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的呼唤》【作者:美 · 杰克·伦敦 译者:刘晓桦】

原始渴望蠢蠢欲动,

奔放之心拉扯习性枷锁;

自冬眠之中,

桎梏的野性再次复苏。

巴克不会读报,否则它会知道一场灾难即将到来。不只是它,从皮吉特湾到圣迭戈,美西沿岸每一只强壮的长毛耐寒水犬全都大难临头。这一切都起因于探险家在北极那片黑暗之地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轮船和运输公司又竭力宣扬这个新发现,因此成千上万的民众前仆后继涌进北方,而这些人需要孔武有力、吃苦耐劳,还能抵御冰霜的长毛犬。

圣克拉拉谷阳光充沛,巴克就住在这里的一栋大宅院里。这是米勒法官的家,房子远离街道,半藏于林间,从路上隐约可见房屋四周宽阔凉爽的走廊。门口铺有碎石车道,在白杨树高大的林荫之下,蜿蜒穿过广阔的草地,直通屋前。屋后的景观比屋前更宽阔:十几个马夫和小厮在雄伟的马厩内天南地北地闲聊,爬满藤蔓的用人小屋成排罗列,一望无际的库房整整齐齐地一字排开。除此之外,还有长长的葡萄藤架、绿油油的牧场、果园、浆果地、自流井抽水设备,还有一个用水泥建成的泳池,供米勒法官家的少爷们晨泳,炎热的午后泡澡消暑之用。

这片宏伟的庄园全由巴克统领。它出生于此,在这儿已住了四年。没错,这里还有其他的狗,这片庄园占地广大,不可能只有它一条狗。但是其他狗都不足为道,它们来来去去,要不住在拥挤不堪的犬舍,要不就是像那只日本哈巴狗多兹和墨西哥无毛犬伊莎贝尔一样,隐居在屋宅深处。它们俩是对奇怪的生物,难得见到它们把鼻子伸出门外,四条腿也少有落地的时候。庄园里另外还有一群猎狐犬,起码二十只,只要看见多兹和伊莎贝尔在女仆部队手持扫把和拖把的武装保护下,贴在窗口打探,它们就会发出摧心裂胆的狂吼。

但巴克并非宠物狗,也不是犬舍狗,庄园上所有领地都属于它。它可以和法官的儿子一起跳进泳池戏水,跟他们外出打猎,也可以在清晨或薄暮时分,伴护法官的女儿茉莉和艾丽斯出门散步。漫漫冬夜里,它躺在法官的脚边,书房的壁炉在他们身后熊熊燃烧。它让法官的孙子骑在背上,跟他们一起在草地上打滚,或护卫他们去马厩旁的喷水池边探险,有时甚至跑到更远的小牧场或浆果地。巴克飞扬跋扈、昂首阔步地走在犬之间,更完全无视多兹和伊莎贝尔的存在。它是王,米勒法官土地上所有爬的、走的、飞的生物都要对它俯首称臣,人类也不例外。

巴克的父亲艾莫是一头巨大的圣伯纳犬,从前总是寸步不离地陪在法官身旁,现在这个位置交由巴克继承。巴克的体型不若父亲魁梧,只有一百四十磅重——因为它的母亲雪普是头苏格兰牧羊犬,体型较为娇小。尽管如此,一百四十磅的身材加上优渥的生活与众人的尊敬,使它自然散发着一股尊贵之气,自己更是俨然以帝王自居。这四年来它过着富足的贵族生活,心高气傲,甚至有些自负,就像那些井底之蛙般的市井乡绅,见识浅薄却自命不凡。所幸,它还不至于让自己变成一条娇生惯养的宠物狗。它热爱打猎和各种户外活动,保持精实的身材,练出一身强健的肌肉。而对这种耐寒的水犬而言,它对游泳的喜好更是再适合不过的养生之道。

时值一八九七年秋天。当克伦代克的淘金潮把人们从世界各地吸引到冰天雪地的北极时,巴克过的正是这样的生活。但是巴克不看报纸,也不知道园丁的助手之一马诺是个居心不良的朋友。马诺有个无法戒除的恶习,他沉迷于中国赌博。不只如此,他赌博时还有个致命弱点,就是相信下注必胜。这个信念注定他在赌桌上一辈子也不可能翻身,因为有钱才能下注,而园丁助手的工资光是要养活一家妻小都捉襟见肘,何况赌博。

马诺出卖巴克的那晚,法官正与葡萄干制造协会的成员开会,法官的儿子们则忙着组织一个运动俱乐部,所以没人看见他和巴克穿过果园,巴克也以为他们不过是出来散散步。除了一个形迹可疑的男人外,没有人看见他们走到一个叫作大学公园的小车站。马诺和那人交谈片刻,钱币在两人之间叮当作响。

“东西绑好再交货啊你!”那陌生人没好气地斥责。马诺听了,便用一条结实的粗绳在巴克的项圈下绕了两圈。

“你绳子一扭就可以勒住它。”马诺说。陌生人确认后咕哝了一声。

巴克静静地、庄严地任马诺绑上绳子。当然,事情有些不寻常,但它早已学会信赖熟人,也承认人类拥有它望尘莫及的智慧。然而,绳子一交到那陌生人手上,巴克立刻凶恶地大声咆哮。它只是在暗示它的不悦,对于高傲的巴克来说,暗示就等同命令。不料结果却大出它意料之外,颈间的绳索居然一下收紧,勒得它无法呼吸。它火冒三丈,猛力朝那人扑去,却在半途中反被一把扼住咽喉。那人手腕熟练地一扭,把它扔了出去,摔得它四脚朝天。他又立即毫不留情地拉紧绳子,巴克暴怒挣扎,龇牙吐舌,宽阔的胸膛剧烈起伏,却仍旧喘不过气。这辈子还没人敢对它如此无礼,它也从没这么愤怒过,不过它已经眼冒金星,全身虚脱,无力反抗。火车进站时它已失去知觉,只能任由两人将它丢进行李车厢之中。

之后,它只朦朦胧胧感到舌头传来一阵又一阵的剧痛,从颠簸之中,它感觉得出自己是置身于某种运输工具内。火车通过交叉道时响起刺耳的汽笛声,巴克终于知道自己置身何处。它时常和法官一块儿出游,不可能分辨不出坐在行李车厢里的感觉。它睁开双眼,这个遭人绑架的国王眼中射出熊熊怒火。陌生男子又朝它的咽喉扑来,但是巴克比他更快,下颚一合,便咬住那人手掌,打死不放,直到被绳子勒到再次失去知觉。

“啊!这条疯狗!”那人恨恨咒骂。行李员听到骚动,前来查看。那人藏起伤手,向行李员解释:“我帮老板把它带到旧金山去,听说那儿有个高明的兽医可以治好它的毛病。”

抵达旧金山后,在一家滨海酒馆后方的小房间里,那人滔滔不绝地抱怨自己那晚火车上的经历。

“我这差事只拿五十美元,”他牢骚道,“下次就算给我一千美元现金也打死不干!”他手上包着一条血迹斑斑的布巾,右边裤管也一路从膝盖裂到脚踝。

“另外那个家伙拿到多少钱?”酒馆老板问。

“整整一百美元!”他回答,“一毛也不少。所以行行好嘛,多赏我一些!”

“那就总共是一百五十美元了。”酒馆老板算了一下,“它绝对值这个价钱,否则就是我傻了。”

绑架犯解开血迹斑斑的布条,看着自己伤痕累累的手:“万一我得了恐水症……”

“那表示你天生倒霉啊!”酒馆老板放声大笑,随即补上一句,“来吧,在你搭车离开前帮我个忙!”

尽管头昏脑涨,喉咙和舌头又都疼痛难耐,被勒到只剩半条命的巴克依旧拼死反抗。但它一遍又一遍被摔翻在地,一次又一次被勒到快要窒息。最后,他们终于成功解下它颈间沉甸甸的黄铜项圈,然后松开缚绳,粗暴地把它关进一个像是笼子的板条箱里。

巴克躺在箱子里,度过接下来的漫漫长夜,平复心中的怒火与受伤的自尊。它不了解这一切是怎么一回事,这些陌生人想拿它做什么?为什么他们要把它关在这个狭小的箱子里?它想不出原因,但隐隐有种大祸临头的预感。夜里好几次听到门“咔啦”一声打开,它立刻一跃而起,期望看到法官,或至少是法官的儿子出现,可每次映入眼帘的,都是酒店老板的那张臃肿的肥脸,手里拿着微弱的烛火盯着它看。而每一次酝酿在巴克喉间的喜悦吠声,最后也只能化为愤怒的咆哮。

不过酒馆老板没有找它麻烦。次日清晨,四个男人进来搬走木箱。看到他们蓬头垢面、衣衫褴褛和凶神恶煞的神色,巴克心里断定一定是来了更多的施虐者。它在箱内怒吼咆哮,但他们只是发笑,不停用棍子戳它。它扑上前想咬棍子,随即领悟到这正是他们想看到的反应,于是愤愤躺下,任由他们将木箱抬进一辆马车之中。此后巴克和囚禁它的木箱不断转手,先是被货运公司的职员看管,之后又被送进另一辆马车,接着是一辆载满各式箱子和包裹的货车将它运到渡轮上,下了渡轮后又被送到一个大型火车站,最后安置在一辆特快列车内。

接下来的两天两夜,特快车都由一辆隆隆作响的火车头拖着前进。巴克整整两天两夜没吃没喝,盛怒之下,它一看到押运人员就厉声咆哮,于是他们便开始报复它、戏弄它。看到它一面发抖、一面口吐白沫地冲撞箱子木板,他们便哄堂大笑、大声讥讽。这些人像惹人厌的野狗般不停鬼吼鬼叫,一下学狗吠,一下学猫叫,甚至还拍动手臂学鸡啼。巴克知道这一切都很愚蠢,正因如此,它更觉得尊严受辱,愤怒在它体内不断膨胀。它不在乎饥饿,但是缺水使它痛苦异常,也使它的怒火烧到最高点。现在的巴克情绪紧绷敏感,虐待加上肿胀干渴的喉咙和舌头,让它几乎就要失去理智。

庆幸的是,它脖子上的绳子已经解开。那些家伙先前是靠着绳子才占了上风,现在绳索拆了,它非得好好教训他们一顿。它打定主意,绝不让他们再在它脖子系上另一条绳索。两天两夜来它没吃没喝,两天两夜来它受尽屈辱和折磨,愤怒在它体内积累,谁先碰上它,谁先倒霉!它的双眼通红,从尊贵的国王摇身一变成为凶残的恶魔。这改变如此巨大,不仅法官看到也认不出来,就连那些押运人员在西雅图将它匆匆卸下时,也不禁如释重负。

四个男人小心翼翼地将板条箱从马车上搬进一座围着高墙的狭小后院。一个身材结实、穿着领口都已松损的红衣的男子走了出来,跟马夫签收货品。巴克有预感这个男人就是接下来要虐待它的人,于是不停疯狂地冲撞木板。男人露出阴险的笑容,拿出一把手斧和一根棍子。

“你不是要现在放它出来吧?”马夫问。

“干吗不放。”红衣男子回答,同时举起手斧,试探地往木箱一砍。

搬运木箱的四个人瞬间往后跳开,爬到院子高大的墙头上,准备安心欣赏这场好戏。

巴克冲向破裂的木板,用牙齿咬住死命地摇晃。箱子外的斧头落到哪儿,它就从里面扑向哪儿。它狂吠嗥叫,越是气急败坏地要出来,红衣男人的动作就越慢条斯理。

“来吧,你这红眼恶魔!”他边说边劈出一道足够让巴克钻出的裂隙,同时丢下斧头,将木棍交到右手。

巴克鬃毛直竖,口吐白沫,血红的双眼闪耀着疯狂的光芒,弓起身体准备奋力一跃,看起来真就像个红眼恶魔。它一百四十磅的身体积满两天两夜来被幽禁的愤怒,朝那人直扑而去。就当它的双颚要咬到对手身上时,半空中它突然受到猛烈一击,痛楚使它全身一震,牙齿不自禁狠狠地咬紧,痛得它头皮发麻。巴克翻滚落地,背侧重重地摔在地上。它这辈子从没挨过棍子,所以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它半吠半呜咽地怒吼一声,马上翻身跳起,朝那人扑去,结果又吃了一棍,重摔在地。这次它总算明白是那根木棒在作祟,然而它已陷入疯狂,避也不避,连连进攻,但每次都被棍子打了回来,重跌在地。在一次格外猛烈的重击之后,巴克勉强爬起,却觉得头晕目眩,全身乏力。它一跛一跛地蹒跚上前,鲜血从鼻子、嘴巴和耳朵汩汩涌出,美丽的毛皮如今血迹斑斑。男人上前,不慌不忙地又在它鼻子上重重一击。巴克痛不欲生,现在才知道先前受过的痛苦根本微不足道。它发出一声狮吼般的狂烈怒吼,朝男人扑去。红衣男子将棍子交至左手,右手冷不防攫住它下颚,同时向斜后方狠狠一拽。巴克在空中转了一圈半,头和胸部重栽落地。

巴克最后一次进攻时,男人使出他刻意保留的致命一击。巴克终于扑倒在地,完全失去知觉。

“哇噻!他驯狗的方法还真不是盖的!”墙头上的一人兴奋高喊。

“当然,杜鲁瑟每天都驯马,星期天还驯上两次呢!”马夫爬上马车,一面扬鞭,一面回答,说完便驾着车离去。

巴克恢复了知觉,却仍然软弱无力。它躺在原地,狠狠地瞪着那个红衣男子。

“‘叫它巴克就会回应。’”红衣男子喃喃念出酒馆老板的托运信。“好啦!巴克,乖男孩!”他转向巴克,用和善的口气继续说,“我们不打不相识,现在不如忘了刚才的事,握手言和。你学到教训了,我也是。以后只要你乖乖听话,我就保你诸事顺心。但如果你敢造反,我可是会把你打得肚破肠流,明白吗?”

他说话的同时,还大剌剌地拍了拍巴克前一刻才被他毒打的脑袋。虽然巴克立刻反射性地竖起鬃毛,但它还是忍了下来,没有任何反抗。那人拿了盆水来,它大口牛饮,之后又从他手上一块接着一块狼吞虎咽了一顿生肉大餐。

巴克败得一塌糊涂(它知道),不过它并没有就此屈服。这一次的经验一次就够使它领悟,面对手持棍棒的人类它毫无胜算。它学到了这辈子永远不会忘记的一次教训,那根棍子是神的启示,带领它进入原始法则的世界,它也只能妥协接受。然而生存的现实远比那天的教训更严厉,从此之后,它不仅毫不畏缩地面对残酷的现实,体内的天性更被唤醒,开始用潜藏的狡狯本能生活度日。日子一天天过去,陆续又来了更多的狗,有些被装在箱子里,有些被绑在绳子上。有些温驯乖巧,有些像它初来时连连咆哮。它看着它们一只只臣服于红衣男子的统治之下,一遍遍观望那残暴的场面,每看一次,那教训就又更深刻一分。现在它知道,拿着棍子的人类是执法者,是必须遵从的主人,但它不见得要讨好他。它确实见过有些被打败的狗会摇尾乞怜,舔那人的手,它却从没如此低声下气过。它也见过有条狗既不谄媚也不服从,结果就这么给活活打死。

有时会有陌生人来找红衣男子谈话,神情或兴奋或谄媚,各种千奇百怪的姿态都有。钱币转手后,那些陌生人便会带走一两只狗,从此再也没回来过,巴克不禁猜想它们的下落。它对未来感到强烈的恐惧,每次都庆幸被选上的不是自己。

但它的时刻终究还是来了,带走它的是个矮小干瘪、说着一口蹩脚英文的男人,而且满口怪异粗俗的感叹词,巴克一个字都听不懂。

“我的老天呀!”他一看到巴克便大声惊呼,“这条狗不得了!呃,多少钱?”

“三百美元,我可是半买半送啊!”红衣男子立刻回答,“反正你花的是公家钱,没人会说话!是不是,佩尔特?”

佩尔特咧嘴一笑。他心想,现在犬只的价钱因需求大增而水涨船高,对一匹好牲口来说,这个价钱并不为过。买了这条狗,加拿大政府不会当冤大头,急件的派送速度也只会加快。佩尔特懂狗,他一看到巴克,就知道它是千里挑一,不,万里挑一的灵犬!他心里暗暗评论。

巴克看见了两人交换钱币,因此当它和另一条性情善良、脾气温和的纽芬兰犬可丽被那个干瘪的矮人带走时,一点都不惊讶。这不仅是它最后一次见到那个红衣男子,当它和可丽从“独角鲸号”的甲板上望着逐渐远去的西雅图时,这也是它最后一次凝视温暖的南国。它和可丽被佩尔特带到下方的船舱,交给一个叫作法兰斯瓦的黑脸巨汉。佩尔特是法裔加拿大人,肤色十分黝黑,但法兰斯瓦是法裔加拿大人和印第安原住民的混血,比佩尔特还要黑上两倍。巴克以前从没见过他们这种肤色的人(命中注定它以后还会见到更多)。尽管它对他们没什么感情,仍然渐渐对他们心生一股尊敬之意。它很快就知道佩尔特和法兰斯瓦为人正直,沉着冷静,公正无私。他们深谙狗的习性,绝对不会上狗的当。

巴克和可丽被带往“独角鲸号”的底舱,加入另外两条狗的行列。其中一头是来自斯匹茨卑尔根的雪白大狗,是一个后来随着地质调查团前往北极荒地的捕鲸船船长带上船的。这条白色大狗表面和善,其实居心叵测,脸上冲着你笑,肚子里却另有盘算。巴克在船上的第一餐就被它偷吃了。就在巴克扑上前,打算狠狠教训它时,法兰斯瓦的鞭子已先挥过空中,打在犯人身上。只是这时巴克的食物除了骨头外,其他全没了。经过这次的事件后,巴克便认定法兰斯瓦是个公正的人,这个混血儿开始获得巴克的尊重。

另一条狗既不向人示好,也不接受别人的好意,更没有偷取新来者食物的意思。它阴郁、孤僻,直接向可丽表示它唯一要求的就是离它远一点儿。明白地说,是敢来烦它的绝不会有好下场。它叫作大维,每天好吃好睡,哈欠连连,对什么事都意兴阑珊,就连“独角鲸号”穿越夏洛特皇后湾,像中了邪似的天旋地转、颠簸翻腾时,它也恍若未觉。当巴克和可丽吓得心惊胆战,情绪愈来愈激动时,它也只是厌烦地抬起头来,瞥了它们一眼,然后打个哈欠,又倒头睡去。

日复一日,夜复一夜,轮船在推进器不知疲惫的震动中不断前进。虽然每天的生活一成不变,但巴克还是能清楚感受到气温持续降低。终于,在一天早晨,推进器静下来了,“独角鲸号”弥漫着一股兴奋的气氛。它感觉得到事情即将有所改变,其他狗也察觉到了这一点。法兰斯瓦绑好它们,把它们带到甲板上。巴克一踏上冰冷的甲板,脚掌就陷入一种泥巴般又白又软的东西里。它吓得喷了口气,猛然缩腿跳回。更多白粉从天而降,它甩了甩,抖落那些东西,随即又有更多落在身上。它好奇地嗅了嗅,伸出舌头舔一舔。那东西像火一样灼热,随即化为乌有。它满头雾水,再试一次,结果还是一样。旁人见了哈哈大笑,它觉得羞愧难当,还是不明所以,毕竟,这是它的第一场雪啊!

巴克在岱牙海滩的第一天宛如噩梦,时时刻刻充满意外与惊吓。它被猝然拉出文明的心脏地带,丢入原始的蛮荒中心,这儿的生活不再慵懒,想在和煦的阳光下无所事事地漫步游荡,根本是痴心妄想。这片土地既不宁静,也不悠闲,没有一刻安全。放眼所及尽是混乱与动荡,危机四伏,时时都必须提高警觉。因为这里的人和狗与城里的人和狗大不相同,一个个全是穷凶恶极的家伙,目无法纪,唯一服从的是棍与齿的法则。

它以前从没见过狗像狼一样打架,而它第一次的体验便留下永生难忘的教训。没错,那不是它的亲身体验,如果是的话,它早就一命呜呼,哪有从教训中取益的机会。受害者是可丽。那时队伍在一间木料仓库附近扎营,向来和善的可丽一如往常地主动向一只哈士奇示好。那只哈士奇的体型虽然不及可丽一半大,但也有一匹成狼的大小。它毫无预警地纵身一跃,钢铁般的利齿狠狠往可丽脸上咬落,得手后立刻跳开,来去如风。可丽的脸就这么从眼睛到下巴上撕裂了一道长长的伤口。

这是狼族战斗的方式:一击即退。不仅如此,转眼间,突然跑出三四十只哈士奇,一声不响地围住对战者,围成一个死寂的圆圈。巴克不明白弥漫在它们之间的那份沉默与热切是什么,也不懂它们为何露出一副垂涎三尺的饥渴模样。可丽扑向敌人,对方同样一击即退,之后用胸部挡下可丽的第二波攻势,紧接着用一记怪招绊倒可丽,让它摔倒在地。可丽再也无法回到同伴身边。那些围观的哈士奇等的就是这一刻,它们一面疯狂咆哮,一面步步逼近。可丽被淹没在那群鬃毛直竖的狗身之下,痛苦哀嚎。

事情来得如此突然,毫无预警。巴克被眼前的情势吓呆了,愣愣看着斯皮茨垂着猩红色的舌头仿佛在奸笑,法兰斯瓦挥舞斧头,冲进混乱的狗群之中,还有三个手持木棍的男人帮他驱散狗群。他们动作迅速,可丽倒下不到两分钟,他们便用棍子赶跑了所有的攻击者。但可丽已了无生气,静静躺在血迹斑斑的凌乱雪地上,几乎可说是给撕成了碎片也不夸张。那个混血黑人站在可丽身旁,愤愤地破口大骂。这个画面日后常浮现在巴克梦中,让它睡不安稳。原来这里就是这样一个地方,没有公平,只要倒下,就没机会再爬起。很好,它现在知道了,它永远也不会让自己倒下。斯皮茨又露出那个咧嘴吐舌的贼笑,从这刻起,巴克就对它深恶痛绝,恨不得能置它于死地。

它还没从目睹可丽惨死的震惊中恢复,马上又受到另一个打击。法兰斯瓦居然在它身上绑上皮带和扣锁。是背带,它在家里看过马夫在马身上套过类似的马具。而且就像它过去看着马匹被赶去工作一样,它也被派去做工,拖着法兰斯瓦驾驶的雪橇到山谷边缘的森林,载满柴薪返回。虽然被当成牲畜一事狠狠伤了它的自尊,但它也没有傻到要反抗。这一切对它来说是那么新奇而陌生,它决定听天由命、全力以赴,认真把工作做到最好。法兰斯瓦十分严厉,只要一声令下,它们必须立刻遵从,他的鞭子也让它们不敢有所违抗。大维是一头经验老到的后卫犬,只要巴克一犯错,它就咬它的后脚教训它。斯皮茨是领袖犬,跟大维一样身经百战。因为巴克不在它伸牙可及的地方,所以只能不时对巴克咆哮、厉声斥责,或老练地用体重拉扯缰绳,把巴克拉向它该走的方向。要巴克学会这些技巧,简直是易如反掌。它在两个队友和法兰斯瓦的教导下进步神速,还没回到营地,它便已经学会听到“嗬”就停,听到“走”就前进,转弯时要大幅度转弯,载满货物的雪橇冲下斜坡时则要和后卫犬保持距离,以免相撞。

“这三条狗不得了啊!”法兰斯瓦跟佩尔特说,“特别是那只巴克,真是聪明!没看过学得这么快的狗!”

佩尔特想加快送件的速度,所以下午又带了两条狗回来,一只叫作比利,一只叫作乔。它们是两兄弟,血统纯正的哈士奇。虽然是同母所生,个性却像白昼和黑夜般南辕北辙。比利最大的弱点是它善良过头,乔则恰恰相反,脾气火暴反复,动不动就目露凶光,厉声吠叫。巴克视它们为队友,大维把它们当空气,斯皮茨则分别给了它们下马威。比利对斯皮茨摇尾乞怜、巴结讨好,但发现拍马屁也起不了作用后,便夹着尾巴逃之夭夭。斯皮茨追上前去,用牙齿狠狠咬它的腰侧,它便哀嚎连连(还是一副讨好乞怜的模样)。但乔可没那么好欺负,无论斯皮茨再怎么想绕到它身后偷袭,乔都跟着兜圈,与它正面相对。乔鬃毛竖直,耳朵向后紧贴,龇牙咧嘴,厉声咆哮,尖牙快速开合,眼中射出凶暴的光芒,犹如血战与恐惧的化身。它的模样恐怖到连斯皮茨也不得不放弃教训它,为了掩饰自己的狼狈,斯皮茨又回头去找那一点攻击性也没有,老是哭哭啼啼的比利,硬是要把它逼退到营地边缘才肯罢手。

到了傍晚,佩尔特又带回一条狗,一只瘦长枯槁的老哈士奇,一张脸上布满战斗留下的疤痕,仅剩的独眼射出严厉的警告光芒,要人不尊敬也难。它叫作“索列克司”,意为怒汉。如同大维,它什么都不求,什么也不给,什么也不期待。它从容不迫地走进狗群之中,就连斯皮茨也没去找它的麻烦。索列克司有个特别古怪的脾气,不幸被巴克发现了,就是它不喜欢旁人靠近它瞎眼那侧。巴克无心摸到它这片逆鳞,索列克司马上把它掀倒在地,在它肩膀上开了一道足足有三寸长,而且深及见骨的伤口,它这才明白自己轻率间犯了什么无心之过。从此之后,巴克便晓得要避开它瞎眼那侧,它们之间再也没生过什么嫌隙。索列克司跟大维一样,只有一个愿望,就是别人通通不要去烦它。巴克后来才晓得,它们两个心里其实都对拉雪橇的工作怀抱着热切的抱负。

那晚,巴克夜不成眠。那顶亮着烛火的帐篷在白色的原野中闪耀着温暖的光芒,它理所当然地走了进去,谁知佩尔特和法兰斯瓦却立刻破口大骂,还用餐具丢它。巴克吓傻了,好一会儿才从震惊中恢复,狼狈地逃回外头的冰天雪地。帐篷外,寒风呼啸,吹得它浑身发痛,冷冽的狂风如毒液般钻进它肩上的伤口,让它痛不欲生。它躺在雪地上,试着入睡,但不多久又冷得浑身发抖。它凄惶地在帐篷间徘徊游荡,却发现到处都一样冰寒刺骨,没有一处温暖的地方。不管走到哪儿都有野狗咆哮,不过它只要竖起鬃毛,大声吼回去(它学得很快),它们就乖乖退开,不敢再找它麻烦。

终于,它想到一个主意,决定绕回去察看队友怎么应付。没想到它们全不见了!它又回到营地,四处寻找队友,却无功而返。它们在帐篷里吗?不,不可能,否则它也不会被赶出来。那它们会在哪儿?巴克夹着尾巴,止不住地打战,漫无目的地沿着帐篷兜圈,看起来无比凄凉。突然间,它前脚下的雪地一软,身子直往下沉。它感觉有东西在它脚下蠕动,大惊之下,它飞快往后一跃,脚底下那个看不见的东西吓得它鬃毛直竖,疯狂咆哮,直到听见底下传来一声友善的吠叫它才恢复镇定。它走回去查看,一靠近洞口,便有一股热气直冲鼻孔,在雪堆下舒舒服服蜷成一团的正是比利。它轻轻哀了一声,身体兴奋地又扭又摇,展现善意。为了讨好巴克,它甚至还大胆地用又湿又热的舌头舔起巴克脸颊。

巴克又学到了一课,原来这就是它们的方法。巴克信心满满地选了个好地方,却手忙脚乱、浪费许多力气才挖好洞穴。体温瞬间温暖了这个狭小的空间,它终于可以安稳入睡。这一天辛劳漫长,尽管巴克睡得香甜,噩梦还是不断惊扰它。它不住挣扎,发出低沉的咆哮。

直到听见营地苏醒后的嘈杂声,巴克才睁开双眼。起初,它不知道自己置身何方。昨晚下了一整夜的雪,它被埋没其中,雪墙自四面八方压迫着它,一阵恐惧扫过全身,那是野兽对于陷阱的恐惧,也是它从过去的文明回到远祖生活的征兆。从前,它不只是一只过着文明生活的狗,还是一只过度文明化的狗,从没见过陷阱,所以也无从恐惧。但此刻,它全身的肌肉本能地阵阵抽搐,肩颈上的鬃毛直竖,它发出凄厉的长嚎,纵身一跃,跳进炫目的白昼之中,雪花如飘忽的云朵四散飞溅,还没站稳,它就看见白晃晃的营区在眼前展开。它立刻记起自己置身何处,那晚和马诺出门散步,到前一晚它挖洞睡觉之间的种种经历也瞬间回到脑中。

法兰斯瓦一看见它,便开心地大声欢呼:“我就说嘛!”雪橇驾驶人向佩尔特大喊:“这巴克学什么都快!”

佩尔特肃穆地点了点头,身为加拿大政府的信差,肩上背负派送急件的重责大任,他急着要找到最好的狗,而巴克令他喜出望外。

一个钟头内,又有三条哈士奇加入队伍,现在队上总共有九条狗。十五分钟后,它们身上全绑好背带,踏上路径,朝岱牙谷飞奔而去。巴克很高兴能上路,虽然辛苦,但它发现自己不讨厌工作。它意外发现队上弥漫着一股热切的活力,而它也深受感染。更让它吃惊的是大维和索列克司的转变,一套上背带,它们就摇身变为截然不同的两条狗,原有的消极颓废和漠不关心,转眼消失无踪。它们变得机敏、主动,一心要把工作做好。只要一有任何耽搁或骚动,凡是耽误到工作的事,它们都会大发雷霆。拉雪橇这件苦差事仿佛是它们存在的最高意义,不仅是它们生活的唯一目标,更是唯一能让它们开心的事。

大维是后卫犬(又称作橇前狗),在它前方的是巴克,再前面是索列克司,队上其他的狗依序往前排成一列,直到最前方的领袖犬——斯皮茨。

巴克是被刻意安插在大维和索列克司之间的,让它有机会好好学取经验。不只巴克是高徒,它俩也是名师,只要巴克一犯错,它们便立刻用牙齿教训它。大维公正睿智,从不无故啮咬巴克,但必要时,也绝不心软犹豫。由于法兰斯瓦的鞭子也站在大维那边,巴克知道与其报复,还不如改正自己的错误省事。有一回,雪橇才暂停片刻,它便和缰绳缠在一起,耽误了出发的时间,大维和索列克司立刻扑上前,好好教训了它一顿,结果却让缰绳打结得更严重。之后巴克就知道自己必须随时提高警觉,保持缰绳的直顺。一天尚未结束,它便胜任愉快,不再出错。不只同伴停止责骂,法兰斯瓦的鞭子也越来越少响起,就连佩尔特都赞扬它的表现,举起它的脚,细心地替它检查脚掌。

那是一趟艰辛的旅程,雪橇必须爬上岱牙谷,通过牧羊营地,穿越史考尔斯和森林边界,横越冰河和深达数百尺的雪堆,然后翻越奇尔库特大分水岭——这座雄伟的大分水岭矗立于海水和淡水之间,守卫着荒凉孤独的北方大地。他们飞奔向下,经过一连串由死火山口形成的湖泊,当晚便赶至班奈特湖旁的一座大营地。上千个淘金客在那里造船,准备春天时破冰航行。巴克在雪地挖了个洞,它累了一天,一躺下便呼呼大睡,隔天天还没亮,它和队友又被早早叫起,绑上背带,向着寒冷的黑暗出发。

那一天它们跑了四十英里,路上的积雪扎实,跑起来并不费力,可是接下来的几天,它们踏上人迹未至的荒野,必须自己破冰开路。狗儿更加卖力,进度却更为缓慢。依照惯例,佩尔特跑在队伍前方,用网织雪鞋先将积雪踏平,节省狗队的力气,法兰斯瓦则在后方操控舵杆控制雪橇行进。两人有时会交换工作,但那种时候并不多。佩尔特急着赶路,对自己丰富的冰雪知识也无比自豪,因为他的知识攸关生死,秋季的冰层很薄,水流湍急之处尚未结冰,一旦走错路,可能要赔上全队的性命。

日复一日,拖拉缰绳的苦工仿佛永无止尽。队伍总在天没亮时就拔营,曙光乍现时,他们已跑了好几英里,等到天黑后才会扎营。狗儿们吃完少量的鱼后便在雪地凿洞入眠。巴克饥肠辘辘,它每天只分到一磅半的鲑鱼干,根本不够它吃。它一直忍受挨饿的痛苦,其他狗因为体重较轻,天生下来就适合这种生活,一天只要一磅鱼就足够填饱肚子。

它很快就摆脱过去讲究的旧习。原先的它吃相文雅、细嚼慢咽,但不用多久,它就发现同伴只要吃完自己的那份,就会来抢夺它的配食。就算它打跑两三个也没用,食物还是会被其他家伙趁乱吞下肚。为了避免这种情形再发生,它开始跟大家一样狼吞虎咽。而且它也挨不住饿,开始同流合污,偷抢别人的食物。有一条新来的狗叫作帕克,擅长摸鱼和顺手牵羊。它趁佩尔特转身时巧妙地偷走一条培根,巴克隔天立刻依样画葫芦,而且一口气偷走一整块猪肉,引起好大一阵骚动。但佩尔特完全没怀疑到它头上,反而是另一只笨手笨脚、做坏事老是被逮个正着的蠢蛋达布成了替死鬼,被狠狠惩罚了一顿。

第一次偷东西就成功,正是巴克能在艰险的北极环境生存的标志,显示它有足够的适应力,能自我调整,适应多变的环境,缺乏这种能力它很快就会悲惨丧命。不过,这更显示了它的道德感正一步步瓦解。在这种残酷的竞争环境下,讲求道德不仅是白费力气,更会扯它后腿。在遵循爱和友谊的南国,尊重私人财产和个人情绪当然不成问题,但在这片极北之地,法则是由棍子和利齿所订立,在意礼教情感愚不可及,不入乡随俗它绝对难以立足。

这并非巴克推想而知的结论,它只是随着环境适应,不知不觉习惯了新的生活方式。从前的它无论胜算多寡,都不曾在打斗中落荒而逃,但那个身穿红衣、手持棍棒的男人把一种更基本、更原始的法则打进它体内。在过去文明的日子里,它可能为了道德的理由,比方说为了守护米勒法官的马鞭而死。现在,为了保命,它会摒弃道德,而这正是它已完全野蛮化的证明。它并非因为好玩才行窃,而是为了填饱咕噜作响的肚子,也因为它尊重棍与齿的法则,所以不明目张胆公然抢夺,而是狡猾地暗地偷窃。简而言之,它的所作所为都是因为“做”要比“不做”容易生存下去。

巴克进展(或该说退化)的速度飞快。它的肌肉变得如钢铁般坚硬,寻常的痛楚它根本不放在眼里。它现在全身上上下下,里里外外都能发挥最大的效率,无论多难吃或多不好消化的食物它都来者不拒,而一旦吞下肚,它的胃液就会榨出最后一滴养分,再让血液运送到它身体每一部分,滋养强韧结实的体魄。它的视觉和嗅觉变得异常敏锐,听力更是锐利到即便在睡梦中,也能听见最细微的声响,并分辨出那是和平或危险的信息。它还学会怎么用牙齿咬掉冻结在趾间的积冰,学会口渴而水面结冰时,要先用后脚直立站起,再举起结实的前脚,用力踏破冰层汲水。它最厉害的本事,是光闻前夜晚风的气味,便能预测隔日天气。无论空气多平静,它也能找到背风的位置,在树旁或堤岸掘好洞穴,即使稍后狂风大作,它也能安安稳稳不受侵袭。

它不仅从经验中学习,体内死去已久的本能也再度苏醒。好几世代以来的驯化特质渐渐从它身上消失。它模糊回忆起它这支种族的初始时代,那时的野狗会成群穿过原始森林,扑杀猎物。它轻轻松松就学会狼族用牙齿撕咬和一击即退的战斗方式,在很久很久以前,那些被遗忘的祖先都是如此战斗的。它们迅速唤醒了蛰伏在它体内旧有的习性,那些深深烙印在它们血液之中的技能,如今也成为它的技能,巴克得来全不费工夫,仿佛它一直以来都拥有一般。每当它在寂静的寒夜昂首向天,像狼一般对着繁星长啸时,是它那些早已化为尘土的远祖穿越年岁,透过它昂首长啸。它的歌也是它们的歌,传达它们的悲痛,倾诉无情、寒冷和黑暗的意义。

就这样,仿佛提醒尘世不过是场傀儡戏,那首古老的歌谣流遍它的全身。它又回到属于它的地方,而这一切都是因为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因为马诺这个园丁助手的工钱不够养活他一家大小。于是,它又回到这片故土。

巴克体内有一头强悍的原始野兽。这头野兽一心想称王,而日复一日,艰困劳苦的拉雪橇生活只让它悄悄地、不露痕迹地日益茁壮成长。新生的狡狯让巴克变得沉着、自制。它忙着适应新生活,时时提高警觉,一刻不得松懈,不只不主动挑衅,还尽可能避开冲突。它深思熟虑,不轻易做出鲁莽或冲动的举动。无论和斯皮茨之间有多少深仇大恨,它都绝不流露半点不耐之色,避免所有冲突的可能。

但另一方面,或许因为斯皮茨也看出巴克是个危险的对手,所以从不错过任何一个示威的机会。它甚至自己发展出一套方法霸凌巴克,乐此不疲地向它挑衅。再这样下去,不拼出个你死我活,事情永远不会有结束的一天。若非发生了件不寻常的意外,对决可能在旅程之初就爆发了。这天傍晚,队伍在拉巴基湖畔落脚,搭了一个凄凉又惨不忍睹的营地。雪花疯狂飞舞,寒风犹如白热的刀刃切开空气,黑暗迫使他们必须摸黑前进。情况糟得无以复加,他们身后耸立着一座垂直险峻的岩壁,佩尔特和法兰斯瓦不得不在结冰的湖面上扎营生火,而且先前为了减轻装备重量,他们在岱牙就把帐篷给丢了,所以现在只剩睡袍可保暖。他们捡了几根漂流木来生火,但冰面被火一烧就融化,反而又把火给浇熄,最后他们只能在黑暗中解决晚餐。

巴克在一块可以遮风挡雪的岩石下挖好自己的窝,因为那儿实在太温暖舒适,当法兰斯瓦就着营火解冻好鱼肉,唤它去吃时,它甚至不想离开。等巴克吃饱归返时,却发现自己的窝已给霸占了去。它一听到那声警告的低吼,就知道入侵者是斯皮茨。到目前为止,巴克一直竭力避免与仇敌正面交锋,但是这次太过分了,它体内的野兽发出怒吼,猛力朝斯皮茨扑去。这个举动让巴克自己和斯皮茨都大吃一惊,特别是斯皮茨,因为这些日子的相处经验一再告诉它,它的对手已变成了个不折不扣的懦夫,只是靠着它巨大的体型及重量才能在那儿逞威风。

两条狗一起从捣烂的窝跳出,吓了法兰斯瓦一大跳:“啊!”他对巴克大喊:“揍它!揍它!给它点颜色瞧瞧!那个不要脸的小偷!”

斯皮茨求之不得。它斗志高昂,一边怒吼咆哮,一边来回兜圈,伺机进攻。巴克的斗志丝毫不输斯皮茨,而且和它同样谨慎,不停来回绕圈对峙,想抓住制敌先机。就在这时,奇变陡生,它们的王位争夺战因此被推至久远的未来,还要经历无数漫长的苦役才会再度展开。

蓦然间,传来一声佩尔特的咒骂与棍子重击骨头的声响,痛苦的嚎叫紧接而起,混乱随即爆发,营地上突然涌现一群饥饿的哈士奇,像一群行迹鬼祟的毛怪。这群野狗的数量有八十到一百只,它们从附近的印第安营区嗅出他们的气味,趁巴克和斯皮茨打斗时悄悄掩进,一看见两个人类提着结实的木棍冲进它们之中便张牙舞爪地反击。食物的香味诱得它们兽性大发,佩尔特发现其中一只野狗把头埋在食物箱中狼吞虎咽,棍子便狠狠往它枯瘦的肋骨打去,整箱食物跟着倾覆在地。转眼间,二十来只饿坏的野兽争先恐后地扑上去抢食面包和培根,棍子打在身上也恍若未觉。它们一面对着如雨点般落下的攻击狂吠怒号,一面发了疯似的狼吞虎咽,直到最后一点残渣也不剩。

雪橇犬也被吓得一股脑儿蹿出睡窝,却发现自己被凶恶的敌人团团包围。巴克从没见过这种模样的狗,每条狗都瘦得骨头仿佛就要破肤而出。它们只是一具具披着松垮毛皮的骷髅,双眼闪耀阴森炙热的光芒,口水不断从尖利的獠牙滴落。饿到发狂的狗群模样骇人,势不可挡。雪橇犬抵挡不了它们的攻势,在第一波攻击时就被横扫至悬崖边缘。三头哈士奇围攻巴克,顷刻间,它的头和肩膀就被撕得血肉模糊。整个营区陷入混乱。比利一如往常地哀嚎连连;大维和索利克司虽然一身是伤、血流如注,仍英勇地并肩奋战。乔犹如恶鬼,牙齿猛力咬进一只哈士奇的前腿,“咔嚓”一声咬断它的腿骨。就连帕克这个懒鬼也跳到一只瘸腿的哈士奇身上,牙齿用力一咬一扯,咬断它的咽喉。巴克咬中一只口吐白沫的敌人喉头,利齿狠狠刺进它的颈静脉,鲜血狂喷四溅。受到嘴中温暖的血腥味刺激,它兽性大发,又朝另一个敌人扑去,却在同一时间感到自己的喉咙被狠狠咬了一口。是斯皮茨,它竟然趁机窝里反,从旁偷袭它。

佩尔特和法兰斯瓦将野狗驱离营地后,便赶紧跑去搭救雪橇犬。饿兽被两人击退,巴克趁机脱身。但安心不了多久,那群哈士奇又向食物箱进攻,佩尔特和法兰斯瓦不得不再回头抢救粮食,哈士奇再次转向攻击雪橇犬。比利被吓到狗急跳墙,猛然冲破饿兽包围,逃到冰上;帕克和达布跟着它突围,其他队员也紧跟在后。巴克回过神,正准备跟着队友冲出去时,眼角余光却瞥见斯皮茨朝它直扑而来,摆明了要撂倒它。巴克知道,只要自己一倒地,哈士奇一定会立刻蜂拥而上,届时它必死无疑。于是它奋力挡下斯皮茨的攻击,转身就跑,加入湖上的逃难队伍。

稍后,九只雪橇犬聚集森林,寻找避难容身之处。虽然摆脱了追兵,但它们个个凄惨不堪,每条狗身上都至少有四五道伤口,有些伤势十分严重:达布的一条后腿受到重伤;在岱牙最后加入队伍的哈士奇“桃莉”喉咙被撕裂了一大道创口;乔少了一只眼;温和懦弱的比利的耳朵被咬个稀烂,一整晚哭个不停。天亮时它们小心翼翼、一跛一跛走回营地,虽然那群掠夺者已消失无踪,但两个人类的心情还是恶劣至极,因为他们一半的食物都没了,雪橇绳和帆布罩也全被咬得支离破碎——事实上,不管能吃、不能吃的一律没逃过野狗的嘴巴。它们吃了一双佩尔特的莫卡尼靴、皮制缰绳,甚至连法兰斯瓦的鞭子都没放过,鞭梢给足足咬掉了两英寸。他愁容满面地望着鞭子怔忡出神,回过神后,才去检查负伤惨重的雪橇犬。

“啊,我的朋友!”他柔声说,“你们都给咬惨了,不知道会不会染上狂犬病?说不定你们通通都会发疯。我的天啊,佩尔特,这下该怎么办?”

信差没把握地摇摇头,到道森还有四百里路要赶,他可担不起队伍间爆发狂犬病。经过两个小时的咒骂不休,费力绑好背带后,这群伤兵再次上路。这是到道森前最艰险的一段路,也是最难走的一段路,狗队只能辛苦奋战。

三十里河波澜壮阔,奔腾的河水击败严寒,只有在漩涡和水流平静之处结了一些冰。他们费了六天的苦工才跑完这可怕的三十里路。路况艰险,每一步都有性命之忧。在前方探路的佩尔特好几次压垮冰桥,掉入冰洞之中,每一次都是靠他手中的长杆横拦洞口才侥幸得救。此时天气严寒,温度计显示气温为负五十华氏度,每次从冰河上岸后他都必须要尽快生火,烤干衣物,否则一样会送命。

但没有事情可以让佩尔特退缩。就是因为他大无畏的精神,才被政府选为信差,负责送递急件。他不惧危险,坚决地昂着干瘪的小脸走进这片冰天雪地,从清晨奋斗到夜晚。他沿着随时会塌陷的河岸冰缘蜿蜒前进,冰层在他脚下凹陷断裂,噼啪作响,他们不敢多做逗留。有一次大维和巴克连着雪橇一起掉落冰层,等到被拉上来的时候,它们已经被冻个半死。按照惯例,火是一定要生的,否则它们小命不保。它们身上扎扎实实结了一层冰,佩尔特和法兰斯瓦要它们不断绕着火堆跑,好让身上的积冰融化。因为跑得离火太近,它们的毛还焦了一层。

还有一次是带头的斯皮茨掉落冰洞,到巴克之前的队伍全被一起拉下去。巴克前掌抵在滑溜的冰洞边缘,使尽吃奶的力气往后拉。它脚边的冰开始颤抖,一条条裂痕向外蔓延。但是它后面还有大维,大维也在拼命往后拉,再后面的雪橇上还有法兰斯瓦,他使出吃奶的劲儿,觉得自己肌肉都要撕裂了。

还有一次,队伍前后两侧的冰缘碎裂,除了爬上悬崖之外无路可走。法兰斯瓦束手无策,只能祈祷奇迹出现,而佩尔特居然真的奇迹似的爬上崖顶。他将皮带、雪橇绳和背带串成一条长绳,先将狗儿一只一只拉上去,再拉起雪橇和行李,法兰斯瓦押后。之后他们又必须找路下崖,最后也是靠着那条长绳才成功的。到了晚上,他们终于回到河面,一整天只跑了四分之一里路。

当队伍到达胡太林卡冰面坚硬的地方时,巴克已经累坏了,其他的狗也一样。但是佩尔特为了赶上落后的进度,催促狗队日夜赶路。第一天跑了三十五里抵达大鲑河,次日又跑三十五里到小鲑河,第三天赶了四十里,五指河就在眼前。

巴克的脚掌不若哈士奇结实坚硬,从它的野生远祖被居住在洞穴或河边的原始人驯化以来,已经过无数世代,它的脚掌早已软化。它一整天都得忍痛跛行前进,晚上营一扎好,它就像死狗般倒头栽下,就算再饿也不肯起身去吃它的那份鱼,法兰斯瓦只好将鱼送到它面前。除此之外,每天晚餐后,雪橇驾驶人还会替它按摩脚掌半小时,甚至贡献出他莫卡尼靴的靴头替巴克做了四只雪鞋,大大舒缓了巴克的痛苦。有天早上法兰斯瓦忘了帮巴克穿鞋,巴克就躺在地上耍赖,四条腿在空中挥舞哀求,不给它穿鞋它就不肯起身。看它这副模样,佩尔特干瘪的脸上也不禁露出笑容。但随着路途推进,巴克的脚掌也愈来愈坚韧,因此鞋子磨破后就丢了。

一天早上,队伍在裴利忙着整装出发时,向来中规中矩的桃莉突然发狂,发出一声摧肝裂胆的长声狼嚎,吓得狗群寒毛直竖,魂不附体。桃莉突然朝巴克直扑而去,巴克从来没看过狗发狂,照理说不会害怕那模样,但它察觉出发生了什么可怕的事,因此惊慌地拔腿就跑。桃莉口吐白沫,气喘吁吁地紧追在后,两只狗始终保持一步之遥。巴克吓得魂飞魄散,拔足狂奔,桃莉想追也追不上;但它发了疯似的穷追不舍,巴克也同样摆脱不了它。巴克冲进岛上的树林,朝低缓那头奔去,它横越覆满碎冰的后溪逃上第二座岛,然后是第三座岛,接着又绕回主河,情急之下直接跑上河面。它一路头也不回,听见桃莉的咆哮就近在耳后。它听见法兰斯瓦在四分之一里外的地方喊它,于是转身折返,依旧跑在桃莉前头,痛苦地大口喘息,只能把希望放在法兰斯瓦身上。雪橇驾驶人的手上握紧斧头,等巴克一跳过他身边,斧头便霍然落下,狠狠地砍在疯桃莉的头上。

筋疲力尽的巴克摇摇晃晃地倒在雪橇旁,大口地喘息。斯皮茨眼见机不可失,立刻扑向巴克,接连两次咬住无还手之力的对手。巴克被它咬得皮开肉绽,伤口深及见骨。法兰斯瓦的鞭子见状抽下,巴克满意地看着斯皮茨挨鞭,全队还没有一只狗受过如此严厉的鞭刑。

“斯皮茨这个恶魔,”佩尔特说,“它总有一天会宰了巴克。”

“拜托,那个巴克还比它要恶上两倍呢!”法兰斯瓦回应,“我常留意巴克,确定得很。我告诉你,总有一天它会发起狠来,狠狠咬烂斯皮茨,把它的骨头吐到雪地上。绝对,我跟你保证!”

从那时开始,巴克和斯皮茨之间正式开战。身为全队公认的领袖,斯皮茨觉得自己的领导地位严重受到这只怪异的南方狗威胁。巴克确实与众不同,斯皮茨看过无数南方狗,但没有一只在路上或营区里是有用的。它们天性孱弱,一个个不堪苦工,在冰雪和饥饿的折磨下死去。巴克是个例外,它不只熬过这些考验,甚至还日渐茁壮。它的力量、野蛮和狡狯与哈士奇不相上下。除此之外,它也同样具有领袖风范,而它最危险的地方,就在于那个红衣男子用木棒给了它一次深刻的教训,把它称王的盲目和冲动都打得无影无踪。它狡狯非常,具有不亚于那份原始野性的耐心,静候自己的时机到来。

领导权的争霸战无可避免,总有一天会到来,巴克也期待这一天。它想要成为领袖犬,因为那是它的天性,也因为拉雪橇和背带带来的那份无以名之,又无法理解的骄傲紧紧抓着它——就是这份骄傲让雪橇犬不管工作再苦,也坚持要做到最后一口气,就算失去性命也在所不惜。若解下它们的背带,它们会心碎不已。大维会如此深以自己后卫犬的身份为傲,索列克司会如此卖力工作,也是出于同样的原因。这份骄傲让它们在拔营时自动凝聚一心,将它们从暴躁乖戾的野兽变成卖力、热情又不畏艰险的队伍。只是这份骄傲在入夜扎营后旋即消失无踪,狗儿们又恢复往常的焦躁孤僻、阴郁不满。也是这份骄傲支撑着斯皮茨,让它有权在工作时教训犯错、偷懒或在清晨拔营时想逃跑的雪橇犬。同时这份骄傲也让它害怕巴克,害怕它有一天会取而代之,成为领袖犬。现在,这也是巴克的骄傲。

巴克开始公然挑战斯皮茨的领袖地位。每当斯皮茨要处罚偷懒的雪橇犬时,它就挺身而出——而且是蓄意的。有一晚下了一场大雪,天亮后那只摸鱼大王帕克没有出现,安稳地躲在雪地下一寸的睡窝里。法兰斯瓦连声呼唤,却始终不见它的踪影。斯皮茨大发雷霆,火冒三丈地在营地间跑来跑去,又闻又挖每一个可疑之处。帕克听到它的厉声咆哮,更是怕到躲在洞里瑟瑟发抖,不敢出来。

但帕克最后还是被发现了。斯皮茨扑过去要修理它,就在这时,巴克也势若猛虎地扑上前,挡在两条狗之间。因为事出突然,巴克的动作又太狡猾迅速,斯皮茨避之不及,一下被掀翻在地。本来还浑身发抖,可怜兮兮的帕克看到巴克公然叛变,胆子也跟着大了,居然飞身扑向摔倒在地的领袖犬。早已不知公平竞争为何物的巴克跟着扑到斯皮茨身上。法兰斯瓦见景虽然笑了起来,但仍公平处置,鞭子重重抽在巴克身上。即便如此,也无法让巴克从被它压在脚下的对手身上离去。法兰斯瓦只好祭出鞭柄,把巴克打得眼冒金星。鞭子一下下往它身上招呼,巴克不得不退,斯皮茨也抓住空当在旁修理了屡次作怪的帕克。

接下来的几天,眼看道森越来越近,巴克依旧不改其色,继续插手干涉斯皮茨对犯人的惩处。但它做得巧妙,只在法兰斯瓦没看见时动手。由于巴克暗中造反,其他雪橇犬抗命的情况也越来越严重。大维和索列克司不为所动,不过队上其他狗越来越无法无天。事态一发不可收拾,队上争执不断、吵闹不休,每时每刻都有狗闹事。这一切都是巴克搞的鬼,法兰斯瓦被它搞得焦头烂额。这位雪橇驾驶员提心吊胆,因为这两只狗决一死战只是迟早的事。不止一晚,雪橇犬的打斗声把他从睡梦中惊醒,他匆匆爬出被窝,就怕是巴克和斯皮茨在打架。

然而对决的时机一直没有到来,狗队在一个沉闷的午后到达道森,战争依旧没有爆发。道森不仅人声鼎沸,还有不计其数的狗。巴克发现它们全都在工作,仿佛狗工作是再天经地义不过的事了。从早到晚,长长的雪橇队伍在主街上跑上跑下,到了夜里铃铛声仍然不绝于耳。它们拖着搭建木屋的木料和柴薪运送到矿区,所有在圣克拉拉谷由马匹负责的工作,在这儿都由狗来做。巴克在这里时常遇见其他的南方狗,它们多是野生的哈士奇狼犬,每一晚,固定九点、十二点、三点时,它们总会高歌一首夜曲,那是一种陌生又神秘的吟诵,巴克欣然加入了合唱。

北极光在空中冷冽闪耀,繁星随着雪光起舞,大地麻木冻结于冰雪之下。这首哈士奇之歌要歌颂的,或许原本是生命的反抗,然而狗群低声唱和,伴随一声声叹息啜泣的长音,听起来更像在泣诉生存的艰难。这是一首古老的歌,如同它的种族一样古老,这是大地初现时的第一支歌,那时的曲调总是悲伤的,歌里包含了世世代代的哀愁。巴克莫名地深深被这悲叹撼动,当它跟着呻吟悲泣时,那歌声里藏着多少生活的痛苦,而那也是它野生远祖经历过的痛苦。歌声中还包含了它们对神秘的寒冷和黑暗的畏惧。它被深深地撼动,这代表了它已跨越那些受火光和屋顶庇护的光阴,回到嚎叫岁月的原始之初。

到达道森的七天后,队伍又沿着骑警营的陡坡奔下育空的雪径,朝岱牙和盐水出发。佩尔特此行要送的急件比来程更为紧急,加上受到骄傲驱使,决心要创下今年的纪录,因此更加加紧脚步。许多条件都有利于他,过去七天的休息让狗儿们都恢复了精力,无论身心都处于巅峰状态。而且来时走过的路径已被后来的旅人踏实,再次上路会好走许多。另外,警方在途中安排了两三处休息站,里面备有人和狗的粮食,让队伍的行装可以轻便许多。

第一天它们赶了五十里路,抵达六十里河;第二天飞快穿越育空,到达裴利。但是他们并非一帆风顺便取得这个辉煌的成绩,雪橇犬间的争执让法兰斯瓦头痛不已,巴克暗中领导的叛变破坏了队伍的团结,狗队在缰绳上的动作不再一致。受到巴克的鼓励,这些叛徒开始展开各种小规模的叛乱。斯皮茨不再受到尊重,它们以前对它的敬畏消失无踪,纷纷开始挑战它的权威。一天晚上,帕克抢走斯皮茨一半的鱼,在巴克的保护下狼吞下肚。另一晚,达布和乔联手反抗斯皮茨,逼它不得不放弃惩罚它们。就连善良温驯的比利也没那么好欺负了,不像以前一样动不动就哀嚎。只要一靠近斯皮茨,巴克绝对是一副龇牙咧嘴、怒吼连连、鬃毛直竖的威吓模样。它简直是把斯皮茨压着打,总是大摇大摆、气焰嚣张地在它的鼻子前耀武扬威。

纪律的紊乱影响了雪橇犬间的关系,它们以前不会像现在这样争吵不休,老是把营地搞得像鬼哭神嚎的精神病院一样。虽然无止尽的打斗吵得大维和索列克司心浮气躁,它们依旧不为所动。法兰斯瓦气得满嘴直冒听不懂的外国脏话,在雪地上暴跳如雷,猛揪自己头发。他的鞭子不断在狗群之中啪啪作响,还是无济于事。只要他一转身,它们又开始造反。斯皮茨有法兰斯瓦给它撑腰,其他队友则有巴克这个靠山。法兰斯瓦知道一切都是巴克搞的鬼,巴克也明白他知道,但它太聪明了,再也没被当场逮个正着。它一样认真拉雪橇,而且越来越喜欢它的工作,原本的苦差事,现在已经变成一桩乐事,而狡猾地煽动队员打架,搅乱缰绳更是让它乐不可支。

到了塔奇纳河口,一晚的晚餐后,达布在雪地里挖出一只雪兔,它不过迟疑片刻,兔子就逃之夭夭。下一秒,整支雪橇队都开始疯狂吠叫,紧追在兔子之后。几百码外有一处西北警局的营地,那里有五十只哈士奇,也一齐加入追逐战之中。那只兔子往河流下游疾速逃窜,拐入一条小溪,远远跑在冻结的河床前方。它轻盈地飞掠在雪面之上,狗群则用蛮劲全力铲开雪地,穷追不舍。巴克一马当先,在最前头领队,六十只狗转过一弯又一弯,就是抓不着那只兔子。巴克俯低身子,热切哀吟,雄伟的身躯如闪电般冲刺,在苍白的月光下奔驰纵跃,那只雪兔则如一抹惨白的鬼影在前方不断飞跃。

对于鲜血的渴望、杀戮的欢愉,以及驱使人类定期从喧闹的城市走入森林,只为了用铅弹猎杀动物的欲望这些古老的本能刺激,巴克全都感受到了,只是这份感受此刻变得更为强烈。它遥遥领在队伍前方,追捕那只野生动物。它想用自己的牙齿咬死那块活生生的鲜肉,将它的口鼻和双眼浸濡在温暖的血液之中。

这是生命所能达到的狂喜巅峰,即便生命本身也无法超越。生命的吊诡之处莫过于此,这份狂喜在一个人最活跃的时候出现,却又令人完全忘记自身的存在。这份令人忘我的狂喜在艺术家的脑中出现时,灵感便像火焰一样熊熊包围着他;出现在士兵身上时,他就在烽火连天的战场上疯狂砍杀,下手无情。这份狂喜现在也出现在巴克身上,让它浑然忘我地领导狗群,一面发出古老的狼嚎,一面在月光下追捕眼前活蹦乱跳、敏捷逃脱的猎物。它的天性在体内深处大声回响,这份天性比它的生命更久远,早在时间之初便已存在。它完全被生命的波涛和生存的浪潮所支配,每一处肌肉、每一个关节、每一条肌腱都沉浸于喜悦之中,因为活着而炽烈燃烧,在奔跑中尽情展现。巴克在星光下狂喜飞跃,越过那了无生气的死寂大地。

纵使在亢奋之中,斯皮茨也依旧维持着冷静与算计。溪流大转弯之处有块突出的隘路,它离开狗群,抄捷径绕到前方等待巴克。巴克没留意斯皮茨的行踪,它转过弯,鬼魅般的雪兔仍在它前方轻巧飞跃,就在此时,另一道更大的白色鬼影从上方的河堤跳到兔子正前方。是斯皮茨!兔子转身不及,白晃晃的尖牙在半空中一口咬碎它的背脊,发出像人类受到遇袭时那样凄厉的惨叫。这是灵魂从生命之巅坠入死神魔掌时发出的呐喊,巴克身后的狗群一起发出鬼哭神嚎般的欢欣合唱。

巴克一声不吭,它不再压抑,猛然朝斯皮茨扑去。两条狗肩撞肩,但巴克的力道过猛,反而错失准头,没咬中斯皮茨的咽喉。它们在白末般的雪地中滚了一圈又一圈,斯皮茨立刻站稳脚步,好像压根儿没被撞到一般。它狠狠撕裂巴克的肩膀,随即跳开,一面撤退,一面寻觅更好的立足点,同时又用它陷阱般的钢齿狠狠咬了巴克两次,龇牙咧嘴地厉声咆哮。

在那瞬间,巴克明白了,对决的时候到了,这一战至死方休。它们不断兜圈对峙,咆哮连连,耳朵紧贴在后,目光炯炯地搜寻有利的机会。这个景象好熟悉,巴克一下全记起来了——记起这片雪白的森林、雪白的大地、雪白的月光,还有战斗的刺激。这片银白色的寂静之中弥漫着鬼魅般的肃穆,空气中听不见任何声响,就连一点细微的声音也没有,万物静止,连叶子也停止颤抖。狗群的呼吸在冰冷的空气中缓缓盘旋上升,这群桀骜不驯的半狼半狗,不出片刻已把兔子吃干抹尽,然后屏气凝神,围成一圈,将巴克和斯皮茨包围其中。它们和周遭环境一样静默无声,双眼闪着不怀好意的光芒,吐出的气息在空中袅袅上升。这幅景象对巴克来说一点也不陌生,一切都是那样理所当然,毫不稀奇。

斯皮茨是个身经百战的战士。从斯匹茨卑尔根到北极,从加拿大到极北荒地,无论在任何狗群中它都能占稳王位,知道该怎么统御它们。战斗时不管多愤怒,它都不会让怒火蒙蔽它。它渴望狠狠撕裂、摧毁它的敌人,但也没忘记敌人的仇慨之心和它一样强烈。在还没准备好挡下敌人的冲撞前,它绝对不会轻举妄动。在还没接下敌人第一波攻势、熟悉对手招式前它也绝不先出招。

巴克想把牙齿深深刺进那只大白狗的脖颈,却始终无法得手,它的牙只要一沾上柔软的皮肉,就立刻被斯皮茨的尖牙挡下。利牙对上锐齿,巴克的嘴被咬得皮开肉绽,鲜血汩汩涌现,但它就是无法攻破对手的防线。它重整旗鼓,如疾风般迅速绕圈,将斯皮茨包围其中。它一次又一次朝那雪白的咽喉扑去,只要咬断那儿,它的对手就再也无法呼吸。斯皮茨却总能反击成功,咬中一口后立刻跳开。巴克改变策略,正面冲撞斯皮茨,但这次只是佯装要直取它的咽喉;就在即将得手之际,它头猛然一缩,向旁一甩,原来它是要用肩膀冲撞斯皮茨的肩膀,猛力将它撞翻。结果,反而是巴克的肩膀被撕裂,斯皮茨灵巧跳开,安然无恙。

战局至今,斯皮茨毫发无伤,巴克已全身浴血,不住大口喘气。战事愈演愈烈,外面还有一圈狼安静地、虎视眈眈地等着要了结倒下的输家。就当巴克气喘吁吁时,换斯皮茨进攻了,巴克被打得站也站不稳。有一次巴克绊了一下,外圈那六十只狗马上“唰”地站起,但它在半空中稳住身子,那圈狗又坐下等待。

巴克还拥有一项成大事者必备的特质,那就是想象力。除了仰赖本能战斗,它也懂运筹帷幄。这次它再进攻,假装又要使出先前肩撞肩的老招,但在最后一瞬身子一低,紧贴雪地,牙齿咬上斯皮茨的左前脚,腿骨应声而碎。大白狗现在只剩三条腿,巴克打算再进攻三次就要解决它,于是故伎重施,咬断斯皮茨的右前腿。斯皮茨无视腿上传来的痛楚和越来越渺茫的胜算,疯狂挣扎,不让自己倒下。它看见包围在外的那圈狼群,它们安静无声,目露凶光,口水顺着舌头滴淌,银白色的气息在空中飘浮,一步步慢慢向它逼近。它过去也曾见过狼圈朝着输家围拢,只是这一次被打败的是它。

它毫无胜算。慈悲属于气候和煦的南方大地,敌人绝不可能放过它。巴克已经准备好要发出最后一击。狼圈不断围拢,直到它感觉哈士奇的呼吸就在身边。巴克看见它们围在斯皮茨的身后和两侧,身子伏得低低的,目光紧锁着那条大白狗,蓄势待发。那一瞬间,世界仿佛静止了一般,每条狗都像石化般动也不动,只有斯皮茨不住颤抖,长毛耸立,蹒跚地来回踱步。它威吓怒吼,好像这么做就能吓走逐步逼近的死神。巴克再度扑上前,得手后立刻跳开。这次正中肩膀,斯皮茨终于消失在狼圈之中。那黑色的围圈在月光流泻的雪地下迅速缩成一个黑点,巴克傲然而立,冷眼旁观。胜者为王,它体内的那头原始野兽完成了杀戮,它满足了。

“看吧!我就说嘛!斯皮茨是恶魔,但巴克可是恶魔中的恶魔啊!”

翌晨,法兰斯瓦发现斯皮茨下落不明,巴克又满身是伤时如是说。他把巴克拉到火旁,借着火光查看伤势。

“那个斯皮茨下手可真狠。”佩尔特一边检查巴克身上撕裂的伤口,一边说。

“巴克比它狠上两倍咧!”法兰斯瓦应道,“现在我们可以好好赶路了。斯皮茨不在,这下麻烦都没了!”

佩尔特开始收拾营地的装备堆上雪橇,雪橇驾驶员则替狗儿们套上背带。巴克朝斯皮茨的领袖犬位置冲去,但法兰斯瓦没注意到它,反而将索列克司带去巴克梦寐以求的位置。依他看来,索列克司是剩下来的狗中最适合当领袖犬的。巴克愤怒地扑向索列克司,逼它退开一旁,自己站了过去。

“你看!你看!”法兰斯瓦大喊,乐不可支地拍打自己的大腿,“你看那个巴克,它宰了斯皮茨是要接收它的位置啊!”

“走开,小鬼!”他斥责,但是巴克不肯让步。

法兰斯瓦不理会巴克威吓的咆哮,抓住它的颈背,把它拖到一旁,又换上索列克司。那只老狗可不喜欢这个位置,也清楚表示自己畏惧巴克,不过法兰斯瓦依旧坚持己见。只是他一转身,巴克就又挤开索列克司,索列克司也毫无反抗之意。

法兰斯瓦勃然大怒:“好啊,你欠修理就是了。”他大声呵斥,手里提着一根粗棍回来。

一看到棍子,巴克就想起那个红衣男子。于是它缓缓后退,看见索列克司又被带上前也不再尝试攻击。它仍未死心,在棍子所及的范围之外不断绕圈,愤怒咆哮。它一面兜圈,一面目不转睛地盯着棍子,好在法兰斯瓦挥落棍棒的瞬间及时闪开。它已经学乖了!

驾驶员继续手边的工作,他呼喊巴克,要将它绑回大维前方的老位置。巴克向后退了两三步。法兰斯瓦跟上,巴克又后退。法兰斯瓦以为巴克是怕挨揍,所以僵持几次后便扔开棍子。但巴克不是怕挨打,它公然造反是为了夺取王位。那宝座本就属于它,那是它赢得的,它绝不屈从于领袖犬之外的任何位置。

佩尔特也上前帮忙。他们两人追巴克追了一个小时,怎么用棍子威吓挥舞,都给巴克闪开了。他们破口大骂,从巴克祖宗八代一路问候到它还没出世的后代子孙,连它身上的每一根毛和体内每一滴血都给骂得一无是处。巴克咆哮以对,保持距离,不让两人靠近。它没逃走的打算,只是沿着营地不断踩圈子后退。它的意图再清楚不过,只要他们满足它的要求,它就会乖乖回去。

法兰斯瓦束手无策,只好席地而坐,搔了搔头。佩尔特看了手表一眼,骂了声脏话。时间飞逝,他们一个小时前就该上路了。法兰斯瓦又抓抓头,不好意思地朝信差一笑。佩尔特耸耸肩,他们认输了。法兰斯瓦走到索列克司站立之处,叫巴克过来。巴克笑了,露出狗的笑容。不过它还是保持距离,不肯上前。法兰斯瓦解开套在索列克司身上的缰绳,把它放回它的老位置。除了巴克之外,狗队全都绑好背带,在雪橇前排成一条整齐的直线,准备好上路出发。法兰斯瓦将最前方的位置留给巴克,他又喊了一声,巴克再度露出笑容,还是不肯上前。

“你把棍子放下啊!”佩尔特说。

法兰斯瓦听话照做。棍子一放下,巴克立刻冲上前来,露出胜利的笑容,抬头挺胸地站在队伍最前方。法兰斯瓦替它套上缰绳,雪橇开始滑动,两个男人跟在一旁奔跑,队伍终于又踏上河道。

雪橇驾驶员本就对巴克赞誉有加,说它是恶魔中的恶魔,而这一天尚未结束,他便发现自己还是低估了巴克。跃出第一步,巴克便扛起了领袖犬的责任,无论是需要判断情势,或需要敏捷思考与行动时,它都表现得比斯皮茨更加优秀,法兰斯瓦从没见过能跟斯皮茨媲美的领袖犬。

巴克尤其胜过斯皮茨的,是它更知道该怎么订立规矩,使队友服膺的手段也更加高明。大维和索列克司不在乎更换领袖犬,那不关它们的事。它们只在乎自己的工作,只要不妨碍到它们卖力拖拉缰绳,它们根本不在乎发生了什么事。只要能维持秩序,就算是比利那个温吞鬼来当领袖犬也无所谓。但队上其他的狗在斯皮茨王朝的最后几天变得野性大发,难以控制,现在看到巴克要整顿它们,不由备感讶异。像是排在巴克后方的帕克,除非被逼,否则它连一盎司的力气都不肯多出,动不动就发抖装病偷懒。但在第一天结束之前,它出的力气已经比它这辈子加起来的还要多。上路后的第一晚,脾气暴烈的乔,就在营地被巴克狠狠教训了一顿——这件事斯皮茨从来没成功过。巴克只是用它体重的优势把乔压在地上,闷得它无法呼吸。直到它不再反咬,苦苦哀求后巴克才终于罢手。

队伍的步调迅速整顿妥当,恢复以往的团结,像过去一样,大家同心协力,动作整齐划一,纵跃时仿佛只有一只狗跳起。在林克急湍又有两只当地土生土长的哈士奇加入狗队,分别叫作提克和库那,巴克驯服它们的速度令法兰斯瓦啧啧称奇。

“不会再有像巴克这样的狗了!”他高喊,“不会有的!就算花一千块买它也不冤啊!我的老天!佩尔特,你说是吧?”

佩尔特颔首。雪橇队现在的速度遥遥领先纪录,而且一天比一天超前。路况良好,路面结实坚硬,没有松软的新雪让他们举步维艰。天气也没那么冷了,自从先前气温骤降到负五十华氏度后,气温就一直就停在那儿。佩尔特和法兰斯瓦两人轮流交替跑路和驾驶的工作,狗队也一路前奔,鲜少停下休息。

跟先前相比,三十里河的河面现在结满了冰。他们来时花了十天才穿越,此行只花了一天。还有一次,他们一口气从拉巴基湖急奔六十里,直达白马急湍。穿越马歇湖、塔吉什湖和班奈特湖这片绵延七十里的湖群时,队伍的速度之快,负责跑路的那人还可以用绳子把自己绑在雪橇后方,让雪橇拉着他跑。第二个星期的最后一晚,队伍便攻上白山隘口,之后借着山脚下斯加圭城和港口船只的灯火跑下通往海滩的斜坡。

这趟旅程破了纪录,十四天来他们每天平均跑上四十里。到了斯加圭城,整整三天佩尔特和法兰斯瓦都大摇大摆、神气活现地在主街上走来走去。请他们喝酒的邀约如潮水般涌来,狗队也成为驯狗人与赶狗人至高崇敬的注目焦点。直到之后来了三四个西部来的坏胚,扬言要将镇上洗劫一空,结果反而被射得像胡椒罐一样浑身窟窿,大家的话题这才转到其他英雄上。随后官方命令下来了,法兰斯瓦把巴克叫了过来,抱着它哭得泪眼婆娑。这是巴克最后一次见到佩尔特和法兰斯瓦,就像过去的其他人一样,他们从此走出巴克的生活。

一个苏格兰混血儿接收了巴克和它的队友,连同其他十二支狗队,巴克再次踏上前往道森的艰辛旅程。它们再也不是轻装上路,也不用赶着打破纪录,因为它们现在是邮局的送件队,日复一日不断重复同样的苦工,拖着沉甸甸的雪橇横越雪地,上头载满了从世界各地捎来的信息,要送给北极暗影底下淘金的人们。

巴克不喜欢这份差事,它仍旧尽心尽力地做,像大维和索列克司一样为自己的工作骄傲。不管队友是否具备相同的荣誉心,它都不改初衷,认真监督它们工作。日子变得单调乏味,每天只能像机器一样重复例行公事。生活一成不变:厨子每天早上在固定的时间起床,升好营火吃早餐,有些人开始收拾营区,有些人帮狗绑好背带,天还没亮就摸黑上路。天一黑便扎营,有些人负责搭建小帐篷,有些人砍柴、削松枝铺床,其他人则取水或冰来准备晚餐。此外还要喂狗,这对雪橇犬来说是一天中最棒的时刻,不过吃完鱼后,和其他一百多只狗四处游荡上一个小时也很有趣。它们之间有的是狠角色,可是经过三场激烈的打斗后,巴克轻松取得领袖地位,之后只要它竖起鬃毛、露出利齿,它们就会乖乖让路。

不过巴克最爱的还是躺在营火旁,后腿缩在身体下,前脚伸直在身前,抬起头,眯起迷蒙的双眼凝视跳动的火焰。有时它会想起阳光遍洒的圣克拉拉谷和米勒法官的大房子,想起那座水泥泳池和那只墨西哥无毛犬伊莎贝尔和日本哈巴狗多兹。但它更常想到的,是那个红衣男子、可丽的死,以及和斯皮茨的那场恶斗。它也会想起它吃过的美食或想吃的食物。它不是想家,那片阳光之地已经模糊而遥远,这些记忆并不会动摇它。更强烈召唤它的,是基因中的记忆,让它对从没见过的事物也产生一种似曾相识的熟悉感。那些记忆中的本能(祖先在许久前养成的习惯,习惯又演变成本能)原已衰退,如今又在它体内苏醒活跃。

有时,它躺在那儿,眯起眼睛,恍惚地凝望火光,眼前的火焰仿佛变成了另一团火,它躺在另一堆营火前,看着另一个不同的混血儿在它面前烹煮食物。这个人的腿短了些,手比较长,健壮的肌肉纠结隆起,而非圆鼓鼓地肿胀。这人一头浓密凌乱的长发,额头自眼睛开始往后倾斜,直到头顶。他口中发出奇怪的声响,似乎很怕黑,不时往黑暗偷瞄。他的双手垂在膝盖和脚掌之间,手里抓着一只棍子,棍子的末端绑着一块沉重的石头。他几乎衣不蔽体,只有一条破破烂烂、被火烧过的皮布披在背上。他身上体毛浓密,整片胸膛、肩膀,一直到手臂和大腿外侧都盖着一层厚厚的毛发。他站立的时候双膝弯曲,上身无法挺直,只能前倾。他浑身散发出一种活力,或该说是像猫一样的弹力。他时时保持高度警戒,仿佛总是提心吊胆,恐惧所有看得见和看不见的东西。

某些时候,这个多毛人也会蹲在火旁,把头埋在两脚间睡觉。这时候,他的手肘会放在膝上,双手抱头,像要用那双毛茸茸的胳膊挡雨一样。火堆外,黑暗包围大地,巴克看见其间有许多发亮的煤炭,两两成双——总是两两成双。它知道那是巨兽的眼睛,它可以听见它们的身体压碎树丛和在夜里发出的声响。巴克懒洋洋地眯眼注视火光,在育空河畔做着白日梦。那些声音和景象让它从背脊一路到肩颈的长毛笔直竖起,最后忍不住压抑地低声哀鸣或吼叫几声,这时混血的厨师便会对它喊:“嘿,你!巴克!起来了!”另一个世界于是消失无踪,现实世界回到眼前。它站起身来,打个哈欠,伸伸懒腰,仿佛刚刚真的做了个梦一样。

这是一趟艰苦的旅程,雪橇犬拖着堆积成山的信件,沉重的工作使它们筋疲力尽。到达道森时它们都消瘦许多,虚弱不堪,起码需要休息个十天八天。但两天内它们又载满要送至外界的信件从骑警营启程,一路跑下育空河岸。狗儿疲惫不堪,驾驶员也抱怨连连,雪上加霜的是每天都在下雪,路径上将会积满松软的新雪,增加地面的摩擦力,狗儿必须出更大的力气才能拉动雪橇。幸好驾驶员善待狗儿,一路上都悉心照料它们。

每一晚,他们都先将狗照料好才吃饭,检查完狗的脚掌后才睡觉。可怜狗儿们的体力依旧每况愈下。从冬天开始,它们总共拉着雪橇跑了一千八百里,就连最顽强的狗也禁不住这一千八百里的劳累。但巴克撑下来了,虽然它也筋疲力尽,仍严格维持队上纪律,鞭策队友继续工作。比利每一晚都在睡梦中低声哀嚎,乔的脾气更是前所未见的暴躁。而不管是不是瞎眼那侧,索利克司都不允许任何人靠近。

其中最痛苦的是大维,它不知道生了什么病,变得愈来愈阴沉烦躁。队伍一扎营,它立即就地筑窝,再也不肯起身,驾驶员还得拿食物过去喂它。背带只要一解开,它马上躺下,不到隔天清晨上工前绝不起身。有时跑到一半雪橇突然停止,或起步时缰绳猛然拉紧时,它都会发出痛苦的嚎叫。驾驶员为它检查,但什么毛病也没有。它的病引起所有雪橇驾驶员的兴趣,他们吃饭时谈论这件事,睡前抽最后一根烟时也谈论这件事。有一晚他们甚至举行了一次会诊,把大维从窝里带到火堆旁,在它身上又压又戳,直到它哀嚎了许多次后才罢手。它体内一定出了什么毛病,但是他们摸不到任何断骨,查不出病因。

到了卡西尔沙洲时,大维虚弱到不停在缰绳内跌倒。那个苏格兰混血儿发令停止雪橇,把它带出队外,让前头的索列克司取代它的位置。驾驶员是要大维休息,让它自由跟在雪橇之后。即使病重,一被牵开,大维还是勃然大怒,缰绳一解开便怒吼连连,看到索列克司被带到它长久以来尽心卖力的位置上时,更是心碎地呜咽起来。它对缰绳和工作深以为傲,就算快病死了,也无法忍受另一只狗接替它的位置。

雪橇起步后,它跟在雪橇旁,在路径旁的软雪中蹒跚前行,不断用牙齿攻击索列克司,想把它撞倒,挤进索列克司和雪橇之间,跳回属于它的位置上。它不停哀鸣吠叫,混血驾驶员想用鞭子赶走它,可针扎般的鞭笞动摇不了它,驾驶也不忍再加重手下力气。路径上的积雪明明比较坚硬,好跑许多,大维不愿跟在雪橇后方,乖乖跑在路上。它坚持跌跌撞撞跟在雪橇旁,那儿的积雪松软,跑起来很是费力。终于它精疲力竭,摔倒在地。它爬不起身,只能看着长长的雪橇跑过身旁,扬起片片雪花,发出哀伤的嚎叫。

它使出最后一分力气,摇摇晃晃地起身,蹒跚跟在雪橇后方。雪橇再度停止,它踉跄走过雪橇,站到索列克司身旁。驾驶员停驻片刻,向后面的人借火点燃烟斗,然后又走回原位,扬鞭策狗。但一反常态地,狗儿轻轻松松便跨出脚步,它们察觉事态有异,不安地转过头,却被眼前景象吓得呆立在地。驾驶员也吃惊得合不拢嘴,雪橇竟半分也没前进。他呼唤同伴前来查看,原来是大维咬断索列克司的两条缰绳,直挺挺地站在雪橇前的老位置。

大维用眼光哀求驾驶员让它留下。驾驶员左右为难,不知该如何是好。他的同伴说,若不让雪橇犬工作,它们会心碎而死。众人开始回忆起自己听过看过的例子,七嘴八舌地说起有些狗因为年纪太大或伤势过重,再也无法工作时,会因解职心碎而死。眼看大维只剩一口气了,出于怜悯之心,驾驶员决定不如让它死得其所。于是它又被套上缰绳,像过去一样骄傲地拉着雪橇,但它不时因内伤而不由自主惨叫出声。好几次它摔倒在地,只能被缰绳拖着走,有一次甚至被雪橇碾过,之后只能一跛一跛地跟在后方。

就这样撑到了下一个营地。驾驶员在营火旁帮它做了个窝。隔天早晨,它实在虚弱到无法上路,但到了要绑背带的时候,它仍试着要爬到驾驶员身旁。它颤颤巍巍地起身,摇晃一下又摔倒在地。之后索性像虫一样蠕动身体慢慢爬向背带,伸出前脚,拖着身体,一英寸一英寸地缓缓前进。它的力气离它远去,队友最后一次看到它,就是它躺在雪地气喘吁吁、渴望地凝视它们的模样。就连狗队穿过河边的树林后,都可以听见它悲痛欲绝的哀嚎。

雪橇骤然停止。那个苏格兰混血儿慢慢走回营地,人群安静了下来。枪声响起,苏格兰混血儿匆忙折返,鞭子划过空中,铃铛再度响起。雪橇搅起地上白浪,但巴克知道,每条狗都知道,在河边的那片树林之后,发生了什么样的事。

雪橇队离开道森三十天后,巴克和它的队友到达斯加圭城。它们全都筋疲力尽、虚脱乏力,状况差到不能再差。巴克原本一百四十磅重的体重,如今只剩一百一十五磅,其他队友虽然体重本来较轻,相比之下却瘦得更多。过去最会装病的摸鱼大王帕克,老把脚伤装得活灵活现,现在脚是真的跛了,连索列克司也瘸了腿,达布因为扭伤的肩胛骨而痛苦不堪。

狗儿的脚酸痛不已,跳也跳不动,扑也扑不起,踏在路径上的每一步都异常沉重。它们步履蹒跚、摇摇晃晃,每走一天,疲倦就加深一分。它们没生病,只是累坏了。那份疲惫并非来自短时间的过度操劳,那只要几个小时就能恢复。它们会如此疲惫,是因为几个月来的连日苦役,一点一滴把它们的力气消耗殆尽,直到最后一点精力也被耗得一干二净,连恢复元气的力量都不剩。它们的每一块肌肉、每一根纤维、每一个细胞全已油尽灯枯。这不是没有原因,不到五个月,它们已经跑了两千五百里,而且最后的一千八百里只休息了五天。抵达斯加圭城时,谁都看得出来它们举步维艰,勉强才拉紧缰绳,下坡时,最多也只能尽量不要挡到雪橇的去路。

“跑啊!你们这群可怜的跛脚狗!”当狗队踉跄走下斯加圭城的主街时,雪橇驾驶人鼓励它们,“这是最后一趟了,然后我们就可以好好休息,好不好?我保证一定给你们放长假。”

驾驶人信心满满,确信接下来可以好好休养一段时日。他们自己也只休息两天,便跑完一千两百里的路程,辛苦许久之后偷闲片刻也是天经地义。但有太多男人涌进克伦代克,也有太多情人、妻子和亲人留在故乡,他们只能依靠信件传达思念之情,也难怪邮件堆积的高度直逼阿尔卑斯山。除此之外,官方命令也下来了,一大批刚从哈德逊湾运来的犬只被派来取代那些已无用武之地的雪橇犬,这些老将必须另行处置,既然狗值不了多少钱,不如直接全部低价抛售。

三天过去,巴克和它的队友依旧疲惫无力、虚弱不堪。到第四天早上,两个美国来的男人用极低廉的价格买下狗队和全部装备。那两人分别叫作霍尔和查尔斯。查尔斯是个中年白人,一双眼睛空洞无神、泪水汪汪,两撇胡子倒是尖挺,和藏在胡须下疲弱的双唇形成强烈的矛盾对比。霍尔年纪较轻,是个十九二十岁的小伙子,腰带上插了一把柯尔特左轮手枪和一把猎刀,皮带上还挂满弹匣。这条腰带是他全身上下最引人注目的地方,光看这点就知道他是个初出茅庐的新手,一点经验也没有。这两人显然出现在他们不该出现的地方,为什么会跑来北方探险,真是个令人无法参透的谜团。巴克听见他们讨价还价,看见钱在政府专员和那两人之间转手,于是它知道那位苏格兰混血儿和邮车驾驶员,将和佩尔特、法兰斯瓦以及其他消失的人一样,永远离开它的生命。它和队友被带往新主人的营地,映入眼帘的却是一幅懒散肮脏的景象:帐篷只搭了一半,脏碗盘堆积如山,所有装备歪七扭八,凌乱不堪。它看见一个女人,那两个男人叫她玛赛迪丝。她是查尔斯的太太,霍尔的姐姐,还真是个模范家庭啊!

巴克忧心忡忡地看着他们拆除帐篷,把东西放到雪橇上。他们忙得不可开交,但毫无效率可言。帐篷乱七八糟地卷成一团,比卷好后应有的体积还大上三倍;锡盘还没洗干净就打包起来。玛赛迪丝焦虑地在两个男人间来回踱步,嘴里叨念不休,一下叮嘱这,一下又告诫那。男人将行囊放在雪橇前方,她就插口说应该放到后面才对。但收到后头,另外在上面堆了其他行李后,她才还发现有东西没收拾;而且除了那袋行李外,其他地方都满了,无处可放,只好又七手八脚把东西全拿下来。

旁边的帐篷走出三个男人,一看到这情景便挤眉弄眼地咧嘴大笑。

“你们的行李乖乖不得了啊!”其中一人说,“我是没资格多嘴啦,但如果我是你们,绝不会一路带着那顶帐篷。”

“胡说!”玛赛迪丝一声娇斥,两手优雅地一阵挥舞,以示惊慌,“少了帐篷我睡哪儿啊?”

“春天已经到了,天气只会越来越暖。”那人回答。

玛赛迪丝坚决地摇了摇头。查尔斯和霍尔将最后一批物品堆到小山般的行李上。

“雪橇载得动这么多东西吗?”其中一人问。

“为什么不行?”查尔斯没好气地反问。

“喔,没什么没什么。”那人赶紧好声好气地解释,“我只是好奇,因为看起来有些头重脚轻的。”查尔斯转过身,尽可能地将皮绳向下拉紧,捆好行李,绳子却依旧松松垮垮。

“不用担心,那些狗当然可以拖着这么一大车玩意儿爬上一整天山,你们说是不是?”第二个人讥讽道。

“那当然。”霍尔礼貌地回答,但口气有些僵硬。他一手握住舵杆,另一手扬起长鞭。“跑啊!”他大喊,“快跑!”

狗队拉着胸带奋力一跃,雪橇纹丝不动。它们努力片刻后便放弃挣扎,雪橇太重了,它们实在拖不动。

“这些懒鬼,看我怎么教训你们。”霍尔大声呵斥,鞭子就要往它们身上抽去。

玛赛迪丝赶紧惊声制止:“喔,霍尔,你不能这么做!”她抓住鞭子,想将长鞭夺下:“它们太可怜了!我要你发誓,你一路上都不会对它们动粗,要不,我就不走!”

“你很了解狗是吧!”她弟弟讥讽,“我告诉你,这事你最好别管。它们懒得要命,不给点苦头吃,它们是不会乖乖听话的。狗就是这样,随便问一个人都知道。不信的话你去问那些人。”

玛赛迪丝恳求地望着他们,美丽的脸上写得清清楚楚,她不忍看狗儿受苦。

“如果你真想知道,我告诉你,它们现在一点儿力气也没有!”其中一人回答,“它们全累坏了,走也走不动,需要好好休息。”

“休息个屁!”霍尔掀动无须的双唇骂了一声。听见弟弟咒骂,玛赛迪丝又悲痛地“噢”了一声。

不过她是个护短的姐姐,马上替自己弟弟说话。“别管那家伙,”她尖声道,“你才是驾驶员,你觉得该怎么做就怎么做。”

于是霍尔的鞭子再次落到狗儿身上。狗儿们顶住胸带,脚掌深深踩进扎实的雪地,俯低身子,铆足了劲儿往前拉,但雪橇仍像抛锚似的动也不动。试了两次之后,它们伫立原地,不住喘息。无情的鞭声又猛烈响起,玛赛迪丝再次插手,她跪在巴克前面,眼中噙满泪水,张开双臂搂住它脖子。

“你们这些可怜的小家伙,可怜哪!”她同情地大声哭喊,“你们为什么不多出些力呢?这样你们就不会挨打了呀!”巴克不喜欢她,可也觉得自己处境已经惨到不能再惨,懒得反抗她,反正就把她当作是这悲惨工作的一部分吧!

其中一个旁观者一直咬牙忍耐,克制自己不要出口讥讽,现在真的忍无可忍,开口说:“我一点也不在乎你们的死活,但为了那些狗,我只想告诉你们,雪橇的滑橇会很快结冰,粘在地上,要是你们先把雪橇摇松,它们会轻松许多。你把全身的重量压在舵杆上,左右摇晃,就可以把滑橇摇松。”

他们又试了第三遍,这次霍尔遵照建议,先把冻结在雪地上的滑橇摇松。塞得满满的笨重雪橇终于开始前进,巴克和队友在雨点般的鞭笞下疯狂奔窜,跑了几百码后,路转了个弯,朝主街陡然下降。想稳住一架头重脚轻的雪橇需要经验丰富的驾驶员,而霍尔不是。狗队才转弯,雪橇就翻了,没绑紧的货物散了一半。但狗队没有停止,倾覆又变轻的雪橇在它们身后跳上跳下,它们受够了差劲的待遇和不合理的载货量,巴克气疯了,开始拔足狂奔,队上的其他狗也跟着它跑。霍尔大叫:“停!停!”可是它们充耳不闻。霍尔的脚绊了下,被拖倒在地,翻倒的雪橇就这么从他身上碾了过去。狗队横冲直撞,沿着主街把剩下的家当撒落一地,整个斯加圭城像开嘉年华会一样热闹喧腾。

好心的居民帮忙把狗拦下,捡起散落的物品,还建议他们,如果想顺利到达道森,行李得丢一半,而狗要增一倍。霍尔和他的姐姐、姐夫心不甘情不愿地听从建议,搭起帐篷,准备清点装备。从行李中翻出罐头时大家都笑翻了,因为在雪地上长途旅行,罐头食物是想也别想的奢侈品。“这些毛毯够开一家旅馆了!”其中一个帮忙的路人笑道,“就算只留一半还是太多,最好通通丢掉。还有那顶帐篷和整套碗盘都扔了吧,反正也没人会洗。我的天啊!你们以为自己是在坐卧车吗?”

他们乖乖听话,不是必需的物品通通狠心丢弃。看见衣服被人一袋一袋扔在地上,玛赛迪丝忍不住放声大哭,每丢一件她就要哭号一次。她双手环抱膝头,伤心欲绝地摇晃身子,坚决地说就算为了十二个查尔斯,她也不会再前进一步了。她到处哀求,最后终于死心,擦干眼泪,自己动手整理,甚至把必要的行李也扔了。她正在气头上,自己的东西丢完后仍余怒未消,又像龙卷风般卷去男人那儿,袭击他们的行李。

收拾完行李之后,虽然装备少了一半,剩下的分量还是令人望而生畏。查尔斯和霍尔在傍晚时分离开了一趟,带了六条外来犬回来。这六只狗加上队上原本的六只雪橇犬,以及创纪录的那次旅程中在林克急湍加入的两只哈士奇提克和库那,现在队上总共有十四只狗。虽说那些外来犬一上岸就接受训练,却仍不成气候。六条狗中有三条是短毛猎犬、一条纽芬兰犬,剩下两只则是杂种狗。这些新来的菜鸟什么都不懂,巴克和队友对它们不屑一顾。尽管巴克很快就教会它们该站在哪个位置、有哪些事情不能做,却无法教会它们该做什么。它们无法适应缰绳和雪径,除了那两只杂种狗,剩下的四只狗都因流落到这陌生的野蛮之地和恶劣待遇而迷迷糊糊、恍惚失神,而那两只杂种狗没有失神,是因为它们只是徒具骨架的空壳,根本毫无神志可言。

新来的狗不济事,无可期待,老将们又被先前两千五百里马不停蹄的旅程累得筋疲力尽,这支队伍可说是前景堪虑。尽管如此,那两个美国人仍是精神抖擞、志得意满,因为他们有十四条狗,看上去多威风啊!他们看过其他雪橇队穿山越岭,前往道森,或从道森来到此地,可从来没看过哪队雪橇队用了十四条雪橇犬。不过在北极跋涉旅行,不用十四条雪橇犬拉雪橇是有道理的——因为没有一辆雪橇可以运载喂饱十四只狗的食粮。但查尔斯和霍尔不明就里,以为有支铅笔就能规划行程,只要写下一只狗要吃多少,总共有几只狗,要跑几天,就能把一切安排妥当。玛赛迪丝从他们肩膀后方瞄了一眼,似懂非懂地点点头,这哪有什么难的嘛!

一直到隔日接近中午时分,巴克才浩浩荡荡地带领队伍跑上主街。狗儿一个个无精打采,无论是巴克或队友都已经精疲力竭,只能拖着虚脱的身子上路。它已经来往盐水和道森之间四次之多,又厌又倦之下,想到又得踏上同样的路途就痛苦万分。它完全无心于工作,每条狗都是。新来的狗胆小害怕,老狗则对自己的主人一点信心都没有。

巴克隐隐感到这三人不可信赖。他们什么也不会,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更清楚显现他们完全没有学习能力。不管做什么都马马虎虎,不懂秩序也毫无纪律,光是要搭起一个乱七八糟的营地就要耗掉大半夜,早上也要花上半天收拾营地,才将行李放到雪橇上。但行李又不好好放,随随便便地乱堆一气,以致剩下来的时间就不断在停止雪橇、重新安置行李中度过。有些日子里,他们一天连十里都跑不到,其他时候连出发都办不到,而根据狗粮计算而出的时程,他们甚至连预定行程的一半都还没走到。

狗粮短缺只是迟早的事,明知如此,他们还是不懂节制,喂食过量,加速消耗食物,让缺粮的日子更快到来。那些外来犬的消化系统尚未经过长期饥饿的锻炼,无法从最少的食物中榨出最多养分,因此食欲旺盛。除此之外,看到那些疲惫不堪的雪橇犬拉车时有气无力,霍尔便断然决定那些算好的配粮太少了,所以越喂越多,以为它们只要吃饱就会有力气。最糟的是,当玛赛迪丝发现用她美丽的大眼噙着泪水,颤声向霍尔乞求,也不能诱骗他给狗多一些食物时,便偷偷从鱼袋中偷鱼出来喂狗。其实巴克和其他雪橇犬需要的不是食物,而是休息。虽然行进缓慢,它们拖在身后的沉重货物依旧严重耗损它们的体力。

很快地,狗粮不足的日子来了。霍尔有天猛然惊觉他的狗粮已经去了一半,但他们只走了四分之一的路。在这片荒野上,不管是想靠人情或金钱,都无法取得更多狗粮。他们只好减少每天的配食,增加每天的路程。他的姐姐和姐夫都赞成他的计划,不过这如意算盘却被他们沉重的装备,与自身的无能给拖垮:给狗吃少一点很简单,但要狗跑快却绝无可能。加上他们自己的无能,没办法一早就启程,更是压缩到上路的时间。他们不只不知道要怎么让狗干活,更不知道该怎么驱策自己工作。

第一个倒下的是达布。这可怜的笨贼,尽管偷东西老是被抓到受罚,但它一直尽忠职守,扭伤的肩胛骨既没治疗也没好好休养。它的情况一天比一天糟糕,霍尔最后用他的柯尔特左轮手枪了结了它。这地方有句俗语:照哈士奇的食量喂食外来犬只会把它们饿死,而在巴克底下的六条外来犬还只吃哈士奇一半的食量,所以它们只有死路一条。第一只饿死的是那头纽芬兰犬,接着是那三只短毛猎犬,另外两只杂种狗顽强地多撑了几天,最后仍难逃一死。

到了这时,南方人那些爽朗愉悦、温文尔雅的特质,在这三人身上不再复见,北极之旅的风光和浪漫早已不知消失何处。极地的环境残忍严苛,把他们的男子气概和女性特质消磨得一干二净。玛赛迪丝不再为狗儿哭泣,光是自怜自艾、和弟弟与丈夫吵架就占去她全部心神。他们永远吵不累,悲惨的境遇使他们越来越容易怒火攻心,而脾气越是烦躁,日子就越难过。有些人是经历劳累的旅途和肌肉酸痛的折磨,还能保有耐心、维持亲切的态度,好声好气地说话,但这完全没发生在这两男一女身上。他们耐性尽失,只剩暴躁和痛苦。他们的肌肉也痛,骨头也痛,连心都痛。因为如此,他们说话也越来越尖酸刻薄,从早到晚没一句好听话。

只要玛赛迪丝一给他们机会,霍尔和查尔斯必定吵得面红耳赤。他们都深信自己做的远比分配到的工作还要多,而且一逮到机会就要宣扬,绝对不会隐忍。玛赛迪丝有时候站在她丈夫那边,有时又倒戈偏袒弟弟,结果就是一场永无止尽、好比烟火一般火光四射的家庭冲突。他们可以从谁该去砍柴生火(这只关查尔斯和霍尔的事)一路吵到家族里的其他人:爸爸、妈妈、叔叔、表兄弟姐妹,甚至是几千里以外的亲戚,有些甚至根本已不在人世。而霍尔的艺术眼光或他舅舅写的社会剧,和砍柴有何关联无须细究,因为那已超出人类智慧理解的范围之外。接着,争吵又继续朝着查尔斯的政治偏见前进。至于为什么查尔斯姐姐那张天花乱坠的嘴巴会和在育空这儿生火有关,也只有玛赛迪丝一人清楚。她对这主题滔滔不绝发表了一篇长篇大论,还顺便不经意地提到丈夫家族中其他几项讨人厌的怪癖。就在他们争吵的同时,火依旧没生起来,营地只搭了一半,当然更别提要喂狗了!

除此之外,玛赛迪丝还开始了一种特别的抱怨——一种女性特有的抱怨。她美丽娇弱,一直以来都像公主一样被捧在掌心,但现在丈夫和弟弟对待她的态度跟骑士精神一点也沾不上边。她习惯装出一副无助的模样,让别人好生伺候着她,但这两个男人现在都已经自身难保,哪还顾得了她,因此对她只有满肚子的埋怨。而既然责难男人是女人的基本特权,那不如索性让他们的生活变成人间炼狱。她不再替狗儿着想,加上全身上下又痛又累,她便坚持要坐在雪橇上,让狗拉着走。她确实是美丽娇弱,却依旧有扎扎实实的一百二十磅——对那些已经饿到头昏眼花又虚弱不堪的狗来说,这实在是异常沉重的最后一根稻草。她坐了好几天的雪橇,直到狗队无力拉动,摔倒在缰绳之中,再也无法前进一步。查尔斯和霍尔求她下来自己走,他们好话说尽,玛赛迪丝只是一个劲儿地哭,胡搅蛮缠地向老天泣诉他们的残酷。

有一次,他们终于忍无可忍,硬把她从雪橇上架下来,但之后再也不敢那么做。玛赛迪丝像被宠坏的小孩一样赖在地上耍赖。他们置之不理,继续前进,她还真一点起身的意思都没有。霍尔和查尔斯向前走了三里,无可奈何之下,只能卸下行李,回去找玛赛迪丝,把她抱回雪橇之上。

自己都悲惨落魄,狗队受的苦他们当然更不会放在心上。霍尔有个理论,认为一个人要经过磨炼才会变得坚强,只不过这理论他只用在别人身上。他向姐姐和姐夫宣扬这理念,也无法奏效,因此便改用棍子向雪橇犬传教。到达五指河时,狗粮完全没了,一个牙齿掉个精光的印第安老妪跟他们交易,说要用几磅的冷冻马皮,交换霍尔屁股上那把和大猎刀做伴的柯尔特左轮手枪。马皮是很糟糕的替代食物,是从六个月前饿死的马身上剥下来的。冷冻马皮硬得有如铁条,狗儿吞进肚子后,只会消化成又薄又没营养的皮条和毛球,扰乱肠胃又无法吸收,吃了反而更难受。

巴克像被困在噩梦之中,只能踩着蹒跚的步伐,带领队伍前进。它有力气拉的时候就拉,没力气的时候便就地躺下,直到鞭子或棍子打得它不得不起身。所有的刚强、光彩都从它美丽的皮毛上消失无踪。它身上的长毛纠结邋遢,了无生气地黯然垂落,挨棍的地方覆满干涸的血迹。它的肌肉消磨殆尽,只剩下一结一结的筋络,松垮皱折的皮肤下骨头根根分明。这景象惨不忍睹,但巴克是不会被击垮的,红衣男子早已证实了这一点。

巴克如此,其他的队友亦然。它们现在都不过是会移动的骷髅,包括巴克在内,一共是七条游魂。因为日子太过悲惨,鞭笞和棍打已经不痛不痒。挨打的痛楚就像它们眼睛所见、耳朵所听的一切,全都麻木而遥远。它们连半条命,不,四分之一条命都不剩,只是几根残破的骨头,偶尔闪烁几下微弱的生命之光。休息时,它们仿佛死狗般躺在缰绳之中,生命之火苍白虚弱,几近熄灭。等到棍子或鞭子打在它们身上,生命之光才又惨淡地闪了下。它们再度踉跄站起,摇摇欲坠地艰苦前行。

有一天,温驯的比利倒下后再也站不起来,这时霍尔已经把他的手枪卖了,所以直接用斧头砍下比利的头,再把尸体从缰绳中拖出来,扔到一旁。这一幕巴克看到了,其他队友也看到了,它们知道这件事很快也会发生在自己身上。隔天库那也一命呜呼,只剩五条狗在苟延残喘。乔现在凶也凶不起来,帕克又跛又瘸,恍恍惚惚,只剩一半的意识,连想装病偷懒都没办法。独眼的索列克司仍对工作尽忠职守,只是伤心自己没力气拉动雪橇。冬天没跑那么多路的提克(因为是新手)相较之下体力好些,所以更常挨打。巴克依旧站在领袖的位置,但是再也不管纪律——它也没打算管纪律。大半的时间,它都因为过度虚弱而两眼昏花,只能依靠残存的视觉和脚下微弱的触感前进。

这是个美丽的春日,而不管是人是狗都未曾察觉。每一天,太阳越来越早升起,越来越晚下山,凌晨三点就崭露曙光,到了晚上九点还透着薄暮的微光。白昼漫长,阳光明亮得教人睁不开眼。冬季里鬼魅般的死寂,被春天万物苏醒的呢喃所取代,每英寸土地都传出蠢蠢欲动的窸窣声,满载生命的喜悦。在那漫漫长月里,生命蛰伏静止,如死去般纹丝不动,直到此刻才又重新复苏。松树涌出树脂,柳树和白杨绽放嫩芽,灌木和藤蔓染上新绿,蟋蟀夜夜鸣唱,到了白天,地上各种爬行、蠕动的生物纷纷投进阳光的怀抱,松鸡和啄木鸟活力十足地在森林里咕咕作响、敲敲打打。松鼠们叽叽喳喳,鸟儿鸣啭啁啾。从南方飞来的野鸟在头顶上排成一道灵巧的人字形,划破青空。

一道道涓涓细流滑下山坡,积雪下的泉水演奏着淙淙乐曲。冰封的万物开始一点一滴融化、弯折,发出“噼啪”的爆裂声。整个育空地区挣扎着要挣脱禁锢了它一整个冬天的冰雪,河水在下方舔舐冰层,太阳自上方吞食积雪。结冻的河面开始出现气孔,裂纹向四面八方蔓延,薄冰也片片坠入河里。苏醒的万物绽放鼓动,展现顽强的生命力。阳光耀眼,微风轻叹,在这片美景之下,这两男一女和雪橇犬队却像走向死亡般,举步维艰,缓缓前行。

狗儿们跌跌撞撞,玛赛迪丝坐在雪橇上哭泣,霍尔有气无力地连连咒骂,查尔斯的双眼盈满忧愁的泪水,这支队伍就这样颤颤巍巍地走进约翰·桑顿位于白河河口的营地。队伍才停下,狗儿们全像死了般倒地不起。玛赛迪丝擦干眼泪,望向约翰·桑顿。查尔斯因为全身僵硬,他只能缓缓地坐在一截圆木上休息。上前攀谈的是霍尔。约翰·桑顿那时正削着用桦木做成的斧柄,斧柄就快完工,他边削边听,不时嗯个几声回应。霍尔向他征询意见,他便给几个简洁的建议,不过他心里清楚,像他们那种人,就算给了忠告,他们也肯定不会采纳。

“之前的人都说路径底部的冰层已经开始融化,叫我们最好不要再往前走。”桑顿警告霍尔不要再冒险走上融冰时,霍尔这么回答,“他们说我们到不了白河,但我们现在还不是到了。”说到最后一句话时,他语气里带着一丝胜利的嘲讽。

“他们说的是真的!”约翰·桑顿回答,“冰面随时都有可能崩垮,只有带着瞎运的笨蛋才过得了河。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就算把阿拉斯加所有的黄金送给我,我也不会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冒险走到冰上。”

“好吧!那是因为你不是笨蛋。”霍尔说,“没差,反正我们一定要去道森。”他挥动鞭子,“起来,巴克!嘿!起来啊!快走啊!”

桑顿继续削着手里的木头。他晓得要阻止笨蛋做蠢事只是白费力气,反正这世界也不会因为多几个、少几个笨蛋而有什么分别。

但是狗队并没有听命站起。从很久以前开始,它们没等到挨揍决不肯起身。鞭子无情挥落,约翰·桑顿紧抿双唇,强迫压抑心里那股冲动。索列克司是第一个爬起来的,其次是提克,乔也接着一面痛苦嚎叫一面起立。帕克吃力地挣扎起身,接连两次爬到一半又摔倒在地,第三次才终于勉强站住。巴克根本连试都不试。它安安静静地躺在倒下的地方,鞭子一鞭鞭落在它身上,但是它既不哀嚎也不挣扎。好几次桑顿都差点儿开口,最后又打消念头。他眼里漫起一层薄雾,鞭子未停,他终于忍不住站了起来,犹豫不决地来回踱步。

这是巴克第一次抗命,光是这点就足够让霍尔火冒三丈。他扔下长鞭,抄起惯用的棍子,将沉重的打击如雨点狠狠砸在巴克身上,它仍旧无动于衷。就像其他的同伴,它要站还是可以勉强站起,但和它们不同的是,它已经下定决心,不肯起来。它隐隐有种大难临头的预感,抵达河畔时这个预感就已经很强烈了,至今仍未消失。它先前整天踩着逐渐消融的薄冰前进,现在主人又要它再踏上去,它觉得灾难随时会降临,所以打死不肯动身。况且,它已经受了太多苦,疲倦至极,那些打在身上的棍子其实已经不太痛了。棍子继续落下,它体内的生命之火闪耀了一下又变得微弱,眼看就快熄灭。它有种奇怪的麻木感,它知道自己正在挨打,可是那感觉却好遥远。最后一丝的痛觉也离开它了,虽然它还可以听见棍子打在它身上的微弱声响,它却一点感觉也没有,仿佛那不再是它的身体。

突然间,约翰·桑顿毫无预警地发出一声野兽般模糊难辨的嗥叫。他扑向挥舞棍子的霍尔,霍尔就像被一棵倾倒的大树撞到般,踉跄退开。玛赛迪丝放声尖叫,查尔斯忧愁地看着这幅画面,擦了擦水汪汪的双眼,却因浑身僵硬而动弹不得。

约翰·桑顿挡在巴克身前,努力控制自己,气到说不出话来。

“如果你敢再动那只狗一下,我就宰了你!”他最后终于压抑怒火,愤愤开口。

“它是我的狗!”霍尔回答。他揩去嘴角的血迹,走了回来,又说:“让开,要不我要动手了。我们一定要去道森。”

桑顿挡在他和巴克之间,一点让路的意思也没有。霍尔拔出腰间的长猎刀,玛赛迪丝还在尖叫,她又哭又笑,一副歇斯底里、彻底发狂的模样。桑顿用斧柄朝霍尔的指节一扣,猎刀应声落地。霍尔要捡,指节却又挨了一下。随后,桑顿俯身,自己将猎刀拾起,利落两下割断巴克的缰绳。

霍尔战意全消。而且他的双手,或该说他的两条手臂被姐姐紧紧拽住,想打也打不了。反正巴克也快死了,没办法拉动雪橇,所以他不再坚持。几分钟后,他们离开河堤,朝下游出发。巴克听见队伍离开,便抬起头来张望。现在换由帕克领队,索列克司押后,之间是乔和提克。它们一跛一跛地蹒跚前进,玛赛迪丝仍坐在堆满行李的雪橇上,霍尔紧握舵杆,查尔斯跌跌撞撞跟在后方。

巴克望着队伍,桑顿在它身边跪下,用他粗糙的大手温柔地替它检查有没有任何断骨。等他检查完毕,确定巴克除了多处瘀伤和瘦得吓人外没什么大碍时,雪橇已在四分之一里开外的地方。他们一人一狗看着雪橇横越冰面,陡然间,雪橇末端一沉,仿佛陷进什么凹槽。不多久,霍尔死命紧抓不放的舵杆突然飞到空中,玛赛迪丝的尖叫远远传来。他们看见查尔斯一个转身,想要往回跑,但太迟了,整块冰层坍崩陷落,刹那间,所有人狗消失无踪,只剩一个吞食大洞。

路径底部的冰层完全塌陷。约翰·桑顿和巴克四目相交。

“你这可怜的家伙啊!”约翰·桑顿说。巴克舔了舔他的手。

去年十二月,约翰·桑顿冻伤了脚,同伴把他安顿妥当,确保他留下后能舒舒服服养伤,才继续出发至上游取木筏,打算等积雪完全消融后再顺溪前往道森。桑顿救下巴克时他的脚还有点跛,但随着天气回温,他也完全康复,能正常行走了。在这长长的春日之下,巴克一整天就躺在河堤边,看着眼前河水奔腾流逝,懒洋洋地听着鸟儿啼啭、大自然歌唱,慢慢恢复元气。

辛苦跋涉了三千里,能好好休息一番是再好不过。巴克也必须承认,随着伤口愈合,肌肉逐渐隆起,骨头上又开始长肉,自己也越来越懒散。不只巴克,约翰·桑顿、史琪和尼格全都一样游手好闲,成天无所事事,就等着木筏回来载他们前往下游的道森。史琪是一只小型爱尔兰雪达犬,很快就跟巴克结为好友。当时巴克奄奄一息,压根儿没力气反抗它的好意。有些狗具有医生特质,史琪便是其中之一。它像猫妈妈清理小猫般,仔仔细细地帮巴克把伤口舔抹干净。每天早上巴克吃完早餐后,它便开始执行指派给自己的任务,到后来巴克甚至会主动找它,就像它会主动去黏着桑顿一样。尼格也很友善,只是性情比较内敛。它是一头大黑狗,拥有一半警犬、一半猎鹿犬的血统。它的一双眼睛总是笑眯眯,脾气温顺得不得了。

让巴克惊讶的是,这些狗都没表现出吃醋的模样。它们似乎也感染了约翰·桑顿的善良和宽厚。随着巴克一天天康复,身材越来越壮硕,它们开始拉着它一起玩各种可笑的游戏,连桑顿也忍不住加入。就这样,巴克一面嬉笑玩乐,一面养伤,生命也就此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这是它第一次感受到“爱”,纯粹、炽热的爱。即便过去在米勒法官那栋位于阳光普照的圣克拉拉谷的家,它也不曾有过这种感受。没错,它会和法官家的少爷一起打猎散步,但那是一种合作的同伴关系。陪伴法官的孙子时,也不过是耀武扬威的守护者。而它和法官本人之间,则是一种高贵庄严的友谊。但它现在感受到的这份爱却狂热而炽烈,是约翰·桑顿激发了它这份感情。它崇拜他,为他疯狂。

这个人救了它,它自然感念在心,更重要的是,他是个完美的主人。其他人是出于责任感和金钱利益,才关心它们这些雪橇犬的福祉。但是桑顿将它当作自己的小孩,因为他就是无法不关心它。他悉心照料它们,从来不会忘记亲切地迎接、鼓励它们,时常与它们促膝长谈(他把这叫作“闲扯淡”),而且他也和狗儿们一样乐在其中。他老爱粗暴地夹住巴克的头,把自己的头靠在巴克头上,使劲前后摇晃,用各种诨名叫它,巴克知道这些都是爱的表现。它不知道世上还有什么能比这些粗鲁的拥抱、喃喃的咒骂和用力的摇晃更让它开心。每当桑顿猛力摇晃它,巴克都开心到觉得自己的一颗心要被摇出身体了。桑顿一放手,巴克便会一跃而起,咧嘴大笑,眼里闪耀着千言万语,振动喉咙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原地立定,动也不动。这时约翰·桑顿总会诚心赞叹:“天啊!你什么都会,只差不会说话啊!”

巴克自己也有一套展现爱意的小把戏,只是这把戏看上去似乎有些危险。它常常用力咬住桑顿的手,在他手上留下好一阵子都消不去的齿痕。但就像巴克了解桑顿的咒骂其实是疼爱的表现,桑顿也明白假咬是巴克拥抱他的方式。

更多时候,巴克是用崇敬来展现它的爱意。只要桑顿摸摸它或跟它说话,它就欣喜若狂。但它不会主动去找桑顿撒娇,它不像史琪,时不时就把鼻子塞到桑顿的手心下,顶来顶去,直到桑顿拍拍它、哄它才满意。它也不像尼格,不时大步走到桑顿身边,把它的大头放到桑顿的膝盖上。巴克只要远远待在一旁,仰慕地凝望桑顿就心满意足。它可以在桑顿脚边躺上好几小时,机警地殷切仰望,仔细端详他的脸,热切地捕捉他每个动作、每个表情。有机会的话,它还会躺在更远的地方,从旁或后方注视他的轮廓和偶尔舒展身体的动作。他们之间有一种感应,巴克凝望桑顿时,桑顿总会感到一股无形的力量,转头互望。一人一狗安静对视,眼里充满无尽的心意。

巴克获救后,有好长一段时间都不喜欢桑顿离开自己的视线。桑顿只要前脚一离开帐篷,巴克后脚便立刻跟了上去,直到他归返。它到北方后换过太多主人,每个都像过客般来去匆匆,它很害怕没有主人会永远留在它身边。它怕桑顿会像佩尔特、法兰斯瓦和那名苏格兰混血儿一样,永远从它生命中消失。就算夜晚入睡时,这份恐惧也会在梦里纠缠着它,挥之不去。这种时候它会甩开睡意,顶着寒风蹑手蹑脚走到帐篷边,站在那儿静静倾听主人的呼吸。

它对约翰·桑顿的热爱,似乎显示了它又再次受到文明的影响,表现出温驯的一面。其实不然,北国激发出的原始野性依然在它体内奔腾活跃。所有狗儿在人类篝火和屋顶下培养出的忠诚和奉献,巴克通通都有,但它也依然保有野性和狡狯。它是荒野的一部分,而非带着好几世代文明烙印的温驯南方狗。它自荒野而来,和约翰·桑顿一起坐在火堆边。因为这份满满的爱,它无法偷这个人的东西,但是对其他人、其他营地,它下手没有半点犹豫。也因为它的狡狯,它总是能逃过监视的耳目,全身而退。

它全身上下刻满了其他狗的齿痕。它的威猛不减,但战斗技巧更为精练。史琪和尼格脾气都太过温顺,跟它们吵都吵不起来——何况,它们都是约翰·桑顿的狗,它不可能伤害它们。换作是陌生的狗,不管它是什么血统或有多么英勇,都将立刻在巴克底下俯首称臣,否则它会发现自己余生都要面对一名可怕的敌人。巴克下手毫不留情,它深谙棍与齿的法则,绝不放过任何一个有利的机会,也不会饶恕任何被它逼上绝境的敌人。它从斯皮茨、警犬和邮橇队的雪橇犬那儿学到,这世上并没有什么中庸之道,你要不称王,要不就任人宰割。展现慈悲是软弱的表现,慈悲不存在于原始生活之中,那会被误解为恐惧,而误解会招致死亡。在这里,你不杀死对方,就等着被杀;你不吃对方,就等着被吃。这条铁律如时间的存在一样久远,无可撼动,巴克心悦诚服。

巴克,比它自身的年岁更古老。它连接了现在与过去,永恒透过它的身躯,强而有力地鼓动。它也跟着这韵律摇摆,如同潮汐与四季随着它更迭起伏。和约翰·桑顿一起坐在火光旁的它,是一只胸宽牙白的长毛狗,但在它身后,还跟随着形形色色的狗影,有些是半狼半狗,也有些是纯正的野狼。它们急切地鼓舞它、催促它,和它一同品尝着嘴里的肉香,渴望它滑下喉咙的水,和它一起闻嗅风中的气息,跟着它一起倾听,也将森林里各种野兽发出的声音传达给它。它们支配它的心情,指引它的一举一动,陪着它一起躺下,一块儿睡觉,一同做梦,甚至进入它的梦里,成为梦境的一部分。

这些暗影横蛮地召唤着它。日复一日,人类和人类对它的索求渐渐离它远去。森林深处有个声音不断回响,它常常听见这声音,既神秘、又刺激,还那么充满诱惑。它感到有股力量逼迫它转身离开火堆,离开周遭平整的土地,朝森林飞奔,没止尽地向前。它不知道自己要跑去哪儿,也不知为什么要去;它从没认真思索过,只知道那声音在森林深处回响着,命令着它。每当它跑到那片人迹未至的松软土地,来到那片苍翠绿荫里时,对约翰·桑顿的爱总又把它拉回火边。

它只在乎桑顿,其他人类无足轻重。路过的旅人偶尔会称赞它、拍拍它,但它总是不为所动。如果对方太过热情,它就起身离开。当桑顿的同伴汉斯和比特划着那艘被期待已久的木筏回来时,巴克对他们同样不屑一顾,直到它发现三人关系亲密后,才勉强容忍他们,而且表现出一副接受他们的好意是什么天大的恩赐一般。他们和桑顿一样心胸宽广,生活朴实,喜好自然。虽然思绪单纯,但对周遭一切观察入微。在木筏经过道森锯木厂旁的大漩涡前,他们就已经摸透巴克的脾气,不再坚持要和它建立起和史琪与尼格一样亲昵的关系。

然而巴克对桑顿的爱却是一天比一天强烈。那一年的夏季旅途中,除了桑顿外,没有人可以在巴克背上放上包袱。只要桑顿下令,不管是多困难的要求,巴克都一定使命必达。有一天,他们拿了卖木筏的钱离开道森,准备前往塔纳纳河的上游,途中三人三狗坐在一座悬崖顶上歇脚。崖壁陡峭,朝着底下三百尺的裸露岩床垂直下坠。约翰·桑顿坐在悬崖边,巴克蹲在他身旁。桑顿突发奇想,把汉斯和比特叫来,说他想做一个实验。“跳!巴克!”他一声令下,手朝峡谷挥去。下一秒,只见他抓住飞身而起的巴克,一人一狗在悬崖边缘扭成一团,汉斯和比特赶紧把他们拉回到安全之处。

“太恐怖了!”三人好一阵子说不出话来,等到回过神后比特如是说。

桑顿摇摇头:“不,是太精彩了,不过的确也很吓人。你们知道吗?我有时还挺害怕的!”

“有它在,我可不敢动你一根汗毛。”比特说,朝巴克的方向点了点头。

“没错!”汉斯附和,“我也不敢。”

年底前,他们抵达瑟科市,比特的忧虑在此处成真。“黑仔”波顿是名性情乖张的凶神恶煞,他在酒吧里故意找一名新来家伙的麻烦,桑顿好意上前排解。这时的巴克还是老样子,躺在角落,头搁在脚掌上,注视主人的一举一动。突然间,波顿毫无预警地一记直拳就向桑顿肩头挥去。桑顿被打得重心不稳,转了好几圈,最后抓住了酒吧扶手才不至于跌倒。

在场的群众随即听到一声吼叫,那声音已不是“嗥吠”两字可以形容,说是“怒号”更为恰当。他们看见巴克从地上一跃而起,朝波顿的喉咙直扑而去。要不是波顿本能地举手一挡,当场就要送命。但他还是被那股大力撞倒在地。巴克扑上前,压在他身上,牙齿才从他手上松开,又要去咬他的咽喉。这次波顿来不及阻挡,喉咙被撕开一大道裂口。围观的群众一拥而上,赶紧把巴克撵走。当医生来替波顿止血时,巴克依旧在旁兜圈踱步,愤怒嗥叫。它三番两次想闯进去,总被一列棍子吓阻在外。随后当场举行了一场“矿工会议”,大家决定这条狗是被波顿激怒才暴起伤人,因此判巴克无罪开释。这件事之后,巴克声名大噪。从那天起,它的名字便传遍阿拉斯加所有的营地。

那年秋天,它又救了桑顿一次,不过这次情况大不相同。那时桑顿、汉斯和比特三人驾着一艘窄长的撑船,准备渡过四十里溪的一段险恶急流。汉斯和比特沿着河岸跟随小船,在林间拉起一条麻绳,以便需要时刹住小船。桑顿留在船上,撑着一根竹篙领船前进,并不时朝岸上大喊行进方向。巴克也留在岸边,忧心忡忡地跟着船跑,目光一刻没离开主人身上。

有一处水流特别湍急,岩石自水面下的暗礁突出。桑顿撑着竹篙渡溪,汉斯松开绳索,抓住麻绳末端沿着河岸奔跑,要等桑顿通过礁石后再把船拉住。船一通过礁石,便被一股足够推动水车的激流冲往下游。汉斯想用绳子刹住小船,但他力道太急又太猛,小船一下翻覆,顿时船底朝天,冲回岸上。桑顿被抛出船外,眼看就要被卷入最危险的一段激流,那里水势凶猛,从来没有人能成功游返。巴克立刻纵身一跃,跳进河里。它游了三百码,在一处急湍的漩涡中追到桑顿。它一感到桑顿抓住它的尾巴,便铆足全力,以惊人的力量朝岸边游去。可是朝河岸前进的进度异常缓慢,往下游冲去的速度却惊人的快。下游传来浪涛的致命怒吼,奔腾的激流撞上齿梳般的巨石,溅起无数碎浪和水花,声势惊心动魄。河流在前方陡降,吸力大得吓人,桑顿知道上岸是不可能了。他猛然擦过一块礁石,又是一块。大力撞上第三块礁岩后,他放开巴克,双手抓住滑溜的岩石表面,努力提高音量,盖过轰隆的水声,放声大吼:“走,巴克!快走!”

巴克控制不了方向,只能任由河水将它冲往下方。它死命挣扎,却怎么都游不回桑顿身边。它听见桑顿一遍一遍不停重复命令,便奋力将上半身挺出水面,头仰得老高,仿佛要看桑顿最后一眼,然后顺从地掉头往岸边游去。它奋力划水,就在它筋疲力尽、即将灭顶之时,比特和汉斯终于把它拉上岸来。

他们知道在激流的冲击下,桑顿抓着滑溜的石头撑不了多久,所以往上游飞快跑去,看见朋友在远远的下方漂流。他们将拉船的麻绳绑在巴克肩颈,小心不让绳子勒住它或妨碍它游泳,然后将它放进溪里。巴克奋勇往溪水中心游去,方向却偏了。它发现错误时为时已晚,虽然桑顿只距它五六步之遥,它却只能无力地任由水流将它冲走。

汉斯连忙收紧绳子,把巴克当船一样勒住。绳索在急流的冲击下紧紧攫住巴克,巴克被扯进水底,直到身体碰到河岸才被拉出水面。它小命丢了大半,汉斯和比特赶紧冲上前,帮它做人工呼吸,把水挤出体外。巴克摇摇晃晃地站起,却又不支倒地。桑顿微弱的呼救传进他们耳里,虽然听不清楚呼喊的内容,但他们知道他要撑不住了!主人的呼救仿佛电流般蹿过巴克全身,它一跃而起,赶在两人之前跑向岸边,到方才下水之处。

绳索又系回巴克身上,它再次被垂放进溪里。这次它直直向前游去。它已经错了一次,不会再错第二次。汉斯紧紧拉住麻绳,不让绳子有一点松弛。比特则在一旁确保绳索直顺,不会纠缠打结。巴克朝着桑顿笔直游去,接着一个转身,用特快车的速度朝主人冲去。桑顿看巴克像撞锤似的逼近,就在即将撞上之际,他伸出手,搂住巴克鬃毛蓬乱的脖子。汉斯马上绕着树身勒紧麻绳,巴克和桑顿顿时被拖进水里,又勒又呛,险些窒息。一人一狗载浮载沉,一下人上狗下,一下人下狗上,一路拖过崎岖不平的河底,给石头和断枝撞得伤痕累累,最后终于成功上岸。

汉斯和比特让桑顿俯身向下,把他的腹部放在一根浮木上来回滚动,好挤出肚子里的积水。桑顿醒来,睁开眼第一件事就是寻找巴克的身影。他看见尼格站在巴克软绵绵又了无生气的身体旁,发出声声长嚎,史琪也伸出舌头,猛舔巴克湿淋淋的脸和紧闭的双眼。桑顿自己也被撞得伤痕累累,但他不顾自己伤势,走到巴克身边,小心翼翼地替它检查,发现它断了三根肋骨。

“这样吧!”桑顿宣布,“我们就在这儿扎营。”他们于是落脚河畔,直到巴克的骨头愈合,可以旅行后再重新上路。

那年冬天,巴克在道森又有一次惊人之举,虽然这次没那么英勇,却使它的名声在阿拉斯加的名人榜扶摇直上。这次的功绩尤其让桑顿三人开心,因为他们正打算来一次长途旅行,前往东部人迹未至的处女地,而巴克替他们赢得旅行迫切需要的物资。事情要从黄金酒店里的一番谈话说起,这里的男人们老爱吹嘘自己的爱狗,巴克因为名头响亮,自然而然成为人们比较的对象。桑顿被激得不得不出声替它辩护,顺便再吹捧了巴克一番。半小时后,有人宣称他的狗可以拉动一辆载满五百磅重物的雪橇,而且还可以拉橇前进;第二人立刻跳出来吹牛说他的狗可以拉动六百磅,接着又有第三人说七百磅。

“我呸!”约翰·桑顿说,“巴克可以拉一千磅呢!”

“要拉动啊!而且要走上一百码!”麦修森说。他是波南札的金矿大王,也是他说他的狗可以拉动七百磅的雪橇。

“当然拉得动,绝对可以走上一百码。”约翰·桑顿冷冷回答。

“这样的话……”麦修森故意说得慢条斯理,好让在场所有人听得清清楚楚,“我赌一千美元,赌巴克办不到。钱在这儿!”他边说边“砰”的一声,摔了一袋和波隆纳香肠一样大的金砂到吧台桌上。

现场鸦雀无声,如果桑顿是在吹牛,现在牛皮也吹破了。他感觉一股热血直冲脑门,这下可被自己的舌头整惨了,因为他也不知道巴克拉不拉得动一千磅,那可是半吨重啊!那庞大的数字使他不得不油然而生却步之意。他是很相信巴克的力气,脑子里也常想它应该拉得动这么重的重量,只是以前从没认真考虑过这个可能性。现在十几双眼睛盯着他,静静等他回答。但最重要的是,他根本掏不出一千美元!汉斯和比特也更不用说。

“我现在门外就有一辆雪橇,上面正好装了二十袋五十磅重的面粉。”麦修森又咄咄逼人地说,“放马过来啊!”

桑顿没有回答,他哑口无言,茫然地望过一张又一张脸孔,脑袋一片空白,没办法思考。他目光四下搜寻,想看看有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帮他转动思绪。突然,吉姆·欧布莱恩的脸孔吸引了他的注意,他是马斯札敦的金矿大王,也是桑顿的旧伙伴。桑顿仿佛接获上天的旨意,毅然决然做出一个他做梦也没想过的决定。

“你可以借我一千美元吗?”桑顿嗫嚅地问。

“当然!”欧布莱恩回答,他在麦修森的袋子旁扔下一个几近爆满的钱袋。“不过约翰,老实说,我也不太相信那条狗做得到咧!”

黄金酒店的人一下离开桌边,全跑到街上见证这场赌局,连赌桌上的人也赶来凑热闹下注。好几百人裹着毛皮大衣戴着手套,篱笆似的在雪橇旁围成一圈。麦修森那辆载有一千磅面粉的雪橇已经停在那儿两小时,在如此的低温下(负六十华氏度),雪橇的滑橇很快就冻结在坚实的雪地上。有人把赌注提高一倍,赌巴克无法拉动雪橇。但“拉动”两字的定义引起一阵争执,欧布莱恩认为桑顿有权先将滑橇敲松,再让巴克“拉动”静止的雪橇;麦修森则坚持那两个字,应该是包括巴克从结冻的雪地将雪橇拉松。大部分的旁观者都和麦修森同一阵线,使巴克落败的赔率一下拉高到一赔三。

没有人赌巴克赢,没有人相信它做得到。桑顿自己也是赶鸭子上架,一颗心怔忡不安。而现在亲眼看到雪橇,发现拉橇的狗队共有十只狗,就更觉得巴克要独自拖动雪橇是不可能了。麦修森得意地说:

“一赔三!”他扬言道,“我再加码一千美元,桑顿。怎么样,敢不敢?”

桑顿脸上露出强烈的疑虑,但斗志也同样被大大激起。他不顾胜算大小,不去考虑可能不可能,对震耳欲聋的喧闹声只是充耳不闻,把汉斯和比特叫到身边,三个人的荷包都干塌瘪平,只凑得出两百美元。他们手头拮据,这已是他们全部的财产,但还是毫不犹豫地跟麦修森的六百美元对赌下去。

众人解开雪橇前的十只雪橇犬,只有巴克还绑在自己的背带上,套到雪橇前方。它也被热烈的气氛所感染,察觉到自己将要替约翰·桑顿完成一件大事。它一站出来,雄伟的样貌便在人群间激起一阵喃喃低语。大家对它的模样不住赞叹,它现在正值巅峰,身上没有一丝赘肉,一百五十磅的体重完全展现出这副身材该有的气派和活力。它的毛如丝绸般闪耀生辉,即便在平日里,自脖颈披散于两肩的鬃毛也总是半立半挺,似乎随着它的每一个动作波浪起伏,仿佛体内满溢的活力让每一根毛都有了自己的生命。它的身形匀称,宽阔的胸膛和孔武的前脚一点都不显得巨大突兀,皮肤下透着紧实的肌肉,摸过的人都宣称巴克像钢铁一样坚硬,于是赔率又降到一赔二。

“天啊!先生!天啊!”新发迹的金矿巨子,斯库库姆的金矿大王结结巴巴地说,“我愿意出八百美元买它!不用等赌赛开始,我现在就出八百美元!”

桑顿摇摇头,走到巴克身边。

“你不能靠近它啦!”麦修森抗议,“空出地方来,让它自己发挥。”

人群安静下来,现在只隐约听见赌徒们高喊一赔二的吆喝。每个人都承认巴克是条非凡的神犬,但是二十袋五十磅重的面粉实在太重了,没有人肯为它解开钱囊。

桑顿在巴克身边跪下,双手捧住巴克的头,脸贴着脸。他不像平常玩闹时那样摇它,或爱怜地喃喃咒骂,而是在巴克耳边低语:“你爱我,巴克,记得你是爱我的。”他说。巴克压抑住跃跃欲试的心情,低吼响应一声。

群众好奇地在旁观望。事情越来越神秘,好像变成了一场魔术秀。桑顿一起身,巴克就衔住他戴着手套的手,咬了一下后才不情不愿地慢慢放开。这就是它的回答!虽然它无法说话,它还是能够表达它的爱意。桑顿退开。

“开始吧,巴克!”桑顿喊道。

巴克先是拉紧缰绳,然后又松开几寸。这是它之前学到的方法。

“右!”桑顿的命令尖锐响起,划破周遭紧张沉默的气氛。

巴克拉向右方,到了最后一瞬猛地奋力一拉一冲,随即用它一百五十磅的体重稳住雪橇。整车雪橇都在晃动,滑橇下传出轻微的碎裂声。

“左!”桑顿喝令。

巴克又向左方重复一次先前的动作。轻微的碎裂声现在变成爆裂巨响,雪橇的滑轴开始转动,滑橇向旁侧滑开了几寸。雪橇动了!众人屏息以待,紧张到都忘了自己要呼吸。

“走!现在!”

桑顿的命令如枪响般划破空气。巴克拉紧缰绳,倾力前进。它的身体因用力紧缩,肌肉在丝绸般的长毛下宛若有了自己的生命,纠结偾张。它壮阔的胸膛贴着地面,埋首前进,四脚在地上疯狂飞刨,爪子在结实的雪地上划出两道平行的深沟。雪橇摇摇晃晃,不住颤抖,往前动了几分。这时候,巴克的脚突然滑了一下,有个人忍不住大声呻吟。雪橇向前倾晃,不停一阵一阵地快速抽搐。但雪橇其实没有完全静止过,半寸……一寸……两寸……雪橇前进得越来越稳,只要开始移动,便有了动能,巴克抓紧机会,拉着雪橇稳稳前进。

人们猛然倒抽了口气,这才又重新开始呼吸,完全没发现自己屏息了好一阵子。桑顿跑在后方,用简短的字眼给巴克打气。一百码的距离早已量好,随着巴克越来越接近标示终点的柴堆,欢呼声也越来越响亮。巴克经过柴堆,听令止步。现场欢声雷动,所有人都疯狂揪扯身上的衣物,连麦修森也不例外。帽子和手套在空中飞舞,大家看到手就握,也不管对方是谁,街上乱哄哄吵成一片。

桑顿默默在巴克身旁跪下,用头抵着巴克的头,前后摇晃它。赶上前的群众听见他咒骂巴克,语气又是激动又是爱怜。

“天啊先生!我的老天爷啊!”斯库库姆的金矿大王气急败坏地高喊,“我用一千美元跟你买,先生!一千美元啊——不,我出一千两百美元,先生!”

桑顿起身,他的眼眶湿润,泪水滑落脸颊。“先生,”他对斯库库姆的金矿大王说,“我不卖。你去死吧!我跟你无话可说。”

巴克咬住桑顿的手,桑顿不住前后摇它。围观者恭恭敬敬、默契十足地同时退开,不再上前打扰。

巴克五分钟内就替约翰·桑顿赢得一千六百美元,让主人不仅可以还清部分债务,也可以和同伴去追寻东方传说中的失落金矿。那金矿的历史和这片土地一样悠久,许多人都曾前去探寻,但只有少数人成功,多的是从此下落不明的人。这座失落的金矿被浓浓的悲剧色彩所围绕,裹着层层神秘面纱。没人知道第一个发现者是谁,最早的传说也没提及他,只说那儿有一间古老的破败小屋。有些临死的人握着金块发誓,说只要找到小屋就能找到金矿,而且那儿金块的纯度远比任何北方已发现的金块还要高。

至今,仍没有人能活着找到宝藏,而死者已逝,约翰·桑顿、汉斯和比特带着巴克和其他六条狗,毅然踏上未知的路径,往东方而去,希望能完成前人未能达成的梦想。尽管前人之中不乏许多和他们同样优秀的队伍,但最后都告失败。他们赶着雪橇,沿着育空河走了七十里,向左转入斯图尔特河,经过梅欧和麦奎斯逊后继续前行,直到斯图尔特河变成一条涓涓小溪,蜿蜒穿过这块大陆的背脊——那些高耸入云的山峰。

约翰·桑顿不管对人或自然都无欲无求。他不害怕荒野,只要带上一把盐和一把来复枪便可以深入荒山野岭,高兴往哪儿走就往哪儿走,爱待多久就待多久。他从容不迫,像印第安人一样沿途打猎,若无斩获,就学印第安人继续旅行,反正迟早会猎到食物。在这段伟大的东方之旅中,菜单上唯一的食物是鲜肉,雪橇上载的是枪弹和工具,旅程的期限则是无。

对巴克来说,没有什么比这种生活更开心了,每天就是打猎、钓鱼,在陌生的土地上自由游荡。有时,他们会马不停蹄,走过一天又一天,一连走上好几个星期;有时又会随处扎营,一停就停上几个礼拜。狗儿们游手好闲,男人用火焰的热气在冰冻的淤泥和沙砾上烧出一个又一个孔洞,洗刷数不尽的脏碗脏锅。他们有时挨饿,有时大快朵颐,全凭打猎的运气和收获丰硕与否决定。夏季来临,人和狗便背起行囊,搭着木筏划过山中的蓝色湖泊,或用从森林锯下的木头做成小船,沿着不知名的河流前进。

日子来了又去,他们前前后后蜿蜒穿越许多人迹未至的蛮荒地带。这里渺无人烟,但若失落金矿的传闻属实,那么他们就不是踏上这片土地的第一人。他们在夏季的暴风雪中翻山越岭,在森林线和常年积雪的秃岭上顶着午夜阳光簌簌发抖。他们还曾穿越蚊虫和苍蝇遍布的夏日山谷,在冰河的暗影间采集和南方一样鲜嫩美丽的草莓和花朵。那年秋天他们走进一座奇异的湖国,那儿荒凉宁静,虽有野禽出没的踪迹,却没看见任何动物,也没发现任何生命的迹象,只有冷风阵阵呼啸,阴影处冰雪冻结,浪潮悲伤地拍打着凄清的海滩。

还有一年,他们整个冬天都在同一条荒废的路径上徘徊。有一回,他们在森林里发现一条小路,沿途的树干上刻有记号。路径很古老,他们以为失落的小屋就在前方。但他们找不到小路的起点与终点,不知它从何开始,也不知在哪儿结束。而是谁在树上做的记号?他的动机为何?同样也是无解的谜团。还有一次他们意外走到一间废弃已久的打猎小屋,小屋经过岁月侵蚀已破败不堪。约翰·桑顿在腐烂的毛毯碎片间找到一管长筒燧发枪。他知道这是哈德逊海湾公司早期制造的枪械,过去在西北部随处可见。那时这把枪的价值高到可以交换一捆与枪身等高的水獭皮。这是他们仅有的收获——除此之外,没有任何蛛丝马迹显示是谁盖了这间小屋,他又为什么把枪留在毛毯之间。

春天又到了,经过漫长的旅程后,他们终于找到了。但他们找到的不是那间失落小屋,而是在一座宽阔的谷底发现一处浅滩,那里满地都是黄澄澄的金砂,用淘洗盘筛过之后,盘底有如铺了一层金黄色的奶油般闪闪发亮。他们不再寻找小屋,在这里,他们每天就可以淘出价值好几千美金的纯净金砂和金块。他们日日工作,将黄金收进鹿皮袋里,一袋五十磅,如柴薪般一袋袋堆在云杉小屋外。他们像巨人般勤奋工作,时光一天一天飞逝,宝藏越叠越高,恍如梦境。

除了不时帮桑顿将杀死的猎物拖回营地外,狗儿们无事可做。巴克有许多时间窝在火旁打盹,那短腿毛人的影像更常出现了。反正现在无事可做,巴克便常常在火旁眯眼沉思,跟着那毛人一块儿在它记忆中的故土漫游。

在另一个世界里,最明显的特征似乎是恐惧。毛人在火堆旁睡觉时,巴克发现他总是把头埋在膝间,双手交叠头顶,睡得极不安稳,不时一跃而起,胆战心惊地偷瞄黑暗深处,顺手替篝火添加柴薪。有时他们一起在海滩上散步,毛人会边走边捡沙滩上的贝壳来吃,眼光不住四下打量,观察周遭有没有任何潜藏的危险,两条腿准备随时迈步狂奔,落荒而逃。他们无声无息地在森林里爬行,巴克跟在毛人脚边,一人一狗都保持高度警戒,耳朵抽动,鼻孔翕张,时时留意周遭的风吹草动。那人的听力和嗅觉都和巴克一样敏锐,还能跳上树木,用手臂在树枝间荡来荡去,穿梭自如,速度与在陆地上移动无异。有时候两棵树相隔十几尺远,他也可以轻易荡过去,从没失手摔落过。事实上,树就像他的另一个家,跟待在地上一样自然。巴克记得有几晚,毛人在树上熟睡时,它就在树下替他守夜。

和那毛人的幻影紧密相连的,就是从森林深处传来的呼唤。那呼唤令它蠢蠢欲动,坐立难安,同时在心底升起一股奇异的欲望。它感到一阵模糊又甜蜜的喜悦,意识到自己体内有着一份狂野的渴望,但它对这份渴望一无所知。有时候它会跟随呼唤,一路追寻至森林,仿佛那呼唤是有实实在在的形体。它一面走,一面随心所欲地轻吠或重嚎,有时又将鼻子钻进森林里冰凉的苔藓或长满杂草的黑土,肥沃的泥土气息让它止不住地开心喷气。有时它又会连续好几个小时蛰伏在布满菌类的倾圮树身之后,睁大眼睛、张大耳朵,观察周遭的每一丝风吹草动。它躲在那儿,或许是想吓吓那个呼唤——虽然它根本不知道那呼唤是什么东西,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做出这些举动。它只是有这股冲动,也不在乎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

无可抗拒的冲动驱使着巴克。即便躺在营地,慵懒地在温暖的阳光下打盹时,它也会突然抬头,竖起耳朵仔细聆听。随即一跃而起,一溜烟地跑开,穿过树林边的小路,越过遍地黑色植被的原野,一口气跑上好几个钟头。它爱沿着干涸的河道一路狂奔,也爱潜入森林窥探禽鸟。有时候,它会花上整天的时间,躺在矮树丛里看松鸡一面咕咕叫,一面趾高气扬地跳来跳去。但它特别喜爱在夏日午夜的微光下奔驰,静听森林渐远渐弱的呢喃。像人类看书一样,巴克也在解读各种声音和符号,不停寻找那个发出神秘呼唤的东西——不论它清醒或沉睡,那东西每时每刻不在呼唤着它,要它归返。

一天晚上,巴克突然从梦中惊醒,一跃而起,眼里闪耀着热切的光芒,鼻孔掀动,直竖的鬃毛阵阵波浪起伏。森林里又传来那呼唤(或该是说其中一种音调,因为它听过许多不同音调的呼唤),但从来没像这次一般清晰、肯定。那是一声长嚎,有点像又不全然像哈士奇发出的声音。尽管陌生,但它知道这是自己过去听过的声音。它跃过沉睡中的营地,无声无息地掠过树林。越靠近呼喊,它就走得越慢,步步谨慎小心。最后,它走进林间的一方空地,看见一匹瘦长的灰狼挺直腰杆,坐在地上,仰天长啸。

虽然巴克一点声音也没出,那匹狼仍发觉它的存在,于是停止嚎叫,想找出入侵的陌客。巴克半蹲着,俯低身子大步地走进空地。它的肌肉紧绷,尾巴挺立,四条腿异常谨慎地一步一步前进。它的所有动作都交杂着威吓和友善,那是野兽相遇时表示和平的特殊方式,虽然不是进攻姿态,但仍充满威胁。但那匹狼一看见巴克就转身跑开,巴克拔足狂奔,紧追在后,发疯似的要追上对方。巴克将那匹狼赶进一条小溪的河床,一堆漂流木挡住了去路,那匹狼无处可逃,便像乔和其他所有被逼到死角的哈士奇一样,以后腿做轴,猛然转身,一面咆哮,一面竖起鬃毛,牙齿咬得咔咔作响。

巴克没有攻击,只是不断在灰狼前面打转,友善地拦住它。那匹狼满心疑惧,毕竟巴克的体型足足有它三倍大,它的头只勉强够得着巴克的肩膀。它看准时机,突围而出,追逐再次展开。巴克几次追上那匹狼,又让它冲了开去。若非灰狼身上有病,巴克无法这么轻易追上它。灰狼一路狂奔,巴克迎头赶上,口鼻逼近它腰腹。灰狼再次做出困兽之斗,猛一转身,逮到机会便火速逃开。

不过巴克的固执终究让它得偿所愿,那匹狼察觉巴克无意伤害它,便和它互相嗅了嗅鼻子。一狼一狗现出善意,有些紧张又有些腼腆地开始打闹——猛兽收起凶狠的本性后便是这副模样。嬉闹一会儿后,那匹狼轻巧地大步跑开,但脚步很慢,显然是要巴克跟它去某个地方。巴克跟上前,与它肩并着肩向前奔驰,穿过幽暗的微光,沿着河床向上跑,一路跑到溪水涌现的山峡,接着又越过荒凉的分水岭。

它们跑下分水岭另一面的斜坡,来到一片宽阔的平地。广袤的森林和溪流展开眼前,它们从容穿过无垠的森林,一小时又一小时不断奔跑。太阳在空中攀升,天气越来越暖。巴克满心狂喜,它知道自己终于响应了那呼唤,跟着它森林里的兄弟,一起跑向那呼声的源头。过去的记忆急速涌现,它为此悸动不已,就像过去为了那些古老的生活暗影激昂不已一样。它依稀记得它在另一个世界做过相同的事,它再度回到宽阔的原野,脚下踏着柔软的大地,头上顶着辽阔的天空,自由自在地尽情奔驰。

它们在一条小河旁边驻足饮水。一停下,巴克便又想起约翰·桑顿。它就地而坐,那匹狼开始向呼唤的源头走去,随即又掉头折返,回到巴克身边,抽动鼻子闻嗅,仿佛要鼓励它般做了许多动作。但巴克却转过身,慢慢循着原路回去。它的狼兄弟跟在它身边跑了将近一个钟头,一路不断轻声哀鸣。然后它坐了下来,鼻子指向天空发出悲凉的长嚎。随着巴克坚决的脚步远去,嚎声也越来越微弱,直到完全消失在远方。

巴克冲进营地时,约翰·桑顿正在吃午餐。巴克激动不已,开心地扑到桑顿身上,将他撞倒在地,脚在他身上扒来扒去,拼命用舌头舔他的脸,还用牙齿轻咬他的手。约翰·桑顿也大力摇晃巴克,爱怜地喃喃咒骂它。

这就是桑顿所说的“愚蠢”。

接下来的两天两夜,巴克一步也没踏出营地,不让桑顿离开它的视线。它跟着桑顿一起工作,看着他吃饭,晚上还盯着他钻进被窝,早上再盯着他掀开毛毯。可是两天过后,森林的呼唤又召唤着它,而且比过去都还要强烈。那份蠢蠢欲动再回到巴克身上,它无法不想起那个形单影只的狼兄弟,想起分水岭后的那片含笑大地,想起和同伴并肩跑过的苍郁森林。于是它又回到森林,只是狼兄弟再也没有出现,而尽管它彻夜不眠地竖耳聆听,悲凉的长嚎也不再响起。

它开始整晚露宿于营地之外,一离开便几日不归。有一次它又越过小河源头的分水岭,走进那片森林和溪流遍布的平原。它在那儿徘徊了整整一礼拜,想要寻找同伴的最新行迹,却一无所获。它用那不知疲倦的轻快步伐前行,饿了便猎食果腹。它在一条流往海洋的大河中捕食鲑鱼,在这同一条河边,它还杀死了一头大黑熊。那时候,黑熊跟它一样在捕鱼,却给蚊虫叮瞎了眼,无助地逃进森林,疯狂地团团打转。尽管如此,那仍然是一场恶战。这场恶战把巴克体内剩下的凶性都给激发了出来。两天后,它回到留下猎物的地方,发现十几匹狼正在争夺它的战利品。它把它们像糟糠似的挥开,逃窜的狼群有两匹逃离不及,留下来,结果是它们无法再活着去争夺什么。

巴克从来没有这么强烈渴望鲜血过。它是一个杀戮者,它狩猎,活生生的动物就是它的食物。它独来独往,自食其力。这是个只有强者才能生存的世界,但它仅靠着自己的力量和勇气,就在这弱肉强食的严酷环境下安然存活。它对自己的一切都无比自豪,而这份自豪犹如传染病般,散布到它的身体各个部位,它的一举一动和每一块肌肉都在显露这份骄傲。它的行为举止就如吐出的话语,清楚表达了它的倨傲。原本就耀眼非凡的毛皮现在更显华美灿烂,若非嘴巴和眼睛上那几绺棕毛和胸膛上的白毛,它很容易被误认为是一头巨狼,而且比体型最大的狼种都还要庞大。它从圣伯纳犬的父亲那里继承了巨大的身型和重量,体型则来自牧羊犬的母亲遗传;口鼻部像狼一样尖长,但又比任何的狼都还要大,连头颅也比一般的狼更巨大宽阔。

它拥有狼和野兽的狡狯,也拥有牧羊犬和圣伯纳犬的智慧,这两者再加上从艰苦中学得的经验,把它塑造成一个难以对付的可怕对手。就像于任何一只在荒野流浪的猛兽,它吃肉,它的食物就是一只只活蹦乱跳的动物。现在的它正值生命的巅峰,全身上下精力充沛。每当桑顿的手轻轻抚摸它的背脊,就有一阵噼里啪啦的爆裂声响起,那是因为它的每一根毛都因摩擦而释放潜藏的磁性。它全身上下——头脑和身体、神经组织和纤维,都被调拨到最敏锐的程度,各部位间又存在着完美的平衡和协调。它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反应的速疾如闪电。哈士奇跳跃、防御和攻击的速度已是迅捷无比,而巴克比它们还快上两倍。它只要看见一个动作、听见一个声音,甚至能在别的狗还没察觉前便已迅速反应。它在瞬间便能完成察觉、判断和反应三个步骤;这三件事其实是依序发生,但因间隔的时间如此微小,才显得像是同时发生。它的肌肉充满力量,如钢弦一样一触即发。活力有如奔腾的洪水流贯全身,那份纯然的狂喜几乎要把它胀裂,将源源不绝的活力流注全世界。

“这世上再也不会有像它一样的狗了。”有一天,当他们看着巴克大步走出营地时,约翰·桑顿这么说。

“大概是上帝造它时造坏了吧!”比特说。

“没错,我也这么认为!”汉斯附和。

他们看见巴克大步走出营地,却没看见它一走进森林就马上起了剧烈的变化。它立刻变成原野的一部分,不再昂首阔步,而是蹑手蹑脚,像猫一般轻悄前进,化为阴影间忽隐忽现的倏忽鬼影。它知道该怎么遮掩自己的行踪、该怎么像蛇一样肚子贴在地上爬行、该怎么腾跃袭击。它能够捕捉鸟巢里的松鸡,杀死沉睡中的野兔。那些花栗鼠只要迟一秒上树,就会被它凌空捉住。对它来说,池塘里的鱼游得不算快,修补水坝的水獭也并不机警。但它并不嗜杀成性。它喜欢享用自己猎杀到手的食物,所以它只为食而杀。正因如此,它会出于好玩之心,偷偷潜近松鼠身旁,在快捉到它们的时候又故意放走,让它们一面蹿上树顶,一面惊恐地厉声惨叫。巴克乐在其中!

秋天时,大批大批的麋鹿成群出现,缓缓向南迁徙,准备在地势较低、气候较温暖的山谷过冬。巴克已杀死了一头离群的小鹿,不过它强烈渴望一场更大、更凶狠的恶斗。终于,它在小溪源头的分水岭上碰到机会。那天,一头大公鹿领着二十多只鹿,穿越那片森林和溪流遍布的平原。为首的公鹿脾气暴烈,足足有六尺多高,正是巴克渴望已久的强劲对手。那头公鹿前后摇摆它如树枝般多叉的鹿角,总共有十四根叉枝,左右两端相距七尺多宽。它一看见巴克就发出一声怒吼,小眼睛里烧起恶毒的光芒。

公鹿的腰前突着一支箭翎,更加说明了它的凶猛。透过在原始世界狩猎习得的能力,巴克知道它要先设法让那头公鹿离开鹿群。这可不是件简单的任务,它得在公鹿面前不断打转,又跳又吠,还得跟巨大鹿角和鹿蹄保持距离,否则一被扫到可是小命不保。面对尖牙利齿的威胁,那头公鹿不能转身离开,那将令它颜面扫地。它火冒三丈,但只要开始进攻,巴克就巧妙地撤退,佯装逃脱不了,引诱它继续前进攻击。不过当公鹿一离开鹿群,就会有两三只较年轻的公鹿折回来攻击巴克,让受伤的公鹿趁机重返队伍。

所有野生动物都具有一股耐性,如同生命本身一样顽固坚持、不知疲倦。就是这份耐性支持蜘蛛守护它的网,让猎豹缩起身子,静静蛰伏守候,无论多久都同样纹丝不动。这份耐性在野兽狩猎其他动物时尤其显著。如同此刻的巴克,它耐心地跟在鹿群两侧,阻碍它们行进。年轻的公鹿被它激怒,母鹿替小鹿的安危惶惶不安,那头受伤的公鹿更是暴跳如雷。这种情况持续了半天,巴克化为重重幻影,从四面八方进攻,如一道凶猛的旋风包围鹿群。巴克把它的目标拉离鹿群,使它无法重返队伍。猎物的耐心本就不如狩猎者,那头受伤的公鹿逐渐失去耐性。

白日将尽,太阳慢慢往西北方沉落(黑夜又重返北国,秋夜长约六小时),年轻的公鹿越来越不愿意回头帮助它们被敌人盯上的首领。冬天即将来临,它们忧心忡忡,一心想早日赶赴纬度较低的地方。但这只野兽拖慢了它们的脚步,且一点罢手的意思也没有,如幽魂般挥之不去。况且,受威胁的并非整个鹿群或小鹿的生命,它的目标只有一个,和它们自己的生命相比,别人的性命又算什么?最后,它们终于愿意牺牲首领。

黄昏来临,那只老公鹿垂首伫立原地,注视它的同伴——那些曾与它温存的母鹿、曾疼爱过的小鹿、曾统领过的公鹿,一起摇摇摆摆,迅速消失在朦胧的微光之中。它无法跟上,因为有头残酷的恶徒不放它走,不断龇牙咧嘴地在它前方来回跳动。老公鹿重一千三百磅,也曾威风凛凛地享受过好长一段争强斗胜和充斥挑战的生活。可到了生命尽头,要夺走它性命的,却是个头甚至不及它膝盖高的家伙。

从那一刻起,巴克日夜守在它的猎物身旁,不给它一点儿喘息的机会。巴克不让老公鹿吃一片树叶或一点桦树和柳树的嫩芽;穿越小溪时,也绝不给受伤公鹿喝水的机会,让它纾解焚灼的干渴。穷途末路之下,公鹿常被逼得放蹄狂奔。碰到这种时候,巴克不会尝试阻挡它,只是在它后头轻快地跳来跳去,得意扬扬地看着猎物被自己玩弄于股掌之间。只要公鹿站定不动,巴克就在一边躺下,但只要它想吃想喝,巴克立即猛烈进攻。

鹿角下的巨大头颅垂得越来越低,脚步也越显蹒跚、孱弱。它开始一站就站上好久,鼻子贴着地面,耳朵丧气地无力低垂,巴克因此有更多时间可以好好喝水休息。当它鲜红的舌头垂在嘴外喘气,双眼紧盯着公鹿时,巴克隐约能感到周遭事物正在变化。它可以感到土地上出现一种新的骚动,就像那群麋鹿走进这片土地的同时,别种生命也跟着进来了。森林、溪流和空气似乎都因为它们的出现而骚动。给它捎来信息的不是景象、不是声音,也不是气味,而是一种微妙的感觉。它什么也没听见、什么也没看见,仍感觉有什么事不一样了,有什么奇怪的东西正在这片土地上漫游。它决定解决手上这件任务后,就要好好查探一番。

终于,在第四天结束之际,它打倒了那头公鹿。它在尸体旁留了一天一夜,吃完就睡,睡醒又吃。休息过后,它感到神清气爽,活力充沛,便掉头朝营地和约翰·桑顿的方向归返。巴克踩着轻快的步伐慢跑前进,时间分分秒秒过去,它一点也没迷失在纷杂的路径里。它穿过陌生的荒野,朝着返家之路笔直前进。它的方向感之准确,换是人类和指南针都要相形见绌。

它越往前走,前方的新骚动就越显强烈。前方有种生物正在四处走动,但他们与过去整个夏天在那儿出没的生物都不相同。这感觉不再模糊神秘,鸟儿吱吱喳喳谈论,松鼠窸窸窣窣地交头接耳,就连微风也轻声低语。有几次它停下脚步,大口吸进早晨的清爽空气,从空气中嗅出信息,于是加快脚步,奔跃前进。它有种大难临头的紧迫感,又说不定灾难根本已经降临,由此它的脚步更加谨慎,一路越过最后的分水岭,奔下山谷,直奔营地。

距离营地尚有三里时,它脖子上的鬃毛突然颤抖竖起,因为它看见眼前出现了一条新路,而这条路直直通往约翰·桑顿所在的营地。巴克加快脚步、绷紧神经,动作迅捷而隐秘,警戒地留意各种透露故事全貌,除了结局之外的蛛丝马迹。它的鼻子嗅出许多信息,知道先前曾有许多生物经过这里,而它现在正跟在他们后方。森林里那种意味深长的死寂让它提高警觉,鸟儿飞遁,松鼠躲匿,它只看见一只毛色光滑的灰松鼠趴在一根死灰色的树干上,伪装成树瘤,假装是树干的一部分。

当巴克如鬼影般悄悄掠向前方时,它的鼻子突然被一旁的气味吸引,仿佛有股明确的力量抓住它,使劲一扯。它跟随那股新气味走进灌木丛,却发现尼格侧倒在地,看来是它用尽力气把自己拖到那儿后才断气的。一支箭贯穿它的身体,箭头和箭翎突出身体两侧。

再往前一百码,巴克看见桑顿在道森买的一条雪橇犬。它横在路中央,全身不住抽搐,还在垂死挣扎。巴克脚步不停,绕过同伴,继续前进。营地那儿传来各种微弱的声音,一起一落地低声吟诵。巴克肚子紧贴地面,匍匐到营地边缘,发现汉斯仆倒在地,像豪猪般全身插满箭羽。那瞬间,巴克马上向云杉小屋瞄了一眼,这一眼使它肩颈上的鬃毛直竖。一股无法遏制的愤怒贯穿全身,它甚至没发现自己发出大声咆哮。它的怒吼凶猛凄厉,这是它最后一次让情感压倒狡狯和理性;因为深爱着约翰·桑顿,它才会这般失去理智。

依哈兹土人在云杉小屋的废墟上跳舞狂欢时,突然听见一声可怕的怒吼,随即看见一只从没见过的野兽朝他们直扑而来。是巴克,它像一道猛烈的飓风席卷而至,发了疯地要摧毁他们。它扑向为首的依哈兹族的酋长,狠狠撕裂他的喉咙,破裂的颈静脉像喷泉般涌出大量鲜血。这样还不够,它抛下那人,继续张牙舞爪地进攻,飞身一跃继续撕开第二个人的喉咙。它势如破竹,跃进土人之间,摧枯拉朽地又撕又咬,毫无罢手之意,完全无视雨点般落下的箭镞。事实上,因为它的动作快到不可思议,加上那些印第安人又挤成一块儿,因此他们射出的箭反而根根招呼到自己人身上。有个年轻猎人凌空朝巴克投了一支长矛,结果却穿过另一名猎人的胸膛。长矛的力道猛烈,甚至贯穿那人的背脊。依哈兹人吓得魂飞魄散,惊恐万分地逃进森林,边逃边高呼自己遇上了邪灵。

巴克的确是恶魔的化身。它愤怒地紧跟在后,就算依哈兹人逃进森林,它也照样赶尽杀绝,把他们当鹿一样拖倒在地。对依哈兹族来说,这是噩梦般的一天。他们在荒野上溃不成军,失散流离,一周后,生还者才在一处地势低平的平原重新聚集,清点死伤人数。而巴克因为追累了,便返回杳无人迹的营地。他发现比特才刚从睡梦中惊醒,身上还裹着毛毯就惨遭毒手。桑顿绝望的挣扎痕迹清楚地刻在地上,巴克仔细闻嗅,一点气味也不放过,一路追踪到一座深潭边。史琪躺在那儿,头和前脚浸在水里,尽忠守护主人到最后一刻。那池潭水被洗矿槽搅成一团灰扑扑的泥浆,完全看不出里头藏了什么,但巴克知道约翰·桑顿就倒在里头。它跟着气味找到水边,但到了这里后气味就断了踪迹。整整一天,巴克不是郁郁寡欢地窝在池边,就是不停地在营地徘徊。它知道死亡会停止一切,带走生命,它知道约翰·桑顿已经死了。它心头仿佛破了个大洞,只觉得无比空虚。那种空虚有点像饥饿,却不是食物能够填补的。好几次,它停下脚步,凝视着那些依哈兹土人的尸体沉思,只有这种时候它才会暂时忘了空虚的痛苦,并油然而生一股自豪之情——它以前从未如此为自己骄傲过。它杀了人,那是最高贵的一种猎物,而且它是在棍与齿的法则面前杀死他们。它好奇地嗅着这些尸体,他们那么容易就死去,就连杀死一只哈士奇都比杀他们困难。如果不是那些箭、矛和棍棒,他们完全不是它的敌手。从此之后,它知道了,除非他们手里拿着箭、矛和棍棒,否则人类根本不足为惧。

夜幕低垂,一轮满月越过树梢,高挂空中,照耀大地,万物沐浴在惨淡的微光里。随着黑夜降临,原先在池边伤怀的巴克突然又活跃起来,森林里传来另一种新的骚动,和依哈兹土人造成的骚动大不相同。它起身,听着、嗅着。远方传来一种细微而凌厉的嗥叫,随即又响起同样凄厉的和鸣。时间一分一秒流逝,那嗥声越来越近,越来越响亮。如过去一样,巴克知道那是长存在它记忆之中,曾在另一个世界里听到过的声音。它走到空地中央,凝神倾听。就是这呼唤!这高低起伏的呼唤比从前更诱人,更驱使着它。这是它首次决定要顺从这呼唤。约翰·桑顿已从这世界消失,它与人类间最后的联系也跟着断了,人类或人类对它的索求再也不能束缚它。

就像依哈兹土人为了猎食跟随鹿群迁徙般,狼群也跟着鹿群穿越那片森林和溪流遍布的原野,走进巴克的山谷。在月明如水的旷野,它们像银色的洪水奔流而至,而巴克就伫立在旷野中央,如雕像般屹立、静止,等着它们到来。它伫立的身影是如此巨大、沉稳,狼群不由得敬畏地静默良久,然后,一只大胆的狼朝它扑去,巴克反击,一口咬断它的脖子,接着又像方才般静立不动。受伤的狼在它身后痛苦打滚。随后另外三匹狼如闪电般接连进攻,但同样一只只都被巴克打退,撕裂的喉头或肩膀上涌现汩汩鲜血。

狼群被巴克激怒,瞬间一拥而上。它们乱纷纷地挤在一块儿,个个都急着想要打倒猎物,结果反而挡住彼此去路,乱成一团。巴克靠着奇快的速度和敏捷的反应占稳上风,它用后腿做轴,不停往四面八方扑咬,迅速地旋转攻防,筑成一道无法攻破的防线。但为了防止敌人自后方暗算,它不得不后退脚步,经过池畔,一路退到河床之上,直到身后抵到一堵人类为了采矿而开凿的高耸石岸。当它退到石岸的角落,如今它三面都有了屏障,终于可放心进攻。

巴克势不可挡,半个钟头后,野狼败北退阵。它们舌头垂在嘴边,白牙在月光下闪烁着阴森森的光。有些狼躺倒在地,头抬得老高,耳朵向前直竖;有些则原地站立,静静凝视它,还有些啜饮起池水。一匹瘦长的灰狼小心翼翼地上前示好,巴克认出它就是曾经并肩跑过整整一天一夜的兄弟。那只狼轻轻哀了一声,巴克也哀声回应,一狗一狼互相碰了碰鼻子。

随后,一匹瘦骨嶙峋、满身战痕的老狼走上前,巴克龇牙咧嘴,喉间滚动着戒备的浊音,可到了后来还是和它嗅了嗅鼻子。那匹老狼坐下,向着月亮仰天长啸。其他的狼只也纷纷坐下,加入嚎叫的行列。此刻,巴克终于清楚听到那呼唤。它跟着坐下,发出长嚎。嚎叫完后,巴克走出角落,那群狼围住他,半友善半粗鲁地闻着它。狼群的领袖一面吠叫,一面跑进森林。狼群尾随在后,一起发出合唱。巴克跟着它们,和它的狼兄弟并肩前进,跑着叫着。

巴克的故事到此画下句点。没有几年的工夫,依哈兹土人就注意到灰狼群里起了变化。他们看见有些狼的头、嘴之上夹杂着几绺棕毛,胸部正中间还长着一道白毛。但更引人注意的,是依哈兹土人口中所说的一只“魔狗”。这只魔狗总是跑在前方,统领狼群。他们十分畏惧这只魔狗,因为它比他们更狡诈,总是趁着严冬到他们营里偷窃,破坏他们的陷阱,杀死他们的狗,还击败他们最英勇的猎人。

不仅如此,传说的内容越来越惨烈。猎人开始一去不复返,等到被族人发现时,咽喉已被残酷撕裂,尸体周遭的雪地里留有狼的脚印,但却比任何一种狼的脚印都要巨大。依哈兹人每年秋季都随着麋鹿群迁徙,但有一座山谷是他们万万不敢踏进的。而当妇女们围着火堆,聊起那座被恶灵占据的山谷时,总不免悲从中来。

然而,依哈兹土人不知道的是,每年夏季都有一名访客拜访那片山谷。那是一头毛泽光亮、似狼非狼的庞然大物。它独自越过那片含笑大地,走进森林里的空地。在那里,腐烂的鹿皮袋里流出金黄色的细流,然后又缓缓渗入土里。地上荒草丛生,植被掩盖了熠熠生辉的金光,连阳光也被阻挡其外。那头野兽会在那儿沉思片刻,发出一声长长的悲嚎,然后再转身离去。

然而,它不总是独来独往。每当漫长的冬夜来临,狼群跟着猎物走进低平的山谷时,便可在苍白的月色或泠泠的极光下,看见它跑在狼群前方。它巨大的身躯跃过同伴,洪亮地唱着一首属于古老世界的歌,一首狼群之歌。

幽暗的云杉林在冰封的河岸两侧森然而立,一阵风刮过,剥去森林洁白的霜衣。逐渐黯淡的天光下,枝条倾倚,显得阴森不祥。无边的寂静占领这片土地,大地一片荒芜,了无生气,鸦雀无声。景色寂寒,连悲伤都不足以形容其凄清。尽管天地间隐含笑意,这笑容却如斯芬克斯的微笑般阴郁,如冰霜般严厉,残酷而无情。这是亘古以来伟大而沉默的智慧在嘲笑生命的徒劳。这就是荒野,冷酷无情的北国寒荒。

然而,还是有生物大胆踏足这座国度,一支狼群般的狗队在冰封的河道上辛勤跋涉。霜雪覆盖它们挺立的长毛,呼出的气息和水沫一离开口鼻就冻结,落在周身的毛上,结为冰霜。每条狗身上都绑着皮革背带,缰绳连着身后拖曳的雪橇。雪橇是由结实的桦树树皮打造而成,没有滑橇,底部完全伏贴在雪地之上,前端像滚动条般翘起,以便将前方如浪潮般波涛起伏的松软积雪压实。雪橇上除了牢牢系着一个狭长的方形箱子外,另外还有一些物品:几条毛毯、一把斧头、一只咖啡壶,还有一个平底锅,不过最显眼、占去最多空间的还是那只长箱。

一名男子领在狗队前方,尽管穿着宽底雪鞋,他仍走得吃力异常。雪橇后方的男人也同样举步维艰。雪橇上的箱子里躺着第三名男人,他的苦难已经结束了,他已被荒野征服、击溃,无法再有任何动作或挣扎。荒野不喜欢骚动,而生命对它就是一种冒犯,因为有生就有动。荒野一心摧毁任何活动:它冻结河水,不让它们流入大海;逼出树汁,直到树木从树皮到坚韧的树心彻底冰冻。但荒野最凶残的,还是对付人类的手段——因为在所有生命中,人类是最好动的,无时无刻不在造反,违背荒野那“一切活动终将止息”的训诫。

然而,雪橇前后仍各有一名气息尚存的男人缓缓移动着,他们不屈不挠,对荒野毫不畏惧。他们身上都裹着毛皮和经过鞣制的软皮衣,呼出的气息在他们的睫毛、脸颊和嘴唇上冻结成冰,以致面孔难以辨认,仿佛戴着鬼魅般的面具,在幽冥地府的丧礼上扮演送葬者的角色。但在面具之下,他们不过是入侵无情荒土的凡夫俗子,两名献身于庞大冒险的渺小探险家,穿越这片有如天外深渊般荒蛮死寂的残酷大地。

他们不发一语,一个劲儿地走着,把体力用在前进上。寂静从四面八方压迫而至,那压迫感就像潜水者在水底深处感到的强力水压一样真切,深深影响着他们的心情。这片土地用无边无际的旷野和无法违逆的天意粉碎他们的意志,将他们的自我逼至心灵最深、最远的隐秘角落。宛如从葡萄的果实榨出汁液一般,它榨出人类灵魂中所有虚妄的热情、自满与膨胀,直到人类看清自己的有限和缺陷,明白自己不过是渺小的尘埃,凭借那无济于事的狡狯和微不足道的智慧,在大自然种种盲目而强大的力量中求生。

一个小时过去,又是另一个小时。此时节白昼短暂,天际不见太阳的踪影,苍白的天光逐渐黯淡。就在这时,凝滞的空气中突然传来一声遥远微弱的呼喊。呼号声陡然拔高,刺耳尖锐。这紧绷的颤抖号叫持续了一阵,然后才慢慢消失。若不是这呼号声中清楚带有悲伤的残暴和饥渴的欲望,听起来就像是迷失的灵魂痛苦悲泣。雪橇前方那人转过头,与后方押队男子四目相会,两人隔着中间狭长的方形箱子,点了点头。

第二声呼号响起,如尖针般刺破寂静。两人同时发现声音是从后方传来,来自他们方才横越的雪地某处。第三声呼号紧接而至,同样从后方传来,来自第二声的左方。

“他们是冲着我们来的,比尔。”前方那人说。

他的声音粗哑空洞,显然是费了番力气才挤出声音。

“没肉吃啊!”他的同伴回答,“我已经几天连只兔子的影子都没见到了。”

交谈到此为止,之后两人便提高警觉,竖起耳朵,凝神留意背后接连不绝的猎食呼唤。

夜幕低垂,他们赶着狗队进入河畔的一片云杉林,在那里搭了个营。他们将棺木放在营火旁,充作桌椅。狗队里那几只狼般的雪橇犬聚在火堆另一侧,自顾自地吵闹咆哮,显然没有走进黑暗之中的打算。

“亨利,我觉得这些狗今天好像特别不想离开营地啊!”比尔说。

亨利蹲在火边,将一块冰放入咖啡壶里,点了点头,但没搭腔。等到他在棺木上坐下,开始吃起东西后才开口。“它们知道哪端安全,”他说,“那些狗宁愿留在营地里抢食物,也不愿出去游荡,以免给抓去当食物。它们聪明得很呢!”

比尔摇摇头:“这可难说。”

同伴好奇地看向他:“这还是你头一回说它们不聪明。”

“亨利,”比尔慢条斯理地嚼着豆子,说,“你有没有留意到我喂狗时它们吵成什么样子?”

“它们确实比平常聒噪。”亨利承认。

“我们有几只狗,亨利?”

“六只。”

“这个嘛,亨利……”比尔停顿片刻,好让接下来的话听起来更铿锵有力,“没错,我们有六条狗,所以我从袋子里拿出六尾鱼,一条狗喂一尾。然后呢,亨利,我却不够一尾鱼。”

“你数错了。”

“我们有六条狗。”比尔心平气和地重复一遍,“我拿出六尾鱼,但是独耳没吃到,我只好又从袋子拿一尾鱼喂它。”

“我们只有六条狗。”亨利说。

“亨利,”比尔说,“吃到鱼的确实有七条狗,但或许不全都是狗。”亨利放下食物,隔着火光数起狗来。

“只有六只啊!”他说。

“我看到有一只从雪地跑掉了。”比尔说得斩钉截铁,“我喂的时候有七只。”亨利同情地看着他,说:“我真希望这趟旅程赶紧结束。”

“你这话什么意思?”比尔质问。

“我的意思是这趟路快把你逼疯了。你产生幻觉了。”

“我也这么想过。”比尔严肃地回答,“所以我一看到它跑走,便马上看向雪地,雪地上确实有它的脚印。然后我再回头清点时就只剩下六只狗了。脚印现在还留在雪地上,你想看吗?想的话我可以指给你看。”

亨利没有回答,只是默默咀嚼食物。吃饱后,他又吞下最后一杯咖啡,然后才用手背抹了抹嘴,说:“所以你觉得……”

黑暗中突然传来一阵长长的哭嚎,伤心欲绝的嚎叫打断亨利,他住口聆听,手臂朝传来嚎声的方向挥了挥,说:“……是它们其中之一?”比尔点点头:“很有可能。你也发现我们的狗乱成什么样子了。”

不绝于耳的哭嚎和阵阵呼应的嚎叫,将死寂的荒野变得有如一座鬼哭神号的疯人院。嚎叫声自四面八方响起,狗儿惊恐地缩成一块儿,依偎火边,还因为距离营火太近,把毛都给烧焦了。比尔在点燃烟斗前又往火里丢了块木柴。

“你好像有点没精打采。”亨利说。

“亨利……”比尔沉思片刻,抽了一会儿烟才开口,“亨利,我在想,他比我们俩都幸运得多。”他用拇指指向屁股下的棺木。他话中的“他”便是这棺木中的第三者。

“你和我,亨利,我们两个死后如果尸体上能盖着些石头,不让狗给啃了就已经是幸运大吉。”

“但是我们不像他一样有人脉、有钱,什么都有。”亨利回答,“长途送葬可不是什么你我负担得起的玩意儿。”

“亨利,你知道我真正想不透的是什么吗?像他这样的男人在老家八成是个什么贵族之类,吃穿不愁,生活安逸的,干吗跑来这个连上帝都遗弃的世界尽头?真是搞不懂。”

“如果他安分待在家的话,大可活个长命百岁。”亨利也附和。

比尔张了张嘴,但最后还是欲言又止,只是指了指四面八方压迫他们的黑暗之墙。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之中什么也看不见,只有一双双炭火般烧亮的眼睛。亨利的头朝第二双、第三双眼点了点,他们的营地被一圈森冷的眼珠包围,一双双如鬼火般倏忽移动,忽隐忽现。

狗儿越来越焦躁不安,一阵突如其来的惊恐席卷而至,它们疯狂窜到火堆旁,哭号着蜷在男人脚边。混乱中,一条狗被挤到营火边缘,皮肉给烫着了,又痛又怕地惨叫一声,空气中顿时弥漫起狗毛烧焦的味道。这骚动令包围营地的那圈眼睛不安地移动了一会儿,甚至退开了些,但等狗安静下来后,它们又停驻原地。

“亨利,我们的运气还真背,子弹快没了。”

比尔抽完烟斗,帮同伴在云杉枝上摊开毛床和毛毯,树枝是晚餐前就先铺好在雪地上的。亨利咕哝了声,开始解开莫卡尼靴的鞋带。“你说你还剩下多少弹匣?”他问。

“三发。”比尔回答,“真希望还有三百发,这样我就可以好好教训它们。该死的东西!”他愤愤地对那些寒芒闪现的眼睛挥舞拳头,然后把靴子好好放在营火前。

“还有这波寒流最好赶快结束,”他又说,“已经连着两星期都只有负五十华氏度了。喔,我希望我根本没有上路!亨利,前途吉凶未卜啊!我就是感觉有哪儿不对劲。唉,既然都在发梦,我得说我更希望这趟旅程已经结束了,你和我现在正好好坐在麦加利堡的壁炉旁打克里比奇牌戏,我真这么希望。”

亨利又咕哝一声,爬进床内。半梦半醒间,同伴又唤醒了他。

“我说亨利啊,我在想一件事,关于跑来偷吃鱼肉的那小贼,你说我们的狗为什么半点大气也不吭呢?我实在想不透。”

“你想太多了,比尔。”亨利睡眼惺忪地回答,“你以前不会这样。现在就乖乖闭嘴睡觉吧!早上起来又是好汉一条啦!你是肚子不舒服,才会在那儿胡思乱想。”

两人肩并着肩,盖着同一条毯子,带着沉重的呼吸睡着了。火光逐渐熄灭,围着营地的那圈眼睛越收越紧,越收越紧,狗儿们害怕地挤在一块儿,每当有其中一双眼睛靠近,它们就发出威吓的嗥叫。有一次它们吠得太大声,把比尔都吵醒了。他小心翼翼地爬出床外,没惊动同伴,朝火堆扔了几块木柴。火光又旺盛了起来,那圈虎视眈眈的眼睛往后退开。他随意瞄了一眼挤成一团的狗群,突然,他用力揉了揉眼,目光炯炯地看着它们,然后爬回被窝。

“亨利,”他唤道,“喔,亨利!”

亨利从睡梦中醒来,呻吟了一声,问:“怎么了?”

“没什么。”比尔回答,“只是我们现在又有七条狗了,我刚数过。”亨利咕哝一声当作听见,然后又陷入梦乡,鼾声雷动。

翌晨,亨利先起床,接着把比尔叫醒。虽然已是清晨六点,不过还要三个小时天才会亮。亨利在黑暗中准备早餐,比尔卷起毛毯,整理雪橇,将东西绑好。

“我说亨利啊,”比尔突然问,“你说我们有几只狗?”

“六只。”

“错啦!”比尔得意扬扬地宣布。

“又是七只?”亨利问。

“不,五只。少了一只。”

“见鬼了!”亨利大声咒骂,抛下手边的早餐,急忙赶上前来数狗。

“你说得对,比尔,”他说,“小胖不见了!”

“而且就像涂了油的闪电,一溜烟就消失无踪,一点行迹都没留下。”

“它死定了!”亨利说,“它们会把它生吞活剥。我敢打赌,它被它们吞下喉咙时还在惨叫,该死的!”

“小胖一直都是条笨狗。”比尔说。

“但没有一只狗会笨到跑去自杀。”他打量剩下的队伍,飞快把每条狗的个性评估一遍,又说,“我赌没其他的狗会这么做。”

“是啊,就连用棍子也无法将它们赶离营火旁,”比尔附和,“反正我老是觉得小胖怪怪的,就是有哪儿不对劲。”

而这句话呢,就是不幸丧命于北国雪径的狗儿的墓志铭,跟其他众多丧命于此的人类和狗儿的墓志铭一样简陋。

吃完早餐,将简单的营地装备绑上雪橇后,两名男人背离温暖明亮的火光,踏进黑暗之中。那悲伤欲绝的长嚎再次响起,越过漆黑与寒冷,呼喊着对方,此起彼落。片刻后,嚎声停止了。九点时,天色终于亮了起来,到正午时分,南方的天空变成温暖的玫瑰色,映在弯弧的地平线。地平线上日正当中,地平线后却是另一片北国风光。不过玫瑰色的光芒没多久便开始消退,只剩下灰茫茫的天光点亮白昼,而这黯淡的天色过了下午三点也逐渐转黑,北极的夜幕便这么落在寂静的大地上。

夜色降临后,左、右、后方的狩猎嚎声也逐渐逼近,这些近距离的嚎叫,让在风雨中辛苦跋涉的狗儿惊骇万分,恐慌如浪潮般席卷而至。

看到狗队惊慌失措,将狗绑回缰绳上时,比尔终于忍不住开口:“它们就不能到别处去猎食吗?拜托滚远一点儿,别再来烦我们了!”

“它们真的快把狗逼疯了。”亨利同情地说。

两人随即恢复沉默,直到营地搭好前没再说过一句话。

亨利正弯下腰来,要把冰块丢进煮沸的豆子锅里时,突然响起一阵重击声,接着是比尔的惊呼,随后狗群间也传来凄厉的惨叫。亨利大吃一惊,连忙挺直腰杆,却只来得及瞥见一道模糊的身影掠过雪地,消失在黑暗里。随后映入眼帘的是站在狗群中的比尔,他一手提着结实的棍子,一手拿着只剩鱼尾的鲑鱼干,脸上得意与沮丧之情参半。

“被抢了半尾,”比尔说,“可我也狠狠打了它一棍。你有听到它惨叫吗?”

“它长什么样子?”亨利问。

“没瞧清楚。但有四条腿、一张嘴、全身毛茸茸的,看起来就像头狗。”

“一定是只被驯养过的狼,我猜。”

“他妈的肯定是!不管它是何方神圣,至少都晓得要在喂食时过来偷鱼。”

是夜,吃完晚餐后,两人同样坐在狭长的棺木上吞云吐雾。那圈森冷的眼睛又包围营地,而且比昨晚更靠近。

“真希望能出现一群麋鹿之类的,这样它们就会滚得远远的,不再烦我们。”比尔说。

亨利咕哝了声,不是全然同意。两人就坐在那儿,亨利眼巴巴地瞪着火光,比尔则瞪着火光后那一双双在黑暗中炯炯烧灼的眼珠,两人整整十五分钟没再开口。

“真希望我们已经快到麦加利堡了。”比尔打破沉默。

“你给我闭嘴,别再做梦了!”亨利勃然大怒,脱口就骂,“你是肚子在搞怪,所以才在那里胡思乱想。去给我喝一匙苏打,这样你就会舒服许多,也不让人看了就讨厌!”

隔天清晨,亨利被比尔的连声咒骂给吵醒。亨利用手肘撑起上身,看见营火已添了新柴。狗儿窝在火堆旁,而他的同伴就站在狗群中挥舞手臂,痛骂不休,一张脸扭曲狰狞。

“嘿!”亨利大喊,“又怎么了?”

“蛙仔不见了!”比尔回答。

“不会吧!”

“就跟你说不见了!”

亨利从毛毯间一跃而起,冲进狗群中。他仔细地数着狗,然后和同伴一起诅咒那又夺了他们一条狗的荒野恶势力。

“蛙仔是我们最强壮的一只狗。”好一会儿后,比尔终于开口。

“而且绝对不笨。”亨利补上一句。这是两天来的第二段墓志铭。

他们闷闷不乐地吃完早餐,将剩下来的四只狗绑上雪橇。这一天跟前几天并无二致,两人在冰天雪地中无言地蹒跚前进,除了那些穷追不舍的嚎叫之外,天地无声,万籁俱寂。虽然不见那些跟踪者的踪影,但两人知道它们紧追在后。傍晚时分,就在夜幕即将降临之际,追兵照例逼近,嚎叫声又更近了些。狗群跟着激动浮躁、惊恐莫名,慌乱之中把缰绳缠得乱七八糟,两名男人意志更加消沉。

“好了,这样一来,你们这些蠢家伙就不用担心啦!”夜晚大功告成后,比尔抬头挺胸,志得意满地说。

亨利放下手边的烹饪工作,前来查看。他的同伴不只把狗绑好了,而且还是用印地安人的绑法,在每条皮带上加了根木棍。他在每条狗的脖子上都紧紧系上一条皮带,短到狗儿就算扭过头也咬不到。此外,他又在皮带上绑了一根四五尺长的结实木棍,木棍的另一端用另一条皮带绑在插在地上的木桩。这样一来,棍子两端的皮带狗都咬不到。

亨利见景,嘉许地点了点头。

“只有这样才能绑住独耳。”他说,“要不它的牙齿比刀子还利,转眼就可以轻松将绳子咬断。明天早上一只狗都不会少,太好了!”

“最好是。”比尔接口,“明天如果再少有一只,我就不喝咖啡了。”他说得斩钉截铁。“它们铁定是知道我们没子弹。”睡前,亨利指着那圈虎视眈眈环伺他们的寒芒说,“如果我们开个几枪,它们就会知道要怕。它们一晚靠得比一晚近,你看!你视线先离开火光一阵子,然后再定睛瞧去——就在那儿!看到了吗?”

只要仔细凝视其中一双在黑暗中闪烁的眼睛,那畜生的形体就会慢慢浮现,有时甚至可以看到身影移动。两人就这么观察在火光边缘移动的模糊形体,自得其乐了好一阵子。

突然间,狗群中响起一阵声响,吸引了两名男子注意。独耳突然开始急促地殷殷哀鸣,扯着棍子想往黑暗里冲,还不时地用它的尖牙啃咬木棍。

“你看,比尔!”亨利低声道。

火光之中浮现一个动物的形体,一只狗般模样的动物鬼鬼祟祟地潜近。它胆大心细,戒备地观察男人们的动静,注意力却集中在狗身上。独耳死命拉扯木棍,一心想朝入侵者扑去,嘴里不住殷殷哀鸣。

“那个笨蛋独耳看起来不怕它的样子。”比尔压低嗓子说。

“是匹母狼。”亨利也低声回应,“难怪小胖和蛙仔会自投罗网。它是狼群的诱饵,把狗骗出去后,其他的狼便一拥而上,大快朵颐,把狗啃个精光。”

火光噼里啪啦响了一阵,一根木柴大声碎裂。那只奇怪的动物听到立刻跳开,躲回黑暗之中。

“亨利,我在想。”比尔说。

“想什么?”

“我想,被我用棍子打到的就是它。”

“那还用说。”亨利应道。

“还有,”比尔又说,“这家伙似乎对火很熟悉。这很可疑,太奇怪了。”

“它确实比寻常的狼懂得更多的样子。”亨利同意,“要不是有经验,狼怎么会知道要在喂食时间混进狗群?”

“老维兰曾经有条狗和狼跑了,”比尔边思索,边大声说道,“我早该想到的。结果它后来跟着狼群跑到小枝地那儿的驯鹿场,被我给射杀了。老维兰哭得像娃娃,说他三年没看过它了,原来一直跟狼在一起。”

“我猜这回也是如此。比尔,那匹狼其实是狗,不知道从人手中吃过多少次鱼了。”

“只要有机会,我一定让这披着狼皮的狗变成一顿烤肉大餐。”比尔信誓旦旦地说,“我们禁不起再损失任何一条狗啦!”

“但你只有三发弹匣。”亨利不赞成他的主意。

“我会等个万无一失、一发必中的机会。”比尔回答。翌晨,亨利在同伴的鼾声中重新添加柴火,料理早餐。

“你睡得也太沉了!”亨利叫醒比尔,要他起来吃早餐,“我还不敢吵你咧!”

比尔睡眼惺忪地吃起早餐。他注意到自己杯子是空的,一只手便往咖啡壶伸去。但是壶在亨利身旁,离他太远,他够不着。

“我说亨利啊,”他有些愠怒地道,“你是不是忘了什么?”亨利煞有介事地看了看四周,然后摇摇头。比尔举起空杯。

“你今天没咖啡喝啦!”亨利说。

“咖啡没了吗?”比尔紧张地问。

“不是。”

“怕对我胃不好?”

“不是。”

一股热血冲上比尔的脑门,比尔登时气得面红耳赤。

“那你最好给我解释清楚,我洗耳恭听!”他说。

“打仔不见了。”亨利回答。

比尔像认栽似的,缓缓转过头清点狗的数目。

“怎么可能?”他冷冷地问。

亨利耸耸肩:“不知道,八成是独耳把绳子咬断的。打仔自己不可能挣脱得了,起码这点是确定的。”

“那个该死的家伙!”比尔嘴里咒骂,脸上却丝毫没有生气的样子,字字阴郁地,“它咬不到自己的皮带,就干脆咬断打仔的。”

“不过打仔这下是清闲了。我看它这时候早已经被啃得一干二净,散落在狼群的肚里,跟着它们跑过这片荒地。”亨利替最新丢的狗下了这段墓志铭。“喝点儿咖啡吧,比尔!”

比尔却摇了摇头。

“喝啊!”亨利举起咖啡壶央求。

比尔把杯子推到一旁:“如果我喝,就是不讲信用的浑蛋!我说过如果再丢狗,我就不喝咖啡!我说话算数。”

“这咖啡真他妈的好喝!”亨利引诱他。

不过比尔吃了秤砣铁了心,他什么饮料也不配,用喃喃咒骂把食物冲下喉头,把所有麻烦都怪到独耳头上。

“我今晚会把它们每只都绑得远远的。”两人一面上路,比尔一面说。

走了一百多码后,前方的亨利突然觉得雪鞋踢到了个东西,他弯下腰,捡起物品。此时天色尚黑,他看不出什么名堂,但那触感不容怀疑。他往后一抛,东西撞到雪橇,一路弹跳,比尔用雪鞋把东西踩住。

“或许你会需要那玩意儿。”亨利说。

比尔放声惊呼。那是打仔仅存的“遗物”——那根绑在它身上的木棍。

“它们把它吃干抹净了,”比尔说,“这根木棍像哨子一样干净溜溜,连两端的皮绳都没放过。它们也太饿了,亨利,说不定旅程结束前,我们两个也会被吃掉。”

亨利挑衅似的一声冷笑:“虽然我没被野狼追杀过,但我碰过更糟的情况,现在还不是好好的。光是这群麻烦的畜生还伤不了你啦!我跟你保证,小鬼。”

“我不知道,这可难说。”比尔喃喃道。他有种不祥的预感。

“唉哟,反正等我们到了麦加利堡你就知道。”

“我可没你那么肯定。”比尔坚持。

“你知道自己有什么毛病吗?你现在的脸色白得跟鬼一样。”亨利训斥,“你需要的是奎宁,我们一到麦加利堡,我就马上替你灌药,灌到你好为止。”

比尔咕哝了声,对亨利的诊断表示反对,然后便陷入沉默。又是同样的一天,九点天亮,正午时分,南方的地平线因不见踪迹的太阳温暖起来,到下午天色又转阴冷,三小时后便入夜了。

就在太阳短暂现身又消失后,比尔抽出绑在雪橇绳下的来复枪,说:“你继续走,亨利,我要去探探。”

“你最好还是跟在雪橇旁边,”亨利反对,“你只有三发弹匣,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事。”

“现在是谁在呱呱叫了?”比尔得意扬扬地说。亨利没有搭腔,独自拖着沉重的脚步继续前进,但不时回过头来,向吞没同伴的那片灰冷荒地投以焦虑的目光。一个小时后,比尔抄捷径回来了。

“它们散得很开,到处都是。”他说,“它们一面跟着我们,一面寻找其他猎物。懂吗?它们认定了我们是它们的囊中物,只是还不到出手的时机。与此同时,只要找到任何能吃的东西,它们都很乐于享用。”

“你该说它们‘自以为’我们是它们的囊中物。”亨利厉声驳斥。

比尔无视他的反对,又说:“我看到其中几匹狼,个个瘦不拉几。我猜除了小胖、蛙仔和打仔之外,它们已经几个星期没进食了。只是狼群数量太多,三只狗也塞不了牙缝。它们瘦得前胸贴后背,肋骨像洗衣板一样根根分明。它们快狗急跳墙了!我跟你保证,它们快疯了,我们得小心点儿。”几分钟后,换到雪橇后方押队的亨利发出一声低沉的警告口哨。比尔转过头去,无声无息地停下狗队。雪橇后方,于方才经过的最后一个弯道附近,可以清楚看见一只毛茸茸的玩意儿正鬼鬼祟祟地快步移动。它的鼻子贴着地面,跑步的姿势很特别,有点像滑行,看起来毫不费力。雪橇一停止,那只动物也停下脚步,抬起头,鼻孔掀了掀,冷静研究他们的气味。

“是那匹母狼。”比尔低声道。

狗儿就地躺下。比尔穿过狗群,加入站在雪橇后的同伴,两人一起观察那头已经追了他们数日、还摧毁了半数狗队的诡谲生物。

那只动物停下脚步,仔细探查,然后又上前几步,再驻足打探,如此停停走走,直到它和两名人类只距离短短百码之遥。它伫立在一簇云杉树旁,举首昂鼻,眼耳并用,打量这两个死盯着它不放的人类。它像狗一样,用一种古怪又带有渴望的眼神打量他们,只是它的渴望中没有半点狗的情感。那是一种出于饥饿的渴望,像它的獠牙般残酷,冰霜似的无情。它的体型比一般的狼要来得大,枯瘦的骨架显示出它是同类中体型最大的一只。

“站起来的时候,肩头高度大概有两尺半,”亨利观察道,“我赌它八成有五尺长。”

“以狼来说它的毛色还真怪。”比尔说,“我以前从没看过红色的狼,看起来像肉桂色。”

不过,那当然不是一匹肉桂色的狼。它的毛皮确实是狼的色泽,主要是灰色,又隐隐闪耀着一抹红色的光彩。那道红影倏忽不定,忽隐忽现,像是幻觉般,一会儿显然是灰色,一会儿又透着难以言喻的红。

“它看起来就像一只大哈士奇雪橇犬嘛!”比尔说,“如果它开始摇起尾巴,我也不觉得奇怪!”

“哈啰,你这头哈士奇!”他大叫,“过来,不管你叫什么名字,来!”

“它完全不怕你啊!”亨利大笑。

比尔威胁地挥手大叫,那只动物却没有半点恐惧之意。它唯一的改变,就是戒心越来越强。它依旧冷冷地、饥渴地盯着他们;他们是肉,而它很饿,如果它够胆的话,非常乐意上前吃掉他们。

“听着,亨利,”比尔心生一计,不由自主地将音量压低说道,“虽然我们只有三发弹匣,但是我不会失手的,绝对一发即中。我们不能错过这好机会。它拐了我们三条狗,我们应该结束这一切,你说呢?”

亨利点头同意。比尔小心翼翼地将枪从雪橇下抽出来,才要放到肩上,手却顿时僵在空中。因为在那一瞬间,那只母狼跳离路径,钻到云杉林里,消失个无影无踪。

两人面面相觑。亨利心领神会地吹了声长长的口哨。

“我早该料到的!”比尔把枪放回去,大声责怪自己,“当然啦,一匹狼如果都懂得在吃饭时间混进狗群之中,当然也认识枪啦!我告诉你,亨利,找我们碴儿的肯定就是这家伙!要不是它的话,我们现在还有六条狗,不会只剩三只!我告诉你,亨利,我要去逮它。它太聪明了,不会给我公然射杀它的机会。所以我要去守株待兔,打它个措手不及,不成功我就不叫比尔!”

“你可别为了它跑远。”亨利警告他,“如果狼群群起围攻,你的三发子弹也只解决得了三头畜生。那群野兽饿疯了,只要它们出击,绝对会逮住你,比尔。”

这天晚上,他们早早搭营,三条狗的脚程不像六条狗,跑不快也走不远,而且显然也已经筋疲力尽。比尔和亨利也早早就寝,不过上床前比尔还是先将每条狗牢牢绑好,并确保它们咬不到彼此的绳子。

但狼群越来越大胆,睡梦中的两人屡屡被吵醒。狼群靠得如此之近,狗儿都吓疯了,两人也被迫必须时常起来添加柴火,把危险的掠夺者阻挡在安全的距离之外。

“我听水手说过鲨鱼跟船的故事。”有一回比尔添完柴薪,要爬回毛毯内时说,“我说啊,这些狼就像陆地上的鲨鱼,比我们还懂得追踪。它们跟着雪橇可不是为了跑步强身,迟早会攻击我们,而且一定会得手,亨利。”

“听听你说的,它们已经抓住你两条腿啦!”亨利厉声训斥,“会说这种话,就表示你已经输一半啦!你看看你,已经一半在它们肚子里了。”

“比你我有本事的人还不是难逃它们狼口。”比尔回嘴。

“喔,闭上你的鸟嘴,我会被你气死!”亨利愤愤翻身,背过比尔,讶异着比尔没学他一样怒气冲天地回嘴。这不是比尔,他总是轻易地被尖锐的话语激怒。亨利沉思了好一会儿才终于入睡。当他睡眼惺忪,意识蒙眬之际,心中仍想着:“比尔现在闷得很,这错不了,我明天得好好给他打气一番。”

这天一开始就有好预兆,夜里一条狗也没丢,两人精神一振,愉快地踏上旅程,朝寂静寒冷的黑暗出发。比尔似乎忘了前一晚的不祥预感,正午时,雪橇在一段崎岖的路上翻倒,他不仅没气恼,甚至还能开起雪橇犬的玩笑。

整个队伍人仰马翻,雪橇四脚朝天倾覆在地,卡在树根与巨岩之间,比尔和亨利不得不解开狗儿的背带,将绳子理顺。正当两人俯身要扶正雪橇之际,亨利发现独耳打算趁乱开溜。

“喂!你!独耳!”亨利大喊,挺直腰杆,转身望向那条狗。

独耳置之不理,身上还拖着缰绳,就这么跑过雪地。母狼在队伍方才走过的路上等着它。但一接近母狼,独耳又突然变得小心翼翼。它慢下脚步、提高警觉,碎步前进,最后止步,脸上写满谨慎、猜疑,又忍不住满怀渴望地打量母狼。母狼咧开嘴,不过不是要威吓,而是讨好似的朝独耳微笑。它摆出一副淘气的样子,朝着独耳前进几步又停住。独耳又踏前几分,防备之意仍是不减,尾巴和耳朵依旧挺立,头也昂得高高的。

独耳想跟母狼嗅嗅鼻子,但母狼却像要捉弄它,又像娇羞似的退开。独耳前进一步,母狼就后退一步,引诱它远离人类同伴的保护。一声模糊的警告掠过它聪明的脑袋,它回头看向倾倒的雪橇、同伴,还有那两名呼唤它的人类。

但无论它脑中闪过什么念头,都在那只母狼的注视下烟消云散。母狼冲上前,飞快地跟独耳嗅了嗅鼻子,立即又在独耳凑上的前一刻腼腆似的退开。

此时,比尔想起了他的来复枪。可是,枪被卡在倾覆的雪橇下,等到亨利帮他扶正雪橇后,独耳和母狼已经太过靠近,而且离他们太远,实在不值得冒险开枪。

为时已晚。独耳将为了它的错误付出代价。比尔和亨利眼睛一花,只看到独耳猛然转身,拔足向他们奔来。须臾间,雪地上突然冒出十几匹狼,拦腰冲来,截断独耳的去路。那群瘦骨嶙峋的灰狼在雪地上团团围住独耳,母狼的娇羞和淘气之色顿时消失无踪,发出一声怒吼,直朝独耳扑去。独耳用肩膀将它撞开。尽管退路被截断,它仍未放弃要赶回雪橇边。它改变路线,打算绕圈子回去。时间分分秒秒流逝,越来越多匹狼加入追逐。母狼就在独耳身后,只要飞身一跃,就可以扑到独耳身上。它保持着距离,蓄势待发。

“你要去哪儿?”亨利猛然拉住比尔胳膊,大声质问。

比尔甩开亨利。“我无法在这儿袖手旁观,”他说,“只要我在,它们就别想再抢走我一只狗。”说完,他拿着枪,扑进路旁的灌木丛里。比尔的打算很明显:独耳现在正以雪橇为圆心,拼命兜圈子逃命。比尔准备抢在追兵之前,在圈上替它打开一道缺口。在这样的光天化日之下,他手里又有来复枪,那些狼群或许会给吓退,那独耳即可逃出生天。

“我说比尔,”亨利在他身后大喊,“小心一点儿!不要冒险!”

亨利在雪橇上坐下旁观。他无事可做,也无能为力。此时比尔已消失在他视线之内,然不时可以看见独耳的身影闪现在灌木丛和零散的云杉木之间。亨利认为独耳是准死无疑了。尽管这条狗知道自己命悬一线,拼命窜逃,可它跑在外围,狼群们则跑在距离较短的内圈,独耳绝对不可能比它的猎杀者抢先一步,赶在它们之前突破包围,回到雪橇旁。

三方迅速交会。亨利知道在云杉和灌木丛之后的那片雪地上,狼群、独耳和比尔立刻就要相遇,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快。一切发生得那么突然,他听到一声枪响,第二声、第三声接连响起。比尔的子弹没了。接着他听到震天作响的怒吼与狂吠,听得出来,其中掺杂着独耳痛苦害怕的惨叫,被攻击的狼也发出狼嚎。然后结束了。咆哮停止,哀嚎声也安静下来,死寂再次笼罩这片孤寂大地。

亨利在雪橇上坐了好久,他不用起身查看,也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很清楚,一切仿佛发生在他眼前一样。他一度起身,匆匆抽出绑在雪橇上的斧头,可最后还是重新坐下。这期间,他大多只是独坐沉思,仅剩的两条狗缩在他脚边瑟瑟发抖。

许久之后,他终于失魂落魄、疲惫不堪地站了起来,把狗绑回雪橇,并将一条拉绳扯上肩膀,陪狗一同拉橇。他没有走多远,天色一暗便急急扎营,收集了大把柴薪,喂好狗,煮好饭,吃了自己的晚餐,在火堆旁铺好床。

但他没法好好享受他的床铺,就在闭上眼睛前,那群狼已经逼近到安全范围内。现在他不用凝神就能瞧清它们,它们紧紧包围着他,包围着营火。透过火光,他可以清楚看它们或躺或坐,或贴在地上匍匐前进,或无声无息地来回游荡。有些狼甚至睡着了。他看见野狼东一只、西一只,像狗一样蜷在雪地上睡去。他无法入眠,它们倒是睡得香甜。

他让营火保持熊熊烈焰,因为他知道,现在唯一挡在他血肉之躯和它们饥肠辘辘的獠牙间的,就是这把火了。他的两条狗紧紧贴在身边,一边一只,依偎着他,寻求庇护,不断呻吟哀泣,只要有狼挨近就死命咆哮。而且只要狗一吠,整圈狼群都会醒来,一只只站起身,试探地围拢上前,齐唱似的高声咆哮、激动吠叫。不久,狼群再度躺下,东一只、西一只地接连睡去。

狼圈一寸一分地不断围拢,四面八方都有狼匍匐前进,缓缓逼近,最后,终于近到只要一扑就能扑到亨利身上。这时,亨利会从火里抽出一根树枝,逼退它们。凡是哪只大胆靠近的畜生被他瞄准的树枝击中,一定会又怒又惧地大声嚎叫,再迅速退开。

翌晨,睡眠不足的亨利双眼圆睁,神色憔悴至极。他在黑暗中煮了早餐,九点曙光乍现时,那群狼退散了。亨利在漫漫长夜中拟了一个计划,天一亮,便开始着手动工。他先是砍下几株树苗,绑在直立的树干上,架成一座鹰架。然后用雪橇绳充作拉索,在两只狗的帮助下把棺材拉到鹰架顶端。

“比尔被它们吃了,或许我也难逃一劫,不过年轻人,我不会让你落在它们手中的。”他对树坟上的尸体说。

完工后,他启程上路。两只狗也明白自己的安危,取决于能否尽快赶到麦加利堡,因此自动自发地拉着减轻许多的雪橇冲刺。狼群现在更加明目张胆,从容不迫地跟在狗队后方两侧,鲜红的舌头垂在嘴外,每走一步,骷髅般的腰侧就露出波浪起伏的肋骨轮廓。它们一只只骨瘦如柴,骨架上只披了一层薄薄的皮,黏着几束肌肉。看它们瘦成这副模样,亨利也不禁讶异它们居然还有力气站立,没有瘫倒在雪地里。这也称得上是奇迹了。

他不敢赶路赶到入夜。正午时,太阳温暖了南方的地平线,苍白的金黄光芒上缘甚至还高高推至天际。亨利觉得这是某种预兆,白昼将越来越长,太阳将回到这片北国荒地。不等天黑,趁着振奋人心的阳光还没消退前,他便赶紧扎营。灰茫的天色和昏暗的薄暮还会徘徊几个钟头,他利用这段时间收集好大量柴薪。

恐怖的黑夜再次降临,除了饥饿的狼群越来越胆大放肆,睡眠不足也开始侵蚀起亨利。他躺在火边,毯子裹在肩上,斧头夹在膝间,两只狗紧紧挨在他身体两侧,忍不住直打瞌睡。睡梦中,他一度醒来,看见一匹狼就在他前方不到十二尺处,那是一头大灰狼,狼群中最大的一只。当他盯着它看的时候,那匹狼还像狗一样舒舒服服地伸了个懒腰,在他脸前打了个大大的哈欠,用一副“你是我的”的眼神瞪着他。好似他不过是一顿推迟的晚餐,很快就会送上餐桌。

整群狼都是这般信心确凿。亨利数了数,整整二十匹狼不是饥肠辘辘地盯着他,就是安安稳稳地睡在雪地上。它们让他想起围坐在餐桌前,等着开动的小孩,而它们的食物就是他。只是他不知道它们何时才会开动,又会怎么吃了他。

当他往火里添加柴薪时,突然发现他对自己的身体升起一股从未有过的欣赏之意。他看着自己屈伸作动的肌肉,兴致盎然地打量灵活的手指。他借着火光一遍又一遍慢慢弯曲手指,有时一次弯一只,有时五指一起迅速握放。他研究起指甲的组成,时而用力、时而轻柔地戳压指尖,估量各种力道的触感。这副身躯多么精巧啊!它的运作是如此美丽、流畅、精密,他突然对自己的身体深深着迷,但随即又惊恐万分地瞥向那群满心期待、包围在外的狼群。他登时像当头棒喝般,醒悟他这美妙的身体——这副活生生的血肉之躯,不过是一团被饿兽追捕的鲜肉,即将被它们贪婪的獠牙碎尸万段。如同他以兔肉和麋鹿为食,他在它们眼中,也不过是用来填饱肚子的食粮。

他从半梦半醒间醒来,看见那只红色的母狼就在他面前,离他不到六尺远。它坐在雪地上,静静看着他,目光是那么热切。两条狗在亨利脚边哀嚎咆哮,可是它完全不为所动。它定定看着亨利,亨利也与它对视了半晌。它没有散发半分威胁的信息,只是极度渴切地凝视他。亨利知道,这渴望有多热切,它就有多饿。他是食物,光看着他就足以食欲大动。母狼张着嘴,馋涎滴淌,愉快地一面等待,一面舔起自己的胸肋。

恐惧猛地流窜亨利全身。他急忙从火堆中抽出一根树枝丢向母狼。不过,他才伸出手,手指都还没够着武器,母狼就已经跳回安全地带。亨利恍然大悟,母狼对被东西扔砸并不陌生。母狼一边后退一边咆哮,露出白森森的獠牙。它的渴切消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恨不得将亨利生吞活剥的怨毒。

亨利浑身发抖,瞥向握着树枝的手,发现紧握的手指是多么灵巧精致,它们能配合起伏不平的树枝表面,上下扣住粗糙的木头,小指头还因为太靠近树枝着火的部分,立刻敏感地自动退缩,避开灼热处。在那一瞬间,他也同时预见了那敏感、灵巧的手指,将被母狼的白牙撕个粉碎。他从没像现在这般热爱自己的身体过,但再过不久,他就要失去它了。

他整晚拿着燃烧的树枝逼退饿狼。每当他不由自主打起瞌睡时,便会被两条狗的哀嚎和咆哮吵醒。天终于亮了,不过这是第一次晨曦没能驱散狼群。亨利等着它们离开,它们硬是坚守岗位,得意扬扬地继续包围他和营火,认定他已插翅难飞。亨利因晨光生出的勇气,不禁动摇了起来。

他一度狗急跳墙,企图直奔上路。可在离开火光保护的瞬间,一头胆子最大的饿狼立即扑上前来。所幸它没抓准距离,跳得不够远。亨利往后跃回火旁,狼的下颚在他大腿前六寸“啪”地合上,他这才没丢了小命。其他狼群见状,全起身向他拥去,他手忙脚乱地四处丢掷火把,才将狼群赶到安全范围之外。

如今,即便在光天化日之下,他也不敢离开营火砍柴。幸而二十尺外就有一棵枯死的云杉,他花了半天把火堆朝树边推去,手中无时无刻不握紧燃烧的柴捆,拼命朝敌人挥舞。一到树边,他立刻观察周遭的林木,盘算着要将树往柴薪最多的方向劈倒。

这一晚和前晚并无二致,唯一改变的是亨利的睡意越来越浓。狗儿的咆哮逐渐失效,再也唤不醒他。更何况,它们的呼号一刻也没停过。他的意识麻木昏沉,再也无法分辨吠声的变化,听不出音调与紧张程度的差异何在。半夜里他突然惊醒,看见那匹母狼只离他不到一码远。他的手一直没放开树枝,眼见母狼就在面前,便机械式地把着火的树枝笔直朝她狰狞咆哮的嘴巴塞去。母狼一下跳开,凄厉惨叫。他开心地闻着毛肉烧焦的味道,看着母狼在二十尺外猛力甩头,怒吼狂号。

这一次,在他再度打起瞌睡前,亨利把一节燃烧的松木块绑在右手。他闭上双眼,没多久火焰烧到手上,他一惊而醒。接下来的几个小时,他不断重复这个动作,一被惊醒,就挥舞火枝,驱退狼群,接着往火里添加柴薪,重新绑好手上的木块。事情原本进行得很顺利,直到有次木块都没绑好,他已闭眼睡着,木块也随即掉了。

他跌入梦境。他感到自己置身麦加利堡中,那儿温暖又舒适,他正在与赞助商玩克里比奇牌戏。狼群似乎包围了堡垒,每扇门外都可听见它们的嚎叫。他和赞助商不时停下牌戏,一面侧耳倾听,一面取笑狼群白费力气,想要破门而入。这个梦也太怪了。

突然响起一阵撞击声,门“砰”地打开。他看见狼群如洪水般涌入宽敞的大厅,直扑到他和赞助商身上。门被撞开的那刻,狼群的嚎叫顿时变得震耳欲聋。

那叫声令他烦躁不已,他的梦似乎正和什么合而为一,他不知道那是什么,只知道耳边不断传来嚎叫。

然后他醒了,发现那嚎叫并不是梦。他四周尽是震耳欲聋的咆哮和吠叫。狼群朝他直扑而来,爬满他全身上下。其中一只狼咬住他的手臂,他本能地往火堆跳去,才一动作,就感到腿被獠牙狠狠撕裂。恶战展开,他冻得像石块般的手套暂时保护了他的双手,他铲起一把烧红的木炭,往四面八方撒去,营火霎时如火山爆发般烈焰四溅。

然而这样撑不了多久。他的脸给热气烫出水泡,连眉毛和睫毛都烧焦了,双脚也越来越无法忍受火焰的高温。他双手各拿着一根着火的树枝,跳到火堆边缘。狼群退散了,烧红的木炭往四面八方落下,落地之处的积雪烧得嘶嘶作响,每隔不久就可以看到野狼因为踩到木炭,痛得直跳脚,发出声声怒吼。

他拿着树枝,朝离他最近的敌人挥舞,然后将手上还冒着烟的手套插进雪地之中,双脚不停踱步,好让烧烫的脚冷却下来。他的两条狗都不见了,他知道它们已经成为狼群延宕多日的飨宴,小胖是它们的第一道菜,而未来的几天之内,他可能会是上桌的最后一道佳肴。

“我还没落在你们手里!”他一面吼叫,一面恶狠狠地对着那群饿兽挥舞拳头。他的吼叫激怒了狼群,咆哮声此起彼落,那匹母狼一声不响地溜到他对面近处,饥渴地看着他。

他又想到一个新主意,于是开始动手,把营火扩大成一个大火圈。完工后,他蜷在火圈里,为了不让融化的积雪冻伤,他将睡具压在身下。当他的身影消失在火焰的屏壁后,狼群纷纷好奇地走到火圈边缘,想知道他怎么了。它们先前一直不肯靠近火焰,现在却贴着火紧紧围成一圈,像狗一般在陌生的温暖火光前眨眼哈欠、伸展枯瘦的身子。母狼坐下,鼻子高高昂起,直指寒星。它发出声声长嚎,狼群一只只加入。最后整批狼群都坐在雪地上,鼻子指向天际,大声发出饥饿的呐喊。

破晓了,天边开始透出鱼肚白。火光转暗,燃料就要烧光了,需要去收集更多柴薪。亨利企图走出火圈,狼群见状立刻一拥而上。现在燃烧的树枝只能让它们退到一侧,却无法吓退它们。他想驱散狼群,却徒劳无功。就当亨利想弃械投降,准备退回火圈中心时,一匹狼扑了上来,不过没扑准,四脚落在木炭上。那匹狼凄厉地惨叫一声,一面怒吼,一面踉跄退回雪地,让脚掌冷却下来。

男人蜷着身子坐在毯子上。他倾着身子,肩膀松垮垂落,把头埋在双膝之间。他已经放弃挣扎了。他不时抬起头来,发现火势逐渐转弱。那圈火焰和炭块开始出现空隙。空隙越来越大,一截一截的火光越来越短、越来越微弱。

“我想你们现在什么时候要进来吃掉我都可以,”他喃喃道,“反正我要睡了。”他一度醒来,透过火圈的缺口,看见那匹母狼就在面前痴痴地凝望他。

他不多久又醒转一次,那感觉仿佛已经过了几小时之久。这段时间内,周围发生了某种神秘的改变,奇异到让他猛然惊醒。他起初无法理解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然后他了解了,狼群离开了,只剩下眼前足迹杂沓的雪地,显现它们先前有多逼近。睡意又向他袭来,他的头再度向膝间点落,随即猛然抬起。

他耳边传来男人的叫喊声、雪橇的震动声、背带的拉扯声,还有狗儿热切拉橇的呜咽声。四辆雪橇从河床那儿来到林间营地,六名男人站在熄灭的火圈中心,又戳又摇缩成一团的亨利,想把他叫醒。亨利像个醉汉般看着他们,滔滔不绝地发出语无伦次的梦呓:“红色的母狼……在喂食的时候混进狗群来……先是偷吃狗粮……然后开始吃狗……然后比尔也被它吃了……”

“爱尔佛瑞德老爷呢?”其中一人在他耳边大吼,用力摇晃他。

亨利缓缓摇头:“他没有被吃掉……他睡在最后一个营地的树上。”

“死了?”男人高声问。

“嗯,他在棺材里。”亨利回答,不耐烦地一扭肩,挣开质问者的手,“不要管我啦!我累死了……晚安,各位。”

他的眼睛眨了眨,旋即闭上,下巴再度垂落胸前。就连他们把他平放到毯子上时,他依旧鼾声雷动,划破冰冷的空气。

但空气中还有别的声音,那声音既遥远又微弱。远处,狼群又发出饥饿的呐喊,它们错失了男人这餐鲜肉,只好寻觅其他猎物去了。

最先听见人声和雪橇犬哀鸣的是母狼,第一个离开那名困在火烬中的人类的也是母狼。狼群不甘心就这么放弃追捕多时的猎物,还多徘徊了半晌,直至喧闹声清晰可闻,才随着母狼的脚步跑开。

率先跑在狼群前方的是一头大灰狼,它是狼群的首领之一,领着狼群跟在母狼身后疾奔。每当有野心勃勃的年轻公狼企图僭越超前时,它便大声咆哮警告,或直接用獠牙教训它们。见到母狼轻巧穿越雪地的身影后,它便加快脚步跟上。

母狼配合狼群的速度,跑在大灰狼身边,好像那本就是它的位置。大灰狼不容许其他公狼跑在它前头,但母狼偶尔纵身一跃,赶在它前方时,大灰狼并不会龇牙咧嘴或厉声咆哮。恰恰相反,它对母狼十分和颜悦色——那谄媚的模样,母狼看了就讨厌。它不停故意凑近母狼身边,只要它太靠近,母狼便会毫不客气地张牙舞爪、厉声警告它,有时甚至毫不留情地在它肩膀狠狠咬上一口。即便如此,大灰狼依旧心平气和,不温不火,只像个难为情的乡下小伙子般跳开,尴尬忸怩地跑前几步。

母狼是大灰狼统领狼群的一大问题,不过,母狼自己还有其他麻烦。母狼的另一侧跑着一匹枯瘦的老狼,毛色斑白,身上刻着许多战役留下来的伤疤。老狼或许是因为只剩一只左眼的关系,总是跑在母狼右侧。它跟大灰狼一样,也中魔似的拼命挤在母狼身边,死黏着不放,近到甚至将它那坑坑疤疤的口鼻或碰到母狼身子或肩颈。母狼对老狼的态度,就像它对待跑在左侧的大灰狼一般,它讨厌老狼的殷勤,同样没给它好脸色看。若两方同时黏上来,冲撞到母狼,它便左右飞快狠狠各咬一口,把两个求爱的家伙赶走,同时不忘留意脚下去路,保持速度,和狼群一同向前奔跃。这种时候,母狼的两名追求者会彼此龇牙咧嘴,互相凶狠咆哮,几乎就要大打出手。然而,解决狼群迫在眉睫的饥荒问题更为重要,爱恨情仇的纠纷得先暂时搁置一旁。

每当老狼被自己心心所念的对象以利牙拒绝、仓皇退开后,便会用肩膀冲撞跑在它瞎眼右侧的小狼。这匹小狼只有三岁大,虽然年纪尚幼,已经完全是成狼的体型,在饥饿孱弱的狼群中,它算得上精力充沛,活力十足。尽管如此,狼群行进时,它至多还是只能跑在独眼长者的肩侧。若它大起胆子,想与老狼并驾齐驱(这种情形鲜少发生),老狼就会厉声咆哮,狠狠一咬,逼它退回原位。小狼有时还会小心翼翼、不动声色地慢慢溜进老狼和母狼之间。老狼更痛恨这个举动,怒火会烧得足足较先前三倍之高!一旦母狼对小狼咆哮,表示不快,老狼即转身教训小狼。有时,母狼也跟着老狼同时回扑,偶尔连左侧的年轻灰狼首领也会一起加入惩戒小狼的行列。

同时受到三口利牙夹击时,小狼便会猛然止步,压低身子,僵直前脚,竖起长毛,对着它们龇牙咧嘴。狼群前方的混乱亦屡屡造成后方骚动。后方的狼会冲撞小狼,狠咬它的后腿或胁侧出气。狼群早因食粮的匮乏而暴躁不堪,小狼如此做无异于自找麻烦。可它年轻气盛,纵使屡试屡败,除了难堪之外一无所获,仍三不五时便故伎重施。

若有食物给它们填饱肚子,吃饱喝足之后,那无论是求爱或战争这些早就展开了,狼群也会早已分崩离析。但现在事态危急,它们因长期挨饿而个个骨瘦如柴,奔跑的速度较平时慢上许多,那些最年轻和最老迈的成员拖着虚弱的身子,一跛一跛地落在队伍后方。最强壮的成员跑在队伍前方,只是看上去还是不像狼,反而像具骷髅头。即便如此,除去那些瘸腿的老弱伤残,这群野兽仍仿佛不知疲惫般,轻轻巧巧地放足狂奔。它们强健的体魄正是源源不竭的精力来源,钢铁般的肌肉不断伸展收缩,永不停歇。

那一天,它们跑了好几里,连入夜后也没休息,隔天继续马不停蹄地前进。它们翻越死寂的冰封大地,在这片了无生气的无垠荒野上,只有它们的身影活跃着。它们是天地间仅存的气息,追寻其余能让它们大快朵颐的生命,好让自己活下去。

在穿越了几座低矮的分水岭、跋涉低地上的十数条小溪后,它们终于如愿以偿——它们遇上了麋鹿群。它们首先发现的是一头大公鹿——一个活蹦乱跳的生命。活生生的鲜肉就这么矗立于眼前,而且不受神秘的火光或乱窜的火焰保护。它们认得那宽大的鹿蹄和树枝状的鹿角,立即抛开前些日子的耐心和谨慎,一拥而上。战斗短暂而猛烈,狼群从四面八方包围公鹿,公鹿奋力用它巨大的鹿蹄踢踹狼群,想粉碎它们的头骨。雄伟的鹿角冲撞厮杀。凡有野狼翻滚在地,它便趁敌人挣扎之际狠狠将它们踩进雪里。即便如此,它是注定要落败的,母狼粗暴地撕裂它的喉咙,公鹿砰然倒地。其他野狼群起而上,在它仍苦苦挣扎、尚未断气前就把它生吞活剥、吃干抹净。

这对狼群是顿飨宴,大公鹿超过八百磅重,四十多匹野狼个个都能分到足足二十磅肉。但既然它们挨饿已久,胃口自然也就好得惊人。很快地,这头几小时前才和狼群正面对战的雄伟野兽,只剩下几根骨头。

狼群现在多了许多休息和睡觉的时间。肚子填饱了,年轻的公狼就开始逞凶斗狠。乱象持续了几天,狼群终于分散。饥荒已经结束,狼群现在置身于一片食物丰沛的原野,虽说它们还是像过去一样成群狩猎,但变得更加谨慎,仅在遇上小群的鹿群时才会动手出击,拦截怀孕的母鹿或行动不便的老公鹿。

终于,某一天,狼群在这片丰饶的土地上分道扬镳。母狼与随侍两侧的年轻灰狼首领还有独眼老狼带领着半队狼群往下来到麦肯锡河,跨越湖国向东而去。狼群的数目一天天减少。野狼一公一母、成双成对地渐渐散离。另有些公狼是被对手的獠牙赶走,形单影只地走开。最后,狼群只剩四匹狼:母狼、年轻灰狼首领、独眼老狼,还有那头野心勃勃的三岁小狼。

母狼的脾气变得暴躁异常,三名追求者身上都少不了它的齿痕。不过三匹公狼没有一次以牙还牙,从不自卫反抗。它们默默用肩膀承受母狼凶狠的撕咬,还摇尾乞怜、踩着碎步兜来兜去安抚它。它们将最温柔的一面展现在母狼面前,对彼此却是残暴无比。三岁的小公狼逞凶斗狠、野心勃勃,猛扑向独眼老狼瞎眼的右侧,把它耳朵撕得血肉模糊。这毛色斑白的老家伙虽只剩一边视力,却拥有经年累月的经验与智慧,能与小狼的年轻力盛抗衡。它失去的右眼与伤痕累累的口鼻正是他战功彪炳的证据。自多次的苦战生还的它无须犹豫,立刻就能反应攻击。

战斗的开始很公平,结果却是胜之不武。若是单挑决斗,谁也不晓得会是谁胜出。但后来第三匹狼加入老狼的阵营,老少两名首领联手攻击野心勃勃的小狼,决心要置它于死地。小狼现在两侧分别被往日同伴的无情利齿所包围,它们忘了那些携手狩猎的日子,忘了合作击倒的猎物,更忘了一同忍受过的饥饿。那些都是过眼烟云,现在最重要的任务是求爱——这比猎食考验还要严苛、还要残酷。

同一时间,那匹母狼——引爆这场战争的导火线,正心满意足地坐在一旁观战,甚至还一脸怡然自得的模样。这是属于它的一刻,这种种一切都只是为了占有它。这种机会并不多,公狼们怒发冲冠、张牙舞爪,打得皮开肉绽。

为了爱,这只三岁的小狼展开生平头一次冒险,也为此付出了它的生命,作为代价。它的尸身两侧各站着一名敌人,两匹公狼都痴痴望着坐在雪地上微笑的母狼。但老狼的智慧深沉,无论是在求爱或战斗时都保持着清醒的头脑。了结小狼之后,年轻的灰狼首领转头舔舐肩上的伤口,项颈就这么大意地卖给敌人。老狼的独眼看准了这个机会,矮身一扑,牙齿狠狠咬落,年轻灰狼的咽喉登时被扯开一道又深又长的伤口。老狼一咬开年轻灰狼喉头的大动脉,立刻拔身跳开。

年轻的灰狼首领发出凄厉的咆哮,但没持续多久即转为微弱的轻咳。重伤的它一面流血,一面咳嗽,想趁着生命完全消逝前扑向老狼。只是它的脚越来越疲弱,阳光晕眩了它的双眼,它的攻击和扑跃也越发无力。

从头至尾,母狼都坐在一旁微笑,心里隐隐很是为了这场战斗开心。这就是荒野世界的爱,自然界的性别悲剧,不过所谓悲剧,只是对于死者而言;对于那些活下来的胜利者来说,这是梦想的实现,是成功,没有丝毫的悲伤。

等到年轻的灰狼首领一动不动地倒在雪地上后,独眼老狼蹑手蹑脚,又是得意、又是谨慎地靠近母狼。它原以为母狼会拒绝它,结果看到母狼不再回以愤怒的龇牙咧嘴,它反而十分讶异。这是母狼首次给它好脸色看,它不仅和它嗅了嗅鼻子,甚至也没摆出高高在上的姿态,还像小狗般和它嬉笑玩闹。老狼不顾自己年长和睿智的形象,同样表现出幼稚的态度,甚至还带点傻气。

落败的情敌,以及用鲜血在雪地上写下的爱情故事,全都给抛到九霄云外。唯有一次,独眼老狼停止嬉闹、舔起开始结痂的伤口时,突然微微掀起嘴唇发出咆哮,肩颈上的鬃毛不由自主地竖起,脚掌紧抓住雪地,站稳脚步,半蹲着准备扑击。但一转眼见到母狼故作娇羞地邀它在林间追逐嬉戏,它又马上把战斗之事抛诸脑后,追随母狼而去。

之后,它们便像一对知心好友般并肩奔驰。日子一天天过去,它们依旧形影不离,一块儿狩猎、一块儿捕杀猎物、一块儿分食。一段时间后,母狼开始焦躁不安,似乎要找什么却遍寻不着。颓圮树身下的洞穴似乎很吸引它,它开始花费许多时间,在被积雪掩盖的大石头间隙和高耸河岸上的洞穴中闻嗅。独眼老狼对这些一点兴趣都没有,但还是好耐性地跟着母狼。当母狼在某处逗留特别久时,它也只是就地躺下,等母狼想动身离开后再一同启程。

它们没在任何一处逗留,而是在这大块荒野上不停迁徙,直到又回到麦肯锡河畔。母狼和独眼老狼缓缓沿着河畔顺流而下,又时常离开河畔,循着注入麦肯锡的小溪猎食;最终,总又会回到麦肯锡河。它们有时会碰上其他野狼,对方通常也是成双成对,不过彼此间完全没有友善交流的打算,碰面反而引发不悦,更遑论重组狼群。好几次,它们也碰到形单影只的孤狼,这种落单的孤狼一定都是公的,一只只像跟屁虫般黏着独眼老狼和母狼不放,让独眼老狼恨得牙痒痒。这时母狼会与老狼并肩而立,竖起长毛,咧嘴威吓,让那些满心期待的孤狼败兴而归,转身继续孤独的旅程。

在一个月光皎洁的夜晚,跑在静谧森林里的独眼老狼突然止步,高高举起鼻子,尾巴也竖得僵直,像狗似的举起一只前脚,鼻孔用力翕张,嗅闻空气里的气息。但如此它仍不满意,往空中又闻了闻,努力理解空气里夹带的信息。母狼不以为意地闻了一下,立刻明白。为了让独眼安心,它继续快跑前进。独眼尾随在后,心中仍充斥着疑虑,不时停下脚步,更谨慎地研读警讯。

到了林间,母狼全神戒备地爬到一块空地的边缘,在那儿独自伫立了一会儿。独眼紧绷神经,提高警觉地匍匐前进,爬到母狼身边。它们并肩而立,凝神张望、聆听、嗅闻。

它们耳边传来狗群的打架声、男人压着喉咙的喊叫声、女人尖锐的责骂声,还有小孩子的凄厉悲号。除了几座皮帐篷突出的轮廓之外,独眼和母狼只瞧见营火的火光和穿梭其间的人影,以及在寂静空气中爬升的袅袅轻烟。尽管看得不真切,但印第安营地的各种气味可一点也没逃过它们的鼻子。这些气味里包含了许多独眼不理解的信息,母狼却对这一切再熟悉不过。

母狼莫名激动起来,越闻越是兴奋,但独眼依旧满心疑虑。它忧心忡忡,举步欲离。母狼回过头,用鼻子碰了碰独眼的脖子,要它安心,随后又继续打量营地。母狼的脸上出现一种新的渴望,那不是饥饿的渴望。这欲望使它兴奋得全身颤抖,催促它朝火光前进,挤进人群之中,闪避人类的脚步,找狗儿打闹。

独眼在母狼身边不耐烦地来回踱步,不安的感觉再度涌上母狼心头。它又再次急迫地觉得自己必须找到某样东西,于是转过身,快步奔进森林。独眼如释重负,快跑赶到前头,和母狼一起跑进林间的隐蔽深处。

月光下,它们如鬼魅般无声无息地跑上一条小径,两匹狼将鼻子贴在地上,嗅闻雪地上的足迹。这些脚印非常新,独眼小心翼翼地跑在前方,母狼尾随在后。它们宽大的掌垫似天鹅绒般轻轻落下,在雪地上留下斑斑足迹。独眼在一片白茫之中,瞥见一道隐约的白影一闪而过。那白影的步伐灵巧,奔跃的速度更是快到瞧不清。这道模糊的影子就在独眼面前蹦蹦跳跳,飞蹿而过。

它们在一条狭窄的小径上追逐。小径两旁耸立着矮小的云杉木,透过叶隙能看到小径的路口,而路口之后是一方月光盈盈的林间空地。独眼快步追赶逃窜的白影,几次纵跃便给它追上了。现在白影就在它眼前,只要再飞身一跃,即可咬住白影。但它连跳都来不及跳,白影就突然一飞冲天,挂在它头顶高空中挣扎不已。原来那白影是一只雪鞋兔,现在挂在空中,怪模怪样地扭来扭去,没办法回到地面。

独眼大吃一惊,不由自主地喷了口气,往后一跃,蹲伏在雪地上,对着这个仿佛外星生物般的恐怖玩意儿咆哮威吓。但是母狼冷静地推开它,驻足片刻之后,纵身扑向那只扭动的兔子。母狼跳得很高,却仍不及猎物的高度。它的牙齿如钢铁般重重一咬,没咬中。它又纵身扑了一次,又一次。

独眼缓缓起身,看向母狼,为了它的屡试屡败而愠怒。它索性自己奋力一跃,一口就咬中了兔子,要把它扯回地上。就在这时,它身侧传来一声可疑的清脆响声,一根云杉枝条弯了下来,朝它狠狠抽去,吓了它好大一跳。独眼震惊之余,下颚一松,往后跳开,想闪避这个诡异的敌人。它露出白森森的獠牙,喉咙发出咆哮,全身上下每一根毛都因盛怒竖起。在这瞬间,那根细长的枝条又弹回树梢,兔子也再次高挂空中,不停挣扎扭动。

母狼火冒三丈,长牙狠狠没入独眼的肩膀,教训了它一顿。惊恐的独眼不懂母狼为何又攻击自己,恐惧之余便本能地凶猛反击,抓伤母狼嘴侧。母狼和独眼自己都没料到它会为这一咬大动肝火。母狼暴跳如雷,厉声咆哮,飞身扑向独眼。独眼这才回过了神,发现自己的错误。它想要安抚母狼,而母狼仍不肯停手,直到它试遍各种法子都没用,才兜了个圈,别开头,默默用肩膀承受母狼的惩罚。

同一时间,那只兔子仍不停地在它们头上扭动挣扎。母狼在雪地上坐了下来。比起那根神秘的枝条,老独眼现在更怕母狼,于是又朝兔子扑去。它咬住兔子,目光不忘留意枝条。果然,像先前一样,枝条跟着它垂落地面。它竖起长毛,伏低身子准备迎接即将降临的攻击,但牙齿仍然紧紧咬住兔子不放。不料这次攻击没有落下,弯垂的枝条停在半空,只要它一动,枝条也跟着移动。独眼咬牙对着枝条低吼咆哮,不过既然它静止不动,枝条也不会再动,所以它推断还是别动比较安全。啊,嘴里溢满兔子温暖鲜血的滋味实在太美妙了!

是母狼将它从僵局中解救出来。它叼走兔子,不顾枝条威胁似的在它头上摇摇晃晃,沉着地一口咬断兔头。枝条一下弹回空中,之后再也没找过它们麻烦,恢复它在自然界中原本笔挺的优雅姿态。就这样,母狼和独眼大快朵颐起那根神秘树枝替它们捕捉的猎物。

林间还有其他小径里都有兔子悬在空中,这对狼夫妻一只都没放过。母狼领在前头,老独眼尾随在后,细心观察,学习该怎么打劫被陷阱捕获的猎物这项知识在它未来的日子,很是受用。

整整两天,母狼和独眼都在印第安营地四周游荡。独眼忧心忡忡,又惧又怕,但母狼深受营地诱惑,不愿离开。直到某天早晨,一声来复枪响划破空气,子弹粉碎独眼头顶上的一根树干,它们这才不再犹豫,拔足奔离险地。

两天以来,它们并没有走得太远,母狼寻找的决心越来越迫切,它的身子变得十分沉重,只能缓缓前进,跑也跑不快。追捕兔子本来轻而易举,但有次它追到一半竟半途而废,直接躺下来休息。独眼凑到它身旁,想用鼻尖轻轻碰它脖子,母狼却迅雷不及掩耳地狠狠咬它一口。独眼大惊失色,为了闪避,狼狈地往后摔了个四脚朝天。母狼的脾气变得前所未见的暴躁,独眼只是一遍又一遍地耐心包容它、关怀它。

母狼终于找到它苦苦寻觅的东西。那东西位于一条小溪上游,等到夏季融雪后,这条小溪将流注麦肯锡河,但此时河面一路冻结到河底岩床,从源头到入河口都变成一片雪白的坚硬死水。独眼遥遥领先在前,母狼困乏地尾随在后,两匹狼偶然走到一座高耸的土堤,母狼转身,快步走到土堤前方,经过春季暴雨和融雪的不断侵蚀冲刷,土堤下的一道狭缝后方出现了一座小洞穴。

母狼在洞口伫立半晌,小心翼翼地检视土墙,然后沿着墙角,跑到一处从平缓地面上急剧隆起的圆丘。母狼接着又回到洞穴,钻进狭小的洞口。洞口不到三尺高,它不得不俯低身子爬进去。进入洞穴后,空间豁然开朗,洞顶也拔高许多,形成一个直径大约六尺的小小圆室,母狼的头几乎可以顶到洞顶。不过洞内的空气既干燥又舒适,母狼仔细检查环境,一点细节也没遗漏。独眼本已向前走了开去,现在又折返,站在洞口耐心观望。母狼垂下头,鼻子贴着地面,一路闻到自己并拢的脚边,然后绕着定点转了好几圈,最后带着疲倦,呻吟似的叹了口气,蜷起身子,放松四脚,面向洞口躺了下来。独眼朝母狼一笑,耳朵兴致高昂地挺立直竖。在白昼的阳光下,母狼看见独眼好脾气地摇着尾巴,便也懒懒地动了动耳朵,耳尖往后伏贴两侧,张开嘴,舌头平静地垂在嘴外,表示它满足了。

独眼饿了。虽然它睡在洞口,却睡得断断续续。四月的阳光映在雪地上灿烂夺目,它不时醒来,竖起耳朵,聆听明亮世界的动静。它一面打盹,耳朵一面捕捉隐蔽于林间的细微声响,那是涓涓泉流在细语呢喃。于是它醒来,凝神细听。太阳回归了,苏醒的北方大地呼唤着它。生命蠢蠢欲动,春天的气息弥漫空中,雪地下传来万物滋长的脉动,树汁日益饱满,新芽也冲破冰霜囚牢,恣意绽放。独眼焦虑地瞥向母狼,母狼却一点起身的意思也没有。它看向洞外,六只雪雀振翅飞过。它才打算起身,可回望了母狼一眼,又再次躺下,打起盹儿来。微弱又尖锐的鸣叫不断钻入耳中,独眼几次昏昏沉沉地用脚掌抓挠鼻子,然后它醒了,在它鼻头上方嗡嗡飞鸣的原来是一只蚊子。这只蚊子整个冬天都被冰封在一截干木里,直到今日阳光融化冰雪,它才重获自由。独眼再也无法抗拒大地的呼唤,而且它也真是饿了。

独眼爬到母狼身边,想要说服它起身。母狼却对它厉声咆哮,它只好独自走出洞外。阳光灿烂,独眼发现脚下的积雪变得松软异常,它举步维艰,于是踏上冰冻的河床。河流因为被树荫所遮蔽,积雪尚未消融,河面依旧晶莹坚硬。它一连走了八个钟头,摸黑回来时,肚子比出发时来得更饿了。它路上是发现了猎物,可让它给逃了。它在消融的雪面上走得跌跌撞撞,雪兔却若无其事,一如往常地轻盈飞掠,一次次逃离它的利齿。

回到洞口时,它突然感到一阵惊疑,不敢继续前进。洞内传来陌生的微弱声响,那不是母狼发出的声音,但听起来又隐约有些熟悉。它小心翼翼地钻进洞内,迎接它的是母狼警告的咆哮声。独眼没有生气,乖乖地与母狼保持距离,不过还是对那陌生、微弱又含糊的啜泣声很是好奇。

母狼烦躁地警告它,要它离开,因此它蜷起身子,窝在洞口睡觉。天亮了,曚昽的阳光射进洞内,独眼再度起身,寻找那似曾相识的声音来源。现在,母狼的警告声中夹带了一种新的音调——一种捍卫的音调。独眼小心翼翼地和母狼保持距离,而它还是看见了藏在母狼四腿间的,是五团奇怪的小小肉团,它们依偎着母狼,看起来那么孱弱、那么无助,闭着眼不停发出微弱的哀鸣。独眼震惊不已,在它漫长的辉煌岁月中,这种事并非首次发生,它已经经历过非常多次,但每次都同样新鲜惊奇。

母狼焦虑不安地望着它,嘴里不时发出低沉的咆哮。只要独眼靠得太近,母狼喉间的咆哮就会转为尖厉的嚎叫。这是母狼的第一次,不过本能告诉它这是所有母狼都体验过的经历——公狼会吃掉自己幼小无助的新生小狼。母狼体内升起一股强烈的恐惧,让它竭力阻挡独眼,不让它上前察看自己的孩子。

可是母狼多虑了,老独眼也感到一股强烈的冲动,同样地,这也是所有公狼与生俱来的本能。它毫不犹豫地转身,离开新生子女,踏上猎食之路,仿佛这是世上再自然不过的事。

小溪在距洞穴的五六尺处,岔开为一个直角,两条支流分别流过山间。它沿着左方支流,发现一个新的足迹。它闻了闻,那脚印还很新鲜。它迅速趴下,望向足迹消失的方向,沉吟片刻后,又转向右方的支流,因为左方的足迹比它自己的脚印还要大,那儿不会有多少生肉让它分食。

独眼沿着右侧支流走了半里,敏锐的耳朵捕捉到啃啮的声音。它无声无息地溜过去一看,发现是一头豪猪靠着树干,用后脚站立,啃着树皮磨牙。独眼小心翼翼地靠近,但心里清楚自己胜算渺茫。它认得这种生物,只是过去从没在这么遥远的北方遇上过,也从没猎食过这种动物。不过它很早以前就知道世上有“机会”或“运气”这种事,因此继续靠近,反正世事难料,谁也说不准会发生什么事。

豪猪突然蜷成一颗球,朝着四面八方竖起又长又尖的针刺,摆出防御的姿势。独眼年轻时有一次好奇想闻这种针球,结果靠得太近,豪猪的尾巴一下打到它脸上,在它嘴上钉了一根刚毛。它还记得那伤口像火烧般灼痛,针在嘴上插了好几周才掉落。因此它在一旁舒舒服服地躺下,鼻子离豪猪尾巴足足有一尺远。它就这么安安静静地等着。谁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那只豪猪可能会伸伸身子,让它有机可乘,迅雷不及掩耳地用脚掌撕裂对手柔软脆弱的腹部。

但半小时后,独眼还是起身了。它咬牙切齿地对着那颗纹丝不动的针球咆哮几声,然后快步离开。它有过太多次等待豪猪展开身子的经验,每次都是白费力气,现在又没那么多时间让它蹉跎,因此它继续沿着右溪前进,时间分分秒秒流逝,它仍是一无所获。

老狼体内复苏的父性十分强烈,它知道自己一定得找到食物。下午时,它发现一只松鸡,当时它刚走出一座灌木丛,就迎头撞见这只笨鸟。那只松鸡坐在木头上,离它的鼻子不到一尺远。它们四目交会,松鸡吓得半死,振翅欲飞,但独眼一掌扑去,将它狠狠打回地面。松鸡在雪地惊恐乱窜,想飞到空中,却被独眼一口咬住。独眼一咬到柔软的鲜肉和脆弱的骨头,便自然而然地啃食了起来,随即猛然回神,想起洞穴中的小狼,便叼起松鸡,转身往来时路走去。

独眼如往常一般,像道灰影倏忽而逝,天鹅绒般的脚掌掠过雪地,并谨慎留意路上的新足迹。在距离支流分汊处的一里开外,它又发现早晨时看见的那个大脚印。它循着足迹,溯溪前进,做好准备,预期自己将在某个转弯处与脚印的主人相遇。

独眼藏身在转角的一块岩石之后,探头张望。溪流在此处绕了个大弯,它敏锐的双眼瞥见了影子,迅速伏低身子。是足印的主人,一只巨大的母山猫。那只母山猫此刻正像独眼先前一样,静静躺在一旁;在它面前的,正是那颗紧紧蜷缩的针球。若说独眼先前的身影恍若一道飘忽的灰影,那它现在就是那影子的鬼魅。它贴着地面爬了个圈,悄悄绕到这两只无声无息、纹丝不动的动物下风处。独眼蹲伏在雪地上,将松鸡搁在身旁,目光从低矮的云杉针叶间望出去,看到生存之戏在自己眼前上演——守候的山猫和豪猪都专心致志地捍卫自己的生命。这就是猎食的奇妙之处,对一方来说,要生存就必须吃掉对方;而对另一方来说,想保命就得让自己不被吃掉。就连藏身在隐蔽处的独眼也在这场狩猎游戏中扮演了一角,等待某种奇怪的机运在猎食之路上助它一臂之力。这就是独眼的生存之道。

半个小时过去了,接着又是一个小时。什么也没发生。那颗针球像块石头,山猫则像座大理石冰雕,而老独眼就像死了般,三方一点动静也没有。但它们其实都为了生存饱受巨大的折磨,犹如石化的身影下,个个蓄势待发,精神从未如此抖擞过。

独眼微微一动,更加热切地往前窥探。有动静了!那头豪猪终于判定敌人已经离开,正慢慢地、小心地展开那坚不可摧的球形盔甲。周遭没有出现预期中的骚动,豪猪于是更加缓慢地展开针球。独眼在旁观看,嘴里突然感到一阵湿濡,口水不由自主淌落。看到活生生的肉块在它眼前如飨宴般自动铺展,独眼不禁亢奋不已。

豪猪还没完全展开身子,就已经看见它的敌人。在那瞬间,山猫发动攻击了。攻势疾如电光,山猫那如老鹰般的弯曲利爪扑向豪猪柔软的腹部,飞快向后撕扯。如果豪猪已经完全展开身子,或没有在它遇袭前发现敌人,山猫的脚掌必可毫发无伤地收回。但豪猪已有警觉,在山猫缩脚前,尾巴一个横扫,在敌人脚掌上扎进好几根刚毛。

出击、反击、豪猪凄厉的惨叫、大山猫猝然受伤的震惊和哀号,通通在瞬间发生。独眼亢奋不已,情不自禁地半弓起了身,双耳直竖,尾巴也直挺挺地在身后微微摇颤。山猫气急败坏,势若猛虎地扑向刺伤它的玩意儿。但豪猪也非善与之辈,它一面尖叫呻吟,虚弱地想将被开膛破肚的身体缩回球状,一面又用尾巴“啪”地打向山猫。山猫再次痛苦惊骇地连声哀号,它一连打了好几个喷嚏,节节后退,鼻子上插满刚毛,活像个针座。它拼命用脚掌拨打鼻子,想要弄掉那些尖刺的刚毛,一下把鼻子插进雪地,一下又在树枝上摩蹭,痛得魂飞魄散,不断跳上跳下,左右乱窜。

山猫喷嚏打个不停,拼命挥动粗短的尾巴。终于它停止一切滑稽的举动,安静了好长一段时间。独眼依旧躲在一旁观看,只见山猫突然毫无预警地跃到空中,同时发出一声摧心裂胆的长声哀号,一旁的独眼心里一惊,背上鬃毛不由自主竖起。山猫随即沿着小径飞窜,每跨一步就发出一声惨叫。

山猫的哀号逐渐转弱,最后终于完全消失。独眼等到此时才冒险上前,小心翼翼地踏出脚步,仿佛雪地上插满了豪猪直挺挺、亮晃晃的刚毛,打算刺穿它柔软的脚掌肉垫。豪猪看到独眼逼近,长牙一咬,发出一声凶猛的尖叫。它想再次把自己蜷成那颗坚不可摧的圆球,却无法再像先前那样一丝缝隙也没有。它的伤势过重,身体几乎被撕成两半,血如泉涌。

独眼铲起几口浸饱鲜血的白雪,细细品尝,然后大口吞下。鲜血的滋味如此美妙,它饿得更加厉害了。不过老练如它,知道此刻还不能够掉以轻心。它耐心守候,即便看到豪猪咬牙切齿,呻吟啜泣,偶尔发出几声刺耳的尖叫,也只是躺在一旁等待。不多久,独眼发现豪猪的刚毛渐渐垂落,还开始剧烈发起抖来。颤抖蓦然停止。豪猪的獠牙最后一次不甘心地一咬,然后所有刚毛都垂了下来,身体松弛,一动也不动了。

独眼战战兢兢、畏畏缩缩地用脚掌将豪猪的身体摊开,把它翻了个腹部朝天。什么也没发生。豪猪死透了。独眼凝神注视了豪猪好一阵子,最后才小心翼翼地用牙齿叼起豪猪,半衔半拖地沿着溪流往下游走去。行进时,它的头还歪向一侧,以免碰到豪猪浑身是刺的身体。这时它突然想起一件事,撇下沉甸甸的猎物,快步跑回搁下松鸡的地方。它很清楚自己该怎么做,所以半分犹豫也没有,立刻将松鸡狼吞下肚,再回去叼起豪猪。

独眼把这天狩猎的成果拖回洞穴,母狼先好好检查了一番,然后回头轻轻地舔了舔它的脖子,接着下一秒又发出怒吼,警告它不要靠近小狼。但这声咆哮没有先前那般严厉,与其说是威吓,更像是道歉。它对公狼的恐惧减轻了,不再那么担心它会吃掉小狼。独眼完全展现了父亲的风范,没有流露半点邪念,不像有要吃掉它刚带来世上的小生命的打算。

它是与众不同的!其他兄弟姐妹的毛色已经开始显露从母狼那儿遗传到的红色色泽,只有它遗传到父亲的毛色,它是五只幼狼中,唯一的灰狼。它继承了纯正的狼族血统——事实上,它继承了老独眼的一切特征,唯独一点除外,那就是它父亲只剩一只眼,而它双眼俱全。

小灰狼的眼睛才睁开不久,已能看得清清楚楚,且在它眼睛尚未睁开前,就会尝、会嗅、会感觉,对自己两个兄弟和两个姐妹非常熟悉。它们会笨手笨脚地玩在一块儿,有时吵吵闹闹、争执不休时,小灰狼会震动小小的喉咙,发出一种奇怪的刺耳声音(咆哮的前身)。早在睁开双眼之前,它就已经靠触觉、味觉和嗅觉认识了母亲这个带来温暖、慈爱以及乳汁的源泉。母亲的舌头充满爱怜,只要它娇小柔软的身躯被舔过,它就会觉得安心无比,忍不住上前依偎,靠着它沉沉睡去。

小灰狼生命最初的一个月几乎都在沉睡中度过,而今它的视线已十分清晰,清醒的时间也越来越长,对周遭环境越来越熟悉。它的世界一片灰暗,但它不知道这点,因为它还不晓得外头存在着其他世界。洞穴里的光线幽微,不过反正它的眼睛也无须适应其他光线。它的世界窄小狭隘,洞穴的四壁就是天涯海角,但既然它不晓得洞外还有一片宽广自由的天地,也不觉得这狭小的空间有什么压迫感。

可是它很早就发现,它的世界之中有一面墙和其他三面都不相同,那就是洞口,光线的来源。

早在具备思想和意志之前,它就晓得那儿和其他洞壁都不一样,甚至在它能够睁眼凝视之前,就已经感到那里散发着一股无法抗拒的吸引力。从洞口射进的光线敲打它紧闭的双眼,它的双眼和视神经都因那火花般色泽温暖、带给它莫名喜悦的细微闪光阵阵脉动。它体内的生命力、身上的每一根纤维,还有组成它血肉之躯及天地万物的生命都渴求着光芒的本能,驱使它向光芒前进,如同植物受到奇妙的化学作用影响,总是不由自主地向阳生长。

打从一开始甚至在意识启蒙之前,小灰狼便不断朝洞口爬去,它的兄弟姐妹也不例外。这段时间内,没有一头小狼曾爬向洞后的黑暗角落。它们仿佛植物般深受光线吸引。阳光是构成生命的必要化学元素之一,它们小小的身躯受到这化学作用驱使,宛若藤蔓的卷须般,盲目朝着光亮爬去。一段时日后,每头小狼发展出自己独特的个性,拥有不同的冲动和欲望,这时候,光的吸引力更加强烈了。它们不断朝着光亮爬呀爬,却老是被母亲叼回来。

小灰狼因此认识了母亲在爱怜轻舔外的另一面。当它执拗地要爬向亮处时,母亲会用鼻子重重顶它,以示惩戒,随即飞快一掌拍下,用不轻不重、恰如其分的力道打得它满地滚。小灰狼从此懂得了什么是伤害——更重要的是,它学会如何避免伤害。不想受伤挨痛,第一,别做出任何会招致伤害的冒险之举;第二,假若已经做出冒险举动,就得尽快闪避、退走。这些都是它刻意思考而得的结论,是它对世界有了初步认识的结果。在此之前,如同它本能地爬向亮处般,它也只是出于本能地去闪避伤害和疼痛,但有了意识之后,就懂得要刻意闪躲。

它是头凶猛的小狼,它的兄弟姐妹也一样。这不意外,它本是肉食动物,它的同类狩猎、吃肉,父母亲也完全仰赖肉食维生。它出生后第一口吸吮的奶水,便是直接从肉食转化而来。如今,它一个月大了,眼睛也已经睁开了一星期,就开始自己吃肉——母狼的奶水已经不够养育五只成长中的小狼,便先将兽肉嚼个半烂,再吐出来喂哺子女。

小灰狼不仅是个凶狠的小家伙,还是手足间最凶的一个。它刺耳的咆哮声是兄弟姐妹间最响亮的,发起怒来比它们都要可怕。是它第一个学会用脚掌利落地把手足打得满地乱滚,也是它第一个学会咬住另一匹小狼的耳朵,又拉又扯,从紧咬的牙缝中迸出咆哮。不难想见,最让母狼头大的也是它。做母亲的总得时时留意,提防小狼又溜去洞口。

光线对小灰狼的魔力与日俱增。它三番两次试着想冒险爬到洞口,但每次才爬开一码,就被母狼拖了回来。不过它不知道那是洞口。它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洞口,也不知道洞口是连接两个地方的通道。它压根不晓得世上还有其他世界,更遑论如何前去。对它来说,洞口不过是另外一面墙——一面光明之墙。就像对那些在洞外的居民而言,太阳是他们的光明来源般,这面墙就是小狼世界的太阳。它像飞蛾扑火般深深为光芒所吸引,一心一意要朝亮处前去。生命力在它体内迅速膨胀,驱使它不断朝光墙前进。它体内的活力知道那里就是出口,是它命中注定要踏上的道路。只是现在的它对这些一无所知,压根不知还有“外界”这东西。

这面光墙有个地方很是诡异。它父亲(它开始认可父亲也是世上的居民,它像母亲一样睡在亮处附近,并提供它们肉食)能够直接走进远方那道白墙,消失其中。小灰狼百思不解,虽然母狼从不允许它们靠近那面光之墙,但它接近过其他墙面,每次柔软的鼻尖都会撞上坚硬的阻碍,痛个半死。经过几次冒险后,它就不敢再去招惹那些墙了。它不假思索,立刻接受消失墙外是父亲的特长,好比奶水和嚼烂的肉泥是母亲的特色一样。

事实上,小灰狼没有思考的能力——至少没有像人类般的思考能力。它的脑袋只能模模糊糊地运转,不过它得到的结论和人类一样清晰、敏锐。它自有一套理解事物的方法,无须追根究底,探究背后的理由和原因,其实,这就是所谓的“分类”。它从不花脑筋去思索事发原因,光是知道事发经过就已经足够。因此,当它的鼻子撞过几次墙后,它就接受自己无法消失墙内,但父亲可以的事实。而它完全不会去思索自己和父亲为什么不同;狼的心灵,无法理解逻辑和物理。

如同多数生长于荒野之上的动物,小灰狼早早就经历了饥荒。有那么一度,它们不仅没肉吃,连母亲的乳房也不再分泌乳汁。小狼们起初不断哭嚎,但更多时间都陷入沉睡,不多久更因为饥饿引发了昏迷,不再打闹、不发脾气、不尝试咆哮,也不再冒险爬向远处的光墙。小狼们陷入昏睡,体内的生命之火如风中残烛,眼看就要熄灭。

独眼急坏了。它跑到远方觅食,鲜少留在死气沉沉、凄惶悲伤的洞穴睡觉。就连母狼也离开小狼,出洞觅食。小狼出生后的头几天,独眼曾几度跑回印第安营地附近,打劫落入陷阱的兔子,然而随着冬雪消融,河川开始流动,印第安营地也跟着迁移,这个食物来源就这么断绝了。

等到小灰狼醒来,又对远处的光墙产生兴趣时,它发现它世界的成员少了大半。它身边只剩下一个姐姐,其他手足都饿死了。它逐渐恢复力气,却发现自己只能跟自己玩,因为姐姐一动不动,再也不曾抬起头。现在它又有肉可以吃,小小的身躯又开始圆润起来,可是对它姐姐来说为时已晚。姐姐一直睡、一直睡,薄薄的狼皮裹在细小的骨头上,生命之火逐渐微弱,终至熄灭。

之后有一天,小灰狼再也没见到父亲进出光墙,也没看到它睡在洞口。这发生在第二次饥荒结束之际,但这次饥荒不如先前严重。母狼知道独眼为什么再也没有回来,却无法告诉小灰狼它所看见的情景。那天,它循着独眼前一天留下的足迹出外猎食,沿着左侧支流而上,到达山猫的栖息地。它在足迹的尽头发现独眼——或该说独眼的残骸。现场留有许多恶斗的痕迹,还显示山猫在赢得胜利之后,退回了自己的巢穴。母狼离开前发现了洞穴,可种种迹象显示山猫就在洞里,它不敢冒险进去。从此之后,母狼便避免沿着左侧支流猎食,因为它知道山猫的洞穴里有着一群小山猫,而大山猫不只暴烈凶残,更是可怕的战士。没错,六匹狼对付一只山猫,把它赶上枝头、逼得它长毛直竖、嘴里低吼咆哮的确是绰绰有余。但一匹狼单枪匹马对抗山猫完全是另一回事,特别是山猫身后还有一群嗷嗷待哺的小山猫时。

然而荒野就是荒野,母性就是母性,不论是否置身蛮荒,母亲都具有保护幼子的强烈天性。总有一天,母狼会为了它的小灰狼冒险走上左方支流,走进石头后的洞穴,走入山猫的怒火。

当母狼开始离开洞穴、出外猎食时,小灰狼已经很清楚不能靠近洞口的禁令。不仅是因为母狼用鼻子和脚掌对它三令五申,它自身对于恐惧的本能也逐渐滋长。在它短短的洞穴生涯中,尚未有机会遇上什么值得害怕的事物。然而,恐惧是与生俱来的,从遥远的先祖传承给千千万万的后代子孙,再由母狼和独眼传承给小灰狼。对于母狼和老独眼来说,这也是世世代代的狼族传给它们的本能。恐惧——它是所有野生动物无可避免的继承物,就连对食物的饥渴也无法取代。

因此,虽然小灰狼不知道什么是恐惧,但它早已认识恐惧。或许它是把恐惧当作生命中的一项限制,而它也明白生于世上必定有诸多限制。它晓得什么是饥饿,当饥饿无法得到纾解时,它就感到局限。阻挡去路的坚硬穴壁、母亲鼻子的重重推顶、脚掌的狠打、多次无法让饥饿得到满足的饥荒——都一再告诉它这个世界并不自由,生命处处充满限制和束缚。而这些限制和束缚就是法则,就是规矩,只要乖乖遵从即可远离伤害,逍遥快活。

小灰狼不像人类会企图理解这些问题,只是将这些事分门别类,哪些会让它受到伤害,哪些不会。此后就避开会伤害它的事——也就是限制和束缚,以期享受生命的满足和报酬。

于是,为了遵从母亲及那些无以名之的未知事物所立下的规矩,小灰狼乖乖听话,远离洞口。那对它来说,依旧只是一面白色的光墙。母亲不在的时候,它多半都在睡觉,醒来时也保持极度安静,压抑喉间蠢蠢欲动的呜咽,强忍着不发出声音。

有一回,小灰狼清醒地躺在地上,听见光墙那儿传来某种声响。它不晓得那是一只狼獾站在洞外,正因自己的大胆浑身发抖,战战兢兢地想嗅出洞里有什么气味。小狼只知道那闻嗅声听起来很奇怪,是个还没被分类到的东西,所以不明所以,所以心惊胆战——因为未知正是构成恐惧的主要因素。

小灰狼背上的鬃毛无声竖起。它怎么知道要对这个在外面鬼鬼祟祟、探头探脑的东西竖起鬃毛?它不知道,它没有这项知识,竖起鬃毛只是它内心恐惧的展现。这是它生平第一次经历恐惧。恐惧还另外伴随了别项本能,那就是藏匿。小狼吓得魂不附体,仍静静躺在原位,纹丝不动,一点声音也没发出。它像结冻、石化了般,看上去宛若尸体。母狼回来后,闻到狼獾的味道立刻厉声咆哮,连忙冲进洞内,无限爱怜地又顶又舔小狼,小狼全然不觉有种劫后余生的感觉。

除了恐惧外,还有其他力量在小狼体内滋长,其中最明显的就是“成长”。本能和法则要求它服膺,但成长却要求它反叛。母狼和恐惧迫使它远离白墙,不过成长是生命的一部分,而生命注定了要不停追寻光明。因为如此,它无法阻挡体内掀起的生命浪潮——随着它吞下的每一口肉、它呼吸的每一口空气,那股浪潮就愈显澎湃,无可遏阻。终于有一天,生命的冲劲扫去恐惧与本能,小狼一面观望,一面爬向洞口。

这面光墙不像它试探过的其他堵墙,似乎会随着它的靠近而后退。小灰狼小心翼翼地伸出柔软的小鼻子,往前顶一顶,可是没有撞到什么坚硬的障碍。这面墙的成分似乎和光一样,是可以弯曲、穿透的。于是,它踏进这面过去一直以为是墙的地方,沐浴在组成这面墙的物质之下。

小狼困惑不已。它不只正在穿过本应坚硬的穴壁,光线也愈来愈明亮。恐惧催促它掉头,成长则推着它继续前进。突然间,它发现自己置身洞口了。它刚才还以为自己仍在墙内,但那面墙似乎一下跳到远远的地方。如今光线亮得刺眼,照得小灰狼头昏眼花,顿时向四方远远延伸的宽阔空间也令它晕眩不已。不过没多久,它的眼睛自动适应了光线,调整好焦距,看清远处的物体。那面墙原本跳出它的视线之外,现在它又看到了,它看起来好远好远,外观也不同了,变成一面色彩缤纷的巨墙,墙上有沿着溪流生长的树木,树上耸立着山陵,山上又堆栈着蓝天。

无比的恐惧蹿上小灰狼心头,太多可怕的陌生东西了,它趴在洞口,目不转睛地看着外头的世界。它非常害怕,眼前充满未知的事物,个个都是它的敌人。它背上的鬃毛因此竖立,嘴唇也软弱掀起,努力想要发出凶狠的咆哮。它不顾自身的弱小和恐惧,高声向这片辽阔大地示威挑衅。

什么也没发生。小灰狼继续凝望,看得津津有味,甚至忘了咆哮,忘了害怕。到了此时,成长披上好奇的外衣,击败了恐惧。它开始注意到附近的物体——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的一段河流、耸立在山脚边的枯萎松树,还有朝着它直冲而来,停在它两尺之外的斜坡。

至今为止,小灰狼都生活在平地上,从没经历过跌倒的伤害,根本连什么是“跌倒”都不知道。因此,它后脚还留在洞口,前脚就大着胆子踏前一步,结果一个倒栽葱,鼻子重重撞在地面上,痛得它哀哀直叫。它随即骨碌碌地滚下坡,吓得它魂飞魄散,惊慌无措。“未知”总算蛮横地抓住了它,眼看就将重重伤害它。成长如今被恐惧击溃,它像吓坏的小狗般不断呜呜哀嚎。

小灰狼不住哀鸣,不知道未知会怎么伤害它。这和过去未知只是环伺在侧,它因恐惧而动弹不得的情况大不相同。现在未知紧紧抓住它,保持静默也于事无补。更何况,现在令它魂飞魄散的不是恐惧,而是惊吓,所以它才哀嚎连连。

不过斜坡越来越平缓,坡底是一片柔软的草地,小狼滚到这儿总算失去势头,停了下来。它发出最后一声痛苦的哀嚎跟一声长长的啜泣。接着,它就像做过无数次般,自然而然开始舔去身上粘附的干土,将自己打理干净。

之后,就像未来第一个登陆火星的人类一样,小灰狼坐了起来,东张西望。它突破了世界的围墙,未知也松开了魔掌,而它毫发无伤。不同的是,未来那个首位登陆火星的人类不会对那颗星球如此陌生,小灰狼没有任何先修的知识,也没有任何警告,就独自在这崭新的世界中探索。

现在,那恐怖的未知放开它了,它也就这么把未知的恐怖抛到脑后,只感到无比好奇。它细细端详身下的绿草,身后不远处的沼莓,还有在空地边缘的一棵枯松树。一只松鼠在树底东跑西窜,突然跑到小灰狼身上,把它吓得魂飞天外。小灰狼瑟瑟发抖,对着松鼠大声咆哮。松鼠跟它一样吓得半死,一溜烟跑上枝头,觉得自己安全无虞后才开始狠狠回骂。

吓跑松鼠给小狼增添了莫大勇气,因此虽然接着又被啄木鸟吓了一大跳,它还是自信满满地继续前进。但它自信过了头,看到一只灰噪鸦放肆地扑到它身上,它便好玩地伸出脚掌打它,结果鼻子反被狠狠啄了一下。小狼痛得缩成一团,哀哀嚎叫。灰噪鸦被小狼的声音吓着,一下飞遁空中。

小狼边走边学,迷雾般的幼小心灵不自觉地替事物分门别类,归纳出世上有活的东西,也有没有生命的东西。它必须留心活的东西,因为没有生命的东西静止不动,但活跳跳的东西会四处乱窜,完全说不准它们会有什么举动。唯一可预期的就是它们无法预测,所以它必须时时做好各种提防和准备。

它笨手笨脚地前进,不断撞上树枝或其他东西。它常常以为树枝还在远方,但下一秒立刻打中它的鼻子或擦过它的肋骨。地面崎岖不平,有时候它步伐太大,鼻子就一头撞上地面;有时候步伐太小,四脚又绊在一起。地上还有一被踩到就骨碌碌打起滚来的鹅卵石与石头。小灰狼因此学会没有生命的东西也不见得都像它的洞穴般坚固牢靠,体积小的也比体积大的容易掉落或倾覆。它每遭殃一次,就多学到一分,走得越久,脚步就越稳健。它调适自己,学习计算自己的肌肉动作,熟悉它的体能极限,学会估量物体之间,以及自己和物体间的距离。

以一个初出茅庐的新手来说,小灰狼很是幸运。生为一个猎食者(虽然它自己不知道),它首次闯入世界,就糊里糊涂地在洞口找到食物。它会没头没脑撞进那隐秘的松鸡窝完全是运气——它是无意间跌进去的。它本来正走在颓圮的松树树干上,脚下腐烂的树皮陡然陷落,它惨叫一声,一路撞断树叶和枝条,落入树丛中心的地面,被七只小松鸡团团围绕。

小松鸡吱吱鼓噪。小狼起初还很害怕它们,但它马上就发现它们只是群小不点,胆子也就跟着大了起来。小松鸡扭来扭去,它把脚掌压在其中一只身上,它就扭得更为激烈,看得小狼乐不可支。小灰狼闻了闻,嘴巴叼了一只起来,小松鸡在它嘴里蠕动挣扎。就在这一刻,它发觉自己饿了,于是下颌一合,小松鸡脆弱的骨头便“咔嚓”一声碎裂,温暖的鲜血充溢嘴里。那滋味真好!这就是肉,和母亲喂它吃的肉一模一样,唯一的差别是这块肉还活生生的,因此尝起来更为鲜美。它将一整窝小松鸡都吃个精光,然后学母亲饱餐后总要舔舔自己的胸肋才爬出树丛。

猛然间,一阵夹带羽毛的旋风袭来。小灰狼被突如其来的冲撞和怒火冲天的翅膀打得天旋地转,一头雾水。它把头埋在脚掌间大声吠叫。松鸡妈妈暴跳如雷,攻击越来越猛烈。小狼也气了,它站起身,厉声咆哮,脚掌挥了出去。它用小小的牙齿咬住母松鸡的一只翅膀,用力拉扯。母松鸡拼命挣扎,没给咬住的翅膀如雨点般不停打在小灰狼身上。这是小灰狼的第一场战役,它情绪激昂,完全把“未知”抛到九霄云外。它心里不再恐惧,只是拼命战斗,要狠狠撕裂攻击它的家伙。更何况,对方是肉,是食物,杀戮的欲望驱使着它。它才刚摧毁那些小小的生命,现在就要摧毁一条大生命。它沉溺在战斗和喜悦之中,甚至没有察觉自己有多亢奋。这种狂喜是全新的感受,它从未如此激动兴奋过。

小灰狼牢牢咬住松鸡的翅膀,牙缝间迸出咆哮。松鸡把它拖出树丛,然后又一个转身,要把它拉回树丛里的藏身处。小灰狼一股脑儿把松鸡拉到空地,松鸡不住大声啼叫,没被咬住的那只翅膀死命拍打,羽毛如雪片般落下。小灰狼的情绪亢奋到了极点,狼族骁勇善战的血液在它体内沸腾奔窜。这就是生存——虽然小灰狼不知道,自己正在履行诞生世间的意义,行它当行之事——那就是猎食,仰赖战斗谋生。它正在证明自己存在的意义,即便是生命本身能做的也不过如此,唯有把天赋发挥到极致时,生命才能攀上巅峰。

没多久,松鸡停止挣扎了。小灰狼依旧咬着它的翅膀,一狼一鸡躺在地上,大眼瞪小眼。小狼狠狠地威胁咆哮一声,松鸡开始啄起小狼因先前的历险已经又痛又肿的鼻子。它缩了一下,却还是忍住不松口。松鸡啄了又啄,小狼的瑟缩变成哀鸣。它只想要闪躲,完全忘了自己的牙齿还咬着松鸡的翅膀。松鸡被小狼拖着走,鸡喙如雨点般啄在它伤痕累累的鼻子上。小灰狼体内的好斗浪潮渐渐消退,它放开猎物,转身一溜烟穿过空地,狼狈撤逃。

小灰狼在空地另一头靠近树丛边缘的地方趴下休息,舌头垂在嘴外,气喘吁吁。它的鼻子还是很痛,忍不住哀哀直叫。就在此时,它突然感到危险迫近,未知带着满满的恐怖朝它直扑而来,小灰狼本能地钻进树丛隐蔽处。这瞬间,一道气流急扑而至,一个长着翅膀的庞然大物带着不祥气息无声掠过。是老鹰,它从天空俯冲而下,差那么几分就攫住小狼。

趴在树丛里的小狼惊魂未定,战战兢兢地向外窥探。空地另一头的母松鸡拍打翅膀,爬出满目疮痍的窝巢。它才刚失去小鸡,大受打击,没留意到空中疾如闪电的猛禽。小狼目睹了一切,它看见老鹰如落雷般俯冲而下,鹰身掠过地面,一把抓住松鸡。松鸡又痛又怕,放声惨叫,老鹰又迅雷不及掩耳地抓着松鸡蹿回到蓝天之上。小狼学到了一个警惕和教训。

良久之后,小狼终于离开树丛。它学到很多——首先,活东西是肉,它们美味无比。其次,若活东西的体型够大,可能会带来伤害,所以还是吃像小松鸡一样的小小生物就好,像母松鸡一样的大生物就算了。尽管如此,它还是有着一份小小的野心,期盼能再跟母松鸡战斗一次,只可惜母松鸡已经被老鹰抓走。或许还有其他母松鸡?它再去找找看。

小灰狼沿着河岸的斜坡走到溪边。它以前从没看过水,落脚处看起来似乎很稳固,表面好像也很平坦。它大着胆子踏上去,结果一下没入河中。它再次跌入未知的魔掌,吓得大声哭嚎。溪水冰凉,它急促呼吸,大喘了口气,灌进肺里的却不是往常的空气,而是河水。那窒息的感觉仿佛死亡——在它心中,那就是死亡。它对死亡一无所知,不过就像荒野里的任何一只动物,它也拥有死亡的直觉。对它而言,死亡就是最大的伤害,是未知的极致,是所有恐惧的总和,是它可能面临的最大、最无法想象的灾难。它对死亡一无所知,而这一切都令它惊骇不已。

小狼浮上水面,美妙的空气灌进它张大的口中。它没再沉入水里,反而自然而然地踢起腿来。最近的河岸在一码之外,但它浮出水面时背对那方向,先映入眼帘的是对面的河岸,于是便立刻朝那儿游去。虽然这是条小溪,可是溪潭中央仍距河岸足足有二十尺宽。

游到一半,小狼就被急流攫获,冲往下游。没多久又被卷进潭底的小湍流,想在这里游泳简直是痴心妄想。平静的潭水一下变得波涛汹涌,小狼载浮载沉,只觉得天旋地转,一下在湍流中打转,一下又撞上岩石。每撞一次就大叫一声,一路惨叫连连,只要数它叫了几声就知道它撞上几块石头。

激流过后又是另一座溪潭,它在这儿被漩涡的水流轻轻冲上岸,悄悄搁在碎石滩上。小狼手忙脚乱地爬出水面,在岸边躺下。它又多了解了这世界一分:水虽然没有生命,但是它会动,而且尽管水面乍看像是地面般坚实,其实一点也不稳固。小狼得到一个结论,那就是事情不总是表里如一。小狼对未知的恐惧是源自狼族世代相传的猜疑,而这天的经验更加深了它的疑心。从此之后,它不再凭借表象判断事物本质,而是心存怀疑,在还没完全了解事物的真实样貌之前,绝不轻易相信。

它那天注定还要经历一场冒险。它终于想起世上还有母亲这样东西,突然间,它好想母狼,除了妈妈外,它什么都不要。探险了一天,不仅身体疲惫不堪,它的小脑袋也同样筋疲力尽。从出生到现在,它还没有哪天这么疲于奔命过。浓浓的睡意袭来,它开始出发寻找洞穴和母亲,心里油然而生一股无比的孤独和无助感。

爬行树丛间,它突然听到一声威吓的尖叫,一道黄影闪过,小狼看到一头黄鼠狼迅速跳开眼前。小狼见它体型娇小,也就不觉得可怕。随后,它又在它前脚边看见一只更小的动物,好小好小,是一只只有几寸长的小黄鼠狼。这只小黄鼠狼跟它一样不听话,擅自离巢探险。小黄鼠狼想逃走,小狼却一掌把它打翻。小黄鼠狼吱吱怪叫起来,转眼间,那道黄影又跃入小狼视野,耳边再度响起一声威吓的怒吼,颈间同时受到猛烈的攻击,感觉那只母黄鼠狼的利牙狠狠撕咬它的咽喉。

小狼一面惨叫,一面踉跄后退,看着母黄鼠狼扑到孩子身边,一起消失在邻近的树丛之中。脖子上的伤口疼痛不堪,但是心里受的伤更重。小狼坐在地上,小小声哭了起来。这只母黄鼠狼明明就好小啊,却那么野蛮!它还不晓得在同样体型与体重的动物里,黄鼠狼是荒野上最凶狠、报复心最强、最恐怖的一种杀手。不过它很快就会知道了。

小狼还在哀哀哭泣时,母黄鼠狼又现身了。它没有马上扑向小狼,现在它的孩子安全无虞,它便小心翼翼地步步逼近。小狼借着这机会,好整以暇地观察它像蛇一般瘦削的身子,它那热切昂扬的相貌也酷似长蛇。听见黄鼠狼威吓的尖叫,小狼感到一阵毛骨悚然。它咆哮警告母黄鼠狼别再上前,敌人仍步步逼近。黄鼠狼纵身一跃,小狼未经锻炼的视力来不及捕捉它的身影,那道瘦削的黄影神出鬼没,瞬间消失无踪,下一秒又出现在它的咽喉之前,狠狠咬住小狼的狼毛和肌肉。

小狼起初还怒吼连连,奋力应战。可是它实在太过幼小,这仅是它初入世界的第一天。没多久,它的怒吼变成了呻吟,战斗变成企图逃脱的挣扎。黄鼠狼半点松口的意思也没有,它牢牢咬住小狼,拼命想把牙齿插进小狼鲜红冒泡的大动脉里。黄鼠狼嗜血如命,最喜欢的喝法,就是直接从喉咙活生生地大口畅饮。

要不是母狼及时从树丛后冲出,小灰狼必死无疑,它的故事也将这么戛然而止。黄鼠狼放开小狼,朝母狼的咽喉扑去。但它没有扑中,反而咬到母狼的下颌。母狼的头若扬鞭似的猛力一甩,把母黄鼠狼高高抛起。黄鼠狼还在空中,母狼便咬住它那瘦削的黄色身躯,狼牙一挫,黄鼠狼当场断气。

小狼再次深深感受到妈妈的母爱。母狼找到小狼的喜悦,似乎比小狼被母亲找到的喜悦更甚。母狼用鼻子蹭蹭小狼,爱怜地安慰它,帮它舔舐被黄鼠狼咬伤的伤口,接着母子便一同吃掉那头嗜血的动物,回去狼穴睡觉。

小狼发育奇速,才休息了两天,就又大胆溜出洞外。它看见了那只母亲被它们吃掉的小黄鼠狼,那小黄鼠狼便也难逃如同它母亲的命运。不过这一回小狼没有迷路,累了之后,就自己找路回洞穴睡觉。此后,它的足迹一天走得比一天更远。

小狼开始可以精准地估算自己的力量和弱点,知道什么时候该大胆,什么时候该留心。它发现随时保持警戒有益无害,除了少数时刻;当它确定可以完全信赖自己的勇猛时,才会放纵心底那股小小的贪念和怒气。

只要碰上迷路的松鸡,小狼就会变身成为一个小狂魔。要是听到先前在枯树前遇上的那只松鼠吱吱喳喳、聒噪不休,它也必定凶狠回应。还有那些灰噪鸦,它几乎每看一次就会不由自主地起一把火,它永远忘不了初遇那只灰鸟时,鼻子被啄得有多惨。

但有时连灰噪鸦也无法激怒它,那就是它感到自己置身险境,察觉周遭有其他猎食者蛰伏时。它从没忘记那只老鹰。一见到老鹰飞掠而过的阴影,小狼一定会立刻躲进最近的灌木丛中。它现在不再只能匍匐爬行,步伐也不再蹒跚。它学会母亲轻巧鬼祟的姿态,轻轻松松便来去无踪,神出鬼没。

不过它猎食的运气一开始就用完了,直到现在,它得手的猎物就只有那七只小松鸡和小黄鼠狼。

小狼杀戮的渴望与日俱增,而它最恨不得能手到擒来的猎物就是那只松鼠。那只松鼠的嘴没有闭上的时候,老是吱吱喳喳地向荒野上的动物通报小狼的到来。且鸟儿善于翱翔空中,松鼠擅长爬树,所以小狼只能趁这家伙落地时,试着神不知、鬼不觉地接近它。

小狼对母亲无比尊敬。母亲总是能猎到食物,从不空手而归让它饿肚子,而且母亲什么都不怕。小狼没想过母狼的无惧是建基于经验和知识之上,它以为那是出于力量,母亲就代表了力量。随着小狼一天天长大,母亲的申斥也益发严厉,不只掌击的力道越来越重,谴责的方式也从用鼻子推顶,变成用利齿撕咬,但母亲的严厉同样让小狼敬佩。母狼要求小狼百依百顺,随着小狼年岁渐长,母狼的脾气也愈显暴躁。

饥荒再度降临,这时的小狼不像过去那般懵懂,再次体验被饥饿啃噬的感觉。母狼为了食物疲于奔命,日渐消瘦。它现在鲜少留在洞里睡觉,几乎所有时间都在外面打猎,却总是无功而返。这次饥荒持续的时间并不长,却很严重。小狼无法再从母狼那儿喝到任何奶水,自己也猎不到一口食物。

小狼之前的打猎不过是闹着玩,享受其中的乐趣,现在是它认真猎食,却一无所获。不过猎食的失败加速了它的成长,它更仔细地观察松鼠的习性,更有技巧地靠近对方,把对方吓得魂飞魄散。它还研究起土拨鼠,想把它们从洞穴里挖出来。除此之外,它还学到许多关于灰噪鸦和啄木鸟习性的知识。终于有一天,即便见到老鹰的影子都没让它立刻抱头鼠窜,躲进树丛。跟以前相比,它强壮了许多、聪明许多、自信许多;而且,它已经饿到走投无路。它索性明目张胆地坐在空地上,公然向老鹰挑衅,要它下来。小狼知道盘旋在头顶蓝天的老鹰就是食物,它渴望许久的食物。但老鹰拒绝接受小狼的挑战,所以小狼只能爬回树丛,因失望和饥饿哀哀嚎泣。

饥荒终于暂时中止。母狼带着食物回到洞穴。这次的食物很奇怪,和它从前带回来的都不一样。那是只跟小狼一样年纪半大不小的小山猫,只是体型没那么大。这整只小山猫都是小狼的,母狼已经在别处填饱肚子。小狼不知道母亲是把其他的小猫全吃了才解饥,也不晓得母亲是多逼急了才做出如此大胆举动。小狼只知道那红绒绒的小猫是食物,于是它大快朵颐,越吃越开怀。

肚子填饱了就昏昏欲睡,小狼躺在洞里,靠在母亲身边沉沉睡去。睡梦中,小狼被母狼的咆哮声惊醒,它从没听过母亲叫得如此凄厉——这可能也是母狼这辈子发出最恐怖的一次怒吼。事出必有因,母狼很清楚,山猫的洞穴可不是白白让人入侵的。于是,在午后灿烂的阳光下,小狼看见一只母山猫趴在洞口。小狼背上的鬃毛一下全竖起。用不着本能提醒,它也知道这就是恐惧。倘若眼前所见还不够可怕,入侵者那声陡然从低吼拔尖成摧心裂胆的凄厉怒吼,也足以叫它魂飞魄散。

小狼感到体内的活力澎湃激昂,于是站起身,在母亲身边跟着英勇咆哮,母狼却毫不留情地把小狼推到身后。因为洞口低矮,山猫扑不进来,母狼便趁着它伏低身子,准备匍匐抢进时扑了过去,把它压制在地。小狼看得眼花缭乱,只听见耳边不断传来疯狂咆哮、口沫飞溅与鬼哭神嚎的尖吼声。两只母兽扭打成一团,山猫齿爪并用,又抓又咬,母狼只能以狼牙拼命反击。

小狼跟着扑上前,狠狠咬住母山猫的后腿。它死不松口,咬牙切齿地厉声咆哮。它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的牵制让母亲少受了许多伤。不久后,情势翻转,小狼被两只母兽压在身下,不得不松口。须臾间,两只母兽分开,母山猫再次袭击母狼前,先用它巨大的前掌狠狠抓了小狼一把。小狼的肩膀被抓出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随后又被母山猫一掌甩到墙上。小狼又痛又怕,叫得更加凄厉。但是恶斗持续许久,足够小狼哭完眼泪,蓄积勇气再度爆发。它又扑向母山猫的后腿,牙缝间迸出狰狞的怒吼,直到战斗结束。

母山猫死了,母狼的伤势也很惨重,虚脱无力。起初它还能安抚小狼,舔舔小狼受伤的肩膀。不过它实在失血过多,欲振乏力。母狼在它死去的敌人身边躺了一天一夜,动也不动,气若游丝。整整七天来,它除了喝水,没有踏出洞穴半步;即便离洞,也是拖着沉重的步伐痛苦前进。等到母山猫被啃食得一干二净时,母狼的伤势也大致康复,能再度出外猎食。

小狼的肩膀僵硬疼痛,因为伤势严重,有好一段时间它只能瘸腿跛行。这世界仿佛改变了,现在它自信满满地穿梭其中,这种英勇的感受是在和母山猫战斗前不曾体会过的。如今,它看待生命的眼光更为凶猛,它战斗过,尝过把狼牙插进敌人体内的滋味,并从战役中生还。因为这一切,它变得更加大胆,且大胆中还夹带了些许前所未见的反叛。尽管未知依旧神秘、可怕、难以捉摸,没有一刻停止过它的威胁,时时压迫着它,但小狼不再为了一点点风吹草动就胆战心惊,懦弱也几乎消失殆尽。

小狼开始和母亲一起踏上猎食之路。它目睹多场杀戮,也开始参与其中。它懵懵懂懂地摸索出猎食的法则:世上的生物分成两类——它的同类,以及非同类。同类包括母亲和它自己;其他所有会动的生物全都是非同类。不过非同类的动物还可以再细分,其中一类是可以被它这类生物猎食的动物,包括非杀手和小杀手两类;另一类则会猎杀小狼的同类,或被自己的同类猎杀。如此分类之下,法则浮现了。生命的目标就是进食,且生命本身就是食物。生命仰赖其他生命而活,世上的生物不是猎人,就是猎物,由此得知,猎食的法则就是“吃,或者被吃”。小狼并没有清楚地订立出法则,或是有条不紊地罗列各种条约及道德规范——它甚至想都没想过这法则,只是不假思索便仰赖这法则过活。

它目睹法则在周遭运作:它吃了小松鸡,老鹰吃了母松鸡,然后差点连它也被老鹰吃掉。再过一阵子,待它更强壮凶猛了,就换它想吃老鹰了。它还吃了小山猫;若非母山猫先送了命,就是它被吞进肚里。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它周遭所有生物都仰赖这法则维生,它也是法则的一部分。它是杀手,它唯一的食物来源就是肉,活生生的肉,这些肉会在它面前迅速逃窜、飞天遁地,爬上树梢,或者正面迎战,又或者扭转情势,反过头来猎捕它。

如果小狼会用人类的方式思考,它或许会认为生命是一种贪得无厌的食欲,而这世上充满各种不同的食欲:追捕与被追,猎杀与被猎,吃人与被吃,一切都是那么盲目混乱,狂暴失序,放纵狼藉地贪餍和屠杀。主宰一切的是机运,是无情,是随机应变,是永不罢休。

只是小狼不用人类的方式思考,它看待事物的眼光并不宽广。它的思想单纯,一次只能思考一个念头或一种欲望。除了猎食的法则之外,还有许多其他次要的法则等着它学习和遵从。世上充满惊奇,它体内的活力蠢蠢欲动,光是运动肌肉就带给它源源不竭的快乐。追杀食物是为了体验刺激和狂喜,愤怒和战斗同样痛快淋漓,恐怖以及未知的神秘引领着它的生命。

当然,除了这些之外,世上也有闲逸和满足。吃饱喝足、在阳光下慵懒打盹——这些都是它用热忱和辛勤换来的回报;热忱和辛勤本身就是一种自我报酬,是生命的体现,在生命展现自我时总是快乐的。就这样,小狼从此与这危机四伏的环境相安无事。它活力充沛,非常快乐,也非常自豪。

小灰狼猝不及防遇上了一件事。是它的错,它太大意了。它离开洞穴,跑到溪边喝水,可能因为还头昏脑涨(它昨晚狩猎了一整晚,才刚睡醒),所以没有多加留心。而它会如此掉以轻心,也或许是因为对前往水潭的路太过熟悉,它常常走这条路,从没出过什么事。

小灰狼经过一棵枯松树,穿越空地,在林间快步疾奔。然后,就在那瞬间,它看见了,也闻到了,五个它从未见过的生物静悄悄地坐在面前。这是小灰狼第一次见到人类。那五个人类见到它并没有立刻一跃而起,也没有对它龇牙咧嘴、大声咆哮。他们动也不动,只是安安静静地坐在原位,散发一股不祥的气息。

小灰狼也纹丝不动。所有与生俱来的本能都要它立刻拔足狂奔,但它体内却突然升起一种前所未有、与过去截然不同的直觉。强烈的敬畏感如惊涛骇浪般席卷而至,它感到自己是如此微弱、渺小。这感觉击溃了它,让它动弹不得。在它面前的,是支配、是力量,是某种它无法匹敌的东西。

小狼从没见过人类,却对人类有一种与生俱来的直觉。它隐约知道人类是一种战胜其他动物、更为优越的生物。它历代先祖的双眼曾无数次在黑暗中围绕冬夜的营火,从远远之外的树丛中心窥探这些主宰一切的奇异两腿动物,现在,换它透过祖先和自己的双眼观察着眼前的人类。灌注在小灰狼血液中的魔咒生效了,它心生敬畏,这份恐惧和敬意是来自积年累月的争斗,以及世世代代累积而出的经验。这份本能对小狼来说太强烈了,它无法抵御。如果它已经长大,它会转身拔腿就跑,但它尚且年幼,只能被恐惧瘫痪、瑟缩一旁。它的野狼先祖第一次来到人类生起的营火旁,便被那份温暖给收服,小狼此时也已投降了一半。

其中一个印第安人站了起来,走到小灰狼身边,弯腰察看。小灰狼的身体几乎都要趴到地上了。未知终于变成实实在在的血肉,俯身而下,伸手想要攫掳它。小灰狼不由自主竖起长毛、龇牙咧嘴。印第安人的手迟疑了,停在小灰狼头顶,小狼这下可是名副其实的“大难临头”。那人咧嘴大笑,说:“你们看看它这口白牙!”

其他印第安人哄堂大笑,鼓噪着要那人抓起小狼。眼看魔掌逐渐逼近,小灰狼体内的本能也激烈交战。它感到屈服和战斗两种巨大的冲动同时拉扯着它;结果它选择妥协,两者都遵从。它先屈服忍让,直到那只手快碰到它才挺身反抗。它獠牙一闪,狠狠咬住那只手。下一瞬间,小灰狼感到头侧受到重重一击,发觉自己被打倒在地。现在,它满腔斗志已消失得无影无踪,反被幼小的心灵和屈从的本能掌控,坐在地上哀哀哭泣。而被它咬伤手的那个男人余怒未消,又一拳砸在小狼另一侧的脸上,小狼被打得翻了个筋斗,一起身后哭嚎得更加厉害。

另外四个印第安人笑得更开怀了,连被咬伤那人也放声大笑。他们围绕在小灰狼身边,嘲笑它那惊慌失措、受伤哀号的模样。在笑声中,小灰狼听到某种声音,印第安人也听到了。小灰狼知道那是什么声音,便发出最后长长一声哀鸣,且哭声里得意之情远胜于悲伤之意。它安静下来,等待母亲到来。它的母亲凶猛残暴、不挠不屈,没有东西能挡着它的路,没有什么事能叫它害怕。母狼一面跑一面咆哮。它听到小狼的哭泣,急忙赶来救它。

母狼冲进印第安人间,焦虑又强悍的母性让它面目分外狰狞。可在小狼眼中,母狼那急欲保护孩子的怒容真是再赏心悦目不过的美景。小灰狼发出一声小小的欢呼,跳上前迎接母狼,五个印第安人慌忙退开。母狼鬃毛直竖,挡在小狼身前,正对人类,喉间深处发出隆隆的咆哮,恫吓的脸孔扭曲狰狞,显得分外凶恶,鼻头皱到几乎都要碰到眼睛,咆哮声异常骇人。

其中一个印第安人突然惊呼了一声:“琪雪!”小灰狼感到母亲因为这呼喊一下泄了气。

“琪雪!”那人又喊了一次,这次的语气却严厉之至,不容忤逆。

小狼看见它向来无所畏惧的母亲趴低身子,肚子贴在地上,一面哀嚎一面摇尾,发出求和的讯号。小狼呆望着看不明白,它太惊讶了!对人类的敬畏又蹿过全身,它的直觉没错,它的母亲证实了这一点,就连它都得向人类俯首称臣。

之前说话的那人走到母狼身边,把手放在它头上。母狼只是向那人爬近,没有咬人,也没有作势欲咬的样子。其他人跟着上前,围在母狼身边又摸又拍,母狼对这些举动也没有流露丝毫厌恶之意。

几个印第安人兴高采烈,嘴里发出许多声音。小狼认定这些声音不带危险的警讯,所以虽然朝母亲爬去时它仍旧竖着长毛,还是尽力表现出归降臣服的模样。

“这也难怪。”一个印第安人说,“琪雪的父亲是匹野狼,但母亲确确实实是条狗。它发情的时候,我哥不是把它绑在树林绑了三夜吗?所以琪雪的父亲肯定是匹狼。”

“从它跑掉到现在都已经一年了啊,灰狸。”第二个印第安人说。

“这也难怪,鲑舌,”灰狸回答,“那时候闹饥荒,根本没肉给狗吃。”

“它一直和野狼在一起。”第三个印第安人说。

“似乎是如此呢,三鹰。”灰狸把手搁在小灰狼身上,回答,“这小东西就是证据。”

灰狸的手一摸下来,小灰狼即轻轻咆哮了一声。眼见那手立即缩回,准备再赏它一拳,小灰狼便收起獠牙,顺从地趴下。那手再度落下,揉揉它的耳背,在它背上来回抚摸。

“这小东西就是证据,”灰狸接着说,“琪雪显然是它的母亲,而父亲是狼,所以它才像狗少,像狼多。瞧它獠牙白晃晃的,就叫它白牙吧!就这么说定了。琪雪是我哥的狗,我哥又已经死了,所以它现在自然是我的狗,是不是?”

刚在世上得到名字的小灰狼就地躺下,观察眼前的情况。几个印第安人的口中又发出了好一会儿声音,接着灰狸从挂在颈间的刀鞘里抽出一把刀,走进树丛,砍下一截树枝。白牙看着灰狸在树枝两头各刻了一道沟槽,再在两条沟上各绑上一条生皮索,接着将其中一条皮索绑在琪雪颈间。然后他又把琪雪带到一株小松树旁,把另一条皮索绑在树上。

白牙跟上前,在母亲身旁躺下。鲑舌的手朝它伸来,把它翻了个四脚朝天。琪雪忧心忡忡地看着他们,恐惧再次在白牙体内升起。它忍不住咆哮一声,但没有作势欲咬。那只手的五指忽屈忽张,好玩地搔弄它肚子,把它翻来覆去。像这样肚皮朝天、四条腿在空中挥舞的样子,不仅可笑难看,而且白牙天性就抗拒这种任人宰割的姿势——它完全无法保护自己,倘若这人打算伤害它,白牙知道它绝对无法逃脱——四条腿都在半空中还能怎么逃?不过归降的念头压过了它的恐惧,因此它只是轻声叫了几声。它无法压抑它的咆哮,但那人也没有因此不悦,再赏它顿拳头。且说来奇怪,那只手来回抚摸时,它不由得感到一阵莫名的喜悦。翻过身后,它停止咆哮了。那人的手继续在它耳根上又捏又揉,白牙觉得更开心了。最后,那人又搔了搔它便起身离开,把它留在原地,这时白牙所有的恐惧都已消失无踪。此后它和人类相处,虽也曾历经多次恐惧疑惑,而这样的经验却预示了它终究能和人类建立起无须恐惧的信赖。

半晌后,白牙听到一阵奇怪的嘈杂声靠近。它学得很快,立刻就听出那是人类的声音。几分钟后,部落里的其他族人鱼贯走来。队伍中男女老幼形形色色,足足有四十人之多,每个人身上都背着沉重的装备和工具。除了人之外,队伍间还有许多狗,除了一些半大不小的幼犬之外,每条狗的背上都背着装备。包袱紧紧绑在它们背上,每只狗都驮着二十到三十磅重的物品。

白牙过去从没看过狗,但一看到它们,就觉得它们是自己的同类,只是有些不同。没想到,那些狗发现小狼和母狼时,表现出的举动却和野狼相去无几,直冲着它们飞扑而来。看见那么多狗张着血盆大口席卷而至,白牙竖起鬃毛、咆哮狠咬,不过立刻被对手扑倒、压在地上。它感到有牙齿撕裂了它的身体,自己也对压在身上的胸腹和大腿回以撕咬。喧闹声震耳欲聋,白牙听到母亲为它奋战的怒吼,听到人类的喊叫,听见棍棒打在那些狗身上的撞击声,还有挨打的狗的痛苦惨叫。

不过顷刻间,白牙重新站稳脚步。它看到人类用棍棒和石头驱退狗群,将它从似我族类又非我族类的野蛮獠牙中拯救而出。虽然它的脑子对正义这种抽象又深奥的事情没有清楚的概念,还是用自己的方式感受到了人类的正义,也明白了他们的身份——人类是法则的订立者,也是执行者,他们执法的能力更是让它心悦诚服。不像它遇过的任何一种动物,人类不靠尖牙也不靠利爪,而是利用没有生命的东西强化他们的力量。这些没有生命的东西任凭人类发挥,棍棒与石头都在这些奇怪生物的指挥下,像动物般飞过空中,在狗身上造成巨大伤害。

在白牙心中,这力量非比寻常、不可思议、超乎自然、犹若天神。白牙永远也不可能理解任何有关神的事情,至多知道有些事情是超乎它的理解之外的。但是它对人类的那种惊奇和敬畏,就仿佛人类看见山顶上的天神双手各持雷盾,对着错愕的人世轰下晴天霹雳。

最后一只狗也被赶走了,骚动总算平息。小白牙一面舔舐伤口,一面沉思。这是它第一次认识狗群,也是第一次见识到狗群的残酷。它从没想过除了独眼、母亲和它自己之外还有其他同类,它一直以为它们自成一类,没想到自己会在这里猝然发现许多其余显然跟它是同类的动物,可这些同类一见到它就张牙舞爪地扑上前,想置它于死地。白牙不由下意识地憎恨起它们,也憎恨母亲被棍子所禁锢。

即便绑缚母亲的是优越的人类,它也同样憎恨。捆绑意味着陷阱,意味着束缚——即便它对陷阱和束缚一无所知,但它与生俱来的天性就要无拘无束地漫游,自由自在地奔跑,随心所欲地想躺下就躺下。可是在这里,它的天性却遭到侵犯。不只它母亲的行动受到棍棒限制,只因它还无法离开母亲身边,自己的行动也连带受到束缚。

它不喜欢这样,也不喜欢人类起身上路的时刻。因为这时候的母亲会像囚犯一样,被一个娇小的人类动物拉着棍子的一端拖着走。白牙紧跟在琪雪身后,这崭新的冒险让它心烦意乱、忧心忡忡。

队伍沿着河谷而下,白牙从没走到这么远的地方。他们一路来到河谷尽头,小溪在此处注入麦肯锡河。在这里,独木舟被竿子高高挂在空中,到处还立着晒鱼用的鱼架。人们开始搭建帐篷,白牙则好奇地四处张望。人类的优越与日俱增:所有牙尖齿利的狗儿都受人类统治,他们身上散发着权力的气息。但对小灰狼而言,人类伟大之处,在于能支配没有生命的东西。他们能令不会动的东西移动,还能改变世界的样貌。

这能力特别让它讶异。一根根立起的帐篷支架吸引了小白牙的目光,不过那既然是由能把棍子和石头丢得远远的人类做的,也就没什么好惊奇。更令小白牙目瞪口呆的,是等支架上盖上布料和兽皮,变成圆锥帐篷的那一瞬间。巨大的帐篷让它震撼不已。它们就像某种生长奇速的怪物,一个个在四面八方立起,占据它全部的视野。它对它们恐惧万分,帐篷阴森森地矗立在它头顶,只要微风吹过就激烈摇晃。小白牙害怕地瑟缩一旁,警醒地盯着它们,要是一倒下来,它就立刻跳开。

不用多久,它对帐篷的恐惧便消失无踪。它看见女人和小孩进进出出也都毫发无伤,还常常看到有狗想要溜进去,却都给严厉的斥责或飞舞的石头赶了出来。过了一会儿,它离开琪雪身边,小心翼翼地爬向最近的一座帐篷。驱使小白牙前进的,是成长的好奇心——经验必须仰赖学习、生活和实战累积而得。最后几寸路它爬得小心翼翼,慢得折腾。经过这一天的经历后,它已做好心理准备,等待未知用最惊人、最不可思议的方式现身。终于,它的鼻头碰到帐篷的帆布。它等待,什么也没发生。然后它闻了闻这充满人类气味的奇怪布料,再用牙齿咬住帆布,轻轻一拉。还是什么事也没有,只有帐篷的衔接处晃了晃。它又多加了点劲儿,帐篷摇晃得更厉害了。真好玩!它使劲儿拉个不停,整座帐篷都摇了起来。帐篷内冷不防响起一阵女人的尖叫,小白牙大吃一惊,马上逃回琪雪身边,从此之后,它再也不害怕那阴森森的庞然大物了。

没一会儿,小白牙又离开母亲身边,独自探险去了。琪雪的棍子被绑在一根地桩上,所以无法跟着白牙。一只年纪和体型都比小白牙大些的幼犬,一副盛气凌人、凶神恶煞的模样,缓缓朝它走来。白牙后来听到别人喊它的名字,知道它叫尖嘴。尖嘴是战场老将,已和其他小狗打过许多次架,俨然是小狗群中的领头恶霸。

尖嘴和白牙既是同类,又只是一只小狗,看上去似乎没什么危险,白牙便抱着友善的态度迎接它。但这位陌生的同类,走着走着突然僵直四脚,还掀起嘴皮,露出白森森的利牙。白牙看了也学着依样画葫芦。它们试探地踏步兜圈,耸毛咆哮,对峙了好一阵子。白牙开始以为这是一场游戏,玩得津津有味。猛然间,尖嘴迅雷不及掩耳地扑了上来,狠狠咬了它一口,然后迅速跳开。白牙的肩膀曾被山猫抓伤,骨头至今还在发疼,现在又被尖嘴咬到同样的位置。白牙又惊又痛,不禁失声惨叫。被怒气冲昏头的它立即跳到尖嘴身上,穷凶极恶地啃咬敌人。

毕竟尖嘴是在营地里长大的,不知和其他小狗打过多少场架,经验丰富。它尖利的小小獠牙一次次咬在初来乍到的白牙身上,直到白牙不顾羞耻地连连惨叫,逃回母亲身边寻求庇护。这是它和尖嘴的第一场战役,未来还有更多场等着它们。它们生来就是宿敌,命里注定永无休战之日。

琪雪温柔地舔着白牙安慰它,想说服它留在它身边。不过小白牙的好奇心实在太过旺盛,没过多久,它又大起胆子,向前探索新目标。它来到一人面前。那是灰狸,他正跪坐在地上,不知对着铺在地上的柴枝和干苔藓做什么。小白牙凑上前观察,灰狸的嘴里发出声音,听起来不像怀有敌意,所以它又靠近了一些。

女人们和小孩带着更多柴枝和树枝来给灰狸,这件事显然是当下的一桩重要任务。白牙太好奇了,好奇到忘记灰狸是个可怕的人类。它慢慢靠近,直到碰到灰狸的膝盖才停下。突然间,它看到一阵像雾一样的怪东西从灰狸手下的树枝和苔藓升起。接着,树枝间出现一个生物,在空中盘旋腾绕,色泽好似天上的太阳。白牙对火一无所知,不过眼前的情景就像幼时洞口的光线那般吸引它。它朝着火焰爬前几步,听到灰狸在它头上咯咯窃笑;它知道那声音没有恶意。然后它的鼻头碰着了火焰,小小的舌头也在同时伸出。

就在这一瞬间,它吓得动弹不得。藏身在树枝和苔藓之间的未知伸出魔掌,无情地抓住它的鼻子。小白牙踉跄后退,吓得连声哀嚎。一听到孩子哭喊,琪雪立刻一跃而起,但它被绑着,无法赶到白牙身边,只能对着绑住它的棍子怒声咆哮,疯狂挣扎。灰狸笑得乐不可支,猛拍打自己的大腿,大声嚷嚷这情况,全营地都笑得人仰马翻。而白牙这被众人遗忘的可怜小家伙,只能坐在人群间哀哀啜泣。白牙没受过这么严重的伤,鼻子和舌头都被灰狸制造出来的太阳色生物烧伤了。它哀哀啼哭,可是只要它一哀嚎,人类集体哄堂大笑。它试着用舌头舔舔鼻子,可舌头也烫伤了,两个伤口碰在一起痛上加痛,它哭得更无助、更可怜了。

它猛然感到一阵羞愧。它知道什么是嘲笑,也知道嘲笑的含义。人们不知道有些动物能够分辨嘲笑,也不知道它们如何知道自己正在被人类嘲笑,但白牙就是知道。它知道人类在嘲笑它,觉得无地自容。它落荒而逃,不是要逃离火焰的伤害,而是要逃离那伤害它心灵、伤它更深的嘲笑。它逃回琪雪身边,像头发了疯似的野兽般对被绑在棍子末端的琪雪——这世上唯一一个没有嘲笑它的动物大发雷霆。

暮色笼罩大地,黑夜降临。白牙躺在母亲身边,虽然鼻子和舌头还隐隐作痛,然而另一件事使它更加苦恼。它想家,它觉得心里空荡荡的,它渴望小溪和山洞里的那份寂静安宁。新生活太过拥挤,太多人——男人、女人、小孩,所有人不断轮流制造出各种声音和骚动,营地里的狗也吵闹不休,吠叫声此起彼落,没有片刻安宁。它过去唯一知道的平静而孤独的生活已不复存在,这里的每一分空气都受到生命振荡而嗡鸣不绝。那嗡鸣声时强时弱,忽高忽低,不停冲击它的感官和神经,让它坐立难安,每时每刻都担心会发生什么事情。

白牙看着人类在营区内来回走动。它仰望人类的姿态,有那么点儿类似人们仰望自己创造出来的神祇的模样。他们高高在上的神祇地位毋庸置疑,一如人类心中的神,白牙懵懵懂懂地了解人类是惊奇的创造者,他们支配一切,拥有各种未知的形式和不可思议的能力,统领着世上所有的生物和非生物——他们能让会动的东西俯首称臣,让不会动的东西活蹦乱跳,还能从枯死的苔藓和木头中创造出那种会咬人的太阳色生命。他们是造火者!他们是神!

这些日子里,白牙体验了许多形形色色的新经历。琪雪被绑在棍子上时,它跑遍营地,四处探索、调查和学习。它很快就学会许多人类的习性,但它并不因熟悉而心生轻蔑,相反的,它越了解人类,就越明白他们的优越。看到他们展现越多不可思议的力量,就越觉得他们像是万能的天神。

人们看见心中的神被推翻、看见圣坛被摧毁,通常会伤心欲绝。然而来到人类身边,匍匐在人类脚边的野狼和野狗,永远不会经历这种心碎的滋味。人类信奉的神祇虚无缥缈,看不见摸不着,充满太多揣测,隐藏在想象的迷雾里,虚幻不实。他们是人心渴求善良与力量的游魂,是人类心灵国度中无法触碰的虚无自我。来到火边的狼与狗却和人类不同,它们的神是活生生的血肉之躯,伸手可及,真真切切地生存于世,需要时间完成他们的目标与存在意义。信奉这种神无须费力建立信念,没有任何意志会让你失去对神的信任。你无法逃脱神的手掌心,他就站在那儿,用他们的两条腿巍然而立,手持棍棒,力量无远弗届。他热情洋溢,时而愤怒,时而慈爱,用层层肌肉包裹住他们的神性、奥秘和力量。他们的肌肉被撕裂时也会流血,尝起来就和所有鲜肉一样美味。

白牙也和所有狼与狗一般,认可人类就是它的神,毋庸置疑。它的母亲琪雪一听到人类呼唤它的名字便自动献出忠诚,白牙也一样,开始表现出效忠之意。在它心中,在路上行走毫无疑问是人类的特权,只要人类走在路上,它必定让路;只要人类呼唤,它就乖乖现身。受到人类威吓,它就瑟缩趴下;人类要它离开,它就赶紧跑远。它甘心听话是因为在人类的每一个旨意背后,拥有执行这项旨意的力量,而这力量会借由拳头、棍棒、飞舞的石头和刺痛的鞭笞所展现,屡屡伤害它。

就像世上所有的狗都属于人类一样,它也属于人类。人类掌控它的一举一动,它的身体是他们殴打、践踏、凌虐的沙包,它很快就学会了这件事。这是个残酷的教训,而且违背支配着它的强烈天性。它痛恨这个事实,但它不知道的是,自己已在不知不觉中喜欢上它。这代表它把命运交到了人类手中,生存的义务不再由它自己承担。这教训本身也是一种补偿,因为仰赖他人永远都比自己孤军奋战来得轻松简单。

然而白牙并非在一天之内就把自己的身体和灵魂完全奉献给人类。它无法在一时三刻内抛开自己与生俱来的野性,抛开它对荒野的记忆。有些日子里,它会悄悄来到森林边缘,静静伫立,倾听远方的呼唤。但最后总会不安地转身回到琪雪身边,忧愁地轻声呜咽,用那热切却困惑的舌头舔舐母亲的脸。

没多久,白牙学会营区生活的一切。它见识到当人类抛鱼、肉给它们吃时,那些大狗有多不公和贪婪。它发现男人比较公正;小孩比较残酷;女人比较仁慈,比较肯丢肉或骨头给它吃。还有,和那些半大幼犬的母亲交手几次后,它学到了惨痛的教训,知道不要去招惹那些母狗,能离多远是多远,看到它们出现最好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不过白牙生活中真正的克星是尖嘴。尖嘴体型比它大、年纪比它长、身材比它壮,看到白牙比它弱小,便选中它当自己专属的欺压对象。尽管白牙巴不得能趁机教训它,但它的敌人太强大了,两者的力量实在过于悬殊。尖嘴成了白牙挥之不去的梦魇,只要它大胆离开母亲身边,那恶霸一定会如影随形跟在它身后,威吓咆哮,找它麻烦,寻找任何四下无人的机会,扑到它身上,逼它应战。尖嘴屡战屡胜,乐在其中。和白牙打架成了它生活中最大的乐趣,却是白牙最大的折磨。

但白牙没有因此而变得怯懦。虽然它的下场大多是负伤惨重,一场架都没赢过,它的斗志仍旧没被击垮。然而这件事终究带来了负面影响,白牙变得邪恶、阴沉、孤僻。它本就天性残暴,而这永无止尽的迫害只是让它变得更加凶残。它温和、嬉闹、孩子气的一面鲜少有机会展现,它没和营地里其他小狗一起玩耍过,因为尖嘴不允许。只要白牙一靠近其他小狗,尖嘴就会出现,不是欺负它就是找它打架,直到白牙落荒而逃才罢手。

这些事情夺走了白牙的童稚,使得它的行为举止比它的实际年纪还要老成世故。既然不能和其他小狗玩耍,发泄精力,它索性躲在一旁,学习察言观色,养精蓄锐。它变得奸诈狡猾,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图谋不轨。既然喂食期间吃不到自己的那一份鱼和肉,它便索性做贼,做个身手利落的巧贼。它不得不自己觅食,而成果也确实丰硕,结果就是女人常常因为它倒霉。它学会偷偷摸摸、诡计多端地在营地里游走,也学会四处打探,什么都逃不出它的双眼和耳朵,然后根据收集到的情报想方设法,避开它那积怨已久的迫害者。

被欺压霸凌了一段时间,白牙便施展了一次高明的诡计,而且一举得手——这也是它第一次尝到复仇的滋味。琪雪过去和狼共同生活时,曾把狗从人类营地诱拐出去,杀了它们。白牙也用类似的手段把尖嘴拐到琪雪的复仇獠牙之下。白牙故意从尖嘴面前节节败退,拐弯抹角地在营地的帐篷间四处逃窜、钻进钻出。白牙擅长奔跑,速度比和它同体型的小狗都快,甚至比尖嘴还快。但在这次追逐中它留了一手,没有全力以赴。它放慢脚步,只离尖嘴一步之遥。

眼看白牙就在眼前,触手可及,尖嘴越追越亢奋,全然忘了要提高警觉和留意周遭的环境。等它想起自己身在何处时已经太晚了。它全速绕过一顶帐篷,结果一头撞上躺在木棍末端的琪雪。尖嘴惊恐之下发出一声尖叫,随即便被琪雪惩罚的獠牙狠狠咬了一口。虽然琪雪被绑着,尖嘴还是无法轻易逃脱。琪雪把尖嘴压倒在地,尖嘴动弹不得,想跑也跑不了,只能任琪雪的獠牙一遍又一遍撕咬它。尖嘴最后总算从琪雪的魔掌下滚开。它挣扎爬起,长毛凌乱不堪,被琪雪咬到的地方毛全一簇一簇翻起,身心严重受创。它站在原地,张嘴发出心碎的稚嫩长嚎。但才哭到一半,白牙又飞快冲来,咬住它的后腿。尖嘴斗志全消,狼狈逃窜。白牙紧追不舍,尖嘴一路提心吊胆地跑回自己的帐篷。帐篷里的女人出来帮手,化身为怒火狂魔的白牙这才被众人齐发的石头赶跑。

终于有一天,灰狸认为琪雪不会再逃跑,便解开它的皮索。白牙很高兴母亲重获自由,手舞足蹈地跟着它在营区打转。而只要白牙跟在琪雪身边,尖嘴便很识相地避而远之。白牙甚至会竖起长毛,耀武扬威地走过尖嘴面前。不过尖嘴对白牙的挑衅视若无睹,它不是笨蛋,无论它多想复仇,都会等到白牙落单时再动手。

这天稍晚,琪雪和白牙游荡到营地旁的树林边缘。白牙是刻意一步步将母亲领去那儿的。琪雪停下脚步,白牙试图诱骗它继续前进,那溪流、那洞穴,还有那片宁静的森林都声声呼唤着它,它希望母亲能和它一起回去。白牙向前跑几步,然后又驻足回望了一眼。琪雪没有动。白牙苦苦哀求,在树丛间淘气地钻进钻出。它跑回母亲身边,舔舔它的脸,又转身跑开,但琪雪依旧伫立原地。白牙停下脚步,瞅向母亲,它一看到琪雪回头凝望营地,内心的满腔热忱和意图便慢慢消退。

旷野那儿有什么呼唤着白牙。琪雪也听到了,但它耳边同时也传来另一声更响亮的呼唤——火的呼唤、人类的呼唤。在世上所有的动物中,那呼唤独独召唤野狼和它们的野狗兄弟。

琪雪转过身,缓缓朝营地跑去。营地的羁绊远比棍棒绳索加诸于肉体的束缚还要强烈。无形中,神还是用它们神秘的力量紧紧抓着它,不让它走。白牙坐在桦树树荫下轻声呜咽,空中飘散着强烈的松树气味,弥漫着细微的木头香气,提醒它在这处处受制的生活前曾拥有的自由时光。可白牙还只是一只半大的小狼,对它而言,母亲的呼喊远比人类或荒野的召唤还要强烈。在它至今为止的短短生命中,没有一刻不仰赖母亲。它独立的日子尚未到来,所以它起身,伤心地跑回营地。中途它停步了一两次,坐下哀哀哭泣,倾听回荡于树林深处,不绝于耳的呼唤。

荒野中,母子相伴的时光匆匆飞逝,而在人类的统治下,那日子有时更加短促,白牙和琪雪正是如此。因为灰狸欠了三鹰一笔债,而三鹰正准备沿着麦肯锡河前往大奴湖,灰狸于是用一块红布、一张熊皮、二十发弹匣和琪雪抵消债务。白牙看着母亲被带上三鹰的独木舟,它想要一起去,却被三鹰一棒打落,打回陆地之上。独木舟起航了,白牙跳进水里,游水追在船后,对灰狸的厉声召唤充耳不闻。失去母亲的恐惧如此之深,不管灰狸是人是神,白牙都顾不得了。

只是神已经习惯了臣民的百依百顺,灰狸因此勃然大怒,跳进一艘独木舟追了上去。他赶上白牙,手一捞便抓住白牙脖子,将它拎出水面。灰狸没有马上把白牙放到船上,而是将它拎在空中,另一手拳头挥落,把它好好揍了一顿。灰狸下手毫不留情,狠狠打了好几下,每一下都疼痛难当。

灰狸的拳头犹如狂风暴雨,白牙像钟摆般不住激烈摇晃。白牙的心情五味杂陈,先是惊讶,接着是短暂的恐惧,让它在殴打下禁不住惨叫出声。而恐惧旋即被愤怒取代,自由的天性再难压抑,它无惧地对发怒的天神龇牙咧嘴,大吼咆哮。但这只让神更为光火,拳头下得更快、更重、更痛。

灰狸的拳头不停,白牙也咆哮不断,可这一人一狗总不能如此僵持下去,总有一方要投降,而投降的那方是白牙。恐惧再一次袭上白牙心头,这是它第一次真正落在人类手中,跟此刻的毒打相比,先前偶尔被棍棒和石头教训的经验简直是爱怜的抚摸。白牙再也无法承受,开始哀哀哭泣,每挨打一下就惨叫一声。这恐惧很快又转为惊恐,最后它的叫声不再呼应惩罚的节奏,变成一长串不绝于耳的惨叫。

灰狸总算停手了。白牙无助地悬在空中,依旧哀号连连,这似乎让它的主人很是满意,便粗鲁地将它扔在独木舟上。独木舟沿着溪水漂流而下,灰狸想拿起船桨,白牙恰巧挡在他前方,灰狸便又狠狠一脚踢去。那一瞬间,白牙野性的天性再次闪现,一口咬住灰狸穿着鹿皮靴的脚。

之前的毒打,跟现在比起来根本微不足道。灰狸大发雷霆,白牙吓得魂飞魄散。这次不只是拳头,坚硬的木桨也一下下落在白牙身上。等它再次被扔到船板上时,小小的身体已是遍体鳞伤,全身上下都发疼。灰狸又故意多踢了它一脚,但白牙不敢再造次。它又学到束缚的一次教训——那就是不管在什么情况下,永远都不能放肆去咬主宰自己的天神。主人和统治者的身体神圣无比,不是它这等牲畜的牙齿可以亵渎的。那行为罪大恶极,无法饶恕。

独木舟靠岸后,白牙只能动也不动地趴在船上啜泣,等待灰狸颁谕神旨。灰狸要它上岸,便把它一把抛上陆地,还重重踹了它腰侧一脚,让它满身的瘀伤又痛了起来。它颤巍巍地爬起,站在原地呜呜啜泣。尖嘴在岸边目睹了一切,看到白牙上岸,伺机扑上前来,将白牙撞翻在地,疯狂乱咬。白牙虚脱乏力,无法反抗,如果不是灰狸一脚把尖嘴狠狠踢到空中,重重落到十余尺外,白牙可有的受了。这就是人类的公正之处,这时候,尽管白牙的境遇悲惨至极,它依旧满心感激,微微发颤。它乖乖跟在灰狸脚边,一跛一跛地穿过村落,回到灰狸的帐篷。就这样,白牙学会了“惩罚”是神专属的权力,比神低下的动物没有这等权力。

那一晚,当一切喧闹平息之后,白牙想起了母亲,不禁悲从中来。它哭嚎得太大声,吵醒了灰狸,又挨了一顿毒打。从此之后,只要在神周遭,它只敢在心中暗暗哀悼。偶尔地,它也会独自游荡到树林边缘,大声哭嚎,尽情宣泄心里的悲伤。

这些哀伤的时刻,它大可听从来自洞穴和小溪的往事呼唤,奔回荒野。不过对母亲的记忆拉住了它,它心想,出外打猎的人类总会回来,那么母亲也总有一天会回到营地。所以它甘愿继续接受束缚,等待母亲的归来。

被束缚的生活并非全然愁苦不堪,还是有许多有趣的事。营地里每时每刻都有新鲜事发生,神的奇怪举动层出不穷,它的好奇心也从没消减过。除此之外,它也渐渐学会与灰狸和平相处。只要它乖乖听话,不出差池,它便不会挨打,灰狸也会容忍它的存在。

不仅如此,灰狸有时也会丢块肉给它。若有别的狗敢来抢,他还会替它阻挡。不知为何,这样的一块肉,比从女人手中抛出的十几块肉还要珍贵。灰狸从不抚摸它、疼爱它,也或许是因为他下手的力道,或许是因为他的公正,或许因为他拥有的绝对权力,又或者这一切全都影响着白牙,让它和粗暴的主人之间开始产生某种联系。

不知不觉、隐隐约约之间,棍棒、石块和拳头的威力,将束缚烙进白牙体内,紧紧捆绑着它。其他同类所拥有的特质——那最初让它们来到人类火旁的力量,是可以培养的。这些特质在它体内茁壮,纵然营地的生活悲惨灰暗,它仍不由自主地与营地生活越来越紧密。只是白牙自己浑然不觉,它只能感到失去琪雪的悲伤,希望母亲有天能回到它身边,也强烈渴望回到过去那自由自在的生活。

尖嘴让白牙的日子陷入永无止尽的黑暗,白牙体内的邪恶亦随之日渐茁壮,甚至远超过它天性中应有的凶残。凶残,本是它的天性之一,但这些日子以来它更是变本加厉。它的恶在人类间远远传了开去,但凡营地出现任何骚动、混乱、打架、争执,或女人因为肉失窃在尖叫,必定会发现白牙难辞其咎,而且罪魁祸首通常就是它。人类懒得费心追查白牙捣乱的原因,他们只看结果,而结果往往很糟。在人类眼里,白牙是贼,是下流的鼠辈。它调皮捣蛋,只会惹是生非。当它提防地瞄向女人,准备随时闪避那些高速砸来的武器时,那些怒火中烧的女人总会指着它的鼻子大骂,说它是匹一文不值的野狼,注定变成坏胚。

白牙发现自己被这个拥挤的营地斥逐于外。所有幼犬都效法尖嘴,极尽所能地欺压它。它们和白牙不同,或许它们察觉到了白牙出身荒野,便本能地产生家犬对狼的敌意。总之,它们和尖嘴一起迫害白牙,而只要找过它一次麻烦,之后再继续欺负它似乎也就天经地义,不足为奇了。这群幼犬三不五时就来挑衅白牙的尖牙,必须一提的是,白牙咬人比被咬的时候多多了。假若单打独斗,营地多数的幼犬都不是白牙的对手;但那些小狗才不可能只身上阵,只要战事一起,全营地的幼犬就像收到暗号般,倾巢而出围攻它。

白牙从这迫害之中学到两件重要的教训:如何在群战中自保,以及如何在最短时间内在一只狗身上造成最大的伤害。想保命,就绝对不能在群敌间失足跌倒,这一点它铭记在心。它变得像猫一样,随时都能站稳脚跟。不管成犬怎么用沉重的身躯从四面八方冲撞它,把它撞飞空中,它总是能四脚着地,稳稳踩在地上。

一般狗在真正开战前通常会先“暖身”——咆哮、竖毛、僵直四脚、趾高气扬地来回踱步。而白牙学会了省略这些暖身动作,因为任何一点拖延,所有幼犬便一拥而上。它必须速战速决,一击即退。于是,它学会不动声色,攻其不备,在敌人准备好迎战前就无预警地扑过去,张口狠咬,伸爪猛抓。它学会在弹指间重伤对手,学会“突袭”的重要。一只猝不及防、来不及回神,肩膀、耳朵就被撕得皮开肉绽的狗,就算输了一半。

而且,打倒一只毫无防备的狗会容易许多。狗只要被打翻在地,它柔软的脖子,也就是狗最脆弱的要害,必定会有那短暂的瞬间暴露在外。白牙深知这项弱点,这是从世世代代、狩猎维生的野狼先祖传承于血液中的知识。因此,白牙的战略就是:第一,找一只落单的狗;第二,攻其不备,把对手打倒在地;第三,咬断对手柔软的咽喉。

因为白牙还小,上下颌还不够大,也不够强壮,不足以咬断对手的咽喉,置其于死地。不过,许多在营地走动的幼犬喉咙上都带着伤痕,标志了白牙的意图。有一天,白牙在树林边缘逮到一只落单的敌人,它一而再、再而三地把它压翻在地,攻击它的喉咙,最后终于咬断大动脉,夺走它的性命。那一晚,营地掀起一阵轩然大波,有人目睹了这场屠杀,将消息传回狗主人耳中。女人忆起白牙那些偷肉的先例,愤怒的群众便争先恐后地指责灰狸。灰狸坚决紧闭帐篷大门,把犯人藏在篷内,不让族人复仇。

白牙的行径天怒人怨,营地里的人、狗莫不对它深恶痛绝。它在成长期间从没感受过一刻的安全感,每一条狗的利牙、每一个人的拳头都对它虎视眈眈。它的同类用咆哮迎接它,神看见它不是连声咒骂就是丢掷石头。它无时无刻不活在紧张之中,随时随地都要提高警觉,蓄势攻击或提防别人的偷袭。它必须时时留意突如其来的石块,准备好随时猝不及防地冷酷出击,纵身一跃,獠牙咬中目标后立刻凶恶咆哮跳开。

说到咆哮,白牙的咆哮声比营地里任何一条狗——无论老幼,都要骇人。咆哮的目的是要警告或让对手心生畏惧,且咆哮的时机需要经过判断。白牙很清楚该怎么发出骇人的咆哮,也知道该什么时候发出咆哮。它的怒吼凶狠、恶毒、摧心裂胆。它的鼻孔翕张,鬃毛波波竖起,舌头仿佛鲜红的蛇芯般吞吐,双耳平贴脑后,目露险恶凶光,龇牙咧嘴,露出白森森的獠牙,口水滴淌。几乎所有攻击者看到它这副凶神恶煞的模样都会呆立片刻,而只要对手稍有松懈,便足够白牙思考下一步行动。不过,这样的僵局往往到最后都会演变成停战状态。即便在众多大狗面前,白牙的咆哮也足以让它光荣撤退。

被幼犬群排挤在外的白牙,以残暴的手段和九成精准的攻击让这些迫害它的狗群付出代价。原本是狗群不准白牙和它们一块儿行动,但到了后来,不知不觉间,却变成没有一条小狗敢脱队落单,因为白牙不允许。白牙的奇袭战略让幼犬不敢独自行动。除了尖嘴之外,它们必须成群结伴,联手抵御这个自己创造出来的可怕敌人。独自在河岸徘徊的小狗不是被半路埋伏的白牙咬死,就是逃脱后沿路惊恐惨叫,跑回营地,惊动整个营区。

尽管小狗已经学到教训,知道它们必须时时刻刻守在一起,可是白牙的报复却没有因此停止。只要逮到有小狗落单,白牙必定出击,狗群则是趁人多势众的时候声讨这个敌人。白牙不用做什么,小狗只要看见它,一定拔腿就追,而白牙的敏捷往往能确保自己安全脱身。不过在追逐战中跑在最前头的小狗可就倒霉了!白牙还学会一招,那就是半路猛然掉头,在其他小狗还没赶上前,先把领头的追兵碎尸万段。这情况屡见不鲜,因为小狗只要吠叫几声,开始追逐后就很容易兴奋过头,跑到浑然忘我。白牙却从不曾激动忘形,它总是一面跑一面留意后方动静,准备好随时扭头咬掉那一马当先、得意忘形的追兵。

小狗天性爱玩闹,而这些模拟的战斗让它们在危险中体会玩耍的滋味。因此,猎杀白牙成为小狗最主要的游戏——致命的游戏。然而,白牙敏捷的脚程让它可以大胆放心地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在它空等母亲归来的那段日子里,它一次又一次挑起狗群的疯狂追逐,一次又一次领着狗群穿越邻近的树林,而狗群总是把它追丢。它像父母一样踩着天鹅绒般的脚步,化为一道倏忽的魅影,无声穿梭林间,而小狗们吵吵闹闹的吠叫声却总是自暴行踪。更何况,比起它们,它与荒野的联系更为紧密,也更清楚荒野的秘密和诡谲。它最爱用的招数就是用流水湮灭自己的行踪,然后静静趴在附近的树丛,聆听狗群困惑的叫声在它身边响起。

白牙同时受同类与人类所憎恨,每时每刻都被迫要挺身应战,自己也屡屡挑起战端。生活在这种环境之下,白牙急速却片面地成长着。这不是一片能让善意和情感绽放的沃土,它从未看见任何善与爱的微光。它只知道一条规矩,那就是“恃强凌弱”,灰狸是神、是强者,所以白牙服他。但是那些比它年幼或娇小的狗是等着它去歼灭的弱者。它的成长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变得更强。为了应付随时可能受伤或丧命的险恶环境,它掠夺和防卫的能力发展得异常强大。它变得比任何一条狗都还要更机敏、快速,比它们更狡诈、更致命。它的肌肉更坚韧、更柔软,也更有耐力,性情更残酷,也更聪明。否则它无法自立,也无法在这个充满敌意的环境中生存。

入秋后,白昼渐短,空气冰冷刺骨,白牙总算得到重获自由的机会。接连几天来,部落内喧闹连天,人们开始拆除夏季的营地,装备、包袱、行李通通打包好,准备展开秋季的狩猎之旅。白牙在一旁看得急切,见到人们拆除帐篷,将行李放进岸边的独木舟,它懂了。独木舟一艘艘离岸,有些已顺流而下,消失眼前。

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后,白牙决定留下。它静待时机,悄悄溜出营地,跑到树林里,利用开始结冰的流水藏匿它的形迹,然后爬进一丛浓密的树丛中心,静心等待。时间一分一秒流逝,它断断续续睡了几个小时,最后被灰狸的呼唤声吵醒。除了灰狸的声音之外还有其他人声,白牙可以听见灰狸的女人和他的儿子米沙也在找它。

白牙怕得浑身打战,尽管它有股冲动,差点儿想爬出藏身之处,但最后还是忍住了。半晌后,声音消失了,它又等了一会儿才爬出树丛,沉醉于逃脱成功的喜悦之中。天色渐暗,白牙在树林间玩了一会儿,为自己失而复得的自由兴奋不已。但突然间,一阵孤独涌上白牙心头。白牙坐下沉思,聆听森林的寂静,心里却焦躁难安。天地间仿佛一切都静止了,万籁俱寂,没有一点动静,仿佛凶兆般阴森不祥。白牙觉得危机四伏,但究竟是什么危险,它看不到也猜不到,疑心每一棵高耸入天的大树和阴影中都藏着危险。

气温骤降,一下变得好冷。这里没有温暖的帐篷可以依偎,脚下只有刺骨的寒霜,白牙的前脚交替踱步,还把毛茸茸的尾巴也向前卷上来盖住前脚取暖。在这时候,它眼前浮现一个幻影。这不稀奇,在它心中烙印有太多画面这时候,它眼前浮现一个幻影。这不稀奇,在它心中烙印有太多画面,它看到营地、帐篷和火光,又听见女人尖锐的嗓音、男人低沉的喉音,还有狗儿此起彼落的吠叫。它饿了,想起了人类丢给它的肉和鱼。这里没有肉,除了不怀好意、不能吃进肚子里的寂静之外,什么都没有。

它已经被过去那处处受制的生活驯化了。不需为生活负责的日子让它变得软弱,它忘了该如何谋生。困意跟着夜色袭来,它的感官早已习惯营地永无休止的嗡鸣和窸窣声,习惯了时时刻刻受到各种景象和声音冲击,现在却什么也没有。它无事可做,周遭没东西好看,没东西可听。白牙睁大眼睛、竖起耳朵、挺起鼻子,想要捕捉一些打断死寂与凝滞的动静,可所有感官却被静悄悄的空气和大难临头的预感吓得迟钝麻木。

一个飘忽的庞然大物冷不防闪过眼前,白牙大吃一惊。结果原来是乌云散去,月亮重新露脸,映出幢幢树影。白牙松了口气,却忍不住放声轻泣。但它随即压抑哭声,深怕会吸引危机的注意。

头顶上的树木被寒夜冻得缩了起来,发出好大声音。白牙吓得不住哀嚎,心慌意乱之下,忍不住拔腿朝聚落方向狂奔。它突然无比渴望人类的陪伴和保护。它的鼻子还可以闻到营地的烟味,耳边也还大声回荡着营地的声响和人类的喊叫。它跑出森林,来到月光皎洁的空地上,这儿没有阴影,没有黑暗,也没有聚落的影子。它忘了,人类已经离开了。

白牙猛然停止狂奔的脚步。它无处可逃,只能孤零零地悄悄穿过废弃的营地,闻着成堆的垃圾和神遗留下来的碎布和杂物。它多希望有女人气冲冲地朝它丢石头,希望暴跳如雷的灰狸能用拳头毒打它,就算是看见尖嘴和那群成天鬼吼鬼叫的胆小狗,它也会欣然向前迎接。

白牙来到灰狸帐篷矗立之处,帐篷已经不在了。它在空地的中心坐下,仰起鼻尖,指向月亮。它感到喉咙阵阵痉挛,于是张开嘴,发出一声心碎的哭喊。那哭喊中包含着它的寂寞、它的恐惧、失去琪雪的伤痛,还有过去种种的悲惨经历,以及对迫近的危险和苦难的恐惧。这一声长长的狼嚎嘹亮而悲伤,是白牙发出的第一声狼嚎。

天边透出曙光,驱走了白牙的恐惧,却也加深了它的孤独。这片土地不久前还那么喧闹、那么拥挤,如今却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光想到这点,孤独又更狠狠地刺痛它的心。不多久,白牙便下定决心,冲进森林,沿着河岸往下游奔去。它跑了整整一天,不曾停下歇息,仿佛要永远这么跑下去。它身子似铁打的,不知疲倦为何物,即便疲倦袭来,与生俱来的耐力也让它能一次次地坚持下去,驱策疲累的身躯继续前进。

溪流沿着险峻的峡壁蜿蜒而下,白牙翻山越岭,看见小河或小溪注入大河之处便涉水或游泳而过。它常常踩上刚开始结冻的薄冰,不止一次跌入河内,在冰冷的湍流中挣扎求生。它一路留意神的足迹,深怕他们会离开河岸,朝内陆前进。

白牙比它一般的同类来得聪明,但它的心智仍没有宽广到能够想起麦肯锡河还有对岸,从没想过神的足迹可能出现于对岸之上。要到了晚些时候,等它走过更多地方,增长了年岁,变得更有智慧,见识过更多路径和河流后,才有可能领悟这种可能性。不过,它现在还没有这种能力,只是盲目地跑着,脑中只有自己所在的这岸。

白牙彻夜狂奔,在黑暗中撞上许多麻烦和阻碍。但它们只是拖延它的脚步,并没有吓倒它。到了第二天中午,它已经连续跑了三十小时,就算是铁打的身子也承受不住,只是它的耐力依旧激励它继续前进。它已经四十小时没有进食,饿得全身乏力,而一次又一次跌入冰冷的河水更是雪上加霜。它原本亮丽的毛皮现在又湿又脏,宽厚的脚掌鲜血淋漓,到处都是淤青。它越跑,步伐就越是蹒跚。更糟的是天色开始昏暗,天空开始飘起白雪。雪花又冰又滑又黏脚,遮盖它的去路和崎岖的地面,让它更难行进,举步维艰。

灰狸那晚原本打算在麦肯锡河的对岸扎营,因为那儿的路通往猎场。可在天黑前不久,灰狸的女人库鲁库琪发现有头麋鹿跑来这岸的岸边喝水。如果不是那只麋鹿跑来河边饮水,如果不是米沙在大雪中驶偏了船,如果不是库鲁库琪看见那只麋鹿,如果不是灰狸手气好,来复枪一枪就打死了麋鹿,结果将完全不同。那么一来,灰狸不会在河岸这一侧扎营,白牙就会和他们擦身而过,跑到它虚脱而死,或者遇见它的野狼兄弟,成为它们的一分子,终其一生成为一匹苍狼。

暮色笼罩大地。雪势愈来愈猛烈。白牙一面跌跌撞撞地瘸脚前进,一面暗暗轻声悲泣。忽然间,它看见雪地上有崭新的足迹,立刻察觉那是什么脚印。它急切地呜呜哀鸣,循着足迹,沿着河岸走进树林。营区的声响传入它耳里,它看见火光,看见库鲁库琪在煮饭,看见灰狸蹲在地上,嘴里嚼着一块生牛油——营地里有鲜肉!

白牙以为它又少不了挨上一顿毒打,这个念头让它微微竖起长毛,伏低身子,它却依旧迈前了几步。虽然它害怕,也讨厌挨揍,但它更知道在这里,它可以拥有温暖的火光,拥有神的保护和同类的做伴——即便势同水火,终究仍有同类做伴,满足它群居的需要。

白牙畏畏缩缩地朝着火光爬去。灰狸看到它,嘴里立刻停止咀嚼。白牙卑躬屈膝、毕恭毕敬地匍匐前进。它笔直朝灰狸爬去,一步比一步缓慢,一步比一步折腾。终于,它来到主人脚边,心甘情愿地趴在他身旁,献出它全部的身体和灵魂。这是它的选择,它选择来到这人的营火之旁,接受他的统治。白牙浑身发抖,等待惩罚降临。它头顶上的手动了动,白牙以为自己就要挨揍,不由自主地缩了一缩身子。但那只手没有打下来,它偷偷向上瞄了一眼,却看见灰狸正把牛油分成两块,还把其中一块丢给它!它起先还有些疑虑,轻轻闻了闻,随即狼吞虎咽,吃了起来。灰狸要别人拿肉过来喂它,还保护它不让其他狗抢食。吃饱后,白牙心满意足、满心感激地躺在灰狸脚边,凝视温暖的火光,眯眼打起瞌睡。它现在觉得安心无比,因为它知道,从明天起,它再也不用孤零零地在无边荒林里游荡,而是在人类的营地里,和它全心奉献、全心信赖的神在一起。

十二月即将过去,灰狸展开了一段新的旅程。他沿着麦肯锡河溯源而上,米沙和库鲁库琪也和他同行。灰狸自己驾驶一辆雪橇,由他交易或借来的雪橇犬拉着;米沙则驾驶另一辆小一点的雪橇,拉雪橇的是一队小狗。虽然他的工作像在玩过家家,但米沙还是很高兴,觉得自己开始做起大人的工作,而且不只是他可以开始学习驾驭、训练雪橇犬,这群小狗也可以开始学习拉雪橇。再说了,这辆雪橇载了将近两百磅的装备和食物,多多少少也算出了点力。

白牙看过营地的狗拉雪橇辛苦跋涉,所以不特别厌恶让人绑上背带。它颈间被绑上一条填满苔藓的项圈,项圈上连着两条拉绳,两条拉绳又连着一条胸背带,胸背带则被绑在一条拉雪橇的长绳上。

队上共有七只小狗。其中六只小狗都在年初出生,九十个月大;白牙年纪最小,只有八个月。小狗们被分别用绳索绑在雪橇上,每条绳索的长度各有不同,之间至少相隔一个狗身的长度,所有绳子都系在雪橇前端右侧的一个扣环上。雪橇没有滑橇,是一辆用桦树树皮制成的平底雪橇,前端的底部翘起,以免雪橇铲进积雪之中。这种结构最能分散雪橇和货物的重量,此刻地上的积雪仍是晶状的粉末,非常松软,将重量分散,雪橇才容易前进。根据同样的原则,雪橇前方的狗儿也呈扇状分散,如此一来,行进时就不会踩在前一条狗走过的路上。

扇状队形还有另一个好处,那就是不同长度的绳子可以防止跑在后方的狗攻击前方的狗,只有前方的狗才能攻击后方的狗。但若前方的狗有意攻击,它必须转身面对后方系绳较短的狗,如此一来,它不只必须和对手正面冲突,还得挨驾驶的鞭子。且扇状队形最大的好处,在于如果后方的狗想要攻击前方的狗,它就得加速奔跑;它跑快,雪橇的速度也会跟着加快;雪橇的速度加快,前方受攻击的狗就会跑得更快。如此一来,后方的狗永远追不上前方的狗,它跑快,被追的那条狗也跟着跑快,所有的狗都会跟着加速,雪橇的速度也就连带地快了起来。人类就这么狡猾地利用间接手段,加深对于这些牲口的支配。

米沙像他的父亲,灰狸心机深沉,他也不遑多让。他之前就发现尖嘴对于白牙的欺压,只是那时候尖嘴是别人的狗,米沙最多只敢偶尔偷偷丢它石头。现在尖嘴是他的了,他能替白牙报仇了。米沙将尖嘴绑在最长的那条绳索,让它成为领袖犬。领袖犬表面风光,但这么做,其实是夺走它所有荣耀。原本尖嘴在狗群中呼风唤雨,带头为非作歹,现在却成了其他小狗深恶痛绝的欺侮对象。

尖嘴往昔的光彩不再,因为它现在跑在最长的缰绳末端,其他小狗看见的,永远都是它在前方飞奔的背影,是它毛茸茸的尾巴和飞跃的后腿,这和它鬃毛耸立、露出森森獠牙的模样相比,实在不怎么凶猛可怕。除此之外,一般的狗看见有其他狗跑在前方,都会忍不住要追,而且认为对方就是要逃离它们的追捕才会拔足狂奔。

每一天,只要雪橇一出发,狗群就开始追逐尖嘴,整天紧咬着它不放。起初,尖嘴为了捍卫自己的威严,还时常愤怒掉头,惩戒后方穷追不舍的小狗。但它一转身,米沙就会挥舞他那条三十尺长的软鞭,热辣辣朝它脸上打去,逼它转身继续疾奔。尖嘴或许可以迎战整个狗群,它却不敢挑战那长鞭,它能做的,就是拉紧自己的长绳,让自己的胸腹远离同伴的利齿。

不过,这个小印第安人的城府远不只如此。为了让那群小狗紧追尖嘴,米沙还故意处处偏心尖嘴,让其他狗欣羡嫉妒,对尖嘴怀恨在心。米沙会故意在其他狗的面前喂尖嘴肉吃,而且只喂它,气得其他小狗直跳脚。当尖嘴在米沙的保护下大快朵颐时,其他小狗只能在长鞭抽不到的范围外径自生气。即使没有喂肉的时候,米沙也刻意把小狗赶开,装装样子,让它们误以为尖嘴有肉吃。

白牙欣然接受拉雪橇的工作。它比其他狗绕了更大一圈,才臣服于神的统治之下,也比它们清楚,违抗神的旨意完全是白费力气。在它心中,只有人类最重要。它长期受到其他狗的欺压,根本不把狗队放在心里,到这一刻为止,它还没学会依赖同类的陪伴,就连琪雪,它也几乎忘了。如今它只能依赖效忠主人宣泄情感,因此白牙更加卖力工作,学习纪律,安分守己。白牙最出色的地方,就在于它工作时尽忠职守,而且无怨无尤。这是野狼和野狗被人类驯化的重要特征,而白牙这项特征更是出奇明显。

没错,白牙和别的狗不是全无往来,但那是因为它们是敌人,碰了面也只有打架的份儿。它不知道要怎么和它们一起玩,只知道要怎么战斗,而且下手绝不留情。其他小狗过去奉尖嘴为领袖,对白牙张牙舞爪,恨不得将它碎尸万段,现在白牙百倍奉还给它们。不过尖嘴已不再是领袖,只有在被绑在长绳末端,拖着雪橇仓皇飞奔于同伴前方时,它才是“名义”上的领袖。扎营时,尖嘴总是紧跟着米沙、灰狸或者库鲁库琪,不敢离开神的身边,因为现在每条狗的獠牙都对它虎视眈眈,它终于尝到过去白牙被苦苦迫害的滋味。

既然尖嘴被踢下了王位,白牙大可成为新的领袖,可是它太阴沉、太孤僻,不是爱攻击同伴,就是无视它们的存在。看见白牙走来,其他狗就立刻退避三舍,就算吃了熊心豹子胆也不敢抢它的食物,相反的,它们反而怕白牙会抢走自己的肉,莫不狼吞虎咽吃掉自己的那份。白牙很清楚“恃强凌弱”这项法则,它总是三两下把自己的食物吃得精光。吃完后,那些还没吃完的小狗就倒霉了。它只要一声咆哮,露出獠牙,那只狗便只能对繁星哭诉心里的愤慨之意,眼睁睁看着白牙吃掉自己的食物。

但三不五时,还是会有狗起身反抗,只是立刻就被白牙制伏,白牙的战力也因此不时得到磨炼。它很珍惜自己在狗群中的孤立地位,常常为了维护这份孤立而战。不过战事通常三两下就结束,它的动作实在比其他狗快太多,它们还来不及回神,就已经被白牙撕得皮开肉绽,鲜血淋漓,还没开战前就已经输了。

白牙要求同伴遵从纪律,就像神要求雪橇犬遵从的纪律一样严格。它要求它们毕恭毕敬,不得有丝毫逾越。它们自己在狗群间爱做什么就做什么,不关它的事,它只要求它们不要来招惹它,任它独来独往,看到它就自动闪避,不得有一刻质疑它的王位。只要别的狗流露一点露齿、竖毛、僵直四腿的迹象,它就会毫不留情扑上前,让它们知道自己犯了多大的错误。

它是个残暴不仁的暴君,出于复仇心理欺压弱小,统治的手段如钢铁般严苛,毫无回旋余地。幼年的生活艰苦无情,它和母亲必须自食其力,在残酷的荒野中奋力求生,这段经验对它产生了难以磨灭的影响,因此懂得当有比它更强大的动物经过时必须放轻脚步。它欺凌弱小,却尊敬强者,与灰狸同行的这段漫长旅途中,只要在陌生人的营地上遇见大狗,它一定会放轻脚步。

几个月过去了,灰狸的旅程尚未结束。长途跋涉和拉雪橇的苦役把白牙磨炼得更加强壮,它的心智也似乎已完全发展成熟,越来越了解自己身处的世界。它看到的,是个严峻又现实的世界,在它眼中,这个世界蛮横、残酷,没有半点温情。抚慰、钟爱与甜蜜,这些滋润心灵的情感压根不存在。

白牙对灰狸没有感情。没错,灰狸是神,但他也很野蛮。白牙甘心承认他的统治地位,这地位是建基于优越的才智和残酷的力量上。在白牙体内,有部分的它渴望受到人类统治,否则它不会从荒野归来,对人类献出它的忠诚,可它天性深处仍有些部分尚未被触碰。只要灰狸一声慈爱的话语,一次温柔的抚摸,或许就能触碰到那深沉的角落。不过灰狸没有摸过它,也从没说过一句慈爱的话。他不是这样的人。他只懂得粗暴的手段,专横地控制狗群,用棍棒执行正义,谁违规,谁就挨揍。就算表现良好,他也不会展现慈爱的一面,只是少挨顿打。

因此,白牙完全不晓得人类的手可带给它天堂般的快乐。它不仅不喜欢人类的手,还十分提防。没错,人类的手有时会抛肉给它,但更多时候是来伤害它,所以还是离它们越远越好。人类用手丢石头、扔棍棒、抽鞭子、赏拳头、甩耳光,就连伸手摸它时,也会偷偷拧上一把。它在陌生的聚落中领教过小孩的手,体验到小孩的残酷。小孩的手可以造成恐怖的伤害,它有一次甚至差点儿被一个奶娃挖出一只眼睛。这些经验让它从此不再信任小孩,它无法忍受他们,只要他们带着降灾招祸的手靠近,它就起身离开。

在大奴湖畔的一个聚落里,为了报复人类的邪恶之手,它把从灰狸那儿学到的规矩做了小小的修改,知道了咬伤神的手不一定是不可饶恕的罪行。这个聚落的习惯是让狗自己出外觅食,白牙入境随俗,便独自出去找食物了。它看见一个男孩正用斧头劈开一块结冻的麋鹿肉,肉末飞到雪地上,白牙便悄悄上前吃掉。随后,它看见男孩放下斧头,抄起一根结实的木棍。白牙赶紧跳开,适时闪过这一棍。白牙跑开,男孩紧追在后。白牙对这个聚落不熟,只能在两顶帐篷间死命逃窜,却发现前方一道高高的土堤困住它的去路。

白牙无路可逃。它唯一的退路是两顶帐篷间的空地,而男孩就守在那里。他手里提着棍子,朝着白牙步步逼近,准备好好教训这头困兽。白牙也气了,它义愤填膺,对男孩竖起一身长毛,厉声咆哮。它很清楚觅食的规矩,所有不要的肉末——例如结冻的肉屑——哪只狗找到就是它的。它没做错事,没有破坏任何规矩,但是这个男孩却要给它一顿好打。白牙气到失去理智,盛怒之下也不晓得自己做了什么。它的动作迅速,连男孩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男孩回过神后,只发现自己已莫名其妙跌倒在地,持棍的手被白牙的利齿撕裂好大一道伤口。

白牙知道它破坏了神的规矩。它咬伤了某个神的神圣肉体,眼前势必有一场可怕的惩罚等着它。它看见被咬伤的男孩和他的家人吆喝着要来讨公道,便逃到灰狸身边,在他的脚边趴下,寻求他的庇护。灰狸、米沙和库鲁库琪都替白牙撑腰,那家人讨不了好,便讪讪离开。白牙听见他们唇枪舌剑,看见他们的手臂愤怒挥舞,便知道自己没有做错。从此之后,它知道了神与神之间不能一概而论,而是有分别的。它的神和其他的神不同,自己的神不管公不公正,他们怎么对它,它都只能默默承受。但是它不用忍受其他神的不公,它有权用尖牙表达它对不公的愤慨和憎恨,这也是神教它的规矩。

这天将尽之前,白牙对这项规矩又有了更深的领悟。当天稍晚,米沙独自进入森林捡柴,遇上那个被咬伤的男孩。男孩身边跟着一群朋友,双方相互叫嚣,接着对方群起而上,联手围攻米沙。米沙被打得凄惨,拳头如雨点般落下。白牙起初只是冷眼旁观,这是神之间的事,用不着它插手。但是它忽然想起眼前饱受毒打的是米沙,是它的神之一,于是冲动之下,不假思索地便扑了上去,跳进打架的小孩之间。五分钟后,这群男孩抱头鼠窜,鲜血滴滴答答落在雪地上,证明了白牙的尖牙没有闲着。米沙回到营地后说起这件事,灰狸听了便赏给白牙满满一大盘肉。白牙大快朵颐了一顿之后,趴在火旁昏昏欲睡。这规矩已确认无误。

这些经验让白牙学会了有关“财物”的规矩,还有它必须保护主人的财物。从保护神的身体到保护神的财产可说是一大进步,而白牙做到了。为了保护神的东西可以不择手段,即便要咬伤其他的神也在所不惜。但这项进犯的举动不仅亵渎神,而且伴随着危险。狗不是神的对手,然而白牙还是学会了骁勇无惧地面对他们,而那些老爱顺手牵羊的神也知道最好不要在灰狸头上动土。

很快地,白牙又学会一件事,那就是手脚不干净的神通常胆小怯懦,只要一听到警告就逃之夭夭。它还学会只要自己出声示警,灰狸会立刻赶来帮手。白牙后来渐渐明白,小偷不是因为怕它才逃走,他们怕的是灰狸。白牙示警的方式不是连声狂吠——它不吠的。它总是直接扑向入侵者,能咬多紧就咬多紧。它的脾气阴沉、孤僻,不和其他狗往来,所以格外适合守护财物。灰狸也鼓励并训练它看见可疑的形迹就攻击,让白牙变得更凶狠、更乖戾,也更孤僻。

几个月过去,人狗之间的盟约越来越稳固。这是第一匹从荒野走入人群的野狼和人类立下的古老盟约,所有后继的野狼野狗都遵行不误。白牙也不例外,努力地想要实践这项盟约。盟约的内容很简单:它用自由交换人类神祇拥有的东西,神赐给它食物、火光、保护和陪伴,作为回报,它对神唯命是从,尽忠效力,保护神的财物和安全。

拥有一个神,意味着奉献。白牙的奉献出于责任、出于敬畏,却非出于爱。它不知道什么是爱。它没有尝过爱或被爱的滋味,琪雪已是个遥远的记忆,更何况,在它把自己奉献给人类时,就代表它不仅从此放弃荒野和它的同类,并且依据盟约,若是有一天它与琪雪重逢,它也不能抛下神,跟随母亲离开。对人类的效忠似乎在无形中成为它的戒律,而这项戒律远比自由、同类和亲人的爱都还要重要。

春季将至,灰狸总算结束了漫长的旅程。四月时,满周岁的白牙拉着雪橇回到家乡,米沙替它解下身上的背带。虽然离成熟尚早,但白牙已是聚落里满周岁的小狗群中,体型仅次于尖嘴的小狗。它从狼父亲和琪雪那儿遗传到强健的体格和力气,身长几乎已和成犬相当。可还不够结实,身子瘦长,肌肉发达而不够壮硕。它的毛色是纯正的狼灰色,外表怎么看都是狼的模样。尽管它从琪雪那儿继承了四分之一的狗血统,却仅表现在个性上,外表完全看不出来。

白牙踩着沉稳的脚步,在聚落四处游荡,认出那些在旅行前就已认识的神和狗,心里很是满意。许多小狗和它一样都长大了,大狗看上去也不如记忆中巨大吓人。站在它们之间,它也不像过去那样恐惧,反而带着一种崭新的愉悦心情,悠然自得地大步穿梭其间。

去年时,白牙只要看到一条叫作贝希克的老狗龇牙咧嘴,就会瑟缩躲到一旁。当时白牙从它身上看见自己有多弱小;而现在,它却从它身上看到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改变和成长有多大。贝希克越来越衰老虚弱,而年轻的白牙却越来越强壮。

有一次,白牙和狗群分食一头刚被猎杀的麋鹿。那时,它领悟自己在狗群之中的地位改变了。它抢到一块连着部分腿骨的鹿蹄,骨头上还带有不少肉。肉一到手它立刻抽身——事实上,它是一溜烟就躲进树丛后的隐秘处——狼吞虎咽它的战利品。突然间,贝希克冷不防扑了过来,白牙来不及回神,就先狠狠咬了入侵者两口,并且毫发无伤地退开。贝希克被白牙迅如闪电的攻击吓傻了,呆若木鸡地看着白牙,鲜红的腿骨横在它们之间。

贝希克老了。它明白自己过去欺凌的小狗,现在只会越来越强壮。它一次又一次地吞下这些痛苦经验,改而运用自己经年累月的智慧迎战。若在从前,它早已愤怒地扑向白牙,如今日渐衰退的体力却不允许它这么做。它恶狠狠地竖起背上长毛,隔着腿骨阴森森地瞪着白牙。看见贝希克的模样,过去对大狗的敬畏又在白牙内心复苏,它感觉自己愈缩愈小、愈缩愈小,一心只想着要怎么撤退看起来比较不狼狈。

在这时,贝希克却犯了个错。它只要继续维持那凶神恶煞的模样,一切都会如它所愿。白牙已经决定将肉留给它,也开始在撤退了,但贝希克偏偏就是等不及。它觉得胜券在握,便朝肉靠近了一步。白牙看见它旁若无人地低头闻嗅腿骨,背上长毛忍不住微微竖起。贝希克这时要挽回局势都还不算太迟,它只要站在肉旁,仰头怒吼几声,白牙终究会退开。但新鲜的肉味强烈刺激着贝希克的嗅觉,它忍不住贪心地咬上一口。

太过分了!几个月来,队友都对它唯命是从,白牙再也无法忍受自己傻傻站在一旁,眼睁睁看着别的狗享受原属于它的食物。它一如惯例,毫无预警地扑向贝希克,一击就把贝希克的右耳咬烂。贝希克被突如其来的攻击吓得目瞪口呆。接下来的事同样令人吃惊,却更为严重。贝希克居然被打翻在地,咽喉被白牙狠狠咬伤。它摇摇晃晃地挣扎着站起来,年轻的白牙又狠狠咬了它肩膀两口。白牙敏捷的身影看得它眼花缭乱,它扑向白牙,恨不得将它碎尸万段,却咬了个空。转瞬间,它的鼻子反而又给白牙咬个皮开肉绽,只得踉跄退开。

情势逆转。白牙竖起全身长毛,恶狠狠地站在腿骨旁。贝希克稍稍退开了些,准备撤退。它不敢冒险和这只年轻力壮、来去无踪的狗拼死一战,同时也再次苦涩地体认到自己的年老体衰。但它仍想保住最后一丝尊严,于是镇定地转过身,仿佛不把白牙和腿骨放在眼里,抬头挺胸地大步离开,直到走远后,它才停下脚步,舔起血流如注的伤口。

这件事之后,白牙变得更有自信,也更加狂傲。走在大狗之间,它不再蹑手蹑脚,也不再对它们唯唯诺诺。它没有从此改头换面,不再惹是生非。不,差得远了,它反而要求别的大狗敬重它。它坚持自己优越的地位,不让路给任何一条狗。它唯一要求的,就是别人必须尊重它。它不再像其他小狗一样任人忽略、轻蔑,也不像它的伙伴继续乖乖当拉橇的小狗之一。小狗们见到大狗就得让路,在胁迫之下不得不认命交出食物。但独来独往、阴沉孤僻、昂首阔步、凛然可畏、不容侵犯、冷淡疏离的白牙,却被大狗当成平辈看待。大狗们很快学会不要去招惹它,不要大胆挑衅,也不用摇尾示好。只要它们保持距离,它也不会找它们麻烦——经过几次交手后,双方都发现这是最好的方法。

夏天过了一半,白牙又有了一个新经历。有一天,它偕同猎人出外猎杀麋鹿,途中,它无声无息跑到村落边缘一座新架起的帐篷旁查探,结果和琪雪撞了个正着。白牙刹住脚步,眼睁睁望着琪雪。它对母亲只剩下模糊的记忆,但它依旧记得它,琪雪却不记得。母亲咧开嘴,像过去一样厉声咆哮。白牙的记忆一下清晰起来,那些遗忘的童年往事全随着这熟悉的咆哮涌现脑中。在遇见神之前,母亲就是它的宇宙中心。过去熟悉的情景一下涌进心头,它能感觉内心的波涛汹涌。白牙开心地跑上前,琪雪却用牙齿迎接它,在它脸上留下一道深及见骨的伤口。怎么了?白牙不明所以,困惑退开。

这不是琪雪的错。母狼记不得自己一年前生下的小狼,这是它们的天性。琪雪不记得白牙,对它来说,白牙现在只是一只陌生的动物,一个入侵者,而它有一窝刚出生的小狗,有权反击。

其中一只小狗爬向白牙。它们是同母异父的兄弟,只是自己不知道。白牙好奇地闻了闻小狗,琪雪立刻扑了上来,再次狠狠地将它的脸撕得皮开肉绽。白牙退得更远了。刚刚复活的旧时记忆和联系顿时消失无踪,埋回脑海深处。它看着琪雪舔着小狗,边舔边不时停下来对它咆哮。对白牙来说,现在母亲再也没有半点价值,它早就习惯没有母亲的生活,忘记母亲的意义。它的世界已经没有母亲存在的位置,而琪雪的生活也再容不下它的存在。

回忆一点一滴消逝,白牙茫然呆立原地,无法理解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这时候,琪雪又发动攻击,想把白牙赶走。白牙没有反抗。琪雪是它的同类,是匹母狼,而公不与母斗是狼族的戒律之一。白牙对这条戒律一无所知,这无法由心智归纳得知,也无法从经验中学习。它会有这项认知,是因为受到一股神秘的催促,感到一种本能的冲动——也就是这本能驱使它对着夜空中的月亮和繁星嚎叫,让它恐惧死亡和未知。

几个月过去了。白牙越来越强壮,越来越结实,越来越有分量,性情也在天性和环境的影响下逐日成长。它从父母身上遗传到的天性就像黏土,是种可以捏塑的材料,拥有许多可能性,可以被打造成形形色色的样貌。环境就像模型,赐予它特定的外貌。因此,倘若白牙从来没有来到人类的火旁,荒野会把它塑造成一匹地地道道的野狼。但神给了它一个截然不同的环境,它于是被塑造成一条狗,尽管还带有根深蒂固的狼性,但它再也不是狼,而是狗。

无可避免地,白牙的性情便这么依据与生俱来的可塑性和环境的揉造,被捏塑成某种特定的样貌。它变得越来越阴沉、越来越孤僻,也越来越凶残。别的狗也越来越懂得最好和它和平相处,不要与它为敌。而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灰狸对白牙也越来越赏识。

尽管表面上看起来无所不能,白牙还是为一项弱点而苦恼,那就是它无法忍受嘲笑。它对人类的嘲笑深恶痛绝。他们之间爱笑什么是他们自己的事,只要别扯上它,它都无所谓。但只要笑声一转到它身上,它就会立刻暴跳如雷。白牙平素严肃、尊贵、冷峻,可只要一声嘲笑就能让它理智尽失。怒火攻心的它,接下来几个小时内都会像发了疯一样,哪只狗遇到它哪只狗倒霉。深谙规矩的它不会把气出到灰狸身上,因为灰狸有棍棒和“神性”做后盾。但其他狗身后除了旷野之外,什么靠山也没有,若是恼羞成怒的白牙追上来,它们只能往空地逃之夭夭。

白牙三岁那一年,麦肯锡流域的印第安人经历了一场大饥荒。夏天捕不到鱼,冬天时驯鹿也不在往常的路径上出没。麋鹿难得一见,兔子也几乎死绝,仰赖狩猎维生的动物接连饿死。少了平日的食物来源,牲口饿到虚脱无力,一只只倒下,只好自相残杀,只有强者才得以生存。白牙的神也不例外,老的、弱的都饿死了,聚落里哀鸿遍野,女人和小孩都强忍饥饿,不吃东西,把仅有的食物留给整天在森林里奔波狩猎,却徒劳无功,形销骨立、眼神空洞的男人们。

穷途末路,神不得不靠啃食皮靴和手套上的软皮充饥,狗儿则吃了背上的背带和鞭绳。除此之外,狗还同类相残,不只狗吃狗,神也吃狗。最先被吃掉的,是最虚弱或最没用的狗。那些暂时保住小命的狗看到了,也清楚自己会有什么下场。几只胆子最大、最聪明的狗抛弃神祇身旁如今已黯淡的火光,逃进森林,但最后依旧不是饿死,就是被野狼吃掉。

在这段悲惨的日子里,白牙也曾偷偷跑回树林。它有童年的磨炼作为指引,远比其他狗适应这种生活。它尤其擅长无声无息地猎捕小动物,它会一连埋伏上好几个小时,紧盯谨慎的松鼠的每一个动作,用忍受饥饿的耐力静心等候。看到松鼠终于冒险下树,白牙还是不着急,绝不轻举妄动,一定等到自己有把握一击即中,松鼠没有逃回树上避难的机会才出手。到了那时,它才会闪电般跳出藏身处。这道奇快无比的灰影例无虚发,仓皇逃命的松鼠没有一次能够逃出生天。

尽管它猎捕松鼠从没失败过,但要完全仰赖松鼠维生、保持体力还是很困难,因为松鼠的数量实在不够,白牙不得不猎食更小的动物。有时候它饿得发慌,只好从地洞里挖出土拨鼠来吃,有时候还得抛下尊严,和那些和它一样饥饿却更为凶狠的黄鼠狼决一死战。

饥荒最严重的时候,它曾偷偷溜回神的营火旁。不过它没有走近,只是藏身在森林里,以免形迹败露,偶尔看见陷阱捉到猎物它便顺手偷走。有次它看见灰狸气喘吁吁、摇摇晃晃地穿过森林,走没几步就坐下休息,看上去虚弱无力,便大胆偷走灰狸陷阱里的兔子。

有一天,白牙遇上一匹饿到形容枯槁、瘦骨嶙峋、脚步虚浮的年轻野狼。要不是实在太饿了,白牙可能会随它而去,和它的野生兄弟团聚。但它实在饿慌了,索性追上前把那匹野狼吃进肚子。

幸运之神似乎特别眷顾白牙。当它最需要食物的时候,总是能找到什么来吃,而当它体弱力竭的时候,也很幸运地都没有遇上更大的猎食者。它曾一度被饥饿的狼群盯上,被对方紧追不放。幸好它两天前才吃掉一头山猫,回复了些力气。这是场漫长又残忍的追逐战,但白牙的体力比狼群好,跑得比它们快。它不只把追兵抛在后头,还绕了一大圈回到原路,逮到其中一只筋疲力尽的追兵。

之后,白牙离开那片土地,回到它出生的山谷。它在当年的老洞穴里遇到琪雪。原来琪雪故伎重施,也逃离了荒凉的营火,回到这个避风港生下小狗。白牙到时,只剩一只小狗奄奄一息,怕是也活不长了。在这种饥荒下,小生命幸存的机会并不大。

琪雪见到白牙没有半点往日情分,只是白牙也已不在意。它已经大到不需要母亲了,所以沉静地转过身,出了洞后沿着溪流漫步奔走。在溪流分汊处它转向左方支流,发现许久以前和母亲并肩作战过的山猫洞。它在这个荒废的洞穴待下来,休息了一天。

初夏时节,在饥荒即将结束之际,白牙遇见了尖嘴。尖嘴一样逃进树林,勉强活了下来。它们俩不期而遇——当时白牙和尖嘴恰巧在峭壁之下沿着反方向奔跑,却在岩石转角处碰了个正着。两条狗立刻警戒地停下脚步,猜疑地瞪着对方。

白牙体力充沛。它打猎的成果丰硕,一整个星期肚子都填得饱饱的,甚至刚刚才饱餐了一顿。纵使尖嘴看起来凄惨狼狈,但白牙一看到尖嘴,过去曾被它欺负和迫害的记忆立刻浮现眼前,让它生理和心理同时有了反应,背上的长毛不由自主一路竖起。以前它一看到尖嘴就会竖毛咆哮,现在也不例外。白牙片刻都不耽搁,瞬间彻底了结了这桩恩怨。尖嘴想逃,白牙却是肩对肩,势若猛虎地向它撞去。尖嘴被撞得四脚朝天,掀翻在地。白牙把牙齿深深埋进它枯瘦的喉咙。随后,它挺直四脚,提高警觉地绕过还在垂死挣扎的尖嘴,重拾旧路,沿着峡谷底部前进。

不久之后,有一天,白牙来到森林边缘,看见一条狭窄的空旷斜坡,这条斜坡一路下斜至麦肯锡河。它来过这里,先前这儿空无一物,现在却被聚落占据。白牙停下脚步,藏身林间,判断情势。眼前的景象、声音和味道都那么熟悉,是它的旧村落换了个新据点。而这些景象、声音和味道又和它先前逃离的村落不同,没有遍野的哭号,耳边传来的尽是心满意足的声音。这时候,白牙听到一声女人的愤怒尖叫,听出这是从吃饱喝足的肚子发出的声音。空气中弥漫着鱼的味道——聚落里有食物,饥荒已经结束了。它大胆走出森林,笔直朝灰狸的帐篷走去。灰狸不在,但是库鲁库琪一见到它就开心地连声叫喊,还给了它一整尾刚捉上岸的鲜鱼。于是白牙静静趴下,等待灰狸归来。

假如白牙天性里还有那么一丝能与同类和睦相处的可能——无论有多渺茫——也都在它当上雪橇队的领袖犬后摧毁殆尽了,毫无挽救的余地。如今没有一条狗不恨它——恨米沙给它那么多肉,恨它备受宠爱,恨它永远在队伍前方飞跃。它那毛茸茸、不停摇晃的尾巴,和不断拉开距离的后臀每时每刻都在激怒它们。

白牙的恨意也同样强烈。当雪队橇的领袖犬毫无乐趣可言,整整三年来,它欺压、掌控这些狗,如今却不得不在它们的叫声、追赶下拔足狂奔。白牙几乎忍无可忍,但它必须忍,否则只有死路一条,而它可不想死。一听到米沙下令出发,整支队伍就疯狂嚎吠,凶恶地朝白牙扑去。

白牙毫无还手余地。它只要转身面对狗队,米沙的鞭子就会热辣辣甩在它脸上,所以只能拔足狂奔,绝不能让那些鬼叫没完的狗群碰着它的尾巴和后臀,那两个部位绝不适合迎战无情的獠牙。它只能没命地跑,违背自己的天性和骄傲,不停跨出一步又一步。

一旦做出违背本性的举动,本性也必定会反弹。这就像毛发本应长出体外,但若违背自然,反往体内生长,便会造成发炎溃烂的伤口。白牙也是如此。它的每一根神经都要它回头扑向那些在身后狂哮不已的狗群,而神的旨意却不准它这么做;且在那旨意之后,还有三十尺长的鹿肠鞭,逼得它不得不遵从。因此白牙只能痛苦地暗自吞泪,并在心里滋生出与它凶猛刚愎的天性同样强烈的怨恨与恶意。

若说有哪只动物是自己同类的公敌,那就是白牙。它从不求饶,下手也从不留情。它一遍又一遍地被狗群咬伤,身上疤痕无数,狗群也因它负伤惨重。大部分的领袖犬在搭好营地、解开背带后,就会立刻窝到神的身边寻求保护,白牙却不然——它鄙视这样的保护。它肆无忌惮、旁若无人地在营地昂首阔步。入夜后,就换它报复自己白天所受的苦难。在它担任领袖犬之前,狗群都知道见了它要让路,但现在不同了,一整天紧追它不放的刺激,使得狗群脑中不断反复播放它在前方没命飞奔的画面,它们整个白天都在享受那强势的地位,下意识里哪可能还愿意让路给它。白牙现在只要一现身,必定会引发争吵,它走过的地方必定响起咆哮和怒吼,撕咬更是家常便饭。它呼吸的每一口空气都超载着仇恨和恶意,这也使它体内的仇恨和恶意更加高涨。

每当米沙喝令狗队停止,白牙便立刻乖乖听令,不过后头的狗起初却因此老是惹上麻烦。刚开始,即便听到停止的命令,它们照样扑向那面目可憎的领袖犬,不料结果却大出它们想象之外。白牙有米沙和主人手中那根咻咻作响的长鞭撑腰,狗队于是渐渐明白,若是米沙下令要队伍停止,就不要去招惹白牙。若白牙不是因为命令而止步,它们大可放胆扑上去,咬死它也无妨。尝过几次苦头后,没有命令白牙就绝不停止脚步。它学得很快,这是自然的事,如果它想在这异常严峻的环境下生存,就必须如此。

不过在营地就不同了,其他狗永远学不会在营地时别去招惹白牙。白天时,一旦开始狂吠追赶白牙,狗队便立刻忘记前一晚受到的教训,到了夜里又再吃上和前夜同样的苦头,到了第二天那惨痛的教训又被它们抛到九霄云外。除此之外,狗队会如此同仇敌忾,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它们不把白牙当作同类——光是这点,就足以使它们对白牙心怀浓烈的敌意。它们跟白牙没有不同,一样都是人类驯养的狼,只是它们已被驯养了好几个世代,身上的野性多已消失无踪。对它们而言,荒野是可怕的未知,充满威胁和战争,而白牙不论外表、举止、情感或冲动,都还带有浓浓的野性,它是野性的象征,荒野的化身。因此当狗群对着它龇牙咧嘴时,它们只是在保护自己,不让潜伏在营火外的黑暗和阴暗森林中的力量摧毁自己。

不过狗群还是谨记着一件事,那就是它们绝不能落单,必须时时聚在一起。白牙太可怕了,没有一条狗能和它单打独斗。它们必须成群结伴,否则一晚内就会一个接一个死在白牙嘴下。由于狗群一直聚在一起,白牙始终没有歼灭它们的机会,即使它打倒其中一只狗,其他狗也会在它咬断敌手咽喉前赶到。只要一有冲突的迹象,所有的狗就会蜂拥而上,联手对付它。这些狗之间也有争执,但只要一扯上白牙,就会立刻放下自己的恩怨。

另一方面,狗群再怎么努力也无法杀死白牙。它太快、太可怕、太聪明。它总是避开封闭的空间,在被它们包围之前就先行撤退,而且没有一只狗可以打倒它。它的脚跟总是牢牢踩在地上,就像它一直以来紧抓生命、顽强求生一样。在这场永无止尽的战争中,要生存就得站稳脚步,白牙再清楚不过。

白牙就这么成了同类的公敌。那些狗同样是驯化了的狼,人类的营火柔软了它们的性格,它们在人类力量的保护下变得软弱。但白牙依旧刚愎、冷酷,它天性的那块黏土早已定型。它发誓要向其他狗报仇雪恨,而它的恨意如此强烈,就连灰狸这么蛮横的人,也为白牙的残暴手段惊讶不已。他发誓自己从未见过像白牙一样的生物,连同其他聚落的印第安人在听了白牙猎杀同类的传闻后,也如此信誓旦旦地宣称。

白牙将满五岁之际,灰狸又带它踏上另一次漫长的旅程。他们一路走过麦肯锡河沿岸,穿过落基山脉,沿着豪猪河到达育空。每经过一座聚落,白牙就在村里的狗群间引起混战。多年后,人们依旧对白牙屠杀狗群的事迹记忆犹新。白牙沉溺于复仇之中,那些陌生聚落里的狗都是不懂猜忌的寻常家犬,对白牙神速又毫无预警的攻击毫无防备,不知道它是来去无踪的致命杀手。开战前,它们会竖毛、僵直四脚,摆出挑衅姿态,但白牙才不浪费时间在这些花招上,立刻像钢铁铸成的弹簧般扑向它们的喉咙,在它们仍错愕困惑、痛苦挣扎时便了结了它们。

它变成了一名战斗高手。它效率奇高,从不浪费力气和对手缠斗——它的速度太快了,根本不需缠斗。若它错失准头,便迅速撤退,走为上策。狼族不喜欢贴身近搏,而这习性在它身上异常强烈。它无法忍受与其他动物的身体有太多接触,那很危险,会令它发狂。它总是离得远远的,保持自由和独立,不和其他动物有任何往来。荒野的习性在它身上根深蒂固,表现得淋漓尽致。它童年那种以实玛利式的生活更强化了这种感受。接触中潜藏着危机,那是个陷阱,永远的陷阱。对于接触的恐惧埋在它心里深处,交织在它每一根纤维里。

因此,碰上白牙的狗一点机会也没有。它灵巧闪过对手的利齿,要不一扑即中,要不立刻抽身,不管怎样它都能全身而退。不过事情总有例外,好几次几条狗同时围攻白牙,在白牙来不及抽身前便把它团团围困,狠狠教训了它一顿。也有几次被一些单打独斗的狗咬得皮开肉绽。但这些都是意外。大体来说,白牙娴于作战,多数时候都能毫发无伤。

白牙还有另一项优势,就是能够精准地判断时间和距离。不过它没有刻意计算,一切都是出于下意识的自发反应。它的目光就是如此锐利,神经总能将影像正确无误地传送到脑部。它的生理构造比一般的狗更精良,运作得更平稳。无论是反应、心智还是肌肉的协调性,都比其他狗优秀太多。它的眼睛只要把某个移动的影像传送给大脑,大脑便能立刻不假思索地判断出那动作的范围和完成所需的时间。因此,白牙总是能避开其他狗的扑咬,同时抓住反击的瞬间。它完美的身体和头脑配合得天衣无缝,但这没有值得赞扬之处,说穿了,不过就是大自然对它比其他狗慷慨,它比较得天独厚罢了!

在一个夏日里,白牙走进了育空交易站。去年冬天,它和灰狸翻越麦肯锡河和育空河的大分水岭,春天时停留在落基山脉西侧的云杉林间打猎。等到豪猪河解冻后,灰狸造了一艘独木舟溯溪而下,到达育空河和北极圈的交界处。这里有个旧哈德逊湾公司的交易站,群聚了许多印第安人,食物也极为丰盛,气氛空前热烈。此时正值一八九八年夏天,成千上万的淘金客来到育空,打算前往道森和克伦代克。尽管其中有许多人已经上路了整整一年,但距离目的地仍有百里之遥。这些人至少已经跋涉了五千里,有些人甚至还是从地球的另一端来的。

灰狸在这儿落脚。他早听闻淘金热的消息,所以才带上好几捆毛皮以及肠线缝制的手套和鹿皮靴来凑热闹。要不是预期能大发利市,他也不会冒险踏上这么漫长的旅途。结果他的收获远远超出预期。他当初最多也只敢想象赚个一倍,结果利润整整翻了十倍。他和其他当地的印第安人一样,在这儿安置下来,谨慎地做起生意,慢慢来,一点也不着急,就算要花上一整个夏天和冬天才能卖完存货也不要紧。

白牙就是在这育空交易站初次邂逅了白人。和它认识的印第安人相比,白人仿佛是种截然不同的生物,比印第安神还更优越。它感觉他们的力量更为强大,心里震撼不已,而这力量也决定了神性的高低。白牙并非经由思索得知这项事实,心里也没有刻意地将白人神祇划分到至高无上的地位,那纯粹是一种感觉,但同样深具说服力。童年时,它看见人类立起高大的帐篷,深深被人类的力量震撼。如今,眼前一幢幢用巨大原木盖出的房屋和交易站同样让它激动。这就是力量。那些白人神祇伟大非凡,他们支配事物的力量比它所认识的神还要强大。灰狸已经是它认识的神中权力最强大的,可在这些白皮肤的神祇面前,他却显得如此渺小。

当然,白牙只是心里有这些感觉,并非经由思索而知。动物的行动都是凭借感觉,而非思考。现在,认为白人神祇更为优越的感受支配了白牙的一举一动。它起初还心有疑虑,谁知道他们身上藏有什么恐怖的未知,会给它带来什么伤害。不过它好奇心切,忍不住想要上前观察他们,却又害怕引起他们注意。最初的几个小时里,它只要能悄悄在附近徘徊、隔着安全距离观察他们就满足了。但后来看到其他狗接近他们也没受到什么伤害,白牙才放胆上前。

现在换白人神祇对白牙大感好奇了。它狼一般的外表立刻吸引了众人的目光,人们开始交头接耳,对它指指点点。白牙见状立刻提高警觉,一看到有人靠近,便露出森森獠牙向后退开。没有人摸到它——幸好没有。

白牙很快就发现没有多少神住在这里——顶多十几名。这儿每两三天就有一艘汽船(又是神祇惊人力量的展现)靠岸,停泊数小时。几名白人从船上走下,之后又搭船离开。白人的数量似乎不计其数,白牙在头几天内看到的白人就比它这辈子看过的印第安人还要多。日子一天天过去,白人仍旧来来去去,不断乘船而来,停驻片刻后又搭船消失河上。

尽管白人神祇无所不能,他们的狗却平凡无奇。白牙和那些偕同主人上岸的狗厮混一阵后,就发现它们的外貌和体型五花八门,有些腿短——短得夸张;有些腿长——但是又长得太离谱。它们身上的毛像头发一样柔细,不若毛皮厚实,有些狗甚至没什么毛。最重要的是它们没有一个懂得打架。

身为同类的公敌,白牙的任务就是找狗打架。它不但动手,而且很快就打从心底瞧不起它们。那些狗孱弱无力,吵闹不休,笨手笨脚,跌跌撞撞地努力抵抗白牙迅捷狡诈的攻击。它们对白牙龇牙咧嘴地连声狂吠,白牙却一下跳开,在它们还搞不清楚对手的反应前,白牙便已在瞬间攻向它们的肩膀,把敌人撞翻在地,狠狠朝咽喉咬落。

有时候白牙得手了,被击倒的狗在地上满地打滚,等在一旁的印第安狗群就会像饿虎扑羊般,冲上前将地上的败将碎尸万段。白牙很聪明,它很早以前就明白若是杀死神的狗,神会勃然大怒,白人神祇也不例外。所以它只要打倒对手,撕开它们咽喉后便心满意足地退到一旁,让其他狗替它完成残酷的收拾工作。等到白人这时冲上来,怒气冲天地痛惩狗群时,只有白牙逃过一劫。它会站在一旁看着石头、棍棒、斧头以及各种武器落在它的同伴身上——白牙非常聪明。

不过它的同伴也慢慢学乖了。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白牙怎么会输给它们?那些狗渐渐明白只有在汽船刚靠岸时才有的玩。等两三条外地狗被咬死之后,白人便把自己的狗赶回船上,对凶手展开凶残的复仇。一名白人在亲眼目睹自己的猎犬被碎尸万段后,立刻咬牙切齿地掏出手枪,六声枪响,六条狗立刻倒地身亡,没死的也奄奄一息。白牙再一次深深感受到神祇的力量是多么强大。

白牙乐在其中。它对自己的同类没有半点情感,又精明无比,总是能全身而退。起初,扑杀白人的狗不过是个余兴节目,可不久就变成它的正业。它在这儿无事可做,灰狸忙着做生意、赚大钱,所以白牙和其他声名狼藉的印第安狗就混在码头旁,等待汽船到来。船一靠岸,它们的乐子就开始了。等白人从震惊中恢复已是几分钟后的事,那时这群狐群狗党早已解散,等下艘船靠岸时再重新开始这消遣。

白牙其实不是这狐群狗党中的一员。它不和那些印第安狗厮混,依旧独来独往,离群索居,那些狗甚至因此对它畏惧无比。没错,它们是联手合作,白牙向外地狗挑衅时,狗群就在一旁等着。只要白牙打倒外地狗,狗群就立刻蜂拥而上,解决败将。但白牙老是先独自开溜,留下它们承担神祇的雷霆怒火。

要挑起事端根本不费白牙吹灰之力。外地狗一靠岸,白牙要做的,就是现身。那些狗一看到它就会立刻扑上前,这是它们的本能。白牙就是荒野——是未知、是恐怖、是永恒的威胁;是狗瑟缩在火堆旁,步步重塑它们的天性,学会害怕那被它背叛、遗弃的出身时,还在原始世界的火光四周徘徊的生物。经过世世代代的传承,对于荒野的恐惧深深溶进狗的血液之中。数百年以来,荒野已成为恐怖和毁灭的象征。在这些漫长的岁月里,它们从主人手中得到扑杀野生动物的自由,这么做不但可以保护自己,也保护了与它们为伴的神祇。

因此,这些刚从温煦南国来的狗儿轻快地跑下跳板,踏上育空河畔,一看到白牙便兴起一股无法遏制的冲动,想要扑向它、杀死它。它们或许生长在城市之中,仍同样具有对荒野的恐惧本能。光天化日之下,它们看见一匹狼似的动物站在眼前,透过先祖的目光和世代传承的记忆,认出白牙就是荒野中的恶狼,古老的仇恨立刻涌现脑中。

这一切让白牙的日子过得更愉快。那些狗一看到它就攻击再好不过,它求之不得。可对那些狗来说可是大错特错。它们将白牙视为合法的猎物,殊不知自己在白牙眼中也一样。

第一次在冷清的洞穴里看见天光,第一次和松鸡、黄鼠狼、山猫作战,对白牙来说都是意义深远的经验。幼年时遭到尖嘴和整群幼犬的迫害对它也影响至深。若不是有过那些遭遇,白牙或许不会变成现在这副模样。倘若没有尖嘴,它会和其他小狗一起度过童年,会变得比较像只狗,也会比较喜欢狗。如果灰狸拥有探测深情和爱意的铅锤,或许便能探知白牙深处的天性,召唤出它体内良善的特质。然而,现实却偏偏不是如此。白牙体内的黏土渐渐被捏塑成它现在的模样——阴沉、孤僻、冷酷、残暴。它成了同类的公敌。

真正住在育空交易站的白人屈指可数。这些人已在这里住了许久,自称“发酵面团”,并对这个称呼深以为傲,十分鄙视那些新来的居民。那些从汽船上岸的人通通被他们当作新人,称为“奇查寇”。初来乍到的人,听到这名称总觉得自己矮人一等。奇查寇们用发粉烘烤面包,这是他们和发酵面团间最令人嫉恨的区别:因为发酵面团不用发粉,面包是直接由发酵面团做出来的。

不过这些都无关紧要。当地人看不起新人,看到他们遭殃就幸灾乐祸。特别是看到菜鸟的狗被白牙和它的狐群狗党搅得天翻地覆,更觉大快人心。只要有汽船靠岸,当地人一定会跑来岸边看热闹。他们和那些印第安狗一样兴致勃勃、满心期待,甚至对白牙的残暴和狡诈赞誉有加。

可是,在这些人之中,有一个人特别享受这消遣。汽船的第一声船笛响起,他就立刻飞奔而至,而且会一直待到混战结束,等白牙和狗群鸟兽散后,他才一副失魂落魄、怅然若失的样子慢慢走回交易站。有时候,目睹一只娇弱的南方狗倒下,在狗群的獠牙下垂死尖叫,这人就会无法控制自己,兴高采烈地跳到空中,大声叫好,而且他打量白牙的眼神总是射出贪婪的光芒。

交易站里的其他人都叫他“帅哥”。没人知道他的真名,只知道大家都叫他帅哥史密斯。不过呢,他跟帅哥一点也沾不上边。现实恰恰相反,他奇丑无比。造物主对他十分吝啬:首先,他十分矮小,瘦小的身材上插着个更瘦更小的脑袋,头顶看起来简直像个针尖。事实上,小时候同伴还没有戏称他为帅哥前,他的外号就是“针头”。

他的后脑勺从头顶一路往脖子斜落;前方呢,则是顽强地斜向又窄又宽到离谱的额头。从额头以下,造物主似乎又懊悔自己过于吝啬,于是慷慨地大手一挥,赐予他巨大的五官。他两颗牛铃大眼之间的距离足足有两只眼睛宽,整张脸与身体其他部分相较之下显得庞大异常。为了有足够的空间摆放五官,造物主又给了他一个奇大无比的突下巴。这下巴又宽又重,看起来都快碰到他胸口;不过这也可能是因为他细瘦的脖子无法稳稳支撑如此沉重负荷的缘故。

他的下巴给人一种凶恶果断的印象,却又好像少了些什么。或许是因为突得太离谱,也或许是因为下巴实在太大,无论如何,这印象只是骗人的,帅哥史密斯是出了名的“男儿膝下无黄金”,没自尊又胆怯。回到他的长相:他的牙齿又大又黄,薄唇之下露出两颗巨大的犬齿,活像野兽的獠牙;眼珠又浊又黄,仿佛造物主用完了颜料,只好每一管都硬挤出来一些混浊的颜色。他的头发也没好到哪儿去,土黄色的头发稀稀落落、参差不齐,从头到脸东一簇西一簇地乱生,活像一丛丛被风吹得乱七八糟的稻草。

总之,帅哥史密斯是个怪物,但错不在他,是老天给了他这副容貌,罪责不该由他承担。他负责替交易站里的人做菜、洗碗和打杂。他们没有看不起他,相反的,还十分善心地包容他,就像包容所有先天残缺的动物一样。而且他们对他十分畏惧,怕他没在他们面前发脾气,就会在背后暗枪杀人或在他们的咖啡里下毒。不过呢,总得有人做菜,不管帅哥史密斯有什么缺点,他至少有份好手艺。成天虎视眈眈、紧盯白牙的就是这个人。白牙的残暴让他陶醉不已,他渴望将白牙据为己有。他一开始拼命向白牙示好。白牙先是置之不理,后来看他还是锲而不舍,越跟越紧,便索性竖起长毛,龇牙咧嘴地走开。它不喜欢这家伙,这人散发出来的气息很糟,它感觉得到他的邪恶。他伸出的手和口中吐出的温言软语也令白牙害怕。这一切的一切,都使白牙对这人深恶痛绝。

对于单纯的动物而言,好坏的分别非常简单。所谓的“好”,就是所有能带来轻松、满足,以及解除痛苦的事物,所以只要是让人喜欢的就是好东西。所谓的“坏”,则是任何会带来不快、威胁和伤害的事物,因此让人心生厌恶。白牙觉得帅哥史密斯是“坏”的;他那残缺的内在就像自沼泽升起的瘴气,隐隐约约、神神秘密地从畸形的身体和扭曲的心灵飘散而出。白牙不是靠思考,也不是靠感官,而是用一种更遥远、更隐秘的方式,察觉这男人身上带着不祥的邪气,居心叵测。白牙认定了他是个讨厌的坏东西。

帅哥史密斯初次造访时,白牙正在灰狸的营地里。还没见到人影,光听到那远远传来的微弱脚步声,白牙就已经认出对方是谁,不由自主地竖起长毛。它原本舒舒服服地躺在一旁,立即一跃而起,帅哥史密斯脚要踏进之前,它就像狼一般溜到营地边缘。它不知道帅哥史密斯和灰狸说了什么,只看到两人交谈。那人一度伸手指向它,尽管白牙和他相隔五十尺,但感觉那只手还是像落在它头上般,让它愤怒地咆哮以对。那人见状哈哈大笑,白牙一溜烟蹿进树林的遮蔽中,一面轻巧飞掠,一面不时回头观望。

灰狸不愿卖掉白牙。他靠生意发了一大笔财,现在什么都不欠。更何况白牙价值连城,是他拥有过的最强壮的一只雪橇犬,也是他最好的领袖犬。更重要的是,在麦肯锡河和育空一带再也找不到像白牙一样的狗了。白牙骁勇善战,杀起狗来就像人杀蚊子一样轻松简单(帅哥史密斯听到这句话眼睛马上就亮了,还热切地舔起他那薄薄的嘴唇)。不,白牙是非卖品,价钱再高都不卖。

但帅哥史密斯太了解印第安人了。他时不时就来拜访灰狸,每次来,外套下一定藏着个黑瓶子。威士忌其中一项威力,就是让人忍不住一喝再喝。灰狸喝上了瘾,他那炙热的喉咙和灼热的胃,开始渴求越来越多这烫口的液体,脑袋也被这古怪的刺激搅得颠三倒四,让他不计代价也要买酒来喝。他开始大肆挥洒靠着卖毛皮、手套和皮靴赚来的钱,钱消失得越来越快。随着荷包越来越扁,他的脾气也越来越暴躁。

到最后,灰狸的钱和货物全没了,理智和脾气也一点不剩。除了酒瘾外,他一无所有,这瘾头让灰狸像着了魔似的,每呼吸一口清醒的空气,酒瘾就越来越强烈。这时帅哥史密斯又来跟他商量买白牙的事,不过这次他出的不是钱,而是酒。灰狸求之不得。

“只要你抓得到,它就是你的了。”灰狸最后说。

帅哥史密斯将酒瓶交给灰狸。两天后他又回来找这名印第安人时,却说:“你去抓狗!”

这一晚,白牙溜回营地,满足地吁了口气趴下,很高兴那可怕又讨厌的白人神总算走了。好几天了,那人想要伸手摸它的企图越来越明显,白牙只好先暂时离开营地避难。它不知道那双穷追不舍的手怀有什么恶意,只知道它们看上去就居心不良,最好远远避开。

不过它才一趴下,灰狸就摇摇晃晃地上前,在它脖子上绑了条皮绳。他在白牙身边坐下,一手拎着皮绳末端,一手拿着酒瓶。白牙头上不时传来酒送进喉咙的咕噜声。

一小时过去,地面陡然传来微微的震动。人未至,白牙便已先听到脚步声。一认出来人身份,它背上的鬃毛立刻竖起,但灰狸却仍旧傻傻地点头打盹儿。白牙轻手轻脚地试着把绳子从主人手上抽走,没想到,原本放松的手指猛然收紧,灰狸醒了。

帅哥史密斯大摇大摆地走进营地,站在白牙面前。白牙对那可怕的东西低吼了几声,紧盯着敌人的双手。史密斯伸手,朝白牙的头顶降落。白牙的低吼越来越紧张、凄厉。那手继续落下,白牙趴在地上,恶狠狠地瞪着它,咆哮声随着呼吸越来越急促,快到极点时,白牙猛然像蛇一般张嘴一咬。那只手快速一抽,白牙咬了个空。帅哥史密斯又气又怕,灰狸往白牙头侧狠狠揍了一拳,白牙只得毕恭毕敬地贴着地面趴下。

白牙猜忌的目光紧盯史密斯的一举一动。它看见帅哥史密斯走开,随后带着一根结实的木棍回来。灰狸递出皮绳,帅哥史密接过后便转身离开。白牙抵死不肯起身,绳子越拉越紧。灰狸对白牙饱以老拳,要它跟史密斯走。白牙终于起身,但却猛然一冲,扑向要把它拖走的陌生人。帅哥史密斯没有闪避,他一直等着这机会。他的棍子迅速一挥,半途拦下白牙的攻势,把它打翻在地。灰狸在旁微笑点头嘉许。帅哥史密斯又拽紧绳子,白牙只能瘸着腿,昏昏沉沉地爬起来。

这一次,白牙不再攻击。挨过一次棍子的毒打,它就知道这白人神善用棍棒,聪明如它自然知道不要多做无谓的抵抗。于是它夹着尾巴,阴沉沉地跟在帅哥史密斯脚边,喉间不断发出轻声咆哮。帅哥史密斯一路提高警觉,留意白牙动静,手上的棍子一刻也没放松,准备随时出击。

到了交易站,帅哥史密斯将白牙牢牢绑好后就径自去睡了。白牙等了一个钟头,然后开始咬起皮绳。十秒后,它便重获自由。它的牙齿一秒也没浪费,没有一口是白工。皮绳斜斜咬断,断口如同刀割般平整。白牙望向交易站,竖起长毛,低吼了几声,然后转过身,轻快地跑回灰狸的营地。它用不着效忠这个陌生又可怕的神,它早已献身灰狸,到现在仍认定自己是属于灰狸的。

不过旧事再度重演——只是这次稍有不同。灰狸又把白牙牢牢绑住,天亮后交给帅哥史密斯。接着,和先前不同的是,帅哥史密斯马上毒打了白牙一顿。因为被五花大绑,白牙无从发泄怒火,只能默默忍受惩罚。棍棒和鞭子一下下落在身上,它这辈子还没有被打得这么惨过。小时候被灰狸毒打的经验跟这次相比,不过是小巫见大巫。

帅哥史密斯十分乐在其中。他幸灾乐祸、扬扬得意地看着他的受害者,每挥动一次长鞭或棍棒,听到白牙凄厉的惨叫和无助的咆哮,眼睛就射出滞钝的光芒。帅哥史密斯的残酷是懦夫才有的残酷,他被别人毒打和怒骂就畏畏缩缩、哭哭啼啼,却把这仇报在比他弱小的动物上。所有生命都喜欢权力,帅哥史密斯也不例外。无法在同类面前耀武扬威,他就把目标转到次等的动物上,借此证明自己的力量。不过话说回来,是老天把他生成这副模样,倒也不能全怪他。他带着畸形的相貌和野蛮的心性来到世上,这两者就是属于他的黏土,而这世界在形塑他时又不曾和善以待。

白牙明白自己为什么挨打。当灰狸在它颈间绑上皮绳,又把皮绳末端交到帅哥史密斯手中时,白牙就知道它的神要它跟帅哥史密斯走。而当帅哥史密斯把它绑在交易站外时,它也知道帅哥史密斯的旨意是要它乖乖留在那里。它违逆了两个神的旨意,这是它自食恶果。它过去也曾见过狗易主,见过逃兵像它一样挨揍。它很聪明,只是它的天性之中有些力量比聪明更强大——那便是忠诚。它不爱灰狸,即便必须承受他的旨意和愤怒,它依旧对他忠心耿耿。它身不由己,忠诚是它天性的一部分,是它和同类的特质。这项特质区隔了它们和其他动物,使野狼和野狗从荒野走入人群,成为人类的伙伴。

挨打之后,白牙被拖回交易站,这一次帅哥史密斯找了根木棍绑住它。背弃自己全心信奉的神明并非易事,白牙也不例外。灰狸是它独有的神,不管灰狸的旨意为何,白牙都不愿抛下他。灰狸背叛了它、遗弃了它,那依旧无法动摇它半分。它早已毫无保留地把全副身心献给灰狸,它和灰狸之间的束缚不是那么轻易可以斩断的。

于是,到了夜里,等交易站的人都沉沉睡去后,白牙便开始咬起绑住它的木棍。那木棍又干又硬,抵着它的脖子,牙齿很难够得着,它得死命扭头、伸长脖子才勉强咬到棍子。白牙耐心地咬了好几个小时,终于成功把木棍咬断。人们原以为这是天方夜谭,从来没有狗咬断过系棍。但是白牙做到了,清晨时,它脖子上挂着半截木棍,轻快地跑离交易站。

它很聪明。若是主宰它意识的只有聪明,白牙就不会回到灰狸身边。灰狸已出卖了它两次。可是白牙忠心耿耿,所以还是回去了,等着被出卖第三次。它再次乖乖让灰狸在它脖子上绑上皮绳,帅哥史密斯也再次拖走它,而且把它打得比上次还惨。

帅哥史密斯挥舞长鞭时,灰狸只是面无表情地冷眼旁观。他没有出手保护白牙,白牙已经不是他的狗。挨完揍后,白牙终于不支倒地。如果换作是一只柔弱的南方狗,它早就被打死了,但是白牙没有。它在严酷的环境下长大,顽强坚韧。它的生命力异常充沛,求生意志无比强烈。不过它负伤惨重,一开始根本连拖着走都走不动。帅哥史密斯只好等上半个小时,之后白牙才头昏眼花、连滚带爬地跟着帅哥史密斯回到交易站。

这一次,帅哥史密斯改用铁链绑住白牙,白牙不仅咬不断,就算用力冲撞,也扯不掉钉在木桩上的锁环。几天之后,酒醒的灰狸一贫如洗地沿着豪猪河踏上漫长的归程,返回麦肯锡河岸,白牙就这么留在育空,成为一个疯狂野蛮人的财产。可是一只狗又怎么知道什么是疯狂呢?对白牙来说,帅哥史密斯再可怕,仍旧是个真真切切的神。尽管他充其量不过是个疯狂的神,但白牙不知道什么是疯狂,只知道它必须顺从新主人的旨意,服从他每一个荒诞离奇、异想天开的幻想和念头。

白牙在疯神的监禁下变得犹如厉鬼。它被绑在交易站后方的围栏里,帅哥史密斯不时用各种手段戏弄、激怒它,让它耐受不了折磨,暴跳如雷。帅哥史密斯很早就发现白牙对嘲笑的反应激烈异常,他还刻意求证,在好好戏弄它一番之后大肆嘲谑。不只狂笑声中充满讥诮,这个白人神还伸出手来指指点点。白牙总是被激得失去理智,而它一暴怒起来,甚至比帅哥史密斯还要疯狂。

过去白牙纵然凶狠,但只与同类为敌;现在却变得前所未见的凶残,任何事物在它眼里都是敌人。白牙自己同样也饱受折磨,它毫无来由地盲目憎恨一切。它恨绑住它的铁链、恨从栅栏间偷看它的群众、恨那些跟在主人脚边在它无计可施时对它恶意咆哮的狗。它痛恨每一根困住它的栅栏,而自始至终,最恨的就是帅哥史密斯。

不过,帅哥史密斯对白牙所做的一切都是别有用心。有一天,一群民众聚集在围栏外,帅哥史密斯手里提着棍子,走进栅栏,解开白牙颈间的铁链。主人离开后,少了铁链束缚的白牙在栏内横冲直撞,想要攻击栏外的人群。白牙的模样恐怖至极,令人望而生畏。它身长足足有五尺长,直立时光到肩膀就有两尺半高,比和它大小相当的狼重上许多。它从母亲那儿遗传到犬只较为扎实的体重,超过九十磅的身上没有一丝多余的脂肪,全是精壮的肌肉和骨头——这种体格拿来战斗最适合不过。

围栏的门又打开了。白牙停下动作,有什么不寻常的事就要发生,它耐心等待。门又打开了一点,一只巨大无比的狗被推了进来,栅门“砰”的一声甩上。白牙从没见过这样的狗(是一头獒犬),不过它也没被对方庞大的体型和凶猛的入侵姿态所威慑。现在围栏里终于有了木头和钢铁之外的东西让它泄恨了。白牙立刻扑上前,獠牙一闪,撕裂獒犬的脖子。獒犬甩甩头,沉声咆哮,朝白牙扑去。然而白牙来去无踪,身影倏忽,不停东闪西躲,一有机会就扑上前,用獠牙撕咬獒犬,得手后立刻跳开,不给对方任何反击的机会。

围栏外的人大声鼓噪,拼命拍手叫好。帅哥史密斯更是欣喜若狂,得意扬扬地看着白牙将獒犬咬得遍体鳞伤。那只獒犬太笨重也太迟缓,打从开始就毫无胜算。最后帅哥史密斯还得用棍子逼退白牙,獒犬的主人才有办法将大狗拖出笼外。人群开始交付赌金,帅哥史密斯手中的钱币叮当作响。

渐渐地,白牙开始热切期盼人群在它的围栏外聚集,因为那代表战役即将展开,这是它如今唯一能宣泄精力的管道。它饱受凌辱,被人挑起熊熊的怨火,困在围栏里的它,只有在主人放另一条狗进来时,才有机会发泄心中的恨意。帅哥史密斯对白牙的战力评估精准,每次赢的一定都是白牙。有一天,帅哥史密斯连续放了三条狗与白牙交战;又有一天,被推进围栏栅门的是一头刚从荒野抓来的成狼。还有一天,帅哥史密斯同时放进两条狗,这是白牙最惨烈的一役,尽管最后两名敌人都死在它手下,它自己也奄奄一息,几乎去了半条命。

那年秋天,天空飘下初雪,流冰在河上漂流时,帅哥史密斯带着白牙搭上汽船,经由育空河前往道森。白牙现在出名了,“战狼”的声名远播。它被关在甲板上的笼子里,笼外时时围绕着好奇的群众。它不是对着人群愤怒咆哮,就是心怀怨恨,冷冷地趴在地上,打量他们。它从不自问为什么恨他们,只知道自己心中充满恨意,而且已迷失其中。生活仿佛炼狱,它天性就不是一头可以忍受狭隘禁锢的野兽,如今却沦为笼中囚。人们盯着它,将木棍伸进笼子的栏杆间戳弄它,引它咆哮,然后再放声嘲笑它。

白牙在这些人的包围下,天性的黏土被捏成比造物者计划中更残暴的模样。幸而造物者也赐予了白牙可塑性,换作其他动物,可能早已萎靡不振或死去,而白牙却能自我调适,生存下来,精神也没有被击垮。帅哥史密斯这个辣手狂魔或许有朝一日终能消磨白牙的意志,但他至今仍未成功。

如果说帅哥史密斯体内住着一个恶魔,那么白牙也是。他们没有一刻停止憎恨对方。在这些日子前,白牙知道要臣服于手持棍棒的人类之下,而今这理智已经荡然无存。光是看到帅哥史密斯出现,它就暴跳如雷。且他们近身肉搏时,即便被棍子打退,白牙仍会继续张牙舞爪、怒吼咆哮。它从不放弃怒吼,无论被打得多惨,它也不噤声认输。即便帅哥史密斯停手离去,白牙也还是继续追着他发出恶魔般的咆哮,或是扑向牢笼的栅栏,恨恨地大声怒吼。

汽船终于抵达道森,白牙上岸了。它依旧被关在笼子里,暴露在众人的目光下,无时不被好奇的群众围观。它被冠上“战狼”之名,像展示品般任人观赏,想要看它得付上价值五毛的金砂。它不得片刻安宁,只要一躺下来睡觉,就会被尖锐的棍子戳醒——看见它醒,观众才值回票价。为了要让展览更有趣,帅哥史密斯几乎时时都逼着它保持盛怒状态。可最恶劣的,还是白牙生活周遭的气氛,它被人类视为世上最凶残的野兽,这种观感从牢笼的栅栏渗透到它心里。人类说的每一个字、每个小心翼翼的动作,都不停加深它凶残的印象。人们对它残暴的天性火上浇油,这只会造成一种结果,那就是它的凶焰不断助长,越烧越烈。这是它的可塑性——习性受环境压力所影响的另一个例证。

除了公开展示之外,白牙还成为一条职业斗犬。只要赌局安排妥当,它就会被不定期地带出牢笼,来到距离镇上几里远的树林中。为了避免警方破坏好事,他们通常会在晚上鬼鬼祟祟地溜进林间,等过了几个小时,天亮了,观众和它的对手就会到达。就这样,白牙打遍各种体型、各种品种的狗。这是片野蛮的土地,人也同样野蛮,战争一旦开始,往往是至死方休。

既然白牙仍持续接受战斗的磨炼,那么显然死的、败的都是它的对手。它不曾尝过战败的滋味。幼年与尖嘴和小狗群的战斗为它打下良好的基础,它的四脚总是牢牢抓紧地面,没有一只狗能把它撞倒。撞倒敌人是狼最爱用的招数——笔直冲撞或急转都无所谓,总之要狠狠冲撞对方肩膀,将敌人打翻在地。不管是麦肯锡猎犬、爱斯基摩犬、拉不拉多犬、哈士奇和阿拉斯加雪橇犬——白牙通通交手过,没有一只狗能赢得过它。人们口耳相传,说白牙从来不曾倒地。群众每次都睁大眼睛,想看白牙失足倒地,白牙却总让他们败兴而归。

此外,闪电般的速度也让白牙在战斗中占尽优势。无论其他狗有过什么样的战斗经验,都没遇过像白牙这么来去无踪的狗。白牙另一个杀手锏,是它迅雷不及掩耳的攻势。一般的狗已经习惯了打架前要先咆哮、竖毛、怒吼,但现在,还没正式开战,或才刚从震惊中恢复,它们就发现自己已经被白牙打倒在地、收拾干净。因为这种情况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后来还得先把白牙拉住,直到对手做完暖身动作,准备好出击,甚至先发动攻势后才放开白牙。

不过白牙最大的优势还是它的作战经验。它比任何一名敌手都还要了解战斗。它经历过的战斗比它们多,知道更多伎俩,战略也更丰富。它的作战技巧几乎已达炉火纯青的地步。

日子一天天过去,战事越来越少。人们已经不抱任何希望能找到可以和它匹敌的对手,帅哥史密斯迫不得已,只好找野狼来与它对战。这些狼是印第安人特地设陷阱抓来的,只要与野狼对战,必能吸引大批群众。甚至有一次,他们还找来一头成年的母山猫。母山猫的身手和白牙同样敏捷,凶残程度更是不相上下,白牙必须拼死力战。它的武器只有獠牙,而母山猫除了獠牙之外,还有尖锐的利爪。

山猫一役后,白牙的战斗便完全终止。没有动物可以应战了——至少人们找不到值得对战的动物。因此,直到春天之前,它只是关在笼里,供人观赏。到了春天,一名法罗牌戏的庄家提姆·奇南踏上这片土地,带来一头克伦代克从没见过的斗牛犬。这条狗和白牙对战是迟早之事,整整一周,镇上各个角落议论纷纷的,尽是这场万众瞩目的战斗。

帅哥史密斯解开白牙脖子上的铁链,退出场外。

这一次,白牙终于没有立即发动攻势。它站在原地,纹丝不动,两只耳朵向前倾竖,好奇又警醒地打量眼前这只奇怪的动物,它以前从没见过这种狗。提姆·奇南喃喃喊了声:“上吧!”说完,便把斗牛犬往前一推。这只又矮又胖又丑的斗牛犬,摇摇晃晃走到场地中央,停下脚步,对白牙眨了眨眼。

人群开始鼓噪起来:“给它好看,奇洛基!”“宰了它,奇洛基!”“吃了它!”

但是,奇洛基看上去仍是一副好整以暇的模样,仿佛一点也不急着出招。它转头对大吼大叫的人们眨了眨眼,还好脾气地摇了摇短短的尾巴。它不怕白牙,只是懒得动手,而且也不认为眼前这条狗是自己要交手的对象。它不习惯和白牙这种狗打,等着人们带条真正的狗来。

提姆·奇南走进场内,弯下腰来,逆毛抚摸奇洛基的肩膀两侧。这动作中似乎隐含许多暗示,而且奇洛基似乎着恼了起来,喉间深处开始发出轻声咆哮。它的咆哮和男人手部动作的韵律相呼应,手每推前一下,咆哮声就跟着响起,然后渐渐安静。手再动,咆哮便再次响起。如果停止动作,咆哮声就变得更大声;如果猝然停止,吠声就会一下拔尖。

白牙受到影响,脖子上的鬃毛也开始竖起,一路蔓延到双肩。提姆·奇南最后一推,把奇洛基往前推去,接着退出场外。推进的力量消失后,奇洛基仍继续弯着腿快跑前进。这时候,白牙出击了,人群中发出一阵赞叹的惊呼。白牙纵身一跃就到了奇洛基面前,动作灵巧得反倒像猫不像狗。它狠狠咬了奇洛基一口后,又像猫般敏捷跳开。

斗牛犬的粗颈上划开一道伤口,鲜血从耳朵后滴落。可是它一点反应都没有,甚至连咆哮都没咆哮,只是转身紧跟白牙。两方一个迅捷、一个沉稳,让各自的拥戴者激动不已。群众开始改变心意,提高原本的赌注。白牙一遍一遍扑上前,咬得奇洛基皮开肉绽,每次都毫发无伤地退开。但它那古怪的敌人依旧不疾不徐,踩着沉稳的脚步,锲而不舍地紧跟着它。奇洛基这么做是有目的的,而它现在正为了那目的热身,没有事情能让它分心。

它的一举一动都是为了这个目的。白牙满心困惑,它从没见过这样的狗,身上没有长毛保护,身体又那么柔软,那么容易流血。和白牙同种的狗,身上都有厚厚一层长毛,可以阻碍白牙的利齿进攻,这条狗却没有,它仿佛毫无自卫能力,白牙的牙齿一咬,轻而易举就可以陷进它肉里。还有另一件事令白牙困窘不已,敌人一声不吭,不像过去的对手一样老是鬼吼鬼叫个不停。就算被攻击了,这条狗还是无声无息,一点低吼或呻吟也没有,只是毫不松懈地紧跟白牙。

奇洛基的动作并不慢。它掉头和转弯的速度够快了,却还是一转向就失去白牙的踪影。奇洛基也满腹疑问,它从未跟自己无法近身的狗交战过。打斗的双方通常都会想接近对方,这条狗却始终和它保持距离,东闪西窜,而且咬到自己时也不会死咬不放,反而马上松口,迅速跳开。

不过,白牙也咬不到奇洛基柔软的咽喉。斗牛犬太矮了,又有巨大的下巴保护喉咙。白牙不停扑前、退开,扑前、退开。它毫发无伤,奇洛基身上的伤口则越来越多,脖子两侧和头颅都已体无完肤。纵使血流如注,它仍旧半点慌乱的迹象也没有。它紧追白牙不放,中途还一度停下脚步,对着围观的群众眨眨眼,摇动那截短尾巴,表示它很乐意打上这一仗。

就在此时,白牙又趁机扑上前,错身之际,再次撕咬奇洛基已皮开肉绽的耳朵。奇洛基略显懊恼,重新追了上去,跑在白牙的内侧,一心要朝白牙的喉咙发出致命的攻击。它差点儿就得手了。千钧一发之际,白牙突然往反方向一蹿,现场扬起一片赞叹的呼声。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白牙依旧满场飞舞,朝着奇洛基冲进冲出,一面闪避一面攻击,不停在敌人身上留下新的伤口。奇洛基也同样不屈不挠,笃定地紧追不放。它迟早会达成目标,一击得胜,而在得手前,它甘心接受对方所有施加在它身上的伤害。它那对小小的耳朵被撕得血肉模糊,脖子和肩膀伤痕累累,连嘴唇也汩汩冒着鲜血——这些全来自白牙闪电般的攻势,奇洛基猝不及防。

白牙一次又一次地尝试要撞倒奇洛基,只是它们的高度实在过于悬殊。奇洛基太矮了,身子几乎紧贴着地面。白牙试了无数遍,终于在几次迅速转身兜圈后逮到一次机会。奇洛基在放慢速度、转弯掉头时别开了头,一边的肩膀就这么卖给白牙。白牙对着肩膀撞过去,可是它的肩膀实在高出太多,力道过大,它反而一下从对手身上翻过。在白牙的战史上,这是人们第一次看见它摔倒。它在空中半翻了个筋斗,像猫一样扭身,让双脚先行落地,避免摔个四脚朝天。但即便扭身也挽回不了跌势,白牙侧身重重摔在地上。它在电光石火间立刻站了起来,在这同时,奇洛基的牙齿已咬在它喉前。

奇洛基没有咬准。它咬得太低了,几乎是接近胸口的位置。但奇洛基死咬不放。白牙横冲直撞,疯狂甩动身体,想摆脱这条斗牛犬。这个硬咬着它、打死不松口的累赘让它气疯了。对手现在就像陷阱般钳制它的行动、它的自由,它体内一切的本能都对这种束缚深恶痛绝。白牙拼死反抗,一时之间,它完全丧失理智,生存的意志奔腾汹涌,体内的求生意志接掌所有行为。对生命的热爱支配了它,它仿佛失去头脑,理智尽失,满脑子只有活下去的盲目渴望。它拼死挣扎,因为挣扎就是还存活于世的表现。

它转了一圈又一圈,不断旋绕、转身,想甩掉挂在它喉咙上的五十磅重量。而那只斗牛犬只是咬紧牙根,什么也没多做。有时候,偶尔它的四脚难得有机会着地片刻,便蓄势待发要重新扑咬白牙。但没多久四脚就又离开地面,任白牙疯狂地拖着它横冲直撞。奇洛基打斗全凭直觉,它知道死咬不放是正确的招数,不禁得意地微微发抖。它甚至闭上眼,任由自己被甩得天旋地转,不顾可能随之而来的伤害。那全都无所谓,它只要咬住就对了。它继续咬紧牙根。

等到自己累了,白牙才终于停止旋转。它一筹莫展,也不明白事情怎么会搞到如此地步。它历经过大大小小的战役,却从来没有遇过这种事。它没碰过这样战斗的狗。和狗打架,不就是先咬再撕,得手跳开,然后不断重复这循环。它现在气喘吁吁地半躺在地上,奇洛基还死缠着紧咬着它不放,用力冲撞它,企图让白牙完全趴倒。白牙奋力抵抗,它可以感到奇洛基的下巴随着牙齿的咬放而移动,它每动一次,就更逼近它喉头一分。这头斗牛犬的战略就是死守现有的战果,等机会来了再进攻。而现在,白牙静止不动就是它的机会;如果白牙开始挣扎,奇洛基只要牢牢咬住就满足。

白牙的牙齿唯一够得着奇洛基的部分,就是那头斗牛犬突起的后颈。白牙朝它肩颈相接的部位咬去,咬住它脖子底部。可是白牙不谙死咬不放的招数,嘴巴也不习惯这种战略,只能不断用獠牙撕扯,咬得奇洛基皮开肉绽。情势扭转直下,奇洛基终于把白牙打翻在地。它压在白牙身上,仍旧咬住白牙的喉咙。白牙像猫一样弓起后腿,伸爪刨进敌人腹部,抓出一道道伤口。要不是奇洛基赶紧以嘴作圆心,身体赶紧绕到白牙右上方,它当场就要开膛破肚。

白牙摆脱不了敌人紧咬不放的尖牙,它像命运般冷酷无情。奇洛基的牙齿慢慢沿着颈静脉往上爬,是白牙颈间松垮的皮肤和浓密的长毛让它还不至于落入死神手中。那些松垂的皮肤在奇洛基嘴里塞成一大团,浓密的长毛也阻挡了牙齿陷入肉中。但凡有一丝机会,奇洛基就会张嘴,咬进更多皮肉和长毛,一点一滴扼紧白牙的咽喉。时间分分秒秒过去,白牙的呼吸越来越困难。

战事眼看就要结束。奇洛基的拥护者乐不可支,欣喜若狂,把赌注追加到荒谬的高。相形之下,白牙的支持者垂头丧气,拒绝接受十比一,甚至二十比一的赌盘。只有一个人热血充脑,冲动地买下五十比一的赌注。这个人就是“帅哥”史密斯。他踏进场中,伸手指向白牙,开始对它冷嘲热讽。这一招果然奏效,白牙急怒攻心,集中仅剩的力量站了起来。它挣扎着在场中胡乱打转,却始终摆脱不了脖子上那五十磅的敌人。它的愤怒逐渐化为恐慌。求生的本能再次支配了它,理智在求生意志下荡然无存。它跌跌撞撞、一圈一圈不停打转,摔倒了再爬起来。它甚至几次直立站起,把敌人高高举离地面,徒劳无功地想要挣扎甩开这个挥之不去的死神。

最后,白牙终于筋疲力尽,摇摇晃晃地向后一跌,重重摔倒在地。奇洛基迅速改变牙齿的位置,朝咽喉逼去,咬进更多长毛底下的肌肉,使白牙更难呼吸。群众欢声雷动,为胜利者大声喝彩。许多人大喊:“奇洛基!”“奇洛基!”奇洛基也疯狂摇动短短的尾巴回应。不过它没有因为人群的呼声而分心,它的尾巴和大嘴毫不相干,尾巴摇归摇,牙齿同样死死咬住白牙的咽喉不放。

此时,群众却分心了。附近响起一阵铃声,赶狗人的吆喝声传入耳中。除了帅哥史密斯之外,所有人纷纷忧心张望,害怕来的会是警方。他们看到了,两人驾着雪橇和狗队朝他们奔来,显然是因探勘之旅来到溪旁。两名男子看见围观群众便停下狗队,好奇地上前察看,想知道是什么让人群这么亢奋。赶狗人的脸上蓄着胡须,另一人脸上剃得干干净净,身材较高,也比较年轻,双颊因血脉贲张和在寒风中奔跑而一片通红。

白牙几乎已经停止挣扎,只是不时茫然地抗拒一下。它呼吸不到空气,随着奇洛基无情的牙齿越咬越紧,它能呼吸到的空气也越来越稀薄。尽管有着浓密的毛皮盔甲,但若不是斗牛犬的第一口咬得太低,过于接近胸口,白牙颈间的大动脉早就被咬断。奇洛基花了好长一段时间才把咬住的部位一寸一寸往上挪,嘴里也因此塞满大团的皮肉和长毛。

这一刻,帅哥史密斯深不可测的残酷兽性再次升起,他仅有的一点理智此时已荡然无存。他见到白牙的目光呆滞,就知道这一战他必输无疑,因此兽性大发,冲到白牙身前,凶狠地又踢又踹。群众间嘘声、抗议声四起,但仅此而已,没有人真的出面阻止。帅哥史密斯继续踢踹白牙,这时候,人群间起了一阵骚动,那名高个子的年轻人毫不客气地用双肩顶开左右人群。他挤进场内时,帅哥史密斯正要再踢上另一脚,此时他所有的重量都集中在那脚上,摇摇晃晃,重心不稳。年轻人狠狠一拳往他脸上打去,帅哥史密斯站在地上的那只脚便也离了地,整个人飞到半空中,后翻了一圈,重重摔在雪地。年轻人转身面对人群。

“你们这群懦夫!”他怒吼,“你们这些禽兽!”

他怒不可遏,但未失去理智。他灰色的眼珠如钢铁般冷冷扫过群众。帅哥史密斯爬起来,抽着鼻子,怯生生地朝他走去。年轻人不认识他,不晓得对方是个多么可悲的懦夫,还以为他是要来报仇算账,所以大喊一声:“你这禽兽!”然后又是一拳打在帅哥史密斯脸上,把他打翻在地。帅哥史密斯盘算现在最安全的地方就是雪地,便索性倒地不起。

“麦特,过来帮我个忙。”年轻人呼喊那名赶狗人,赶狗人便跟着他走进场内。

两人弯腰查看两条狗的情况。麦特抓住白牙,准备等奇洛基松口时把它拉走。年轻人用手抓住斗牛犬的下颚,使劲要掰,却没有成功。他又拉又扯又扭,每次使劲,嘴里就喊一声:“你这畜生!”

群众开始鼓噪,有些人愤愤不平地抗议他们坏了大家的兴头。但是年轻人一抬头,怒目瞪去,他们马上噤若寒蝉。

“你们这群该死的禽兽!”他怒骂一声,又继续手上未完的任务。

“没用的,史考特先生,您这样是没办法分开它们的。”麦特终于开口。两人暂停手中工作,打量起这两只难分难舍的斗犬。

“没有流太多血。”麦特宣布,“表示还没完全咬进去。”

“但它随时都会咬到。”史考特回答,“那里,看到了吗?它又上移了一点。”

年轻人非常担心白牙,情绪跟着越来越激动。他一拳拳狠狠打向奇洛基的脑袋,但奇洛基就是怎样都不肯松口。奇洛基摇摇短短的尾巴,表示它知道自己为什么挨揍。可它也知道死咬不放是自己的职责,它没做错什么。

“你们不会帮忙吗?”史考特朝着人群情急大吼。

不过没有人伸出援手。相反的,人群开始冷嘲热讽,出言讥诮,故意提出各种荒谬的建议。

“得用东西撬开才行。”麦特提议。

年轻人的手探进屁股后方的皮套,抽出手枪,要把枪管塞进斗牛犬的嘴里。他推了又推,拼命用力塞,钢铁撞在紧咬的牙齿上的摩擦声清晰可闻。两个人俯身跪在地上,提姆·奇南大摇大摆地走进场中,停在史考特身旁,拍拍他的肩膀,不怀好意地说:“你可别弄断它的牙齿啊,陌生人。”

“那我就扭断它的脖子。”史考特回答,继续拿着枪管又推又顶。

“我说了不要弄断它的牙齿。”庄家的口气又阴沉几分。

不过若他是想出言恫吓,这一招可没奏效。史考特不停手,只是冷冷地抬起头,问:“你的狗?”提姆·奇南咕哝了一声。

“是的话就给我过来,把它的嘴撬开。”

“这个嘛,陌生人,”提姆·奇南一字一字愤愤地说,“我坦白告诉你,我做不到。我也不知道要怎么让它松口。”

“那就闪远一点,”史考特说,“别在这儿碍眼。我很忙!”

提姆·奇南站着没动,但史考特也懒得理会他。费尽千辛万苦后,他终于把枪管塞进奇洛基嘴巴一侧,从另一边穿出去。枪管塞进嘴里后,他轻轻地、小心地,一次撬开一点,同一时间麦特慢慢将白牙血肉模糊的脖子拉开。

“准备好拉走你的狗!”史考特蛮横地命令奇洛基的主人。牌戏庄家乖乖弯下腰,牢牢抓紧奇洛基。

“就是现在!”史考特吆喝,枪管最后一撬。两只狗被拉开了,斗牛犬还拼命挣扎不休。

“把它带走。”史考特斥喝。提姆·奇南便把奇洛基拖回群众之中。

白牙试了几次想爬起来,都没有成功。它的四条腿虚脱无力,无法支撑它的重量,一站起来就又慢慢软倒,沉入雪地之中。它的眼睛半睁半闭,眼神涣散,张嘴吐舌,怎么看都像只被勒死的狗。麦特仔细检查它。

“差点就没命了!”他说,“不过现在呼吸还正常。”帅哥史密斯早已从雪地上爬起,这时才敢上前查看白牙。

“麦特,一只优秀的雪橇犬值多少钱?”史考特问。还跪在地上检查白牙的赶狗人算了一下。

“三百美元。”他回答。

“那像这种被咬个半死的狗呢?”史考特用脚顶了顶白牙,问。

“只值一半。”赶狗人断然回答。史考特转头看向帅哥史密斯。

“听到了吗?畜生。我给你一百五十块,狗归我。”史考特打开皮夹,开始数起钞票。

帅哥史密斯把手缩到背后,不愿接下史考特递出的钞票。

“我不卖。”他说。

“喔,你会卖的。”史考特说得斩钉截铁,“因为我要买。这是你的钱,狗是我的了。”

帅哥史密斯的手依旧藏在身后,向后退开。

史考特扑向他,拳头往后一拉,眼看又是一拳。帅哥史密斯想到又要挨揍,立刻缩成一团。

“我有我的权利。”他哀号。

“你已经丧失拥有那条狗的权利。”史考特说,“钱你到底拿不拿?还是你想我再揍你?”

“好吧!”帅哥史密斯魂飞魄散地飞快回答,“但我是被逼着才收下这钱的。”他又说,“这狗是摇钱树,我才不任人宰割。每个人都有他的权利。”

“你说得没错。”史考特一面回答,一面把钱交给他,“每个人都有他的权利,但你不是人,你是畜生!”

“等我回道森,我就要你好看,”帅哥史密斯恫声恐吓,“我会去告你!”

“如果你回道森后敢多话半句,我就把你赶出城,听到了吗?”帅哥史密斯咕哝了一声。

“明白吗?”史考特突然一声喝问。

“明白!”帅哥史密斯吓了一跳,畏畏缩缩地回答。

“我听不到。”

“明白了,先生。”帅哥史密斯咆哮。

“小心,他要咬人了!”有人高喊,引起一阵哄堂大笑。

史考特转身背向帅哥史密斯,回头帮忙照料白牙的赶狗人。

有些人见没趣便走了,其他人还成群围观,交头接耳,议论纷纷。提姆·奇南加入其中一群。

“这家伙是谁?”他问。

“韦登·史考特。”有人回答。

“韦登·史考特又是哪门子家伙?”牌戏庄家问。

“喔,就最顶尖的采矿专家之一。他和所有大人物都有交情,如果你不想自找麻烦,就离他远一点,这是我给你的忠告。他跟官方的关系好得很,金矿局局长还是他的好朋友。”

“我就知道他大有来头,”牌戏庄家说,“所以我打从一开始就没打算招惹他。”

“没用的。”韦登·史考特认输。

他坐在小屋的台阶上,注视赶狗人。赶狗人耸耸肩,表示他也绝望了。

他们一起看向把铁链扯得直挺挺的白牙。它全身上下的长毛根根直竖,不住咆哮,恶狠狠地要扑向其他雪橇犬。那些雪橇犬从麦特那儿领教过各式各样的棍棒教训,知道不要去招惹白牙。它们躺得远远的,当作白牙不存在。

“它是匹狼,不可能驯服的。”韦登·史考特说。

“喔,那可未必。”麦特反对,“不管你怎么说,它还是有很多地方像狗。不过嘛,有一件事我倒是很确定,嗯,不会错的。”

赶狗人说到一半就住口,神秘地朝鹿皮山方向努了努下巴。

“知道就别小气不说呀!”史考特等了一段时间后,提高音调问,“快说!什么事?”赶狗人用拇指往后指指白牙。

“不管它是狼是狗都一样——它是被驯养过的。”

“不会吧?”

“就是。而且它还当过雪橇犬。您仔细看看这儿,看到它胸前那些痕迹了吗?”

“你说得对,麦特,在成为帅哥史密斯禁脔前它是一只雪橇犬没错。”

“所以要它再重操旧业也无不可。”

“你是说……”史考特热切地问。不过期望没多久再次消退了,他摇摇头,又说:“它来这儿都整整两周了,只是变得比以前更野蛮。”

“给它个机会。”麦特提议,“把它松开一会儿。”史考特不可置信地瞪着他。

“没错。”麦特又说,“我知道您试过了,但那时您手里没有棍子。”

“那你就试吧!”

赶狗人手里紧握一根棍子,走向被铁链拴住的白牙。白牙紧盯棍子的模样,就像牢笼里的狮子看着驯兽师手里的鞭子一样。

“您看,它眼光死盯着棍子看。”麦特说,“这是个好迹象。它不笨,只要我手上有棍子,它就不会攻击我。它没疯,我敢保证。”

麦特的手朝白牙的脖子伸去,白牙立刻竖毛咆哮、压低身子。它一面注视步步逼近的手,一面留意不怀好意悬在它头上的棍子。麦特解开白牙项圈上的铁链,立刻后退。

白牙没察觉自己已经自由了。它被帅哥史密斯囚禁了几个月,那段日子里,除了斗狗时会被放出牢笼之外,其他时间没有片刻自由。战事一结束,它就又立即被囚禁起来。

它不晓得会发生什么事,神或许又要对它施加什么不同的暴行。它小心翼翼,踏着缓慢的步伐,准备随时挨揍。这种情况史无前例,它不知所措,只能战战兢兢走向屋角,提高警觉,准备随时闪避两名紧盯它不放的神。什么事也没发生。它困惑了,完全摸不着头脑,只好又走了回来,停在十几尺外,专注打量两名人类。

“它不会逃走吗?”他的新主人问。

麦特耸耸肩:“我们得赌一赌,只有试过才知道。”

“可怜的家伙。”史考特同情地喃喃道,“它需要的只是人类一点友善的表示。”说着,他便转身走回小屋。

回来时他手上多了一块肉。他将肉扔给白牙,白牙一下跳开,站在一旁怀疑地打量那块肉。

“嘿,你!少校!”麦特大声警告,不过还是晚了一步。

少校已经朝那块肉扑去。在它要咬上肉的瞬间,白牙攻击了。少校被撞倒在地,麦特一个箭步冲上前,但白牙的速度比他更快。少校跌跌撞撞地爬了起来,不过喉头喷出的鲜血瞬间染红一大块雪地。

“可怜啊!不过它活该。”史考特急忙说。

但麦特的脚已经踢向白牙。接下来灰影一闪,白森森的獠牙闪现,尖叫声紧接响起。白牙恶狠狠地放声咆哮,跌到好几码外。麦特弯下腰查看他的脚。

“它咬得还真准。”麦特指着被咬裂的裤管和内衬,以及一块逐渐蔓延的血污说。

“我说过没用的,麦特。”史考特沮丧地说,“尽管我不愿这么想,但这念头就是挥之不去。现在都走到这地步了,这是我们唯一的选择。”

史考特一面说,一面无可奈何地掏出手枪,打开枪膛,检查里面有没有子弹。

“听着,史考特先生,”麦特阻止,“这只狗才刚离开炼狱,你不能期望它马上变成个纯洁善良的圣光天使。给它点时间。”

“但是你看看少校。”史考特不以为然。

赶狗人端详伤势惨重的少校,它躺在雪地的血泊里,气若游丝。

“是它活该,这可是您自己说的,史考特先生。它想要抢白牙的肉,却丢了自己的小命,这是意料中的事。不为自己食物奋战的狗,我连看都懒得多看两眼。”

“可是看看你自己,麦特,它攻击其他狗就算了,但也不能太放肆吧!”

“我也是活该,”麦特固执己见,“我何必踢它呢?您不是也说它没错吗,那我当然也无权踢它。”

“杀了它是做好事。”史考特坚持,“它无法被驯服。”

“听我说,史考特先生,给这可怜的家伙一个努力的机会。它不曾有过任何机会,它在地狱转了一遭,这还是它第一次松绑。给它个公平机会,如果它做不到,我会亲手杀了它。就这么办!”

“天晓得我根本不想杀它,也不想看它被杀。”史考特收起手枪,回答,“那我们就放它自由行动,看看善意会在它身上起什么作用。试试吧!”

他走到白牙面前,好声好气地安抚白牙。

“您手上最好拿着棍子。”麦特提醒他。史考特摇摇头,继续尝试博取白牙的信任。

白牙仍满心疑虑,肯定有什么事就要发生。它杀了这个神的狗,还咬伤他的神同伴,除了严厉的惩罚外它还能期待什么?就算要面对惩罚,它依旧桀骜不驯,竖起长毛、龇牙咧嘴、全神戒备,做好万全的应战准备。这神的手上没有棍子,所以它容许他靠近。神伸出手,笔直朝它头顶落下。白牙缩成一团,紧张不安地伏低身子。它有危险了,这手中一定包藏祸心。它了解神的手,神用它们施展统治的权力,还擅长带来伤害,更不用说它本来就十分讨厌被摸。白牙伏得更低,咆哮得更加凶恶,但手依然不断降下。它不想咬那只手,只好强忍这迫近的危险,直到本能在它体内爆发,求生的欲望再度支配它。

韦登·史考特对自己的灵敏很有信心,相信自己可以闪避任何攻击。不过那是因为他还没领教过白牙出乎异常的神速。白牙就像条蜷曲的蛇,又快又准,一击即中。

史考特惊骇地大叫一声,一手紧握住被咬伤的手。麦特口中爆出一连串咒骂,冲到他身边。白牙趴下,匍匐退后,仍保持竖毛龇牙,目露凶光。现在它铁定会受到和帅哥史密斯先前对它那样恐怖的一顿毒打。

“慢着!你要做什么?”史考特惊呼。麦特冲进小屋内,带着一把来复枪出来。

“没什么。”麦特故作冷漠,淡淡地说,“我只是要实践承诺。我说过我会亲手杀了它。”

“不,你不会动手的!”

“我会。看着吧!”

正如方才被咬伤的麦特替白牙求情,现在换韦登·史考特替白牙讨饶。

“你说要给它一个机会,那就给它一个机会。我们才刚开始而已,不能这么快放弃。这次是我活该,而且你看看它!”

白牙站在四十尺外的屋角,发疯似的厉声咆哮,但咆哮的对象不是史考特,而是赶狗人。

“天啊,我真不敢相信!”赶狗人震惊不已。

“你看它多聪明,”史考特赶紧说,“它跟你一样清楚枪的意义。它很聪明,我们得给这份聪明一个机会。把枪收起来吧!”

“好,乐意之至。”麦特同意,把来复枪靠着柴堆放好。

但他随即又叫道:“您快来看看!”

白牙看枪搁下,便安静下来,停止咆哮。

“这值得好好研究啊。看着!”

麦特的手朝来复枪伸去,白牙立刻发出怒吼。麦特一退开,白牙就闭上嘴巴。

“现在,我们来玩玩。”

麦特拿起来复枪,开始慢慢往肩上扛去。白牙跟着他的动作大肆咆哮。枪越往上,白牙就叫得越凶。且在来复枪瞄准它前,白牙已远远跳开,跑到小屋的转角后躲起来。麦特瞪大双眼,站在原地,白牙方才所站之处,现在只剩一片空荡荡的雪地。

赶狗人郑重地放下来复枪,转头看向他的雇主。

“我同意,史考特先生。这只狗太聪明了,杀了可惜。”

白牙看到韦登·史考特步步逼近,便竖起长毛、高声咆哮,宣告自己不会乖乖接受惩罚。自从史考特被白牙咬伤,包扎好伤口、系上吊腕止血到现在,已经过了二十四个小时。白牙以前也曾经历过延迟执行的惩罚,它担心这就是即将发生的事。否则还有什么可能呢?它犯下大逆不道的滔天大罪,咬伤神祇神圣的血肉再自然不过的推论。而且还是高人一等的白人神祇!依据它过去和神打交道的经验,大难临头是神在几尺外坐下。白牙看不出目前有什么危险,因为它知道神实行惩罚时一定是站着的。除此之外,神的手上现在也没有任何棍、鞭或枪。更重要的是,它是自由之身,没有铁链或木棍困着它,大可趁神起身时逃到安全的地方。在那之前,它就先静心等待吧!

神依旧一语不发,没有半点动静。白牙的咆哮慢慢减弱为低吼,声音渐渐缩回喉间,终于完全安静。这时候,神开口了。他的声音一响起,白牙脖子上的毛就竖了起来,喉头冲出低吼。可是神还是没表现出什么敌意的举动,只是继续平心静气地说着。有一段时间,白牙的低吼跟神的说话声同时响起,两种声音韵律呼应着。神说得滔滔不绝,从来没有人这样跟白牙说过话。他的声音既温和又安慰,那温柔不知怎的触碰了白牙的内心一角。它陶然忘我,不顾本能的严厉警告,开始对眼前这名神祇心生信任。它感到一种安全感,这是它和人相处以来从没有过的感受。

过了许久,神起身走进小屋内,出来时白牙担忧地审视他全身上下,但他手里仍然没有鞭、棍或任何武器。他没受伤的那只手背在身后,也没藏着什么东西。他像先前一样,在同一个位置坐下,离它好几尺远。神拿出一小块肉,白牙竖起耳朵,猜疑地打量肉块,一下看看肉,一下又看看神,提防任何突如其来的动作。它绷紧全身肌肉,准备一察觉任何敌意就远远跳开。

不过惩罚还是迟迟没有降临,神只是把肉块凑到它的鼻子前。肉看起来没什么问题,白牙仍是满腹疑虑。尽管神不断把肉往它面前推,它还是碰也不肯碰。神聪明绝顶,谁知道那块看起来无害的肉块后面藏着什么诡计。过去的经验告诉它——特别是和女人打交道的经验,非常不幸地,肉和惩罚往往是连在一起。

最后,神把肉丢到白牙脚边的雪地上。白牙小心翼翼地嗅着肉,但是眼光却不在肉上。它鼻子闻着,视线却仍紧盯着神。仍然什么事也没发生。白牙叼起肉,狼吞虎咽地吃进肚子。还是什么事也没发生。事实上,神又给了它另一块肉。白牙一样拒绝从神的手上接过肉块,肉再度被抛在地上。这样重复了几次,终于,神拒绝抛肉给它,他把肉稳稳放在手上,等白牙自己过来。

肉块鲜嫩,白牙也真是饿了。它一步一步、异常谨慎地接近那只手,最后终于下定决心要从神的手上吃掉肉。它的眼光片刻不离开神祇,探长脖子,耳朵往后平贴,不由自主地竖起颈间鬃毛,喉间滚着低吼,警告对方它可不是好惹的懦夫。肉块吞进肚里,什么事也没发生。于是它一块接着一块,把肉吃个精光。依旧风平浪静,惩罚未曾降临。

白牙舔舔胸肋,耐心等待,而神又继续自顾自地说着。他的声音中带有慈爱,白牙从未有过这样的经验。它心里同时涌现一阵阵前所未有的感受。它感到一种陌生的愉悦,仿佛某种需求被满足了,心中的某个空洞被填满了。但是本能的刺激和过去的警告再次响起,提醒它神诡计多端,拥有各种意想不到的手段达成他们的目的。

啊,它就知道!现在来了吧,神那擅长伤害的手正朝它伸来,往它头顶落下。可是神依旧滔滔不绝,他的语调轻柔又安慰,尽管有手的威胁,他的声音仍激起白牙的信任;但纵然那声音令它安心,它依旧无法信任那只手。矛盾的情感与冲动拉扯着白牙,它觉得自己就要被撕成碎片。它得耗尽心力,才终于借着鲜见的迟疑,把体内两种争相出头的相反力量统合在一起。

最后,白牙妥协了。它高声咆哮、竖起长毛,耳朵平贴,但是没咬人也没有避开。手不断降落,越来越近、越来越近,最后终于碰到耸立的长毛末端。白牙缩得更紧,那手却跟着它继续下降,坚决压落。它瑟缩一团,几乎都要发起抖来,但它仍竭力控制自己。这只想要触摸它、逼迫它违抗本能的手是个残酷的折磨。过去人类的手带来的种种伤害它仍历历在目,不过这是神的旨意,不得违逆。手提起又放下,轻轻拍打、抚摸它。这动作不断重复,每次只要抬起手,白牙的毛也跟着竖起;而手一落下,双耳又会平贴,喉间发出空洞的低吼。白牙吼了又吼,一遍又一遍警告神它已做好准备,如果受到任何伤害,它会立刻奉还。谁也不知道神在什么时候会揭露包藏的祸心,那轻柔、信赖的声音随时可能变成愤怒的咆哮,那只温柔抚慰的手也可能突然紧紧扼住它,施与惩罚,而它只能默默承受。而神始终不改温柔的口气,手也只是不断起起落落,友善地抚摸它。白牙心里涌现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讨厌手是它的本能,它违反它的意志,限制它的人身自由,但是它的肉体并不因此承受任何痛苦;相反的,它甚至感到愉快。那抚摸的动作,谨慎而缓慢地变成轻搔它的耳根,它觉得更舒畅了。然而它的恐惧未曾稍减,白牙依旧保持戒心,等着出人意外的灾祸降临。折磨和享受两种情绪起伏跌宕,轮流支配着它。

“天啊!我眼花了吗?”

走出小屋的麦特惊呼。他卷着袖子,手里拿着一锅脏洗碗水正要往外泼,但一看到韦登·史考特在抚摸白牙,手不由僵在空中。

他的声音一划破寂静,白牙立刻跳开,恶狠狠地对他咆哮。麦特望着老板,脸上神色颇不以为然。

“史考特先生,恕我直言,您小把戏还真多,花招百出啊!”

韦登·史考特露出优越的笑容,起身走到白牙身边,说话安慰它。说没几句,又慢慢将手放到白牙头上,重新开始摸它。白牙忍受史考特的手,猜忌的眼光并非盯着正在摸它的男人,而是站在门口的麦特。“您或许是顶尖的采矿专家,没错,您是。”赶狗人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说,“但是您小时候没逃家参加马戏团实在太可惜了。”

白牙一听到麦特的声音就咆哮,不过这次并没有从手下跳开,继续舒舒服服地享受史考特抚摸它的头和颈背。

这是白牙结束的开端——结束往日的生活和满腔的仇恨。一种不可思议的美好崭新生活,刚刚展开,是韦登·史考特殚思竭虑,花费无比耐心才做到的,而这同时也须白牙决心洗心革面才能完成。

它必须漠视本能和理性的冲动与怂恿,反抗经验,用当今的生活证实过去的谎言。

它过去所知的生活不仅无法容于现在的生活,而且两者完全背道而驰。总而言之,考虑种种因素,它如今所需要适应的规模,远比它当初自愿从荒野归来,接受灰狸成为它的主人时还要庞大。那时它还小,可塑性还高,心智也尚未定型,可以任由环境之手揉捏、形塑。可是现在不一样了,环境做得太好,它已被捏塑成型,经过千锤百炼后,成为一只冷血无情的残暴战狼,无法付出爱,也无法接受爱,要改变它如同要长河逆流。更何况,它现在已不再年轻,不再具有过去的可塑性。如今,它身体的纤维已经僵硬纠结,经纬已被织成坚硬粗糙的布料,精神也如钢铁般坚硬。一切本能和原则都已定型为固定的法则,它已养成根深蒂固的谨慎、厌恶和欲望。

然而在这新生活中,环境之手再次揉捏,把它的坚硬软化了,重新捏塑成更好的样貌。韦登·史考特就是这根捏塑它的手指,他深入白牙天性的根源,用慈爱触碰那已衰败腐烂的潜力——而这潜力就是爱。白牙过去与神来往的经验中,感受过最震撼的情感是“喜欢”,如今已被“爱”所取代。

这份爱并非一蹴而就,是先从“喜欢”开始,后来才慢慢发展成爱。白牙现在可以自由来去,但它没有逃开,因为它喜欢这个新的神。现在的日子无疑比过去受制于帅哥史密斯的禁锢下好过太多,而且它也需要有个神。需要主人是它的天性。早年它离开荒野,爬回灰狸脚边,接受意料之中的毒打时,仰赖人类的印记便已烙在它身上。而当漫长的饥荒结束,灰狸的村中又有鱼吃后,它二度从荒野归来,这印记再次深深烙印,无法磨灭。

就这样,因为它需要神,因为比起帅哥史密斯,它更喜欢韦登·史考特,所以白牙留下了。为了表示它的忠诚,它扛起守护主人财产的职责。当其他雪橇犬沉睡时,它便在小屋四周巡视,第一个趁夜造访的访客还得因此用棍子打退它,等韦登·史考特出来解危。不过白牙很快便学会从脚步声和来人的举止分辨坏人与好人。来人若是脚步响亮,笔直走向小屋门口,它便不会去找他们麻烦——但它依旧会警戒地盯着他,直到主人将门打开,招呼寒暄,证明对方确实是访客。至于那些鬼鬼祟祟、东躲西藏、四处张望、遮遮掩掩的家伙,白牙必定毫不犹豫地出手惩戒,把对方逼得落荒而逃。

韦登·史考特一肩挑起弥补白牙的责任——或该说是弥补过去人类对白牙做的错事。这关乎原则和良知,他认为白牙过去所受的折磨,是人类对它的亏欠,必须偿还。所以他对这匹战狼特别关爱,每天都一定会好好拍拍它,关心它。

白牙起初仍多有疑虑,无法完全放下戒心,但渐渐地,它越来越喜欢这爱抚。不过有个习惯它始终无法戒除,那便是它的低吼。从抚摸开始到结束,它的低吼不曾停歇。不过这低吼声中带有新的音调,陌生人听不出来,他们只认为白牙的低吼代表了原始的凶残,令人心跳为之停止,血液为之凝结。从白牙在狼穴发出第一声刺耳的怒吼以来,已经过了许多年,白牙的喉咙因无数次凶猛的咆哮而变得嘶哑粗糙。如今它已无法软化从喉咙发出的声音,好表达它感受到的温柔。尽管如此,对它无比怜爱的韦登·史考特听力敏锐,能够从凶狠的低吼声中捕捉到新的声调——除了他,没有人听得出隐约其中的满足轻吟。

日子一天天过去,喜欢一下就进化成了爱。虽然白牙不晓得什么是爱,但它还是感受到爱的存在。它在它心里形成一个洞,一个盼望饥饿、疼痛与渴望能够被安慰、被满足的洞。那种痛苦和不安只有在接受新神的抚摸时才能舒缓。在这种时候,爱就是喜悦,一种欣喜欲狂的满足。但一和神分开,那痛苦和不安又再次归返,体内的空洞又被挖开。空虚感压迫着它,饥饿感不停啮食它。

白牙正在寻找自我。尽管它早已成熟,也早就被形塑出一副残暴严酷的模样,但它的天性正在绽放。它体内各种不知名的情感和不寻常的冲动正在勃发,过去的行为准则也不断变化。过去的它好逸恶劳,讨厌不适和痛苦,并据此调整自己的行为。但现在不同了,因为这份新情感,它常常为了它的神主动选择不适和痛苦。每天一大清早,它不再四处游荡、觅食,或躲在遮风蔽雪的角落,而是在阴冷的屋前台阶等上好几个小时,只为了见神一面。入夜后,只要听到神回家,白牙就会离开它在雪地里挖好的温暖床铺,只为了迎接神友善的抚摸和欢迎的招呼。为了跟神在一起,为了被他抚摸或伴随他进城,即便是肉它也甘心放弃。

爱不仅取代了喜欢,更坠入它心灵最深的角落,那是喜欢从没到达之处。它的心底深处也跟着出现了新的感受——爱。它接受了爱,也付出回报。这是个真真切切的神,温暖明亮的神。在他的光芒之下,白牙的天性犹若阳光下的花朵盛放。

但是白牙并没有表现出它的情感。它太老了,性格也已定型僵化,无法自然地用新方法表达内心感受。它太内敛、太习惯孤僻,它已经沉默、孤独和阴郁太久。这一生中,它还没吠叫过,现在也无法学会用吠叫欢迎主人。它从不拦在主人身前,为了表达爱意而做出任何夸大可笑的举动。它从不跑上前迎接神,它只等在远处——它永远都会等在那儿,一定会。它的爱中带有崇拜,是一种安静而且无法言喻的无声敬爱。它只会用凝望来传达内心感受,用目光追随神的每一个动作。有时当神看着它、和它说话时,它会因为无法透过身体表现爱意而显得忸怩不安。

白牙在许多方面都学会了自我改变,好适应新的生活。它学会不能去找主人的狗麻烦,不过它的天性还是凌驾于理智之上,仍忍不住要先让它们承认它高高在上的领导地位,但达成目的后就不再惹是生非。现在只要它现身、走过狗群之间时,它们一定会乖乖让路。它宣示旨意时,它们也会乖乖遵从。

同样地,它也开始容忍麦特——因为他是主人的所有物之一。主人鲜少喂它,大多是麦特负责喂食,那是他的工作。但白牙知道它吃的是主人的食物,麦特不过是受主人之托。麦特尝试要在白牙身上绑上背带,让它和其他狗一起拉雪橇,却始终无法成功。一直要韦登·史考特亲自替白牙系背带,发号施令,白牙才明白这原来是主人的旨意,是主人要麦特驾驶它、指挥它工作,如同他驾驶、指挥主人的其他狗一样。

克伦代克的雪橇底部有滑橇,和麦肯锡的平底雪橇不一样,两者驾驭狗队的方法也不同。在这儿,狗队不呈扇形奔跑,而是每条狗拖着两条缰绳,一只接着一只,排成直线奔驰。此外,在克伦代克这儿,领袖就是领袖,必须是最聪明、最强壮的狗才能坐上领袖宝座,而且整个狗队都畏惧它、服从它。不难想见,白牙很快取得领袖地位——它不可能屈从于别的狗之下。麦特在领教过诸多麻烦和不便后也明白了这点。白牙自己选定了这个位置,在经过几次实际考验后,麦特也用强烈的语言支持它的判断。尽管白天得拉雪橇,白牙夜晚依旧没有放弃守卫主人财产的职责。它就这样日夜工作,比过去更警醒、更忠心,所有狗之中最有价值的非它莫属。

“我不吐不快啊!”麦特有天说,“我得说,当初您花钱买下这条狗实在太明智了!用拳头吓唬帅哥史密斯这招也漂亮至极!”

韦登·史考特听到帅哥史密斯的名字,灰色眼珠又燃起熊熊怒火,他愤愤地嘀咕一声:“那个畜生!”

春末之际,出现了一件令白牙忧心忡忡的事。亲爱的主人毫无预警地消失了。不过事前并非毫无征兆,只是白牙对于那些迹象还不熟悉,也不明白打包行李的意义。事后它才想起,打包就是主人消失的前兆,不过那时候它毫不起疑。那一晚,它照旧等候主人归来。午夜时,刺骨寒风把它赶去小屋后方,它在那儿打起瞌睡,半梦半醒间,耳朵仍留意等待熟悉的脚步声响起,不敢稍有松懈。到了凌晨两点,它焦虑地再也顾不得寒冷,跑到屋前,蜷在台阶上等候。

但主人始终没有出现。天亮后,门打开了,麦特走了出来,看见白牙一脸忧愁地望着他。他们之间无法用言语交谈,麦特无法告诉白牙它迫切想知道的消息。日子一天天过去,主人依然不见踪影。从来不曾生病的白牙病倒了,严重到麦特后来不得不把它带进小屋,在给老板的信里提起白牙。

人在瑟科市的韦登·史考特在信末读道:

“那该死的狼不肯工作、不肯吃东西,一点精神都没有。所有狗都欺负它。它想知道您怎么了,可是我不知道要怎么告诉它,再这样下去它八成就快没命了。”

正如麦特所言,白牙不肯进食,无精打采,其他狗攻击它也无动于衷。它躺在屋内的炉火旁,对食物、麦特或生存都意兴阑珊,连求生的意志也没了。麦特不管轻声细语或大声咒骂都没用,白牙通通不为所动。它最多只是将呆滞的目光移向他,然后又习惯性地把头枕回前脚上。

终于有一晚,麦特正喃喃读书时,突然听到白牙发出一声低低的呜咽。他吓了一跳,站起身,耳朵朝大门留神竖起,凝神倾听。不多久,麦特听见脚步声响。门打开,韦登·史考特走了进来。两人握了握手,然后史考特环顾屋内。

“那匹狼呢?”史考特问。

他看见它了。壁炉旁,白牙就站在它原先躺着的地方。它不像其他狗一样激动地朝他扑去,只是站在那儿凝望他,静静等待。

“见鬼了!”麦特惊呼,“您看,它居然在摇尾巴!”

韦登·史考特一面呼唤白牙,一面大步朝它走去。尽管不是飞身扑跃,白牙还是快步迎上前去。它依旧显得扭扭捏捏,但是靠近时,眼里流露出一种奇异的神采,涌现一种无法言喻的充沛情感,光芒四射。

“你不在的时候它从没这样看过我。”麦特说。

韦登·史考特恍若未闻。他蹲下,面对白牙,爱怜地伸手摸它——先是搔搔它的耳根,好好从脖子一路摸到肩膀,再用指尖轻轻抚摸白牙的背脊。白牙也低吼响应,吼声中的轻吟比过去都还要清晰。

不只如此,过去白牙再怎么挣扎,也无法表达它体内的喜悦和强烈的爱意,现在终于成功找到传达的方法。它突然伸长脖子,把头在主人的手臂和身体间顶来顶去。它不再低吼,除了两只耳朵外,整颗头都藏在主人的臂弯里又顶又蹭。

两名男子四目交接,史考特的眼里闪耀着泪光。

“天啊!”麦特的语气充满敬畏。

片刻后,麦特恢复镇定,说:“我就说这匹狼其实是条狗,你看看它!”

现在,亲爱的主人回来了,白牙康复神速,在小屋内休养了一天两夜就回到屋外。其他雪橇犬已经忘记它有多威猛,只记得它近来病恹恹的虚弱模样,它一出现在门外,它们就立刻蜂拥而上。

“给它们见识见识吧!”麦特站在门边观看,开怀地咕哝,“你这匹狼,给它们好看!给它们好看!”

白牙用不着人鼓励,光是亲爱的主人回来就够了。它体内再次充满光彩夺目、汹涌澎湃的活力。它战斗纯粹是为了喜悦。它无法用言语表达,只有依靠战斗,才能传达出内心强烈无比的感受。结局当然只有一种,就是狗群被打得溃不成军,狼狈逃窜,一直到天黑后才一只接着一只偷偷溜回来,谦卑地表示愿意效忠白牙。

自从学会和主人磨蹭撒娇后,白牙便常常这么做。这是它最终的誓言,它无法有更进一步的表示。它的头一直是自己最小心守护的部位,向来讨厌别人碰它的头。体内的野性使它依旧对伤害和陷阱深怀恐惧,那种要它避免接触的惊慌冲动依旧挥之不去。本能强硬地要它绝不能让别人碰它的头,但如今,在亲爱的主人面前,它却主动把头钻进主人的臂弯里,任人宰割。这表达了它对主人全心全意的归顺与信赖,仿佛是在说:“我把自己交给您,任凭您吩咐。”

史考特回来不久后的一晚,和麦特在睡前玩起克里比奇牌戏。“十五比二、十五比四,所以加起来是六分。”麦特在计分时,外面突然接连响起惊呼和咆哮。两人相视一眼,纷纷起身。

“有人被那匹狼逮到啦!”麦特说。

一声夹杂恐惧和痛苦的疯狂尖叫让两人加快动作。

“带上灯!”史考特冲出屋外,嘴里大吼着。

麦特拎了灯跟上。借着灯火,他们看见有个人仰躺在雪地上。那人的手臂交叠,一手上、一手下地护在面孔和喉咙前,挡避白牙的獠牙。他非得如此,因为白牙暴跳如雷,正张牙舞爪地疯狂攻击他的脆弱部位。那人从肩膀一路到手腕的外套衣袖、蓝色的法兰绒衬衫和内衣都被撕成碎片,手臂也皮开肉绽、鲜血淋漓。

这是两人出门后第一眼见到的景象。韦登·史考特立刻扼住白牙咽喉,把它拖开。白牙还在挣扎咆哮,但不再有要咬人的意思,听到主人怒斥,它很快安静下来。

麦特搀扶那人起身。那人一面站起,一面放下手臂,露出帅哥史密斯那张野兽般的面孔。赶狗人见景,仿佛像抓了块燃烧的炭火般,忙不迭松手。帅哥史密斯朝光线眨了眨眼,环顾四周,看见白牙,一阵惊怖蹿上他的脸。

与此同时,麦特发现雪地上躺着两件东西,他把灯拿近,用脚指给老板看——是一根铁链和一根结实的木棍。

韦登·史考特看到后点点头,一语不发。赶狗人按住帅哥史密斯的肩头,把脸凑近。他不需要开口,帅哥史密斯就已经吓得屁滚尿流。

这时候,亲爱的主人拍拍白牙,对它说:“他想要把你偷走,是不是?而你不肯!嗯,他犯了个大错,是不是?”

“他肯定是自以为恶魔上身了,居然有这胆子!”赶狗人窃笑。

白牙的情绪依旧高亢,长毛竖得笔直,止不住地咆哮。但渐渐地,它的长毛慢慢落下,喉咙间遥远又微弱的轻吟越来越高昂。

大难临头。即便尚未有明确的证据,白牙仍察觉出空气中弥漫着不祥的征兆。它模模糊糊地感应到有种改变即将发生,它不晓得原因,也不晓得自己是怎么察觉的,总之它从两名神身上感觉出即将发生的事。他们在不知不觉中,微妙地将意图泄露给在台阶上来回徘徊的狼。白牙不用进入屋内,也能得知他们心中所想。

“你听听!”有天共进晚餐时,赶狗人这么嚷嚷。

韦登·史考特侧耳凝听。门边传来一声低低的焦虑哀鸣,仿佛掩饰在呼吸之下,传来依稀可辨的啜泣声。白牙接着用鼻子长长吸了口气,好确定它的神还在屋内,仍未抛下它,独自展开神秘的旅程。

“我一点也不怀疑那只狗知道您的打算。”赶狗人说。

韦登·史考特望向同伴,目光几近恳求,却言不由衷。“我怎么能把一匹狼带回加州?”他质问。

“这就是我的意思。”麦特回答,“你把它带回加州后打算怎么处置它?”

但韦登·史考特不满意这个回答,麦特似乎是在若无其事地评判他。

“白人的狗绝对不是它的对手,”史考特又说,“它们只会被当场格杀。就算我没有因为它被人告到破产,它也会被当局带走处死。”

“它是个不折不扣的杀手,我知道。”赶狗人说。

韦登·史考特狐疑地看着他,随即断然道:“行不通的。”

“是行不通。”麦特也同意,“何必麻烦呢?难道您要专门雇一个人照顾它?”

史考特的疑虑消失了,轻松地点点头。两人陷入沉默,那仿佛啜泣的低声哀鸣又从门口传来,紧接着是试探般的长长吸鼻声。

“不可否认它心里只有你。”麦特说。

史考特突然一把火起,愤愤地瞪着麦特:“该死的!我很清楚自己的打算,知道该怎么做最好!”

“我同意,只是……”

“只是什么?”史考特厉声问。

“只是……”赶狗人原本温和的语气陡然一变,掩饰不住上涨的怒意,“唉,您不用这么火大,从您的样子看来,谁都会觉得您拿不定主意。”

韦登·史考特天人交战,开口时语气温和些了:“你说得没错,麦特,我拿不定主意,这就是问题。”

沉默片刻后,史考特又说:“唉,带白牙一起走实在荒谬至极。”

“是啊!”麦特回答。但是老板一样不满意他的答案。

“不过啊,以伟大的萨达纳培拉斯之名,它到底是怎么知道您要离开的?我实在想不透。”赶狗人不解地问。

“我也不知道,麦特。”史考特悲伤地摇摇头。

终于来到这一天,白牙从敞开的小屋大门看见那要命的旅行袋,而亲爱的主人正在收拾行李。屋里屋外人们进进出出,向来平静的小屋现在因这奇异的骚动忙得翻天覆地。铁证如山了。白牙先前就已经有所察觉,现在只是证明它的预感没有错。它的神正准备踏上另一次旅程,而既然他先前没有带它同行,这次想来也不会。

那一晚,白牙发出长长的狼嚎,就像童年时它从荒野逃回村庄,却发现村庄已不复存在,看见灰狸帐篷的所在之处只剩一堆垃圾残骸时一样的悲鸣。它昂首向着凄冷的寒星长嚎,倾诉心中的悲痛。

小屋内,两名男人刚就寝。

“它又不肯吃东西了。”麦特躺在床铺上说。

韦登·史考特的床铺传来一声咕哝,毛毯动了一下。

“从您上次离开的那副样子看来,我肯定它这次必死无疑。”另一张床铺的毛毯烦躁地翻来覆去。

“喔,闭嘴!”史考特在黑暗中怒斥,“你比女人还唠叨。”

“您说得没错。”赶狗人回答,而韦登·史考特不确定他是否在窃笑。

隔天,白牙的焦虑更加明显。只要主人一离开小屋,它便如影随形地跟在主人脚边,主人一进屋,它就死守在屋前台阶。从敞开的门口,它可以瞥见地上的行李,旅行袋旁又多了两个大帆布袋,另外还有一只箱子。麦特正在用一块小防水布将主人的毛毯和皮衣包起。白牙看着,忍不住哀泣。

过了一会儿,来了两名印第安人,白牙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们把行李扛到肩上,跟着麦特下山,麦特手里则提着寝具和那只旅行袋。但是白牙没有跟着他们,主人还在小屋里。过了一会儿,麦特回来了。主人来到门边,呼唤白牙进屋。

“你这个可怜的家伙。”他搔搔白牙耳朵、拍拍它的背,柔声道,“我要去很远的地方,老家伙,你不能跟我去。低吼一声吧最后一次,好好地低吼一声,跟我说再见。”

可是白牙不肯出声。相反的,在哀愁又殷切地望了一眼后,它蹭了蹭史考特,把头埋进主人的臂弯与身体之间。

“汽笛响了!”听到育空河畔传来汽船刺耳的船笛,麦特高喊,“您得快些!记得锁上前门,我从后门出去。快!”

前后两扇门同时甩上。韦登·史考特等待麦特绕到屋前。门内传来一阵低低的哀鸣和啜泣,紧接着又是长长的吸鼻声。

“你一定要好好照顾它,麦特。”两人下山时,史考特交代道,“写信告诉我它过得怎样。”

“一定。”赶狗人回答,“但是您听听。”

两人停下脚步。是白牙,它正像忠犬死了主人般悲声长嚎,那是最深刻的悲痛,先是爆发令人心碎的尖声哭泣,而后又消退成悲凉的颤音,一遍一遍倾泻它的悲伤。

“极光号”是今年第一艘开往外地的汽船,甲板上挤满致富的探险家和破产的淘金客,每个人当初有多急着赶来北国,现在就有多急着想回外地。跳板旁,史考特和准备登岸的麦特握手道别,但麦特的手突然软了下来。他看见了什么,目光定定停在史考特身后。史考特转头去瞧,看见甲板的几尺外坐着一条狗,忧愁又殷切地看着他。是白牙。

赶狗人轻声诅咒,语气中满是敬畏。史考特只是瞠目结舌地呆立原地。

“您有锁上前门吗?”麦特诘问。史考特点头,反问:“后门呢?”

“我锁了!”麦特激动地说。

白牙摇尾乞怜地平贴耳朵,只是仍坐在原地,没有上前的意思。

“我得把它带上岸。”麦特说。

麦特朝白牙走近几步,白牙却一溜烟地逃开。赶狗人扑上前,白牙在人群脚下钻来钻去,左拐右闪。它在甲板上团团打转,奋力躲避麦特的追捕。不过亲爱的主人才一呼唤,白牙立刻顺从地来到他身边。

“哼,几个月来喂它的是谁啊?就偏不肯接近我是怎样?”赶狗人愤愤不平地嘀咕,“还有您,您也只有在头几天为了培养感情才喂它。我实在想不透,它是怎么知道您是老板的?”

本来正在轻抚白牙的史考特突然弯下身子,指向它鼻子上几道新出现的伤口和双眼之间一道深深的裂口。

麦特俯身,探手摸遍白牙腹部。

“我们忘记窗户了。它的肚子被割得伤痕累累。这家伙肯定是破窗而出,我的天啊!”

韦登·史考特对麦特的话充耳不闻,思绪飞快转动。“极光号”响起最后一声起航的船笛声,送行的人匆匆跑下跳板,回到岸上。麦特解下颈间的领巾,准备兜上白牙脖子。史考特一把抓住赶狗人的手。

“再见了,麦特,我的老兄弟。至于这匹狼你不用写信了,懂吗?我……”

“什么!”赶狗人惊呼,“别告诉我……”

“没错。你的领巾,喏,拿去吧!我会写信跟你说它的情况的。”

麦特走下跳板,半途又停下脚步。

“它适应不了那边的天气的!”他掉头大喊,“除非天暖的时候您给它剃毛!”

跳板收起,“极光号”离岸了。韦登·史考特最后一次挥手道别,然后转过身,俯身凝视伫立脚边的白牙。

“现在可以吼了吧,你这家伙!吼吧!”他说着,拍了拍白牙敏感的脑袋,搔搔它平贴的耳朵。

白牙在旧金山登陆。它吓傻了。一直以来,它无须思考,无须经由意识察觉,在它内心深处,它知道力量始终与神性相连,从没有过一丝怀疑。但当它走在旧金山黏腻肮脏的人行道上时,它才明白,人神的神奇远非它能想象。在这里,它过去熟知的小木屋被巍峨的高楼取代,街上充斥许多危险的东西——马车、货车、汽车。高大壮硕的骏马拉着庞大的货车,怪物般的缆车和汽车呼啸穿梭其中,如同它在北国森林熟悉的那些山猫,不停发出骇人的尖叫。

这些全都是力量的展现,而藏身于这些力量之后的就是人类。如同过去一样,人类发号施令、操纵万物,从中展现自我。一切是多么伟大、多么惊人啊!白牙感到无比敬畏。恐惧在它心头徘徊不去,小时候初次从荒野踏进灰狸的村落时,它便感到无比的渺小和脆弱;而现在,即便它已经长大成熟,也对自己的力量无比自豪,却又再次兴起同样的感受。而且,这里好多神啊!人来人往,看得它眼花缭乱。街道上传来的种种巨响震耳欲聋,景物飞快变换,仿佛没有停下来的一刻,这一切都令它茫然失措。它从没这么依赖亲爱的主人过,它紧紧跟在主人脚边,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不让他离开视野。

幸而这城市景色不过是噩梦一场,既虚幻又恐怖,久久之后仍在它梦境徘徊不去。它被主人放进一辆行李车中,绑在角落,置身于成堆的货物和手提箱之间。这里有个身材结实粗壮的神祇在发号施令,将皮箱和箱子四处乱扔,制造许多噪声,一下拖进车内,叠成一堆,一下又“乒乒乓乓”扔出门外,丢给等在车外的神。

白牙就这样被主人遗弃在这个行李炼狱里——至少白牙以为自己被遗弃了。直到它闻出主人的帆布袋就在身边,才定下神来守卫它们。

“你也该来了!”一个钟头后,韦登·史考特出现在门边,行李车大神一见到他就大喊,“你的狗连碰都不让我碰一下你的东西!”

白牙从车中探头张望,眼前所见却令它震惊无比。那噩梦般的城市不见了!它原先把行李车当作屋子里的一个房间,它进去之后,城市就包围在屋外四周。但在这段时间内,城市消失了,它的双耳不再被城市的喧闹震得隐隐作痛。现在,在它面前是片欢愉的乡村景致,阳光洒落一地,慵懒宁静。而它的惊讶稍纵即逝,如过去毫不保留就接受了神的种种作为和展现一般,白牙立刻接受了这转变;神本就如此强大,无须意外。

有辆马车等着他们。一男一女朝主人走来。女人伸出手臂,圈住主人的脖子——这是敌意的展现!白牙转眼化身为残暴的恶魔,韦登·史考特急忙松开妇人的拥抱,站到咆哮不断的白牙身边。

“没事,母亲。”史考特一面说,一面紧拉住白牙安抚它,“它以为您要伤害我,而它不容许这种事发生。没事,没事,它很快就会知道这没什么。”

“那我想在这段时间内,我就只能趁我儿子的狗不在的时候,才能表达对儿子的关爱咯。”虽然被吓得脸色发白、虚脱无力,妇人脸上还是露出了笑容。

她望向白牙,白牙依旧竖着鬃毛,目露凶光,高声咆哮。

“它得学好规矩,而且刻不容缓。”史考特说。

他轻声对白牙说话,直到白牙平静下来。接着语气陡变,坚定地命令道:“趴下!马上趴下!”这是主人教过它的事情之一,因此尽管心里不情愿,白牙还是悻悻然地遵从听话。

“可以了,母亲。”

史考特张开双臂,但视线还是紧盯着白牙。

“趴着!”他警告,“趴着!”

听到主人命令,原本无声无息、长毛怒竖、半跪半立的白牙只好趴回地上,看着那敌意的行为再次上演。不过那动作没有造成任何伤害,另一名陌生的男神也没有接着拥抱主人。行李被搬上马车,两名陌生的神和慈爱的主人也跟着上车。白牙追了上去,时而警戒地跟在马车后方,时而冲到奔驰的马旁,竖起长毛警告它们自己就在旁边盯着,绝不容许它们在急奔间伤害到它的神。

十五分钟后,马车颠簸进入一道石门,行进在两排枝叶成荫的胡桃树之间。两侧的胡桃树后各是一片宽阔的草坪,草坪上零星耸立着高大结实的橡树。不远处,被阳光晒得棕褐金黄的干草场与精心照料的绿茵场形成鲜明对比。干草场后是黄褐色的山丘和一片高地牧场。草坪尽头,在从谷底缓缓隆起的第一段斜坡上,耸立着一座门廊深阔的多窗宅邸。

白牙没来得及瞧清四周景物,马车才进门,一条双眼晶亮的尖鼻牧羊犬便义愤填膺地扑向它,飞身挡在白牙和主人之间。白牙没有发出任何警告,长毛一竖,立刻发出致命的无声扑击。不过它没有成功,半途中它便猛然收势。为了避免和敌人接触,它绷紧前腿,刹住冲力,差点一屁股坐下。对方是条母狗,狼族的法则在它面前竖起一堵高墙,阻止它进攻。若要攻击那条母狗,它就必须违背自己的天性。

但对那条牧羊犬来说却完全是另一回事。母狗不具有如此本能。更何况,作为一头牧羊犬,它天生就对荒野心怀恐惧,对狼的惧意更是异常强烈。在它眼里,白牙就是一匹狼,世世代代的掠夺者,从它遥远的先祖开始成为牧羊犬以来,便不断猎杀羊群的侵略者。因此,尽管白牙已停止攻击、避免与它接触,它依旧飞身扑去。白牙感到对方的牙齿埋进它肩膀,不由自主地放声咆哮,除此之外没有任何要伤害对方的举动。白牙节节败退,困窘地绷紧四肢,尝试要绕道而行。它东闪西躲,团团打转,却始终无法成功。那头牧羊犬牢牢挡住去路,不肯放行。

“过来,可丽!”马车上的陌生男子喊道。

韦登·史考特大笑:“没关系,父亲,这是好训练,白牙有很多事要学,现在开始也好。它会适应的。”

马车继续前进,可丽依旧挡着白牙的去路。它想离开车道,绕过草坪跑到它前头,不过牧羊犬跑在里头,距离较短,总是拦在它前方,用两排白森森的利齿威吓它。白牙掉头转身,穿过车道,冲到另一片草坪上,而那头牧羊犬依旧阴魂不散。

白牙瞥见马车消失在树林间,主人就要被带走了!情势紧迫,它又试着绕了一圈,但可丽飞快赶上。就在这时,白牙猛然掉头,正对牧羊犬——这是它惯用的伎俩。它肩对准肩,笔直撞去。可丽不仅被撞倒在地,而且因为速度正快,一个收势不住,一路侧滚而下。自尊受伤的它奋力挣扎,想用脚抓住碎石路,止住跌势,一面怒不可遏地厉声咆哮。

白牙等也没等,拔腿就跑。路面现在清空了,这正是它所要的。可丽紧追在后,死咬不放,一刻也没停止怒吼。现在它们跑在路上,白牙可以好好让它见识一下什么才叫真正的奔跑。可丽歇斯底里地放足狂奔,铆尽全力迈出每一步,白牙却始终领先前方,轻盈无声,丝毫不费吹灰之力,仿佛魅影般掠过地面。

白牙绕过宅邸,来到供马车暂停的门廊。它追上马车了,马车已然停止,主人正要下车。就在这时,还在全速奔跑的白牙突然察觉有东西从侧边袭来;是一头猎鹿犬。白牙原本打算正面冲撞敌人,只是它的速度太快,猎犬又离它太近,结果反被拦腰撞倒。而且因为它的冲力过于猛烈,又被攻得措手不及,白牙还在地上滚了一圈。它翻身而起,耳朵向后平贴、龇牙咧嘴、面目狰狞,有如地狱恶鬼。它牙齿狠狠一咬,獠牙差点就埋入猎犬柔软的咽喉。

主人赶紧跑上前,但他距离太远,是可丽救了猎犬。白牙原本正要扑上前发出致命的一击,在它正要发动攻势时,可丽赶上了。它先是败在白牙的诡计下,之后跑又跑不过它,更别说还被粗鲁地撞倒在碎石路上。它怒不可遏,如龙卷风般席卷而至。那是一道由受创的自尊、义愤填膺的怒火,以及对出身荒野的掠夺者的本能恨意所形成的暴风。可丽拦腰一撞,半途阻挡了白牙的扑击。白牙再次被撞倒在地,又滚了一圈。

主人赶到了。他一手拉住白牙,他的父亲则大声喝止另外两条狗。

“我说啊,对一匹从北极来的孤狼来说,这算是热情迎接了吧!”主人一面说,一面用手轻抚白牙,让它冷静下来。“据说它这辈子只被打倒过一次,而现在在短短三十秒内它就滚了两次啦!”

马车驶离,屋内走出其他陌生的神祇,有些恭敬地站在一旁,但其中两个女人又做出扼住主人脖子的危险举动。然而白牙开始容忍这个行为,因为这举动似乎不会造成伤害,那些神发出的声音也没有丝毫威胁之意。这些神祇也对白牙示好,它却反用咆哮吓退他们。主人同样告诉她们先别靠近它。这些时候白牙总会紧靠在主人脚边,接受主人在它头上轻拍安抚。

“狄克,躺下!”那头猎犬一听到命令,立刻跑上台阶,在门廊一侧躺下,一面低吼,一面愠怒地瞪着入侵者。可丽则由其中一名女神照料。女神搂着它的脖子,轻抚安慰。可丽仍旧忧心忡忡,不安地连连哀鸣,恼怒主人允许这匹狼存在,深信他们犯了大错。

所有神都走上台阶,进入屋内。白牙紧跟在主人脚边。狄克在门廊上低吼,台阶上的白牙也竖起长毛,低吼回敬。

“可丽带进屋,这两只就留在外面,让它们自己打出个胜负。”史考特的父亲提议,“不打不相识,打完它们就会变成朋友了。”

“那么白牙为了展现它的友谊,一定会在丧礼上深表哀悼的。”主人笑答。老史考特不可置信地先看看白牙,然后望向狄克,最后是他的儿子。

“你是说……”

韦登点点头:“没错。狄克在一分钟内就会变成一具尸体。”他转头对白牙说:“来吧,你这头野狼,该进屋的是你。最多两分钟。”

白牙绷紧四肢,走上台阶。穿过门廊时它尾巴竖得笔直,双眼死盯着狄克,以防它又从侧面偷袭,同时准备好要应付任何可能从屋内猛然攻击它的恐怖未知。不过什么可怕的东西也没出现。它走进屋里,小心翼翼地四处探查,什么也没发现。于是它心满意足地咕哝一声,在主人脚边躺下,观察周遭动静。它深信这座屋檐下必定藏着什么恐怖的事物,准备随时一跃而起,为了生存奋力搏斗。

白牙不仅天生善于适应,而且走过许多地方,见多识广,明白适应的意义和必要。白牙很快就把“山岭远景”——也就是史考特法官的宅邸当作自己家。它和那两条狗再也没起过严重的冲突,它们比它更了解南国的神,打从白牙跟着神进入屋内的那一刻,它们就接纳白牙成为家中一员。尽管它是狼,但既然神破例准它留下,身为神的狗的它们,也只能赞同这项裁决。

起初,狄克仍不免有些排外,可不久后便平心静气地接受白牙是附属于这片领地的一部分。若依狄克所愿,它们俩原可以结为好友。只是白牙嫌恶友谊,它只求其他狗不要来招惹它。这一生中,它都孤立于同类之外,也希望能一直这样孤立下去。狄克的示好只让它厌烦,一上前便咆哮将它赶开。在北方,白牙学会不要找主人的狗麻烦,它至今都没忘了这个教训。不过它坚持离群索居、独来独往,好脾气的狄克终于也受不了它的冷淡,放弃与它交好。跟白牙相比,它现在还对马厩附近的拴柱比较有兴趣呢!

但可丽就不同了。因为神的命令,它不得不接受白牙,可它没有理由就这么白白放过这匹野狼。白牙和它的同类曾对它的先祖犯下无数罪行,那些野狼蹂躏、践踏羊圈,这记忆交织于它的血肉之中,这仇恨它们牧羊犬没有一世忘记过。这一切都让可丽有若芒刺在背,挑动它的复仇之心。它不能当着神的面攻击白牙,毕竟是神让它留下的,却不阻止它用其他伎俩折磨白牙,让它的日子苦不堪言。它们之间横着永世难解的宿怨,而它——可丽——将时时提醒对方这深仇大恨。

因此,可丽利用它的性别优势占尽白牙便宜,欺凌白牙,不给它好日子过。白牙的天性不允许它攻击可丽,可丽却死咬不放,它无法置身事外。每当可丽攻击它,它只能用受浓密长毛保护的肩膀承受它的利齿,然后绷紧四肢,昂首庄严地走开。如果可丽逼得太紧,它便绕圈对峙,将头别开,把肩膀朝向它,脸上和眼里尽是百无聊赖与容忍的神情。有时候后臀被咬中了,白牙也只能狼狈地落荒而逃。不过大多时候,它都尽力维持高贵肃穆的尊严,尽可能地无视可丽的存在,能避多远就多远。一看见或听到可丽靠近,白牙就先起身离开。

还有其他许多事等着白牙学习。北方的生活很单纯,相形之下,山岭远景这儿的生活复杂许多。首先,它必须学会辨认主人的家人。这方面它多少已经有了准备,就像过去米沙和库鲁库琪属于灰狸,分享他的食物、营火和毛毯一样,现在山岭远景内的所有居民都属于主人。

而两者间仍是不全然相同的——事实上是大相径庭。跟灰狸的帐篷比起来,山岭远景大上许多,要考虑在内的人也多了许多:有史考特法官、法官的妻子、主人的两个妹妹贝丝和玛丽,还有主人的妻子艾丽斯,以及他的小孩,四岁的小韦登和六岁的茉德。没有人能告诉白牙这些事,而它对血缘和亲属关系不仅一无所知,也没有能力理解。不过它仍迅速学会宅邸里的所有人都属于主人,一有机会便仔细观察、研究他们的动作、言语和语气,慢慢了解他们和主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主人珍爱他们的程度。之后白牙便根据这套明确的准则对待他们,主人重视的,它就重视;主人宠爱的,它就珍惜守护。

比如那两个小孩。白牙这一生从没喜欢过幼童,它憎恨并且畏惧小孩的手。过去在印第安村落生活的日子,它就已经领教过他们的专横、凶暴和残酷,这教训它谨记在心。小韦登和茉德第一次靠近它时,白牙目露凶光,低吼着警告他们不准接近。是主人一掌打下,厉声喝令,它才不得不容忍他们的抚摸。但它依旧在他们小小的手下不住低吼,那低吼声里可没有一点轻吟的音调。过了一段时间后,它发现主人十分珍视这对男孩和女孩。自此之后,用不着掌掴或斥责,它便任他们抚摸。

白牙从未流露任何热切的情感。它用无礼而直率的态度屈从于主人的小孩之下,像人类忍受痛苦的手术般忍受他们的嬉闹。忍无可忍时,它便毅然起身离开。只是渐渐地,它也喜欢起两个孩子,不过依旧没有表现出来。它不会主动去找他们,但也不再看到他们便掉头离开,而是等着他们上前。再过一段时间,人们注意到它一旦看见两个孩子接近,眼中竟会绽放喜悦的光芒;等他们离开去找别的事玩时,它目送他们离去的眼神反显得怅然若失。

这些都是循序渐进的,旷时费日。除了孩子以外,白牙最在意的就是史考特法官。它特别在意法官的可能有两个原因:第一,他显然是主人非常珍视的所有物;第二,史考特法官是个内敛的人。当史考特法官在宽阔的门廊上读报时,白牙喜欢躺在他脚边,接受他不时投来的眼光或招呼——显示他认可白牙的存在和陪伴。不过只有主人不在时白牙才会这样,主人一出现,白牙眼中就容不下其他事物。

白牙允许家中所有成员把它当作宠物、夸奖它,然而,它从未给予他们它对主人的付出。除了主人之外,没有一个人的抚摸可以让它的喉咙发出爱的轻吟,不论他们怎么尝试,也无法说服它和他们磨蹭撒娇。这动作代表它完全抛弃自我、彻底归降,得到它全心的信赖。这动作它只保留给主人一人——事实上,家中所有成员在它眼中看来,从来都只是亲爱的主人的所有物。

除此之外,白牙也很快便分辨出家人和仆人间的差别。仆人惧怕它,它也只是克制住自己不去攻击他们——因为它也把他们视为主人的所有物。白牙和他们之间是一种中立的关系,仅此而已。就像麦特在克伦代克的工作一样,他们替主人做饭、洗碗,打理其他诸多杂事。简而言之,他们只是这个家的附属物。

在宅邸之外,还有更多事等着白牙学习。纵使主人的领土再辽阔,终究有其界线,到了郡道就是领地的尽头,郡道之外的马路和街道便是众神的共有领地,而在别的篱笆之后的土地是其他神祇的私地。所有一切都受到无数法则所规范,由法则决定应有的行为。白牙不懂神的语言,除了亲身经验之外,它无从学习这些规范。它只能遵从天性的冲动,坏了规矩后才晓得自己犯错。几次之后,它渐渐学会了那些法则,从此便按着规矩行事。

但是,在它所有受过的教育中,成效最大的还是主人的掌掴和斥责。因为白牙深爱着主人,所以主人的掌掴比灰狸或帅哥史密斯的毒打都要伤害它更深。灰狸和帅哥史密斯只能带给它皮肉之苦,可在表面的躯壳之下,它依旧愤怒乖戾、斗志高昂。而尽管主人总是舍不得用力,打得它不痛不痒,却令它更加伤痛。因为那是主人责难的表现,只要一掌,就足够令白牙沮丧不已。

其实主人很少打它,只要出声就够了。光从主人的语气,白牙就能分辨自己做对做错,并据此修正、调整自己的行为。主人的声音就是它的罗盘,引领他学习新土地和新生活的规矩。

在北方,狗是唯一接受人类驯养的动物,其他动物全生活于荒野之中。只要好对付,荒野上所有动物都是狗合法虐杀的对象。白牙一直以来都是以猎食动物维生,从没想过南国的情况有所不同,不过它到圣克拉拉谷后,很快就学会这里的差异。一天清早,白牙在宅邸外一角溜达,碰上一只从鸡笼里逃出来的鸡。出于天性,白牙自然立刻涌现一股吃掉鸡的冲动。于是它纵跃两步,獠牙一闪,惨叫声响,这只逃家冒险的家禽就被它生吞下肚了。这鸡从小在农场饲养长大,又肥又嫩,白牙舔舔胸肋,觉得这玩意儿美味至极。

当天稍晚它又在马厩附近遇上一只迷路的鸡。一名马夫跑出来搭救,他不知道白牙的出身,所以只拿了根轻巧的鞭子当武器。鞭梢一落,白牙立刻抛下猎物,改而对付他。一根棍子或许可以阻止白牙,但鞭子绝无可能。白牙毫不退缩,默默挨下第二记鞭子,接着朝着马夫的喉咙直扑而去。马夫大叫一声:“天啊!”踉跄后退。他抛下鞭子,用手臂护在颈前,结果手臂被白牙撕开一道深及见骨的裂口。

马夫吓得魂飞魄散。比起那凶神恶煞的模样,白牙的静默更让马夫腿软。他举着血肉模糊的手臂保护咽喉,想往马房撤退。要不是可丽赶在这时出现,他还不知要吃多少苦头。如同先前救了狄克一命,可丽再次及时救了马夫。它怒气腾腾地扑向白牙——它才是对的!它比那些愚昧的神祇更了解白牙。它所有的疑虑如今都已得到证实,这个古老的掠夺者又故伎重施!

马夫逃进马厩,白牙在可丽的森森獠牙前节节后退,要不就是绕着圈子,将肩膀卖给可丽。但可丽不像往常一样,惩戒白牙几次,出了气后就善罢甘休。相反的,它情绪越来越激动,越斗越凶狠。白牙最后只得抛下尊严,狼狈地跑过原野,落荒而逃。

“它得学会别去碰那些鸡,”主人说,“不过,除非我当场逮个正着,没办法教会它这件事。”两天后,机会来了,而且是比主人想象中更好的机会。白牙早已摸透鸡舍和鸡的习性,晚上,当鸡群安栖后,白牙爬上一堆刚运到的木头堆顶端,从那儿溜上鸡舍屋顶,越过横梁,跳进鸡舍内。不过眨眼工夫,它就已经潜入鸡舍,大开杀戒。

隔天清晨,主人一走出门廊,就看到五十只被马夫排在地上的白来亨鸡尸体。他轻吹了声口哨,声音里先是惊讶,后来甚至带着钦佩之意。在门廊上等着他的还有白牙。这条狗没有半点羞愧或内疚之情,它傲然而立,仿佛完成了一件值得褒扬的丰功伟业,一点罪恶感都没有。主人不想惩罚它,却依旧紧抿双唇,厉声斥责这名无心的罪犯。他的语气里只有天神的愤怒,没有半点慈爱。除了训斥外,他还压着白牙的头,把它的鼻子凑到母鸡的尸体前,狠狠责打它。

从此之后,白牙再也没有突袭过鸡舍,它现在明白这是忤逆的行为。之后主人又把它带到鸡舍,看见活生生的食物在身边活蹦乱跳,白牙出于本能,忍不住就要扑上前。它遵循本性的冲动,却被主人的声音喝止。一人一狗在鸡舍里待了半个小时,冲动一次又一次上涌,举凡它屈服于冲动之下,主人的声音就会响起,制止它行动。它就这么学会了这项规矩,在离开鸡舍前,它学会了无视鸡群的存在。

“杀鸡犯就是杀鸡犯,你不可能让它转性的。”午餐桌上,史考特法官听完儿子讲述教训白牙的经过,哀戚地摇摇头,“它们只要尝过一次鲜血的滋味,养成习惯……”说着,他又伤心地摇摇头。但是韦登·史考特不赞同父亲。“我告诉您我的打算吧!”最后他挑战似的说,“我把白牙锁在鸡舍,把它和鸡群关在一起,关上一整个下午。”

“你也替那些鸡想想!”法官反对。

“还有,”儿子又说,“只要白牙咬死一只鸡,我就给您一块全国通行的金币。”

“那父亲输了也要受罚。”贝丝插口道。

妹妹玛丽也连声附和。桌边响起一阵赞同之声,史考特法官也点头同意。

“好!”韦登·史考特考虑片刻,“这样吧,如果在下午结束之时,白牙一只鸡都没伤,那么以十分钟为计,它在鸡舍待多久,您就得像您在法庭上宣布判决一般,庄严正色地对它说几次‘白牙,你比我想象中更聪明!’”

全家人找了个视野清楚的位置,藏身在那儿观看这场赌局。结果根本没什么看头,白牙眼看自己被主人孤零零地反锁在鸡舍里,便倒头呼呼大睡。它一度起身走到水槽边喝水,但对那些鸡视若无睹,把它们当作不存在。下午四点,它挺身一跃,蹿上鸡舍的屋顶,跳到鸡舍外,利落落地,再庄严地阔步走到屋前。不能碰鸡的规矩它早已了然于心。门廊上,史考特一家欢欣鼓舞,看着法官史考特和白牙面对面,郑重其事地说了十六遍“白牙,你比我想象中更聪明”。

然而规矩多如繁星,白牙被搞得头昏脑涨,还因此时常出丑。除了神的鸡外,猫、兔子和火鸡等,这些动物它也通通都不能去招惹——事实上,它学到一半时,还以为所有生物它都不能接近。因此,屋后的牧场上,一只鹌鹑就算在它鼻子下振翅乱窜也能全身而退。不管它有多饥渴、多冲动、多心痒难耐,都能驾驭自己的本能,什么也不做,还以为自己这样是在遵从神的旨意。

直到有一天,同样在屋后的牧场上,它看见狄克追赶一只长耳野兔。主人在旁观看,并没有阻止狄克——不,他甚至还鼓励白牙也加入追逐,于是白牙了解,关于野兔没有任何禁令。最后,它总算搞懂全部的规矩:它和所有的家畜、家禽间不能存有任何敌意,即便无法和平相处,也至少要保持中立。至于其他动物——像是松鼠、鹌鹑和白尾灰兔等——都是属于荒野的动物,不曾对人类效忠,任何一条狗都可以猎杀它们。神只保护归顺的动物,而且绝不允许驯养的动物间爆发致命冲突。神掌控着臣民的生杀大权,并且非常珍视这份权力。

过惯了北方的简单生活,圣克拉拉谷的生活显得复杂异常。文明世界的规矩盘根错节,最讲究的就是控制与约束——那份自我平衡如蝉翼般精巧,又如钢铁般坚定。生活有千百种样貌,白牙发现它每一种都得面对——因此,当它追在马车后方前往圣荷西镇,或马车停下后在街上闲晃时,各式各样形形色色、变化无穷的生活就这么不断从它身边经过,刺激它的感官,不停要求它调适与响应,随时随地逼迫它压抑它天性的冲动。

肉铺里的肉就挂在它伸手可及的地方,但它绝对不能碰。主人造访的对象家里如果有养猫,它也不能招惹。无论它走到哪儿,都有狗对它吠叫,但它不能攻击。熙来攘往的街道上,它吸引了无数人的目光,人们会停下脚步注视它,对它指指点点,打量它,对它说话,最糟的是还会有人动手摸它,而它却必须忍受所有陌生手掌的危险接触。它忍住了,不但忍住,还总算不再感到扭捏困窘,可以傲然地接受陌生众神的关注,纡尊降贵地接受他们屈尊的巴结;另一方面,它身上也散发着某种令人不敢过分亲近的气息,因此人们大多拍拍它的头、顺势往下摸一把就会心满意足地离开,为自己的大胆雀跃不已。

但这一切对白牙一点也不容易。当它追着马车,跑在圣荷西近郊时,时常有小男孩朝它丢石头。不过它知道它不能追他们、把他们撞倒,只能压抑自我防卫的本能。它做到了,它渐渐变得温驯,变得越来越文明。

尽管如此,白牙还是不太满意这规矩。它不懂公理正义这些抽象概念,却仍能感受到公平与不公。就是这种感觉使它心生不满:为什么它不能抵抗丢石头的孩童?直到有一天,主人手里拿着鞭子,跳下马车赏了那些丢石头的小鬼一顿鞭打后,它才想起在与神订立的盟约中,写明了神会照顾它、保护它。白牙知道从此之后不会再有小男孩对它丢石头,它满意了。

白牙还有一次类似的经验。进城途中有家酒店,这家酒店位于十字路口,门口总有三条狗在那儿闲晃,每次白牙经过,它们就会扑到它身上。主人了解它那种致命的打法,总是再三告诫它不许打架。白牙被教得很好,因此每当它经过路口的酒店时,总不免受些苦头。被攻击一次之后,它每次总会咆哮吓退那些狗。那些狗虽然暂时不敢靠近,却还老是在后方穷追不舍,又叫又吠地羞辱它。白牙忍耐了一段时间,后来甚至连酒店里的人都开始煽动那些狗攻击白牙。有一天,他们公然要那三只狗围攻白牙,主人终于停下马车。

“去吧!”他对白牙说。

白牙不可置信。它瞧瞧主人,又看看那三条狗,然后带着询问的眼神热切回望主人。主人点点头:“上吧,兄弟,给它们好看。”

白牙再不犹豫。它无声无息,一个转身跳进敌人之间,和三条狗正面相对。一时间,咆哮声震耳欲聋,清脆的咬啮声不绝于耳。四条狗的身影疾如闪电,路上尘土飞扬,像灰云般遮蔽了战况。不过战况持续没多久,不到几分钟后,两条狗就已在尘土中垂死挣扎,第三条狗则夹着尾巴没命逃窜。它跳过沟渠、钻过一道铁丝网,逃到田野上。白牙如狼一般无声无息地迅速追赶,在田野中心扑倒对方,赶尽杀绝。

杀了这三条狗后,它和狗之间再也没有任何麻烦。消息在谷区传开,人们都知道得小心不让自己的狗去招惹这匹战狼。

日子一天天过去。在南方,食物丰沛又无须劳动,白牙自然心宽体胖,活力充沛,过得极为惬意。它不只住在南国,心里也接受了南国的生活。人类的关爱如阳光般照耀,它宛如得到沃土滋润般的花朵盛放。

但是,它和其他狗还是有所不同,甚至比那些自小便生长此地的狗还熟悉规矩,观察也更入微。它体内依旧潜伏着凶猛的本性,如同荒野仍在心底徘徊不去,它的狼性只是暂时沉睡。

从小到大,它不曾与其他狗交好。在同类之中,它向来独来独往,而且会一直这么孤独下去。小时候受到尖嘴和其他小狗的迫害,长大后又成为帅哥史密斯的斗犬,这一切都使它对狗只有无法泯灭的仇恨。它走偏了路,远离自己的同类,反而依附在人类脚边。

除了白牙对狗深恶痛绝外,南方狗对它也是处处提防。它激起它们恐惧荒野的本能,总是用咆哮以及挑衅的敌意迎接它的出现;另一方面,白牙知道对付它们没必要动用到牙齿,它只要咧咧嘴、露露牙,就能够将一条吠叫前冲的狗吓得乖乖坐下,而且几乎是屡试不爽。

不过,白牙的生活中还有个考验——可丽,它没给过白牙片刻安宁。可丽不像白牙一样服从人类的规矩,主人费尽心思要它和白牙交好,它完全听不进去。白牙的耳边不断回荡可丽紧张的咆哮。可丽无法原谅它先前屠杀鸡只的恶行,认定白牙就是居心不良。现在,白牙就算什么也没做,可丽心里仍先判了它有罪,把它当罪犯一样对待。可丽成天阴魂不散,只要白牙在马厩或庭院间走动,可丽就像警察般紧迫盯人。只要它对鸽子或鸡流露一点好奇的神色,可丽就会立刻暴跳如雷、高声咆哮。白牙最常用来漠视可丽的方法,就是静静躺下,把头搁在前脚上假寐。这总是让可丽哑口失声,安静下来。

除去可丽不谈,白牙的日子十分顺遂。它学会控制自己,脾气也平和许多,对种种规矩都了如指掌。它终于可以沉着冷静、泰然自若地包容一切。它不再生活于充满敌意的环境之下,身边不再环绕着危险、伤害和死亡。即便可怕的未知又突然来犯,也总在瞬间消失无踪。生活轻松写意,风平浪静,没有恐惧也没有仇敌潜伏在侧。

白牙想念雪,只是它自己不曾察觉。倘若白牙会思考,它会想:“多漫长的夏天啊!这炎热似乎没有结束的一天。”但它不会思考,只是下意识中模模糊糊地想念下雪天。特别在夏季的热浪来袭,被烈日晒得头昏脑涨时,它就会隐隐思念起北方。然而,这份想念最多只是让它不知不觉中感到些许不安和焦躁。

白牙向来内敛,不懂如何表达情感,除了磨蹭和发出轻吟爱吼外,没有其他方法可以表达它的爱意。但它终于又学会了第三种方法。它一向对神的笑声很是猜忌,总是会让它气急败坏、失去理智。只是它对亲爱的主人生不了气,因此当神友善、戏谑地笑它时,它就会困窘得不知所措。它可以感觉到往昔的怒气在它体内涌现,一波波锥刺着它,可那偏偏又和爱意违背。它无法生气,又总得有所表示。它起初先是装出庄严的模样,谁知道主人却笑得更厉害。最后,主人把它的尊严都笑光了,白牙的嘴巴微微张开,嘴唇微掀,眼中流露充满爱意的滑稽表情。终于,白牙会笑了。

它还学会了和主人嬉闹,任由主人将它推倒、在地上翻来滚去,充当主人恶作剧的对象。它会又是竖毛又是怒吼地佯装愤怒,牙齿咬得“咔咔”作响,表现出一副准备大开杀戒的模样,但它从未玩到忘形,总记着要对着空气空咬。嬉闹到最后,打、殴、咬、吠的速度越来越快、越来越猛烈,一人一狗这时突然分开,相隔几尺远,彼此怒目而视。然后就像狂风暴雨的海上陡然拨云见日般,他们突然相对大笑。最后,主人用双臂搂住白牙脖子,白牙则轻哼低吼出它的爱曲。

除了主人外,没有任何人可以和白牙嬉闹。白牙不允许。为了维护尊严,它从不对其他人放下身段,只要他们企图和它玩闹,它就会毫不留情地竖起鬃毛,咆哮吓阻。它给予主人这些特权,不代表它就成了一般的狗,见人就爱,任谁都可以和它嬉戏。它只忠于一人,绝不廉价出卖它的灵魂和感情。

主人时常出外骑马,随侍在侧于是成了白牙生活中最重要的任务之一。在北方,它靠套上背带、卖力工作展现它的忠诚,但是南方没有雪橇,狗也不需要当驮兽。因此,白牙有了新的示忠方法,就是和主人的坐骑并肩奔驰,不论跑得再远它也不会疲倦。它跑起来像狼一样行云流水,轻盈敏捷,更不知疲惫,五十里后便已轻轻松松领先马前。

因为主人骑马,白牙又有了另一种表达情感的方法——特别的是,这方法它一生中只用过两次。第一次是主人尝试要训练一匹毛躁的纯种马,让骑士不用下马,就可直接开关篱笆门。主人骑着马,一遍又一遍把马赶到门边,想要关门,但马一靠近门就怕得不住后退,扭头就跑,而且一次比一次紧张,甚至吓得前脚悬空站起。主人马刺一踢,要它放下前脚,马的后腿却又开始乱踢。白牙在一旁越看越焦虑,终于忍无可忍,冲到马前,恶狠狠地狂吠警告这头畜生。

虽然白牙之后常试着吠叫,主人也为它打气,但它只再成功过一次,而且还是主人不在场的时候。有一回主人在牧场上纵马奔驰,一只长耳野兔突然从马脚下蹿出。马儿一惊之下猛然转向,脚步一个踉跄,把主人摔落地上。主人跌断了腿,白牙盛怒之下飞身扑向马匹的咽喉,但主人喝止了它。

“回家,快回家!”主人确定自己的伤势后命令道。

白牙不愿抛下他。主人原想写张字条,可摸遍口袋都找不到任何纸笔,只好再次命令白牙回家。白牙殷切地看着他,终于踏出脚步,却不久又折回原地,轻声哀鸣。主人温和且严肃地吩咐它。白牙竖起耳朵,凝神细听。

“没关系,老伙伴,你快回家就是了。”史考特说,“回家告诉他们我出了什么事。回家吧,狼儿。快回家!”

白牙听得懂“家”这个字。虽然不懂主人其他的话,但知道主人是要它赶快回家。它背转身,依依不舍地跑开,却随即又停下脚步,举棋不定,转头回望主人。

“回家!”主人厉声喝令,白牙这次乖乖听从了。

白牙回家时,全家人正聚在门廊上,享受午后的凉爽。它气喘吁吁、一身泥沙冲进他们之间。

“韦登回来了!”韦登的母亲说。

小孩兴奋地大声尖叫,冲去迎接它。白牙避开他们,直奔门廊,却被小孩困在一张摇椅和栏杆之间。它低声咆哮,想要挤过去,孩子的母亲忧心忡忡地看着他们。

“我得承认看到它在小孩身边我就紧张,”她说,“我总怕它哪天会突然攻击他们。”

白牙凶狠地低吼几声,蹿出角落,两个孩子被它撞倒。母亲把他们叫到身边,软语安慰,叫他们别去烦白牙。

“狼就是狼。”史考特法官批评,“一点也不能信任。”

“但它不全然是狼。”贝丝插口,替不在场的哥哥发声。

“只有你和韦登这么认为。”法官说,“他也只是猜测白牙身上有狗的血统,实情究竟如何他也不知。至于它的外形……”

史考特法官话还没说完,就看见白牙站在他面前死命咆哮。

“走开!躺下!”史考特法官命令。

白牙转向亲爱主人的妻子,咬住她的裙摆猛扯。脆弱的布料被它扯破,女主人害怕地尖叫起来,这下大家的注意力都集中到它身上了。白牙停止低吼,立定脚跟,仰头注视他们。它的喉咙阵阵振动,却出不了声,它铆足全力却还是无法表达,急得浑身发抖。

“它别要是疯了。”韦登的母亲说,“我跟韦登说过,温暖的气候恐怕不适合北极来的动物。”

“它一定是有话要说。”贝丝说。

这时候,白牙开口了,从喉间发出一声吠叫。

“韦登出事了。”他的妻子断言。

全家人霍然站起。白牙跑下台阶,回头看去,要他们跟上。这是它这辈子第二次,也是最后一次用吠叫传达心意。

经过这件事后,白牙发现山岭远景的人对它亲切热情许多,就连那名手臂被它咬伤的马夫也承认就算白牙是狼,也同时是条聪明的狗。只有史考特法官固执己见,还找百科全书和自然历史的研究著作做佐证,坚称白牙是狼非狗,惹得人人不快。

时光流转,阳光日复一日照耀着圣克拉拉谷,只是白昼愈来愈短,白牙在南国的第二个冬天到来之际,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可丽的牙齿不再凌厉了。现在可丽咬它的时候,只是像玩闹般轻轻啮咬,轻柔得就像怕咬伤了它一般。白牙忘了可丽曾是它生活的重担,当它在它身边嬉闹时,白牙也会认真响应,努力表现出乐在其中的样子,结果却显得滑稽好笑。

有一天,可丽领着它跑了好长一段路,一路穿越屋后的牧场,跑进树林。那天下午主人要去骑马,白牙也知道。马已经上好鞍,等在门边,但白牙犹豫了,它体内有个东西,那东西比它学过的规矩、塑造它的习性、对主人的爱,甚至它的求生意志都还要深沉。就当它犹豫不决时,可丽轻咬了它一下,然后一溜烟跑开。白牙转身跟上。主人那天独自出外骑马。树林里,白牙和可丽并肩奔驰,如同多年前母亲琪雪和老独眼在寂静的北国森林并肩驰骋一样。

大约此时,报上大幅报道一名囚犯大胆从圣昆汀监狱逃狱的消息。这名囚犯穷凶极恶,生性残暴,环境也不曾导正他。社会之手严酷苛刻,而这名男子就是它的一件惊世巨作。他是头禽兽——没错,他是个人面兽心的家伙,恐怕只有“杀人成性”才足以形容他手段之凶残。

即便囚禁在圣昆汀监狱,他也依旧作恶多端,司法的制裁并无法使他洗心革面。他可以一声不吭地受死,也可以力战到最后一口气,但就是不能活活被打败。他越是逞凶斗狠,社会就对他越严厉,而社会对他越严厉,他就只有变得更凶残。对吉姆·霍尔而言,约束衣、饥饿、拳头和棍击都是错误的处罚,偏偏从他还是个生活在旧金山贫民窟的小男孩、还是块等着被社会之手捏塑的柔软黏土时,受到的就是这种待遇。

吉姆·霍尔第三次入狱时,遇上一名和他同样凶残成性的狱卒。狱卒对他极为不公,向典狱长栽赃诬告、破坏他的名声,还处处迫害他。他们两人之间唯一的差别,就是狱卒身上带着一大串钥匙和一把手枪,而吉姆·霍尔只有赤手空拳和他的牙齿。即便如此,有一天他还是扑到狱卒身上,像头丛林野兽般狠狠咬住对方的咽喉。

之后,吉姆·霍尔被打入一间暗房。这间牢房是专门监禁积恶难改的囚犯,地板、墙面到屋顶全是铁铸的。他在那里关了三年,三年来,他不曾踏出牢房一步,不曾看过天空或太阳。白天牢里一片昏暗,夜晚更是漆黑死寂。他就这么被活埋在这座铁坟里,见不到一张人类面孔,无法与人交谈半句。食物一送进来,他就像野兽般凶狠咆哮。他痛恨世上所有一切,日日夜夜对宇宙怒吼他满腹的怨恨。他也可以一连几个星期、几个月一声不吭,独自在黑暗与死寂中啃食自己的灵魂。他是人,也是怪物——从某种发狂的头脑之中幻想而出,满嘴胡言乱语的可怕生物。

终于,一天夜里,他逃狱了。典狱长说不可能,但牢房就是少了囚犯,只剩一名狱卒的尸体半在牢内,半在牢外。另外两名狱卒的尸首显示他从监狱逃到外墙的途中,又赤手空拳打死了两人,以免制造声响,引人注意。

他抢走狱卒尸体上的武器——一座活生生的“军火库”就这么逃进山里。社会动员了庞大的力量追捕,当局出了高额赏金悬赏他的项上人头。贪婪的农夫带着猎枪四处搜捕,他的鲜血足以还清贷款,或送个儿子进入大学。古道热肠的公民也提着来复枪帮忙追捕,猎犬用鼻子追踪他血迹斑斑的足迹,而领人俸禄的警方和侦探也用电话、电报和特快车日夜追缉他的行踪。

有时候,还真有人追上吉姆。但一正面交锋,这些人不是像英雄般英勇面对他,就是钻过带刺铁丝网落荒而逃。这些消息透过报纸报道,让早餐桌边的读者看得津津有味。和吉姆交手后的死者、伤者被送回镇上,腾出的空缺很快被热心缉凶的人补上。

然后,吉姆·霍尔消失了。猎犬徒劳无功地追寻消失的足迹。偏远的山谷里,纯朴的牧场工人被武装人士拦截质问,强迫他们证明自己身份。同一时间,许多贪婪的民众分别声称在十几座不同的山腰上发现吉姆·霍尔的尸体,向当局索求赏金。

这段时间,山岭远景人心惶惶,日日看报,浑然不觉此事有什么有趣。女人们提心吊胆,忐忑不安,史考特法官对此嗤之以鼻,只是冷笑以对。史考特法官的反应并非全无来由,在他退休前不久,吉姆便是站在他面前,聆听他的判决。公开法庭上,吉姆·霍尔在众目睽睽之下扬言迟早有一天会向将他打入大牢的法官复仇。

总算有次不是吉姆的错。这件案子他其实是无辜的。套句小偷和警方间的行话,史考特法官这是“草率结案”。吉姆·霍尔因为一件自己没犯下的罪行被草草送进监狱;因为他已经有过两次前科,史考特法官判了他五十年徒刑。

不过,史考特法官也是被蒙在鼓里,不知道自己成了警方阴谋的共犯,不晓得证物是捏造出来的伪证,吉姆·霍尔其实是被栽赃的;另一方面,吉姆·霍尔也不知道史考特法官对内情一无所知,他相信法官对一切知道得清清楚楚,却和警方联手共谋,陷害他入狱。于是,当史考特法官宣判他将在监狱度过五十年活死人的生活时,蒙受不白之冤的吉姆·霍尔霍然站起,在法庭里大发雷霆,最后被六名蓝衣敌人拖走。在他心中,史考特法官是这场不公审判的关键人物,因此满腔怒火都直冲史考特法官而去,扬言他有一天一定会报仇。吉姆·霍尔便这么锒铛入狱……然后逃了出来。

白牙对这一切一无所知。不过它和主人的妻子艾丽斯之间存在一个秘密。每一晚,当山岭远景沉沉入睡后,她便下床放白牙进大厅睡觉。因为白牙不是宠物,也不准在屋内睡觉,所以每天清晨时分,艾丽斯还得赶在家人苏醒前溜下床,放白牙出去。

一天晚上,全屋子睡得正熟,白牙却醒了。它静静地躺着,一声不出,悄悄嗅着空气中的信息,察觉屋内出现一个陌生神祇。它听见这个陌生神祇移动的声音,却没有恶狠狠地大声威吓,这不是它的作风。那陌生神祇蹑手蹑脚地走着,而白牙身上不会发出衣物摩擦身体的声音,因此行动起来比他更加无声无息。它悄悄尾随在后,在荒野,它曾狩猎各种胆小怯懦的动物,深谙攻其不备的好处。

那名陌生神祇停在堂皇的楼梯底部,凝神细听,白牙像尸体般动也不动在旁监视。楼梯上就是亲爱的主人和主人最最心爱的所有物。白牙竖起长毛,仍是按兵不动。陌生神祇的脚抬了起来,开始往楼上走去。

就在这时,白牙出击了。它毫无预警,甚至一声咆哮也没有便凌空一跃,扑到陌生神祇的背上。白牙的前爪抓住男人肩膀,獠牙狠狠扎进男人后颈。它紧紧抓住对方,猛力把他往后拖倒,一人一狗双双坠倒地上。白牙一跃而起,趁那人挣扎起身时,獠牙又再次抢攻。

整个山岭远景都惊醒了。楼下的骚动仿佛恶鬼出巢;有人开枪,枪响间夹杂一声男人的凄厉惨叫,咆哮和怒吼不绝于耳,到处传来家具和玻璃碰撞碎裂的声音。

这场混乱来得快,去得也快,过程持续不到三分钟。大惊失色的家人群聚在楼梯顶,听到楼下黑暗的深渊之中,传来一阵像水里冒泡的咕噜轻响,这声音有时又会变成口哨般的吁吁声,随即便渐减弱,终至停止。黑暗中除了某种生物痛苦挣扎的沉重喘息声外,鸦雀无声。

韦登·史考特按下开关,楼梯和楼下的大厅顿时大放光明。他和史考特法官手里拿着枪,小心翼翼地下楼。但他们无须如此谨慎,白牙已经完成任务。在满地狼藉的家具残骸中,一名男人手掩着脸,半侧躺在地上。韦登·史考特俯身移开手臂,把男人的脸转向正面,喉咙上那道撕裂的伤口解释了他的死因。

“吉姆·霍尔。”史考特法官说。父子俩意味深长地相视一眼。

两人随后转向白牙,它也和那人一样侧躺在地。它的双眼紧闭,但当史考特父子俯身查探时,白牙的眼皮微微抬了一下,想要睁眼看看他们、摇摇尾巴,却心有余而力不足。韦登·史考特拍拍它,它的喉咙震动了一下,想要低吼,可是声音异常微弱,一下便停止了。它的眼皮渐渐垂下,最后终于闭上双眼,全身松懈下来,瘫平在地。

“它不行了,可怜的家伙。”主人喃喃道。

“那可不一定。”法官一面说,一面走向电话。

“我就坦白说了吧,它只有千分之一的机会。”替白牙治疗了一个半小时后,医生如此宣布。

清晨的曙光洒进窗内,电灯黯然失色。除了两名小孩外,全家人都聚在医生身边聆听判决。

“一条后腿骨折,”医生又说,“断了三根肋骨,至少有一根刺穿肺叶。它失血过多,内伤的可能极大。它一定是被狠狠踢过,更别说那三颗射穿它的子弹。我说千分之一恐怕还是乐观了,只怕它连万分之一的机会也没有。”

“即使只有一丝机会,我们也不能放弃。”史考特法官大声道,“别担心钱的问题,给它照X光,所有检查都做。韦登,马上给旧金山的尼古斯医生发电报。医生,请你谅解,我不是不相信你,但我们一线机会都不能放过。”

外科医生大方地笑了笑:“我当然明白。那是它应得的。你们得像照顾病人,不,像照顾病童一样照顾它。还有别忘记保持温度的事。十点的时候我会再回来一趟。”

白牙受到细心照料。史考特法官原本说要找个受过专业训练的护士,不过女孩们愤愤不平地驳回了这项提议。她们主动接下这项工作,而白牙竟然也赢得连医生都不敢指望的万分之一机会。

这并非医生诊断错误。在他的行医生涯中,他的病人向来是柔弱的文明人,世世代代都过着温室般的生活。和白牙相比,他们脆弱、单薄,没有任何求生的力量。而白牙来自荒野。荒野中,弱者没有保护,很快就会被淘汰。它的父母亲中没有弱者,没有任何一个世代的祖先是弱者。白牙继承的,是钢铁般的体格,是荒野顽强的生命力。它用尽全身力气,用所有动物与生俱来的韧性紧抓住生命。

好几个星期,白牙全身裹满石膏和绷带,像囚犯般动弹不得。它大多时间都在沉睡,睡中充满各种梦境。北方的壮丽风景一幅幅无止尽地掠过心头,往日的魅影一一浮现,围绕在它身旁。它重回和琪雪一起住在洞穴的日子、颤抖着爬到灰狸的膝边归降、在尖嘴和整群狂吠不停的小狗面前逃命求生。

它再次经历那持续数月的饥荒,在死寂中追捕猎物。它再次飞奔在狗队前方,行经狭隘的山道时,队伍得像合起扇子般紧密收拢。米沙和灰狸的鞭子在身后猎猎呼啸,他们嘴里大喊:“啦!啦!”它再次回到成为帅哥史密斯禁脔的生活,再次经历那些厮杀过的战斗。这些时候,它会在睡梦中哀鸣咆哮,守在它身旁的人说它一定是做了噩梦。

有一个噩梦特别折磨——就是那些像大山猫般尖叫连连、轰然作响的汽车怪物。梦是这样的:它趴在树丛里,盯着一只松鼠大胆从树上的藏身处跑到地面。它朝松鼠扑去,松鼠却突然变成一辆发出怪叫的汽车,像山一样压在它头上威胁恫吓,朝它喷出熊熊火焰。松鼠有时会换成老鹰,它向空中的老鹰挑衅,老鹰从蓝天俯冲而下,就在快扑到它身上时陡然摇身一变,变成无所不在的汽车。或者,它又回到帅哥史密斯的兽栏里。兽栏外,人潮涌现,它知道战斗即将展开。它盯着入口,等着敌人走进。门打开了,直扑而来的却是一辆可怕的汽车。这样的梦魇重复了上千遍,每次都一样恐怖、一样鲜明、一样震慑。

终于,最后一条绷带和最后一块石膏都拆了。这是值得庆祝的一天,所有山岭远景的人都聚集在它身边,主人揉揉它的耳朵,它则轻哼着那充满爱意的低吼。主人的妻子唤它作“福狼”,大家为这个名字喝彩欢呼,女人们纷纷高喊:“福狼!”“福狼!”

它试着站起,可是试了几回都因为虚弱摔倒在地。它在病榻上躺了太久,肌肉失去力量,不再灵活。它为自己的虚弱感到微微困窘,好像它亏欠了他们什么。它使尽力气,英勇地再次站起,最后终于站稳脚步,摇摇晃晃地来回走动。

“福狼!”女人们齐声欢呼。

史考特法官得意扬扬地看着她们。

“看吧,你们自己也这么说了!”他说,“我一直都是对的。没有一条狗可以像它一样,它是狼。”

“一匹福狼。”法官的妻子纠正它。

“是的,它是福狼。”法官同意,“从此之后我会都这么叫它。”

“它得重新学习走路。”医生说,“不如就从现在开始吧!这不会造成什么伤害,带它出去吧!”白牙像个国王般,在山岭远景所有的居民簇拥下来到屋外。它非常虚弱,走到草坪时躺下休息了一会儿。

队伍又接着前进。开始运动后,白牙稍稍回复了些体力,血液也开始涌进肌肉。它走到马厩前,可丽躺在门口,阳光下,六只小小胖胖的小狗围绕在它身边嬉戏。

白牙惊奇地看着小狗,但可丽却厉声咆哮,警告它不许靠近。白牙小心翼翼地保持一段距离。主人用脚把一只满地乱爬的小狗拨到它面前。白牙狐疑地竖起长毛,主人告诉它没关系,不过被女眷搂住的可丽却提防地紧盯着它,咆哮一声,警告它关系可大着,它最好小心一些。

小狗爬到白牙面前。白牙竖起耳朵,好奇地看着这个小家伙。然后它们的鼻子碰在一块儿,它感觉小狗小小的舌头暖乎乎地舔在它脸上。白牙自己也不明所以,不由自主地跟着伸出舌头,舔起小狗的脸。

众神又是鼓掌又是欢呼。白牙吓了一跳,困惑地看向他们。这时虚弱又袭上四肢,它竖起耳朵,就地趴下,偏头注视小狗。其他小狗纷纷朝它爬去,惹得可丽十分不快。白牙一脸庄严,默许它们在它身上爬上爬下。起初,在众神的声声欢呼之中,它还有那么点怩忸,但在小狗笨手笨脚的胡闹下,那些怩忸和困窘渐渐消失。白牙容忍地半合上眼,在阳光下打起盹儿来。

最后只余下这些——

他们活过、赌过:

收获不可谓不丰,

只是输掉了那只金骰子。

他们跛着脚,痛苦地走下河岸。走在前方那人在乱石间蹒跚前进,身子摇摇欲坠。两人都已筋疲力尽、虚脱乏力,因为长时间饱受风霜折磨,脸上都是按捺强忍的神情。他们用毛毯包好自己的装备,绑在肩上。行囊很沉,所以特别用头带勒在额头上,帮忙支撑;除此之外,两人都还各自有把来复枪。他们驼着背,弓着肩,引颈垂首,视线注视地面,一步步前进。

“真希望现在身上还有些我们藏在地洞里的弹匣,就算两枚也好。”走在后方的人说。

他的语气呆板沉闷,没有半点抑扬顿挫。奶白色的溪流穿过嶙峋乱石,激起无数泡沫。前方的男人径自走在岩石上,闷不吭声,没有搭腔。

另一人就跟在他的身后走。他们脚上穿着鞋具,溪水很冰,冰到他们的脚踝都痛了,脚掌也都冻得失去知觉。有些地方水深及膝,他们被激流冲得摇摇晃晃,几乎站不稳。

后方那人在滑溜的岩石上滑了一跤,差点摔倒,但在猛烈挣扎后又站稳脚步,同时惨叫了一声。他感到天旋地转,摇摇晃晃伸出空着的那只手,像是想在空气中抓住什么可以支撑的东西。他站稳后又踏前一步,可是晕眩感再次袭来,差点昏倒,只好站定不动,望向前方的男人,那人却始终没有回头。

男人整整站了一分钟,仿佛陷入天人交战,最后高喊:“我说比尔啊!我扭伤脚踝了。”

比尔在白茫茫的溪水中踉跄前进,仍旧没有回头。男人看着他渐行渐远,脸上表情虽然如往常般木然,眼神却像受伤的鹿。

比尔一跛一跛地爬上河岸,丝毫没有驻足的打算,连视线也不曾回望过。站在溪流里的男人看着比尔,嘴唇微微发抖,覆盖在唇上的粗硬棕胡也明显跟着颤抖。他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

“比尔!”他大喊。

这一声是硬汉身陷危难时才会发出的哀求,可比尔还是不为所动。男人看着同伴离去,他滑稽地拖着脚,摇摇晃晃、东倒西歪地爬上矮山的缓坡,朝山上迷茫的地平线前进。男人看着比尔一路向前翻山越岭,最后消失不见,然后转开目光,缓缓打量这片已经不见比尔身影的荒土。

太阳暗淡地垂挂天际,几乎被苍茫的雾气和水汽所遮掩。尽管感觉得到太阳的存在,却轮廓朦胧、缥缈无踪。男人用一只脚稳住自己,拿出手表来看。现在是下午四点,依照目前七月底八月初的季节判断——他不知道确切日期,可能误差一两个星期——他知道太阳目前所在位置大约是西北方。他望向南方,知道大熊湖就在那几座荒山之后,再过去一点,北极圈那条禁线切穿了加拿大的极区荒地。他脚下的溪流流向铜矿河,铜矿河又向北流入科罗内湾和北冰洋。他从没去过那儿,但是他看过,在哈德逊湾公司的航海图上见过那么一次。

他再次环顾周遭的环境,这可不是什么令人欢欣鼓舞的奇景。地平线迷茫地向四面八方展开,仿佛没有尽头。放眼所及,尽是低矮的山丘,没有树、没有灌木、没有野草——什么都没有,只有一片可怕的无垠荒野。恐惧迅速涌现眼底。

“比尔!”他喃喃唤了一声,然后又喊了一次,“比尔!”

他在白茫茫的溪水里惊惧瑟缩,仿佛这片无边无际的旷野挟万钧之势从四面八方朝他收拢,得意扬扬地要用它恐怖的力量将他压个粉身碎骨。他开始像得了疟疾般瑟瑟发抖,枪从他手中滑落,溅起点点水花。他回过神,奋力甩开恐惧,打起精神,伸手从河里捞出枪。他把左肩上的包袱往上推了一点,好减轻伤踝的负担,然后迈开脚步,继续前进。他慢慢地、小心翼翼地爬上河岸,面孔不时因痛楚扭曲。

他途中完全不停留,不顾伤痛,拼命发了疯似的加紧脚步爬上斜坡,循着同伴消失的身影翻越山顶——姿势比跛腿的比尔还滑稽。但到了山顶后,他只看见一座死气沉沉的浅谷,那儿一点生命迹象也没有。他再次提起精神与恐惧奋战,克服心魔后,把包袱又往上顶了顶,蹒跚走下山坡。

谷底因积水潮湿阴冷,厚厚一层苔藓像吸饱水的海绵般浮在地上,每踩一步,水就从他脚下喷射四溅;一抬脚,脚下就会发出“嘶”的一声,仿佛苔藓牢牢吸住,不愿放开他一样。他从一处沼地走到另一处沼地,一块块的礁石宛如小岛似的突出于这片苔藓海,男人循着比尔的脚印踏过一座又一座小岛。

虽然形单影只,但他没有迷失方向。他知道再走远一点儿,就会走到当地人称为“提奇尼其利”的小枝地,那里有座小湖,湖岸散落许多云杉和冷杉的细枯枝,还有一条非奶白色的小溪注入这湖里。他记得很清楚,溪里长着水草,但是没有木料。他将沿着这条小溪,一路走到涌出第一滴溪水的分水岭,然后翻越分水岭,会到达另一条溪流的源头。那条溪往西流,他将沿着溪流继续前进,直到小溪注入迪斯河。在那儿有一艘倾覆的独木舟,独木舟下有个被许多石头盖住的地洞,而洞里有他那把空枪所需的弹匣,还有猎食所需的工具:鱼钩、鱼线和一张小网。此外还有为数不多的面粉,以及一块培根和一些豆子。

比尔会在那儿等他,他们会沿着迪斯河向下划船到大熊湖,然后朝南穿越湖泊;过了湖后继续往南方前进,直到抵达麦肯锡河。接着他们会继续往南前进,尽管严冬紧追在后,漩涡处开始结冰,天气一天比一天寒冷,但他们不会被追上。再往南到了哈德逊湾公司温暖的哨站后,就会有高大葱郁的树木,还有源源不绝的食物。

男人一面前进,脑中一面想着这些事。不只他的身体在奋力前行,心里也同样在奋战。他一直努力想要赶走比尔弃他不顾的念头——他确信比尔会在地洞那儿等他——他非得这么想,否则就会失去奋战的理由,干脆躺下等死算了。暗淡的夕阳慢慢沉入西北方的天际,他细数自己与比尔即将逃离严冬的每一寸脚步,一遍又一遍想着地洞和哈德逊湾公司哨站里的食物。他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更不用说多久没吃到他想吃的美食。多数时候他只能弯腰捡拾灰白色的沼莓,把它们放进嘴里嚼一嚼,硬吞下肚。沼莓里只有少量水分和一颗小种子,水在嘴里化开,种子尝起来又呛又苦。男人知道沼莓毫无营养,仍耐心地细细咀嚼,即使常识和经验都告诉他这填饱不了肚子,他还是满怀希望地吃了。

九点时,他的脚趾踢到一块礁石,可是实在过于虚弱,所以踉跄一阵后还是没能站稳,跌倒在地。他侧身在地上躺了一会儿,动也不动。然后把手从背带中滑出来,笨拙地撑起身子坐直。天还没暗,暮色仍在天际徘徊。他在岩石间抓起一把把干苔藓,收集到足够分量后,便生了个火——一团冒着黑烟的小火——再将锡壶装满水来烧开。

他打开包袱,当务之急就是检查火柴还剩几根。还有六十七根,他数了三次,以免数错。他把火柴分成三小堆,分别用油纸包好,一包放进空烟草袋,一包夹在破帽的帽带里,第三包则藏在衬衫下,贴胸收着。收好后,突然一阵恐慌袭来,他又打开油纸,重新数过一遍。同样是六十七根。

他就着火将湿掉的鞋具烤干。莫卡尼靴又湿又烂,毛袜也破了好几个洞。他的脚血肉模糊,脚踝传来阵阵刺痛。检查伤势,他发现脚踝已肿得跟膝盖一样大,便从毛毯撕下一条布条,紧紧系在脚踝上,接着又撕了几条绑在脚上,充作靴袜。然后喝下热腾腾的水,上紧手表的发条后便钻进毛毯里。

他睡得像死人一样沉。短暂的黑夜在午夜时分来了又去,太阳从东北方升起,虽然乌云遮蔽了阳光,但至少部分的天色是亮的。

男人在六点醒来,但他静静躺着,仰望头顶灰色的天空,感受肚子传来的阵阵饥饿。他手肘撑地,正准备要翻身时,突然被一声响亮的喷气声吓到。他看到一头公驯鹿警戒地盯着他,眼里流露好奇的神色。那动物离他不到五十尺,男人脑海立刻浮现出鹿排在火上烤得嘶嘶作响的香气与画面。他的手臂如机械反应般拿起空枪,瞄准,扣下扳机。公鹿又喷了声气,向后跃去,鹿蹄嗒嗒作响,转眼便踩着石头逃得无影无踪。

男人咒骂一声,把枪丢开。他一边挣扎站起,一边大声呻吟。这是一项缓慢又艰巨的工作,他的关节好比生锈的铰链,骨头和骨头间大力摩擦,嘎吱作响,每一下的动作都得靠意志力完成。他终于站起,又多花了几分钟才挺直背脊,终于像个正常人般挺立。

他爬上一座小丘观察地形。没有树、没有灌木丛,放眼望去尽是一片灰蒙:灰色的岩石、灰色的小湖、灰色的溪流,还有零星散落其间的灰色苔藓海。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连天空也是灰的,抬头不见天日,没有太阳的影踪。对于北方在哪儿,他毫无头绪,也忘了自己昨晚是从哪条路过来的。不过他没有迷路,他知道。他很快就会到达小枝地。他觉得小枝地应该在左方某处,不会很远——可能就在前面那座缓丘之后。

他回到野宿的地方收拾行囊,确认三包火柴还在它们该在的位置,不过这次没有停下来数。可那只鹿皮袋着实让他挣扎了一会儿,心里有两个声音在大声激辩:袋子不大,他两手就可以盖住;但小归小,也清楚那袋子足足有十五磅重——其他装备加起来也不过这么重——他忧心忡忡,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负荷。最后,他把袋子搁在一旁,先开始打包别的,但没多久又停下动作,直勾勾地望着鹿皮袋,随即匆匆拿起,还满怀敌意地瞄了四周一眼,好像害怕这片荒野会抢走鹿皮袋一样。最终他踉跄地站起身,踏上旅程,鹿皮袋也安安稳稳地躺在背后的包袱中。

他转身向左走,不时停下来捡沼莓吃。他的脚踝僵硬无比,脚也瘸得越来越严重。只是脚痛远远比不上胃痛的折磨。他饿得难受,饥饿感不断啃食他,他再也无法将心思放在前往小枝地的路线上。吃进去的沼莓没有减缓这折磨,它苦涩的滋味只让他的舌头和嘴巴更加刺痛。

他行经一座山谷,一群松鸡振翅从礁石和青苔上扑起,一面发出“喀儿、喀儿、喀儿”的声音。他朝它们丢石头,但没打中。他先把行囊放下,像猫跟踪麻雀般潜伏在后。尖锐的岩石割破裤管,划伤皮肤,从膝盖流下的鲜血在地上留下一道血痕。不过伤口的疼痛完全被饥饿的痛苦淹没,他在潮湿的苔藓中蠕动,衣服全浸湿了,浑身的冰凉,他却完全感觉不到。他光想食物就想疯了。偏偏他就是一只松鸡也抓不着,老给它们逃脱。松鸡“喀儿、喀儿、喀儿”的叫声听起来仿佛是嘲笑,他生气地咒骂,学它们的叫声大声叫回去。

有一次,他爬到一只松鸡旁。那松鸡原本肯定是睡着了,本来他没看到它,是那只松鸡从石头上的藏身处一下跳到他面前,他反被松鸡吓了一跳,但震惊之下还是不忘伸手一捞,可惜只抓到三根尾巴的羽毛。他看着松鸡飞走,心里升起一股怨恨之意,好像那只松鸡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一样。然后他又回到搁下包袱的地方,背上行囊,继续前进。

分秒流逝,他走进山谷和沼地,那儿的猎物比较丰富。一群驯鹿经过,眼看二十多头驯鹿就在来复枪的射程内,他不禁心痒难耐。他感到一股疯狂的冲动想要上前追赶,他有信心能逮住它们。突然,一只黑色的狐狸出现眼前,嘴里还叼着一只松鸡。男人恶狠狠地大叫一声,狐狸虽然吓得立即跳开,松鸡却还是牢牢叼在嘴里。

傍晚时分,他沿着一条溪流前进,溪水因为石灰显得灰扑扑的,水流经过一簇又一簇的水草。他紧紧抓住水草近根部的部位,拉出一颗像洋葱嫩芽的玩意儿,只是大小还没一根钉子大。植物很软,他一口咬下,期待再次尝到食物的鲜味,结果水草纤维粗糙,像沼莓一样只有水分和硬梗,没有半点养分。他扔下行囊,四肢跪地爬进草丛里,像牛一样又咬又嚼地吃起草来。

他非常非常疲惫,走没多久就想休息,想着躺下好好睡上一觉。但他仍马不停蹄地赶路——与其说他想早点赶到小枝地,不如说是饥饿驱使他前进。他在小池塘里寻找青蛙的踪影,用指甲在土里挖虫,虽然他再清楚不过,在这样的极北之地不会有青蛙,也不会有虫。

每经过一个水坑,他都一定会探头查看,却毫无斩获。直到漫长的黄昏降临,才终于在一处水坑发现一尾约为钓饵鱼大小的小鱼。他一把将手臂插入水里,直没入肩,可是鱼躲开了。他两手都伸进水里,在水底激起奶白色的泥浆,结果兴奋过头,一头栽进水里,腰部以下全湿了,水也变得混浊不堪。他看不见鱼,只好等沉淀物沉回水底再说。

水清了之后,他又开始捉鱼。水又浊了,可这回他等不了,直接解下锡桶往池子里捞去。起初大桶大桶地舀,不只把自己溅得一身湿,而且水倒得太近,以至鱼又被他倒回了水坑里。于是他小心翼翼放慢动作,尽管心脏扑通狂跳,双手不住发抖,他还是努力保持镇定。半小时后,水坑几乎干了,只剩不到一杯水,里头却一条鱼也没有。他这才发现石头间有个小缝,那尾鱼就从那个裂缝逃到隔壁另一个更大的水坑——那是个不可能在一天之内舀干的水坑。要是他知道有缝隙,一开始就会先用石头挡住,那条鱼就是他的囊中物了。

一念及此,他不禁跌坐在地,一屁股沉入湿地里。他先是暗自低声哭泣,然后开始对身边这片残酷的荒野大声哭号,哭了好一阵子,等眼泪干了后还止不住地剧烈发抖啜泣。

他生了个火,喝了好几夸脱的热水暖和身子。跟前晚一样,他在礁石上野宿,最后做的一件事是检查火柴有没有受潮,并替手表上紧发条。毛毯又湿又黏,脚踝不停传来阵阵抽痛,但他只能意识到强烈的饥饿感。他睡得极不安稳,梦到一顿丰盛的大餐,各种想象得到的山珍海味都摊在他眼前。

他醒来时又病又冷。这一天同样不见太阳踪影,天地变得更加灰暗。强风呼啸,初雪染白了山头。他生火烧水时,空气变得愈来愈闷、愈来愈白。开始下起雪雨了,又大又湿的雪花夹杂着雨点落下。起初雪花一落到地面就融化,而随着雪越落越多,不久地面便积了一整层雪,掩熄了他的营火,连生火用的苔藓也湿了。

这是个信号,提醒他该背上行囊前进了。可他不知道该往哪儿走,他再也不管什么小枝地、什么比尔,或是迪斯河畔那个倾覆独木舟下的地洞。他一心只想要“吃”,这个念头支配了他现在所有的一举一动。他饿疯了,根本不管自己往哪个方向前进,只要能带他走出沼泽就好。他在雨雪中摸索前进,找到沼莓、凭感觉拉出水草根来吃。只是水草根一点味道都没有,完全吃不饱。他还找到一种杂草,吃起来很酸,他找到多少就吃多少,但找到得不多,因为杂草贴着地面生长,很容易就被积雪掩盖。

那一晚,男人没生火也没喝热水就直接钻进毛毯,抱着饥饿入睡。白雪变成冰冷的雨点,他好几次都被落在脸上的雨滴打醒。又是另一个早晨,又是个没有阳光的阴暗日子。雨已经停了,他剧烈的饥饿感也消失了。他的感觉——至少对食物的渴望已经消磨殆尽。他的肚子传来一阵阵麻木又沉重的痛楚,但是没有太难受。他现在比较理智了,又再次想起小枝地和迪斯河畔的地洞。

他将其中一条破烂的毛毯撕成条状,包扎好鲜血淋漓的双脚,重新固定受伤的脚踝,准备走上一整天。打包时他再度为了那个鹿皮袋犹豫了好一阵子,最后还是带走了。

积雪被雨水融光,只剩山顶还露出白头。太阳出来了,他终于可以确定方位。现在他知道自己迷路了,或许他昨天游荡时走得太偏左,所以现在要往右行,把方向矫正,返回正确的道路。

虽然饥饿造成的剧痛不再强烈,他感到自己很虚弱。他得常常停下休息,摘沼莓和水草来吃。他的舌头又干又肿,像是盖了层细毛,尝起来苦涩异常。心脏更是棘手,只要走上几分钟,就会开始不停地怦怦狂跳,愈跳愈激烈,接着开始不规则地乱跳,令他痛苦不已。他喘不过气,只觉得天旋地转,整个人晕眩得像在飘一样。

中午时,他在一座大水坑里发现两条鱼。把水舀干不是不可能,只是他现在冷静了下来,便试着改用桶子捉鱼。这两尾鱼还没他的小指大,但反正他不是特别饿,他的胃痛越来越轻微、越来越麻木,就像肚子打起了瞌睡一样。他将鱼生吃下肚,痛苦地细细咀嚼。他其实一点胃口也没有,现在进食完全是出于理性,他知道为了求生,自己一定得吃。

傍晚时他又捉到三条小鱼,他吃了两条,一条留着当早餐。阳光晒干了几撮苔藓,他总算可以生火烧水,用热水暖和身子。他那天走不到十里,隔天只要心脏负荷得了就继续走,但也走不到五里。不过他的肠胃倒是没有任何不适,看来器官都睡着了。他来到一个奇异又陌生的地方,驯鹿愈来愈多,狼也是,常常可以听见它们的嗥叫穿越荒野,有一次还看见三匹狼在他面前溜走。

夜晚再次降临。隔天清晨,他趁着自己较为理智时解开鹿皮袋的绳子,袋口流泻出一道金黄细流,是粗金砂和金块。他将金子大致分成两堆,一半用毛毯包着,藏在一块大礁石下;另一半则装回袋里。接着,他将剩下来的毛毯撕成布条,包扎双脚。因为迪斯河畔的地洞里藏有弹匣,所以他继续背着枪,没有将枪留下。

这天大雾弥漫,饥饿感从他体内复苏。他虚脱乏力,晕眩苦苦折磨着他,眼前时常一片模糊,什么也看不见,绊倒、跌倒已变成家常便饭。有一次他跌进一个松鸡窝,窝里有四只刚孵出来的小鸡,才出生一天而已——小小的生命还不到一口大,他狼吞虎咽地将小鸡塞进嘴里,像咬蛋壳般把它们活活咬碎。母松鸡在他身边激烈抗议,死命攻击。他想拿枪充当棍子将母鸡打昏,但母鸡躲开了,闪得老远。他朝母鸡丢石头,他砸伤了它一边翅膀。母鸡跌跌撞撞拖着翅膀逃走,他紧追在后。

那几只只够塞牙缝的小鸡,不只没有填饱他的肚子,反而挑起了他的食欲。他拖着受伤的脚踝摇摇晃晃,紧追在后。有时丢石头,有时发出嘶哑的叫喊,有时则无声无息地追赶。摔倒了就不屈不挠重新爬起,一感到天旋地转时就用手揉揉眼睛,赶走晕眩。

他追着母鸡穿过谷底的沼泽地区,看见潮湿的苔藓上留着两行足迹。那不是他的脚印,他看得出来,一定是比尔的!但他不能停,那只母鸡就快逃走了,他得先抓住它,然后再回来好好勘察一番。不只母鸡被他搞得精疲力竭,他自己也快累死了。母鸡侧躺在地,不住大口喘息,他自己也气喘吁吁地侧躺在十几尺外,没有力气爬向它。终于,他逐渐恢复力气,但那只母鸡也是,一见他伸出饥饿的魔掌,立刻跌跌撞撞逃开,一人一鸡又开始你追我躲。夜幕低垂,最后还是让母鸡给逃了。他虚弱无力,一个踉跄,便倒头栽在地上,脸颊也划伤了。他的行囊还在背上,就这么躺在那儿,好一阵子没有动静。终于,他一个翻身,侧躺着替手表上好发条,然后躺到天亮。

隔天又起了大雾。他将最后一条毛毯的一半撕成布条,用来包扎双脚。他没能找到比尔的脚印,无所谓,他现在又完全为饥饿所操控——只是,他猜想比尔会不会也迷路了?到了中午,背上的重担实在沉到他难以负荷,他便再将金子分装,这次再倒出一半,直接就撒在地上不要了。下午时他干脆把剩下的一半也扔了。现在他身上只留着半条毛毯、锡桶和那把来复枪。

他开始出现幻觉,搞得他心烦意乱。他突然信心满满,肯定身上还有一个弹匣。弹匣就在枪膛里,他只是漏掉没看到罢了!另一方面,他又心知肚明枪膛是空的,可那个幻觉就是挥之不去。他跟幻觉奋战了好几个小时,最后干脆将枪拆开,发现里头确实空空如也。失望席卷而至,一阵苦涩爬上心头,他还真希望会发现弹匣啊!

他拖着沉重的脚步缓缓走了半小时。幻觉又出现了,他再次抵抗,但就是怎么也赶不走,只好又打开枪膛查看,唤醒自己。好几次他的心思都飘到其他不相干的地方,仍旧无意识地继续缓缓前进。各种稀奇古怪、荒诞离奇的幻觉像虫子般啮食他的头脑,而这些超乎常理的幻想只持续短短时间,饥饿的剧痛不时把他拉回现实。有一回,他突然被眼前的景象惊醒,差点吓昏。他踉跄后退了几步,如醉汉前后摇晃试着站稳不让自己跌倒。在他眼前居然站着一匹马?马!他无法置信。他们之间隔着一道浓雾,雾中闪耀着间歇的光芒。他粗鲁地揉揉眼睛,弄清视线,才发现自己瞪着的不是一匹马,而是头巨大无比的棕熊。那只野兽目露凶光,好奇地上下打量他。

在还没回神前,男人已将枪从肩膀卸下。但动作到一半,他随即想起枪里没有子弹,便放下枪,从屁股后的镶珠刀鞘里抽出猎刀。面前可是活生生的食物!他的拇指顺着刀锋滑下,刀很利,刀锋也依旧尖锐。他打算扑上前,杀了它,可是他的心脏又像警告似的怦怦怦跳了起来,越跳越激烈,开始不规则乱跳。他头上像箍了个铁箍,晕眩又钻进他脑子。

一阵强烈的恐惧袭来,他在绝望下生出的勇气突然全烟消云散。他目前虚弱得不堪一击,若是那头熊攻击他怎么办?他硬摆出一个自以为最吓人的姿势,紧紧抓住猎刀,狠狠地瞪着熊。棕熊笨拙地前进几步,用后脚直立站起,发出一声试探的咆哮。如果男人跑了,它自然会在后面追捕,但哪知这人类动也不动。男人又被恐惧反逼出了勇气,再度复活。他也极尽野蛮和恐怖地怒吼一声,宣泄纠结在生命深处的恐惧。

熊举起一只脚,身体倾斜一边,发出骇人的咆哮。它也被眼前这个神秘的东西吓到。这玩意儿看起来像它一样直立站着,好像一点也不怕它。男人依旧不动如山,像雕像般入定站立,直到危机解除后才开始发抖,一屁股跌坐在潮湿的苔藓上。

他振作精神,继续往前走。现在的恐惧不同了。如今他怕的不是因为缺粮活活饿死,而是在饥饿榨干他最后一丝求生的勇气前,就先惨遭屠杀。荒野上的野狼很多,四处都回荡着它们的嗥叫。叫声在空气中织成一张凶网,那威胁如此逼真,以至他真的伸出手,推拒着空气,像在营帐里抵着棚面,阻拦狂风侵袭一样。

野狼三两成群,不时从他面前经过,不过一看到他立刻闪避。它们的数目不够,而且狩猎的对象是不懂战斗的驯鹿,眼前这只用两脚站立行走的怪东西,可能会又抓又咬,挣扎反击。

傍晚时分,他到了一个地方,有一头被野狼杀死的动物,骨头散了一地。尸骨的主人,在半小时前还是一头活生生、会跑会叫的小鹿。他望着骨头沉思,这些骨头被啃得干干净净、闪闪发亮,里头残余的骨髓透着粉红。也许在这天结束之前他也会变成这番模样吧!生命就是这样,不是吗?徒劳无功、仓促短暂,只有活着才受罪,死亡一点都不痛苦。死亡跟睡着没有两样,代表一切都终结了,可以好好休息。既然如此,为什么他还是不想死?

不过他并没有沉溺于人生哲理太久。他蹲在苔藓上,啃着骨头,吸吮还带有淡淡粉红色生命的屑末。肉味的鲜美仿佛模糊的记忆,既隐约又缥缈,诱得他快要发狂。他用力啃噬骨头,狠狠将骨头咬碎,只是有时碎的是骨头,有时却是他自己的牙齿。他将骨头往石头上猛力砸去,把骨头摔得黏糊糊再大口吞下。情急间他还敲到自己的手指,却讶然发现打到石头的那一瞬间,他的手居然一点也不会痛了!

接下来的几天都是可怕的天气,不是下雨就是下雪。他再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落脚、什么时候动身。他日夜赶路,只要一跌倒便就地休息,等到体内残存的生命之火又闪耀些许微光便起身。他,作为一个人类,已经完全放弃努力了。现在奋斗的,是他体内的求生意志,它仍不肯屈服于死神手下,逼他继续前进。他没有感到痛苦,他的神经已全然麻痹,心里充满各种奇异的画面和美味的梦境。

他只是一个劲儿地不停啃着小鹿的碎骨,那是他收集起来带在身上的。他再也不翻山越岭,只是无意识地沿着一条大溪前进。溪流最后流向一座宽阔的浅谷,但他既没注意到溪流,也没看见山谷,除了幻觉外他什么也看不见。他的灵魂已经出窍,只剩一条细如蚕丝的线绑住灵魂和躯体,两者才继续连接着,肩并着肩地或爬或走。

他苏醒时神志倒是清醒了起来。他仰躺在一块礁石上,阳光在头顶闪耀,既明亮又温暖。他听到远处传来小鹿的叫声,依稀记得刮过风、下过雨、飘过雪,但搞不清楚暴风雨究竟是侵袭了两天还是两周。

有时候他就静静躺着,动也不动。和煦的阳光洒在身上,让他残破的身躯吸饱暖意。多美的日子啊!他想。或许他可以试着辨识一下目前的所在位置。他痛苦挣扎了一番,转身翻成侧躺。在他身下是一条宽广缓慢的河流,眼前陌生的景象让他不禁迷惘了起来。他的目光慢慢顺着水流而下,河流在荒芜贫瘠的山丘间蜿蜒曲折,这些山丘比他见过的任何一座山都要低平、荒凉。他慢慢地、从容地维持平淡的情绪,毫无激动地瞥向这条陌生的河流流向天际,看着它注入金黄灿烂的海面。他的心情依旧沉稳,一点也不兴奋。嗯,这倒特别,他想,可能是幻觉或海市蜃楼吧——嗯,比较可能是他的幻觉,是他混乱的心智在作怪。另一个景象让他更确信这是自己的幻觉,因为他居然看见一艘船停泊在闪耀的海面上。他闭上眼一会儿,然后睁开。怪了?幻觉还在!不过这没什么好大惊小怪,他知道在荒野中心不可能有海或船,就像他知道他的空枪里没有弹匣一样。

他听到后方传来一声抽鼻子的声音——像吸气吸到一半被呛到或咳嗽的声音。由于他实在太过虚弱,身子又僵硬无比,只能非常缓慢地翻身再滚到另一侧。方圆几尺内什么也没有,不过他耐心等候。果然,又传来一声抽鼻子声和咳嗽声,然后他看见不到二十尺外,在两颗尖突的石头间,有个像是灰狼狼头的轮廓。不过那对直竖的耳朵不像他看过的其他狼耳那样尖挺,而且它的双眼湿润通红,脑袋也软弱无力地低垂着。那只动物在阳光下不停眨眼,看起来病了。他打量时它又抽了下鼻子,咳嗽一声。

起码这是真的,他心想。他转身翻回另一侧,看向之前被幻觉蒙蔽的真实世界,海洋却依旧在远方生辉,船只仍然清晰可见。所以那是真的?他闭上眼睛思索良久,然后想到了。他本来该往北走,但方向太偏东,所以反而越走离迪斯河分水岭越远,进入铜矿谷。这条宽广缓缓的河便是铜矿河,这片闪闪发亮的海洋是北冰洋。海面上的船是艘捕鲸船,本该前往麦肯锡河,但航线太过偏东,因此才停驻于科罗内湾。他想起很久以前看过的哈德逊湾公司航海图,现在一切都弄明白了。

他翻身坐起,注意力转向眼前的要务。他脚上的布条全都磨破了,双脚已经不成脚形,只剩一团烂肉。他最后一条毛毯没了,来复枪和猎刀不见了,帽子也不知掉在哪儿,帽带里还夹藏着许多火柴呢!幸好胸前的火柴依旧干燥,安安稳稳躺在烟草盒和油纸里。他看向手表,上面标示十一点整,而且指针还在走,显然他即便意识不清,也没忘了上发条。

他现在十分冷静,而且神志非常清醒。虽然身体犹如风中残烛,但一点也感觉不到痛苦。他不饿,甚至连想到食物也没有特别开心。现在他的一切行为都是出于理智。他把膝盖以下的裤子撕开,缠在脚上。那个锡桶不知为何居然还在,他打算出发前先喝个热水,然后再踏上旅途,朝那艘捕鲸船前进。他已经预见这条路将十分艰困。

他的动作十分缓慢,像中风了般不停发抖。想收集干苔藓时,他才发现自己根本抬不起腿。他试了又试,最后干脆手脚并用在地上爬行。他一度爬近那头生病的狼,那畜生不甘不愿地拖着病躯让路,还用那条几乎连卷舌都没力气卷的舌头舔舔自己的肋骨。男人注意到它的舌头不是一般健康的鲜红色,而是黄棕色,看起来像覆盖了一层粗糙的半干黏液。

喝了一夸脱的热水后,男人发现他又可以站起来了,甚至可以迈开脚步,只不过走起路来半死不活,像快断气一样。他每走几分钟就得停下来休息片刻。他的脚步软弱无力,摇摇欲坠,就像跟在他后面的那匹狼一样,每一步都跌跌撞撞、欲振乏力。那一晚,当那片耀眼的海洋被黑暗吞没时,他知道自己只走了不到四里。

他一整晚不断听到那只病狼的咳嗽声,其间不时还夹杂着小鹿的鸣叫。他四周充斥着生命力强壮的生命,精神奕奕,生龙活虎。他知道那只病狼紧跟在他这个病人身后,是希望这个男人会比它早死。早上他一睁开眼睛,就看到它用水汪汪的饥渴双眼瞪着他。它卧躺在地,尾巴夹在两腿之间,活像一条可怜兮兮的野狗。早晨刺骨的寒风吹得它直发抖,听见男人想跟它说话,结果只发出粗哑的低语时,也只是无精打采地咧嘴一笑。

这一天艳阳高照,整个早晨男人只是跌跌撞撞朝着那金黄色的海面和捕鲸船前进,跌倒就再爬起来,一遍一遍,反复不停。天气风和日丽,在冬季来临前,秋老虎总会发作一阵,可能持续一个星期,也可能明天或后天就消失了。

下午时,男人发现一条新踩出来的小路,是另一个人的足迹;那人不是用走的,而是手脚并用在地上爬行,拖着身体前进。男人猜想可能是比尔,但他其实根本不在乎对方是谁,他一点也不好奇;事实上,各种感觉和情感都已离他远去,他再也感受不到疼痛,胃口和神经也都陷入沉睡,是他体内的求生意志驱使他继续前进。他虚脱乏力,精疲力竭,却仍不愿赴死——是求生意志还不肯放弃,他才继续吃沼莓和小鱼、喝热水,并小心提防着那匹病狼。

他循着男人爬行的痕迹前进,很快就走到尽头——潮湿的苔藓上散落着几根新鲜的骨头,以及许多野狼的脚印。他看到一只被尖牙撕破的鹿皮袋,和他的正是一对儿。他捡起鹿皮袋,袋子重到他孱弱的手几乎拿不动。比尔居然一路带到最后。哈哈!他大可嘲笑比尔,因为他会活下来,带着金子踏上那艘停泊在闪亮海上的捕鲸船。他的笑声粗哑可怕,简直和乌鸦的叫声没有两样,那头病狼也跟着在一旁伤心长嚎。男人突然住口。如果对方真是比尔,他怎么能大笑?那些粉红净白的骨头,真的是比尔的吗?

他转身离去。虽然是比尔先抛弃他没错,但他不会带走金子,也不会吸吮比尔的骨头。可他一面蹒跚前进时,一面又想:如果他们俩的处境对调,比尔一定会那么做的!

他经过一座水坑,弯腰查看坑里有没有小鱼,然而头才低下就觉得像被什么东西刺到,又猛然抬起头来。他瞥见自己脸孔的倒影,那影像太可怕了。他的感官受到刺激,感觉一下又回到他身上。水坑里有三条小鱼,只是坑太大,不可能舀干。他几次尝试要用桶子抓鱼,最后还是放弃,因为他太虚弱,很怕自己会一个不稳就栽进坑里,活活淹死。正因如此,他也不敢靠近河边,尽管沙洲旁的漂流木可以带着他顺流而下。

这一天他和捕鲸船之间的距离缩短了三里,隔天只有两里——现在他也和比尔一样,用四肢在地上爬行。第五天结束之际,他发现船还在前方七里远,只是这天他甚至连一里都走不到。天气依旧暖和,他继续爬爬昏昏,在地上翻来滚去,那头病狼也始终在他脚边咳嗽、大口喘息。他的膝盖现在也像他的脚一样鲜血淋漓,虽然他用了衣背的布料垫在膝盖下,但是爬过苔藓和石头时,还是在地上留下一道鲜红的痕迹。他有次回头时,看见那匹狼饥渴地舔着那道血痕,当时他仿佛受到当头棒喝,猛然惊觉自己可能会有什么下场——除非——除非他能抓住那匹狼。这简直就是一出残忍的生命悲剧——一个奄奄一息、用四肢爬行的人类,一只瘸了脚的病狼,两条生命拖着垂死的身躯穿越荒野,虎视眈眈对方的性命。

如果那只狼健康的话,男人不会如此不甘心。但一想到要被那面目可憎、随时都会断气的东西吞下肚,他就觉得作呕。哼,他还真是挑剔啊!他的心神又开始游荡,幻觉也开始纠缠,他神志清醒的时间越来越短、越来越少。

他有一次昏倒后,还是因为听见耳边的喘息才醒来。那匹狼一见他睁眼便有气无力地跳开,但没站稳,软趴趴地摔倒了。这太荒谬了,但他不觉得好笑,甚至不再害怕,恐惧现在对他来说太遥不可及。不过,他的心智在那瞬间突然清醒起来,他躺在那儿,思绪飞转。船离他不到四里,他只要揉去眼中的湿气,就可以清楚看见那艘船就在眼前,也可以看见一艘小船的白帆划破晶亮的海面。可是他永远也爬不完那四里,他知道,他很冷静地承认这点。他知道自己现在连半里都爬不到,但他不想死,他辛苦熬到这一步,如果还无法活下来实在太没天理!命运对他太苛刻了!虽然已在垂死边缘,他仍拒绝死去。这除了疯狂,还能是什么?或许吧!虽然死神把他紧紧抓在手中,他还是要反抗!他不肯就这么死去!

他闭上眼,小心翼翼地让自己冷静下来。他打起精神,让人窒息的倦怠感如潮水般要将他淹没,他努力抬起头,让自己漂浮于水上。这致命的疲倦的确很像海,海面不断攀升,一点一滴淹没他的意识。他有时给灭顶,在模糊的意识中挣扎泅泳;有时又有某种奇怪的精神力量,让他找到一丝残存的意志,用力多划一下。

他仰躺地上,动也不动,耳边可以听见病狼气喘吁吁的呼吸声逐渐逼近。他静静躺在那儿,宛如已在那儿躺了一辈子。狼最后终于来到男人耳边,粗糙干燥的舌头像砂纸般磨着他脸颊。男人的手突然一伸——至少他的意志力是这么命令它们——手指像鹰爪般猛然一抓,却只抓到空气。敏捷和准确度都需要力量,而男人虚脱无力,一点力气也挤不出来。

狼的耐心是很可怕的,但人的也不遑多让。男人整整半天躺在那儿纹丝不动,努力保持清醒。它是他的猎物,它也等着要吃掉他。有时候他再度被那片倦怠之海所淹没,进入漫长的梦境,而在如此半梦半醒之际,他依然没忘了要等着那喘息声逼近,等着那粗糙的舌头舔上他的脸。

他没有听见呼吸声。他的意识从某个梦境慢慢滑动,突然感觉到有舌头在舔他的手。他等着。狼牙先是轻轻啮咬,然后越咬越大力。那匹狼努力挤出最后一分力气,要把牙齿埋进它等待已久的食物之中。男人耐心等了许久,突然用被咬伤的手一把扣住狼的下颌。狼有气无力地挣扎,男人的手软趴趴地抓着它,另一只手慢慢地要绕过狼身,想要抱住它。五分钟后,男人爬到狼身上,用全身的重量把猎物压在地上。他的手不够力气把狼掐死,于是将脸紧紧压在狼喉上,吃了一嘴毛。半小时后,男人感到喉咙流过一道温暖的泉涌,那可不是什么愉快的经验,反而像被人强灌溶化的铅汁,他只是被意志所迫才会这么做。之后男人翻了个身仰躺着,倒头就睡。

那艘“贝德福号”捕鲸船上有几名科学探险队的队员,他们从甲板上看到岸上有个奇怪的东西,正从海滩往海里移动。他们无法辨识那是什么,而身为科学家,当然是要发挥探索的精神,于是爬上捕鲸船旁的小艇,前往岸上察看。他们看到一个活着的东西,不过不太能称之为“人”。它的双眼看不见,没有意识,像某种巨虫怪兽般在地上蠕动,只是大多的辛苦都是白费力气。不过它没有放弃,坚持不停扭动,一小时大概只能前进二十尺。

三星期后,男人躺在“贝德福号”的床上说出自己的身份和遭遇,一面说,眼泪一面不停滑下枯槁的脸庞。他还语无伦次地喃喃说到自己的母亲、阳光普照的南加州和他位于橘子林和花丛间的家园。又过没几天,他已经可以和科学家和船员一起同桌共食了。他心满意足地注视眼前丰盛的菜肴,但一看到它们被其他人吞下肚便不禁焦躁。每消失一口食物,他眼里就流露深深的悔恨。他的神志很清醒,只是在用餐时间,他就是忍不住痛恨那些人。断粮的恐惧仍在他脑中徘徊不去。他问过厨师、问过仆役、问过船长,他们向他担保过无数次船上绝对有足够的食物,但他就是不肯相信。他蹑手蹑脚地溜到储藏室窥探,要用自己的眼睛确认才能安心。

男人的身材明显发福。他像吹气球般一天比一天胖,科学家摇头叹气,试着提出理论解释。他们限制他的食量,可是他的腰围还是不断扩张,衬衫下的肚子突得惊人。

水手们在一旁窃笑,其中原因他们再清楚不过,科学家也在监视男人后才恍然大悟。他们看见他在早餐后像乞丐般四处游荡,无赖似的伸出掌心向水手乞食。水手们咧嘴一笑,塞给他一些硬面包。他贪婪地一把抓过,好似守财奴看到金子般双眼发直,看着面包,然后一把将面包塞进衣服下。其他水手也跟着笑嘻嘻地依样画葫芦。

科学家也不张扬,放任他去乞食。后来他们偷偷检查他的床位,发现床上和床垫内都塞满了硬面包,每一个裂缝和角落都没放过。不过男人的神志再正常不过,他只是为了可能的饥荒未雨绸缪——仅此而已。科学家说他会好起来,而在“贝德福号”的船锚隆隆沉入旧金山湾之前,他也的确痊愈了。

即便到了早晨,天色依旧灰暗,寒意逼人,阴冷异常。男人离开育空的主要路径,转身爬上高耸的河堤。那里有条阴暗荒凉的路径,往东直通一片茂密的云杉林。河堤陡峭,他在堤顶借着看手表的动作稍事休息,歇了口气。现在是早上九点整,虽然万里无云,但天色依旧漆黑,太阳也毫无升起的迹象。尽管无云无雨,大地仍像蒙了层灰布般,一种隐隐约约的阴郁气氛让周遭景物显得灰暗昏沉。这一切都是因为没有太阳的关系。不过这件事没让男人太担心,他早已习惯抬头不见日光。太阳已经好几天没露脸,还要再过几日,那颗振奋人心的火球才会从南方天际探头出来;依旧是昼短夜长,才升起又随即落下。

男人回头往来时的路瞄了一眼。足足一里宽的育空河被藏在三尺厚的冰层下,上方还有三尺深的积雪,积冰处波浪起伏,放眼所及尽是一片白茫。从南到北,冰雪连天,只有一条黑色细线从云杉林岛的边缘一路朝南绵延,划破一望无垠的白。这条黑线同时也蜿蜒曲折向北,直到消失在另一座云杉林立的小岛之后。这条黑线是此区的主要路径,往南五百里直通奇尔库特山隘、岱牙和盐水;往北七十里到道森,从道森往北一千里至努拉托,最后从努拉托延伸一千五百多里到白令海边的圣迈可市。可这所有的一切——无边无际的神秘路径,少了太阳的天空,刺骨的严寒,以及这片土地散发的陌生感和奇异感——都丝毫震撼不了这男人。并非他早就习惯这片景色,他才初来乍到,是个奇查寇,这是他在这儿的第一个冬天。他的木然是缘于想象力的缺乏。没错,他警觉心强、反应机敏,但仅限事物本身,他完全不在乎事物背后所代表的意义。负五十华氏度意谓冰点下四十五摄氏度,这个温度会让他觉得很冷、很不舒服,不过也只是这样。对他而言,温度的意义仅止于此,不会让他开始思索身为恒温动物的脆弱——或说明确一点,人类只能忍受极小冷热温差的弱点;也不会让他开始思考“永生”或“人类在宇宙的位置”之类的问题。负五十华氏度代表会冻伤,所以一定要戴手套、耳罩,穿上温暖的莫卡尼靴和厚袜御寒。对他来说,负五十华氏度就只是负五十华氏度,从来没什么好多想。

男人转身准备离开,顺口吐了口唾沫。一声尖锐的爆裂声冷不防吓了他一跳。他又啐了一口。这一次他看见了,口水还没落到雪地上,便在半空中爆裂。他知道负五十华氏度时口水会结冻,落地即碎,但这口唾液在半空中就爆开,以此推论,现在的温度毫无疑问低于负五十华氏度,可是究竟低多少他不晓得。然而气温不是问题,他要去韩德森溪左侧支流的一座老营地,同伴们已准备就绪,在那儿等他。他们翻越分水岭,从印第安溪出发前往营地,他则绕了个路,拐去查看环境,看春天后有没有可能将木柴从育空地区的岛上运出去。他预计在晚上六点抵达营地,没错,那时天色是已经黑了,但同伴们已经到达,他们会先将火生好,煮好热腾腾的晚餐等他。至于午餐呢?他的手压了压夹克下突起的一个包裹。面包用手帕包好,藏在他的衬衫下,贴身收着,这是唯一可以不让面包结冻的方法。一想到先浸过培根油又夹着肥厚炸培根的面包,他便忍不住开心地笑了起来。

他投身进入巍峨的云杉林。路径难以辨认,最后一辆雪橇经过后又落了一寸的积雪,掩盖了路径。他很高兴自己行装简便,没有驾乘雪橇。实际上,除了那袋用手帕包着的面包外,他什么也没带。不过他倒是没料到天气会严寒到这地步,他边用戴着手套的手摩擦鼻子和脸颊,心里边想:“真的是很冷啊!”他留着一把大胡子,但是胡子却保护不了脸颊和突出于冰冷空气中的高鼻子。

一条狗跑在男人脚边。它是一只当地的大型哈士奇狼犬,一身灰毛,无论外形和脾气都和它的野狼兄弟无异。严寒令这条狗也不禁垂头丧气,它的动物本能比人类的判断更准确,它很清楚在如此低温下,他们不该在路径上旅行。事实是,现在的气温不仅低于负五十华氏度,甚至比负六七十华氏度还低。目前温度是负七十五华氏度;冰点是三十二华氏度,代表此刻的气温比冰点还低了四十三度。狗当然不懂温度,它的脑袋或许也不像人类一样,对酷寒有深刻的感受,但这头野兽有它自己的本能,它感到一阵模糊的恐惧正威胁、压迫着它,所以它亦步亦趋地跟在男人脚边,期待男人能去找个营地,或找个遮风挡雪的地方,生火取暖。同时,只要男人一有不寻常的举动它便激动质疑。这只狗已从人类那儿体会到了火的好处,它想要温暖的火光,要不能在雪下挖个洞也好,把自己埋在暖和的洞穴里,远离外头冷冽的空气。

它呼出的湿气在毛上结了一层细末般的粉霜,特别是脸颊两侧和嘴部,连睫毛都被冰冻的气息染白。男人的红胡也结了一层冰,而且冻得硬邦邦的;他每呼一口气,温暖潮湿的空气就让胡子上的冰又厚上一层。除此之外,男人口中还嚼着烟草,只是嘴巴附近的结冰硬到他嘴巴无法完全张开,以至吐汁时吐不远,烟草的汁液便顺着下巴滴落,结成一道如琥珀般透明坚硬的胡子,而且越来越长。如果他跌倒,那道胡子就会像玻璃一样碎成碎片。不过他一点也不在意这个附加物,他已经在这种严寒下出门旅行两次了,知道这是所有在极北之地嚼烟草的人都要付出的代价。可是前两次没有这么冷,根据六十里河那儿的酒精温度计显示,上两次的气温分别为负五十和负五十五华氏度。

他沿着树林走了好几里,穿过一片宽广低平的黑色植被,之后沿着河岸来到一条已结冻的小溪河床。这儿便是韩德森溪,他知道这里离支流分汊处还有十里远。他看了看手表,现在是早上十点,他一个小时可以走上四里,所以估计会在中午十二点半到达岔口。他决定到了那儿后要吃面包来庆祝一番。

男人沿着河床优哉游哉地前进,狗儿夹着尾巴,泄气地跟在他脚边。路径老归老,仍清晰可见,只是被十几寸深的积雪盖住了最后一批雪橇队的行迹,这条安静的小溪已经足足有一个月没有任何队伍经过。男人踏着稳定的步伐前进,什么也没多想。除了在溪流岔口吃午餐和六点时就可到达营地和同伴们会合外,没什么值得特别去想。他身旁没有人可以聊天,就算有,嘴上的冰也让他无法开口交谈,所以他继续单调地嚼着烟草,下巴上那道琥珀胡子也越来越长。

“好冷,真是够冷的!我从来不知道天气可以冷到这种程度!”这个念头时不时就浮现脑海,他边走边用戴着手套的手背搓揉脸颊和鼻子,两手不自觉地轮流交替。尽管他不停摩擦取暖,但只要一停止动作,脸颊便又瞬间冻得发麻,鼻子也马上沦陷。他确定自己的脸已经冻伤了,他心里有数。他很后悔没有发明一个像他朋友在冷天时戴的那种鼻罩,鼻罩的带子可以绕过两颊,保护双颊不被冻伤。不过说来这也无关紧要,脸颊冻伤会怎样?一点痛,就这样,没什么大不了!

虽然男人头脑简单,但他对周遭环境观察入微,时时留意溪里的改变,每一道转弯、每一处凹陷、木头聚积的情况,他一样也没放过,路上也非常留心自己的脚步。有一次拐了个弯后,他突然像匹受惊的马,猛地跳离开路面,沿着路径后退好几步。他知道在这种季节里溪流会从河面一路结冻到河床底——没有一条溪流能在北极的冬季里流动——但他也知道有些泉水会从山腰涌现,在积雪和底下结冻的河面间流动,即使是最低温的寒流也无法让这些泉水冻结。他明白这种涌泉的危险;它们是陷阱,藏在积雪下方,形成一池池水洼,可能三寸深,也可能有三尺深。有时水洼上头又会覆盖半寸厚的冰壳,冰壳再被积雪掩盖,如此层层堆栈,有时可以叠上好几层。如果有人破冰陷落,他会一路摔到坚实的冰面才停止跌势,腰部以下全给浸湿。

这就是他如此惊慌的原因。他感到脚下的雪地松软,也听到被积雪掩盖的冰壳碎裂声。在如此低温下,脚湿了麻烦就大了,说不定会有性命之忧,或至少代表行程会有所延误,因为他一定得停下来生火,用火将袜子和莫卡尼靴烤干。他伫立原地,仔细打量河床和河岸,最后判定水流是从右方而来。他考虑了一会儿,揉揉鼻子和脸颊,然后转向左方,谨慎地踏出脚步,战战兢兢地试探前进。危机解除后,他又开始嚼起一根新的烟草,继续以时速四英里的步伐大步前行。

接下来的两小时,他数次遇上几个类似的陷阱。通常下方有水洼的积雪,表面都会较为凹陷,且质地类似结晶,这些表征都是危险的警讯。纵使他清楚这些危险的讯号,有一回还是有惊无险,差点踩了上去。还有一次,他怀疑前方可能有危险,便叫狗先走。狗不愿意向前,一个劲儿往后躲,等到男人硬把它往前推,它才拔腿跑过那片洁白完整的冰面。但冰层突然破裂,它身子一斜,赶紧挣扎爬到坚硬的冰面上。它的两条前腿都湿透了,水几乎是在瞬间冻结成冰。它赶紧将腿上的冰舔掉,然后躺在雪地上将趾头间的积冰咬干净。这是它的本能反应,其实它不知道冰留在脚上会造成疼痛,只是受到一种自体内深处升起的神秘冲动驱使而这么做。可是男人知道这种情况有多危急,他当机立断,把右手的手套拿下,帮忙狗去除积冰。他的手指在空气中暴露不到一分钟随即发麻了,速度之快让他惊讶不已。天气真的很冷,他赶紧将手套戴回去,在胸膛上用力来回摩擦。

正午十二点是一天中最明亮的时刻。但现在是冬天,太阳还在遥远的南方徘徊,照亮不了天际。远处地平线的那缘挡在太阳和韩德森溪之间,男人走在正午清朗的天空下,却连个做伴的影子也没有。他在十二点半抵达溪流的分汊处,对于自己的旅程速度很是满意;如果继续维持这个速度,一定可以在傍晚六点和同伴们会合。他解开夹克和衬衫的纽扣,拿出午餐。这个动作花了不到十五秒,不过就在这么短短的时间内,他暴露在空气中的手指依旧给冻到失去知觉。他没有戴回手套,反而用力拍打大腿,然后坐在一段被积雪覆盖的木头上吃午餐。手指拍打大腿造成的刺痛感一下消失无踪,快到他瞠目结舌,连咬下面包的机会都没有。他又反复拍打了几下手,然后戴上手套,但为了吃东西还是留一只没戴。他试着要咬下一大口面包,可嘴上的冰让他无法张嘴。啊,他忘了生火化冰!想到自己的愚蠢,他忍不住笑了一下,只是在笑的时候又发现麻木感再度爬上裸露的手指,而且原本坐下时脚趾感到了一阵刺痛,现在连刺痛感也消失了。他纳闷着,脚趾是暖了还是麻了?他试着在靴里动了动脚趾。嗯,是麻了!

他赶紧将手套戴回手上,站了起来。他现在有些害怕,开始大力踱步,直到脚上又传来刺痛感。此时他脑中唯一的念头是:“真的好冷啊!”在硫黄溪遇到的那位前辈所言不假。他说这里有时候会变得极为严寒,而他当时居然还笑他!现在他知道做人还是不要太损,真的是冷得不得了,他无法否认。他走来走去,一边大力踱步,一边挥舞手臂,直到手脚又恢复暖和才放心。接着他拿出火柴,准备生火。春季的涨潮带了许多树枝上来,堆积在树丛边。他从树丛那儿捡了一些柴薪,小心翼翼地先点起零星火花,火花很快转为熊熊烈火。他就着火烤,将脸上的积冰融去,并在温暖的火光保护下吃起他的面包。这一刻,他的智慧战胜了此地的酷寒。狗也很满意男人生起了火,尽可能地贴着火取暖,不过,当然也不至于近到把自己的毛烤焦。

男人吃完后,将烟斗填满,好好吞云吐雾了一番。接着又戴上手套,将帽子两侧的耳罩好好盖在耳朵上,继续沿着河床上的路径朝左侧的支流方向前进。狗很失望,它想留在火堆旁。这个男人不知道寒冷的可怕,或许他的列祖列宗都不把寒冷放在眼里,但这里的冷可是真正的寒冷,是零下一百零七华氏度的冷。它知道这样的寒冷有多危险,它所有的祖先都晓得,它也从祖先那儿继承了这项知识。它还晓得在这种可怕的寒冷里到处乱走,不是一个明智之举;最好是躺在雪洞里,耐心等待宇宙拉起一道帘幕,阻挡起冰冷,不让严寒入侵地球。但偏偏它与男人之间的关系紧密,它是他这严酷旅程上的奴隶,它能得到的唯一怜惜就是鞭打和威胁要鞭打它的粗哑喉音,因此狗完全懒得和男人沟通它的怨恨和恐惧。它才一点都不关心男人的死活,是为了自己的安危才想回到火堆旁。可这时男人吹了声口哨,低着嗓子喝令,狗只好回到男人脚边。

男人又开始嚼起烟草,一道新的琥珀胡子又开始在下巴出现。他呼出的湿气,也迅速地在他胡子、眉毛和睫毛上形成白色粉末。韩德森溪的左侧支流似乎没有那么多涌泉,走了半个小时,男人一个都没见到。就在这时,意外发生了。雪地上一点迹象都没有,积雪柔软、完整,看上去底下应该是坚实的冰面,可男人却一脚踩了个空,直往下坠。洞不深,寒水只淹到他小腿一半,他赶紧七手八脚地从坚硬的冰洞边缘爬上陆地。

他气炸了,破口大骂自己走了什么霉运。他本来希望能在傍晚六点赶到营地和同伴们会合,但现在他必须生火,把鞋具烤干,而这起码会延误他一个小时。在这样的低温下他不这么做都不行——他起码清楚这点。他掉头往河岸爬去。河岸上,云杉的树干附近围了一丛灌木丛,涨潮时带来的枝条纠缠在树丛里——多是粗细不一的树枝,不过也有一大部分是树木的枝干和去年的干枯杂草。他在雪地上铺了一堆粗厚的树枝,充当是火堆的底座,好避免下方的积雪被火烧融,反倒浇熄火焰。他从口袋里拿出火柴,在桦树树皮的碎屑上点火。树皮比纸烧得稳定,较不易熄灭。他把着火的树皮放到柴薪上,接着用干草和细枝将火喂旺。

他很清楚自己现在的处境有多危险,所以生火时格外谨慎、步步为营。火焰越来越旺,他丢进火里的树枝也越来越粗。他蹲在雪上,火堆就生在树丛旁,好方便他从纠结的树丛里拉出树枝,添加柴火。他知道自己一定不能有任何失误,在负七十五华氏度的低温下,一定要一次就把火生起来,绝不能失败——因为他的脚已经湿了。如果他的脚是干的、火又没生起来的话,他大可沿着路径,跑上半里,恢复血液循环。但现在他的脚又湿又冻,在负七十五华氏度下,就算跑步也恢复不了血液循环,无论他跑多快,湿透的脚只会越冻越严重。

这一切男人都了然于心。去年秋天时,硫黄溪的前辈就提醒过他,现在他非常感谢前辈给了自己这个忠告。他的脚已经完全失去知觉,而为了要生火,他还必须将手套摘掉,只是手指一暴露在空气中又立刻冻到发麻。先前他用时速四英里的速度前进时,受到运动的刺激,心脏持续把血液打到体表和四肢,但他只要一停下,脉搏的动作也会跟着停止。严寒毫不留情地攻击地表上所有赤裸的偏远角落,而现在的他,正是站在毫无防御的开阔土地上,接受寒流的猛烈攻势。他身体里的血液急速撤退。血液像狗一样,是有生命的,也像狗一样想要躲起来,隐藏自己,远离这可怕的寒冷。虽然他用时速四英里的速度走了许久,强迫心脏将血液打到身体表面,可他一旦静止不动,血液又急速退回体内深处,而第一个感到血液流失的便是四肢。虽然手脚都还没被冻伤,不过湿透的脚就像被急速冷冻般,连同暴露在空气中的指头也瞬间冻僵。冻疮开始爬上他的鼻子和脸颊,全身上下的皮肤都因失去血液而发起抖来。

他目前仍是安全无虞。脚趾、鼻子和脸颊只是轻微冻伤,而火已经旺起来了。他将手指粗的树枝丢进火里,等一下就可以用手腕粗的树枝来喂火,接着他就可以脱下浸湿的鞋具,一面烤火,一面用火保持脚的温暖。当然,他不会忘了还得先用雪按摩才行。他成功将火生了起来,他安全了!他想起硫黄溪那位前辈的建议,脸上忍不住浮现微笑。那名前辈还严令负五十华氏度时绝对不可以单独在克伦代克旅行,但他还不是来了。虽然遇到些小意外,又孤军无援,不过他还是救了自己。“那些老鸟都像个娘儿们!”他想,“至少其中部分人是。”只要保持头脑清醒就好了嘛,他现在不就没事了吗?只身旅行对真正的男子汉来说根本不成问题。他也必须承认,脸颊和鼻子冻伤的速度确实快得惊人!他没想过手指可以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失去知觉,现在已经僵硬到只能勉强握住树枝,而且那触感离他好遥远。当他伸手要拿树枝时,他必须用眼睛监视,才能确定自己到底有没有抓住;这条连接手指和大脑的线路是完全失效了。

不过这一切算得了什么!现在有火了!树枝噼里啪啦地烧着,跳动的火焰确保了他的生命安全。他开始脱下莫卡尼靴,靴子上结了一层冰,德国厚袜硬得像铁鞘般包住他的小腿,靴子的鞋带也跟被烈火烧过的铁线般,硬邦邦地结成一块。他用僵硬的手指努力了好一会儿,然后才惊觉自己的愚蠢,应该拿铁刀出来用才对。

就在他割断绳子前,惨剧发生了。是他的错,或该说他失策了。他不该把火生在云杉树下,应该在空地上生火才对,只是在树下捡拾树枝比较方便,顺手一拉就可以扔进火里,所以他才一时偷懒。云杉树上满是积雪,几个星期以来一丝风也没有,于是每根树枝上都堆着厚厚一层雪。他每拉出一根树枝,就造成树上一阵轻微的振动。虽然对他来说,这扰动细不可觉,却足以酿成灾祸。高处一根树枝上的积雪倾倒,掉落到下方的树枝;下方树枝的积雪又跟着落到再下方的树枝。雪,一路直落,仿佛雪崩似的自树顶一路落下,越滚越大,最后毫无预警地砸在男人和火堆上。火,噗的一下熄灭!前一刻还烧着熊熊烈火的地方,如今仅盖着一大片新鲜的乱雪。

男人目瞪口呆地望着眼前景象,活像听见自己被宣判死刑一样。一时间,他只能坐在原地,傻傻地盯着火堆的遗迹。随即,他冷静下来。或许,硫黄溪的前辈是对的?倘若有同伴的话,他现在的处境也不至于那么危险,同伴可以帮他生火。不过嘛,他也可以再生一次火,第二次就肯定不会出差错了!但即便成功,他也可能会损失几根脚指头——现在脚的冻伤肯定很严重了,而在生起第二堆火之前还需要些时间。

不过,他可不是傻傻地坐在原地思考这些事。这段时间以来,他一面动脑,手里也一刻不得闲。他又重新做了个火堆底座,这一次搭在空地上,就不怕再被树打乱计划。接着,他又从涨潮带来的枯枝堆那儿收集了一些干草和细枝。他的手指已经冻到无法将树枝拉出来,但还能用手掌大把大把地铲,只是这么一来,他也抓了许多不适合生火的腐烂树枝跟一些绿色苔藓。可是他别无他法,只能将就。他有条不紊地一步一步来,甚至还收集了一大捆粗枝,准备在火势旺起来之后添火。这段时间里,那条狗只是坐在一旁,急切地看着男人。它等着男人提供火光,火却来得很慢很慢。

一切都准备就绪后,男人的手伸向口袋,想拿出第二块桦树树皮。他知道树皮就在口袋,虽然手指失去知觉,但他能听见手指翻找时传来的窸窣声响。他抓了又抓,就是抓不起树皮。他手指的动作没停,脑海里却不停想到,随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他脚上的冻伤就越来越严重。这念头让他差点恐慌起来,可是他压抑自己惊慌的心情,努力保持冷静。他用牙齿将手套戴回手上,手臂前后来回挥动,用力拍打身体两侧。他起先是坐着,后来又站起来继续这些动作。狗始终坐在雪上,像狼似的尾巴暖洋洋地绕在前脚边,如同狼般尖挺的耳朵专注而热切地微微向前倾竖,双目注视着男人的举动。男人挥舞手臂拍打身体两侧,突然对那条狗涌现一阵强烈的羡慕之意,他羡慕狗生来就有毛茸茸的毛皮可以御寒,不怕受冻。

过了好一会儿,他终于感觉到互击的双掌开始恢复知觉。那感觉一开始还很遥远、微弱,跟着越来越强烈,最后变得锥心刺骨,但男人欣然接受这痛苦。他脱掉右手的手套,伸手去拿树皮,暴露在外的手指即刻又被冻僵。他将一整捆的硫黄火柴都拿出来,只是这时他的手指已因为酷寒失去知觉,他努力想掰开一根火柴,却不小心将整捆火柴弄掉在地。他试着要从雪地上捡起火柴,苦无其法,手指像死了般弯也弯不了,完全失去触觉。他小心翼翼,将脚、鼻子、脸颊冻伤的念头赶出脑海,把全部心神都集中在火柴上。他死盯着火柴,用视觉引导触觉,看见手指放到火柴捆的两侧后便将手指收拢——全得凭意志力才能控制手指动作,因为那边的神经已全然不管用,手指不听使唤。他戴回右手的手套,疯狂地用力拍打膝盖,然后用戴着手套的两只手,连着雪捧起整捆火柴,放到大腿上。成功了!不过还不能高兴得太早,事情还不算有进展。

经过一番努力后,他用戴着手套的掌心底部夹起火柴,将火柴放进嘴里。他用力张开嘴,嘴边的积冰纷纷碎裂掉落。他缩起下巴,抿起上唇,打算用上排牙齿咬开一根火柴。他成功了,火柴掉到大腿上,即便如此,离成功还是很遥远——因为他无法将火柴捡起来。接着,他想到个方法,用牙齿咬起火柴,划过大腿。他试了二十次才成功点燃火柴。他咬着燃烧中的火柴,将火柴送到树皮前,可是冷不防地一股强烈的硫黄味窜进鼻孔和肺叶,让他忍不住咳嗽起来,火柴又掉回雪地上,熄了。

绝望、打击接踵而至,他不禁心想:“硫黄溪的前辈说得没错,我实在不该在负五十华氏度单独旅行。”他继续拍打手掌,手还是一点感觉都没有。突然间,他用牙齿将两只手的手套都脱掉,他手臂的肌肉还没被冻僵,所以还可以用掌心底部用力夹住火柴,一整捆狠狠划过大腿。火柴“砰”地烧起,七十根硫黄火柴同时发出熊熊火焰!现在一点风也没有,不用担心火会被吹熄。他将头歪向一侧,以免被呛人的烟熏到,一面将火势旺盛的火柴拿到树皮旁。拿着火柴的时候,他感到手又开始恢复知觉。他闻到自己的皮肤在烧,皮肤深处也意识得到那份灼热,痛楚越来越强烈,但他忍了下来,笨拙地握着炽热的火柴,送到树皮前,却因为自己烧焦的手挡在中间,吸收了大部分的火焰,结果火始终点不着。

男人终于受不了,两手猛然甩开,燃烧的火柴掉到雪地上,嘶嘶几声后便熄了。幸好树皮已经点着,他将干草和细枝放到火上。因为手指冻僵了,他无法挑出合用的干草和细枝,只能用掌心底部一把捧起柴枝。树枝上掺杂着腐烂的树枝和绿色苔藓,他尽可能地用牙齿将它们咬掉,小心翼翼、笨手笨脚地保护火光,它照亮的可是自己的生路,万万不能熄灭啊!这时血液从他体表褪去,他开始发抖,越来越难做事。突然,一大块绿色苔藓直直落在微弱的火焰上,他试着用手指把它挑掉,可是手指不停发抖,他一个控制不好,戳得太深,反而不小心打散干草和细枝。他努力试着想把它们拨回去,但不管他怎么努力,手指实在抖得太厉害,迟迟无法成功,只能无助地看着树枝愈散愈开。树枝一根根“噗”地冒了阵烟后,熄灭了。供火者失败了,狗漠然地看着男人。男人和狗四目相接,他看到狗坐在余烬对面,在雪地上不时拱背,两只前脚轮流抬起,急急地踏来踏去,左右交换重心。

一见到狗,他脑中就兴起一个疯狂的念头。他想起那则传说,说有个男人被困在暴风雪里,他杀了一头小牛,爬进尸体中取暖才得以获救。他想到他也可以杀了眼前这条狗,将他的手埋进温暖的狗尸中,直到手暖和起来,那他就可以再生一次火。他开始跟那只狗喊话、呼唤它,不过他的口气里透出一种陌生的恐惧,让那只动物不禁汗毛直竖。狗以前从来没听过男人这样说话,事有蹊跷。它多疑的天性察觉到有危险迫近,虽然还不晓得是什么危险,但它脑中总之就是升起了对男人的恐惧。听着男人的声音,它垂下耳朵,越来越坐立不安,拱背和前脚踩踏的动作跟着越来越大、越来越急,就是不肯靠近男人。男人四肢跪地,朝狗爬去。这个不寻常的姿势更加重狗的疑心,狗小步小步地向后退开。

男人在雪地上坐了一会儿,努力想恢复冷静。接着又用牙齿戴上手套,站了起来。因为双脚也失去知觉,他感觉不到自己究竟有没有踩在地面上,所以起身之后还向下瞄了一眼,确定他是真的有站起来。男人起立的姿势让狗消除了疑虑,所以当他用平常威胁着要用鞭子抽它的口气发令时,狗又恢复过往的忠诚,朝男人走去。狗一进入触手可及的范围内,男人便再也控制不住自己,手臂一伸,向狗探去。可就在此时,他却惊觉自己的五指无法伸屈动作,吓得他魂飞魄散。他的手指头不只弯不起来,还毫无知觉。那一瞬间,他忘记自己的手指已经完全冻僵,奋力一扑,狗来不及逃开便被男人的手臂紧紧箍住。男人在雪地上坐下,死命抱住狗,狗又是咆哮又是哀嚎地不断挣扎。

但这是他的极限了,他只能坐在那儿,用手臂牢牢箍住狗。他这才知道自己杀不了这条狗,他做不到,他的手指已经报废了,既无法抽出刀子,也无法握住铁刀,更甭说将刀插进狗的身体里。他放开狗,狗一下跳得老远,尾巴夹在两腿之间,嘴里不住咆哮。它站在四十尺外,好奇地观察男人,尖耳直挺挺地向前倾竖。男人低头看去,想要确定自己的手还在,然后看到两只手都还好好垂在手臂末端。他突然觉得妙不可言,一个人居然要用眼睛才能找到手的位置。他又开始挥舞手臂,用戴着手套的手大力拍打身体两侧。他就这样疯狂地不停做了五分钟,直到心脏又打出足够的血液,送至体表,让他不再发抖。只是手仍是一点知觉也没有,仅感觉得到有两个沉甸甸的东西垂在手臂末端;但当他想顺着感觉向下追寻时,依旧怎样都找不到手的存在。

恐惧感——对死亡的恐惧——油然而生。他的脑子一片空白,仿佛有只看不见的手掐住他的脖子,让他无法呼吸。恐惧一下膨胀,重重戳刺着他。他领悟到,现在已经不仅仅是要担心手指、脚趾的冻伤,甚至不止于失去手脚,而是所有条件都不利于他,生与死只在一线。心里一慌,他猛然掉头,沿着河床上灰蒙蒙的老路径拔足狂奔,狗也跟在他脚边没命冲刺。他漫无目的地盲目逃窜,这辈子从来没有这么害怕过。他在雪地里跌跌撞撞,慢慢地,他终于又恢复神志,开始看见周遭景物——小溪的河岸、一堆堆的旧木料、光秃秃的山杨树,还有头顶上的天空。跑步让他心神镇定了许多,他不再发抖,或许,如果他继续跑,结冻的脚就会暖和起来;而且若是他跑得够远,说不定能一路跑到营地和同伴们会合。虽然他肯定会少一些脚趾、手指和脸上某些部位,不过同伴们会照顾他,保住他的命。他心里是这么想着,另一个声音却同时响起,告诉他,自己永远也到不了营地和同伴会合。太远了,他身上的冻伤遥遥领先脚步,他很快就会冻死。他把这个念头推到脑海深处,置之不理,不过有时候它又会自己浮现,强迫他听,他只好再把它推开,逼自己去想别的事。

这时候,他又莫名想到,没想到脚都冻成那样还可以跑步。他根本感觉不到自己双脚踏在地上,也讶异它们还能支撑他的重量。他觉得自己只是掠过地面,而非结结实实地踩在地上。他曾在某处看过长着翅膀的墨丘利,不知道这位神的使者在飞掠而过之时,是不是也有跟他一样的感受?他想。

他打算一路跑到营地和同伴们会合,但这计划有个纰漏,就是他跑不了多久。好几次他的脚步一绊,摇摇晃晃一阵后便跌倒。他试着爬起来,最后仍是失败。他一定得坐着休息片刻,心里决定等一下只要用走的走到营地就好。他坐下大口喘气,发现自己好像还挺温暖舒适的。他不再发抖,甚至连胸膛和躯干都感到一阵暖意。可是,当他伸手触碰鼻子和脸颊时,那儿还是毫无知觉,怎么跑步也温暖不了那些部位,手脚也一样。接着,他忽然又想起,自己身上冻伤的面积一定正在逐渐扩张。他试着不去想,试着摆脱那个念头,改想别的事情。他感到那念头再度引发内心的恐慌,而他,害怕恐慌。不过那念头就是顽固地徘徊不去,直到他脑中浮现自己全身都被冻伤的画面。太恐怖了,他无法承受,他又开始沿着路径疯狂疾奔。过程中,他一度慢下来用走的,但是那冻伤蔓延全身的画面让他再次拔足狂奔。

他跑,狗也跟着他跑。男人第二次跌倒时,它在他身前坐下,尾巴绕住前脚,眼巴巴地望着他。狗一副温暖又安全的模样激怒了男人,男人开始连连咒骂,骂到狗的耳朵丧气垂下。这一次男人更快就开始发抖,眼看他跟冰雪的战争即将落败,寒气从四面八方爬上身体。这个念头让他继续奔跑,只是他才跑不到一百尺,就摇摇晃晃跌倒在地。他不再恐慌了。他调整好呼吸,挺背坐起,准备庄严地迎接死亡到来。他原想用这个念头娱乐自己,却没有成功。他满脑子只想着自己有多蠢,洋相出尽,像只脑袋被砍掉的鸡一样横冲直撞——他脑中倏忽浮现这个比喻。好吧,反正他横竖都要冻死了,不如坦然接受。他的心情终于平静下来,困意也跟着席卷而至。好主意,他想,在睡眠中迎接死亡,就像打麻醉一样。原来冻死不像人们想的那么糟糕,更恐怖的死法比比皆是。

他想象同伴们隔天找到他的尸体的场景。刹那间,他发现自己竟跟着他们一块儿循着路径来找他。他跟着他们转了个弯,发现自己躺在雪地上。他不再属于他自己,他的灵魂离躯体远去,站在同伴身边,看着躺在雪地里的自己。“真的好冷啊!”他脑中只有这个念头。回去美国本土后他可以告诉朋友,什么才是真正的寒冷。他的思绪接着飘到硫黄溪那位前辈的脸孔。老前辈正优哉游哉地抽着烟斗,一副暖乎乎的模样,他看得清清楚楚。

“你说得没错!老头,你说得没错!”男人对硫黄溪的前辈咕哝道。

男人打起瞌睡,不久后便沉沉睡去。他一辈子从来没有睡得这么舒服、这么满足过。狗坐在他对面,巴巴地望着他。眼看短暂的白昼就要消失在漫长的薄暮里,火却一点也没有要生起来的迹象。在它过往的经验里,从没见过有人类会这样坐着却不生火的。夜色越来越浓,对火的渴望占据了它全心,它两只前脚踩来踩去,轻声哀嚎,然后垂下耳朵,等着被男人责骂。但是男人依旧无声无息,一点声音也没有。狗又更大声地哀鸣一声,爬近男人身边。它一上前就闻到死亡的气息,身上的长毛不由得竖起,向后退开。它又在那儿待了一阵子,繁星在冷冽的天空闪耀,它在星空下发出一声长嚎,然后掉头离去,沿着路径朝营地大步前进,那儿还有其他人可以给它食物,给它火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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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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