃麦片粥。”

女孩把结了块的粥倒在我手上,我狼吞虎咽地吃掉了。

雨天的暮色渐浓时,我在一条偏僻的马行道上走了一个多小时后,停了下来。

“我实在走不动了,”我自言自语地说道,“走不了多远了。难道今晚又要露宿野外吗?雨下得这么大,难道我又得把头枕在又冷又湿的泥土上吗?恐怕我也别无选择了。谁肯收留我呢?但是,这种饥饿、虚弱、寒冷的凄楚感实在太可怕了,感觉希望完全破灭了。很可能,我捱不到早上就会死去。但我为什么又不能心甘情愿地去死呢?为什么还要苦苦挣扎维持没有价值的生命呢?因为我知道——或者说相信——罗切斯特先生还活着;所以,天性都不能屈从饥寒交迫而亡的命运。哦,上天呀!再支撑我一会儿吧!帮助我,指引我吧!”

我用呆滞无神的眼睛在昏暗朦胧的夜色中四顾张望。我发现自己已远离了村庄,都快看不见了,村落周围的耕地也不见了。我走过了一条条错综的小径,一条条偏僻的岔道,不知不觉又走到了那一大片荒原。此刻,在我与幽暗的小山之间只有几小片荒田,田地没有好好开垦,几乎和之前的欧石楠地一样荒芜贫瘠。

“是呀,我宁愿死在那里,也不要倒毙街头或死在人来人往的大路上。”我心想,“宁可让乌鸦和渡鸦——要是这一带有渡鸦的话——啄食我的骨肉,也不要装在救济院的棺材,在乞丐流民的义冢中腐烂。”

于是,我向那座小山走去。走到了之后,只需要找个能躺下来的低地就好了,哪怕不太安全,至少也很隐蔽。可是,放眼整个荒原,到处都一样平坦,没有起伏,只有色调略有差别:灯心草和苔藓茂密生长的沼泽地呈青色;只有欧石楠生长的干土壤呈黑色。夜色越来越暗,我仍能看清这些差别;但因为颜色已经随日光而褪尽,所谓的差别不过就是明明暗暗罢了。

就在我环顾暗淡的高地,眺望消失在极其荒凉的远景中的荒原边缘时,突然望见一个模糊的亮点。远在沼泽和山脊之中,有盏灯光跃入我的眼帘。“鬼火。”这是我的第一个想法,并猜想它很快就会熄灭。然而,那光持续闪亮,而且很稳定,既不后退,也不前移。“是刚点燃的篝火吗?”我产生了疑问。我远远注视,看它会不会升腾,但没有,它既不缩小,也不扩大。“也许是房子里刚点起的烛光。”我揣想着,“即便如此,我也走不到那儿。太远了。就算离我只有一码远,又有什么用?我会敲门,结果又眼睁睁看着门关上。”

我就在站立的地方颓然地埋头倒下,一动不动地在泥地上躺了一会。夜风刮过小山,吹拂我身,又呜咽着消失在远方。雨水密密落下,淋湿了我的肌肤。要是我在静默的严寒中就此冻成冰块,雨点也许还会继续猛打在我身上,但我将毫无感觉——无知无觉,不啻为一种好死法。可是,我的肉身依然活着,在刺骨的寒气侵袭下颤抖不已,不久我就站了起来。

亮光仍在那儿,在雨幕中朦胧闪动,但非常稳定。我试着重新迈步,拖着疲乏的双腿慢慢地朝它走去。在亮光的引导下,我穿过一片宽阔的沼泽,斜攀上山。要是在冬天,这片沼泽是根本无法走过的,哪怕眼下是盛夏,也是泥泞不堪,一步一摇。我跌倒了两次,两次都爬起来,振作精神。那道光是我最后一丝渺茫的希望,我一定要撑下去,抵达那里。

穿过沼泽,我看到荒原上有一条发白的印痕,走近一看,原来是一条路,不是大道就是小径,直通那团正在树丛间、土丘顶闪耀着的亮光。昏暗中,依然能从树形和树叶上分辨出,那是一片杉树林。走近了,那星点之光却不见了,原来我们之间有障碍物,我伸出手,在面前一团漆黑中摸索,摸到了粗粝的石头,辨认出那是一堵矮墙:上方像是—道栅栏,墙里有带刺的高大树篱。我继续摸索着前行。又有个发白的东西在我面前微微闪光,原来是一扇活动门,我轻轻一碰,门扇的铰链就滑动起来。门两边各有一丛黑黑的灌木,也许是冬青,也许是紫杉。

走进活动门,穿过灌木丛,眼前便现出了一栋房舍的剪影,又黑又矮又长。但是引我而去的亮光却消失了,一片漆黑。难道屋里的人都睡了?恐怕真是这样。我转过屋角,去找房门,结果又看到了那盏友好的灯光,从离地一英尺的格子窗的菱形玻璃里透出来,那扇窗非常小,又因为满墙爬满了常春藤之类的爬藤植物,藤叶密布墙面而被反衬得越发小了。那窗洞是那么小,又被叶子遮掩得那么好,窗帘和百叶窗似乎都没有必要了。我弯腰拨开交错遮挡在窗前的浓密细枝,里面的一切便映入眼帘。我能看得清房间里的地板擦得干干净净,打磨得锃亮;还有一只核桃木餐具柜,摆放着一排排锡制盘碟,倒映出燃得正旺的泥炭炉火的亮红光芒。我还能看见一座钟、一张白色松木桌和几把椅子。桌上点着的那根蜡烛就是指引我跋涉至此的灯塔。烛光下,有一位老妇人在织袜子,看上去有些粗朴,但也像她周围的一切那样洁净整饬。

我只是粗略地看了看这些平凡无奇的摆设,令我更感兴趣的是壁炉旁的景象:在洋溢着玫瑰色的宁静和暖意中,默默坐着两位文雅的年轻女子。不管从哪个方面看,她们都像是大家闺秀,一个坐在低低的摇椅里,另一个坐在更低矮的矮凳上。两人都穿戴黑纱和黑缎丧服,一身黑衣反而格外衬托出她们白皙的颈项和脸庞。一只大猎狗把大脑袋枕在一个姑娘的膝头,另一个姑娘的膝头则蜷缩着一只黑猫。

这个简陋的厨房里居然坐着这样两个人,真是奇怪。她们是谁?不可能是桌旁那个老妇人的女儿,因为她看起来是农妇,而她们却完全是高雅又有教养。我没有在别处见过这样的面容,然而,我注视她们时,却似乎觉得每一个面部特征都很熟悉。我不能说她们很漂亮:都太苍白,太严肃了,谈不上漂亮。两人都低头看书,若有所思的表情甚至还有几分严峻。她们之间的小桌上点着第二根蜡烛,还搁着两大卷书,两人不时翻阅着,似乎在与手中的小书相对应,就像在翻译的时候查词典。这一幕静得很,仿佛所有的人都是影子,而这间生了火的房间就是一幅画。这里如此静谧,我甚至都能听到炉灰飘落的声音,昏暗角落时钟的嘀答声,甚至还想象自己听见了老妇人织毛线的“嚓嚓嚓嚓”的声音。因而,最终有人开口打破这奇异的宁静时,我听得清清楚楚。

“黛安娜,你听,”一位专心致志的学生说道,“费朗茨和老丹尼尔一起过夜。费朗茨正说起一个把他吓醒的梦。听着!”她低声念了什么,但我连一个字也没听懂,因为那是我完全不懂的语言——既不是法文,也不是拉丁文,我甚至无法判断会不会是希腊文或德文。

“笔触有力,”念完后,她说道,“我读得津津有味。”另一位姑娘刚才抬头聆听,凝视炉火,现在又重复了姐妹刚才读过的最后一句话。后来,我知道了那是哪种语言、哪本书,所以,我要在这里把那句话加以引用,尽管我当时听到,只觉得像是敲打铜器,完全不明其意:

“‘有人走向前,仿佛黑夜里的满天星辰。’妙!真妙!”她朗声赞叹,深邃的黑眼睛熠熠闪光,“眼前依稀浮现出一位伟大的天使!栩栩如生,这一行胜过一百页的浮华辞藻。‘我在神怒的金碗中权衡万千思绪,斟酌盛怒的产物’我喜欢!”

两人再度静默下来。

“有哪个国家的人是这么说话的?”老妇人停下手头的编织,抬头问道。

“有,汉娜。那是一个比英国大得多的国家,那儿的人就是这么说话的。”

“噢,说真的,我真不明白他们怎么能明白对方在说什么。如果你们去那儿,我想,你们能听懂他们说话吧?”

“他们说的,我们可能听懂一部分,但不可能全都懂。因为我们不像你想象的那么聪明,汉娜。我们不会说德语;如果不借助词典,也读不懂德文书。”

“那你们学这个有什么用?”

“我们想以后教德语,或者像他们说的,至少教点基础,那我们就能比现在赚更多钱。”

“很有可能,不过今晚你们读得够多了,别看了。”

“我也觉得够了,至少我是倦了,玛丽,你呢?”

“累极了,毕竟没有老师,只靠一本词典,学一门语言是很困难的。”

“是啊,尤其是像德语这么晦涩难懂,但又相当出色的语言。不知道圣约翰什么时候才回到家。”

“应该不会太久了,都十点了。”她从腰带里掏出一只小金表,看了一眼,“雨下得很急,汉娜。请你去看看客厅里的壁炉生好火了吗?”

老妇人站起来,打开门。透过门口,我依稀望见一条过道。不一会儿,我听她在里面的房间里拨动炉火,很快又返回了。

“唉,孩子们!”她说道,“这会儿进客厅,真让我难受。好冷清,椅子空荡荡的,都靠后摆在角落里。”

她用围裙擦了擦眼角,两位原本就很肃穆的小姐这时也显得更忧伤了。

“但他去了更好的地方,”汉娜说道,“我们不该希望他还在这里。再说了,没有人比他死得更安详了。”

“你说,他从没提起过我们?”一位小姐问道。

“他来不及,孩子们。你们的父亲一下子就去了。他像前一天那样,有点不舒服,但没什么大碍。圣约翰先生问过他,是否要派人去叫你俩当中的一个回来,他还笑话他呢。第二天,也就是两个礼拜前,他又觉得脑袋发沉,就去睡,但再也没有醒来。你们的哥哥进屋去看他的时候,他已经浑身僵硬了。唉,孩子们!他是最后一个老派人了,跟那些过世的人相比,你们和圣约翰先生就好像是另一类人,和你们的母亲差不多,都是读书人。玛丽,你和你们母亲简直一模一样,黛安娜更像你们的父亲。”

我认为她们彼此很像,不明白老用人(现在我能确定她是用人了)看到了什么不同。她们俩都皮肤白皙、身材苗条,脸上都有卓尔不群的聪慧。当然,一位的头发比另一位要深些,发式也不一样。玛丽的浅褐色头发从中间分开,梳成光滑的发辫;黛安娜的发色偏深,厚实的鬈发一直垂到肩头。时钟敲响了十下。

“我想,你们肯定想吃晚餐了吧。”汉娜说道,“圣约翰先生回来后也一样。”

她就忙着要去准备餐食,两位小姐站起身来,似乎打算去客厅。直到这时,我一直专注地看着她们,她们的外表和谈话引起了我强烈的兴趣,我竟把自己的悲凉处境忘掉了大半。这会儿却又想起来了。与她们一对比,我的境遇就更凄凉、更绝望了。要打动这个家里的人来关心我,相信我真的饥肠辘辘、悲惨至极,为流浪的我提供栖身之所,想来是多么不可能啊!我摸到门边,犹犹豫豫地敲起来,仍觉得那些念头不过是妄想。汉娜打开了门。

“你有什么事?”她借着手中的烛光打量我,诧异地问道。

“我可以和你家的小姐们讲句话吗?”我说。

“你最好先告诉我,你要和她们说什么?你是从哪儿来的?”

“我是个异乡人。”

“这个钟点,你在这里干什么?”

“我想在外屋,或者别的什么地方借宿一晚,还有一点面包。”

不信任——汉娜脸上立刻出现了我最担心的那种怀疑的表情。“我可以给你一片面包。”她顿了一下,又说道,“但我们不能让无家可归的人在这里过夜。那可不行。”

“无论如何,请让我见见你家小姐们。”

“不行,我不会让你见她们的。她们能为你做什么?这会儿你不该到处游荡了,看起来很不像样。”

“但如果你赶我走,我又能上哪儿去呢?我该怎么办呢?”

“哦,我敢说你心里清楚,该去哪儿,该干什么。当心,别干坏事就行啦。这儿是一便士,给你,你走吧!”

“一便士不能喂饱我,我也没力气再走更远了。不要关门!喔——别关,看在上帝的分上!”

“我必须关门,雨都泼进来了。”

“告诉小姐们,让我见——”

“我绝对不会答应的。你别装斯文了,要不然也不会这么吵吵嚷嚷的。走吧!”

“如果你把我赶走,我会死的。”

“你才不会呢。我怕你是不怀好意,所以才深更半夜要进别人家门;要是你有什么同伙在附近,图谋打家劫舍,你可以去告诉他们:这宅子里不光是我们几个,还有一位先生,还有狗,还有枪呢。”这位忠诚却执拗的老用人关上了门,从里面上了闩。

到此为止,希望彻底破灭。一阵剧痛——彻底绝望的痛苦——充溢并撕裂了我的心。我已衰弱不堪,再往前跨一步的力气都没有了。我颓然倒在湿漉漉的门前台阶上,痛苦万分地呻吟起来,绞着手,痛哭起来。啊,死亡的幻影!啊,这最后的一刻来得如此恐怖!可叹啊,这等孤独,受人驱赶的境遇!不仅是希望的锚索断裂了,就连刚毅的精神也失去了立足之地,至少眼下是如此。但伤感过后,我很快又开始给自己鼓劲儿。

“最多不过是死,”我说,“而我相信上帝,我要试着静待神的旨意。”

这些话,不仅在我脑子里流转,也不知不觉说出了口;说出来了,我又把一切痛苦埋进心里,努力让那痛苦留在那里:沉默而静止。

“人都是要死的,”突然,有个近在咫尺的声音说道,“但所有人都不该像你这样,因为饥饿困顿而早早衰亡。”

“是谁,或者别的什么在说话?”我被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跳,其实,这时候不管发生什么事情,我都不会产生得救的希望。有个影子移近了——究竟是什么?漆黑的夜、衰弱的视力都使我难以分辨。这个新出现的人开始急促、大声、长久地敲门。

“是你吗,圣约翰先生?”汉娜叫道。

“是的,是我,快开门。”

“哎呀,这么个狂风暴雨的夜晚,您准是又湿又冷;快请进来。您的妹妹们很为你担心,而且我认为附近有坏人。刚刚有个女乞丐——哎呀,她怎么还没走?还躺在那儿。快起来!真丢人!我都叫你走开了!”

“别说了,汉娜!我有话和这女人说,你已经尽了责,把她关在门外;这会儿该让我来尽责,让她进来。刚才我就在近旁,听到了你和她说的话。我想,这个情况很特殊,我至少要先了解一下。小姐,起来吧,先进屋吧。”

我艰难地起身,听从了他的吩咐。不一会儿,我就站在干净明亮的厨房里了——就在壁炉前——浑身发抖,难受极了,深知自己饱受风雨、精神狂乱,样子肯定可怕极了。那两位小姐、她们的哥哥圣约翰先生和老用人都盯着我看。

“圣约翰,这是谁?”我听见有人发问。

“我不知道,我是在门口发现她的。”圣约翰回答。

“她的脸色太苍白了。”汉娜说道。

“面如死灰。”圣约翰说道,“她会昏倒的,让她坐着吧。”

我的脑袋真的非常昏沉,一头栽倒下去,但一把椅子接住了我。此时我说不出话,但神志是清醒的。

“喝点水也许能让她缓过来。汉娜,拿点水来。不过,她真是憔悴得不成样子。那么瘦,一点血色也没有!”

“简直像个幽灵。”

“她是病了,还只是饿坏了?”

“我想是饿的。汉娜,那是牛奶吗?给我,再拿一片面包来。”

黛安娜(她朝我俯下身子,我看到一头长鬈发垂在我与壁炉之间,所以才知道是她)掰下了一些面包,在牛奶里浸了浸,送进我嘴边。她的脸紧挨着我,我看到了一种怜悯的表情,从她急促的呼吸中我感受到了她的同情。她朴素的话语足以流出抚慰人心的温情:“吃一点吧。”

“对,尽量吃一点!”玛丽轻声重复着,从我头上摘下了湿透的草帽,把我的头托起来。我吃了一口她们喂给我的面包,先是恹恹地,但马上就迫不及待想要狼吞虎咽了。

“一开始别让她吃太多,要克制,”当哥哥的说道,“吃这点就可以了。”说着就端走了牛奶和面包。

“让她再吃一点吧,圣约翰!你看她那种渴求的眼神。”

“暂时不能再吃了,妹妹。看看她现在能说话吗?试着——问问她叫什么。”

我觉得自己能说话,便回答道:“我的名字叫简·爱略特。”因为我担心泄露身份,会被人找到,所以早就决定用假名了。

“你家在哪儿?有亲朋好友吗?”

我默不作声。

“我们可以带信,把你认识的人叫来吗?”

我摇了摇头。

“你能说说你自己的事儿吗?”

不知为何,我一跨进这家的门槛,一见到这家人,就不再觉得自己无家可归、漂泊流浪、被广阔的世界所抛弃了;我就敢抛开行乞的模样,恢复我最自然的举止和性情。我重新认出了我自己。当圣约翰要我讲讲自己的事时,我太虚弱了,无法顺从他,但稍稍沉默后,我便这样回答他:

“先生,今晚我无法跟您细说。”

“那么,”他说,“你希望我们为你做些什么呢?”

“什么都不用。”我答道。我的力气只够我作这样简短的回答。黛安娜接过了话头:“你的意思是,我们已给了你所需要的帮助,现在就可以把你赶回沼泽和雨夜中去吗?”

我看了看她。我心想,她的脸很标致,流溢着力量和善意。我突然有了勇气,用微笑回应她关爱的目光。我说:“我相信你们。就算我是一条没有主人的流浪狗,我知道你们今天晚上也不会把我从壁炉旁撵走。事实上,我一点儿都不害怕。随你们安置我,但请原谅,我不能说太多,我喘不上气来,一说话就会痉挛。”他们三人端详着我,都没有说话。

“汉娜,”圣约翰先生终于开口了,“先让她在这里坐一会儿,别问她问题。十分钟后,让她把剩下的牛奶和面包吃完。玛丽,黛安娜,我们到客厅去好好商量一下。”

他们出了房间。很快,有位小姐回来了——我分不出是哪一位,坐在暖融融的壁炉边,不知不觉我昏昏沉沉,浑身放松,舒服得近乎恍惚。她低声吩咐汉娜了几句,没过多久,在汉娜的搀扶下,我勉强登上楼梯,脱下湿透的衣服,很快躺倒在一张温暖又干爽的床上。感谢上帝——在无法形容的疲惫中,我强烈感受到了一丝感激的喜悦之情——然后就沉沉入睡了。

这以后的三天三夜,我的记忆非常模糊。我能回忆起那段时间里一鳞半爪的感觉,但无法构成什么想法,更无法付诸行动。我知道自己躺在一个小房间里,像石头般一动不动地躺在那张狭窄的床上,像是与那张床合二为一了,让我离开那张床,简直会要了我的命。我毫不在意时间的流逝——不在乎清晨转为午后、傍晚转为夜晚。有人进出房间时,我会注意到,甚至还能分辨出是谁,能听懂别人在我身旁所说的话,但我无法回答:无法开口,就像无法挪动肢体。最常来看我的是用人汉娜,但她一来,我就心神不宁,因为我有一种直觉,觉得她希望我尽早离开,觉得她不体谅我和我眼下的处境,对我颇有成见。黛安娜和玛丽每天都会到这个房间来一两趟,她们会在我床边悄声说着类似的话:

“幸好我们收留了她。”

“是呀,如果她整晚在外头,第二天早晨准会死在门口。真不知道她吃了多少苦头。”

“我想应该是不同寻常的艰辛吧!消瘦、苍白、可怜的流浪者!”

“从她说话的样子来看,我认为她不是一个没有受过教育的人。她的口音很纯正。她脱下的衣服虽然湿淋淋的,还溅了泥巴,但并不破旧,质感也很好。”

“她长得很奇特,虽然消瘦憔悴成了这样,但我挺喜欢的。可以想见她健康而有生机时,样貌肯定挺可爱的。”

在她们的交谈中,我从没听到一句懊悔的话:既不后悔收留并照应我,也不怀疑或厌恶我。我深感欣慰。

圣约翰先生只来过一次,他看着我,说我昏睡不醒是长期疲劳过度的反应,他认为不必去叫医生,确信最好的办法是顺其自然。他说,每根神经都有些紧张过度,所以整个机体都需要一段昏睡的休息时期,这并不是什么病。他猜想,我的身体一旦开始恢复就会很快痊愈。他用寥寥数语表达了这些意见,语调镇定而低沉。停顿片刻后,他又用一个不习惯高谈阔论的人的语气说道:“相貌不凡,显然不是粗俗或堕落的人。”

“绝对不是,”黛安娜答道,“说实话,圣约翰,我对这可怜的小灵魂满心好感。真希望我们能永远照料她。”

“这不大可能,”圣约翰说道,“你会发现,她应该是某家的小姐,与朋友们产生了误会,冒然地一走了之。如果她不太固执,我们也许可以让她回到亲朋好友身边。但我注意到了她脸上有坚毅的特征,恐怕脾气很倔强,不太好说服。”他站在床边端详了我一会儿,又说道,“她看上去很聪明,但一点儿也不漂亮。”

“她病得那么重,圣约翰。”

“不管有没有生病,她都算不上好看。欠缺雅致与和谐,所以并不美貌。”

到了第三天,我好些了,第四天我已能说话,移动,从床上坐起来,转动身子。大约在晚餐时段,汉娜端来一些稀粥和烤面包。我吃得津津有味,觉得好吃极了,不像前几天发烧时,吃什么都觉得苦涩。她离开后,我觉得身上有了力气,有种神清气爽的感觉;很快,我对卧床休息感到厌腻了,很想起来走动。但我该穿什么好呢?我只有和衣躺在沼泽荒野里的那一身溅了泥巴、湿透了的衣服,我羞于以这身打扮出现在恩人们面前。幸好,我不必如此蒙羞。

我床边的椅子上摆着我所有的衣物,都已洗净晒干:黑丝长裙挂在墙上,泥印已被洗去,湿漉漉的褶皱已被熨平,看上去很体面;鞋袜都洗得干干净净,穿得出去。屋里就有盥洗架,还有梳子和发刷,可以把头发梳好。这一番折腾耗费了我不少体力,每隔五分钟就要休息一下,总算把自己打理好了。因为消瘦,衣服穿上身显得松松垮垮的,我就用披肩来掩盖这一不足。终于,我重新变得清爽又体面了,没有一丝我最讨厌的污迹、凌乱的迹象,不再显得落魄不堪了。我扶着栏杆,走下了石阶,走过一条低矮窄小的过道便到了厨房。

厨房里弥漫着烤面包的香气和熊熊炉火的暖意。汉娜正在烤面包。众所周知,成见就像钻出石缝、顽固生长的野草,最难从从未疏松或缺乏教养滋润的坚实心田连根拔除。说真的,汉娜一开始对我很冷淡生硬,这几天才变得稍微和气了一点,当她见我衣冠整洁地走进厨房时,甚至还微笑起来。

“怎么,你已经起来了?”她说,“看来你是好些了。要是你愿意,可以坐在我炉边的椅子上。”

她指了指那把摇椅,我坐了下来。她忙碌着,不时用眼角余光打量我。她从烤炉里取出面包时,突然转向我,生硬地问道:

“你到这里来之前,讨过饭吗?”

我一时很生气,但也知道,发火是绝对不行的,更何况,在她看来我当时确实像个乞丐,便平心静气地回答了她,不过仍刻意用了强硬的口气:

“你错把我当成乞丐了,跟你或你家小姐们一样,我不是乞丐。”

她愣了一下,又说道:“那我就不明白了,你看上去又没家当,又没铜板,我说得对吗?”

“没家,也没钱(我猜你指的是钱),并不一定就是你所说的‘讨饭的’。”

“你读过书吗?”她立刻问道。

“是的,读过不少书。”

“但你从没进过寄宿学校吧?”

“我在寄宿学校待了八年。”

她瞪大了眼睛,“那你怎么还养不活自己呢?”

“我养活过自己,而且我相信,以后也能养活自己。你拿这些醋栗干什么呀?”她拎出一篮子醋栗时,我问道。

“做派饼啊。”

“给我吧,我来拣。”

“不用,我什么也不要你干。”

“但我总得干点什么。让我来吧。”

她同意了,还拿来一块干净的毛巾让我盖在裙子上,“免得弄脏你的衣服。”

“你做不惯用人的活儿,我从你的手就看得出来,”她说,“难不成,你是个裁缝?”

“不是,你猜错了。好了,别管我以前是干什么的,别为我伤脑筋了。告诉我,这座宅子叫什么?”

“有人叫这儿沼泽居,有人叫它荒原居。”

“住在这儿的那位先生叫圣约翰先生?”

“不,他不住在这儿,只不过暂时住一阵子。他家在莫尔顿,在他自己的教区里。”

“那个离这儿几英里的村子?”

“是的。”

“他是做什么的?”

“他是牧师。”

我想起我要求见牧师时,那个住所里老管家的回答。“这么说来,这儿是他父亲的住处?”

“是的。里弗斯老先生在这儿住,还有他父亲,他祖父,他曾祖父。”

“所以,那位先生的名字是圣约翰·里弗斯。”

“是的,圣约翰是他受洗礼时的名字。”

“他的两个妹妹叫黛安娜和玛丽?”

“是的。”

“他们的父亲去世了?”

“是的,三个星期前中风了。”

“他们没有母亲吗?”

“夫人去世已有好多年了。”

“你在这家待了很久吗?”

“我在这里已经三十年了,他们三个都是我带大的。”

“那说明你一定是个忠心耿耿的仆人。虽然你刚才很没有礼貌地把我当作讨饭的,我还是愿意这样赞扬你。”

她又用诧异的目光打量我,说道:“我相信,我是错怪你了。不过,现在来来往往的骗子那么多,你千万别怪我。”

“而且,”我有点严厉地往下说,“在一个连狗都不该赶出去的夜晚,你把我挡在门外。”

“嗯,是有点狠心。可是,你叫我怎么办呢?我倒不是顾忌我自己,更多的是想着孩子们,他们怪可怜的,除了我,没有人照顾他们。我总该机警些吧。”

我沉着脸,几分钟没有做声。

“你别把我想得太坏。”她又说。

“但我确实认为你做得不对,”我说道,“我来告诉你为什么:倒不是因为你不许我投宿,或者把我看成了骗子,而是因为你刚才把我没家、没铜板当成一种耻辱。但世上有很多好人像我一样,穷得一个子儿都没有。如果你是基督徒,就不该把贫困看作罪过。”

“我再也不会了。”她说,“圣约翰先生也是这么对我说的。我知道自己错了。不过,我现在倒是对你刮目相看了。你看来完全是个体面的小姑娘。”

“那就好了,我现在原谅你了,握手言和吧。”

她伸出沾满面粉、布满老茧的手,握住我的手,粗糙的脸上露出更真诚、更开朗的笑容,从那时起我们就成了朋友。

汉娜显然很健谈。我拣醋栗、她捏面团做派时,她不停地谈起已故的主人、女主人和“孩子们”——她这样称呼那几位年轻人。

她说,里弗斯老先生极为朴实,但是位地道的绅士,出身于十分古老的家族。沼泽居自建成后就一直属于里弗斯家族,她还肯定,这座房子“已有两百多年的历史了,虽然看上去不过是个不起眼的小地方,丝毫比不上奥利弗先生在莫尔顿谷的豪宅,但我还记得,比尔·奥利弗的父亲是做缝衣针的工匠,而里弗斯家族从亨利王的时代起就是上流乡绅,看看莫尔顿教堂法衣室记事簿,谁都能知道这些典故”。不过,她也承认:“老主人跟当地人一样——没什么特别之处,也就是爱打打猎、种种田。”女主人可不这样,她爱读书,读得很多。“孩子们”像她。这一带没有他们这样的人,从来都没有过。三个人打从会说话的时候起就都爱读书,他们一直“特立独行”。圣约翰先生长大后,就进大学念书,当了牧师;小姐们一离开学校就去当家庭教师,因为别人告诉她们:她们的父亲几年前由于信托人破产,损失了一大笔钱,没办法给她们财产,也没有留下遗产,她们就得自谋生计。很久以来,她们已很少住在这个家里了,最近只是因为父亲去世才回来小住几周。但她们确实很喜欢沼泽居和莫尔顿,也喜欢附近这些沼泽地和山丘。她们到过伦敦和其他很多城镇,但总说哪儿都比不上家乡好。而且,她们真的很融洽,从来不争不吵,也不会闹别扭。她不知道哪儿还找得到这样和睦的家庭。

我拣完了醋栗,又问她,两位小姐和她们的哥哥上哪儿去了。

“散步去莫尔顿了,半小时内会回来用茶点。”

果然,他们在汉娜规定的时间内回来了,从厨房门进屋来。圣约翰先生见了我,只是点点头,就走过去了。两位小姐却停下脚步,玛丽简短地说了几句,平静又亲切地表示很高兴看到我已经能下楼了。黛安娜握住我的手,对我摇摇头。

“你真该等我允许才下楼的,”她说,“你脸色还是很苍白,又那么瘦!可怜的孩子!可怜的姑娘!”

在我听来,黛安娜说起话来很像鸽子轻柔的咕咕叫,我喜欢与她眼神相对,觉得她的脸庞充满魅力。玛丽的面容也一样聪慧,容貌也一样漂亮,但她的神情较为拘谨冷淡,仪态虽然文雅,却有几分疏离感。黛安娜的神态和说话的样子有一种威仪,显然很有主见。我生性喜欢服从像她那样令人信服的权威,在我的良心和自尊允许的范围内,听命于积极的意志。

“你在这儿干什么?”她继续说,“这不是你待的地方。玛丽和我有时会在厨房坐坐,因为在家里我们喜欢自在点,甚至恣意而为——但你是客人,得到客厅去。”

“我在这儿挺舒服的。”

“一点也不——汉娜忙这忙那,都把面粉沾到你身上了。”

“而且,这儿的壁炉对你也有些太热了。”玛丽插了一句。

“没错,”她姐姐附和道,“来吧,你得听话。”她握着我的手,把我拉起来,带我进了客厅。

“你先坐会儿,”她把我安顿在沙发上,又说道,“我们去换衣服,准备好茶点。在沼泽居这个小家里,我们享受的另一个特权就是自己准备餐点——只要我们乐意,或是汉娜忙着烘烤、酿制或烫衣的时候。”

她关上门,留下我与圣约翰先生两个人。他坐在我对面,手里不知捧着书还是一张报纸。我先打量了一下客厅,再看向客厅的主人。

客厅不大,陈设也很简朴,但干净整洁,十分舒适。古朴的旧椅子油光锃亮,胡桃木桌面光可鉴人。斑驳的墙上装饰着几幅旧时男女略显古怪的老画像。在玻璃门柜里放着几本书和一套老瓷器。除了书桌上的一对针线盒、倚墙而立的花梨木女士书写台,这间屋里没有一件多余的装饰品,也没有一件现代家具。包括地毯和窗帘在内的一切看上去都很陈旧,但保养得很好。

圣约翰先生一动不动地坐着,恰如墙上那些色彩暗淡的画像,眼睛一直盯着他细读的那一页,一言不发,嘴唇紧闭,这让我很容易把他看清楚。要说他是雕像也不为过,真是很方便仔细看个究竟。他很年轻,二十八到三十岁的光景,身材高挑修长,面容引人注目,宛如轮廓完美的希腊人的脸,古典式的鼻子笔直坚挺,还有一张十足雅典人的嘴巴和下巴。说实在的,很少有英国人的脸像他那样符合古典的标准。他的面容如此和谐,难怪我不匀称的五官会让他有点吃惊。他的眼睛又大又蓝,睫毛是棕色的,象牙般白皙的高额头上有几绺金发随意垂荡着。

这样描述,感觉颇为柔和吧,读者?然而,我所描述的这个人并没有给人以温和、忍让、易于动情的印象,甚至天性也不安宁。虽然他此刻默默安坐,但我能觉察到,他的口鼻、前额却透露出一种迹象,显露出内心的不安、冷酷或热切。在他的妹妹们回来前,他没有和我说过一个字,或朝我看过一眼。黛安娜走进走出,准备茶点,给我带来一块在炉顶烘烤过的小蛋糕。

“先把这个吃了吧,”她说,“你肯定饿了。汉娜说,从早饭到现在,你只喝了点粥,什么也没吃。”

我没有谢绝,因为胃口已经恢复了,而且确实饿了。这时,里弗斯先生才合上书,走到桌旁就座,用那双画出来似的蓝眼晴盯着我看。他的凝视中有一种不拘礼节的直率,一种锐利、明确的坚定,说明他刚才避开陌生人的眼光并非出于腼腆,而是有意为之。

“你很饿。”他说。

“是的,先生。”这是我素来的习惯——出于本能的习惯——以简短回复简短,用直率对待直率。

“这三天的低烧迫使你吃得少,这对你有好处。要是一开始便放开肚子吃,那就危险了。现在你可以吃了,不过还是得节制。”

“我相信,我不会白吃您太久的,先生。”我的回答拙劣又不加修饰。

“是不会,”他冷冷地回答,“等你把朋友的住址告诉我们,我们会写信给他们,你就可以回家了。”

“我得坦率地告诉您,我做不到,因为我没有家,也没有朋友。”

他们三人都看着我,但并非不信任。我觉得他们的眼神里没有怀疑或猜忌,更多是好奇——尤其是两位小姐。圣约翰的眼神表面看来明净透彻,但实际上深不可测。他似乎常常用那双眼睛去探索别人内心的念头,却不会暴露自己的想法。那锐利而有所保留的眼神似乎在很大程度上令人窘迫,而非为了鼓励别人。

“你的意思是说,”他问道,“你孤孤单单,没有一个亲朋好友?”

“是的。我和任何一个活在世间的人都没有联系,也没有任何资格要求英国的任何一户人家收留我。”

“以你这样的年纪,这真是独特的处境。”

说到这里,我看到他的目光落在我交叉叠放于桌上的手上。我不明白他在看什么。但他的话立刻解释了一切。

“你没有结过婚?还是未婚女子?”

黛安娜笑了。“哎呀,她不过就是十七八岁,圣约翰。”

“我快十九了,但还没结婚,没有。”

我只觉得脸上火辣辣的热,一提起结婚,又勾起了我痛苦和兴奋的回忆。他们都看出了我这种窘迫和激动。黛安娜和玛丽把目光从我涨得通红的脸上移开,转向别处,免得我难堪,但是她们那位比较冷漠和严厉的哥哥却继续盯着我看,直至他引发的心烦意乱逼得我脸红,最终流下泪来。

“你以前住在什么地方?”他又发问了。

“你问得太多了,圣约翰。”玛丽轻轻说道。但他索性把身子往前探,再次用坚定而逼人的眼神迫我回答。

“我住在哪儿,跟谁住在一起,都是我的秘密。”我回答得很简略。

“我认为,只要你高兴,不管是圣约翰还是别人的提问,你都有权不回答。”黛安娜说。

“可是,如果我不了解你,也不知道你经历了什么事,我就无法帮到你,”他说,“而你需要帮助,是不是?”

“我是需要帮助,先生,也一直在寻求帮助。我只希望有个真正的好心人能助我一臂之力,给我一份力所能及的工作,得到谋生的酬劳,哪怕只够糊口也好。”

“我不知道自己算不算真正的好心人,但我愿意真诚地竭尽全力来帮助你。那么,你先得告诉我,你以前是做什么的?你能做什么?”

这时,我一口气喝完了我的茶,这种饮料使我精神大振,犹如喝了酒的巨人。它给我衰弱的神经注入了新的活力,使我能够面对这位目光敏锐的年轻法官,从容不迫地应答如流。

“里弗斯先生,”我转向他,像他看我那样,毫不畏怯地坦然注视他,“您与令妹已帮了我很大的忙,是人类所能给予的最大恩惠。你们用高尚的款待把我从死亡的绝境中拯救出来。你们施予的恩惠绝对有权得到我的感激,并且,也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我的信赖。我会尽可能把你们收留的这个无处可去的流浪者的身世告诉你们,但恕我无法全盘奉告,以免违背内心的宁静——包括我本人及他人道德和身心的安危。”

“我是孤儿,一个牧师的女儿。我还不能记事,父母就去世了。我靠人赡养长大,在一所慈善机构受了教育,在那里,我做了六年学生,两年教师——我甚至可以告诉你这个机构的名字:洛伍德孤儿院,可能您听说过,里弗斯先生?罗伯特·布罗克赫斯特牧师是那里的司库。”

“我听说过布罗克赫斯特先生,还去这所学校参观过。”

“将近一年前,我离开了洛伍德,当上了私人家庭教师。我得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也很愉快。到这里的四天前,我却不得不离开那个地方。离开的原因我不能、也不该说,就是解释也没有用,还会招来危险,况且,说出来也是难以置信的。我并非犯了什么过错或罪过,一如你们三位是清白的。我很悲惨,但势必还要悲惨一段时间,因为把我从那所我视为天堂的宅子里赶出来的原因离奇又可怕。在计划出走时,我只想迅速又秘密地离开那里,因而,我不得不把我的所有东西统统留下,只带了一只小包裹上路。但因为匆忙、心神不定,马车在惠特克劳斯停下让我下车时,我忘了把那只包裹也带下来。所以,我一无所有地来到这一带。我在野外露宿了两晚,游荡了两天,没跨进任何一户家门。那两天两夜里,只有两次,我吃到了很少的一点食物。正是在我饥饿、疲乏、绝望到了奄奄一息的时候,里弗斯先生,您没有让我饿死、冻死在您家门口,把我收留在你们家里。从那时起,令妹们为我所做的一切,我都是知道的,因为我看上去昏睡的时候,并非毫无知觉。我感恩她们由衷而真诚、体贴而亲切地怜悯我,也感恩您出于福音精神的慈善,我欠了你们很大的人情。”

“好啦,别让她再说下去了,圣约翰。”我停下来时,黛安娜说道,“很显然,她现在还不宜激动。我们到沙发去坐吧,爱略特小姐。”

我都忘了我给自己起了新名字,乍一听见,我慢了半拍才反应过来。但什么都逃不过里弗斯先生的眼睛,他立刻注意到了。

“你说过,你叫简·爱略特,是吗?”他问道。

“我是这么说的,这个名字是我作为权宜之计暂时用的,不是我的真名。所以刚才听到时,觉得很陌生。”

“你不愿讲出你的真名吗?”

“我不愿意。我很担心暴露行踪,会被人发现。凡是可能导致被发现的细节,我都要避免。”

“我相信你这样做是对的。”黛安娜说,“哥哥,现在好歹得让她休息一会儿了吧。”

但是,圣约翰静默沉思片刻,又像刚才那样沉着敏锐地说起来:

“你不愿长期依赖我们的款待——这我看得出来,你希望尽快摆脱我妹妹们的怜悯,尤其是我的慈善(我很敏感地体味到这种刻意强调的区别,但我不生气,因为说得很公道),你希望自食其力,对吗?”

“是的。我刚才就说了。眼下我只请求你们告诉我怎么工作,或者怎样找到工作,然后我就会离开,即使是到最简陋的草屋去。但在那之前,请让我待在这里。我害怕再去领教无家可归、饥寒交迫的恐怖滋味。”

“你本来就应该留在这儿,”黛安娜用白皙的手抚摸我的头。

“你应该留下。”玛丽也跟着说,语气含蓄但真诚,这在她似乎是最自然的流露。

“你瞧,我的妹妹们很乐意收留你。”圣约翰先生说道,“就像乐意收留和爱护一只被寒风刮到窗前、快要冻僵的小鸟一样。而我更倾向于帮你走上自立的道路,而且会尽我所能。但要请你了解:我的能力有限,活动范围很窄,不过是个乡村穷教区的牧师,能帮到的忙不多。如果你不屑于干些琐事,那就要去寻找比我更神通广大的帮助者。”

“她已经说过了,凡是力所能及的正当活儿,她都愿意干。”黛安娜替我作了回答,“而且你知道,圣约翰,她没有选择,找不到别人来帮她了,只能忍受你这种坏脾气的人。”

“我可以做裁缝,也可以当普通女工,如果没有更好的活儿,我也可以当用人、保姆。”我回答。

“行,”圣约翰先生十分冷淡地说道,“既然你有这样的决心,我就答应你,用我的时间,按我的方式来帮助你。”

说完,他又继续去看那本茶点前就在埋头看的书了。很快,我也起身告退,因为就眼下体力所及,我已经谈得太多,坐得太久了。

越是熟悉沼泽居的人,我就越喜欢他们。不用几天工夫,我的身体就恢复了大半,可以整天坐着,有时还能出去走走。我可以跟黛安娜和玛丽一起做她们平常做的事,无论何时何地,只要她们允许,我就去帮忙;也可以和她们尽兴聊天,爱谈多久就谈多久。这种交往令人振奋,我还是第一次体会到这种源于趣味、情调和原则完全投契所带来的愉悦。

她们喜欢读的书,我也爱读;她们所欣赏的也使我愉快;她们所赞同的也让我尊崇。她们喜欢这个与世隔绝的家,我也在古老的灰色小建筑中找到了强大而恒久的魅力:低矮的屋顶、格子窗、颓败的墙、古杉大道——在强劲的山风经年吹拂下,古杉都已倾斜向一边;还有紫杉和冬青,把花园掩映在黑压压的树影中;而那个花园里,只有最顽强的花种才能坚毅地盛放。她们眷恋沼泽居周围的紫色荒原,鹅卵石铺筑的狭窄马道从门口下坡而行,通向低处的溪谷;她们也眷恋那条蜿蜒在蕨类丛生的两岸间、继而穿过几块荒芜的小牧草地的小溪;牧草地寥寥无几,散落在遍地欧石楠的荒原边缘,但一群灰色的荒原羊和脸上长着苔藓般细绒毛的羊羔就靠这几块小草场繁衍生息。我知道,她们怀着热烈的眷恋之情深爱这片景致,依依不舍。我能理解她们的感情,也同她们一样感受到了这里的力量与真谛。我看到了这片地域的迷人之处,也体会到了此处特有的孤寂中的神圣。我的双眼尽情享受着连绵起伏的荒原,看不够山脊上、山谷中由青苔、灰色欧石楠、无名鲜花所点缀的草地,鲜艳夺目的欧洲蕨和色彩柔和的花岗岩所形成的荒野色调。无论对于我,还是对于她们,这些细微的自然景物都是纯洁可爱、无穷无尽的快乐源泉。无论强风猛烈还是微风柔和,无论凄风苦雨还是碧空无云,无论日出还是日落,无论夜晚月光皎洁还是乌云密布,都让我和她们觉得引人入胜;一如她们的陶醉,我也感受到身心被此处的魔力包围。

在家里,我们也意气相投。她们比我更有造诣,读的书也更多。但我求知若渴,跟随她们实践的知识之路。我如饥似渴地阅读她们借给我的书,每到夜里就与她们讨论我白天读过的书,那真是一种极大的满足:我们的想法不谋而合,观点统一。简而言之,我们的相处完美而融洽。

要说我们三人中有谁更出色,更像领袖,那就是黛安娜。从外表看来,她就远胜于我:漂亮,精力旺盛。在她的本性中有一种使我惊异又无法理解的富饶、涌动的生命力。夜晚刚开始时,我还能谈一会儿,但第一波活跃、畅快的谈话过后,我就只好坐在黛安娜脚边的矮凳上,把头靠在她膝头上,听她和玛丽轮流探讨我只触及了皮毛的话题。黛安娜愿意教我德语,我很喜欢跟她学。我发觉,教师的角色很适合她,也能使她高兴,反过来也一样,学生的角色也很适合我,令我由衷地高兴。我们性情相投,互相喜爱——爱之深,情之切——因而获得了深厚的感情。她们发现我会画画,就立刻把画笔和颜料盒供我使用。唯有在画画这一技艺上,我能略胜她们一筹,她们很惊喜,也很快着了迷。我绘画时,玛丽会坐在一旁看,一看就是个把钟头。后来,她就跟我学画,果然是个聪明、听话又用功的学生。就这样忙这忙那,彼此都得到了乐趣,朝夕如一刻,数周如一日,日子很快就过去了。

至于圣约翰先生,我与他妹妹们之间自然而迅速形成的亲密感情却丝毫没有波及他。我们显得疏远,原因之一是他难得在家,看起来,他把大部分时间都用于拜访自己教区里散居各地的穷人和病人了。

任何天气似乎都无法阻挡这位牧师的教区巡视。无论晴天还是雨天,每天早课一结束,他就会戴上帽子,带着他父亲的老猎狗卡罗,出门履行出于爱好或是职责的使命——我并不清楚他是如何看待这件事的。天气很糟的时候,两个妹妹都会劝他别去,他就带着奇特的笑容——与其说快乐的,不如说庄严的——说道:

“如果一阵风和几滴雨就能让我放弃这些轻而易举的工作,这样懒懒散散的我又怎能为实现自己规划的未来而做准备呢?”

对于这种反问,黛安娜和玛丽往往只能报以一声叹息,继而陷入好几分钟、显然很悲伤的沉思。

除了因为他频繁外出,还有一种很大的障碍使我无法与他建立友情。他似乎是个生性寡言少语、心不在焉,甚至耽于沉思默想的人。尽管他很热忱地尽到牧师的职责,生活习惯上也无可指摘,但他好像并没有享受到每个虔诚的基督徒和脚踏实地的慈善家应得的酬报:内心的宁静和满足。晚上他会坐在窗前,面对书桌、摊开的纸张,常常停下阅读和写作,手撑托下巴,任思绪飘忽;我不知道他究竟在遐想什么,但从他眼睛频繁的闪烁、瞳孔的变化中可以看出,他显然心绪不宁,内心激动。

此外,我认为大自然对他而言,并不像对他妹妹们那样是快乐的宝藏。我只听到过一次,他提到过起伏不定的山峦给他带来了强烈的美的感受,对他称之为自家的黑色屋顶和灰白墙壁怀有与生俱来的热爱。但是,即便在这种表露情感的言语中,他的语气里隐含的忧郁却甚于喜悦。而且,虽然荒原能让人舒畅安宁,他却从来没有因此而漫步于荒原,从来没有发现或深思大自然给予的千百种平静的喜悦。

他如此少言寡语,以至于我过了好久才有机会探究他的心声。我听了他在莫尔顿自己的教堂布道后,才第一次认识到他的才华。我希望能描绘一下他那次布道,但心有余而力不足,甚至无法确切表达那个场景给我的影响。

开始时很平静,其实,就其音量和语调而言,自始至终都很平静。然而,抑扬顿挫之中,很快传递出一种发自肺腑、又严加节制的热情,继而激发出强健有力的语言,逐渐形成一股凝练、精简又有节制的力量。布道者的威力使人内心为之震颤,头脑为之惊异,但两者都未被感化。他的演讲自始至终带着奇怪的苦涩之感,缺乏抚慰人心的温柔,不断提到严厉的加尔文式的教条:上帝对罪人无条件的拣选、上帝的预定和遗弃。每每听来,都觉得他似乎在宣布人们在劫难逃。布道结束后,我非但没有受其讲演的启发,感觉心情更好、更平静了,反而体会到一种难以言喻的哀伤。对我而言——我不知道别人是不是有同感——刚才倾听的这番雄辩似乎源于心灵的深渊,那儿混杂着沮丧失意的积年沉渣,躁动着贪婪的热望、未酬的壮志。我确信,尽管圣约翰·里弗斯品行纯洁,言行谨慎,真诚热情,却还没有找到深奥超然的、源于上帝的祥和。我想他与我一样,都没有找到;我的遗憾和痛惜源于破碎的偶像、失去的天堂,虽然被我深深埋在心里,不予示人,最近一直避而不谈,却依然颤涌不宁,仍在无情地纠缠我,主宰着我。

就这样,一个月过去了。黛安娜和玛丽不久就要离开沼泽居,回到等待着她们的截然不同的生活环境中去,继续到英国南部的时髦城市里当家庭教师。她们各有各的雇主,在不同的人家里谋职,被那些富有、傲慢的家庭成员们视为卑微的仆佣,那些人既不了解也不想去发现她们内在的美德,只赏识她们学到的技艺,就像赏识厨师的手艺、侍女的情趣。圣约翰先生答应过帮我找工作,但至今为止一句都没提过,但对我来说,这已是迫在眉睫的事了。一天早晨,两位小姐把我留在客厅,与他单独待了几分钟,我就冒昧地走近窗龛,那儿摆着他的桌椅和书桌,俨然就是他神圣不可侵犯的书房;尽管我还不太清楚该用怎样的措词把问题提出来,因为无论何时,要打破他冷若冰霜、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拘谨外壳都是很困难的,但我刚想开口,他倒省却了我的为难,抢先开口了。

我走近了,他就抬头问道:“你有事要问我吗?”

“是的,我想知道,您是否帮我打听到了有什么我能做的工作。”

“三个星期前,我就替你找到了——或者说替你打造了——一份工作,但你在这里似乎很有好处,也很愉快;我的妹妹们显然同你形影不离,有你作伴,她们格外开心;我觉得,妨碍你们的融洽友情未免不合时宜,就打算等她们即将离开沼泽居,而你也不得不离开时再说。”

“她们三天后就要走了,不是吗?”我说。

“是的,她们一走,我就要回到莫尔顿的牧师住所去,汉娜随我去,这所老房子就要锁起来了。”

我等了一会儿,以为他会继续刚才他提出的话题说下去,但他的思路好像已转到了别处,明显走神了,忘了我和我的事儿。我不得不再次提醒他,回到我眼下最迫切最关心的话题上。

“您说的是什么工作,里弗斯先生?但愿没有太过拖延,以至于增加获得这个职位的难度。”

“哦,不会的。因为这份工作只取决于我愿不愿意给,以及,你愿不愿意接受。”

他又停下了,好像不愿再往下说。我有点不耐烦了,就用一两个不安的动作以及直盯在他脸上的急切目光,用比语言更有力、更省事的方式向他表达了我的感受。

“你不用着急知道,”他说道,“坦白地告诉你吧,我并没有更适合你,或有更多收入的工作可以向你推荐。在我详细解释之前,请回忆一下,我早已明明白白地跟你说过,就算我能帮到你,也无非像是瞎子帮跛子。我很穷,因为我发现偿付了父亲的债务后,留给我的全部遗产就只有这个摇摇欲坠的田庄,还有后面那排病怏怏的杉树,前面那片长着紫杉和冬青灌木的荒土。我籍籍无名,里弗斯是个古老的姓氏,但这个家族仅存的三个后裔,两个要依赖陌生人谋生,第三个身在故土却觉得自己是个外族人——不该生于此地,也不该死于此地。是的,他认为,也不得不认为这样的命运是他的荣耀,他盼望有朝一日摆脱肉身羁绊的十字架会放在他肩上,成为最卑微最虔诚的教会斗士的首领,传下号令:起来,跟随我!”

圣约翰像布道一样说着这些话,语调平静而深沉,面不改色,但目光炯炯。他继续说道:

“既然我自己也贫穷卑微,就只能向你提供贫穷卑微的工作。你甚至可能认为那是贬低你身份的事——因为我现在已有所深知,你的喜好就是世人所说的高雅;你的品位近乎完美;你所交往的人至少都受过教育;但我认为,凡是有益于人类进步的工作都不能说是贬低自己身份的。越是未经开垦的贫瘠土地,基督教徒越是要承担去那里耕耘开垦的使命,辛劳所得的回报越少,荣誉就越高。在这种情况下,先驱者的命运就是神的旨意,传播福音的第一批先驱者就是列位使徒:他们的首领就是耶稣,他本人就是救世主。”

“然后呢?”他再次停下时,我问道,“请继续。”

他看了看我,才继续往下说,似乎在从容地解读我脸上的表情,好像我的五官和线条都是一页书上的文字。他接下去所说的话,就显然表露出这番打量后得出的结论。

“我相信你会接受我提供的职位,”他说,“并且坚持一段时间,虽然不会永远干下去,就像我不会永远在宁静、偏僻的英国乡村,担任牧师这一狭隘,而且越来越狭隘的职务。因为你和我一样,性格中有一种不安分的东西,尽管本质上有所区别。”

“请务必解释一下。”他再次停下来,我又催促道。

“好的。你会听到这工作多么可怜,多么微不足道,又是多么琐碎烦人。我父亲去世了,我也就可以自己做主了,因而不会在莫尔顿久留。我很可能在一年内离开这个地方,但只要我还在这儿,就要尽力为这里谋最大的福利。两年前我初来时,莫尔顿没有学校,穷人的孩子没有机会,没有上进的希望。我为男孩们办了一所学校,现在有意为女孩们开设第二所学校。为此,我已租了一栋房子做教室,附带一间有两个房间的小木屋作为女教师的住所。女教师的工资为三十镑一年,住所已配好了家具,虽然简陋,但已够用。这事儿多亏了奥利弗小姐,她是我教区内唯一的富人奥利弗先生的独生女,奥利弗先生就是山谷中制针厂和铁铸厂的老板。奥利弗小姐还愿意为济贫院来的一个孤儿负担教育费和着装费,条件是这位孤儿要帮女教师干点住所和学校里的杂活儿,因为女教师理应忙于教学,没有太多时间料理家务事。所以,你愿意担任这样的女教师吗?”

他匆匆抛出这个问题,似乎觉得,这项提议肯定会引来我的不满或轻蔑的拒绝。他虽然可以作些猜测,但他不完全了解我的思想和感情,无法判断我会怎样看待这份工作带来的前途。事实上,这份工作是很卑微,但食宿无忧;而我正需要一个安全的避风港。这份工作劳心劳力,但比起在富人家庭当女教师,却又是独立自主的;而我心里早已烙下了陌生人家里唯唯诺诺的恐惧印象。这份工作并不丢脸,并非没有价值,不算轻贱,因此,我决心已定。

“谢谢您的建议,里弗斯先生。我欣然接受这份工作。”

“但你真的明白我的意思吗?”他问道,“这是乡村学校,你的学生只可能是些穷苦的女孩,乡下茅屋里的小孩,顶多就是农夫的女儿。你得教编织、缝纫、读、写、算术。你的那些技艺能派什么用场呢?你内在的涵养、思想、品位、情趣又该怎么办呢?”

“那就留着好了,等到有用时再说。我仍将拥有它们。”

“那么,你清楚接下来的工作了?”

“清楚。”

这时他笑了,不是苦笑,也不是伤心的笑,而是十分满意的喜悦的笑容。

“你准备什么时候开始履行职务?”

“我明天就去自己的住处,如果您同意,下星期就能开学。”

“很好,就这样吧。”

他站起来,径直走到房间的另一头,又站定了,朝我看看。他摇了摇头。

“您有什么不满意的吗,里弗斯先生?”我问。

“你不会在莫尔顿久留的,不,不会的。”

“为什么?您为什么这么说?”

“我从你的眼睛里看出来的。那种眼神在说,你并不想过安稳平凡的一生。”

“我并没有野心。”

他听到“野心”二字,吃了一惊,反复说道:“不,你怎么会想到野心呢?谁有野心?我知道自己有,但你是怎么发现的?”

“我在说我自己。”

“嗯,如果你没有野心,那你也是——”他打住了。

“是什么?”

“我本想说:充满激情,但怕你误解而不高兴。我的意思是,你身上有一种强大的人类的爱和同情的力量。我敢肯定,你不会长期心甘情愿地在孤寂中度过闲暇,也不甘愿把你的工作时间都用于毫无刺激感的单调劳动上面。”他又强调似的补充说道,“就像我,不会满足于永远待在这里,埋没在沼泽地里,封闭在群山之中,这违背了上帝赐予我的天性:上天赋予的才能会被荒废,毫无用武之地。你听到了吧,我是如何自相矛盾:我布道时说,人要安于自己卑贱的命运,还以为上帝效劳为名,让砍柴挑水的人安命知足;而我——上帝任命的牧师——却几乎是焦躁不安,语无伦次的。唉,心之所向,必须与原则相协调才好。”

他走出了房间。短短一小时之内,我对他的了解胜过于以前的一个月。但他仍然令我困惑。

随着和哥哥、家园告别的日子越来越近,黛安娜和玛丽也越来越忧伤,越来越沉默了。她们都想装得一如往常,但她们意欲驱除的这种忧伤却是完全无法克制或掩饰的。黛安娜说,这次离别与以往的任何一次都不同,说不定就此和圣约翰长别,可能好几年,甚至一辈子都再难相见了。

“他会为他长久以来的志向抛下一切的,”她说,“天生的执念与感情终究是最有力的。圣约翰看上去很文静,简,但他的心里隐藏着一份狂热。你可能认为他很温顺,但在某些事情上,他会坚持到死都不肯让步。最糟糕的是,我的良心也不允许我说服他放弃那种严正的决定。说真的,我绝不能为此责怪他。那是正当、高尚、符合基督教精神的事业,只是会让我心碎。”眼泪一下子涌上她漂亮的眼睛。玛丽也手拿针线活儿,深深埋下了头。

“如今我们已没有父亲,很快就要没有家,没有哥哥了。”她喃喃地说道。

就在这时,发生了小小的插曲,似乎要印证常言所说的“祸不单行”,天意要给她们既有的忧伤上再添一种难堪——眼看着和想要的东西失之交臂。圣约翰走过窗前,边读着一封信,边走进了房间。

“我们的舅舅去世了。”他说。

两位姐妹似乎一怔,既不是震惊,也并非惊讶。在她们看来,这消息显然意义重大,但并不令人悲痛。

“死了?”黛安娜重复说。

“是的。”

她带着搜索的目光紧盯着她哥哥的脸庞,轻声问道:“还有呢?”

“就是死了,还有什么?”他面无表情地答道,脸孔仍像大理石般紧绷着。“还会有什么?唉——不会有什么了。你自己看吧。”

他把信扔到她膝头。她粗略地看了一下,又交给了玛丽。玛丽默默地读完,又把信还给了她哥哥。三人你看我,我看你,都笑了起来——凄凉、忧伤的笑容。

“阿门!我们还得活下去。”黛安娜终于开口了。

“不管怎么说,我们的日子总不会比以前更糟。”玛丽说。

“只不过,这让人不得不想到本可能出现的状况,”里弗斯先生说道,“和实际状况形成了如此鲜明的对照。”

他折好信,锁进抽屉,又走了出去。

好几分钟里都没人做声。黛安娜转头又对我说:

“简,看我们这样神神秘秘的,你肯定觉得莫名其妙,”她说,“还会认为我们铁石心肠,亲舅舅去世了,我们居然无动于衷。其实,我们从没见过他,也不认识他。他是我们母亲的兄弟,多年前,我父亲就和他闹翻了。因为我父亲听从了他的建议,把大部分资产投入投机买卖,结果破了产。他们彼此责备,一气之下分道扬镳,老死不相往来。我舅舅后来的投资很成功,财运亨通,似乎积攒了二万英镑的财产。他终身未娶,除了我们,只有另一位亲戚,但关系比我们还远些。我父亲一直有个心愿,希望他为了弥补早年的过失,而把遗产留给我们。但这封信通知我们,他已把每个子儿都给了另一位亲戚,只留下三十几尼,由圣约翰、黛安娜和玛丽平分,用来购置三枚纪念死者的丧戒。当然,他有权按他高兴的去做,但是收到这样的消息,总不免让人沮丧。玛丽和我本来以为,每人能得一千英镑就能过上富足的小日子,对圣约翰来说,这样一笔钱也会很有用,可以让他实现自己想做的事业。”

有了这番解释,这个话题就到此为止了,里弗斯先生和他的妹妹们都没有再提起。第二天,我离开沼泽居去莫尔顿。第三天,黛安娜和玛丽告别这里,去遥远的XX城。一个星期后,里弗斯先生和汉娜回到了牧师住所,这座古老的田庄就此被荒弃。

我的家!我终于找到了一个家:一间小木屋,墙壁粉刷得雪白,抛光的木地板,有四把上了漆的椅子,一张桌子,一个钟,一个碗橱,橱里有两三个盘碟,还有一套荷兰代尔夫特的白釉蓝彩陶器茶具。楼上的卧室面积跟楼下的厨房一般大小,摆着松木架床,还有一只五斗柜,虽然很小,但盛放我为数不多的衣物绰绰有余,哪怕我那两位和蔼可亲、慷慨大方的朋友们已为我增添了一些必要的衣服。

傍晚时分,我给服侍我的小孤女一只橘子,就让她回去了,然后独自坐在壁炉旁。今天早上,村校开学了。我有二十个学生,但只有三个识字,没有人会写、会算,有几个能编织,少数几个会一点儿缝纫。她们说起话来带着浓重的地方口音。眼下,我和她们都很难听懂彼此的言语。有几个很没规矩,十分粗野无知,不服管教。但其余的都挺听话,愿意学习,性情我也挺喜欢的。我绝不能忘记,这些衣衫粗陋的农家女孩和最高贵血统的名门后裔一样有血有肉;和出身最好的人一样,天生的美德、雅致、智慧、善良都可能在她们的心田里发芽,我的职责就是帮助这些萌芽茁壮成长,在尽责时,我也肯定能获得快乐。我倒并不期望从展现在我面前的这种生活中得到很多乐趣,但毫无疑问,只要我调节好心态,尽力去做,这份工作就足以支撑我一天天过下去。

今天上午和下午,我在四壁空空的简陋教室里度过了几小时,我是不是快乐、安心又满足呢?还是不要自欺欺人了,我必须回答——不,我觉得很凄凉,我感到——是的,我真蠢——有失身份。我怀疑自己跨出了错误的一步,不是提高而是降低了自己的社会地位。放眼望去,周围所见所闻的只有无知、贫穷和粗俗,这让我无力又沮丧。但我不能因有这种感受,就过分地痛恨和蔑视自己。我知道自己的感受是错误的——这本身就是一种进步——还要努力地加以克服。我相信,明天我就将更进一步,再过几周,或许就能完全战胜那种感受;很可能,再过几个月,我会看到学生们有明显的进步和改善,喜悦和满足感或许就会完全取代厌恶了。

这时,我也要问自己一个问题:到底哪一种选择更好?是经不住诱惑而屈从,不再痛苦挣扎、抗拒,深深陷入温柔的陷阱,在覆盖着陷阱的花丛中沉沉睡去,在南方的温煦气候中醒来,置身于享乐别墅的奢华之中,如今身在法国,做罗切斯特先生的情妇,大半时间狂喜地沉迷于他的爱——因为他会那样做——哦,不错,暂时来说,他会很爱我。他确实爱过我,再也没有人会那样爱我了。我再也听不到献给美貌、青春、优雅的甜蜜礼赞,因为再也没有人会觉得我有那样的魅力。他喜欢我,为我骄傲,换作别人,谁也做不到。然而,我这是怎么了?想到哪儿去了?我在说什么?我怀着什么样的心情啊?我要问的是:在马赛的愚人天堂做一个奴隶,时而迷醉于骗人的幸福,时而又因羞耻、悔恨而痛哭到窒息——是这样好呢?还是在有益身心的英国中部,在山风吹拂的角落里做一个无忧无虑、坦坦荡荡的乡村女教师更好呢?

是的,我现在感到,自己坚持原则和法律、蔑视并控制缺乏理智的狂乱冲动是对的。上帝指引我作了正确的选择,我感谢上帝的指引!

薄暮时分的沉思归结到此,我便站起来,走向门边。这个小屋和田野离村庄有半英里远。我眺望收获季节的夕阳,再看看小屋前方静谧的田野。鸟儿们正唱着这一天的最后一曲:

微风吹拂,露水芳芬。

看着看着,我以为自己很愉快,不久却惊异地发觉自己哭了。为什么?因为厄运硬是把我和我深深依恋的主人拆散;我再也见不到他了;因为我的离去,绝望的忧伤、极度的愤怒也许正将他推入歧途,乃至失去改邪归正的最后一线希望。一想到这里,我就无法再眺望美好的晚霞和莫尔顿寂寞的溪谷,默默转过头去。我说寂寞,因为在我目力所及的溪谷拐弯的这一带,除了掩映在树从中的教堂和牧师住所,以及富有的奥利弗先生和他的女儿在另一边山顶上的溪谷庄园,再也看不见其他房舍了。我蒙住眼睛,头倚在小屋的石门框上。但不久,把我的小花园与外边的牧草地分隔的小门边传来了轻轻的响动,我便抬起头来。是一条狗正用鼻头拱推着门,我很快就认出来,那是里弗斯先生的猎狗卡罗。圣约翰先生则双臂交叠,靠在小门上,眉头紧锁,正用严肃得近乎不悦的目光盯着我。我把他请进了屋。

“不,我不能久留,只是给你捎来一个小包裹,是我妹妹们留给你的。我想,里面大概是一盒颜料,还有画笔和纸张吧。”

我走过去,接下包裹。真是让人开心的礼物。我走近他时,他依旧用严厉的目光审视我。显然,我脸上还有泪痕。

“第一天的工作比你预料的还艰难吗?”他问道。

“噢,没有!恰恰相反,我想,用不了多久,我就能跟学生们处得很好了。”

“还是你的居住条件——这小屋和家具——使你大失所望?说真的,是挺简陋的,不过……”

我打断他:“我的小屋很干净,经得住风雨。家具充足又便利。我对所见的一切心怀感恩,深感幸运,绝不会沮丧。我绝不是十足的傻瓜或享乐主义者,会去抱怨没有地毯、沙发或银器,更何况,五个星期前我一无所有,举目无亲,是个四处流浪的乞丐。现在我有了熟人,有了家,有了工作。上帝的仁慈、朋友的慷慨、命运的恩惠都让我受宠若惊!我没有任何要抱怨的。”

“可是,你不觉得孤独压抑心头吗?你身后的小房子是那么幽暗,那么空荡。”

“我现在享受宁静还来不及呢,更谈不上因为孤独而厌烦。”

“很好。但愿你像你说的那样满足,不管怎么说,你健全的理智会告诉你,像罗得的妻子那样犹豫、畏惧未免还太早。我当然无从知道我们相遇前你有怎样的经历,但我劝你要坚决抵制回头看的诱惑,坚守你现在的事业,至少要坚持几个月。”

“我正是这样打算的。”我回答。圣约翰继续说道:

“要控制意愿、改变天性是很难,但以我的经验来看,是可以做到的。上帝在一定程度上给予我们创造自己命运的能力。当精力需要补充却难以如愿的时候,我们不必挨饿;当意志因走上不该走的道路而有所损耗时,我们也无须绝望止步;我们只要为心灵寻找另一种养料,那和心灵渴望一尝的禁果一样滋养,甚至可能更纯净;要为敢于冒险的双脚开辟出一条路来,就算更加坎坷,却和命运不允许我们走的那条路一样笔直、宽阔。

“一年前,我也极其痛苦,觉得当牧师是一次大错,千篇一律的职责让我厌烦得不行。我热切向往着更活跃的世间生活,向往更激动人心的文学事业,向往成为艺术家、作家、演说家,只要不当牧师,随便什么都可以。是的,在我的牧师法衣下躁动的是政治家、军人追寻荣耀、渴望成名、贪图权力的心。我认为我的生活太悲惨了,必须加以改变,否则我只有死路一条。捱过一时的迷惘和挣扎后,终于豁然开朗,曙光初现,我得到了宽慰。我原先狭窄的生活突然扩展成一望无垠的平原,我听到了上帝的召唤,便鼓起全身的力量,张开翅膀,飞到更高的境界。上帝赐予我一项使命,要我贯彻到底;为了做好这件事,需要技巧和力量、勇气和口才,军人、政治家和演说家的卓越本领都是必不可少的,因为这一切都是出色的传教士的必要条件。

“我决心当个传教士。从那一刻起,我的心态就变了,周身上下每一种官能的桎梏都消融、脱落,没有留下丝毫束缚,只有恼人的伤痛——那只有时间才能治愈。确实,我父亲反对我的决定,但他已去世,我再也不用与那合情合理的阻碍进行抗争。我正在妥善处理各项事务,莫尔顿的后继牧师也已经找到了,还有一两桩感情纠葛需要克服或了断——可谓是与人类弱点的最后一次冲突,我知道我能克服,因为我已发誓我一定要克服它。然后,我就要离开欧洲,去东方。”

他是用独特的压抑但有所强调的语气说这些话的。说完了,他抬起头,不是看我,而是望向我也正在眺望的落日。他和我都背朝着从田野通向小门的小径。我们一点儿都没听到杂草丛生的小径上有脚步声,此时此景中,唯一让人陶醉的声音就是山谷中的潺潺溪流声。因此,当一个银铃似的欢快甜蜜的嗓音叫起来时,我们都吓了一跳:

“晚上好,里弗斯先生。晚上好,老卡罗。你的狗比你先认出了你的朋友来呢,先生,我还在坡下的田野上,它已经竖起耳朵,摇起尾巴了。而你,到现在还把背对着我。”

确实如此。里弗斯先生刚听到唱歌般的声调时吃了一惊,好像他的头顶晴空霹雳,撕裂了云彩,可是,对方都把话说完了,他还是保持着刚才被惊吓时的姿势:胳膊搭在门上,脸朝向西边。最后,他终于故意摆出从容的姿态,转过头来。我觉得他旁边似乎出现了一个幻影。离他三英尺的地方,有一个纯白的身影——年轻优美的形体,丰满,但轮廓很精致。这人弯下腰去抚摸卡罗时,抬起了头,把长长的面纱甩到后头,于是,一张美妙绝伦的面孔如夏花绽放般映入他的眼帘。美妙绝伦,或许有点言过其实,但我真不愿收回这个词,或另加修饰。她有英格兰的宜人风土所能塑造的最甜美的容貌,也有着英格兰湿润的风、雾蒙蒙的天空所能催生和庇护的最纯正的玫瑰色和百合色相融的肤色;因而,这种说法在这个典范身上毫不为过。不缺少任何一种魅力,完全没有缺点。这位少女面部匀称娇嫩,眼睛的形状和颜色就和我们在可爱的画里看到的无异,又大又黑又圆,眼睫毛又长又浓,温柔妩媚地笼罩着一对灵动的眼睛;画过的眉毛干净又清爽;白皙光滑的额头,为这光彩夺目的活泼少女平添一丝宁静的气质;椭圆形的脸颊细嫩光洁;嘴唇也一样娇嫩,红润而充满朝气,显得十分健康,甜美可人;整齐而闪光的牙齿毫无瑕疵;小脸蛋上有酒窝,再配上浓密的头发。总之,她集所有优点于一身,堪称美的典范。我惊喜地瞧着这个美丽的少女,全心全意为之赞叹。大自然显然出于偏爱创造了她,没有像创造其他人的时候那样如后母般吝啬节制,而是像好外婆一样,慷慨地将一切都赠予她。

圣约翰·里弗斯是如何看待这位人间天使的呢?我看见他转过脸瞧她时,脑海中自然而然浮现出了这个问题,也一样自然地从他的表情上寻求答案。但他已把目光从这位仙女身上移开了,转而去看门边一簇不起眼的雏菊。

“美好的傍晚,但你不该这时候独自出门。”他说着,用足尖去踩那些花瓣已萎缩的小白花。

“哦,我下午刚从S市回来(她说的是距此约二十英里的一座大城市)。爸爸告诉我,你的新学校已经开学了,新的女教师也来了,所以我用完茶后就戴上草帽,跑下山谷来看她。就是这位吗?”她指着我问道。

“是的。”圣约翰回答。

“你会喜欢莫尔顿吗?”她用直率而天真的单纯语调问我,虽然有点孩子气,但很惹人喜欢。

“我希望如此。我有很多喜欢莫尔顿的理由。”

“学生们像你预想的那样认真吗?”

“很认真。”

“你喜欢你的住所吗?”

“很喜欢。”

“我布置得好吗?”

“真的很好。”

“还选了爱丽丝·伍德来服侍你,我挑得不错吧?”

“确实不错。她一教就会,手脚也伶俐。”我心想,如此说来,这必定就是那位女继承人奥利弗小姐了,看起来,上天不但给了她天生丽质的外表,还同样偏心地给了她财富,真不知道她的诞生是由什么样的星象组合主宰的?

“有些时候,我可以来帮你上课。”她又说道,“时不时来看看你,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改变,我喜欢新鲜的改变。里弗斯先生,我这次去S市真的好开心!昨天晚上,确切说是今天凌晨,我跳舞一直跳到两点。工人暴动后,第X军团就一直驻扎在那里,而军官们简直是世上最讨人喜欢的人,我们这儿的那些磨刀制剪的年轻商贩都相形见绌了。”

那一刻,我好像觉得圣约翰的下唇突出,上唇撅起来。在这位喜笑颜开的少女告诉他这些事时,他的嘴紧紧抿着,下半张脸异乎寻常的严肃、僵硬。他的视线从雏菊移开,抬起眼来凝视她:毫无笑意、意味深长的探究式的目光。她再次用笑容回答她。笑靥非常适合她的青春年华、玫瑰色的脸颊、酒窝和亮晶晶的眼眸。

圣约翰默不作声,十分严肃地站在原地,她又去抚摸卡罗了。“可怜的卡罗更喜欢我,”她说,“它才不会对朋友那么严肃,那么冷淡。要是它能说话,它也不会一声不吭的。”

她以天生的优美姿态,在年轻、严峻的狗主人面前弯下腰,拍拍老狗的脑袋时,我却看见那位主人的脸上泛起红晕,他严肃的目光被突如其来的火花融化了,闪烁着难以抑制的激情。他的脸又红润又明亮,身为男人的他此刻英俊漂亮,就好像她身为女人也一样美丽出众。他的胸膛鼓起来,仿佛巨大的心房对专横的约束突然感到厌倦,违背他的意志兀自膨胀起来,强劲有力地跳动,渴望获得自由。但他还是控制住了,我想,那就像果断的骑手勒住前腿腾起的怒马。对她的这番柔情攻势,他没有言语上的答复,连动都没动一下。

“爸爸说你现在都不来看我们了。”奥利弗小姐抬起头来,继续说道,“你简直成了溪谷庄园的陌生人了。今天晚上,他一个人在家,身子不大舒服。你愿意跟我回去看看他吗?”

“现在这时候去打扰奥利弗先生是不合时宜的。”圣约翰回答。

“不会不合时宜的!要我说,现在恰是时候:爸爸现在最需要有人陪伴。工厂已经关门,他没事可忙。来吧,里弗斯先生,你一定得来。你怎么这么怕羞、这么郁闷呀?”接着,她自问自答,填补了他的沉默所留下的空隙。

“我怎么忘了!”她大叫起来,摇了摇美丽的鬈发,仿佛被自己震惊到了,“我实在太粗心了!说话都不过脑子!请你千万原谅我。是我一时疏忽,没想到你完全有理由不跟我闲聊。黛安娜和玛丽都离开你了,沼泽居也锁起来了,你一定非常寂寞。我真的很同情你。来吧,来看看我爸爸。”

“今晚不去了,罗莎蒙德小姐,今晚不行。”

圣约翰先生像机器那样呆板地说话。只有他自己知道,狠心拒绝对方要付出多少力气。

“好吧,既然你那么固执,我只好告辞了。我不敢再多待了,露水开始降下来了。晚安!”

她伸出手来,他勉强地碰了碰。“晚安!”他也向她道别,声音又低沉,又空洞。她转过身去,但很快又回过身来。

“你身体好吗?”她问道。难怪她会这样问,因为他的脸色像她的衣服那样苍白。

“很好。”他断然答道,随后点了点头,就从门边走开了。她走一条路,他走的是另一条路。她像仙女一样飘然穿过田野时,两次回过头来望向他的背影;而他坚定地大步行走,一次都没回头。

目睹别人受苦和牺牲的情景,使我不再耽于沉思自己的受苦和牺牲了。黛安娜·里弗斯曾说她的哥哥“死都不肯让步”,现在看来,她并没有夸张。

我继续为积极办好乡村学校尽心尽力。起初确实困难重重。我使出浑身解数,过了一段时间,总算对学生们及其性情有了充分理解。她们完全没有受过教育,感知能力很差,我一度认为她们简直愚笨得无可救药。粗粗一看,个个都呆头呆脑,但我很快就发现自己错了。受过教育的人也有千差万别,她们也一样各有千秋。我开始了解她们,她们也了解我之后,个中区别很快显现出来。一旦她们对我的语言、习惯和生活方式不再惊讶后,我就发现,有几个外表笨拙、目光迟钝的乡下女孩开窍了,变成了相当机灵的姑娘。很多学生都是亲切可爱的。我发现她们中间有不少人天生就懂礼貌,自尊自爱,能力出众,赢得了我的好感和赞赏。没过多久,这些女学生就都很乐意把功课做好,保持个人礼仪,养成学习的习惯,表现出安静、守秩序的举止。在某些方面,她们进步之快甚至令人吃惊,我真诚愉快地为此感到骄傲,而且,对于班上最优秀的几个女孩,我发自内心地喜欢她们,她们也喜欢我。学生中有几个农夫的女儿,差不多已是大姑娘了,她们已经会读,会写,会缝补,我就教她们语法、地理和历史的基本知识,以及更精细的针线活。我还在她们中间发现了几位很可敬的人物,她们求知若渴,希望上进,我在她们家里度过了不少愉快的夜晚,她们的父母(都是农夫和农妇)对我殷勤备至。我乐于接受他们纯朴的善意,并以体贴尊重他们的情感作为回报,这是件让人愉快的事。对此,他们未必总能习惯,但总觉得惊喜,这也是对他们有益的事,因为他们觉得自己被抬举了,就会渴望无愧于自己受到的恭敬礼遇。

我觉得自己在附近备受欢迎。只要我出门,就会听到友善真挚的招呼,迎接我的总是善意的笑容。虽然他们都是农工阶层,但我身在众人的关心之中,确实体会到了“坐沐阳光,宁静舒畅”:内心的恬静开始萌芽,在阳光下盛放出花朵。在人生的这段时期,我的心中常常涌起感激之情,并不觉得灰心丧志。可是,读者,实话实说,在这种平静而充实的生活中——白天为学生们费心费力,晚上心满意足地独自作画和读书——我总会在夜里匆匆陷入奇异的梦境,那些梦光怪陆离,躁动不安,理想又完美、激动人心,或宛如狂风暴雨;在那些千奇百怪的梦中,有冒险,有让人提心吊胆的险情,也有浪漫的际遇,梦中我依旧一次又一次遇见罗切斯特先生,往往是在激动人心的千钧一发之际,感受到他的怀抱,听见他的声音,遇见他的目光,触碰到他的手和脸颊,爱着他,也被他所爱;于是,心头重又燃起在他身边度过一生的希望,和当初一样强烈炽热。随后,我会醒过来,想起自己身在何处,处境如何。这时我就会在没有床幔的床上坐起身来,浑身颤抖。沉沉黑夜目睹了我绝望的痉挛,听见了我情绪的爆发。但第二天早上九点,我会按时敞开校门,平心静气地准备好这一天的例行工作。

罗莎蒙德·奥利弗说到做到,时常来看我,通常是在早上。她总是骑着她的小马慢跑到学校门口,后面跟了一位同样骑马、制服笔挺的男仆。当她一身紫色骑装,很有风度地戴着亚马逊式黑丝绒帽,拢住拂着脸颊、垂及肩背的鬈发,很难想象世上还有比这更精美的容颜;她就这样走进土里土气的乡间教室,在乡村女孩的艳羡惊叹中飘然而过。她总是在里弗斯先生上教义回答课的时候来。我猜想,这位女访客深情的目光必然锐利地穿透了年轻牧师的心。哪怕他还没有看到她进门,直觉就会预先提醒他;当她出现在门口时,哪怕他的视线远离门口,脸孔也会腾地涨红,大理石般的五官出现一言难尽的微妙变化,哪怕他努力抗拒,不动声色的表情之下也会隐现压抑的热情,那比牵动的肌肉、专注的目光更能表露心迹。

她当然知道自己的魅力。事实上,他并没有掩饰自己的感受,因为他根本无法掩饰。虽然他信奉基督教的禁欲坚忍,但当她走近他,和他说话,带着鼓励,甚至深情地对他欢笑时,他还是会双手颤抖,眼神炙热。他似乎不是用言语,而是用哀伤但坚定的目光在说:“我爱你,我知道你也喜欢我。我保持缄默,并不是因为毫无成功的希望。只要我献上自己的心,我相信你会接受。然而,这颗心早已奉献给了圣坛,圣火已将其围绕,很快,这颗心就将是焚尽的祭品。”

然后,她会像失望的孩子那样撅起嘴,愁云掩去她光芒四射的活力。她会急忙从他手里抽回自己的小手,一时任性地转身就走,不再看他那张又像英雄又像殉道者的脸孔。毫无疑问,当她这样甩手离开时,圣约翰本想不顾一切地跟上去,呼唤她,留住她;但他不愿放弃进入天国的机会,也不愿为了爱情的一方乐土放弃任何能够踏入真正的、永恒的天堂的希望。此外,他无法将其天性中的所有角色——漫游者、野心家、诗人和牧师——归顺于一种激情的局限之中。他不能——也不愿——为了溪谷庄园客厅里的宁静生活,而放弃传教事业的蛮荒战场。我会知道这些是因为,尽管他冷漠地守口如瓶,我还是大胆地闯进了他内心的密室,逼他说出了心里话。

奥利弗小姐经常造访我的小屋,使我不胜荣幸。我已全然了解她的性格:她是个没有秘密,也不加伪饰的人。她爱卖弄风情,但并非无情无义;她苛刻,但并非卑鄙自私;她从小受到宠溺,但并没有被彻底惯坏;她性子急,但脾气好;爱慕虚荣(随便瞥一眼镜子就能确证自己可爱美丽,虚荣也难怪),但并没有矫揉造作;她出手大方,但并没有因为有钱而自鸣得意;她率真无邪,聪慧机灵,活泼快乐,毫无心机。总之,即便在我这样同性的旁观者来看,她也是相当迷人的。但是,她并不算特别有趣,不会引发他人深切的关注,或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象。譬如,和圣约翰的两个妹妹相比,她们的心灵和头脑显然是截然不同的。尽管如此,我仍像喜欢我的学生阿黛拉那样喜欢她,只不过,拿同样可爱的成年人和孩子来说,我们总会对自己看护和教育的孩子有一种更亲近的情感。

毫无来由的,她突然对我产生了好感。她说我谁也不像,就像里弗斯先生;当然,她也承认“不及他十分之一的好看,你是个清秀可爱的娇小人儿,但他是个天使”。说我像他,是因为我跟他一样善良、聪明、镇定又坚强。她断言,我是个怪人,才会来当乡村女教师。她言之凿凿地说,如果我肯透露之前的历史,肯定会成为一部有趣的浪漫史。

一天傍晚,她照例像孩子好动、鲁莽,但并不令人生气地问这问那,顺手拉开我小厨房里的碗橱和书桌抽屉。她先发现了两本法文书,一卷席勒的作品,一本德文语法和词典,又看到了我的画具和几张速写,其中有一张是用铅笔画的小天使般的女孩画像、一个我的学生的肖像和莫尔顿溪谷及周围荒原的各色风光的写生。一开始,她惊愕得发呆,之后就欢欣雀跃起来。

“这些都是你画的吗?你还懂法文和德文?你真了不起!真是个奇迹啊!你比S城第一流学校里的教师还画得好。你愿意为我画一张,给我爸爸看吗?”

“很乐意。”我答道。想到自己能有如此光彩照人的完美模特儿,我感受到一种画家才能体会到的喜悦和激动。当时,她穿着深蓝色的丝绸衣裙,露出了胳膊和脖子,浑身上下不着饰物,唯有飘逸在肩头的栗色波浪长发以天然的鬈曲构成了一种不加修饰的雅致。我拿出一张上好的卡纸,仔细地勾出轮廓。我已预先体会到了日后着色上彩时必有的享受。由于当时天色已晚,我告诉她,只得改天再坐下来让我画了。

她对她父亲好好讲了一番我的事,结果,第二天傍晚,奥利弗先生居然亲自陪她来了。那是一位头发灰白、身材高大的中年男子,浓眉大眼。在他身边,那位可爱的女儿宛如古塔旁的一朵娇艳的鲜花。他显然话不多,或许是因为很自负,但他对我很客气。罗莎蒙德的画像令他非常高兴。他嘱咐我,一定要完成这幅画,还坚持要我隔天晚上去溪谷庄园做客。

我去了,发现那里又华丽又宽敞,充分展示出主人的富有。我在那儿的时候,罗莎蒙德一直很开心。她父亲和蔼可亲,用完茶点,就开始和我们聊天,对我在莫尔顿学校所做的一切表示了强烈的赞许,还说,从他的所见所闻来看,他只担心我在这地方大材小用,会很快离开,去找更合适的工作。

“真的!”罗莎蒙德叫起来,“她那么聪明,做一个上流家庭的女教师绰绰有余,爸爸。”

我想,与其到任何一家上流名门家庭,我更愿意待在这里。奥利弗先生说起里弗斯先生和里弗斯家族时肃然起敬。他说,在这一带,里弗斯是个古老的家族,祖上都很富有,整个莫尔顿一度都属于他们。他认为,即便到了这一代,只要这个家族的人愿意,完全可以和最好的人家联姻。他觉得,这么好、这么有才能的年轻人竟然决定去当传教士,实在可惜,简直是浪掷宝贵的生命。如此看来,如果罗莎蒙德要与圣约翰缔结婚约,她的父亲是绝不会横加阻拦的。奥利弗先生显然认为这位青年牧师出自古老的家族,拥有良好的声誉,自己又奉行神职,这些都足以弥补他家财上的不足。

十一月五日那天是个假日。我的小用人帮我打扫好房子后,得到一便士的酬劳,她就心满意足地回去了。我周围窗明几净,一尘不染:地板擦洗过了,壁炉栅栏擦得锃亮,椅子也刷得干干净净。我自己身上也拾掇得很整洁,还有一整个下午可以自由自在地度过。

翻译几页德文花了一小时,随后,我拿出调色板和画笔,开始更容易、也更加惬意的工作:完成罗莎蒙德·奥利弗的画像。头部已经画好,剩下的只是给背景着色,给服饰衬上阴影,再在红润的唇上添一抹胭脂红,头发上再随意添加一些柔和的发卷,再把天蓝色眼帘下的睫毛阴影加深一点。我正全神贯注地修饰这些有趣的细节,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响起来,我的房门开了,圣约翰·里弗斯走了进来。

“我来看看你怎么度过假日,”他说道,“但愿没有陷入苦思冥想吧?没有,很好。你一画画就不会感到寂寞了。你看,虽然你到目前为止都很好地坚持下来了,我还是有点不相信你。我给你带来了一本书,供你晚上消遣。”他把一本新出版的书放在桌上:一部长诗,当年幸运的读者们有幸拜读的真正的佳作之一!那可真是近代文学的黄金时代,唉,我们这个时代的读者就没有那份福气了。但不要气馁,鼓起勇气来!我不会就此停下,一味控诉或抱怨。我知道诗歌并没有死亡,天才尚未绝迹,未必就能被财富所主宰、禁锢或屠害,总有一天,诗歌和天才都会再次活跃,捍卫自己的存在、地位、自由和力量。强大的天使安居天堂!当肮脏卑劣的灵魂获胜、弱者为自我毁灭恸哭时,天使只是微笑。诗歌被毁弃了吗?天才被放逐了吗?没有!尽是平庸之才?不!别让嫉妒引你这样想。不,诗歌不仅活着,还在主宰,在救赎;没有它们无处不在的神圣影响,你才会进地狱——坠入自身的卑贱地狱中。

我迫不及待地翻开《玛米昂》辉煌的篇章(因为那本书正是《玛米昂》),圣约翰俯身去看我的画,但又猛然挺直高高的身躯。他什么也没有说。我抬头看他,他避开了我的目光。我心知肚明,他的心思简直一目了然。这时候,我显然比他更镇定,更冷静,算是暂时占了上风,便萌生出助他一臂之力的念头,如果办得到的话。

“他非常坚定、自制,”我心想,“对自己太苛刻了。他把所有情感和痛苦都锁在内心,什么也不说,也不流露,更不表白。我敢说,让他多谈一点罗莎蒙德——那位他认为不应当娶的可爱少女——会对他有好处的。我要想想办法,让他开口。”

我先说道:“请坐吧,里弗斯先生。”可他跟往常一样回答说,不能久留。“很好,”我心里暗想,“你高兴站着就站着吧,但我肯定不会轻易放你走的。孤独让我难受,对你也一样没好处。我倒要试试看,能不能探到你内心的秘密,好比在大理石般的胸膛上找出缝隙,好让我滴入治愈人心的芬芳香油。”

“这幅画,画得像不像?”我直截了当地发问。

“像!像谁?我没细看。”

“你看了,里弗斯先生。”

我冷不防地这样说道,他被我的莽撞和直白吓了一跳,惊异地看着我。“哦,这还不算什么,”我在心里说,“我可不会被你的一点点生硬态度吓倒。我正打算和你好好聊聊呢!”我继续说道,“你看得很仔细,很清楚,但我不反对你再看一遍。”我站起来,把画放在他手里。

“画得很好,”他说,“笔触柔软,色调明快,画得很精准,也很优美。”

“是的,是的,这些我都知道。可是,到底像不像呢?像谁?”

他克服了一丝犹豫,答道:“奥利弗小姐,恕我冒昧推测。”

“当然是她。先生,现在为了奖励你猜得准,我答应为你再画一张,和这张一模一样、一丝不苟的复本,如果你愿意接受这个礼物的话。我可不想把时间和精力花在一件你认为毫无价值的东西上。”

他继续凝视着这张画,看得越久,就把画纸抓得越紧,越是不忍放手。“是很像!”他喃喃地说道,“眼睛画得很好。颜色、光线、表情都很完美。她在微笑!”

“保存一张复本,会使你安慰呢?还是会伤你的心?请你明白地告诉我。等你身在马达加斯加,或是好望角,或是印度,在你的行囊中有这样的纪念品,对你是一种慰藉吗?还是会勾起你沮丧而忧伤的回忆?”

这时他偷偷地抬起眼看看我,目光犹疑,忐忑不安,再低头细看画中人。

“我当然想要这张画。至于这是否审慎或明智,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我早已明了,罗莎蒙德是真心喜欢他,她的父亲也不大可能反对这门亲事;于是,我暗下决心要尽力促成这件好事(在我看来,我实在不像圣约翰那样怀有崇高的抱负)。以我之见,如果他能拥有奥利弗先生的巨大财富,他就可以用这笔钱做很多好事,远远胜过在热带烈日下任才智枯竭、精力耗尽。我想这样说服他,便如此回答:

“要我说,真正聪明审慎的做法是要真人,不要画。”

这时,他已坐了下来,把画放在面前的桌子上,双手撑在眉间,目不转睛地深情凝视那张画。我发觉,即便我言行鲁莽,他现在也不会发火或震惊了。我甚至还看到,那么坦率地谈论一个他认为不可触及的话题,听见有人如此自在地聊起这个话题——这已让他感觉到一种崭新的乐趣,出乎意料的宽慰。相比于心直口快的人,沉默寡言的人常常更需要坦率地讨论自己的感触和悲伤。看似最严苛的清心寡欲的人,毕竟也是人。善意又大胆地“闯入”他们“沉寂大海”般的心灵,往往就是给予他们的最好的恩惠。

“我很确定,她喜欢你。”我站在他椅子背后说道,“她的父亲也很尊重你。再说了,她是个很可爱的姑娘,不大有想法,但你的想法足够周全,够你们两个用。你应当娶她。”

“她真的喜欢我?”他问。

“当然,她再没有这样喜欢的人了。也没有这样频繁地提起过别人。她不断谈起你,没什么比聊起你更让她开心。”

“很高兴听你这样说,”他说,“很高兴。那就再谈一刻钟吧。”他当真取出怀表,放在桌上掌握时间。

“可是继续谈有什么用?”我问,“你大概正在酝酿一些振振有词的反驳,或锻造新的锁链来束缚自己的心。”

“别把我想得那么不近人情。不妨想象一下:我在屈服,变得心软;实际上我现在正是如此。在我心里,人类的爱正像新开辟的泉水那样不断涌现;心田里早已孜孜不倦地播下了高尚和忘我的种子,一直由我谨慎耕耘、辛苦固守着,现在却泛滥流淌着甜蜜的洪水;稚嫩的萌芽被湮没了,被美味的毒药腐蚀了。然后,我可以看到自己躺在溪谷庄园客厅的软榻上,在我的新娘罗莎蒙德·奥利弗的裙下。她用甜甜的嗓音跟我说话,用那双被你灵巧的手画得如此逼真的眼睛凝视着我,抿着珊瑚色的朱唇对我浅笑。她属于我,我属于她。眼前的生活、刹那的世界对我已足够。唉!别说了!我欣喜万分,我神魂颠倒。让我平静地度过我规定的时间吧。”

我顺从了他的心意。怀表嘀答嘀答地走,他的呼吸时紧时慢,我默默地站着。静谧之中,一刻钟很快过去。他收好怀表,放下画,站起身,走到壁炉边。

“好了,”他说,“痴心妄想和胡言乱语的片刻已过去了。我已把头靠在诱惑的胸前,心甘情愿地把脖子伸进她用鲜花做成的枷锁,也尝到了她杯中的蜜酒。那枕头燃着火,花环里有一条毒蛇,酒带着苦涩,她的承诺是空洞的,她的奉献是虚假的。这一切,我都能看穿,全部明白。”

我惊诧不已地瞪着他。

“说来也怪,”他说下去,“我如此狂热地爱着罗莎蒙德·奥利弗——怀着初恋的全部热情,恋上的对象也极其美丽,优雅迷人——但与此同时,我却平静、清醒而公正地意识到,她不会成为一个好妻子,不是适合我的伴侣,婚后一年之内我就会发现这一点。十二个月的销魂过后,就将是抱憾终生。这我知道。”

“是奇怪,太奇怪了!”我禁不住叫了起来。

“虽然我内心的某一部分,”他说下去,“敏锐地感受到她迷人的魅力,但另一方面对她的缺陷也深有所悟:她无法与我追求的使命产生共鸣,不能协助我的事业。罗莎蒙德能吃苦耐劳吗?能成就大事吗?能传道吗?罗莎蒙德能当传教士的妻子吗?不可能!”

“可你不必非去当传教士呀?你可以放弃那个计划。”

“放弃!什么?我的志向?我的伟大事业?我为在天堂里建造华厦而在尘世间所打下的基础?跻身有志之士的希望——追随他们的脚步,把雄心归结于唯一的光荣事业:改善同类种族,将知识传播到无知之域,用和平取代战争,用自由取代束缚,用宗教取代迷信,用升上天堂的愿望取代坠入地狱的恐惧——难道我要放弃这些?这些比我血管里流的血还可贵的志向,是我所向往的,也是我活着的目的。”

我沉默许久,说道,“那么奥利弗小姐呢,难道你就不关心她的失望和哀伤?”

“奥利弗小姐一直都不缺追求者,那么多奉承的、求爱的、献殷勤的人围着她转,用不了一个月,我的形象就会从她心坎里消失。她会忘掉我,说不定她会嫁给一个更好的人:比我更能使她幸福的人。”

“你说得很平静,但你内心很矛盾,很痛苦。你越来越憔悴了,日渐消瘦。”

“不,就算我消瘦了一点,那也是因为我在为悬而未决的前程担忧。我的离别日期一拖再拖,今天早上还接到消息,我一直盼着的接任牧师三个月后才能来接替我,也许这三个月又会延长到六个月。”

“只要奥利弗小姐一走进教室,你就会颤抖,脸涨得通红。”

他脸上再次浮现出惊讶的表情。他从没想过一个女人居然敢这么跟男人说话。至于我,这样的交谈倒是习以为常的。无论男人或是女人,在与坚强、谨慎、有教养的人打交道的时候,我非要突破传统、保守、缄默的防御,踏进奥秘的门槛,在他们心底赢得一席之地,与他们自在无碍地沟通,我才肯罢休。

“你确实很特别,”他说,“而且不畏惧。你有勇敢的精神,你的眼睛能把人看穿。可是请允许我告诉你:你有点误解了我的情感。你把我的情感想象得比实际的更深沉,更强烈。你给我的同情也超过了我应得的程度。我在奥利弗小姐面前脸红、颤抖时,我并不怜悯自己,而是蔑视我的软弱。我知道这并不光彩,不过是肉体的躁动,我敢说,那绝不是灵魂的震颤。灵魂坚如磐石,毫不动摇,牢牢扎在涌动不安的大海深处。你要知道我是怎样的人:一个冷酷固执的人。”

我无法置信地笑了笑。

“你用突袭的办法,逼我说出了心里话,”他继续说道,“现在就悉听尊便了。如果剥去用来掩盖人性弱点、血迹斑斑的基督教法衣,我只是个冷酷、固执、野心勃勃的人。在所有情感中,只有出于本性的喜好才能永远主导我。引导我的是理智,并非情感。我的雄心壮志无限远大,我要胜过别人、有更大成就的欲望是永不会满足的。我尊崇忍耐、坚毅、勤勉和才能,因为只有凭借这些,才能抵达伟大的终点,才能升达显赫的顶端。我很有兴趣地观察你的工作,因为我认为你是勤勉不倦、积极不懈、有条不紊的女性典范,倒并不是因为我同情你的遭遇,或是你仍在承受的痛苦。”

“你把自己说成异教徒哲学家了。”我说。

“不,我与自然神论的哲学家们有所不同:我有信仰,而且信奉福音。你用错了修饰语。我不是异教徒哲学家,而是基督教哲学家——是耶稣教派的信徒。作为他的信徒,我信仰他纯洁、宽厚、仁慈的教义。我主张并拥戴这样的教义,发誓要尽一己之力广为传播。我很年轻时就皈依了宗教,宗教也培养了我最初的品格:发自本性的爱好只是幼苗,宗教令其萌芽,培育出仁慈博爱、浓荫蔽日的大树;人类的正直错综复杂,在这株粗糙的野根上,宗教培育出了神圣的正义感;我想让卑微的自我谋求权力和名声,宗教将这种野心变成扩大主的王国、赢得十字旗胜利的壮志。宗教已为我做了很多,把原始的天性变成最好的品质,修剪和驯化了天性。但是宗教无法根除天性,直到‘这必死的变成不死的’时候。”

说完,他拿起放在桌上我调色板旁的帽子,再次看了看画像。

“她的确很可爱,”他喃喃地说道,“不愧为‘世界上最好的玫瑰’!”

“那我还要不要再画一张给你呢?”

“有何必要?不必了。”

他拉过一张薄薄的纸盖住那张画。那是我平常作画时怕弄脏纸板而垫手用的纸张。他突然在这张空白纸上看到了什么。我不知道是什么,但那东西引起了他的注意。他猛地捡起来,看了看纸的边缘,又看了我一眼,眼神非常古怪,好像不可思议又不可理解的样子;那眼神闪电般迅速和锐利地扫过我周身,好像要深深记下了我的体态、面容和服饰的每个细节。他嘴唇微启,似乎想说话,但到了嘴边的什么话又被咽下去了。

“怎么了?”我问。

“没什么。”他答道,把纸重新放下。我见他利索地从空白的边缘撕下一小条,收进了手套,匆忙点了点头,说了声“午安”,就离开了。

“好吧!”我用当地的俗语叹道,“这可真绝了!”

我也仔细去看那张纸,但除了我试颜色时留下的几处颜料的斑痕,什么也没有看出来。我思索了一两分钟,仍然想不个所以然,我想大概终究是无关紧要的,便不再去想,很快就忘了这件事。

圣约翰先生离开时,已经开始下雪了。风雪刮了整整一夜。第二天,刺骨的风带来眩人眼目的茫茫大雪,黄昏不到,雪就积满了山谷,几乎无法通行。我关好了百叶窗,在门口铺好垫子,以免飞雪从门缝里吹进来;把炉火拨旺后,我在炉边坐了将近一小时,倾听着暴风雪低沉的怒吼。我点了根蜡烛,拿起《玛米昂》读起来——

残阳落在诺汉堡峭立的陡壁,

美丽的特威德河宽阔又深远,

契维奥特山孑然独立;

雄伟的塔楼和要塞堡垒,

两翼城墙绵延在余晖金光。

我立刻沉浸在诗歌中,忘掉了暴风雪。

我听见一声响动,心想一定是风摇动着门。不,是圣约翰·里弗斯先生拨开门闩,从凛冽的暴风雪中,从咆哮的黑暗中走进来,站在我面前。遮盖着他颀长身躯的斗篷像冰川一样雪白,我几乎有些惊慌了,在这样的夜晚,我无论如何都没料到会有访客穿过积雪封冻的山谷前来造访。

“有什么坏消息吧?”我问,“出了什么事吗?”

“没有,你真是太容易担心受怕了!”他说着,脱下斗篷,挂在门上,冷静地将他进门时碰歪的地垫推回原位,跺了跺脚,把靴子上的雪抖掉。

“我会弄脏你干净的地板,”他说,“但这次你得原谅我。”接着,他走到壁炉前说:“这次走过来真是千辛万苦啊!”他凑近炉火暖手,继续说道,“有一堆雪竟然高及我的腰部。幸亏积雪现在还很松软。”

“可是,你为什么非要来呢?”我忍不住问道。

“这么问客人未免太不礼貌了吧。不过既然你问了,我就回答:只是想要和你聊聊。陪伴我的只有不说话的书、空荡荡的房间,实在厌倦。更何况,从昨天起,我心里有点不踏实,就像是听了半截故事,急不可耐地要听下去那样。”

他坐了下来。我回想起他昨天奇怪的举动,真的开始担心他的脑子有点不正常了。不过,就算他神经错乱了,那他也仍是个冷静镇定的疯子。当他把被雪弄湿的头发从额头捋开,火光完全照在苍白的额角和脸颊上时,我不禁觉得,此刻他漂亮的脸庞前所未有地酷似大理石雕像。我也悲哀地发现,辛劳和忧伤在这张脸上刻下了清晰的痕迹,两颊凹陷。我等待着,盼着他会说一些至少能让我听得明白的话,但这会儿他手托下巴,手指放在嘴唇上,正在沉思。我又惊愕地发现,他的手跟他的脸一样枯干消瘦。怜悯涌上我心头,也许是我多虑了。我忍不住说道:

“但愿黛安娜或玛丽能回来陪你生活,你孤零零一个人,实在太糟糕了,只知道忙碌,不知道爱惜自己的身体。”

“那倒不至于,”他说,“必要时,我会照顾自己的。我现在很好,你觉得我哪里不对劲吗?”

他说这话的时候心不在焉,满不在乎。这说明,至少在他看来,我的关心是多余的。我闭口不言了。

他的手指依然慢悠悠地在唇上游移,眼神依然恍惚地盯着火光照耀的炉栅。我心想,总该说点什么吧,就问他有没有感到有冷风从他背后的门缝里吹进来。

“没有,没有。”他匆匆回答,有点不耐烦。

“那好吧,”我心想,“你不想讲话,就自个儿默默待着吧。我不打扰你。我看我的书去。”

于是,我剪了烛花,继续细读《玛米昂》。没过多久,他就有动静了,立刻吸引了我的目光。他只是掏出山羊皮的皮夹,从里面取出一封信,默默地看看,又把它折好,放回原处,再次陷入沉思。眼前有这么一个无法理解的人一动不动地坐着,我想看书也看不进去。我也有点不耐烦了,不情愿一直当哑巴。如果他不高兴,尽可拒绝我,反正我要交谈。

“最近接到过黛安娜和玛丽的信吗?”

“自从一个星期前我给你看的那封信后,没有再收到过。”

“你自己的安排没有什么更动吧?该不会比你预料的更早离开英国吧?”

“恐怕不会。那么好的机会大概不会落到我头上。”谈话至此,我依然毫无头绪,便掉转话头,决定谈谈学校和学生。

“玛丽·加勒特今天早上重新来上课了,她母亲好些了。下星期,有四个从铸造场来的新同学,要不是这场雪,今天就该到了。”

“是吗?”

“奥利弗先生愿意支付其中两人的学费。”

“是吗?”

“他打算在圣诞节请全校师生吃一顿大餐。”

“我知道。”

“是你提议的吗?”

“不是。”

“那是谁?”

“他女儿吧,我想。”

“很像她的风格,她心地很善良。”

“是啊。”

谈话再度停顿下来,出现了沉默的空隙。时钟敲了八下,钟声似乎把他唤醒了。他放下交叉的双腿,挺直地坐好,转向我。

“暂且放下你的书吧,靠近壁炉坐一会儿。”他说。

我有些纳闷,而且完全想不通,只好照他说的做。

“半小时前,”他接着说道,“我提到自己迫不及待想听一个故事的结局。后来想了一下,还是我来讲故事,你当听众比较好。开场前,我有言在先,这个故事在你听来或许只是老生常谈,但是由不同的人来说,了无新意的细节也常常会有几分新鲜感。总之,老套也好,新鲜也好,反正这个故事很短。

“二十年前,有个穷苦的牧师——暂且不去管他叫什么名字——爱上了一个有钱人家的女儿。她也爱上了他,而且不顾她所有亲友的劝告,嫁给了他。结果,婚礼一结束,他们就同她断绝了关系。不到两年,这对一意孤行的夫妇双双故去,静静地躺在同一块石板底下。我见过他们的坟墓:在××郡的一个人口稠密的工业城市,煤烟熏黑、阴森的老教堂周围有一大片墓地,那两人的坟墓已成了往来人行道的一部分。他们留下了一个女儿,刚出生就被慈善机构揽入了怀抱——那怀抱就像我今晚深陷其中的积雪一样冰冷。慈善机构把这个举目无亲的小家伙送到她母亲的一位有钱的亲戚那里,由孩子的舅母——这会儿我要提名字了——盖茨黑德府的里德夫人收养了。你吓了一跳,是听见什么响动了吗?我猜想,那只是爬过隔壁教室房梁的老鼠。在我整修重建之前,这里原先是个谷仓,谷仓向来是老鼠出没的地方。我继续讲下去吧。里德夫人抚养了这个孤儿十年,这十年是否愉快,我不知道,因为从没听人谈起过。但十年后,她把孩子转送到了一个你知道的地方——洛伍德学校,你也在那里住了很多年。看起来,她在那儿的表现很优秀,从学生变成了教师——说真的,我很惊讶:她和你的经历确有不少相似之处,她离开学校后,去当了家庭教师,因此,你们的命运再次重叠。她负责教育的是一位罗切斯特先生收养的女孩。”

“里弗斯先生!”我打断了他。

“我能猜到你的感受。”他说道,“但再克制一下,我差不多要讲完了,先听我说完。关于罗切斯特先生是什么样的人,我一无所知,但有一件事是确凿的:他宣称要和这位年轻姑娘体面地结成夫妇,可是,就在圣坛上,她发觉他有一个妻子,虽然疯了,但还活着。这之后,他有何举措和想法,人们就只能臆测了。但是,当他们要把一个非常重要的消息通告给这位家庭女教师时,却发现她不见了——谁也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走的,去了什么地方,怎么去的。她是在深夜离开桑菲尔德的,从此踪迹全无,遍寻不着;一个郡如此宽广,四下远近都找过了,但没有丝毫线索,一无所获。可是,因为那件紧急的要事,需要尽快找到她,他们就在所有报章上刊登了寻人启事,我自己也从布里格斯律师那儿收到了一封信,信上讲述了我刚才说到的这些事情。这岂不是个离奇的故事?”

“告诉我一点就好,”我说道,“既然你知道那么多,当然能够告诉我这件事:罗切斯特先生近况如何?他怎么样?他在哪儿?他在干什么?他好吗?”

“我对罗切斯特先生的情况一无所知。那封信上几乎没有谈及他,只提到我刚才说过的那个不合法的骗婚企图。你还不如问问那个家庭女教师的名字;再问问,究竟是什么紧急要事必须要她出面解决。”

“没人去过桑菲尔德府吗?难道没有人去见过罗切斯特先生?”

“我想没有。”

“可是,他们总会给他写信吧?”

“那是当然。”

“那他是怎么说的?谁回的信?”

“布里格斯先生说,给他回信的不是罗切斯特先生,而是一位署名‘艾丽斯·费尔法克斯’的女士。”

我觉得心寒又讶异,我最担心的事可能已成事实。他很可能已经离开了英国,不顾一切,绝望而轻率地回到欧洲大陆,回到以前他常去的那些地方。在那里,他能用什么去麻醉痛苦?用什么去发泄他浓烈的热情?我不敢设想,无法回答。噢,我可怜的主人——差一点就成为我丈夫的人,我时常称作“亲爱的爱德华”的人。

“他准是个坏男人。”里弗斯先生说。

“你不了解他,别这样妄加断言。”我有点恼怒地说道。

“很好。”他平心静气地答道,“其实,我根本没心思去揣测他,我要把我的故事讲完。既然你不打算问那位家庭女教师的名字,那我只得自己说了。你别走!我有这个——重要的事情要白纸黑字记下来,才能让人心悦诚服。”

他再次郑重其事地掏出皮夹,把它打开,仔细翻寻,从一个夹层抽出一张被匆忙撕下的破纸条。我从纸条的质地、深蓝湖蓝朱砂红的印痕认出来,那就是他撕去的纸边,原先盖在画上的那张纸。他站起来,把纸条凑到我眼前,我看到了用黑墨水笔写下的“简·爱”——显然是我不经意间顺手写下的。

“布里格斯的信中提到一位简·爱,”他说道,“寻人启事也在寻找一位简·爱。而我认得的一个人叫简·爱略特。我承认,我本来就有怀疑,但在昨天下午,疑团解开,我才有了把握。你愿意承认自己的真名,放弃假名吗?”

“是的——是的!布里格斯先生在哪儿?他也许比你更了解罗切斯特先生的情况。”

“布里格斯在伦敦。我看,他未必了解罗切斯特先生的情况。他要找的不是罗切斯特先生。你怎么一个劲儿地追问小事,却始终不问最要紧的事?为什么不问问布里格斯为什么要找到你,找你干什么?”

“哦,他找我做什么?”

“只是要告诉你:你在马德拉群岛的伯父,爱先生去世了。他已把全部财产留给你,现在你很富有。仅此而已,没别的事。”

“我?富有?”

“没错,你有钱了——继承了一大笔遗产。”

一阵静默。

“当然,你得先证实你的身份,”圣约翰立刻接下去说,“这个步骤不会有什么困难。随后你就可以立即获得这笔财产,现在都已归在英国银行名下,遗嘱和相关文件都由布里格斯保管。”

这简直是翻出了一张新的底牌!读者啊,突然从贫困变成富有总归是件好事——好是很好,但也绝非让我一下子就能理解或由此满足的事。更何况,人生中还有比这更惊心动魄、更让人狂喜的事情。这件事很实在,很具体,丝毫没有理想的成分;由此联想到的一切事务都很实在,很清醒,所引发的表现也完全一样。当一个人突然听说自己得到一笔财产,他并不会一跃而起,欢呼雀跃;而是即刻开始考虑自己的责任,考量正事;虽是称心如意,但也会生出严肃的心事;我们会克制自己,谨慎地皱起眉头,为好运附带的忧虑而深思。

而且,遗产、遗赠这类字眼意味着死亡和葬礼。我听到我的叔父,我唯一的亲戚故去了。自从知道他存在的那天起,我就希望有朝一日能见到他,但是现在,我永远见不到他了。这笔遗产只留给了我,而非可以共享财富的一家人,只有孤孤单单的我自己。这笔钱无疑对我很有好处,能独立自主是件大好事——是的,我现在对此深有体会——这样一想,我才有点高兴起来。

“你总算舒展眉头了,”里弗斯先生说,“我还以为你被美杜莎看了一眼,正要变成石头呢。也许,这会儿你该问问自己身家多少?”

“我的身家有多少?”

“哦,少得可怜!不值一提。我想他们说的是两万英镑。但如此说来,两万到底有多少?”

“两万英镑!”

这又让我大吃一惊——我原来估计顶多四五千英镑吧。这消息让我目瞪口呆了好一会儿。我从没有听到过圣约翰先生的笑声,这时,他却大笑起来。

“哎呀,”他说,“如果你杀了人,我告诉你你的罪行已被发现了,你也不见得会像现在这样呆若木鸡吧。”

“这是个很大的数字——你不会弄错了吧?”

“完全没错。”

“也许,你看错了数字?——可能是两千?”

“那不是用数字写的,而是用字母拼写出来的——两万。”

我再次觉得自己像个眼睛大肚子小的饕餮客,独自坐在可供一百个人吃的盛宴面前。这时,里弗斯先生站了起来,披上斗篷。

“要不是今晚风大雪大,”他说,“我会叫汉娜来陪你。你一个人待在这儿,看上去太可怜了。可惜,汉娜这位可怜的老妇人不像我这样能行走在厚厚的积雪里,她的腿不够长。所以,我只好让你独自发愁了。晚安。”

他拉起门闩,突然,我想到一个问题,大声叫道:“再等一下!”

“怎么了?”

“我不明白,为什么布里格斯先生会为我的事写信给你?他怎么会刚好认识你?或是,想到住在这么偏僻山谷里的你有可能知道我的下落?”

“哦!我是个牧师,”他说,“常有人请牧师帮忙解决奇奇怪怪的事。”门闩又格格地响起来。

“不,这种糊弄人的回答不能让我满意!”我大声说道,事实上,他那么匆忙而不作解释的反应非但没有消除我的疑惑,反而更加激起了我的好奇心。

“这件事非常奇怪,”我又说道,“我要多了解一下。”

“改天再谈吧。”

“不行,就今晚!今晚就说清楚!”他从门边走了回来,我立刻挡在他和门之间。他看来有点尴尬。

“你不说清楚,就别想走。”我说。

“我宁可不要现在说。”

“你要说!现在就说!”

“我宁可让黛安娜和玛丽来告诉你。”

他这样推三阻四的,显然让我的好奇心升到极点,急不可耐地想要追问到底,我必须得到满意的答复,不容拖延。我直言不讳地对他这样说了。

“可我告诉过你,我是个固执的人,”他说,“很难被说服。”

“而我也是个固执的女人,绝不让步。”

“而且,”他继续说,“我很冷漠,再冲动的热情都影响不了我。”

“可我脾气很火爆,能把冰融化。这屋里的火已让你斗篷上的雪全化了,不仅如此,雪水淌到了我的地板上,把地面弄得像被踩过的泥泞街道。里弗斯先生,你弄脏了这里光洁的地板,举止不当,罪责难免,要是你希望我原谅你,那你就把我想知道的都告诉我。”

“那好吧,”他说,“就算不是因为你的满腔热切,我也要屈服于你的坚持不懈,恰如俗话所说,水滴能穿石。再说,你早晚都会知道的,早一点晚一点没有差别。你叫简·爱,对吗?”

“当然,刚才已经解决这个问题了。”

“你也许没有意识到我跟你同姓?我受洗时的名字是:圣约翰·爱·里弗斯。”

“确实没有!你一说我才想起来,我曾在你借给我的那些书里看到你名字的缩写中有一个E,但我从来没有问过它代表什么名字。不过,那又怎样?难道——”

我顿住了,闪过我脑海的想法简直让我无法相信,更谈不上说出口了。那个想法突如其来地闯进脑海,变得越来越具体,顷刻间就成了确凿的可能性。所有事情交织、吻合,各就各位,变成了有条有理的整体,就像一堆没有形状的链条现在突然被一节节抻直了,每一环都完好无缺,环环相扣,连成完整的关联。没等圣约翰再开口,我凭直觉就已经明白了事实的真相。不过,我不能期望读者也有同样的直觉,因此,我得重复一下他的解释。

“我母亲姓爱,她有两个兄弟,一个是牧师,娶了盖茨黑德的简·里德小姐;另一个就是约翰·爱先生,生前在马德拉群岛的丰沙尔经商。布里格斯先生就是这位爱先生的律师,今年八月写信通知我们舅父去世,他说,他已把遗产留给他弟弟的孤女。由于我父亲与他有过一次纷争,从未和解,所以他完全没有顾念我们兄妹。几星期前,布里格斯又写信来,说那位女继承人失踪了,问我们是否知道她的情况。就是一个随手写在纸边的名字让我找到了她。其余的事,你都知道了。”他说完又要走,但我用背挡住了门。

“请务必让我也说几句,”我说,“先让我喘口气,好好想一想。”我停下来。他站在我面前,手里拿着帽子,看上去十分镇定。我便接着说道:

“你的母亲是我父亲的姐妹?”

“是的。”

“那就是我的姑妈?”

他点了点头。

“我的约翰伯父是你的约翰舅舅?你、黛安娜和玛丽是他姐妹的孩子,而我是他弟弟的孩子?”

“正是如此。”

“所以,你们三位是我的表兄表姐。我们身上有一半的血脉来自同一个源头?”

“没错,我们是表兄妹。”

我细细端详他。原来,我找到了一个哥哥:值得我骄傲的哥哥,一个我可以去爱的人;还有两个姐姐:即便我们还是陌路人的时候,她们的品格就已激起了我真诚的爱戴和钦慕。我曾跪在湿淋淋的泥地上,透过沼泽居低矮的格子窗,带着既好奇又绝望的痛苦复杂的心情凝视的这两位姑娘,原来竟是我的近亲!而这位发现我险些死在他家门边的年轻、庄重的绅士,也是我的血肉之亲!对孤苦伶丁的可怜人来说,这是何等重大的发现!这才是真正的财富!心灵的财富!纯洁、温暖的爱的宝藏。这是一种天赐的幸福,光辉、耀眼,令人振奋!不像那沉重的金钱,虽有其可贵、可喜之处,却也带来沉重的压力,让人不得不严肃思虑。这时,我在突如其来的狂喜中鼓起掌来,心跳加速,血脉偾张。

“啊!我真高兴啊,太高兴了!”我叫起来。

圣约翰微微一笑。“我不是说过你舍本逐末吗?”他问道,“我告诉你,你得到一笔财产,你非常严肃;可现在,为了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你却这么兴奋。”

“你这话究竟是什么意思?这对你来说可能无关紧要,你已经有两个妹妹了,不在乎多一个表妹。但我一直没有亲人,现在却突然多了三个——如果你不想算在内,那就是两个!我已经长大成年,我的世界里却突然多了三个亲人!我再说一遍,我很高兴!”

我快步地从房间这头走到那头,又停下来,我可以做什么?能够做什么?会做什么?应当做什么,而且要马上去做?这些问题接二连三地涌进头脑,快得我无法接受、理解和梳理,差点儿害得我喘不上气来。我瞪着空无一物的墙壁,好像那是天空,密布着冉冉升起的繁星,每一颗都在指引我奔向一个目标,照耀出一种欢乐。直到如今,我始终毫无表示地爱着那些救过我性命的人,现在终于可以报答他们了。他们身披枷锁,我可以使他们获得自由;他们天各一方,我可以让他们重新欢聚一堂。我可以让他们分享我能做主的财富。我们不是一共四个人吗?两万英镑平分,每人可得五千——岂止是足够,简直绰绰有余。这样就能实现公道,保证大家都能得到幸福。这样一来,财富就不会成为我的负担,不再只是一笔钱,而是遗赠给我们的生命、希望和欢乐。

我不知道自己被这些狂风暴雨式的想法攫住时是什么表情,但我很快觉察到,里弗斯先生在我身后放了一把椅子,温和地叫我坐下,还要我镇定下来。他是在暗讽我六神无主、束手无策,我对此嗤之以鼻,推开他的手,又走动起来。

“明天就写信给黛安娜和玛丽,”我说,“叫她们马上回来。黛安娜说过,要是有一千英镑,她们俩就会认为自己很富有了;那如果有了五千英镑,她们就可以过得非常好。”

“告诉我,到哪儿可以给你倒杯水来,”圣约翰说,“你真得努力克制一下,让你的感情平静下来。”

“怎么可能平静!这笔遗产对你会有多大的影响啊?难道不能让你留在英国,娶奥利弗小姐为妻,像普通人那样安顿下来吗?”

“你在胡言乱语,头脑糊涂了。怪我太突然地把这个消息告诉你,让你兴奋得失去了自制。”

“里弗斯先生!你快让我失去耐性了。我十分清醒。反倒是你误解了我的意思,要不然,就是假装误解我。”

“你可能要再解释一下,我才能更明白。”

“解释!有什么需要解释?你难道不会算术——我们现在所说的两万英镑,在一个外甥、三个外甥女和侄女之间平分,每人各得五千,不是吗?我只不过请求你写信给两个妹妹,告诉她们得到了多少财产。”

“你说的是——你得到的财产。”

“我对这件事的想法,我已经说明了,也不会接受其他的安排。我并非极端自私、盲目不公或忘恩负义的人。此外,我决心要有一个家,有亲人。我喜欢沼泽居,想要住在沼泽居,我喜欢黛安娜和玛丽,想与她们相依为命。我有五千英镑就足够了,心满意足了;但两万英镑会折磨我,成为我的沉重负担,何况,这笔钱虽然在法律上属于我,但在道义上不该全属于我,我不能心安理得。所以,我只是把多余的那部分转让给你们。不要再反对、再讨论了,让我们达成共识,当场决定下来吧。”

“这是一时冲动。要确定这样的事,你得花几天好好考虑。”

“哦,如果你怀疑我的诚意,那我倒不在意。换句话说,你也觉得这样安排很公平吧?”

“我确实看得出来,是很公平,但违背了惯常做法。此外,你有权拥有全部财产,那是我舅舅通过自己的努力挣得的,他爱留给谁就可以留给谁。最后他留给了你。无论如何,你理所当然地拥有这笔财富,大可心安理得,问心无愧地视为己有。”

“对我来说,”我说,“这既是个十足的良心问题,也是个情感问题。我要任性一次,迁就我的情感。我难得有机会这么做。就算你与我争辩一年,拒绝我,惹恼我,我也绝不会放弃已经预先瞥见的那一眼美妙的喜悦,因为我终于可以回报救命之恩,再为自己赢得了终生的朋友。”

“你现在是这样想。”圣约翰说道,“因为你不知道拥有财富、享受财富是什么感觉;你还无法想象两万英镑会带给你什么,会让你举足轻重,会让你拥有怎样的社会地位,会让你开辟怎样广阔的前途。你不能……”

“而你,”我打断了他,“也绝对无法想象我多么渴望手足之情。我从来没有家,没有兄弟姐妹。现在,我应该享受这份亲情了,也必将拥有。难道你不愿接受我、承认我吗?”

“简,我会成为你的哥哥,我的妹妹会成为你的姐姐,但你不必为此牺牲自己应得的权利。”

“哥哥?不错,远在千里之外!姐姐?不错,被陌生人颐指气使!我呢,坐享其成,家财万贯——全都不是我挣来的,也不是我应得的!而你们身无分文!真是伟大的平等友爱!亲密关系!莫逆之交!”

“可是,简,你渴望的亲属关系和家庭幸福未必非要通过你刚才设想的方法来实现啊。你可以结婚。”

“又在胡说!结婚!我不想结婚,永远不嫁。”

“这话说得太过分了。如此鲁莽的断言,恰恰证明你兴奋过度了。”

“我说得并不过分。我很清楚,结婚这件事会让我有何感受,我想都不愿去想。没有人会出于爱而娶我,我也不愿意被人当作摇钱树。我并不想要一个和我没有共鸣、格格不入、全然不同的陌路人。我要的是亲人——怀有同胞之情、同心同感的亲人。请再说一遍:你愿做我的哥哥。听你这么说,我会非常幸福,非常满足。如果你愿意,请你真心实意地再说一次。”

“我可以真心地再说一遍。我知道自己很爱两个妹妹,我也明白,我的爱建立在什么前提上——因为我尊重她们的品德,钦佩她们的才能。你也一样,有原则,有头脑,你的趣味和习惯同黛安娜与玛丽的很相似。有你在场,我总感到很愉快。我也时常发现,与你交谈能获得舒心的抚慰。我认为,我可以自然而然地在心里给你留一个位置,当作我第三个,也是最小的妹妹。”

“谢谢你,今晚我已经非常满足了。你还是走吧,要是你再待下去,或许又会用什么顾忌来惹恼我了。”

“那么,学校怎么办,爱小姐?我想,这下只得关门大吉了。”

“不,我会继续担任女教师的职务,直到你找到接替我的人。”

他满意地笑了笑。我们握了握手,他就告辞了。

我想,在此无须赘述为了能按我的意愿解决遗产问题,后来又有多少次据理力争。我的任务很艰巨,但我非常坚决,我的表哥表姐们终于看出我是发自肺腑、不容更改地要把财产均分;他们在心里也一定认为这种做法是公平的,也出于本能地意识到,如果换作他们处在我的地位,他们肯定也会这样做。所以,他们最终还是让步了,同意把事情交付公断。被选中的仲裁人是奥利弗先生和一位能干的律师,他们都同意我的主张。我实现了自己的心愿,转让的文书也已草拟而成:圣约翰、黛安娜、玛丽和我都平分到了一份遗产。

一切都办妥后,已临近圣诞节了,举国欢庆的假日季节就要到来了。莫尔顿学校也放假了,我关上校门,特意提醒自己,不要空手告别。交上好运不但使人心情愉快,而且出手也格外大方了。把我们得到的大量财富稍稍分些给别人,不过是让自己异乎寻常迸发而出的激动有个宣泄的出口。我早就愉快地觉察到,有很多乡村学生都很喜欢我;离别时,这种感觉得到了证实。她们的感情很强烈,也很坦率。我发现自己确实已在她们纯朴的心灵中占据了一个位置,这让我深感欣慰。我答应她们以后每星期都会去看她们,在学校里给她们上一小时课。

里弗斯先生来了,眼看着现在这个学校的六十名学生在我面前鱼贯而出,再看着我锁上校门。这时,我手拿钥匙,跟五六个最好的学生站在门口,特意交换几句告别的话。这些年轻姑娘之正派、可敬、谦逊和有见识,堪称英国农民阶层中的翘楚。这个评价是很有分量的,因为同欧洲其他国家的农民相比较,英国农民毕竟是最有教养、最有礼貌、最为自重的。从那以后,我见过一些法国农妇、德国农妇,相比于莫尔顿的姑娘们,哪怕她们中间最出色的也显得无知、粗俗和愚钝。

“你认为自己这一时期的努力有回报吗?”她们离去后,里弗斯先生问道,“在自己风华正茂的时代里,为整个一代人做些真正的好事,岂不是很愉快?”

“毫无疑问。”

“而你只辛苦了几个月,如果你的一生致力于提高自己的民族素养,岂不更有价值?”

“是的。”我说,“但我不能永远这么干下去。我不但要培养别人的能力,也要发挥自己的才能。现在就得好好发挥。别让我再把身心投入学校了,我已经离开这里,一心只想度个长假。”

他的神情变得严肃了。“怎么了?你突然显得那么急切,到底是为什么?你打算去干什么?”

“忙碌,要尽我所能地忙忙碌碌。首先我得求你让汉娜离开,另找别人来服侍你。”

“你要她帮忙吗?”

“是的。让她跟我一起去沼泽居。黛安娜和玛丽一个星期后就会回家,我要把一切都拾掇得整整齐齐,迎接她们到来。”

“我懂了。我还以为你要去远游呢。这样更好,汉娜一定可以跟你去的。”

“那就通知她明天就做好准备。还有,这是学校的钥匙。明天早上,我再把小屋的钥匙交给你。”

他接下了钥匙。“你倒是轻松愉快地歇手了,”他说道,“我并不太理解你这种轻松的心情,因为我不知道你会找什么工作来代替此刻放弃的这项工作。现在,你的生活有什么样的目标、目的和抱负?”

“我的第一个目标是大扫除。你能理解这个词的全部涵义吗?从每一个房间到地窖,把沼泽居彻底清扫干净;第二个目标是用蜂蜡、油和数不清的抹布,把沼泽居擦得闪闪发光;第三个目标是以数学的精密标准安置每一件家具——椅子、桌子、床和地毯;第四步,用几乎能让你破产的煤和泥炭,在每个房间都生起熊熊的炉火。最后,你的妹妹们预计到达前的两天,汉娜和我要用所有时间打鸡蛋,拣葡萄干,磨香料,做圣诞蛋糕,剁肉馅饼料……郑重其事地进行各式各样的烹饪技艺。对你这样的门外汉,说也说不清,光用语言是难以描述这番忙碌的。总之,我的目的是下星期四黛安娜和玛丽到家之前,把一切都安排得妥妥帖帖,尽善尽美。我的抱负就是在她们回家的时候,献上最理想的欢迎仪式。”

圣约翰微微一笑,仍不满意。

“眼下看来,一切都很好,”他说,“但认真说来,等一开始的热情、快活消退之后,我相信你的眼界不会局限于阖家幸福的天伦之乐,你会去追求更高尚的事业。”

“天伦之乐就是人世间最好的东西。”我打断了他。

“不,简,这世界并非享乐之处,千万别把你的世界变成这样,或是休憩的乐园。千万不能怠懒。”

“恰恰相反,我的意思是为此大忙特忙。”

“简,我暂时可以谅解你,给你两个月的宽限,充分享受你的新天地和新乐趣,沉浸在迟来的亲情团聚的欢乐之中。但两个月后,我希望你能把眼光放远些,超越沼泽居和莫尔顿,超越姐妹情深,超越文明富裕的生活所带来的自私的平静、感官的安逸。我希望到那时你的精力会饱满充沛得叫你安定不下来。”

我惊讶地看着他。“圣约翰,”我说,“我认为你这样说简直是不怀好意。我还指望像女皇那样称心如意,你却指望我不得安宁!究竟是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应该发挥才能。上帝赋予你才能,有朝一日也势必加以检视。简,我会严密而关切地注意你,我预先提醒你了。要竭力克制你对庸俗的家庭乐趣所表现出来的过度的热衷。不要那么依恋肉体的牵绊,把你的坚毅和热诚留给更适当的事业,不要浪费在平庸而短暂的事情上。听见了吗,简?”

“听见了,但感觉你在说希腊文。我觉得我有充分理由得到快乐,我也一定会得到的。再见!”

我在沼泽居非常畅快,拼命干活,汉娜也一样。我在天翻地覆的老屋里忙得不亦乐乎,扫除灰尘,擦拭家具,清除污垢,下厨烹煮,简直把她看傻了。经过了最忙乱的前一两天,我们在亲手制造的混乱中逐步恢复秩序,确实感觉越来越畅快。在此之前,我去了一趟S城,添置了一些新家具,我的表哥表姐们全权委托我,允许我按照自己的想法布置房间,允许我作任何改动,还拿出一笔款项专门派这个用处。原来的客厅和卧室大体保持原样,因为我知道,黛安娜和玛丽再次看到朴实无华的老桌椅和床榻会比看到最时髦的新款家具更快乐的。不过,还是有必要适当地增添新意,我希望她们回家时能感受到一种惊喜。深色的漂亮新地毯、新窗帘,几件精挑细选的古董瓷器和铜器摆设,全新的床罩、椅套和桌布,还换了梳妆台上的镜子和化妆盒等等,看起来果然焕然一新,鲜艳,但不花哨。我再将一间空置备用的客厅连卧室重新装饰,搬进了旧红木家具,用猩红色的布饰装饰一新。我在过道上铺了帆布毡,楼梯上也铺了地毯。这一切都完成后,我相信,沼泽居必定是这个季节里堪称典范的温馨小屋:屋内光亮舒适,哪怕户外寒冷枯败、荒芜凄凉。

重要的星期四终于到来了。她们预计在天黑时抵达。因此在黄昏时分,楼上楼下的壁炉里都生起了火,厨房里布置得相当完美,汉娜和我都穿戴齐整。一切都已准备就绪。

圣约翰先到了。我曾请求他,等全都布置好了再来。事实上,光想想整修又脏又乱的老屋的那幅光景,不用我叮嘱,他早就吓得躲远了。他到厨房来找我,我正在照管烘烤中的茶点糕饼,他也走近炉子问道:“你干女仆的活儿是不是很过瘾?”我没有回答,但邀请他陪我全面察看我的劳动成果,好不容易才说动他上下走一圈,但也不过是往我替他打开的门里瞧了一瞧。他楼上楼下转了一圈后说,能在那么短时间内带来如此可观的变化,想必我费了不少功夫,一定很辛苦。但对于老屋旧貌换新颜是否让他欣喜,他却只字未提。

他的沉默让我挺扫兴的。我想,这些改动也许扰乱了他所珍惜的某些回忆。我问他是不是这样,语气显然有点儿失落。

“完全不是。恰恰相反,我注意到你悉心顾念到了每一样留有往昔印记的东西。但实话实话,我是担心你在这上面花的心思太多了,不值得。就说这个房间吧,你花了多少时间来考虑如何布置?——顺便问一下,你知道某本书在哪儿吗?”

我把书架上的那本书指给他看。他取下来,像往常一样走到他常待的窗边书斋,看起书来。

好吧,读者,我并不喜欢当时的感觉。圣约翰是个好人,但我开始觉得他说的是事实:他是个冷酷无情的人。人之常情、舒适生活对他都没有吸引力——平静的享受对他来说根本没有魅力。他活着纯粹是为了追求目标——没错,那目标确实善良又崇高,但他永远不能安定,也不允许他周围的人耽于安逸。当我看着他高高的额头——石头般苍白、静止,看着他潜心阅读时的俊美面容时,我突然认识到:他很难成为一个好丈夫,做他的妻子将苦不堪言。我恍然领悟到他对奥利弗小姐的爱的实质是什么。我同意他的看法,那不过是感官之爱。我理解他怎么会鄙视自己被这种爱狂热地影响,怎么会那么想要扼杀、毁灭那种感情,因为他不相信那种爱能使他或她永远幸福。我明白了,他的本质属于那种材质——大自然可以从中雕刻出英雄来的材质:立法者、政治家、征服者,且无论基督教徒或异教徒;英雄人物俨如坚不可摧的堡垒,固然可以背负人类的巨大福祉,但在居家生活的壁炉边,却往往俨如冰冷、累赘的柱子,沉闷阴郁,不得其所。

“这间客厅不是他的天地,”我沉思道,“喜马拉雅山或南非丛林,甚至瘟疫流行的几内亚海岸的沼泽,反倒更适合他。他真不如放弃宁静的家庭生活。他在家庭氛围中无法施展才华,显示出他的优势,他的官能反而会变得迟钝,毫无用武之地。只有在充满冲突和危险的环境中——能彰显勇气,发挥能力,考验韧性的地方——他才能像首领、强者那样说话和行动。而在壁炉边,一个快乐的孩子也会比他强。他选择传教事业是正确的,现在我完全明白了。”

“她们来啦!她们来啦!”汉娜推开客厅门,嚷嚷起来。与此同时,老卡罗也高兴地汪汪直叫。我跑了出去,此刻天已经黑了,但听得见隆隆的车轮声。汉娜立刻点上了提灯。马车停在小门边,车夫开了门,一个熟悉的身影走了出来,接着又出来了另一位。眨眼间,我就把脸埋进了她们的帽子底下,先贴了贴玛丽温软的面颊,再是黛安娜飘撒的鬈发。她们笑着亲吻了我,随后吻了汉娜,拍了拍乐疯了的卡罗。她们急切地询问是否一切都好,得到肯定的回答后,便赶紧进了屋。

她们从惠特克劳斯坐车,一路颠簸下来,已是四肢僵硬,夜间的寒气也让她们受了冻,但一看到燃旺的炉火就笑逐颜开了。车夫和汉娜忙着把行李箱搬进屋,她们问起了圣约翰。这时,圣约翰才从客厅里走出来,她们立刻搂住了他的脖子,他平静地给每人一个吻,低声说了几句欢迎的话,站在那儿听她们对他讲了几句,就说他们应该很快就能在客厅详谈了,说完就像躲进避难所一样钻进了客厅。

我点了蜡烛,好让她们上楼去。黛安娜先周到地吩咐好好款待车夫,随后才和玛丽两人跟在我后面上了楼。她们很喜欢我对房间的整修和装饰,对新的帷幔、新的地毯和鲜艳的瓷花瓶都很满意,毫不吝惜地对我表示感激之情。我的布置正合她们的心愿,我的辛劳没有白费,为她们重返家园之行增添了生动的趣味,这让我非常快乐。

那个夜晚太美好了。我的表姐们兴高采烈,滔滔不绝地讲述,你一言我一语地议论,她们的畅谈掩盖了圣约翰的沉默。再次见到两个妹妹,他由衷地高兴,但她们的热络欢欣却无法引起他的共鸣。那天的大事件——也就是黛安娜和玛丽的归来——让他愉快,但随之而来的快乐、喧哗、喋喋不休却让他厌烦。我看得出来,他希望宁静的第二天快点儿到来。用完茶点后一小时,夜晚的欢乐到达高潮,却响起了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汉娜进来说:“来了个可怜的穷孩子,请里弗斯先生去看看她的母亲,她快不行了。他来得可真不是时候。”

“她住在哪儿,汉娜?”

“在惠特克劳斯的坡顶上呢,差不多有四英里路,一路都是沼泽和苔藓。”

“告诉他,我这就去。”

“先生,我想您还是别去为好。天黑以后,那段路很不好走,整个沼泽地都没有路,而且,今晚的天气也很恶劣,风从来没有刮得这么大。您还是捎个口信给他,先生,说您明天再去吧。”

但他已经在走廊上披好了斗篷,没有一句推托、没有一声抱怨就出发了,那时已经九点。直到半夜他才回来,尽管四肢冻僵,身子疲乏,却显得比出发时还快活。他尽到了一份职责,作了一次努力,感到自己有克己献身的魄力,自我感觉好了很多。

接下来的一整个星期恐怕使他很不耐烦。那是圣诞周,我们什么正事都不干,一心沉浸在家庭的欢闹之中。荒原的空气,自由自在的居家气氛,富裕生活的曙光——都像是灵丹妙药一样,振奋了黛安娜和玛丽的精神。从上午到下午,从下午到晚上,她们始终欢天喜地,聊个不停,那些机智、精辟、新颖的话语深深吸引了我。我喜欢倾听她们,参与她们的交谈,别的所有事情都相形失色了。圣约翰对我们的说笑并无非议,但避之唯恐不及。他很少在家,他的教区很大,人口分散,他每天都忙于拜访散居各处的穷人和病人。

有天早晨,吃早餐的时候,黛安娜闷闷不乐了一会儿,问道:“你的计划没有改变吗?”

“没有改变,也不可能改变。”她得到这样的回答。他接着告诉我们,他离开英国的时间确定在明年。

“那么,罗莎蒙德·奥利弗怎么办?”玛丽问道。这句话似乎是脱口而出的,因为她说完便做了个手势,仿佛要把它收回去。圣约翰手拿一本书——吃饭时看书也是他不合群的一种习惯——这时合上了书,抬起头来。

“罗莎蒙德·奥利弗,”他说,“要跟格兰比先生结婚了。他是弗雷德里克·格兰比爵士的孙子和继承人,是S城里家庭背景最好、最受尊敬的居民之一。我是昨天从他父亲那儿听到这个消息的。”

他的妹妹们相互看看,又看了看我。我们三个人又都看向他。他像一块玻璃那样平静。

“这门婚事准是定得很匆忙,”黛安娜说,“他们不可能认识很久了。”

“只有两个月。他们是十月份在S城的舞会上认识的。可是,就眼下的状况来看,这门亲事从各方面看来都是门当户对,没有任何障碍,所以也没必要拖延。只要等弗雷德里克爵士出让给他们的S城府邸整修好,他们就能在那儿举办婚礼了。”

这次谈话后,我第一次见圣约翰独自一人时就很想问问他,这件事是不是让他伤心。但他看上去似乎不需要同情,我就没有再次冒昧地多问多说,毕竟,一想起自己前几次的冒失,我也难免觉得羞愧。此外,我已疏于同他交谈,他的冷漠寡言又如冰封一般,我的直言坦率也被冻结在其中了。他并没有像他承诺的那样把我当妹妹相待,总会做出些令人心寒的小细节,以示我和她们的区别,这完全无益于增进亲密的感情。总之,我虽然被认作他的亲人,与他住在同一个屋檐下,我却觉得我们之间的距离更大了,甚至远远大过我只是个乡村女教师的时候。当我记起自己曾深得他的信任时,就越发难以理解他现在何以如此冷淡。

因此,当埋头书桌的他突然抬起头来对我说话时,我都不免有些惊讶了。

“你瞧,简,仗已经打完了,也赢得了胜利。”

我被这样的说话方式吓了一跳,没有立即回应。犹豫片刻后,我才说道:

“但你确信自己不是那种为赢得胜利而付出了惨重代价的征服者吗?再来这么一仗,岂不会把你毁掉?”

“我想不会。就算摧毁我也不要紧。再也不会有这样的征战需要我的投身。这场冲突是决定性的,现在我的道路已经扫清,我为此而感谢上帝!”说完,他又埋头回到自己的文件和沉默中去了。

当我们彼此的相娱相乐(黛安娜、玛丽和我)渐渐平缓下来后,又恢复了往常的习惯,开始了规律的学习。圣约翰留在家里的时间更多了,与我们同坐在一个房间里,有时一坐就是几个小时。玛丽画画、黛安娜决意继续研读《百科全书》的课程(令我无比惊讶和敬畏)时,我就吃力地学习德文;他也在琢磨另一种神秘的学问:一种东方语言,他坚信,要实现他的志向就亟须掌握这种语言。

他就那样专心致志埋首其中,坐在专属于他的角落里,安静而投入。不过,他的蓝眼睛会时常离开那些看似古怪的文法,四处游移,有时会格外好奇地盯着我们几个,但一旦被察觉,他就会立即收敛目光,但又时不时转而窥察我们所在的书桌。我很纳闷,不解其意,而且,虽然在我看来每周去莫尔顿学校上一次课是件小事,但他每次都必定不失时机地表示满意,对此我也非常奇怪。更令我困惑的是,遇到天气不好——下雪、下雨或大风——他的妹妹们会劝我不要去,而他必定会无视她们的关心,鼓动我不顾恶劣天气去完成使命。

“简可不像你们说的那样弱不禁风,”他会这样反驳她们,“她经得起山风、暴雨或几片飞雪,不比我们中的任何一个弱。她体格健康,并且善于适应——比很多身强力壮的人更能忍受天气的变化。”

有时,我被风吹雨淋后回到家,疲惫不堪,但从不敢抱怨,因为我明白哪怕一句怨言都会惹他生气。无论什么情况下,坚忍刚毅的表现总能让他高兴,若非如此,他就会恼火。

但有天下午,他却允许我告假在家,因为我确实感冒了。他的妹妹们代替我去了莫尔顿,我坐着读席勒的作品,他在破译那些晦涩难懂、奇形怪状的东方涡卷形文字。后来,我开始练习翻译,偶尔不经意地朝他的方向瞥了一眼,却发觉自己正处于那双窥察不断的蓝眼睛的监视之下。我不知道他那样彻底地、一遍遍地探究了我多久,目光是那么锐利而冷漠,我一时间突然迷信起来,好像自己正和某种诡异莫测的东西坐在同一间屋里。

“简,你在做什么?”

“学习德语。”

“我想要你放弃德语,改学印度斯坦语。”

“你不是当真的吧?”

“完全当真,而且非要你学不可。我会告诉你为什么。”

随后他就开始解释:他眼下正在攻读印度斯坦语,但学得越多,就越容易忘记前面学过的内容。如果有个学生可以跟他一起不断复习基础知识,那对他会有很大帮助,温故而知新,更能牢记在心。他说,他犹豫了好久,不确定究竟要选我还是哪个妹妹。但他最终选中了我,因为他看出来,我比她们更耐心,更能安定久坐,专心一事。我愿意帮他这个忙吗?就算牺牲一下,应该也不会太久,因为离他远行的日子只有三个月了。

圣约翰这个人不是轻易就能拒绝的。他会让你觉得:不管是痛苦的还是愉快的,你在他心中留下的印记都将是刻骨铭心,永不忘却的。我同意了。黛安娜和玛丽回来后,黛安娜发现自己的学生突然转换课程,成了她哥哥的学生,便大笑不已。她和玛丽都认为,圣约翰绝对说服不了她们迈出这一步的。他平静地答道:

“我知道。”

我发现他当老师的时候很有耐心,克制而又严格。他对我要求很高,一旦我满足了他的期望,他会以自己的方式表示赞许。渐渐的,他对我产生了一种影响力,使我的头脑失去了自由。他的赞扬和关注比他冷淡的样子更有抑制我的作用,只要他在场,我就不能谈笑自如,因为一种摆脱不了的直觉在讨厌地提醒我:他厌恶轻松活泼(至少对我而言)。我完全意识到,只有严肃认真的态度才合他的心意,别的做法都是徒劳。我觉得自己好像被一种魔法制约了、禁锢了。他说“去”,我就去,他说“来”,我就来;他说“做这件事”,我就去做。但是我不喜欢奴隶般地被对待,好几次都心想:这还不如他以前那样忽视我呢。

有天晚上就寝前,他的妹妹们和我在他身边道晚安。他一如往常地亲吻了两个妹妹,又一如往常地和我握握手。黛安娜一时兴起 (她并没有被他的意志控制而痛苦,从另一个意义上说,她的意志力也很强),说道:

“圣约翰!你口口声声说简是你的第三个妹妹,但你并没有把她当妹妹呀,你也应当吻她。”

她把我推向他。我觉得黛安娜这样做简直太冒失了,一时尴尬,非常不自在。然而,虽然我这样想,圣约翰却低下了头,希腊式的脸庞低到与我的脸庞持平,锐利的双眼探寻着我的眼睛——他吻了我。世上没有大理石吻或冰吻这一类的东西,要不然我就会说:我的牧师表哥的礼数就是这种质感的。不过,世上也许有所谓试探性的吻,那他的吻就属于这一类。他吻了我后,还打量了我,好像在看看有什么结果。并没有什么惊人的结果,我肯定没有脸红,也许反而更苍白了几分,因为我觉得这个吻酷似加在镣铐上的封印。从那天往后,他再也没有忽略这一礼节,每次我都严肃庄重、不动声色地接受,这倒让他对这件事多了几分好感。

我每天都希望能越来越讨他喜欢,但为此又越发觉得我失去了自我:必须抛却一半的个性,扼杀一半的才能,强硬扭转天生的喜好,明明在那方面缺乏天赋却勉为其难,逼迫自己去修习。他要把我训练到我永远无法企及的高度。我每时每刻都渴求达到他的标准,却为此备受折磨。这是不可能实现的事,就好比要把我那不匀称的五官重塑成他那样堪称典范的古典脸型,再把我变幻不定的绿色瞳孔变成他带着肃穆荣光的海蓝色眼眸。

然而,眼下让我压抑的不仅是他的控制欲。最近,我很容易显得忧伤,好像有个祸害人的恶魔盘踞在我的心头,从源头吸干了幸福的甘泉。这恶魔就是始终无法摆脱的忧虑。

读者,你也许以为在地点和命运的骤变后,我已经忘掉了罗切斯特先生。然而,我一刻都没有忘记。我仍旧思念着他,因为这思念不是阳光就能驱散的雾气,也不是风雨就能拂去的沙滩上的人像,而是镌刻在大理石板上,注定要随着石头长存不灭的。无论我走到哪里都渴望知道他的情况,在莫尔顿的时候,我每晚一踏进小屋就会惦记他,现在在沼泽居,每晚一走进自己的卧室也会苦思冥想他的近况。

为了遗嘱的事,我不得不写信给布里格斯先生时,就曾问他是否了解罗切斯先生目前的地址和健康状况;但正如圣约翰推测的那样,他对他的情况一无所知。后来,我写信给费尔法克斯夫人,希望她告诉我有关的情况。我原以为她收到信就肯定会回复我,了却我心头的挂念。可是,两个星期过去了,却依然音信全无,我不禁错愕万分。随后,两个月过去了,邮件日复一日地投递过来,却始终没有给我的回信,我陷入了极其难耐的忧虑之中。

我再一次提笔写信,因为第一封有可能遗失在路上。再次努力燃起的新希望却又像上次一样,延续了几星期,犹如短暂的闪光,随后也一样摇曳着淡去,渐渐消逝。我连只字片语都没有收到。在徒劳的期盼中,整整半年过去了,我的希望幻灭了,继而心灰意冷,真的绝望了。

美好的春天明媚降临,我却无心享受。夏天就要到了,黛安娜说我气色很差,为了让我高兴起来,她提议陪我去海边。圣约翰强烈反对,说我并不需要散漫游荡,而是需要工作;他说我眼下的生活无所事事,无所用心,所以我需要目标。我想,大概是为了弥补我这些不足,他反而延长了我的印度斯坦语课时,并更迫切地要我完成。而我,就像一个傻瓜,从未想过拒绝他——事实上,我无法抗拒他。

有一天,因为失望的感觉特别强烈,我的情绪比往常还要低落。那天早上,汉娜告诉我有一封给我的信,我下楼去取的时候,几乎可以确定翘首久盼的回信终于来了,结果却发现只是布里格斯先生寄来的无关紧要的公务短信。又落空了,我痛苦地克制自己,但眼泪还是夺眶而出。而我现在坐着做功课,钻研费解的印度文字、华丽的比喻时,泪水又涌了上来。

圣约翰把我叫到他身边去朗读,我是打算照做的,但哽咽的嗓音出卖了我,词句淹没在啜泣声中。客厅里只有他和我两个人,黛安娜在书房里练习弹奏乐器,玛丽在花园里侍弄花草——这是个晴朗的五月天,万里无云,阳光明丽,清风阵阵。身边的同伴对我的情绪激动毫无惊讶的表现,也不问我原委,只是说:

“我们暂停几分钟,简,等你镇定下来再说。”我尽力克制,让突然爆发的情绪平复下去;这时候,他镇定而耐心地坐靠书桌,像个用科学的眼光观察危急病情的医生:这种病发在意料之中,也完全可以理解。我止住哽咽,擦去眼泪,含糊解释了几句,说是早上身体不太舒服,然后就继续做我的功课,最终全部完成了。圣约翰把我和他的书都推到一边,锁好书桌,说道:

“现在,简,你得出去散散步,而且是跟我一起去。”

“我去叫黛安娜和玛丽。”

“不,今天早上我只要一个人陪同,而且必须是你。穿戴好就从厨房门出去,走通往沼泽谷上坡的那条路,我随后就跟上来。”

我想不出折中的办法。面对与我的性格迥异、独断而强硬的人,在绝对屈服和坚决反抗之间,我这一辈子都不知道该如何折中处理。我总是忠诚坚决地择一而行,直到火山爆发般的那一刻,再立刻转向,执行另一套做法。看眼下的情形,我既没有正当理由,也没有心情反抗,便只能审慎地服从圣约翰的指令;十分钟后,我就与他并肩走在幽谷的荒野小径上了。

微风从西边吹来,拂过山丘,带来欧石楠和灯心草的芳香。天空湛蓝清透,因为刚下过春雨,清澈而丰沛的溪水流经山谷,欢腾倾泄而下,映衬着太阳的金光和碧空的青玉色泽。我们往前走,离开了小径,踏上了细软的草地,苔藓遍地,青如翡翠,白色的无名小花精妙地点缀其间,还有繁星般的小黄花闪闪发光。山峦环绕,将我们围在中央,因为溪谷的源头蜿蜒而上,刚好就在山峦的中心点。

“我们在这儿歇一会儿吧。”圣约翰说道,这时,我们刚走到散落在大岩石外围的小石堆,仿佛守卫着隘口,山溪就在石堆后倾泻而下,形成了飞流的瀑布;再远一点的地方,山丘俨如抖落了身上的草地和花朵,只留欧石楠为衣,碎石为珠宝——就在那里,山的荒凉扩大为蛮荒,生机变为愁容——在那里,山守护着绝望而孤寂的希望,最后的肃穆的避难所。

我坐了下来,圣约翰站在我身边。他仰望山隘,又俯视空谷。他的目光追随溪流而行,又回过来扫视溪流反照的明净晴空。他摘下帽子,让微风吹动头发,轻抚他的额头。他似乎在与自己常游之地的守护神默默神交,用目光一一道别。

“我会再看到这一切的,”他大声说道,“在梦中,当我在恒河边入眠的时候。再有,就会是更遥远的时刻——另一种沉眠之时——在更深邃的河岸边。”

离奇的言语传达出一种离奇的爱!质朴的爱国者对故土家园的热爱!他坐了下来。足有半小时,我俩都没有说话,他没有开口,我也没有。这段沉默之后,他才说道:

“简,再过六个星期,我就要走了。我已经订好了‘东印度号’的船票,六月二十日启航。”

“上帝一定会保佑你的,因为你担负着祂的职责。”我答道。

“是的,”他说,“那是我的荣耀和喜悦之所在。我是永无谬误的主的仆人。我这次远行,顺从的并非人类的指引:不受不健全的法规所制约,不屈服于可怜虫般软弱无能的同类的错误的管束;我的王,我的立法者,我的首领,只是尽善尽美的主。我周围的人竟然没有热血沸腾地投身同一项事业,置身于同一面旗帜下,这实在让我奇怪。”

“并不是所有人都有你那样的毅力。弱者奢望与强者并驾齐驱是很愚蠢的。”

“我说的,或想到的并不是弱者。我只对那些配得上这种事业并能胜任的人说话。”

“那样的人屈指可数,也很难发现。”

“你说得很对,但一旦发现了,就要唤醒他们,敦促和劝导他们努力,让他们明白自己有怎样的天赋,为何会有这样的才能,向他们传递上天的旨意,在选民的行列中给予他们神所选定的位置。”

“假设他们确实有资格,那么,率先劝醒他们的难道不该是他们自己的心灵吗?”

我感觉得到,似乎有一种可怕的魔力正在我周围聚拢,在我头顶盘桓。我战栗着,唯恐听到一句致命的咒语,让魔力即刻释放。

“那么,你的心是怎么说的?”圣约翰问道。

“我的心什么都没有说。什么都没。”我像是受了当头一棒,惊惧地答道。

“那我就得替它说了。”他继续说,语调深沉冷酷,“简,跟我一起去印度吧,做我的伴侣和同事。”

溪谷和天空顿时旋转起来,群山也翻腾起伏!我仿佛听到了上天的召唤——似有马其顿人那样的使者在异象中宣布:“过来帮助我们。”但我不是使徒——我看不见异象——我接受不到他的召唤。

“哦,圣约翰!”我叫道,“可怜可怜我吧!”

我恳求的是一个只要履行他所认定的职责,既不懂得怜悯也不知道自责的人。他继续说道:

“上帝和大自然有意让你成为传教士之妻,给予你的不是肉体凡胎的能力,而是精神力量。你并非为爱情而生,而是生来就该操劳。你得做传教士的妻子,应该要做。你将归属于我,我这样说并非出自一己之乐,而是为了履行我主的圣职。”

“我不适合,我没有这样的使命。”我说。

他早已料到我一开始会反对,所以并没有因此而恼怒。说真的,当他双手抱胸,倚在背后的岩石上时,不动声色的时候,我已看出来他对我长久而尽力的反抗早有准备,已信心满满地积蓄好了足够的耐心,打算坚持到底——并决心以征服对手为结局。

“谦卑,简,”他说,“是基督美德的根基。你说得对,你不适合这个工作。可谁适合呢?或者该问:有哪个真正受到神召唤的人相信自己配得上那种召唤呢?以我来说,不过是尘灰草芥而已,跟圣保罗相比,我只能承认自己罪大恶极。但我不允许自己因为自惭形秽而畏缩不前。我知道我的领路人是谁,祂公正而全能,当祂选择孱弱之人成就大事业时,会借助其无限的神明弥补那人的不足,直到伟业圆满。你要像我这样思考,简,像我一样去相信。我要你倚靠的是万古磐石,不要怀疑,它足以承载你生而为人的软弱。”

“我完全不了解传教士的生活,从来没有学过传教士的工作。”

“尽管我也很卑微,但可以提供你所需要的帮助。我可以帮你依次安排每小时的工作内容,始终在你身边,支持你,协助你。开始的时候我可以这么做,用不了多久(因为我知道你的能力),你就会像我一样坚强能干,不再需要我的帮助。”

“可是我的能力——足以承担这项工作的能力,又在哪里?我感觉不到。你这样说时,我没有感觉到心中燃起光芒,没有苏醒的生命力,没有什么声音在内心劝诫我、用喜悦的激情鼓舞我。哦,但愿我能让你明白,我此刻的心灵就像没有一丝光线的漆黑地牢,角落里铐着一种瑟缩的忧惧——恐惧自己被你说服,去从事我无法胜任的伟业。”

“我自有答案——你听着:自从我们初次见面,我就一直在注意你,已经观察了你十个月。这十个月里,我给了你各种各样的考验,而我依据耳闻目睹,得出了什么结论呢?在乡村学校里,我发现你表现得很好,准时,正直,一丝不苟地完成了不符合你以往习惯和心意的工作。我看到你圆融得法,有能力应付自如。只要你能自控,就能成功地控制整个局面。当你知道自己一夜之间变得富有的时候,你非常冷静,我从中窥见你那毫无底马之罪的心灵——尘世的财富无法对你产生过度的影响力。你十分坚决地把自己的财产分成四份,自己只留一份,以纯粹的公正为由,把其余的转让给其他三个人;由此,我看到了在振奋而荣耀、心甘情愿的牺牲中获得狂喜的灵魂。你顺服我的意愿,温驯地放弃了自己感兴趣的功课,从头改学另一门学问,并能孜孜不倦、刻苦勤奋地坚持不懈;即使面对困难,也显示出了不屈不挠的活力、不可动摇的秉性——我认识到,那正是我所寻求的全部品质。简,你温顺、勤奋、无私、忠心、坚定、勇敢;你很文雅,同时又很英勇。别再对自己不信任——我就可以毫无保留地信任你。作为印度学校里的督导,跟印度女性交流的帮手,你的协助将是我的无价之宝。”

他的劝说不慌不忙,步步进逼,我仿佛身披越来越紧缩的裹尸布。就算我闭眼无视,他的最后几句话还是扫清了被我搪塞的道路,一举指明了方向。原本,要我投身的伟业只是模糊的一片印象,令人无望得不知所谓,经他这样一说才显得简练而明确,经他亲手塑造才显示出既有的模样。他等着我答复。再次仓促作答之前,我要求他让我思考一刻钟。

“非常愿意。”他答道,同时起身,快步朝隘口走了一段路,然后就躺倒在一块隆起的欧石楠丛里,一动不动。

“我不得不看到并承认:他要我做的事,我是可以做到的。”我沉思起来,“假如我能幸免于难的话。但我觉得,在印度的骄阳炙烤下,我恐怕活不了太久。那又如何呢?他根本不在乎这种事;我的死期来临时,他只会平静而肃穆地把我交托给创造了我的上帝。我可以非常清晰地看到这一点。离开英国,我不过是离开一个挚爱但空无的地方——因为罗切斯特先生不在这里;况且,就算他仍在,我又能怎么样呢?现在,我的当务之急是在没有他的前提下继续活下去;这样日复一日的煎熬拖延,实在太荒唐、太软弱了,好像我在等待某些不可能发生的转机,能让我们破镜重圆。当然(如圣约翰所说),我必须要在生活中找到新的乐趣,以取代已然失去的一切;而他现在所提议的岂不正是凡人所能接受、上帝所能赐予的最荣耀的工作吗?就其崇高的关怀、至善的结果而言,岂不是最适合用来填补情感破碎、希望破灭所留下的空白?我相信,我必须说:好的——然而我浑身发抖了。唉!要是我加入圣约翰的行列,就等于抛弃了半个自己;要是我去印度,就是走向过早的死亡。而且,我该如何填满从离开英国到印度、从印度到坟墓之间的岁月?哦,我也看得清清楚楚!那也是明明白白摆在我眼前的事:为了使圣约翰满意,我会辛劳不懈,直到筋疲力尽;我必会使他满意的——从最重要的大事到最琐屑的旁枝末节,巨细无靡地满足他的希望。如果我真的跟他去了,真的作出他所希望的牺牲,我将会做得很彻底;我会把一切都奉献到圣坛上——全心全意五体投地,作出彻底的牺牲。他永远都不会爱我,但会赞许我。我会展现出他尚未见识的能力、他未曾觉察到的才干。是的,我会像他那样奋力工作,像他那样毫无怨言。”

“如此说来,那就有可能接受他的提议,但有一点——可怕的一点——他还要我做他的妻子,却对我毫无丈夫的感情,远处溪流泛着泡沫流经的那块阴沉的巨岩都比他更有情有义。他珍视我,就像士兵珍视一件上等的武器,仅此而已。如果不和他结婚,我绝不会为此而悲哀;可是,如果我让他如愿以偿,将酝酿已久的计划全盘实现,我真的能熬过那场婚礼吗?当我明知道没有爱的精神,我还能从他那儿接过婚戒、承受各种形式的爱吗(我相信他肯定能严格地完成)?明知道他给予的每一次示爱都只是原则上的一种牺牲,我能忍受吗?不,这样的殉道太可怕了。我绝不愿去承受。我可以作为他的妹妹陪他去,而非妻子。我要这样跟他说。”

我朝隆起的山丘望去,他还躺在那里,像根倒地的柱子般一动不动。他把脸转向我,眼里闪着戒备而锐利的光芒。他挺身站起来,向我走来。

“如果我能自由来去,我就可以去印度。”

“你需要解释一下,”他说,“这个答复不太明了。”

“你一直是我的表哥,我也一直是你的表妹。我们就保持这种形同兄妹的关系吧。你我还是不要结婚为好。”

他摇摇头。“在这件事情上,形同兄妹是行不通的。如果你是我的亲妹妹,那就另当别论,我就能带你同行,而不用另找妻子。但现在的情况是,我们的结合要通过婚姻的誓言和见证来得以确保,要么这种结合就无法成立。任何其他途径都会遭到实际困难而走不通。你难道不明白这一点吗,简?好好想想吧,你的坚强的理智会引导你。”

我确实想了一番。我的理智却只向我指出一个事实:我们并没有像夫妻那样彼此相爱,因此,结论只能是:我们不应当结婚。我就这么说了。“圣约翰,”我回复他,“我把你当作哥哥,你把我当作妹妹,我们就这样继续下去吧。”

“我们不能,我们不能。”他的回答短促而坚决,“这不行。你已经说过,要和我一起去印度了。记住——你自己说过这话。”

“是有条件的。”

“好吧,好吧。最重要的是:和我一起离开英国,在未来的工作中与我合作,对此你没有反对。你等于已经把手放在犁轭下了,你是言而有信的人,所以不会轻易缩回去。你眼前只有一个目标:如何出色地完成你的工作,把你那些复杂的兴趣、情感、想法、愿望和目标再精简一下,把所有考量聚焦于一个目的:全力以赴,有效地完成伟大的主的使命。要这么做,你必须要有个帮手——不能是兄长,兄妹关系还是太松散;而是一个丈夫。我也不需要妹妹。任何时候都会有人把妹妹从我身边夺走。我要的是妻子,唯一的帮手,能让我一辈子施加有效的影响直到死亡。”

他说这话时,我颤抖着。我感觉到他的影响已力透我的骨髓——已然控制了我的四肢。

“别在我这儿找,圣约翰,到别处找一个妻子吧,找一个适合你的。”

“你是说适合我的目标——我的使命吧。我再对你说一遍,我希望结婚,但不是出于男性自私自利的想法,也不是作为微不足道的一介凡人;而是作为一个传教士。”

“我可以为这位传教士奉献一己之力——他需要的只是这个——但不会奉献我本人。对他来说,要我,就好比要了果仁还要果壳,但那对他毫无用处。还是让我自己保留着吧。”

“你不能,也不应该这样说。你以为上帝会满意半个祭品吗?会接受残缺不全的牺牲吗?我拥护的是上帝的事业,我要把你招募到神的旗帜下。我不能以神之名接受三心二意的忠诚。效忠必须是全心全意的。”

“唉!我会把我的心献给上帝,”我说,“你并不想要它。”

读者,我不能保证我说这句话的语气,当时的感受中没有一丝被压抑的讥讽。我向来默默地惧怕圣约翰,因为我无法理解他。他令我敬畏,因为他总让我困惑。在此之前,我一直说不清他到底有几分是圣徒,有几分是凡人。但经过这番交谈,他的本性渐渐展现在我眼前。我看到了他也会出错,但我可以理解。坐在欧石楠地的边缘,面对那个俊美的身躯时,我已然明白,自己正坐在一个和我一样会犯错的人身边。冷酷、专横的面纱已垂落。一旦感受到他的这些品质,感受到他并非完美无瑕,我就能鼓起自己的勇气。我面对着与我同等的人,可以与之争辩的人,如果我认为妥当,也是我可以抗拒的人。

我说出了那句话后,他沉默了。我立刻大胆地抬起头去看他的脸色。他紧紧盯着我,目光中透出严肃的惊愕、急切的探究之意:“她是在讥讽吗?讥讽我吗?”仿佛在问,“那是什么意思?”

“我们别忘了,这是一件庄严的事情,”过了一会儿,他说道,“是那种无论我们轻率地想、或轻率地谈都难免有罪的事。我相信,简,你说要把心献给上帝的时候是真诚的。我所要求的正是如此。一旦你掏出人类的心,牢牢固定在造物主那儿,那么,在人世间扩大、完善上帝的精神王国,就会成为你的快乐和努力的目标。那时你就准备好了,可以去做任何能够达成这一目标的事情;你就会看到我们的身心结合将会成为你我努力的巨大动力;只有这种结合,才能赋予两个人类的命运和意念以永恒的一致性。只要你摆脱那些无关紧要、反复无常的任性——克服情绪上微不足道的困境和敏感;摆脱仅仅是个人化的趣味,打消你对爱好的程度、种类、力量或柔情的所有疑虑——你就会立刻急于要达成这种结合。”

“我会吗?”我简短地反问了一下。我看着他的面容:俊朗匀称,但呆板严肃,出奇的可怕;我看着他的额头:威严却并不舒展;我再看他的眼睛:明亮、深邃、洞彻人心,却从未有过温柔的神色;我再看他仪表堂堂的高挑身躯,想象我是他的妻子!哦!这绝不可能!当他的副手,他的同事,那都没问题;我可以用那样的身份、带着那样的职责跟他一起漂洋过海,在东方的烈日下、亚洲的沙漠里辛劳工作,钦佩并尽可能仿效他的勇气、忠诚和活力,默默顺从于他的控制,泰然笑对他根深蒂固的野心,把他身上圣徒和凡人的部分区分开来,对前者保持深深的敬重,对后者宽容体谅。毫无疑问,仅以这样的身份跟随在他身边,我必然会痛苦;我的身上将仿佛背负枷锁,被牢牢束缚,但我的心灵和思想却还是自由的,我仍可以求助尚未枯萎的自我,可以在孤独时分与未受奴役的真情实感进行内心的交流;在我心深处,仍有一个只属于我、他从未进入的角落,新鲜活跃的情感将在那个隐蔽之处安全而蓬勃地生长,不会被他的严酷所摧残,也不会被他勇士般严整有力的步伐踏倒。但是,做他的妻子——永远在他身边,永远受到束缚,永远需要克制——不得不将自己天性的火焰压到最低,迫使它只在内心燃烧,永远不得痛快宣泄,哪怕五脏六腑都被压抑的烈火烧得千疮百孔——这实在是无法忍受的。

“圣约翰!”我沉思至此,叫出声来。

“嗯?”他冷冷地应声。

“我再说一次:我欣然同意作为你的传教伙伴与你同行,但不能作为你的妻子。我不能嫁你,成为你的一部分。”

“你必须成为我的一部分,”他坚定地回答,“否则整件事情都要落空。除非你跟我结婚,要不然,我这个三十岁不到的男人怎么能带一个十九岁的姑娘去印度呢?我们怎么能没有结婚却始终待在一起呢——有时两人独处,有时与野蛮种族共处?”

“很好,”我不客气地说道,“既然这样,还不如把我当成你的亲妹妹,或者像你一样:一个男人,一个牧师。”

“谁都知道你不是我妹妹。我不能那样把你介绍给别人,否则,肯定会给我们两人招来嫌疑和中伤。至于别的说法,虽然你有男人般刚强、活跃的头脑,却有一颗女人心。那是行不通的。”

“行得通。”我有些不屑地断然说道,“完全可行。我有一颗女人的心,但你根本不在乎这一点。对你,我只抱有同伴的坚贞,如果你愿意的话,还有战友之间的坦率、忠诚和友情,还有新教士对师长的尊敬和服从。除此之外,再没有别的了。你不用担心。”

“这确实是我需要的,”他自言自语,“正是我想要的。但这条路上障碍重重,我必须消除阻碍。简,跟我结婚,你是不会后悔的,这是一定的。我们必须要结婚,我再重申一遍!没有别的路可走。毫无疑问,婚后自然会有充分的爱,足以使这样的婚姻在你看来也是正确的。”

“我鄙视你的爱情观。”我忍不住说道,同时站起身,背靠岩石站在他面前,“我鄙视你给的虚情假意,是的,圣约翰,我也鄙视提议虚情假意时的你。”

他怔怔地看着我,抿紧形状优美的嘴唇。很难说他究竟是被激怒了,还是吃惊或别的。他一向可以完全驾驭自己的面部表情。

“我几乎完全没想到,会听到你这样说。”他说,“我认为,我没做什么能让你鄙视的事,也没说过让你鄙视的话。”

我被他温和的语调打动了,同时也被他傲慢镇定的神态震慑到了。

“原谅我刚才的话吧,圣约翰。都是因为你的错,我才一时激动,说话没了分寸。因为你谈起了一个话题——出于天性的不同,我们本来就会有强烈的分歧——我们永远不该去讨论那个话题。爱情,这两个字本身就会挑起我们之间的争端。如果事实就是如此,我们该怎么办?我们该有什么样的感觉?我亲爱的表哥,放弃你的结婚计划吧。忘了吧。”

“不,”他说,“这件事我酝酿已久,也是唯一能确保我实现伟大志向的万全之策。不过,现在我不想再催逼你了。明天我要出远门,去剑桥,和那儿的很多朋友告别。我会离开两个星期,你可以利用这段时间再考虑一下我的建议。别忘了——如果你拒绝,你摒弃的不是我,而是上帝。借由我的计划,上帝已将崇高的前途展示在你面前,只有作为我的妻子,你才能踏上那条荣光大道。拒绝做我的妻子,你就永远把自己局限在自得其乐、一无所获、空虚无名的小道上。恐怕你会被归入放弃信仰、比异教徒还糟糕的那类人!到那时,你只能颤抖了。”

他说完了。转身背对我,再一次说道:

看向小溪,看向山坡。

但这次他已把自己的情绪全部紧锁在心,不值得说给我听了。我在他身边,一起走回家时,我能确凿地在他钢铁般的沉默中感知到他对我的态度——失望,因为这个严厉、专断的人本以为对方能俯首贴耳地顺从,结果遭到了反抗、非难,因为对方洞悉了他那冷酷、顽固的专断企图,更何况,对方是借着他无法感悟的情感、无法共鸣的观点看透这一点的。简而言之,作为一个男人,他本希望逼我就范;只是因为他是虔诚的基督徒,才肯如此耐心地容许我的执拗,给我那么长时间去反省和忏悔。

那天晚上,他吻过两个妹妹后,显然觉得应该忽略我,最好连手都不要握,就一言不发地离开了客厅。尽管我对他没有爱情,但仍有深厚的友谊,他这样明显的冷落伤了我的心,我难过极了,泪水涌上了眼眶。

“我看得出来,你和圣约翰在荒原上散步时吵架了,简,”黛安娜说,“但现在你可以去追他,他还在走廊里走来走去,是在盼着你。他会与你和好的。”

眼下这种情形中,我并没有执着于自尊。我一向认为,与其强求面子,不如图个痛快。于是,我就跑了出去,追上了他——他就站在楼梯脚下。

“晚安,圣约翰。”我说。

“晚安,简。”他平淡地回答。

“那么,握握手吧。”我说。

他只是轻轻搭住我的指尖,多么冷淡、多么敷衍!那天发生的事让他极其不悦,热诚已无法使他温暖,眼泪也不能打动他。不可能和他达成愉快的和解,他不可能有鼓舞人心的笑容、慷慨大度的话语,只是身为基督徒,他仍旧显得耐心、平和。我问他是否能原谅我,他说他没有记恨的习惯,也没有什么需要原谅,因为他根本没有觉得被冒犯过。

如此作答之后,他就转身离我而去。我倒宁可他揍我一拳。

第二天他并没有像他说的那样去剑桥。他把此行延后了整整一星期。就在那个星期里,他让我体会到了一个善良却苛刻、尽善尽美却不会通融的人对冒犯他的人能给予多么严厉的惩罚。他没有公然做出任何与我敌对的行为,没有一句责备的话,却时时刻刻能让我感受到:我已得不到他的欢心。

倒不是说圣约翰怀有跟基督教不相容的报复心,也不是说他没有能力伤我毫毛。以本性和原则而言,他早已超越了满足于卑鄙报复的层次。他原谅我说出鄙视他,也鄙视他的爱的话,但他并没有忘记这些话。在我们的有生之年他都忘不了。当他转向我,我总能从他的神态中看到这些话烙印在我们之间的空气里;无论什么时候,当我一开口,他总能听出我的语气里带着那些话的意味,而他给我的每个回答也回响着那些话的余音。

他并没有避免与我交谈,甚至还像往常那样,每天早晨要我到他书桌旁做功课。我担心藏在他深处的那个败坏的男人有一种秘而不宣,也不被纯粹的基督徒欣赏的趣味,尽情展现他的能耐:虽然他的言行举止一如既往,却能巧妙地从言行中抽离关怀、赞许之情——也就是让他昔日的言语和风度拥有严峻的魔力的那种内蕴。对我来说,他实际上已不再是血肉之躯,而是大理石;眼睛是冰冷、闪亮的蓝宝石,舌头是说话的工具——仅此而已。

这一切对我都是折磨——细微而萦绕不去的折磨;燃起低迷不断的隐隐怒火、战栗悲伤的烦恼,令我心烦意乱,简直要把我压垮了。我深深感受到:假如我成为他的妻子,这位俨如阳光照不到的深渊般纯洁的好人,不必从我的血管里抽取一滴血,也无须在清白的良心上留下一丝罪恶的痕迹,就能很快置我于死地。我想与他和解时,这种感受尤其强烈:我的遗憾自责得不到他的呼应。我们疏远并没有让他觉得痛苦难忍,也没有和解的愿望。哪怕我的泪水如断线的珍珠落在我们一起埋头阅读的书页上,他也丝毫不为所动,好像他的心确实是铁石做的。与此同时,他对妹妹们似乎比平常更好了,唯恐单单冷淡我还不足以令我彻悟自己已被彻底地排斥、放逐,他还要加强这种反差。我确信他这么做并非出于恶意,而是要恪守原则。

他离家前的那一晚,我在日落时偶然看到他在花园里散步。望着他的身影,明知他现在与我的隔阂,但我还是想到了他曾救过我的命,又是我的近亲,感动之情油然而生,便打算做最后的努力,期待重新获得他的情谊。我走出屋子,向倚靠小门站立的他走去,开门见山地说道:

“圣约翰,我很难过,因为你还在生我的气。让我们和好如初做朋友吧。”

“我也希望我们是朋友。”他无动于衷地说道,就像我走近他之前那样,依然仰望着冉冉上升的月亮。

“不,圣约翰。我们不再是以前那样的朋友了,这你知道。”

“不是吗?那样说不对。就我而言,我希望你没病没灾,一切都好。”

“我相信你,圣约翰,因为我肯定你不会希望任何人不幸,但我是你的亲戚,因而希望多得到一分你的爱,超过你给普通陌路人的博爱。”

“当然,”他说,“你的愿望是合理的,我绝对没有把你当作陌路人。”

他说这话的语气平静而冷漠,也够折磨人,令人丧气。要是我纵容自尊和恼怒发作,肯定会立刻转身离开。但是,我内心有一种更强烈的情绪在涌动。我十分敬重我表哥的才能和原则,他的友谊对我来说很宝贵,若就此失去,会让我非常难受。我不会这么快就放弃重获这种至宝的努力。

“我们一定要用这种方式分别吗,圣约翰?你要这么离开我——不说一句更亲切的话——就去印度吗?”

他不再凝视月亮,转而面对我。

“我去印度就是离开你吗,简?这是什么话!难道你不去印度吗?”

“你说我不能去,除非嫁给你。”

“那你就不和我结婚吗!你就如此坚持?”

读者啊,你可像我一样知道:那些冷酷的人能赋予他们冰一般的问题什么样的恐怖之感吗?知道他们一旦动怒就多么像雪崩吗?一旦不高兴就像冰海崩裂吗?

“是的,圣约翰,我不会嫁给你,我坚持自己的决定。”

崩裂的冰雪摇摇欲坠,往前滑了一下,但还没有崩塌。

“再说一遍,为什么拒绝?”他问。

“我已经回答过一次了。”我答道,“因为你不爱我。现在我还可以这样回答:因为你几乎是憎恨我的。如果我和你结婚,你会要了我的命。现在就快要了我的命。”

他的嘴唇和面颊顿时变得煞白,极其惨白。

“我会要你的命——我正在要你的命?你真不该说出这种凶残的话,既不像女人该说的,也不符合事实。这些话暴露出一种心灵的不幸状态,应当受到严厉的谴责,而且是不可宽恕的。不过,人有义务宽恕同胞,哪怕直至七十七次。”

这下可好,弄巧成拙了。我原本希望抹去自己上次在他心里留下的伤痕,那本来就很难抚平,却不料打上了更深的印记,俨如烙印在他心底了。

“现在你真的恨我了,”我说,“再想与你和解也没用了。我知道自己已成了你永久的敌人。”

这些话好似雪上加霜,因为触及事实而更具杀伤力。没有血色的嘴唇颤抖得抽搐起来。我知道,这无异于磨利了悲愤之刃。我不由得心如刀绞。

“你完全误解了我的话,”我立刻抓住他的手说,“我无意让你难受或痛苦,真的,我没有这个意思。”

他露出苦不堪言的悲惨笑容,非常坚决地抽回自己的手。静默良久后,他问道:“我想,现在你是要收回承诺了。你根本不想去印度,是吗?”

“不,我可以去,当你的助手。”我回答。

这次的沉默更久。在这间隙,我不知道他的天性和慈悲有过怎样的交战,他的眼里闪出奇异的光芒,脸上掠过奇异的阴影。他终于开口了。

“我先前已向你说明过了:像你这般年纪的单身女子,要跟我这样的单身男子出国游历,本来就是荒谬的无稽之谈。我已经挑明到这个地步了,还以为你不会再提起这种打算了。很遗憾,你居然还是提了。我为你感到遗憾。”

我打断了他。这种明确的责备反而让我顿时充满了斗志。“你要通情达理,圣约翰!你简直是在无理取闹。你假装对我说的话感到震惊,其实你没有,因为像你这样头脑优异的人不可能那么迟钝,或者自负,以至于如此曲解我的意思。我再说一次,只要你愿意,我愿意当你的副手,但永远不会是你的妻子。”

他的脸色再度变得惨白,但一如既往,他依然可以很好地克制情绪。他的回答有力而沉稳:

“不是我妻子的女性助手,绝对不适合我。如此看来,你是不能跟我去了。但若你的建议是真心实意的,那我进城的时候可以去问问一位已婚的教士,他的妻子刚好需要助手。你有自己的财产,不必依赖教会的资助,这样,你也不至于因为失信毁约、背弃你约定参与的团体而感到耻辱。”

诚如读者所知,我从来没有做过任何正式的许诺,也没有和谁订过约定。就这件事而言,他的这番话实在太严厉、太专横了。我反驳道:

“在这件事情上,我没有耻辱,也没有失信毁约、背弃承诺。我根本没有去印度的义务,尤其是和陌生人去。与你同行的话,我愿意冒这个大风险,因为我敬重你,信任你。身为妹妹,我爱你。但我相信,不管什么时候,不管跟谁去,我在那种气候条件下都活不久的。”

“啊!你是担心你自己。”他轻蔑地扬起嘴角说道。

“没错。上帝给了我生命,不是让我虚掷的,而且我开始觉得:按你的意愿去做就无异于自杀。况且,在决心离开英国之前我还要想明白:留下来是不是比离开更有价值。”

“这是什么意思?”

“这未必解释得清楚。然而,有一件事让我痛苦牵挂了很久,在解开疑团前,我哪儿都不能去。”

“我知道你的心向往什么,依恋什么。然而,你所牵挂的事法理不容,亵渎不洁。你早该彻底放弃了,现在倒又提起来,你真该为此感到羞耻。你还在想着罗切斯特先生?”

确实如此,我默认了。

“你要去找罗切斯特先生吗?”

“我得弄清楚他现在怎么样了。”

“那么,”他说,“我仍然会在祷告时想起你,真诚地祈求上帝不让你真的成为迷途的弃儿。我原以为你是主的选民,但上帝的眼光跟人类的不一样,祂所见的终能实现——”

他打开栅门,走了出去,沿着峡谷而下,很快就不见了。

我再次走进客厅的时候,发觉黛安娜伫立窗边,若有所思。她的个子比我高得多,这时把手搭在我肩上,俯身端详我的脸。

“简,”她说,“最近你很苍白,总是心神不宁。肯定出了什么事。跟我说说圣约翰和你在做什么吧。我在窗边看了你们半个小时。你得原谅我暗中偷窥你们,但你们这样已经很长时间了,我始终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圣约翰是个怪人——”

她停顿下来。我没有做声。她又立刻接着说道:

“我这位哥哥对你的看法非同一般,我敢肯定。长久以来,他一直对你特别注意和关心,对别人从来没有这样过——到底是为什么呢?但愿他是爱上你了——简,是这样吗?”

我把她冰凉的手放到我发烫的额头上:“不是的,黛,完全不是。”

“那他为什么老是那样盯着你看,老是要你和他单独在一起,把你留在他身边?玛丽和我都认定,他希望你嫁给他。”

“确实如此——他是要我做他的妻子。”

黛安娜拍手叫好。“我们正是这样想的,正合我们的心愿呀!你会嫁给他的,简,是吗?那样他就会留在英国了。”

“根本不是你们想的那样,黛安娜。他向我求婚,只是要为他在印度的苦役找个合适的伙伴。”

“什么?他希望你去印度?”

“是的。”

“简直疯了!”她叫道,“我敢肯定,你在那里都撑不到三个月。你绝不能去。你没有同意吧,简?”

“我拒绝嫁给他——”

“所以他就不高兴了?”她猜到了。

“很不高兴,恐怕他永远也不会原谅我了。但我提议,可以以妹妹的身份陪他去。”

“那真是傻到极点了,简。想想你要承担的工作吧——做不完的活儿,整天劳累,身强力壮的人都会累死的,更何况你这么瘦弱。你了解圣约翰的,他会鼓励你挑战你做不到的事。你要是跟他去,就是大热天,他也不会让你歇口气的。而且很可惜的是:就我所见,凡是他强求你做的,你都会逼迫自己去完成。我倒是很惊讶,你有勇气拒绝他的求婚,难道你不爱他吗,简?”

“不是对丈夫的爱。”

“可他是个俊美的青年。”

“而我如此平庸,你知道的,黛。我们一点儿都不般配。”

“平庸!你?绝对不是啊:你非常漂亮,人也非常好,好到实在不该在加尔各答被活活烤死。”她再次真诚地恳求我放弃同她兄长一起出行的各种想法。

“说真的,我也只能放弃了。”我说道,“因为刚才我再次提出愿意做他的副手,他很惊讶我会如此不合体统。他好像认为,我提议不结婚就陪他去是极不检点的,好像我一开始就没想把他当兄长,而且也一直没把他当兄长。”

“你为什么说他不爱你呢,简?”

“你真该听听他自己是怎么谈论这件事的。他一再解释说他要结婚不是为了他自己,而是为了圣职。他还说,我并非为爱情而生,而是生来就该操劳。这话当然也有道理,但在我看来,如果我不是为爱情而生,那么,显然也不是为婚姻而存在的。一辈子被一个男人拴在身边,而他只把你当作一件有用的工具,这不奇怪吗,黛?”

“难以忍受——不近人情——绝对不可能!”

“所以,”我继续说,“虽然我现在对他仍有兄妹之情,但如果被迫做他的妻子,我能想象得到:我就不可避免地会对他有一种怪异的、痛苦的爱。因为他那么有才能,神态、举动和谈吐中总流露出一种英勇气概。那样一来,我的命运就会悲惨得难以形容。他不会希望我爱他,若我的爱有所表露,他就会让我知道,那对他来说是多余的,不需要的,对我来说则是不得体的。我知道他会这样。”

“其实,圣约翰是个好人。”黛安娜说。

“他是好人,也是个伟人。可惜他在追求伟大目标的同时,毫不留情地忘记了平凡小人物的情感和需要。因此,卑微的人还是离他远点好,免得在他勇往直前的路上被踩在脚下。他来了,黛安娜,我得走了。”我见他进了花园,便匆匆上楼去了。

但是晚餐时,我还是不得不与他碰面。餐席上的他像平常那样沉默镇定,我以为他不会跟我说话,也确信他已经放弃了那个婚姻计划,但事实很快表明,在这两点上我都猜错了。他完全以平常的姿态,或者说最近的常态跟我交谈:谨慎有加,礼数周到。显然,他求助于圣灵,压抑了我在他心里所激起的愤怒,因而相信自己再次宽恕了我。

晚祷前读经时,他选了《启示录》第二十一章。听他念诵圣经文字始终是一种享受,他那优美的嗓音此时显得最饱满、最动听;传诵上帝的圣谕时,他那纯净高尚的神态也最令人难忘、最让人敬畏。但这天晚上,他坐在亲人围绕之中(五月的月光透过没有拉上窗帘的窗户倾泻进来,连桌上的烛光都相形失色,好像是多余的),语调里却多了几分肃穆,神态也更令人畏惧战栗。他坐在那儿,俯身看着一本大开本的古老《圣经》,描绘着书页中的新天堂和新世界的异境,讲述上帝将如何降临世间与人同住,如何抹去人们的眼泪,并允诺不会再有死亡、忧愁或哭泣,不会再有痛苦,因为这一切都已过去。

当他说出接下去的一番话,我浑身战栗,非同寻常;我感觉得到,他的声调有了难以描述的细微变化,尤其当他说着说着就将目光转向我的时候。

“得胜的,必承受这些为业,我要做他的上帝,他要做我的儿子。”这段经文读得清晰而缓慢,“唯有胆怯的,不信的……他们的份,就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这是第二次的死。”

自此往后,我都会知道圣约翰担心我会有什么样的命运。

他在朗读那一章最后几句辉煌的经文时,流露出一种平静、克制的胜利感,混杂着热切的渴望。这位朗读者深信不疑,他的名字已经写在羔羊的生命册上了,他盼望那个时刻到来,得以进入那承载着尘世君王们带来的荣耀和崇敬的圣城,那里无须日月光华照耀,因为神的光芒使其明亮,羊羔都成为城里的灯。

在之后的祈祷中,他投入了所有精力:所有坚定不移的热忱都复苏了,他虔诚恳切地向上帝祈祷,决意取得胜利。他祈求给弱者以力量;给脱离羊栏的迷路人以方向;让那些受世俗生活和情欲诱惑而离开正道的人能在关键时刻迷途知返。他请求,他敦促,他宣布上天的恩惠就是让他们免受火烙之刑。那真诚的期盼是如此深刻,如此庄严。一开始,我听着他祈祷,他的赤诚迫切令我称奇;接着,祈祷继续,渐渐激昂,我深受打动;最后不胜敬畏。他是如此真诚地认为自己的使命是那么伟大、高尚,听他为此祈祷的人也不能不产生同感。

祈祷结束后,我们向他告别,因为次日一早他就要出远门。黛安娜和玛丽亲吻了他,离开了房间,想必是听从了他悄声的暗示。我伸出手去,祝他旅途愉快。

“谢谢你,简。我说过,再过两个星期我会从剑桥返回,这段时间可供你再三斟酌。如果我听从人类的尊严,就应当不再跟你提及和我结婚的事,但我听从的是天职的指令,追随的是首要目标:为上帝的荣誉竭尽全力。我主忍受了长期的苦难,我也会这样。我不能让你永坠地狱,变成受神谴的罪人。趁你还来得及,悔改吧,醒悟吧。记住:我们受到吩咐,要趁白天工作,也受到警告,‘黑夜将到,就没有人能作工了。’记住:那些生前享福的财主的命运。上帝赐予你选择更好的自己的力量,你不该放弃那个更好的自己!”

他把手放在我头上,说出了最后那句话,言辞恳切又柔和。当然,他的目光并不像情人凝视心爱的姑娘,而纯粹是牧师召唤迷途羔羊的目光;或许更恰当地说,是守护天使注视着他所照看的灵魂时的目光。一切有才能的人——无论多情或无情,无论是狂热分子、胸怀大志的追求者还是暴君——在他们征服并主宰的时候,都会有其卓越的极点,无上的庄严。对于圣约翰,我萌发出强烈的崇敬之情,太强烈,乃至一下子将我推到了之前自己极力避免的那种程度。我很想停止与他的分歧,不再抗拒,哪怕失去自我,索性就让他意志的洪流裹挟我的一切,汹涌流入他所在的深渊吧。现在,我被他困扰和纠缠,完全就像当初我受另一个人不同形式的困扰和纠缠,这两次,我都做了傻瓜。上一次若屈服了,将犯下原则上的错误;这一次若屈服了,就会是判断上的错误。此时此刻,我在回首往事时才能这样穿透时间看个明白:在那样的紧要关头,我根本没意识到自己有多傻。

在圣职者的手下我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我忘却了拒绝;恐惧被压制了,挣扎被麻痹了。不可能的事——例如我与圣约翰的婚姻——刹那间就变为可能的了。一切都在电光火石间发生。宗教的呼唤,天使的召唤,上帝的旨意,生命仿佛卷卷画轴尽数展开,洞开的死亡之门展露彼岸的永恒;似乎,为了那永世的平安幸福,牺牲这里的一切都在所不惜。昏暗的房间里浮现出各种异象。

“现在,你能决定了吗?”传教士问道,他的语气是那样温和,又同样温和地把我拉近他身边。哦,那么温柔!远比强迫要有力得多!我能抵御圣约翰的愤怒,但面对他的温柔,我就只能像芦苇那样柔顺了。但我始终很清楚,就算我现在顺从了,早晚也会有一天,他会让我悔悟先前的抵抗。他的本性并没有因为一小时的庄严祈祷而改变,只是变得更强烈罢了。

“只要我能确定,我就能决定。”我答道,“只要能让我确定:让我嫁给你就是上帝的旨意,那我此时此刻就可以发誓嫁给你,不管以后会发生什么!”

“神听见我的祈祷了!”圣约翰脱口而出,他放在我头上的手更坚定有力了,好像已经在宣布我是属于他的。他伸出臂膀将我揽在怀里,几乎像是爱着我(我说几乎,是因为我感受过真正被爱的滋味,我知道两种感受的差别;但我也像他那样,已把爱置之度外,只想着天职使命了)。仿佛在翻涌的疑云前,我不知所从,与内心所见的幽暗幻景相持不下。我无比诚恳、热切地期望去做对的事情,并且只做对的事。“让我看到吧——指引明路,让我看清吧!”我祈求上苍。我此生从未如此激动过;至于后来发生的事情是不是激动所致,尽可由读者判断。

整座房子里寂静无声。因为我相信除了圣约翰和我,所有其他人都已睡去。仅有的一支蜡烛幽幽将灭,屋里洒满了月光。我的心跳得剧烈又急促,我甚至听得见心脏的跳动声。突然间,一种难以言表的战栗感传遍周身,涌向我的头脑和四肢,我的心随之停止了跳动。那感觉不像是电流,但却一样尖锐、奇异、惊人,强烈震颤了我沉寂的感官,仿佛在这之前,五体六感最活跃的时候也不过只在麻木昏睡,但现在被彻底唤醒了——惊觉而起,充满期待,眼睛和耳朵都在急切等待,浑身血肉都在震颤。

“你听到什么了?你看见什么了?”圣约翰问道。我什么也没有看到,可我听见了一个声音,不知来自何处,连声呼唤——

“简!简!简!”除此之外,再没有别的言语。

“哦,上帝呀!那是什么声音?”我倒吸一口冷气。

我本该问“那声音是从哪儿来的?”,因为听起来并不像来自这个房间,也不是发自这栋小屋、屋外的花园;那声音既不是从空中传来,也不是从地下,或头顶而来。我听到了!却永远无从得知那声音从何而来,或者为何而来!那是人的呼唤——熟悉、亲切、记忆犹新的声音——爱德华·费尔法克斯·罗切斯特的呼唤。那声音痛苦而悲哀:狂野、诡异、迫切。

“我来了!”我也大喊起来,“等我!哦,我这就来!”我飞奔到门边,向走廊里张望,只见到一片漆黑;我又冲进花园,那儿也空空如也。

“你在哪儿?”我喊道。

沼泽谷另一边的山峦传来幽幽回音——“你在哪儿?”我倾听着。风在冷杉中低吟,周遭只有荒原的孤绝、午夜的沉寂。

“别来这套盲目的信仰!”当门边的紫衫木后出现黑黢黢、幽灵般的阴影时,我断然说道,“这不是你的骗局,也不是你的巫术,而是大自然的功劳。她被唤醒了——虽然没有创造奇迹——却尽到了她最大的魔力。”

圣约翰一直跟着我,试图拦住我,但我挣脱了他。现在,是张扬我的优势的时候,我的力量全面而充沛地爆发着。我叫他不要再问,也不要再发议论。我希望他离开我。我必须,而且也宁愿一个人待着。他立刻听从了。只要有足够的魄力下命令,就不会有人不从。我上楼回到卧室,把自己锁在房里,跪了下来,以我的方式开始祈祷——不同于圣约翰的方式,但自有其效果。我似乎穿透了万物,离万能的圣灵非常近;我的灵魂充满感激之情,涌现在祂脚边。感恩之后,我站起来,下了决心;随后躺了下来,无所畏惧,豁然开朗,急切地期待黎明快来。

黎明降临了。天刚亮我便起身了,忙了一两个小时,根据短期外出的需要,把房间、抽屉和衣橱里的东西整理了一下。这时候,我听到圣约翰走出了自己的房间,停在我的门外,我担心他会敲门,但并没有;他没有敲门,却从门缝下塞进来一张纸条,我拿起一看,上面写着:

昨晚你离开得太突然了。若能多待一会儿,眼看着你就能得到基督的十字架和天使的皇冠了。两个星期后的今天,我就会回来,期盼你已做出明确的决定。在此期间,你要留心并祈祷,不要让自己受到诱惑。因为我相信,你的灵魂是愿意顺从的;但我也看到,你的肉身是软弱的。我会时刻为你祈祷。

——你的,圣约翰。

“我的灵魂,”我在心里回答,“愿意做一切正当的事;我的肉身,我希望当我清楚地知道上帝的意志时,肉身也能坚强地去实现它。无论如何,我的肉体是够坚强的,足以让我去搜寻,去探究,摸索出一条道路,冲出内心的疑云,找到确然无疑的晴空。”

那是六月的第一天,但清晨布满阴云,凉气袭人,骤雨敲窗。我听见前门打开,圣约翰走了出去。透过窗子,我看到他穿过花园,踏上了雾蒙蒙的荒原,朝惠特克劳斯的方向走去。他将在那儿搭马车。

“几小时后,表哥,我也会循着你的足迹走上那条路的。”我心想,“我也要去惠特克劳斯搭乘马车。在永远离开英国之前,我也有人要探望和问候。”

离早餐还有两个小时。这段时间,我在房间里轻轻地走来走去,思忖着促成我眼前这番计划的异象。我记得那种难以言说的奇异感受,不禁回忆起当时经历的内在感觉。我回想着我听到的声音,再次像昨晚那样徒劳地追问它究竟从何而来。那声音似乎来自我内心,而不是外部世界。我自问:难道那不过是一种神经质的错觉,一种幻觉吗?我无法想象,也无法相信是那样。那声音更像是神的启示。情感的惊人震动来势凶猛,如地动山摇,摇撼了保尔和西拉所在的监狱的地基,震开了封印心灵的牢门,松动了锁链,把心灵从沉睡中唤醒,颤栗着,倾听着;随后就是三声大喊,震动了我受惊的耳朵,钻入我震颤的心田,穿透了我的整个灵魂。灵魂既不惊惶,也不畏惧,反而大喜过望,仿佛自己的努力终获成功,有幸摆脱了肉身沉重的负担而欢欣鼓舞。

“用不了几天,”我从沉思中回过神来,兀自说道,“我就会知道昨晚用呼喊召唤我的他近况如何。既然事实证明,写信如同石沉大海,那我就得亲自去一趟。”

早餐时,我向黛安娜和玛丽宣布:我要出趟远门,至少离开四天。

“你一个人去吗,简?”她们问。

“是的,我去看看或者打听一下一个朋友的消息,我已担心他好久了。”

她们本可以说——我敢肯定,她们也一定是这样想的——她们以为我除了他们兄妹就没有别的亲友了;因为我以前确实总这么讲。但出于善解人意的天性,她们没有多说什么,黛安娜只是问我是否确定身体状况适宜旅行。她说我脸色苍白。我回答说没有什么不适,只是内心有些焦躁不安,但我相信不久就会好的。

接下来的安排就很容易,因为没有人刨根究底地问我,或东猜西想,我也就没了烦恼。我向她们解释:现在还说不清我的计划,好心又聪慧的她们就默许了我,让我按自己的想法行事。换作是我,在同样情况下也会给予她们这样自由行动的特权。

下午三点,我离开了沼泽居,四点过后不久,我就站在了惠特克劳斯的路牌下,等待马车把我带到遥远的桑菲尔德。荒野群山,冷僻道路,在那一片寂静中,老远就听到马车在渐渐靠近。同样的时间,同样的地点,同样的马车:一年前的那个夏夜,我就是从这班马车上走下来的,那时的我是那么凄凉、无望、毫无方向!我一招手,马车就停了下来。我上了车,现在我已不必为一个座位而倾其所有了。再次踏上去桑菲尔德的路,我觉得自己就像飞回家园的信鸽。

那段旅途意味着三十六小时的车程。我在星期二下午从惠特克劳斯出发,星期四一早,马车在路边的旅店停下,让马饮水。旅店坐落在绿色的树篱、宽阔的田野和低矮的放牧山丘之中(与中北部的莫尔顿严峻的荒原相比,这里的地形多么柔和,颜色多么青翠!),这番景色映入我眼帘,犹如一张似曾相识的脸庞。没错,我认得这片风景,确信自己已很接近目的地了。

“桑菲尔德离这儿有多远?”我问旅店的马夫。

“只有两英里,小姐,穿过田野就到了。”

“我到了。”我心想着,跳下马车,把一只随身的行李箱交给旅店的马夫保管,等我来取。我付了车钱,赶车的马夫心满意足地继续上路了。黎明的曙光照亮了旅店的招牌,我看到了“罗切斯特纹章”这几个镀金的字母,心怦怦乱跳——我已来到我主人的地界。但转念一想,又心如止水了——

“就你所知,你的主人也许已在英吉利海峡的彼岸。况且,就算他还在桑菲尔德,你飞奔过去,可是那儿除了他,还有谁?那发了疯的妻子。你与他毫不相干,你既不敢和他说话,也不敢当面见他。你只是白费力气,还是别再往前走了。”告诫我的声音不断催促我,“问问旅店里的人吧,先探听一下消息,他们会告诉你想知道的一切答案,立刻解开你的疑团。走到那个人跟前去,问问罗切斯特先生在不在家。”

这个建议很明智,但我无法强迫自己那样做。我害怕得到一个让我绝望的回答。延长疑虑就是延长希望。也许,我还能再看到星光照耀下的桑菲尔德府。我面前就是那道踏阶,那片田野——那天早晨我逃离桑菲尔德,急急忙忙穿过田野,不顾一切,漫无目的,心烦意乱,被一种复仇的愤怒驱使着,被痛苦折磨着。我还没决定走哪条路,就已置身这片田野之中了。我走得好快呀!有时还奔跑起来!我多么希望再次看到熟悉的树林!我是多么期待看到熟稔的棵棵树木,多想看到树林间的草地和山坡!

眼前终于出现了树林,白嘴鸦黑压压一片,响亮的呱呱叫声打破了清晨的寂静。一种奇特的喜悦激励着我,使我急急往前。穿过另一片田野,走过一段小径——看到了院墙!但后屋的门房、大宅、白嘴鸦的巢穴依然隐而不见。“我第一眼看到的应该是宅邸的正面,”我心里很有把握,“那雄伟的雉堞会特别醒目,一眼就能看到;那时,我就能认出我主人房间的那扇窗,也许他会伫立窗前——他起得很早;也许这会儿正漫步在果园里,或在宅前的人行道上散步。说不定我还能望见他!哪怕只是一眼!当然,即便看到了,我也不至于疯狂地奔向他吧?我不知道。我不能确定。万一我真的奔过去,那会怎样?上帝保佑他!那会怎样?让我再次感受他的目光赋予我的生命,又能伤害到谁呢?我是在呓语。也许,此刻他正在比利牛斯山或风平浪静的南方大海上欣赏日出呢。”

我顺着果园矮矮的外墙走去,在拐角处转弯,那儿有一扇通向牧草地的小门,此时敞开着,小门两边各有一根石柱,柱顶有个石球。我藏身在一根石柱后面,因为从那里可以不被人注意到,但可以望到宅子的整个正面。我小心地探出头去,以防哪间卧室的窗帘已经拉起来。从这个隐蔽的角落望去,雉堞、门窗和宅邸长长的正面就能尽收眼底了。

盘旋在头顶的乌鸦们也许正俯视着我如此谨慎的远望。我不知道它们会有什么感想——起初我十分小心胆怯,之后猛然变得大胆鲁莽:先是窥探一眼,继而久久凝视,最后离开我的掩身地,毫无顾忌地走上草地,正面面对宅子时又突然停下脚步,久久地,死死地盯着它。“一开始何必假装羞答答的?”乌鸦们也许会问,“这会儿反倒傻里傻气,不顾一切了?”

读者,且听我娓娓道来。

假设:一位深情的人发现爱人在青苔覆地的河岸上酣睡着,他渴望看一眼她美丽的容颜,但不想惊醒她。他悄然踏上草地,留心不发出一点儿声响。他停下脚步,以为自己吵醒了她,赶忙往后退,说什么也不想让她看见。四周万籁俱寂。他再次往前走,俯身去看她:薄纱轻掩她的脸庞。他掀起面纱,身子弯得更低了,期待看到这个美人儿——温暖、娇艳、可人,正在安睡。他的目光是多么急不可耐!但眼睛突然呆住了:何其诧异!他突然热切地紧紧抱住——刚才连碰都不敢碰的——她的身子!他大声呼喊一个名字,放下了怀抱中的身躯,发了狂般直愣愣地盯着看。他那样紧抱、呼唤、凝视,都是因为他不再担心自己的任何动静、任何动作会惊醒梦中人。他以为爱人睡得很甜,但此刻却发现她早已死去了。

我带着怯生生的喜悦望向堂皇的宅邸,但我看到的是一片焦黑的废墟。

实在没必要躲在门柱后畏缩不前了!没必要窥探卧室窗棂,唯恐被窗里的人发现!没必要侧耳细听开门的声响,想象人行道或碎石步道上响起脚步声!那草坪、那庭园已然废弃,只剩被践踏的荒芜绿意;大门敞开,如同空洞。正如我曾在梦中见过的,宅邸的整个正面只剩下一面残壁,看起来高耸,却脆弱不堪,墙上敞着没有玻璃的窗框;没有屋檐,没有雉堞,没有烟囱;全都坍塌在废墟中了。

四下笼罩着死一般的寂静,一种荒凉旷野的凄凉。怪不得给这儿的人写信得不到回复,那就好比给教堂过道上的墓穴派发使徒书信。石头上的焦黑印痕诉说着这座大宅遭到了什么样的厄运而崩塌。显然是火灾。但是,怎么会烧起来的呢?这场灾祸的来龙去脉究竟加何?到底有多大的损失——除了灰泥、大理石和木构件之外?有没有人命像房产一样遭了这劫难?如果有,丧命的是谁?这个可怕的问题,眼前没有谁来回答我——连无声的迹象、无言的证据都没有。

绕过断垣颓壁,我走进宅内,穿行在废墟中,种种迹象表明,这场灾难不是最近发生的。我想,冬雪曾经飘入空空的拱门,冬雨也敲打过没有玻璃的窗棂;因为在一堆堆湿透了的废弃物中,春意已催生了草木萌芽,乱石堆中和断梁间处处长出了野草。唉!废墟的主人又在哪里?在哪个国度?有否受到庇护?我的目光不由自主地飘向门外灰色的教堂塔楼,问道:“难道他已随先父戴默尔·德·罗切斯特而去,安息在狭窄的大理石碑下了吗?”

我的问题都必须得到答案。在这附近,我只能找到那家旅店可以让我打听,因而很快返回了那里。老板亲自把早餐端进客厅,我请他关上门,坐下来,因为我有些问题要问他。但等他照我吩咐去做了之后,我却不知从何开始。对于可能得到的答案,我怀着极大的恐惧感。然而,刚才目睹的凄凉景象,多少已让我有了心理准备,明白自己即将听到一个悲惨的故事。看上去,这位中年老板很正派。

“你肯定知道桑菲尔德府吧?”勉强之下,我终于开口了。

“知道,小姐,我以前在那里待过。”

“是吗?”不是我在的时候,我心想,我并不认识他。

“我是已故的罗切斯特先生的管家。”他补充道。

已故!让我避之不及的打击好像猛然间就重重地落到我头上了。

“已故的!”我倒吸一口冷气,“他死了?”

“我说的是新一代罗切斯特——爱德华先生——的父亲。”他解释道。我这才缓了一口气,血液也能重新流动起来。他的话使我确信:爱德华先生——我的罗切斯特先生(无论他在何方,愿上帝祝福他!)至少还活着,总之还是“新一代罗切斯特”。这太让人高兴了!不管他接下去会透露什么消息,我想,自己都能比较平静地去倾听了。只要他没有躺在墓园里,哪怕听说他在安迪波蒂斯群岛,我都能忍受。

“罗切斯特先生现在还住在桑菲尔德府吗?”我问道,当然,我知道他会怎样回答,但并不想过于直截了当地问他的确实住处。

“不,小姐。唉!已没有人住在那儿了。我猜,你不是住在附近的吧,要不然,你肯定听说过去年秋天发生的事——桑菲尔德府已成一片废墟。大约是秋收后,被火烧毁的。真是可怕的灾难!那么多贵重的财产都被烧毁了,几乎没有一件家具幸免。火灾是深夜发生的,从米尔科特来的救火车还没有开到,那宅子已烧成了一片火海。那情形实在太可怕了,我亲眼见到的。”

“深夜!”我喃喃自语。是啊,桑菲尔德的灾祸总是在夜间发生。“引发火灾的原因找到了吗?”我问。

“他们猜想,小姐,他们是这么猜想的,但要我说,那就是确凿无疑的。你也许不知道?”他把椅子往桌前稍稍挪近了些,压低了声音说下去,“那宅子里关着一个女人——是个……疯子。”

“我略有耳闻。”

“她被严加看管着,小姐,一连好多年,外人都不能确定真有这么个人。没人见过她。大家只不过凭谣传知道宅子里有这么一个人,但她究竟是谁,是做什么的,就很难猜测了。有人说是爱德华先生从国外把她带回来的。有人认定她是他的情妇。但一年前发生了一件怪事——非常离奇的怪事。”

这下子,我开始担心会听到自己的故事,就故意把他拉回正题。

“那这个女人呢?”

“原来这个女人,小姐,”他答道,“就是罗切斯特先生的妻子!奇怪的是,这件事是在前所未有的情况下被大家知道的。当时,有位年轻的小姐在府上做家庭教师,罗切斯特先生爱上——”

“可是火灾——”我提醒他。

“我马上就会说到的,小姐。爱德华先生爱上了她。用人们都说,从没见过有谁像他那么痴迷地爱,时时刻刻追着她。他们会偷偷观察他——你知道,用人们都是这样的,小姐——他倾慕她,把她看得比什么都重要。除了他,没有人认为她很漂亮。他们都说,她是个小不点儿,几乎像个孩子。我本人从没见过她,但我听女仆莉娅说起过。莉娅也非常喜欢她。罗切斯特先生将近四十岁了,可这个家庭女教师还不到二十岁。你知道,他这种年纪的男人一旦爱上了年轻女孩,往往都像中了魔似的,神魂颠倒。是的,他要娶她。”

“这段故事改日再听你细说吧,”我说,“现在,我特别想听听你说说大火的缘由。难道这个疯子——罗切斯特夫人——和火灾有关?”

“你说对了,小姐。肯定是因为她。除了她,根本没人会放火。有一个名叫普尔夫人的看守负责照管她。普尔夫人在那个行当里算是很能干的,也很可靠;但做看护、护士那一行的人多半都有一个毛病,普尔夫人也不例外:她私自留着一瓶杜松子酒,而且常常多喝那么一口。那也情有可原,因为她干的那份活儿实在很辛苦;但总归是很危险的,因为酒水一下肚,普尔夫人就呼呼大睡,而那位像巫婆般狡猾的疯女人就会从她的口袋里偷走钥匙,自己开了门,溜出来,在宅子里到处乱转,心血来潮时,什么疯狂的、吓人的坏事儿她都干得出来。他们说,她有一次差点儿把她的丈夫活活烧死在床上,但我不了解那件事。不过,那天晚上,她先点燃了紧邻她房间的帷幔,随后下了一层楼,摸到了那位家庭女教师原先住过的房间——也不知为什么,她似乎知道那阵子府上的事情,因而对她怀恨在心——点燃了她的床,幸亏没人睡在那儿——两个月前,那位家庭女教师就出走了,罗切斯特先生拼命找她,仿佛她是稀世珍宝,但还是杳无音讯;他太失望了,因而越来越粗暴了。他以前不至于狂野到骇人的地步,但失去她以后,他变得非常可怕。他还非要孤身独处,把管家费尔法克斯夫人送到远方的朋友那儿去了,当然,他很慷慨地付给她一笔终身年金,她是受之无愧的——她是个很好的女人。他把他监护的阿黛拉小姐送进了学校。与所有乡绅们断绝了往来,就独自一人,像隐士那样关在宅子里,闭门不出。”

“什么!他没有离开英国?”

“离开英国?天啊,没有!他连门槛都不跨出去。不过到了夜里,他会像游魂那样在庭院和果园里游荡,就像神志错乱了似的——依我看就是这么一回事。小姐,你是不知道啊:你绝不会见过哪位绅士像他那么活跃、有胆魄又有头脑——在遇见小个子女教师之前。他不是那种沉溺于饮酒、玩牌和赛马的纨绔子弟,也不怎么好看,但他有男子气概的勇气和意志力。你知道,他还是孩子的时候我就认识他了,我倒常常希望那位爱小姐在来桑菲尔德之前就沉入海底了。”

“所以,起火的时候,罗切斯特先生在家?”

“不错,他确实在家。上上下下都烧起来的时候,他还跑上阁楼,把用人们从床上叫醒,亲自帮他们下楼来,随后又返回去,要把发疯的妻子从小房间里救出来。那时候,大家都大声喊叫,告诉他,她在屋顶——她站在雉堞上,挥舞胳膊、大喊大叫,一英里外都听得见。我亲眼看到了她的身影,也亲耳听到了她的声音。她是个身形魁梧的女人,头发又长又黑,站在屋顶时,我们看得到她的头发在火光中飘动。我,还有好几个人都亲眼看到罗切斯特先生爬出天窗,也上了屋顶;我们听他大喊‘伯莎!’,还看到他朝她走去。就在这时候,小姐,她大叫一声,纵身跳下,眨眼间就躺在石子路,粉身碎骨了。”

“死了?”

“死了!唉,就跟溅满她的鲜血和脑浆的石头一样。”

“天哪!”

“你说得不错,小姐,真吓人啊!”

他打了个寒战。

“那么,后来呢?”我追问道。

“唉,小姐,后来整个宅子都夷为平地了,眼下只剩下几面断壁还立在原地。”

“还有其他人死伤吗?”

“没有——如果有,怕是反而好些。”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可怜的爱德华先生,”他失声感叹道,“我从没想到会见到这种事!有人说那不过是报应,谁叫他隐瞒了第一次婚姻,妻子还活着就想再娶,但就我而言,非常同情他。”

“你不是说他还活着吗?”我大声问道。

“是呀,是呀,还活着。但很多人都觉得,他还不如死了好。”

“为什么?到底怎么了?”我的血再度冰冷,“他在哪儿?”我问,“在英国吗?”

“唉——唉——他是在英国,他也没办法走出英国了,我想,现在他是寸步难行了。”

这太让人痛苦了!而这个男人似乎还在故意拖延我的痛苦。

“他彻底瞎了,”他终于说道,“是呀,他双目失明了,爱德华先生。”

我本来担心的是更糟的结局——担心他疯了。我定下心来,鼓足勇气问他失明的缘由。

“全是因为他有胆量,小姐,你也可以说是因为他善良。他要等所有人逃出来,他才肯离开老宅。罗切斯特夫人跳下雉堞后,他终于从大楼梯上走下来了,但就在那时,轰隆一声,整栋房子塌下来了。他是从废墟底下被人拖出来的,虽然还活着,但伤得很惨。一根大梁掉了下来,正好护住了他一点。不过,他的一只眼球被砸了出来,一只手被压烂了,卡特医生不得不立刻截肢。另一只眼睛被灼伤了,也失去了视力。如今他又瞎又残,实在很无助。”

“他在哪儿?他现在住在什么地方?”

“在芬丁,他的另一个庄园里,离这里三十英里,是个很荒凉偏僻的地方。”

“谁跟他在一起?”

“老约翰夫妻俩。别人他都不要。听人家说,他整个人都垮了。”

“你有什么车吗?”

“我们有一辆轻便马车,小姐,挺华丽的马车。”

“马上把车准备好。如果你的车夫肯在天黑前把我送到芬丁,我会付给你和他加倍的酬劳。”

芬丁庄园是一幢相当古老的宅邸,中等大小,朴实无华的建筑物上鲜有浮夸装饰,隐在林木深处。以前,我就听说过这个庄园。罗切斯特先生常常谈起它,有时也会去。他父亲买下这块地只是为了方便狩猎。罗切斯特先生本想把屋子租出去,但因为地点不好,有碍健康,始终找不到租客。结果,芬丁庄园几乎总是空关着,也没有摆设家具,只有两三间房子装修过,可供这位乡绅狩猎季节住宿用。

我赶在天黑前抵达这座庄园。那天傍晚天色阴霾,刮着强劲的冷风,刺骨的细雨不停。我守信付了双倍车资,便让车夫驱车离去,独自步行,走完了最后一英里路。即使走到离庄园很近的地方了,也很难见到宅邸,庄园四周的树林枝繁叶茂,简直太过繁茂了。直到看见两根花岗石柱间的铁门,我才知道该从哪儿进去。但进门之后,我立刻置身于密林的昏暗光影之中。有一条野草丛生的小路沿着林间空隙而下,两旁的树干灰白多节,头顶的枝桠交叉高拱。我顺着这条小路走,满以为很快就会走到宅邸,不料小路不断往前延伸,逶迤盘桓,好像越绕越远了,完全看不见宅邸或庭园的影子。

我以为自己走错了方向,迷了路。灰暗夜色、幽深密林将我完全笼罩,我环顾左右,想另找出路。但没有找到,到处都只见纵横缠绕的树枝、石柱般的巨大树干、浓密的夏季树荫——连一处空地都没有。

我继续往前走;小路终于渐渐开阔起来,树林也稀疏些了。我看到了一道栅栏,之后便是房子——在昏暗的光线中,在树木间若隐若现。颓败的墙壁阴湿泛绿。我走进一扇只上了一道门闩的小门,继而站在围墙内的一片空地上,树木呈半圆形向两边伸展。没有花草,没有苗圃,茂密的森林中,只有一条宽阔的砂石路绕着一小片草地伸展出去。房子正面有两堵人形山墙,窗子很窄,配有格栅,正门也很窄小,跨上一步就到门口了。正如罗切斯特纹章旅店的老板所说,这个庄园果真“很荒凉偏僻”。四周静得就像周日的教堂,只能听到落在树叶上的“哗哗”雨声。

“这儿会有人住吗?”我心想。

不错,是有人住的迹象。因为我听见了响动——狭窄的正门打开了,一个人影即将从这个庄园里走出来。

门慢慢地开了。一个人影走进薄暮,停在台阶上。一个没有戴帽子的男人。他伸出手,仿佛要试试是不是在下雨。尽管暮色苍茫,我还是认出来了——那不是别人,正是我的主人,爱德华·费尔法克斯·罗切斯特。

我停下脚步,几乎屏住了呼吸,站定了,远望他——仔细地打量他,而且没有让他看到,唉,是他看不见我。这是突然的一次不期而遇,但巨大的喜悦却被痛苦压抑了。因而,我轻而易举地克制住了,没有喊出声来,也收敛了急欲冲向前的脚步。

他的身形依然如往昔那样健壮,体态依然笔直挺拔,头发依然乌黑,面容也没有改变,脸颊未见消瘦。仅在一年之间,无论怎样的悲愁都不可能损耗他强劲的体魄、抹煞他旺盛的生命力。但我从他的表情上看出了变化:绝望而郁结的表情,令我想起身陷囹圄、遍体鳞伤的鸟兽,恼怒又悲愤,这时靠近将很危险。笼中鹰金色眼圈中的光芒已被残酷地熄灭,也许,看起来就像这位失明的参孙吧。

读者,你认为我会惧怕盲眼后的凶暴吗?如果你认为我会怕,那就太不了解我了。我很伤心,但随之而来的还有温存的希望——很快,我就能斗胆吻上他岩石般的额头,再向下,吻上冷峻闭锁的双唇。但现在还不可以,我还不想立刻招呼他。

他下了那级台阶,一路摸索,慢慢走向草地。他大步流星的姿态如今何在?他又停下脚步,仿佛不知道该转向哪边。他抬起手,拨开眼睑,用空洞的目光望向天空,又吃力地转向半圆形的树荫。谁都看得出来,一切在他眼里都只是黑洞洞的虚空。他伸出右手(截了肢的左臂藏在怀里),似乎想凭借触摸知道周围有什么;但他触碰到的依然是虚空,因为树木离他所立之处还有好几码远。他放弃了这番尝试,只是抱着臂膀,静默地站在雨中,哪怕雨下大了,猛烈地落在他无遮无盖的头上。这时,约翰不知从哪里出来,向他走去。

“您要扶着我的胳膊吗,先生?”他说,“眼看着就要下大雨了,您还是赶紧进屋吧?”

“别管我。”他回答。

约翰走开了,没发现我。罗切斯特先生开始试着走动起来,可惜徒劳无功,因为他对周围的一切完全没有把握。他摸索着回到屋里,进去后,关上了门。

这时,我才走上前去敲门。应门的是约翰的妻子。“玛丽,”我说,“你好!”

她吓了一大跳,仿佛见了鬼。我让她镇定下来。她急忙问道:“真的是你吗?小姐,这么晚了,你怎么会来这么偏僻的地方?”我没有应答,只是握住了她的手,随后跟她进了厨房,约翰正坐在熊熊的炉火边。我三言两语向他们作了解释:我听说了自己离开桑菲尔德后所发生的一切,现在来看望罗切斯特先生。我麻烦约翰到我下车的路口,把我留在那儿的行李箱取回来。然后,我摘下帽子,褪下披肩,问玛丽能不能安排我在庄园里过夜。问了才知,确实很难安排,但终究能凑合一下,我便告诉她,我打算住下来。正在这时,客厅的铃响了。

“你进去的时候,”我说,“跟主人说,有人想见他。但别提我的名字。”

“我想,他是不会见你的,”她回答,“不管谁来,他都拒绝。”

她回来时,我问他说了什么。

“你得通报姓名,说明来意。”她回答。接着去倒了一杯水,又拿了几根蜡烛,放进托盘。

“他按铃是要叫这些东西吗?”我问。

“是的,虽然他眼睛看不见,但天黑后总是让人把蜡烛拿进去。”

“把托盘给我吧,我送进去。”

我从她手里接过托盘,她向我指出客厅门的方位。我的手在抖,托盘晃动着,水从杯子里溅了出来;我的心跳得慌,怦怦地撞着肋骨。玛丽替我开了门,并在我身后关上。

客厅很阴暗,壁炉里只有一小堆乏人照看的火微微地燃着,而弯着腰凑近火光、头靠在高高的老式壁炉架上的人,正是这客厅的盲眼的主人。他的老狗派洛特趴在一边,离得远远的,蜷缩成一团,好像担心被人不经意踩着似的。我一进门,派洛特便竖起耳朵,先是呜咽几声,又大声吠叫一通,跳起来就向我扑来,差点儿掀翻我手中的托盘。我把托盘放在桌上,拍拍它,轻轻地说:“躺下!”罗切斯特先生漠然地转过身来,想看看是什么事引起了骚动,但他什么都看不到,便回过头去,叹了口气。

“把水给我,玛丽。”他说。

我端着现在只剩半杯的水向他走去,派洛特跟着我,依然兴奋不已。

“怎么回事?”他问。

“躺下,派洛特!”我又说了一遍。他手拿水杯,刚送到嘴边就停了下来,似乎在细听。他喝完水,放下杯子。“玛丽,是你吗?是不是?”

“玛丽在厨房里。”我回答。

他伸出手,飞快地挥动一下,但因为看不见我站在哪儿,所以没有碰到我。“是谁?谁?”他问道,似乎拼命要用那双失明的眼睛来看清楚——多么徒劳而凄楚的尝试!“回答我——再说点什么!”他用不容违抗的命令腔调大声说道。

“您再要喝一点吗,先生?杯子里的水,刚才被我泼掉了一半。”我说。

“到底是谁?怎么回事?是谁在说话?”

“派洛特认出我了,约翰和玛丽都知道我在这里。我今天晚上才到的。”我回答。

“天哪!我这是产生了什么样的幻觉?我陷入了什么样的痴心妄想?”

“不是妄想,也不是幻觉,先生。您的头脑这样强韧,不会被幻觉迷住的;您的身体这样健康,绝不至于疯狂。”

“说话的人到底在哪儿?难道只是个声音?哦!我看不见,无法眼见为实,但我必须要亲手摸到,不然我的心会停止跳动,脑袋都要炸裂了。不管你是什么——不管你是谁——要让我摸得着,否则我活不下去!”

他伸手摸索起来。我抓住他那只胡乱挥舞的手,用双手紧紧握住它。

“是她的手指!”他叫起来,“她纤细的手指!那就是说,她确实在这儿。”

那只强壮的手挣脱出我紧握的双手,抓住了我的胳膊,我的肩膀,脖子,腰——我被他完全搂在怀里,紧贴着他。

“是简吗?这到底是什么?是她的身形——她的小个子——”

“还有她的声音。”我补上一句,“她整个人都在这里,还有她的心。上帝保佑您,先生!我真高兴,又能这样靠近您了。”

“简·爱!简·爱!”他只是一个劲儿地念我的名字。

“我亲爱的主人,”我答道,“我是简·爱。我找到了您——我回到您身边来了。”

“真的吗?有血有肉?是活生生的简·爱吗?”

“您能触摸到我,先生——您正搂着我,搂得紧紧的。我并没有冷得像死尸,空无得像空气,对吗?”

“活生生的!我最亲爱的!这显然是她的身躯,她的五官。可是,我捱过那种苦痛之后,不可能有这种福分。这是梦,就像我夜里常做的那些梦,梦见我再度拥她入怀,也像这样亲吻她;感觉到她在爱我,相信她不会离开我。”

“从今天起,先生,我永远不会离开您了。”

“永远不会,是幻影这么说吗?可我每次醒来,都发觉那不过是场梦,骗人的一场空欢喜。我凄凉,孤独;我的生活黑暗,寂寞,毫无希望;我的灵魂干渴,却得不到水喝;我的心饥饿,却得不到吃食。温存轻柔的梦啊,你此刻偎依在我怀里,但你也会飞走的,就像你的姐妹们一样,每次都会逃之夭夭。趁你还没飞走,吻我吧,拥抱我吧,简。”

“这里,先生。还有这里!”

我的吻落在当初目光炯炯、如今黯然无光的眼睛上;再拨开他额前的头发,亲吻了他的前额。他仿佛突然惊醒,顿时相信这一切都是事实。

“简,是你,对吗?你回到我身边了吗?”

“是的。”

“你没有淹死在沟渠或溪水下吗?也没有憔悴不堪地流落在异乡人中间?”

“没有,先生。我现在完全独立了。”

“独立!这话是什么意思,简?”

“我在马德拉的伯父去世了,留给我五千英镑。”

“哦,确有此事——是真的!”他喊起来,“我绝不会做这样的梦。何况,这是她独特的腔调,又活泼调皮,又那么温柔,唤醒我那枯竭的心,给了它生命。简,你是说你成了独立的女人?有钱的女人?”

“很有钱,先生。您要是不让我同您一起生活,我可以紧靠您家大门盖一幢房子,晚上您要人作伴的时候就可以过来,在我的客厅里坐坐。”

“可是,既然你有钱了,简,如今肯定会有朋友们簇拥着你,不会容许你跟着我这样又瞎又残的人吧?”

“我跟您说过了,我独立了,先生,不仅有钱,还可以自己做主。”

“那你愿意和我在一起?”

“当然——除非您反对。我愿当您的邻居,您的护士,您的管家。我发觉您很孤独,我很愿陪伴您——念书给您听,陪您散步,陪您闲坐;我愿意侍候您——当您的眼睛和双手。别再那么郁郁寡欢了,我亲爱的主人,只要我还活着,您就不会寂寞了。”

他没有回答,似乎很严肃,心不在焉。他叹了口气,微微开口,好像有话想说,却又闭上了。我有点尴尬。也许我太过主动,不顾世俗礼仪地冒然提出要陪伴他,而他也像圣约翰那样,因我的轻率而认定我有失体统。的确,我这样提议只是因为我认定他希望,并要求我做他的妻子;就是这种没有说出口,却极有把握的期待在鼓舞我,让我有信心,认定他会立刻要求我成为他的人。但是,他完全没有透露出这类暗示,脸色反而越来越阴沉了。我猛然想到,也许是自己搞错了,不知不觉做了傻事。于是,我轻轻地从他的怀抱中抽出身来,可他很焦急,反而把我抱得更紧了。

“不!不!简,你不能走。不许走——我能触摸到你,听到你说话,感受到有你在身边是多么幸福,你的抚慰是多么甜蜜。我不能放弃这些快乐,因为我已所剩无多。我必须要拥有你。世人会笑话我,说我荒唐,自私,但这都无关紧要。我的灵魂拥有你,才能得到满足;否则,灵魂就会对肉身展开报复,让我生不如死。”

“先生,我愿意与您在一起,我已经这样说过了。”

“是的——但也许你说的‘留在我身边’,和我理解的并不是一码事。也许你会下决心留在我的桌边椅旁,像个好心的小护士那样服侍我(因为你有热诚的心、慷慨的精神,让你能为你怜悯的人作出牺牲),毫无疑问,我当然会心满意足。我想,我现在只能对你怀着父亲般的感情了,你是这么想的吗?来,告诉我。”

“您愿意怎么想,我就怎么想,先生。如果您认为这样更好,我愿意只当您的护士。”

“可你不能老是当我的护士,简妮特。你还年轻,总有一天你得结婚。”

“我不在乎结婚不结婚。”

“你应当在乎,简妮特。如果我还是过去那样的话,我会想方设法让你在乎婚姻……但现在……我只是个瞎了眼的废人!”

他又沉下脸来,一声不吭了。相反,我倒是更高兴了,又鼓起了新的勇气。他那最后一句话让我明白了问题所在,但在我看来这丝毫没有为难之处,所以刚才的窘态烟消云散。我用更活跃的语气和他谈起来。

“现在,总该有人把您重新变回人类了吧,”我说着,拨开他又粗又长、疏于修剪的头发,“因为在我看来,您已经变成狮子,或类似的东西了。您倒真有几分像野地里的尼布甲尼撒呢,显然如此,您的头发让我想起了鹰的羽毛,至于指甲是不是像鸟爪了,我还没有注意到。”

“这只手臂上既没有手也没有指甲,”他说着,从怀中抽出被截肢的断臂给我看,“只剩这么一截了,看上去真可怕!你说是不是,简?”

“看到这,我真为您惋惜,看到您的眼睛也令我难过;还有额上火烫的伤疤。最糟糕的是,因为这很危险——会让人忍不住过分爱抚和照料,把您惯坏了。”

“我以为你看到我的手臂、疤痕累累的面孔,就会厌恶我。”

“您这样想吗?别对我这样说,不然我会对您的判断说出不恭敬的话。好了,我要先离开一下,把火生旺些,清扫一下壁炉边。火旺的时候,您能辨得出光吗?”

“能,右眼能看到一点亮光——朦朦胧胧的红光。”

“您能看见烛光吗?”

“非常模糊——每支蜡烛就像发亮的雾。”

“您能看见我吗?”

“不能,我的天使。但我能够听见你、摸到你就已经够幸运了。”

“您什么时候吃晚餐?”

“我从来不吃晚餐。”

“但今晚您得吃一点。我饿了,我想您也一样,只不过是忘了罢了。”

我把玛丽叫进来,很快就把房间收拾得更为整洁宜人了。同时,我也为他准备了一顿舒心的晚餐。我兴致勃勃,晚餐时及晚餐后和他愉快自在地谈了很久。跟他在一起,毫无折磨人的拘束感,无需自我克制,无须压抑欢快活跃的情绪;与他共处时,我感到自由自在,因为我知道自己与他很投契。我的一言一行似乎都能抚慰他,给他崭新的活力。多么愉快的感觉呀!我的天性得以焕发,熠熠生辉。在他面前,我才能尽情地生活,同样,在我面前,他才能真正地活。尽管他的眼睛瞎了,脸上还是荡漾着笑容,欢乐舒展了他的前额,面容变得柔软而温暖了。

晚餐后,他开始问我很多问题,问我上哪儿去了,在干些什么,怎么找到他的。但我回答得很简略,夜已经很深,没时间细谈,而且,我也不想谈到那些太容易让他激动的细节,不想在他的心田开掘出新的泉眼。眼下,我唯一的目的就是让他高兴,而且如我所说,他确实很高兴,但反复无常:要是说话间沉默了一会儿,他就会坐立不安,碰碰我,唤一声“简”。

“你真的是活生生的人吗,简?你肯定?”

“我诚心诚意地如此坚信。罗切斯特先生。”

“可是,在这样一个黑暗阴郁的夜里,你怎么会这样突然地出现在我寂寞的壁炉边呢?我伸出手,要从用人那儿取一杯水,结果,把水递给我的是你。我问了一句,还以为答话的是约翰的妻子,耳边却响起了你的声音。”

“因为,我替玛丽把托盘端进来了。”

“我现在与你共度的时刻像是魔法所为。谁能料到,这几个月来我挨过了何等黑暗、凄凉、无望的生活?什么也不干,什么也不盼,分不清白天和黑夜,炉火熄了就感到冷,忘了吃饭才觉得饿。还有无穷无尽的哀伤,有时就痴心妄想,希望再见到我的简,想得都快疯了。确实,我渴望再得到她,远胜过渴望重获失去的视力。简怎么会和我坐在一起,还说爱我呢?她会不会突然地来,又突然地走呢?我真怕到了明天,我就再也寻不到她了。”

我想,最好用普通又实在的回应安抚他现在的心境,让他安定下来,别再去想那些烦乱的思绪。我用手指抚摸他的眉毛,说眉毛已被烧焦了,我可以敷点什么,让它们长得跟以往的一样又浓又黑。

“慈悲的精灵啊,再怎么对我好,对我又有什么用处呢?反正到了关键时刻,你又会抛下我,像影子般消失无踪,上哪儿去、怎么去,我都一无所知,而且,从此之后我再也找不到你了。”

“您身边有小梳子吗,先生?”

“你要做什么,简?”

“把您乱蓬蓬的黑色鬃毛梳理一下。我在近处细看您,发现您真有点可怕。您还说我是精灵,我倒更相信您更像棕仙。”

“我的模样可怕吗,简?”

“很可怕,先生。您知道,您向来都很吓人。”

“哼!不管你这阵子去哪儿待了,你那淘气劲儿倒是一点儿都没改。”

“其实,我是和很好的人待在一起,比您好得多,好一百倍,有您这辈子都没有的见解和思想,也比您更文雅,更高尚。”

“见鬼了,你到底跟谁待在一起?”

“您这么扭来动去的,我怎么梳呀?头发都要被扯下来了,到那时候,我想您再也不会怀疑我是活生生的真人了吧。”

“你到底和谁待在一起,简?”

“今天晚上,您就别想从我嘴里问出什么来了,先生,得等到明天。您知道,我只把故事讲一半,就等于保证我会出现在您的早餐桌旁,把其余的讲完。顺便说一句,我得记住:不能只端一杯水从您的壁炉边冒出来,至少还要端来一只鸡蛋,更不用说还有煎培根了。”

“你这个仙女生、凡人养、爱嘲弄人的丑精灵!你让我尝到了一年来从未有过的滋味。要是扫罗能让你当他的大卫,根本不需要弹琴就能把恶魔赶走了。”

“好了,先生,总算帮您梳理好了,又体面又整洁。现在我得道晚安了。这三天我一直在旅途奔波,实在劳顿。晚安!”

“我只问一句:简,你前一阵子待的地方只有女士吗?”

我笑着脱身逃开了,跑上楼梯时还笑个不停。“好主意!”我灵机一动,心想,“以后的日子里,看来我有办法让他只顾得上干着急,从而忘掉忧郁了。”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听见他起来走动了,从这个房间摸到那个房间。玛丽一下楼,我就听见他问:“爱小姐在这儿吗?”接着又问,“你把她安排在哪间屋?里面够干燥吗?她起来了吗?去问问她有什么需要,什么时候下来?”

我估摸着早餐时间到了,这才下楼去。我轻手轻脚进了餐室,在他还没发现我之前,我就已经看到他了。说实在,眼看着那么生龙活虎的人受制于恹恹的残体,真让人心酸。他坐在椅子上,一动不动,却并不安定,显然在翘首等待,如今已成习惯的愁容已深深镌刻在他刚强的面容上。这样的面容,令人不禁想起一盏熄灭了的灯,正在等待再度被点亮。唉!现在他自己已无力恢复生气勃勃、鲜活生动的表情了,不得不依赖他人来完成。我本想显得轻松高兴、无忧无虑,但这位强者软弱无力的样子却使我几乎心碎。不过,我还是尽可能愉快地跟他打了招呼:

“真是个明亮晴朗的早晨,先生,”我说,“雨过天晴,您一会儿该出去散散步。”

我仿佛唤醒了一道光,他顿时容光焕发了。

“啊,你真的还在,我的云雀!快到我这儿来。你没有走,没有飞得无影无踪吗?一小时前,我听见你的同类在高高的树林里歌唱,可是对我来说,它的歌声并不是音乐,就像初升的太阳没有光芒。只有听到简的声音,我才能享受到世间最美妙的音乐;只有在她身旁,我才能感觉到阳光。”

这无异于坦承他对别人的依赖,听到他这样说,泪水涌上了我的眼眶。这就好比一头高傲的巨鹰被链条锁在栖木上,不得不企求一只麻雀为它觅食。但我不喜欢哭哭啼啼的,便抹掉苦涩的眼泪,忙着张罗早餐。

大半个早上是在户外度过的。我领着他走出荒芜杂乱、湿气很重的树林,来到令人心旷神怡的田野上。我向他描绘田野的绿色是多么耀眼,花朵和树篱是多么生机盎然,天空又是多么湛蓝闪亮。我找到一个很可爱的隐蔽处,替他找了个座位:一截干枯的树桩。坐定以后,我没有拒绝他让我坐在他膝头上。既然他和我都觉得紧挨着比分开更愉快,那我何必拒绝呢?派洛特趴在我们旁边,四野寂静。他把我紧紧地搂在怀里,突然一口气说起来:

“狠心啊,你这个狠心的逃跑者!噢,简,当我发现你离开了桑菲尔德,又到处找不着你时,我心如刀绞啊!我细细查看过你的房间,断定你没有带钱,也没带任何可以当钱派用处的东西;我送你的珍珠项链原封不动地留在小盒子里,你的箱子捆好了上了锁,像原先准备蜜月旅行时一样。我不得不问:我的宝贝成了穷光蛋,身边一个子儿也没有,她该怎么办呢?她干了些什么?现在都说给我听吧。”

于是,在他的催问之下,我讲起了去年的经历。最初三天忍饥挨饿的流浪,我只是轻描淡写一言略过,因为如果把什么都告诉他,只会增加他不必要的痛苦;哪怕我只告诉他那么一丁点儿,就已经深深刺痛了他忠贞的心,比我预想的更严重。

他说,我真不应该两手空空地离开他,我应该把我的想法跟他说,应该与他推心置腹,因为他绝不会强迫我做他的情妇。虽然他绝望时会很粗暴,但事实上,他爱我至深,绝不忍心变成我的暴君。与其眼看着我举目无亲地投身到茫茫人世,他宁可送我一半财产,连一个吻的回报都不会索要。他确信,我所忍受的苦难远比我说给他听的要多。

“嗯,不管我受了哪些苦,终究很短暂。”我答道,随后告诉他如何被收留,住在沼泽居;如何得到教师的职位,如何获得财产,认了亲戚;我按时序讲述,无一遗漏。当然,随着故事的进展,圣约翰·里弗斯的名字频频出现;我刚讲完自己的经历,他就追问起这个名字。

“所以,这位圣约翰是你的表兄?”

“是的。”

“你常常提到他,你喜欢他吗?”

“他是个很好的人,先生,我不能不喜欢他。”

“一个好人?这是指德高望重的五十岁男士吗?要不然是什么意思?”

“圣约翰只有二十九岁,先生。”

“真年轻啊,套用法国人的说法。他是个矮小、冷淡而平庸的人吗?所谓的好,就是无功无过,而非品行出众?”

“他十分勤勉,不知疲倦,生来就要成就伟大崇高的事业。”

“但他的头脑呢?也许比较软弱吧?用意虽好,但听他谈话你只能耸耸肩。”

“他说话不多,先生,但一开口就能切中要害。我想,他的头脑是一流的,不太容易被打动,却十分活跃。”

“换句话说,他很能干?”

“确实很能干。”

“很有教养的人?”

“圣约翰是一位造诣很深的饱学之士。”

“我记得你刚才说,他的举止风度不合你的品位?一本正经、自以为是的牧师腔调?”

“我并没有提到他的举止,但是,应该合我的品位,除非我的品位很差。他的风度优雅、沉着,温文儒雅。”

“他的外表呢?我忘了你是怎样描述他的外貌的——差点儿被白领结勒得喘不上气来、穿着厚底高帮靴像踏高跷似的乡巴佬牧师吧?”

“圣约翰衣冠楚楚,相当英俊:高个子,白皮肤,蓝眼晴,有一张希腊式的脸。”

他扭过头骂,“太可恶了!”再转过脸来对我说,“你喜欢他吗,简?”

“是的,罗切斯特先生,我喜欢他。您刚才不是问过了吗?”

当然,我觉察出他的言外之意。妒嫉已经攫住了他,将他刺痛。但这是有益身心的,能让他暂时免受忧郁的啮咬。因此,我不想立刻降服这条嫉妒的毒蛇。

“爱小姐,也许你不想再坐在我膝头上了吧?”出乎意料的话就这么冒出来了。

“为什么不呢,罗切斯特先生?”

“你刚才所描绘的容貌暗示了一种过分强烈的对比。你已用言辞巧妙地勾勒出一个迷人的阿波罗。他就在你的头脑里:‘高个子,白皮肤,蓝眼睛,有一张希腊式的脸。’而你眼下看到的却不啻为其丑无比的火神伏尔坎:一个道地的铁匠,棕褐色的皮肤,宽阔的肩膀,而且又瞎又残。”

“我以前从来没有想到这点,先生,但您确实很像火神。”

“好吧,你大可以抛下我了,小姐。但你走之前(他把我搂得更紧了),请你回答我一两个问题。”他停下不说了。

“什么问题,罗切斯特先生?”

接踵而来的便是这番盘问:

“圣约翰还不知道你是他表妹,就让你做莫尔顿学校的教师?”

“是的。”

“你常常见到他吗?他有时会来学校看看吗?”

“每天都来。”

“他显然赞同你的教学计划吧,简?我猜想这些计划很巧妙,因为你是很有才干的。”

“是的,他很赞许。”

“他会在你身上发现很多意想不到的才华,是吗?你的某些才艺不同寻常。”

“这我就不知道了。”

“你说你就住在学校旁边,他来看过你吗?”

“有时候。”

“晚上吗?”

“来过一两次。”

他停顿了一下。

“他发现你们是表兄妹的关系后,你跟他和他妹妹们又一起住了多久?”

“五个月。”

“里弗斯会和你们这几位小姐长时间相处吗?”

“是的,后客厅是我们共用的书房。他坐在窗边,我们坐在桌旁。”

“他读很多书吗?”

“很多。”

“读什么?”

“印度斯坦语。”

“那你干什么呢?”

“起初,我学德语。”

“他教你吗?”

“他不懂德语。”

“他什么也没有教你吗?”

“教了一点儿印度斯坦语。”

“里弗斯教你印度斯坦语?”

“是的,先生。”

“也教他妹妹们吗?”

“没有。”

“就只教你?”

“只教我。”

“是你要求他教的吗?”

“不是。”

“他要教你?”

“是的。”

他又沉默了片刻。

“他为什么要教你?印度斯坦语对你会有什么用处?”

“他要我跟他一起去印度。”

“啊!这下我触到要害了。他要你嫁给他吗?”

“他是提出让我嫁给他。”

“你是在胡说八道,随意捏造一通,就为了气我。”

“恕我直言,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他不止一次向我求婚,而且像您当初那样坚持。”

“爱小姐,我再说一遍,你尽管离我而去好了。我还要说多少次?我已经允许你离开了,为什么还非要坐在我膝上?”

“因为坐在这儿挺舒服的。”

“不,简,你在这儿不舒服,因为你的心不在我这儿,明明在你这位表兄圣约翰那里。唉,在这之前,我一直以为我的小简妮特完全属于我!也相信她即使离开我,也还是爱我的;这是无尽的苦涩中仅有的一丝甜味。我们分别了很久,我为别离洒过多少热泪啊,但我从来没有料到,我为她悲泣的时候,她却在爱另一个人!不过,伤心也无济于事了。简,走吧,去嫁给里弗斯吧!”

“那么,先生,甩掉我吧,推开我吧,因为我不肯自己离开您。”

“简,我始终喜欢你说话的声调,它总能唤起新的希望,因为听起来是那么真诚。我听到你这样说,便好像回到了一年前。我忘了你结识了新朋友。但我不是傻瓜——走吧——”

“我要去哪儿呢,先生。”

“随你的心愿。跟随你选定的丈夫走。”

“那是谁呀?”

“你明明知道——这位圣约翰·里弗斯。”

“他不是我丈夫,永远都不会是。他不爱我,我也不爱他。他爱(他只能那样爱,而非像您这样爱)一个名叫罗莎蒙德的年轻漂亮的小姐。他要娶我,只是因为他认为我很适合当传教士的妻子,而罗莎蒙德不适合。他善良,伟大,但十分冷漠,对我冷得有如冰山。他跟您不一样,先生;只要待在他身边,接近他,总之只要和他在一起,我就不快活。他不宠爱我,不喜爱我。他看不出我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连青春都看不到;他所看到的只是心智方面的几个有用之处罢了。那么,先生,我应该离开您,去他那儿吗?”

我不由自主哆嗦了一下,本能地更贴近我那失去视力,但依然可亲可爱的主人。他微微一笑。

“简!这是真的吗?你与里弗斯之间真的是这样吗?”

“绝对是真的,先生。哦,您不必嫉妒!我是想逗您一下,让您别那么伤心;我觉得,愤怒反倒比忧伤还好些。不过,如果您希望我爱您,您只要看到我确实如此爱您,您就会自豪和满足了。我的整个儿心都是您的,先生,属于您,即使命运把我的其余部分永远地从您身边夺走,我的心也会依然与您同在。”

他吻我的时候,痛苦的想法又使他的脸色阴沉了。

“我的视力烧毁了!我的肢体伤残了!”他在喃喃抱憾。

我爱抚着安慰他。我知道他心里想些什么,想替他说出来,但我不敢。他把脸转开的那一刹那,我看到一滴眼泪从紧闭的眼睑下滑落,流淌在富有男子气概的脸颊上。我很心酸。

“现在的我,并不比桑菲尔德果园那棵遭雷击的老七叶树好多少。”过了一会儿,他说道,“有什么权利要刚刚爆出新芽的忍冬花用自身的娇艳去掩盖那株残桩的凋敝呢?”

“您不是残桩,先生,不是遭雷击的树,而是碧绿而茁壮的。不管您要不要,花草都会围绕您的根基生长出来,因为它们得到您慷慨的荫蔽;它们会一边成长,一边偎依着您,缠绕着您,因为您的力量给了它们可靠的支撑。”

他又笑了笑,我又给了他安慰。

“你说的是朋友吧,简?”他问。

“是的,朋友。”我回答得有点迟疑。我知道自己说的不只是朋友,但一时想不出该用什么字眼。是他帮了我这个忙。

“哦?简。可是,我要的是妻子。”

“是吗,先生?”

“是啊,难道对你来说这是桩新闻吗?”

“当然,因为你一点儿都没提起。”

“这新闻不受欢迎吗?”

“那要看情况,先生。要看您的选择。”

“你替我选吧,简。我肯定遵从你的决定。”

“先生,那就挑选——最爱您的人。”

“但我首先会选——我最爱的人。简,你肯嫁给我吗?”

“是的,先生。”

“一个可怜的瞎子,你得牵着手、领他走的人。”

“是的,先生。”

“一个比你大二十岁、得让你侍候他的残疾人。”

“是的,先生。”

“当真,简?”

“完全当真,先生。”

“哦,我的宝贝?愿上帝祝福你,给你福报!”

“罗切斯特先生,如果我平生做过一件好事,有过一个好的想法,做过一个真诚而没有过错的祷告,有过一个正当的心愿——那么,现在我就已经得到了福报。对我来说,做您的妻子就是世上最幸福的事。”

“因为你喜欢牺牲。”

“牺牲!我牺牲了什么?牺牲了饥饿,得到了饱食;牺牲了期待,得到了满足。能够怀抱我珍重的人,亲吻我热爱的人,寄希望于我信赖的人,能够享受这些特权,怎么是牺牲呢?如果这是牺牲,那我倒要乐此不疲了。”

“还要容忍我的残弱,简,忽略我的缺陷。”

“先生,这对我来说根本不算什么。现在的我比以前更爱您了,因为您当初那么骄傲,无需依赖任何人,除了施予者、保护人,您不屑于扮演任何别的角色,但现在的我可以助您一臂之力。”

“以前,我一直讨厌要人帮助,要人领着走。但从今往后,我觉得我不会再讨厌了。我不喜欢把手交给用人,让我雇佣的人牵领;但若让简的纤细手指拉着我走,我就会很愉快。我不喜欢用人不停地服侍我,宁可孤独;但有简的温柔体贴的照应,那永远都是享受。简合我的心意,而我合她的心意吗?”

“天性中的每一点每一滴都感到满意,先生。”

“既然如此,我们还等什么呢?我们应该马上成婚。”

他的神态和话语都很急切,焦躁的老脾气又发了。

“我们必须毫不拖延地马上结为夫妻,简。只要得到法律许可,我们就办婚礼。”

“罗切斯特先生,我刚发现,日色西斜已久,派洛特都自顾自地回家吃饭去了。让我看看您的怀表。”

“把它别在你腰带上吧,简妮特,今后就留在你那儿吧,反正我也用不上。”

“都快下午四点了,先生。您不饿吗?”

“从今天算起,第三天就会是我们举行婚礼的日子了,简。现在,别去考虑豪华衣装和金银首饰了,这些东西都一文不值。”

“太阳已经晒干了雨露,先生。一点儿都没了,天变得很热了。”

“你知道吗,简,你那条小小的珍珠项链此刻就戴在我领带下面青铜色的脖子上。自从我失去仅有的珍宝的那天起,我就戴着它了,作为对她的怀念。”

“我们穿过树林回去吧,这条路最阴凉。”

他顺着自己的思路去想,没有理会我。

“简!我想,你一定认为我不虔诚,像条不敬神的野狗,可是这会儿,我却真心对世间仁慈的上帝感激不尽。神看待世间万物的方式与人不同,更能洞彻清晰;神的判断也与人不同,更可见大智慧。我过去做错了,差点儿玷污清白的花朵,要不是上帝把它从我这儿抢走,我必会让罪孽玷污无辜。我冥顽不灵地反抗,几乎诅咒神意;我没有俯首听命,反而公然漠视。神继续推进正义,灾祸频频落在我身上,我被迫走过死阴的幽谷。神的惩罚十分强大,其中之一就是使我从此往后甘于谦卑。你知道我曾对自己的力量非常自傲,但如今它算得了什么呢?我不能再依靠一己之力,就像孩子无法仰仗自己的孱弱,而不得不依靠他人的指引。最近,简——只不过是最近——我开始看到并承认上帝之手在操控我的命运。我开始自责和悔悟,希望与我的造物主和解。有时我会祈祷,祷告很短,但非常虔诚。

“几天前,不,我能数得出来——是四天前,上星期一的晚上——我产生了一种特别的感觉:悲哀取代了暴躁,忧伤取代了愠怒。我早就有种感觉:既然到处找不着你,那你一定已经死了。那天深夜——在十一点到十二点之间——怀着悲伤我在就寝前祈求上帝,如果蒙祂允许,可以立刻让我离开现世,准许我踏进未来的世界,因为来世仍有希望与简相聚。

“我当时在自己的卧室里,坐在敞开着的窗前,清新的夜风沁人心脾。尽管我看不见星星,只能凭一团模糊发亮的雾气知道天上有月亮。我渴望着你,简妮特!哦,全身心地盼着你。我既痛苦又谦卑地问上帝,难道我的凄凉、痛苦、备受折磨,还不够久吗,能不能尽快尝到幸福与平静的滋味?我承认,我所忍受的一切都是罪有应得,也坦承自己实在无法承受了。我内心的全部愿望不由自主地脱口而出,化作了几声呼唤——‘简!简!简!’”

“您大声喊叫出来了吗?”

“是的,简。如果有人听见,肯定认为我在发疯,我确实疯了似的声嘶力竭呼唤你的名字。”

“那是星期一晚上,半夜时分?”

“没错,但具体时间并不重要,随后发生的事儿才叫离奇。你恐怕觉得我是迷信——我骨子里确实有迷信的倾向,而且一直如此,但这次是真的——至少我马上要告诉你的事,千真万确是我亲耳听到的。

“就在我大喊‘简!简!简!’之后,不知道从哪儿传来了一种声音,但我听得出那是谁在应声说:‘我来了,等我!’过了一会儿,又有声音随风飘来:‘你在哪儿呀?’

“如果我可以,我会告诉你这些话在我的心灵中所展示的意念和画面,但要用语言表达出来实在太难了。你知道,芬丁庄园深藏在密林中,这儿的声音很沉闷,没有回音就会消失。可是那句‘你在哪儿呀?’却似乎是从群山中传来的,因为我听到了远山的回音,反复回响着这句话。那一刻,吹在我额头的风似乎更凉爽,更清新了,我真觉得我与简在一个寂寥的荒野中相会了。我相信,在精神上我们一定已经相会了。毫无疑问,简,那个时候你肯定正在熟睡,说不定是你的灵魂脱离了肉身来抚慰我的灵魂。因为那确实是你的声音——千真万确——是你的!”

读者啊,正是星期一晚上——将近午夜时分——我也听到了神秘的召唤,而他听到的也正是我的回答。我静静聆听罗切斯特先生的讲述,却并没有向他吐露那晚的真情,我觉得这种巧合未免太令人畏惧、令人费解了,因而难以言传,也无法谈论。哪怕我透露一点,我所经历的必定会在这位聆听者的心中留下极其深刻的印象,而这饱受痛苦的心灵很容易忧伤,不需要再笼罩更深沉的超自然阴影。于是,我把这件事完全藏在心里,暗自反复思量。

“现在你懂了吧,不会觉得奇怪了吧?”我的主人继续说,“昨天晚上你出其不意地从我眼前冒出来,我何至于以为你只是声音和幻象——会默然消失、化为乌有,就像之前午夜时分消失的耳语和山间回响。现在我感谢上帝!我明白这次和上次大不相同了。是的,我感谢上帝!”

他把我从膝头上放下来,站起身,虔敬地从额头摘下帽子,俯向大地,垂下了失明的眼睛,就那样默默站立着祈祷,只有最后几句表示崇拜的话隐约可闻。

“我感谢造物主,在审判时仍保有慈悲。我谦恭地恳求我的救世主赐予我力量,让我从今以后过一种比以往更纯洁的生活!”

随后他伸出手,让我带领。我握住了那只亲爱的手,举到我唇上放了一会儿,随后就让它搭在我肩头。我的个子比他矮得多,所以我既是向导,又做了拐杖。我们走进树林,踏上回家的归途。

读者,我和他结了婚。我们的婚礼低调又安静,完全不事声张,到场的只有他和我,牧师和教堂执事。从教堂回来后,我走进庄园的厨房,玛丽正在做饭,约翰在擦拭餐刀,我说道:

“玛丽,今天早上我和罗切斯特先生结婚了。”

管家和她的丈夫都是举止得当,不轻易大惊小怪的人,不管什么时候,你都可以放心地把惊人的消息告诉他们,而不必担心你的耳朵会被一声尖叫所刺痛,继而被喋喋不休的惊叹声所震晕。玛丽确实抬起了头,瞪大了眼睛盯着我看。她手中用来给两只烤鸡淋酱汁的勺子在空中停了足有三分钟;约翰也停下了擦拭的手,刀具也在空中停了足有三分钟。但是,玛丽随后就弯下腰,继续忙活烤鸡,只说了一句:

“是吗,小姐?嗯,理所当然!”

过了一会儿,她又说:“我看见你与主人一起出门了,但我不知道你们是去教堂结婚的。”说完,她又忙着给鸡抹酱汁了。而约翰呢,我转向他的时候,他笑得都合不拢嘴了。

“我早跟玛丽说过会这样,”他说,“我了解爱德华先生。”(约翰是府上的老用人,从他主人还是家中幼子的时候就认识他了,因此他常常用教名称呼他。)“我知道爱德华先生会怎么做。我就猜他不会等很久的。我敢肯定,他做得很对。小姐,我祝你幸福!”他很有礼貌地碰了碰额发,权当敬礼。

“谢谢你,约翰。罗切斯特先生要我把这个给你和玛丽。”我把一张五英镑的钞票塞进他手里,没等他说什么便离开了厨房。后来,我偶尔经过厨房时,听见了这样的交谈:

“她比那些个千金小姐都更适合他。”接着听到,“她算不上顶顶漂亮,可她不傻,心地又好。任何人都看得出来,她在他眼里可是美若天仙。”

我立即写信给沼泽居和剑桥,把我的情况告诉了他们,并详细解释了我为什么要这么做。黛安娜和玛丽毫无保留地表示赞同,黛安娜还说,先让我好好度个蜜月,她紧接着就来看我。

“她还是别等到那个时候吧,简。”罗切斯特先生听我读了她的信后说,“她要等的话,恐怕要等太久,因为我们蜜月的光辉将照耀我们一生,光芒只会在你我进入坟墓时才会消退。”

圣约翰对这个消息有何感想,我一无所知,因为他从来没有回复过那封通报婚事的信。但六个月后,他写信给我,没有提及罗切斯特先生的名字,也没提及我的婚事。他的信写得很平静,虽然严肃,但终究是亲切的。从那以后,他会定期写信给我,但不是很经常。他希望我幸福,并且相信我不是那种只顾俗事而忘了上帝的世人。

读者,你没有完全忘记小阿黛拉吧,是不是?我可没有。我很快就请求,并得到了罗切斯特先生的同意,去他安顿小阿黛拉的学校看她。她再次见到我时欣喜若狂,那情形实在令我感动。她看上去苍白消瘦,说她过得不快活。我发现,对她这样年龄的孩子来说,这个学校的规章太严格,课程太紧张了。我就把她带回了家。我本想再当她的家庭教师,但不久却发现这是不切实际的。现在,另一个人更需要我的时间与精力——我完全被我的丈夫占据了。因此,我选了一所校规较为宽容的学校,而且离家更近,我可以常常去探望她,有时还能把她带回家来。我还处处留心,让她过得舒舒服服,什么都不缺。她很快在新学校安顿下来,在那儿过得很愉快,学习上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她慢慢长大的过程里,健全的英国式教育很大程度上纠正了她的法国式缺点。她毕业时,我发觉她已成长为一个很讨人喜欢的小伙伴,随和,脾气好,懂规矩。她出于感激,一直很照应我和我的家人;如果说我曾尽微薄之力给过她一点帮助,她的报答也实在很充足了。

我的故事已近尾声,再说一两句我婚后的生活情况,简略地回顾一下我人生故事中最常提到的那些人的命运,故事才能算讲完。

如今我已结婚十年了。我知道一心一意跟世上我最爱的人生活,并且为他而活是什么意思了。我认为自己无比幸福——幸福到无法言喻,因为我完全是丈夫的生命,他也完全是我的生命。没有女人比我跟丈夫更为亲近,更彻底地成为他的骨中之骨、肉中之肉。我与爱德华相处永不厌倦,他同我相处也是如此,如同我们对搏动在各自胸膛里的心不会厌倦。因此,我俩始终在一起。对我们来说,在一起,既像独处那样自由,又像相聚那样快乐。我想,我们整天都在交谈,这种相互交谈不过是一种听得见的、更活跃的思考。我把所有信赖都交托予他,他也把所有信赖奉献给我。我们的性情完全契合,因而极度和谐。

我们婚后的头两年,罗切斯特先生依然失明,也许正因为如此,我们结合得更为紧密——真正的亲密无间:因为当时我就是他的眼晴,就像现在我依然是他的右手一样。说真的,我确实是他的眼珠(他常常这样叫我)。他通过我看大自然,看书;我毫不厌倦地替他观察,用语言来描述田野、树林、城镇、河流、云彩、阳光——描述一切我们眼前的景色,周围的天气——还用声音让他的耳朵去感受光线无法再使他的眼睛得到的印象。我从不厌倦念书给他听,从不厌倦领他去想去的地方,做他想做的事。这样尽心尽力让我感受到充分而强烈的乐趣,尽管有一点悲哀——因为他要求我帮这些忙时,没有痛苦,也不觉得羞愧、沮丧或屈辱。他真诚地爱着我,从不勉为其难地受我照料;他也觉得我爱他之深,照料他就是满足我最幸福的心愿。

第二年年末的一个早晨,我正在他口授下写一封信,他走向我,俯身问道:

“简,你脖子上戴着什么闪光的饰品吗?”

我挂着一根金表链,就回答说:“是的。”

“你穿的是淡蓝色的衣服吗?”

确实如此。于是,他告诉我,最近一段时间,他觉得遮蔽着一只眼的阴翳在渐渐变淡。现在他可以确定了。

他和我去了一趟伦敦,看了一位著名的眼科医生,最终恢复了那只眼睛的视力。现在,他虽不能看得非常清楚,也不能多看书、多写字,但已经不需让人牵手就能自己走路了,对他来说,天空不再茫然一片,大地也不再是一片虚空。当他怀抱自己的第一个孩子时,能看到这男孩继承了他从前有过的那双眼睛——又大,又亮,又黑。在那个时刻,他又一次激动地感恩:上帝仁慈地减轻了对他的惩罚。

我的爱德华和我都很幸福,尤使我们感到幸福的是,我们最亲爱的那些人也一样很幸福。里弗斯家的黛安娜和玛丽都结了婚。每一年我们都轮流探望彼此,不是他们来看我们,就是我们去看他们。黛安娜的丈夫是位海军上校,英武的军官,一个很好的人;玛丽的丈夫是位牧师,是她哥哥大学里的朋友,无论从造诣还是品行来看,这门亲事都很般配。菲茨詹姆斯上校和沃顿先生都深爱他们的妻子,她们也一样深爱他们。

至于圣约翰·里弗斯,他离开了英国,到了印度,踏上了自己所选定的道路,至今仍这样走下去。再也没有比他更坚定不移、不知疲倦地在岩石和危险中奋斗不止的先驱者了。他坚定、忠实、虔诚,精力充沛,热情真诚地为自己的同类辛勤工作,为他们开辟通往至善之境的艰辛道路,像巨人般披荆斩棘,扫荡阻碍前路的宗派偏见和种姓制度。他也许是太严厉,太苛刻了,也许依然野心勃勃,但他的严厉是武士大心一类的严厉——大心保卫他护送的香客免受亚玻伦人的袭击;他的苛刻是只代表上帝说话的使徒式的苛刻,所以他会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他的野心是崇高的主的精神之雄心,一心只想在那些获得救赎的世人中跻身前列,清白无罪地站在上帝的宝座前面,分享耶稣最后的伟大胜利;这些羔羊都是上帝召唤、选中的至诚至忠之人。

圣约翰没有结婚,以后也不会。他独自一人足以胜任辛劳,而这种苦行已近终结,他那光辉的太阳正在加速西沉。他给我的最后一封信催下了我凡人的眼泪,也使我心中充满了神圣的欢乐:他在期待提前得到必得的福报,那不朽的桂冠。我知道,下次就会是陌生人写信给我,告诉我:这位善良而忠实的仆人终于被主召唤,去享受主的欢乐。那又为何要为此哭泣呢?圣约翰的临终时刻绝不会因为恐惧死亡而暗淡无光,他的头脑将会清醒明净,他的心灵将无所畏惧,他的希望十分可靠;他的信念不可动摇。他自己的话就是最好的明证:

“我的主,”他说,“已给了我预言。日复一日,神的宣告越来越明确:‘是了,我必快来!’而我也时时刻刻越加急切地回答:‘阿门,主耶稣啊,我愿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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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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