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老牌皇家海盗
第一章 在“上将本葆”旅馆住下的老水手
乡绅屈洛尼、利弗西医生和其他几位先生想让我执笔写下有关“金银岛”的故事,必须从头到尾,一字不落。我在书中仅省略了岛的位置,因为岛上仍有未被发掘的宝藏。我提起笔,记忆的画面慢慢浮现出来:那是在十八世纪,我的父亲经营着一家旅馆,叫“上将本葆”。一位棕铜肤色、脸上有短刀疤痕的老水手踏进旅馆,要求住宿。
我对他印象深刻,好像昨天才见过他。老水手缓步来到旅馆门前,身后跟着一辆独轮手推车,车里搁着他的航海木箱。他身材高大,强壮魁梧,皮肤显出深厚的栗棕色;黏糊糊的辫子耷拉在肩膀上,蓝色外套上也尽是泥污;粗糙的手上布满伤疤,乌黑的指甲残缺不齐;脸上那道肮脏的刀疤泛出惨淡的铁青色。我记得他一边环顾旅馆前的小海湾,一边自顾自地吹着口哨,之后突然提高音量,大声吼出一支水手老调。他后来也经常唱:
十五个大汉,扒着死人的宝箱——
唷——吼——吼,再开一瓶朗姆酒!
他的声音高亢苍老,略微颤抖,好似与绞盘机磨合却又被拉扯到极致,几近破裂。紧接着,他用一根形似绞盘棒的棍子,敲击着旅馆大门。父亲刚一露面,老水手便粗声要来一杯朗姆酒。他像鉴赏家一般持杯浅酌,尔后细细品味,同时打量着四周的峭壁和店面的招牌。
“这海湾还挺方便,”他终于开口说道,“地理位置也不错。客人多吗,伙计?”
父亲回答说,很冷清,每天自己叹的气都比来的客人多。
“很好,”他说,“那我就住下了。喂!叫你呢,伙计!”他对旁边推车的人喊道:“过来!再把箱子扛上来。我就住这儿了。”他接着说:“我这人很简单,每天来点儿朗姆酒、咸肉和鸡蛋就行。我要住楼上那间靠海的屋子,方便我留意过往的船只。你们怎么称呼我?可以叫我船长。噢,我知道你在等什么了,来——给你,”说着便扔下三四枚金币,“用完了再告诉我。”他表情凶狠严肃,像名船上的指挥官。
虽然他衣衫褴褛,说话粗声粗气,但看上去确实不像名普通水手,倒颇有几分军官或船长的气魄,善于发号施令,令人臣服。推车的仆人下楼后告诉我们,他今早先乘邮车到“乔治王”旅店并询问了沿岸有哪些旅馆可供住宿,大概是得知我家店口碑不错还很僻静后,才决定在这里住下。关于这位住客,我们知道的就这么多。
他不怎么爱说话,每天都会提溜着黄铜望远镜在小海湾一带转悠,有时还会爬上峭壁。到了晚上,他便坐在厅堂一角,靠近火炉,大口灌着兑水的朗姆酒。别人跟他说话,他从不搭理,只会突然抬起头,恶狠狠地盯着对方,用鼻子喘着粗气,发出沉闷的哼响,好似雾角鸣笛的警告。后来,我们和旅馆的其他访客都逐渐意识到,让他一个人待着就好。每天他闲逛回来后,都会询问是否有海员经过。刚开始我们还以为他是想寻找同伴,但后来才发现船长是有意躲着他们。每当有海员在“上将本葆”入住时(偶尔会有海员到店,因为他们要沿海滨大道前往布里斯托尔),船长会先透过门帘审视一番,再悄悄踱进厅堂;而每当类似的事情发生时,他肯定比一只老鼠还安静。我对这事早就见怪不怪了,而且从某种程度来说,我还是他的好帮手。某天,他把我喊到一旁,叫我擦亮眼睛留意一位独腿水手,假如碰到“独腿”,必须立即向他汇报。为此,他答应在每个月的第一天给我一枚四便士银币当作报酬。之后每到月初,我都会按时去找他讨薪水。他给钱时总是一副趾高气扬、吹胡子瞪眼的样子。但没等一周结束,他就会改变主意,再次拿着四便士银币到我跟前,给我下达命令,要我额外留意这位独腿水手。
“独腿水手”这个形象盘踞在我的噩梦中,搅得我心神不宁。在暴风雨夜,强风摇撼着房屋四角,大浪呼啸而过拍上峭壁。我“看见”他了。他有一千种形态,变幻莫测;有一千种表情,凶残毒辣。他的左腿从膝盖处截去,可转眼间他的臀部左下方已空无一物。突然,他又变成一只怪物,什么都没有,只有一条腿,从身体正中央蹬出来。他不停地蹦跳,以诡异的节奏向我逼近,翻过树篱,蹚过阴沟,唯一的目的就是捉住我——这是我经历过最骇人的噩梦。总之,为了这每月四便士的报酬,我可吃了不少苦头,脑子里尽是些可怕的幻象。
虽然我一想到独腿水手就浑身发颤,但对船长本人却远不如其他人那样畏惧。某些晚上,船长会一时兴起,端着兑水朗姆酒大饮特饮,直至头昏脑涨。之后便会缓缓坐下,大声吼出他那首邪恶、古老、粗野的水手老调,丝毫不在意身边人的反应。有时,他又叫大家轮流举杯并逼迫这些诚惶诚恐的客人听他讲故事,或者叫他们伴唱和声。“唷——吼——吼,再开一瓶朗姆酒!”歌声震耳欲聋,房屋都随之颤动。旅馆的住客们怀着对生命的热忱和对死亡的恐惧,纷纷加入了这场大合唱,而且一个比一个唱得大声,生怕被船长揪出来。此时,船长就是旅馆里至高无上的统治者,他会一巴掌拍到桌子上,要求全员肃静。假如有人突然提问,他会勃然大怒;假如一直没人提问,他也会大发雷霆——因为他觉得大伙儿没跟上他的节奏。只有等船长喝到昏昏欲睡,拖着身子上床后,他才准大家离开。
船长讲的故事更叫人毛骨悚然:上绞架、走木板、海上风暴、干龟岛以及西班牙海面上无尽的荒野和残暴的民俗。照他的说法,他同世界上最邪恶的暴徒凑在一起并被上帝放逐到海上。他凶狠粗鄙的言语,跟他故事的内容一样瘆人,把我们这群质朴的乡里人吓得够呛。父亲总是抱怨说,旅馆总有一天要被船长毁了,有谁愿意来这儿被他呼来唤去,连上床睡觉都要担惊受怕。但我认为有船长在反而是件好事儿。大伙儿当时的确怕得不行,可转念一想,恐惧里倒也充满了乐趣。乡村生活平淡无奇,船长的出现倒是一副绝佳的调味剂。甚至有许多年轻人声称十分崇拜他,给予他诸如“顶尖的老水手”或者“铁打的老船员”之类的称号。他们还说,正是因为有船长这样的男人出海征战,英格兰才能在海上称霸。
不过话说回来,他的确很有可能把我们拖垮。船长一直住在旅馆里,食宿花销刚开始以周记,后来以月记,他留的那点钱早就花完了,父亲却不敢向他要钱。一旦提及钱的事情,船长就会发狠似的用鼻子哼气,声音大到像是在咆哮,尔后怒目圆睁,瞪着我可怜的父亲,直到他悄声退出房门。我曾见到父亲被船长粗暴地拒绝后,无奈地攥紧了双拳;想必是这种气恼和恐惧加速了他不幸的早逝。
船长住在旅馆的这段时间,从未换过衣服,只从小摊贩那儿买过几双长袜。帽子的一角耷拉下来,他也丝毫不在意,只不过起风时麻烦了些。我仍记得他外套的样子:他常在屋中修复缝补,到最后,整件外套上就只剩下补丁。他没有写过信,也从未收到过任何一封信件。他只跟邻居们说说话,而即便和他们交流也大多是在喝醉的时候。至于那只航海大木箱,从来没有人见他打开过。
父亲的病情不断恶化,身体每况愈下,船长也在此时遭遇了劲敌。某日傍晚,利弗西医生来旅馆给父亲看病。他吃完我母亲准备的晚餐后,走进了厅堂,一边抽着烟斗,一边等人把他的马从村子里牵来——因为老旧的“上将本葆”旅馆没有马厩。我跟随医生走进厅堂。他穿着干净利落,假发上敷着雪白的发粉,双眸乌黑透亮,举止得体,有礼有节,跟那帮粗俗的乡下人,尤其是那个猥琐、笨重、满眼污浊的吓鸟稻草人——“我们的大海盗”,形成了鲜明对比。他已经喝得烂醉,瘫坐在椅子上,手臂耷拉在桌面。突然,他——也就是船长——唱起了那支永恒不变的水手老调:
十五个大汉,扒着死人的宝箱——
唷——吼——吼,再开一瓶朗姆酒!
美酒和魔鬼,从现在开始接手——
唷——吼——吼,再开一瓶朗姆酒!
我起初以为“死人的宝箱”是指二楼前屋里的航海木箱,后来又觉得是“独腿水手”的大胸膛,反正总是把这两个概念混为一谈。可这一回,除了利弗西医生之外,根本没人在意船长粗野的老调。医生第一次听见,难免有些好奇,但他明显瞧不上这支歌曲——因为他曾猛地抬头,瞥了船长一眼。在这之后,医生才跟泰勒聊了聊风湿的新疗法。与此同时,船长却越唱越来劲儿,最后一巴掌拍到身前的桌子上,大家都知道——该噤声了。所有人立即把嘴巴闭得严严实实,唯独利弗西医生继续讲着,吐字清晰,语气柔和,每隔一两个词还淡定地抽一口烟斗。船长目露凶光,“砰”地又是一巴掌拍到桌子上。他眉头紧皱,恶狠狠地瞪着医生,最后用邪恶、阴沉的声音咒骂道:“安静,上下甲板都给老子安静!”
“你是在跟我说话吗,先生?”医生问。这位恶棍船长又骂了一句并嚷道:“正是!”“我就给你一句忠告,先生,”医生回复道,“如果你再这样毫无节制地饮酒,不久就会有一个肮脏的无赖从这世界上消失!”
老船长瞬间被这句话激怒。他一跃而起,打开刀匣,抽出了水手专用的折叠刀。他握住手柄,挥着短刀,威胁说要把医生捅到墙上去。
医生纹丝不动。他侧了下脑袋,语气和刚才一模一样,只不过音量稍高,以便整个屋子都能听见。“把刀子收回去。如果你不照做的话,我以我的名誉发誓,你将在下一次巡回审判中被绞死。”医生镇定从容地说。
他俩怒目而视,互不相让,空气几近凝固。不一会儿船长首先败下阵来。他放下武器,回到座位上,嘴里嘟嘟囔囔,活像条落水狗。
“好,现在你听好了,先生,”医生继续说道,“既然我知道在我的管辖范围内有你这样的人物存在,我便会时刻盯着你。我不仅是名医生,还是名地方治安官。只要有人投诉你,哪怕只是像今晚这样的无理取闹,我也将使用法律手段逮捕你,将你驱逐出去。我说到做到。”
不一会儿,利弗西医生的马被牵到门口,他骑上便离开了。那天后半夜,船长安静多了,之后的许多夜晚也都是如此。
第二章 黑狗出现,又消失了
这件事刚过去不久,就发生了一连串奇异事件,使我们最终摆脱了船长,但这期间和他有关的破事儿依旧缠着我们。这个冬季非常寒冷,寒风凛冽而霜期又持续了很久,我可怜的父亲恐怕很难熬到春天了。他的身体每况愈下,于是我和母亲挑起了经营旅馆的重担,没日没夜地忙活,也无暇再顾及这位煞风景的客人了。
一月的某个清晨,破晓前的霜冻把寒气刺进了骨子里。海湾表面覆着一层白霜,整体呈现出灰暗相间的色调;海浪轻轻拍打着礁石。不久,太阳爬上山尖,晨光熹微,徐徐照亮了海面。船长今天起得比平时早,出门后径直朝海滩走去。他的水手短刀悬在旧蓝外套的衣摆之下,黄铜望远镜夹在胳膊底下,帽子歪戴在脑袋后方。我仍记得那天格外冷,呼气都能吐出白雾。他大步离开时,身后跟着一溜白烟。我听到他发出的最后一个声音是当他转过岩壁时愤慨、响亮的哼鼻声,看得出他仍把利弗西先生视为心头之恨。
母亲在楼上陪着父亲,我在楼下摆放餐具,等船长回来吃饭。突然,厅堂的门开了,一位陌生男子夺门而入。他面色苍白,浑身赘肉,左手还缺了两根指头。虽然他也佩着水手短刀,看上去却不像一名斗士。我时刻留意着每一位海员——无论他们是一条腿还是两条——但这个人让我困惑不已。他不像名水手,身上却有海水咸湿的气味。
我问他要喝点什么,他说朗姆酒就好。我正准备离开取酒时,他坐到了桌上并示意我过去。我停下脚步,手里还拿着餐巾。
“过来,小伙子,”他说,“到我这儿来。”
“这是我哥们儿比尔的餐桌吗?”他问话时,悄悄扫了我一眼。
我告诉他,我不认识他的哥们儿比尔,而且这张桌子预留给了一位房客,我们叫他“船长”。
“好吧,”他说,“我哥们儿比尔也常管自己叫‘船长’,他脸上还有条刀疤。他嗜酒如命,醉酒后尤其讨人喜欢。我敢跟你打赌,你的这位船长脸上也有道伤疤,而且啊,还在右脸颊上。噢,好了!我说得够多了。现在你告诉我,我哥们儿比尔是在这栋房子里吧?”
我告诉他,船长出去散步了。
“哪条道,小伙子?他走的哪条道?”
我指了指那块岩壁,告诉他船长会从哪边回来,什么时候回来,并回答了他其他几个问题。“噢,”他说,“等他回来见到我,保准比喝了好酒还高兴。”
他说这些话时,脸上却没有一丝愉悦的表情。所以我猜,这个陌生男子应该找错人了,即便他说的句句属实,但转念一想,这又不关我的事,再说我也做不了什么。这个陌生人一直在门边徘徊,眼睛盯着角落,像一只恶猫等着逮耗子。我只要向外迈出一步,哪怕一小步,他都会立即唤我回屋。我若稍显迟疑,他满脸的横肉就会倏然皱成一团。他一边下达命令,一边咒骂我,吓得我直打冷战。奇怪的是,只要我一回屋,他又立马恢复之前的态度,看上去巴结迎合却又高高在上。他拍了拍我的肩膀,说我是个好孩子,特别喜欢我。“我有个儿子,”他说,“跟你像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他是我的骄傲。对于男孩子来说,最要紧的就是服从命令,小伙子——服从命令。来,如果你跟比尔出过海,就该知道,同一道指令他决不说两遍——你一定知道。那不是比尔的作风,也不是他同船水手的作风。瞧,我的哥们儿比尔来了,胳膊底下还夹着望远镜呢。噢,愿上帝保佑他。你跟我一道回厅堂,小伙子,我们躲在门后面,给他个惊喜——愿上帝保佑他,我再说一遍。”
他一边说,一边带我退回厅堂,并把我藏进他身后的角落里,门后的阴影阴森森地笼罩着我们。可想而知,此时的我有多么惶恐,而当我注意到这个陌生人自己也很忐忑时,我更是怕得没了人样。他擦了擦短刀的刀柄,活动了下鞘里的刀刃。在等待过程中,他不停地吞咽口水,好像嗓子眼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似的。
终于,船长大步迈入旅馆,猛地把门摔上,目不斜视,径直穿过厅堂,朝放着早餐的餐桌走去。
“比尔。”这个陌生人喊道。他的声音洪亮且无畏,却似乎是有意而为之。
船长踩着脚跟转身,顿时被吓得脸色煞白,连鼻子都青了。此刻我们三个面面相觑,没人吭声。他像是见了鬼一般——不,恶魔,或是更加可怖的东西。说实话,看他在一瞬间变得既衰弱又苍老,我心里也很不是滋味。
“来,比尔,是我呀。难道忘了你的老伙计吗,比尔?我就知道是你。”陌生人说。
船长倒吸一口冷气。
“黑狗!”他说。
“不然还能是谁?”陌生人答道,声音越发轻松,“黑狗念旧情,来‘上将本葆’旅馆看望他的老朋友比利。噢,比尔,我的比尔,咱俩有多长时间没见面了?就咱俩,自从我断了这两根指头。”说着便举起了断指的左手。
“很好,”船长说,“你找到我了,我也跑不掉。说吧,你想干什么?”
“比尔啊,”黑狗说,“你还是老样子。先让这乖小孩给我倒一杯朗姆酒,我还真是喜欢他呢。如果你乐意的话,就过来坐下来,像老朋友那样好好聊一聊。”
当我端酒回来时,他们已经分坐在餐桌两端——黑狗坐在靠门的一侧,这样一方面可以防止他的老朋友逃之夭夭;另一方面,我猜,也给自己留了条退路。
黑狗命令我离开,同时把大门敞着。“别想扒在门口偷听,小伙子。”他又添了一句。于是,我撤回吧台,留他俩单独在厅堂。
我伸长脖子听了很长一段时间,但除了低沉的咕哝声,什么也听不见。后来,他们说话的音量大了许多,但我也只是听清了只言片语,不过大多是船长骂的脏话。
“不,不,不,不,就此打住!”他叫道,接着大喊,“你给老子听好了。要死,大家一起死!”
突然,厅堂内传来一阵叫骂声,还混着些杂音——桌椅倒地声、金属碰撞声,还有一声痛苦的惨叫。一转眼,黑狗手持短刀仓皇地逃出来,左肩还渗着血,船长紧追其后。我赶到大门口,发现船长正挥刀斩向这亡命之徒。若不是砍到“上将本葆”的招牌板,这一刀,准能把他的脊骨都劈成两半。直到现在,招牌下方的凹口一直都清晰可见。
那一刀,结束了这场战斗。黑狗虽身负重伤,但一出旅馆拔腿就跑,不到半分钟便消失在小丘的尽头。船长则愣在原地,怔怔地望着招牌板,之后用手揉了揉眼睛,反身回屋了。
“吉姆,”他说,“酒。”他说话时打了个踉跄,随即用右手扶住墙,把身体撑了起来。
“你受伤了吗?”我叫道。
“酒,”他重复了一遍,“我必须离开这里。酒!酒!”
我立马跑去取酒,但刚才这一幕吓得我手忙脚乱,一不小心打碎了杯子又弄掉了酒塞。这时,厅堂内又传来一声巨响。于是,我加快脚步,冲回厅堂,只见船长直挺挺地躺在地板上。母亲也被叫喊和打斗声惊动,赶忙跑下楼来帮助我,我俩合力扶起了他的脑袋。船长双眼紧闭,大口喘着粗气,脸色十分难看。
“天啊,可怜可怜我吧,”母亲大喊道,“这房子也太倒霉了!你可怜的父亲还病倒了!”
在此期间,我们不知道该如何施救,只能想到船长同陌生人决斗时受了重伤,除此之外,大脑一片空白。我拿起酒瓶,打算把酒顺着他的喉咙灌下去,但他嘴唇紧闭,下巴像铁块儿一样僵硬。这时,利弗西医生推开了大门,他是来为我父亲治病的。我和母亲瞬间卸下了心头的巨石,长舒一口气。
“噢,医生,”我们喊道,“我们该怎么办?他哪里受伤了?”
“受伤了?一派胡言!”医生说道,“他的身体同你我一样健全。他中风了,我早就警告过他。霍金斯太太,请你回到二楼照看你的丈夫,最好别把这件事告诉他,就说一切安好。我会竭尽全力挽救这条无谓的性命。吉姆,帮我拿个盆来。”
我端着脸盆回来时,船长的衣袖已经被医生剪开,露出了他肌肉发达的手臂,上面有几处刺青:“好运”“顺风”以及“比利·伯恩斯的挚爱”。靠近肩头的位置则刺着一个绞刑架,上面还吊着一个人——在我看来,文这些刺青一定费了不少心思。
“你可真有先见之明,”医生一边用手指摸着绞刑架一边说,“那么现在,比利·伯恩斯船长——假如你真叫这名的话,让我们来看看你血液的颜色。”他说:“你怕血吗?吉姆。”
“不,先生。”我答道。
“那好,”他说,“你来端着盆。”说着,他便拿起手术刀,切开一条静脉血管。
船长被大量放血后,才吃力地睁开眼睛。他目光游离,迷迷糊糊地向四周张望。在认出医生后,他下意识地皱了皱眉,随后目光落到我身上,看上去稍微轻松了些。可是,转眼间他脸色大变,努力想把自己撑起来,并高声喊道:“黑狗在哪里?”
“这儿可没什么黑狗,”医生说,“就你一个人四仰八叉地躺在地上。你又喝酒了,然后中风了,我之前警告过你。我刚才违背自己意愿,将你从死神手中夺了回来。现在,伯恩斯先生——”
“我不叫伯恩斯。”他打断道。
“我也不在乎,”医生回击道,“这是某个海盗的名字,为了方便起见才这样叫你。我要告诉你的是,一杯酒要不了你的命,但只要你喝了一杯,就会接二连三地喝下去。我实话告诉你吧,如果你再不戒酒,你就死定了。明白吗?死亡已经离你不远了,就像《圣经》里说的那样,早晚得魂飞魄散。来,使点劲儿,我把你扶上床去。”
我俩花了大力气,才把他抬上楼,放到床上。他把头往后一栽,歪靠在枕头上,像是要晕倒的样子。
“你记住了,”医生说,“朗姆酒对你来说就意味着死亡。”
话毕,他拉着我的胳膊离开屋子,一同去看望我的父亲。
“没什么大碍,”他关上门后立马说,“我给他放了很多血,应该能消停一阵。他至少得在床上躺一个星期——这对你和他来说都是件好事儿。但只要再发一次中风,他就完蛋了。”
第三章 黑券
傍晚时分,我拿着冷饮和药片来到了船长门前。他看起来既虚弱又亢奋,几乎没怎么挪窝,只是身子往上垫高了一些。
“吉姆,”他说,“你是这里最有价值的人。你也知道,我一向待你不薄,每个月都会给你一枚四便士银币。伙计,你看我有多可怜,所有人都抛弃了我。吉姆,帮我带一小杯朗姆酒吧,好吗,小兄弟?”
“医生——”我张口说道。
他打断我的话,张嘴骂起了医生,虽然声音虚弱,却听得出是他的肺腑之言。“医生都是下等人,”他说,“你瞧瞧那医生,他懂什么?他知道我们水手都经历过什么吗?我到过最热的地方,地面像是铺了一层灼热的沥青。我的同伴们在那儿染了黄热病,一个接一个在我身边倒下。那块‘宝地’还发生了地震,震感就像在航船过程中遭遇了海上风暴一般——那个医生懂什么?他到过这样的地方吗?——我告诉你,我是靠酒过活的。对我来说,酒是吃的、是喝的,还能是同伴和老婆。要是没酒喝,我就是困在瓮里的老废物。都是你们的错,我将用血来诅咒你——吉姆和那个下贱的医生。”之后,他又骂了几轮。“瞧,吉姆,你看我的手指都抖成什么样了,”他又恢复了哀求的语气,“它们已经不受控制了,我受不了了。我今天还滴酒未沾呢。告诉你,吉姆,那医生是个傻瓜。要是今天喝不到酒,我就会患恐惧症,噢,好像已经开始发病了。我看见老弗林特在那个角落,就在你身后,一目了然,我看见他了!我这辈子受苦遭难,如果恐惧症发作,我告诉你,一定搅得其他人不得安宁。你的医生也说了,一杯酒不碍事儿。你拿一杯酒来,我给你一个金畿尼,吉姆。”
他的情绪越发不受控制,而父亲身体欠佳需要静养。医生说过,给他喝一杯酒也无妨,况且船长都把话说到这个份上了,只不过他的贿赂行为引起了我的反感。
“我不要你的钱,”我说,“你把赊的账付清就好。我去给你倒酒,但就这一杯。”
我把酒递给他时,他贪婪地握住杯子,一饮而尽。
“啊,”他说,“果然好受多了。小伙计,医生说我得在这张破床上躺多久?”
“至少一个星期。”我答道。
“天啊!”他嚷嚷起来,“一个星期!我可等不了那么久。到那时,他们会给我下黑券的。这帮蠢货一定会利用这段时间乘虚而入。他们保不住自己的东西,便打别人的主意。这样的人也配当水手?我是个节俭的人,从不浪费一分钱,也绝不可能将它们拱手让人。我再戏弄他们一番,我不怕他们。我将扬起风帆,小伙计,再逗他们玩儿一次。”
船长一边说,一边挣扎着起身。我的肩膀被他猛地擒住,疼得我差点叫出声来。他咬着牙试图挪动双腿,可它们却像两坨毫无知觉的死肉。尽管他讲起话来气势汹汹,但声音却异常虚弱。最后,他慢慢蹭到床边坐了下来。
“那个医生可把我害惨了,”他低声说道,“我耳朵里嗡嗡直响,快扶我躺回去。”
我还没来得及扶他,他便自己躺回了原先的位置,半天没吭声。
“吉姆,”他等了许久才说,“你看到今天那个水手了吧?”
“黑狗?”我问道。
“对!黑狗,”船长说,“他不是好人,但派他来的人更坏。要是我被下了黑券还无法脱身的话,你记住了,他们要找的就是那只航海木箱。到时候,你就骑上一匹马——你会骑马,对吧?——好,那你骑着马,到——啊,对,我知道了!——到那个蠢蛋医生那儿,让他召集人手——地方官吏和安全员之流——让他们在‘上将本葆’旅馆埋伏好,将老弗林特的手下——不论老小——一网打尽。我曾经是老弗林特的大副,就只有我一人知道那个地方了。他临死前,在萨瓦纳将这个东西交给我,你瞧瞧,我现在也活不久了。你先别去找帮手,除非他们给我下了黑券,或者你碰到了黑狗,或那个独腿水手。吉姆,你尤其要留意那个独腿水手。”
“但黑券是什么啊,船长?”我问道。
“是一道指令,伙计。等他们送来了,我就告诉你。多加小心,吉姆。我以我的名誉担保,这件事结束后咱俩五五分。”
他又牛头不对马嘴地讲了几句,声音越来越弱。于是,我赶紧把药递给船长。他吃药时像个孩子似的,嘴里还不停地嘀咕:“这么多水手,估计只有我乐意吃药了。”之后,他便躺到床上昏沉地睡了过去,我悄悄离开了房间。我不知道能否办好船长委托我的事情,或许,我该把已知信息向医生和盘托出。我害怕船长后悔将秘密告诉我,企图杀人灭口。然而厄运接踵而至,我的父亲竟在当晚毫无征兆地离世了。我随即将一切闲杂事务抛到脑后,强忍悲痛,安排葬礼。在这期间,我除了处理旅馆杂事,还要接待前来吊唁的邻居,根本没有余力去思考船长的事,更别说怕他了。
可第二天早晨,船长竟然自己下楼,像往常一样吃起了早餐。虽然他吃得不多,但酒倒是喝了不少。他坐在吧台,自个儿喝着闷酒,眉头紧锁,鼻子哼着粗气,没有一个人敢靠近他。葬礼前一天晚上,他依旧喝得烂醉。整栋屋子都沉浸在哀悼的氛围中,可船长却张口唱起了那首不堪入耳的水手老调。他的身子十分虚弱,而医生又去了外地出诊,大家很担心他会一命呜呼。正如我所说,船长的身体一天天垮了下去,毫无恢复的迹象。他在酒馆里一会儿上楼,一会儿下楼,在厅堂和吧台之间来回转悠,有时还会把鼻子探出窗外,轻嗅海洋的气息。他体力不支时,便会用手扶墙,撑住身体,呼吸急促且沉重,像在高山上缺氧了一般。他这几天都没有主动找我说话,我倒希望他已经忘记了嘱托我的事情。他越来越让人捉摸不透,身体日渐衰弱,脾气却异常暴躁。他开始变得警惕:喝酒时,会将短刀抽出,摆在桌面,以备不时之需。他变得心不在焉,仿佛钻进了自己的灵魂深处,在其中肆意游荡。突然某天,船长一反常态,哼了一曲乡村情歌。那一定是他年轻时,在出海之前学会的歌曲。
葬礼结束时,大约是下午三点钟。雾白霜寒,冷风彻骨,我僵直地站在门边,陷入了对父亲的怀念与哀思。这时,我发现有人正沿着马路缓步朝旅馆走来,头戴绿色面罩,眼鼻统统被遮住了。他显然是个瞎子,因为前进时他不停地用拐棍敲击路面。他披着一件宽大破旧的航海斗篷,风帽耷拉在身后,体态扭曲且畸形,可能是因为体质孱弱,或是上了年纪。我从未见过如此骇人的样貌。他在旅馆前停住脚步,扯开嗓子,阴阳怪气地朝前方大喊:“有哪位好心人愿意告诉我这可怜的瞎子——我曾英勇地保家卫国,但在战争中失去了光明,英格兰!——天佑乔治王!——谁能告诉我,我现在到底身处何方?”
“你到了‘上将本葆’旅馆,黑岗湾,这位好先生。”我说。
“我听到了一个声音,”他说,“一个年轻的声音。你愿意把手递给我,领我进旅馆吗,这位年轻善良的朋友?”
我才刚迈出几步就被那面目可憎的瞎眼怪物牢牢抓住,他的手比铁钳还有力。我被吓得连连挣扎,但他稍一使劲就把我拽到跟前。
“现在,小子,”他说,“带我去见船长。”
“先生,”我说,“我真的不敢。”
“噢,”他冷笑道,“那就没错了!快带我过去,不然我拧断你的胳膊。”
他话还没说完就在我胳膊上猛地拧了一把,疼得我大叫一声。
“先生,”我说,“我是为了你好,船长像变了个人似的,他现在就算坐着休息也刀不离手。另一位先生他——”
“住嘴,走!”他打断了我的话。这个瞎子说话时残忍、冷酷、阴邪,我从未听过如此令人发怵的声音。此刻,和心里的恐惧比起来,手臂的疼痛已经算不了什么了。我乖乖地束手就擒,领着他走向旅馆,直奔厅堂。而我们病恹恹的老海盗,正在屋里喝得昏天黑地。老瞎子用一只铁拳按住我,整个身子往我背上压,我都快被压垮了。“把我领到他跟前。当他看见我时,你就喊这句话:‘你的朋友来找你了,比尔。’如果你不照办,我就会——”他又用力扭了一把,疼得我快要昏死过去。说实话,这个瞎子乞丐可比船长吓人多了,在他面前,我早把对船长的恐惧忘得一干二净。我推开厅堂的大门,颤抖着喊出了他命令我说的那句话。
可怜的船长抬起脑袋,定睛一看,浑身吓了个激灵,顿时醉意全散。他的表情看上去不是恐惧,而是一种将死的挣扎。他撑住椅子试图站起来,但已经力不从心。
“比尔,坐那儿别动,”乞丐说,“我虽然看不见,但能觉察到你的一举一动,你动根手指我都知道。公事公办,把你的左手伸出来。小子,抓着他的左手腕,把他带到我的右边来。”
我俩都照他的吩咐做了之后,他把那只拿拐棍的手腾出来,往船长手里塞了个东西,船长立刻握住了它。
“指令送达。”瞎子说完后立即甩开我,轻巧敏捷地跳出厅堂,冲向大门,逃到了大路上。我则呆愣在原地,听着瞎子“嗒嗒嗒”的拐棍声离我们越来越远。
过了好一会儿,我和船长才回过神来。我慌张地松开了他的手腕,而几乎是同时,船长也把手抽了回来,目不转睛地盯着掌心看。
“十点!”他叫道,“还有六个小时,足够咱俩干他们一回了。”说着就蹦了起来。
他虽说已成功跃起,但下落时没站稳脚跟,身体跟着踉跄了几步,还用手摁住喉咙。突然,他捏着嗓子挤出一声诡异的嘶喊,脸朝下直挺挺地栽倒在地板上。
我立刻跑向船长并大声向母亲呼救,但动作再快也无济于事了。船长突发中风,已当场暴毙。说来也奇怪,我从未喜欢过船长,尽管近来有些可怜他,但真当他死在我面前时,我却忍不住痛哭流涕。这是我生命中第二个永远离开我的人,而第一个人(父亲的离世)给我留下的哀痛,我仍无法忘怀。
第四章 航海木箱
我立刻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母亲,其实我早就该告诉她了。我们当即发现自己正身处险境且时间紧迫。这个男人的钱——假如还有剩的话——都该算付给我们的欠款。然而,船长的同伴可不是省油的灯,尤其是我见到的黑狗和瞎子乞丐,他们绝不可能放弃得来不易的战利品,去为一个死人还债。我若按照船长的指示,骑马去找利弗西医生,母亲就只能孤身守在旅馆无人保护,那我可不放心。看来,我和母亲都不能继续待在旅馆了。周遭的一切都使我感到不安——挂钟嘀嗒直响,煤块儿带着火星子从炉架上掉落,脑中盘旋的脚步声从四面八方向旅馆逼近。我瞥了眼躺在厅堂地板上的船长,尸体一动不动,而瞎眼乞丐又在附近徘徊,随时可能破门而入。我当时就像枪头上的雀儿,被吓破了胆。事不宜迟,我们决定即刻前往邻村寻求帮助。我和母亲连帽子也没戴,便径直冲进了寒夜中的浓雾。
虽然肉眼看不见村子,但它其实就在峡湾尽头,离旅馆不过几百码远,而且令我感到欣慰的是,这条路跟瞎子来的方向相反,就算他半道杀回旅馆,也得出现在另一头。我和母亲在路上倒没花多少时间,我一路搀扶着她走走停停,时刻留意路边的风吹草动,但并未捕捉到奇怪的声响——只有潺潺的水声跟浑厚的蛙鸣。
我们抵达村子时,已是傍晚时分,家家户户都点亮了烛台。当看到暗黄色烛光闪烁时,我们心里重新燃起了希望,只是没想到我们在这里得到的帮助也就这么一点儿了。因为——你肯定会为这帮人感到羞愧——他们没有一个人敢站出来,跟我们一道回“上将本葆”旅馆。我们一边讲述自己的遭遇,他们一边往屋里挪——男人、女人、小孩,无一例外。我虽然没听过“船长弗林特”这个名号,但我一提到他就在村子里引起了一阵恐慌。许多在“上将本葆”旅馆那边劳作的村民说,他们曾在路上见过几个陌生人,以为他们是走私客,于是决定避而远之。而且基特湾还停了一艘四角帆帆船,因此我一提到船长弗林特的同伙,村子里的人几乎吓得半死。总而言之,村里只有几个人愿意跟我们一起去找利弗西医生,因为他家在旅馆相反的方向,但没人愿意同我们回去守卫旅馆。
人们常说,怯懦会传染,演说却可以振奋人心。于是,母亲等这帮人嘀咕完后,发表了自己的讲话。她说,自己的孩子没了父亲,而现在连债都讨不回来。“如果你们都不敢去的话,”她说,“我和吉姆敢。我们从哪儿来回哪儿去。你们一个个人高马大的,胆子却比老鼠还小。噢,克罗斯莉太太,谢谢你把这袋子借给我,我会用它装上我们应得的钱款。”
当然,我要跟母亲一道回旅馆;不出所料,他们都纷纷劝阻,说这样做过于莽撞。可到了这时,依旧没人愿意陪我们回去。村民们塞给我一支子弹上膛的手枪,作为防身武器,并答应提前给马装上马鞍,以防我们回程时被人追击。同时,他们还派了个小伙子骑马到医生那儿寻求支援。
于是,我们反身走进寒雾,踏上冒险的征途,此时我的心脏更快地搏动起来。空中悬着一轮明月,月光洒在雾上,凝成了一层血色的红霜。我们加快了脚步,可如果以这个速度前进,返程时天都快亮了,我俩根本无处藏身。我和母亲一路疾行,悄无声息地在灌丛间穿梭,沿途并未发现能使我们感到害怕的东西。直到我们冲进“上将本葆”旅馆并关上大门时,才松了一口气。
我立刻插上门闩,在黑暗中大口喘着粗气。船长的尸体还在屋子里。母亲从吧台取了一根蜡烛,我们拉着手一同走进厅堂。船长仍躺在地板上,双眼圆睁,一只胳膊向外伸着。
“赶紧关上百叶窗,吉姆,”母亲轻声说,“不然他们来了会从窗子看见我们。”我拉下窗子后,她接着说,“我们得从这具尸体上找到钥匙。但谁敢碰他啊!”她说这句话时,轻轻啜泣了一声。
我立刻蹲下身子,发现他手掌附近落了一张圆形纸片,纸片的一面被完全涂黑。我猜这就是所谓的“黑券”了。我把它拾起来,发现另一面上工整地写着四个字:“今晚十点。”
“妈,纸上写着十点。”我话音刚落,墙上的老摆钟便开始报时。这突如其来的声响把我俩吓了一跳,不过是个好消息,因为它只敲了六下。
“现在,吉姆,”她说,“快找钥匙。”
我把手伸进他的口袋四处翻找:几枚小硬币、一个顶针、一些线头和大针、一支咬断了头的卷烟、一把弯柄短刀、一个袖珍罗盘,还有一只打火匣。我只找到这点小玩意儿,不免有些失望。
“会不会在他脖子上?”母亲大胆猜测。
我忍着强烈的呕吐感,扯开了他领口的衬衣。果不其然,船长脖子上挂着一条油腻的细绳。我拿起他的短刀,割断了绳子。就这样,我们找到了钥匙。我和母亲顿时看到了希望,毫不犹豫地爬上楼梯,冲进了那间被他霸占许久的屋子。从船长入住的那天起,他的航海木箱就一直放在那个角落。
这只木箱跟其他任何一名水手的箱子一样,顶上用烙铁印上了他名字的首字母“B”。因长期拖拽,箱子边角的磨损已经十分严重。
“把钥匙给我。”母亲说。虽然锁孔已锈迹斑斑,但母亲一上手就把木箱顶盖掀了起来。
一股浓烈的烟草味混着焦油味扑鼻而来,木箱上层只摆了一套面料上乘的水手服,看得出它是被仔细掸过后叠放在箱子里。母亲说这件衣服是新的,还没人穿过。揭开衣服后,木箱下层的东西倒是五花八门——一个象限仪、一只锡质酒杯、几卷烟、两把精致的手枪、一根银条、一只西班牙老式怀表,还有些不值钱的外国货,比如,一副黄铜圆规和五六个稀奇的西印度洋贝壳。我时常在想,船长无恶不作,四处漂泊,整日与危险为伴,为何会随身携带这些贝壳?
我们把木箱翻了个底朝天,但除了银子和首饰外,什么值钱的玩意儿也找不到,而且这俩东西还换不了钱。箱底铺着一件航海斗篷,表面覆着一层泛白的海盐,想必它经历过不少海港的洗礼。母亲不耐烦地拽出斗篷,殊不知箱底还藏了几件物品:一捆油布包,里面似乎装着几张纸,还有一个帆布包,一碰竟然发出了金币的“叮”声。
“我要让这帮海贼瞧瞧,我是个诚实的女人,”我母亲说,“我只拿他欠我们的,多一个法新都不要。你把克罗斯莉太太的袋子撑起来。”她算了算船长的欠款,然后如数将硬币从布包取出,放进我撑开的口袋里。
这个过程耗时而费力,因为这些硬币来自各个国家,而且大小轻重不一,比如达布隆、金路易、畿尼和八里亚尔,还有些我不认识的钱币都混到了一起。其中畿尼数量最少,而我的母亲就只会用畿尼算账。
大概才数到一半,我听到一个声音,那是瞎子拄着拐棍在冰冷的路面上敲击的声音——“嗒嗒嗒”。在这寂静的夜里尤为刺耳,我猛地抓住母亲的胳膊,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声音越来越近,我们屏住呼吸,吓得动弹不得。突然,有人猛敲起旅馆大门,门把手被左右转动,门闩嘎吱作响——这只瞎眼怪物企图破门而入。可没敲多久,外面又没了动静,但我和母亲依旧连大气都不敢出。拐棍杵地的声音再次响起,不过让我们欣喜的是,这个声音越来越远。终于,寒夜重归寂静。
“妈,”我说,“全拿上,我们快走吧。”我相信插上的门闩已经让瞎子起疑,他很快就会带领那帮海贼倾巢而出,对我们进行围剿。不过,我庆幸自己事先关了门,没见过瞎子的人根本无法体会我此刻的心情。
母亲虽然很害怕,但还是一个子儿都不愿多拿,当然,也一个子儿都不肯少拿。她说,现在还不到七点,时间还早。母亲不肯放弃自己的权利,一分钱也不能少。我跟她争执起来。这时,一声低沉的哨音从山丘那头传来。够了,钱够了,钱真的够我们俩花了。
“那就把我数好的钱带走吧。”母亲直起身来。
“那我拿这个抵债。”我说着,顺势捡起了身边的油布包。
紧接着,我们把蜡烛留在空箱子那儿,摸黑爬下楼,悄声推开大门;我和母亲全身而退。我们才刚逃出旅馆,浓雾便一下子散开,月光把两头儿的高地照得透亮,只有谷底和旅馆附近还尚存一丝薄雾,掩护着我们撤离。我和母亲刚爬出谷底,距邻村还有一大半路要走,但行踪已完全暴露在月光下。更糟糕的是,我们还听到了几个人赶来的脚步声。我们立刻回头张望,只见一盏灯笼前后晃荡着向我们迅速逼近;看来这帮人是有备而来。
“我的孩子,快,”母亲突然说,“你拿着钱,快跑吧。我快要晕倒了。”
我想这下我们完了。我咒骂——那帮懦弱的邻居;我埋怨——母亲的诚实和贪婪;我痛恨——她先前的鲁莽和此刻的软弱!不过幸运的是,我们刚好走到一座小木桥可以缓口气儿。我扶着颤颤巍巍的母亲,下坡走到河边。她坐定后长舒一口气,随即瘫靠在我的肩膀上。我不知道哪里来的力量,但恐怕用尽了全身气力,才把她拖到岸边,拽进桥洞。我再也拖不动她了。桥面太低,我只能在下方爬行,而母亲几乎整个身体都露在外面。我们躲在桥洞底下,能够依稀听见旅馆那边传来的声响。
第五章 瞎子的下场
我的好奇心莫名占据了上风,并逐渐克服恐惧。我不甘一直守在原地,于是再次爬上河岸,把头埋进一丛金雀花,侦察通向旅馆的道路。我才刚藏好,敌人们就来了,看样子有七八个人。他们拼命往前冲,步伐慌乱,手提灯笼的人跑在最前面。三个男人手拉手并排跑,即便隔着雾气我也能断定,跑在中间的那个人就是瞎眼乞丐。果然,他一张口就证实了我的猜想。
“把门撞开!”他大喊。
“是,是,先生!”两三个人响应道,之后猛地撞向“上将本葆”旅馆的大门,提灯笼的人也跟了上来。不过他们很快停下动作,小声议论起来,似乎是为大门没上闩而感到惊讶。但没过多久,瞎子便再次下达指令。他的声音比之前更加响亮刺耳,仿佛被欲望和怒火点燃了一般。
“进,进,进!”他叫道,同时骂他们动作慢吞吞。
四五个人立即冲进旅馆,另外两个人则跟瞎子一起守在门口。噪声停息了一阵,突然,又一声惊叫打破了宁静,只听屋里的人大喊:“比尔死了!”
瞎子对他们又是一顿臭骂。
“搜他身啊,你们这帮蠢货!其余的人上楼找箱子!”他叫道。
旅馆的楼梯已经老旧,也并未修理过,他们上楼时把木板踩得嘎吱作响,整个屋子都跟着颤抖起来。他们才刚上楼,又发出一声惊呼。船长房间的窗户被砰地推开,玻璃咔嚓碎了一地,一名海盗从窗户里探出脑袋和肩膀,向屋外的瞎子报告。
“皮尤,”他喊道,“我们来晚了,有人已经把箱子翻了一遍。”
“那东西还在吗?”皮尤怒吼道。
“钱还在。”
瞎子又冲钱嚷嚷了一通。
“我是说弗林特的东西。”他叫道。
“没有,根本找不到。”那人回应道。
“喂,下面的,在比尔身上吗?”瞎子又叫道。
楼下那人在听到瞎子的呼喊后,来到旅馆门口。“比尔已经被搜了一遍,”他说,“什么也没留下。”
“肯定是旅馆那帮人——那个男孩。我真该把他的眼珠子挖出来!”瞎子皮尤吼道,“他们刚才还在这里——我来旅馆时,他们还把门闩上了。兄弟们,把他们抓回来!”
“没错,他们的蜡烛还在这里。”楼上的人在窗边附和道。
“快分头去找!再把房子搜一遍!”皮尤拿拐棍敲打路面,同时高声催促道。
接下来,老旅馆被这帮海盗狠狠糟蹋了一番。他们四处乱窜,把地板踩得砰砰直响。家具被打翻,门被踢开,屋内乱作一团。最后,他们一个接一个走出大门,纷纷声称没有找到我们的踪迹。突然,口哨声响彻寒夜,和我们之前在船长尸体旁数钱时听到的一模一样,只不过这回吹了两遍。我本以为这是瞎子发起进攻的暗号,但后来才发现哨声其实来自山腰的小村庄。从海盗们的反应可以看出,这哨声是在警告他们有危险。
“德克又发信了,”一个人说,“还是两遍!我们得撤了,伙计们。”
“撤退?你个货!”皮尤叫道,“德克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蠢蛋,他是个懦夫——你们别管他。那娘俩儿一定就在附近,不可能跑远。分头去找他们,狗东西!啊,气得我肝颤,”他喊道,“要是我没瞎就好了!”
这番话似乎起了点作用。两名海盗立马往杂物堆里探望,不过他俩并非认真搜查,而是敷衍应付,毕竟此时的处境已十分危险。其他人则站在路中央摇摆不定。
“一帮蠢货!发财的机会就在眼前,你们却犹豫不决!只要找到那玩意儿,你们就能比国王还富有。你们明知道它就在附近,却愣在这儿像一帮傻子。你们不敢去找比尔,我敢——我还是个瞎子!好事儿全被你们耽误了!我怕是要变成可怜的乞丐,整天趴在地上,向人讨酒喝,而我本该坐上豪华马车啊!只要你们鼓起一丁点儿勇气——哪怕是像捉饼干渣里的蛀虫那样——都能抓住他们。”
“得了吧,皮尤,我们还有达布隆啊!”一个声音嘟哝道。
“他们可能把那玩意儿藏起来了,”另一个声音说,“拿上你自己那部分钱,皮尤,别瞎叫唤了。”
“叫唤”这个词激怒了皮尤。他咬紧牙齿,在原地气得发颤。最终,他再也压制不住怒火,挥起棍子对他们一通乱打,连我都能听见拐棍狠抽在皮肉上的声音。
现在,轮到这帮人还击了。他们回骂了老瞎子并用恶毒的言语威胁他,还企图从他手中抢走拐棍。
这场闹剧救了我们。正当他们吵得不可开交时,小村庄那边的山顶传来一阵疾驰的马蹄声。与此同时,篱笆旁火光一闪,枪声响彻长夜。显然,这一枪是最后的警告。海盗们纷纷四散逃开,一个沿海湾朝岸滩跑去,另一个从侧面跨过山丘,其他人逃窜的方向也大致如此。短短半分钟内,那儿除了皮尤一个人影也没有了。皮尤被抛弃了。我不清楚海贼们是因为惊慌失措忘了他,还是蓄意报复。总之,他被甩到了后面,开始一边摸瞎找路,一边呼唤同伴。后来,他还跑错方向,在我面前打了个踉跄。他朝村子的方向大喊:“强尼!黑狗!德克!”他还喊了其他几个人的名字:“你们不会丢下老皮尤的,伙计们——别丢下老皮尤!”
这时马蹄声已越过山顶,四五个身影在月光下一闪,随后全速冲下斜坡。
皮尤这才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尖叫着转身,结果一脚踩空,直接滚进了水沟。他立刻爬起来向前猛冲,但这回可真给冲昏了头,迎面撞上一匹飞驰的高头大马。
骑手想救他一命,但为时已晚。猛烈的撞击把皮尤掀翻在地,他最后一声惊叫震碎了夜空。四只铁蹄踏过他的身体,从他身边奔驰而过。皮尤翻滚到身体一侧,最后脸贴着地面,没了动静。
我一跃而起并向骑手们大声呼喊。他们勒住马,看上去对刚才的事故多少有些恐慌,但还是被我认出了。马队最后面的是刚从村子出发去找利弗西医生的小伙子,其余的人是他在半路遇到的税务官。他灵机一动,领他们一道来了旅馆。监察官丹斯当晚也收到消息,说基特湾泊了一艘四角帆帆船,于是往旅馆这边赶来,前去查看。多亏他们及时赶到,我和母亲才能死里逃生。
皮尤死了,尸体比石块还僵硬。我们把母亲抬回村子,给她弄了点冷水和食盐,不一会儿她就醒了过来。虽说她受了惊吓,但好在并无大碍,只是不停地絮叨着没能拿够钱。此时,监察官正率领部队往基特湾赶去。他们沿着谷坡往下摸索,一会儿牵着马,一会儿扶着马,生怕遭到伏击。当他们赶到基特湾时,帆船已经驶离港口,但是离岸不远。监察官朝那条船喊话,而对方只有一句回复:“滚回谷里去,不然一枪要了你的狗命。”话音未落,一颗子弹便嗖地擦过他的手臂。不一会儿,帆船便绕过海角,消失不见了。丹斯先生站在原地不知所措,自称是“一条离开水的鱼”。他只能派手下去一个地名以“B”字母开头的地方,让那儿的人留意这艘帆船。“其实,”他说,“这样做也没用。他们已经成功脱逃,这件事情画上了句号。不过,”他接着说,“我很高兴能除掉皮尤这根肉中刺。”他说这话时,已经听我讲完了事情的经过。
后来,我跟丹斯返回了“上将本葆”旅馆。你根本无法想象,屋内被糟蹋成了什么样子。海盗们为了搜寻我和母亲把东西全砸了,连厅堂那口老笨钟都没放过。其实,除了船长的钱袋和钱柜里的一些银币外,他们也没拿什么东西,但我一眼便知——我和母亲彻底完了。丹斯先生露出一脸困惑。
“他们不是拿到钱了吗?霍金斯,你告诉我,他们还想要什么?难道是嫌这些钱不够?”
“不,先生,他们要的不是钱,”我答道,“我猜,他们要找的东西就在我胸前的口袋里。跟您说句实话,我想把它放到安全的地方。”
“当然,孩子,你说得没错,”他说,“你愿意的话,我先替你保管。”
“我想,也许利弗西医生——”我才刚开口。
“没错,对极了,”他愉快地打断了我,“对极了——他是一名绅士,还是一位地方法官。对了,我得亲自跑一趟,向他或者乡绅报告此事。老皮尤死了,我倒是不觉得遗憾,但毕竟牵扯到一条人命。要是有人恶意追责,我可就百口莫辩了。听我说,霍金斯,你要是乐意,我就带你一块儿去。”
我接受他的邀请并向他表示感谢,然后跟他们一道往村子走去,所有的马都停在那里。等我将一切告知母亲后,马鞍也装好了。
“道格尔,”丹斯先生说,“你有匹好马,带上这个小家伙。”
我刚骑上马并抓住道格尔的腰带,监察官便一声令下,马队开始疾驰,扬起一溜尘土,朝利弗西医生的住宅赶去。
第六章 船长的文件
我们一路快马加鞭,直到利弗西医生家门口才勒住马蹄,屋前没有一点光亮。
丹斯先生叫我去敲门,道格尔顺手递给我马镫,方便我下马。不一会儿,女佣便打开了大门。
“利弗西先生在吗?”我问。
她回答说,先生不在,但他下午回来过,之后便去乡绅的府邸与他共进晚餐了。
“那咱们换个地儿,弟兄们。”丹斯先生说。
这一回因为路程短,我没有上马,而是拽着道格尔的马镫皮带跑到了乡绅府邸大门。放眼朝院内望去,大道的尽头是一栋雅白的厅式建筑,没有荫蔽,纯白的月光洒在路面,照亮了两旁的旧式花园。丹斯先生在此下马,经通报后与我一道被请进了宅院。
仆人领我们走上一条铺着地毯的过道,示意我们径直走到最里面的大图书室。屋里摆满了书架,上面还搁着许多半身塑像。乡绅和利弗西医生手持烟斗,分坐在生着明火的壁炉两侧。
我从未如此近距离地观察过乡绅。他约有六英尺高,身长肩宽,比例协调。他的面庞粗犷,神情干练,因为长期在外游历,皮肤略显粗糙,被晒得黑红。他的眉毛呈深黑色,时常小幅跳动,看来脾气不小。倒不是说他脾气差,只是会给人留下急躁且易怒的印象罢了。
“进来吧,丹斯先生。”乡绅说。他说话时很威严,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
“晚上好,丹斯。”医生点头说道,“也问你晚上好啊,老朋友吉姆。什么好风把你们吹来了?”
监察官立正站好,像上课一样直挺挺地讲完了整件事情的经过。你们真该来看看这两位绅士当时是多么惊讶和好奇——他们身子不停地向前倾,四目相对,连烟都忘了抽。当他们听到我和母亲成功潜回旅馆时,利弗西医生猛地拍了下大腿,乡绅则喊了一句:“漂亮!”而且还在炉架上敲断了他的烟斗。故事还没讲完,屈洛尼先生(也就是乡绅的名字,你们会记住的)就站了起来,在屋内来回踱步。医生想听得再清楚些,于是摘掉了他搽粉的发套,露出一头黑短发。脱掉发套的医生看上去着实有些怪异。
终于,丹斯先生讲完了故事。
“丹斯先生,”乡绅说,“你是位高尚的人。至于不慎踩死那残忍的暴徒,我认为,这同样是个高尚的行为,跟碾死一只蟑螂没什么两样。要我看,这小伙子是一张王牌。霍金斯,你能按一下那个铃吗?丹斯先生必须喝点好酒。”
“所以,吉姆。”医生说,“你有他们要找的东西,对吧?”
“在这儿呢,先生。”我答道,同时把油布包递给了他。
医生接过它反复端详,用手指蹭着边线,似乎迫切地想打开它,但他没有这么做,只是安静地把它塞进了大衣口袋。
“乡绅,”他说,“丹斯喝完酒还得回自己的岗位,为陛下效力,但我想让吉姆·霍金斯留下,暂住在我家。如果你同意的话,我建议先上份冷馅饼,让他填下肚子。”
“就照你说的办,利弗西,”乡绅说,“但霍金斯应该吃点比冷馅饼更好的东西。”
仆人很快端上来一份鸽肉大馅饼放在桌子上。我敞开肚皮,一顿狼吞虎咽——因为此时的我就像只空腹的雏鹰。他们又夸了夸丹斯先生,尔后把他打发走了。
“现在,乡绅——”医生说。
“现在,利弗西——”乡绅同时说道。
“轮流来,轮流来,”利弗西医生笑着说,“你听说过这个弗林特吧?”
“听说过?”乡绅叫道,“你竟然问我有没有听说过他!他可是所有海盗中最为残暴且嗜血如命的海盗头子。黑胡子跟他相比,就是个小屁孩儿,西班牙人更是对他怕得要命。我跟你讲,先生,有时我都为他是英国人而感到自豪呢。在特立达尼附近海域,我曾亲眼见过他的上桅帆船,而那个胆小如鼠的废物船长竟然直接掉头往后退——往后退,先生,一直退回了西班牙港。”
“嗯,我也在英格兰听过他的名字,”医生说,“但问题是他有钱吗?”
“钱!”乡绅喊道,“你刚听了丹斯讲的故事吗?这帮恶棍除了钱还能找什么?他们除了钱还会在意什么?他们以身犯险,除了钱还能为了什么?”
“我们很快便会知道以上问题的答案,”医生回答道,“倒是你,性格鲁莽还大惊小怪,我一句话都插不进来。我想知道,假如我口袋里的油布包装有宝藏的线索,到时挖出来的钱会有你说得那么多吗?”
“有,先生!”乡绅叫道,“我就这么跟你说吧。假如我们真有你说的那条线索,我会立刻在布里斯托尔码头备一艘船,带着你和霍金斯一道寻宝。只要搜上一年,保准能找到那堆宝藏。”
“很好,”医生说,“如果吉姆同意的话,我们现在就把这捆东西拆开。”说着,他便把布包放到了身前的桌子上。
几道细线密密麻麻地缝住了油布包。医生只好取出手术箱,拿医用剪刀剪断了缝线。包里有两样东西——一本册子和一份密封的文件。
“我们先来看看这小册子。”医生观察道。
利弗西医生友好地示意我从餐桌过去,一齐享受探索的乐趣。于是,我和乡绅站在医生身后,隔着他的肩膀向下张望,等他翻开册子。第一页只有些潦草的随笔,大概是册子的主人无聊时的乱涂乱画。书页上有句话跟船长身上的刺青一模一样:“比利·伯恩斯的挚爱。”除此之外,还有“大副伯恩斯先生”“不准再喝朗姆酒了”“他在棕榈钥匙岛找到了它”,以及一些只言片语,大多是我读不懂的词组碎片。我在一旁不停地思索:到底是“谁”找到了“它”,而这个人找的“它”又是什么。他背上插的刀?嗯,八九不离十了。
“看来这里没什么线索。”利弗西医生说,同时继续往后翻。
接下来的十几页都记载着奇怪的账目。它跟普通的记账簿一样,开头记录金额,末尾标注日期,但这本账上没有款项说明,只是在金额和日期中间,画着不同数目的十字叉。例如:1745年6月12日,某人获付七十英镑,但账上只画了六个叉,除此之外什么文字说明也没有。不过,少数条目补加了地名,如奥菲·卡拉卡斯,或者直接标上了经纬度,如62°17′20″和19°2′40″。
这本账簿记录了整整二十年的款项。随着时间的推移,账上的条目金额也在逐年增加。最后一页上有个总金额,在算错被划掉五六次之后,确定了下来,旁边批注道:“伯恩斯,他的那份。”
“我真看不懂这本册子。”利弗西医生说。
“很明显,一目了然啊,”乡绅喊道,“这是那个黑心狗的记账本。十字叉代表他们摧毁的船只和洗劫的村镇,开头的金额就是这个恶棍分赃的钱数。他还会再模糊点儿补加一些信息,你瞧这个“奥菲·卡拉卡斯”,一定有艘不幸的航船在那儿被击沉了。上帝救救这艘船上可怜的灵魂吧——愿他们化作珊瑚,在海底安息。”
“有道理!”医生说,“你到底是个旅行家。你看!金额随他的职位一起上涨。”
最后几页的空白处标记了些地点和方位,还附了一张法国、英国和西班牙货币的通用价值换算表,除此之外就没什么了。
“铁公鸡!”医生叫道,“估计没人能从他那儿套出钱来。”
“来,”乡绅说,“我们瞧瞧另一样东西。”
这份文件有多处被火漆封缄,并用顶针钤印,或许就是船长口袋里那枚顶针。医生小心翼翼地拆开封口,从里面掉出一张岛屿的地图,上面标有经纬度、海水深度、山丘、港湾和海口的名称,以及引导船只安全靠岸的所需细节。它大约九英里长,五英里宽,形似一头站立的肥龙。小岛有两个天然内陆良港,岛中央有座小山,标名为“望远镜山”。图上还有几处新增的标注,其中最为醒目的是三个红十字叉——两个在岛屿北部,一个在西南部——而且在十字叉旁边,有一排小巧工整的红色字迹,上面写着:“此处埋有大量宝藏。”
地图背面也用同样精巧的字迹补充道:
高松,望远镜山肩,方位北北东偏北。
骷髅岛东南东偏东,再向东,
十英尺。
银条在北部藏匿点,顺着东面的小山岗走,
再向南十英寻,正对着黑色岩石处可以找到它。
武器很容易找,在北部海角的北面沙丘中,
方向为东偏北又四分之一。
杰·弗
以上便是全部内容。我读不懂这条缩略信息,乡绅和利弗西医生却在一旁喜笑颜开。
“利弗西,”乡绅说,“快放下你手里那堆破事儿。明天我就动身前往布里斯托尔。只要三周的时间——两周——不,十天——我们将拥有英格兰最精良的航船以及最优秀的船员。霍金斯可以当船上侍者。你一定会成为最出色的侍应生,霍金斯。利弗西,你当随船医生,我当总指挥,再带上雷德鲁斯、乔伊斯和亨特。我们将一路畅通无阻,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找到宝藏。从此,我们将享尽荣华富贵,在钱堆里打滚儿,甚至还能用金币打一辈子水漂。”
“屈洛尼,”医生说,“我和吉姆会跟你一起去,而且我们保证尽职尽责。我只对一个人不放心。”
“那人是谁?”乡绅叫道,“说出这狗东西的名字,先生!”
“你,”医生答道,“因为你管不住自己的嘴巴。知道这份文件的人绝不止我们几个。今晚袭击旅馆的那帮家伙——肆无忌惮还以命犯险,他们肯定知道;还有守在帆船上的人。我敢说还有更多人知道,而且就在我们身边,他们用尽手段也要得到这笔钱。在出海之前,谁也不准单独行动。我和吉姆待在这里,你带着亨特和乔伊斯去布里斯托尔。从现在开始,我们绝对不能走漏风声。”
“利弗西,”乡绅回应道,“你总能说到点上。我保证把嘴闭得严严实实。”
第二卷 海上厨子
第七章 前往布里斯托尔
我们出海前准备的时间远远超过了乡绅的预期,而且我们最初的计划——比如利弗西医生把我留在他身边的打算——也一个都没实现。医生去伦敦找人接手他的医馆,乡绅在布里斯托尔忙得不可开交,而我则待在乡绅府邸被猎场总管雷德鲁斯看守,好似一名囚犯。我将地图上的细节铭记于心,满脑子都是对此次航行的向往以及对陌生岛屿的憧憬。我坐在管家房间的壁炉旁,构思出无数种方法登上了“金银岛”。其间我跑遍整座海岛,没有落下任何一个角落,还有那座名为“望远镜”的高山,我爬了一千次都不觉得厌倦——只要我登上山巅,便能坐看风起云涌,将美景尽收眼底。虽然我的幻梦中有野人当道、猛兽横行,但没想到后来的冒险竟会如此惊险离奇。
数周后,邮差送来一封寄给利弗西医生的信,信封上写道:“若利弗西医生不在场,可由汤姆·雷德鲁斯或小霍金斯拆阅。”按照信上的指示,我们看到,或者干脆说是我看到吧——因为猎场总管只认得印刷体——我看到了以下重要信息:
亲爱的利弗西:
我不知道你在家,还是仍在伦敦,于是将这封信一式两份,分别寄送两地。
航船已购买并装配完毕,它正停在港口,做好了出海的准备。这是一艘漂亮的双桅纵帆船,连孩子都能驾驭。船载重两百吨,名为“伊斯班袅拉”号。
我是通过老朋友布兰德利介绍才买到的船。他平日里憨厚老实,干起活来更是任劳任怨。其实,布里斯托尔的人一听说我要去的地方——啊,我说的是去找宝藏,他们都乐意为我效劳。
“雷德鲁斯,”我停下来说道,“利弗西医生可高兴不起来了,乡绅还真没管住嘴巴。”
“呵,谁说的话管用?”猎场总管低声说,“如果仅凭利弗西医生的几句话,乡绅便缄口不言,那才奇了怪了。”
对此我无话可说,打开信接着往下念:
布兰德利找到“伊斯班袅拉”号后,挥了挥万能的“金手指”,就以极低的价格把她买了下来。在布里斯托尔,有一帮人对布兰德利抱有极大的偏见和不满。他们竟然说这老实巴交的人是个唯利是图、不择手段的骗子,还说这艘船本来就是他的,但他卖给我的价格高得离谱——这分明就是无中生有嘛。不过,所有人都认同这艘船是个不可多得的好物。
到目前为止,一切进展顺利,只是这帮船工——确切地说,是装索具的工人——动作慢得要命,不过我们还有时间,倒是募集船员这活儿让我有些头疼。
我本想招满二十人,以便防范土著、海盗或可憎的法国人,可费尽心力才招到半打。不过,好在后来撞了大运,这才遇见我梦寐以求的好帮手。
当时我在码头上,因为机缘巧合与他结识。经过交谈,我得知他是名老水手,开了家小酒馆,熟识布里斯托尔的每一位船员,但他上岸后反而把身体搞垮了,所以想谋份海上厨子的差事,重新回到海上。他那天早上跛着脚走到码头,说是想闻闻海水的咸味儿。
我被他深深打动了——换了你也会这样——我看他可怜,于是当场聘他当了厨子。他叫朗·约翰·斯尔福,缺了一条腿,但我认为这是最好的推荐信。他曾为皇家海军效力,隶属于海军上将“不朽的霍克”,在一场战役中不幸失去了左腿。利弗西,他连抚恤金都没有。这是个什么世道!
先生,我原以为我只请了个厨子,没想到竟然凑齐了一整支队伍。我和斯尔福两人合力,短短几天时间便招到一批最为坚韧和老练的船员。虽然他们样子难看了点,但每个人都透着一股宁死不屈的劲儿。我敢说,我们攻下一艘护卫舰绝对不在话下。
朗·约翰还在我事先挑好的六七名水手中开除了两个。他立即向我汇报说,这次的冒险至关重要,最怕的就是这种没怎么出过海的新手。
我现在神采奕奕,容光焕发,吃得像头牛,睡得像棵树,然而只有等我听见船员们在绞盘机旁踏步,“伊斯班袅拉”号扬帆起航时,我心中的大石才能真正落下。驶向大海,吼!发掘宝藏,吼!我被大海的壮阔迷得如痴如醉。快来吧,利弗西,你要是看得起我,就一个小时也别耽搁。
让小霍金斯即刻出发,去跟母亲道个别,当然,得让雷德鲁斯看着他。之后,你们两人务必全速赶来布里斯托尔。
约翰·屈洛尼
一七××年三月一日
于布里斯托尔老锚旅馆
附言:布兰德利还说,如果我们到八月底还没回来的话,他就会派救援船来搜寻我们的下落。船长他也找好了——只可惜这人比较死板,但其他方面倒是十分出众。朗·约翰·斯尔福还找了一位精明能干的水手担任大副,他叫埃罗。利弗西,我的水手长还会吹军哨,“伊斯班袅拉”号将进行全军事化管理。
忘了告诉你,斯尔福是个有钱人。我听说他有个银行账户,还从未透支过。他让妻子留下照看酒馆,他的妻子还是个黑人。我猜他想重回大海的原因,一半是身体不好,另一半就是他妻子管教太严。我俩都是老光棍,如此瞎猜也情有可原。
约翰·屈洛尼
再附言:霍金斯能回他母亲店里住一个晚上。
约翰·屈洛尼
读完这封信后,我欣喜万分,在一旁高兴得手舞足蹈,而雷德鲁斯却是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我最讨厌的人就是老汤姆·雷德鲁斯,他一天到晚就知道瘪着嘴唠叨和抱怨。无论谁都能胜任他的位置,乡绅却偏偏中意老总管,乡绅的喜好就是圣旨。别说发牢骚了,其他人连大气儿都不敢出。
第二天早晨,我和雷德鲁斯步行至“上将本葆”旅馆,发现母亲的身体和精神都恢复得不错。这位热衷于招惹是非的船长终于走了,再也不会来这儿撒野了。乡绅派人将旅馆修葺一新,重新粉刷了厅堂和门面招牌,购置了全新的家具,还在吧台后面为母亲摆了一张精致的扶手椅。除此之外,乡绅还雇了个男孩当学徒,在旅馆帮母亲打下手。
等见到那个新来的男孩后,我才真正意识到,我的生活即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我之前脑子里只有出海和冒险,根本没想过我即将离开的家,现在瞧见这男孩在我母亲身旁笨手笨脚的样子,想着他即将取代我的位置,我的眼泪便止不住地流了下来。那天,我变着法子让他闹笑话,一有机会便打断他、纠正他并光明正大地嘲笑他,颇有几分倚老卖老的滋味。
就这样过了一夜。第二天午饭后,雷德鲁斯带我离开旅馆,启程上路了。我向他们纷纷道别:我的母亲、生我养我的小海湾以及我挚爱的“上将本葆”旅馆——不过它被重新粉刷了一遍,看上去也没之前那么亲切了。这里有那么多值得怀念的人和事,然而我最后想到的却是船长,还有他歪戴的三角帽、脸颊上的刀疤和那只老旧的黄铜望远镜。我边走边回忆,转过弯后再回头,家就不见了。
黄昏时分,我们在“乔治王”旅馆附近的荒原搭上了邮车。我被雷德鲁斯和一位矮胖的老先生夹在中间。马车跑得很快,冷风不停地灌进车厢,但我一上车就开始打瞌睡。我随着邮车在山坡一起一伏,好似在摇篮中晃荡,昏昏沉沉中就睡了过去。突然,有人一拳打在我肚子上,我猛地惊醒,发觉邮车正停在城市匆忙的街道上,眼前立着一栋高大的建筑物。此时,天已经大亮。
“我们到哪儿了?”我问道。
“布里斯托尔,”汤姆说,“下车。”
屈洛尼先生在码头附近找了家旅馆住下,以便督促船工,防止他们偷懒。我们下车往码头走去,一路上瞧见许多船只:有大有小,双桅三桅,还有外国来的!船上的水手们一边干活一边唱歌,另一艘船的水手竟然从我头顶正上方飞过。定睛一看,才发现:他身上悬挂的吊绳比蛛丝还细。虽然我从小在海边长大,但这一刻才算真正见识了大海。焦油和海盐的味道使我感到新奇,船头精致的破浪神也都曾出过远洋。此外,我还看见许多老水手,他们戴着粗耳环,留着卷胡子,还往辫子上抹了柏油。他们的步伐笨重缓慢,同时散发出水手独有的痞气。我看见他们简直比遇见国王和主教还要兴奋。
现在,我也成了船队的一员,即将同吹军哨的水手长和扎着辫子、唱着歌的水手们一齐乘风破浪,向未知的岛屿进发,搜寻神秘的宝藏!
我沉浸在自己的美梦中,不知不觉间来到一家旅馆门前,正巧碰上乡绅屈洛尼。他穿了一套厚实的蓝色制服,打扮得像一位海军军官。屈洛尼笑容可掬地走出大门,同时模仿起水手走路的姿态。
“你们终于来了,”他高声说,“医生昨晚也从伦敦赶到。好极了!全员到齐!”
“噢,先生,”我喊道,“我们什么时候出海啊?”
“明天!”他说,“我们明天就出海!”
第八章 望远镜酒馆
吃过早饭后,乡绅递给我一张便条,要我交给望远镜酒馆的约翰·斯尔福。他告诉我那个地方很好找,门前挂着一块醒目的招牌,还做成了黄铜望远镜的样子,只要我睁大眼睛沿着码头走,总能发现它。我二话不说,拔腿便冲了出去,希望借这次机会多见识些航船和水手。此时正是码头一天中最忙碌的时候。我穿过拥挤的人群,躲过高大的马车和货物,心里却满是欢喜。几经周折,我终于找到了那家酒馆。
酒馆面积不大,室内十分敞亮。门店的招牌新漆过,窗户上挂着一溜整齐的红色窗帘,地板擦得干干净净。酒馆两侧的门敞开着,各对一条街道。客人们在这栋矮屋里吞云吐雾,从外往里却能把酒馆看得清清楚楚。
店里的顾客大多是附近水手,他们在酒馆里高声喧闹,嗓门大得吓人。我在外面站着,迟迟不敢进门。
正当我犹豫之时,一个男人从旁厅走了出来,只消一眼我便知道他就是朗·约翰。他的左腿从齐臀处被截断,左肩娴熟地抵着拐杖,整个人灵活得像只小鸟。他个子高,块头大,脸宽得像块火腿——样貌平平,面色苍白,却总是一脸笑意,看起来成熟且睿智。他似乎心情不错,一边吹着口哨,一边在酒桌间来回转悠,碰到熟客就说笑几句或拍拍他们的肩膀。
实话告诉你们,当我在乡绅屈洛尼的信中读到朗·约翰只有一条腿时,我便开始怀疑他就是我在“上将本葆”旅馆需要额外留意的独腿水手,但见到他本人后,我瞬间打消了所有疑虑。我见过船长、黑狗和那个老瞎子皮尤,了解真正的海盗是何种面貌——在我看来,眼前这位温文尔雅的酒馆老板跟他们绝不是一路人。
于是,我鼓足勇气跨过门槛,径直朝这个男人走去。他正拄着拐杖与客人攀谈。
“斯尔福先生,对吧?”我问道,说着把便条递给了他。
“没错,小家伙,”他说,“我就是斯尔福。那你叫什么呢?”他接过乡绅的便条,似乎吃了一惊。
“噢!”他伸出手并高声说道,“我知道了。你是船上新来的侍应生,很高兴认识你。”
他说着便握住了我的手,斯尔福的手掌大而有力。
这时,一位远处的客人突然起身,快步朝门外走去。他离门口很近,不一会儿就溜到了街上,然而他慌张的模样引起了我的注意。我扫了一眼,立刻认出了他——此人面色惨白,缺了两根指头,还曾经大闹过“上将本葆”旅馆。
“啊,”我大喊,“拦住他!他是黑狗!”
“我不管他是谁,”斯尔福喊道,“只知道他还没付钱呢!哈利,快把他抓回来。”
靠近大门的人一跃而起,朝黑狗追了出去。
“哪怕他是霍克将军也得买单!”斯尔福松开我的手,“你刚说他是谁?”他接着问,“黑什么?”
“狗,先生。”我说,“屈洛尼先生没跟您讲过这些海盗吗?他就是其中一员。”
“什么?”斯尔福大喊起来,“竟然敢来我的酒馆!本,快去帮哈利一起追。看来他也是个狠角色。摩根,你刚才跟他一起喝酒,对吧?你过来。”
被他唤作“摩根”的人是位老水手,满头白发,脸被晒成了红褐色。他嘴里嚼着烟草,战战兢兢地挪了过来。
“看着我,摩根,”朗·约翰皱紧了眉头,“你之前没见过那个什么黑——黑狗,对吧?”
“没见过,先生。”摩根说完还敬了个礼。
“你也不知道他的名字,对吧?”
“不知道,先生。”
“真是傻人有傻福,汤姆·摩根,算你走运!”老板大声嚷道,“你要是跟着那帮人鬼混就别想再踏进我的酒馆。我说到做到。说,他跟你讲了些什么?”
“我也不是很清楚,先生。”摩根答道。
“你脖子上这玩意儿到底是脑袋还是三孔滑车?”朗·约翰指着他脑门大吼,“不清楚,是吧!你连他是谁都不知道,就在这儿跟他瞎扯淡?快说,他刚才噼里啪啦说了些什么——航程、船长还是帆船?张嘴说话!你们刚刚讲了什么?”
“我们,嗯——在聊拖龙骨。”摩根回答说。
“拖龙骨?这个话题还真应景,下回让你试试。滚回去,汤姆,你个蠢东西。”
摩根乖乖坐回了自己的位置,斯尔福则靠在我的耳边悄声说:“汤姆·摩根这人挺老实,就是脑子不大好使。那么现在,”他把声音放开接着说,“让我想一想——黑狗?我没听过这个名字,但我总觉得——没错,我之前见过这个浑球儿。他很久之前还跟一个瞎子乞丐来过酒馆。”
“就是他,肯定错不了,”我说,“我也知道这个瞎子,他叫皮尤。”
“对对!”斯尔福激动地叫起来,“皮尤!那人就叫皮尤。他确实看着就像个骗子!等捉住黑狗后,我们就把这个好消息告诉船长屈洛尼!本可是飞毛腿,没几个水手能跑赢他。愿老天助他一臂之力,亲手把黑狗押回来!他之前不是还讲什么拖龙骨吗?我倒要让他尝尝龙骨的滋味。”
斯尔福边说边拿拐棍敲地,手掌还不停地往桌子上拍。他这段慷慨陈词准能说服不少老贝利街的大法官和弓街的刑警。说实话,当发现黑狗出没在望远镜酒馆时,我又起了疑心,打算再好好观察一下这位厨子,但他城府过深、脑子又快还做足了准备,丝毫没有露出马脚。这时,两名手下气喘吁吁地赶回来,说没有追上黑狗,让他混进人群溜走了。斯尔福立刻把他俩臭骂了一通。没办法,我只能暂且相信朗·约翰·斯尔福是个好人。
“你瞧,霍金斯,”他说,“这件倒霉事儿就让我给碰上了。屈洛尼船长——他会怎么看我?我的酒馆里竟然藏了个荷兰骗子,还把老子的酒给骗干净了!多亏了你,我们才能认出他的真面目。原本想把他抓住来着,唉,又眼睁睁看他跑了。霍金斯,你得帮我跟船长说说好话啊。虽然你年纪小,但脑袋特别灵光。你一进门,我就注意到了。再瞧瞧我,拄着这根该死的拐棍,走路一瘸一拐,跟废人有什么两样?要我还是水手那会儿,跑几步就能逮住他,两三下就能把他撂倒。我没骗你,只不过现在——”
他说到这里停了下来,突然张大嘴巴,似乎记起了什么。
“酒钱!”他大喊道,“三杯朗姆酒呢!啊,气得我拐杖都抓不稳了,我竟然把酒钱给忘了!”
他刚叫完便跌坐到板凳上放声大笑,一直笑到飙出眼泪来。看着他滑稽的样子,我也忍不住笑了起来。我俩一起笑得上气不接下气,酒馆里满是回声。
“哎哟,怎么回事,我真是只上了年纪的憨海豹啊!”他又张口说道,还顺手抹了把眼泪,“咱俩肯定能玩到一块儿,霍金斯。我发誓,我也只能当个侍应生了。不过现在,我们该准备出发了。公事公办,老这样开玩笑可不行,小伙计。等我戴上三角帽,就跟你一道去见船主屈洛尼,向他汇报这里的情况。我跟你讲,这可是件严肃的事情,小霍金斯。要是处理不好,咱俩可得吃不了兜着走。你现在跟我是一条船上的,懂了吗?这次反应还不够快——咱俩都犯了糊涂。真见鬼!这追不回的酒钱肯定会成为我的笑柄。”
他又“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我虽然不觉得好笑,但看他笑得那么起兴,也只好附和地提了提嘴角。
随后,我们沿着码头往回走。斯尔福讲话幽默诙谐,这一路有他陪伴总觉得十分惬意。他向我介绍沿途的船只细节——它们的舤装、吨位和出产国,还告诉我每条船正在运行的细节——这条在卸货,那条在装货,还有这第三条正准备出海。此外,他还不时跟我讲些航船或海员的趣闻轶事,一遍又一遍地教我讲水手行话,直到我学会为止。我认为,他一定会成为我在船上最好的伙伴。
我们到达旅馆时,乡绅和利弗西医生正坐在桌边,一边举杯一边祝酒。他们说在上船巡视前,得先干掉这一杯啤酒。
朗·约翰把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们。他情绪激动,时不时加一句:“当时就是这样。没错吧,霍金斯?”我也会立即随声附和替他做证。
两位先生都为黑狗的脱逃感到遗憾,但也知道我们尽了全力。朗·约翰在受到一番夸奖后便拄着拐杖离开了。
“下午四点,所有人到船上集合。”乡绅冲着他的背影大喊。
“好,好,先生。”厨子在过道里答应着。
“嘿,乡绅,”利弗西医生说,“通常情况下,我认为你找的人都不靠谱,但我必须得说,我对这个约翰·斯尔福还比较满意。”
“这人可是我手上的王牌呢。”乡绅说。
“现在,”医生接着说,“让吉姆跟我们一起上船吧,好吗?”
“没问题。”乡绅说,“戴上帽子,霍金斯,快来瞧瞧咱们的战船。”
第九章 火药和武器
“伊斯班袅拉”号停在远处。我们划着小艇在破浪神下方穿行,绕过了好几艘大船。它们的缆绳时而刮着小艇的龙骨,时而在我们头顶晃悠。终于,我们划到了“伊斯班袅拉”号跟前。大副埃罗在船上注视着我们,等我们登船后恭敬地行了个礼。他是一位老水手,棕褐色皮肤,佩戴耳环,还有点儿斜视。他和乡绅关系不错,但我很快发现,船长和屈洛尼先生的关系就没那么融洽了。
船长目光犀利,他似乎对船上的一切都不满意,并且急于让我们了解他不满的原因。我们前脚才刚踏进船舱,后脚就跟进来一名水手。
“先生,斯莫利特船长想见您一面。”他说。
“我随时恭候船长,请他进来。”乡绅说。
船长跟在通报人身后,没等乡绅把话说完,便冲进了船舱并“砰”地把门关上。
“斯莫利特船长,有何指教?一切已经准备就绪,可以出海了吧?”
“那好,先生,”船长答道,“我就有话直说了。如有冒犯,还请见谅。我不看好这次航行,不看好这帮船员,也不看好这个大副。就这么简单。”
“或许你还不看好这艘船吧,斯莫利特先生?”乡绅责问道,我能看出他很生气。
“我现在还说不准,先生,要看它在海上的表现了。”船长说,“不过,它看上去十分轻巧,其他的我就不敢多说了。”
“你大概还不看好你的雇主吧?”乡绅满口怨言。
利弗西医生见势不妙,立刻插话打断。
“冷静下,”他说,“冷静一下。你这样意气用事,只会徒增反感,解决不了任何问题。船长不是话太多,就是话太少,我需要听听他的解释。你刚才说不看好这次航行。请问这是为什么?”
“先生,我接到的指令是驾船到这雇主要求的地点,其余都是机密。”船长说,“这本来没什么,但我现在发现,连甲板上的小水手都知道得比我多。我认为这不公平,你说对不对?”
“对,”利弗西医生说,“确实不公平。”
“还有,”船长说,“我听说我们将要挖寻宝藏——请注意,我是听我的手下说的。寻宝是一件非常棘手的事情。我本身极其厌恶任何形式的寻宝,更何况这一次,宝藏的秘密连鹦鹉都知道了。屈洛尼先生,还请原谅我的直白。”
“斯尔福的鹦鹉吗?”乡绅问。
“这只是个比方,”船长说,“就是有人泄密的意思。我认为,你们两位绅士还不清楚自己的处境。我来谈谈我的看法——这将是一场殊死搏斗,稍不留心便会有人丧命。”
“我们很清楚。你所说的状况也极有可能发生。”利弗西医生回复道,“但是,我们愿意承担风险,没你想得那么糊涂。另外,你说你不看好这帮船员。他们都是不称职的水手吗?”
“我确实不看好他们,先生,”斯莫利特船长答道,“而且我认为听我调遣的手下,应该由我自己来选,你说对不对?”
“或许的确该这样,”医生说,“我的朋友理应带你一道挑选船员,但这次疏忽绝非有意,希望你不要见怪。你还说你不看好埃罗先生?”
“没错,先生。我相信他是一名好水手,但他对手下的人太随意了,当不了好头儿。他身为大副,本该以身作则,而不是天天和船员混在一起饮酒作乐!”
“你是说他偷酒喝?”乡绅叫道。
“不,先生,”船长回复道,“我只是说他跟手下的人走得太近了。”
“好,我们已经大致了解了情况,船长。”医生问,“说吧,你有什么想法?”
“先生们,你们已经下定决心要出海了是吗?”
“铁了心了。”乡绅答道。
“那好。”船长说,“既然我已经讲了这么多无凭无据的话,你们也耐心听完了,那就允许我再多说几句吧。他们准备把火药和武器搬到前舱,但客舱下面明明还有很大的空间。为什么不直接存放在那里?——这是第一点。我听说你们带了四个随从,而且打算把他们安置在前舱。为什么不直接在客舱加几个床位呢?——这是第二点。”
“还有吗?”屈洛尼先生问。
“还有一点,”船长说,“你们泄的密太多了。”
“确实如此。”医生也表示赞同。
“我可以把我听到的告诉你们,”斯莫利特船长继续说,“你们手上有一张地图,图上标记的十字叉就代表藏宝的地点,这座岛的位置在——”然后他准确地说出了金银岛的经纬度。
“我可从来没说过这个,”乡绅嚷道,“没跟任何一个人讲过!”
“船员们都知道了,先生。”船长说。
“利弗西,不是你,就是霍金斯说漏了嘴。”乡绅提高了音量。
“到底是谁说的不重要。”医生回复,“我只知道这个泄密者和船长都没把屈洛尼先生的话放在眼里。当然,我也有责任,没能管住这个人的嘴巴,但大家不必担心,应该还没人把小岛的真实信息透露出去。”
“那好,先生们,”船长接着说,“我不知道地图在谁手上,但我要强调一点,这件事必须对我和埃罗先生保密,否则我将立刻辞职。”
“我懂了,”医生说,“你想让我们保密,把火药和武器都集中到船尾,派乡绅的随从加以守卫,建成一支守备部队。换句话说,你担心他们造反。”
“先生,”斯莫利特船长说,“我无意冒犯,但是我没说过这些话,你也别想把它们强加到我身上。先生,没有哪位船长在逐条列出以上危险后,还敢继续出海。至于埃罗先生,我相信他是一个诚实的人,还有些船员也不赖,或许他们每个人都很可靠,但我必须保证航船的安全并对每一位船员的生命负责。我认为事情有些蹊跷。我们必须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否则就请你辞退我。我的话说完了。”
“斯莫利特船长,”医生笑着说,“不知你是否听过大山和老鼠的故事?实在不好意思,但你的话确实让我想起了这则寓言。我敢拿我的发套起誓,你刚进门时没打算说这么多吧。”
“医生,”船长说,“你可真是好眼力。我早就做好了辞职的准备,还以为屈洛尼先生一个字都听不进去呢。”
“我还真不想再听了,”乡绅嚷嚷道,“要不是利弗西在这儿,我早让你滚去见鬼了。我听完了你的想法,也会照你的意思去办,但我更加瞧不上你了。”
“随便你,先生,”船长说,“我只想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罢了。”
说完,他便开门走了出去。
“屈洛尼,”医生说,“我还真没想到,你找的人竟然如此可靠。你瞧这位船长,还有约翰·斯尔福。”
“你夸夸斯尔福倒也罢了,”乡绅喊道,“但这个讨人厌的船长就只会些假把式。在我看来,他不是个男人,不像名水手,更没有英国人的气魄。”
“好吧,”医生说,“咱们等着瞧吧。”
当我们回到甲板上时,船员们正在往外搬运武器和火药,还“唷吼吼”地喊着号子,船长和埃罗先生则在一旁指挥。
此番改造正合我的心意。船上的布局做了次全面调整:主货舱的后部添置了六张床铺,船身左舷新建了一条圆木通道,两端连接着船头的厨房、水手舱和船尾的客舱。这六张床原本应该留给船长、埃罗先生、亨特、乔伊斯、医生和乡绅,但现在我和雷德鲁斯就占了两张,埃罗先生和船长则搬到了升降口的上甲板处。这下前后都住了人,再加上扩建后的房舱,简直能称之为甲板室了。虽然舱室低矮,但还是能再拉开两张吊床。大副对此次调整也十分满意。或许,他根本瞧不上这帮船员,但这也只是我的猜测。读者不久就会明白,大副的意见和看法根本不重要。
所有人都忙得不可开交。有的搬火药,有的换床铺,就连最后一两名船员也同朗·约翰乘船赶到。
厨子敏捷地爬上甲板,灵巧得像只猴子。他看着大家忙碌的样子,高声问道:“嗨,伙计们!你们干吗呢?”
“我们在给火药换地儿呢,约翰。”有人答道。
“天啊!为什么?”朗·约翰叫道,“再这样搬下去,我们就会错过早潮了!”
“我的命令!”船长吼了一声,“你去下面的厨房准备晚餐吧。大伙儿也该饿了。”
“是,是,先生。”厨子赶忙答应道。他手扶前额,行了个大礼,然后匆匆往厨房赶去。
“船长,这人还不错。”医生说。
“希望如此吧,”斯莫利特船长答道,然后朝搬火药的人大喊,“轻点放!伙计们,轻点!”他一转头,突然发现我在甲板中央观察一座九尺铜炮的转轴。“喂,叫你呢,侍应生!”他喊道,“别瞎碰!去厨房搭把手!”
我正慌张地往厨房赶时,听到他对医生说:“我的船上绝不养闲人。”
当时,我和乡绅一样恨透了这个破船长。
第十章 起航
我们忙了整整一个晚上,既要安置物件,又要招待客人。乡绅的朋友们纷纷前来替他送行,船上挤满了人。布兰德利先生也特地赶来祝他一路顺风,希望他安全返航。哪怕是“上将本葆”旅馆最忙碌的时候,活儿也没今晚的一半多。天刚刚破晓,我已经累得动弹不得。这时,水手长吹响了哨子,让全员在绞盘机那儿集合。我虽然疲惫,但仍不愿离开甲板。简短的指令,刺耳的哨声,在晨光下劳作的水手——对我而言,这一切是那么新奇有趣。
“喂,烤肉的,起个调吧。”一个声音大喊。
“唱首老歌。”又有人喊道。
“好,好,伙计们,”朗·约翰答应着,双手叉腰,吼出了那首我再熟悉不过的曲子:
十五个大汉,扒着死人的宝箱——
船员们接着唱:
唷——吼——吼,再开一瓶朗姆酒!
当唱到第三声“吼”时,大家使劲往前一推,绞盘机转了起来。
眼前这派景象令我激动不已,但这熟悉的旋律一下把我带回了“上将本葆”旅馆,仿佛老船长就站在我面前,扯着粗嗓门,一本正经地唱着老调。突然,铁链的刺啦声戛然而止,船起锚了。我趴在船沿,使劲把头往外探,才发现铁锚已经悬在船头,正往下不停滴着水。随着船长的一声令下,我立刻抬头向上望去,一大片船帆在我的头顶徐徐展开,陆地和船只从我身边一晃而过。我们起航了!乘着“伊斯班袅拉”号,前往金银岛!嗨,我都没来得及眯一会儿呢。
至于航程的细节,我就不必多费口舌了,可以说是一路畅通无阻。这艘船性能良好,船员们干活也很利索,船长把一切都打理得井井有条。但是,在我们抵达金银岛之前,发生了两三件事情,我认为有必要交代一下。
首先,不出船长的意料,埃罗先生简直是有史以来最糟糕的大副。他在船上毫无威信,根本没人把他放在眼里。这还不算什么,出海才不到两天,他便整日喝得酩酊大醉:双眼无神,舌头打结,脸都被熏成了猪肝色。于是,他经常被人嚷嚷着轰下甲板。他要么在一旁瞎闹,摔个跟头,破个皮;要么就一整天待在床上无所事事。有那么一两天,他会放下酒杯,在大家面前装装样子,但他干的活儿也只能算差强人意吧。
然而,没人知道他是从哪儿搞来的酒。我们把这件事称为船上的神秘事件。我们虽然监视过他,但什么也没发现。若当面质问他,大副就会装疯卖傻跟我们打马虎眼。他要是喝醉了,就不停地冲我们傻笑;他要是清醒着,就严肃地一口咬定,说自己除了水,没碰过其他的。
他身为大副,不仅没有完成本职工作,还给船员们带来了不良影响。照这样下去,他早晚得要了自己的命。果不其然,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他消失了——再也没人见过他。不过,鉴于他的种种行径,压根没人感到意外或难过。
“他肯定掉海里去了!”船长说,“这样也好,省得我们拿链条把他捆起来了。”
于是,船上没了大副。我们不得不在船员中提拔一名,而水手长乔布·安德森是最有希望当选的人。尽管他仍保留着水手长的名号,但实际已经接手了大副的工作。屈洛尼先生曾经出过海,他的航海经历对此次航行大有帮助。他经常一个人站岗放哨,只不过得选在风平浪静的时候。再来介绍一下舵手伊斯莱尔·汉兹,他办事谨慎,成熟老练,最紧要的任务也可以放心托付给他。
伊斯莱尔·汉兹和朗·约翰·斯尔福是铁哥们儿。既然提到他了,那就来聊聊我们的厨子——“烤肉的”——大家都这么叫他。
登船后,他扯了条布带捆住拐杖,将它套在脖子上,只为尽可能腾出双手。在厨房里时,他会直接用拐杖撑住舱壁,再让身体靠在拐棍上。这样任凭船身如何晃动,他做起饭来都能像在陆地上一样平稳,这一点确实让人印象深刻。然而,更加令人称奇的是,他竟然能在狂风大作、波涛汹涌之时,轻而易举地横跨甲板。船上装配了一两条贯穿首尾的滑索——船员们管它们叫“朗·约翰的耳环”。他手扶绳索,时而用拐杖撑地,时而把拐杖挂上滑索拖在身后,他的行进速度却不亚于普通水手。以前跟他一道出海的水手都替他觉得惋惜,说他的身体状况远不及当年了。
“烤肉的?他可不是普通人。”舵手对我说,“他年轻时念过书,一肚子墨水,咬文嚼字的功夫可谓一流。而且,他还是个勇士——往朗·约翰面前扔头狮子都不算什么!我曾亲眼见过,他一个人单挑四个壮汉,拎着他们的脑袋就往一块儿撞——他甚至连武器都没拿。”
所有的船员都很尊敬他,甚至对他言听计从。他说话很有一套,让每个人都感觉备受重视。每当我走进厨房时,他总会笑眯眯地看着我,对我十分友好。他把厨房打扫得干干净净,把碗碟擦得锃亮挂在壁橱上。他还在笼子里养了只鹦鹉,并把它悄悄地放在厨房角落里。
“来啊,霍金斯,”他会这样说,“来陪约翰说说话。我就等着你来呢,小子。快坐下,我来给你介绍介绍。这位是弗林特船长——没错,我的鹦鹉就叫弗林特船长,跟大海盗同名——弗林特船长预言说,咱们这次出海会一路畅通无阻。对不对呀,船长?”
之后鹦鹉便会一直“八里亚尔!八里亚尔!八里亚尔!”地叫个不停。直到它自己喘不上气儿,或者约翰拿手帕把笼子罩上,它才会停下来。
“嘿,这只鸟,”他说,“恐怕有两百多岁了,霍金斯。它们多半长生不老,能洞悉一切阴暗面。管它什么牛鬼蛇神、魑魅魍魉,这老鸟早就见怪不怪了,连大恶魔都没它识眼色。它跟英格兰——大海盗英格兰船长一同出过海。它去过马达加斯加、马拉巴尔、苏里南、普罗维斯登和波托贝洛。它曾目睹沉船的残骸打捞,也就是在那时学会了‘八里亚尔’。嘿,霍金斯,这没什么好惊讶的,因为当时总共捞上来了三十五万枚八里亚尔!它还登上过果阿邦的‘印度总督’号呢。别看它个头小,它可见过大世面了。对不对呀,船长?”
“预备,转!”鹦鹉尖声叫道。
“嘿,它可真是个鬼灵精。”厨子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颗糖。鹦鹉立马开始猛啄栏杆,满嘴骂着脏话,把船长的祖宗十八代都骂了个遍。“你瞧,”约翰接着说,“这就叫近墨者黑,伙计。可怜了我这只单纯的老鸟哟!尽喊些瞎话,还弄不清楚自己说了啥。你信不信,哪怕在牧师面前,它也一样口无遮拦。”提到牧师时,约翰便一本正经地用手轻触额发。我认为他是世界上最善良的人。
与此同时,乡绅和斯莫利特船长的关系越发疏远。乡绅毫不在乎,他就是瞧不起船长,而船长则压根不搭理乡绅。假如实在躲不掉,船长就会硬生生地挤出几句话来,一个字也不会多说。有一次,船长被乡绅逼急了,才极不情愿地承认自己之前有些偏激,船员们大都勤快肯干,尽职尽责,符合他的要求。不过,船长倒是直接对这艘船大加赞赏:“驾驭它可真是得心应手,它简直比自己的妻子还听话。但是,”他又加了一句,“我还是要说,我们尚未安全返航,以及我不看好这趟行程。”
乡绅一听到这句话,立马气得转过身子,在甲板上窜来窜去,同时把头仰得老高。
“再听他多一句嘴,”乡绅说,“我的脑袋就要炸了!”
我们遇到过几次恶劣天气,这倒恰好证明“伊斯班袅拉”号确属上乘之作。船上的待遇着实优渥,似乎每个人都很满意。要是还有人不知足的话,那未免也太挑剔了些。我认为这艘船的配备应当仅次于诺亚方舟。随便办个活动,船上就会发双份格罗格酒,平日里也会不定期改善伙食。假如乡绅听说当天是某人的生日,全员都能吃上果干布丁。船腹摆了一只大木桶,里面装满了苹果任人享用。
“我从未见过这样做能有好结果。”船长对利弗西医生说,“要是把船员惯坏了,就等着自食其果吧。这是我的个人看法。”
读者继续往下看便可知晓,这只苹果桶还真给我们带来了好运。如果没有它,我们根本无法提前做好防范措施,而且很可能在那场叛乱中丢了性命。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我们追上了信风并借着风力全速赶往金银岛——抱歉,我不能再透露更多信息了——总之,我们遵循航线,一路向前,并安排瞭望员日夜守望。今天晚上,或者最迟明天中午,我们将抵达金银岛。我们的航向为南南西。微风习习,水静无波,“伊斯班袅拉”号平稳地行驶在海面上,它不时甩下船首斜桅,拍起一层轻盈的水沫。上下船帆鼓风大开,全体船员情绪高涨,因为我们的寻宝之旅即将正式开始。
日落时分,我完成了手头的工作正往床铺走去,却突然想取颗苹果尝尝。于是,我跑上了甲板。瞭望员朝岛的方向不停眺望,掌舵的水手打量着前帆,惬意地吹着口哨。海浪蹭过船身,擦出唰唰的声响。
我扒在苹果桶边缘,使劲把脑袋往里探,结果跌了进去——里面一颗苹果也没有。我安静地坐在黑暗中,听着海浪的声音,跟着船身一齐晃动,不一会儿就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只听“砰”的一声,一个大块头在木桶旁坐了下来,这声音像炸了枚闷炮。他往苹果桶一靠,我在里边都跟着颤了颤。我正准备跳出去,那人却开口说话了——是斯尔福的声音。我才听了头几句便下定决心,无论如何也不能露面。极度的恐惧感和好奇心僵持不下,我蜷在桶里,浑身抖个不停。我侧着脑袋,贴着桶壁,想尽可能多地搜集信息。因为此刻,船上所有人的性命都握在我的手中。
第十一章 我躲在苹果桶里听到的消息
“不,我不是,”斯尔福说,“弗林特是船长。全怪这条木头腿,害我只能当个舵手。在一场舷炮战役中,我断了腿,老皮尤瞎了眼。帮我截肢的大夫医术高超——他还是某个大学的高才生——动不动就蹦出几个拉丁词儿,但最后还是像条狗一样被吊死了,尸体被插在木杆上暴晒示众,就在科尔索城堡。其他人的下场和他一样。他们都是罗伯特的手下。谁叫他们给船瞎改名字——还改成什么‘皇运’号,这就是他们的下场。要我说,一条船起好了名字,就得一直用下去,比如说‘卡珊卓’号。英格兰船长攻陷‘印度总督’号后,是它把我们从马拉巴尔安全送回了老家,弗林特的老船‘海象’号也是如此。殷红的血液浸透船身,抢来的黄金堆积成山,它却依旧完好无损。”
“啊!”一个声音喊道,“人中豪杰,弗林特!”听上去像是那名年纪最小的水手。
“据大伙儿说,戴维斯也是条好汉,”斯尔福接着说,“不过我没跟他一起出过海。我最初跟随英格兰船长,后来跟着弗林特,现在怎么说呢——算是自立门户了吧。我跟随英格兰船长的那段时间攒了九百英镑,又从弗林特那儿捞了两千英镑。一个小水手能攒下这个数目,已经相当不错了——这笔钱被我原封不动地存进了银行。我告诉你,挣得再多都没用,能存下钱来才是真本事。英格兰的手下都哪儿去了?我不知道。弗林特的人?大部分都在这艘船上了,他们能吃上果干布丁就谢天谢地了,毕竟之前都跑到街上要饭去了。没错,就是趴在路边沿街乞讨。至于老皮尤,他真该为自己感到羞愧。虽说他眼睛看不见了,但钱花得可不少,一年内挥霍了一千两百英镑,活像一名上议院议员。他现在哪儿去了?死了!埋了!我告诉你,在这瞎子死的前两年,他连饭都吃不上!皮尤要过饭,偷过东西,还杀过人,都这样了竟然还填不饱肚子。我的老天爷啊!”
“看来,干这行还是赚不到钱啊。”年轻的水手说。
“傻瓜才赚不到钱。脑子不好使,干什么都不成器。不过你小子,”斯尔福喊道,“虽然年纪轻轻,但一看就是个聪明坯子,我早就注意到你了。接下来,我要把你当成大人看待,来场男人之间的对话。”
你们可以想象我当时有多么愤怒,这个老油条竟然把对我的夸赞,原封不动地搬到了别人身上。如果有可能的话,我真恨不得隔着桶把他给拍死。接下来,他越讲越起劲儿,压根没注意到有人在偷听。
“我再跟你说说‘海上浪子’的故事。这些在海上卖命的人,大多幕天席地,九死一生,但只要他们吃喝不愁,便会肆行无忌。每次航海归来,兜里的钢镚儿都能变成白花花的银子。他们拿钱买酒喝,找女人耍,等把钱花光后,再回到船上找活儿干。我可不是这样的人。我把钱分存各处,这儿一点,那儿一点,金额不能过高免得惹人惦记。提醒你一句,我今年已经五十岁了,等干完这一票,我就要正儿八经地当个绅士。你不是也说我的好日子还长着吗?不过,就算我在船上,也从没亏待过自己,吃得饱还睡得香。我是怎么起家的?从小水手做起,就跟你一样啊!”
“可是,”对方说,“你之前的存款恐怕保不住了吧?要是干了这码子事,你哪儿还敢在布里斯托尔露面啊?”
“你猜我的钱在哪儿呢?”斯尔福轻笑了一声。
“布里斯托尔的银行或类似的地方吧。”对方回应道。
“本来是在银行,”厨子说,“咱起锚之前都还在呢,但我老婆已经把钱全部取走了,望远镜酒馆也卖了。她已经带着全部家当,到我们约好的地方去了。我可以告诉你在哪儿,因为我信任你,但其他人看到了就会眼红。”
“那你信得过你老婆吗?”年轻人问。
“海上的浪子呢,”厨子回复道,“一般不轻易相信别人,但这也情有可原。我呀,自有办法。谁要是敢在我面前偷奸耍滑——尤其是我还认识他的话——老约翰我一定让他生不如死。有些人怕老皮尤,有些人怕弗林特,可就连弗林特都怕我,但同时又为我是他的手下而感到骄傲。弗林特的手下诡谲刁悍,连大恶魔都不敢同他们一道出海。告诉你,我从不说大话,别看我现在跟大家和和气气。想当年,我负责掌舵时,弗林特手下那帮海盗在我面前一个个都怕得跟小羊羔似的。等老约翰我把这艘船拿下,就让你瞧瞧我的厉害。”
“约翰,老实跟你讲,”那小伙子说,“在你跟我谈话之前,我一点儿也不想掺和进来。但是,我现在决定跟你干了。”
“你真是个勇敢的小伙子,脑袋还很灵光,”斯尔福说着,热切地握住了他的手,剧烈地上下摇晃着,连苹果桶都跟着他们颤了起来,“不过话说,我还没见过你这么英俊的小浪子呢。”
听到这里我才渐渐猜透了他们的行话,“海上浪子”指的就是海盗,而我偷听到的这一段话就是斯尔福拉拢船员的全过程——这小伙子大概是船上最后一位没被拉拢的船员了。我正打算歇一口气,没想到斯尔福轻轻吹了声口哨,又有第三个人慢悠悠地踱了过来。他盘腿坐下,加入了谈话。
“迪克是自己人。”斯尔福说。
“噢,我当然知道迪克是自己人了。”这是舵手伊斯莱尔·汉兹的声音,“迪克又不傻。”汉兹说着嚼了嚼烟草块,吐了口浓痰,“但我想知道,”他接着说,“烤肉的,咱们还得这样磨磨叽叽多久?我已经受够了斯莫利特船长,再也不想被他使唤了。妈的!我要住进船舱,吃他们的腌菜,喝他们的好酒。”
“伊斯莱尔,”斯尔福说,“这么多年过去了,你还真是一点长进都没有,但你会乖乖听话,对吧?不然,你这对大招风耳还真成了摆设。现在你听好了,从哪儿来,回哪儿去,多干活,少废话,别跟老子一天到晚讨酒喝!听懂了吗,小子?”
“嗯,我又没说不听你的,对吧?”舵手嘟囔着,“我就想问问什么时候动手,仅此而已。”
“什么时候!我的老天爷!”斯尔福喊道,“好,你要想知道,我就告诉你——拖得越晚越好。斯莫利特船长可是一等一的海上好手,必须留着他替咱们开船。乡绅和医生手里还握着藏宝图,连我都不知道它在哪儿,你就更别说了。等他俩找到宝藏,帮咱们弄上船之后,我的老天爷!到了那时,再见分晓。你们这帮狗东西要是听话,就等返程的半道再下手。”
“为什么?他们不都是经验丰富的水手吗?”小年轻迪克问。
“得了吧,他们会干点杂活就不错了。”斯尔福打断道,“咱们能照着航线开,但谁会定航线?傻眼了吧,谁都不会!要我说,返航时先让斯莫利特把船开进信风带,这样至少不会偏航,落得每天连一瓢水都喝不上的境地。不过,我了解你们这帮耐不住性子的家伙。等咱挖到宝藏后,直接在岛上解决他们。实在可惜,徒增许多麻烦。罢了,你们估计还会喝得烂醉呢。真是笑掉我的大牙,跟你们这帮家伙一道出海,算我倒霉!”
“别说了,朗·约翰,”伊斯莱尔喊道,“谁又惹到你了?”
“有多少次突袭在最后一刻功亏一篑?有多少个生龙活虎的大老爷们在正法码头被晒成了肉干?”斯尔福怒斥道,“一个个都耐不住性子,就知道急躁!急躁!急躁!气死我了!这样的事情我见得还少吗?你们要是会制定航线,能摸清风向,早就乘着马车享清福了。罢了,你们也没那个命,天下第一大事就是喝酒,其他啥也不在乎。”
“约翰,大家都觉得你比较死板,跟个牧师似的。外面还有大把人跟你一样能领好队、驾好船,”伊斯莱尔说,“但他们就有趣得多,也没见他们碰上啥问题。及时行乐嘛,大家都快活得很。”
“是吗?”斯尔福说,“来,你告诉我,他们现在在哪儿呢?皮尤就那样,可他现在死了,死前还在街上要饭。弗林特也是,在萨瓦纳喝到暴毙。呵,跟着他们干可带劲了!你就告诉我,他们现在在哪儿呢?”
“那,”迪克问道,“我们何时动手?该怎样处置他们?”
“好小子!”厨子大声称赞道,“终于讲到正题了。来,说说看你想怎么办?把他们放逐到荒岛?那是英格兰船长的做法。直接在岸上把他们宰了?弗林特和比利·伯恩斯倒确实会这样做。”
“比利·伯恩斯可是杀人好手。”伊斯莱尔说,“他有句名言‘死人不咬人’。现在他死了,我还真想知道他到底咬不咬人。要说心狠手辣,没人比得过比利。”
“没错,”斯尔福说,“杀人不眨眼。提醒你们一句,虽然我是个随和的人——是名绅士,但公事公办,伙计们。要我说——直接把他们宰了。等老子当上议员、乘着马车时,可不想让这帮船舱里的长舌妇扰乱我的生活。魔鬼去教堂做礼拜——休想。大家少安毋躁,一旦时机成熟,杀他个片甲不留!”
“约翰,”舵手大喊道,“你真是条好汉!”
“得了吧,伊斯莱尔,等完事后再来拍我马屁。”斯尔福说,“我只有一个要求——把屈洛尼交给我处置。我要亲手把这王八犊子的头给拧下来。迪克!”他顿了几秒接着说,“你起来帮我拿个苹果,好孩子,给我润润嗓子。”
读者们可想而知,听了这番话我当时真是吓破了胆。要是我还有力气,早就逃之夭夭了,只可惜我的双腿和心跳早已不听使唤。迪克正准备起身就被人拉住了,接着听到汉兹说:“可别啊,约翰!那苹果吃起来跟舱底污水似的,咱们还是喝杯朗姆酒吧。”
“迪克,”斯尔福说,“我信任你。我在厨房的酒桶上放了一只量杯。这是钥匙,你去盛一杯端上来。”
我仍躲在桶里惊魂未定,却不由得想到,原来是斯尔福的酒桶把埃罗先生给毁了。
迪克还未走远,伊斯莱尔便凑到厨子耳边小声嘀咕起来。我只能听见一些模糊的文字碎片和一句完整的话:“剩下几个都不干。”由此,我总结出一条重要信息:船上还有人未被收买。
迪克回来后,三人依次举杯祝酒。一个人说“敬好运”;另一个说“敬老弗林特”;斯尔福则像唱歌似的说了一大串:“敬咱自个儿。逆势乘风,破浪而上!鲜车健马,金玉满堂!”
这时,一道冷光射进桶里,落在我身上。抬头一看,月亮已经升上半空。后桅上方镀了层银霜,前桅帆边缘被月光照得白晃晃。与此同时,瞭望员大喊了一声:“陆地——吼!”
第十二章 紧急会议
大伙儿纷纷从船舱和水手舱赶来,甲板上随即响起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我趁机从苹果桶里翻出来,钻到前桅帆下方,又麻溜儿地往船尾方向跨了两三步,正巧在那儿碰上了亨特和利弗西医生,于是跟着他俩往首舷赶去。
不一会儿,全员就在船头集合完毕。月亮一出,雾气随即消散。朝西南望去,两座小山跃入眼帘,间距不过几英里。其中一座小山身后,还立着座高山,峰顶埋在浓雾里。三座山峰尖细锐利,呈圆锥状。
我仍被之前的恐惧所笼罩,呆怔地望着眼前的一切,仿佛仍在梦中。这时,斯莫利特船长发号施令的声音把我拽回了现实。“伊斯班袅拉”号原先在船首一至两个罗经点的方位上顺风航行,现在将变更为逆风航行,从正东方向靠近小岛。“嘿,伙计们,”帆脚索被扣紧后,船长说,“你们有谁来过这座岛吗?”
“我,先生,”斯尔福说,“我之前跟一个做生意的来过这儿,也是他的厨子。”
“锚地在南面,小岛的后方,没错吧?”船长问。
“是的,先生,他们管它叫‘骷髅岛’。这里过去是个海盗据点,当时有个船员能叫出他们每个人的名字。北面那座小山叫‘前桅山’,与南面的两座山连成一串,另外那俩叫——‘主桅山’和‘后桅山’。至于那座主桅山——就是那个高的,山顶上全是雾的——也叫‘望远镜山’,因为海盗们清洗船身时,总会在那座山上设一个瞭望哨。实在不好意思,先生,这里只是他们擦船的地方。”
“我这儿有张地图,”斯莫利特船长说,“你来瞧瞧,是不是这座岛。”
朗·约翰盯着船长手里的地图,眼珠子都快喷出火来,但接过图纸后,他一下泄了气。这并不是我们在比利·伯恩斯箱子里找到的那张地图,而是一幅描摹。原图的内容应有尽有——地名、海拔还有水深——唯独少了红色十字叉和手写批注。斯尔福铁定被这张纸气得半死,但他表面依旧不露声色。
“没错,先生,”他说,“我确定,就是这个地方,这图也描得不错。谁画的啊?对了,这帮海盗都是草包,不足为患。嘿,看这儿,‘基德船长的锚地’——还是我同船伙计起的名字呢。南面有一股急流,沿着西海岸,向北推进。先生,”他接着说,“您之前的决策非常正确,逆风行驶,转至岛的上风处。如果您想从这里开进去停船检修的话,这片水域就是最佳之选。”
“谢了,伙计。”斯莫利特船长说,“需要帮忙再叫你。下去吧。”
约翰竟敢当着所有人的面,坦言他了解小岛的全部信息。这份淡定从容着实令人胆寒。我承认,他慢慢向我靠近时,我被吓得动弹不得。他一定不知道我在苹果桶里听到了他的秘密会议,但我依旧心有余悸——这人凶残成性,表里不一,竟然还有本事在船上呼风唤雨。突然,他捏住我的胳膊,我止不住地打了个寒战。
“啊,”他说,“这座岛可真是个好地方。你早就迫不及待地想上岸了吧?划水、爬树、打山羊,小伙子你想干啥就干啥,估计你也会像头山羊似的满山瞎跑吧。看着这座岛,感觉自己也年轻了起来。好,我要忘了我这条木头腿!孩子相信我,你年轻力壮,四肢健全,没什么比这更美好了。你要是想上山探险,就先来找老约翰,我给你备些小点心带到路上吃。”
他说着拍了拍我的肩膀,动作像之前一样温柔体贴,然后便跛着脚下了甲板。
斯莫利特船长、乡绅还有利弗西医生聚在后甲板上谈天。虽然我急着想把消息告诉他们,但也不敢贸然打断他们的谈话。我正打算找个机会上前说话,利弗西医生就把我叫了过去,说他把烟斗落在房舱,但突然来了烟瘾,想让我把它取来。我趁机溜到他身边,在确保其他人听不见我们谈话后,低声说:“医生,我有话跟您说。您先让船长和乡绅回房舱,再找个借口唤我过去——是个坏消息。”
医生脸色一沉,但不消几秒便恢复了之前的神态。
“谢谢你,吉姆。”医生高声说道,“我知道这些就够了。”听语气像是他在问我问题一样。
说罢,医生转过身去,重新加入了另外两人的谈话。他们继续聊了一会儿,没人高声大喊,也没人窃窃私语,大家反应都很平静,但显然利弗西医生已经传达了我的意思。因为紧接着我听见船长命令乔布·安德森,要求他吹哨让全体船员在甲板集合。
“先生们,”斯莫利特船长说,“我有话跟你们说。眼前这座岛就是我们航行的目的地。大家都知道屈洛尼先生为人豪爽,出手大方。他刚才向我询问船上的工作进展,我只能如实回答:甲板上下,每一个人,都尽职尽责地完成了自己的工作,我找不到比你们更加出色的水手了。现在,我和屈洛尼先生,还有利弗西医生将下到房舱,一同举杯,为你们的健康和好运祈福。大家也将人手一份格罗格酒,为我们的健康和好运祈福。我认为屈洛尼先生是位大好人,干了件大好事儿。如果你们同意我说的话,就像名真正的水手那样,为这位绅士欢呼呐喊吧!”
船长话音刚落,甲板上便爆发出几近疯狂的欢呼声——这倒也正常,只不过这片呐喊声是如此真诚,以至于我差点忘记,就是这同一帮人想取我们的性命。
“再为斯莫利特船长欢呼一次!”欢呼声刚刚平息一点之后,朗·约翰抢着喊道。
甲板上又迎来一波热烈的欢呼声。
趁着大家情绪高涨之时,三位先生下了甲板,随后有人传话,让吉姆·霍金斯到房舱去一趟。
他们三人围坐在桌边,面前放着一瓶西班牙葡萄酒和一盘葡萄干。医生叼着烟斗,抽个不停,发套搁在大腿上。我看医生这副模样就知道他已经等得不耐烦了。那天晚上温暖湿润,船尾的窗户敞开着,往外可以瞥见月亮照在船尾边际的粼粼波光。
“那么,霍金斯,”乡绅说,“你不是有话要说吗?说吧。”
照他们的吩咐,我将内容一缩再缩,但尽可能涵盖了斯尔福秘密会议的全部细节。直到我讲完,这期间没有一个人打断我,他们全都坐在原位一动不动,三双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
“吉姆,”利弗西医生打破了沉寂,“坐吧。”
他们让我在身边坐下,给我倒了杯葡萄酒,然后抓了一大把葡萄干塞进我手心。接下来,三人轮流对我鞠了一躬,愿我健康平安并向我的好运和勇气敬了一杯酒。
“好吧,船长,”乡绅说,“还是你厉害,这次是我错了。我真是头蠢驴,接下来我听你的。”
“我也没有多聪明,先生。”船长答道,“一支队伍要想造反,总会露出些蛛丝马迹,藏都藏不住。只要稍加留意,便能识破他们的诡计并采取相应的对策。但这帮水手,”他接着说,“真把我骗了过去。”
“船长,”医生说,“容我插句嘴。那斯尔福还真是个狠角色。”
“先生,等把他吊上横桅杆,看他还狠不狠。”船长接过话茬,“不过现在逞口舌之快毫无意义,我们需要脚踏实地,才能解决问题。我有几点想法,如果屈洛尼先生允许的话,我便逐一列出。”
“先生,你是船长,我们听你的。”屈洛尼先生郑重其事地说。
“第一,”斯莫利特先生开始陈述,“我们必须继续前进,不能走回头路。一旦我下令掉头改航,他们就会立刻动手。第二,我们还有时间——至少在找到宝藏之前,我们是安全的。第三,仍有一部分船员没被拉拢。先生,我们早晚得兵戈相向,所以我建议要抓住时机,趁他们不注意的时候立刻动手。屈洛尼先生,你从府上带来的仆人靠得住吗?”
“他们像我一样可靠。”乡绅说。
“三个人,”船长估摸着,“再加上我们几个,包括霍金斯,一共七个人。水手里还有几人未被拉拢?”
“大概就屈洛尼自己选的那几个吧,”医生说,“在他碰见斯尔福之前选的人。”
“说不准,”乡绅回复道,“汉兹也是我选的人。”
“原先我也以为汉兹靠得住。”船长补了一句。
“真给英国人丢脸!”乡绅怒吼道,“先生,说实话,我真想把这艘船给炸个稀巴烂!”
“好了,先生们,”船长说,“我现在只能想到这么多。我们必须提高警惕,切忌鲁莽行事。我知道,让咱几个大老爷儿们忍气吞声,憋屈得很,还不如直接跟他们拼了,但现在鱼龙混杂,敌我不分,贸然行动有百害而无一利。我的意见是,先稳住阵脚,再伺机行动。”
“至于吉姆呢,”医生说,“他是我们的王牌。那帮人在他面前无所顾忌,吉姆本身也是个聪明的小伙子。”
“霍金斯,我相信你。”乡绅也加了一句。
听完这段话,我感到绝望,一股无力感袭遍全身——我竟然是主导这件事情的关键人物。他们把话讲得头头是道,但我方毕竟只有七个人。二十六个人里只有七个靠得住,这七个人里还有一个是孩子,所以只算成年人的话,我方六个,对方十九个。
第三卷 岸上探险
第十三章 岸上探险正式开始
次日清晨,我跑上甲板,发觉小岛似乎变了副模样。虽然现在海风已经平息,但我们的船仍在夜间滑行了很长一段距离。此时“伊斯班袅拉”号正停在东海岸的东南方向,距小岛半英里左右。海岸沿线地势低平,灰暗的树林遮住了大半个岛屿,横条的黄色沙带藏在低地,为小岛增添了一抹亮色。那些高耸的青松——要么一两棵,要么一大片——在矮树林里显得格外醒目。但总的来说,岛上的主色调依旧灰暗沉闷,山体表面是一层裸露的碎石,凌驾于树林之上。三座山都长得怪模怪样,尤其是望远镜山——比其他两座还高出三四百英尺——形貌最为奇异,从下至上像个粗糙的圆锥筒,而山顶却像被刀削平了一般,犹如一尊安放雕塑的石基座。
浪潮汹涌湍急,“伊斯班袅拉”号在海面浮沉不定,海水不停地倒灌进排水口。纵帆下桁紧勒滑索,船舵左右乱撞,整艘船嘎吱作响,嘈杂得像间机器工厂。我不得不背靠桅杆,努力撑住身体,然而眼前已是地转天旋。航海过程中,我从未晕船,但此刻空腹站在甲板上仿佛一只空瓶子被甩来甩去,还是免不了犯恶心。
太阳照亮了海岛,岸上被晒得灼热,海鸟在岸边一边啄鱼一边鸣叫。照理说,在海上漂泊了这么长时间,任谁都想上岸走走,但我的心像俗话说的那样——仿佛被塞进了臭靴子。或许是因为晕船,或许是因为这座岛——灰暗阴郁的树林、怪石嶙峋的高山、海浪拍上崖壁化成的白沫以及余浪坠回大海撞出的轰响——我望着梦寐以求的金银岛却怎样都高兴不起来。
我们估计得忙一整个上午。由于海面无风,船长只能安排几艘划艇拖着大船前进。我们沿着海角划了三四英里,穿过一条狭长的海道,才进入骷髅岛后的安全港。我在船上无事可做,于是自告奋勇跳上一条划艇。天气闷热,木船就像个大蒸笼,水手们一边干活儿,一边发着牢骚。安德森负责指挥我坐的那艘划艇,他非但没有制止水手,反而嚷嚷得比谁都大声。
“这他妈得干到啥时候?”他边骂边说。
我觉得这是极其危险的征兆。在此之前,船员们干起活来还算卖力,但自从瞧见小岛后,纪律便越发松散。
泊船入港时,朗·约翰全程站在舵手身边,辅助船员对准航线。他对这条航道了如指掌。尽管测量出的水深比图上标注的数字要大许多,但约翰指挥起来依旧游刃有余。
“退潮时,海浪冲击力大,”他说,“这条海道也被冲得越来越深,仿佛被铁锹挖开了一样。”
我们在图上的指定地点落了锚。锚地距离两岸各有三分之一英里,一侧是主岛,另一侧是骷髅岛。海水清澈,沙地洁净。铁锚拍进水面的瞬间,吓起一群飞鸟,它们在树林上方盘旋惊鸣,但不一会儿又躲回密林,小岛重归宁静。
这地方四面被陆地包裹,草木丛生,深墨色的水位线上方焕发出勃勃生机。海岸地势平坦,四周高山环绕,好似半个圆形竞技场,还有两条小河,或者说是两片沼地,分别流进港湾。与其说它是港湾,倒不如叫它“小池塘”。青叶在阳光的照射下,溢出带着毒一般的光泽。从船上看不见任何房屋或栅栏,它们都被树林藏了起来。要不是升降口挂了张地图,我们还以为自己是第一批在此落锚的人呢。
空气像是凝固了一般,没有一丝风,除了半英里外海浪撞击礁石的轰隆声,也没有一点声响。锚地上空飘着一股恶心的霉味,像是腐坏的树干里混了几片烂菜叶子所发出的恶臭。医生试探性地用鼻子嗅了两下,紧接着皱紧眉头,仿佛闻到了臭鸡蛋的味道。
“我不知道这里有没有宝藏,”他说,“但我敢赌上我的发套,这里一定暴发过黄热病。”
水手们在划艇上顶多发发牢骚,返回大船后却气焰暴涨。他们聚在甲板上粗声咒骂,哪怕给他们派一丁点儿任务,他们都会不耐烦地翻起白眼,再草草应和,敷衍了事。甚至连最老实的船员也被这股风气带得散漫起来,毕竟没有一个带好头的榜样。显而易见,暴乱就像暴雨前的乌云一般笼罩着我们,一触即发。
不仅我们——住在房舱里的人——都注意到了动乱的逼近,斯尔福也觉察到了些许不对劲的地方。他四处奔走,安抚人心,看上去简直就是水手的楷模和海员的榜样。他行为果敢却不失礼貌,脸上还总是带着微笑。一听到指令,斯尔福便立马拄着拐棍赶过去,嘴上还连连答应着:“好的,好的,先生!”语气轻松自然。若是无事可做,他就一支接一支地唱起歌来,极力掩盖船上的暴戾之气。
我痛恨这个下午,一切都让人感到不安,尤其是朗·约翰,他这副欲盖弥彰的样子着实令人讨厌。
我们在房舱开了次紧急会议。
“先生,”船长说,“如果我再冒险下道指令,整艘船的人都会起来造反。先生,你刚才也看到了那人对我出言不逊的样子。我要是回击,立刻就会被劈成两半。我要是不予理睬,斯尔福便能瞧出端倪,那我们也完了。现在,全部希望都在这一个人身上了。”
“是谁?”乡绅问。
“斯尔福,先生。”船长回复道,“他跟你我一样,都急着粉饰太平。若是有人发生口角,只要条件允许,斯尔福必定会出面劝阻,而我们只须帮他创造条件。我建议下午让船员们上岸。假如他们统统上岸,我们就把船夺过来。假如一个也不去,那我们就先守住房舱——愿上帝保佑正义的一方。假如只去了一部分人,先生,我敢向你保证,他们回来时会像绵羊一样听话。”
事情就这样定了下来。我们将手枪上膛,发给了自己人并向亨特、乔伊斯和雷德鲁斯交了底。他们并没有十分惊讶,相反却斗志昂扬,比我们预想要好得多。之后,船长走上甲板,向全员发话。
“伙计们,”他说,“今天天气炎热,大家还忙了一整天,有点情绪可以理解,所以我决定给大伙放半天假。你们可以上岸走走,放松一下。小艇还在水上,想去的人可以划小艇上岸。太阳落山前半小时,我将鸣炮通知大家。”
这帮蠢东西估计还以为岛上遍地都是金银财宝,所以一听到能上岸的消息,立刻将脾气一扫而空,高声欢呼起来。呼喊声震耳欲聋,再次把鸟群惊起,锚地上空又是一片喧哗。
机智的船长一讲完话,抬腿便走下甲板,任由斯尔福发号施令。虽说这是下下策,但也实在别无他法。如果船长继续待在甲板上,就没法装作一无所知了。显然此刻,斯尔福才是船长,而他手下那帮小喽啰更是对他言听计从。至于剩下那些不知情的人——还真有几个——全是木头脑袋。所有船员都在叛军头目的影响下心里开始打着算盘,只是受影响的程度深浅有别罢了,不过仍有少数好心肠的水手不愿蹚这趟浑水。总而言之,口头上发发牢骚是一回事,但杀人夺船则又是另一回事。
终于,斯尔福做好了安排。六个人待在船上,其余的十三人,包括斯尔福在内,收拾完毕后即刻起身登艇上岸。
这时,我脑中闪过一个疯狂的想法,心脏都跟着猛跳了两下——多亏了这个想法,我们后来才得以死里逃生。既然有六个人留在船上,那我们显然无法通过武力夺船,不过区区六名水手,乡绅他们已足以应付。于是,我当即决定立马上岸。我快步赶到船侧,随手抓了一条前桅帆脚索,牵着绳索,向下一跃,蹦上了一条离我最近的划艇。我刚一落脚,小艇就划了出去。
没人注意到我,唯有头桨手说了一句:“是你吗,吉姆?把头低下去。”一听到这句话,另一艘划艇上的斯尔福立马投来了犀利的目光并高声查问,以便确认我的身份。这下我后悔了,当初真不该跟过来。
艇队争先恐后地朝沙滩划去。我乘的小艇起步较早,再加上桨手技术娴熟且船身轻巧,因此我们是第一支登陆的队伍。划艇一头扎进了岸边的树丛。我向上抓住一根树枝,纵身一跃,钻进了距我最近的灌木丛,而斯尔福和其他水手还在一百码开外的地方。
“吉姆,吉姆!”我听到了他的叫喊声。
不过,我哪有心思听他瞎叫唤?我头也不回地往树林里奔去,边躲边跳,挥手扫开一切障碍物,直到我精疲力竭时才停下脚步。
第十四章 第一战
我低头撑着膝盖,在林子里喘得上气不接下气,不过值得庆幸的是我终于逃出了斯尔福的魔掌。我饶有兴致地望着这座陌生的岛屿,决定好好探索一番。
我穿过一片沼地,上面长满了杨柳、芦苇和一堆奇形怪状的湿地树木,而沼地前方则是一片起伏的沙丘,约有一英里长,上面零星插着几棵青松,还长了一堆七扭八歪的怪树。它们形似栎树,叶片却淡到发白,还有点杨柳的感觉。沙地尽头立着一座双峰小山,峰顶崎岖,碎石嶙峋,在日光的照耀下显得越发险峻。
我这才第一次体会到探险的乐趣。这是座无人岛——水手们被我远远甩在身后,而前方除了不会说话的野兽和飞禽,什么活物也没有。我在林子里漫无目的地游荡,不时遇见许多我叫不出名字的奇花异草,还见到几条蛇。其中一条盘在岩角,挺起身子,尾环发出“咝咝”的声音——有点像陀螺急转的声响。出乎我的意料,它竟然就是出了名的“致命毒物”——响尾蛇。
接着,我走进一片小树林,到处都是先前遇见的怪树。后来我才知道它们叫“常绿栎”,按品种细分的话,应该是“冬青栎”。它们沿着沙地匍匐蔓延,每棵栎树都像一片独立的黑莓刺丛;枝干扭曲,叶片交错,像极了茅草屋子。树群从沙丘顶端向下延伸,越往下越高大,一直长到沙地边缘的芦苇塘。附近的小河流经苇塘,最终汇入锚地。阳光直射产生的高温,在沼地上方灼起一层热气,远处的望远镜山也跟着热浪颤动起来。
芦苇丛里传来一阵窸窣声。突然“嘎”的一声,一只野鸭蹦了出来,紧接着又“嘎嘎”跟来一只,自此便一发不可收拾。沼地腾起一群野鸟,在空中打着转儿叫唤。我猜是船上的伙计闯进沼地,惊动了它们。果然被我猜中了。不一会儿,远处便传来一阵模糊的交谈声。我侧耳倾听,发现他们正向我靠近,声音也越发清晰。
我连滚带爬地钻进身边的矮栎,伏在树下,安静得像只老鼠。
又有一个声音加入了谈话,我这才辨认出前一个人是斯尔福。他噼里啪啦讲个没完,新来的人好不容易才能插上几句话。两人的对话十分激烈,像要打起来似的,但是我一个字也听不清楚。
对话中止,窸窣声也停了下来。他们不再向我逼近,好像还在原地坐了下来。鸟群也悄悄噤声,落回了芦苇塘。
我这才注意到自己的失职。既然我已经野头野脑地跟这帮亡命之徒上了岸,那我就得派上用场,好歹搜集些信息回去。显然,此刻我的任务便是利用树丛的掩护,尽可能贴近他们。
我能准确分辨出说话人的方位:其一是声源的方向,其二是他们头顶还悬着几只被惊扰的野鸟。
我趴在地上匍匐前进,动作缓慢且谨慎。挪到树丛边缘后,我抬起头从叶片的缝隙朝外望去。苇塘旁是一小片青草丛生的谷地,还稀疏长着几棵矮树,朗·约翰·斯尔福和一名船员正在谷地上面对面交谈。
太阳毒辣,斯尔福却把帽子甩到一旁。他油光水滑的大脸盘,在太阳的直射下亮得吓人。他巧舌如簧,似乎想把这位水手也拉上贼船。
“伙计,”斯尔福说,“我非常看好你。记住我的话,你是名实打实的人才!要不是我打心眼里欣赏你,怎么可能来这儿警告你?木已成舟,你再怎么努力也无济于事。我说了这么多,只有一个目的——救你一命。要是那帮疯子知道我在这儿,他们会怎样处置我,汤姆?你说啊,他们会怎样处置我?”
汤姆的脸涨得通红,嗓子像乌鸦一样沙哑,声音颤得像根绷紧的绳索:“斯尔福,你年纪大了,不过是个老实人——至少大家是这么说的。你也不缺钱,不像那帮卑劣的水手。我没看走眼的话,你还是名勇士。但是,你现在竟然告诉我,你要跟着那帮蠢蛋胡闹?不,你绝不是这样的人!老天在上,我宁愿斩断双手,也要守住底线——”
突如其来的叫喊声打断了汤姆。我又找到了一名正直的船员——汤姆!远处的苇塘传来一声怒吼,紧接着传来第二声且气势更甚。最后一声惨叫响彻云霄,气息渐弱,尾音渐长,在望远镜山间回荡不止。苇塘的野鸟一跃而起,扑腾着翅膀遮住了天空。过了好一阵,鸟落声息,周围再次安静下来,那声绝命惨叫却在我脑中挥之不去。
汤姆听到惨叫后猛然跃起,像一匹受惊了的公马,斯尔福却连眼睛都没眨一下。他站在原地,轻轻倚在拐棍上,冷眼盯着他的伙伴,尤像一条蓄势待发的毒蛇。
“约翰!”汤姆说着向前伸出一只手。
“别动!”斯尔福大喊一声,同时往后跳了一码远,又快又稳,像名专业的体操员。
“好,听你的。我不动,斯尔福。”汤姆说,“你干了这般亏心事,当然得提防着我。不过看在上帝的分上,你告诉我,那声惨叫是怎么回事?”
“怎么回事?”斯尔福轻笑一声,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同他的大脸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突然,他猛地瞪住汤姆,眼珠子就像七零八落的玻璃碎片。“怎么回事?噢,我猜,那是艾伦的叫声吧。”
汤姆勃然大怒,正气凛然得像一位大英雄。
“艾伦!”他大喊,“他可是名真正的海上好手!至于你,约翰·斯尔福,你一直是我的好伙伴,但从今以后,我俩恩断义绝。哪怕我像狗一样落魄,也会守住底线,有尊严地死去。你们杀了艾伦,我没说错吧?你们要是有能耐就把我也杀了,但我告诉你,我绝不与你们同流合污。”
说罢,这位大英雄潇洒转身,背对着厨子朝岸边走去,但他注定走不远了。斯尔福擒住一根粗树枝,大喝一声,将胳肢窝下的拐棍径直甩了出去。很不幸,这颗“粗制炮弹”砸中了可怜的汤姆。拐棍尖端朝前,快而有力,猛地刺进了汤姆两肩正中间的脊骨。汤姆失去重心,张开双臂,喘着粗气,然后重重跌倒在地。
他伤得到底有多重,无人知晓,但明显可以听见他脊骨断裂的声音。斯尔福没有给他反击的机会。虽然厨子断了腿,也没了拐棍,但依旧像猴子一样敏捷。他扑到汤姆身上,拔出短刀,一次两次地捅进他的身体,恨不得把刀柄都插进去。汤姆只能瘫倒在地,任人宰割。我离他们那么远都能听见两次拔刀的“扑哧”声。
我不知道自己为何昏厥,只记得整个世界陷进了旋涡,打着转从我眼前抽离——斯尔福、鸟群、望远镜山尖——上下颠倒,天旋地转。耳边响起“哐当”的钟鸣,嘈杂的人声忽大忽小,我的意识逐渐变得模糊。
等我清醒过来,那恶魔也恢复了常态:戴着帽子还拄着拐棍。汤姆趴在草皮上一动不动,这个杀人犯却毫不在意。他从汤姆背上拔出短刀,顺便在杂草上蹭掉了血迹。周围的一切都保持着原样——太阳依旧毒辣,沼地上方热气腾腾,高耸的山峰在日光下一览无余。我不敢相信:我目睹了一场凶杀案,斯尔福竟然如此残忍,肆意夺走了一条鲜活的生命。
约翰把手伸进裤兜,掏出一只哨子,抑扬顿挫地吹了起来。哨声乘着热浪飘向远方。我不知道这哨声的含义,但它警醒了我:此处会有更多水手赶来,我也许会被发现。他们已经杀了两个好人——汤姆和艾伦——接下来就是我了吧?我必须逃离这片是非之地。
我快速向后撤退,悄悄爬回了树丛间的空地。老海盗和他手下的呼喊声此起彼伏。我逃得更快了,一爬出树丛便没命地向前狂奔,根本顾不上辨别方向,只想赶紧远离那帮杀人犯。我越跑越害怕,心跳完全不受控制。我要发狂了!
试想,还有谁比我更绝望?等到傍晚鸣炮时,我怎么敢跟这帮杀人狂魔一起上船?他们的双手沾满鲜血,汤姆和艾伦的尸体还留有余温。要是有人发现了我,还不得一把拧断我的脖子?我要是不上船,他们就知道我心虚,那岂不是间接告诉他们我知道了一切?完了,完了。永别了,“伊斯班袅拉”号!永别了,乡绅、医生还有船长!我要么躲在岛上活活饿死,要么就得惨死在那帮恶魔手上。
我脑中的念头飞速打转,腿脚也丝毫不敢懈怠。不知不觉中,我来到了那座双峰山脚下。这边的栎树间距更宽且枝干粗大,看起来更像普通的林木。其间还立着几棵高松,看样子有五十英尺高,有的甚至高达七十英尺。这里的空气也比沼地那边要清新许多。
然而,新的危机出现了。我愣在原地一动不动,心脏怦怦直跳。
第十五章 岛中人
小山一侧的坡面陡峭,满是碎石。一溜儿砂砾蹭着岩壁轰隆隆滚落而下,穿过树丛时发出“沙沙”的声响。我本能地朝石头滚动的方向望去,只见一个黑影快速蹿到了松树后面。我不知道那究竟是狗熊、人,还是猴子,只能瞧见一团黑乎乎、毛茸茸的东西。我杵在原地,心中充满了未知的恐惧。
我陷入了两难的境地,身后是一群杀人狂魔,而身前则是一团莫名的鬼影,指不定是什么山鬼木魅。不过已知总比未知强,斯尔福跟这林中怪物比起来,根本不算什么。我立马转身,时刻警惕着身后,大步朝岸边停船的位置跑去。
没想到怪物再次现身,它绕了一个大圈,竟然还能追到我身前。我没力气了,但即便在我精力最充沛的时候,也不可能跑赢这怪物。它像头雄鹿似的在树丛间飞速穿梭,但它也跟人一样用两条腿跑步,只不过腰弯得极低——我从未见过这样的跑步姿势。他一定是人类,我对此坚信不疑。
突然,我想起了食人族的故事,差点没扯开嗓子大喊救命,但我转念一想,此人凡躯肉体再残忍也比不过斯尔福吧?我索性停住脚步,想着法子脱身。我猛地记起兜里还揣了把手枪,既然我有武器,那就没什么好怕的了。于是我毅然选择直面这个岛上怪人,快步朝他走去。
这回,他躲在一棵大树后面,暗中观察着我。我刚朝他藏身的地方迈出一步,他便跳出树丛,迎面朝我走来。他有些犹豫,往后退了退,接着又往前挪了几步。突然,他跪倒在地,握紧双手,开始向我苦苦哀求。这下我倒有些不知所措了。
这时,我也停住了脚步。
“你是谁?”我问道。
“本·冈恩。”他的嗓音粗哑,像一把生锈的锁扣,“我是可怜的本·冈恩,没错,就是我。我已经有三年没跟人说过话了。”
他跟我一样都是白人,五官也长得端正,但裸露在外的皮肤都被太阳晒伤了,连嘴唇都被晒成了乌紫色。他清澈的双眸在这张黑脸上显得尤为突兀。我见过或者想象中最惨的乞丐都比不过他。本·冈恩把旧船帆和水手服撕成布条,用一堆杂七杂八的小物件,比如铜钮、小树枝和抹了油的束帆索将碎布拼到一起,制成了这件简陋的布衣。他腰间还系着一条铜扣皮带,那是他全身上下最结实的配件。
“三年!”我喊道,“你遭遇了海难吗?”
“不,伙计,”他说,“我被流放了。”
我听说过“流放”这个词:海盗会将违令者放逐到荒岛,只留少量弹药,任其自生自灭——是一种及其残忍的惩罚手段。
“三年前,我被流放到这里。”他接着说,“这些年一直以羊肉、野果和牡蛎为食,才能侥幸把命保住。听我说,不管人沦落到何地,只要没死就能活下来。不过,伙计,我真的嘴馋了。你该不会恰巧带着块儿干酪吧?没有?好吧,我做梦都想着干酪——烤干酪——但一醒来,我还在这个鬼地方。”
“只要我能回到船上,”我说,“干酪,你想吃多少就有多少。”
他时不时摸摸我的夹克口袋,碰碰我的手,瞧瞧我的靴子。听我说话时,他开心得像个孩子,但最后几句话却让他猛地抬起头,先是难以置信,尔后做出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你刚才说,‘只要我能回到船上’,对吧?”他重复了一遍我的话,“怎么回事?谁不让你上船?”
“反正不是你。”我呛了他一句。
“这你倒是说对了。”他大声说道,“那你——你叫什么,伙计?”
“吉姆。”我回答道。
“吉姆,吉姆。”他听起来非常满意。“唉,吉姆,我过得简直猪狗不如,也不跟你多说了,怕你嫌我烦。你瞧我现在这鬼样子,根本想不到我的母亲是位虔诚的基督徒吧?”
“我确实想不到。”我回复道。
“唉,好吧,”他说,“其实,我也是名虔诚的信徒。我小时候懂礼又听话,能把《教义问答手册》背得滚瓜烂熟,可如今却落到这般田地,都怪那次该死的投钱戏!赌了一次,就想赌第二次,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我的母亲——那位虔诚的女人——就说过我不会有好下场!唉,还真给她说中了,一切都是天意啊。我在这孤岛上算是想明白了,我要重回上帝的怀抱。我现在也不爱喝酒了,哪怕是敬好运酒,我也只喝一丁点儿。我发誓,我一定重新做人!还有,吉姆——”他停下四处张望了一番,声音小得像耳语,“我发财了。”
这个人疯了,估计是一个人在岛上憋得神志不清了。他似乎读出了我脸上的鄙夷,急切地向我重申:“我发财了!发财了!真的!我告诉你,吉姆,我保你赚得盆满钵满。噢,吉姆,你真是撞了大运,你是第一个找到我的人!”
他话还没说完,脸色却沉了下来,紧紧抓住我的手,在我面前威胁似的挥起手指。
“吉姆,你老实告诉我,那是弗林特的船吗?”他问道。
听到这儿,我灵光一闪,想到一个绝妙的点子——应该把他拉为同盟。于是,我立刻回答了他的问题。
“那不是弗林特的船,弗林特已经死了,但你既然要听实话,那我就原原本本告诉你——船上有几个弗林特之前的手下。其他船员真是倒了大霉。”
“该不会——有一个——独腿水手吧?”他倒吸了一口气。
“斯尔福?”我轻声询问。
“对,斯尔福!”他说,“他就叫斯尔福。”
“他是厨子,也是叛贼头头。”
他一直抓着我的手腕,听到这句话时,却猛地拧了一把。
“要是朗·约翰派你来的,那我就死定了。”冈恩说,“你们现在什么状况?你清楚吗?”
我当机立断,把出海前后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包括我们此时所面临的危险。他聚精会神地听完了我的陈述,然后拍了拍我的脑袋。
“好样的,吉姆。”他说,“看来你们都掉进了他的圈套。好了,相信本·冈恩——本·冈恩会帮你们解决所有问题。你刚才提到的那个乡绅——要是我帮你们逃出圈套,他也会大发慈悲救我一命吧?”
我告诉他乡绅是最宽宏大量的人。
“好,只不过,”本·冈恩说,“我的意思不是让他给我安排个看大门的差事,或是把我收为仆从。我不想干这些活儿,吉姆。我的意思是,等我们取回宝藏后,他是否能分点钱给我,比如说一千镑?虽说这笔钱本来就是我的。”
“他肯定同意。”我说,“毕竟,宝藏人手一份。”
“他也会送我安全回家吧?”他小心翼翼地加了句。
“当然。”我大声说,“乡绅是名绅士。再说,如果真解决了那帮叛贼,我们返程还需要你搭把手呢。”
“噢,”他说,“那我就放心了。”他似乎松了一口气。
“现在,你听好了。”他继续说道,“我把整件事情的经过告诉你,但我只讲一遍。我曾是弗林特的手下,他上岸埋宝藏时,随身带着六个彪形大汉,我则待在船上。我们守着老‘海象’号,时而靠岸,时而离岸,就这样守了约有一个星期。某天,我们先是瞧见信号灯,然后发现弗林特独自一人划了只小艇回来,头上还绑着块儿蓝色方巾。当时太阳刚刚升起,我越过船首,只能瞧见一张煞白的脸浮在水面。你注意——只有他一个人回来,其余六个都死了,还给埋了。没人知道弗林特是怎么做到的,反正少不了恶斗、残杀和暴毙,而且是他一个人对付六个。比利·伯恩斯是大副,朗·约翰是舵手,他俩都急着想知道宝藏的方位。‘噢,’弗林特说,‘你们要想上岸就去吧,去了就别再回来。至于这艘战船,它将继续乘风破浪,愿上天保佑!’这是他的原话。
“三年前,我随另一艘船出海并发现了这座小岛。‘伙计们,’我说,‘弗林特的宝藏就埋在这里,咱们上岸给它挖出来。’船长不乐意,但船员们都迫不及待地想上岸。大家找了整整十二天,把小岛翻了个遍,却仍一无所获。最后一天,其他水手回到船上把我臭骂了一顿。‘至于你嘛,本杰明·冈恩,’他们说,‘喏,给你把火枪、铁锹,还有鹤嘴锄。你自己去找弗林特的宝藏吧。’这是他们的原话。
“唉,吉姆,我在这儿待了三年,没吃上过一口好饭。你瞧瞧这鬼地方,再瞧瞧我,我哪里还像名水手?你肯定会说不像。我也这么觉得。”
说到这里,他冲我使了个眼色,狠狠捏了我一把。
“吉姆,记得跟乡绅这么说。”他接着讲,“你要说:‘这人说话不利索,还是我来讲吧。’就照我的原话说。‘他在这座岛上待了三年,无论白天黑夜,还是刮风下雨,他都是一个人。有时,他会反复琢磨一段祷告文(这你得说);有时,他会思念自己的老母亲,好像她还活着一样(这你也得说);但冈恩绝大部分时间(这你必须得说)——他绝大部分时间都在忙另外一件事情。’这时你要立马捏他一把,像我这样。”
他说完又轻轻掐了我一下。
“然后,”他继续说,“你得赶紧接上这句:‘冈恩是个好人(就这么说)。他十分景仰正统的绅士们——十分景仰,别忘了说——虽然之前误入了歧途,但他根本瞧不起那些海上的浪子。’”
“嗯,”我说,“你刚讲的我一句也没听懂。不过无所谓了,我能不能上船都还不一定呢。”
“对,”他说,“这的确是个问题。不过,我有一条小船,是我自己亲手做的。我把它藏在白色岩壁下面。要是出了什么事儿,咱就趁天黑划过去。啊!”他大叫了一声,“什么声音?”
一发炮鸣震彻小岛,回声隆隆,而此时离太阳落山还有一两个小时。
“他们打起来了!”我叫道,“快跟我来。”
我即刻往停船的地方跑去,将一切恐惧抛到脑后。这个身穿羊皮衣的流亡者跟着我一路小跑,看上去毫不费力的样子。
“左边,左边,”他说,“吉姆,伙计,往你左边跑!往树下钻!这是我打死第一只山羊的地方。它们现在不敢来了,全躲在山上,因为怕本杰明·冈恩。啊!你看那儿是‘母地’。”——墓地,他想说的应该是这个词儿。“你瞧见那些坟堆了吗?我经常来这儿祷告,或者我感觉快到礼拜日的时候也会过来。这里虽然比不上教堂,但也给人一种庄严感。对了,你还得跟他说,本·冈恩啥都缺——没有牧师,没有《圣经》,也没有旗幡,一无所有。”
我跑我的,他说他的。他似乎没想让我搭话,我也顾不上回答他。
炮声过后,小岛陷入沉寂。然而不久,又响起一阵枪声。
枪声停息后,我发现前方不到四分之一英里处立着一根旗杆,而上面挂着一面英国国旗。
第四卷 木堡
第十六章 医生开始讲述:弃船的经过
(本章以利弗西医生为第一视角)
下午一点半左右——用海上行话来说,就是三敲钟时候——“伊斯班袅拉”号派出两艘小艇上岸。船长、乡绅和我则待在船舱里商量对策。只要刮起海风,我们就能突击还留在船上的六名叛徒,然后把船夺过来,放链起锚,驶向大海,可现在却连一丝风都没有。我们在船舱急得焦头烂额,可偏偏这时亨特又推门而入,说吉姆·霍金斯溜上一艘小艇,跟其他人一道上岸了。
我们从不怀疑吉姆·霍金斯有叛变的可能,所以第一反应便是担心他的安危。上岸的水手们都在气头上,那小子要想活着回来,估计是悬了。于是,我们跑上甲板去瞧个究竟。沥青从船板的缝隙漏出,在海面咕噜冒着气泡。锚地熏得人睁不开眼睛,谁要是染上了热病或疟疾,和这臭味儿绝对脱不了干系。那六个恶棍正闲坐在水手舱里发着牢骚。我们看见共有两条小艇停在岸边,紧靠河流入海口,上面各留了一名守卫,其中一个还吹着口哨,曲名叫作《利利布利罗》。
我实在等不及了,于是决定和亨特一起,乘着小艇上岸打探消息。
岸上的小艇停靠在右侧,我们却径直朝地图正中间的木堡驶去。两个守船人发现我们后,似乎有些慌乱,口哨声也停了下来。看得出他们两人仿佛在商量对策。如果他们跑去向斯尔福报告,那我们就完蛋了。不过,他俩估计事先接到过指示,所以才决定守在原地,继续吹起了《利利布利罗》。
海岸沿线有一片类似于海角的突出岸滩。我们刻意往岸滩的另一侧划去,避开两艘看守小艇,以免暴露确切的登陆方位。我在帽子底下垫了一块丝质手帕为自己降热解暑,手里还握着一对上膛的手枪。小艇刚一靠岸,我便拼了命地往岛上冲。
我还没跑出一百码就到了木堡跟前。
沙丘顶上有口泉眼,清澈的山泉沿着丘壁缓缓淌下。木堡就建在小丘上。一栋扎实的圆木屋立在中心——怎么说也能塞进四十个人——每面墙壁都留有射击孔。木屋四周很空旷,外围建了一圈六英尺高的木栅栏,既没有留门,也没有开口。栅栏很结实,要想拆毁得花不少时间。空地很开阔,进攻者完全没有隐蔽的空间。木屋是个绝佳的防御地点,在屋子里瞄敌人就跟打鸟似的。只要不被突袭,弹药够用,粮食管饱,这座防卫木堡能抗住一个团的进攻。
最让我惊喜的是这口泉眼。虽然“伊斯班袅拉”号的房舱里备了不少物资:枪支弹药,粮食好酒,但唯独少了一样——淡水。我正盘算着该如何利用这块宝地,突然,一声刺耳的惨叫打断了我的思路。我对死亡早已见怪不怪——我曾在坎伯兰公爵麾下服役,还在丰特努瓦战役中负过伤——但这一声绝命惨叫却让我的心脏狂跳不止。“吉姆·霍金斯死了。”这是我脑中闪过的第一个想法。
当过兵的人本就利落,更何况我还是军医。干我们这行的都知道,时间就是生命。我当机立断,毅然决然地赶回岸边,跳上了小艇。
好在亨特是个划桨好手,他对小艇操纵自如,宛如“水上漂”,不一会儿便停靠在大船跟前。我纵身跳了上去。
不出所料,船上的人也吓了一跳。乡绅瘫坐在地上,面无血色,不停地自责,怪自己连累了大家。他可真是个好人!至于留下的那六个叛贼也都吓得不轻。
“有个小伙子,”斯莫利特船长说着,朝他点了点头,接着转向我,“还没见过这码子事。那声惨叫把他吓得半死。医生,咱们再开导开导他,把他争取过来。”
我把计划告诉船长后,我俩敲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
老雷德鲁斯被安排守在房舱和前甲板水手舱中间,配备三四支上膛火枪,竖起一张床垫当掩护。亨特把小艇开到船尾卸货门,我和乔伊斯负责把物资搬上小艇:火药桶、火枪、几袋饼干、几桶猪肉、一桶白兰地以及最重要的——我的医药箱。
在此期间,乡绅和船长待在甲板上。船长把舵手叫了过去——他是船上叛贼的小头头。
“汉兹先生,”船长说,“看清楚了。我们两个人手两支火枪,你们谁要是敢通风报信,我就一枪崩了他。”
他们几个愣在原地,凑到一起小声嘀咕了几句,然后猛地冲向前升降口。显然,他们想从后部包抄我们,但跑到一半,突然发现雷德鲁斯正守在圆木走廊,于是立马掉头,躲进了下甲板。其中一名水手还小心翼翼地探出颗脑袋。
“滚下去,贱狗!”船长大声喝道。
那人赶紧把头缩了回去。这下,他们六个倒是老老实实,彻底没了声响,估计是被吓破了胆。
趁着这势头我们迅速装船,直到把小艇塞满了为止。我和乔伊斯从尾门跳上小艇,使出吃奶的劲儿用力划桨,然后再次奔向岸滩。
第二趟免不了让那对看守起疑,《利利布利罗》的哨声再次停了下来。我们正要绕过海角时,一名看守迅速向岸上跑去,消失不见了。我转念一想,要不临时改变计划,毁了他们的小艇?可我担心斯尔福就在附近。罢了,一招棋错,全盘皆输。
我们很快在原先的地点上了岸,并把划艇上的物资往木堡里搬。第一趟我们三个人都扛得满满当当,把肩上的货物扔过栅栏后,由乔伊斯留在原地看守——他一个人就扛了半打火枪——我和亨特则返回小艇接着搬。我们一口气运完了全部物资。将它们安置完毕后,我留下两名随从看守木屋,我则独自一人驾上小艇,又一次奋力朝“伊斯班袅拉”号划去。
虽然说冒着巨大的风险再次回船装货看似很不值当,但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因为对方人手众多,但我们武器精良,而岸上那帮叛贼连火枪都没有。在进入他们的手枪射程之前,我们至少能靠远距火枪干掉半打人。
乡绅在尾窗等着我,之前的颓靡一扫而光。他接过我抛上去的缆索,把划艇系牢后,我们又开始没命地装货。不过,这回只装了猪肉、火药和饼干,还给我们四个人——我、乡绅、雷德鲁斯和船长——每人取了一支火枪和一把短刀。我们把剩下的武器和弹药一股脑扔进了约有两英寻半深的大海里。海水清澈,沉底的铁器映着日光,依旧闪耀。
这时,海水已经开始退潮,船身绕着铁锚不断晃动。两艘小艇那边隐约传来一阵呼喊声。虽然不必为东面的亨特和乔伊斯担心,但这声音在警告我们必须迅速划向岸滩。
雷德鲁斯从走廊撤出,蹦上小艇。紧接着,我们划到船的另一侧接应斯莫利特船长。
“喂,你们几个,”船长喊了声,“听得见我说话吗?”
水手舱里没人答话。
“叫你呢,亚伯拉罕·格雷——我在跟你说话。”
依旧没人回复。
“格雷,”斯莫利特船长提高了音量,“我要离开这艘船了,我命令你跟我走。我打心底里知道你是个好人,你们都不坏,只不过被人迷了心窍。我手里握着怀表,三十秒,这是你最后的机会。”
他似乎被说动了。
“来吧,小伙子,”船长接着说,“别再犹豫了。我和我的伙计们正冒着生命危险在等你,一秒都不能再耽搁了。”
这时,水手舱里传来一阵扭打声,还有短刀相击的“当当”声。亚伯拉罕·格雷猛地冲了出来,像一条听哨的军犬,脸颊一侧的刀伤还渗着血。
“我跟你走,先生。”他说完便跟船长一齐跳上小艇。
我们立即驶离大船,往岸滩划去,只不过还没有上岸,也仍未进驻木堡。
第十七章 医生继续讲述:小艇的最后一趟行程
(本章以利弗西医生为第一视角)
这是我第五次乘小艇往返于大船和岸滩,而它也该退休了。首先,这艘如药罐般大小的划艇已经严重超载:五名成年人的体重早已超过划艇的载重量,其中三人——屈洛尼、雷德鲁斯以及船长——都足足有六英尺高,而且小艇上还堆满了火药、猪肉和干粮,船舷上缘几乎与水面持平,海水也多次漫进船舱。我们才划出不到一百码,我的马裤和大衣后摆就湿透了。
船长命令我们重新摆放货物,尽量让划艇首尾平衡。我们按照吩咐做了之后却依旧连大气也不敢喘一口。
其次,此时正赶上退潮,近岸水域涌起一道向西的激流,然后沿着我们上午通过的海峡南下流入大海。别说激流了,就连海面上泛起的波纹对这艘超载的小艇都是极大的威胁,更何况我们还被冲离了既定航线,极有可能错过原先的登陆地点。若是任划艇自流,我们没准会在敌人的两艘小艇附近靠岸,而那帮海贼随时可能出现。
“船头无法对准木堡,先生。”我对船长说。我来把舵控制航向,船长和雷德鲁斯负责划桨,因为他俩体力更为充沛。“潮水一直把它往下冲,你们能再加把劲吗?”
“再使劲儿船就沉了!”他说,“驶向上风,先生,往上风处开,借风力撑住小艇。”
我掉转船头,却依旧无济于事,小艇仍然随着浪潮被冲向西面。最后,我把船头转向正东,正好与木堡成九十度直角。
“照现在这个速度,我们根本上不了岸。”我说。
“这是唯一的办法了,先生,必须朝这个方向划,”船长答道,“我们得逆流而上。你想啊,先生,”他接着说,“我们要是被冲到了登陆位置的下风处,鬼知道会被吹到哪里去,说不定就在敌方的两条小艇那儿搁浅了。我们在这儿扛着,激流一定会消退,之后便能沿着海岸线划向木堡。”
“浪潮已经减弱了不少,先生。”坐在船头的格雷说,“您可以稍微放松一下了。”
“谢谢你,伙计。”我说这话时已经把他当成了自己人,其他船员也不计前嫌。只要踏上小艇,就是自家兄弟。
突然,船长又是一声惊呼,声音拔高了几个档。
“大炮!”他喊道。
“我考虑到这一点了。”我以为他指的是敌人可能会炮击木堡,“他们不可能把大炮扛上岸,即便弄上了岸,也不可能拖着它穿过树林。”
“往后看,医生!”船长大喊。
船上那五个叛贼把柏油帆布一把扯下,露出了炮台——我们竟然把船上的九尺铜炮给忘了。不仅如此,球形弹和火药全留在船上。他们只要用斧头劈开铁锁,弹药要多少有多少。
“伊斯莱尔曾经是弗林特的炮手。”格雷压低了嗓门。
我们立马掉转船头,不顾一切地划向木堡。此时,我们已经摆脱了激流的困扰,只要保持匀速划桨便能产生舵效,对准航向也不成问题,但唯独一点,转向后整个船舷都正对“伊斯班袅拉”号,划艇成了个活靶子。
我朝大船放眼望去,只见那酒糟脸恶棍伊斯莱尔·汉兹正把球形弹滚上甲板,轰隆的声响听得人浑身发颤。
“谁最会使枪?”船长问。
“屈洛尼先生!他的枪法无人能敌。”我说。
“那好,屈洛尼先生,麻烦你干掉一个人,最好是汉兹。”船长说。
屈洛尼不慌不忙地端起火枪,往弹槽里瞧了一眼。
“嘿,”船长喊了声,“当心,先生,那枪可沉了。所有人靠边站,把船稳住,好让他瞄准。”
乡绅举起枪时,大家都屏住呼吸,连桨也不划了。我们尽量往旁侧靠,使船身保持平衡,动作连贯,一气呵成,划艇里没漏进一滴海水。
在此期间,船上的叛贼已将炮台调试完毕,炮口正对着我们。汉兹站在船沿,正往炮筒里装填球形弹。乡绅把枪口对准了他。可惜的是屈洛尼开枪时,汉兹刚好弯下腰去,子弹嗖地从他头顶飞过,击中了另一名海贼。
那人痛苦地喊了一声,船上的贼党也被吓得惊叫不止。这下完了,再也躲不掉了。我朝岸上望去,只见大批海贼咆哮着冲出树林,跌跌撞撞地挤上小艇。
“他们追上来了,先生!”我说。
“快划!”船长大喊,“别管小艇沉不沉了。要是上不了岸,我们就完蛋了。”
“只有一艘小艇跟了过来,先生。”我补了一句,“其他人恐怕是想在岸上截住我们。”
“那他们可有的跑了,先生。”船长说,“不必担心他们,水手上了岸就是废人。我怕的是船上的大炮和球形弹,那家伙,一扫就是一大片!我家的女用人开炮都能百发百中。乡绅,你盯紧了,对方一旦打火,咱就立刻收桨。”
与此同时,小艇正往目的地迅速移动。说实话,小艇载了这么多货物,还能保持这个速度,已经相当不错了,而且还没进多少水。快到了!再划三四十下就能上岸了。潮水退去,近岸的树丛下方显出一条洁净的沙带。我们绕过海角,潜踪隐迹,将追击的小艇远远甩在身后。刚才无情阻挠我们的激流,现在将功补过,正阻碍海贼追上我们。此时,唯一的威胁就是船上那尊大炮。
“要不赌一把?”船长说,“咱们停下来,再干掉一个。”
显然,他们是铁了心想把小艇击沉。被子弹射中的海贼还有口气儿,撑着地板就往边上爬,其他人则忙着装炮,瞧都没瞧他一眼。
“停!”乡绅大喊。
“收桨!”船长紧跟着喊了一嗓子。
雷德鲁斯和船长猛地收住桨,划艇随惯性往后一倾,整个船尾都晃进了水里。就在这一瞬间,他们开炮了。吉姆虽然没听见乡绅的枪响,但这炮鸣声可是听得真真切切。至于炮弹落在何处,我们并不大清楚,只听见它从头顶呼啸而过。没被击中虽是万幸,但炮弹掀起的强风使小艇失衡,这让我们再次陷入了危机。
划艇的船首高高翘起,并从船尾开始沉进了约有三英尺深的水中。我和船长找到落脚点,站在水中面面相觑。其他三人则头朝下栽进水里,撞出一大片气泡。他们露出水面时,衣裤已经湿了个透。
幸好没造成太大损失,至少五名船员都安然无恙,蹚蹚水就能上岸,只可惜物资全部沉进水底,五支枪里只有两支仍能使用。在翻船的瞬间,我抓起火枪就往脑袋顶上举,纯粹是出于本能的反应。船长把枪用弹药带拴在肩膀上,而且明智地将枪口朝上,至于另外三支枪都随着小艇一起沉了底。
沿岸的树丛里传来窸窣的声响,并且迅速向我们逼近。我们五个人此时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是大家处境窘迫,不在最佳的作战状态,很可能还没赶到木堡就被海贼拦腰截住;二是我们担心亨特和乔伊斯,他们两人恐怕很难挡住半打海贼的进攻。我们都知道亨特性格刚毅,宁死不屈,但乔伊斯就说不准了——他彬彬有礼,惹人喜爱,能帮主人把衣服刷得光亮干净,是一名出色的男仆,但他怎么看都不像个战士。
一讲到这里,大家集体加快了蹚水的步伐。划艇孤零零地沉在水底,周围散落着火药和物资。这一趟算是白跑了。
第十八章 医生继续讲述:第一战的结果
(本章以利弗西医生为第一视角)
我们以最快的速度在树林间穿梭,每迈出一步,海盗的喧嚷声就迫近一分。他们的步伐急促且沉重,树丛间不停传来枝杈断裂的噼啪声。
我意识到这场对决已经迫在眉睫,于是提起枪瞧了眼弹槽。
“船长,”我说,“屈洛尼是个神枪手。你把枪给他,他的枪报废了。”
他们交换了枪支。从正面交锋到现在,屈洛尼全程镇定自若,一言不发,此时也只停留了片刻检查枪支,确保其能正常使用。我扭头发现格雷手中没有武器,于是把自己的短刀递给了他。只见他往手心啐了口唾沫,眉头紧皱,把短刀挥得呼呼作响。大家满意地点了点头。格雷这小子综合实力强,队里也算再添一员猛将。
我们又往前跑了四十多步,来到树林尽头,发现木堡就在前方不远处。我们走向木堡南面正中的栅栏,而就在这时,以舵手乔布·安德森为首的七名叛贼咆哮着出现在栅栏西南角。
他们也吃了一惊,估计没想到刚出树林就能撞个正着。没等他们回过神来,我和乡绅,还有木堡里的亨特和乔伊斯便抢先扣动了扳机。四发子弹有些分散,但好歹击中了一名敌人。其余的叛贼二话不说,扭头就往树林里逃。
重新装弹后,我们沿着木栅栏朝那名倒下的敌人走去。他已经死透了——子弹射穿了他的心脏。
正在大伙儿欢呼雀跃之际,一声枪响划破天际。树丛里射出一颗子弹,擦过我的耳朵,击中了可怜的汤姆·雷德鲁斯。他一个踉跄,直挺挺地摔到了地上。我和乡绅立马反击,但由于看不到敌方目标,只能盲目射击,估计浪费了不少子弹。我俩重新装弹,立即回身保护倒地的汤姆。
船长和格雷正在察看他的伤势,但只消一眼便知他已经没救了。
我相信是那一阵乱打再次击退了敌人。雷德鲁斯死命咬住嘴唇,低声呜咽着,伤口往外淌着血。我们扛着可怜的猎场老总管翻过栅栏,把他抬进了木屋。
从最初被卷进事端到如今躺在木屋里等死,雷德鲁斯始终没有说过一句有关惊恐、抱怨或认栽的话。他是名特洛伊斗士,仅用一张床垫就能守住走廊;他总是默不作声,却能一丝不苟地完成每一项任务;他年纪最长,比我们大了整整二十岁。不过现在,这位尽忠职守的瘪嘴老头要离开我们了。
乡绅跪在他身旁,吻着他的手,哭得像个孩子。
“我要走了吗,医生?”他问道。
“汤姆,我的朋友,”我说,“你要回家了。”
“嘿,我还想再多打几枪呢。”他鼓起劲说道。
“汤姆,”乡绅说,“原谅我,好吗?”
“哪儿能轮到我来原谅您啊,先生,这岂不是乱了礼数?”他回答道,“嘿,就这么着吧,阿门!”
沉默片刻后,雷德鲁斯希望大家为他做次祷告。他抱歉地解释说:“这是规矩,先生们。”不一会儿,他就咽了气,临死前没再说一句话。
我之前便注意到船长外套和裤袋里装得鼓鼓囊囊,他掏出来后才知道里面装了些什么——几面英国国旗、一本《圣经》、一捆粗绳、一支钢笔、一瓶墨水、一本航海日志和几磅烟草。船长在栅栏内圈找到一根被砍倒后修去枝条的冷杉木。在亨特的帮助下,他们合力把树干插在木屋一角,并把它夹进两堵圆木墙相交的空隙。然后,他爬上屋顶,系紧绳索,亲手升起了英国国旗。
他望着国旗,庄严感油然而生。他不动声色地回到木屋,开始收拾东西,表面上对身边的一切不管不顾,但其实一直悄悄关注着汤姆的状况。老汤姆刚一咽气,他便立马铺开一面国旗,恭敬地盖到了汤姆身上。
“你也不必太自责,先生,”船长握着乡绅的手说,“他履行了船长和主人交付给他的任务,完成了他的使命,他可以安息了。虽说葬礼有些简陋,但我们也尽力了。”
然后,斯莫利特船长把我拉到一旁。
“利弗西医生,”他说,“接应你和乡绅的船,大概要几周才能到?”
我告诉他,不是几周,而是几个月。如果八月底我们还没回去,布兰德利才会派船出来,既不会提前,也不会推迟。“你自己也能算明白。”我说。
“哎,好吧,”船长说着挠了挠头,“看来这回得殊死一搏了。老天爷再怎么赏脸,我们也只能‘逆风撑船’了。”
“此话怎讲?”我问。
“先生,丢了第二批物资实在可惜。”船长说,“虽说枪支弹药够用,但口粮确实是个问题,还是个大问题——利弗西医生,少张嘴吃饭,说不定还是件好事儿。”
船长说着指了指国旗下冰冷的身躯。
就在这时,一颗球形弹从我们头顶呼啸而过,越过木堡,砸进了远处的树林。
“哦吼!”船长喊道,“打吧打吧!船上可没剩多少弹药了,伙计们!”
第二发炮弹瞄得比较准,落进了栅栏内部,掀起一大片沙尘,但并未造成人员伤亡。
“船长,”乡绅说,“从船上不可能瞧见木堡,他们准是盯上了那面旗子。要不然把它取下来?”
“让老子把国旗降下来?”船长喊道,“没门儿,先生们,我做不到!咱们必须展现出水手的气魄——连死都不怕,几颗小铁球又能奈我何?就让旗子飘着,告诉那帮海贼,我们无所畏惧。”他语气坚定,毫不退让,这番话也赢得了大家的赞同。
他们放了一整晚的炮,铁弹一颗接一颗朝木堡飞来,但不是打得太远就是打得太近,顶多就是落进栅栏里拍拍沙子。由于瞄距过高,炮弹在半空就熄了火,砸进软沙里连声音都没有。碎弹片也无法造成威胁:有一片就从屋顶飞了进来,然后又从地板滚了出去。我们很快便适应了炮击,权把它当成一场板球游戏。
“他们敢这样开火,”船长望着窗外说道,“说明前方的树林已经没人埋伏了。退潮后,沉底的货物估计也露出了水面。谁愿意去把猪肉搬回来?”
亨特和格雷自告奋勇,抢先站了出来。他俩全副武装,悄悄溜出木堡,可是这一趟却无功而返。不知道是这帮叛贼胆子够大,还是他们对炮手伊斯莱尔的准头足够信任,反正岸滩上有四五个人正忙着打捞货物。他们蹚水把物资装进旁边的小艇,而小艇上的舵手则时不时划一下桨,拨掉潮水的冲击。斯尔福站在船尾指挥,给每个人都配了支火枪——看来他们还有一个私藏的弹药库。
船长坐下来记航海日志,首段内容如下:
船长亚历山大·斯莫利特、船医大卫·利弗西、木匠助手亚伯拉罕·格雷、船主约翰·屈洛尼、船主侍仆约翰·亨特和理查德·乔伊斯(陆上工作者)——以上为最忠诚的船员。我们于今日登陆金银岛,并在木堡升起英国国旗,但物资只够维持十天的生计。船主侍仆托马斯·雷德鲁斯(陆上工作者)被叛贼击毙。船侍詹姆斯·霍金斯——
读到这里,我也惦记起可怜的吉姆·霍金斯。
这时,从陆地上传来一声呼喊。
“有人在叫我们。”放哨的亨特说。
“医生!乡绅!船长!喂喽,亨特,是你吗?”来者喊个不停。
我赶到门口,正好瞧见吉姆·霍金斯翻过木栅栏。只要他没事儿就好。
第十九章 吉姆·霍金斯继续讲述:木堡戍卫队
(本章以吉姆·霍金斯为第一视角)
本·冈恩一见国旗便立马停住脚步,抓着我的胳膊,叫我跟他一起坐下。
“嘿,”他说,“你的同伴就在那边,肯定错不了。”
“我倒觉得是那帮叛贼。”我回答道。
“不可能!”他大喊,“除了寻宝的人,还有谁会来这鬼地方?要是斯尔福,他一定会插上海盗旗,想都不用想。那一定是你的伙伴。刚才不是还有几发枪响吗?我猜是你们这边打赢了。估计他们现在上了岸,驻进了木堡。那座木堡是弗林特建起来的,都好多年了。啊!弗林特还真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他只要把酒戒了,没人能当他的对手。他谁也不怕,除了一个人——斯尔福,但这斯尔福看上去倒是挺斯文。”
“好吧,”我说,“你说得有道理。那我们赶紧走,去跟他们会合。”
“慢着,伙计,”本拦住了我,“你别急。小伙子你是好样的,我绝不会看走眼,但你毕竟还只是个孩子。我想得比较多,可不止几瓶朗姆酒而已。我必须让其中一位绅士对我做出保证才会加入你们。嘿,帮我打招呼时记得说:‘十分景仰’‘十分——景仰’,然后掐他一下。”
他说完又眯着眼掐了我一把。这已经是第三下了。
“要是想找本·冈恩,你知道去哪儿找,吉姆。就在你今天碰到他的地方。来见我的人手里得拿一件白色的东西,并且得一个人来。噢,对了!还有暗号:‘本·冈恩自有道理’。”
“好,”我说,“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你想先去见乡绅或者医生,然后再提供线索。至于地点,就是我遇到你的地方,没错吧?你还有别的话要说吗?”
“你看什么时间合适呢?”他接着说,“正午六敲钟的时候,怎么样?”
“好,”我说,“我现在可以走了吧?”
“你不会忘记吧?”他急切地追问道,“一定要记得说:‘十分景仰’和‘自有道理’。‘自有道理’是重点,就像咱俩私底下说的那样。哦,还有——”他依旧抓着我的胳膊,“——你可以走了,吉姆。只不过,吉姆,你要是见着斯尔福,不会出卖本·冈恩吧?你就算被野马拖拽也会咬紧牙关吧?你只能对他们说‘不’。要是那帮海盗在岸上安营扎寨,吉姆,第二天早上就会有寡妇过来哭丧。”
他的话被一声巨响所打断。只见一颗炮弹穿过树林,砸进沙地,距我们交谈的位置不到一百码。我俩冲相反的方向跑开,本·冈恩不一会儿就没了踪影。
此后的一个小时内,炮声就没停过,铁弹不断落进树林,震得小岛轰隆作响。我一边前进,一边躲藏,生怕被炮弹击中。虽然炮击快要结束时,我仍不敢往落炮弹最多的木堡跑,但终究还是鼓起勇气,往东绕了一个大圈,然后悄悄溜进了岸边的树丛。
太阳刚刚落山,海风吹得树叶飒飒作响。白沫映着绿海,在锚地的水面上泛起一层灰色涟漪。潮水早已退去,大片沙滩裸露在外。白天酷热难耐,此时却气温骤降,哪怕我勒紧夹克也能感受到阵阵凉意。
“伊斯班袅拉”号仍停泊在之前落锚的位置,但桅杆顶上果然飘起了海盗旗——黑布打底,中间画着白色骷髅头。正在我观望之时,大船附近又闪过一道红光,一枚炮弹从我头顶掠过,轰隆的回声响彻金银岛。这是最后一炮。
炮击结束后,我在原地静静守望,岸滩上一片喧嚣。有人在木堡附近的海岸举起斧头肆意挥砍——被砍的正是那艘可怜的小艇。远处河口的树林里燃起一团篝火,有人正划着小艇在大船和篝火间不停往返。这帮海贼先前还是一副没精打采的样子,现在却一边划桨,一边像小孩儿似的乱喊乱叫——想必他们都喝醉了。
终于,我逮到了摸回木堡的机会。我躲在锚地东面的沙嘴低地,退潮时可以沿着沙滩步行至骷髅岛。我站起身后,发现沙嘴远处有一片灌木丛,中间还立着一块孤零零的大石头,石壁白得惊人。我猛地记起,这多半是本·冈恩所说的“白色岩壁”。若是以后需要用船,我就来这里碰碰运气。
后来,我便沿着树林边缘向木堡进发,一直走到栅栏后方,也就是靠近岸滩的一侧。终于,我跟这帮老伙计碰了面。
我简单讲了讲自己的经历,然后开始打量木堡。屋顶、墙壁和地板全由松树原木搭建而成,地板上还有好几处比沙地高出一英尺或一英尺半。木屋前还建了座门廊,下方便是泉眼,一道细流从中涌出,汇入人工储水器。这装置形貌怪异却有几分眼熟——啊,原来是船上那只大铁壶。壶底已经被人卸下作为储水的容器,然后被埋进了沙地。正如船长所说,它“沉底”了。
木屋里空空如也,除了木头架子什么也没有,唯独角落里有个用石板垒起来的炉子。此外,还有一只专门用来烧柴的生锈铁桶。
从满地残留的木桩可以推断出,这里之前是一片茂密的森林,但是为了修建木堡,小丘斜坡以及栅栏内部的树木被砍了个精光。树没了,泥土自然也被雨水冲走了。只有细流附近长了一层厚厚的苔藓、几棵蕨类植物和一丛矮灌木,为沙地添了几分绿意。木堡四周绿林环绕,树木高大挺拔,冷杉从陆地一直长到岸滩,近海区域还杂生着许多常青栎。不过据说,过于贴近森林不利于防守。
我刚才提到的夜间冷风势头依旧强劲,它透过木缝恶狠狠地钻进小屋。每一阵风都能卷起细沙,如落雨般洒进屋子。我们被沙子迷了眼、塞了牙,它们还给晚餐加了料,肆无忌惮地在壶底“舞蹈”,像极了煮沸的滚粥。我们的烟囱其实就是屋顶上的一个方形开口,只有一小部分烟尘能从方口排出,其余的都困在屋里打转,呛得大家眼泪都出来了。
格雷——我们的新伙伴——脸上多了条绷带,因为他跟叛贼决裂时,不幸挨了一刀,而可怜的汤姆·雷德鲁斯仍未下葬,冰冷的身躯上盖着英国国旗。
我们在木屋里无所事事,再这样下去士气迟早会被耗光,但斯莫利特船长绝不容许这样的情况出现。他把大家唤到面前,重新布置轮守岗:我跟医生还有格雷是一组;乡绅、亨特和乔伊斯是另一组。虽然大家都很疲倦,但还是按照船长的指令忙碌了起来:两人去砍柴,两人给雷德鲁斯挖坟坑,医生煮饭,我守在门口放哨,船长则四处奔走,鼓舞士气,看哪里需要帮忙就搭把手。
医生不时出来换口气,屋里的烟雾熏得他连眼睛都睁不开。他每出来一趟总要跟我聊两句。
“那个斯莫利特,”他有一次说,“比我强。我从不轻易服输,但这家伙确实是好样的,吉姆。”
还有一次,他出来后半晌没说话,然后突然把头歪向一侧,怔怔地望着我。
“那个本·冈恩靠得住吗?”医生问道。
“不知道,先生。”我说,“我连他脑子正不正常都不知道。”
“这倒是不必担心,他脑袋灵光得很。”医生说,“吉姆,你想想看,他一个人在孤岛上啃了三年指甲盖,逻辑不可能像你我一样清晰,任谁都做不到。你说他想吃干酪是吗?”
“没错,先生,干酪。”我说。
“嘿,吉姆,”他说,“吃得精细点总没坏处。你见过我的鼻烟盒,但却没见我吸过鼻咽,对吧?因为盒子里装的可不是烟草,而是一块儿帕马森干酪——意大利产的,很有营养。嘿,这就是为本·冈恩准备的!”
晚饭前,我们在沙地安葬了老汤姆,然后脱去帽子,围着坟墓在海风中默哀。屋内已经囤了许多柴火,但船长还嫌不够。他望着柴堆,摇起了头:“明天还得再加把劲。”大伙儿吃完猪肉,喝完酒便自顾自歇了下来,三位大领导则聚到木屋一角,商量后续对策。
补给物资严重短缺,估计没等救援赶到,我们就已经饿得缴械投降了。此时,我们唯一的希望就是把那帮海贼一举歼灭,打到他们降旗投降,或者乘着“伊斯班袅拉”号逃之夭夭。海盗团一共十九人,现在只剩下十五个,其中还有两人受了伤,而且至少一个受了重伤——就是在炮台边被乡绅击中的那名海盗——搞不好他早就死了。一旦抓准时机,必须以守为功,把他们往死里打,同时要万分小心,才能保住性命。除此之外,我们还有两大利器——朗姆酒和气候——为我方助阵。
先说说朗姆酒:木堡距海盗的营地约有半英里,然而我们每晚都能听见叛贼们耍酒疯的声音。再来是气候:医生愿拿发套起誓,他们驻扎在阴冷潮湿的沼地还缺乏药品,不出一个星期,一半人都得病趴下。
“所以说,”医生接着讲,“只要我们能撑够一个星期,他们准会驾船逃走。‘伊斯班袅拉’号好歹也是艘双桅纵帆船,海盗们抢了她,再干些别的勾当也未尝不可。”
“这将是我有生以来被夺走的第一艘船。”斯莫利特船长说。
这一天下来,我已经累得半死,所以一上床便昏睡过去,也正好省掉了平日里辗转反侧的烦恼。
第二天,我被一阵喧闹声吵醒。大伙儿早已起身并吃过了早饭,柴火堆也多了半垒干柴。
“休战旗!”有人喊道,紧接着又惊呼了一句,“斯尔福也来了!”
听到这句话,我立即跳起身来,边揉眼睛边跑到射击孔,然后扒在墙上向外眺望。
第二十章 大使斯尔福
果不其然,木堡外面来了两个人:一人大力挥舞白布;另一人则不动声色地站在一旁,此人正是斯尔福。
天色尚早,清晨的寒气刺得骨肉生疼——这是我出海以来遇见过最冷的早晨。长空纯澈,浮云消散,树梢映着朝阳,晕出瑰色的柔光。沼泽夜晚散发的蒸汽此时化成白雾,正贴着地面翻滚。斯尔福和他的随从藏在树荫底下,沼地的雾气渐渐没过了他们的膝盖。此地阴冷潮湿,寒气加雾气,双气逼人,来者极易染上黄热病。
“待在屋里别动,伙计们。”船长说,“这十有八九是个幌子。”
然后,他朝那俩海盗大喊。
“什么人?站住!不然我们开枪了。”
“休战!”斯尔福喊道。
船长谨慎地靠在门廊后方,以防对面放冷枪。他转头对我们说:“医生组负责警戒。利弗西医生,请你负责北面。吉姆,东面。格雷,西面。另一组全员装弹。快!注意安全。”
船长说完又转向那两名海盗。
“你们举着休战旗想干什么?”他大声喊道。
这次回话的是另一名海盗。
“先生,斯尔福船长是来跟你们谈判的。”他扯开嗓子喊道。
“斯尔福船长是谁?我不认识。”船长轻蔑地说,然后自对自小声说了句,“船长?我呸,还真有脸给自个儿升官!”
这时,朗·约翰自己张口说:“是我,先生。这帮可怜的伙计选我当了船长,在您抛下我们之后,先生。”他还重点强调了“抛下”这两个字,“我们愿意投降,只要能把条件谈妥,我们立马投降,决不食言。斯莫利特船长,只要您保证谈判结束后我能安全离开木堡,再给我一分钟时间逃出射程。”
“伙计,”斯莫利特船长说,“我连话都不想跟你说。要想谈判你过来,别的少废话。我们不会暗算你,这种下贱的事儿我们干不出来,但你若是心怀不轨,就只能求上帝保佑你了。”
“嗨,别说了,船长,”朗·约翰兴奋地叫道,“有你这句话就够了。你们都是正人君子,靠谱!”
举旗人伸手拦了下斯尔福。这也难怪,毕竟船长的话斩钉截铁,没有留一丝余地。可斯尔福却放声大笑,往他背上拍了拍,完全不把举旗人的警告当回事儿。笑声倏然停下,斯尔福大步朝木堡走来,他先把拐棍扔了过来,然后一条腿跨上栅栏,费了好大的劲儿才翻过这道木墙,平稳落地。
我承认,我的注意力都在斯尔福身上,疏忽了自己放哨的职责。此时的我早已离开东面的射击孔,悄悄溜到了船长身后。船长坐在门槛上,手肘撑住膝盖,两手扶着脑袋,目不转睛地盯着沙地里的铁壶。泉眼汩碌碌地往外冒水,他还合着水声轻唱起了《少男少女舞起来》。
坡面陡,沙质软,还全是断树桩,斯尔福花了大力气才爬上沙丘。他拄着拐棍在沙地里寸步难行,好似一条被迫搁浅的旧船,但他还是咬紧牙关来到了船长跟前,然后潇洒地敬了个礼。斯尔福精心打扮了一番:硕大的蓝色外套下摆齐膝,上面列着一排整齐的黄铜纽扣,脑袋上还戴了顶镶花边的帽子。
“你终于到了,伙计,”船长抬起头说,“就坐那儿吧。”
“你不打算让我进去吗,船长?”朗·约翰抱怨了句,“早晨这么冷,坐在沙子上可不好受。”
“哼,斯尔福,你还有脸说这话?”船长轻蔑地说,“你本可以舒舒服服待在船上,现在却得爬沙丘。谁叫你要自讨苦吃!你本可以是大厨斯尔福——待遇好还受人喜爱。现在却是船长斯尔福——背信弃义的小海盗。你唯一的下场就是被吊死!”
“哎,哎,船长,”斯尔福说着用手撑住拐棍,盘腿坐到了沙地上,“坐这儿也没关系,待会儿你扶我一把就是了。这小木屋可真温馨。嘿,吉姆也在啊!早上好啊,吉姆。医生,向您致敬。你们看起来跟一家人似的,真好。”
“有话快说,有屁快放。”船长不耐烦地说道。
“说得对,斯莫利特船长,”斯尔福答应着,“公事公办。我不得不说,昨晚那一场你们干得漂亮,舞枪弄棍地把我们打了个措手不及。我也不得不承认,我们好几个人都吓了一跳——嗯,可以说是全部人都吓了一跳,连我都被镇住了;这也是我来找你们谈判的原因。你听好了,船长,我只说一遍,别怪我没警告你!我们将会增设哨岗,让大家节制饮酒。你可能觉得我们都是酒鬼,但我告诉你,我可清醒得不得了,只不过略微有些疲惫。要是我早一点醒来,准能当场把你们逮个正着。我赶到他身边时,他还没咽气呢。”
“哦?”斯莫利特船长冷冷地回了句。
斯尔福说得他一头雾水,但船长语调冷静,听不出一丝端倪。我想起本·冈恩最后说的话,大概猜到发生了什么。本·冈恩估计是趁海贼们酩酊大醉时,摸到篝火旁,偷袭了他们。一想到这儿,我就忍不住笑出了声——看来只用对付十四个敌人了。
“喂,听好了,”斯尔福说,“我们想要宝藏,而且非要不可——这就是我们的目的!至于你们的目的,我猜,就是活命吧。你们有张藏宝图,对吧?”
“我不清楚。”船长回答。
“噢,我知道你们肯定有。”朗·约翰斩钉截铁地说,“听我一句劝,像你这样死脑筋,捞不到任何好处。我只要那张地图,绝对不会伤害你们。”
“得了吧,伙计。”船长打断了他的话,“你打着什么鬼主意,我们一清二楚,但没人在乎。等着瞧吧,你们什么也干不成。”
船长冷眼盯着斯尔福,随后掏出烟斗,往里装起了烟丝。
“要不是亚伯拉罕·格雷——”斯尔福没压住怒火,突然提高了音量。
“打住!”斯莫利特船长厉声喝道,“格雷什么也没告诉我,我也什么都没问过他。老实说,我真巴不得把你们——还有这座小岛——全都他妈给炸飞,被炸到连渣都不剩!你不是想聊吗,伙计?这就是我的想法。”
船长这一通气话倒是让斯尔福冷静了下来。他压抑住先前的怒火,还摆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
“好,”斯尔福说,“像你这样的绅士怎么想都行,是对是错我也管不着。你准备抽烟是吧,船长?那我也抽一支。”
说着他便装了一斗烟。点着火后,两人默默坐在原地抽了起来,但小动作可不少:他们时而瞅瞅对方,时而敲敲烟斗,时而探出身子吐口痰。看他俩的小动作比看戏还精彩。
“喂,”斯尔福先开了口,“听好了。第一,藏宝图给我;第二,别再趁这帮可怜的水手睡觉时偷袭他们了。照我说的做,就让你们活下去。两个选择:等找到宝藏后,跟我们一道上船。我以我的名誉担保,一定送你们安全上岸。不过当然,我的手下比较粗鲁,跟着你时在船上受了不少委屈,怕是积怨已深。若是不放心的话,你们也可以选择留下,我按人头给你们发补给。我同样以名誉担保,只要返航时见到船,就立刻让它来这里接你们。好了,我说得已经够多了,条件十分优渥,别不识好歹。我希望——”他说着提高了音量,“——木屋里的人也好好想想,我这话可不是说给一个人听的。”
斯莫利特船长站了起来,用左手掌心掸了掸烟灰。
“说完了?”船长问道。
“没错,句句属实,发自肺腑,我可以对天发誓!”约翰说,“但你们要是拒绝,就等着挨枪子儿吧,休想再见到我。”
“很好,”船长说,“那你现在听我讲。要是你们卸下武器,乖乖来到木屋,我就把你们铐上,带回英格兰接受公平的审判。你们要是拒绝,听好了,老子的大名是亚历山大·斯莫利特,我在国旗下发誓,你们没有一个人可以活着回去,全他妈都去见海阎王!你们找不到宝藏,也没人会开船——哼,一帮饭桶——五个人合力都拦不住格雷。斯尔福大人,您一会儿就会发现,您的大船在背风面,连岸滩都开不出去。我也苦口婆心跟你说了这么多,算是给你最后的忠告。我也对天发誓,如果下次再见到你,老子就一枪崩了你。滚吧!连滚带爬,滚得越远越好。”
斯尔福的脸皱成一团,两只眼里尽是怒火。他甩灭了烟斗。
“把我拉起来!”他大声叫唤。
“我不。”船长答道。
“谁拉我一把?”他咆哮起来。
依旧没人搭理他。斯尔福骂骂咧咧地从沙地爬到门廊,扶着拐棍把自己撑了起来,然后往泉眼里吐了口唾沫。
“啊呸!”他咒骂道,“你们在我眼里,就跟这口唾沫没啥两样!不出一个小时,我就能把这破木屋炸个稀巴烂。笑?你们就笑吧!一个小时后,看你们在阴曹地府还笑不笑得出来!到那时,被炸死的都是运气好的。活着的,我就让你知道,什么叫生不如死。”
他又骂了句脏话,之后便一瘸一拐地往坡下走,每一步都能在沙地里踩出个印子。斯尔福在栅栏底下蹦跶了四五回,每次都以跌落沙地而告终。最后,还是靠举旗人的托扶,他才得以翻过栅栏。不一会儿,两名海盗便冲进了树林的荫蔽。
第二十一章 遭袭
船长注视着斯尔福,直到他的身影消失在树林里。他回过头来,却发现只有格雷一人守在岗位上,顿时大发雷霆。这是我们第一次见他发火。
“就位!”他怒吼道。其他人立马应声赶回了自己的位置,船长接着说:“格雷,我将把你的名字记入航海日志。你恪尽职守,是一名称职的海员。至于你,屈洛尼先生,我还真没料到你是这副德行。医生,亏你还当过兵!你在丰特努瓦战役中要是这副鬼样子,早该卷铺盖走人了。”
医生组已全员归位,重新回到了各自的哨岗,其余的人则忙于为备用火枪装弹。大家的脸臊得羞红,正如俗话所说,像是耳朵里长了跳蚤。
船长默默观察了一番,然后开口说道:“伙计们,我刚把斯尔福骂了一顿,还故意没给他好脸色看。他要是有血性,不出一小时,就会袭击我们。敌众我寡,人数上不占优势,但我们有木堡作为掩护。要是一分钟前,我还敢说咱们是支训练有素的队伍,但你们看看自己刚才的表现。嘿,话虽这么说,但只要咱们拧成一股绳,准能把那帮海贼打得屁滚尿流。”
然后他四周巡视了一圈,以确保防御工作准备就绪。
木屋东西两侧较矮,只有两个射击孔。南面装有门廊的木墙只有两个开孔,而北面却有五个射击孔。我们七个人共有二十支火枪。柴火被分成了四堆——垒起来跟桌子似的。四面墙壁正中间都摆了张“木桌”,每张桌子上放着四支已上膛的火枪和些许弹药,以备不时之需。木屋正中央架着一排水手短刀。
“把火熄灭,”船长说,“寒气已经散去,别让烟雾熏眼睛。”
屈洛尼先生把烧火的铁桶拎到屋外,用沙子闷熄了余烬。
“霍金斯还没吃早饭,是吧?霍金斯,你自己盛点,拿去哨岗吃。”斯莫利特船长说,“动作快点,小子,打起仗来你就没的吃了。亨特,给大伙儿倒点白兰地,人手一杯。”
船长一面安排,一面构思着周密的防卫计划。
“医生,你守住大门,”他继续说,“注意不要暴露自己。尽量站在屋里,从门廊往外射击。亨特,你负责东面。乔伊斯,伙计,看住西面。屈洛尼先生,你枪法最好,请你和格雷负责北面。那边有五个射击孔,也是最危险的地方。若是北面被攻陷,海贼们利用墙上的射击孔反击,那我们就完了。霍金斯,咱俩打枪都不行,先暂时负责装弹,看哪儿有需要就搭把手。”
正如船长所说,寒气已经退去。太阳爬上枝头,放出光热,一股脑儿吸干了地面的白雾。不一会儿,沙子开始发烫,木墙外侧渗出一大片树脂。大伙儿把夹克和外套甩在一旁,解开了衬衣领子,还撸起了衣袖。我们耐着酷热守在各自的岗位,心里却急得七上八下。
一个小时过去了。
“他妈的!”船长骂道,“屋里比赤道还热。格雷,吹下口哨招招风。”
话音刚落,外头就传来了第一发进攻信号。
“请问,先生,”乔伊斯说,“要是见到人,我可以开枪吗?”
“废话!”船长嚷道。
“谢谢你,先生。”乔伊斯声音小,但依旧很有礼貌。
随后,木屋陷入了沉默,但刚才那段话使大家紧张起来——枪手们竖起耳朵,瞪大眼睛,架起火枪,船长则站在木屋中央,眉头紧锁,把嘴唇咬得泛白。
又过了几秒钟,乔伊斯冷不丁地朝外开了一枪。余音未落,枪声四起,战场霎时间燃起了硝烟。木屋四面受敌,一枪接一枪,我方根本没有喘息的机会。子弹不断打到木墙上,但没有一颗能飞进来。第一场战斗结束后,硝烟逐渐散开,木堡和树林又恢复了平静。我们看不见一根树杈晃动,也找不着敌人反光的枪杆。
“打中人了吗?”船长问。
“没有,先生。”乔伊斯答道,“估计没有,先生。”
“你好歹还算实诚。”斯莫利特船长小声嘟哝了一句,“给这支枪装弹,霍金斯。你那边大概有几个敌人,医生?”
“有几颗脑袋我都数得清。”利弗西医生说,“南面有三个人开枪——两个近——另一个比较远,偏西方向。”
“三个人!”船长吃了一惊,“你那边呢,屈洛尼先生?”
这次的回答有些模棱两可。北面的敌人很多,乡绅估摸着有七个,但格雷认为有八九个。至于东西两面,敌人只各打了一枪。显然,海贼们将主要从北面发起进攻,其余三面的枪击只起到混淆视听的作用,但斯莫利特船长并没有更改作战计划。他解释说,假如叛贼翻过栅栏,攻陷了无人防守的射击孔,那我们就像是洞里的老鼠,只能任人宰割。
更何况,我们也没时间重新制订计划了。随着一声呐喊,一群海盗冲出北面的树林,径直朝木堡奔来。与此同时,四面再次响起枪声。一颗子弹穿过门廊,把医生的火枪炸成了两截。
他们跟猴子似的,一窝蜂爬上了木栅栏。乡绅和格雷不停地射击,打中了三名敌人:一个跌落栅栏内部,另外两个倒在外围。只不过,那两人中的一个并没有受伤,而是被吓得翻了出去。他刚一落地,便撒丫子逃回了树林。
敌人死了两个,跑了一个,还有四个成功翻过了防卫栅栏。树林里藏着七八个人,每人都配备了数支火枪。他们盯着木屋打个不停,但没有一颗子弹能射进木屋。
越过栅栏的四名海盗大声叫唤着,不顾一切地冲向木屋。树林里的贼党也为他们呐喊助威。我方射手匆忙开了几枪,但没打中人。四名海盗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上沙丘,扑到了木屋跟前。
我刚转过身便发现一张大脸堵住了中间的射击孔——是水手长乔布·安德森。
“干掉他们,弟兄们!上——上!”他以雷鸣般的声音咆哮道。
就在这时,一名海盗从外面拖住亨特的枪管,再反手往里一捅,击中了可怜的亨特。他倒在地上,失去了知觉。更出乎意料的是,竟然有一名海盗毫发无伤地绕过木屋,出现在门廊,并挥起短刀向医生砍去。
转眼之间,形势大变。我们之前还能在木堡的掩护下,任意射击暴露在外的敌人,现在却被他们逼进了死角,毫无反击之力。
木屋里硝烟弥漫,能见度几乎为零,而我们也因此得以保全性命。枪声刺耳,火光扎眼,所有人都乱作一团。这时,只听见一句铿锵有力的号令:“冲出去,伙计们!出去跟他们拼了!拿刀!”船长大声喊道。
我立马跑到屋子中央,从柴堆里抽出一把短刀。有人在我拿刀的同时给我的指关节划了道口子,但我什么感觉都没有。我冲出门廊,阳光刺得我一时半会儿睁不开眼睛,连我身后是谁都看不清。利弗西医生正在门廊前方跟持刀的偷袭者打得不可开交。医生步步为营,逐渐占了上风。他把海盗逼下沙丘,打掉对方手里的武器,随后快速出刀将其砍翻在地。我定睛一看,发现那名海盗已经仰面倒在地上,脸上还缺了一块肉。
“绕到屋后,伙计们!屋后!”船长大喊。尽管当时场面混乱,噪声肆虐,但我还是能察觉到船长的语气有些异样。
我机械地服从着命令,举着短刀向东绕过屋角,不料竟撞上了安德森。他大吼一声,把短刀举过头顶,日光下的锋芒尤为刺眼。眼看刀就要劈下,此时的我根本来不及害怕,于是侧身跳上了沙地,却因为沙子太软,没站稳脚跟,头朝前滚下了沙丘。
当我冲出木屋的时候,叛贼们已经爬上了栅栏,准备将我们一举歼灭。其中一人头上戴着红色睡帽,嘴里衔着水手短刀,一条腿已经跨过了栅栏。我立刻从沙地上起身,却发现红帽子依旧挂在栅栏上,而另一名海盗才冒出颗脑袋。一眨眼的工夫,这场战斗便分出了胜负——我们赢了。
水手长刚才那一刀劈空,还没有缓过劲来,格雷当机立断,大力挥刀将其砍倒。还有一名海盗打算往屋里开枪,却在射击孔附近被击中,此刻正躺在地上苦苦挣扎,手里的火枪仍冒着烟。至于我刚才看见的第三名海盗,他已经被医生一刀毙命。翻进木堡的四名海盗,此时只有一人还活着。他前脚刚一落地,后脚就急着往回爬。他扔下短刀,临阵脱逃,拼了命想翻过木栅栏。
“开火——屋里的人,开枪!”医生大喊,“喂,伙计们,回屋!”
然而没人听见他的话,自然也没人开枪。我们就这样眼睁睁看他翻过栅栏,跟其海盗余党一道撤回了树林。不出几秒钟,进攻方已经彻底没了人影,只留下五具尸体:四具在栅栏内侧,一具在栅栏外侧。
医生、格雷和我全速赶回木屋。敌人很快便能重新装弹,第二轮对决一触即发。
木屋的硝烟散去,只消一眼,便知道我们为胜利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亨特仍在射击孔旁昏迷不醒;乔伊斯头部中弹,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乡绅在木屋中央搀扶着船长,两人面色惨白。
“船长受伤了。”屈洛尼先生说。
“他们逃了吗?”斯莫利特先生问。
“能逃的都逃了,你大可放心,”医生答道,“但有五个海盗再也跑不动了。”
“五个!”船长大喊,“嘿,这还差不多!敌方五人阵亡,我方死伤三人。那么现在是四对九,这比刚开始好多了——七对十九,想想都够呛。”
第五卷 海上探险
第二十二章 海上探险正式开始
叛贼没有发起第二轮进攻,树林里也没人开枪。船长调笑道:“看来他们也没什么决心,顶多就想赚份口粮。”木堡四周恢复平静后,我们才得以安心照顾伤员和准备午餐。我和乡绅不顾危险在屋外煮饭,只为让他们好好养伤,但毕竟疼痛难忍,从屋内传来的呻吟声不绝于耳。
地上躺着八个人,其中只有三人还未咽气——射击孔旁被击中的海盗、亨特以及船长斯莫利特。不过,前两个人估计是活不久了。医生拿起短刀,一刀割断了海盗的喉咙。至于亨特,我们用尽办法也没能让他清醒过来。他躺在地上,大口喘着粗气,这让我不禁想起了旅馆的老海盗——他中风时也是这副模样。亨特断了几根肋骨,跌倒时又撞了脑袋,但他坚持了整整一个下午。当晚,亨特悄无声息地回到了造物主的怀抱。
船长伤得厉害,多处器官受损,但好在没有生命危险。他先是被乔布·安德森开枪射中,子弹穿过肩胛骨,触及胸腔,但伤势不算严重。第二颗子弹击中小腿,但也只是撕裂了几块肌肉而已。照医生的意思,船长必定能康复,只不过接下来几周内不得走动,胳膊也得扎好放稳,最好话也别跟人说——假如他能憋得住的话。
我指关节的擦伤根本不算什么。医生给我上了膏药,还揪了揪我的耳朵。
吃过午饭后,乡绅和医生坐在船长身旁商量对策。商议结束时,已经过了正午。医生头戴布帽,腰别短刀,肩扛火枪,口袋里还揣着藏宝图。他从北面翻过栅栏后,迅速蹿进了密林。
我和格雷坐在木屋一角,因为离他们三人很远,所以没能听到谈话内容。格雷吸着烟斗,张嘴吐了口云雾,突然瞧见医生独自冲出木堡,吓得他连烟斗都忘了塞回嘴里。
“嘿,真是见了海阎王!”他说,“利弗西医生疯了吗?”
“嘿,不可能,”我说,“依我看,哪怕所有人都疯了,他也疯不得。”
“好吧,伙计,”格雷说,“他可能没疯,但你听着,我可要疯了。”
“依我看,”我接着说,“医生肯定做好了打算。我猜他是去找本·冈恩了。”
事后证明,我果然没猜错。屋子里又闷又热,栅栏内部的沙子被烈日烤得滚烫。突然,我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但这怎么看都不是个好主意。我羡慕医生。他能跑去阴凉的树林,鸟鸣婉转,松木清香,好不惬意!可我却在这大蒸笼里汗如雨下,衣服上到处粘着树脂,满地是黑血,满目是死尸。我觉得恶心,但同时也怕得不行。
我先是清理木屋,然后洗刷碗碟。我越洗越恶心,越刷越羡慕医生。最后,趁没人注意时,我溜到面包袋前,往外套的两只口袋里塞满了饼干,准备溜之大吉。
你可以说我是个傻瓜,说我的行为既愚蠢又鲁莽,但我下定了决心,也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无论如何,这两口袋饼干也能保我至少两天不挨饿。
我又偷偷取了两把手枪,再加上已备的子弹和牛角火药筒,感觉自己就像个移动武器库。
其实计划本身并不赖:我打算沿着沙嘴,一路下行。西面是锚地,东面是公海,这样两边都不耽误。我打算去找白色岩壁,查看本·冈恩的小船是否还在那里。我至今仍认为此次行动十分必要。不过,他们不可能让我只身一人跑出木堡,所以我只能趁看守空当,偷偷溜出去,来个不辞而别。可事后一想,我还真不该就这么一走了之,以至于整个勘查计划都没落实好,但毕竟我当时还年轻,一根筋,脾气还倔得不行。
终于,我找到了出逃的绝佳机会。乡绅和格雷正忙着帮船长换绷带,大门敞开着,一路畅通无阻。我一个箭步夺门而出,纵身翻过栅栏,钻进了密林。当他们发现我不见了时,我早已跑得没了踪影。
这是我第二次擅自行动,甚至比第一次还要糟糕,因为此时只剩下两个健康的人守卫木堡。不过,同前一次一样,我又阴差阳错地救了大家。
我径直朝东海岸方向前进,并沿着沙嘴靠海的一侧往下走,以防被锚地的海贼发现。此时已临近傍晚,但太阳照在身上还是暖洋洋的。我在高耸的树林间穿梭,远处不断传来海浪拍岸的轰鸣声,若是竖起耳朵还能听见枝叶乱撞的声音——看来今天的海风要比往日强劲许多,不一会儿,我便感到阵阵凉意。再往前走几步,我来到了树林边缘,拨开枝杈后,眼前豁然开朗。蔚蓝的大海一望无际,阳光照在海面映出宝石的光泽,近岸的海浪不断翻腾,拍起纯白的水沫。
我来金银岛有段时间了,但真没想到这里的海域竟能如此迷人。回想起昨天,烈日炙人,闷热无风,连喘气都费力,再加上沿岸海浪彻夜的轰鸣,我敢说,只要待在岛上,你到哪里都躲不掉这沉闷的声响,所以即便海面湛蓝,水平如镜,我也没有耐心驻足欣赏。
不过,今天倒是心情舒畅。我沿着海滩,踏着浪,一路蹦跶着向前走。估摸着到了小岛南端,我才躲进灌木丛,尔后小心翼翼地爬上沙尖角的脊背。
我身后是大海,面前是锚地。海风越发轻柔,仿佛是刚才刮得太过猛烈而耗尽了气力,南面和东南面的柔风还托来阵阵薄雾。位于骷髅岛背风处的锚地水面宛若铅色平镜,同我们初次入港时看到的情形一样。“伊斯班袅拉”号轻轻浮在水面,其倒影清晰可见,下至吃水线,上至主桅杆,连海盗旗都乘着风在水中飘扬。
大船旁边还停了一艘小艇。斯尔福正拄着拐棍,站在小艇尾端——他的脸化成灰,我都能认出来;另外几名海盗正扒着大船的尾舷墙,一点点往上爬,其中一个就是红帽子——先前跨在木堡栅栏上的那个红帽子。这帮海盗有说有笑,不过距离实在太远——有一英里多——所以我听不清他们具体的谈话内容。突然,那边传来一阵毛骨悚然的尖叫声,着实把我吓了一跳,但我立马反应过来,这是“船长弗林特”的惊鸣。我定睛一看,发现它正安逸地栖在主人手腕上,多彩的羽毛还泛着油光。
很快,小艇便撑离大船往岸边划去,红帽子和其他几个人则顺着升降口下到房舱。
夕阳西下,望远镜山遮住了日光的余晖;雾气聚拢,天色立马暗沉下来。若想在今晚找到小船,我必须得赶紧行动。
白色岩壁就在远处的沙角上,距我大约还有八分之一英里。它孤零零地立在矮树丛中十分醒目。我在灌丛中潜行,费了好大力气才靠近白石头。当我触摸到粗糙的岩壁时,头顶已是一片黑幕。岩壁下方是一片碧绿的草地,正中央凹了进去,里面架着一顶由羊皮扎成的小帐篷,形似吉卜赛人在英国流浪时随身携带的小帐子。草地上的土堆和及膝的矮树丛把帐篷围了起来,更准确地说,是把它藏了起来。
我跳进凹地,掀开帐篷一角,里面果然藏着本·冈恩的小船(必定出自他手,否则怎能如此简陋)。他用砍下来的韧木条搭成船架,船底罩着一张山羊皮,而且连毛都没刮掉。这艘船小得可怜,我坐进去都费力,很难想象它竟能载上一个大人。此外,船头有一块踏脚板,而座板却安得极低,小船里还塞了一根双头桨。
与其说它是条小船,倒不如说是只小圆舟——古英国人用兽皮和木条手扎的那种。我是没见过,但今天可算开了眼界。我敢说,本·冈恩的这只“羊皮套木条”肯定是有史以来做工最糟糕的小圆舟。不过,它好歹也算个运输工具,轻便灵活,还易于携带。
你们大概会以为,既然我已经找到小舟,那就该消停消停,回到自己的岗位了。可是此时,我脑中又闪过一个想法,而且还非做不可,哪怕是斯莫利特船长也拦不住我:我打算趁着天黑,悄悄把“伊斯班袅拉”号的缆索割断,让它随波逐流,漂到哪儿算哪儿。叛贼今早损失惨重,想必已经无心恋战,只能起锚出海、逃之夭夭——我得切断他们的后路。更何况,他们没有为留守大船的海贼配备小艇,想追都追不了我——此次行动万无一失。
我坐在凹地里,看着天色一点点暗下来,其间还掏出饼干饱餐了一顿。老天爷今晚可真赏脸:浓雾遮住了大半天空,连最后几缕阳光也被拦腰掐断。金银岛彻底笼罩在黑暗之中。我扛起小舟,跌跌撞撞地摸出凹地。外面一片漆黑,只能瞧见锚地附近有两处闪着微光。
一处是岸边燃起的篝火。海盗们虽然打了败仗,但只要举起酒杯,一切烦恼都能抛到九霄云外;另一处则是“伊斯班袅拉”号停泊的位置,深沉的红木映出船身的轮廓。船在退潮时掉转了方向——现在船头正对着我——唯一的光亮来自房舱,而我所见到的,只是烛火透过后窗,落在雾上的光影。
此时已经开始退潮,我必须穿过一长条浸湿的沙滩,才能到达海边,中途还有好几次陷进了齐膝的泥沙中。在涉水前行数步后,我灵巧地抬起小圆舟,将其底朝下,轻轻放到了水面上。
第二十三章 退潮
本以为我个头小且体重轻,驾起圆舟应该不成问题,可我还是太天真了。圆舟灵活轻便,却极难操控,总是不自觉地偏向一侧。无论我怎么划,它就只往下风处漂而且不停地打转。本·冈恩自己也承认:“小船刚开始会跟你闹闹脾气,但熟了以后就好了。”
显然,我跟它还不熟。小舟左摇右晃,全程一边倒,硬是对不准我要去的地方。若不是赶上退潮,我肯定连大船的影子都见不到。我拼命划桨,但起不到任何作用,潮水直接把小舟拖进了海上航道。然而出乎意料的是,“伊斯班袅拉”号竟然停在航道正中央,我想错过都难——这就是所谓的“顺水推舟”吧。
“伊斯班袅拉”号被一团浓雾笼罩,朦胧的雾影比周遭的黑暗更为深邃。我越漂越近,桅杆和船身逐渐显出轮廓。一眨眼的工夫(离岸距离越远,退潮流速越大),小舟便漂到了大船跟前,我一把抓住了船侧的绳索。
铁锚将大船稳在水面,缆绳紧绷宛若弓弦。海水蹭过船身,泛起细浪,在黑暗中沥沥作响,好似山间潺湲的溪流。只须一刀,便能让“伊斯班袅拉”号随波而去。
目前为止,一切顺利。这时我忽然想到,割断绷紧的缆索如同猛蹬马刺,此举十分危险。我如果贸然砍断勒紧的绳索,巨大的反弹力十有八九会将我连人带舟掀进海里。
我放下短刀,陷入了两难的境地。正当我打算放弃时,幸运女神再次眷顾了我。轻柔的南风和东南风,在入夜后摇身一变成了西南风。我在原地犹豫不决时,突然刮来一阵海风,推着“伊斯班袅拉”号逆流而动。我手中的缆索立刻耷拉下来,还牵着我的手沾到了水面。我顿时喜出望外。
我立刻取出刀匣,用牙齿咬开锁扣,抽出短刀,一根接一根割断了缆索。海风戛然而止,缆索再次绷紧,我放下刀静静等待。此时船上只剩两根缆索连着铁锚。只要再来阵风吹松缆索,我就能彻底断掉他们的后路。
我绳子割得起劲儿,房舱里也嚷得不亦乐乎。刚才我脑子里只有“割缆索”这一件事情,压根没留意他们的谈话内容。现在既然无事可做,那我听听也无妨。
大船共有两名海盗看守,其中一人是舵手伊斯莱尔·汉兹——弗林特之前的炮手,另一人则是海贼红帽子。两人都已喝醉,却仍在继续痛饮。我在小舟里听得饶有兴致。这时,房舱里传来一声呐喊,两人耍起酒疯,推开尾窗开始往外扔东西,大概是空酒瓶子。两人破口大骂,互不相让,把祖宗十八代都骂了个遍。他俩气势汹汹,似乎无法再满足于口头上的争执,却又在关键时刻蔫了下来。几杯酒下肚后,他们又厉声骂起来,骂完又奄奄说起了悄悄话,如此循环往复。
我转头望向岸边。篝火潜伏在树丛中,为周围的林叶染上了赤色的火光。有人正哼着一曲单调乏味的水手老歌,尾音低沉且颤抖。似乎只要歌者有足够的耐心,就能没完没了地唱下去。我在来的路上听过几遍,还记得两句歌词:
七十五名,海上豪杰,
只有一人,活着回来。
这帮海贼今早打了败仗,还死了不少人,唱这首曲子倒也算应景。不过就我亲眼所见,他们跟噬人的海浪一样冷酷无情。
终于,风来了。大船侧着身子在黑暗中向我靠拢,缆索也再次松垂下来。于是,我攥紧刀柄,使劲一割,斩断了最后两根绳索。
海风只是轻轻拂过小舟,我就差点连人带舟撞上“伊斯班袅拉”号的船头。与此同时,大船跟着潮水缓慢移动,首尾调了个位置。
我拼命地划桨,生怕被大船撞翻。我使劲往外划,却跟大船靠得越来越近,于是我一鼓作气,径直朝船尾划去。终于,我摆脱了这位危险的邻居。这时,从船尾迎面荡来一根细绳,我伸手抓住了它,再朝绳子上方望去,发现它的另一端连接着尾舷墙。
我不知道为什么要抓住绳子,伸手不过是下意识的动作,但当我把绳子牢牢握在手里时,好奇战胜了恐惧——我得看看房舱里发生了什么。
我双手交替着攀绳而上。接近窗口时,我冒着极大的危险抬起脑袋,才刚好瞥见房舱的木头顶子和屋内一角。
此时,大船和它牵引的小舟正快速在海上漂流,我们的位置已经跟岸上的篝火齐平。“伊斯班袅拉”号“发话”了,每一句都掷地有声——这是水手们经常打的比方——它在海上横行霸道,不留一丝情面。在我望进窗口之前,我对留守船员的失职感到困惑。我抬起脑袋,却看到了令人啼笑皆非的一幕:汉兹和他的酒友扭成一团,正进行一场殊死搏斗。小舟摇晃得厉害,我不敢再冒险看第二眼。不过,刚才那一眼已经足够。
我一屁股跌回小舟座板,眼前蒙上了一层亮银色屏障,什么也看不见,只有两张愤怒的大红脸蛋,在昏暗的灯光下晃来晃去。我闭上双眼,开始重新适应黑暗。
那支沉闷的曲子终于唱到了头,取而代之的是海贼们的大合唱。这首老歌我可再熟悉不过了:
十五个大汉,扒着死人的宝箱——
唷——吼——吼,再开一瓶朗姆酒!
美酒和魔鬼,从现在开始接手——
唷——吼——吼,再开一瓶朗姆酒!
我心想,美酒和魔鬼可把“伊斯班袅拉”号的船员害惨了。忽然,小舟一个踉跄偏离了航道,还莫名其妙加快了速度。
我立刻睁开双眼,发现船边尽是闪着磷光的波纹。海浪急促且猛烈,尖声刺耳,重音嗔怒。我仍无法摆脱“伊斯班袅拉”号后方的漩涡。大船的桅杆在夜色中摇摆不定——不,这回我看清了,它也在向南转弯。
我回头望了一眼,差点把心脏吓出来。海贼燃起的篝火正在我身后张牙舞爪,潮水挟着大帆船和小圆舟拐进了狭长的海道。风驰浪走,水沫飞溅,涛声震耳欲聋。就这样,潮水拖着大船,大船牵着小舟,三者亦步亦趋,缓缓朝宽阔的海面驶去。
“伊斯班袅拉”号猛地偏离航线,约有二十度。就在这时,船上发出一连串惊呼,升降口也传来急切的脚步声——那两个醉鬼终于意识到大事不妙并停止了打斗。
海峡的尽头碎浪咆哮,吞没两艘航船不在话下,等到了那时,我的苦难也将走到尽头。我蜷缩在小舟底部,虔诚地向造物主祈祷。我虽然不怕死,但受不了等待死亡的煎熬。
我躺了好几个小时,在巨浪中不停地翻滚,浑身都被水花溅湿。我神经高度紧张,担心下一片大浪就会夺去我的性命。我逐渐感到困乏,紧绷的神经彻底垮了台,连恐惧都开始麻木。小舟在海上剧烈地摇晃,可我竟然睡着了,还梦见了家乡、母亲和“上将本葆”旅馆。
第二十四章 小舟漂流记
我醒来时,天已经大亮,小舟正漂浮在金银岛的西南端。太阳已经升起,只不过藏到了望远镜山身后。山脉连绵,一直延伸到海面,铸成一堵磐石高墙。
帆索角和后桅山近在咫尺。山体暗沉,植被稀疏,海角被四五十英尺高的峭壁包裹起来,周围还落着碎石。小舟离悬崖至多还有四分之一英里,我脑中闪过的第一个念头便是——划桨上岸。
不过,我很快放弃了这个念头。海浪咆哮着撞向碎石,水花四溅,回音轰鸣,我连喘息的机会都没有。如果我接着往前划,即便不撞死在岸边的碎石上,也会在攀爬峭壁时活活累死。
然而更骇人的是石滩上那堆黏糊糊的怪物——形似软体蜗牛,但体积巨大——它们慵懒地躺在平坦的巨石上,一挪身子就会“扑通”掉进水里。五六十只怪物仰天长啸,吼声与涛声交相呼应。
后来,我才知道那群怪物叫作“海狮”,并不会轻易伤人,但它们模样诡异,再加上陡峭的崖壁和激进的浪流,我宁可待在海上饿死,也不敢在这里冒险上岸。
这时,我发现一处更为安全的登陆地点。帆索角北面的陆地在退潮后露出一长条黄色沙滩,而在沙滩北面坐落着另一个海角——图上标明为“森林角”——海角被高大的青松覆盖,翠绿一直蔓延到海岸尽头。
我记得斯尔福曾说,金银岛的西海岸有一条自南向北的洋流,而我所处的位置,应该正受到洋流的影响。于是,我决定放弃帆索角,保存体力,尝试在“宜人”的森林角登陆。
南风柔和且有力,在海面上漾起层层波浪。海风与洋流同向,所以浪潮起伏有致,节奏舒缓。
要不是老天爷赏脸,我早翘辫子了,然而更出乎我意料的是,小舟竟然越发平稳,在海上来去自如。大部分时间我都躺在圆舟底部,仅探出一只眼睛向外张望:深蓝的浪峰高耸着向我逼近,但小舟像装了弹簧一般轻轻跃起,顺着浪尾就往下滑,机灵得像只小鸟。
我给自己壮了壮胆,抬手准备划桨,但只要重心稍有偏移,小舟便开始剧烈摇晃。木桨刚一下水,它便停下了轻盈的舞姿,径直跌进了浪谷。海浪极高,摔得我两眼直冒金星。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小舟紧接着跌进了下一座浪壁,撞出一大片水花。
我全身都被海浪打湿,吓得我赶紧躺回了原位。小舟逐渐找回了自己的漂浮节奏,载着我在海浪中漂流。它显然不想为我服务。假如我无法控制航向,我又该如何上岸呢?
我心中充满恐惧,但头脑却十分清醒。我先是摘下水手帽,小心翼翼地往外舀水,然后扒上船舷,仔细观察小舟躲浪的秘诀。
以前,我在岸上或甲板上看到的海浪就像一座光溜溜的高山,但凑近了一看,倒更像陆地上连绵的山丘——丘顶、平地和低谷应有尽有。小圆舟独自在海浪间穿梭,避开了浪峰和陡峭的浪壁,专挑巨浪的波谷走。
“唉,算了,”我心想,“我最好躺在原地别动,以免破坏船身的平衡。不过,我也可以把桨伸出去,碰到平浪就往岸边划一两下。”好,说干就干。我用手肘撑住船舷,紧紧握着木桨,时不时划几下,尽力让船头对准海岸。
划桨的过程费力且缓慢,但我已取得显著成效。虽然来不及在森林角靠岸,但我好歹把船向东划出了几百码。我离岸越来越近了,看得见翠绿的树杈在风中摇曳。我下定决心,必须在下一个海角登上金银岛。
此刻很关键,因为我的体力开始下降,而且严重脱水。骄阳似火,而海面反射的阳光比头顶的烈日还要灼热千倍。身上的海水早被阳火烤干,嘴唇上结满了盐霜。此时的我喉干舌燥,头痛欲裂。树荫近在咫尺,可我却上不了岸,求而不得的焦灼使我躁郁。这时,潮水猛地发力,挟着小舟冲离海角。我扭过头来,眼前又是一片无尽的大海。我定睛一看,随即打消了上岸的念头。
“伊斯班袅拉”号正扬帆行驶在我正前方不到半英里的海面上。我心想这回逃不掉了,但说不定被抓了还能喝几口淡水,所以对这件事也不知该喜还是愁。还来不及细想,眼前的景象便让我大吃一惊,我静静地望着它呆愣得出神。
“伊斯班袅拉”号主帆大开,两张三角帆高傲地擒住桅杆。阳光洒在纯白的帆布上,时而闪耀着银器的光泽,时而幻化成晶莹的雪花。我第一眼看到它时,船帆齐开,正沿着航道往西北方向驶去。我本以为船上的人是想绕岛一周,再返回锚地,可它现在却开始往西偏。我以为是他们发现了我,想把我捉回去,可它却陷进了风眼:船头逆风,帆布在风中瑟瑟发抖——它被困在原地动弹不得。
“一帮饭桶。”我说,“估计现在还没醒酒。”要是斯莫利特船长在,准会把他们骂得狗血淋头。
大船逐渐转向下风,可船帆却逆向一鼓,往反方向退去。在快速滑行一分钟后,它再次陷进了风眼。前后上下,东南西北,“伊斯班袅拉”号都撞了个遍,而且撞完又退回原先的位置,只留帆布在风中噼啪作响。我这才明白船上根本没人掌舵。不过,为何不见海盗的身影?我猜他们不是喝醉了酒,就是弃船逃了。如果我能上船,或许就能把“伊斯班袅拉”号交还给船长。
洋流牵引大船和小舟匀速向南前进。不过,大船时停时走,行踪诡异。正面顶风时,别说向前走,它不往后退已是万幸。只要我敢坐起来划桨,保准能超过它——这个大胆的想法激励着我。当我想到升降口旁的淡水桶时,我更是变得无所畏惧。
我刚坐起身来就被溅了一脸水,但这次我心意已决,使出全力划桨跟在“伊斯班袅拉”号身后。有一次,海水倒灌进小舟,吓得我立马停下木桨往外舀水,心脏怦怦直跳,像有只海鸟在我胸口扑腾着翅膀。我总算摸清了它的倔脾气,于是继续划桨在浪里穿行,只不过偶尔有野浪撞上舟头,溅我一脸水沫。
我正迅速靠近大船。舵柄在风浪中左右乱摆,闪耀着铜光,甲板上仍然一个人也没有。他们铁定跑了,不然就在甲板下喝得烂醉。我或许能封住舱口,将他们一网打尽,然后成为船的主人。
有一段时间,“伊斯班袅拉”号可把我气得够呛。船身竟然稳定下来,不再打转,而且船头始终对准正南方向,不再偏航。因为每偏差一度,船帆便会侧向鼓风,把大船重新拽回航道。我之所以说它把我气得够呛,是因为“伊斯班袅拉”号虽无人驾驶——船帆在风中怒吼,甲板上一片狼藉——但它却离我越来越远。湍急的水流,再加上巨大的风压差,我怎么都追不上它。
我屏气凝神,终于等到了机会。短短几秒钟的时间,海风骤减,潮水卷着大船原地打起了转。它徐徐挪动身子,正对着我,船尾一览无余。尾舱的窗户开了条缝,大白天屋里还点着油灯,桅杆上的主帆好似一张疲软的布旗子。若没有水流的推动,它就会完全静止在海面。
刚才我差点把它跟丢,这回决不能错失良机。我一鼓作气,奋力朝它划去。
距大船不到一百码时,再次刮起了海风,船帆越发充盈。“伊斯班袅拉”号左舷受风,像只轻盈的海燕,俯身掠过水面。
我起初感到绝望,但后来发生的事却让我欣喜若狂。大船竟然侧着身子,慢慢向我靠拢——两船之间的距离从二分之一缩短到三分之一,再到四分之一。龙骨前端翻腾的浪花清晰可见,我坐在小舟里,仰头望着这只庞然大物。
我回过神来,发觉小舟被一座浪头高高架起,但我没有时间思考,更来不及自救。船首斜桅正好在我头顶上方,我往下一蹲,借力跃起,把小舟踩进了水里。我一只手抓着三角帆斜桁,一只脚卡在支柱和横梁中间。我悬吊在大船上,不停喘着粗气。这时,下方传来一声闷响,小舟被大船撞进了海里。我已经无路可退,必须登上“伊斯班袅拉”号。
第二十五章 降下海盗旗
我才刚爬上船首斜桅,三角帆就“砰”的一声撞向旁侧,响得跟放炮似的。帆布随即鼓风,大船开始抢风航行,可它一冲刺就碰上了逆流,从桅顶到龙骨颤个不停。其他布帆依旧大张,唯独那只三角帆又朝我迎面扑来。帆面垂软,斜桁倒是迅猛有力。
这根木杆险些把我拍进海里。于是,我赶紧顺着斜桅往里爬,头朝下滚落在甲板上。
我跌坐在水手舱的背风面。鼓风的主帆挡住了部分视线,后甲板上连一个人影都看不到。自叛乱爆发以来,甲板一直无人擦洗,满地都是脏脚印子。还有只断了脖儿的空瓶,如活物一般在排水口附近乱撞。
突然,“伊斯班袅拉”号遭遇强风。我身后的三角帆噼啪作响,船舵左右乱撞,整艘船都战栗不止。与此同时,主帆桁甩向右侧,帆脚索拽着滑车发出刺耳的尖响。帆布移位,后甲板一览无余。
出乎我的意料,船上竟然还有两个人——红帽子和汉兹。红帽子躺在地上,四肢跟绞盘棒一样僵硬。他的嘴巴大张,板牙外露,两臂平展,好似钉在十字架上的罪人。伊斯莱尔·汉兹则背靠舷墙,下巴抵着胸口,双手放在绷直的双腿中间。他黝黑的脸庞,此时却白得像根油蜡烛。
“伊斯班袅拉”号像匹脱缰的野马,在海面上肆意驰骋。船帆左右开弓,帆桁前后乱撞,桅杆被勒得嘎吱作响。船首跟海浪针锋相对,水花也不时溅过舷墙。虽然大船历尽艰难险阻,但航行过程中仍旧稳当,而我粗制的跛脚小圆舟早已沉眠海底了。
大船每摇一下,红帽子都跟着晃一下。不过令人害怕的是,他僵直的双臂和露齿的怪样却丝毫不受影响。同样,汉兹也随着船身的起伏不断摆动。他瘫坐在甲板上,双腿伸向外侧,身体则逐渐靠近船尾。他的脑袋直往后仰,到最后我只能瞧见他的耳朵和一小撮胡子。
与此同时,我注意到他们周围的甲板上留有不少黑色血迹。我敢说,他俩必定是酒后大动干戈,失手杀了对方。
我冷静地观察着两名海盗,而“伊斯班袅拉”号则载着我们安逸地浮在水面。这时,伊斯莱尔·汉兹侧过身来,低声呜咽了一句,随后用手撑住身体,挪回了刚才的位置。从那声呜咽我能感受到,此时的他极度痛苦且虚弱,再看他那掉下巴的可怜样,我竟开始对他心存恻隐。不过,我一想起躲在苹果桶里听到的内容,便立即将怜悯之情抛到脑后——他不过是罪有应得。
我缓步朝船尾走去,在主桅杆前停了下来。
“瞧我上船啦,汉兹先生。”我嘲弄道。
他勉强转了下眼珠子,根本没力气摆出吃惊的表情,只吐出一个词:“白兰地。”
主帆桁再次坠下,横向扫过甲板。我闪身躲过它,然后迅速钻进升降口,顺着梯子下到房舱。我加快了脚步,因为我知道汉兹快撑不住了。
房舱内部乱得一塌糊涂:上锁的柜匣被逐一撬开,地上也尽是泥点子。海贼们为了搜寻藏宝图,徒步蹚过营地旁的沼泽,一头扎进房舱。地图没有找到,泥浆倒是结成了土块子。舱壁原本是淡雅的纯白色,墙面还镶着金珠,现在却沾满了手印。船身颠簸,好几打空酒瓶子也随之起落,在墙角来回翻滚。桌面上摊着一本被翻开的医书,其中有一半书页已被撕去,估计是被撕去点了烟斗。中央的油灯还冒着烟,茶褐色的微光为房舱罩了一层黄翳。
我爬进酒窖,发现所有的酒桶已经没了踪影,而空酒瓶的数量却多得惊人。显而易见,自叛乱爆发以来,没有一个海盗能保持清醒的头脑。
经过一番搜寻,我给汉兹找到一小瓶白兰地,还给自己拿了些饼干、果脯、一大把葡萄干和一块奶酪。我带着物资走上甲板,把它们放在舵柄后——汉兹拿不到的地方。我走到淡水桶前一口气喝了个够,然后才把白兰地交到汉兹手上。
他喝了有大概一及耳酒才把瓶子放下。
“哎,”他说,“真他妈得劲儿!”
我坐在角落里填起了肚子。
“疼吗?”我问他。
他嘟囔了一句,或者说咆哮了一声。
“要是那医生在,”他说,“我早就没事儿了,但你也瞧见了,我是无福消受咯。至于那个蠢货,他早翘辫子了。”他指了指地上的红帽子,“一点儿也不像个水手。喂,你小子怎么上来的?”
“听好了,”我说,“我是来接管这艘船的,汉兹先生。在收到进一步指示之前,我就是你的船长。”
他酸溜溜地瞥了我一眼,但没说话,两颊慢慢恢复了血色。汉兹身体依旧虚弱,无奈地随着大船左右摇摆。
“对了,”我接着说,“这面旗子可不行,汉兹先生。我得把它扯下来,空着杆子也比挂它强,请别见怪。”
于是,我再次躲过帆桁,跑到旗索跟前,降下了那面可恶的黑旗,然后把它扔进了海里。
“天佑吾王!”我挥着帽子喊道,“斯尔福当船长的日子可算是到头了!”
汉兹把头埋在胸口,双眼却窥探着我的一举一动。他目光犀利,凶相毕露。
“我猜,”他终于张嘴说道,“霍金斯船长,你也想上岸了吧?那咱们就来谈谈。”
“嘿,好啊,”我说,“十分乐意,汉兹先生。你说吧。”我又往嘴里塞了一大口干粮。
“这家伙,”汉兹虚弱地朝红帽子的尸体点了点头,“——叫奥·布莱恩,是个可恶的爱尔兰人。我们本打算扬起风帆,把船开回布里斯托尔,但现在他死了,跟船底脏水没啥两样。该由谁来开船,我可不知道,但要是没我指点,你绝对应付不来。我说得没错吧?不过,只要你管我吃喝,再拿块布或者手帕帮我包扎伤口,我就手把手教你开船。堂堂正正,光明磊落,我决不食言。”
“但我告诉你,”我说道,“我不回‘基德船长’锚地。我要把船开进‘北岸狭湾’,在那里登陆。”
“你可真聪明,”他扯了扯嗓子,“嘿,其实我也不傻,识时务者为俊杰。我之前还想投个机、取个巧,没承想竟栽到了你个小娃娃手里。北岸狭湾?好,你说了算,我是没的选!哪怕你要我开去正法码头,我他妈也得照办!”
他的话有道理,于是我当场敲定了这桩买卖。短短三分钟的时间,“伊斯班袅拉”号便扬帆起航,沿着金银岛的西海岸,向北御风前行。希望我们能在中午前绕过北面海角,赶在涨潮前驶进北岸狭湾。等它泊入安全港后,只须静待潮水自然退去,便能安全登陆。
我捆牢舵柄后跑到房舱,从自己的箱子里找出一块母亲给我的丝质手帕,然后朝甲板走去。在我的帮助下,汉兹用手帕包扎好了仍在流血的伤口。随后,他吃了点东西,又灌了几口白兰地,脸色明显恢复了许多。他直起身子,吐字清晰有力,跟刚才简直判若两人。
“伊斯班袅拉”号乘着海风,有如飞鸟一般轻盈地拂过海面。岸上的景色匆忙掠过,我睁大了眼睛,不愿放过任何一处风景。不一会儿,大船便驶离高地,在低岸沙地旁滑行,沙面上还零星栽着几棵矮松。很快,我们把沙地也甩在身后,绕过了海岛最北面的石头山(前桅山)。
我对新掌握的驭船之术很是满意。阳光明媚,海风和煦,我看着岸边轮换的景象,好不自在。原先不辞而别的愧疚之情,也被成功夺船的喜悦之情所取代。此时此刻,我只对一件事情不满意,那就是汉兹他总盯着我。这瘦老头子的眼神叫人不寒而栗,脸上还浮现出诡异的笑容——既痛苦又憔悴,既戏谑又奸邪——在他那张干瘪的脸上尤为瘆人。无论我干什么,他都会摆出这副表情,然后一直盯着我、盯着我、盯着我……
第二十六章 伊斯莱尔·汉兹
海风对我们照料有加,越过海角后,又摇身一变成了西风。大船轻而易举地从东北角漂到了北岸狭湾的入口处,只不过仍无法下锚。此时水位较浅,必须等到涨潮时分,我们才敢驾船上岸。舵手汉兹开始指导我如何泊船,几次尝试后,我终于成功压上了岸滩。接着,我和他坐回原处,默默吃起了午餐。
“船长,”他突然发话,脸上还是那副令人发怵的表情,“瞧瞧我的老伙计,奥·布莱恩,你还是把他扔下船吧。虽说我是个性情中人,也不爱惹麻烦,但就让他躺在甲板上也太不美观了,你说对不对?”
“我可抬不动他,也不想沾晦气。依我看,还是让他躺在那里吧。”我答道。
“‘伊斯班袅拉’号这艘船可真不吉利,吉姆。”他说着,眯了下眼睛,“从布里斯托尔出海到现在,有多少可怜的水手丢了性命!反正我是没见过这么晦气的船。你瞧瞧奥·布莱恩——他不是也死了吗?我是个没学问的大老粗,但你这小鬼倒是能读会算。那你说说看,一个人是死了就死了,还是能再活过来?”
“你可以毁灭一个人的肉体,但夺不走他的灵魂,这你应该知道,汉兹先生。”我回复道,“奥·布莱恩已经到了另一个世界,说不定此时正注视着我们。”
“啊!”他说,“真扫兴。照你的说法,杀人岂不是白费力气?依我看,就算真有鬼魂,也没啥了不起的,我还想跟它们一较高下呢。反正也聊开了,咱哥俩就尽尽兴。你去房舱帮我拿一瓶——拿那个——妈的!叫什么来着!算了,拿瓶葡萄酒吧,吉姆——白兰地太烈了,喝得我脑壳疼。”
舵手支支吾吾,语气生硬,让我心生怀疑。更何况,他舍弃白兰地,选择了葡萄酒,这背后一定有猫腻。以上这段说辞目的很明确——他想把我支开,但所图为何,我却怎样都猜不透。汉兹目光闪躲,左顾右盼,一会儿抬头望天,一会儿瞟眼尸体,压根不敢与我对视。他竭尽全力故作镇定,脸上却露出尴尬的笑容,还吐着舌头,连三岁小孩儿都能看出他心怀鬼胎。不过,我爽快地答应了他。毕竟,这场脑力较量我占绝对优势,只要将计就计,这蠢东西无论如何也猜不透我的招式。
“葡萄酒是吗?”我问,“没问题。你要白的还是红的?”
“嘿,都他妈一样,伙计。”他说,“只要酒够猛,量够喝,其他都无所谓。”
“好的。”我答道,“我去拿瓶波尔图,汉兹先生,但我恐怕得找一阵儿。”
我刚说完,便立即爬下升降口,还故意弄出很大的动静。紧接着,我脱掉鞋子,悄悄穿过圆木走廊,爬上水手舱的扶梯,再从升降口探出脑袋。我料他也想不到我会躲在这里,但一切还是得小心为上。果然,我的怀疑得到了证实。
汉兹跪在地上,双手撑地,吃力地爬过甲板。他每挪动一步,腿上的伤口便撕裂一分——我都能听见他忍痛咬牙的低吟。他四肢并用,不到半分钟,便爬到了排水口跟前,并从粗绳堆里掏出一把小长刀,或者干脆叫它短匕首——刀锋到刃柄被血液染得殷红。他握着匕首,抬起下巴仔细端详,又用手指触了触刀尖,接着赶紧把匕首藏进外套胸前的口袋。随后,汉兹爬回原处,得意地靠在舷墙上。
我总结出以下信息:伊斯莱尔恢复了行动力并配备了武器。他变着法子把我支走,显然是想对我痛下杀手。至于他接下来要做什么——是从北边狭湾登陆,徒步到沼泽旁的营地,还是鸣炮把伙伴唤来救他——我便无从知晓了。
不过,至少在泊船这一点上,我可以完全信任他。我们都希望把大船安全停靠在岸,等时机成熟后,再把它开出来。所以,在船停稳之前,我应该没有生命危险。
当我的大脑正思考应对方案时,我的身体也没闲着。我悄悄溜回房舱,穿上鞋子,随手抓了瓶红酒当幌子,然后一本正经地走上甲板。
汉兹躺在原地,浑身缩成一团,眼皮耷拉着,仿佛虚弱得连太阳都见不得。我走上前去,把酒递到他手里。他抬起头来,像往常一样敲掉了瓶脖儿,大喊了声“敬好运”,然后对着瓶口一饮而尽。他放下酒瓶,躺回了原地,半晌没说话。可不一会儿,汉兹又掏出一条烟草,恳求我切一小块下来给他嚼。
“替我切一块儿,”他说,“我没刀,即使有刀也没力气切。噢,吉姆,吉姆,我不想死!给我切一小块儿吧,我再嚼最后一口烟,伙计。我知道,我活不久了。”
“好,”我说,“我给你切。不过我要是你,准会像名基督徒一样忏悔祷告。”
“为什么?”他说,“我有什么可忏悔的?”
“为什么?”我怒吼,“你刚才有听我讲话吗?你背信弃义,双手沾满了鲜血,享受着罪孽、谎言和杀戮带来的快感。此时此刻,你脚边就躺着一个因你惨死的伙伴,你还问我为什么!愿上帝保佑,汉兹先生,这就是为什么。”
他毫无悔改之意,竟然还打算拿兜里那把血迹斑斑的匕首了结我的性命。一想到这里,我便怒火中烧,可他却灌了一大口酒,变得莫名严肃起来,每一句话都铿锵有力。“三十年了,”他说,“善恶好坏,晴雨雾风,短兵相接,缺水断粮,我在海上什么没见过?我告诉你,好人没好报。先下手为强,死人可咬不了活人——阿门——这是我唯一的信条。好了,”突然,他语调一转,“别瞎扯了,潮水已经涨起来了。听我的指挥,霍金斯船长,准备登陆。”
路程总共不到两英里,驾船航行却十分吃力。北面锚地的入口七扭八歪,还又窄又浅,大船若想安全登陆,必须谨慎行驶。我认为我是名优秀的助手,汉兹也是名出色的领航员。我们左右漂移,前后躲闪,挤过河岸与浅滩,动作干净利落,叫人直呼过瘾。
大船一经过海角便被陆地包围。北岸狭湾和南面锚地均被茂密的森林所覆盖,只不过北岸的水面更为狭长,老实说,更像一条河口。在我们正前方(南面)有一艘弃船残骸,船木已经腐坏发黑。它原本是艘三桅大帆船,但经过长时间的风吹雨淋,船身已经挂满了湿漉漉的海藻。岸边的灌丛长到甲板上,生根发芽还开出了野花。眼前的景象十分荒凉,但我们也因此得知这片锚地冷清且安定。
“喂,”汉兹喊了声,“你看!可以在那边上岸。沙子细软,滩面平坦,周围尽是粗树干,花开得比破船上的野花还多。”
“不过上岸后,”我问道,“该怎么把它开出来啊?”
“嘿,那好办。”他说,“你趁着退潮时,拉条绳子上岸,把一端绑在大树上,另一端绑在绞盘上。等潮水涨起来后,大家一起用力拽绳,它就乖乖下水了。喂,小子,注意,我们要上岸了,但现在船速太快。往右打一点——好——稳住——往右——再往左一点——稳住——稳住!”
他在船舵旁发号施令,我握住舵柄言听计从,连大气都不敢出。突然,他大喝一声:“就是现在,乖乖,迎风!”我立即打满船舵,“伊斯班袅拉”号急速转身,船头朝前,冲上了长满林木的矮滩。
这一连串操作惊险又刺激,我早把舵手忘得干干净净,许久没有缓过劲儿来。等待大船靠岸时,我伸长脖子把头探出右舷墙,自顾自瞧着船头泛起的波纹,却忘了危险依旧笼罩着我。要不是一阵不安感袭来,让我扭过头去,我怕是早就一命呜呼了。或许是木板的嘎吱声,或许是余光瞟见的身影,抑或是类似于猫的求生本能,总之,我回过头后,发现汉兹正向我逼近,而他的右手正握着沾血的匕首。
我俩四目相对,同时喊出了声,只不过我是害怕的尖叫,而他是狂怒的咆哮。突然,他加快脚步,飞身朝我扑来,像头顶角冲刺的蛮牛。我朝船头一闪,躲掉了他的进攻。我在闪躲的同时松开了舵柄,也正是这一松,救了我的性命。舵柄飞速回弹,狠狠打在他胸脯上。汉兹倒在地上,一动不动,我还一度以为他死了。
没等他恢复过来,我便立刻跳出死角,得以在甲板上四处闪躲。我一个箭步冲到主桅杆下,从口袋里掏出手枪。他见势不妙,立即起身,再次向我扑来,但我站在原地,冷静地扣动了扳机。击锤已经落下,但既没有火光,也没有枪响——原来是火药浸了水。我责备自己不该犯如此低级的错误:这两把枪是我唯一的武器。我之前有大把时间,为什么不给它们上膛换弹?现在落得如此境地,好似一只屠夫面前待宰的羔羊。
别看汉兹受了伤,动作却快得惊人。他灰白的头发散落在脸上,气急败坏的面庞涨得通红,有如一面红色商船旗。我没时间试另一支枪,也没必要试,肯定是蔫炮。不过我知道,在他面前不能一味退缩,否则他很快就会把我逼上船头,就像刚才把我困进船尾一样。如果被他捉住,汉兹就会用那把十英寸带血的匕首,插进我的胸膛——死前的最后一项体验,绝不能是冰冷的锈铁。我用手掌抵住粗壮的主桅杆,守在原地,丝毫不敢懈怠。
汉兹也停住了脚步,以防我再次逃开。他挥刀虚晃几下,想找出我的破绽。我迎着刀锋,顺势挪动身体,不给他留一丝机会。虽然我在黑岗湾时经常对着石堆练习,但心跳的频率从未这样快过。不过,正如我先前所说,我占绝对优势,绝不可能输给一个上了年纪还伤了大腿的老水手。于是我信心倍增,脑海中甚至浮现出我胜利的画面。我虽然能一直周旋下去,但想彻底摆脱他,怕是有些困难。
我和汉兹面面相觑,谁都不敢轻举妄动。突然,“伊斯班袅拉”号猛地撞上沙地,船身顷刻倒向左舷,磕磕绊绊地蹭上了沙滩。甲板与地面呈四十五度角,约有上百加仑海水从排水口倒灌进来,在甲板和舷墙之间蓄起了一个小水塘。
我们失去平衡,双双倒下,落到了左舷的排水口处。红帽子依旧展着双臂,僵直地跟在我俩身后朝左舷滚去。我的脑袋撞到舵手脚上,连牙齿都咯噔直颤。我忍痛起身,而汉兹却跟红帽子的尸体缠到了一起。船身歪斜导致甲板上无处可逃,我必须另寻出路,而且一秒也不能耽误,因为那海贼只要伸只手就能把我捉住。说时迟那时快,我飞身跃起,握住了后桅支索,然后手脚并用向上攀登,直到坐上桅顶横杆才敢歇口气儿。
这回全靠我迅速反应才得以逃生。在我跃起的瞬间,汉兹一匕首扎过来,刀刃捅进绳网,只差半英尺就能刺到我。伊斯莱尔·汉兹仰头向上望着,嘴巴长得老大,呆愣在甲板上,活像一尊惊慌失措的雕像。
我一个人坐在横杆上,抓起手枪就给它换药上膛。为了保险起见,我也赶忙给另一支枪装起了弹药。
汉兹完全没料到,我还有这一手准备。孰强孰弱,越发分明,他犹豫了好一阵才决定爬上绳网。他嘴里叼着匕首,吃力地拽住绳子向上爬。他拖着伤腿,即便咬紧牙关,也止不住痛苦的呻吟。我装完第二支枪后,发现他才爬了不到三分之一。于是,我双手各举一支枪,开始向他喊话:“只要你敢再往上爬一步,汉兹先生,”我大声喊道,“我就打爆你的头!死人可不咬人,这一点你比我清楚。”说完,我还窃笑了一声。
他立刻停了下来。看他绞尽脑汁的样子,想必是在思考对策,但他的思考时间实在是太长了。他扒在网绳上,搜肠刮肚想了半天,结果屁都没想出来。我居高临下,看着这么个蠢东西,不禁笑出了声。汉兹咽了两口唾沫才张嘴说话,而他脸上依旧是那副故作深沉的表情。他取出嘴里的匕首,不过身体仍保持原来的姿势。
“吉姆,”他说,“看来咱俩都不是善茬儿。你和我得约法三章。要不是刚才船身突然倾斜,我早把你干掉了,可谁叫我运气差呢。看来,我只好投降了,真丢面儿。我可是个老航海家,竟然输给了你个黄毛小子,吉姆。”
我被他这番话冲昏了头脑,骄傲得像只飞上墙的公鸡。突然,他右手往后一挥,只见一道黑影如利箭般嗖地朝我飞来。我被刺中了。钻心的疼痛从肩膀扩散到全身,再定睛一看,原来我的肩膀被匕首钉到了桅杆上。我又疼又怕,情急之下打响了两支手枪——我神情恍惚,连自己开了枪都不知道,更别说瞄准了——只听“砰砰”两声,手枪双双滑落。然而,掉下去的不只是两把手枪。随着一声怒吼,舵手松开了握绳的手,头朝下栽入水中。
第二十七章 “八里亚尔”
由于船身倾斜,桅杆已全部悬在水面上方。我骑在桅顶横杆上,望着下方一大湾海水。汉兹刚才爬得不高,所以摔在我和船舷中间——离船更近些。血液染红了狭湾,汉兹的尸体浮在水面上,但没过多久便永远沉了下去。水波逐渐消散,汉兹又漂上了船影笼罩的沙滩。他蜷成黑黢黢的一团,在澄净的沙地上格外显眼,还有一两条鱼从他身旁游过。汉兹的尸体随着海浪摆动,仿佛下一秒就会站起身来,但他肯定死透了——中了枪还溺了水,命再大也过不了这两道鬼门关。他本打算取我性命,结果却自己掉进海里喂了鱼。
我一想到这里便吓得浑身发软,头晕眼花。匕首被太阳烤得滚烫,把我死死钉在桅杆上,温热的鲜血浸湿了我的前胸与后背。其实这点皮肉伤不算什么,我一声不吭就能扛过去,但真正叫我害怕的是:落下桅杆,跌进水里,贴上舵手的尸体。
我紧紧抓住桅杆,把指甲扣得生疼,同时闭上眼睛,假装危险不复存在。经过短暂的调整后,我逐渐恢复了理智,脉搏也渐趋平缓。
我脑中闪过的第一个念头便是拔出匕首。可不知是我过度紧张,还是匕首钉得太牢,我打了个哆嗦就松手了。说来也巧,正是这一哆嗦助我脱离了困境。原来,匕首根本没有扎中我,只是戳起一小撮皮,而刚刚那一颤正好把皮撕了下来。尽管血流得更快了,外套和衬衣也仍被匕首钉在桅杆上,但我的身体倒是彻底解放了。
我肩部用力扯下衣服,然后顺着右舷支索,爬回了甲板。我的身体依旧颤抖,无论如何也不愿从左舷支索往下爬,因为伊斯莱尔就是从那里跌下去的。
我下到房舱处理伤口,肩膀血流不止还疼得厉害,不过幸好刀口不深也没有危险,不妨碍我使用手臂。我环顾四周,突然意识到这艘船已经属于我一个人了。既然如此,闲杂人等,一概回避,我说的就是船上的最后一名乘客——死去的奥·布莱恩。
如我先前所说,他仍倚着舷墙纹丝不动,像一具可怕的人形傀儡——四肢错位且死气沉沉。经过这一路的历练,我早已对死亡习以为常。我抓起他的肉腰子,像掷糠袋似的把他扔了出去。他“扑通”一声砸入水中,激起一大片水花。红色帽子从他头顶脱落,漂浮在水面上。水花平息后,他与伊斯莱尔·汉兹一齐躺在海岸边缘,随着水波轻轻摇摆。奥·布莱恩年纪虽小,却掉光了头发。秃头倚靠伤腿,鱼儿悠闲地在他们身旁游来游去。
潮水开始回落,船上只剩下我一个人。太阳马上就要落山,西岸的树影无限延伸,跨过锚地,映上甲板。入夜后晚风渐起,尽管它被东面双峰削弱了威力,却依旧把船索和白帆吹得噼啪作响。
海风要是再这样刮下去,迟早会把大船掀翻。于是,我迅速拆下三角帆,把它们扔上甲板,然而主帆却不好对付。由于大船歪斜,主帆下桁也伸在船外,桅帽连带一两英尺长的帆布全都浸在水中。如此看来,大船已经危在旦夕,然而帆绳绷得太紧,我不敢轻举妄动。最终,我鼓起勇气,掏出短刀割断了升降索。顶角的帆布立即垂下,挺着大白肚皮浮在水面,而我却无论如何都拉不动收帆索。我和“伊斯班袅拉”号该何去何从,只能听天由命了。
此时,锚地上空越发暗沉。我仍记得,最后几道余晖铺满了林道,忘情地泼洒在弃船残骸上。残败的野花映着夕阳,竟然耀出妩媚的宝气珠光。我打了个寒战。潮水加速朝大海退去,船身则越发倾斜。
我爬上船头往外一看,水位确实降了不少。为了安全起见,我拽住断索,轻轻翻下甲板跃入水中。水位仅及我臀腰,脚底沙地呈波纹状却相当坚实。我踏着海浪,意气风发地朝岸边走去。“伊斯班袅拉”号依旧歪向一侧,主帆盖住了大半个海湾。就在这时,太阳彻底没了踪影,一阵晚风袭来,吹得林间松叶飒飒作响。
终于,我上了岸,而且并非空手而归。“伊斯班袅拉”号停靠在岸边,戍守海盗已被消灭,我们的人随时可以登船起航。此刻,我只想赶紧回到木堡,向大家宣扬我的丰功伟绩。他们或许会因我擅自离岗而责备我几句,但失而复得的“伊斯班袅拉”号将成为我最有力的辩白。我相信斯莫利特船长也会承认我并没有浪费时间。
于是,我大步朝木堡走去,脚步也越发轻快,迫不及待地想与伙伴们碰面。我记得最东面的河流将汇入“基德船长”锚地,原来它的发源地就是我左边的双峰山。于是,我折向小山,希望能在源头处找到浅岸过河。此处林木稀疏,还都长在边角的矮坡上。我绕过山角,来到河边,此处的河道只能没过我半只小腿。
河的对岸离我偶遇本·冈恩——那名流放者——的地方不远。我格外谨慎,边走边张望。夜幕降临时,我已到达双峰山之间的裂口,却发现远处有一束摇曳的火光。难道是那个岛上野人在生火烧饭?不过我又纳闷,他怎么会如此粗心大意?斯尔福就在附近的沼地露营,我都能瞧见的火光,又怎能逃过他的眼睛?
夜色渐沉,四周一片漆黑,我只能朝目的地摸索前进。身后的双峰山和右侧的望远镜山越发朦胧,逐渐与黑夜融为一体,天幕零星缀着几点暗淡的星光。我沿着低地,磕磕绊绊地在灌丛间摸索,还不时会跌进沙坑。
突然,一道光落在我身上。我抬头仰望,苍白的月光照亮了望远镜山尖,树林后方挂起一只大银盘。此时,月亮已经升起。
我借着月光,火速赶往木堡。我时走时跑,一刻也不想停留。然而,当靠近栅栏外围的树林时,我放缓了脚步,不敢再向前冒进。要是被自己人开枪误伤,那我的探险结局也太令人唏嘘了。
银盘越爬越高,在林间洒下清辉,然而前方的树丛却闪出异样的火光。它赤红且炙热,却时明时暗,好似篝火燃尽后在地面喘息的余烬。
我绞尽脑汁也想不出那究竟是什么东西。
我缓步挪至林地边缘。木堡西面已被玉轮照亮,而其他几面和正中的木屋则月影阑珊,明暗相间的光影好似一组黑白棋格。木屋旁侧落了一地燃尽的木灰,脆白的外壳裹着火星子,余焰如心脏般跳动,清冷的月光与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四下无人也无声,只有晚风悄悄吹着号子。
我满是疑虑地停住脚步,或许还有些害怕。这么大一团篝火,不可能是我们的人烧的。事实上,照船长的指令,我们用柴节俭,堪称悭吝。我担心在我走后,木堡里出了乱子。
我偷偷摸到木堡东面,时刻躲在阴影里,然后找到最暗的部分翻过了栅栏。
为了确保自身安全,我趴到地上,悄无声息地往屋角爬去。屋内动静很大,不过这雷鸣般的声响,却让我彻底放宽了心——原来是他们的呼噜声。我讨厌人打呼噜,要是有人在我睡觉时鼾声连连,我保准大发雷霆,此时的鼾声却如乐曲般入耳,比守夜人报告的“一切正常”还要动听。
不过,有一点毋庸置疑:他们的警卫工作太差劲了。如果斯尔福和他的手下趁这时溜进来,谁也别想活到天亮。船长受伤后,队伍的警惕性竟然低到如此地步。我再次深深自责,不该在人手短缺时不辞而别,将他们置于危险之中。
这时,我已经爬到门廊,于是直起身来。屋内一片漆黑,我的眼睛是黑暗中唯一的光点。鼾声此起彼伏,还不时有啄食和扑翅的声音——这倒让我有些摸不着头脑。
我伸出双臂摸索着走进木屋。我打算找到自己的铺位,然后悄悄躺下,谁也不惊动,等明早再吓他们一跳。我一想到他们吃惊的表情,心里便一阵窃喜。
我的脚踢到个软家伙——原来是条熟睡者的腿。那人嘟哝了一句,然后翻身睡了过去。
突然,一声刺耳的尖叫撕碎了夜晚的宁静。
“八里亚尔!八里亚尔!八里亚尔!八里亚尔!八里亚尔!”尖叫不止,音调不变,好像一架上了发条的小风车。
原来是斯尔福的绿毛鹦鹉——弗林特船长!我!刚才听到的啄食声就是它啄树皮的声音。没想到它才是放哨人,执行警戒任务时比人类还认真负责。
我还来不及做出反应,鹦鹉就把所有人都喊了起来。他们从熟睡中惊醒,并起身把我团团围住。这时,斯尔福大喊:“是谁?”
我转身想逃,却撞到某人身上,然后跌进了另一个人怀里。他将我一把擒住,死死箍在原地。
“拿火把来,迪克。”斯尔福吩咐道。这下我无处可逃了。
那人应声走出木屋,随后带回一把燃烧的柴条。
第六卷 船长斯尔福
第二十八章 身陷敌营
火把的红光照亮了木屋,我的噩梦成真了:海盗们攻陷了木堡,并将桶装的白兰地、猪肉和面包占为己有。环顾四周后,我的恐惧翻了十番,因为屋内没有一名幸存的俘虏。我长叹一口气,只能断定同伴们已经惨遭杀害。我痛恨自己没能在最后一刻与他们并肩作战。
屋内共有六名海盗——活着的海盗。其中五人刚从醉梦中惊醒,满面通红,眼皮浮肿,而第六个人没有起身,仅用手肘撑起身子。他脸色惨白,头上新扎的绷带渗出斑斑血迹。我记得有名海盗在昨天的战役中负了伤,还逃回了树林,毫无疑问就是这个人。
鹦鹉骑在朗·约翰的肩膀上,安逸地梳着羽毛。斯尔福脸上毫无血色,神情严肃,令人生畏。他仍穿着谈判时的呢子大衣,但绒面已满是泥土,还被刺丛划了几道口子。
“哟,”他说,“这不是吉姆·霍金斯吗,什么风把你吹来了!嗯,顺道拜访我?好,欢迎欢迎。”
他说着便往酒桶上一坐,装起了烟斗。
“给我借个火,迪克。”点燃烟斗后,斯尔福接着说道,“好了,伙计,把它扔回火堆吧。哦,各位先生们,都坐下吧,霍金斯先生不会责怪你们的,听我的准没错。嘿,吉姆——”他从口中取出烟斗,“你来得可真是时候,可怜的老约翰想死你了。我瞧一眼就知道你是个聪明坯子,至于你为什么来这里,我还真摸不着头脑。”
我背靠木墙,誓死不答话,表面用勇气伪装起来,心却沉进了谷底。
斯尔福静静抽了两口烟,接着说:“你看,吉姆,既然你都来了,不妨听我说两句。说实话,我一直很欣赏你。你年轻又英俊,还有魄力,跟我年轻时一模一样。我老早就想拉你入伙了,等事成之后分你一笔,保你一辈子吃喝不愁还受人尊敬。今晚可把你小子等来了。我认为斯莫利特是名优秀的船长,只可惜他过于死板。他就只会说一句‘公事公办’,也难怪你会弃他而去。医生气得牙痒痒,骂你是‘忘恩负义的狗东西’。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我该说的都说了,现在看看你的处境——要么觍着脸回去,但他们肯定不留你;要么自己造一艘船,当个光杆司令,但肯定很孤单。要我说,还不如跟斯尔福船长干番大事业。”
幸好我的朋友们还活着。虽然我对斯尔福的话疑信参半,但想也知道医生他们总会闹点脾气。听完他的话,我彻底放下心来,也没那么难受了。
“虽然你落在我们手上,”斯尔福接着说,“但我不会把你怎样,你大可放心。我这人喜欢讲道理,威胁强迫这码子事,我可干不出来。你要是想跟我混,就入伙;要是不想,吉姆,嘿,你就直接拒绝我,不要有任何心理负担。没人能比我更公道了,小家伙!”
“我必须回答你的问题吗?”我颤颤巍巍地问了句。他调笑的口吻反倒叫我紧张起来。我两颊发烫,心脏怦怦直跳,感觉到死亡的威胁正向我逼近。
“小家伙,”斯尔福说,“没人强迫你,好好考虑一下。我们也不会催你,伙计,跟你相处总是十分愉快。”
“那好,”我鼓起一丁点儿勇气,“如果要我选择的话,我有权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你们为什么会在这儿,还有我的同伴们在哪里。”
“发生了什么?”一名海盗低声咆哮道,“哼,鬼知道发生了什么!”
“没人问你话,你就把嘴给老子闭严实了,朋友。”斯尔福对那人怒声吼道,但转过身来,又是一副和善的样子,接着对我说:“霍金斯先生,昨天上午,利弗西医生举着休战旗来找我们。他说:‘斯尔福船长,你被人出卖了,船已经被开走了。’估计我当时在唱歌喝酒,压根没把这话放在心上,所以直接回了句‘不可能’。在他的强烈要求下,我跑去一看,我的老天爷,船还真不见了!我们愣在那儿大眼瞪小眼,你相信我的话,没人能比我们更傻了!这时,医生开口说:‘咱们讲和吧。’我们两人谈完和解的条件后,做出如下分配:补给品、白兰地、木屋,还有你之前砍的柴全归我们。怎么说呢?就好比有一艘该死的大破船,从桅顶横杆到船底龙骨,全部属于我们。至于乡绅他们,出去流浪了吧,具体在哪儿我也不清楚。”
他又静静吸了口烟斗。
“还有,免得你多想,我再告诉你,”他接着说,“你不在我们的协议里。我问了医生:‘你们有几个人要走?’他说:‘四个,还有名伤员。至于那个孩子,我也不知道他在哪儿,去他的。我也懒得管他,一想到他就来气。’这是医生的原话。”
“还有吗?”我问。
“你知道这些就够了,孩子。”斯尔福答道。
“我现在得做出选择了?”
“没错,你现在必须做出选择。”斯尔福说。
“那好,”我说,“我不是傻瓜,我也清楚地知道自己要什么。自从碰到你,身边就不断有人死去,所以哪怕今天死在这里,我也不在乎。但有几件事情,我必须跟你说明白。”此时的我十分激动,“首先,你们当前处境窘迫——丢了船,死了人,还挖不到宝藏。计划崩盘,功亏一篑。想知道是谁坏了你们的美梦吗?听好了,就是我!瞧见陆地那晚,我就躲在苹果桶里。我听到的约翰、迪克·约翰逊,还有汉兹——他已经躺在海底喂鱼了——你们几个在船上的谈话被我一五一十地转达给了船长。至于‘伊斯班袅拉’号,是我割了缆索,杀了船上哨兵,还把船藏了起来,你们谁也别想找到它。我一直把你们玩弄于股掌之中,而我也将笑到最后。我不怕你们,在我眼里,你们还比不上一只臭虫。要杀要剐,随你们便,但这句话我只说一遍:要是你们放了我,过去的恩怨一笔勾销。开庭受审时,我也将尽我所能替你们求情。现在轮到你们选择了:多杀我一个,你们捞不到任何好处,但如果放了我,我愿意当证人,让你们免受绞刑。”
我停了下来,因为此时我已经喘不上气了,但出乎意料的是,他们竟然没人敢动,全都瞪大眼睛望着我,像一群温顺的小羊羔。没等他们回过神来,我就接着说:“好了,斯尔福先生,我相信你是名绅士。要是我今天有个好歹,麻烦你如实告知医生,告诉他我是怎么死的。”
“我记下了。”不知他是笑我的请求太过幼稚,还是被我的勇气所打动。总之,斯尔福的语气让我感到费解。
“我再加条罪状,”红褐色脸庞的水手高声喊道,他叫摩根,我曾在布里斯托尔码头上朗·约翰开的酒馆里见过他,“就是这小子把黑狗给捅了出来。”
“还有,”斯尔福也插了一嘴,“我再加一条,我的老天爷!就是这小子伪造了比利·伯恩斯的藏宝图。咱们落到今天这步田地,全怪吉姆·霍金斯!”
“那就把他杀了!”摩根说完又加了一句咒骂。
他拔出刀,一跃而起,动作迅速,像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
“住手!”斯尔福呵斥道,“你以为你是谁啊,汤姆·摩根?搞不好你把自己当船长了吧。你他妈懂不懂规矩!你敢惹我的话,只有死路一条。这三十年来,敢跟我作对的人不是被吊死,就是被剁了,全他妈被丢进海里喂鱼了!在我面前放肆?我让你连明天的太阳都见不到,汤姆·摩根,听清楚了吗?”
摩根愣在原地,但其他几个人压着嗓门嘀咕起来。
“汤姆说得对。”其中一个说。
“我是被管够了,”另一个掺和进来,“要是再被你牵着鼻子走,约翰·斯尔福,我还不如自己吊死。”
“你们哪位先生,敢跟我出去解决?”斯尔福咆哮道。他身体往前一倾,右手的烟斗还燃着火星子:“报上名来!别跟老子装聋作哑,我今儿个奉陪到底。老子活了一把年纪,临了还要听你们这帮酒癞子放厥词?你们自称为‘海上浪子’,想必也都懂规矩。我准备好了,有种的就拔刀!我不拄拐棍,就一斗烟的工夫,我能把你们肠子都挖出来,让剩下的人瞧瞧色儿。”
没人答话,也没人敢动。
“瞧你们那窝囊样儿,”斯尔福说着,把烟斗重新塞回嘴里,“看起来人模狗样,一个能打的都没有。能听懂我说话吗?要不我换口娘儿们唧唧的皇室英语?我是你们选出来的船长。我当船长是因为我比你们强,能他妈的甩你们整整一海里。你们要是不敢像‘海上浪子’一样同我较量,那就给老子乖乖听话!我喜欢这小子,他是我见过最机灵的孩子。他比你们所有人都有胆识,一屋子鼠辈。我把话放在这里,看你们谁敢动他一根毫毛。”
话毕,木屋陷入了沉默。我挺直腰杆贴着墙,心脏像被铁锤砸了一般扑通直跳,但好歹发现了一线生机。斯尔福斜靠着木墙,双臂交叉,嘴角叼着烟斗,像在教堂一样安然自若,但他那双眼睛倒是四处游走,偷偷打量着那帮不听话的手下。他们聚成一团,缩进了木屋末端的角落。海盗们窸窣的低语声就像一线绵延的流水,不停地灌进我的耳朵。他们不时抬起头来,火光打在脸上,照亮了他们不安的面庞。此时没人注意我,斯尔福反倒成了众矢之的。
“你们似乎有话要说,”斯尔福朝远处吐了口痰,“说来听听,否则就把嘴给老子闭上。”
“请见谅,先生,”其中一人回复道,“你一向不守规矩,但原则性问题还是照章处理为好。大家对你有意见,也不想再忍气吞声了。我认为别处水手有的权利,咱们也该有,再不济,照你自己定下的规矩,我们也该一起商讨,而不是你一个人说了算。不好意思,先生,我知道你目前坐在船长的高位,但我想行使自己的权利,到屋外和大伙儿商量一下。”
这个身子细长,面容憔悴,眼珠浊黄,年约三十五的老水手向斯尔福敬了个标准的水手礼,然后冷静地朝屋外走去,消失在大家的视线中。其余几名水手赶紧跟了出去,经过斯尔福时也敬了个礼,表达了下歉意。有人说“照章办事罢了”,摩根也说“开个水手会而已”。就这样,你一句我一句,海盗们陆续走出了木屋,只留下我和斯尔福,还有一根烧着的火把。
斯尔福立即把烟斗从嘴里取了出来。
“现在你听好了,吉姆·霍金斯,”他压着嗓子,悄声说道,“你的性命已经危在旦夕,搞不好他们还会慢慢折磨你。他们想把我推翻。不过你放心,无论如何我都会把你保下来。本来你的死活,跟我没有一点关系,但你那番话打动了我。船丢了,宝藏没了,到头来还得上绞刑架,我对此感到绝望,但我认为你值得信赖。我反复对自己说:‘约翰,你得保住霍金斯啊,霍金斯也会保住你的。约翰,你是他的最后一张牌,我的老天爷,他也是你的最后一张牌!咱俩可是同花色,背靠背啊。你从刀口救下证人,他在绞架扯断吊索!’”
我渐渐明白了他的意思。
“你是说,你的计划泡汤了?”我问。
“对,老天爷,当然啊!”他答道,“船没了,我现在连命都保不住——就有这么严重。吉姆·霍金斯,我跟你说,那天到海湾没找到船,我就知道全完了。我是个硬汉,从不轻易服输,但这次我放弃了。至于那帮家伙,都是蠢蛋和货,再商量也没用。我会救你——想尽一切办法也要救你——不让你落入他们手中。不过,吉姆——‘礼尚往来’——到时你也得救朗·约翰一命,别让他上绞刑架啊。”
我有些不知所措。这位老牌海盗——整件事情的幕后推手——此刻的乞求竟如此卑微。
“我尽力,能做的一定做到。”我说。
“一言为定!”朗·约翰叫道,“你说话时真像名男子汉,老天爷,我竟然找到一条生路。”
他一瘸一拐地走向火把,在火堆旁停住脚步,重新点燃了烟斗。
“相信我,吉姆。”他走回来说,“我脖子上的脑袋还好使。我现在跟乡绅统一战线。我知道你把船藏到了安全的地方。你怎么办到的,我不清楚,但它肯定安全。汉兹和奥·布莱恩就是俩酒鬼,我一直信不过他们。你听好,我不问你问题,也不会让他们缠着你。胜败输赢,我一眼便知,而你小子忠实可靠,前途不可限量。你还如此年轻,你我两人联手,一定能干番大事业!”
他掏出锡罐,从酒桶舀了一罐子白兰地。
“喝两口吗,战友?”他问道。我拒绝之后,他接着说:“那我自己喝,吉姆。真想有只捻缝锤,把麻烦都敲个干净。说起麻烦,我倒想知道,医生为啥把藏宝图给了我,吉姆?”
我眉头紧皱,满脸写着困惑,他瞧一眼便知多问无益。
“啊,他的确把地图给了我,”斯尔福说,“但毫无疑问,这里头一定有文章——肯定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吉姆——是好是坏我就不知道了。”
说着,他又喝了口白兰地,晃了晃大脑袋,静待风雨的到来。
第二十九章 又见“黑券”
海盗们商量了半天才派其中一人回到木屋。他朝斯尔福敬了个礼,并求借火把一用。那人刚才嚣张跋扈,现在却如此恭敬,在我看来真是讽刺。斯尔福点头答应后,这位信使才拿起火把退了出去。木屋里又只剩下我和斯尔福两个人,周围一片漆黑。
“要起风了,吉姆。”斯尔福说,此时他的语气友好且亲密。
我找到离我最近的射击口朝外望去。屋外那堆篝火已经燃尽,木灰里的火星子也不再闪烁,我这才明白为何这帮叛贼要回屋借火把。他们在木屋和栅栏正中间的斜坡上围成一个圈,其中一人举着火把,另一个人跪在圆心,他手中的刀刃映着月光和火光,颜色变幻不休。其他人稍稍弯下腰,全神贯注地盯着他。我眯起眼睛才勉强看清,圆心人手中拿着一本书和一把会变色的刀。我正纳闷为何这两件东西会同时出现时,跪着的人突然起身,率领全体海盗朝木屋走来。
“他们来了。”我赶紧跑回原位。要是被他们发现我的偷窥行径,面子可就丢大了。
“好,让他们来吧,伙计——让他们来,”斯尔福语气爽朗,“我还留了一手。”
门开了,五个人挤在门口,推推搡搡不肯进门。结果,一个人被冷不丁地推了进来。他动作缓慢,每挪一步都要磨蹭半天,右手还紧紧握在胸前。若是换个场景,准能叫人笑掉大牙。
“上前来,伙计,”斯尔福喊了声,“我又不会吃了你。给我吧,年轻人。我懂规矩。两方交战,不伤来使。”
小海盗听他的话壮了壮胆子,略微加快了脚步。他往斯尔福手里塞了个东西,然后立马转身,溜回了大门口。
斯尔福瞧了眼递来的物件。
“黑券!果然不出我所料。”他边看边说,“你们在哪儿找的纸?喂,跟你们说话呢!看着我!等等,这太不吉利了!你们在《圣经》上撕的纸!哪个蠢货会从《圣经》上撕纸?”
“唉!”摩根叫道,“唉!我说什么来着?这样做没有任何好处。谁叫你们不听我的。”
“嗯,就你还懂点规矩。至于其他人,”斯尔福说,“要我说,全都得上绞架。这本《圣经》是谁的?哪个蠢货的?”
“是迪克的。”一个声音蹦出来。
“迪克,是吗?让他赶紧祷告去吧,”斯尔福说,“他的好运算是到头了。迪克,你自求多福吧。”
这时,那位身窄珠黄的老水手打断了他的话。
“住嘴,约翰·斯尔福。”他说,“给你下黑券是水手们集体商议的结果;我们会对它负责。把它翻过来,看上面写了什么;你也得对它负责。看完之后再表态。”
“谢了,乔治,”斯尔福回复道,“你办事向来利落,还记得住规矩,乔治,我很满意。好,我来瞧瞧,上面到底写了啥?啊!‘罢免’是吗?这字可真漂亮,我发誓,像印出来的一样。这是你的笔迹吗,乔治?嗨,你可越来越像这帮人的头儿了。接下来大家一定会选你当船长,想都不用想。麻烦再给我递下火把,好吗?我这烟抽得不太顺。”
“得了吧,”乔治说,“你把我们当傻瓜耍着玩儿呢?你自以为很幽默,但没人想听你的鬼话。你最好从酒桶下来,参加新一轮的选举。”
“我还以为你懂规矩呢,”斯尔福轻蔑地说,“你要是不懂,那我来教你。此时此刻,我依旧是你们的船长。只有当我对你们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后,这张黑券才能生效。咱先聊聊,到时再看。”
“噢,”乔治回复道,“别担心,规矩大伙儿都懂。第一,你把这事儿搞砸了——这点你无法否认。第二,你白白把敌人放跑了。他们为什么要走?我不知道。不过,他们明显打着鬼主意。第三,他们撤退时,你还不让我们开枪干掉他们。噢,我算是看透你了,约翰·斯尔福。你跟他们狼狈为奸才会干出这码子事。第四,你还护着这小屁孩。”
“讲完了吗?”斯尔福冷静地问。
“还不够吗?”乔治反斥道,“若是任你胡来,大家以后都得上绞架,还要被烈日晒成肉干。”
“听好了,我现在就答复你们,一条一条进行回应。我把这事儿搞砸了,我?你们都知道我的计划,要是照计划来,咱们今晚就能回到‘伊斯班袅拉’号,也没人会送命。大伙儿乐呵呵地吃着果干布丁,大船也将装满金银财宝。妈的!到底是谁打乱了计划,逼着老子提前动手?还不是你们这帮蠢货接下来要选的船长!上岸才一天就搞什么黑券,净整些幺蛾子,当舞蹈表演呢?哼,跳得还真不错啊——我跟你们一起跳——妈的,再到伦敦正法码头的绞架上,合跳一支角笛舞,如何?到底该怪谁?安德森、汉兹,还有你——乔治·梅里!前俩搅浑水的都死了,只有你乔治所幸活了下来,而现在竟敢借海阎王的胆子跟我抢船长?你——是你害了大家!我的老天爷!怪我见识浅薄,此等轶事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斯尔福停顿了一下。我从乔治和他同伙表情的变化可以看出,他这番话没白说。
“这是第一条答复,”被告斯尔福喊道。他抹了把眉头的汗水,义愤填膺地说:“老实讲,我都懒得跟你们废话。讲不通道理,还不长记性。你们的老娘怎么敢放你们来海上谋生?这可是大海!还想当‘海上浪子’?你们顶多能当个裁缝。”
“继续,约翰,”摩根说,“讲讲后面几条。”
“啊,后面几条!”约翰说,“听起来还挺像回事儿,对吧?你说我把这事儿搞砸了。天啊!你们还真搞不清状况,咱们离上绞架的日子不远了!一想到这儿我就脖颈僵硬。你们见过被吊死的人吧?海鸟盘旋在头顶,浑身捆满锁链,路过的水手还指指点点。会有人问:‘那是谁啊?’还有人答:‘那个!嘿,约翰·斯尔福啊,我跟他熟得很。’等船开到下一只浮标时,还能听见锁链哐当作响——这就是咱们的下场。一个个爹生娘养的,现在竟落到如此地步,都怪摩根、汉兹、安德森和你们这帮蠢东西。还有第四条,这个男孩儿。啊!他不正好当个人质吗?为何要白白浪费一个人质?杀了他?我不同意,伙计们,他是咱们最后的机会。至于第三条,我更有话要说了。第三条可是笔交易,不然哪儿来的正经医生给你们看病——约翰,你头上还顶着道口子——还有你,乔治·梅里,六小时前浑身抖个不停,眼珠子到现在还黄得像张柠檬皮。或许,你们还不知道会有艘救援船来接他们吧?告诉你们,有,而且很快就到。到时候,你们就知道人质的作用了。至于第二条,我为什么要跟他们讲和,还放他们走——还不是你们那副倒霉样给催的——你们跪在地上,苦苦哀求,士气全无!我要是不谈判,你们早就饿死了,但这不重要!你们看,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它!”
斯尔福在地上摊开一张纸,我立马认出了它——是我在船长宝箱的油布包里发现的牛皮纸地图,上面清晰地画了三只红十字叉。我真不明白医生为何要把藏宝图给他。
我顶多有些吃惊,但这帮海盗却诧异得连嘴都合不拢。他们像猫逮耗子似的一拥而上,恨不得把图纸撕成碎片,人手一份。他们又骂又叫又笑,不知情的人还以为他们挖到宝藏,正准备扬帆起航,载它回家呢。
“没错,”其中一名海盗说,“这是弗林特的藏宝图。‘杰·弗’下面画了线还打了结,是他本人的签名。”
“很好,”乔治说,“但怎么把宝藏运走?我们连船都没有。”
斯尔福气得跳起来,一只手撑在墙上,怒吼道:“我警告你,乔治。你敢再说一句,就滚过来跟老子决斗。怎么运走?哼,我怎么知道?应该我来问问你——和你那帮把船弄丢的海癞子。妈的!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算了,问你们也白搭,还没蟑螂聪明。但你记住了,乔治·梅里,说话懂点分寸,别怪我没警告你。”
“知道了。”老摩根回复道。
“知道就好!”斯尔福说,“你丢了大船,我找到宝藏。到底谁说话更有分量?现在我宣布,老子他妈不干了!你们重新选船长吧,爱谁谁,老子受够了。”
“斯尔福!”海盗们齐声高喊,“烤肉的,万岁!烤肉的,船长!”
“你们改变主意了,是吗?”斯尔福大声说,“乔治,看来你只能等下一轮了,朋友。这回算你走运,放你一马。别担心,我不记仇。好了,伙计们,现在这张黑券没用了,对吧?迪克可真倒霉,把《圣经》给糟蹋了。”
“我以后再怎么亲吻《圣经》也没用了吧?”迪克小声嘟哝道,他显然很担心诅咒会真的应验。
“一本缺页的《圣经》!”斯尔福调笑道,“别担心,它跟一本民谣小书没啥两样。”
“是吗?”迪克高兴起来,“那我就放心了,不过我还是把它留着吧。”
“喏,吉姆——让你见识见识。”斯尔福说着,把黑券扔了过来。
纸片跟五先令银币差不多大。他们裁了《圣经》的最后一页,所以一面空白,另一面则涂满了炭灰,只能依稀认出《启示录》的一行字:“城外的犬类和害命者”。我手指沾满黑炭,翻过纸面一瞧,发现空白那面也用炭灰写着“罢免”二字。我至今仍把这张黑券带在身边,只不过字迹已无法辨认,只剩一些像是指甲刮出来的痕迹。
大伙儿喝完酒后躺下便睡,当晚的风波也就此平息。斯尔福想了个出气的办法——派乔治·梅里站岗,并扬言,如果他敢图谋不轨,便立即取他小命。
我躺在地板上,久久无法合眼。天知道我脑子里到底装了多少东西:死去的汉兹、此刻的安危以及斯尔福高超的操控术——他一手统领叛贼,另一手却不放过任何机会保全自己的性命。斯尔福已安然入睡,发出的鼾声震天响。他被危险捆手束脚,稍有差池便会丢了性命。哪怕他一生精明,最后的结局也只有耻辱的绞刑架。我知道他是坏人,却也仍为他感到心酸。
第三十章 假释
树林边缘传来一声呼喊。我猛地惊醒——环顾四周,所有人都爬了起来,连靠在门柱上打盹的哨岗都坐直了身子——来者呼声明朗且坚毅:“木屋里的,啊喂!医生来了。”
还真是医生。听到他的声音我很高兴,也不免有些内疚。回想起自己擅自离岗还偷偷逃走,结果现在落到这般境地——身陷敌营且性命难保——我实在没脸见他。
估计天还没亮,医生就起床出发了。我扒住射击孔朝外望去,看见他站在树林边缘,雾气漫过膝盖,跟斯尔福上次谈判时一模一样。
“是你啊,医生!早上好,先生!”斯尔福一下清醒过来,满面笑容地招呼道,“今儿可真早啊,俗话说得好,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乔治,打起精神,赶紧把利弗西医生扶过来。你的病人们一切安好。”
斯尔福站在丘顶,撑着拐棍,扶着木墙,嘴里念叨个不停。他的语气、举止和表情还是之前那副老样子。
“我还为你准备了一个惊喜,先生,”他接着说,“咱木屋可来了一位小稀客——嘿!嘿!这位新房客身体结实,精神饱满,昨天睡得可香了。他跟老约翰头对头,躺了整整一个晚上。”
利弗西医生这时已经跨过栅栏,来到了斯尔福跟前。他的音调往下一沉:“该不会是吉姆吧?”
“正是,如假包换。”
医生站在原地,没有搭话,缓了好一会儿才迈步向前。
“好吧,好吧,”他终于开口说道,“先办正事,再谈私事,这话还是你说的,斯尔福。我先去看看你的病人。”
他走进木屋,朝我冷冷地点了点头,然后便去给伤员看病了。他虽然知道自己的性命握在这帮魔鬼手中,但丝毫不感到畏惧。他在伤者身旁细心叮嘱,仿佛正在普通的英国家庭出诊。医生认真的模样打动了这帮海盗,仿佛一切从未发生。他依旧是船医,而他们则是忠心耿耿的水手。
“你恢复得不错,朋友,”他对头上缠着绷带的水手说,“你的命可真大,脑袋简直像铁打的一样结实。对了,乔治,你怎么样了?你的脸色可不好看。唉,伙计,你的肝出了大问题。你吃药了吗?伙计们,他吃药了吗?”
“吃了,吃了,先生,他肯定吃了。”摩根回复道。
“你们听我说,我一直在帮叛贼看病,你们不如叫我狱医得了,”利弗西医生嘲讽道,“我定会拼尽全力把你们救下来,这样才能把你们交给乔治王,再送上绞刑架。天佑吾王!”
这帮海盗面面相觑,把这恼人的笑言悄声吞了下去。
“迪克不舒服,先生。”一个人说。
“是吗?”医生问,“过来,迪克,我看看你的舌苔。天啊,他能舒服才怪!他的舌苔能把法国人都吓一跳。他也患了热病。”
“啊,没错,”摩根说,“这就是撕坏《圣经》的下场。”
“这是因为你们一个个都蠢到了家!”医生反驳道,“分不清空气和瘴气,还辨不出陆地和泥沼。湿毒就是瘟疫暴发的土壤。你们很可能——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想——患上了疟疾。要想把病治好,你们可得吃点苦头。在沼地扎营?斯尔福,你真是出乎我的意料。你是这帮人里最聪明的家伙,但竟然连最基本的卫生常识都没有。”
医生给他们每人都发了药,同时嘱咐他们按处方吃药。叛贼们很听话,百依百顺的样子惹人发笑。他们没有一点海盗的样子,倒像极了贫民学校里的小学童。“好了,”医生说,“今天到此为止。你们同意的话,我想跟这孩子单独聊两句。”
说完,他漫不经心地朝我点了点头。
乔治·梅里扶着门廊吃药,苦劲上喉,一顿乱啐。他听到医生提出的要求后,立马转身,满面通红地吼道:“不行!”同时骂了句脏话。
斯尔福一巴掌拍上酒桶。
“住口!”他像头雄狮般咆哮,怒目环顾四周,“医生,”他又恢复了平时的语调,“我刚才就在考虑这件事儿。我知道你很喜欢这孩子,我们也心存感激,对你无比信任。你也瞧见了,这帮家伙吃药比喝酒还乐和。所以我想了个办法,保准大伙儿都满意。霍金斯,虽然你家境并不富裕,但言谈举止就像名小绅士,我一直把你当大人看待。你是否敢以君子的名义起誓,绝不跟医生私逃?”
我一口答应下来。
“那么,医生,”斯尔福说,“你先到栅栏外边去。你一出木堡,我就把吉姆领过去,你俩可以隔着木头桩子叙叙旧。再会,先生,麻烦代我们向乡绅和斯莫利特船长问好。”
斯尔福黑着脸,所有人都不敢吭声,但医生前脚刚踏出门,木屋后脚就炸开了锅。海盗们纷纷指责斯尔福耍两面派——出卖同伙,还只想着自己活命——他们说对了,根本没有冤枉他。这回斯尔福任我“大肆宣扬”,我还真想不出他如何才能化干戈为玉帛。不过,斯尔福确实是个爷们儿,再加上昨晚获胜的气焰正旺,他张嘴就骂——蠢货、呆瓜、木头脑袋,全都骂了个遍,还说医生和我必须得见一面。他挥舞着手中的地图,反复强调今天是挖宝藏的日子,怎能在这个节骨眼上撕毁协议。
“不行,去你妈的!”斯尔福骂道,“我们早晚得毁约,但不是现在。现在得哄着医生,哪怕他要我用白兰地给他擦鞋我都干。”
他吩咐手下生火,然后一手拄着拐棍,一手搭着我的肩膀,朝屋外走去。海盗们一脸茫然,不知所措。他们被斯尔福的口才镇在屋内,生着闷气却又无可奈何。
“慢点儿走,伙计,慢点儿,”他说,“要是咱速度太快,他们起了疑心,那可就糟了。”
我们刻意放缓脚步,从容地穿过沙地,向医生等待的栅栏走去。当走到能与医生私下交流的位置时,斯尔福便停了下来。
“你听好了,医生,”他说,“这小子的话很关键。我为了救他,差点被船员们逼下台。我说的可都是实话,没掺半点儿假。医生,我顶在风口浪尖,拿自己的性命做赌注——只为保全大局——求你替我说几句好话,不算过分吧?你要记着,我的命不算什么,但这孩子的命可跟我绑在一起了。你得替我求求情,医生,说点好话,给我活下去的希望,就当是可怜可怜我吧。”
斯尔福一踏出木屋便背叛盟友,低声下气地向医生求情,跟之前简直判若两人。他双颊深陷,声音颤抖,显得无比诚恳。
“怎么,约翰,你不是天不怕地不怕吗?”利弗西医生问。
“医生,我不是懦夫,我也不怕——反正没那么怕!”他打了个响指,“我要是懦夫就不会说这些话了。可我老实讲,一想到绞架还真有点发怵。你是个好人,善良且正直,是我遇见过最高尚的人!你可千万得记着我的善举,别总想着我的恶行。我这就走——瞧我这条破腿哟——让你俩单独聊聊。你也得把这件事记心上,这可是份大人情!”
说着,斯尔福开始后退,直到听不见谈话内容后,才找了根树桩坐下,惬意地吹起了口哨。他左右挪动身子,一边盯着我和医生,一边监督屋外的海盗——他们在火堆和木屋间往返,搬运猪肉和面包,重新生火,准备早餐。
“所以,吉姆,”医生痛心地说,“你还是投奔了他们。自己酿的苦酒,得自己咽下去啊,孩子。天知道我多想狠狠骂你一顿,但我骂不出口。不管你爱不爱听,我只再说一句话。斯莫利特船长身子硬朗时,你不敢走;偏偏趁他受伤时,溜之大吉。这是不折不扣的懦夫行为!”
我不争气地流下了眼泪。“医生,”我哭着说,“请你原谅我。我无时无刻不在自责,现在连命都搭进来了。要不是斯尔福护着我,我早就死了。医生,你听我说,我不怕死——死了也活该——但我怕他们折磨我。要是他们对我严刑拷打——”
“吉姆,”医生打断我的话,连音调都变了,“吉姆,我听不下去了。你从栅栏上翻过来,咱们一起逃。”
“医生,”我说,“我得信守诺言。”
“我知道,我知道,”他心情急切,“但现在管不了这么多了,吉姆。所有的罪责和耻辱由我来扛,我的孩子,绝不能让你留在这里。跳!跳出来,你就自由了,咱俩跑得比羚羊还快,他们不可能追上来。”
“不行,”我答道,“你心里清楚,假如换作是你,也不可能就这样一走了之。乡绅不会,船长不会,那我也不会。斯尔福信任我,我也做了保证。我必须回去。但是,医生,我刚才的话还没说完。要是他们折磨我,我担心自己会泄露大船的位置。我把船夺了回来,一半靠运气,一半凭本事。它现在停靠在北岸狭湾的南沙滩上,泊船时达到了水位的最高点,所以就算涨了半潮,海水也碰不到她。”
“大船!”医生一声惊呼。
我大致讲了一遍夺船的经过,他从头听到尾,一言不发。
“这都是命中注定啊,”医生等我讲完后,不自觉地说,“每一次都是你救了我们。孩子,我们怎能任由你丢掉性命?这岂不是以怨报德吗?是你揭穿了叛贼的阴谋,是你找到了本·冈恩——头等功非你莫属。这是你一生中做过最大的好事,哪怕你能一直活到九十岁!噢,上帝啊,本·冈恩还真不是个省油的灯!斯尔福!”他朝木堡大喊,斯尔福应声走来,“斯尔福!我劝你最好别急着挖宝藏。”
“嘿,先生,我乐意为您效劳,但唯独这件事我办不到。”斯尔福说,“要想保命——我和这孩子的命——必须以宝藏为筹码,而且我心意已决,请您见谅。”
“那好,斯尔福,”医生说,“既然如此,我只好再多说一句:你们寻宝时,可别被鬼叫吓破了胆。”
“先生,”斯尔福说,“别卖关子了,咱打开天窗说亮话。你到底想要什么?为什么离开木堡?藏宝图给我又是何居心?我不知道,而且仍被你蒙在鼓里。我对你言听计从,盲目地遵从你的指示。你可倒好,连句敞亮话都不跟我说!好,我受够了。你要是不把刚才那句话讲清楚,老子就撒手不干了。”
“不,”医生沉思道,“我无权透露。你要知道这不是我一个人的秘密,否则我早就跟你坦白了。我能说的就这么多,本来这些都不该告诉你。完了,我肯定得挨骂了,不骗你!现在,我跟你说句敞亮话,斯尔福,只要咱们能活着逃出这鬼地方,我一定竭尽全力救你性命——别让我做伪证就行。”
斯尔福顿时容光焕发:“先生,不必多说,我相信你。我娘老子都做不到这个份儿上。”
“好,这也是我对你的补偿。”医生接着说,“我还有个建议:把这孩子时刻留在你身边,遇到危险就高声呼喊,我会立即前来搭救。我可不是随口说着玩儿的。再见,吉姆。”
利弗西医生隔着栅栏握住我的手,又向斯尔福点了点头,然后迅速朝树林走去。
第三十一章 寻宝——弗林特留下的线索
“吉姆,”斯尔福趁我俩独处时说道,“如果说昨晚是我救了你,那你刚才也救了我一命,我决不会忘记这件事情。医生招手是想让你逃走对吧——我用余光瞥了一眼。我还看见你严词拒绝了他,我都能想象你坚定的语气。吉姆,算我欠你的。自从上回打了败仗,我便一直提不起精神,多亏了你,我才能重拾希望。吉姆,咱们这样蒙眼挖宝藏,我觉得不靠谱。咱们必须密切配合,相互扶持,哪怕找不到宝藏,也得先把命保住。”
这时,火堆旁有人招呼我们过去吃饭。大伙儿纷纷散坐在沙地上啃起了饼干和煎肉。篝火越烧越旺,其热度能活活烤熟一头公牛。火木烧得滚烫,大家只敢从上风处靠近,即便如此也得加倍小心。海盗们可真浪费,早餐准备的食物估计三顿都吃不完,还有个嬉皮笑脸的家伙把吃剩的食物一股脑扔进火堆。霎时间,星焰四射,火舌冲天,好端端的食物却白白当了燃料。这帮家伙还真是过一天算一天,挣多少吃多少,完全不为将来做打算。他们糟蹋食物,玩忽职守,即便能使蛮力与人正面交锋,但无论如何也打不了持久战。
斯尔福一个人在屋角吃着早餐,“弗林特船长”则安逸地伏在他的肩膀上。他将一切看在眼里却一言不发,我从未见过如此阴险狡诈之人。
“嘿,伙计们,”他说,“有我这烤肉的替你们思前想后,真是你们八辈子修来的福气。我已经获得了全部情报。没错,船就在他们手上,至于藏在哪里我还不清楚,但只要宝藏一到手,咱就把小岛翻个遍,总能找到它。伙计们,这两条小艇可派上用场了,咱们依旧占着上风。”
斯尔福在一旁说个不停,嘴里还塞满了咸肉。他在给海盗们壮胆助威的同时,想必也在给自己加油鼓劲。
“至于这人质小子,”他接着说,“这是他最后一次跟所爱之人说话了。多亏了他,我才能套出点消息,不过事情也都过去了。咱们寻宝时,得把他用绳子捆起来,以防万一。记住了,这小子可机灵得很。等咱挖到宝藏、找到船、安全返航时,再跟霍金斯先生好好算笔账。他干了这么多好事儿,咱可得好好报答他。”
海盗们听了这番话,一个个都高兴得手舞足蹈,可我的心却跌进了谷底。斯尔福是一个两面三刀的小人。要是他刚才说的计划可行,早就付诸实践了,岂会等到现在?别看他现在两面讨好,等真到了抉择的时刻,他定会拼尽全力保护那帮海盗。毕竟选择他们,能卷走财宝,逍遥法外,而选择我们,最多只能让他免于一死。
更何况,若是斯尔福的计划败露,仅凭医生的一己之力,恐怕也难以与海盗们抗衡。若是斯尔福的背叛传言坐实,我俩就得以命相搏——他是瘸子,我是孩子——怎能敌过五个彪形大汉?
除了这两个问题,同伴们的行为却让我更为不解:他们为何抛弃木堡?又为何交出藏宝图?尤其是医生对斯尔福最后的警告——“你们寻宝时,可别被鬼叫吓破了胆”,到底是什么意思?我手里拿着早餐,却一点胃口也没有。一想到要跟这帮海盗去寻宝,我就浑身发怵。
海盗们披着脏兮兮的水手服上路了。除了我之外,所有人都全副武装——连牙齿都包了起来——要是有人瞧见我们这副滑稽的模样,准会捧腹大笑。斯尔福挎着两支步枪——前一支,后一支——腰间别着一把短刀,方摆外套两侧的口袋,还各装了一支手枪。“弗林特船长”蹲在斯尔福的肩膀上,叽叽喳喳地叫着海上行话。我腰上捆了根绳子,顺从地跟在老厨子身后。他时而用手牵着绳头,时而把绳头咬在嘴里。总之,我就像一头被牵去表演的狗熊。
其他人则负责搬运杂物,比如锄头和铲子——这是他们从“伊斯班袅拉”号搬下来的第一批货物;另一拨人则扛着为午餐准备的猪肉、面包和白兰地。所有的食物都取自木堡之前的储备,看来斯尔福昨晚讲的是真话:他和手下发现大船失踪后,跟医生达成协议,换来了储备物资。要不是这份协议,他们估计连肚子都填不饱。水手不擅长捕猎,清汤寡水又不对胃口。再说,食物如此匮乏,弹药量也不会十分充裕。
总之,众人整装就绪,一路高歌猛进,连那个破了头的海盗也跟了上来,而他本该在阴凉处歇息才是。海盗们陆续抵达沙滩,只见两艘划艇等靠在岸边。小艇残留着狂欢的痕迹:水没舀干,满布泥浆,其中一艘连横坐板都被拦腰截断。为了安全起见,我们把人分成两拨,各负责一艘划艇往锚地深处驶去。
大家在小艇上研究起了藏宝图,还吵得不可开交。红十字叉太大了,无法精确定位,而背面的注释又写得模棱两可。你们应该还记得,图上的原话是:
高松,望远镜山肩,方位北北东偏北。
骷髅岛东南东偏东,再向东。
十英尺。
当前的首要任务便是找到那棵高松。眼前这片锚地被台地包围,四面的山峦有两三百英尺高。锚地北面与望远镜山的南坡相连,南面则越发陡峭,逐渐攀升为险峻的后桅山。台地顶端长满了高矮不一的松树,四五十英尺高的变种青松随处可见,凌驾于矮木之上。至于哪一棵才是弗林特船长所说的“高松”,还得看罗盘测量的结果。
然而,才划到一半,每个人都挑选了一棵心目中的大树。朗·约翰无奈地耸耸肩,叫大伙儿别心急,等上岸再做定夺。
按照斯尔福的指示,我们放慢了划桨速度,以免过早把体力耗尽。在划过一段狭长的水路后,我们在第二个河口处靠岸了——河流源自望远镜山的密林山涧。登陆后,大家决定向左走,沿着斜坡往台地上爬。
起初,泥泞的地面和蓬乱的沼地植物大大影响了我们的前进速度,但越往上爬,脚下的地面越坚实,林木也越发高大疏朗。这应该是岛上风景最优美的地方。馥郁的金雀花和盛放的花灌丛铺满了整片草地,肉豆蔻树的绿枝和红果在松影下相映成趣。花香与木韵浑然一体,叫人心旷神怡。此地空气舒爽,阳光宜人,大伙儿都不自觉打起了精神。
众人继续朝台地进发,全程又蹦又叫,队伍逐渐呈扇形散开。我和斯尔福落在扇形末端,被他们远远甩在身后。斯尔福拽着绳头,气喘吁吁地在碎石间开路。我不时得给他搭把手,否则他肯定会失足从坡上滚下去。
我们往前走了大约半英里,就在快到坡顶时,最左边的海盗突然叫了起来,似乎是受到了惊吓。他一声接一声喊个不停,其他人也赶忙朝他跑去。
“他该不会是发现了宝藏吧?”老摩根说着,从右边冲过来,“我们还没到坡顶呢。”
虽说不是宝藏,但眼前的景象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高耸的松树下藤蔓丛生,中间竟缠着一具死人尸骨。周围散落一地碎布,几块小骨头还被蔓草支了起来。
乔治·梅里比其他人大胆,于是走上前去观察碎布。“他应该是名水手,反正这堆衣服是水手服。”乔治说。
“哎,哎,”斯尔福说,“废话。大主教也不可能来这里。不过,你们看那堆骨头,样子十分诡异。”
的确,再扫一眼便可发现,这具骨架的姿势极不自然。尸骨笔直地躺在地上,碎骨头散落在附近(很可能是野鸟或藤蔓的功劳),脚尖指着一个方向,而双手则像跳水运动员那样高高举过头顶,正好指着相反的方向。
“我这笨脑袋倒是想出一种可能性,”斯尔福说,“去拿罗盘。那边是骷髅岛的顶角,像颗凸起的牙齿。来,把骨架当准线,测下方位。”
测量完毕。骨架直指骷髅岛,罗盘读数为东南东偏东。
“果真如此,”老厨子大喊道,“它就是线索。从这儿对准北极星,准能找到宝藏。妈的!现在一想起弗林特就浑身打战。这肯定是他的鬼把戏,毫无疑问。那天他带了六个人上山,结果把他们全干掉了,没留一个活口。他把其中一个人拖到这儿,再按罗盘摆好尸体,我的老天爷!骨头长,头发黄,肯定是阿勒代斯。你还记得阿勒代斯吧,汤姆·摩根?”
“记得,记得,”摩根答道,“我记得他。他还欠我钱呢,上岸那天还拿了我的刀。”
“说起刀,”另一个插话道,“他的刀在哪儿?弗林特肯定懒得搜他的身,野鸟也叼不走啊。”
“天啊,有道理!”斯尔福叫道。
“这里什么都没有,”梅里还在骨架周围摸索,“连铜板和烟盒也没有。这太不正常了。”
“没错,天啊!”斯尔福也表示赞同,“确实不正常,甚至还有些邪乎。好家伙!要是弗林特还活着,这里就是你我的葬身之地。当时有六名水手,咱们现在正好六个,而他们几个早都化成白骨咯。”
“弗林特死了,我透过舷窗亲眼所见。”摩根说,“我和比利发现他躺在地上,眼皮上还各放了一枚一便士的铜币。”
“死了——对,翘了辫子,还下了地狱。”头上绑着绷带的人说,“但若真有亡灵四处游荡,那一定是弗林特。乖乖,他死之前可真够折腾!”
“对,没错,”另一个人接下话茬,“他一会儿发脾气,一会儿嚷着要酒喝,一会儿又唱了起来。《十五个大汉》就这一首歌,反复唱个不停。伙计们,老实说,我这辈子都不想再听到这首歌。当时舷窗大开,可依旧闷得很,每句歌词我都听得真真切切——活像他的索命曲。”
“打住,打住,”斯尔福说,“别鬼扯了。弗林特已经死了,游荡个屁啊。就算他真从地底下钻出来,也不能大白天出来瞎晃。听我的,别在这儿自己吓自己了。走,拿金币去。”
在斯尔福的鼓动下,海盗们再次向前进发,只不过这回安分了不少。头上顶着炎炎烈日,他们却不敢单独行动,也不敢大声喧哗,而是聚拢抱团,连说话都虚着气声——看来他们还是被已故的海盗头子吓得够呛。
第三十二章 寻宝——林间鬼语
海盗们刚爬上坡顶便坐了下来,一来是想让斯尔福和受伤的伙计歇歇脚,二来好让大家从余悸中回过神来。
台地略微向西倾斜,我们停留的位置视野相当开阔。越过正前方的树梢,能够瞧见饰以浪条的森林角,而向后望去,不仅可以俯瞰锚地和骷髅岛——越过沙尖角和东面低地——还能眺望东边辽阔的海域。望远镜山矗立在我们头顶正上方,四面孤松独立,悬壁暗沉。除了遥远的浪声和灌丛间的虫鸣,周围没有一点儿声响。山野无人,海面无帆,眼前万般壮阔却更显萧索。
斯尔福坐在地上,用罗盘测了测方位。
“以骷髅岛为准线的话,”他开口说道,“有三棵‘高松’。依我看,图上的‘望远镜山肩’就是前面那块凹地。三岁小孩儿都能找到宝藏。咱们先吃点东西吧。”
“我不饿,”摩根嘟哝道,“一想到弗林特,我就食欲全无。”
“噢,伙计,他死了也算你的造化。”斯尔福说。
“他比恶鬼还丑陋,”第三名海盗说着,打了个寒战,“脸还是青灰色的!”
“他那是酒喝多了,”梅里加了句,“青灰色!好吧,他脸色确实难看,这是真话。”
自从他们发现骨架并加以胡思乱想后,说话声音便越压越低。后来,他们只敢贴着耳朵,窃窃私语,生怕打搅了树林的静谧。就在这时,正前方的树丛里传来诡异的人声——尖细、高亢且颤抖——唱起了那支大家熟悉的曲子:
十五个大汉,扒着死人的宝箱——
唷——吼——吼,再开一瓶朗姆酒!
海盗们被吓得屁滚尿流,我从未见过如此惊慌失措的神情。他们六个人像中了邪似的,脸上瞬间没了血色。有的人直跳脚,有的人抱成团,摩根竟然直接趴到了地上。
“那是弗林特的声音,我的——”梅里尖叫道。
《十五个大汉》才唱到一半,这突如其来的歌声却又戛然而止,仿佛歌者被人掐住了喉咙。此时,艳阳高照,空气清爽,虚渺的歌声飘过翠林,渐入耳畔,我只觉着空灵婉转,反倒是这帮海盗的反应叫我摸不着头脑。
“喂,”斯尔福勉强张开了灰白的嘴唇,“都给老子稳住。准备出发。这件事确实诡异。虽然我没认出是谁的声音,但肯定有人在背后搞鬼——有血有肉的大活人。听我的准没错。”
他在众人面前发号施令,逐渐重拾信心,脸色也恢复了正常。海盗们听了这番话,也重新振作起来。可就在这时,林间再次响起鬼音——这回不是歌唱,而是无力的哀号——虚远缥缈,回声缭绕,悬在望远镜山崖间尽显凄厉。
“达比·麦格劳,”鬼音恸哭道(我只能用这个词来形容它),“达比·麦格劳!达比·麦格劳!”它就这样一遍又一遍地呼喊。突然,它扯开嗓门还骂了句脏话(被我省去了),高声喊道:“拿酒来,达比!”
海盗们愣在原地,像在土地里生了根,眼珠子直往上翻。鬼语早已消散,可他们依旧注视着前方,一言不发,像失了魂的空壳。
“终于结束了,”某个海盗喘着粗气说道,“咱们快走吧。”
“那是他死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摩根沉吟道,“是他的原话。”
迪克立即取出《圣经》,嘴里念念有词地开始祷告。他在出海当水手前,接受过良好的教育,也没被这帮海癞子影响。
我站在一旁,斯尔福牙齿打战的声音听得一清二楚。然而,他为了顾全大局,并没有向林间鬼语屈服。
“除了我们几个人,”斯尔福自对自说道,“这座岛上没人听过‘达比’这个名字。”接下来,他努力打起精神喊道:“伙计们!我是来挖宝藏的,无论是人是鬼,都吓不倒我。弗林特活着的时候,我从没怕过他。去他妈的,即使他化身厉鬼,我也不害怕。前方不到四分之一英里处,可埋藏着价值七十万英镑的财宝。敢问哪位‘海上浪子’会放弃如此巨额的宝藏,落荒而逃?就因为一个青脸老酒鬼——还他妈已经死了?”
然而,这帮海盗的士气早已丢得干干净净。他这番话对死者如此不敬,反倒让众人更为恐慌。
“打住,约翰!”梅里惊叫道,“别惹鬼魂。”
其他人吓得开不了口,要是他们胆子够大早就跑了,然而恐惧让他们寸步难行。海盗们尽量靠近斯尔福,哪怕要死也是他先死。斯尔福则斗志昂扬,彻底克服了自己的恐惧。
“鬼魂?啊,也许吧,”他说,“但有件事儿我想不明白。刚才我听见了回声。没有人见过鬼魂的影子,那么鬼语又为何会有回声?这中间肯定有蹊跷。”
在我看来,这个论点根本站不住脚,但它竟然说服了这帮迷信的海盗。乔治·梅里还大大松了口气。
“啊,有道理,”乔治说,“你那脑袋瓜可真好使,约翰。掉转航向,伙计们!我看你们全想歪了。现在回头想想,那声音是有点像弗林特,但又不大对劲儿,更像是另一个人的声音——好像是——”
“我的老天爷,本·冈恩!”斯尔福一声怒吼。
“对,没错,”摩根一拍膝盖站了起来,同时喊道,“就是本·冈恩!”
“这有什么区别?”迪克悄声问道,“本·冈恩还有弗林特,他俩都死了啊。”
几名老水手都对他的话嗤之以鼻。
“嘿,谁怕本·冈恩啊?”梅里喊道,“管他是人是鬼,没人把他放在眼里。”
难以置信,话锋如此一转,海盗们竟然都跟着打起精神,脸色也越发润泽。不一会儿,他们又开始边走边闲扯,只不过偶尔停下脚步,确认四周没有声响后,才扛起工具继续前进。梅里拿着斯尔福的罗盘在前引路,以确保指针对准骷髅岛。他的话可谓一针见血:管他是人是鬼,没人把本·冈恩放在眼里。
只有迪克一个人捧着那本《圣经》边走边张望,眼里满是恐惧。不过,没人在意他,连斯尔福都嘲笑他疑神疑鬼。
“我早跟你说了,”斯尔福笑道,“你把《圣经》糟蹋了,再拿它起誓有屁用,鬼魂能怕它?想都别想!”他靠在拐棍上,伸出手打了个响指。
其实对迪克说什么都没用。他现在这副萎靡的模样,绝不单纯是被吓的。利弗西医生今早就说他患了热病,这会儿又闷又累,头顶还笼罩着鬼语疑云。我能看出来,他烧得更厉害了。
正如我刚才所说,台地顶端空旷平坦,走起路来毫不费力,而我们西行算是在走下坡路。烈日将大片空地烤得滚烫,高矮不一的松树间距极宽,就连肉豆蔻树和杜鹃花丛都相隔甚远。我们打算朝西北方向横跨海岛,这样一来,不仅能挨近望远镜山肩,还能将西海湾尽收眼底——就是我之前乘着小圆舟,在其中不停颠簸的那片海湾。
我们来到第一棵高松下,但经过测量发现方位不对。第二棵也是如此。第三棵高松立于灌丛之上,足足有两百英尺高——它是植物界的巨人,绯红的树干跟木屋一般大,宽阔的树荫能容下全体船员在此操练。这棵松树相当惹眼,从东西海面都能瞧见它,完全可以作为航标绘在海图上。
然而,让海盗们拍手称奇的并不是这棵树的伟岸,而是他们知道,就在这片树荫底下,埋藏着价值七十万英镑的宝藏。他们离高松越来越近,满脑子只想着发财,早把先前的恐惧忘得一干二净。他们目光如炬,健步如飞,理智已被金钱所俘虏——荣华富贵,犬马声色——奢淫的后半生就在眼前,等待他们发掘并掠夺。
斯尔福拄着拐棍,蹒步向前,嘴里还嘟哝个不停。他鼻孔大张,还喘着粗气。一只苍蝇不幸撞上了斯尔福通红的油脸,他竟像疯子似的破口大骂。他恶狠狠地拽着我的绳子,还时不时瞪我一眼。我能看出来,他已不想再掩饰自己的情绪。宝藏近在咫尺,一切原则都被他抛在脑后:自己的诺言和医生的警告都成了耳旁风。他准是想在挖到宝藏后,趁天黑找到“伊斯班袅拉”号,然后把宝藏运上船,再把碍事的人统统杀掉。这样,他就能按照最初的设想,满载财富和罪恶,扬帆起航。
我满心焦虑,自然难以跟上寻宝者的步伐,还时不时栽个跟头。我每绊一下,斯尔福就会粗鲁地拽一把绳子,再杀气腾腾地看着我。迪克一个人落在队尾,嘴里念念有词,一会儿祷告,一会儿咒骂。他似乎烧得更厉害了。看他这副样子,我心里也不好受,但更糟糕的是,台地大屠杀的场景在我脑中挥散不去——罪不可恕的青脸老海盗在我脚下的这片土地,亲手杀死了六名同伴(后来他死在萨瓦纳,临死前竟然还唱着歌要酒喝,毫无忏悔之意)。树林此刻安闲宁静,但当时必定充斥着惨叫和哀号。想到这里,我仿佛还能听见他们绝望的嘶吼。
我们已经来到林地边缘。
“天啊,伙计们,快来!”梅里高声喊道,队伍前排的人都跑了起来。
他们跑了不到十码远就停了下来,随后我听见一阵由弱转强的惊叫声。斯尔福加快脚步,活活把拐棍使成了第三条腿。眼前的景象出乎我们的意料,我和斯尔福也愣在原地,半晌说不出话来。
我们面前是一个大土坑。土壁塌陷,坑底已经长出草芽,不像是新挖的。坑里扔着一把折断的锄头,还散着几块货箱的木板。其中一块木板用烙铁烫着“‘海象’号”三个字——这正是弗林特的船名。
显而易见,有人发现了宝藏并将其抢掠一空——七十万英镑不翼而飞!
第三十三章 海盗头子倒台
突如其来的反转把六名海盗打了个措手不及,唯独斯尔福立马回过神来。他先前一门心思想着宝藏,可如今却转瞬成了泡影。他沉住气,开始思考应对策略。当其他人还来不及做出反应时,斯尔福已经改变了他的计划。
“吉姆,”他悄声说道,“拿上它,好来防身。”
说着,斯尔福递给我一支双管手枪。
与此同时,他悄悄往北面挪了几步。土坑横在中间,将我俩与那五名海盗隔离开来。斯尔福对我点头还使了个眼色,然后示意我:“这边是死角。”我对此表示赞同。不过,他刚说完又摆出一副凶悍的表情。我受够了他的反复无常,悄声对他说:“所以——你又叛变了?”
他顾不上回答我,而海盗们却已经连骂带叫,一个接一个跳进了土坑。他们徒手挖地,把木板扔得到处都是。摩根刨到一枚金币,并怒骂着把它举在手中。不过是一枚两畿尼金币,海盗们还花了十几秒争相传看。
“两畿尼!”梅里一边咆哮,一边对斯尔福晃了晃金币,“这就是你口中的七十万英镑,嗯?这就是你谈好的交易,嗯?我看你就是一木头脑袋!”
“接着挖啊,兄弟们,”斯尔福在一旁冷言冷语,“说不定还能挖到几颗山核桃。”
“山核桃!”梅里吼了起来,“伙计们,听到了吗?我告诉你们,这家伙早就知道了,我们一直被他蒙在鼓里。你们瞧,他脸上写得明明白白。”
“噢,梅里,”斯尔福说,“又想抢船长的位置?你还真是个爱出风头的家伙。”
不过这一回,所有人都站在梅里这边。海盗们开始从坑里往外爬,同时对我们怒目而视。我突然发觉地理位置对我们有利:海盗们都在坑的另一边。
双方在地面僵持:一边两个人,一边五个人,中间隔着土坑,没人敢轻举妄动。斯尔福拄着拐棍,站在原地望着他们。他的目光冷静而犀利,眉宇间尽显英武之气。毋庸置疑,斯尔福确实是条好汉。
最后,梅里准备再用一轮讲话鼓舞己方士气。
“伙计们,”他说,“对面就两个人。一个是把咱当猴儿耍的老瘸子,另一个是乳臭未干的小屁孩儿,我恨不得把他的心脏给挖出来。听好了,伙计们——”
他举起手,高声呐喊,正准备带领海盗发起进攻。说时迟,那时快,只听“砰!砰!砰!”三声,灌丛里射出三道火光。梅里一头栽进土坑。头上绑着绷带的家伙像陀螺似的转了一圈,然后直挺挺地扑倒在地。他浑身抽搐,不一会儿便咽气了。其余三人吓得拔腿就跑。
我回过头来,发现斯尔福正掏出双管手枪,对垂死挣扎的梅里扣动了扳机。梅里痛苦地翻起眼睛,狠狠地瞪着他。“乔治,”斯尔福说,“终于把你搞定了。”
这时,医生、格雷还有本·冈恩端着仍在冒烟的火枪,从肉豆蔻树丛后方赶来。
“追!”医生大喊,“快点,伙计们。绝不能让他们登上小艇。”
大伙儿开始狂奔,有时还会闯进齐胸的灌木丛。
斯尔福也不敢掉队,撑起拐棍就跟着跑。他胸前的肌肉不断被拐棍撞击,看上去几欲爆裂。医生事后说,这种强度的运动连四肢健全的人都不一定受得了。当我们爬上坡顶边缘时,斯尔福已经落后了至少三十码,而且还跑得上气不接下气。
“医生,”斯尔福大喊,“瞧那边!别追了!不用急!”
确实不用着急了。我们站在开阔的台地上,发现那三名活下来的海盗已经跑昏了头,正径直向后桅山逃窜。这样一来,我们已经成功切断了他们去小艇的路径。于是,我们四个人在原地歇了口气,朗·约翰也擦着脸上的汗珠,缓缓向我们走来。
“太感谢你了,医生,”斯尔福说,“你来得可真及时,救了我还有霍金斯。啊,本·冈恩!”他平复后说,“你当然也是好样的。”
“是的,我是本·冈恩,我是。”野人尴尬地说。他像条鳗鱼似的扭来扭去,支吾了半天才挤出一句:“你好吗,斯尔福先生?很好吧,我猜,嗯,肯定很好。”
“本,本,”斯尔福低声说,“瞧你给我开了个多大的玩笑!”
医生派格雷去捡一把海盗丢弃的锄头,然后我们闲步下山,朝岸边的小艇走去。医生在路上简述了最近发生的事情,斯尔福听得饶有趣味。原来本·冈恩——这野人傻子——才是故事的主角。
本·冈恩独自一人在岛上流浪,竟碰巧找到了骨架,还把周围的物件统统搜走——是他发现了宝藏;是他挖的土坑(断成两截的锄头也是他扔的);是他往返数次,将宝藏从这棵“高松”下,搬进了小岛东北角双峰山的山洞里。在“伊斯班袅拉”号抵达的两个月前,他才将宝藏悉数运走。
同海盗交战的当天下午,医生就从他嘴里套出了这个秘密。第二天早上,医生发现锚地停的船不见了,便找到斯尔福与他达成交易,并把补给品和无用的藏宝图给了他(本·冈恩的山洞里还存了大量腌羊肉,都是他自己做的)。医生唯一的诉求便是离开木堡,安全转移至双峰山。这样一来,既能远离疟疾,还能看守宝藏。
“至于你,吉姆,”医生接着说,“我当时真的狠不下心,但我必须对其他伙伴负责。所有人都恪尽职守,只有你不听指挥,还擅自离岗,除了你自己还能怪谁?”
医生原本打算让那帮海盗白跑一趟,再起内讧,自相残杀,可今早却发现我也被卷进了事端。于是,他立马赶回洞穴,留下乡绅照顾船长,带着格雷和本·冈恩,沿对角线方向横跨小岛,直奔“高松”。可是他们很快发觉,海盗团伙已经遥遥领先。于是,医生派“飞毛腿”本·冈恩上前,想方设法拖慢海盗的步伐。本·冈恩利用水手迷信的弱点借题发挥,成功拦下了海盗一行人。医生和格雷终于赶在寻宝者之前到达目的地,并在灌木丛埋伏下来。
“噢,”斯尔福说,“幸好有霍金斯陪着我。否则,即使老约翰被剁成肉泥,你也不会在意吧,医生?”
“那是当然。”医生随口答道。
这时,我们已经来到小艇跟前。医生拿起锄头,把其中一只凿穿后,让所有人登上另一只小艇,准备从海上绕到北岸狭湾。
狭湾距我们有八九英里。虽然斯尔福已经累得半死,但医生还是给他发了支桨。我们在平静的海面上划得飞快,不一会儿便穿过海峡,绕过了小岛的东南角。四天前,我们还在这里拖过“伊斯班袅拉”号。
经过双峰山时,大家从远处瞧见了本·冈恩的山洞,还发现有人倚着火枪站在洞口——原来是乡绅屈洛尼先生。我们冲他挥舞手帕并高声呼喊,其中斯尔福喊得尤为卖力。
又往前划了三英里,小艇已经来到北岸狭湾的入口处。我们会看到什么呢?果然是“伊斯班袅拉”号独自漂在海面。涨潮时,潮水把它拽进了海里。如果遇到南面锚地的大风或急流,估计它早就搁浅,或者不知漂到何处了。除了主帆,“伊斯班袅拉”号并无严重损伤。我们取出另一只铁锚,把它抛进水里,水深大约一英寻半。然后,大家便乘上小艇,前往离本·冈恩藏宝洞最近的朗姆酒湾。抵达海湾后,格雷独自划艇返回“伊斯班袅拉”号,在船上守夜。
从沙滩到洞口有一段平缓的斜坡。乡绅站在坡顶迎接我们,像往常一样亲切热情,对我逃跑的事只字不提,既没有责骂,也没有夸奖。不过,当斯尔福敬礼示意时,乡绅却气得满脸通红。
“约翰·斯尔福,”他说,“你就是个恶人、骗子——罪不可恕的大骗子。他们不让我杀死你,好,我留你一命,但你记住了,先生,死去的亡魂会一直缠着你,叫你这辈子都不得安宁。”
“感谢您的宽宏大量,先生。”朗·约翰答道,同时又敬了一个礼。
“不准你谢我!”乡绅呵斥道,“让你这种人逍遥法外是我的失职。滚开!”
待乡绅训斥完毕后,我们进入了洞穴。洞中通风且宽敞,还有一小股泉水流入水池,池边长满了蕨草,地上尽是沙子。斯莫利特船长躺在篝火堆前,闪烁的火光隐约照亮了远处的角落。我看见成堆的金银铸币和架成四边形的金条——这就是弗林特的宝藏。我们不远万里,死了十七名船员,全都是为了它。宝藏的数量确实惊人,但在聚敛过程中,大家付出了多少代价?洒了多少鲜血?流了多少眼泪?为了抢掠杀戮,有多少艘战船沉入海底?多少名勇士被迫走跳板?多少发炮弹呼啸而过?又有多少耻辱、谎言和暴行从中诞生?答案恐怕无人知晓。岛上这三个人——斯尔福、老摩根和本·冈恩——他们都曾参与以上罪行,而且幻想从中分一杯羹,但事到如今,却叫人唏嘘不已。
“过来,吉姆,”船长说,“你是个好小子,吉姆,但我下次决不带你一起出海。你任性起来,连老天爷都怕你。是你吗,斯尔福?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
“回来履行我的职责,先生。”斯尔福答道。
“啊!”船长答应了一声,什么也没说。
当天晚上,我和伙伴们享受了一顿丰盛的晚餐:本·冈恩的腌羊肉、几大盘好菜,还有瓶从“伊斯班袅拉”号带来的陈年好酒。我相信世界上找不到比我们更快活的人了。斯尔福坐在后面,连篝火都照不到他,不过他吃得可不少。无论谁有什么需要,他总是第一时间冲上去为其提供服务。我们放声大笑时,他也会悄悄加进来。总之,他又变回了之前那位不受重视却殷勤有礼的海上厨子。
第三十四章 终章
第二天清晨,大家就忙碌起来。要把这么多金子从山洞运到大船,可不是桩易事,更何况人手还不够。我们得扛着金子,徒步一英里到岸滩,再把它们装进小艇划三英里水路,最后才能搬上“伊斯班袅拉”号。不过,好在那三名幸存的海盗不足为患,只用派一个人在山肩放哨,便不怕他们偷袭。再说,谅他们也没这个胆儿。
因此,搬运过程相当顺利。格雷和本·冈恩划着小艇在大船和岸滩间往返,其余的人则负责把金子从山洞运到岸滩。绳子两端各挂一根金条,一个成年人一趟最多背一条绳子,而且还只能缓步行走。我因为力气小,只好留在山洞,整天忙着将铸币装进面包袋里。
同比利·伯恩斯木箱里的藏品一样,山洞里的金币种类繁多,而且品种更为齐全。在我看来,将钱币整理归类是一件莫大的趣事。其中有各国的铸币,比如英国的金畿尼、法国的金路易、西班牙的达布隆、葡萄牙的莫艾多和意大利的金塞昆,金币上印着欧洲近百年来的君王头像。还有许多奇异的东方货币,币面的图案像盘绕的细线,又像严密的蛛网。币形有圆有方,还有中间带孔的,串在一起还能挂到脖子上——似乎全世界的钱币都被搜刮了来,其数量之大,有如秋天的落叶。我整天弯着腰翻捡硬币,累得腰酸背痛。
他们日夜搬运宝藏,每天都有一大笔财宝装上大船,每晚还有一大笔财宝等待着明天被装进大船。在此期间,我们没有听到有关那三名在逃海盗的任何消息。
大概是在第三天晚上,我和医生在山肩漫步,一同俯瞰海岛低地。山下一片漆黑,却传来阵阵噪声,像是被海风揉碎的惊呼和吟唱。我们只听到一小段尾音,随后又恢复了之前的宁静。
“愿上帝饶恕他们,”医生说,“这帮可怜的叛贼。”
“他们都喝醉了,先生。”斯尔福出现在我们身后,冷不丁冒出一句。
在我看来,斯尔福似乎有些用力过猛。即便没人搭理他,斯尔福也总是觍着脸,跟着别人屁股后面转。反正众人的轻蔑和谩骂,他也不放在心上。他这溜须拍马的本领和奴颜婢膝的样子,确实无人能及。他费尽心力想讨好大家,却被当成狗来使唤——只有我和本·冈恩例外。本·冈恩依旧对当年的舵手诚惶诚恐,而我总觉得自己欠了他。转念一想,我应该比所有人更恨他才对,毕竟我在台地上目睹了他叛变的全过程。相比之下,医生的回复就没那么客气了。
“喝醉?我看是在说胡话!”他说。
“您说得对,先生,”斯尔福赶忙附和道,“几个无名小卒,不足挂齿。”
“我要说你心毒手辣,你也无可辩驳,”医生说着,冷笑了一声,“所以我的看法,多半会让你感到意外,斯尔福先生。只要我能确定他们是因为发烧在说胡话,我保准立马离开营地帮他们看病。无论冒多大的风险,我也要履行自己的职责——我敢肯定,他们三人中,至少有一人发了高烧。”
“恕我直言,先生,您这样做可是大错特错。”斯尔福劝道,“贸然前行,就是白白浪费生命,请您相信我。我现在跟您站在一边,全心全意,只为您着想。我不希望看到自己人遭遇不测,尤其是您,对我有天大的恩情。山下那帮人从不守信用——不,他们就算想也做不到。再说了,他们也不相信您会守信用。”
“好,”医生说,“我们都知道,你最守信用了。”
从那之后,我们便没了海盗的消息。只有一次,我们听见远处传来一声枪响,估计是他们仨在打猎。我们最终商议决定,将三名海盗流放孤岛——格雷举双手赞成,本·冈恩则高兴得手舞足蹈。我们给三名海盗留了许多弹药、几大桶腌羊肉、一部分药品和其他日用品,比如:工具、衣服、一张备用帆和一两英寻长的绳子。医生还特意替他们留了几大盒烟草。
一切都已准备就绪:宝藏已装船、淡水已备足、剩余的腌羊肉也已运上船,以备不时之需。在某个晴朗的早晨,经过再三检查后,我们终于收起铁锚,驶出了北岸狭湾。“伊斯班袅拉”号再次升起了英国国旗——它曾在木堡经历了血的洗礼,如今依然高昂地飘在大船上空。
我们后来发现,这三名海盗一直在暗中观察我们的动向。大船通过海峡时,一度靠近南面的海角。我们看见三人跪在沙尖嘴上,双手捧在胸前做哀求状。我们并不忍心将这三名海盗流放荒岛,但又担心他们会再次造反。再说,若把他们给他们带回国送上绞架,也不见得有多仁慈。医生向他们喊话,说我们留了补给物资,并告诉他们去哪里找。可他们只是继续呼唤我们的名字,央求我们看在上帝的分上发发慈悲,别让他们死在这个鬼地方。
他们见船没有回头的迹象,而是越来越远,眼看就要驶出射程时,其中一人——我不确定是谁——突然跳起,怒吼一声,端起枪就打。一颗子弹从斯尔福头顶飞过,把主帆打了个窟窿。
在这之后,我们只能躲在舷墙后面。等我再探头张望时,沙尖嘴上已经没了人影,就连沙尖嘴本身也逐渐失掉轮廓。那三名海盗的故事就此告一段落。将近中午时分,金银岛最高的山峰也沉进了蔚蓝的海面。我瞬间如释重负,喜悦之情难以言表。
船上的人手严重短缺,每个人都得出一份力——只有船长躺在褥垫上指挥操作。他的伤势虽然大有好转,但仍须静养。我们将船头对准离西属美洲最近的港口,打算上岸招募船员。如果不尽快增添人手,恐怕连返航都困难。风向捉摸不定,再加上遭遇的两波骇浪,大伙儿抵达港口时已经累得精疲力尽。
海港被陆地环绕,景色优美,我们下锚时太阳正巧落山。周围泊了许多摆渡船,船上的黑人、墨西哥印第安人,还有混血儿纷纷向我们兜售水果和蔬菜,还愿意表演跳水捞钱的戏码。热情洋溢的面孔(黑人们笑得尤为灿烂)、香甜可口的热带水果,尤其是华灯初上的城镇,让人不自觉沉醉其中。港口的闲适与岛上的暴戾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医生和乡绅带我一道上了岸,准备好好放松一把。他们结识了一位英国战舰的舰长,聊得十分尽兴,尔后便登上他的船舰参观。总之,我们度过了一个相当愉快的夜晚,直到天亮才回到“伊斯班袅拉”号。
本·冈恩独自一人守在甲板上。我们一登船,他就做出怪异的表情向我们忏悔:斯尔福跑了。几个钟头前,这野人给斯尔福备了艘摆渡船,悄悄把他放跑了。本·冈恩对天发誓,说这么做是为了大家好。他的原话是:“假如那独腿的家伙留在船上,总有一天要害死我们。”不仅如此,老厨子可不是空手离开的。他凿穿隔板,偷了袋金币,值三四百畿尼,以便他日后逃窜或流浪。
大家似乎也认为,能如此轻而易举地摆脱他,倒也算件幸事。
长话短说,我们又招了几名水手,一路顺风顺水地回到英国。当“伊斯班袅拉”号抵达布里斯托尔时,布兰德利先生正准备组织船队去岛上接应。全体船员只有五人安全归来。“美酒和魔鬼,从现在开始接手”虽然有些夸张,但用来描述“伊斯班袅拉”号,倒也不算偏颇。当然,我们的遭遇还远不如歌中另一艘船那样凄惨:
七十五名,海上豪杰,
只有一人,活着回来。
我们每人都分得一笔可观的收入,至于花得聪明还是愚蠢,就要看个人秉性了。斯莫利特船长放弃了出海的打算,准备拿这笔钱养老。格雷存了一大笔钱,脑袋还突然开了窍,渴望出人头地。他开始潜心钻研航海技术,并成了一艘全装帆船的大副和船股东。格雷结了婚,还当了父亲。至于本·冈恩,他分到了一千英镑,结果三个星期就花得精光,准确地说还不到三个星期,只有十九天,因为他第二十天是沿路乞讨回来的。后来,乡绅给了他一份看大门的差事——本·冈恩最厌恶的事情成真了。他现在还活着,乡下的孩子都爱拿他寻开心。每逢礼拜日和节庆日,本·冈恩都会到教堂一展歌喉。
至于斯尔福,我们再也没有听过他的消息。我总算摆脱了那个可怕的独腿水手。不过我敢说,他已经找到了自己的黑老婆,说不定还跟她和“弗林特船长”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希望如此,毕竟到了另一个世界,他的日子就没那么好过了。
据我所知,银条和武器仍埋在弗林特当年的藏匿点。要我说,最好让它们永眠金银岛。哪怕有十头公牛拖我、拽我,也别想再让我回到那座该死的岛上。至今,我仍会在噩梦中听见咆哮的浪声。我时常在半夜惊醒,耳畔则回荡着“弗林特船长”的惊鸣:“八里亚尔!八里亚尔!八里亚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