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的女儿
在那片遥远的海域,海水蓝得如同最美丽的矢车菊花瓣,清澈得宛若最纯净的水晶。然而那里深邃极了,任何锚索都无法探到它的底部,许许多多的教堂尖塔堆叠在一起才能够由海底触及海面。也就是在那样的地方,居住着海洋的臣民。
此时此刻,不要以为海底只存在着白色的沙子。可不是那样的!那里生长着不可思议的树与花,它们那柔韧的茎蔓和叶片在海水中微微摇曳,看上去仿佛正在生机勃勃地游动着。鱼儿们在树枝间穿梭,如同鸟儿们轻快地掠过树梢。它们的长相不尽相同,体形也各不一样。在大海的最深处,矗立着海王的宫殿。宫殿的壁垒由珊瑚筑就,顶端的窗户用最为明净的琥珀制成,而屋顶则由贝壳组成,随着洋流翕动不息。这样的场景真是华丽至极,因为每块贝壳都拥有一颗闪亮的珍珠,而每颗珍珠都配得上女王的冠冕。
海王就生活在这里,他孑然一身,当鳏夫已有多年。替他打理宫殿的是他那年迈的老母亲。作为女性,这位母亲颇为聪慧,而对于自己高贵的出身,她也感到颇为得意。她在尾巴上戴了十二块贝壳,便是如此显摆。宫廷中的其他女子通常只能戴六块贝壳,再多就会被禁。除此以外,她倒也算得上是个值得称赞的人物,尤其是对自己的小孙女们——那些小小的海公主——无微不至地关爱。那是六个可爱的小公主,其中最美的就要属年龄最小的那位了。她的皮肤吹弹可破,细柔得如同玫瑰花瓣,她的眼睛蓝得宛如深深的海水。不过她没有双腿,唯有这点跟其他海公主是一样的,她的身体下面是一条鱼尾巴。
她们整天在宫殿里玩耍,沿着规模庞大的长廊在长满花朵的墙壁间钻来钻去。只要琥珀窗一打开,鱼儿们就会一拥而入,这跟我们平时打开窗户时燕子飞入屋内的情形如出一辙。鱼儿们会游到公主们面前,在她们手里找东西吃,求得公主们的宠爱。
宫殿外面有个巨大的花园,那里长着火红与碧蓝相间的树。它们的果实宛若金子般闪着光芒,花梗不停地随波而动,看上去像是燃烧的火焰。花园的底部铺着上乘的蓝沙,如同熊熊燃起的硫黄。而那无处不在的、罕见的蓝色如同面纱一般笼罩着整个花园,你会觉得自己被蓝色环抱着。这与其说是置身于海底世界,不如说是飘浮于蓝色的天空。风平浪静的时候,你还能看见太阳。太阳就像一朵绯红的花儿,它的花萼在洋流中曳动出明晃晃的光。
每个小公主在花园里都有属于自己的小园地,在那里,她们可以随心所欲地打理自己的园艺。一位公主把小花坛塑造成了鲸鱼的形状,另一位则做成了小人鱼的形状,她觉得这么做更简洁一些。而最小的那位公主把小花坛塑造得跟太阳一般圆乎乎的,也只有同样跟太阳一般红彤彤的花儿,她才会种在那里。她是个不同寻常的孩子,喜欢安静和沉思。她的姐姐们粉饰花园的时候,总爱到那些沉船里寻找各种深埋着的千奇百怪的遗物。而她只喜欢像太阳一样红的花朵,其他的她统统看不上,也绝不会放进花园里。除此之外,她还喜欢大理石制成的雕像。这尊英俊的少年雕像,就是用纯净的汉白玉雕琢而成的。人类的船只沉没时,它跟着一起沉到了海底。在这尊雕像旁边,小公主种下了玫瑰色的枝条低垂的柳树,仿佛正在为少年哭泣。这棵树长得那么茁壮,它那茂盛的枝叶遮住了整尊雕像,然后一直垂挂到蓝色的沙地上;它的荫翳所形成的光影呈现出紫罗兰般的色泽。当枝条摇摆起来的时候,那些光泽也会跟着一起晃动,看上去就像是枝条的尖儿正在同树根的经脉互相嬉戏。
年轻的海公主是那么喜欢聆听关于人类的故事,只要是关于陆地上的事都能为她带来欢欣和雀跃。她的老祖母不得不把自己所知道的一切全都拿出来讲给她听——那些关于船和城市、关于人类和动物的故事。其中最让她感到动容的,是那些生长在陆地上的芳香四溢的花儿——那是在海底世界无处寻觅的风景。在她的脑海中,陆地上的绿色森林也是那么美好,那里的树枝间也穿梭着鱼儿,而且那里的鱼儿都会歌唱,它们唱得那么嘹亮,那么甜美。对于这样的声音,谁都会愿意去侧耳倾听。老祖母说起这些的时候,不得不采用了“鱼儿”这个词,不然的话,小公主根本就没法去想象她说的究竟是什么样的动物,因为小公主从来就没有见过鸟儿。
“等你到了十五岁,”老祖母说,“就可以游到海面上去了。你可以坐到月光下的礁石上,观看那些了不得的航船,看它们从你眼前航行而过。你还会看到树林和人类的城镇。”
明年,她的一位姐姐会满十五岁,至于其他的公主们——好吧,她们每个人都比最小的公主大上一整岁,而最小的那位还要等上足足五年时间。只有到了那个时候,她才能亲眼目睹人类的世界。幸好,每位公主都有所承诺:等她们回来之后,会把自己所见识到的一切、把头一天最不可思议的见闻统统讲述给其他公主听。她们的老祖母讲过的那些,还不及现实中的一半呢。仍有许许多多的故事,令她们充满了向往。
对此最充满渴望的就是海公主中最小的那位了,正是她,安静又喜欢沉思的她。许多个夜晚,她就那么驻足于敞开的窗台,透过深蓝色的海水仰望着鱼儿们,看它们划动鱼鳍和鱼尾巴。视线穿过海水的时候,鱼儿们看上去变得更大了。时不时会有一团乌云般的阴影晃过鱼群,她知道,那若不是鲸鱼从上面游了过去,就是人类的船只刚刚航行而过。船上应该乘载着很多人类吧?可是他们都不知道,就在他们的下面有个美丽的小人鱼,此刻正朝着他们的船底挥动着那洁白的双臂。
年龄最大的那位公主终于过了她的十五岁生日,如今已经获许游出海面了。等到她回来的时候,简直有着成百上千的事情要告诉妹妹们。这其中最令人叹为观止的,她说,就是躺在月光下的沙洲上的那种感受。那一刻的海洋是如此的平静,凝视着海岸上的庞大城市,你会觉得那些闪烁的灯火就如同上百颗星星释放出的光华;从那里传来的音乐声、来自人类的说话声、车水马龙的喧闹声,还有那嘹亮的钟响全都传入了耳畔。可惜不能进入人类的城市,这成了她最大的遗憾。
噢,那最年轻的公主,她听得多么入迷啊。自那之后,只要她站在夜晚的窗前仰望深蓝色的海水时,就会禁不住联想起人类的庞大城市以及城市里的各种说话声和喧闹声。当幻想渐入佳境的时候,她甚至能听到教堂的钟声。
到了第二年,她的另一位姐姐也终于获许游出海面,可以自由自在地游到任何想去的地方。黄昏的时候,她钻出水面看到了那不可思议的日落奇观,她说她这辈子也没见过那样的场面:整个天宇弥散着金色的光辉,就连云朵也被染成了金色——她简直无法用言语去形容那种美——那是红色的泼墨、紫罗兰色的晕染从她头顶的天空飘逸而过。比云朵们飘行得更快的是成群的野天鹅,它们就像一抹在海蓝中拖曳出来的白纱,一齐飞向那下沉的夕阳。于是她也游了起来,追向那样的光景,然而它们还是远去了,只剩下一片玫瑰色的柔光在海天之间缓缓地淡去。
接下来的那年,她的第三位姐姐获许游出大海,在所有姐妹中她的胆子最大。她游入一条与大海相汇的宽阔河流,看到了叠青泻翠、色泽如同藤蔓的群山;穿过了秀丽的树林,还望见人类的宅邸和庄园;听见了鸟儿们在歌唱,而太阳的光芒是那么耀眼,以至于她不得不间或潜回水面之下,好让被阳光烤热的皮肤冷却下来。在一处小峡谷,她发现了一所学校,那里满是人类的孩子,他们光着身子在水里嬉戏,是那么的无拘无束。她也多么想跟他们一起玩耍呀,可是他们一见到她就吓得纷纷逃跑了。接着,跑来一只黑乎乎的小动物——那是一只狗。她从来就没有见过狗。狗朝她凶狠地吠了一通,弄得她惊慌失措,一路逃回了大海。可是,她仍然忘不了那些秀丽的树林、绿色的群山,还有那些可爱的孩子,他们虽然没有鱼尾巴,却照样可以在水里游个不停。
第四位姐姐没什么冒险精神。她小心翼翼地远离着那些波涛汹涌的海域,不过还是禁不住觉得那是多么不可思议的景象,那些波涛延绵万里、无处不在,她将这一切尽收眼底,而天空就像是一只巨大的圆形玻璃罩。她看到了船,可是那些船是如此遥远,看上去仿佛变成了海鸥的模样。顽皮的海豚们在水中翻腾、嬉戏,巨大的鲸鱼们用鼻腔喷出水雾。此般景象,犹如上百注喷泉在它们之间同时喷薄而出。
现在,轮到第五位姐姐了。她的生日伴随冬季而来,所以她所看到的跟其他姐妹迥然不同。海水变成了深绿色,庞大的冰山漂浮其上,每一座都白若珍珠。她说它们看上去比人类建造的教堂尖塔更加蔚为壮观,它们呈现出各种极富想象力的形态,晶莹剔透,宛若钻石。她坐到了最大的那座冰山上,那些迎面而来的船只一看到她那在风中飞舞的长发,竟全都慌慌张张地躲了开去。
到了黄昏时分,天空中乌云密布。整个天际电闪雷鸣,黑色的海浪将冰山高高地托起,雷电的闪光在冰块上不断映现。
所有的船只都收起了帆,四处弥漫着恐惧和颤抖的气息。唯有她依然安坐在那里,坐在她的冰山上,观望着海上波涛怒涌、风驰电掣的光景。
对于每一位公主而言,第一次浮出海面时所看到的新事物都能为她们带来欣喜。不过,等到她们真正成年,可以随心所欲地去任何地方的时候,情况反倒有所不同了。她们变得更恋家了。仅仅过去一个月,她们便又觉得再也没有比海底更好的地方了,还是待在家里比较舒适。
有很多个夜晚,那些年长的姐姐会浮出海面,她们手挽着手,五人成行。她们有着美轮美奂的嗓音,比任何凡夫俗子都要迷人。风起的时候,她们料想会有人类的船只失事,于是便游到船前用歌声魅惑那些人类,想让他们知道海底世界是多么美丽,想要借此让船员们心甘情愿地跟她们一起共赴海洋的怀抱。然而那些人类无法理解她们的歌声,他们只以为那是风暴来临的声音。深邃海底的华丽世界,他们永远也无法亲眼目睹,因为当船沉没的时候,他们也就随之溺水而下,等到抵达海王的宫殿时,他们都已然失去了生命。
某天晚上,人鱼公主们像往常一样手挽着手浮出海面,而她们最年轻的小妹妹却孤单地留在她们身后。她望着她们离去的身影,心里有种想哭的感觉。可是人鱼没有眼泪,这让她变得更加难过了。
“噢,我多么希望自己也已经年满十五岁了!”她说,“我知道,我一定会热爱上面的世界,一定会热爱在那里生活的人们的。”
到后来,她终于等来了十五岁。
“现在我可以放手了,”她的老祖母,那年迈的女王说,“过来吧,让我为你上装,就像你的姐姐们那样。”她用洁白的百合花做成花环戴在了小公主的头上,花环上的每一片花瓣都是用半颗珍珠精雕而成的。年迈的女王还把八块大贝壳装饰在了公主的鱼尾巴上,以彰显她的高贵身份。
“可是这样好痛呀!”小人鱼说。
“你必须将就着,要有个像模像样的尊荣才行。”老祖母告诉她。
噢,如果能卸掉这些装束,摘掉那笨重的花环,那该有多好啊!在小花园里有着更为适合她的红花,可是她不敢擅自换掉这身行头。“再见了。”她说,然后便向上游去,身姿明亮而轻盈,宛若泛着光的气泡。
小人鱼冒出水面的时候夕阳刚刚隐没,不过晚霞仍然透着光亮,那是糅合着金色与玫瑰色的霞光。在那被霞光浸染的天空中已经有了一抹夜晚的星辉,空气是那么柔和而清新,整片海洋洋溢着宁静的气息。目力所及之处有一艘巨大的三桅船,它只扬起一道船帆,因为此时就连风的细语也无迹可寻。海员们闲来无事,全都懒洋洋地坐在索具上或靠在帆桁边,船上传来音乐声和歌声。随着夜幕降临,他们点起上百盏色彩明亮的灯笼,看上去仿佛是来自所有国度的旗帜齐聚在空中一起飘荡。
小人鱼径直游到了主客舱的窗户旁,当她乘着海浪、身子被倏地托起的时候,就能透过玻璃舷窗窥见里面盛装打扮、光彩夺目的人群。在这些人中最英俊的就要属那位年轻的王子了,他有着黑乌乌的大眼睛,年纪应该不超过十六岁。这天正是他的生日,所以才会有那么多人前来共享盛宴。甲板上,海员们正在翩翩起舞,当王子现身的时候上百支烟火齐齐发射,升向夜空,照得整个夜空都如同白昼般明亮。这可把小人鱼给吓坏了,她赶紧躲回了水面之下。不过,她很快又冒上来偷看了。只见夜幕中的烟火仿佛流星般坠落在她的身边,那是她从未见过的烟火。太阳一般的巨大光芒在眼前旋转,它们释放出的火焰如同鱼儿那样在蓝色的空气中穿梭,而这一切又被映洒在水晶般清澈透明的海面上。那种闪亮的光耀使得船上的每一根细小的绳索都能够清晰地映入眼帘,人们的模样也因此尽显无遗。噢,那位年轻的王子竟是如此的英俊!在这个美轮美奂的夜晚,当人们被音乐环绕的时候,他畅快地大笑着,伸手摇晃着别人的肩膀。
小人鱼久久地注视着他,简直无法将目光从船和王子的身上移开。那些灯笼的明亮色彩终于快要熄灭了,这时也不再有烟火飞入夜空,礼炮也不再轰轰作响了。取而代之的是来自深海的低语,以及隆隆的声音。浪头将小人鱼高高地托起,这下她能看见客舱里面的情景了。
眼下,船已扬起航帆,重重叠叠的帆布迎风招展。可是海浪高卷而起,乌云也开始聚集,闪电在远处掣动。噢,他们正面临着一场可怕的风暴。水手们不得不匆忙地将帆收起,冲过那些怒涛的时候船体被海浪所裹卷而变得倾斜。海浪卷起的样子如同高耸而起的黑色山脉,眼看就要把船的桅顶给吞没了,而那状如天鹅的船一头钻入了巨浪之间的浪底,紧接着又再次被抬上了浪尖。在小人鱼眼里这不过是一场表演,但对船员们来说,就完全是另一码事了。船体咯嘣作响、苦苦呻吟,原本厚实的木材在巨浪持续的摧击下终于还是分崩离析了。浪头摧毁了船体,主桅杆断成两截活像是折断了的芦苇秆。整艘船终于侧翻,海水开始朝里头猛灌。
直到此时,小人鱼才意识到这些人正在陷入死亡的漩涡,她自己也必须避开那些在浪中翻腾的断梁和残骸。某个时刻,黑暗遮蔽了视线,她什么也无法看见了;而下一瞬间,空中电光闪烁,她总算是看清了船上那些人——每个人都在千方百计地力求自保。她凝目寻找王子的身影,就在船体裂成两截的时候,她看到他沉入了海水之中。她先是大喜过望,因为他终于和她一样成为了大海的一员。可是她很快就清醒了过来,因为她意识到人类根本就无法在水中存活。也就是说,他只能以死人的身份造访父王的宫殿。不,他绝不能就这样死去!于是她在那些翻腾着的木板和断梁之间奋力地游了起来,根本就不顾危险。她忽而向下潜游,忽而乘风破浪,终于来到他的身边。而这位王子早已无力再同汹涌的海水抗衡了,他的双臂和双腿已经精疲力竭,那俊美的眼睛也正在合上。若不是小人鱼过来将他救起,恐怕已经没命了。她把他的头托出水面,然后就那么随波逐流,让海浪带他们去任何地方。
拂晓时分,风暴终于过去,船的踪影已经无迹可寻。旭日升出海面,暖红而明亮,它所释放出的光与热让王子的面容又恢复了血色。然而他的双眼始终紧闭着,于是小人鱼亲吻了他那尊贵而俊朗的前额。她湿漉漉的发丝在王子的脸上轻轻抚过,此刻的他看上去如同置身于海底花园里的石雕像。她再次亲吻了他,希望他能够活过来。
她的眼前是一块陆地,还有高耸的蔚蓝色山脉,山顶上覆盖着白雪,那白色的光耀就像成群的天鹅栖息在那儿。山下的海岸边遍布着风景宜人的森林,教堂矗立在颇为显眼的地方,当然,那也可能是一座修道院——她分不太清。然而不管怎么说,那至少是一座人类的建筑。那座建筑的花园里生长着橘子树和柠檬树,而入口的通道两侧则种植着高大的棕榈树。海水在此处汇成湾流,形成了一片宁静的、深深的海湾,白色的细沙冲刷着崖底,仿佛含情脉脉地将群山枕向高处的温煦阳光。
那座宏伟的白色建筑里响起了铃声,一群年轻的姑娘随即来到花园。小人鱼赶紧游开,躲到了突立在水面上的岩石背后,用泡沫掩盖住了自己的头发和肩膀,这样就没人会发现她那张小脸蛋了。接下来她想看看,究竟有谁会发现可怜的王子。
不一会儿,年轻姑娘中有人来到了王子身边。她看上去吓得不轻,不过很快就回过了神,接着便喊来了更多人。小人鱼看到王子恢复了知觉,还对周围的人露出了微笑。可是他没有对她微笑,因为他根本就不知道是她救了他一命,她感到有些悲伤。当她们把王子带回那巨大的建筑时,她难过地钻回了水里,游向父王的宫殿。
她原本就喜欢安静和沉思,现在更为变本加厉了。姐姐们问她,第一次造访陆地世界到底看到了些什么,可她只是沉默不语。
日复一日,夜复一夜,她总是回到那个失去王子的地方。她看着花园里的果实成熟,看着它们被采摘下来,看着高山上的积雪渐渐融化,可是她看不到王子的身影。每一次回家,她都比离家时更加忧伤。唯一的安慰,就是坐在自己的小花园里,两手抱着那尊美丽的大理石雕像,因为它总是会让她想起王子的模样。她再也没有心思照料那些花儿了,它们到处蔓延,直到整个花园变成了荒园。它们那修长的花梗和叶片跟树枝纠缠在一起,形成了一片灰暗的阴影。
最后她再也无法忍受,把心中的秘密告诉了一位姐姐。很快,消息便在其他姐姐那里传遍了。别人都不知道这件事,除了少数几位人鱼公主——她们也只是向最亲密的朋友有所透露而已。这些朋友当中,有人知道那位王子的身份,她也看到过船上的生日宴会,知道他来自哪里,也知道他的王国位于何方。
“来吧,小妹妹!”公主们说,她们手挽着手游成一排浮出了水面。而此时坐落在她们面前的,正是她们所知的王子的宫殿。这座宫殿由灰白的、亮闪闪的、泛着金光的三种石头以及巨大的大理石楼梯共同筑成,其中一道石阶延伸至大海。宏伟的圆屋顶上镀了金,屹立于整座宫殿之上。宫殿环绕着石柱,石柱之间摆放着栩栩如生的石雕像。透过那高耸而明净的玻璃窗,人们可以看到富丽堂皇的内厅礼堂,那里布置着昂贵的丝绸帷幔和挂毯,墙壁上挂满了赏心悦目的画作。主厅的中央有一座巨大的喷泉,它喷洒出来的水柱甚至能触及上面的玻璃圆顶。阳光透过玻璃圆顶洒落在喷泉水上,滋养着水盆里那些可爱的花草。
现在,小人鱼终于得知了他的居所,无数个黄昏和夜晚,就那么在海里观望着。后来她干脆游向海岸,比姐姐们离得都近。她已经变得有些奋不顾身了,甚至游入了狭窄的护城河,就躲在那恢弘的大理石宫殿在水中形成的阴影里。她总是坐在这里看着年轻的王子,而王子却浑然不知,只以为明朗月光下的自己始终是孤身一人。
在那些夜晚,她看着他乘上精致的小船,在音乐的演奏声中,在飘动的旗帜下起航。她的目光悄悄地穿过绿色的草丛,而风吹起她的银色面纱时,所见之人无不以为那是天鹅在舒展它的羽翼。
那些夜晚,她看到渔夫们手持火把出海夜航,她听见他们说,年轻的王子是多么善良。这让她感到欣慰极了,因为当他在海浪中漂浮不定、垂死挣扎之际,是她挽救了他的生命。她回想起他的脑袋曾多么轻柔地依偎在她的怀里,而她又多么温柔地亲吻了他,虽然他根本就不知道这一切,哪怕是在梦境里面。
渐渐地,她变得更喜欢人类了,越来越渴望同他们生活在一起。他们的世界看上去远比她的世界要辽阔得多,他们可以借由船只在海上航行,可以登上高耸入云的巍峨山顶;他们的大地在森林和田野之间延伸开去,根本就望不到尽头。她想要知道的太多太多,以至于姐姐们已经无力招架她提出的问题。于是她转而又问老祖母,有谁通晓“上面的世界”——那便是她给那个位于海洋之上的世界所起的名字。
“如果人类不会溺水而亡,”小人鱼问道,“那他们能够得以永生吗?他们是否也会像我们一样在海里死去呢?”
“会的,”老祖母说,“他们最终也逃不过一死。而且,他们的寿命远比我们要短。我们可以存活三百年之久,死去的时候会化作海面上细微的泡沫。我们在海底没有墓场,无法与爱人埋葬在一起,我们也没有不朽的灵魂,死去之后便彻底不复存在了。我们就像绿色的海藻——一旦被摘下,就再也不可能复苏了。人类却相反,他们的灵魂可以长存。在他们的躯体归于尘土之后灵魂依然延续着,会跃过虚空,升入闪耀的星辰之列。正如同我们浮出水面,可以看到陆地上的世界,人类也会飘去未知的美丽世界,只是我们无法看见。”
“为什么我们就没有不朽的灵魂呢?”小人鱼悲伤地问道,“只要可以变成人类,我宁愿放弃三百年的寿命,哪怕只当一天人类也好。等到离开人世之后,我还是可以在天国里继续存在。”
“你可不能有那样的想法。”老祖母说,“比起上面的生活,我们这儿远远要快活、美好得多。”
“可是我迟早会死去,变成漂浮在海面上的泡沫,听不见海浪的音韵,看不到美丽的花朵和红彤彤的太阳!难道我就不能做点什么为自己争取到不朽的灵魂吗?”
“不可能的,”老祖母答道,“除非有人类爱你至深,在心中视你比父母还要重要。如果他每时每刻都牵挂着你,毫无保留地心系于你,那么他就会请求神父,把他的手放在你的手里,以示他永世不变的衷心。这样,他的灵魂就会与你同在,你便可以得享人类的幸福。而现在的关键,是你在海洋世界中被视为最美的存在——你的鱼尾巴——在陆地世界会被认为是丑陋的。他们的品位十分低劣,在他们的世界对此有着另一种审美。你得拥有两根颇为费事的支柱才行,他们管那叫做腿。”
小人鱼叹了口气,然后忧伤地看着自己的鱼尾巴。
“哎,还是让我们快快乐乐的吧!”老祖母说,“让我们欢快雀跃地度过这三百年的生命时光。没错,我们有的是时间消受,而等时候到了,我们自然也会欣然迎接死亡的来临。我们要举办一场宫廷舞会,就在今晚。”
舞会华丽极了,简直举世无双。舞厅的墙壁和天花板全部由硕大而清澈的玻璃制成,通道的两侧布置着成百上千的红玫瑰和草绿色的贝壳。每块贝壳里燃烧着蓝色的火苗,使得整个舞厅都熠熠生辉,玻璃墙也被映照得透亮,就连墙外的海水也明亮了起来——可以看见数不胜数的鱼儿,大鱼儿或小鱼儿正朝着玻璃墙这边游来,它们身上的鱼鳞要么闪烁着紫红色,要么是银色和金色。大厅的楼板上有一道宽阔的水流铺陈而过,而人鱼们纷纷在这水舞台上随着动人的歌曲翩翩起舞。生活在陆地上的人类绝不可能聆听到如此美轮美奂的歌声,小人鱼的歌声无比甜美,每个人都为她鼓掌。有那么一瞬间,她的内心确实感到了快乐,因为她知道自己拥有着最惹人喜爱的嗓音,不管是在海洋世界还是在陆地世界。可是她的思绪很快又飘去了上面的那个世界,对于那位英俊的王子,她始终无法忘怀。对于自己不曾拥有像他那样的不朽灵魂,她也感到哀痛不已。于是她悄悄离开了父王的宫殿,那里歌舞升平,一切都充满了欢愉,而她却哀伤地坐到了自己的小花园里。
接着,有号角声穿过海水传入了她的耳畔。她心想:“那一定是王子的船在上面航行。我爱他胜过自己的父母亲,他就是我朝思暮想的人,我多么愿意同他携手拥有终生不渝的幸福。为了赢得他的爱情,我愿意付出一切,一定要争取到不朽的灵魂。趁现在,姐姐们还在父王的宫殿里跳舞,我要前往那片海域去拜访一下那个人,虽然我一直都很怕她,但她也许能够给我建议,对我有所帮助。”
小人鱼从她的花园出发了。她要穿过那些猛烈的漩涡,漩涡的背后便是海女巫的居所。她从来没有去过那里。那里没有花儿,寸草不生,光秃秃的一片灰暗。沙子被那些漩涡吸裹而去,如同轰轰作响的石磨,带动着水势飞速旋转不止,把一切都卷入其中带入海底。她不得不奋力穿过这些漩涡,只有这样才能够抵达海女巫的居所。不知过了多久,眼前终于出现了一洼热乎乎、沸腾着的泥潭,那是女巫的黑泥潭。越过黑泥潭,有一片古怪奇异的森林,海女巫的屋子就隐藏在那里面。那儿的大树和灌木其实全是些珊瑚虫,它们既非动物又非植物,不伦不类的,看上去就像是不计其数的、从泥堆里钻出来的蛇脑袋。它们的枝杈长极了,如同布满了黏液的手臂,而手指则活像是蠕动的虫子。它们扭来扭去,从底部的根脉到伸展出去的触须全都互相纠缠在一起。不管什么东西,一旦落到它们手里被它们死死缠住,就再也别想脱身了。小人鱼害怕极了,她停在了森林的边缘,心脏因为恐惧而颤动,几乎就要退却了。然而她又想起了王子,想起了人类的不朽灵魂,这再度唤起了她的勇气。她将自己的长发束起,这样,那些珊瑚虫就不会缠住她了。她收起双臂护在胸前,然后像鱼儿一般在水中游梭,穿过那些扭动着的、黏糊糊的珊瑚虫触手。那些数不清的触手已经捉住了很多东西,她全都看到了,它们牢牢地困住那些东西,就像钢轱辘紧紧箍住轮子那样。她还看到了人的白骨,他们都是海上遇难者,如今沉到这里成为那些触手的掌中物。船舵、海员的箱子、陆地动物的骸骨,全都被它们死死地缠住,而最叫人触目惊心的是一具小人鱼的遗体,她也被触手给缠住,被活活扼死在了那里。
森林里面有一大片泥泞的空地,她到了那儿,发现有肥大水蛇们正在泥浆里翻滚,袒露着它们那臭烘烘、泛黄的腹部。就在这片泥地当中坐落着一间屋子,它用骸骨建成,而那些骸骨全都来自遭遇海难的人类。海女巫就坐在这间屋子里面,正在用嘴巴喂食着蟾蜍,就跟人们用糖喂食小金丝雀一样。她把那些又肥又丑的水蛇称为乖宝宝,让它们在她那软趴趴、肉乎乎的胸脯上爬来爬去,蜿蜒盘踞成一整摊。
“我很清楚你想要什么,”海女巫说,“你这样真是傻透了,不过我还是可以成全你,因为这会给你带来悲惨的下场,我尊贵的公主。你想要摆脱鱼尾巴,换之以双腿,这样就可以像人类那样行走,让王子爱上你,从而赢得他的爱情,拥有不朽的灵魂。”说到这儿,海女巫爆发出一阵刺耳的大笑,连她身上的蟾蜍和水蛇们都被震落到了地上,然后在那儿扭来扭去。
“你真是来对时候了,”海女巫又说,“明天日出之后我就什么忙也帮不上了,到时就得再等上整整一年才行。我会给你一剂汤药,在日出之前你必须带着汤药游到海岸边,然后就地而坐把汤药喝下去。接着你的尾巴便会分开、萎缩,最后变成陆地世界的人类所说的双腿。但是这个过程会伴随着剧痛,那种感觉就好像有把锋利的刀正在割裂着你的身体。每个见到你的人都会认为你是他们所见过的最美的人,你作为人鱼的优美身姿仍然得以保留,而你那轻盈的步态也没有任何舞蹈可以媲美。可是你每走一步,都会感到如履刀锋,鲜血横流。我固然可以帮你,但是你能忍受那样的痛苦吗?”
“我能。”小人鱼用颤抖的声音说道,她的心里想着王子,还有那不朽的灵魂。
“切记!”女巫说,“一旦你变成人类,就再也无法变回人鱼了。你再也无法回到海里,无法回到姐姐们身边,也无法回到父王的宫殿。而且,假如你没有真正地赢得王子的爱情,让他对你的爱超越对父母亲的爱,没有让他每时每刻都牵挂着你、心系于你,并让神父见证你们的婚姻的话,那么你将无法赢得不朽的灵魂。而如果他同别人结为夫妻,那么在他们喜结连理的次夜,你的心将会破碎,你也会变成海上的泡沫。”
“我愿意冒这个险。”小人鱼说,可是她看上去已经面如死灰。
“对了,你必须予我以回报。”女巫说,“我要的可不是一般的东西。你拥有海底世界里最为甜美的声音,而我毫不怀疑你会用这种声音把王子给迷住。所以我要定了你的声音,我要取走你身上最为珍贵的东西作为对我那举世无双的魔药的报偿。我还要把自己的魔血灌入汤药里面,让你喝下去的时候感受到双刃剑割过喉咙般的苦楚。”
“可是,如果你夺走我的声音,”小人鱼说,“那我还能剩下什么呢?”
“你还有绝美的外形、”女巫告诉她,“轻盈的体态以及动人的双眸。有了这些,你就足以令任何男人心醉神迷。难不成你胆怯了?快伸出你的小舌头,我要把它割下来。我得到我的报偿,你拿走你的魔药。”
“动手吧。”小人鱼说。
女巫把锅放在火上煎制起汤药来。“干干净净才够好。”她一边说着,一边把蛇们打成绳结,然后用它们把容器擦了个遍。接着她便在自己的胸口那儿戳了一下,把黑乌乌的魔血泼入锅内。眼前旋即翻腾起一股烟雾,那烟雾的形状简直诡异可怕至极,不管谁见了都会被怵得不轻。女巫又往锅里添了什么料,于是那汤药开始沸腾,声音听上去活像是鳄鱼发出的哭声。而当汤药最终完成之际,看上去无异于至净的纯水。
“这就是你的汤药。”女巫说。她割下了小人鱼的舌头,把她变成了哑巴,令她再也不能歌唱和说话。
“当你穿过我的森林回去的时候,如果那些珊瑚虫朝你扑过来,”女巫又说,“只要朝它们洒上一滴魔药,它们的触须便会分解成数不清的碎片。”不过,实际上已经不需要这么做了,因为那些珊瑚虫一看到发光的魔药就全都惊恐地瑟缩了起来。魔药在小人鱼的手中发着光,看上去像是闪亮的星星。她就这么快速地穿过了森林、泥潭以及那些猛烈的漩涡。
她终于又看到父王的宫殿了。舞会的灯火已经熄灭,毫无疑问,宫殿里的所有人都已经进入了梦乡。可是她没有勇气回到他们身边。现在的她已经成了哑巴,要永远地离开家乡了。她悲伤至极,心都快要破碎了。她悄无声息地来到花园,从每位姐姐的园地里摘下一朵花,朝着宫殿的方向送去了一千个吻,然后穿过深蓝色的海水向上游去。
旭日还未升起,小人鱼已经看到了王子的宫殿。她登上华丽的大理石台阶,此时月亮的光华依然清晰可见。她喝下了苦涩而浓烈的魔药,那种感觉就像是一把双刃剑洞穿了柔弱的身躯。她因剧痛而昏厥,随即倒在了地上仿佛已经死去了,直到太阳升出海面她才苏醒过来,身上仍留着一丝痛楚。不过,也正是在这样的时刻,王子出现在了她的面前,正用他那墨黑色的眼睛凝视着她。她则垂目凝视自己的身体,发现鱼尾巴已经不见了。现在,她终于有了雪白的双腿,那是任何正当年华的少女都渴望拥有的美丽双腿。然而她赤身裸体,只能用长发遮羞。
王子问她是谁,为什么会来到此地。她用深蓝色的眼睛温柔地看着他,目光里却含着悲伤,因为她没有办法开口说话。于是他牵起她的手,把她带去了他的宫殿。每走一步她都感到如履刀锋、如踏刀尖,就跟女巫预言的如出一辙。然而她心甘情愿地承受着,走在王子身边让身姿轻盈得宛若气泡。她的步态已经轻盈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何止是王子,任何人见了都会被这种魅力所俘获。
到了宫殿,她穿上了华丽的丝绸衣裳,披上了薄纱,立即就变成了最漂亮的人儿。可是她是个哑巴,既不能歌唱也无法说话。美丽的女仆们来到王子和王室成员面前,她们也身着丝绸盛装,看上去颇为夺人眼球。她们引声歌唱,其中有一个唱得最为动听。王子对着她微笑,为她鼓掌。小人鱼感到那么失落,因为只有她自己知道,她的歌声曾经无比甜美。
“噢,”她心想,“正是为了来到他身边我才失去了自己的声音,如果他能知道该有多好啊。”
现在,最美妙的音乐响起了,那些美丽的女仆随着音乐声翩翩起舞。小人鱼也抬起姣美的臂弯,踮起脚尖,舞动着滑过地板,她的舞姿无人能及。她愈舞愈美,每一个动作都将她的美尽显无遗;她的眉目传情,比任何女仆的歌声都要动人。
她迷倒了所有人,尤其是王子,他称她为“我亲爱的小孤儿”。她一次又一次地起舞,虽然每次一碰触到地板就会感到仿佛踩在了锋利的钢刃上。王子说,他要把她留在身边。于是她获赐一只天鹅绒的枕头,得以睡在他的房间门外。
王子还为她添置了一身男装,这样她便可以同他一起骑马。他们骑着马穿过散发着甜蜜香味的森林,硕大的绿色树枝掠过她的肩膀,小鸟们在随风飘动的树叶间歌唱。
她和王子一起攀登群山之巅,哪怕她纤柔的双脚流满了鲜血——每个人都瞧见了,可她还是开心地笑着,陪伴在王子身边。最后他们终于目睹了云层远远地在脚下浮动的情景,那就像是一群飞鸟正在遥远的大地上飞翔。
当时间步入夜晚,王子寝宫里所有人都已入睡,唯有她走下台阶,把双脚浸泡在冰冷的海水里缓解那种灼痛般的苦楚。也正是在这样的时候,她会想起生活在海洋世界的那些亲人。有天晚上,她的姐姐们从这里经过,手挽着手从海浪中浮起,悲伤地歌唱着。当她向她们伸出双手的那一刻,她们认出了她。她们说,她的离开让她们难过极了。从那以后,姐姐们每天晚上都会来看她,还有一次,她在很远很远的海面上看到了年迈的老祖母——她已经多年没有浮出过海面了。她的父王就在祖母身旁,头上还戴着王冠,他们向她伸出臂弯,却无法像姐姐们那样冒险靠近人类的土地。
随着时间的推移,王子对她的宠爱与日俱增。他爱着她就像爱着一个可爱的小孩子,可他从未想过要娶她为妻。而她若是无法成为他的妻子,就永远也不可能拥有不朽的灵魂。一旦王子跟别人成婚,那么她就会在次日清晨化作浪花中的泡沫。
“你最爱的人是我吗?”当王子搂住她亲吻她的前额时,小人鱼仿佛在用目光追问着他。
“是啊,你是我最珍视的人,”王子说,“因为你有着一颗善良的心,比任何人都要爱我。而且,你看上去很像某个女孩,我和她只有过一面之缘,此后便再也没有相见。那时我的船沉没了,海浪将我推向岸边,岸边有一座形如教堂的圣殿。许许多多的女孩在那里举行着某种仪式,她们当中最年轻的那位发现了躺在海边的我,也正是她救了我。虽然我再也没有见到她,但我明白她是全世界唯一会让我爱上的姑娘,而你如此像她,几乎取代了她在我心中留下的记忆。她始终属于那座神圣的圣殿,而我是何等的幸运,竟然可以拥有你,我们永远都不会分离。”
“唉,可是他根本就不知道,我才是救了他的那个人。”小人鱼心想,“是我带着他漂洋过海来到了那座圣殿所在的花园,是我躲在了泡沫后面观望着是否有人前来。我看到了那个少女,那个让王子更为倾心的少女。”一声叹息满含着她最深的悲伤,因为她无法哭出声音。“他说那个少女属于那座神圣的圣殿,永远也不可能来到我们的世界,所以他们绝不可能再次相见。我还是可以体贴他,爱着他,把我的一切都献给他。”
如今传言四起,据说王子就要结婚了,对方是一位邻国的美丽公主。为赴这门婚事,王子甚至准备了极为豪华的船只。传言还说,王子之所以大动干戈其实是为了前去一睹对方公主的真容,他还带上了大量随行人员。小人鱼摇摇脑袋然后笑了,因为王子的真实意图她比谁都清楚。
“对于此次旅程我也是无可奈何,”王子对她说,“我是不得已才去拜访那位美丽公主的,其实这是奉父母之命,但是他们无法让我违背自己的意愿,我绝不会把对方娶回来,也绝不可能爱上她。除了你以外,不可能再有人跟那位圣殿里的少女那么相像。要是我非得找一位新娘,我宁愿选择你,我亲爱的小孤儿。虽然你不会说话,可是你的双眼却饱含了千言万语。”说着,他亲吻了她的双唇,十指紧紧缠住她的长发,他们的心与心靠在一起,让她幻想起无与伦比的幸福和不朽的灵魂。
“我相信你是不会害怕大海的,我安静的孩子。”他说。此时他带着她登上了华丽、气派的大船,他们即将乘着它航向邻国的土地。他告诉她风暴的故事、遇难船只的故事,还有那些奇异的深海鱼以及潜在水下的海底奇景。听着这些故事她只是微笑,因为她比谁都了解那个深海之下的世界。
那个明朗的月夜里所有人都睡着了,唯有舵手还在工作。她坐在船的边缘凝望着下面的大海,恍然间,透过那清澈的海水仿佛看见了父王的宫殿。她的老祖母仿佛就站在最高的塔楼上,头戴银王冠,隔着湍急的洋流仰望着船底的龙骨。接着她的姐姐们浮出了水面,她们悲伤地望着她,雪白的双手紧紧相扣。而她微笑着、飘摇着,竭力要让她们以为一切都还好,她还是幸福快乐的。此时客舱里走出一个男孩,于是姐姐们赶紧躲回了水下,而那个男孩只以为,那是海面上的一片美丽泡沫。
第二天早晨,船入港口,他们抵达了邻国那座气势恢宏的都城。所有的教堂都响起了钟声,所有的塔楼都吹起了号角。士兵们整齐列队,手握飘舞的旗帜,身佩耀目的刺刀。这里每一天都如同节日般欢庆,舞会和盛宴轮番上演,唯独公主迟迟没有现身。人们说她正在一处偏远的神圣庙宇里修养身心,在那里学习王室的规矩。不过,她终于还是现身了。
小人鱼惊讶地发现这位公主是多么的美丽,不得不承认,她从未见过如此细致优美的身段。公主的肌肤纯洁光滑,修长的黑睫毛后面隐藏着深邃的蓝眼睛,那双眼睛会微笑,蕴含着诚挚之意。
“原来是你!”王子不禁喊出了声,“你就是那个救了我的女孩。当时我躺在海边,如同死了一般。”他把脸色绯红的公主紧紧拥入怀中,她已然成为了他心目中的新娘。“噢,我就要成为世上最幸福的人了!”他对小人鱼说,“我最渴望的梦幻——昔日根本就不敢奢求成真的梦幻——现在居然成真了。请一定要和我分享这个喜悦,因为你比任何人都懂得爱我。”
小人鱼亲吻了他的手,她感到自己的心开始破碎。婚礼结束的次日早晨,他们将会看到她已经死去,化作海水里的泡沫。
教堂的钟声齐齐响起,使者驱马穿过大街小巷宣布皇室婚礼的喜讯,圣坛上放满了昂贵的银灯,灯盏里燃烧着芬芳的香油。神父们晃动着灯盏,新娘与新郎携起手来接受了主教的祝福。小人鱼穿着丝绸衣裳,披金戴银地为新娘托着婚纱的后摆,仿佛听不见婚礼进行曲,也看不见华丽的婚礼仪式。她的思绪凝固在了这世上最后一个夜晚和此后她将失去的一切。
这天晚上,新娘和新郎一起上了船。礼炮轰鸣,彩旗飘扬,船的甲板上临时建起一座紫金色的皇室楼亭,里面布置着奢华的寝具。在这个宁静而明朗的夜晚,这对新婚夫妇将在此共眠。微风徐起,船只扬帆起航,静幽幽地滑过平静的海面。随着夜晚降临,流光溢彩的灯笼纷纷亮起,海员们在甲板上跳起舞来。小人鱼还记得第一次离开深海世界浮到海面上来时看到的情景,她无法忘怀当时所看到的也是这般盛大隆重、洋溢着快乐的场面。她像是一只被追逐的燕子,轻盈地飞入了旋转的舞群,每个人都为她喝彩,因为这是她最美的一支舞蹈。她那纤弱的双脚像是被数把匕首刺穿一般疼痛,可是她已经不顾一切,因为心所承受的是远比这更为强烈的痛楚。她知道这是自己最后的夜晚,日后将再也无法见到王子。为了他,她曾告别海底的故乡,遗弃了自己的家;为了他,她失去了甜美的声音,忍受着接连不断的折磨,可是他却始终不知道这一切。这是最后的夜晚了,她还能与他呼吸一样的空气,还能看一看深深的海水,还能仰望蓝色夜空中的星之旷野。这是一个永恒的夜晚,思绪飘去,梦境散尽,而等待着她的,却是一个没有永恒灵魂的结局。狂欢持续到了午夜,她开怀大笑,尽情舞蹈,尽管心中已经注满了死亡。王子亲吻着美丽的新娘,新娘情意绵绵地轻抚着王子墨黑色的头发,他们手牵着手走进了那座楼亭准备休息。
整艘船被宁静的气息笼罩,唯有舵手还在甲板上掌舵。小人鱼俯身向前,将雪白的手臂搁在舷樯边遥望着东方,目光寻觅着第一抹破晓的红色。她知道,当第一道阳光来临的时候自己就会死去。她看到姐姐们从浪花中浮现,她们看上去脸色苍白,与此时此刻的她一样。她们那美丽的长发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再也不会在微风中飘动了——她们已经剪断了长发。
“我们把头发交给了女巫。”姐姐们说,“这样她就会救你一命,让你免死于今夜。她给了我们一把匕首,快拿好,瞧瞧那锋利的刀刃!只要在旭日升起之前将匕首刺入王子的心脏,用他的热血沐浴你的双腿,它们便会再度合拢变回原来的鱼尾。这样,你就能重新成为人鱼,回到海里和我们在一起了。在临死之前,在你变成海上的泡沫之前,还有一次机会挽回三百年的生命,赶快啊!他或你,在太阳升起之前必须要死一个。我们在女巫的剪刀下失去了自己的长发,而我们的老祖母为此悲伤至极、受尽打击,白发日渐零落。杀死王子,然后回来找我们。快啊!快!天际已经有了红光!用不了多久太阳就会升起,到时你将必死无疑。”她们说着这些,发出难过的、深深的叹息,然后沉入了浪花之中。
小人鱼掀开皇室楼亭的帘幕看见了那个美丽的新娘,她把头枕在王子胸前睡得正香。小人鱼俯下身亲吻了王子那俊朗的前额,然后仰望天空,拂晓的天际正在迅速泛红。她又低头看了看那把锋利的匕首,目光旋即转向王子。他正在梦中呓语,嘴里说着新娘的名字,脑海中全是新娘的倩影。刀刃在小人鱼的手中颤抖,下一刻,她将匕首扔了出去。匕首划过无数的海浪,在它坠落的地方,海浪泛出了红光,仿佛沸腾着血色的水泡。她最后一次含情脉脉地凝望了王子,然后跃过船的舷樯纵身跳入大海。她的身体开始融化,融化成了海上的泡沫。
太阳升出了海面,温暖和煦的阳光铺洒在海面冰冷的泡沫上。小人鱼没有感觉到死亡的降临,而是在明朗的天空中看到了成百上千飘逸的精灵。它们是如此的清澈而明净,透过它们,她看到了白色的船帆和天空中的红色纱幕。它们的声音如同音乐,那声音中的灵气是凡人的耳朵根本无法辨听得到的,这个世界里也没有任何人的眼睛可以看到它们的形态。它们没有翅膀,却如同空气一般轻盈地飘着。小人鱼明白了,她正在幻化成它们的模样,徐徐地从泡沫中升腾而起。
“你们是谁,我将飞向何方?”她问道。她的声音听上去和天空中的它们如此相像,如此圣洁且带着灵气,全世界没有任何音乐能与之媲美。
“我们是天空的女儿。”她们回答道,“人鱼没有不朽的灵魂,永远也不可能拥有,除非她能够赢得人类的爱情。她的永生势必要依靠自身以外的力量。天空的女儿原本也没有不朽的灵魂,但是她们可以通过自身的善行为自己争取到不朽。我们曾经飞去北方,那里的空气炙热含毒,人们因此而死亡,而我们带去了凉爽的轻风,让那里的空气里飘着花香,我们所到之处空气会变得清新起来,所有的伤痛都会得以治愈。我们始终在竭尽所能地致力于善行,三百年以后,我们便会拥有不朽的灵魂和唯有人类才能享受的极乐与幸福。而你,可怜的小人鱼,你也竭尽自己所能做了同样的好事。你所承受的痛苦还有你的忠贞不渝,都会让你升华为天空中的精灵。因为你的善行,三百年后,你也将会拥有永生的不朽灵魂。”
小人鱼向着神圣的太阳抬起了明亮的双眼,生平第一次,她的眼睛因泪水而湿润了。
船上传来了骚动声,人们又起身忙碌了。她看见王子和他美丽的新娘正在寻找她。他们忧伤地凝望着翻涌的泡沫,仿佛已经知道她已融身于大海。他们已经无法看见她了,她给新娘的前额送去一吻,然后朝着王子露出微笑。接着,她跟随天空的女儿们一起飞向了那玫瑰红色的云层,游弋于天空的世界。
“三百年后,这就是我们飞往天国的道路。”
“或许,我们可以提前抵达那里。”有个精灵低语道,“人们无法看见我们,但我们可以飞进人类的家中,因为那里住着孩子们。每一天,我们都要去寻觅到一个好孩子,一个能为父母带来幸福,同时值得被爱的孩子。每找到一个这样的孩子,上天就会缩短我们修行的时日。我们飘进孩子的房间,孩子对此一无所知,但是当我们对他微笑的时候,我们的三百年修行就会因此而减免一年;而每当顽皮、淘气的孩子流下伤心的眼泪,那么每一滴眼泪,都会让我们的修行再延长一年。”
豌豆上的公主
从前有位王子想娶一位公主为妻,只有真正的公主才行。他走遍了整个世界只为找到那个她,可是无论到哪里事情都不太对头。公主确实很多,可是他怎么才能知道她们是否称得上是真正的公主呢?在那些公主身上,似乎总有些不太对劲的地方。于是他回到家里,然后闷闷不乐起来,因为他真的很想找到一位真正的公主。
有一天晚上,外面刮起了可怕的暴风雨。天空中电闪雷鸣,大雨倾盆而至,简直叫人惊恐万分!也就是在这样的时刻,城门那儿传来了敲门声,老国王去开了门。
站在门外的不是别的什么人,而是一位公主,经受风雨之后的她看上去简直不堪入目。雨水沿着她的头发流淌到衣服上,流进鞋子里,继而又从脚后跟那儿流了出来。尽管如此,她还是声称自己是一位真正的公主。
“我们很快就会搞清楚的。”老王后兀自思忖。她什么也没说,而是走去寝宫把被褥和床铺统统掀开,然后在最底下放了一粒豌豆;接着,她找来二十层床垫全部压在了那粒豌豆上;再接着,她又找来二十层鸭绒被堆叠在那些床垫上。公主将要在这些东西上面度过一晚。
翌日早上,大家问公主:“你睡得好吗?”
“噢!”公主说,“睡得不好,我根本就无法安睡,天知道床里有什么!我似乎躺在了某种十分坚硬的东西上面,那东西弄得我浑身上下都青一块紫一块的,实在太糟糕了。”
由此可见,她绝对是一位真正的公主,大家对此已经确信无疑。隔着二十层床垫,外加二十层鸭绒被,她居然还能感觉到一粒豌豆的存在。除了真正的公主,没人会如此娇贵。于是王子赶紧同她结了婚,因为他知道,自己总算是找到了一位真正的公主。
至于那粒豌豆,它被人们放进了博物馆。如果没被谁拿走的话,人们至今还能在那儿看到它。
瞧,这可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野天鹅
每当我们迎来冬季,天鹅们便会不远千里向遥远的彼方飞去。也就是在那里,住着一位国王,国王有十一个儿子,还有一个女儿爱丽莎。那十一个兄弟都是王子,他们去上课的时候都在胸前佩戴着星形徽章,在侧身佩挂着宝剑。他们用钻石做成的笔,在黄金制成的板上写字。对于课业内容,他们只消把书读上一遍就能轻而易举地铭刻在心,进而说得头头是道。只要瞧上一眼,你就能立刻明白,他们可都是真正的王子。他们的妹妹爱丽莎正坐在一张用纯净无瑕的玻璃做成的小脚凳上,她有一本图画书,它的价值相当于半个王国。噢,孩子们过得真不错,可惜好景却不长。
他们的父亲,整个国度的君王,娶了一位邪恶的王后。她对待这些可怜的孩子们的方式真是连一丁点儿的好也谈不上,头一天他们就领教到了这点。婚礼期间,整个宫殿都在举办盛宴,孩子们和各种有趣的宾客一起玩耍。然而,他们的继母却连一块蛋糕和一只烤苹果都不许他们吃。要知道,这些东西他们本来都可以吃的。她只给了他们一只茶杯,里面竟放了些沙子。她告诉他们,这已经算是特别款待了。
接下来的那个礼拜,王后把小爱丽莎送去了乡下,让她跟农民们住在一起。不久之后,她又设法让国王听信了一大堆关于王子们的谗言,以至于他们就此失宠,不再受到父亲的眷顾。
“飞去外面的世界,自己想办法活下去吧,”邪恶的王后对他们说道,“像大鸟一样无声无息地离开这里。”
然而她的诅咒并没有完全得逞,王子们变成了十一只俊美的白色天鹅。他们飞出宫殿的窗户时发出了诡异的叫声,穿过皇家公园,然后进入了森林。
这天时间尚早,当他们飞过农民的棚屋时,妹妹爱丽莎还在清晨的睡梦中。他们在烟囱屋顶上盘旋,又是伸动又是挥舞着长脖子,还拍打着翅膀,可是既没有人看见他们,也没有人听见动静。于是他们只好继续高飞,直入云端,飞去了遥远的茫茫世界。他们降落在一片巨大的黑暗森林里,这片森林一直延伸到海岸。
可怜的小爱丽莎仍留在农民的棚屋里,正在把玩一片绿色的叶子,因为她已经没有任何玩具了。她在叶子上弄出个小洞,然后透过小洞看起太阳来。她仿佛看见了哥哥们明亮的眼睛,当温暖的阳光触摸到她的脸颊时,那感觉让她想起了哥哥们的吻。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地流逝。棚屋外面是玫瑰围成的篱墙,风拂过的时候朝着玫瑰们低声细语:“还有谁会比你们更美呢?”玫瑰们摇头晃脑地回答说:“爱丽莎!”在接下来的那个周日,老妇人坐在门口读赞美诗,风掠过纸页时对书说道:“还有谁比你更圣洁善良呢?”“爱丽莎!”书言之凿凿。书和玫瑰们所说的确实一点儿也不假。
爱丽莎就要回家了,因为她已经年满十五岁。可是,当王后看到爱丽莎已经出落成一位如此美丽的公主便心生恶意,对爱丽莎充满了憎恨。她一度想要把爱丽莎也变成野天鹅,就像她的那些哥哥们一样,然而眼下她还不能这么做,因为国王要求见自己的女儿。
清晨,王后来到浴室。这间浴室由白色的大理石打造而成,陈设着柔软的垫子,铺着最为豪华的地毯。她带来三只蟾蜍并亲吻了它们,然后对第一只蟾蜍说:“当爱丽莎洗澡的时候,蹲到她的头上去,这样她就会变得跟你一样麻木迟钝。”对第二只蟾蜍,她说:“爬到她的前额上去,这样她就会变得跟你一样丑陋,让她的父亲认不出来。”接着对第三只,她低声说道:“趴在她心脏的位置,这样她就会受到诅咒,为邪恶的欲念饱受折磨。”
就这样,王后把三只蟾蜍都扔进了水里,原本干净清澈的水旋即变成了颜色泛绿的脏水。她把爱丽莎喊来,让她脱去衣服进入浴池。爱丽莎一下到水里,一只蟾蜍就牢牢缠住了她的头发,另一只跳上了她的前额,第三只则爬上了她的心脏所在的位置。然而,爱丽莎似乎并没有察觉到它们。当她从水里起身的时候,水面上漂浮着三朵红色的罂粟花。要不是这三只蟾蜍带有毒性,要不是它们被那女巫亲吻过,它们眼下甚至会变成红色的玫瑰。不过,它们至少还是变成了花朵,因为来自爱丽莎额头和心灵的碰触是那么的单纯而美好。她实在是太天真、太善良了,以至于那些巫毒的魔法竟奈何不了她。
当邪恶的王后意识到这点之后,她又用胡桃的汁液把爱丽莎抹成了深褐色,用难闻的油膏涂在她美丽的脸蛋上,然后揉乱了那秀丽的头发。这下,再也没谁能认出美丽的爱丽莎了。她的父亲见到她的时候简直吓了一跳,他说那绝对不可能是自己的女儿。除了看门狗和王宫里的家燕,没有任何人认得她了。然而燕子是如此卑微的小生灵,它们根本就说不上话。
可怜的爱丽莎哭了,她想念自己的哥哥们,可是他们全都不在了。她的心里充满了哀伤,悄然离开宫殿,终日在荒野和湿地里游荡,直到遇见那片巨大的森林。她已经无处可去了,心中满藏伤心和难过,只想和哥哥们在一起。他们一定也跟她一样被逐去了陌生的世界,她渴望能找到他们。她进入森林才一小会儿,夜幕便降临了。她迷了路。做完祈祷后,爱丽莎就着柔软的苔藓躺下,脑袋枕在了树桩上。四处阒然,空气柔和,许许多多的萤火虫在草地和苔藓上发着光,看上去仿佛是绿色的火焰。她轻轻地挥手碰触一根树枝,于是那些闪烁着的萤火虫便像坠落的星星一般纷纷倾洒在她的身上。
整夜,她不停地梦见哥哥们:他们又变回了小孩子在一起玩耍;用钻石做成的笔在黄金制成的板上写字;还梦见了那本无比精美、价值相当于半个王国的图画书。然而哥哥们不再像以往那样书写算术和练习题了,不是了,他们写下的是自己的英勇事迹以及一切所见所闻。图画书上的所有东西都活了起来,鸟儿们开始歌唱,书中的小人们也从纸页里溜达出来同爱丽莎和她的哥哥们聊起天来。而一旦她要翻页,他们就会立马蹦回去,恢复成原先图片上的模样。
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高挂空中。她看不太清太阳,因为这里的树木极为高大,树枝在上方横生交叉。光线在那儿嬉戏、晃动,看上去宛如泛着微光的金色网纱。绿色的树叶散发出怡人的清香,鸟儿们来到近旁,飞落在她的肩膀。她听见声势颇大的泉水声,听见水花溅落的声响,泉水全都汇聚到了一个池子里,池底铺满最为美丽的沙子。虽然这个池子被茂密的灌木丛包围着,但还是有一条通道——那是鹿踩出来的小径,足以让爱丽莎穿行而过。整个水池是如此清澈,若不是微风轻轻拂动起树枝和灌木丛,她几乎要以为它们是绘在池底的画,无论是沐浴在阳光下还是隐藏在阴影里的每一片叶子都在倒影中清晰可见。
爱丽莎在水中看见自己的脸庞,她惊讶地发现这张脸竟是如此的棕黑丑陋。她用水打湿自己纤柔的双手,然后擦洗眉毛和眼睛,原本光滑的肌肤又露了出来。接着她把衣服放到一边,跳入了清澈的池水。在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比爱丽莎更可爱的公主了。她穿起衣裳,编起发辫,然后走向那闪亮的泉水,以手掬水而饮。她继续游荡,步步深入森林,却不知要去哪里。她想起了哥哥们,想起了仁慈的天父,知道他不会将她遗弃。是他让山楂果子茁壮成长,以供人果腹;是他指引她的脚步,带她来到树下,树上的果实沉得压弯了树枝。她在这里享用了午餐,在承重的树枝下放了些支撑物,然后进入了森林深处。这里寂静极了,她只听见自己的脚步声以及每一片枯叶在脚下发出的嚓嚓声。眼前连一只鸟儿也没有,太阳的光线无法穿透那庞大而密集的枝杈。高耸的树木相互紧靠,一眼看去如同坚实的围墙,将爱丽莎肃穆地囚禁了起来。如此这般的孤寂感,她还是头一回面对。
夜晚来临之际,四处一片漆黑。树叶之间没有萤火虫出没,爱丽莎感到有些落寞,于是躺下来睡觉。这时候,头上的树枝似乎分了开来,天父从那儿慈祥地望着她,小天使们躲在他的背后从头顶和身后探出来偷看着她。
翌日早晨,爱丽莎醒来后简直分不清那究竟是梦还是真实发生过的事情。
她又走了一段路,遇到了一位老妇人。老妇人挎着一篮浆果,还送了一些给爱丽莎。爱丽莎问她,有没有看到过十一位王子骑着马穿过森林。
“没有看到,”老妇人说,“不过,昨天我倒是见过十一只头戴金色王冠的天鹅,它们就在离这儿不远的河里游泳。”
于是她带了一小段路,把爱丽莎领到了一座山坡顶上。山坡朝着一条蜿蜒的河流倾斜而去,河畔两侧的树木生长得枝繁叶茂,修长的树枝相互交织。在河道较为宽阔的地方,它们的树枝无法横跨,于是便将树根脱离泥土,跃过河面伸展而去,以这种方式盘根错节起来。爱丽莎向老妇人道别,然后沿河流而下,前往那宽阔的入海口。
整片美丽的大海呈现在了这位少女面前,然而眼前的海面上没有一片帆,不见一艘船。她要怎么继续前行呢?她看着海滩上不计其数的小圆石,发现海水竟把它们打磨得如此光滑。玻璃、铁矿、石头,全都因海水而改头换面,全都被塑造成如此柔和的模样,简直比她那纤柔的双手还要柔和。
“海浪孜孜不倦地翻涌着,它就是这样把那么坚硬的东西都变得光滑了,”她说,“我也要像海浪一样孜孜不倦。谢谢你给我上了一课,清澈的、翻涌着的海浪。我的心告诉我,你或许会带着我找到心爱的哥哥们。”
在湿漉漉的海草之间,她发现了十一根白色的天鹅羽毛。她把它们收集起来扎成一束,羽毛上沾着水滴,没人知道那究竟是海水还是眼泪。海岸沿线是那么寂寥,她却并不在意,因为海水一直在不断地变幻。事实上,大海在数小时内的变化比内陆湖泊一年的变化还要大。当天空中乌云密布的时候,大海仿佛在说:“我也能变得很吓人哦。”然后风吹起,海浪扬起白色的浪尖;而当风浪渐息的时候,云朵变成了红色,使得整片海看上去宛若玫瑰花瓣一般。
大海时而变成白色时而又换成绿色,不管它变得多么平静,海岸边总会有海浪轻柔地拍打,海水的涌动看上去就像是孩子睡着时胸口的起伏。
日落时分,爱丽莎看见了十一只白天鹅,它们头戴金色王冠飞向海岸。飞行的时候,它们前后依次排列,看上去仿佛是一道飘浮在天空中的白色缎带。爱丽莎爬上崖坡,躲到了灌木丛后面,天鹅们在她附近着陆,拍打着那华美的白色羽翼。
当夕阳隐没在地平线之下,天鹅们蜕去了羽毛变成了十一位英俊的王子,正是爱丽莎的哥哥们。虽然他们的模样已经有了巨大的改变,但是爱丽莎从心底知道自己是绝不会认错的。她大哭起来,喊着每一位哥哥的名字扑进了他们的臂弯。见到小妹妹的王子们也开心极了,他们也立刻认出了她,发现她长高了,变得更加可爱了。他们先是大笑,接着又是哭泣,因为他们很快便意识到继母对待他们的手段是多么的残酷。
“只要太阳还挂在空中,”最年长的那位王子说道,“我们这些兄弟就不得不以野天鹅的形体飞翔于天际,只有等到夕阳西沉我们才能变回人形。所以,当太阳开始落下的时候,我们总是会及时找寻合适的落脚处。因为在这种时候如果我们依然继续在云层间飞行,那么势必会突然坠落下去。
“我们并不住在这片海岸,在大海的另一端有着另一片陆地,它跟这里一样美丽。不过它离这儿很远,我们必须穿过浩瀚的海洋才能够抵达那里。整个飞行线路当中没有任何可以让我们过夜的岛屿,有的只是那种突出海面的小礁石。礁石的大小也只能勉强容得下我们立足,不管我们靠得有多么紧。海面动荡的时候,海浪还会把我们给浇透,尽管如此,我们还是要感谢上帝,因为他给了我们这块礁石。
“变回人形之后,我们会在礁石上度过夜晚。要是没有这块礁石,我们就不可能回到心爱的故土。归程需要耗费一年中最漫长的两天,而在一年里面我们只能回去一天,滞留时间则不得超过十一天。当我们飞过这片森林的时候,我们就能看到故国的宫殿,那是我们父王居住的地方,也是我们出生的地方。我们能看见教堂高耸的尖顶,那是我们母亲长眠的地方。在这里,就连大树和灌木也变得如此亲近我们;在这里,野马在旷野上疾驰而过,就跟我们小时候看到的一样;在这里,烧炭人依旧唱着昔日的老歌,当我们还是孩子时曾跟随歌声一起跳舞。这里是我们的家园,它一直在召唤我们,而此时此刻,亲爱的妹妹,我们再次找到了你。我们将停留两天,然后必须飞越大海去那片美丽的陆地,虽然那里并不是我们的家乡。可我们要怎么样才能带上你呢?我们既没有大船,也没有小舟。”
“我要怎么做才能解救你们呢?”爱丽莎问道。他们彻夜讨论,只睡了几个小时。
早晨,爱丽莎在天鹅“哗哗”的振翅声中醒来,哥哥们身上的魔法再度应验。他们在上空盘旋了好几圈然后消失在她的视线中,最年轻的那位哥哥留了下来,把脑袋枕在爱丽莎胸前,而爱丽莎则轻抚着他的翅膀。他们整日都待在一块儿,直到黄昏时分其他兄弟再度归来。一等太阳落山,他们就变回了原来的模样。
“明天,”一位哥哥说道,“我们就必须飞离这里了。我们不能再回来,除非再等上一整年。但是我们不能就这样把你丢下,你有足够的勇气跟我们一起走吗?我的臂膀很有力量,足以带着你飞过森林。毫无疑问,我们的翅膀也都足够强壮,能载着你穿过海洋。”“行,带上我吧。”爱丽莎说。
整晚,他们都在编织网兜,用的是柔软的柳条和坚韧的芦苇。他们把网兜做得又大又牢,让爱丽莎躺到了里面。等到旭日初升再次变身为野天鹅之后,他们便用嘴衔起网兜然后高飞入云端,而爱丽莎在下面的网兜里依旧睡得很熟。当阳光照射到她的脸上时,天鹅中的一只飞到她的脑袋上方,用自己宽阔的翅膀替她遮挡阳光。
当爱丽莎醒来的时候他们已经离海岸很远了。她心想,自己一定是还在做梦。这实在太奇异了,她居然被带着一起在空中飞行,而且距离海面是那么遥远。她的身旁放着一根树枝,上面长满了熟透的浆果,还有一把味道甜美的根茎。这些都是她最年轻的那位哥哥搜集来的,是他把这些东西带给了她,于是她给他送去一个满含着谢意的微笑。她知道,刚才飞到头顶不让阳光刺伤她的眼睛的,一定也是他。
他们飞得如此之高,以至于映入眼帘的第一艘船看上去就活像是漂浮在水上的海鸥。云团在他们身后卷起,巨大得如同山峦,爱丽莎在那上面看到自己和十一只天鹅的巨大影子,是她从未见过的奇异景象。随着太阳升高,云朵渐渐远去变小,他们飞行时映在云团上的影子奇观也在视线中消失了。
整日,他们都像箭一般在天空中穿行,不过由于他们带着爱丽莎,所以还是飞得比以往慢得多。夜晚将至,暴风雨即将来临。爱丽莎望着逐渐隐没的太阳心里开始感到害怕了,因为那块孤零零的礁石还没有出现,她感到天鹅们正在不顾一切地奋力振翅。唉,都是因为她他们才没能飞得够快。而一旦太阳彻底隐没,他们就会变成人形然后统统坠落下去,最后淹死在海里。她在心底深处向上帝祈祷,可还是没有看见那块礁石。黑色的云正在聚集,猛烈的强风阵阵来袭,这一切预示着暴风雨即将到来。滚滚乌云如同浪涛般朝他们压来,浓重得活像是成堆的铅块,雷电交织,掣动不止。此时太阳已经落至大海的边缘,爱丽莎的心狂跳起来,因为天鹅们开始飞快地向下俯冲,她以为大家就要这么坠落下去了,好在他们控制住了俯冲的态势。当太阳下沉到一半的时候爱丽莎终于看见了下面的小礁石,它看上去还没露出水面的海豹脑袋大。太阳下沉得很快,现在它的大小已经不及一颗星星了,也就是在这个时候,爱丽莎的双脚踩在了礁石上面。太阳彻底隐没,那景象如同纸片燃尽时最后的一道火光。她看到哥哥们在自己身边站成一圈,他们手拉着手,这是仅有的立足之地。海浪拍打着礁石,溅起的浪花将他们淋湿。天空被接连不断的闪电映得通亮,到处都是电光交加、雷声轰鸣。爱丽莎和哥哥们的双手紧紧相握,他们一起唱赞美诗,以此互相安抚内心,为各自增添勇气。
黎明时分,天空终于变得晴朗而平静了,太阳一升起天鹅们便带着爱丽莎起飞,离开了那块礁石。海面仍然动荡不止,从他们飞行的高空俯瞰,那白花花的泡沫和墨绿色的海浪看上去就像是成千上万的天鹅正在水面游动。
当太阳升得更高的时候,爱丽莎的眼前出现了一块山峦迭起、半浮在空中的陆地。那里的山峰全都覆盖着晶亮的冰层,山峰之间耸立着足足延绵一英里的城堡。城堡的粗实石柱鳞次栉比地排列成廊,棕榈树在下面悠悠摇摆,灿烂的花朵盛放得如同水车轮一般硕大。爱丽莎问,这是不是他们即将着陆的国度,然而天鹅们摇着头。她所看到的瑰丽宫殿其实是某种变化多端的幻景,凡人绝不能贸然前往。爱丽莎继续凝望着它,只见那些山峦、棕榈树和宫殿逐渐消失,继而变成二十座壮丽的教堂。这些教堂的模样如出一辙,都有着高耸的尖顶和彩绘的玻璃窗,爱丽莎觉得自己似乎还听见了风琴的奏鸣,但那其实是大海发出的翻涌。等她离那些教堂再近一些,它们又变成了一整队船只在她的下方航行。而当她朝下看去,看到的却只是飘浮在水面上的一片海雾。
幻景不断交替,在眼前轮番上演,直至爱丽莎终于看到那个真正要去的国度。那里山脉迭起,在她面前呈现出美丽的蓝色,还有茂盛成林的雪松布满了城市与宫殿。日落之前,他们在一处山腰落脚,后面有个爬满了绿色藤蔓的巨大山洞,那些藤蔓看上去如此细致,无异于刺绣的铺饰。
“让我们瞧瞧,今晚你在这里会梦见什么。”最年轻的那位哥哥说道,他正要告诉爱丽莎晚上睡在哪里。
“我只希望自己能梦见怎么把你们解救出来。”爱丽莎说。
这个念头牢牢地占据着她的脑海。她无比虔诚地向上帝祈祷,希望他能帮帮她,即便进入了梦乡也没有停止祷告。在梦里,她感到自己好像飞到了空中,飞进了云雾间的幻景。迎接她的是一位仙女,她是那么美丽,身上熠熠生辉。然而,她却近乎让她想起了那位老妇人,那位曾经在森林里给她浆果的老妇人。她还告诉过她有关头戴金冠的天鹅的事。
“你的哥哥们是有办法重新获得自由的。”仙女说,“只是你是否拥有勇气和坚韧的品质呢?石头非常坚硬,海水却能改变它们的形状;海水比你纤弱的双手更柔,但它并不像你的手指那样会感受到疼痛。水是没有心的,所以它既不会被痛苦左右,也不会被悲伤所困,而这些正是你必须要承受的。看到我手中这些带刺的荨麻了吗?在你睡觉的山洞四周生长着很多这样的荨麻,但只有生长在教堂墓地里的那些才会管用——千万要记住这点!你必须把那些荨麻都收集起来,哪怕它们会把你的双手灼得起泡。用脚把它们踩碎就能得到里面的麻,然后你必须用麻来纺线,把它们织成十一件带有长袖的衣衫。只要你把这些衣衫抛到十一只野天鹅身上,诅咒他们的魔法就会解开。但是切记!从你开始这项任务的那一刻起一直到最后大功告成之际,你绝对不可以说话,哪怕任务会持续好几年。你只要说出一个字,那个字就会像致命的匕首一般刺向你哥哥们的心脏,他们的性命就等于跟你的舌头系在一起了。现在,把我告诉你的这些都好好记住吧!”
她用荨麻碰触了爱丽莎的手,一阵火烧般的灼痛惊醒了她。日光普照,在爱丽莎睡觉的位置旁长着一株荨麻,就跟在梦中见到的一样。她双膝跪地感谢了上帝,然后离开洞穴去落实她的任务。
她用自己的双手捧着那些可怕的荨麻,而它们如同火一般灼手,使得双手和手臂全都起了很大的水泡。然而她心甘情愿地忍受着,因为这是解救哥哥们的希望所在。她裸着脚踩碎那些荨麻,然后用绿色的麻纺成线。
夕阳西下,哥哥们回来了,他们惊恐地发现小妹妹不再说话了。他们担心这是邪恶继母的又一个诅咒,然而看到她的双手时他们便立刻明白过来了,她这是想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拯救他们啊。最年轻的那位哥哥哭了,他的眼泪滴落在爱丽莎身上,而泪珠碰触到的地方竟不再感到疼痛,灼烧的水泡也被治愈了。
爱丽莎彻夜劳作,在把心爱的哥哥们从魔法中解救出来之前绝不停歇,第二天也是如此。天鹅们飞走了,她独坐了一整天。不过,她从未觉得时间过得这样快。一件衣衫做好了,便立刻着手做第二件。
这时候,山腰上突然传来了狩猎的号角声,可把爱丽莎给吓了一跳。声音越来越近,她都能听见猎狗的吠声了。出于害怕,她跑回了山洞里,把采集来的荨麻还有编织过的麻全都捆在一块儿,然后坐到了这捆东西上面。
紧接着,一只大狗从灌木丛中跳了出来,后面还有一只,再后面又是一只,它们一边大声吠叫着一边跑来跑去。没过多久山洞口就站满了猎手,而猎手中最为英俊的是这片土地的国王。“我可爱的孩子,”他说,“你怎么会在这儿?”
爱丽莎摇着脑袋,因为她不能开口说话。能否解救哥哥们,能否保住他们的生命,全都取决于此。她把手藏在围裙下面,不让国王看到她所承受的痛苦。
“跟我走吧,”国王对她说,“你不能留在这里。如果你的内心跟你的外貌一样美,那我就给你穿上丝绸和天鹅绒的衣裳,为你戴上金质的冠冕,让你住进我最好的宫殿。”说着,他把她送上了马。当她开始哭泣、紧紧攥住双手的时候,他又说:“我只想让你快乐起来,日后你一定会感激我的。”他让她坐在身前然后驱马下山,猎手们在后面策马相随。
黄昏时分,国王的那座布满塔楼和圆屋顶的辉煌城邦终于出现在了他们面前。国王领着爱丽莎走进了他的宫殿,在那里,蔚为壮观的喷泉在高大而华丽的大理石厅堂里喷着水,墙壁和天花板上全都饰满了绘画。可是爱丽莎毫不关心这些东西,只是不停地哭泣和哀伤。她漠然地让女侍给她换上王室的服装,把成串的珍珠编入她的头发,把柔软舒适的手套戴到她那起了水泡的手上。
她是如此的光彩夺目,这些华贵的服饰将她推向了美的极致。整个宫廷上下无不向她躬身致意,人们躬身的程度远胜过以往的任何一次。国王要把她选为自己的新娘,然而大主教摇着他的脑袋低声说,这个美丽的少女来自森林,一定是个女巫,她蒙蔽了大家的眼睛,偷走了国王的心。
可是国王并没有听信这些话。他下令把音乐演奏起来,布置好昂贵的餐具,让最漂亮的宫女为爱丽莎起舞。她被带去参观了芳香四溢的花园和华丽宏伟的宫廷走廊,然而没有任何东西能让她的嘴角露出笑意,让她的眼睛绽放出亮光。因此,这一切都带上了悲伤的色彩。末了,国王打开了一扇门,里面通向一间小卧房,这便是她睡觉的地方了。这里跟国王发现她的山洞一模一样——地板上放着捆起来的荨麻,天花板上挂着已经做好的衣衫——猎手中有人出于好奇,把这些东西都给带了回来。
“在这里,你可以再次梦回以前的老地方,”国王告诉她,“你在那里做的东西都已经搬到这里来了,而你身边这些无处不在的华丽典雅则会让你过去的回忆也带上快乐的气息。”
爱丽莎看见这些东西,这些对她而言如此宝贵的东西,嘴角立即洋溢出了微笑,脸蛋也恢复了血色。希望又回来了,她又可以解救哥哥们了。她吻了国王的手,而国王则把她拥入心口,下令敲响所有教堂的钟来宣布他们的婚讯。来自森林的美丽哑女孩即将成为这个国家的王后。
大主教又在国王耳边说了一堆污言秽语,但是国王的心意并没有为之所动,婚礼照常举行。大主教不得不亲手给爱丽莎戴上王冠,为了泄恨,他把原本就很紧的王冠使劲往她的前额上压,想要把她弄疼。然而,爱丽莎的心里还有更为沉重的心结,哥哥们的事所带来的悲伤令她根本感觉不到任何肉体上的疼痛。她闭口不语,因为只要说出一个字哥哥们就会死去。不过,她还是朝善良而英俊的国王投去了充满爱意的目光,因为他竭尽所能地想要让她快乐。每一天,她都会在心里更爱他一些。噢,如果可以表达对他的信赖,可以把自己的伤心事都告诉他就好了,可是她必须继续当哑巴,在沉默中完成她的任务。如此这般,只要一到晚上她便悄悄地离开他身边,去那间布置成山洞模样的小卧房继续编织衣衫,一件接着一件,可当她准备动手织第七件时却发现已经没有足够的麻可用了。
她知道自己只能使用教堂墓地里的荨麻,而且必须亲手采集它们才行。可是她要怎么去那儿呢?
“噢,跟我心里所受的煎熬比起来,手指的疼痛又算得了什么!”她心想,“我必须铤而走险,好心的国王是不会抛弃我的。”
她感到害怕极了,就像自己正在做什么坏事。她蹑手蹑脚地潜入月光下的花园,穿过幽长的小径,然后沿着寂静无人的街道一路来到教堂里的墓地。在那里,她发现了一群食尸鬼正围坐在一座巨大的石墓上。这些面目狰狞的盗尸者纷纷脱掉身上的破烂衣服,仿佛就要进行一场沐浴。它们用枯瘦的手指抓开新的坟墓,然后将尸体拖出,贪婪地吃掉尸身上的肉。爱丽莎不得不从它们近旁通过,而它们全都用邪恶的眼睛注视着她。她一边祷告,一边采集那些蜇人的荨麻,然后把它们带回宫殿。
只有一个人看到了她——大主教。别人都睡着了,他却醒着。之前他就觉得她不对劲,现在果然被他抓到了把柄,这位新王后身上肯定藏着什么问题。她一定是个女巫,所以才能蒙骗住国王和所有的臣民。
在忏悔室里,他把自己目睹的一切和令人担忧的事实全都告诉了国王。当那些尖刻的谗言从他的嘴里喷薄而出时,就连圣者的雕像都连连摇起头来,仿佛在说:“他在说谎,爱丽莎是无辜的。”然而大主教自有一番说辞,他说这些雕像恰恰是在印证她的罪行,是因为她的恶毒才频频摇头。
国王回去的时候心里充满了震惊,两颗硕大的眼泪沿着他的脸颊滚落而下。这天夜里,他假装自己睡着了,实际上却毫无睡意。他亲眼目睹爱丽莎下床离开。每天晚上,他都看着她起身,而每次他都悄无声息地尾随在她身后,看着她消失在那间私人的小卧房里。日复一日,他变得越发愁眉不展。爱丽莎见他这样,并不明白是为什么,但这还是给她带来了烦恼,原本就已经为哥哥而悲伤不已的心为此又增添了一道忧愁。滚烫的眼泪滴落在她那身紫色天鹅绒做成的女王礼服上,那些滴落在衣服上的眼泪显得晶莹透亮,宛若钻石。无论谁见了这样璀璨的光景,都会希望自己也能成为女王。
与此同时,她的任务也将近完成,还差一件衣衫。可是她的麻又用完了,一株荨麻也没剩下。必须再去一次,这是最后一次了,她一定要前往教堂墓地再去采摘几把荨麻。她恐惧地回想起了那条寂静无人的小径和那些可怕的食尸鬼,不过她还是毅然决然地出发了,如同对上帝的信仰。
她去履行她的使命,然而国王和大主教却跟踪了她。他们透过教堂的铁门发现她消失在了里面,于是跟了进去,然后看到那些坐在石墓上的食尸鬼——就跟她之前看到的一样。
国王转身离去,他以为爱丽莎也是它们中的一员——这个今晚还曾把头枕在他心口上的爱丽莎。
“让我的臣民审判她。”他说。于是臣民们对她进行了审判:用火烧死她。
她从豪华的王室殿堂跌入了黑暗、潮湿的地牢,风从窗棂钻进来,再也没有丝绸和天鹅绒了,他们只给她一捆荨麻当枕头——正是她自己采来的荨麻;他们还给她一堆粗糙不堪的床单——也正是她给哥哥们编织的灼人的麻衣衫。但其实,再也没什么能比这些东西更令她称心的了。
她又开始劳作和祈祷。外面的街道上,男孩们唱着嘲笑、奚落她的歌,没有任何有心人来安慰她,一句善意的话语也听不到。
随着夜幕降临,她听见了天鹅飒飒的振翅声。那声音正在朝牢窗靠近,是她最年轻的哥哥,他终于找到了爱丽莎。她不禁喜极而泣,虽然她知道今晚显然会是她有生之年的最后一晚,但她的任务也几近完工,而且,哥哥们就在附近。
在她留在这世上的最后一段时间,大主教前来陪她一起度过,但这多半是国王的吩咐,他不得不照办罢了。爱丽莎摇着头,极尽表情和手势请求他离开。这是最后的夜晚了,她必须尽快完成那项任务,否则一切——她所有的伤痛、眼泪和不眠的夜晚都会因此而前功尽弃。于是大主教离开了,临走之际仍不忘对她恶言相向。不过,可怜的爱丽莎坦然于自身的清白,只管继续完成任务。
小老鼠们在地板上跑来跑去把荨麻送到爱丽莎脚边,尽己所能来帮助她;画眉鸟在地牢的窗闩旁边落脚,用最振奋人心的声音整夜歌唱,就这样让爱丽莎又有了坚持的勇气和力量。
黎明时分,离太阳升起还有一个小时。十一位王子来到宫殿门前要求见国王一面,然而他们被告知这是不可能的。现在仍是晚上,国王还在睡梦中,不会允许被打扰。他们进一步请求,甚至大声威胁,不仅把侍卫招惹出来,连国王本人也跑出来一看究竟。可就是在那一刻,太阳升起了,十一位王子旋即统统消失,人们只看到十一只天鹅飞过宫殿上方的天空。
全国的臣民一齐涌向城门口,他们都想看女巫如何被火刑处死。一匹年迈的老马拉着囚车,上面坐着爱丽莎。他们给她换上了粗糙不堪的麻布衣,那曾经美丽的长发此刻全部四散披落。她的脸色死一般苍白,嘴唇在默念的祈祷中颤抖,而手指仍在编织着绿色的麻。哪怕是在行刑的路上,她也没有放弃未完成的任务。十件衣衫已经摆在脚边,她继续编织着第十一件。“瞧啊,这女巫在念咒语呢,”坏心眼的刁民对她奚落道,“她手里可没有赞美诗。不好,她这是坐在那儿摆弄肮脏的妖术,快把那东西从她手里抢过来,把它撕成碎片!”
一群乌合之众朝她拥挤过来,想要毁掉她手上的东西。就在他们快要碰到她的时候,十一只白天鹅飞了下来,它们挥动着翅膀在囚车四周围成一圈。惊骇中,那些暴民退缩了。
“这是上天的旨意,她一定是无罪的。”人们议论纷纷,但是没有人胆敢大声说出来。
当刽子手抓起爱丽莎的胳膊时,她飞快地就势抛起十一件衣衫。衣衫落到天鹅们身上,它们变成了十一位英俊的王子。不过最年轻的那位王子身上还有一条胳膊仍是翅膀的模样,那件衣服上还有一只袖子没有织好,爱丽莎实在是来不及了。
“现在,”她大声说道,“我可以说话了!我是清白的。”
所有目睹这一切的城民全都俯身向她致意,就好像面对的是一位圣者。然而已经承受了太多污蔑、痛苦和折磨的爱丽莎跌进哥哥们的臂弯,似乎已经耗尽了自己的生命。
“她确实是清白的!”最年长的哥哥说道。他把发生过的一切全都告诉了大家,当他说话的时候空气中充满了无处不在的玫瑰花的味道。那些高筑起来的、用来烧死爱丽莎的柴火竟全部在地上生了根,长出了枝条,人们眼前伫立起高耸的树篱,上面长满了芳香扑鼻的红色玫瑰。在这些玫瑰的最上面,还盛开着一朵纯白色的花,它是那么闪耀,宛若星辰一般。国王摘下它放在爱丽莎的胸前,于是爱丽莎苏醒了过来,心间满溢着平静与幸福。
所有教堂里的钟都自行敲响,天空中满是飞翔的鸟儿。返回王宫的时候,所有人都变成了婚礼队伍,这可是任何国王都不曾享有过的幸福。
丑小鸭
时值夏日,郊外真是美丽——小麦田里金灿灿,燕麦田里绿油油,草场上堆放着干草。也就是在那里,白鹳用他那红色的双腿踱着小步,嘴里叽里咕噜地讲着古埃及语,这种语言传自他的母亲。在旷野和草场周围环绕着广阔的大森林,在森林的内部则隐藏着深深的湖泊。是啊,郊外实在是太美好了。
阳光照在一栋庄园宅邸上面。这栋宅子颇为老旧,四周围绕着深河。从庄园的围墙到河的边缘地带全都长满了硕大的牛蒡叶,有些长得非常高大。在那种最高大的叶片下面,让小孩子站直了都不成问题。那些叶片稠密得如同森林,将这一带覆盖成了牛蒡的原野。这儿有只鸭子正坐在自己的窝里孵化幼鸭,她有点累了,因为孵蛋委实是一项漫长的工作,更何况眼下什么也没孵出来。比起摇摇摆摆地走来走去或者蹲在牛蒡叶下跟她闲聊,其他鸭子倒是更乐意到宅子周围的河里去游泳。
不过到最后,那些蛋壳终于接二连三地裂开了。“唧唧,唧唧!”小东西们纷纷叫着,探出脑袋来到了这个世界。
“嘎嘎,嘎嘎!”鸭妈妈说。很快,他们便蹒跚学步,摇摇晃晃地走起路来,走去观看牛蒡叶下的绿色世界。鸭妈妈让他们尽情地看了个够,因为绿色对眼睛是很有裨益的。
“世界是多么广阔呀。”小鸭子们都这么说。因为跟他们原先居住的蛋壳比起来,眼下这地方的空间确实足够巨大。
“你们以为这就是世界的全部了吗?”鸭妈妈问道,“其实啊,这里不断朝外延伸,跨过整个花园,一直能到教区牧师的田里。不过那实在太远了,我从来没有去过。我只操心如何把你们都孵化出来。”说着,她站起身子,“不对,好像还没全孵完。最大的那只蛋还躺在那儿呢。这只蛋究竟还需要孵多久呢?我已经累得不行啦。”她虽然这么说,但还是把身子挪回窝里去了。
“唔,孵得如何啦?”一只前来造访的老鸭子问道。
“已经孵了很长时间了,”鸭妈妈在窝里说道,“看样子是孵不出来了。不过,瞧瞧其他蛋,他们都已经成了我见过的最可爱的小鸭子,看上去跟他们的父亲像极了。可是这个贱骨头!到现在还不肯出来见我。”
“让我们来瞧瞧这只孵不出来的蛋吧。”老鸭子说,“这是一只火鸡蛋。你听我一句,曾几何时我也像你一样犯过傻,在那些成不了气候的小孩身上白费了多少心血,白花了多少心思哟。不妨还是告诉你吧,他们都很害怕水,我根本就没法让他们下水。我对着他们嘎嘎叫,厉声地训斥他们,可是一丁点儿作用也没有。让我来瞧瞧这只蛋,毫无疑问,这就是一只火鸡蛋。把它丢开吧,去教你的其他孩子学游泳。”
“噢,我再孵上一小会儿就好。我都已经孵了那么久啦,再坐上半个夏天也没什么。”
“那随你的便吧。”老鸭子说。
最后,那只大蛋终于裂开了,“唧唧”小家伙叫道。他从蛋壳里滚出来,看上去又大又丑。
鸭妈妈打量着他,“真是一只大得恐怖的鸭子,”她说,“看上去跟其他鸭子一点儿也不像。难不成他真是一只小火鸡?得了,得了!我很快就会搞明白的,他必须下到水里去,哪怕由我亲手把他推下去也在所不辞。”
翌日,天气大好,晴空万里,阳光铺洒在绿色的牛蒡叶上,鸭妈妈带着一家子去河边。扑通!她下了水。“嘎嘎,嘎嘎!”随着她的叫声,小鸭子们也接二连三地跳进了水里,河水旋即淹没了他们的脑袋,不过才一眨眼工夫,他们就纷纷浮出了水面,随后便游得得心应手了。他们的双腿自然而然地划动着,全都已经在水里游起来了,就连那只又大又丑的小鸭子也跟着一块儿游了起来。
“哈,他不是火鸡哦。”鸭妈妈说,“瞧啊,他的腿划得多么自如,游得多么稳健,到底是我亲生的儿子呀。只要别用有色眼镜看待他,还是很好看的嘛。嘎嘎,嘎嘎,跟我来,我要带你们见识见识这个世界,把你们介绍给鸭棚里的其他鸭子。不过,你们可要跟紧我以免走散了,还要提防着猫!”
这么着,他们便出发前往鸭棚了。那地方一片喧嚣,两个家族正为了一条鳗鱼争得不可开交。不过弄到最后,鳗鱼还是被猫给抢去了。
“你们瞧,这个世界就是如此。”鸭妈妈咂巴着嘴,因为她自己也很想吃鳗鱼头。“现在动起腿来,打起精神来,见到那边的老母鸭时要记得弯下脖子鞠个躬,她是我们这儿出身最高贵的,身上有西班牙血统。也正是因为如此,她才会那么肥。看到裹在她腿上的红色衣服片儿了吧?那可是很高档的东西,只有地位最显赫的鸭子才会拥有。这说明人们将她视若珍宝,人类和动物都高看她一等。你们把自己整顿一下!别老是紧缩着脚趾,有教养的鸭子应该把脚趾舒展开才对,就像爸爸妈妈示范的那样。那么,现在弯下脖子,说声‘嘎嘎’表示你们明白了!”
小鸭们照办不误。其他鸭子围过来对他们打量起来,然后说:“瞧瞧他们!难道我们连这种小鸭子也要接纳吗?搞得好像我们人还不够多似的。呃——呸!那只鸭子多么丑陋啊!我们这里可容不了他。”有只鸭子冲上来,咬了丑小鸭的脖子。
“放过他吧,”鸭妈妈说,“他不会做什么坏事的。”
“就算不会,”咬丑小鸭的那只鸭子说,“他还是太大、太怪了。光是因为这点,就应该好好给他点颜色瞧瞧。”
“你的孩子都多么漂亮啊,这位母亲。”那位腿上裹着红布的老母鸭说道,“他们都长得很不错,唯有一只除外,他实在出落得不怎么样。真是遗憾,你没法把他重新孵化一遍。”
“可是木已成舟,尊贵的夫人。”鸭妈妈说,“他虽然长得谈不上英俊,但还是可以变得很优秀的。他游起泳来跟其他小鸭子一样出色,或者这么说好了,甚至比其他小鸭子游得还要好一点儿。我希望随着他慢慢长大,模样也会渐渐变得好起来,到时就不会显得很大了。他在蛋里待的时间太久啦,所以容貌才走了样,他本来不该是这样的。”她撸了撸丑小鸭的脖子,然后用嘴巴理了理他的羽毛,“再说了,他是一只公鸭,长相不会太碍事。我觉得他会茁壮成长,也相信他将来一定会有所作为的。”
“好在其他小鸭子都长得很好。”老母鸭说,“现在,你就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吧。要是找到鳗鱼头的话,记得带给我就行了。”
就这样,他们终于有了宾至如归的感觉。不过那只可怜的小鸭子,就是那只最后才从蛋里孵出来的小鸭子,他看上去实在太丑了,所以总是遭到其他鸭子的啄咬、排挤和嘲笑,连鸡群也这么对待他。“他长得太大了。”他们都这么说。有只雄火鸡生来就长有鸡冠,于是便以国王自居,自高自大得不行。他鼓起尾翼 ,鼓得跟撑满的船帆似的,然后朝丑小鸭逼过去,还“咯咯、咯咯”地叫个没完,整张脸都红了。可怜的丑小鸭不知道该站在哪儿才好,也不知道该朝哪儿挪步子。他感到难过极了,因为自己已经丑得无可救药了,而且还成了整个畜棚的笑料。
这种情形打从头一天起就没消停过,并且有愈演愈烈之势,所有人都来追啄和推搡丑小鸭,就连他自己的兄弟姐妹也参与了辱骂。“噢,”他们总是这么说,“我们真希望你被猫抓走,你这个丑东西。”鸭妈妈说:“我多么希望你能远离这里啊。”鸭子们咬他,母鸡们啄他,饲养他们的姑娘则用脚踢他。
于是他逃跑了。他飞过藩篱,灌木丛里的小鸟们纷纷被惊起。“那是因为我实在太丑了。”他心想。于是他闭起眼睛,不停地跑啊跑,一直跑到一片大沼泽地,那里住着很多野鸭。他在那儿过了一晚,疲倦不堪,灰心丧气。
到了早晨,野鸭们纷纷飞过来打量他们的新伙伴。“你是什么动物啊?”当丑小鸭朝着所有方向,对着所有人深深地鞠躬致意的时候,野鸭们这么问道。“你真是丑得吓人。”他们对他说,“不过这对我们而言倒也不打紧,反正你也不可能跟我们的人联姻,成为我们家族的一员。”
可怜的丑小鸭!他根本就没敢有过结婚的念头啊。他所想的,充其量也就是希望他们能允许他在芦苇丛里休憩一下,在沼泽里喝一小口水罢了。
在那里逗留了两天之后他遇见两只野鹅,更确切地说,那是两只雄野鹅——他俩都是男的。他们钻出蛋壳还不久,因此有些过于自说自话。
“说你呢,朋友,”他们说,“你长得这么丑,倒是很合我们的胃口哟。加入我们,一起来当候鸟吧。附近还有另一片沼泽,那儿有不少迷人的野鹅,她们可都是年轻又漂亮的女士哦,她们嘎嘎叫得可好听了。你这么丑,绝对能引起她们兴趣。”
砰!砰!空中响起枪声,两只雄野鹅倒在芦苇里死了,血染红了沼泽里的水。砰!砰!枪声再度响起,整群野鹅都从芦苇丛里惊飞起来。紧接着又是一阵枪响,有人正在进行大规模狩猎。猎人们埋伏在沼泽周围,甚至还有人藏到了芦苇丛上方的树枝里。蓝色的烟如同云雾般从树荫中升起,然后沿着沼泽的水面缓缓地飘散开去。
专门捕杀鸟类的猎狗们正从沼泽涉水而过,唰唰,唰唰!芦苇和灯芯草被他们踩得七倒八歪。这把可怜的丑小鸭给吓坏了,他盘起脖子把脑袋藏进了翅膀里。也就在这个时候,一只可怕的大狗出现在了他的右侧,狗的舌头耷拉在嘴巴外面,凶恶的眼睛放出恐怖的光。它张开血盆大口亮出尖锐的利牙,然后——唰唰,唰唰——他又继续狩猎去了,他并没有对丑小鸭下手。
“感谢老天,”丑小鸭感叹道,“我实在太丑了,丑得连猎狗都不愿意来咬我。”
他一动不动地躺在原地,子弹飞射着穿过芦苇丛,一轮又一轮的射击过后,芦苇燃烧了起来。这天晚些时候,一切才归于寂静,而直到那时丑小鸭还是不敢动弹。他等了好几个钟头,才冒险四处查看了一下,接着便拼命地逃出了沼泽地。他穿过田野,又穿过草场。风很大,他不停地奋力迈着脚步。
入夜后,他来到一处破破烂烂的小屋。小屋看上去一副摇摇欲坠的样子,似乎随时都有可能倒塌,不过它还没想好要朝哪儿倒,所以眼下也就没倒。风猛烈地吹打着丑小鸭,可怜的小鸭子为了抵御风力只能用自己的尾巴抵住地面。风吹得越来越凶,不过他留意到小屋的门铰有一处松脱了,整扇门变了形,就那么松松垮垮地挂在屋体上。这么看来,他应该能从裂缝钻进屋子里,还真的钻进去了。
屋内住着一位老婆婆,还住着她的猫和母鸡。她管那只猫叫“宝贝儿”,宝贝儿会弓起身子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甚至还能弄出火星来——不过想要达到那种效果,你必须得反着撸他的皮毛才行。那只母鸡长着一对小短腿,所以被称为“短腿鸡”。她下的蛋很不赖,老婆婆爱她就跟爱自己的亲生女儿一样。
天亮了,他们立刻注意到了奇怪的丑小鸭。老婆婆的猫马上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母鸡则咯咯地叫了起来。
“这到底是什么呀!”老婆婆看了又看,不过她是个近视眼,误把丑小鸭看成了迷路走错门的大肥鸭。“来得正好,”她说,“这下我能有鸭蛋了——除非它是只公鸭,我们必须搞清楚才行。”就这样,丑小鸭被“试用”了三个星期,不过他连一只蛋也没下出来。
在这间屋子里,老婆婆的猫是男主人,母鸡是女主人。他们老把“我和这个世界”挂在嘴上,因为他们觉得自己就是半个世界,而且是比较好的那一半。丑小鸭认为,看待事物的方式应该不止一种,不过母鸡根本就听不进去。
“你能下蛋吗?”她问道。
“不能。”
“那就最好管好你的嘴巴。”
猫问道:“你能弓起背来,能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能弄出火星来吗?”
“不能。”
“那么当有能耐的人谈话时,你最好别发表意见。”
丑小鸭坐在角落里感到前所未有的沮丧,他开始想念新鲜的空气和阳光,想要去水里游泳的渴望占据着他的身心,以至于他实在忍不住把这一切都告诉了母鸡。
“你到底在胡闹些什么啊?”母鸡嚷道,“你整天无所事事,所以才会冒出那种傻不拉几的念头。要么给我们下只蛋,要么学会咕噜咕噜叫,到时你就会撇开那种傻念头了。”
“可是,浮在水上的感觉是多么清爽舒适啊。”丑小鸭说,“潜入水底,让河水没过你的头顶,那种感觉也是多么清爽舒适啊。”
“是啊,肯定爽得要死!”母鸡说,“我觉得你八成是疯了。你去问问猫,他是我认识的人里面最聪明的,你问问他会不会喜欢游泳,会不会喜欢潜到水下去。我自己先什么也不说,你还可以问问老婆婆,我们的女主人。全世界都没人能比她更聪明了,你觉得她会想去游泳,会享受河水淹没脑袋的那种感觉吗?”
“你们不懂我。”丑小鸭说。
“哟嗬,如果我们都不懂,那还有谁懂啊?很明显,你不会自认为比猫和老婆婆还要聪明吧——我还没提我自己呢。千万别自以为是啊,小朋友,好好感谢造物主吧,感谢他让仁慈友善的我们出现在你面前。你进了一间温暖舒适的屋子,还遇见了能开导你的人,难道不是吗?可是你这个蠢蛋竟然还不知足。相信我,我跟你说这些都是为了你好,我说的事实或许不中听,但是只有这样你才能明白谁才是你的朋友。当务之急是一定要下出蛋来呀,学会咕噜咕噜叫或者弄出火星,那才是正事儿啊。”
“我觉得我还是到外面的世界去比较好。”丑小鸭说。
“随你的便吧。”母鸡说。
就这样,丑小鸭离开了。他去水里游泳,到水底潜水,可是仍遭受着所有动物的蔑视,只因为他长得丑。
秋天来了,森林里的叶子变成了黄褐色,风将它们摘下,然后吹得四处飞舞。天空看上去冷冰冰的,云层夹带着雪与冰雹,显得低垂而浓重。栖息在篱墙上的渡鸦在寒冷中瑟瑟发抖,发出阵阵怪叫:“啊,啊!”这种情形,光是想想都会令人禁不住打个寒战。丑小鸭啊,可怜哪可怜!
这天晚上,太阳刚从霞光中隐没,一大群鸟便在芦苇丛一带现身了,他们全都长得又高大又漂亮。丑小鸭从未见过这么美丽的鸟儿,他们长着白得耀目的羽毛,有修长而优雅的脖颈——是天鹅。他们发出一阵奇异的叫声,然后展开绝美的双翼从这片冰冷的土地上起飞,飞往气候更为温暖的国度,飞往那些开阔的水域。他们飞翔得那么高,简直高得不可思议。丑小鸭望着他们的时候,身上涌起一股异样的感觉。他绕着脚下的水洼急得团团转,活像只轮子。他伸长了脖子,想要跟他们一起走。他大声呼唤着,不料竟发出一记尖锐的叫声,连他自己也吃了一惊。噢!他们——那些绝美的、快乐的鸟儿,简直令他难以忘怀。当他们消失在视线之外,他便潜入了深深的水底。而当他再度浮出水面的时候,又变成了孤身一人。他并不清楚他们究竟是什么鸟,也不知道他们要飞向何方,可他就是很爱他们,以往他从未这样爱过谁。这并不是说他在嫉羡他们,因为他怎么可能敢于想象自己也会拥有他们那般美得惊艳的外貌呢?只要鸭界能容纳他,他就心满意足了——丑陋的、可怜的小东西啊。
冬季来临,天气愈来愈冷——天寒地冻,丑小鸭不得不在水里来回往复地游动以免水面凝结成冰。然而每过一晚,他靠游泳保住的那个水洞就会变小一点,最后还是结结实实地冻了起来。丑小鸭一刻不停地搅动着碎冰,以免洞口被彻底封住之后,把他自己也冰在里面。可是到最后,他实在累得无力再动弹了。很快,他就被冰封住了。
翌日清晨,有个农夫打这儿经过,见到眼前的景象,便到结冰的水面上去查看情况,然后用他的木鞋凿开冰块,把丑小鸭带回家给他妻子看。在他们家,丑小鸭终于苏醒了过来,不过当孩子们想要跟他玩耍的时候,他以为他们是要来伤害他。出于惊恐,他拍着翅膀飞扑进了牛奶桶里,把整个屋子溅得都是牛奶。而当他扑进奶油桶的时候,女主人尖叫起来,两手甩个不停。接着他又在谷粉桶里钻进钻出,想象一下他现在的模样好了!女主人惊声尖叫,她拿起火钳狠狠地教训了他一顿。为了逮住他,孩子们跌来撞去的,他们大喊大笑,滚作一团。幸运的是,房门开着,丑小鸭赶紧逃了出去,钻进了灌木丛,然后躺了下来。那里刚下过雪,白茫茫的一片让他觉得如坠云雾般恍惚。
如果把丑小鸭在这个严酷的冬天里不得不经受的艰难困苦和惨痛遭遇统统说上一遍,那可就太悲惨了。暖阳重现的时候,丑小鸭还活着,他仍在沼泽地的芦苇丛里。这时百灵鸟再度歌唱起来,春天已经来了。
忽然之间,丑小鸭展开了翅膀,双翼划过空气的时候似乎变得比以前更为有力了。它们变得如此强健,挥舞起来时可以带着他飞向远方,他尚未反应过来就发现自己已经飞到了一片美丽的花园。那里的苹果树上绽放着花朵,丁香花在空气中散发着甜蜜的香味,花簇压弯修长的绿枝,使得花枝跨过了蜿蜒的溪流。噢,这里真是太美了,一切都沐浴在明媚的春光里!
丑小鸭眼前的丛林里出现了三只天鹅,他们竖起羽毛轻盈地游过溪流。丑小鸭认出了这些高贵的生灵,一种类似悲戚的奇特感觉旋即涌上心头。
“我好想飞去那些高贵的鸟儿身边,可是他们会把我啄成碎片。我是如此丑陋,怎么敢接近他们。可是我已不在乎死亡,与其被那些鸭子咬、被母鸡啄、被饲养他们的姑娘踢,与其在严冬中遭受痛苦的折磨,我宁愿选择高贵的死亡。”
于是他扑进水里,朝那些绝美的天鹅游去。天鹅们看见了他,也立刻飞了过来。他们的羽毛竖起,发出沙沙的声响。“要了我的命吧!”可怜的丑小鸭说道。他弯下脑袋面朝水面,等待着死亡。但,水里的那是什么?那明净的溪水里,倒映出的是什么?他注视着自己的倒影,那已不再是一只蠢乎乎、脏兮兮、灰头土脸的鸟儿,不再是丑陋不堪、令人讨厌的模样了。他,原来是一只天鹅!只要是从天鹅蛋里钻出来的,那么就算是出生在鸭棚里也没有关系。
他感到快乐极了,承受了那么多磨难,历经了那么多不幸,直至此刻他才彻底明白自己其实是多么幸运,又是多么美丽啊。那些高贵的天鹅游在他的周围,纷纷用嘴巴轻轻亲吻着他。
几个小孩子来到花园,朝水上撒了一些谷粒和面包屑。最小的那个孩子喊了起来:“有一只新来的天鹅嘛。”于是其他孩子也欢呼起来:“是啊,一只新来的天鹅。”他们拍着手跳起舞来,还把爸爸妈妈也带了过来。
他们又朝水上撒了些面包和蛋糕,一致同意:“新来的那只天鹅,是所有天鹅当中最英俊的。他是那么年轻,又是那么美丽。”原本就生活在这里的天鹅全都向他躬身致敬。
这么一来,他感到害羞极了,羞得都把脑袋藏到翅膀里去了,都不晓得该如何是好啦。他感到那么幸福,但是一点儿也不骄傲,一颗善良的心永远也不会变得骄傲。他回想起了自己曾经遭受的羞辱和蔑视,而今在人们的口中他竟成了美丽的天鹅之首。在他面前,丁香花簇浸入了水中,阳光是如此的温煦、如此的暖人心脾。他振动翅膀,羽毛飒飒作响;他伸出纤细的脖颈,把内心最深处的声音呼喊了出来:“当我还是丑小鸭的时候,从来就没有想过自己也会拥有这种满满的幸福。”
卖火柴的小女孩
天气极度寒冷,大雪纷飞,天就快黑了。
夜幕降临,这是今年的最后一个夜晚。寒冷与昏暗中,有一位可怜的小女孩没有帽子也没有鞋子,赤脚走在街道上。离开家的时候她还穿着拖鞋,可是穿着它们又能有什么用呢?那是一双大拖鞋,对她而言实在太大了,是她妈妈的拖鞋。小女孩跑过马路的时候,两辆马车隆隆地疾驶而过,害得她把拖鞋给弄丢了。一只怎么也找不回来,另一只则被一个男孩拿着跑开了。男孩说,等以后自己有了孩子,可以把这只大拖鞋当摇篮用。
就这样,女孩只能光着脚走路,双脚在寒冷中冻得又红又紫。她用破旧的围裙兜着几盒火柴,手里也拿着一盒。已经过去整整一天了,始终没有人来买火柴,也没有人给她一分钱。
她在寒冷和饥饿中颤抖着,步履维艰地缓缓前行,真是一幅悲惨的画面,可怜的小女孩!雪花飘落在她的长发上,那美丽的长发打着漂亮的卷儿一直披落至脖颈。眼前所有的窗户都闪烁着灯火,烤鹅的香味扑鼻而来,今晚是平安夜。是啊,她这才想起来!
转角处有两栋房子,其中一栋朝着街道凸出,于是她来到墙角坐下,把瘦小的双脚缩到了身子底下。她感到愈来愈冷却不敢回家,因为连一盒火柴也没卖出去、一分钱也没有挣到,爸爸一定会揍她的。再说家里也很冷,只有一个破败漏风的屋顶,虽然那些最大的缝隙都用稻草和破布塞住了,可是风照样能钻进来。
她的手已经冻得失去了知觉。噢,只要点亮一根火柴就能够温暖她了!要是能从火柴盒里抽出一根来在墙上擦亮,暖一暖双手就好了。于是她抽出了一根,哧——嚓!火星四射,火柴点燃了!她用手护了上去,果然带来了暖意。明亮的火焰恍若一根小小的蜡烛,那是一种奇异的光亮。女孩觉得自己仿佛坐在一只大铁炉跟前,这铁炉是那么真实,还带有铜把手和铜壳呢。多么不可思议的火光!多么让人温暖的火光!小女孩伸出双脚,想要把它们也暖一暖,可就在这时候,微弱的火焰熄灭了,大铁炉也消失不见了,她的手里只剩下火柴烧完后的余烬。
她对着墙壁又划亮了一根火柴,明亮的火焰燃起,火光映落在墙上宛若透明的薄纱。透过这层纱,她的视线仿佛穿过墙壁看到了里面的房间。房间里的桌子上铺着一块雪白的餐布,餐布上摆着丰盛的晚餐。烤鹅冒着诱人的热气,肚子里塞满了苹果和梅干。还有更妙的呢:烤鹅把刀叉抱在胸前,然后跳下餐盘,在地板上摇摇晃晃地朝着小女孩走过来了。可就在这时,火柴又熄灭了,在她眼前的不过是一道冰冷的厚墙。她再度划亮一根火柴。这回,她发现自己坐在了全世界最美的圣诞树下。去年圣诞节,她曾透过玻璃门看到过富商家里的圣诞树。可是眼前的这棵圣诞树比去年见过的那棵还要大得多,绿色的树枝上点着成百上千的烛火,彩色的画片悬挂上方,就跟在商店里见过的一模一样。小女孩向它们伸出双手,火光却再次熄灭了。圣诞节的光亮向上升去,此刻在她眼中已然明亮得宛若夜空中的星辰了。此时,一颗星星倏然划落,在夜空中留下了一道火焰般的轨迹。
“那一定是有人离开了这个世界。”小女孩心想,因为她的老祖母——那个唯一爱着她,如今却已离开人世的人,曾经告诉她,每当一颗星星坠落,就有一个灵魂升入天堂。
她对着墙壁又划亮了一根火柴,火光又亮起来了,浮现出了老祖母的形象。她就在那儿,样子清晰可辨、熠熠生辉,那么慈祥又可亲。
“奶奶!”小女孩喊道,“噢,请您把我也带走吧!我知道,只要火柴熄灭您就会消失的,您会和那只暖融融的铁炉、香喷喷的烤鹅,还有美丽的大圣诞树一样彻底消失的!”
她飞快地划燃了整把火柴,因为想和祖母在一起。那些火柴燃烧起来,明亮得如同白昼。祖母的形象从未像此刻这般栩栩如生、这般美丽,她张开双臂拥抱住小女孩,然后一起飞向那远在这世界之上的光明与快乐,她们飞得很高、很远,在那里没有寒冷、没有饥饿、没有害怕——在那里,她们与上帝同在。
墙角里,小女孩依偎着墙壁。她仍然坐在地上,脸颊红红的,嘴角挂着微笑。在这新年的最后一个夜晚,她被活活冻死了。新年的朝阳升起,俯照着那个可怜的、小小的身躯,那孩子就坐在那儿,冰冷而僵硬。她的手里拿着火柴,一捆已经燃尽的火柴。
“她只不过是想取暖。”人们说。可是没人会知道,她曾经见过多么美好的事物,也不会有人知道,当她和老祖母一起飞向那光明的新年时,又是多么的幸福。
打火盒
大道上传来士兵前进的声音——一,二!一,二!士兵身后背着行囊,腰间佩戴着军刀,正从家乡赶赴战场。半道上,他碰见一个巫婆——那真是个又丑又老的巫婆,下嘴唇耷拉在胸脯上。
“早上好啊,士兵。”巫婆说,“你的佩刀真棒,行囊真大。你这身派头不愧是个正宗的士兵啊!眼下你可以捞上一笔钱,想要多少就能有多少。”
“听上去不坏嘛,老巫婆。”士兵说。
“瞧见那棵大树了吧,”巫婆指向他们身边的那棵树,“树根里头是空的。你爬上树干,就能找到一个洞,爬进那个洞,就可以深入到树底。我会在你腰间系根绳子,这样,只要你叫我,我就把你拉上来。”
“深入树底之后我要做些什么呢?”士兵很想知道。
“拿钱呗。”巫婆说,“听好了,等你到了底下,你就会发现自己其实是在一个很大的洞里。那里头亮得很,因为点着上百盏灯。借助灯光可以看到三扇门,每扇门上都插有钥匙,你可以把它们全都打开。
“等你进到第一个房间,就会发现地板上摆着一只大箱子,箱子上坐着一只狗,狗的眼睛大得活像一对茶碟。不过别担心,我会给你一条蓝色的格子围裙,把它铺到地上就行了。把那只狗抱起来,然后放到我的围裙上。接着你就只管打开箱子,想拿多少钱就拿多少,那都是些铜币。
“不过,如果你更喜欢银币的话就进到第二个房间里去。那儿也坐着一只狗,它的眼睛大得活像一对水车轮子。不过还是不用担心,只要往口袋里装银币的时候,把那只狗也抱到我的围裙上就行了。
“你或许也不会错过金币吧。你准能弄到手,你可是明白人。只要你进入第三个房间,只要还有办法装得下,就能拿走所有的金币。唯一碍事的,还是钱箱上坐着的狗。那只狗的每只眼睛都有哥本哈根圆塔那么大,它的长相就是这么穷凶极恶。不过,只是看上去凶恶罢了,你完全不必担心,只要让它坐在我的围裙上就行了,然后你就只管自己从箱子里拿钱,想拿多少就拿多少,它不会过来坏你的事儿的。”
“这种事情我倒是最拿手,”士兵说,“可是除了这些,你自己又能得到什么好处呢,老巫婆?我猜你也要分一杯羹的吧。”
“一分钱也不要,真的,”巫婆说,“我一个子儿也不会拿的,只要你替我拿一样东西,那是一只老旧的打火盒,我祖母上次下去的时候把它忘在那儿了。”
“那好吧,”士兵说,“替我把绳子绑到腰上。”
“这就绑。”巫婆说,“对了,这是我的蓝格子围裙。”
士兵爬到了树上的洞口,然后让自己滑身进去。他的双脚先落地,里头果然有个点了上百盏灯的大厅,就跟巫婆说的一模一样。
这会儿,他打开第一扇门走了进去。呃!那里头果然坐着一只狗,而且那狗正用大得活像茶碟的眼睛瞪着他。
“你可真是个好家伙。”士兵说。说着,他把狗挪到了巫婆的围裙上,继而开始往口袋里塞铜币,直到塞不下为止。他关上箱子,然后把狗又放回了箱盖上,接着便去了第二个房间。哎哟妈呀!那里头也坐着一只狗,眼睛大得活像水车轮子。
“别那么瞪着我,”士兵把它弄到了巫婆的围裙上,“你也太喜欢瞪着眼睛了吧。”当他看到装满银币的箱子时,便把铜币全都扔了,然后把口袋和行囊都塞满了银币。接着他又去了第三个房间。噢,那景象也太惊悚了!那里头的狗,真的有一对大得活像哥本哈根圆塔的眼睛,当它转动眼睛的时候,眼珠子滚得像车轮似的。
“晚上好。”士兵说道,然后行了个军礼,因为他从没见过这样的狗。不过再瞧上一眼之后,他便暗自想道:“看来不要紧。”于是他把狗搬到地上,然后一把打开了箱子。瞧,那是什么!全都是金币啊,多得一塌糊涂。用这些金币,他都可以把整个哥本哈根买下来了,所有女糕点师的糖猪,所有的玩具锡兵、马鞭,还有全世界的摇摆木马,他都可以买下来了。没错,就是这么一大笔钱!
士兵马上倒掉了口袋和行囊里的银币,然后全部装满了金币。没错,他的口袋、行囊、帽子和皮靴全都塞满了,几乎没法走路。现在,他算是腰缠万贯啦。把狗放回箱盖上之后,他快步走出了房间,通过树洞朝上面喊道:“现在把我拉上去吧,老巫婆。”
“你拿到打火盒了吗?”巫婆问道。
“该死的打火盒,”士兵嚷道,“我忘得一干二净了。”
等他找来打火盒,巫婆才把他拉上去。眼下他又站在大道上了,他的口袋、皮靴、行囊和帽子里全都装满了金币。
“你要那只打火盒做什么?”他问老巫婆。
“这跟你没关系。”她对他说,“你的钱已经到手了,现在把我的打火盒交出来。”
“少废话,”士兵说,“你到底要拿它干什么,如果不马上告诉我,我这就拔刀砍下你的脑袋。”
“休想。”巫婆朝他嚷道。
这么着,他真的砍掉了她的脑袋,巫婆当即倒下!而他把所有金币装进巫婆的围兜,扎好后挎到肩上,又把打火盒塞进口袋,然后朝城里继续进发。
这是一座繁华的城市,他找了家最好的旅店,住进了最好的房间,然后把自己喜欢的菜点了个遍。现在的他已经是个富翁了,因为有那么多钱。替他擦皮靴的仆从或许会觉得奇怪,一个像他这么富有的人物居然会穿如此碍眼的旧皮靴,不过这种想法仅限于士兵出去购物之前。第二天早上,士兵已经买好了配得上自己身份的新皮靴和最上乘的服装。现在他摇身一变,成为了时髦的绅士。人们把城里的上流世界讲给他听——关于他们的国王还有国王的女儿,那可是一位美丽动人的公主。
“在哪儿可以见到她?”士兵打听道。
“你根本不可能见得到。”人们说,“她住在一座巨大的铜城堡里,城堡外围还有层层叠叠的围墙和高塔,只有国王才可以出入。因为有个预言说公主会嫁给一个普通的士兵,国王当然不情愿啦。”
“可我还是想见她。”士兵心想,不过对此一筹莫展。现在他算是过上好日子了,去剧院看戏、驾着马车游览国王的花园、把钱送去救济穷人,这些成就了他的声誉,因为他还记得以往的那些日子,记得出门在外却身无分文的那种感受。如今他丰衣足食、生活富裕,朋友也多得不行,人们都称呼他为真正的绅士,这些都让他感到很是高兴。然而,每天都要花出去很多钱,却没有任何新的经济来源,这导致他最后虽然名声在外,手头却紧得只剩下两块铜币了。于是他只好退掉高档的房间转而住进了阁楼,自己动手擦皮靴,用针线缝补衣衫。他的朋友一个也没来看望他,因为上这阁楼要爬的楼梯也太多了。
有天晚上,他正坐在黑暗里(他连买蜡烛的钱都凑不出来),突然想起来打火盒里还有一根残留的蜡烛,就是那只巫婆让他从树洞里找来的打火盒。于是他取出了打火盒,就在他用燧石擦出火星的一刹那,房门猛地打开了。那只曾在树洞底下见过的狗眼下就站在他门口,狗的眼睛大得活像一对茶碟。
“我的主人,”狗说,“请问有何吩咐?”
“这是怎么回事?”士兵说,“难不成,我得到的这只打火盒可以让我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吗?去给我取些钱来。”他对狗下令道。嗖!狗消失了。嗖!狗又回来了,嘴里咬着满满一袋铜币。
这下子,士兵算是明白过来了,自己有了一只非同凡响的打火盒。擦一下,看管铜币的狗就会出现。擦两下,看管银币的狗就会出现。擦三下,看管金币的狗就会出现。
士兵又搬回了高档的住处,又能穿上时髦的衣服,又能体面地出门了。他的朋友们立马得知了消息,因为他们实在太喜欢他了。
而他心中冒出一个疑问:“从来就没人见过公主,这不是很奇怪吗?他们都说她很漂亮,可是她就那么一直被关在那种被层层高塔围住的大铜堡里有什么意思呢?我为何不去找她?我的打火盒在哪儿?”他擦出一道火星,嗖!那只眼睛大得活像茶碟的狗出现了。
“眼下虽然已经很晚了,”士兵说,“差不多已经是午夜了,但我还是想去看看公主,哪怕只看上一眼也好。”
狗出门去了。士兵还没反应过来,狗就已经背着公主回来了。公主睡得很香,她是那么美丽,任凭谁见了都会立即明白,这就是公主啊。士兵忍不住吻了她,毕竟他是个真正的士兵。之后狗又把公主给送了回去。
翌日早晨,国王和王后正在喝茶,公主对他们说,昨晚她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里没别的,只有一只狗和一个士兵。狗背着她,而士兵吻了她。
“这倒是个有意思的故事。”王后说。这天晚上,宫廷里的一个老侍女被派去坐在公主的床边,不管怎么说,还是得看看那究竟是梦还是别的什么。士兵很想再次见到美丽的公主,于是,到了夜里狗又以最快的速度把公主给带了过来。不过老侍女穿上了风雨靴紧紧跟在他们后面,当她看到他们进了一栋大房子时,她心想:“现在我记住这地方了。”于是,她用一块粉笔在门上画了一个大十字标记,然后便回去睡觉了。不一会儿,狗也把公主送了回去。不过当狗发现士兵家门前的十字标记之后,它也弄来一块粉笔在整座城里的所有房门上都画了十字标记。它干得聪明极了,这么一来,那老侍女根本就分不清哪扇门才是她标记的了。
清晨,国王、王后和那个老侍女还有所有的官员,一同前去查看公主昨晚的去处。
“是这里。”国王看到第一个十字标记的时候,说道。
“错啦,我亲爱的,是这里。”王后说。她看的是第二个十字标记。
“这里有一个,那里也有一个,再往前还有一个!”大家说。不管到哪里查看,都能看到粉笔画的标记。这么着,他们只好放弃了搜查。
不过王后是个聪明的女人,比起端坐在四轮马车上,她还有更多的能耐。她找出一把金剪刀裁下一块绸缎,然后做了一只灵巧的小袋子。她在这只小袋子里装满了细荞麦粉,然后把它系在了公主的后背上,最后又在袋子上开了个小洞。这样,不管公主跑去哪里,荞麦粉都会沿路留下痕迹。
到了晚上,狗再度光临,它又跑来背起公主,然后把她带去见士兵。士兵已经彻底爱上她了,他多么想变成王子,这样就能娶她为妻了。
狗没有留意到从城堡一直到士兵住处的窗下,那些荞麦粉已经留下了一串记号——它刚才就是从窗户那儿把公主背上去的。就这样到了早上,国王和王后轻而易举地弄清了女儿的去向。
他们逮捕了士兵,把他关进牢房。他坐在里头面对着黑暗与绝望,他们告诉他:“明天就是给你执行绞刑的日子。”他再也振作不起来了,因为他的打火盒还在旅店里。到了早上,他透过又窄又小的牢窗看到全城的人们倾巢而出,专程跑来看他被绞死。他听见鼓声响起,看见士兵们列队前进。在涌动的人群中,他看到一个围皮裙、穿拖鞋的男孩,那是鞋匠的儿子。那孩子跑得飞快,以至于跑丢了一只拖鞋,那只拖鞋刚好飞到牢墙上,而士兵的脸正贴着牢窗的铁栏杆。
“嘿,过来,鞋匠的儿子,别跑得那么急。”士兵喊道,“我人还在这儿呐,绞刑不会那么快开始的。对了,你要是去我的住处帮我把我的打火盒取来,我就给你四块铜币。用你最快的速度跑去取。”
四块铜币,这对鞋匠的儿子来说是很大一笔钱。于是他赶紧跑去取来了打火盒交给了士兵。然后嘛——唔,让我们听听后来发生了什么吧!
城外,高高的绞刑架已经搭好,国王的士兵们也已经围着架子站好。成百上千的民众聚集在那儿,国王和王后坐在宝座上面对着审判官和全体陪审团。士兵已经在梯子上站好了,不过,正当他们要往他脖子上套绳子的时候,他说,按照行刑的惯例,可怜的犯人有权提出最后一个小小的请求。他要求吸上一口烟——在这世上的最后一口烟。
国王没法拒绝。于是士兵开始用打火盒打火,一下——两下——紧接着是第三下。嗖!眼前出现了三只狗,一只眼睛大得像茶碟,一只眼睛大得像水车轮子,还有一只眼睛大得像哥本哈根圆塔。
“快救我。别让他们绞死我!”士兵说。三只狗立刻咬住审判官和陪审员们,他们有的被咬住腿,有的被咬住鼻子,继而被抛到高空,然后掉下来摔了个稀巴烂。
“别这样!”国王叫道。可是最大的那只狗还是咬住了他和王后,然后让他们也步了刚才那些人的后尘。国王的士兵们全都吓得浑身发抖,人们喊了起来:“士兵,当我们的国王,娶公主为妻吧。”
于是他们把士兵送进了国王的马车,士兵的三只狗在车前跳舞,欢呼着“万岁!”男孩们用手指吹起口哨,国王的士兵们纷纷向他敬礼。公主终于走出了铜城堡,成为女王,这一切正合她意。婚礼持续了一周,三只狗坐在餐桌上,眼睛睁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大。
铜猪
在佛罗伦萨城距离领主广场不远的地方,有一条很小的十字街,我想这就是人们所说的波达·罗萨街了。这条街上有个卖蔬菜的市场,市场前放置着一尊做工精美的铜猪像。铜猪的嘴里吐涌着清澈明净的泉水,岁月把它变成了暗绿色,唯有长鼻子还泛着光,仿佛是被谁擦亮的。说起来,也确实是很多孩子和穷人无意为之,他们张口对着铜猪的嘴巴饮水时,总会在铜猪的鼻子上搭把手。有一回,这只模样好看的铜猪被一个光着肩膀的漂亮男孩给抱住了,男孩稚气未脱的嘴巴就那么紧靠在铜像的猪鼻子上。这真是一幅别有趣味的画面。
每个前往佛罗伦萨的人,无疑都能够找到这个地方。想要知道铜猪的具体位置,只需询问你所遇见的第一个乞丐便可,他会带你找到它的。
那是一个冬夜,群山被积雪所覆盖,而月光却依旧普照。在意大利,月亮制造的光亮程度就跟北欧地带那些阴沉的冬日白昼差不多。是的,甚至还要更加明亮,因为这里的空气是如此干净,雪地上反射出的光耀仿佛要将我们托浮起来。而在北欧的寒冬,屋顶上的那种灰暗和沉重简直要把我们压倒在地。也正是这般的寒冬和潮湿的土地,有朝一日势必会让我们的棺木继续与其为伴。
在公爵的宫廷花园里有个衣衫褴褛的小男孩,他已经在石松下坐了一整天。虽然时值冬季,但这里依然盛开着成千上万的玫瑰花。他是一个典型的意大利男孩,长得那么好看,始终带着欢笑,却正遭受着贫困的折磨。他又饿又渴,却没有人施舍给他一分钱。天黑了,花园关门的时间到了,看守把他赶出门外。很长时间里,他驻足于阿尔诺河上的石桥,典雅的大理石桥下闪烁着星星在水中的倒影。望着这一切,他的心里充满了梦幻。接着他走向铜猪,在它跟前跪了下来,他用双臂抱住铜猪的脖子,然后将小嘴巴迎向猪鼻子,继而大口大口地喝起泉水来。附近的地上有几片剩菜,还有两三颗栗子,这些就算是他的晚餐了。街上空无一人,而他孑然一身。他爬上铜猪的后背然后俯身向前,这样,他那长着鬈发的小脑袋就可以靠在铜猪的脑袋上休息了。他很快就睡着了,完全没料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午夜时分,铜猪动了。男孩清清楚楚地听见它说:“抓紧了,小家伙,因为现在我要跑起来咯!”说完,它真的带着男孩一块儿飞奔了起来!
这是一次奇异的骑行,他们的第一站是领主广场。领主雕像上的青铜马竟对着他们高声嘶鸣起来;老市政厅的彩色纹徽泛出微光,看上去仿佛变成了透明的图景;米开朗基罗的大卫像竟在猛力投掷他的机弦;所经之处,一切都不可思议地活了起来。珀耳修斯的铜像和抢掠萨宾妇女的群雕也全都有了生命,痛苦的尖叫声在庄严而空旷的广场上此起彼伏。铜猪在乌菲齐宫跟前停了下来。每当开斋节到来,成群结队的达官贵族们就是穿过这里的拱廊前去参加狂欢庆典的。
“抓紧了,”铜猪说,“现在就抓紧,因为我这就要上台阶咯!”
男孩半惊半喜,一个字也没来得及说,他们就进入了一条长廊。他对这里很熟悉,因为曾经来过。墙上挂满了画作,雕塑与半身像陈列在如同白昼般明亮的灯光下,而当与此毗邻的展室打开时,他看到了更为华丽惊艳的场景。是啊,那些光彩夺目的艺术简直让男孩过目难忘。今晚,这里的一切看上去尤为瑰丽而美好。
一尊裸体女像立在眼前,她是如此之美,若不是浑然天成便只可能出自最伟大的大理石雕刻家之手。她那漂亮的嘴唇在动,海豚们在她的脚边跃然而起,永恒的光辉在她的眼中闪耀——她就是举世皆知的维纳斯·美第奇。她的四周被大理石男像环绕着,其中一尊是磨刀匠,为了引起女神的注意,他正在磨刀霍霍;而另外一组雕像是正在角力的摔跤手,他们也正为了在美丽的女神面前有所表现而互相搏斗着。
这些不可思议的场面把男孩彻底给迷住了,这里的墙壁变得流光溢彩,所有艺术品都拥有了生命,它们都动了起来。画像上的维纳斯,也就是尘世间的那位维纳斯,此刻变得魅力四射、容光焕发,就跟提香见到她时一样,绽放着摄人心魄的光彩。而在她旁边,有两位俏丽女士的肖像画,她们倚在柔软的靠垫上,裸露着美丽的臂膀。她们的胸脯正在耸动,浓郁的秀发披落在双肩,黑色的眼眸里流淌出不言自明的情意。不过,所有这些画中的人物没有一个敢于走出画框,无论是美丽的女神、格斗中的摔跤手,还是磨刀匠,他们始终都留在自己的底座上,也都笼罩在圣母玛利亚的光环之下。同圣母在一起的,还有婴孩时期的耶稣基督和圣约翰。此刻画已不再是画,他们全都变成了圣人本尊。
男孩和铜猪穿过一条又一条的长廊,所经之处全是令人称奇的华丽与绝美之作!多亏有铜猪带着他漫步于这些辉煌的巨幅艺术作品间,男孩才得以欣赏到这一切。艺术品不断映入眼帘,简直叫人目不暇接。其中一幅画作牢牢地吸引住了男孩,这主要是因为画中有一群快乐的孩子。白天的时候,男孩曾向他们点头致意。
或许有很多人就这么经过这幅画作,并没有多作留意,而它实际上却蕴含着诗一般的精髓。画中描绘的是耶稣基督之死,站在人群外围的并不是其他受难者。不是的,那是几个异教徒。这幅画出自佛罗伦萨画家阿尼奥洛·布伦齐诺的手笔。那些孩子脸上的表情看上去是如此美丽动人,是啊,那是自然的,因为他们就要去往天堂了。其中两个孩子拥抱着对方,还有一个孩子,他伸手指着下面的人,另一只手则指着自己,仿佛在说:“我就要上天堂了!”至于那些站在耶稣身旁的大人们,他们要么一脸的难以置信,要么满含着希望地俯下身子谦卑地向着主耶稣祈祷。
男孩凝视着这幅画,时间之久远胜过其他画作。当铜猪在这幅画前驻足的时候,一声柔和的叹息传入耳际。那声音是来自画中还是来自铜猪的胸口?男孩朝着画中那些微笑的孩子们伸出手去,这时铜猪却带着他跑开了,他们一路穿过长廊飞奔而去。
“感谢你,祝福你,我的好铜猪!”男孩轻拍着他,对他说道。与此同时,铜猪带着他嗵、嗵、嗵地跑下阶梯。
“也感谢你,祝福你!”铜猪说,“我帮助了你,而你也帮助了我。因为只有当我背上天真的孩子,才会拥有奔跑起来的力量!你瞧,现在的我居然能在圣母玛利亚画像前的灯光下漫步。除了教堂以外,我可以带着你去任何地方。不过,只要你和我在一起,我倒是可以站在外面通过敞开的门朝里张望。请别从我的背上下来!如果你离开了我,我就会失去生命,再次变成你每天在波达·罗萨街上看到的那个样子!”
“我会和你在一起的,我的好铜猪。”男孩说。接着,他们疾步穿过佛罗伦萨的大街小巷,来到了位于广场上的圣十字教堂。教堂的对门打开了,圣坛上的光穿过内堂流淌到了空旷无人的广场上。
左侧的通道里,一块带有刻纹的墓碑上闪耀着奇异的光,成千上万颗闪烁的星星围绕着它,形成了一道光环。墓碑上有一块盾形纹章,红色的阶梯连接在蓝色的基座上,明艳得如同火焰,这便是伽利略之墓。这里的纪念堂十分朴素,但是蓝色基座上的红色阶梯却彰显出了艺术的魅力,它意味着通往荣誉的道路正是由这种火焰般的阶梯铺就的。所有的天才都会升入天堂,就如同先知以利亚一般。
教堂右侧通道里摆放着昂贵的石棺,石棺上的雕像看上去全都被注入了生命。这是米开朗基罗像和但丁像,但丁的前额戴着桂冠。而阿尔菲耶里像和马基维利像——意大利的骄傲,也都并排陈列于此。这座教堂真是美极了,虽然规模不及佛罗伦萨主教堂,但确实要美丽得多。
那些大理石雕像的衣服似乎在动,仿佛是这些伟大的人物在这个夜晚,在午夜时分的圣乐与歌声中,再次苏醒了。他们朝圣坛上的无数烛火凝望过去,那里,身穿白色长袍的男孩们摇晃着金色的香炉,芬芳的香气充满了整个教堂,飘散到了外面的广场上。
男孩朝着烛光伸出手去,可就在这个时候,铜猪再次飞奔了起来,他不得不紧紧抓住铜猪。风在耳边呼啸,教堂的大门正在关上,他听见门的铰链咯吱作响。紧接着,他似乎失去了意识,只感觉到一股冰冷的凉意——然后他睁开了眼睛。
眼下已经是早晨了,他的半个身子滑了下去,铜猪又回到了波达·罗萨街的原处。他想起那个被自己喊作妈妈的女人,立刻陷入了惊恐和害怕之中。昨天她让他出去要钱,可是他什么也没有要到。现在他感到又饥又渴,便又像以往那样搂住铜猪的脖子,吻了吻猪鼻子,向它点头致意,然后朝那些最为狭窄的街道走去,那些街道的宽度顶多只能容下一头驮着货物的驴子。一扇钉满铁皮的大门半开着,男孩走了进去,然后爬上砖块铺成的楼梯间。从这里到上面的走廊口,整个墙壁都脏兮兮的,只有一根油腻腻的绳子充当扶手。再走一段台阶,便进入了一个院子,院子里有一眼泉水,泉水通过粗实的铁索以及挂在铁索上的成排的水桶,牵引向不同的楼层。间或,铁索上的滑轮会猝然转动,于是水桶们便在半空中跳起舞来,把水花溅得满院子都是。这里还有一段年久失修的砖梯逐步通向更高的楼层,两个俄罗斯水手兴冲冲地从那上面跑下来,几乎把那可怜的男孩撞翻在地。他们身后有一个虎背熊腰的黑发女人,尽管她已不再年轻,却仍在追逐那两个水手。
“你有带什么东西回家吗?”她对男孩说。
“请别生气!”男孩央求起来。他捏着她的裙摆,仿佛就要吻上去了,“我什么也没要到!一无所获!”
他们转而进了里屋。我们根本无需对屋子本身加以描述,只需说明一点:屋子里有只带把儿的陶罐,陶罐里头放有木炭,这东西叫“马瑞多”。她把它贴在手上好让自己的手指取暖,然后用胳膊肘把男孩给推开,“你肯定要到钱了!”她说。
男孩开始抽泣,女人却用脚踢他,弄得他哭得更厉害了。“给我安静点儿,要不然我这就敲破你这哭丧的脑袋!”说着,她举起了手里的陶罐。男孩尖叫着朝地上躲去。
这当口儿,一个女邻居进来了,她的手里也有个马瑞多。“菲丽琦妲!”她说,“你在对这孩子做什么?”
“这孩子是属于我的!”菲丽琦妲说,“只要我愿意,杀了他都可以。我还可以杀了你,吉雅妮娜!”
说着,她又举起了她的陶罐,对方也举起了陶罐应战。两只罐子撞在了一起,顿时碎得四分五裂,一时间屋子里火星四射,到处都是灰烬。
男孩趁机夺门而逃,他穿过院子跑出了这个地方。可怜的男孩,直到跑得快没气了才终于停下脚步。最后,他驻足于圣十字教堂前。昨天晚上,这里的大门曾向他敞开,于是他走了进去。这里的一切都是明亮的,他跪在第一块墓碑面前——那是米开朗基罗之墓,然后大声哭泣起来。人们来来去去,教堂里正在举行弥撒。没有人留意到男孩的存在,除了一位上了年纪的佛罗伦萨人。然而他也只是停下来朝男孩瞧了片刻,便像其他人那样走开了。可怜的男孩,他已经精疲力竭、困苦难耐,饥饿和干渴彻底摧垮了他。最后,他爬去了大理石碑后面的角落,然后昏睡了过去。
黄昏时分,有人把他摇醒了。醒来之际,他又看到之前那个年迈的佛罗伦萨人正站在自己面前,“你生病了吗?你的家在哪儿?你在这儿待了一整天?”老先生问了他一些问题。
他回答了这些问题,然后老先生把他带去了一间小屋。这间小屋就在附近的街边,是一家手套制造商店。店里头坐着一个女人正在忙着做针线活儿,一只白色的小鬈毛狗跳到桌上对着男孩叫起来,她身上的鬈毛被修剪得很短,都能看见粉红色的皮肤了。
“天真的小家伙们,很快就要交上朋友了嘛!”女人说着,拍了拍男孩和小狗。
这对好心的夫妇给了男孩一些吃的和喝的,告诉他可以在这里过夜。第二天早上,杰塞比伯伯会去跟他妈妈谈谈。今晚他只有一张普普通通的小床铺,不过这对他而言简直已经算得上是皇室专用的卧铺了,因为他平时只能睡在硬邦邦的石头楼板上。他睡得多么香甜,梦见了那些华丽的绘画和铜猪。
翌日早晨,杰塞比伯伯出门去了,可怜的男孩却感到那么失落,因为他明白,只要杰塞比伯伯找到他妈妈,他就不得不回家去了。他哭着亲吻了可爱的小狗,而女主人对着他们点了点头。
那么,杰塞比伯伯带回来了什么消息呢?他和妻子讨论了很久,只见女主人点着头然后伸手摸了摸男孩。
“他是个好孩子,”她说,“他会成为一名技艺上乘的手套匠,就跟你一样。瞧瞧他的手指,如此地纤细和灵活!这是圣母玛利亚的旨意,他会成为一名手套匠的!”
这么着,男孩便在他们家住下了。女主人教他做针线活儿,他终于能吃饱睡好了。他从未像这样生活过。不过有一天,他戏弄了“小美人”——也就是那只小狗的名字。女主人对此大为光火,不仅责骂了他,还朝着他指指点点。这件事令男孩十分在意,他坐在自己的小房间里陷入了沉思。房间面朝街道,窗外装着铁栏杆,栏杆上晾着皮革。这天夜里他失眠了,脑袋瓜里全是铜猪。忽然之间,他听见外面传来“咵嗒,咵嗒!”的声音。没错,那一定是铜猪。它从窗户那儿飞奔而过,然后消失得无影无踪。
“帮这位先生拿一下他的颜料盒。”第二天早上,女主人说。他们的邻居是一位年轻画家,正带着颜料盒和一大卷画布下楼。男孩赶紧接过颜料盒,然后跟了上去。
他们一起去了画廊。上台阶的时候,男孩想起了铜猪,骑着铜猪的情景历历在目。他还记得那些雕像,美丽的维纳斯大理石像,还有那些彩色的绘画。他再一次凝视着圣母玛利亚、圣约翰以及年幼的耶稣基督,他们在布伦齐诺的一幅画作前停了下来。画中的基督置身于凡界,孩子们围绕在他身边,他们微笑着,因为即将升入天堂。这个穷男孩也微笑了,因为他仿佛也找到了自己的归宿。
“现在你可以回家了。”画家对男孩说。他架好了画板,可是男孩却留着不走。
“我能留下来看您画画吗?”男孩说,“我能看着您在空白的画布上作画吗?”
“我还没准备开始画呢。”画家回答说。说着,他拿出了一支炭笔,手迅速地挥舞起来,眼睛则在画板上游走,飞快地构思着笔下的画作。寥寥数笔,基督的形象就已经跃然纸上,丝毫不逊色于那些已经上过色的绘画。
“现在你必须走了。”画家说。
于是男孩默不作声地走回了家,然后坐到桌前继续学习制作手套。然而,他的思绪整天都留在画廊里,以至于一时疏忽扎到了自己的手指。他也没有再去戏弄小美人。夜幕降临,他发现房门开着,于是悄悄溜了出去。外面虽然很冷,却有着熠熠的星光,整个世界看上去美丽而清亮。一切都是那么安静,他在街道上游荡着,不知不觉就来到了铜猪面前。他朝它弯下身,亲吻了发亮的猪鼻子,然后骑上了它的后背。
“我的好铜猪!”男孩说,“我是多么想念你啊!今晚,让我们再次出发吧!”
可是铜猪仍旧纹丝不动,唯有泉水源源不绝地涌出它的嘴巴。男孩依然骑在它身上,这时他感到有什么东西正在扯他的裤腿儿。他朝下面一看,原来是剪过毛的、光溜溜的小美人呀!原来小狗也偷偷溜出了屋子,一直跟着他呢,他完全没有察觉到。小美人叫了起来,仿佛在说:“你为什么要坐在那上面呢?你不知道我一直跟着你吗?”
此时此刻,小狗给男孩带来的惊讶程度简直不亚于一条喷火龙。“小美人上了街,却没穿衣服!”女主人一定会这么说,“这会落得什么下场哟?”
小狗有一件专门为她量身定制的小羊皮外套,冬天不穿外套就出门,这还是头一遭。皮外套上有根带子,可以用来裹紧脖颈和身子,还配有红色的蝴蝶结以及丁零作响的铃铛。冬天出门的时候,她总是轻盈地踢着小步跟在女主人身旁,活泼得像个小孩子。眼下也是在室外,可是她没有穿小外套——这会导致什么后果呢?男孩原先关于骑行的念头立即打消了,他再次亲吻了铜猪,然后爬下来把小美人抱进怀里。小狗冷得瑟瑟发抖,男孩想尽可能跑得快一些。
“你干吗要跑得那么快?手里拿的什么?”两个宪兵拦住了他,然后对他盘问起来。这当口儿,小美人叫出了声。“是只漂亮的小狗,你从哪儿偷来的?”他们又问,同时把小美人抢了过去。
“噢,请你们把她还给我!”男孩喊道。
“如果真不是偷来的,你可以告诉你的家里人,让他们来警察局领狗。”他们给了他一个地址,然后带走了小美人。
这下事态不妙了!他不知道是该一头跳进阿尔诺河呢,还是回家把一切都坦白了。他们一定会宰了我的,他心想。“不过我倒是宁愿他们把我给宰了,这样,我死后就能去基督和圣母玛利亚那儿了!”于是他急匆匆地赶回家,几乎认定自己必死无疑了。
家门上了锁。他够不到门环,街上又空无一人,没有谁可以过来帮他一把。不过,在他身后的地上有一块松动的石头,于是他捡起石头来敲门。“是谁?”里头有人问道。
“是我!”男孩说,“我把小美人弄丢了!让我进去,然后要了我的命吧!”
这实在是太可怕了,尤其是对女主人而言,她是那么喜欢小美人。她立即朝墙壁看去,想确认一下小狗的外套是否还挂在那儿,那件小皮外套确实还在那儿。
“小美人在警察局里!”她大叫起来,“你这个坏心眼的孩子!为什么要带她出去?她会冻死的!竟然让那么弱不禁风的小动物跟那些粗野的大兵待在一块儿。”
这么着,杰塞比伯伯立刻赶了过去,女主人在哭喊,男孩也在哭泣。整栋房子里的人都来了,大家都想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儿。那个画家也来了,他把男孩抱到自己的膝盖上,然后问了事情的经过,就这样一点点地,他终于知道了关于铜猪的故事还有在夜晚的画廊里发生的故事。这一切很难叫人相信,但是画家还是安慰了男孩,同时让女主人镇定下来。不过在杰塞比伯伯从那些士兵那儿把小美人领回来之前,女主人始终闷闷不乐的。现在气氛又好起来了,画家轻轻拍了拍男孩的脑袋,然后送了他几幅画作。
噢,这些画可真漂亮。上面画了好多滑稽的脑袋,但顶顶重要的是,画里头有铜猪!再也没什么能比这个更棒了!虽然只是寥寥数笔,却连同铜猪身后的建筑都一并勾勒得活灵活现。
“噢,如果我也会画画和上色就好了!那样我就可以把整个世界都画出来啦!”
第二天,才刚醒过来,男孩就找出了一支铅笔。他在那些画的空白面上临摹起了铜猪,而且还真的做到了!他画得有些歪歪扭扭,一边大一边小,一条腿粗一条腿细,不过至少看得出画的是什么,这让他感到欢欣鼓舞。他意识到,自己对铅笔的把控显然还不够得心应手。又过了一天,之前的那只铜猪画旁边又多出了另一只,这只已经比上次那只画得要好上一百倍了。画到第三只的时候,效果已经非常不错,任凭谁都能看出他画的是什么。
另一方面,手套生意变得冷清起来了,他要办的事也随之变少。通过对铜猪的临摹,他领悟到这么一点:任何事物都可以在纸上画出来,而整座佛罗伦萨城本身,就是一本内容丰富的图画书。自己所要做的,就是亲手去翻阅那些纸页。
在天主圣三一广场上矗立着一根细长的圆柱,圆柱顶上站着正义女神,女神手持天秤,眼睛被布蒙着。很快,她就出现在了纸上,这正是出自那位手套匠小学徒的手笔。他就这么逐步积累着,只可惜目前所画的不外乎都是些没有生命的静物。不过,有一天小美人蹦蹦跳跳地来到了他面前,“在那儿别动!”他说,“我要给你画一幅漂亮的肖像,把你留在我的画集里!”
可是小美人就是静不下来,于是他只好把她给捆起来。他捆住了她的脑袋和尾巴,这么一来,小美人又叫又跳拼命挣扎个不停。然后女主人来了。
“你这个坏心眼的孩子!我可怜的小狗!”她劈头盖脸地说了这么一通,然后猛地把男孩推开,还踢了他一脚。她说他是个忘恩负义、一文不值、坏心眼的孩子,他被赶出了那个家,而她只顾哭着亲吻那只差点被绳子勒死的小狗。
也就在这个时候,那位画家上楼来了——这便成了整个故事的转折点。
1834年,佛罗伦萨美术学院举办了一场展览,有两幅画被挂在了一起,颇为吸引民众的目光。较小的那幅中有一个快乐的小男孩,男孩正坐在桌前作画,画的是一只剪过毛的白色小鬈毛狗。不过小狗不愿安静下来,于是它的脑袋和尾巴都被绳子捆住了。这幅画是如此的活灵活现、栩栩如生,观赏者们无不被其所吸引。据说,这幅画的作者是一位年轻的佛罗伦萨人,在他还是个小孩子时被人在街边发现,后来由一位年迈的手套匠收养,尔后自学成才。他为了画好小狗,把女主人的爱犬给捆了起来,这件事导致他被女主人扫地出门。恰恰就是在那个时候,一位大名鼎鼎的画家看出了他的天赋。此后,这个曾被手套匠收养的男孩成为了一位了不起的画家,如今展示在世人眼前的这些画作就是最好的证明。至于较大的那幅画作,更是印证了他的杰出天赋。画中只有一个人物形象,那是一个衣衫褴褛的漂亮男孩,斜靠在波达·罗萨街的铜猪身上沉入了梦乡。所有参观者都很熟悉画中的场景。那孩子的手臂垂靠在铜猪的脑袋上,他睡得那么香甜。就在他附近,圣母玛利亚像前的灯盏释放出一道强烈的亮光照在了男孩那张苍白却美丽的脸蛋上。这真是一幅美丽的画作,它由镀金的巨幅画框装裱起来,一角还佩上了桂冠。然而在那桂冠花圈的绿色叶片之间缠绕着黑色的绸带,垂挂着黑色的长幔——这位年轻的画家,已经与世长辞了!
坚定的锡兵
从前有二十五个锡兵。他们都是兄弟,出自同一只旧锡勺。他们肩扛火枪,注视着前方,身穿华丽的军装,军装的红色与蓝色搭配得相得益彰。
在这个世界上,他们听到的头一个词便是:“锡兵!”那天有个小男孩过生日,掀开盒盖的时候他当即喊出了这个词。他迫不及待地将他们放到桌上站好。
锡兵们看起来都一个样,只有一个除外。那个锡兵看上去有点不同,因为他是最后一个被铸造出来的。最后锡不够用了,所以他只有一条腿,不过他还是站得挺好,用一条腿也站得稳稳的,跟用两条腿站立的那些锡兵一样稳当。不过,正如你所见,他注定会是最为与众不同的那一个。
桌上除了锡兵以外还有很多其他玩具,其中最吸引眼球的是那个用纸板制成的不可思议的城堡。纸城堡上开着小窗,可以清楚地看到里面的模样。城堡的前面有一圈迷你的树,那些树围绕着一面小镜子,而那面镜子就如同一片湖泊。蜡制的天鹅在镜湖上游泳,身下还有逼真的倒影。这些玩具都漂亮极了,不过要说最美的话,还要属那位姑娘,她就站在敞开的城堡大门那儿。尽管她是个纸人,身上穿的却是蓬松的纱裙,蓝色的缎带绕过她的肩头,成了一条迷你的围巾。围巾的中间有一块亮闪闪的饰片,跟她的脸盘一般大。姑娘端着双臂,因为她是一位芭蕾舞者。她的一条腿在身后跷得那么高,以至于锡兵根本都没法看到。他还以为她也只有一条腿呢,就跟他自己一样。
“她可以做我的妻子,”他心想,“可是她太高贵了。她住的是城堡,我却只有区区一个盒子,而且还和二十四个室友挤在一起,根本就没地方腾出来给她。不过我还是要跟她认识一下。”虽然仍旧保持着坚定的立正姿势,但这会儿他在桌上横躺了下来,就躺在一只鼻烟壶后面。从这里,他可以继续欣赏优雅的跳舞姑娘。姑娘依然单腿而立,始终没有失去平衡。
夜晚来临,其他锡兵都被放回了盒子,屋子里的人都去睡觉了。与此同时,玩具们的活动时间到了。他们有的互相拜访,有的打起仗来,还有的在举行舞会。锡兵们在盒子里闹个不休,因为他们也想出来玩,却打不开盒盖。胡桃夹子翻着跟头,滑石笔在石板上疯疯癫癫地说笑。这些玩具闹个不停,把金丝雀都给吵醒了,于是她也开始言之凿凿起来,说的还都是韵文。只有两个人没有动,那就是锡兵和跳舞的姑娘。姑娘连脚尖都没有动过一下,始终朝锡兵端着胳膊。锡兵也坚定不移地保持着单腿站立的姿势,视线始终不曾离开姑娘。
这当口儿,钟敲响了十二下——咔啦!鼻烟壶的盖子突然打开了,不过壶里头并没有鼻烟,根本没有——倒是蹦出一只黑色的小妖怪,原来这是一只玩偶盒。
“锡兵,”妖怪说道,“拜托你管好自己的眼睛好吧?”锡兵假装没听见。
妖怪又说:“明天早上,你等着瞧吧。”
第二天早晨到了,孩子们都起床了,锡兵被放到了窗台边上。不知是妖怪作祟还是来了一阵风,窗户忽然被吹开,锡兵一头从三楼跌了下去。他飞速地向下坠落,军帽先着地,刺刀插在铺路石之间,而那条孤零零的腿倒竖着。女仆和小男孩下来找他,他们差不多已经走到了他身边,却没有发现他,就那么走了过去。如果锡兵喊一声:“我在这儿哪!”他们一定会找到他的。可是他觉得大喊大叫是有损自己尊严的,毕竟身上还穿着军装呢。
不一会儿,天空下起雨来。雨愈下愈急,很快就成了倾盆大雨。雨势渐弱的时候,来了两个坏孩子。“嘿,瞧啊!”其中一个说,“这儿有个锡兵。让我们送他去乘船吧。”
他们用报纸做了一只纸船,然后把锡兵放到船当中,接着让纸船沿排水沟一路航行。那两个坏孩子一边在旁边跟着跑,一边还拍着手。老天哪!水面是那样激荡,水流又是那样湍急。可别忘了,这里刚才下过一场倾盆大雨啊。纸船上下颠簸,时而飞快地打旋儿,锡兵被弄得晕头转向,然而他始终坚定地保持着立正姿势,一如以往。他从未退缩过,眼睛始终注视前方,火枪始终扛在肩上。突然,纸船冲进了一处狭长的下水口,整条排水沟被遮蔽起来,一下子黑得跟锡兵住的盒子内部似的。
“我会漂去哪里呢?”锡兵心想,“这一定是那只黑妖怪的报复。噢!如果那位姑娘能在我身边就好了,这样就算让我承受双倍的黑暗也在所不辞。”
一只硕大的河鼠冒了出来,他就住在下水道里。
“你有通行证吗?”河鼠说,“把通行证交出来。”
锡兵一声不吭,把枪柄握得更紧了。纸船继续疾驶,河鼠在后面紧追不舍,咬牙切齿地喊道:“拦住他!别让他跑了!他没有缴纳通行费,也没有出示通行证。”
水流愈来愈急,锡兵已经能看到前面的光亮了,下水道已经到了尽头。不过他还是听见了一声咆哮,看来我们的这位勇士还不能掉以轻心。再坚持一会儿!只要到了下水道口,排水沟里的水就会灌入下面的大水渠。但这非常危险,因为这对他而言简直无异于瀑布。
已经离得很近了,可是他没有办法停下来,纸船冲入了漩涡。可怜的锡兵,他依然坚定不移地保持着立正姿势,而不可否认的是,他甚至连眼睛也没有眨过一下。纸船三番两次地卷入漩涡,已经浸满了水——它就要沉没了。水淹到了锡兵的脖子,纸船不断地下沉,越来越深,越来越深,纸被水泡得又松又软。终于,锡兵的脑袋被淹没了,他想起了跳舞的姑娘,他再也见不到她了,他的耳畔响起一首古老的歌谣:
“别了,别了,噢,勇敢的战士,
人终有一死。”
身下的纸船破开,他旋即开始下沉。也就在此时,一条极为巨大的鱼游过来,把他给吞了下去。老天!这鱼肚子里可真黑,比下水道里还黑,而且狭窄得不行。尽管如此,锡兵还是一如既往地坚定,依然保持着原有的姿势,军装在身,火枪在肩。
不知何故,鱼突然开始挣扎起来,不过它最后消停下来,不再动弹了。不一会儿,有什么东西朝他涌了过来,那似乎是一道亮光。锡兵再次见到了光,他还听到有个声音在说:“是那个锡兵!”原来,这条鱼被抓住了,然后被带去市场卖了,买它的人又把它拿到厨房,继而由这里的女佣用刀把它给切开了。
女佣用两根手指夹起锡兵的身子,然后带他上了楼。所有人都想瞧瞧这位了不起的旅行者,他竟然乘在鱼肚子里旅行了一番,不过锡兵自己觉得这并不值得引以为傲。他们把他放到桌上瞧了又瞧,这世上竟有如此奇异的事情——他回来了,这就是他原来住的那个屋子。他又看到了那些孩子还有那些玩具。玩具们都在桌上,好看的纸城堡也在,跳舞的姑娘也在。她依然用单腿站立着,另一条腿高高地向后跷起,她也是那么的坚定不移。这一幕深深地触动了锡兵,他快要流下锡眼泪了,可是战士不能哭泣。他看着她,她也看着他,谁也没有说话。对他们而言,一切都是那么美好。这时有个小男孩抓起锡兵,把他扔到了火炉里。男孩的行为实在无缘无故,一定是鼻烟壶里的那只黑妖怪,是他在暗中作祟,让男孩这么做的。
火炉里的锡兵身披火焰,他感到一阵剧烈的灼热,那究竟是来自火焰还是来自他的爱情,他不知道。身上的华丽色彩开始褪去,那是因为旅途的艰辛还是因为悲伤,没有人会知道。
他望着跳舞的姑娘,姑娘也望着他。他感到自己开始熔化,然而依旧坚定地保持着立正的姿势,火枪依然牢牢地扛在肩上。
就在这时,炉门被吹开了。一阵风向姑娘袭来,她如同风精灵一般随风而起,飞向火炉,去和锡兵在一起。一道火光将她燃起,她就此化作灰烬。熔化的锡兵变成了一团铅块。第二天,当仆人清理余烬的时候,发现锡兵变成了一颗小小的锡心。美丽的跳舞姑娘消失了,只留下她那曾经闪亮的饰片,如今已被火焰烧得黑如煤炭。
荞麦
暴风雨过后,当你走过一片长着荞麦的田野,你通常会发现荞麦总是黑乎乎的,仿佛是被火燎烧了一通。农夫会告诉你:“他是被闪电点着的。”可他为什么会被闪电点着呢?
我把麻雀告诉我的故事,也讲给你听听好了。这个故事,是麻雀从一棵老柳树那里听来的,那棵树就立在荞麦所在的那片田野旁边。他始终立在那儿,还有谁能比他知道得更清楚呢?他可是一棵非常值得尊敬、气度高贵的树,不过他很老了,身上还有点伤残。他当中裂开的树身里已经长出了野草和荆棘,他佝偻着身躯,枝条垂到地上仿佛是一头绿色的长发。
柳树身边的田野里生长着玉米、黑麦、大麦和燕麦——噢,燕麦长得可好了,当他们成熟的时候看上去就像是一群停在树枝上的小金丝雀。玉米则在田里长得密密实实,越是饱满的就越是谦逊地弯下身子。
就在老柳树的对面,还有一片荞麦田。荞麦不愿像其他谷物那样卑躬屈膝,他高傲、顽固地做昂首挺胸状。“我和那些老玉米一样饱满富足,”他说,“而且我比他们英俊得多。我开出的花和苹果花一样美丽。看着我和我的家族就是一种享受,你还能说得出有谁比我们家族更杰出吗,老柳树?”
老柳树点了点头,仿佛在说:“是的,我当然能说得出。”
然而荞麦带着荒唐可笑的自傲,趾高气扬地说道:“那棵愚蠢的树,老得肚子里都长草了!”
突然,一阵可怕的强风来袭。风经过的时候,田野里的所有花儿都收起了自己的花瓣,低下了他们那纤柔的脑袋,只有荞麦仍然傲慢地保持着趾高气扬的姿态。
“快低下头呀,像我们这样!”花儿们喊道。
“我不需要低头!”荞麦答道。
“低下头吧!”其他谷物都喊了起来,“风暴天使正朝我们飞来!他的翅膀从云端一直鞭及地面,在你哭着求饶之前,他就能把你劈成两半!”
“嗯,但我是不会低头的。”荞麦不依不饶地说道,“你们这些花儿还是闭嘴吧,你们就卑躬屈膝好了。”这时老柳树开腔了:“随你怎样吧,只是在雷云翻滚的时候,别抬头去看闪电就行了!就算是人类也不敢那么做,因为闪电直通天国,那种强烈的耀光可以把人眼都变瞎!所以啊,要是远比人类还要不起眼得多的我们也胆敢那么做的话,恐怕无法想象会有何等下场啊!”
“那我偏偏要盯着天空看!”荞麦刚愎自用、自以为是地说道。闪电刺目地掣动,看上去仿佛整个世界都燃烧了起来。
风暴终于过去了,花儿和谷物们再次在纯净清新的空气中挺立起来。经过雨水的洗刷,他们变得焕然一新。然而荞麦被闪电烧成了煤黑色,他已经死去了,在田野里变成一文不值的杂碎。老柳树的枝条在微风中颤抖着,许许多多的水滴从他的绿叶上滚落下来,仿佛是在哭泣。“你怎么哭了?”麻雀问他,“这里的一切都那么美。瞧那明媚的阳光,还有天空中飘浮的朵朵白云。你难道没有闻到花儿与灌木的芬芳吗?为什么要哭呢,老柳树?”
于是老柳树告诉麻雀们,荞麦如何刚愎自用、自以为是,又是如何遭到了必然的惩罚。
我现在给你讲的这个故事,就是从麻雀们那儿听来的。某天晚上,我请他们讲一个故事,于是他们就给我讲了这个故事。
老路灯
你听过老路灯的故事吗?确实,这个故事算不上多么有趣,但你或许还是应该听上一回。
那是一盏忠诚的路灯,他忠于职守多年,如今却将被废弃,这是他挂在灯柱上给下方的街道送去光亮的最后一晚。老路灯觉得自己俨然成了一个上了年纪的芭蕾舞演员,这位演员很清楚,明天自己就会被送去冷冰冰的阁楼里。明天让老路灯感到害怕,因为到时他会置身于市政厅里,由三十六位议员进行审查,看他是否还能继续工作下去。
议员们将会裁定,在接下来的日子里,老路灯到底是去给郊区的住户照明,还是被送去乡下的制造厂。届时他很可能会在铸铁厂里被直接熔掉!如果是那样的话,老路灯将有可能被重铸成任何东西,而不管他会变成什么,都让眼下的他感到惶恐不安。因为他不知道被重铸之后,是否还会记得自己曾是一盏路灯。无论如何,他都要与巡夜人以及他的妻子分别了,而他早已视他们为家人。当他刚成为一盏路灯的时候,巡夜人也是第一次走上岗位。
那些日子里,巡夜人的妻子有点傲慢,她只在夜间经过路灯底下的时候才会朝他瞥上一眼——白天的时候,她从不会瞧他。然而在后来的那些岁月里,随着巡夜人、巡夜人的妻子以及路灯一起慢慢地变老,巡夜人的妻子开始照料路灯,帮他擦洗,替他添油。这对老夫妻极为忠诚,从没在老路灯身上榨取过一滴油。
此刻是他在这条街上的最后一晚了,明天就要去市政厅,这着实叫人心里倍感灰暗,也难怪他的灯火不再那么明亮了。不过他的心里还有其他念头闪过。他曾经照见多少世间百态,又曾经目睹多少众生万相啊!弄不好跟那三十六位议员的所有见闻加在一块儿都差不多呢。然而他从不挑明这点,因为他是一盏明事理的、忠诚的老路灯,不愿触犯任何人——尤其是那些当权者。他回忆着往事,火苗时不时会扑闪一下,仿佛在述说他的心事:“是啊,我也会成为别人的回忆。”
“曾经有个英俊的年轻人——天呐,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年轻人出现的时候带着一封信,信的内容写在粉色的纸上。那纸张非常漂亮,还饰有金边,字迹也是那么的秀美,出自一位女士之手。他把信读了两遍,然后吻了上去,当他抬起头面朝着我的时候,眼睛仿佛在说:‘我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是啊,只有他和我知道,那封恋人的来信上写了什么。”
“我还记得另一双眼睛——好奇怪,我的思绪开始变得漫无边际了!也是在这条街上,那时这里正在举行一场盛大的葬礼,铺着天鹅绒的灵车上有位美丽的少女躺在棺木里。到处都是花圈和鲜花,还有数量众多的火把,它们把我的灯火都给盖过去了。人行道上挤满了送葬的人群。而当那些火把从我跟前经过的时候,我四下观望,发现有个人正靠在我的灯杆上哭泣。那双仰望着我的眼睛,我永远也不会忘记!”
千丝万缕的回忆轻轻地掠过老路灯的脑海,今晚是他在这里发光的最后一晚了。
一个哨兵被解除职务之后,至少还能知道谁是自己的接班人,至少还能跟对方说说话,可是老路灯却不知道谁会来接替自己。要是有人接班的话,他可以提供一些有用的建议,比如关于下雨和起雾,关于月光在人行道上的光照范围,还有关于风向的变化。
下水道的排水口那儿站着三位“东西”,它们向老路灯进行了自我介绍,因为它们觉得,老路灯可以选择它们作为接班人。头一位是鲱鱼脑袋,它可以在黑暗中发光,而且要是把它挂到灯杆上,完全不需要耗油。第二位是一截朽木,它也会发光,而且无疑要比鲱鱼脑袋更为出色,至少它自己是这么说的。不仅如此,它还是一株老树根的最后传人,那可一度是整片森林的骄傲啊。第三位是萤火虫,它究竟是打哪儿来的,老路灯根本无从想象。不过它确实来了,而且也能发光。可是鲱鱼脑袋和朽木赌誓说,萤火虫只能在某些特定时间发光,因此不应将它纳入考虑范围。
然而老路灯说,以它们的发光能力,没有一个足以履行好作为路灯的职责,但它们就是不相信。而当它们得知老路灯自己对于接班人的选择也爱莫能助的时候,反倒是松了口气。它们说,老路灯实在是太老了,对于甄选接班人这种事也已经有心无力了。
就在这时,街角那儿卷起一股风,呼啸着钻入老路灯的气孔,然后对他说:“我都听见了些什么?你明天就要走了吗?是不是过了今晚我就再也见不到你了?这样的话,我一定要送你一份告别礼物。我会吹进你的脑袋瓜里,让你不仅能够记住曾经的所见所闻,还能让你燃起别样的灯火。凡是人们在你面前阅读的东西,抑或是正在说的话,你都能够看到和听到。”
“噢,这份礼物实在是太棒了!”老路灯说,“真感谢你呀!我只希望自己别被熔掉就好了!”
“不会马上就被熔掉的啦,”风说,“现在我就给你吹送一段记忆进来。像这样的礼物你要是能多收到几件,那你可就能欢度晚年咯。”
“前提是我不会被熔掉!”老路灯说,“或许,即使在我被熔掉之后,我还是能保留住记忆,你能确保这点吗?”
“别傻了,老路灯!”风说完便吹了起来。这么一吹,月亮便冒了出来。
“你准备送点什么呢?”风问道。
“什么也不送。”月亮回答说,“我自己正亏损着呐,况且路灯又从来不照亮我,反倒是我时常给路灯送去亮光。”就这样,它又溜回了云层背后,因为它可不想为此纠缠不休。
这时,一滴水落到了路灯身上,看样子它是从屋顶上滴落下来的。不过它声明了,自己是乌云送来的礼物——这大概是人家能送出手的、最好的礼物了。“我会彻头彻尾地渗入你的体内,这样你就能——假如你愿意的话,就能在一夜之间被锈蚀,继而土崩瓦解化作尘埃。”
不过老路灯觉得,这是一份糟糕的礼物。风也这么认为。
“就没有人能拿出更好的礼物了吗?”风使劲儿吹着说道。
也就在这个时候,一颗闪亮的星星坠落下来,身后带着一条炽热而明亮的长尾巴。
“那是什么啊?”鲱鱼脑袋喊道,“那不是一颗流星吗?哇,我看它正好飞到灯盏里去了!好了,要是这种出身显赫的人物都来竞争岗位,那我们看样子还是弃权回家得啦!”说罢,它便真的走了,其他“东西”也都走了。而老路灯变得熠熠生辉,远比以往要明亮得多。
“这真是一件绝妙的礼物!”他说,“一直以来我都十分钦慕那些闪亮的星星,它们是那么闪耀,发出的光远比我要明亮得多,那是我无论怎么追求和努力也永远不可能企及的。它们终于注意到了我——一盏落魄的老路灯,并为我送来了这份礼物!它们赐予我一种力量,让我能把自己记得的和看到过的一切事物都清晰如初地再现给那些我爱的人!这件礼物蕴含着真正的幸福,因为我们平时并不能与他人分享自己的幸福,而那,恐怕只能算作一半的幸福吧。”
“你的所思所想真是令人心生敬意。”风说,“然而要办到以上的事情,你还需要蜡烛才行。要是你的灯罩里没有蜡烛来点亮,那么你那不可思议的能力对别人还是起不了作用啊。星星们并没有考虑到这点!它们还以为所有发光的东西,里头至少总会有根蜡烛来点燃呢。现在我累了!我要去休息咯。”言罢,风便休息去了。
第二天白天——得得,还是让我们直接略过白天吧。到了第二天晚上,老路灯正躺在一张安乐椅上。那么这张椅子在哪儿呢?就在老巡夜人的家里!
这位老人向那三十六位议员求情,看在自己多年来对这座城市尽忠职守的份上,求他们手下留情,这才获许把老路灯作为奖赏保留了下来。当他提出请求的时候,他们对着他大肆嘲笑,但最终还是把路灯留给了他。
现在老路灯躺在这张宽适的扶手椅上,紧靠着温暖的火炉,看上去变大了很多,几乎快要填满整张椅子了。巡夜人夫妇俩坐下来吃晚餐的时候亲切地看着老路灯,他们很乐意在餐桌边给老路灯也腾出一个位子。
其实,他们的家不过是一间比人行道还要低两码的地下室。要进入他们的房间,不得不先穿过一间铺着石头的前厅。不过房间里面倒是很舒适,门上挂着条状的布帘,一切看上去干净又整洁,床上挂着床帘,狭小的窗上也挂着窗帘。窗台上还放着两只奇怪的花盆,那是水手克里斯蒂安从印度东部或者西部带来的。它们用黏土制成,形状是两只大象,象的背部被挖了空。一只大象的身上长着葱郁的细香葱,是这对老夫妻的蔬菜园;另一只大象身上则盛开着天竺葵,是他们的花园。墙上挂着一张绘有维也纳会议的大幅彩色印刷画,在那上面你能把所有的国王啦、君主啦全都瞧个遍。还有一只伯恩霍尔姆时钟,它摇晃着沉重的钟摆“嘀嗒!嘀嗒!”地走着。它总是走得有点快,不过老夫妇说了,走得快总比走得慢要好得多。
他们吃着晚餐,而老路灯则躺着,正如你所知,就在那个暖乎乎的火炉旁边的大扶手椅上。老路灯昏昏沉沉,整个世界在他眼里变得颠倒错乱起来。不过老巡夜人看着他,对他说起那些共同经历过的时光,那些雨天和雾天,那些短暂而明亮的夏夜,还有那些大雪纷飞、想念地下室里的家的日子。听着这些,老路灯的感觉才又好了起来。一切仿佛又回到眼前,变得清晰可见了,是啊,这正是风赠送给他的奇异之光。
老夫妇俩总是那么乐观勤劳,从不让一个钟头因懒惰而浪费掉。每到星期天的下午,老巡夜人都会找来一些书,或者讲点别的——比如丛林故事,故事里有在野外跑来跑去的大象。老妇人总是听得很入神,她会对着黏土做的大象花盆凝视起来,“我几乎都能看见那些画面啦。”她总是这么说。
老路灯特别希望能有一支蜡烛在自己身体里点燃,这样,老妇人就能把一切看得更为详尽了,就像老路灯自己看到的——高高的树木上茂密的枝叶相互盘绕,黑人们光着身子骑着马,还有大群的大象,用它们那巨大的脚丫子踩过芦苇丛和灌木林。
“要是我无法弄到蜡烛的火光,那么我的特殊能力又怎么可能起作用呢?”老路灯叹息道,“他们这儿只有油和牛油烛,这两样东西都不顶用啊。”
一天,老巡夜人带了好多蜡烛头回地下室。稍大一些的蜡烛头可以用来点火,稍小一些的则给老妇人穿针引线时用来打蜡。眼下他们有了足够的蜡烛,不过谁也没有想到去放一根蜡烛头到老路灯的灯罩里。
“这下我有戏了,我的特殊能力终于可以派上用场啦!”老路灯说,“我身子里一切皆有,只可惜无法同这些我爱的人分享。他们不知道我可以在空无一物的墙壁上变幻出华丽的挂毯,还可以让他们置身于丛林,抑或让他们看到任何想要看到的东西!我有这样的能力,他们还不知道呢!”
老路灯立在墙角,被擦得又亮又干净。在这儿,他可以捕捉到许多来访者的眼睛。在这些人眼中,老路灯不过是一块废品,但巡夜人夫妇对此并不在意,他们爱着老路灯。
某一天——这天是老巡夜人的生日——老妇人来到老路灯跟前,情不自禁地微笑着。“今天我要把他点亮,给他留个纪念。”她说。
于是老路灯的灯罩咯吱作响起来,因为他正在想:“他们总算是冒出好主意了呀!”然而他只有油,并没有蜡烛。那天晚上,老路灯彻夜点燃着,可是他现在已经明白,到最后,星星赠予他的这份礼物——这份最好的礼物和珍宝——将会成为他终身的遗憾。
那天晚上,老路灯做了个梦。因为有了那些特殊的能力,梦很容易变得逼真。他仿佛看到年迈的巡夜人夫妇离开了人世,而他自己被送去铸铁厂熔化。老路灯感到害怕极了,就好像又回到了那个可怕的日子,那天他身处市政厅,面临着三十六位议会成员的审查。
虽然他有着让自己土崩瓦解,自行化为灰烬的能力,但是他并没有运用这项特殊能力。他被扔进了熔炉,然后被铸成了一座美丽的烛台,正如你们希望看到的——一座专门用来放蜡烛的烛台!他的外形变成了手持花束的天使,而蜡烛就插在花束的中央。
在一张绿色的写字桌上,烛台有了自己的一席之地。这个房间是如此舒适,墙上摆满了书籍,挂着美丽的绘画——这是一位诗人的房间。诗人总喜欢书写那些在他身边出现的事物,于是房间里幻化出了茂密而幽深的森林,鹳鸟们在美丽的草地牧场上漫步,泛着泡沫的海面上,还有一艘船正在乘风破浪。
“我身体里的那种特殊力量真是了得!”从梦中醒来的时候,老路灯说,“我几乎已经愿意被熔掉了!可是不行,只要老巡夜人夫妇还活着,我就不能去被熔掉,他们爱的是身为路灯的我。他们把我擦得干干净净,他们给我添油,我就是他们的孩子啊。现在的我,快活就跟整个维也纳会议似的,这才叫真正的妙不可言。”
于是,从那天起,老路灯一直安享着内心的平静。而这,也正是这盏善良的老路灯应得的。
猪扑满
育儿房里有很多玩具。橱柜的顶上放着一只存零钱的扑满,这只扑满用黏土制成,外形是一只小猪的模样。
当然了,小猪的后背上有一条缝。为了把更大面额的银币也塞进去,这条缝后来又被人用刀扩大了一些。如今里头已经有了两枚银币,此外还有一大堆零钱。他被塞得满满的,满得都没法晃出声响。对于一只猪扑满来说,这可是至高无上的荣誉。于是他高高地站在橱柜上,居高临下地审视着房间里的其他玩具。他很清楚,自己肚子里装着的这些钱,多得足以将这些玩具全都买下来,这种感觉,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自鸣得意”吧。
玩具们也都很清楚这点,但是他们没说什么,因为值得探讨的东西还有很多呐。橱柜的抽屉半开着,里头有一个大玩偶,她是个很旧的玩偶,脖子那儿用铆钉补过。她从抽屉里探出来,说:“我们现在来扮人玩吧,一定会很好玩的啦!”
这下子,育儿房里彻底闹腾开了。就连挂在墙上的画作们也纷纷转过身来,好让大家瞧瞧,他们也是有屁股的。但这并不是说他们要抗议什么。
已经是午夜时分,月光穿过窗户变成室内的免费照明。玩具们准备开始游戏了,所有玩具都参加,就连婴儿车这种露天作业的“粗人”也受到了邀请。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殊价值,”婴儿车说,“我们不可能全都当贵族,总得有人去干活儿,人们常这么说。”
猪扑满是唯一收到书面邀请函的。他的地位如此之高,大家都觉得他应该会忽略口信。到底来还是不来,他没明确答复。若是来的话,他要大家为他做出特别安排,让他在壁橱上进行观赏。所有人都得为他调整计划,大家都答应了。
玩具们的小剧场马上就搭建好了,舞台正对着猪扑满所在的位置。他们计划先演一场滑稽戏,然后上茶点,举行知识座谈会。他们迫不及待地先进入了这个环节,摇摆木马谈的是赛马训练和良驹血统方面的知识;婴儿车谈的是火车和蒸汽机,话题都跟他们自己的专长有关,所以都谈得头头是道。闹钟谈论的是政治——嘀、嗒!——他每天都能报时,但人家都说他走得不太准。竹手杖一语不发,只是站在那儿,他身上镶着黄铜,手柄是银制的,浑身上下都披金戴银。沙发上则摆着两只绣花垫子,他们很漂亮但是肚子里没什么墨水。这会儿,滑稽戏要开演了。
大家都坐下来观看。观众被要求学着鼓掌,于是他们在自己觉得好笑的时候又是拍掌又是跺脚,只有马鞭说他从不为老掉牙的东西鼓掌——他只为未婚的年轻人鼓掌。
“我愿意为任何人鼓掌。”烟花说道。
“人还是应该摆正自己的位置。”痰盂罐心想。看戏的时候,他们就这样源源不断地冒出各自的想法。
这出戏毫无价值可言,但是演得倒是不错。所有演员都把化了妆的那一面对着观众,因为他们只有这一面可以示人,另一面可不行。他们的演出很精彩。谢幕的时候,他们全都站到了舞台的脚光外面,因为他们身上的线太长了,不过这倒也让观众们看得更清楚了。那只被修补过的玩偶难掩激动之情,她被深深地打动,脖子那儿的铆钉都松脱了。猪扑满也陶醉了,他决定要为其中一名演员做点什么。为了让这位演员被世人铭记,他决定立下遗嘱,允许他在死后跟自己葬于一处。这还真是他一贯的作风。
大家玩得很开心,这会儿又准备开始茶歇,继续展开知识座谈。这就是他们的游戏,扮演男人也好,扮演女人也罢,反正都无伤大雅,因为只是在玩游戏罢了。每个人都挖空心思想要讲点什么知识,他们还在猜测,猪扑满会在想什么。猪扑满其实想得可远了,他正在想着自己的遗嘱和葬礼呢。那么他什么时候会死呢?
绝对比你想象的要快得多。哗啦!他从橱柜上掉下来了,摔在地板上变得支离破碎。里头的零钱全都蹦蹦跳跳地散开了,最小的零钱就跟陀螺似的打着转儿,大一些的则滚走了。最大的银币打算去外面的世界走一走、看一看。于是银币就那么走了,而其他零钱也都离开了猪扑满。
猪扑满的碎片被扫进了垃圾箱。第二天,橱柜顶上又出现了一只新的猪扑满。这只猪扑满里头空空如也,晃不出任何声响,所以至少就这点而言,他跟原来那只猪扑满是一样的。
这只是个开头——不过我们还是收尾为妙。
老头子做事总不会错
现在我要给你讲个故事。最初听到这个故事的时候,我还是个小鬼头。而在那之后,我对这个故事的喜爱就一直在与日俱增。故事和人一样,越是老就越是有味儿,这真是妙不可言。
你肯定去过乡下。当然了,在乡下你肯定会看到真正的老农舍,就是那种有个茅草屋顶的农舍。苔藓和杂草自说自话地到处生长,鹳鸟的巢装点着烟囱(你还真少不了它们)。墙壁总是歪歪斜斜,窗户总是低低的(事实上,通常只有一扇能打开)。鼓出来的炉灶活像是肥嘟嘟的小肚皮,接骨木树丛则覆盖在门上。在那儿,你还能看见一个小池塘,池塘里有一只大鸭子和一群小鸭子,它们就在那棵盘根错节的柳树下面。没错,然后嘛,当然了,还有一只看门狗,不管它见了什么,都要对之咆哮一通。
好了,像这样的老农舍,乡下真有那么一间。那里头住着两个人,一个农夫还有他的妻子。他们的财产少得可怜,不过仍有一样东西是用不着的。那是一匹马,专门沿着路边的水沟吃草过活。老农夫平时要么骑着它去镇上,要么就把它借给邻居。作为回报,邻居总会给他们帮点小忙。不过,要是去把马卖掉的话显然会有多得多的回报,或者,至少可以拿它换些什么,换些对他们而言更有用的东西。
可是,他们究竟要怎么做呢,是卖掉还是去换东西呢?
“你总能知道怎么做才最好,老头子。”农夫的妻子说道,“今天正好是赶集的日子。快去吧,骑着它去镇上,用它卖钱或者做笔交易。你做事总不会错的。就这样,出门赶集去吧!”
言罢,她给他系上围巾——这方面她算是懂得比他多——打了个双蝴蝶结,让他看上去气派一些。她用掌心擦拭他的帽子,然后吻了他一下。接着他便骑着那匹要么会被卖掉、要么会被换走的马出门去了。当然啦,他会知道该怎么办的。
烈日当头,天空中一朵云也没有。马路上尘土飞扬,被赶集的人群挤得水泄不通。他们有的驾着马车,有的骑着马,还有的就用自己的两条腿走路。没错,这太阳实在是炙热,而且一路上根本就没有阴凉地。
这会儿有个人过来了。他牵着一头奶牛,那可是你能指望瞧见的最漂亮的奶牛。“她肯定是个产奶大户,”农夫心想,“要是我把它弄到手,那肯定是一笔不错的交易。嘿,牵牛的!”他说道,“让我们来谈谈。瞧这儿,我相信一匹马肯定比一头牛值钱,不过这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因为我更需要一头牛。我们做个交易怎么样?”
“好极了。”牵牛的那人说。于是他们便达成了交易。
现在,农夫应该直接回家为好,因为他已经把事情办妥了。不过他原本就打算好了要去集市,所以还是准备去走一趟,哪怕就随便看看也好。于是他带着他的牛继续赶起路来。他走得很快,他的牛也是,不一会儿就赶上了一个牵着绵羊的人。那可真是一只好看的绵羊,它的状态极佳,羊毛密布全身。
“我一定要把那只羊弄到手。”农夫心想,“我们那儿的路沟边有足够的草给羊吃。到了冬天,我们可以让它住进我们的屋子。比起供养一头牛,供养一只羊确实要明智得多。我们交换一下如何?”
好啊,羊的主人一口答应,于是交易便做成了。现在,农夫带着他的羊沿着马路继续赶路。在路口的门栅附近,他又遇见一个人,那人的胳膊下面夹着一只大鹅。
“好家伙,你这可真是身负重担!”农夫说,“这鹅的羽毛真多,长得也够肥!要是能把它拴养在我们家的小池塘边上,那该有多好啊。还有啊,这下我家老伴的剩饭剩菜可派得上用场了。她总是说,‘要是咱们有只鹅就好了。’现在她真能有一只了——她应该如愿以偿的!你愿意交换吗?我想用我的羊外加我的感谢,来换你的鹅。”
对方没有任何异议,于是他们达成了交易,农夫得到了那只鹅。眼下他已经快到镇上了,马路上越来越拥堵,人群和牲畜从他身边挤过,在马路上、在路沟里挤作一团。他一路走到收税员的土豆田跟前,看到了人家的母鸡。收费员把它拴在了那儿,以免它受到惊吓而跑丢了。那是一只短尾母鸡,一侧的眼睛眨巴着,看上去挺不错的。
“咯咯,咯咯。”鸡说。它在说些什么,我可不知道。不过农夫见此,他是这么想的:“这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母鸡——比我们那儿的牧师养的抱蛋鸡还要漂亮。我一定要把它弄到手,母鸡会自己找谷物颗粒吃,总是能自给自足。我差不多已经可以确信了,用鹅换鸡,这肯定是个好主意。”“我们交换吧?”他问道。
“交换?”对方说,“行啊,这主意倒是不坏!”于是他们进行了交易。收税员得到了鹅,而农夫得到了母鸡。
从他动身去镇上赶集开始,一路上已经做了一连串交易。天气真热,他感到有些疲乏了。现在他需要喝点儿什么,还要吃点儿东西。
他来到一家小客栈,正打算进去,却在店门口撞见了掌柜的伙计,对方正扛着满满一袋东西。
“你拿的是什么?”农夫问道。
“烂掉的苹果。”对方答道,“整整一麻袋,拿回去喂猪。”
“真够多的!我家老伴肯定乐意看到这么多东西!哎呦,去年我们家泥炭棚旁边的那棵老树上只结出一只孤零零的苹果,那只苹果到现在还留着呢,就放在抽屉柜里,最后都开裂了。‘那通常是丰收的好兆头。’我家老伴说。现在,她真的可以有所丰收了!没错,我真心希望她能拥有这些苹果!”
“好吧,那你准备用什么跟我换呢?”那位伙计问道。
“用什么换?嗨,用我的母鸡呗!”说着,他交出了母鸡,拿到了苹果,然后进了客栈,径直走向酒吧间。他把麻袋放在火炉上面,根本没留意到炉子里正生着火。眼下,这地方聚集着一伙陌生客人,有马贩子,有牛贩子,还有两个阔绰的英国人,他们的衣袋被金币撑得鼓鼓囊囊的。这两个人很喜欢打赌,故事里的英国人总是这样。
“嗞嘶!嗞嘶!嗞嘶!”火炉上传来了什么声音?是那些苹果渐渐地被火烤着了!
“那是什么东西?”所有人都在问,不过他们很快就弄明白了。他们听了整个故事,起初是用马换了一头牛,最后换成了一麻袋烂苹果。
“好了,这下你回到家之后,你家老伴可要好好赏你一顿揍了!”那两个英国人说,“你麻烦大啦。”
“我得到会是吻,而不是拳打脚踢。”农夫说道,“我家老伴时常说:‘老头子做事总不会错。’”
“我们打个赌怎么样?”那两个英国人又说,“我们用一桶金子作为赌注!一百英镑对一百磅如何? ”
“一蒲式耳吧,”农夫回答道,“我只有一蒲式耳的苹果能做赌注,我还得把我自己和我家老伴一起搭上,这样满打满算应该可以了。”
“那就这么说定了!”两个英国人嚷道,于是赌注就算是下好了!客栈掌柜的马车驶出,两个英国人钻进了车子,农夫也坐了进去,那些烂苹果也跟着上了车。然后他们便出发了,车子朝农夫的农舍驶去。
“晚上好啊,老伴。”
“晚上好,老头子。”
“喏,我把交易搞定了。”
“那是,你一向都知道怎么做生意。”老伴说着,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把麻袋和两个陌生人都撇在了一旁。
“我用马换了一头奶牛。”
“感谢上帝,我们有了牛奶!”老伴说,“如今我们的餐桌上有了牛奶、黄油和奶酪!多么棒的交易啊!”
“是啊,不过我又用奶牛换了一只绵羊。”
“那可就更好啦!”老伴叫道,“你总是那么有想法,我们有足够的草地喂羊。这下子,我们能有羊奶和羊奶酪了,还能有羊毛袜子呢,没错,羊毛睡衣也能有了。一头奶牛可带来不了这些,它的毛发只会白白掉光。多亏了老头子你,总是那么深思熟虑。”
“不过我又把羊换成了鹅。”
“哇!那我们今年的米迦勒节有鹅吃了对吧,亲爱的老头子?你总是想方设法地体贴我,这可真是个妙极了的主意!我们可以把鹅拴起来让它长得更肥,等节日到了再吃。”
“可是,我又用鹅换了一只母鸡。”农夫继续说道。
“一只母鸡?好吧,这个交易也不坏!”老伴说,“母鸡能下蛋和孵蛋,这样我们就会有很多小鸡。想象一下,满满一院子的小鸡!这一直就是我最想要的!”
“是啊,可是我又用母鸡换了一麻袋烂苹果。”
“那我可要给你来上一个吻了!”老伴说,“感谢你,我的丈夫。现在我有些事要告诉你。你走了之后,我本打算给你准备一顿可口的晚餐——就做香葱鸡蛋饼。我已经有了鸡蛋,却没有香葱,于是我就去了教师们的住处,因为我知道他们那儿有香葱。可是那表面亲切的女人实际上却很小气,要我拿东西跟她换。我能给她什么呢?我们的院子里寸草不生,连一只烂苹果也没有。我连一只烂苹果也给不了人家,不过现在,我能给她十只烂苹果了,甚至整整一麻袋的烂苹果!这难道不有趣吗,老头子!”她说着,嘴对嘴地吻了他。
“我喜欢你们这样!”两个英国人异口同声地说道,“生活每况愈下,却始终乐观快活。光凭这一点,就值得这些钱!”于是他们心甘情愿地向农夫兑现了承诺过的金子,因为他所做的交易换来的确实是吻,而不是一顿拳打脚踢。
是啊,只要妻子认定丈夫是全世界最聪明的人,相信丈夫无论做什么总不会错,那么一切就都值啦。
好了,这就是我要讲的故事。初次听到这个故事的时候,我还是个小孩子。现在你也听了这个故事,所以你也该知道了,老头子做事总不会错。
影子
在那些炎热的国度,烈日当头炙烤,把人们晒成深深的棕红色。而在最为炎热的国家,人们都被晒成了黑人。有位来自寒冷北方的学者,他倒是觉得这个国家还不至于那么热。他很想去那儿走一走,看一看,就像在自己家乡一样。然而他很快便意识到,这是个错误。像他这种搞学问的,都不得不躲在室内,百叶窗被拉合起来,房门也整日紧闭。这么看上去,就好像所有人都在睡觉,要么就是外出不在家。他住的这地方街道很是狭窄,房子倒是很高,这么着,阳光从早到晚都晒烤着他的住处——简直叫人无法忍受!
对于这位年轻聪明、来自寒冷北方的学者而言,这感觉活像是坐在炽热的烤炉里。他被折磨得近乎虚脱,人也因此变得极度消瘦,甚至连影子都萎缩了,比原先在家乡时小了很多。只有到了晚上,太阳下山之后,这位异乡客和他的影子才有机会舒展一下。
这可真成了一出喜剧。蜡烛才刚被拿进屋,影子就开始变长,它要恢复成原有的尺寸。它一直伸展到墙上,没错,接着甚至蔓延到了天花板上,它变得可真高。为了舒展身子,学者来到外面的阳台上。夜空美丽而明朗,星星一出来,他便立刻感到自己又恢复了生气。
在这种气候炎热的国家,每家每户的窗外都设有阳台。整条街上充斥着阳台。只要想呼吸新鲜空气,人们就会来到阳台上,哪怕已经被晒得一脸棕红。不管是楼上还是楼下,到处都是一派生活气息。裁缝、鞋匠——不管什么人——这会儿都来到了街上,椅子和桌子被搬了出来,蜡烛也被点了起来。没错,足有上千根蜡烛呢。有人在说话,有人在唱歌,人们四处溜达,街上车水马龙。驴子小跑着,发出“丁零-丁零”的声响,那是因为它们的马具上挂着铃铛。教堂的钟声响起,赞美诗的歌声传来,送葬队伍开始出殡。男孩们在街上燃放罗马烟火。噢!是的,这条街真是热闹,充满了生活气息。
唯有一栋房子仍是安静的——那栋房子,就在学者住处的正对面。那里头应该是有人住的,因为阳台上的花儿们在烈日下依然蓬勃生长,而它们不可能有这样的生命力,除非有人灌溉。所以,一定有人给花浇水,房子里一定有人住着。说起来,到了晚上,对面那栋房子的门真的打开了。不过里面一片漆黑,至少门厅那儿是黑洞洞的。从房内的某个地方,应该是更里面的房间,传来了音乐声。这位学者心想,这音乐真是棒极了,不过这很可能是他的幻觉,因为在这种气候炎热的国家,一切都是很棒的——除了太阳。学者的房东说,街对面的那栋房子究竟是什么人租下的,他也不知道。从来就没人留意那栋房子。至于那音乐声,他觉得非常乏味。他说:“听上去就像是有人坐在那儿,不厌其烦地重复练习着同一段曲子,一段他怎么也上不了手的曲子——而且永远就是那段一模一样的曲子。‘我迟早能学会的。’他搞不好会这么说。可是他学不会的,不管他练习了多久。”
一天晚上,学者醒了过来。他依窗而睡,窗就对着阳台,微风拂起身旁的窗帘,于是他开始幻想。街对面的阳台那儿射来一道奇异的光芒,花儿们的色泽全都变得如同火焰般明亮。而在它们中间伫立着一位少女,纤柔而美丽,那光芒仿佛就是从她身上散发出来的。光亮刺痛他的眼睛,因为他惊醒之际,把眼睛睁得太大了。
他从床上一跃而下,悄无声息地透过窗帘朝外望去。然而少女已经消失了,花儿们也不再发光,尽管它们依然盛放得那么鲜艳,一如既往地美好。房门半开着,里面流淌出曼妙而柔和的音乐声,充满了浪漫的气息,简直就像魔法一样。到底是谁住在那里呢?平时又是怎么出入的?这屋子面朝街道,楼梯下面全是成排的商铺,不可能随意出入啊。
又一天晚上,学者来到阳台上坐着。蜡烛在他身后的房间里燃烧,影子投射在街对面的墙上。唔,影子坐在了那些花儿中间,只要他移动,影子也跟着动。
“看来我的影子是对面唯一的活物。”学者兀自想道,“瞧他在花儿们中间多么怡然自得。对面的房门半开着,我的影子要是够聪明就应该进去一探究竟,然后回来告诉我看到了什么。”
“没错,”他开玩笑似的说,“你得让自己派上用场。帮个忙,进去看看吧。如何,去还是不去?”他对影子扬了扬脑袋,影子回之以点头。“现在就去,不过一定要回来哦。”
学者起身,他在街对面的影子也随之起身。学者转身,他的影子也跟着转身。若是有人在近处观摩,他就会看到,影子已经钻入那扇半开的阳台门进入了屋内,而与此同时,学者也转身进入了他的房间,窗帘旋即在他身后落下。
第二天早晨,学者到阳台上喝咖啡、看报纸的时候,他说:“这是怎么回事儿?”此刻他正在阳光底下。“我的影子不见了!看来昨晚他真的走了,而且不回来了。这下岂不是麻烦了?”
最让他感到头痛的倒不只是影子的出走,而是一个传闻,一个关于没有影子的人的故事。在他的家乡,所有人都知道这个故事。他要是回去把自己的故事告诉大家,他们一定会说他只是在戏仿前人的故事。他可不想被人说成戏仿者,于是决定对这件事只字不提,这么做恐怕才是最明智的。
这天夜里,他又来到阳台上,把蜡烛放在自己背后,因为他知道,影子总喜欢把自己的主人当成投影板。然而他并没能把影子投射出来。他一会儿蹲下,一会儿又站起来,可就是不见影子的踪迹,看来它是不会出现了。他叽叽歪歪地抱怨了一通,但是丝毫没有任何作用。
这件事真够恼人,不过在这种炎热的国家,任何东西都生长得很快。才一个星期工夫,他便惊喜地发现,当自己来到阳光底下的时候,脚边又长出一个新的影子,原先的那个影子看来已经彻底离开他了。过了三个星期,他又有了一个像模像样的影子,而在他返回北方家乡的途中,影子变得愈来愈长,最后它变得又长又大,足有正常尺寸的两倍那么大。
学者回到家后把自己游走世界时的所见所闻,把亲身经历的所有真、善、美,全都记录下来,撰写成书。
时间荏苒,很多年过去了。确切地说,真是过去了许许多多个年头。某天晚上,学者正在自家房间里坐着,忽然听见轻轻的敲门声。“请进。”他说,然而并没有人进来。他打开门,眼前是一个非常瘦的男子。这个男人给他一种十分古怪的感觉,不过,他的着装打扮倒是无可挑剔,看上去像是挺有身份的人。
“敢问阁下是?”学者问道。
“啊,”这位气宇不凡的来访者说,“我想你是不会认出我来了。如今我有了血肉之躯,而且衣冠楚楚。我猜你绝对不会想到,我竟以这般光鲜的模样再次与你相逢。你不认得自己曾经的影子了吗?你一定是以为,我再也不会回来了吧。自从与你分离以后,我就走了好运,各方面都发达了。哪怕是用钱买自由,如今的我也能办到。”他晃动着挂在手表上的贵重饰品,指了指脖子上戴着的、粗重的金项链。嚯!他的手指上还闪着好几枚钻石戒指呢——全都是货真价实的首饰。
“不,我有点搞不明白了!”学者说,“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
“不同寻常的事,你自己心里有数。”影子说,“你本来就不是什么凡夫俗子。至于我嘛,正如你所知,我从孩提时代起就一直跟随着你的脚步,当你觉得我已经有能力自己出去走天下的时候,我便兀自上路了。我已经变得非常成功。不过在你死之前,我有种想要再见见你的渴望,因为我想,你总有一天会死去的,而我也想再次回到这个国家看看。你知道,人总是热爱他的故土。我知道你已经又有了一个新影子,对于你和你的新影子,我有欠你们什么吗?有的话劳驾让我知道一下。”
“好极了!真的是你对吧?”学者说,“嗬,这可真是怪事一桩!我还从来没想过,我自己的影子回来时居然会变成真的人。”
“只要告诉我还欠你什么就好了。”影子说,“因为我不喜欢欠谁。”
“何必要这么说呢?”学者说,“你哪有欠我什么?好好地享受自由吧。听你说你走了好运,我感到非常高兴!请坐吧,我的老朋友,跟我说说到底发生了什么,说说在那个炎热的国度,在街对面的那栋房子里,你到底发现了什么。”
“好啊,我会把一切都告诉你的。”影子说着,坐了下来,“不过你可得保证,假如你在哪里遇到我,别向城里的任何人透露我曾经是你的影子。我打算订婚了,因为如今的我已经能够轻松地负担起一个家庭。”
“别担心,”学者说,“我不会把你的真实身份透露给任何人,咱们一言为定。我保证,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那么影子一言,也是驷马难追。”影子说,因为他似乎没法将自己也算作君子。
他如今真的成了非同小可的人物,身上的一袭黑衣都是最上乘的布料,脚蹬黑色漆皮鞋,头戴男士礼帽——那顶帽子还可以按扁,只露出帽檐和帽顶。这还没算上我们已经见识过的——那些饰品、金项链,以及各种钻戒。影子身上的行头十分讲究,这一切都令他看上去更像是一个真正的人。
“现在我就告诉你一切。”影子说。他穿着漆皮鞋的脚踩在学者的新影子的胳膊上,而新影子在他的脚下显得像一只哈巴狗。这似乎有点气焰嚣张了,不过也可能是他想要让新影子粘到他脚下。地板上的那个影子一动不动,默不作声,俯首帖耳,也许它也想学会如何获取自由,如何成为自己的主人。
“你知道街对面的那栋房子里住着什么人吗?”那个曾经的影子说,“她是所有生灵中最美好的存在——她就是诗灵的化身。我在那儿住了三个星期,却感觉像是度过了三千年,每天以读诗度日,读尽了这世上的诗篇。这就是我要告诉你的,而且这些全都是真的!我亲眼所见,亲身体验了这一切。”
“诗灵!”学者叫了起来,“是啊,她确实如此,总是隐居在大城市。诗灵!没错,我也曾看到过她,虽然只是短短的一瞬,而且我的眼睛睡意蒙眬。她就站在阳台上,亮丽得宛若北极光。告诉我吧!告诉我!因为你曾经站上过那个阳台。你进入了门内,然后——”
“然后我便置身于前厅,”影子说,“就是那个你经常在对面凝望的房间。房间里没有蜡烛,一片昏暗,然而一扇接一扇的门后是一连串灯火通明的厅堂。那炫目的光彩让我快要窒息,不过我不断地深入,终于来到了诗灵姑娘所在的房间,然后表现得小心谨慎——我静观其变 。”
“接着你看到了什么,我的老朋友?”学者问道。
“什么都看见了,我会把一切都告诉你的,不过——你的口气让我有点不敢恭维——我毕竟已经是个自由人,而且有着良好的教养,且不提我的显赫名望以及数目可观的财富,我只希望你别再把我喊作老朋友了。”
“请你原谅!”学者说,“老习惯嘛,很难改的。你说得完全没错,我亲爱的先生,我会记住这点的。不过现在,我亲爱的先生,把你所目睹的一切都告诉我吧。”
“一切?”影子说,“我是目睹了一切,我确实知道一切。”
“最深处的房间是什么样的?”学者又问道,“是否宛若绿色的森林?抑或像是神圣的庙宇?那些房间里的景象是否就如同站在高山之巅仰望漫天灿然的繁星一般?”
“那里一切皆有。”影子说,“我没有特别深入。我驻足于黑乎乎的前厅,然而我所在的位置可谓无懈可击。我目睹一切,洞悉一切,我曾经置身于诗灵的宫殿前厅。”
“那你到底看到了什么?是不是有古老的神灵穿墙而过?是不是有古代的英雄们在那里上演激战?是不是有漂亮的孩子们在那里游玩嬉戏,述说他们的梦境?”
“我就在那里,让我来告诉你吧,这样你就能明白我接下来会在那里看到什么了。假如你也身临其境,它不会让你改头换面,然而它却让我焕然一新。此外,我还认清了内在的自己,了解了与生俱来的特质以及我与诗灵之间的联系。是的,当我跟你在一起的时候,我从未思考过这些。不过你一定还记得,我总是随着日升、日落巧妙地变幻着自身的形状。而在月光下,我看上去甚至比你还要真实。于是我不再怀疑自己的存在了,在那个前厅里,我慢慢领会了自身的真正本质,我是个真正的人!当我出来的时候已经焕然一新,而你也已经离开那个炎热的国度。要成为人类,我当时的样子是羞于见人的。我需要鞋子、衣服,以及一切人之为人的衣着装扮。”
“我开始四处躲藏——这些都是秘密,你不许写进任何书里。我躲到了卖蛋糕的女人裙子底下,而她对此浑然不知,我一直躲到晚上才冒险钻出来。我跑过月光下的街道,然后在墙壁上舒展了一下身子。挠蹭后背的感觉可真舒服啊。我跑上跑下,窥视那些高窗、客厅和阁楼。我窥视别人无法窥视的,目睹别人不可能目睹、也不该目睹的。我目睹了这一切的一切,这真是个罪恶的世界。若不是人这东西可以受到尊敬和欢迎,我都快不想变成人类了。我目睹了各种最不堪入目的行径,男女之间的,父母们之间的,还有那些受百般宠爱的小孩子之间的。我目睹了那些没有人知道、但每个人都想知道的事,也就是那种邻居之间频频上演的卑劣勾当。如果我把这些都写给报纸,噢,那该会有多少人看到啊!不过取而代之的是我直接写给那些当事人自己看,这么一来,不管我去哪个城镇都会在那里引起恐慌。人们都非常害怕我,继而又变得极度拥戴我。教授们安排我当教授;裁缝为我缝制新衣——我的衣橱都给塞满了;铸币厂的厂长为我铸造了很多崭新的钱币;而在女人们嘴里,我成了英俊的男子。就这样,我成为了现在的我。眼下我必须告辞了,这是我的名片。我住在街道向阳的那一侧,只要是下雨天,我通常都在家。”影子告辞离去。
“真够不可思议的。”学者说。
日子就这么过去,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影子再度前来拜访,“近来过得如何?”他问道。
“哎,”学者说,“还是在写东西呗,写自己的所见所闻,写那些真、善、美的事物,然而没有人愿意读这些。我感到很是沮丧,对此难以释怀。”
“我倒不像你这么痛苦。”影子说,“我变胖了,显而易见。你对这个世界不够了解,所以你才会觉得痛苦。你应该去旅行。今年夏天我要外出旅行,不妨跟我一起去吧?我很乐意有一位旅伴。你愿意作为我的影子一同出行吗?能有你在身边将会是我莫大的荣幸,我会支付一切费用的。”
“不行,这样似乎有点过头。”学者说。
“这取决于你如何看待这件事。”影子说,“旅行对你来说会有很多好处,你愿意成为我的影子吗?此次旅行,你一分钱也不用出哦。”
“真是越来越夸张了!”学者说。
“那好吧,反正这个世界就是如此,”影子对他说,“而且它会继续一如既往地这样运转下去。”说罢,他便离开了。
学者感觉很不好,痛苦和麻烦始终折磨着他。他诉诸笔端的那些真、善、美,对大多数人而言,顶多也就跟玫瑰花在牛眼里的分量差不多。最后他终于因此陷入重病。
“你看上去简直就像个影子。”人们对他说。他为此感到不寒而栗。
“你一定要去海滨的疗养胜地。”影子说。他又前来看望他了,“不要紧的,念着我们过去的交情,我会带你前去。我会支付旅费,你大可以就此写上一笔。除此以外,路上你要尽可能地让我高兴。我自己之所以也要去那个海滨疗养胜地,是因为我的胡子老是长不出来,这怎么也说不过去,算是一种病吧。人可不能没有胡子。现在,放清醒点,接受我的提议吧。让我们一起出游,就像朋友一样!”
就这样,他们启程了。影子现在成了主子,而主子成了影子。他们一同驾车,一同骑马,一同走路,肩并着肩,甚至还随着日照的位置,前后交替彼此的位置。影子小心翼翼地扮演着主人的角色,而学者也不太介意,因为他的内心十分单纯,而且他这个人很好相处,总是那么友好。
一天,他对影子说:“现在我们成了同路人,一路共同成长,是否可以不要再直呼对方的名字,就像真正的好搭档一样呢?这样才更亲密嘛。”
“真是个好主意!”影子说,他现在已经彻头彻尾地成了主人,“你这么说,实属心扉敞开,真是太友善了。我也要像你一样友善,也要对你敞开心扉。作为学者,你应该已经很了解人生来的天性能有多么奇怪。有些人碰不得那种灰色的纸,会令他们感到恶心;有些人则受不了指甲刮擦玻璃窗的声音;至于我嘛,我每次听到你对着我直呼其名,就会感到不对劲。我会觉得自己仿佛又贴在了地上,又变成了你的影子。希望你能理解,这算是某种敏感吧,并不是我自视甚高。我不能让你再对我直呼其名了,不过我很乐意对你直呼其名,算是折中一下吧。”于是,打这之后,影子便开始对他的这位曾经的主人直呼其名了。
“越来越不像话了。”学者心想,“我只能喊他的姓氏,他却要对我直呼其名!”不过他还是选择忍气吞声。
最后,他们终于抵达了海滨的疗养胜地。在人群中间有一位美丽的公主,她身上有一种怪病,她看东西的目光总是异乎寻常的透彻,这对她造成了很大的困扰。比方说现在吧,别人尚未看出任何端倪,她却已经看出眼前的来访者并非寻常之人了。
“人们说,他到这儿来是为了让胡子长出来。不过依我看,真正的病根是他没有影子。”
她的好奇心被就此唤起。沿着海滨的散步道,她与陌生的来客攀谈起来。作为国王的女儿,她不必拘泥于礼数,于是她对他直言相告:“你的问题是,你无法投射出影子。”
“尊贵的殿下,您的话真是切中要害。”影子答道,“据我所知,您也有着怪病,您看东西的目光总是异乎寻常的透彻,不过您的情况已经好转了。诚如您所见,我有了一个影子,也是异乎寻常之物。与我紧密为伴的这个影子您应该已经看到了吧?对于其他人而言,大家都有着寻常意义上的影子,而我对于所谓的寻常完全不在乎,就好比我们允许仆人穿上上好的制服,所用的衣料比我们身上的衣服还要高档,相应地,我也把我的影子装扮得像个真正的人。唔,你瞧啊,我甚至还给他配置了一个专属于他自己的影子。我不得不承认,这是一笔昂贵的开销,不过我就是喜欢不同寻常的东西。”
“哎呀!”公主心想,“难不成我的病真能好?这里可是世界第一的海滨胜地,近来这里的水带有某种神奇的疗效。趁这地方越发灵验,我不应该离开。更何况我跟这位来客很是投缘,我但愿他的胡子别长出来,否则他就会离开这里了。”
这天晚上,公主和影子在豪华的舞厅里共舞。她身姿轻盈,而他更为轻盈,她从未同这样一位舞伴共舞。她告诉他自己来自哪个国家,而他对此了然于胸——因为曾经去过那儿,只是那段时间她并不在。他窥视过所有的窗户,无论是高窗还是低户;他见多识广,早已谙熟一切;他能答出公主的任何问题,还能提出建议,令公主惊愕不已。公主已经深信不疑,他一定是全世界最聪明的人。他的学识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于是,当他们一起跳舞的时候,她爱上了他。影子对此心知肚明,因为她的眼睛死死地盯着他,几乎要将他洞穿。他们再次共舞,她贴近告诉他,自己已经爱上了他。然而此事不能就这样轻率定下,她必须考虑到自己的国家、王位,以及王权统治下的人民。
“他是个聪明人,”她对自己说,“这是优点之一。他跳起舞来很有魅力,这也是他的优点。不过,他的学识会不会只是流于表面呢?这很重要,我必须考验考验他。”
她很巧妙地问了一些极难的问题,全都是她自己无法解答的问题。影子做了个鬼脸。
“你答不上来了?”公主说。
“这种问题,我还是小孩子时就能答上来。”影子说,“唔,我相信就连我的影子都能回答你,他就在门口。”
“你的影子!”公主说,“真是不得了呀!”
“当然我也不能十分确定,”影子说,“不过我确确实实正是这么觉得,因为他一直跟随着我,多年来我说什么,他便听什么。是的,我觉得应该没问题。不过,尊贵的殿下,您必须允许我向您坦言,对于被误当成人类这件事,他自己颇为自豪。所以,要是他的心智真的足以回答您的问题,那么他得到同等于人类的待遇也就顺理成章了。”
“我赞成!”公主说。
于是她走向站在门口的学者,然后同他谈论太阳和月亮,谈论人民,谈论他们内心的真实想法,以及他们表面上所呈现出来的态度。他回答得充满智慧,令人满意。
“他究竟是何方神圣,居然有一个如此睿智的影子!”公主心想,“如果选他作为自己的夫君,那么对于我的人民和国家来说,简直就是天赐福祉。我一定不能错过!”
于是公主和影子定下誓约,而在她回到自己的王国之前,没有人会知道这件事。
“不能让任何人知道。就连我的影子也不行!”影子说。对此他有自己的考虑。
最后,影子和学者来到了公主统治的那个国家,此时公主已经归位。
“听着,我的好朋友,”影子对学者说道,“如今我将登上高位,尽享荣华富贵,所以我会特别为你做点什么的。你会跟我一起住在我的王宫里,跟我一起坐进皇家马车,每年可以领取十万元俸禄。不过,你必须让所有人都把你当成影子,永远也不得说起你曾经是人类。每年,我都会选一个晴朗的日子,在阳台上坐浴阳光,届时你必须伏在我的脚下,老老实实地扮演影子。告诉你,我就要和公主结婚了,今晚就将举办婚宴。”
“不行!这也太过分了,”学者说,“我不答应,也不会照办的。这样等于欺瞒了整个国家,也背叛了公主。我会把一切公之于众——我是个真正的人,你才是假扮成人的影子。”
“没有人会相信的。”影子说,“给我理智一点,不然我就喊卫兵了。”
“我这就去见公主。”学者说。
“可惜我比你先一步。”影子说,“你会被关进大牢。”
学者果真被关进了大牢,因为卫兵们只服从那个即将同公主成婚的人。他们认的便是这个。
“咦,你怎么在发抖,”影子走进她房间的时候,公主说,“发生什么了?今晚你可不能病倒,我们就要成婚了。”
“我刚才的遭遇,简直可怕至极,谁也不可能有这样的遭遇。”影子说,“你想想!作为一个可悲的影子,抬不起头是理所当然的。可是你想想!我的影子居然为此发疯了,他居然以为自己是个真人——你想象一下好了!他要把我当成他的影子!”
“太可怕了!”公主说,“我希望他已经被关起来了!”
“噢,那是当然的。我恐怕他再也不会有机可乘了。”
“可怜的影子,”公主说,“他真是太不幸了,让他那仅有的、渺小的生命得以解脱,应该也是一种善行吧。经过一番深思熟虑,我认为将他处死是很有必要的。”
“真是遗憾,他曾经是个忠诚的仆人。”影子说着,假装叹息起来。
“你有着高尚的灵魂。”公主对他说。
那天晚上,整座都城灯火通明,礼炮轰鸣,士兵们举枪庆祝。他们的婚礼便是这般规模!公主和影子来到阳台上,面对民众享受着源源不绝的欢呼喝彩。
对于这一切,那位学者浑然不知,因为他们已经把他处决了。
国王的新衣
很多年以前有位国王对穿衣打扮极为讲究,为了添置新衣,他将钱财挥霍一空。他对军队漠不关心,对戏院也毫无兴趣,马车通常闲置不用,只有在显摆自己的新衣服时才会出行。每天的每个钟头,他都要穿不同的外衣。当人们谈起国王的时候,不管是什么国王,大家通常会说:“国王在会议室里。”然而这里的人们可不这么说,他们通常说的是:“国王在他的更衣室里。”
在他所居住的庞大城邦,生活总是那么愉快而奢华。每天都有外来者进城,而这些外来者当中混入了两个骗子。他们谎称自己是织布工,而且还让人们信以为真了。这两个人还声称他们能织出最为华贵的衣裳,只要你能想象得到,他们就能办到。他们织出的衣服不仅颜色和纹案异乎寻常地好,还有一种奇特的功能:对于那些不称职的人,抑或傻得不可思议的人,这种衣服是看不见的。
“那种衣服一定很适合我。”国王心想,“只要我穿上那种衣服,我就能看出朝中哪些人并不称职,还能明辨智者和傻瓜。没错,我势必要尽快把这样的衣服弄到手。”他向那两个骗子支付了一大笔钱,让他们立即展开工作。
那两人架起两台织布机,装模作样地织起布来,实际上织布机上什么也没有。他们要来最上等的蚕丝和最纯的金丝,然后全部塞进了自己的行囊,转而在空无一物的织布机上工作至深夜。
“我想知道一下,那两个织布工的进展如何。”国王心想。不过,但凡是不称职的人,都会看不见那种织物。一想到这点,他便感到有点不自在。他固然还没到自我怀疑的地步,不过他认为还是先派其他人前去打探一番比较好。所有臣民都听说了那种衣服的奇异功能,每个人都兴致勃勃,想要瞧瞧别人究竟能有多愚蠢。
“我要派出我最忠诚的大臣。”国王下了决定,“他会是最佳人选,一定能告诉我那些织物究竟是个什么模样,因为他是明察秋毫之人,没有谁会比他更称职。”
于是,忠诚的老臣前去工作间探查,而那两个骗子正坐在里头,对着空荡荡的织布机劳作个不停。
“老天,快帮帮我,”老臣心想,他的眼睛瞪得老大,“我完全没看见任何东西。”不过他没在嘴上这么说。
两个骗子大方地请他靠近一些,以便看清那些精美绝伦的纹案和美丽的色彩。他们指着空的织布机,而那可怜的老臣拼命地盯着那东西,却还是什么也看不到,因为那里压根儿就没有任何东西。“老天,发发慈悲吧,”他心想,“难不成我是个傻瓜吗?我可从没怀疑过自己啊。这事千万不能被人知道,难道我作为大臣并不称职?我绝不能让这事走漏出去,绝不能承认自己看不见那件衣服。”
“告诉我们,你觉得这件衣服如何?千万别有所保留。”两个骗子中的一个说道。
“噢,它太美了——简直迷人极了。”老臣透过他的眼镜假装凝视起来,“何等美丽的纹案,何等美丽的色彩!毫无疑问,我一定会向国王禀报,这件衣服是多么令人欣喜。”
“听到您这么说,我们实在太高兴了。”骗子们说。他们继而就所有色彩介绍了一番,还对那些错综复杂的纹理进行了详解。老臣可谓全神贯注,这样他才能把一切转达给国王。他也是这么做的。
很快,骗子们又要了更多的钱、更多的蚕丝和金丝,说是为了继续织衣服。可实际上,那些东西全都进了他们的腰包,没有一根金丝用在织布机上,虽然他们看上去总是在不辞辛劳地工作。
不久后,国王又派出另一位信得过的官员前去查看工作进程,看还要多久才能完工。这位官员重蹈覆辙,他看了又看,始终没能从织布机上看出任何东西。
“这件东西简直妙不可言,对吧?”骗子们问他。他们假装展示和形容着那件并不存在的衣服。
“我知道自己并不傻。”官员心想,“照这么看的话,多半是因为我当官当得不好。这可真诡异。既然如此,就绝对不能让任何人知道。”于是他对着那件看不见的衣服称赞了一番,声称自己为这美丽的色彩和精致的纹案而感到欣喜。他是这么告诉国王的:“那件衣服简直把我迷住了。”
全城都在议论这件美轮美奂的衣服。国王也想亲自见识一番,尽管它仍在织布机上。他找来一众随行人员,其中包括那两位深得信任的老官员——他们已经见过两位织布工——一起去见那两个骗子。他看见两人正在全力以赴地工作,可是织布机上却没有任何丝线。
“简直精美绝伦,”两位自欺欺人的官员说道,“快瞧瞧啊,陛下,多么好看的色彩!多么精细的做工!”他们指着那台空无一物的织布机,心想别人应该都能看见那匹衣料。
“这是怎么回事?”国王心想,“我什么也看不见嘛。这真是太可怕了!难道我是个傻瓜?难道我配不上这个王位吗?简直是史无前例的怪事一桩!”“——噢!美极了,”他说,“我致以最高的赞誉。”说着,他还对着空无一物的织布机点头表示赞许。尽管他什么也没看见,但他是不会承认的。
他的随行官员们看了又看,谁也没看出个所以然,不过他们纷纷附和国王的说法,众口一词地说道:“噢!简直漂亮极了。”他们还建议,国王应该为即将举行的盛大游行,穿上用这种精美绝伦的布匹织就的服装。“美轮美奂!惊艳至极!无与伦比!”随行官员们你一言我一语,每个人都极力装出欢欣雀跃的样子。国王给骗子们颁发了勋章,让他们戴在纽扣眼上,还赐封他们为“织布爵士”。
游行前夕,为了完成国王的新衣,两个骗子彻夜劳作,点燃的蜡烛足有六根都不止,捣腾出一幅十分忙碌的赶工景象。他们装模作样地从织布机上取下衣服,举起硕大的剪刀在空气里又剪又裁。最后他们说:“现在,国王的新衣终于完工了。”
之后,国王亲自带着他的皇室成员和其他贵族前来了。两个骗子各自抬起一条胳膊,仿佛正托着什么东西。他们说:“这是裤子,这是上衣,这是披风。”他们言之凿凿,对每件衣服都如数家珍。“所有的衣服都如同蜘蛛网一般轻盈,穿上它们的人会觉得自己根本就没穿衣服,而这恰恰是因为它们的轻柔舒适。”
“说得对极了。”所有的皇亲国戚统统表示赞同,其实他们什么也没看见,因为那儿根本就没有任何衣服。
“尊贵的陛下,您要是愿意屈尊在此宽衣解带,”骗子们说,“那我们这就帮您在长镜跟前换上新衣。”
国王把自己脱了个精光。于是两个骗子假装为他穿上新衣,一件接着一件。他们围着他的腰际忙得团团转,就好像在给他扎紧什么东西——那想必是他的拖裾——国王不停地转身,对着镜子照了又照。
“陛下的新衣看上去真是棒极了,多么合身哟!”他听见所有人都这么说,“那纹案,实在太美了!那色彩,真是恰如其分!这是一身高贵华丽的装束。”
接着,负责游行事务的大臣宣布:“陛下的天篷已在外恭候。”
“好的,我想我已经准备好了。”国王说,他又对着镜子转了一次身。“这身衣服相当合身,难道不是吗?”他仿佛在兴致盎然地打量着自己的服装。
那些帮国王托拖裾的皇家人员全都弯着腰,伸手触及地板,就好像他们真的都摸到了他的裾摆。然后他们便假装高高地举起、托住那裾摆。他们根本就不敢承认,自己的手里其实空无一物。
就这样,国王在他那豪华的天篷底下开始了他的公开游行。街上的人们,以及在窗口观看的人们都说:“噢,国王的新衣多么好看啊!织布工为他量身定制的衣服是不是完美极了?快看他那长长的拖裾!”没有人承认自己其实没看见任何衣服,因为那只会证明自己要么是个不称职的人,要么是个傻瓜。而在此之前,国王穿过的所有衣服,都没有获得过如此彻底的成功。
“可是他身上什么也没穿呀。”有个小孩子说道。
“大家可有听到过如此纯洁的天真话?”孩子的父亲说。于是人们交头接耳起来,把孩子说的话传开了:“他什么也没穿。有个孩子说他什么也没穿。”
“他身上什么也没穿!”最后,所有的臣民都喊了出来。
国王开始哆嗦了,因为他心想大家应该是对的。不过他又想:“游行还是得继续。”于是他走得更加昂首阔步了,而他的皇家人员仍然高高地托着那根本就不存在的拖裾。
鹳鸟
在一座小村庄的最里头有一栋房子,房子的屋顶上筑有鹳鸟的巢,鹳鸟妈妈和她的四个孩子就住在里面。孩子们伸着脑袋和小小的、黑色的喙(你瞧,孩子们的喙尚未变成红色,不过那也是迟早的事)。就在不远处,鹳鸟爸爸独自站在屋脊上,身姿笔挺又硬朗。他用单腿站立,俨然是一个站岗的哨兵,没有丝毫松懈。老天,他看上去是多么英姿飒爽,只用一条腿站在那儿!他这么纹丝不动的,你搞不好会以为他是用木头雕刻出来的!
“我这架势一定很不赖吧,我的妻子在鸟巢旁边有了一个哨兵呢!”他心想,“人家并不知道我是她丈夫,他们只会以为我是受命于此,在这儿站岗的公务人员。不得不说,我这活儿干得可真漂亮。”
于是他继续用单腿站立着。
一群孩子正在街上玩耍,此时他们看到了鹳鸟,其中胆子最大的男孩开始唱起关于鹳鸟的歌,其他人则跟着一起唱。他们跟领头的一样,只唱了自己记得的那部分:
“鹳鸟,鹳鸟,长腿的鹳鸟,
你还是飞去妻子身边为妙。
她正等候着你,她就在鸟巢,
摇着四个宝宝,哄它们睡觉。
“老大会被吊死,
老二会被啄死,
老三会被烧死,
而老四会被压死!”
“听听他们都在唱些什么!”小鹳鸟们嚷道,“他们说我们会被吊死和烧死!”
“别理会那些,”鹳鸟妈妈没好气地答道,“别去听他们的,这样就不会有什么事的。”
然而那些男孩仍在继续唱,用手指嘲讽地指着鹳鸟一家。只有一个男孩,那个名叫彼得的男孩,他说这样取笑鸟儿是可耻的,就没有参与。
鹳鸟妈妈试着安抚孩子们。“完全不必放在心上。”她说,“看看你们的父亲,他照样那么平静自如地站着,而且照样只用一条腿!”
“可是我们吓得不轻呀!”小鹳鸟们坚称,他们把脑袋深深地缩进了鸟巢里。
第二天,那些孩子又出来玩耍,见到鹳鸟一家的时候,他们又唱了起来:
“老大会被吊死,
老二会被烧死。”
“我们真的会被吊死和烧死吗?”小鹳鸟们问道。
“不,当然不会,”鹳鸟妈妈回答说,“你们将学会飞翔!我会教你们的。然后我们就能飞过牧场,去拜访青蛙们了。它们会在水里对我们卑躬屈膝,唱着:‘呱!呱!’然后我们就把它们全吃掉。那肯定会很带劲儿的哟!”
“再然后呢?”小鹳鸟们问道。
“再然后,整个国境之内的所有鹳鸟,会集结起来为秋季的迁徙进行演习。”鹳鸟妈妈继续说道,“所以你们也该知道,学会如何飞翔届时会有多么重要,假如你们没能学会,那么领队的就会用他的喙把你们统统啄死。所以啊,当我开始教你们的时候,你们可得集中注意力,好好学着才行哦。”
“噢,我们会被啄死,就跟那些男孩说的一样!听啊,他们又来了,又唱起来了!”
“别理会他们,把注意力集中到我这儿来,”鹳鸟妈妈说,“在大规模演习结束后,我们将会飞去气候温暖的国度。噢,那儿离这地方很远,要越过重重的山脉和森林。届时我们会抵达埃及,那里有四个角的石头房子,上头还有个顶点,高得直入云霄。他们把那些房子称为金字塔。那些房子极为古老,远远超出我们鹳鸟的想象范畴。他们那儿还有一条河,河里的水漫出河岸,把整片土地变得泥泞得不行!我们可以在那些泥泞的湿地里漫步,抓青蛙吃。”
“噢!”小鹳鸟们喊了起来。
“是的,千真万确。那里棒极了,你们什么都不用做,只管成天吃东西便可。而当我们在那里享乐的时候,这里的树上连一片绿叶都不会剩下,会变得异常寒冷,云朵都会冻成片状,然后变成白色的碎片坠落下来。”
当然了,她说的其实是雪花,只是她不知道还有什么别的办法,能向小鹳鸟们解释雪花这种东西。
“那么那些淘气的男孩也会冻成碎片吗?”小鹳鸟们问道。
“不会,他们不会变成那样的,”鹳鸟妈妈答道,“不过他们也好不到哪儿去,只能郁闷地枯坐在阴暗的屋子里。而我们,那可就不一样啦,我们会在外国的土地上,在花丛间,在温煦的阳光中飞翔。”
一段时间以后,小鹳鸟们长大了一些,他们已经能够从鸟巢里站立起来观察自己身处的这个宽广世界了。每天,鹳鸟爸爸都会给他们带来色味俱佳的青蛙、鲜美的小蛇,还有各种各样鹳鸟喜欢的山珍海味。他耍把戏逗弄他们的时候,他们笑得多么开心呀!他会把脑袋整个儿向后枕在尾巴上,然后把喙咬得嘎嘎作响,如同打击乐器一般。然后他会给他们讲故事,内容不外乎都是关于他们有朝一日将会亲眼看到的湿地。
终于有那么一天,鹳鸟妈妈让他们出了巢,来到了屋脊上面。
“现在,”她说,“是时候让你们学习飞翔了。”噢,他们是那么摇摇晃晃、步履蹒跚,想利用翅膀找到平衡,可还是差点就跌下了屋顶!
“现在看着我,”鹳鸟妈妈招呼道,“像这样把持住你们的脑袋!像这样把腿迈开!一,二!一,二!只有这样,你们才能学有所成!”
说着,她从屋顶飞起一小段距离,小鹳鸟们笨拙地跟着尝试。砰的一声!他们摔到了地上。他们的身子还是太沉了。
“我不要飞了。”最小的那只小鹳鸟一边抱怨,一边爬回了鸟巢,“去什么气候温暖的国家,我才不在乎呢!”
“噢,那看来你是想等到冬天到来的时候留在这儿活活冻死,是吧?”鹳鸟妈妈质问道,“你想要那些男孩跑来吊死你们、打死你们、烧死你们,对吧?行啊,我这就把他们叫来!”
“噢,不!别去叫他们!”那只小鹳鸟喊道,他再次跳出鸟巢来到屋脊上,跟其他小鹳鸟待在了一块儿。
到了第三天,他们终于能飞起来一点儿了,于是他们觉得自己应该已经可以高飞至空中,然后不挥动翅膀,在天空中盘旋,然而——当他们真的尝试的时候——砰的一声!——他们又摔下来了!他们这才发现,想要停留在空中,还是要挥动翅膀才行。
有一天,那些男孩又来了,他们又唱起了那首歌:
“鹳鸟,鹳鸟,长腿的鹳鸟!”
“我们可不可以飞下去,把他们的眼珠子啄出来?”小鹳鸟们气急败坏地问道。
“当然不可以,”鹳鸟妈妈毫不迟疑地回答说,“不要理会他们。把注意力放到我身上。这才是更为重要的事情。一,二,三!现在我们朝右边飞。一,二,三!现在朝左边飞,飞去烟囱那儿。好极了。最后那次飞得太完美了,看来你们明天就可以跟着我飞去湿地了。有几家很不错的鹳雀也会带着他们的孩子去那里,我要让他们瞧瞧,我的孩子是最棒的。记得要趾高气扬一点儿,那样会让你们看上去状态更佳,令你们变得引人注目。”
“可是那些粗鲁的男孩,我们就不能先去报复一下吗?”小鹳鸟们问道。
“噢,他们要是喜欢瞎嚷,就让他们去嚷好了。”鹳鸟妈妈回答道,“你们将乘着云朵飞翔,飞去那片有金字塔的温暖国土,而他们将在寒冬中瑟瑟发抖。到那时,他们那儿连一片绿叶也没有,连一只甜苹果也不会有。”
“但我们还是要报复!”小鹳鸟们交头接耳,然后继续练习飞行。
这会儿,在街上的男孩们当中,最坏的就是领头唱歌的那个男孩。他还是个很小的男孩,应该还未满六岁,不过小鹳鸟们觉得,他至少已经有一百岁了,因为他的个头比他们的爸爸妈妈大得多。他们又怎么弄得清小孩和大人的岁数呢?
小鹳鸟们决计向这个男孩复仇,因为就是他最先开始唱那首歌的,而且他总是这样。现在小鹳鸟们长得更大了,他们下定决心要采取行动。最后,为了让他们安静下来,鹳鸟妈妈不得不向他们保证,那些男孩一定会受到报复,不过在他们离开这个国度的那天到来之前,他们不可以动手。
“首先,在大规模迁徙演习期间,我们会观察你们的表现如何。”她告诫他们,“如果你们表现得不好,惹得领队用他的喙来啄死你们,那就说明那些男孩唱得没错,至少把你们啄死是被说中了。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好的,你们等着瞧吧。”小鹳鸟们回答说。老天!他们变得多么努力!他们每天都在练习,练出了那么灵巧和轻盈的飞行技艺,光是看着他们飞翔就是一种享受。
最后,冬季来临,所有鹳鸟开始集结演习,他们即将飞往气候温暖的国度,摆脱这里的寒冬。那景象是何等的壮观!所有的小鹳鸟必须飞越森林和村庄,展示出他们所学的本领,因为他们将要面临的会是一段极为漫长的征途。小鹳鸟们表现得很好,他们的成绩单上的评语是:“极为出色,善于捕捉青蛙和蛇!”这可是最高的评价,意味着他们可以将捕获的青蛙和蛇作为奖品吃掉。于是他们大快朵颐!
“现在我们要开始复仇了!”他们对着鹳鸟妈妈嚷道。
“好吧,”鹳鸟妈妈同意了,“我有了个主意,应该会是比较好的做法。我知道有个池塘,人类的孩子都躺在那里面,直到鹳鸟们出现,把他们带去他们的父母身边。躺在那个池塘里的漂亮孩子们做着甜美的梦,那是他们以后都不会再有的美梦。所有父母都想有个小孩子,而每个小孩子又都想有个小妹妹或小弟弟。现在,我们要去那个池塘,带上一个小孩子,妹妹或弟弟都行,把他们带给那些不唱恶劣的歌曲、不嘲笑我们的孩子。而那些坏孩子,他们将一无所有。”
“那么,那个顽劣、丑陋、带头唱歌的男孩呢?”小鹳鸟们很想知道,“我们要如何处置他?”
“在那个池塘里,”鹳鸟妈妈不紧不慢地说道,“还有一个小孩子,他已经在睡梦中死去。我们把他带给那个男孩。他会因此哭泣,因为我们给了他一个死去的弟弟。而那个好孩子,他曾对取笑我们感到羞愧!我们会给他送去一个弟弟或妹妹!而且,鉴于他的名字叫彼得,你们以后也都将被称为彼得!”
事情正如鹳鸟妈妈所说的那样。所有的小鹳鸟,都被取名为彼得。直至今日,所有的鹳鸟都被称为彼得。
笨汉斯
乡间有一栋老旧的宅邸,里头住着老乡绅和他的两个儿子。这两个儿子都机智过人,他们认为自己已经聪明到了难以形容的地步。他们决定前去向国王的女儿求婚。他们有权这么做,因为公主已经向公众宣布,谁展现出的口才最好,谁就能成为她的丈夫。
兄弟俩预先做了八天准备。他们的时间有限,不过这也已经足够了,因为他们本来就很有能耐,每个人都知道他俩多有本事:其中一人把整本拉丁语词典记得烂熟于心,还把近三年的报刊内容全部背了下来——背得滚瓜烂熟,正着背、倒着背都不在话下。另一人通晓法律条文,但凡是市议员必须知道的条款,他全都牢牢地掌握了下来。理所当然地,他很确信自己在政务方面一定能应对自如。此外,他还会在裤子的背带上绣图案——他不仅是个博学的正经人,手艺也十分了得。
“我会得到公主的!”他俩都这么说。他们的父亲给了他们一人一匹漂亮的马。能背诵词典和报纸的那个儿子分得一匹煤黑色的马;精通政务和刺绣手艺的那个儿子分得一匹奶白色的马。然后他们在嘴角上抹了些鱼肝油,好让嘴皮子变得更溜。
仆人们全都聚集在院子里送他们上马出行,也就在此时,第三个兄弟出现了。确实还有一个兄弟,虽然从来就没人正眼瞧过他,因为他并不像那两个兄弟一样有学问。事实上,大家都管他叫“笨汉斯”。
“你们穿着最好的衣服是要上哪儿去啊?”笨汉斯问道。
“我们要去国王的宫殿向公主求婚,国王的部下已经在全国正式发布了消息,你难道没有听说吗?”于是他们把事情告诉了汉斯。
“老天哟,”笨汉斯说,“我觉得我也得去!”然而他的兄弟们爆发出一阵大笑,骑上马便离开了。
“父亲,”笨汉斯喊道,“也给我一匹马吧,我也想要结婚。如果公主接受我,那我就跟她结婚;如果她不接受我,那我还是要跟她结婚。”
“一派胡言!”老乡绅答道,“在我这儿,你一匹马也别想要到。啧啧,你连怎么得体地讲话都不知道。你的两个兄弟才是有脑子的人。”
“如果马不行的话,那我就用公羊吧。”笨汉斯说,“那只羊是我自己的,它驮着我上路没问题。”于是他骑上公羊,用鞋跟戳了戳羊肚子,一路飞奔起来。
“哟呼!真够快的!我来啦!”笨汉斯吆喝着,唱起歌来。他的嗓门儿很大,声音传得老远。
不过他的两个兄弟仍遥遥领先。他俩互相不置一词,因为都在琢磨着如何来一场了不起的演讲。那是自然的,这种事确实得仔细准备一番,把说辞记熟了才能有备无患。
“嗨哈!”笨汉斯喊道,“我来啦!瞧我在路上发现了什么!”他把自己捡到的死乌鸦拿给他们看。
“蠢货!”他的兄弟们说,“你捡那种东西干什么?”
“哈哈,我要把它送给公主!”
“行啊,你去送吧。”他们一边骑着马,一边大笑道。
“嗨哈!我又来啦!瞧瞧这回我发现了什么!这种东西,可不是每天都能在路上捡到的哟!”他的两个兄弟又转过头来,想看看汉斯这回又捡了什么。
“蠢货!”他们说,“那不过是一双旧木鞋,而且鞋帮子都破成那样了。这也要拿去送给公主啊?”
“那是当然的啦。”笨汉斯回答道。他的兄弟们再次在马背上大笑起来,他们仍然跑在他前面。
“嗨哈!我又来啦,”笨汉斯又喊道,“捡到的东西越来越好啦!这一回可真是好东西呀!”
“嗯,这回你又捡到了什么呢?”兄弟们问道。
“噢,我还真不能告诉你们,”笨汉斯说,“公主该多么喜欢这东西哟!”
“呃!”兄弟俩说,“得了吧,那不过是一摊沟里的烂泥!”
“是啊,没错,”笨汉斯说,“可这是最棒的烂泥。瞧,它正在从指缝间溜走呢。”于是他赶紧把烂泥装进了口袋。
他的兄弟们仍在他前头以最快的速度疾驶着,如此这般,他们抵达城门的时间足足比汉斯早了一个钟头。在大门口,每个跑来求婚的应征者都拿到了一张号码票。他们一到场就开始排队,六人一排,挤作一团,连胳膊都抬不起来。这招可真聪明,若不是如此,他们肯定会把排在前面的人撕成碎片,因为每个人前面都排着一个人。全城的居民都围在城堡边上,想要透过窗户看看公主是怎么对付应征者的,只见那些进去后的年轻人全都变得张口结舌。
“这个不行!”公主说,“让他出去!”
眼下,轮到那个背过词典的兄弟上场了,可是他在排队的时候已经把背过的内容忘得一干二净。地板在他的脚下咯吱作响,而天花板由许许多多的镜面组成,弄得他只看到自己站在自己的脑袋上。每扇窗户那儿都站着三个书记员外加一个市议员,他们会把应征者讲的每个字都记录下来,以便这些内容能在第一时间登上报纸,然后去街角售卖,两便士一份。
这真是一种可怕的考验。旁边还有好几个烈火熊熊的火炉,连排烟管都烧得通红。
“这地方真是热得要命。”眼下这位兄弟说道。
“这是因为父王今天在这儿烤鸡。”公主说。
“坏了!”现在他上场了,却不知道该怎么应对此时的局面,他想要开口说点儿机智的话,可是嘴里连一个字也吐不出来。“坏了!”
“这个不行!”公主说,“让他出去!”于是他不得不离场。
现在,轮到第二个兄弟上场了。
“这里真是暖和得要命。”他说。
“是啊,我们今天在烤鸡。”公主答道。
“什么——你说什么——呃——什么来着?”他开始结巴了,这些全被书记员们记录了下来,“什么——你说什么——呃——什么?”
“这个不行,”于是公主又说,“把他带出去!”
现在轮到笨汉斯了,他直接骑着公羊就进去了。
“这里真是热得要命啊。”他说。
“我在烤小鸡呢。”公主答道。
“哇,那太好了!”笨汉斯说,“我想把我的乌鸦也烤烤可以吗?”
“请便。”公主说,“对了,你有用来烧烤的工具吗?我既没有蒸煮锅也没有平底锅。”
“我有。”笨汉斯接过话来,“这是我的蒸煮锅,上面还有个小把手呢!”说着,他取出那只旧木鞋,然后把乌鸦塞了进去。
“哇,这样就能有一顿美味佳肴了!”公主说,“可是我们要怎么才能弄到调味酱呢?”
“我口袋里就有。”笨汉斯又接过话来,“其实啊,我这儿多得不行呢,倒出来一点也不碍事。”说着,他从口袋里倒出一点烂泥来。
“我喜欢这位!”公主说,“不管问什么,你总有办法解决,而且你的口才很好。我要选你做我丈夫。不过,我们所有讲过的话和正在讲的话,都被记录下来了,明天就会在报纸上刊登出来,这点你知道吗?你看那边,每扇窗户那儿都有三个书记员外加一个老市议员。那位市议员可是所有人里面最靠不住的,他什么都不懂!”
她说这些,只是想吓唬吓唬他,但所有书记员都幸灾乐祸地咯咯偷笑起来,把墨水滴子都洒在了地板上。
“噢,这些都是正派人!”笨汉斯说,“至于那位议员,我一定要把我身上最好的东西送给他。”说着,他翻出口袋,把湿漉漉的烂泥扔在了议员的脸上。
“聪明之举!”公主说,“我从没这么干过,不过这下我算是学到一手啦!”
就这样,笨汉斯当上了国王,拥有了妻子和王冠,坐上了王座。这个故事,就是从那位市议员捣腾出来的报纸上读到的——不过这并不可靠,你们可别当真哦。
小艾达的花儿
“我可怜的花儿们,就要这么死去了。”小艾达说,“昨晚它们还很漂亮呢,可是现在,每片叶子都枯萎、凋谢了。它们为什么会这样呢?”她问那位学生,他正坐在沙发上。
她很喜欢他,因为他会讲那么多好听的故事,还会在纸上剪裁出曼妙的图案,比如在心形的轮廓里藏着跳舞的小妇人,还有各式各样的花朵,各种带有可开关门扇的城堡。他是一个快乐的男生。
“今天我的花儿看上去病恹恹的,这是为什么呢?”她又问道。说着,她把枯萎的花束拿给他看。
“它们身上发生了什么,你不知道吗?”学生说,“昨天夜里,它们参加了一场舞会,所以这会儿累得撑不起脑袋啦。”
“花儿们可不会跳舞。”小艾达说。
“噢,其实它们会跳的。”学生说,“只要等到夜幕降临,我们去睡觉的时候,花儿们就会穿上精致的衣裳,举行欢闹的舞会派对。差不多每个夜晚,它们都会举行这样的舞会。”
“花儿中的小孩子不能参加这样的舞会吗?”
“小雏菊们可以参加,来自山谷的小百合们也可以参加。”
“这些顶漂亮的花儿,它们在哪里跳舞呢?”小艾达又问道。
“你有去过那座美丽的花园吗?它就在城外,在国王消夏时居住的城堡附近。记着——在那里,只要撒上一些面包屑,天鹅们就会向你游来。相信我吧!那就是最漂亮的花儿们跳舞的地方。”
“昨天我就在那儿,跟我妈妈一起,”小艾达说,“可是那儿的树上连一片叶子都没有,花儿也一朵不剩。它们都到哪里去了呀?去年夏天我还看到过很多呢。”
“它们都在城堡里呐,那是当然的。”学生说,“等国王和他的官员们回城,花儿们就悄悄地从花园跑进城堡,然后在那儿寻欢作乐。你真该看看它们。两朵最可爱的玫瑰花分别攀上了国王和王后的宝座,成了花国王和花王后。所有的红色鸡冠花都在两侧列队成排,它们站直身子,弯腰鞠躬,看上去就像是皇室寝宫里的侍从。接着登场的是各种盛装打扮的花朵,盛大的舞会就此开场。蓝色的紫罗兰们是海军学员,风信子和藏红花是它们的舞伴,它们用‘女士’称呼‘她们’。而郁金香和卷丹百合是年长的现场看护,会确保舞会妥善进行,监督大家的言行举止是否得体。”
“可是,”小艾达又说,“花儿们在国王的城堡里跳舞,难道就没有人来惩罚它们吗?”
“没有任何人知道这件事,”学生说,“诚然,城堡里有个老看守,他在那儿看管着一切。有时他会带着大串的钥匙进行夜巡,但是花儿们只要一听到钥匙的声音就会立即保持安静,纷纷躲藏起来。它们只从窗帘后面探出脑袋来偷看,然后老看守就要说了:‘我在这里闻到了花儿的味道。’可是他什么也没能瞧见。”
“多好玩呀!”小艾达拍起手来,“那我会不会也看不到那些花儿呢?”
“噢,那很容易。”学生说,“下回你再去那儿的时候记得从窗户朝里偷看,就能看到它们了,我就是这么做的。我看到一朵修长的黄色百合花躺在沙发上,把自己扮作了宫女。”
“那植物园里的花儿们可以去城堡吗?它们能走这么远吗?”
“当然能啦。只要它们愿意,就能一路飞翔。你可有看到过美丽的蝴蝶——白色的、黄色的,还有红色的?它们看上去几乎就像花儿一样,而且,它们过去真的就是花儿呢。它们就是花儿,脱离花茎,跃至高空,在空气中扇动花瓣,仿佛那些花瓣全都变成了小翅膀。于是它们就这样飞了起来,如果表现得够好,那么就能获许飞上一整天,而不用回家端坐在花茎上。久而久之,它们的花瓣就真的变成了翅膀。你其实早已亲眼目睹,不过嘛,植物园里的花儿们很可能还没有去过国王的城堡,也不知道每晚到那里去会是多么有趣。所以啊,我来告诉你如何给那位植物学教授一个惊喜。你知道我说的哪位——他住得离这儿很近。没错,下回你去植物园的时候,告诉他那儿的一朵花,就说城堡里正在举办一场盛大的舞会。花儿们会交头接耳,然后齐齐飞走。等到教授来到植物园,他就会发现花儿们全都不见了,而他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它们都去了哪儿。”
“花儿们怎么交头接耳呢?你知道花儿是不会说话的。”
“它们确实不会说话,”学生表示同意,“但是它们能传递暗号啊。你可有留意过,不管在什么时候,只要有微风拂过,花儿们就会互相点头,还会用叶片做手势。它们这样,就是为了互相交流呢。”
“那教授能读懂这种花语吗?”
“他当然能啦。有一天早上他来到植物园,瞧见一株大荨麻正在用它的叶片朝一朵靓丽的康乃馨巧言搭讪,‘你看上去真漂亮,我是多么爱你哟。’教授不怎么喜欢这种勾当,于是压住了大荨麻的那些叶子,因为那就是它的手指。结果他被狠狠地蜇了一下,此后他就再也没敢把手放在荨麻叶上咯。”
“噢,这多有趣呀!”小艾达开怀大笑起来。
“怎么会有人朝小孩子的脑袋瓜里灌输如此荒谬的东西?”这时一位来访的议员说道。他看上去颇为严肃,这会儿也坐到了沙发上。他一点也不喜欢这个学生,每当他看到学生裁剪出那些奇怪、有趣的图案,他就会嘟嘟囔囔——有时是悬挂在绞刑架上的人手里拿着一颗心,意思是此人偷走了人们的心;有时是骑着扫帚的女巫用鼻子顶着自己的丈夫。对于这些东西,议员极为不赞成,他总是会像眼下这么说道:“怎么会有人朝小孩子的脑袋瓜里灌输如此荒谬的东西——如此愚蠢的幻想?”
然而对小艾达来说,学生告诉她的有关花儿的一切都是那么的不可思议、妙趣横生,她还在想着那些东西呢。她的花儿们之所以抬不起脑袋,是因为它们彻夜欢舞,疲惫不堪。嗨呀,它们肯定是累出病来了。她给它们带去了一张漂亮的小桌子,平时她总是把玩具放在上面。这张桌子的抽屉里装满了最好玩的东西,她的娃娃索菲正躺在娃娃床上睡觉,不过小艾达对她说:“索菲,你真的可以起床啦,晚上再到抽屉里睡个够吧。我可怜的花儿们都病啦,今晚,要是我能让它们睡在你的床上,那它们也许会再次好起来的。”
她把娃娃拿起来的时候,索菲看上去气得要命。她一语不发地绷着脸,因为不能睡自己的床了。小艾达把花儿们放到了床上,然后给它们盖上小被子。她对它们说,一定要好起来,一定要好好躺着。说着,她又去给它们泡茶,这样它们明天就会好起来,就能起来活动了。她小心翼翼地放下娃娃床的床帘,这样早晨的阳光就不会晒到它们的脸蛋。
一整夜,她都想着学生所说的那些。爬到床上之前,她透过窗帘偷看着妈妈种的那些葱郁的盆栽——有风信子,还有郁金香。她轻声低语着:“我知道你们今晚会去参加舞会的哦。”
然而,花儿们假装没有听懂她的话,连一片叶子也没有动弹。不过小艾达早就知道了它们的秘密。
躺到床上以后,她久久地想象着花儿们在国王的城堡里跳舞的情景。看到那样的场景,该会是多么快乐啊。“我的花儿们真的会在那里吗?”她好想知道,接着便睡着了。夜里,当她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梦见过那些花儿,梦见了那个学生,还有那位议员。梦里,议员斥责了那个学生,他说那些东西简直愚蠢、荒谬至极。小艾达的睡房里阒然无声。夜灯的柔光铺洒在桌面上,小艾达的爸爸妈妈都睡着了。
“我的花儿们还在索菲的娃娃床上睡觉吗?”小艾达心想,“我真想知道一下。”
她从枕头上微微抬起头朝着半掩的门望去,她的花儿和玩具都在那儿。她侧耳倾听,好像有谁在弹奏钢琴。钢琴的声音那么细柔,比她听过的任何一次都要动听。
“我绝对敢确信,花儿们都在跳舞呐。”她自言自语道,“噢,我的天呐,我真想瞧瞧它们呀。”然而她不敢起身,因为那样可能会把爸爸妈妈给吵醒了。
“我好希望花儿们能到这里来!”她心想。可是它们不会。音乐声还在继续,是那么好听,她再也无法待在床上了。她踮起脚尖走到了门口,然后朝隔壁的房间悄悄看去。噢,多么奇妙——她在那儿看到了多么奇妙的景象!
隔壁房间里没有夜灯,却如同点了灯似的通明。月光透过窗户流淌到地板中央,看上去几乎就跟白昼一般明亮。风信子和郁金香在地板上连成长长的两排,没有一朵花儿留在窗台上。花盆变得空空如也,花儿们在房间里优美地起舞,它们旋转、摇曳,用修长的绿叶相互联结,组成了一条完整的花链。
钢琴旁边,坐着一朵高高的黄百合。小艾达记得它,因为去年夏天,那位学生说过:“百合花看上去是不是很像莱恩小姐?”那时所有人都笑了,而此时此刻她才明白,她们之间确实有一种动人的相似,百合花弹奏着钢琴的身姿真的跟那位年轻的女士像极了。它时而久久地屈身,把黄色的脸侧向一旁;时而又侧向另一旁,和着动听的音乐微微颔首。
谁也没有觉察到小艾达的存在。她看到有一朵身手灵活的蓝色番红花跳上了放玩具的桌子,然后径直来到娃娃床前,把床帘向后一撩,病了的花儿们就在里面,然而它们一下子就起身了。它们互相点头示意,也要去跳舞。那个破旧的扫烟囱工娃娃,它的下嘴唇已经破损,但也站了起来,向美丽的花儿们躬身致意。而花儿们看上去又恢复如初,它们跃下桌子融入了舞群,欢度夜晚的好时光。
似乎有什么东西从桌子上掉了下来。小艾达一瞧,原来是狂欢节过后留下来的桦木魔术棒。它跳下桌子,仿佛觉得自己也是一朵花儿。这根魔术棒还真的用纸玫瑰把自己打扮成了花儿的模样,而在它的脑袋上还顶着一尊小蜡像,蜡像小人头戴宽边帽,就跟议员戴的那种如出一辙。
魔术棒跳起了玛祖卡舞。它用三条红色的假腿跳来跳去,还卖力地蹬着脚。花儿们可没法跳出这种舞来,因为它们的身子实在太轻了,没法蹬出像魔术棒那样的舞步。
忽然之间,蜡像小人变成了又高大、又权威的模样。他绕着身边的纸花飞快地转起圈子,还说道:“怎么会有人朝小孩子的脑袋瓜里灌输如此荒谬的东西——如此愚蠢的幻想?”那一刻,他活脱脱成了那位戴着宽边帽的议员,脸色蜡黄,脾气坏得不得了。不过纸花们予以了反击,它们朝着他那细瘦的小腿儿发动攻击,直到他瑟缩回去,再次变回了蜡质的小人。这场突如其来的变化是如此的荒唐而有趣,小艾达忍不住笑了起来。
那根权杖似的魔术棒舞到哪儿,上面的那位“议员”也不得不跟着舞到哪儿,不管他是变成又高大、又权威的模样,还是保持着戴黑色宽边帽的小蜡人形象。花儿们替他说了些好话,尤其是那些在娃娃床上休息过的、生过病的花儿。魔术棒这才消停下来,让他休息休息。
也就在这个时候,它们听到抽屉里传来一记响亮的撞击声。那里面放着小艾达的娃娃索菲,她正跟玩具们躺在一起。扫烟囱工赶紧跑到桌子边缘,然后用肚子贴住桌面,趴在那儿试图把抽屉给拉开一点儿。接着索菲便坐了起来,她看了看自己周围,然后露出一脸的惊讶。
“哇,大家正在举行舞会!”她说,“怎么就没人告诉我呢?”
“你愿意跟我跳舞吗?”扫烟囱工问她。
“你会是个不错的舞伴!”她说道,却转身背对着他。
她坐到了抽屉的边缘,希望会有一朵花儿来邀请她共舞。然而根本就没有花儿过来,于是她假装干咳起来:“咳,咳,咳!”可是,仍然没有花儿过来邀请她。更让她不舒服的是,扫烟囱工这会儿已经自己下去跳舞了,而且他跳得好极了。
没有一朵花留意到索菲的存在,哪怕一星半点的留意也没有。于是她让自己从桌子猛地摔到了地板上。这下子,花儿们都跑过来询长问短了,“你没伤着自己吧?”它们对她亲切极了,尤其是睡过她的娃娃床的那些花儿。好在她毫发无伤。小艾达的花儿们向她致谢,因为它们借用了那张漂亮的娃娃床,而娃娃床让它们好了起来。它们把她领到地板中央,那儿铺洒着明亮的月光,它们和她一起跳舞,而其他花儿们连成一圈,将它们围拢在里面。现在索菲一点儿也不气恼了,她说,大家可以继续睡她的娃娃床。对于自己睡在抽屉里面,她压根儿就不介意。
不过花儿们说:“谢谢你,可是我们用不上了。我们活不了太久,不可能继续睡你的娃娃床了。明天我们就会死去。请告诉小艾达,在花园里将我们埋葬,就埋在金丝雀之墓旁边。这样,等到来年夏天,我们又会再度生长,长得比过去更加美丽。”
“噢,你们不能就这么死去。”索菲说着,亲吻了所有的花儿们。
接着,画室的门打开了,更多的花儿们跳着舞一拥而入。小艾达简直无法想象,它们究竟是来自何处,莫非——嗨呀,它们一定是从国王的城堡那儿直接过来的。先是进来两朵高贵的玫瑰,它们戴着金质的小皇冠。这两位是花国王和花王后。接着是迷人的紫罗兰和康乃馨,它们向每一个人致意。它们还带来了随行乐队,身高马大的罂粟花和牡丹花吹奏着豌豆荚,吹得脸都憋红了。蓝色风信子和雪莲花摇晃出叮铃声响。那是一种多么奇异的音乐。其他花儿都跟着它们,大家一块儿翩翩起舞。蓝色的紫罗兰和粉色的报春花做了舞伴,而雏菊和山谷百合也做了舞伴。
所有的花儿都互相亲吻了对方,那场面看上去简直美极了。到了说晚安的时候,小艾达也悄悄回到了床上。睡着之后,她又梦见了所有目睹过的一切。
翌日天一亮,她就迫不及待地来到小桌子跟前,想看看那些花儿们是否还在。她掀开了罩在娃娃床周围的床帘。是的,它们还在那儿,可是它们凋谢得比昨天越发厉害了。索菲躺在抽屉里面,仍旧在小艾达所放的地方,看上去是那么困倦。
“你记得要跟我说什么吗?”小艾达问道。
可是索菲看上去呆愣愣的,她始终默不作声。
“你可真不好,”小艾达对她说,“想想它们对你多好呀,它们全都陪你一起跳舞呢。”
她打开一只小巧的纸盒,一只绘有鸟儿图案的纸盒,然后把死去的花儿们放了进去。
“这就是你们的美丽纸棺,”她对它们说道,“等到我的表兄们从挪威过来探望我们,他们可以帮着我一起把你们埋葬到花园里。这样,到了明年夏天,你们就会再次复苏,变得比以前更美了。”
她的挪威表兄是两个快活的男孩,他们分别叫做乔纳斯和阿道夫。他们的父亲给了他们两把新石弓,而他们正要拿给小艾达瞧瞧。小艾达告诉他们,可怜的花儿们死去了。于是他们许下诺言,要为花儿举办一场葬礼。两个男孩走在前面,肩上扛着石弓。小艾达跟在后面,手捧美丽的纸盒,里面安置着死去的花儿。在花园里,他们掘了一座小小的坟墓。小艾达亲吻了花儿们,然后合上纸盒,将它葬入了泥土。阿道夫和乔纳斯没有枪,也没有礼炮,但是他们拿起石弓,在花之墓的上空射击致敬。
茶壶
从前有一只骄傲的茶壶。瓷器的出身让它感到很是骄傲,修长的壶嘴和惹眼的壶把手也让它倍感自豪。不管是前面还是后面,它都很有料。前面有壶嘴,后面有壶把手,这便是它最引以为傲的两件东西。不过它从不提它的壶盖,因为壶盖摔坏过,经过铆接修补后还是千疮百孔。人们总是避开自己的缺点不谈——但别人会谈。杯子、奶酪罐、糖罐——确切地说,也就是其他茶具们——它们老是盯着壶盖的缺陷。比起那只完好无损的壶嘴和用来显摆的壶把手,它们更喜欢谈论壶盖。茶壶对它们的勾当清楚得很。
“我太了解它们了,”它自言自语道,“我也很清楚自己身上的缺陷。不过这恰好体现出了我的谦逊和质朴。每个人都有缺陷,但每个人也都有优点。杯子只有把手,糖罐只有盖子,而我两样都有。我还比它们多一样东西,这样东西它们永远也不会有。我比它们多一个壶嘴,这让我在茶桌上傲视群芳。糖罐和奶酪罐都不过是打下手的,我才是真正要上台面的人物。是我把芳香洒向口渴难耐的人们,是我肚子里的中国茶叶给寡淡的开水增添了味道。”
这些话都是茶壶年轻气盛时说的。彼时它常驻于茶桌给人提供茶水,时不时地被那些纤纤玉手提起来使用。不过那种纤纤玉手可难伺候了,它终于被失手摔在地上,壶嘴和壶把手都摔断了。于是关于壶盖的话题从此打住,因为再说就没什么意思了。茶壶奄奄一息地躺在地板上,肚子里的开水汩汩地流出。这对它是一个巨大的打击,而最令它痛心的莫过于其他茶具们对它的嘲笑——它们倒是不去嘲笑那个失手把它摔坏的人。
“有些回忆我永远也不会忘记!”后来,当茶壶回顾自己的人生时,它说道,“人们说我已经没用了,于是把我丢在墙角,第二天就被送给一个要饭的女人。我变得穷困潦倒,不管到哪里都是一言不发。不过也正因为如此,我才迎来了更好的新人生。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有人在我肚子里填了土,对于一只茶壶而言,这简直就等同于被人埋葬了。然而那人又在土里种下一根花茎。是谁种的,又是谁把它送给了我,我根本就不知道。花茎的存在代替了中国茶叶和开水,弥补了壶把手和壶嘴的破损。它长在土里,也为我带来了新生,它变成了我的心,于是我有了鲜活的心,那是我从未拥有过的。我从此有了生命,有了力量,有了跳动的脉搏。花茎开始发芽,蔓延出意识和知觉,然后将其注入花儿。我看着花儿,看得真真切切,然后在它的美丽中变得忘我。可以因为其他事物而忘我,这真是一种幸事啊!
“花儿并没有感谢我,它甚至没有意识到我的存在——但所有人都羡慕它,称赞它。这让我感到很快乐。而花儿所感受到的快乐,应该比我还要多得多吧!
“某天,我听见有人说它需要一只更好的花盆。于是我被摔成了两半——我真的很疼——花儿被移入了更好的花盆,而我被扔去了院子。虽然我躺在地上,变成了残片,但我已经拥有了一段永远不会忘怀的回忆!”
她真是一塌糊涂
市长站在敞开的窗前。他身穿礼服衬衫,佩戴精致讲究的胸针。脸刮得很干净,这是他自己动手刮的,不过他不小心刮伤了自己。他在伤口上贴了一小片报纸。
“听好了,小子!”他粗声粗气地喊道。
他口中的“小子”正是洗衣妇的儿子,这会儿他正好经过,便恭恭敬敬地摘下帽子。这顶帽子的帽檐坏了,因此可以直接团起来塞进口袋里。男孩身上的衣服虽然破旧,却非常干净、修补整齐,他穿着沉重的木鞋毕恭毕敬地站着,就好像是站在国王面前。
“你是个好孩子,举止得体的好小伙!”市长说道,“我猜你母亲正在河边洗衣服吧。显然,你是要把口袋里的那东西带给你母亲。你母亲的嗜好真是一塌糊涂!你弄了多少来着?”
“半品脱。”男孩低声说道,他的声音在发抖。
“今儿早上她还要来上半品脱?”市长继续问道。
“没有,那是昨天!”男孩答道。
“两个半品脱,不就是一整品脱嘛!她真是一塌糊涂!有这样的人存在,真是一种悲哀啊。告诉你母亲,她应该为自己感到羞耻。你可别也变成酒鬼——不过我猜你也快了!可怜的孩子!你现在可以走了。”
于是男孩走了。他的手里依然拿着帽子,风把他的金发吹成了涟漪。他沿着街道一路走,穿过小巷来到河边。那里,他的母亲正忙着在搁脚凳上洗衣服,她正用一块木板拍打着亚麻衣物。水势很急,磨坊的水闸开着,床单被水流冲刷着,都快把她手中的木板卷走了,她好不容易才稳住身子。
“我都快被冲走了。”她说,“你来了真好,我正好需要喝点什么补充一下。水里冷极了,我已经在里头站了六个钟头。你给我带什么来了?”
男孩把酒瓶子递了过去。他母亲张嘴喝了一小口。
“噢,这下感觉好多了!我又暖和起来咯!这东西好比热腾腾的饭菜,却不像饭菜那么贵!喝吧,我的儿子!你的脸色看上去那么苍白,你身上的衣服太薄,一定很冷吧。别忘了这是秋天。噢,河水好冰冷啊!我可千万别病倒了!我不会的。再给我来一小口吧,然后你自己也喝一点儿,但是只能喝一点点哦,因为你不能染上酒瘾,我亲爱的可怜的孩子!”
她从水里走出来,来到男孩所在的桥上。她的腰间围着草席,水沿着草席和衬裙滴落而下。“我干活、做苦工,做得手指甲鲜血直流,但是只要能凭自己的双手把你养大,我就心甘情愿,我亲爱的孩子!”
就在此时,一个上了年纪的女人走了过来。她衣衫褴褛,瘸了一条腿。一缕浓密的假发垂挂下来,遮住了她的一只眼睛,那只眼睛是瞎的。这缕假发或许是为了遮住那只瞎眼,然而它却恰恰彰显了她的这个缺陷。这一带的人们都管她叫“戴假发的玛伦”,是洗衣妇的老朋友。
“你这个可怜人呐,”她叫了起来,“在冰冷的河水里干这种苦活,当然需要喝点什么暖暖身子啦!可是那些喜欢说三道四的人,就连你喝的那几口酒也不放过!”于是男孩把市长对他讲过的那番话又跟他母亲说了一遍。玛伦碰巧亲耳听到了那些话,她当时听到市长在一个孩子面前那样说他的母亲酗酒,实在感到恼火得很,因为就在同一天,市长自己大摆晚宴,不知上了多少瓶酒。
“都是些上好的酒啊,烈性酒!不少人喝得酩酊大醉,但他们却不管那叫酗酒。反正他们总是对的,你却被说成一塌糊涂!”
“什么!市长真是那么说的吗,孩子?”洗衣妇问道,她的嘴唇在颤抖,“照他的说法,你母亲成了个一塌糊涂的人!也许他是对的,尽管他不应该对一个孩子说这些。然而我绝不会抱怨,因为他们家以前待我不薄。”
“哎,也是,你在市长家做过事,当时他的父母还健在呢。那是很多年以前的事了。从那时起,人们吃了不知多少蒲式耳的盐,所以现在嘴巴都干了吧!”玛伦大笑道,“今晚的大型晚宴要延期举办了,如果一切还没有准备就绪的话。我从杂务工那儿听说,一小时前他们收到一封信,信里说,市长那个在哥本哈根的弟弟死了。”
“死了!”洗衣妇喊道,脸色煞白得如同死人。
“这跟你有什么关系?”玛伦说,“当然了,你肯定认识他,因为你在他们家做过事。”
“是真的死了吗?他可是最好、最善良的人啊——真的,很少有像他那样的人!”泪珠沿着她的脸颊滚落而下。“噢,我的上帝啊!我感到天旋地转起来了!一定是因为我喝了一整瓶酒。我快站不住了,我感觉糟透了!”说着,她倚在篱笆上,以防自己倒下。
“老天,你病了,肯定是病了!”玛伦说,“一定要撑住呀!不好,你真是病了!我看还是带你回家比较好!”
“可是我要洗的东西还在那儿!”
“我会处理的。来,把你的胳膊给我。孩子可以留在这儿,看着那些衣服等我回来。我会把剩下的也洗掉的,只剩下几件啦。”
可怜的洗衣妇,她的双腿在身子下面打颤。“我在冰冷的河水里站得太久,从昨天起就没吃过任何东西!我发起高烧来了。噢,我主基督啊,帮帮我,带我回家吧!噢,我可怜的孩子呀!”她哭泣起来。
男孩也哭了,他独自坐在河边看着那些湿漉漉的衣物。两个女人走得很慢,洗衣妇拖着她那虚弱的肢体穿过小巷,走过市长居住的那条街道。当她走到市长家门前的时候,终于无力地瘫坐在了鹅卵石地上。一群人立即在她四周围观起来。
玛伦一瘸一拐地跑到院子里找人帮忙。市长和他的宾客们则出现在了窗口。
“是那个洗衣妇!”他说,“她有点喝多了,真是一塌糊涂啊!那个俊俏的男孩有这样一个母亲,真是令人同情,我倒是很喜欢那孩子,可惜他的母亲真是一塌糊涂。”
洗衣妇被带去了她自己的陋室,然后被安置在了床上。好心的玛伦赶紧给她准备一杯热乎乎的麦芽酒,还在里面放了黄油和糖——在这种情况下,她实在想不出更管用的药方了——然后她便回到了河边。在河边,她本想把衣服好好地洗了,不过眼下也只能草草了事。她直接把那些衣服从水里捞起来,然后放进了篮子里。
那天夜里,她又出现在了洗衣妇那间寒碜的陋室里。她问市长的厨子讨来两只烤马铃薯和一大块火腿肉,要给这个生病的女人吃。然而洗衣妇说她只要闻着香味就够了,让玛伦和孩子吃了那些食物。“香味也是很有营养的嘛。”她说。
男孩被抱到了床上和他的母亲睡在了一起,他斜枕在母亲的脚上,身上则盖着一条毯子。那条毯子是用一蓝一红、两条不同地毯的残骸缝接起来的。
现在洗衣妇感觉好些了。热乎乎的麦芽酒让她又有了力气,美食的香味也给了她滋养。
“谢谢你,我好心的朋友,”她对玛伦说道,“趁这孩子睡着的时候,我想跟你讲一件事。他已经睡着了。瞧他闭起眼睛,睡得多甜啊。他不会知道他母亲所受的苦。但愿上帝不要让他也受那样的苦!哎,当时我在议员家里做事——也就是市长的父亲。那会儿,他们家最小的儿子正好学期结束回家。那时我还是个天真无邪的年轻姑娘,是个正派姑娘——我敢对天发誓。还是学生的他是那么讨人喜欢、那么风趣,在他身上流淌的每一滴血都是正直、真诚的。不会有比他再好的年轻人了。虽然他是议员家的儿子,而我只是一个用人,但我们还是相爱了——这一切都是纯洁的。不管怎么说,只要人们真心相爱,那么一个吻就算不得是罪过。于是他告诉他的母亲,他爱上了我。在他的眼睛里仿佛有一位天使,一位精明、善良而诚实的天使。当他再次动身要去学校的时候,为我戴上了一枚金戒指。
“他走后,女主人把我叫去谈话。她看上去非常严肃,但还是很和善,说起话来精明得就像一个天使。她指出了我俩之间的差距,不管是在精神层面还是物质层面,我和她儿子之间都有一道鸿沟。‘现在他只是被你的美貌所吸引,但是美貌会随着时间而褪色凋零。你没有他那样的学历,你的层次不可能及得上他的水准。我很尊重穷人,’她继续说道,‘我也知道,很多穷人死后会在天国享有很高的地位。他们的地位会比很多富人都高。然而在这个世界,这道鸿沟是不可逾越的。如果放任你们不管,你俩同乘的马车将会一路磕磕绊绊,最终会连同你俩一起翻车的。我认识一个叫埃里克的手套匠,是个老实善良的手艺人,他会娶你的。他的收入条件很不错,而且没有小孩。你好好考虑一下吧!’
“女主人说的每个字都像尖刀一般戳着我的心。但是我明白,她是对的。她的那些话对我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我吻了她的手,苦涩的眼泪也滴落到了她的手上。当我躺回自己房间的床上时,眼泪变得比之前还要苦涩。噢,漫长而沉闷的夜晚随之而来——只有上帝知道我有多么痛苦!
“直到星期天去教堂做礼拜,我才感到伤痛逐渐平息,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平静。也许是天意,就在离开教堂的时候,我遇到了埃里克。那一刻我明白了,我们很适合对方。我们属于同一阶层,非常相配。况且他的收入条件很不错。于是我直接朝他走过去,拉起他的手,问他:‘你还想娶我吗?’
“‘想的,我是永远不会变心的。’他说。
“‘你愿意娶一个喜欢你、尊敬你,但是并不爱你的姑娘吗?’
“‘我相信你会爱上我的。’他说。于是我们就那么携手了。
“我回去找到了女主人。她儿子送给我的那枚金戒指,那枚我每天都紧紧系在心上,每晚都戴在指间的戒指,如今被我摘了下来。我吻住它,吻得嘴唇流下鲜血。然后把它交还给了女主人,并告诉她,下星期教堂就会发布我和手套匠的结婚喜讯。
“女主人抱住我,吻了我,她没有说我是个一塌糊涂的人,也许在那个时候,我确实要比现在好得多,因为当时我还不曾领教这世上的不幸。婚礼在圣烛节举行,头一年我们过得很幸福。我丈夫手下有一个工匠,还带着一个学徒,还有你,玛伦,那时你还是我们的用人呢。”
“噢,你当时是个多么好的女主人啊!”玛伦说,“你和你的丈夫对我那么好,我永远也不会忘记的!”
“啊,你和我们一起度过了那些好时光!那时我们还没有孩子,我再也没见过那个学生。噢,好吧,我见到过他一次,但是他没有看到我。他出席了他母亲的葬礼,我看到他就站在墓旁,看上去脸色苍白,那么悲伤——但那完全是因为他母亲的离世。此后,当他父亲去世的时候,他身在国外,没有回来出席葬礼。他再也没有回来。听说他成了一名律师,一直没有结婚。但是他不会再想起我了,就算见到了我,也不可能再认出我—— 现在的我已经变丑了。这样或许对谁都好!”
她接着述说那些苦难的日子,后来不幸降临到了他们头上。那时他们的积蓄已有五百元,而隔壁的一栋房子售价两百元。经过考虑,他们觉得可以把它买下来,拆掉后再重建一栋新的,这会是一项不错的投资,于是他们买了那栋房子。经砖瓦匠和木匠们评估,造一栋新房子需要一千两百元。于是埃里克去了哥本哈根,通过信用贷款借到了全额钱款,然而运送钱款的船只失事了,钱也跟着没了。
“也就在那个时候,我亲爱的孩子出生了。现在他就睡在这儿。此后他父亲陷入漫长的病痛折磨,整整九个月的时间里,我每天照料着他的起居。然而我们的厄运还没有结束。我们借的钱越来越多,财产一件接着一件变卖。最后埃里克死了。从那时起,我为了养活孩子开始做苦工,去擦地板、洗衣服,不管做得好还是做不好,我都会尽可能地去做。然而我已经好不起来了,这是上天的旨意啊!他就要带我走了,他会给我的孩子更好的安排的。”说完,她便昏睡了过去。
到了早上,她看上去好多了。她觉得自己已经复原,于是便决定马上回去工作。然而就在她碰到那冰冷的河水时,突然一阵颤抖。她的双手开始抽筋,向前踉跄了一步,然后倒了下去。她的脑袋搁在岸上,可是双脚却浸泡在河水里,两只塞了稻草的木鞋都被水流给冲走了。
玛伦发现了她。她正好过来给她送咖啡。
有人到她的陋室捎来消息,说市长要见她,因为他有话要告诉她。可是已经太迟了。医生告诉大家,可怜的洗衣妇已经死了。
“她是因为酗酒过度才死的。”市长说。
那封带来市长弟弟死讯的信还附带着一份遗嘱,这份遗嘱里有一笔六百元的遗产,是他弟弟留给手套匠遗孀的,也就是曾经为他父母做事的那个姑娘!这笔钱必须无条件地以任何面额形式支付给那个姑娘和她的孩子。
“有人谣传,我弟弟和那女人一直相爱着,”市长说,“幸好她已经死了。现在这笔钱就留给她的孩子了。我会安排他和正经人一起过日子,好让他以后成为一个不错的工匠。”我们的主为这些话送上了祝福。
市长派人去接男孩,承诺会照管他。他还对男孩说,他母亲死了是一件好事,因为她真是一塌糊涂。
他们把洗衣妇安置在了教堂墓园的穷人区。玛伦在她的墓地上种下一棵玫瑰树,而男孩就陪同在她身旁。
“我亲爱的妈妈,”说话的时候,他的眼睛里泛出了泪花,“她是个一塌糊涂的人,这难道是真的吗?”
“不,那不是真的!”年迈的玛伦说道,她朝天空望去,“这么多年来,我一直知道那不是真的,尤其是在她去世前的那个晚上,我更加对此确信无疑。我告诉你吧,她是个善良的好女人,我们的主也会这么说的。所以,像‘她真是一塌糊涂’这样的胡话,就让别人去说好了!”
飞箱
从前有个极为富裕的商人,富得可以用银子铺满一整条街,而且剩余下来的银子还能再铺满一条小巷。不过他是不会去干那种勾当的,他知道钱应该用对地方。从他身上出去的若是便士,那么回来的一定得是克朗。他便是这么一位商人——后来他死了。
如今他的儿子继承了所有钱财,从此过上了优越的生活。他每晚都去参加化装舞会,用纸钞折叠成纸偶,在湖边拿金币代替鹅卵石片打水漂玩。钱就这么付之东流,这笔遗产很快便挥霍殆尽。最后他只剩下四便士,以及一双拖鞋和一件睡衣可穿。
曾经的那些朋友如今对他都漠不关心,因为他再也无法同他们一起抛头露面了。不过在这些人当中,还是有一位不错的仁兄,此君给他送来一只老旧的箱子,并留下口信,告诉他可以装点什么进去,然后便告辞离开了。这倒是好事一桩,可是他根本就没什么东西可以装进箱子,于是就自个儿坐了进去。
这可不是一只普通的箱子。只要按住箱锁,它就会飞起来。可不是吗,它真的飞起来了。咻!它飞上烟囱,飞入云端,飞向了天际。箱底咯吱作响得厉害,他害怕自己会穿过箱底坠落下去,这样的话,他迟早会摔个大跟头的!老天哟!不过最后他总算是安全着陆了,降落在了土耳其人的岛上。他把箱子藏进了树林,用枯树叶掩盖起来,然后出发去了最近的城市。他真是来对了地方,因为土耳其人全都穿着睡衣和拖鞋,跟他的行头完全是一个路子。
他路遇一位带着孩子的保姆,于是他说:“你好啊,土耳其保姆。告诉我,位于城市边缘的那座宏伟而巨大的宫殿究竟是什么来着?就是布满了高窗的那座。”
“那是苏丹王的女儿住的地方。”保姆说,“曾经有人预言,当她坠入爱河就会变得不幸福,所以除了她的父母,谁也不准前去探访。”
“谢谢你。”商人的儿子说。他回到树林,坐进飞箱,咻地飞去了宫殿的屋顶。从那儿,他爬到了公主的窗前。
公主正躺在沙发上熟睡,她看上去那么漂亮,商人的儿子忍不住亲吻了她。公主醒了过来,大惊失色,不过商人的儿子对她说,他是一位土耳其先知,他不远千里飞过天空,只为前来见她一面。这让公主听了很是欢欣。
他们坐在一起,肩并着肩,他就她的双眸讲起故事。他说它们是那么乌黑亮丽,宛如深邃的湖泊,而她的思绪就如同美人鱼一般从那里游过。他还说起她的前额,说它就像是覆盖着白雪的山坡,上面还有着许许多多的厅廊和绘画。接着他又对她说起鹳鸟,说它们带着可爱的小孩子飞越大海。噢,这些故事实在太美妙了!于是他向她求婚,而她立刻就答应了。
“不过,你必须等到星期六再来。”她对他说,“那天我的父母亲会和我一起喝茶。当我告诉他们我就要跟一位土耳其先知结婚的时候,他们一定会感到骄傲的。而你所要确保的,就是给他们讲一个真正的好故事,因为我的父母都很喜欢听故事。我母亲喜欢那种教人进步、蕴含道德的故事,不过我父亲喜欢那种富有趣味、能把他逗笑的故事。”
“那么我带来的结婚贺礼,会是一个美妙的故事。”他对她说,此后他们便要分别了。公主先将一把镶满金币的马刀作为礼物送给了他,这件礼物很有用。
他飞走了,去给自己买了一件新睡衣,然后到树林里编故事。这事儿可不容易。不过到了星期六,他好歹是及时完成了。苏丹王、王后以及满朝官员一起在公主的茶会上恭候着他,对他的接待规格极为隆重。
“你会给我们讲个故事对吗?”王后说,“一个带有教育意义、发人深省的故事。”
“同时也是一个能把我们逗笑的故事。”苏丹王说。
“诚如诸位所愿。”商人的儿子说。然后他便开始讲故事了。现在就请仔细听吧。
“从前有一捆柴火,他们对自己的尊贵出身颇感自豪。他们的家族之树——确切地说,那是一棵高大巍峨的松树,他们都是那棵树上的小木片——是森林里寿命最长的老树。柴火们躺在厨房的架子上,对身边的打火盒和旧铁罐聊起了他们年轻时的日子。
“‘当时我们还是那些绿色树枝的一部分,’他们说,‘说起来,我们确确实实曾是树枝的一部分哟!每个早晨、每个夜晚,我们享用晶钻茶,这种茶也被称为露珠。我们终日享受着阳光,还有小鸟们会给我们讲故事。显而易见的是,我们那时是多么幸福安康,因为其他树木的外衣只能维系于夏季,而我们家族能够终年披持常绿的外衣。可是后来伐木工们来了,一切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们的家族从此分崩离析。家族的主干变成了一艘大船的主桅,只要情况需要,就会在全世界航行。其他树枝则去向各处。而如今我们的工作,是给下层社会的人们带去光明,这就是我们这些曾经高贵的人之所以会来到这间厨房的原因。’
“‘我的命运截然不同。’铁罐说,他就在柴火们旁边,‘打从我来到这个世界的那一刻起,我就对其他事情一无所知,我只晓得烹饪啊刷洗啊,就那么日复一日,始终没完没了的。我干的都是实打实的糙活儿,而这实际上正是厨房里最要紧的活计。我仅有的放松时间要到晚餐过后才开始,那种时候我总是又干净又整洁,在厨房里跟我的伙伴们开口聊天。只有洒水壶不参与,他时不时要到院子里去做短途旅行,而我们总是待在屋内。我们唯一的新闻来源是菜篮子,他一讲起话来别提有多么忧国忧民了。唔,就在前些日子,一只支持保守党的罐子由于忧虑过度,跌下去摔碎了。我告诉你哦,菜篮子那家伙是自由党支持者!’
“‘你说得太多啦。’打火盒的打火石冒出了火星子,‘还是让这个夜晚轻松愉快一点吧。’
“‘是呀,来聊聊我们当中最有贵族气派的人吧。’柴火们说。
“‘别,我可不想谈论我自己。’瓦罐说道,‘今晚还是让我们来找点乐子吧。我先开个头好了。我会给你们讲讲我们熟知的事物。这不需要费什么想象力,而且很有意思。在波罗的海边,在丹麦的山毛榉树旁……’
“‘这个开头好极了。’碟子们喋喋不休道,‘这个故事正是我们喜欢的。’
“‘在那里,我度过了自己的年轻时代。那里的人们把家具擦得亮堂堂的,把地板扫得干干净净的,每个月的第十四天他们还会换上新的窗帘!’
“‘你这故事讲得多好呀!’扫帚说,‘一下子就能听出来,这是一位女士讲的故事,不带任何不雅的字眼。’
“‘是啊,能感觉得出来。’洒水壶说。他来了个欢快的小跳,水洒在了地板上。
“瓦罐继续讲她的故事,故事的结尾和开头一样好。
“碟子们又高兴地喋喋不休起来。扫帚则用西芹做成花冠戴在了瓦罐的头上,她知道这会把其他人惹恼,不过她是这么想的:‘今晚我给她戴上花冠,明天她也会给我戴上花冠。’
“‘现在我要跳一支舞。’火钳说,说着她便跳了起来。哎哟,老天爷,她居然把腿踢到了半空中!就连角落里那张被盖起来的老椅子都忍不住拨开一道口子来偷看她跳舞。‘你们能给我也戴上花冠吗?’火钳说。于是大家也给了她一顶花冠。
“‘真是一群疯疯癫癫的乌合之众。’柴火们说道。
“‘大家让茶壶唱歌,不过眼下她喉咙里的水是凉的。她说只有沸水才能让她唱歌。其实这完全是在装腔作势,她只乐意给上流社会的那些绅士和小姐唱歌。
“窗台上有一支佣人用的旧羽毛笔。除了曾经深深地插进过墨水瓶以外,他就没有任何值得称道的地方了,不过这也算是他唯一值得自豪的特色。
“‘茶壶唱还是不唱,随她的便。’他说,‘我这儿的窗户外面有只笼子,笼子里有只夜莺,他能给我们唱歌。虽然他还没为这种场合事先演练过,但是今晚我们不会太挑剔的。’
“‘我要发火啦,’菜篮子说,‘你们谁也无法想象我现在有多么恼火,你们打算就这样度过今晚?把这屋子里弄得更有秩序不是更好吗?所有人都到指定的位置去,我来安排整个游戏。绝对会很不一样的。’
“‘好嘞,让我们闹起来。’大家闹腾着。
“就在这时候,女佣把门打开了。大家全都静止不动,谁也不说话了。尽管如此,他们还是觉得自己很有一套,并且都认为自己有那么点斤两。‘只要我乐意,’每个人都这么想,‘我们就会有个欢快的夜晚。这完全不成问题!’
“‘女佣拿起柴火,然后点燃了他们。老天,他们烧得火星四射,真够耀眼的!
“‘现在,’柴火们想道,‘大家都瞧见了吧,我们可是第一等的。我们是多么闪耀哟!’然后他们便被烧光了。”
“这真是个好故事,”女王说道,“我觉得自己仿佛置身于厨房,正和柴火们在一块儿呢。我亲爱的先知,你当然可以和我的女儿成婚。”
“确实如此。”苏丹王说,“这个星期六,你就可以迎娶她了。”他们现在用“你”来称呼他了,因为他很快就会成为他们家族的一员。
就这样,举行婚礼的日子定下了。婚礼的前一晚,整座城里灯火通明,饼干和蛋糕被分发给群众。孩子们在街上踮着脚尖,喊着“万岁”,用手指吹着口哨。真是一派热闹非凡的场面。
“我觉得我也应该做点什么才是。”商人的儿子说。这么着,他买来了鞭炮、火箭筒以及各式各样的烟花爆竹,然后把它们装进飞箱,飞到了城市上空。
嘭!鞭炮炸开了,哗哗直响!火箭筒也发射了。土耳其人兴奋地跳得老高,拖鞋都拍到了他们的耳朵上。这般流光溢彩的火星,他们还从未见过呢。现在他们总算明白了,即将迎娶他们的公主的人,真的就是土耳其的先知圣人啊。
商人的儿子一飞回树林,就心想:“我这就要去城里,瞧瞧我这一手的反响如何。”这也确实合乎情理。
噢,瞧他们是怎么说的!他问过的每一个人,都有不同的说法,不过他们一致觉得很棒。简直棒极了!
“我看到了先知圣人本尊,”有人这么说,“他的眼睛闪烁,如同星星;他的胡须起伏,宛若水波。”
“他裹身于炽烈的烟火,”另有人说,“烟火里冒出了好多天使的脑袋呢。”
没错,他听到了很多奇思妙语,而他的婚礼即将于明晚举行。他又回到树林里,打算在飞箱里休息一下——等等,飞箱这是怎么了?飞箱着火了!一道烟火的火星引燃了飞箱,此时飞箱已经烧成了灰烬。他再也不能飞了,再也无法去他的新娘那儿了。她在屋顶上等候着他,等了整整一天,很可能会一直等下去。而他只能在世间游荡,到处讲故事给人听,只是那些故事的精彩程度还不及那个柴火故事的一半。
夜莺
中国的国王是个中国人,您多半已经有所耳闻,而国王身边的那些人,也都是些中国人。这个故事就发生在中国,不过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所以,在它被遗忘之前,还是再说上一遍为妙。
那座王宫简直无异于世界奇观,它完完全全地用细瓷打造,极尽奢华又非常脆弱,触摸的时候必须十分小心翼翼才行。花园里盛开着奇花异蕊,那些最美的花朵均系有银质的小铃铛,只要有人经过,它们就会叮当作响,因此谁也不会错过这些花儿们。是的,正是这一切构成了国王花园的盛大规模。至于它究竟延伸到多远的地方,恐怕就连园艺师也弄不清楚。假如你一直走,一直走,就会来到一片茂盛的森林,那里的树长得很高,湖泊很深。森林与蓝色的深海为邻,它们是如此靠近,以至于高桅船经过的时候几乎就等于是在那些树枝底下航行。在这片森林里生活着一只夜莺,他的歌声是那么动听,就连那总有活儿要忙的穷渔夫每晚外出撒网的时候,也忍不住要停下来聆听他的歌声。
“多么美妙啊。”渔夫说。不过他还得继续忙活,一旦忙活起来也就不再留意了。然而到了第二天晚上,当他再次听到歌声的时候,他又会说:“多么美妙啊。”
世界各地的访客纷纷来到国王的都城,对这座城赞不绝口。他们赞叹这里的宫殿,赞叹这里的花园,可当他们听到夜莺的歌声时,他们说:“这才是最美的。”
访客们回去后到处传播关于夜莺的事迹。学者们写了很多书,有关于那座城的,有关于那里的宫殿的,还有关于那座花园的。当然,他们是不会忘了夜莺的。他们将他奉若至宝。诗人们写下华丽的诗篇,内容不外乎都是关于海边的森林,以及生活在森林里的那只夜莺。
这些书传遍了整个世界,有些甚至还传到了中国国王的手里。国王坐在自己的宝座里,读着这些书,高兴地点着头,因为这些书中关于他的都城、宫殿和花园的描写都是那么辉煌。不过夜莺才是最美的。白纸黑字,他读到了这句话。
“这是怎么回事?”他大声说道,“我从没听说过什么夜莺。在我的王国——就在我的花园里,居然还有着这样的鸟儿——我却根本不知道?在看这本书之前,我就应该知道才对啊。”
这么着,他唤来了阁臣。这位阁臣真可谓趾高气扬,但凡是官衔比他低的人跟他说话,抑或是问他什么问题,他只回答:“去。”这等于就是置之不理。
“人们说,我们这儿有只了不得的鸟儿,名叫夜莺。”国王说,“他们都说他是我的王国之最。我怎么就从没听说过他呢?”
“我也从没听人说起过这个名字。”阁臣说,“他还没到宫里来表演过呢。”
“那我命令他今晚就到我面前来,然后给我表演唱歌。”国王说,“他可是我的财产。现在搞得全世界都知道了,就我还蒙在鼓里!”
“我以前也没听说过他。”阁臣说,“不过我会去找他。我会找到他的。”
可是上哪儿去找呢?阁臣跑上跑下,跑遍了所有的房间和走廊。然而他碰到的那些人,没有一个听说过关于夜莺的事。于是他又跑回国王面前,说那肯定不过是个故事,是那些写书的家伙杜撰出来的。“尊贵的陛下,您不必相信那些书上的东西,那都是胡编乱造的,要不然就是彻头彻尾的妖术。”
“我读的那本书可是地位显赫的日本国王送给我的啊,”国王说,“所以那不可能是一派胡言。我一定要听听夜莺的歌声,我还是要他今晚就来这儿。他会得到最高的知遇之荣,但如果他来不了,那么我就要让宫里的所有人都给我尝尝肚子被揍的滋味,而且就选在晚餐过后揍。”
“遵旨!”阁臣说道。说完,他便急匆匆地上了楼,又跑遍了所有的房间和走廊。半个王宫的人都跟着他一起跑,因为谁也不想在吃完晚餐后让自己的肚子被痛揍一顿。
关于这只非凡的夜莺的下落,眼下仍然毫无头绪。全世界都已经对他了如指掌,唯独他的老家除外。最后,他们终于在厨房里找到一个穷苦的小女工,小女工说:“夜莺?我对他很熟悉。是啊,他真的非常能唱。每天晚上,我都要把餐桌上的剩饭拿去给我那生病的母亲,她就住在海边。每次回来的路上我都会感到很累,于是就会在森林里休息一会儿。也正是在那种时候,我能听见夜莺的歌唱。他的歌声总是让我热泪盈眶,因为那就好像是母亲在亲吻着我。”
“小女工,”阁臣说,“我会给你在厨房安排一个终身的管事职位。如果你能带我们找到夜莺,我甚至还会批准你亲临国王的晚宴。我们已经接到命令,那只夜莺必须在今晚出现在王宫里。”
就这样,他们一起去了那片夜莺经常唱歌的森林,半个王宫的人都出动了。在前往森林的路上,一头母牛哞哞叫了起来。
“噢,”一位大臣叫道,“那一定就是夜莺了。那么小的动物,居然有着如此铿锵有力的大嗓门,我敢说我以前就听过她的歌声。”
“不对,那是母牛在哞哞叫。”小女工说,“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呢。”
这当儿,青蛙又在湿地里呱呱叫了起来。
“真动听!”随行的宫廷人士说道,“现在我算是领教了——简直就像是教堂的钟声。”
“不对,那是青蛙。”小女工说,“不过,我想我们应该很快就能听见他的歌声了。”
这当儿,夜莺开始歌唱。
“这才是夜莺的歌声。”小女工说,“听,听呐!他就停在那边。”她朝一只灰色的小鸟指去,他就在高高的树枝上。
“不会弄错吧?”阁臣嚷道,“好吧,我真是没有料到,原来他是长这副模样,真够平淡无奇的。可能是他看到这么多达官显贵围着自己,一下子有些惶恐失色吧。”
“小夜莺,”小女工对他喊道,“我们仁慈的国王想要听你唱歌。”
“荣幸之至。”夜莺回答说,说完便引吭高歌起来。
“听上去如同玻璃钟铃作响,”阁臣说,“瞧瞧他的小喉咙,颤动得多么厉害。我真是深受震撼,我们从未听过这样的歌声。我敢确信,他一定会在我们王宫里大放异彩。”
“我还要为国王再唱一曲吗?”夜莺问道。他还以为眼下国王就在场呢。
“我漂亮的小夜莺,”阁臣说,“我要非常荣幸地恭请你莅临今晚的王宫盛会。在那里,你尽可以用你那动人的歌声,为陛下带去快乐。”
“我的歌声,只有在森林里才会动听。”夜莺说。然而当他得知那是国王的心愿时,他还是心甘情愿地跟他们走了。
王宫里早已扫榻以待。瓷墙和瓷地板在灯光下显得亮晶晶的。那些系着铃铛的花朵,眼下都被布置到了厅堂和走廊里。人们走来走去的时候,那些铃铛就会不停地叮咚作响,弄得大家几乎连自己讲话的声音都听不见了。
国王正坐在庞大而辉煌的宫殿当中,殿内还给夜莺准备了一根金质的栖木。满朝官员都到了场,他们让小女工站在门背后,现在她已经被任命为“皇家厨房领班 ”。所有人都盛装出席,注视着那只灰色的小鸟,而国王正殷切地朝着他点头。
夜莺的歌声是那么美妙动听,国王的眼眶里涌出热泪,泪珠沿着他的脸颊滚落而下。接着,夜莺的歌声变得更动听了。国王的心都快要融化了,他深受感动,于是想把自己的金拖鞋挂到夜莺的脖子上,然而夜莺婉言谢绝了这份奖赏。能为国王献唱,他觉得已经足够了。
“我看到了陛下眼中的泪水,”他说,“再也没有比这更好的奖赏了。帝王的眼泪是弥足珍贵的,这就是我所得到的奖赏。”说完,他又歌唱起来,歌声无比动听。
“这是我们听过的最迷人、最富有魅力的歌声。”在场的女士们说。她们把水含在嘴里,谁要是跟她们说话,她们就发出咕噜声,因为她们也想与夜莺媲美。就连男侍和婢女们也说这是一种享受。要知道,这是很难能可贵的,因为他们一向就不太懂得欣赏这方面的东西。毫无疑问,夜莺大获成功。他将会留在王宫里,还会有自己专属的鸟笼。他获得批准,白天可以外出溜达两回,晚上则可以外出一回。十二名男侍负责照看着他,他们每人都在夜莺的腿上牢牢地系上了一根丝带,这样的外出方式实在是毫无乐趣可言。
整座城里的人都在谈论这只不可思议的鸟儿。如果有两人照面,其中一个没来得及说“夜”,那么另一个多半已经把“莺”脱口而出了,然后他们还会不约而同地感叹一番,连话都不用讲。有十一个猪肉铺的屠夫给自己的儿子取名为“夜莺”,不过他们一个也不会唱歌。
有一天,国王收到一只大号的包裹,包裹上标有“夜莺”的字样。
“我的夜莺负有盛名,这肯定又是一本关于他的书。”国王说。然而那并不是一本书,包裹盒里装的是一件艺术品,是一只极为逼真的人造夜莺,不同的是,这只夜莺的外表镶满了钻石、红宝石和蓝宝石。只要上了发条,这只人造的鸟儿就会唱一曲夜莺的歌,同时还会摆动它那披金戴银的亮晶晶的尾巴。它的脖子上有一条丝带标签,上面写着:“日本国王之夜莺,不敢与中国国王之夜莺相提并论,自愧弗如是也。”
“这东西不是很漂亮吗?”所有人都这么说。那个把这台装置送过来的人还因此获封了“皇家首席夜莺大使”。
“现在,我们让他们一起唱歌好了。那将会是何等美妙的二重奏啊。”大臣们说道。
如此这般,两只夜莺不得不一起唱歌,然而效果似乎并不怎么样,因为真的夜莺总是即兴发挥,而人造夜莺只会唱固有的调子。
“这不能怪新来的夜莺,”乐师说道,“它把控得很好,我正是这么教它的。”
于是他们又让人造夜莺独唱。它不仅唱得和真的夜莺一样动听,而且模样比真的夜莺更漂亮,如同浑身戴满了手镯和胸针一般光彩夺目。它不厌其烦地把同样的曲调唱了三十三遍,大臣们还想再听上一遍,不过国王说,现在该轮到真的夜莺上场了。可是他到哪里去了?没有人注意到,他已经从敞开的窗户飞走,飞回了绿林里的家。
“他为什么要飞走呢?”国王说。
满朝官员都开始对夜莺诋毁中伤起来,纷纷说他是忘恩负义的坏东西。“好在我们已经有了最灵的鸟儿。”说着,他们又让那只人造鸟唱了一遍。这已经是他们听到的第三十四遍了,还是同样的曲调,不过他们都没怎么记住,因为这首曲调非常复杂。对于这只人造鸟,乐师给予了极高的评价。没错,他说这台奇妙的装置远比真的夜莺要好得多,不仅好在镶满了钻石的外表,就连由机械构造的内在也极为出色。
“你们瞧,女士们先生们,尤其是尊贵的陛下,如果是真夜莺的话,你永远也不可能料到他会唱什么,但是人造的夜莺就不一样了,一切尽在掌控之中,绝不会有任何闪失。我可以把它拆开来解析一番,让各位看看里头的机械齿轮是如何设置、如何旋转,又是如何连带运作的。”
“我们也正是这么想的。”所有人都说。这么着,乐师受命于下个星期天安排人造夜莺举办一场公开音乐会。国王说了,他的臣民都应该听一听。于是人们真的去听了,他们全都沉迷得如同喝了茶一般(茶在中国很受欢迎)。所有人都说:“好。”纷纷竖起大拇指,连连称赞,频频点头。不过,那个听过真夜莺唱歌的穷渔夫说:“这听起来很美,而且很接近货真价实的夜莺的歌声,然而我总感觉缺少了点什么。究竟少了什么呢,我也说不清楚。”
真的夜莺已被驱逐出国土。在他曾经待过的王宫里,人造夜莺如今就坐在国王床边的垫子上,身边摆满了或纯金或镶钻的赏礼。现在它的标签成了“皇家大歌唱家——国王助眠专属”。就等级而言,它的称谓甚至优先排在了“国王”二字左边,难不成是国王自愿让给它的?之所以能让它彰显在左,原因在于心脏。就算是国王,心脏也是在左边的嘛。
关于人造夜莺,乐师写了一部二十五卷的书。那真可谓满纸经纶、卷帙浩繁,充斥着艰涩难懂的中国语言。不过人们都扬言自己读过,而且都读懂了,免得让自己显得很无知,落到被揍肚子的地步。
一年后,国王和他的满朝官员以及所有的中国民众,都已经把人造夜莺的歌记得烂熟于心。现在他们倒是更喜欢这首曲子了,因为自己也会唱了。他们还真都唱过。街上的顽童们唱道:“嗞嗞嗞!咕噜,咕噜,咕噜。”国王也这么唱,简直流行得不得了。
然而有天晚上,人造夜莺正在卖力地为国王献唱时,它身子里有什么东西突然崩裂,传出砰的一声。咯吱咯吱,所有齿轮都停止了转动,音乐声也停了。国王从床上跳下来,然后派人去找医生,可是医生又能做什么呢?于是他又派人找来一个钟表匠。钟表匠又是询问,又是检查,最后总算是勉强修理了一番。不过他还是说,这只鸟的使用寿命恐怕已经到了,齿轮已经严重磨损,如果要替换这些齿轮,势必会破坏它原有的音调。这真是太可怕了。以后他们每年只能让它唱一次,而光是这么一次,搞不好也会超出它的负荷极限。尽管如此,乐师还是来了一段不怎么长的演讲,演讲中又充斥着那套晦涩难懂的中国话,意思不外乎就是这鸟没问题,跟以前一样出色。这么一来,人们又都当真了。
五年过去了,一件真正令人悲痛的事降临到了整个国家头上。中国人所爱戴的国王,如今病倒了。据说他病入膏肓,已然无药可救了。新国王已经选出,随时准备即位。人们站在王宫外的大街上,向阁臣询问国王的情况到底如何。
“去。”阁臣摇着头说。
国王躺在他那豪华的大床上,浑身发冷,脸色苍白。大臣们都以为他已经死了,全都跑去向新国王致敬。流言蜚语在男侍之间传开,婢女们则聚在一起喝茶,眼下正值非常时期。所有房间和走廊都铺上了厚厚的垫子,用以消除人们走动时发出的脚步声。王宫里变得安静起来,死一般地安静。可是国王还没死呢,他只是脸色惨白、身体僵硬地躺在豪华的床上,床的四周围挂着天鹅绒的帘幕以及厚实的金丝流苏。高高的墙顶上开了一扇窗,月光从那儿流泻进来,照在国王和他的人造夜莺身上。
可怜的国王呼吸困难,仿佛有什么东西压在胸口。睁开双眼,才发现那是死神坐在自己胸口。死神戴着国王的王冠,手持国王的黄金宝剑,身上还披着国王的锦旗。层层叠叠的天鹅绒帘幕之间,诡异地冒出了好多张熟悉的脸。他们有的很可怕,有的却是温和、善良的。他们全都出自国王曾经的所作所为,有好的也有坏的。现在死神坐在他的心口,所以他们都回来找他了。
“你是否还记得——?”他们一个接一个地低语着,“你是否还记得——?”他们述说的那些事情,让他的额头上直冒冷汗。
“不,我不愿旧事重提!”国王说,“音乐,音乐,把我们的中国大鼓都敲响,我不要再听到那些述说声了!”可是他们仍在低语。对于他们的每一言每一语,死神都报以中国式的点头。
“音乐,音乐!”国王喊道,“唱歌啊,我的宝贝小金鸟,唱啊!我给你黄金,给你各种宝贝。我把我的金拖鞋挂到你脖子上。唱啊,我求求你了,唱啊!”
然而这只鸟儿始终无动于衷。没有人来给它上发条,没有任何办法让它歌唱。死神用他那空洞的厉眼一刻不停地凝视着国王,周遭一片寂静,死一般地寂静。
突然,窗外传来了歌声。是那只真的小夜莺,他就停在外面的细枝上。他听闻国王面临绝境,特意前来献唱,为他带来慰藉与希望。随着他的歌声,那些鬼魂的幻影逐渐消退了下去,变得愈来愈淡;血液再次在国王那虚弱的身体里流动起来,流得越来越通畅。就连死神听了也说:“继续唱,夜莺,继续唱吧!”
“那,”小夜莺说,“你会归还宝剑、锦旗和国王的王冠吗?”
死神提出交换,条件是再唱一曲。于是夜莺照做了,他歌唱安静的教堂墓园,那里生长着白色玫瑰,那里的接骨木花让空气带上了芳香,那里的草地常绿,总会被那些仍然在世的人的泪水潸然打湿。死神想念起了他的墓园,窗外旋即飘起一股冷飕飕的灰雾,死神随雾而去。
“谢谢你,谢谢你!”国王说,“来自天堂的小鸟,我从前就认识你。我曾经把你逐出我的国土,你却用歌声为我从床畔驱走那些可怕的鬼魂,为我从心口驱走死神。我要怎么做才能报答你呢?”
“你早已报答过我。”夜莺说,“就在我第一次为你歌唱,而你流下眼泪的时候。对于一位歌者而言,这样发自内心的感动远比任何宝石都要弥足珍贵。现在睡吧,在我的歌声中重获新生,康复起来吧。”他唱着歌,直到国王呼呼地酣然入睡,彻底沉入香甜、安宁的睡梦。
国王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在窗外高照。他已经恢复如初,感觉好多了。侍从们一个也没有回来,因为大家都以为他已经死了。而夜莺仍在歌唱。
“你一定要永远留在我身边,”国王说,“只在你乐意的时候为我献唱便可。我会把那只人造的鸟儿摔得粉碎。”
“不必,”夜莺说,“毕竟它也尽力了。把它留在身边吧,我无法在这里筑巢,也无法入住王宫,还是让我来去自由为好。我会停在你窗外的树枝上,唱一些既会为你带来快乐,又会为你带来沉思的歌曲。我会歌唱快乐,也会歌唱悲伤。我的歌声会为你揭开那些隐藏在你身边的善与恶。我是为你唱歌的鸟儿,现在我要飞去辽阔的远方,飞去渔夫的棚屋,飞去农夫的家,飞去许许多多其他的地方,那些地方离你和你的宫廷很远很远。王冠所彰显的一切固然重要,然而比起你的王冠,我更爱你的心。我还会来为你歌唱的,只求你答应我一件事。”
“如你所愿。”国王大声宣布道。他亲自穿上龙袍,然后把沉重的黄金宝剑置于心口。
“只用答应一件事就行了。”夜莺提出他的请求,“你不可以让任何人知道,你有一只能让你洞悉一切的小鸟。只要做到这点,一切就会蒸蒸日上。”说完,他便飞走了。
侍从们前来打理死去的国王的后事——结果他们全都僵在了原地。
国王说:“早上好。”
猪倌
从前有个穷王子,他拥有一个王国。尽管这个王国非常小,但是筹办婚礼还是绰绰有余的。王子已经下定决心,要解决自己的终身大事。
眼下他真是胆大包天,居然说:“你愿意嫁给我吗?”说话的对象是某位国王的亲生女儿。他真的这么说了,因为他名声在外,响彻四方,数以百计的公主都会说,“我愿意!”以及“谢谢你!”不过那位国王的女儿,到底会怎么说呢?唔,我们很快就会知道了。
王子父亲的墓上长了一棵玫瑰树,那真是一棵美丽的树,每过五年才开一次花,而且每次只开一朵。噢,那可是一朵玫瑰花哦!它的芳香能够让人忘掉所有的伤痛与烦恼。王子还有一只夜莺,它唱起歌来,仿佛全世界最美妙的歌曲都被装进了它那小小的嗓门儿里。夜莺与玫瑰即将被作为礼物送给公主,它们被分别装进两只大盒子,然后送去了公主那里。
国王下令把盒子呈到他面前。也就是在那个豪华的大厅内,公主正在和她的侍女们玩“来访者”游戏。她们几乎不干别的事情。公主一看见那两只装有礼物的大盒子,便高兴得直拍手。“噢,”她说,“我真希望我能得到一只小猫咪。”她打开一只盒子,里面是一枝美丽的玫瑰。
“噢,它多么漂亮呀。”侍女们众口一词。
“岂止漂亮,”国王说,“简直是超凡脱俗。”
然而公主用手指戳了戳玫瑰,几乎快要哭出来了。“呸!”她说,“这不是人造的花,这是真花。”
“噢,呸,”侍女们又众口一词,“这不过是朵真花。”
“好了,”国王说,“在我们恼火和发脾气前,不如先看看另一只盒子里装了什么吧。”他打开了那只盒子,里头飞出来一只夜莺。夜莺唱了一小会儿,歌声无比美妙,谁也无法想象还有谁能与其相比。
“无与伦比!”“魅力无穷!”侍女们用一知半解的法语说道,但一个比一个说得差。
“这鸟的歌声让我想起了已故王后的音乐盒。”一位老臣说道,“那只音乐盒有着同样的调子,那鸣啭的腔调也实在是像极了。”
国王像个孩子似的哭泣起来。“唉,是啊。”他说。
“鸟?”公主说,“你的意思是说,这是一只真的鸟?”
“一只活生生的鸟。”把夜莺带来的那个人向她保证。
“那就让它飞走,滚蛋吧。”公主说。她一个字也不想听王子讲,更别提见他了。
不过,要让王子气馁也不是件容易事儿。他把脸涂得又黄又黑,把帽子拉下来遮住眼睛,然后开始敲门了。
“你好啊,国王。”他说,“你好你好,你能给我在王宫里安排一份工作吗?”
“唔,”国王说,“人们总是在找工作,让我想想。我倒是需要一个专门照料猪的人,因为我们的猪已经多到不行了。”
就这样,王子被任命为“皇家猪倌”。他被指派到一间简陋的小屋,就在猪圈旁边,他必须住在那儿。他整日地在岗位上工作,忙得一塌糊涂。到了晚上,他拿出事先做好的小汽锅,这只汽锅做工精巧,边缘布满了小铃铛。煮沸之后,铃铛就会叮当作响,演奏出一支老曲儿:
“噢,亲爱的奥古斯丁,
一切都完了,完了,完了。”
这还不算什么。谁要是把手指伸进这只汽锅的蒸汽里,他就能立即闻到来自城里的任何锅子里的任何晚餐的味道。玫瑰可没这本事!
这当儿,公主恰好和她的侍女们打这儿经过。她听到了那支曲子,于是停下脚步,看上去一副挺高兴的样子,因为她知道怎么弹“噢,亲爱的奥古斯丁”。这是她唯一会弹的曲子,而且她只会用一根手指弹。
“哟嗬,这跟我会弹的那支曲子一模一样嘛。这个猪倌,难道不是很有一手吗?照我吩咐的做,”她命令道,“去问问他,那只乐器锅卖多少钱。”
于是一位侍女受命前去,走进了猪圈里面,不过她事先穿上了套鞋。
“这只锅子,你要怎样才肯卖?”她问道。
“我要十个公主的吻。”猪倌说。
“乖乖,吓死人了!”侍女说。
“而且一个也不能少。”猪倌说。
“喂,那人怎么说?”公主很想知道。
“我都没法告诉你。”侍女说,“他实在太吓人了。”
“那就到我耳边小声告诉我。”于是侍女说了,她也听了。“乖乖,这人也太下流了吧!”公主说。说着,她便离开了那地方。不过才没走出多远,她便再次听到了那些漂亮铃铛的演奏:
“噢,亲爱的奥古斯丁,
一切都完了,完了,完了。”
“照我说的做,”公主又下令道,“去问问他,我的侍女的十个吻,他愿不愿意接受。”
“不接受,我谢谢你了。”猪倌说,“十个公主的吻,否则锅子我是不卖的。”
“真是令人作呕!”公主说,“那你们至少得把我围起来,这样就不会被别人看见了。”
于是她的侍女们将她团团围住,然后把裙子撑得老大,而与此同时,王子得到了那十个吻。公主这才得到了那只锅子。
接下来,狂欢开始了。这只锅子还从没被这么折腾过呢,她们不停地拿它煮东西,从早到晚,从王臣的宴会到鞋匠的早餐。整座城里,但凡是她们认识的人,全都用过这只锅子了。为此,侍女们又是欢舞,又是拍手。
“现在我们知道谁有美味的羹汤和烙饼了,还知道谁有粥和肉排。是不是很有趣呀?”
“有趣极了。”卧房的领班说道。
“好了,不管怎么说,我是国王的女儿,”公主提醒她们,“我是怎么得到这只锅子的,你们不许对任何人说起。”
“看在老天的份上,绝不会说的!”大家都这么说。
不过猪倌——也就是王子,目前没人知道他不是真的猪倌——还是一如既往地忙碌不堪。这次他做了一只发声玩具。只要把它摇来转去,它就会发出华尔兹舞曲、快步舞曲,以及各种人们耳熟能详的舞曲乐声。
“这东西真是无与伦比!”公主经过的时候说道,“我还从没听过这么好听的音乐呢。照我吩咐的做,去问问他,那乐器卖什么价钱。不过记好了——吻是肯定不会再有了!”
“他要一百个公主的吻。”侍女问过之后,告诉她说。
“我觉得他肯定是疯了。”公主说,说完便从那儿走开了。然而她才没走出多远,就说:“不过话说回来,我可是国王的女儿,我有责任去鼓励一下艺术行业。告诉他,他可以得到十个吻,就跟昨天一样。其他的,就找我的侍女们去要吧。”
“噢,我们可不想吻他。”侍女们说。
“别瞎扯,”公主说,“他要是可以吻我,当然也可以吻你们啦。别忘了,我可是让你们有饭吃,给你们发工资的人。”如此,侍女只好再次回去找猪倌。
“一百个公主的吻,”猪倌对侍女说,“不然这交易就免谈。”
“把我围起来。”公主说。于是她的侍女们围成一圈,把她挡在了里面,而与此同时,猪倌开始和公主接吻。
“那么一大群人挤在猪圈旁,这是怎么回事儿?”国王从他的阳台朝下望的时候,感到很是好奇。他擦了擦眼睛,然后戴上他的眼镜。“我的妈呀,那些侍女该不会又在瞎折腾什么吧。我最好还是过去看看,她们这会儿到底在搞什么玩意儿。”
他穿上便鞋,然后把脚后跟套好,换作以往,他一般都是把脚往里随便一塞,然后啪啦啪啦拖着就走了。然后,好家伙!他简直是疾步如飞。快到围栏那儿的时候,他把脚步放得很轻。侍女们正忙着数吻呢,完全没留意到国王就在她们身后。国王都踮起脚尖了。
“真是一塌糊涂!”当他看到他们正在接吻的时候,他说。他拿起便鞋抽她们的耳朵,而这当儿猪倌正进行到第八十六个吻。
“全都给我滚!”国王怒气冲冲地说。公主和猪倌被逐出国土。公主站在那儿哭,猪倌则挨了骂,接着大雨倾盆而下。
“我也太倒霉了,”公主说,“当初我要是嫁给那个有名的王子就好了!噢,我真是太不幸了!”
猪倌溜到一棵树后,把他脸上的黄黑污渍擦得一干二净。然后他迅速脱掉身上的破烂衣服,再次换上王子的服装示人。公主见了,不禁屈膝行礼。
“对于你,我只感到鄙夷。”他对她说,“你拒绝王子诚心诚意的求婚,不懂得珍惜夜莺与玫瑰,但是为了一件叮咚作响、供人消遣的玩具,倒是甘愿去吻一个猪倌。你实在是自作自受。”
说完,王子回到自己的王国,关门上锁。而公主只能站在外面,痛彻心扉地唱道:
“噢,亲爱的奥古斯丁,
一切都完了,完了,完了。”
拇指姑娘
从前有个女人,她渴望有个丁点儿小的小孩,可是不知道上哪儿去找这么小的孩子。于是她前去拜见了老女巫。她说:“我无论如何都想有个丁点儿小的小孩。请你告诉我,上哪儿才能找到这样的小孩呢?”
“嗨哟,那还不容易。”女巫说,“我给你一颗大麦的麦粒。不是农民种在田里的那种麦粒,也不是专门用来喂鸡的那种麦粒。把它放到花盆里就行了。你所渴望的,自然会出现在你眼前。”
“噢,谢谢你!”女人说。她给了女巫十二便士,然后一回家就把麦粒种在了花盆里。这东西很快就长成一朵又大又漂亮的花儿,而且看上去很像郁金香。不过它的花瓣紧紧闭拢着,目前还只是一只花骨朵儿。
“这真是一朵美丽的花儿。”女人说。她吻了吻那红黄相间的花瓣。正当她吻上去的时候,花儿意外地发出“扑”的一声,突然就绽放了。果真是一朵郁金香呢,就在花中央的绿色蕊心上,坐着一个丁点儿小的小姑娘。她是如此的精致娇小,看上去非常美丽。不过她的个头还不及一根拇指高,于是就被叫做“拇指姑娘”了。
她的摇篮是一块磨得很光滑的漂亮胡桃壳,床垫是蓝紫色的紫罗兰花瓣,盖在她身上的则是一片玫瑰花瓣,晚上她就睡在里面。白天的时候,她在桌上玩耍。女人在桌上放了一只盘子,盘子上围了一圈花环。花茎浸在水里,而水上浮着一片宽大的郁金香花瓣。拇指姑娘把这片花瓣当作小船,再用一对白色的马鬃毛作为双桨,就这样,她在盘子里划起船来了——那景象真是别有趣味。她还会唱歌呢,嗓音无比柔和又甜美,谁也没有听过那样的嗓音。
有天晚上,她正在摇篮里躺着,一只可怕的蟾蜍突然从窗外跳了进来——有扇玻璃窗破了。这只又大又丑又黏滑的蟾蜍正好跳在了桌子上,而拇指姑娘正在红玫瑰被子下睡觉。
“正好可以给我儿子当老婆嘛!”蟾蜍大声说道。她拿起了胡桃壳,而拇指姑娘还在里面睡觉。然后她带着胡桃壳从窗户跳进了花园里,那里有一片河塘,河塘边是泥泞的湿地,湿地里住着蟾蜍和她的儿子。呃!他就跟他母亲一个样,又黏又丑的。“咳——嗌,咳——嗌,吧呱——吧咳——嗌咳——咳嗌。”当他看到胡桃壳里美丽的拇指姑娘时,他嘴里能吐出来的话,也就只有这么些了。
“别这么大声,你会吵醒她的。”老蟾蜍对他说,“她搞不好会从咱们这儿逃走的,因为她就跟天鹅羽毛一般轻盈。我们必须把她放到那些浮在水面上的、宽大的睡莲叶子上才行。她那么小,那么轻,睡莲叶子对她来说就跟小岛似的。这样,我们在泥巴底下给你俩造婚房的时候她就跑不了啦,以后你俩可是要住进去的。”
池水里生长着许多睡莲的大绿叶,它们看上去仿佛是漂浮在水面上的。这些叶子中最大的就要属离岸最远的那片了,于是老蟾蜍带上拇指姑娘的胡桃壳游去了那片睡莲叶子,而拇指姑娘还在胡桃壳里睡觉。
第二天一早,可怜的拇指姑娘醒了。当她明白自己的处境后,便开始难过地哭泣起来。硕大的绿叶周遭都是水,她根本就没法靠岸。老蟾蜍坐在泥巴里,正在用绿色的芦苇和黄色的睡莲装点新房。为了她的新儿媳,可得把这房子给弄得漂亮点儿。完事之后,她和她那丑陋的儿子便游到了睡莲叶子那儿,拇指姑娘就站在上面。他们过来是要拿走她那只漂亮的胡桃壳,他们要把它放到婚房的卧室里去,之后他们还会把她也带过去。
老蟾蜍在拇指姑娘跟前行了个深深的屈膝礼,然后说:“见见我儿子吧,他将会成为你的丈夫,你会和他一起住进泥巴里的舒适新房。”
“咳——嗌,咳——嗌,吧呱——吧咳——嗌咳——咳嗌。”从她儿子嘴里吐出来的话,只有这么些。
然后他们就带着她那只漂亮的小胡桃壳游走了,拇指姑娘被孤零零地留在了睡莲叶子上。她坐下来哭了起来,她不想住到黏糊糊的蟾蜍家里去,也不想让老蟾蜍那吓人的儿子成为自己的丈夫。在睡莲叶下面的水里,有一些小鱼儿正在游来游去,他们刚才瞧见了老蟾蜍,也听见了她说的话。于是他们把脑袋伸出水面,朝拇指姑娘看去。他们一看到她的样子就觉得难过得不行,因为这样一个美丽的人儿,居然要被迫到水下去跟丑恶的蟾蜍生活。不,绝不能让那样的事发生!于是他们来到她所在的叶子下面,在根茎周围聚集起来,用牙齿把叶茎啃成了两段。叶子旋即随着水流漂走,而拇指姑娘也随着叶子一起漂走了。她漂得远远的,蟾蜍再也逮不着她了。
她从许多地方漂流而过。当灌木丛里的鸟儿们见到她时,他们唱道:“多么惹人喜爱的小姑娘呀。”叶子载着她漂得愈来愈远,拇指姑娘就这样成了旅行者。
有只好看的白蝴蝶一直在她身边飞来飞去,最后飞落到了叶子上,因为他非常钦慕她。现在蟾蜍不会逮住她了,于是她又成了快乐的小姑娘。沿途漂流的风景十分宜人,阳光照射在水面上,看上去就像是闪光的金子。她解下腰带,一端系在蝴蝶身上,另一端系在叶子上。现在叶子漂得更快了,拇指姑娘也跟着移动得更快了,当然,这是因为她就站在叶子上。
这会儿,一只大金龟子飞过。他瞥见了拇指姑娘,于是用爪子在她纤细的腰部抓牢,带着她飞到了一棵树上。睡莲叶子继续顺水漂流,蝴蝶也随它而去,因为他被系在叶子上,没有办法松开。
老天!当金龟子把她带到树上去的时候,她简直吓坏了。不过她更为那只好看的白蝴蝶感到难过,因为她把他系在了叶子上,他自己不可能挣脱。这样的话,他会活活饿死的,可是金龟子才不会为这种事情操心呢。他让她在树上最大的绿叶上坐好,然后给她吃了花蜜,还说她漂亮极了,只是看上去一点儿也不像金龟子。过了一会儿,住在树上的其他金龟子都过来了。他们盯着拇指姑娘打量着,然后互相碰触触须,交流起来:“嚯,她只有两条腿——多么可悲的模样啊!”
“她连触须也没有。”有只金龟子叫了起来。
“她的腰那么细——真丢人啊!她看上去像是人类——实在太丑了!”所有金龟子女士都这么说。
然而拇指姑娘还是那么漂亮,一如以往,那只把她抓来的金龟子很清楚这点。只是,所有的金龟子都不停地说她丑,到最后他也加入了大家的阵营,不愿再搭理她了——让她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好了。他们带着她飞到了树下,然后把她丢在了一朵雏菊上面。她坐在那儿哭了起来,因为她是那么丑,金龟子们都不愿跟她扯上关系。
尽管如此,拇指姑娘还是你所能想象的最可爱的小姑娘,她就如同玫瑰花瓣一般纤柔而美丽。
一整个夏天,可怜的拇指姑娘就这么孤身一人地在树林里生活。她用青草为自己编织了一张吊床,然后把它吊在一片硕大的牛蒡叶下,这样她就不会被雨淋到了。她采来花蜜作为食物,每天早晨在叶子上面找露水喝,就这样度过了整个夏天。接着,冬天来了,一个漫长又寒冷的冬季。曾经为她带来过甜美歌声的鸟儿们如今全都飞走了,树木与花朵相继枯萎凋零。那片硕大的牛蒡叶也开始萎缩,最后只剩下一根干枯、发黄的茎。她感到极度的寒冷,身上的衣服早已磨得破破烂烂,而她又是那么的纤瘦和脆弱。可怜的拇指姑娘,她会被冻死的!开始下雪了。每当有雪花砸落到她身上,对她而言简直都无异于一整铲雪的重击,因为我们都长得很高,而她个头只有一英寸。她身上裹着一片枯叶,却根本暖和不起来,被冻得瑟瑟发抖。
现在她来到了靠近树林边缘的地方,这里有一大片麦田,可是麦子早就被收割了。冰冷的地面上,唯有光秃秃的麦秆兀立着。对她而言,这等于是再次迷失在了一片巨大的树林里。噢,她因为寒冷而颤抖得多么厉害啊!此后她又来到田鼠的家门口,那是麦秆间的一个小洞口,田鼠就住在这儿。这地方暖和又舒适,仓库里堆满了麦粒,还有一间豪华的厨房和食品储藏室。可怜的拇指姑娘站在门口就像个行乞的小孩,只想讨一点麦粒吃,因为她已经有两天没吃过任何东西了。
“哎,可怜的小东西。”田鼠说。看样子,她是个热心肠的老好人。“我屋里可暖和了,你一定要进来,咱们一块儿吃晚饭吧。”她一眼就喜欢上了拇指姑娘。“你要是愿意的话,这个冬天就跟我一起住吧。只要你能保持好房间的整洁,然后给我讲点故事就行了。我最喜欢听故事了。”对于这位善良的老田鼠提出的要求,拇指姑娘照单全收,她也因此过上了舒坦的日子。
“不久,我们会迎来一位客人。”田鼠说,“他是我的邻居,每个礼拜都会过来看望我一次。他的为人比我还要好呢,而且他的屋子更大,身上穿的是漂亮得不行的黑天鹅绒外套。你要是能嫁给他,那可就有好日子过啦。不过他看不见东西,你得把你知道的最好的故事都讲给他听才行。”
拇指姑娘不怎么喜欢这项提议,她不会考虑嫁给那家伙的,因为对方是一只鼹鼠。那家伙前来拜访时,果然穿着一身黑天鹅绒外套。田鼠一个劲地说他是多么富有,又是多么博学,还说他的屋子比她的要大上二十倍都不止。他是有着一肚子的学识,可是对于阳光和花朵却一无所知,因为他从没见过它们。
无奈,拇指姑娘得为他唱歌。她唱了“金龟子,金龟子,飞回家乡吧”和“去往远方的修道士”。鼹鼠倾心于她的歌声,爱上了她,可是并没有说出口,因为他是那种极为小心谨慎的人。
他从自家地板上打了一条地道一直通到田鼠家,以供田鼠和拇指姑娘随意使用。他提醒她们,这条地道里躺着一只死鸟,但是用不着害怕。这只鸟的羽毛和喙完好无损,死去的时间应该离现在很近,应该就是冬天到来的时候吧。它被掩埋的位置,正好就在地道当中。
鼹鼠嘴里衔了一根朽木做成的火把,黑暗中,这东西就跟真正的火把一样亮。他走在最前面,用火把照亮这条黑暗而幽长的地道。当他们来到死鸟所在的位置时,鼹鼠抬起他的宽鼻子在地道顶部打了个大洞。阳光照射进来,只见地面的正当中躺着一只死去的燕子。他那漂亮的双翅折缩在身体两侧,脑袋也缩在羽毛里面。可怜的鸟儿,他肯定是被冻死的。拇指姑娘为他感到难过。她爱所有的小鸟,因为正是鸟儿们为她歌唱,用美妙悦耳的声音对着她叽叽喳喳地说话陪伴她度过了一整个夏天。鼹鼠用他那短腿踢了踢燕子的身体,说:“现在他再也唱不出声儿了。不知这东西作了什么孽,居然投胎成了一只鸟儿。感谢老天,幸亏我的孩子天生就不是鸟儿。除了‘啁啁啾啾’的歌声,鸟儿简直一无是处。一旦冬天到来,他们就只能活活地饿死。”
“没错,你说到点子上了,你真是个聪明人。”田鼠表示同意,“对于鸟儿而言,一旦冬天到来,一旦陷入饥寒交迫的境地,‘啁啁啾啾’地唱歌又能顶什么用呢?不过,人家大概觉得这样很有尊严吧,我猜。”
拇指姑娘始终沉默不语。等他们转过身去的时候,她弯下身来,把遮住燕子脑袋的羽毛抚开,然后吻了他那紧闭的双眼。
“也许在夏天的时候,就是他为我带来了美妙动听的歌声。”她兀自想道,“他曾为我带来那样的快乐,亲爱的、美丽的燕子。”
鼹鼠堵上了那个进光的洞,然后把田鼠和拇指姑娘领回了家。那天晚上,拇指姑娘睡意全无。她干脆起来,用干草编织了一张厚实的大被单。然后她带着被单来到死去的鸟儿身边,给他盖了上去。这么一来,在这个冰冷的世界里,他也就有了一丝温暖。她还用柔软的蓟花毛在他身子周围掖好。这些都是她事先从田鼠的屋子里找来的。
“再见啦,美丽的燕子。”她说,“再见,谢谢你曾经为我带来美妙的歌声。那时还是夏天,树林里一片绿荫,温暖的阳光晒在我们身上。”她把头贴在他的胸口,继而惊讶地发现,自己居然感觉到了一记微弱的搏动,仿佛有什么正在里面跳动。那是心脏的跳动,他还没有死——只是被冻僵了。现在他暖和起来,开始复苏了。
每到秋季,燕子们就会飞去气候温暖的国度。然而有只燕子启程太晚,受了冻,他坠落下来,如同死了一般。他就躺在坠落的地方,任凭积雪将其掩埋。
由于吃惊,拇指姑娘有些发颤。毕竟,相对于她一英寸的个头,这只鸟是那么的巨大。不过她还是鼓起勇气,用棉花紧贴着塞在这只可怜的燕子身体周围。她还拿来了薄荷叶,那可是她自己睡觉时用的被子,现在她把它盖在了燕子的脑袋上。
接下来的那个晚上,她又踮起脚尖溜出去找他。现在他已经活过来了,不过仍然十分虚弱。他勉强把眼睛睁开片刻,看了看拇指姑娘。拇指姑娘就站在他身旁,手里拿着一片火绒,那是她唯一的照明工具。
“谢谢你,美丽的小人儿,”这只虚弱的燕子说道,“我的体温恢复得好极了。很快,我就能恢复如初,再次在温暖的阳光中飞翔了。”
“噢,”拇指姑娘说,“外面可冷了,冰天雪地的。这里比较暖和,你就好好休息吧,我会照顾你的。”
之后她又用花瓣给他盛了些水。燕子喝了水,然后告诉她,自己是如何在荆棘丛中弄伤了一只翅膀。正是由于那次负伤,导致当其他燕子一起飞往远方的温暖国度时,他没能赶上,最后坠落到了地上。他能记起的就只有这些了,至于拇指姑娘发现他的时候,他为什么会在地道里,他自己也全然弄不明白。
一整个冬天燕子都留在那里,拇指姑娘对他很好,一直悉心照料着他。她没有对田鼠和鼹鼠提起这件事,因为他们并不喜欢这只可怜又不幸的燕子。
等到春天来临,阳光开始温暖整个世界的时候,燕子对拇指姑娘说,告别的时候到了。于是拇指姑娘把鼹鼠在地道顶上打的那个洞再次凿开,让灿烂的阳光铺洒在他们身上。燕子想让拇指姑娘跟他一起走,她可以坐在他的背上,一起飞越那片绿色的森林。然而拇指姑娘很清楚,如果她就这么走了,那么老田鼠一定会感到很难过的。于是她说:“不行,我不能走。”
“那么再见了,再见,我美丽的好姑娘。”燕子说。说着,他飞进了阳光里。看着他离去,拇指姑娘的眼睛里涌起了泪水,因为她是那么喜欢燕子。
“啾啾,啾啾!”飞向绿林之际,燕子唱道。
拇指姑娘的心情低落极了。未经许可,她不能出去接触阳光,而且田鼠家门口外面的麦子现在已经在田里长得很高了。对于只有一英寸高的拇指姑娘来说,那简直无异于一片茂密的森林。
“这个夏天,你必须把嫁妆都准备好。”田鼠说。他们的邻居,那位令人讨厌的、穿黑天鹅绒外套的鼹鼠,已经来提过亲了。“你要当人家的妻子,就得准备好毛织品和亚麻织品,还得有寝具和衣柜才行。”
于是拇指姑娘不得不摇起纺锤,田鼠则雇了四只蜘蛛给她当帮手,他们就这样一起没日没夜地忙着纺织。每天晚上,鼹鼠都会前来拜访。他最喜欢把太阳挂在嘴上。他说,现在太阳把地面烤得跟石头一样硬,不过等到夏天结束,它就不会这么热力十足了。是啊,只要夏天一过去,他就能来迎娶拇指姑娘啦。拇指姑娘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因为对于令人生厌的鼹鼠,她实在是连半点喜欢也谈不上。每个日出的清晨和每个日落的黄昏,她都悄悄地溜出门。微风徐徐,外面的世界是那么明亮和晴朗,她多么希望可以再次见到燕子啊。可是他不会回来了,他无疑已经去了远方,已经飞去了那片美丽的绿林。
秋天来了,拇指姑娘所有的嫁妆都已备好。
“再过四个礼拜,就是你们举办婚礼的日子啦。”田鼠告诉她。可是拇指姑娘哭了起来,她说她不愿让令人讨厌的鼹鼠成为自己的丈夫。
“你胡说什么呢,”田鼠说,“别犟头倔脑了。否则我就用我的大白牙咬你。哎唷,你就要有一位好丈夫啦。他的黑天鹅绒外套那么棒,就连女王都不可能拥有。他的厨房和地窖里简直就是堆金积玉啊,你应该感谢老天,因为你就要嫁给这样的人了。”
结婚的日子到了。鼹鼠前来迎娶拇指姑娘,准备把她领回家去。一旦去了他家,拇指姑娘就得从此生活在深深的地下,永远也别想再出去沐浴温暖的阳光了。鼹鼠很不喜欢阳光。可怜的拇指姑娘,她感到很悲伤,因为就要告别灿烂的太阳了。田鼠至少还肯让她站在门口朝外面看看太阳呢。
“再见了,明亮的太阳!”她说。从田鼠家走出一小段距离后,她张开双臂,迎向太阳。此时麦子已经收割,田野里只剩下干枯的麦秆。“再见,再见了!”她再次大声喊道,然后用她那小小的手臂,紧紧地抱住一朵仍未凋谢的小红花。“如果你见到燕子,请代我告诉他,我喜欢他。”
“啾啾,啾啾!啾啾,啾啾!”她突然听见,头上传来燕子的叫声。她抬起头,然后看到燕子飞过。见到拇指姑娘,燕子好高兴。而当拇指姑娘告诉燕子,自己是多么不愿意嫁给鼹鼠,又是多么讨厌那暗无天日的、深深的地下世界时,她再也无法自已,终于流下了眼泪。
“寒冬将至,”燕子对她说,“我要飞去遥远的温暖国度,你愿意跟我一起去吗?你可以骑在我的背上,用腰带把自己系紧,然后我们一起远走高飞,从此远离丑陋的鼹鼠和他那黑暗的洞穴——我们要去很远很远的地方,飞越群山,去往温暖的国度。那里的阳光远比这里要明媚得多,那里永远都是夏天,永远开满了鲜花。请跟我一起离开这里吧,亲爱的拇指姑娘。当我躺在黑暗的地洞里,被彻底冻僵的时候,是你救了我。”
“我愿意,我愿意跟你一起去!”拇指姑娘说。她坐到他背上,两腿置于他张开的双翅间,然后把腰带系在最坚韧的那根羽毛上。接着,燕子凌空而起,飞过森林,飞过湖泊,飞越那些长年积雪的山脉。寒气来袭的时候,她就躲进燕子温暖的羽毛里,只露出她那小小的脑袋望着下面壮观的景象。
终于,他们抵达了那个温暖的国度。那里的阳光远比先前的地方要明媚得多,天空看上去也有原先的两倍那么高。沿着渠道和篱墙生长着美丽的蓝葡萄和绿葡萄,树上挂着柠檬和橘子,空气闻起来有一种香桃木和百里香的味道。路边,可爱的孩子们到处跑来跑去,和那些色彩亮丽的蝴蝶一起嬉戏。
燕子仍在继续飞行,景色变得愈来愈美。在那些参天的绿树下,在那片蓝色的湖岸边,伫立着一座用白色大理石建成的古老宫殿。巍峨的石柱上藤蔓缭绕,石柱的顶上有很多燕子筑的巢,其中的一个,就是载着拇指姑娘的那只燕子的巢。
“这就是我的家。”燕子对拇指姑娘说,“你要是愿意的话,可以在下面那些盛开的鲜花中任选一朵,我会安排你住进去。你可以从此过上称心如意的生活。”
“那可真好呀。”拇指姑娘欢呼起来,拍着她那丁点儿小的小手。
一根巨大的白色大理石柱倒塌在地,断成了三截,在这三截断柱之间长出了美丽无比的硕大白色花朵。燕子带着拇指姑娘飞了下去,然后把她放到了最大的那片花瓣上。拇指姑娘惊异地发现,花儿的中央有一位拇指小人,他身上泛着光,如同玻璃制造一般晶莹剔透。他的脑袋上有一只精致的小金冠,肩上长着闪闪发光的翅膀,而个头也丝毫不比拇指姑娘大。他就是花之精灵,每一朵花儿里面都住着一位像他这样的拇指先生或女士。不过,他是所有花精灵的国王。
“噢,他的样子很英俊,不是吗?”拇指姑娘对燕子柔声说道。花精灵的国王似乎有点害怕燕子。对于像他这么丁点儿小的小人儿来说,燕子简直就是巨人了。不过当他看到拇指姑娘的时候,心中充满了喜悦,因为在他所有见过的拇指女士当中,她是最美的。于是他摘下金冠放在了拇指姑娘头上,然后问她,是否可以知道她的名字。他还问她,是否愿意成为他的妻子。她将会成为所有花儿的女王。他确实与众不同,和蟾蜍的儿子,和穿黑天鹅绒外套的鼹鼠很不一样。于是她对这位英俊的国王说了“愿意”,所有住在花朵里的拇指先生和拇指女士全都走出来见证了这一刻。他们每人送了一件礼物给拇指姑娘,其中最棒的礼物是一对翅膀,它曾经属于一只银白色的大飞蝇。把这对翅膀紧紧地安在她背上,她就能在花丛间自由飞翔了。所有人都欢呼雀跃,而燕子在上面的巢中用最美的歌声为他们献唱,虽然在他的内心深处还是感到有些难过。毕竟,他是那么喜欢拇指姑娘,他永远也不想失去她。
“你不必再叫拇指姑娘了。”花精灵对她说,“那样的名字对于你这么美丽的人儿来说,实在太不合适了。我们将称呼你为玛雅。”
“再见了,再见了。”燕子说。他再次离开这个温暖的国度,飞回了遥远的丹麦。在那里,燕子有一个小小的巢,就筑在某人的窗户上。那个人会讲童话故事。燕子对他唱着:“啾啾,啾啾!啾啾,啾啾!”于是就有了我们听到的这个故事。
冰雪女王
第一个故事
关于镜子,以及镜子的碎片
好吧!故事这就开始。当这个故事结束的时候,你会知道很多自己不曾知晓的事情。
那真是个坏透了的妖精,他可是妖精中最为邪恶的那种,说白了,他就是个恶魔。这天,恶魔的心情很不错,因为他做成了一面镜子。这面镜子被注入了奇异的魔力:万物美好的那一面都会在镜中被抹除殆尽;而万物卑微、丑陋的那一面都会在镜子中变得极为惹眼,甚至远比原来的模样还要丑恶得多。在这面镜子里,那些最美丽的风景看上去全都如同煮烂的菠菜;而那些最善良的人全都会变得丑陋不堪,不是用脑袋倒立着,就是连肚子也没有了。他们的脸庞都被扭曲到无法识别的地步。假如谁的脸上有块雀斑,那么这块雀斑就会在镜子中膨胀,胀得把鼻子和嘴巴都给遮住。
“真是太有意思了!”恶魔说。谁要是有个善良、好心的念头从脑海中闪过,那么这个念头在镜子里呈现出来的,将会是一个下流的贼笑。恶魔对着他那鬼斧神工的发明放声大笑。
所有在妖精学校上过学的人——恶魔拥有一所属于自己的学校——都说奇迹已然诞生。现在,他们宣称,这是史无前例的第一次,大家终于可以看到整个世界,以及这个世界里的人们的真面目了。他们带着镜子到处奔走,把这世上的每一个活人、每一寸土地,全都扭曲了个遍。
接着他们打算飞去天堂,把天使们和基督也戏弄一番。随着他们越飞越高,镜子开始咧出一种邪笑,他们已经控制不住它了。他们越飞越高,越飞越高,距离天堂和天使们越来越近。也就在这时,正在邪笑的镜子猛烈地颤动起来,它滑出他们的双手朝着地面坠落下去,最后摔成了不计其数的小碎片,数量多得超乎想象。如此一来,它能惹出的麻烦可就比摔碎以前还要多了,因为有些碎片比一粒沙子还要细小,它们飞去了世界的各个角落。一旦它们钻进人们的眼睛,就会一直待着不走。这些镜子碎片会扭曲人们的所见,让人们只看到事物丑陋的那一面,因为这些细小的碎片依然具有摔碎以前的那种魔力。
甚至有些人的心里也被附上了镜子碎片,这是极为可怕的事情,因为那些碎片会把他们的心变成冰块。有些很大的碎片被制成了窗玻璃——你可千万别透过这种窗户去看你的朋友们。还有些碎片被制成了眼镜,人们戴上眼镜是想要看得更清楚,希望看到公平正义,可是他们看到的却是邪恶的存在。这一切都让恶魔乐不可支、大笑不止,一直笑到身子发痛才作罢。而与此同时,还有很多碎片正在空中飞行。那么现在,你不如来听听看接下来到底发生了什么。
第二个故事
小男孩与小女孩
在一座拥挤的大城市里,房子挤房子,人挤人,很少有谁能找到带有小花园的房子,大多数人只能用花盆聊以自慰。不过,这座城市里生活着两个穷苦的孩子,他们倒是拥有一座花园,虽然它只比花盆大上一丁点儿。这两个孩子并不是兄妹,但他们就像兄妹一样相亲相爱。他们的父母住得很近,就住在两栋毗邻的房子的阁楼上。这两栋房子的屋顶碰在一块儿,雨水槽在当中牵线搭桥,两家的小窗也面面相对。只要抬脚跨过雨水槽,便能在两家的窗户之间进出自如。
就在这些窗户里面,他们的父母分别安置了一只大盒子,盒子里种了些用作食材的蔬菜,另外还种了小丛的玫瑰花。两只盒子里都种了玫瑰,而且都长得郁郁葱葱。眼下,父母们把这些盒子架在了排水槽上,这样,两扇窗户就几乎连在一块儿了,看上去简直就像两面花墙。豌豆藤沿着盒子垂挂下来,玫瑰花丛则抛出细长的小花枝,它们将窗户框裱起来,互相蜿蜒缠绕,使得窗户仿佛成了由绿树与花丛编织而成的凯旋门。两只盒子架得很高,孩子们知道他们不可能上去乱爬,不过他们时常能获得许可带上自己的小凳子来到屋顶,在玫瑰花下面一起玩耍,享受一段愉快的时光。
到了冬天,当然咯,这样的愉快时光势必会告一段落。窗户总是被冰霜覆盖着,不过他们会把铜便士放在火炉上加热,然后把这些热乎乎的硬币贴在结满了冰霜的玻璃窗上。接着嘛,他们就找一个最佳的“窗洞”,圆圆的,就像一枚戒指,于是在这些窗洞的里面会出现一只明亮而友善的眼睛,两扇窗户里面各有一只这样的眼睛——那是一个小男孩,还有一个小女孩,他们正透过“窗洞”互相对着看呢。男孩的名字叫凯,女孩的名字叫格尔达。夏天的时候,他们只要轻轻一跳就能在一块儿了;可是在冬季,他们若是想要见到对方就不得不从这栋房子下楼梯,再从那栋房子上楼梯。此时外面大雪纷飞。
“瞧啊,那些雪白的蜜蜂正在成群纷飞。”老祖母说。
“它们也有女王吗?”小男孩问,因为他知道,真正的蜜蜂是有女王的。
“有的,它们确实有女王,”祖母说,“她平时就隐藏在蜂群的最密集处,是所有蜜蜂中最大的。在这个世界上,她永远都不会甘于静默,不过总还是会飞回那乌云般的蜂群。冬夜里,她会在街道上飞来飞去,透过窗户朝里头窥视。那种时候,窗户上就会凝结出一层形状奇异的冰霜,看上去仿佛被冰花所覆盖。”
“噢,对呀,我们看见过那种冰花。”两个孩子说道。现在他们明白了,冰雪女王是真实存在的。
“那冰雪女王能进到这里来吗?”小女孩问道。
“行啊,让她来好了!”男孩喊道,“我会把她按到热火炉上,把她融化掉。”
然而祖母摇了摇脑袋,给他们讲起了别的故事。
这天晚上,小凯待在家里,差不多已经准备睡觉了。他爬上窗边的椅子,透过小窗洞朝外看去。他看到了几片飘落的雪花,其中最大的一片,就飘落在种玫瑰花的盒子上。这片雪花变得愈来愈大,最后变成了一个女人。她身穿华丽至极的白色纱衣,那衣服看上去仿佛是由数以百万计的星形雪花织就的。美丽而优雅的她,身体却如同冰雪一般泛着光,那是泛着光亮的冰雪。而即便如此,她仍是个活生生的人,眼睛闪烁,如同两颗冷亮的星星。可就是在这样的眼睛里,既看不到宁静,也找不到平和。她朝着窗户点头,并伸手示意。小男孩害怕极了,他跳下椅子的时候,好像看见有一只巨鸟从窗外飞过。
翌日,天气晴朗而寒冷。雪开始融化,春天来了。阳光照耀,绿草抽芽,燕子们开始筑巢,两扇窗户又豁然敞开,孩子们又在他们的屋顶小花园里玩耍了——正是那个高高地架在屋顶雨水槽上的“花园”。
这年夏天,玫瑰花盛开得尤为鲜艳烂漫。小女孩学了一首赞美诗,诗里面有一行正是关于玫瑰花的,这让她想起了他们的玫瑰花。于是她把这一句唱给男孩听,而男孩也跟着她一起唱道:
“山谷里,玫瑰花盛开得如此美丽,
在那里,找到圣婴,你一定可以。”
两个孩子手拉着手亲吻玫瑰花,仰望神圣的阳光,他们对着阳光说话,就好像圣婴存在于阳光里。那些夏日多么美好,室外的玫瑰花丛芳香四溢,这一切都是那么美丽,它们仿佛永远也不会停止盛放。
一天,凯和格尔达正在看关于鸟兽的图画书,突然之间——就在教堂塔楼的钟敲响五次的时候——凯叫了起来:“噢!有什么东西刺中了我的心脏。我的眼睛里也好像混入了什么东西。”
小女孩伸手搂住他的脖子,而他只是眨巴着眼睛。不,她在他的眼睛里面,看不到任何东西。
“我想那东西已经走了。”他说。然而它并没有走。它来自那面魔镜,正是那些尖锐的碎片之一。你还记得妖精的镜子吧——就是能够把所有伟大、美好的事物都映照得渺小、丑陋,把所有邪恶的事物都放大,并且让所有的缺点瑕疵都凸显出来的那面镜子。可怜的凯!镜子碎片已经扎进了他的心,很快,他的心就会变成一块冰。疼痛感已经消退,然而那碎片还留在里面。
“你为什么要哭喊?”他问道,“这让你看上去丑极了。我一点儿事也没有。”他突然又说:“呃!玫瑰花都被虫给蛀了。瞧,这朵已经耷拉下来了。还有这些,它们真是丑得要命啊,看上去就跟种它们的盒子一样。”他朝着盒子踢了一脚,把玫瑰花给折断了。
“凯!你这是干什么?”小女孩喊道。而当他看到她为此难过的时候,便又折断一枝玫瑰花,然后从自家的窗户跳进家里,把亲爱的小格尔达独自一人留在了原处。
此后,当格尔达拿出图画书的时候,他就会说,这种东西只适合给躺在摇篮里的婴儿看。而每当祖母讲故事的时候,他总是会插进来说一句“不对”。一旦逮到机会,他就偷偷跟在她身后,在鼻梁上架一副眼镜,戏仿她的模样。他扮得惟妙惟肖,惹得旁人都不禁大笑。没过多久,住在这条街上的每一个人的言行举止他都能模仿了。凡是人们表现出来的一切古怪、丑陋的言行,他都能模仿得如出一辙,于是人们都说:“这孩子肯定有个聪明的脑袋瓜!”然而,其实这是他眼睛里和心里的玻璃碎片在作祟,甚至就连全身心地爱着他的小格尔达,也没能逃过他的戏弄。
现在他的游戏已经跟之前很不一样,越发得寸进尺了。一个大雪纷飞的冬日,他拿着一大块放大镜来到外面,然后拉开蓝色外衣的下摆,让雪片飘落到衣服上。
“现在,透过放大镜看看。”他对格尔达说。只见雪片变得很大,看上去像是瑰丽的花儿,又像是长有十个尖角的星星。总之看起来美极了。
“看啊,多么富有美感!”凯说,“看这样的东西,比看真正的花儿有意思多了,因为它们美到了极致。在它们开始融化之前,身上不会有任何瑕疵。”
又过了一会儿,凯戴着大手套,背着雪橇下楼来了。他对着格尔达的耳朵大声喊道:“我已经得到同意,可以去大广场玩了,那儿有很多男孩子!”说完,他便跑开了。
广场上,那些爱冒险的男孩们把小雪橇系在农夫的马车后面,一路让马车拉着跑,这个游戏真是充满了乐趣。正当大家玩得起劲的时候,一只大雪橇冒了出来。这只雪橇通体漆成白色,驾雪橇的人身穿毛茸茸的白色皮外衣,头戴毛茸茸的帽子。这只雪橇绕着广场兜了两圈,凯迅速将自己的小雪橇钩在它后面,跟着它一起沿街道滑行,滑得越来越快。驾雪橇的人转过身来,对着凯友好地点头示意,仿佛他俩是一对老相识似的。每当凯想要把小雪橇解开,那人就会再次朝他点头示意,于是凯只好作罢,而此时雪橇已经驶出了城门。
随着雪橇的飞驰,大雪的来势变得越发猛烈,男孩连自己伸在面前的手也看不见了。他突然松开手中的绳子,想要摆脱前面的大雪橇,可是这根本就不起作用。他的小雪橇已经牢牢地跟大雪橇系在一起,如风一般疾驶着。他大喊一声,然而没人能听见他的声音。风雪呼啸,雪橇依旧一路飞驰。它时不时地向上跃起,仿佛是在避开树篱和沟渠。男孩惊恐万分,他试着做祷告,可是眼下能记起的却只有乘法表。
雪花变得愈来愈大,看上去活像是白色的大母鸡。突然之间,大雪之中拉开一道帷幕,大雪橇停了下来,驾雪橇的人站起身来。那件皮外套和帽子原来都是冰雪做的,而把它们穿戴在身上的,是一个女人,一个高大、纤瘦、身上泛着白光的女人——她就是冰雪女王。
“刚才我们滑得不错。”她说,“你在发抖,是不是因为怕冷?钻到我的熊皮大衣里来吧。”于是她把他抱上大雪橇,让他坐在自己身边,而当她用皮大衣裹住他的时候,他感到自己仿佛沉入了雪堆。
“你还觉得冷吗?”她问道,然后在他的前额上吻了一下。嗞啦——嗞啦——那个吻比冰还要冰冷。他感受到这种冰冷,就在自己的心房,就在那一半已经变成冰块的心上。他觉得自己就快死了,但这种感觉只持续了一小会儿。接着他便感到舒服多了,再也没有留意那种冰冷的感觉。
“我的小雪橇!别忘了我的小雪橇!”他只惦记着这个。小雪橇被绑在了一只白色的母鸡身上,那只母鸡背着小雪橇飞在他们后面。冰雪女王又吻了凯,这一吻让他把小格尔达、祖母以及关于家里的一切,全都彻底遗忘了。
“现在你不会再得到吻了。”冰雪女王说,“再得到一个吻,你就会死去。”凯看着她,她是那么美丽!他简直无法想象还有比这更精巧、更完美的脸庞。她看上去不再是冰雪之身了,虽然凯在家透过窗看到她的时候,以及她点头召唤他的时候,她确实像是冰雪的化身。在他眼中她是那么完美,现在他一点也不觉得害怕了。他告诉她,自己有心算的本事,哪怕是分数也不成问题,他还知道所有国家的国土大小和人口数量。而她始终只是微笑,于是他又开始担心自己知道的或许并不像自以为的那么多。她带着他穿过乌云,高飞至天际,而他抬头仰望上方巨大、开阔的天空。风呼啸着,咆哮着,仿佛唱着古老的歌谣。
他们飞过森林和湖泊,飞过许许多多的陆地与海洋。在他们的下方,冷风吹袭,狼嚎阵阵,黑压压的鸦群飞过泛着光的雪原,发出尖声怪叫。不过在他们的上方,月亮释放着明亮而庞大的光芒。整个漫长的冬夜,凯的眼睛始终没有离开过那片月光。天亮的时候,他在冰雪女王的脚边睡着了。
第三个故事
女巫的花园
凯没有回来的这段时间里,小格尔达是怎么过的呢?他会到哪里去呢?没有人知道。没有人捎来任何关于他的消息。那些男孩们能讲得出来的,顶多也就是他们看到凯把他的小雪橇钩在了一只好看的大雪橇上,然后一路沿街滑行,最后出了城门。没人知道凯后来怎么样了。这世上很多人都流过眼泪,但是小格尔达这次是哭得最伤心的。人们说凯已经死了——肯定是在离城外不远的河里淹死了。噢,这些漫长的冬日是多么灰暗啊!
不过,春日和暖阳到底还是来了。
“凯已经死了,他离开了这个世界。”小格尔达说。
“我不相信。”阳光说。
“他已经死了,不在这个世界上了。”她又对燕子们说道。
“我们不相信。”燕子们唱道。最后,小格尔达也变得不怎么确信了。一天早上,她对自己说:“我要穿上新的红鞋子,凯从来没见过的那双,然后我要去沿河打探他的下落。”
这时天还很早,她吻了仍在睡梦中的老祖母,然后穿上红鞋独自一人出了城门,朝那条河走去。
“我的好朋友被你带走了,这是真的吗?如果你能帮我把他带回来,我就把我的红鞋子送给你。”
河里的波浪似乎在用一种奇怪的方式点头,于是她脱下最心爱的红鞋子,把它们丢进了河里。然而它们只是掉在河岸边,小水浪把它们冲还给了她。看来河水无法接受这件她最心爱的礼物,因为它并没有带走小凯。不过,格尔达担心是自己丢得还不够远,于是她爬进一艘停在芦苇丛里的小船,然后走到船头再次把鞋子丢进了水里。然而小船并没有系牢,她刚才的动作使得它漂离了河岸,而且速度一下子变得很快。
小格尔达害怕极了,她开始哭泣,可是没有任何人会听见她的哭声,除了麻雀们。麻雀们无法把她带回岸上,但是它们沿着河岸叽叽喳喳地飞来飞去:“我们在这儿呢!我们在这儿呢!”仿佛这样能让格尔达有所安慰。小船顺着河水快速地漂流着,格尔达一动不动地坐在里头,脚上只穿着长袜子。她的小红鞋就在后面跟着一起漂流,但是它们赶不上她,因为小船的航行速度有增无减。河流两岸的景色很漂亮,岸上有着美丽的花朵、树龄久远的古树,还有放牧着牛羊的山坡。然而格尔达没有看到一个人。
“也许河流是要带我去见小凯吧。”她心想,这让她感觉舒服多了。她站起身,久久地注视着那绿色的河岸。
接着,她来到一片樱桃园。园内有座小房子,房子上开着红色和蓝色的奇怪窗户,此外还有个茅草盖的房顶。房子外面则站着两个木头士兵,无论谁从面前漂流而过,他们都是一副举枪敬礼的姿势。
格尔达以为他们都是活人,便朝着他们大声招呼起来,不过他们自然不会答应她。水流把小船冲向岸边,现在她漂得离他们非常近了,于是格尔达喊得更大声了。房子里出来了一个很老的老妇人。她拄着一根歪歪扭扭的手杖,头戴一顶硕大的太阳帽,帽子上绘有鲜艳的花朵。
“可怜的孩子!”老妇人开口了,“你是如何在这条大河上迷途的,又是如何漂流到这么遥远而陌生地方来的呢?”她蹚到水里,用那根歪歪扭扭的手杖钩住小船,将它拉到河岸边,然后把小格尔达从里头抱了出来。
又能回到陆地上,格尔达感到很高兴。不过对于这位奇怪的老妇人,她还是觉得有点害怕。老妇人对她说:“来,告诉我你是谁,还有你是怎么来到这儿的。”于是格尔达把一切都告诉了她。老妇人摇着头,说着:“嗯,嗯!”当格尔达讲完一切,然后问她是否见到过小凯的时候,老妇人说那孩子没有来过这儿,不过,说不定哪天他真的会来。她还告诉格尔达,别把这件事太放在心上,不如先去尝尝她种的樱桃,看看她养的花儿。它们比任何图画书里的东西还要美,而且每一朵花儿都能讲一个故事。就这样,她牵起格尔达的手,把她带进她的小房子,然后锁上了房门。
这里的窗户全都开在墙壁的高处,阳光穿过那些红、蓝、黄色的窗玻璃流淌进来,把所有的色彩都奇异地糅合在了一起,桌上则摆放着美味可口的樱桃。格兰达不再害怕了,她尽情地吃了个够。在她吃东西的时候,老妇人用一把金梳子替她梳着头发。格尔达那美丽的秀发在温和的小脸蛋两侧被梳成了光滑的金黄色的卷儿,那发卷儿圆得就像盛放的玫瑰花。
“我一直想要一个像你这样的小女孩。”老妇人对她说道,“现在瞧着吧,我们会相处得很好的。”头发一梳完,格尔达便忘掉了关于凯的事,因为这位老妇人精通魔法。不过,她并不是一个坏心眼的女巫,她的魔法浅尝辄止,顶多也就是自娱自乐罢了,然而她真的很想留下小格尔达。于是她来到房子外面,拿起那根歪歪扭扭的手杖指向所有的玫瑰花丛,只见它们带着盛放的美丽一齐沉入了黑色的泥土里,没有留下任何痕迹。老妇人怕格尔达看到它们的时候,会一下子让她想起自己的那些玫瑰花,想起小凯,然后就会离开这里。
格尔达被领去了花园。花园里多么芳香四溢,多么美丽呀!无论是什么品种的花儿,不管它们原先在什么季节开放,眼下全都在这儿盛开着。任何图画书都不可能如此好看、如此鲜艳。格尔达欢快得跳了起来,在这个花园里一直玩到日落时分,直到太阳隐没在高高的樱桃树后。接着,她舒舒服服地钻进了一张美丽的床铺,红色的丝绸床罩下垫满了蓝色的紫罗兰。她就在这样的床上睡着了,然后进入了梦乡,一切都华丽得如同女王的新婚日。
翌日早晨,她又来到外面温暖的阳光下,想要和那些花儿们一起玩耍——这些天来她都是如此。这里的每一朵花儿格尔达都了然于心,虽然它们是那么纷繁锦簇。她总觉得自己似乎遗漏了什么花,至于究竟是什么花儿,她却又说不上来。一天,她坐在床上看着老妇人的太阳帽。那帽子上描绘的所有花儿当中,最美的是一朵玫瑰花。老妇人让那些真的玫瑰花消失掉的时候,忘了自己的帽子上还绘有一朵。这就是那种谁也无法料到的事情。
“为什么这里没有玫瑰花了?”格尔达说道。她从紫罗兰花床上冲了下来,到处寻找玫瑰花,可是连一朵也没有找到。于是她坐下来开始哭泣。当滚烫的眼泪滴落到地上,滴落在玫瑰花丛消失的地方时,那些温暖的泪珠湿润了泥土,曾经消失的花儿们又钻了出来,绽放得同之前一样鲜艳。格尔达拥抱着它们,亲吻着它们。她想起了自己那些好看的玫瑰,想起了小凯。
“噢,我已经耽误太久了。”小格尔达说。“我应该去找凯才对。你们知道他在哪里吗?”她问玫瑰花们,“你们觉得他已经死了,离开这个世界了吗?”
“不,他没有死。”玫瑰花们告诉她,“我们去过地下,到过死人的世界,但是凯不在那里。”
“谢谢你们。”小格尔达说。她来到其他花儿跟前,把嘴唇靠近它们,问道:“你们知道小凯在哪里吗?”
然而花儿们只是伫立在阳光下,梦吟着自己的童话、各自的故事。虽然格尔达倾听了很多很多,可是没有一朵花儿知道凯的下落。
卷丹百合说了什么呢?“你听见过鼓声了吗?咚、咚!就两下,每次都是咚、咚!听,那是女人们的痛哭声。听,那是神父们的诵吟声。印度女人身穿红色长袍站在葬礼的柴火堆上,火焰包围着她和她死去的丈夫。然而印度女人心里想着的,却是围观人群中的某个活生生的人。她就这样想着他,而他的眼睛燃烧得比火焰还要炽烈——那炽热的目光深深地洞穿了她的心,远比火焰烧得还要彻底,尽管火焰很快就会将她的身体焚为灰烬。那心中的火焰,会在火葬柴堆上的火焰里死去吗?”
“我完全听不懂嘛。”小格尔达说。
“这是我的童话故事。”卷丹百合说。
喇叭花说了什么呢?“群山之中的一条窄径上耸立着一座古老的城堡。浓密的常春藤叶子层层叠叠,一路爬到城堡的阳台。阳台上站着一位美丽的少女,她将身子探出栏杆望着下面的小径。任何玫瑰枝上的花朵,都不可能像她这般优雅;任何微风中的苹果花,都不可能如她那般轻盈。听,她身上的丝绸长衣正在沙沙作响,仿佛是在叹息:‘他会来吗?’”
“你说的是凯吗?”小格尔达问道。
“我只是在说我的故事,我自己的梦。”喇叭花回答道。
雪铃花说了什么呢?
“两棵树木之间有一条船,船用两根绳子悬挂着,这就成了一架秋千。两个漂亮的小女孩正在荡秋千,她们身穿雪白的衣裳,帽檐上挂着绿色的长丝带。她们的兄长,那位年龄要大些的哥哥,也在这架秋千上,就站在她们身后,用两条胳膊勾住绳子以便保持住姿势。他一手拿着小杯子一手拿着陶管,正在吹肥皂泡。随着秋千的摇摆,泡泡们变幻着色彩飘浮了起来。最后一只泡泡还贴在陶管口上,在空气中来来回回地晃动着。他们的小黑狗轻得活像是一只泡泡,扑在哥哥的后腿上,也想要爬上秋千。然而秋千没有停下来,而是忽高忽低地晃荡着,最后小狗失去平衡,生气地叫了起来。他们是在逗它呢,这时最后那只泡泡破了。在这只泡泡破掉之前,里面有过一幅秋千船的画面——这就是我的故事。”
“这或许是个好故事,只是你讲得太忧伤了,而且你根本就没有提到凯。”
风信子说了什么呢?
“从前有三个姐妹,她们的模样完全透明,而且非常好看。其中一个穿红衣服,一个穿蓝衣服,还有一个穿白衣服。她们手挽着手,在明朗的月光下和平静的湖边跳舞。她们并不是妖精,都是人类。空气中有种甜甜的香味。接着,三姐妹消失在了森林深处,空气中的香味变得更甜了。三具棺材悄然飘出森林,飘过那片湖,棺材里分别躺着三姐妹。萤火虫在她们身边飞舞,犹如许多细微、闪烁的灯火。跳舞的三姐妹是睡着了,还是已经离开人世了?花儿们用自己的香味说,她们已经离开人世。于是它们敲响晚钟,为她们送葬。”
“你把我弄得很难过。”小格尔达说,“你们的香味太浓烈了,我忍不住要去想那死去的三姐妹。噢,小凯会不会已经死了?那些玫瑰花已经去过地下世界,它们说凯没有死。”
“叮,咚,”风信子们丁零作响道,“我们并不是为小凯敲钟,我们不认识他。我们只是纯粹地唱自己的歌——那是我们唯一会唱的歌。”
这么着,格尔达又转向了毛茛,它正在绿莹莹的叶子当中闪耀着。
“你看上去就像一颗明亮的小太阳。”格尔达说,“告诉我,要到哪里才能找到我的朋友呢?”
毛茛抬头看格尔达,亮晃晃地闪耀着。然而它唱的又会是什么歌呢?肯定不是关于凯的。
“在一座小庭院里,神圣的阳光在春日的头一天里照耀着,光线拂过那户人家的白墙。附近,春天开出的第一片嫩黄的花儿,正在温暖的阳光下如同金子般闪烁着。一位老婆婆坐在外面的椅子上,她孙女是个贫苦的女佣,长得却很漂亮。眼下她回家来看望祖母了,她吻了祖母,那个吻是金色的。她的心也涂满了金色,她的唇是金色的,她的梦境是金色的,头顶上的清晨阳光也是金色的。好了,我的小故事已经讲给你听了。”毛茛说。
“噢,我可怜的老祖母。”格尔达说,“她会很想念我的。她一定在为我而感到难过,就像她为凯感到难过一样。我会回家的,但是我要把凯一起带回家。向花儿们打听他的下落,看样子是不会有什么用了。它们只知道自己的那些歌,除此以外一无所知,提供不了任何消息给我。”
如此,她收起裙摆,想要快些离开,然而就在她抬脚跳过水仙花的时候,水仙拍了拍她的腿。于是她停下来,朝这朵高高的花儿俯下了身子。“也许你是有话要告诉我。”她说。
水仙花说了什么呢?
“我仿佛看到了自己!我仿佛看到了自己!噢,我的香味是多么甜美!在一间狭小的阁楼上,有一个小小舞者,衣服只穿了一半。她先是单腿起舞,接着又换作双腿并用,她踢动脚后跟,将整个世界踩在脚下,仿佛站到了舞台上。她把茶壶里的水倾倒在手中的一件衣服上——那是她的上衣。清洁真是一种美德!她的白裙子挂在钩子上,这条裙子也用茶壶里的水洗过,已经在屋顶上晾干。她穿起裙子,然后在脖子上围了一条橘黄色的围巾,好让裙子显得更加洁白。踮起脚尖,看!她是如何用单腿保持完美平衡的。我仿佛看到了自己!我仿佛看到了自己!”
“我一点也不感兴趣,”格尔达说,“你跟我说的都是些什么呀!”
她跑去了花园尽头。虽然大门上着锁,但她还是想方设法弄开已经生锈的门锁。最后,门锁终于松开了,门也随之洞开,小格尔达光着脚奔向外面的世界。她回头看了三次,没有人跟在后面。最后她再也跑不动了,便坐到一块大石头上休息。她抬起头,这才发现夏天已然过去,眼下已是深秋时节。身在那座美丽的花园的时候,她从未意识到这点,因为那里的太阳总是那么耀眼,而不同季节的花儿们又总是保持着盛放。
“天呐!我已经浪费了太多时间。”格尔达说,“现在已经是秋天。我不能再这么休息下去了。”
于是她站起身想要继续奔跑,可是她的脚好痛,她实在太累了!目力所及之处尽是寒冷和萧瑟的景象!柳树修长的枝叶已经变得枯黄不堪,雾气形成的潮水从叶片上滴落下来,如同雨露一般,而树叶本身也接二连三地掉落到地上。唯有黑刺李依旧结着果实,它的果实酸涩得不行,可以把人的牙齿都酸倒。噢,外面的这个世界看上去是多么的颓败和灰暗啊。
第四个故事
王子与公主
当格尔达不得不再次停下来休息的时候,一只大乌鸦正好从她眼前的雪地上蹦过去。他一直盯着她看,脑袋则歪在一边,现在他说话了:“啊,啊!你好啊!”虽然他只有这么点儿口才,但确实对格尔达很有好感。他问她,怎么会孤身一人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当他说“孤身一人”的时候,格尔达明白了他的话,对于这个词,她可真是深有体会。她对乌鸦述说了自己经历的一切,然后问他有没有看到过凯。乌鸦非常认真地点了点头,叫道:“好像看到过,好像看到过!”
“什么!你真的看到过他?”小格尔达也叫了起来,她使劲儿抱住乌鸦亲了上去,乌鸦都快被她给勒死了。
“轻点儿,轻点儿!”乌鸦说,“我觉得自己看到的应该就是凯,可如果那真的是他,恐怕他已经忘了你,因为他有了一位公主。”
“他跟一位公主生活在一起?”格尔达问道。
“是啊,听着!”乌鸦说,“对我来说,要讲你的语言是很难的事情。你要是能听懂乌鸦的语言,那我讲起来就能轻松多了。”
“我不懂乌鸦的语言,”格尔达说,“我的祖母倒是能听懂,她还能听懂婴儿的话语,我真希望自己也掌握了这种能力。”
“不管了,”乌鸦说,“我就尽我所能讲给你听好了,虽然可能会讲得不太好。”于是他把自己所知的全都告诉了格尔达。
“在我们眼下身处的这个国度里有一位公主,她聪明非凡,无所不晓。她把世界上的所有报纸都读了个遍,然后再把它们忘掉——她已经聪明到了无聊的地步。对了,就在不久前,她登上了王座。然而就跟人们所猜想的一样,这对她而言也没什么意思,于是她哼起一支老歌来,副歌正好是这么唱的:
“‘对呀,噢,对呀,我何不结婚呢?’
“‘对呀,这真是个好主意!’她说。于是她下定决心,一旦找到合适人选就立即结婚。前提是该人选在别人跟他讲话时能够有很好的谈吐,只会傻站着的人可不行。光中看不中用,这样的人太无趣了。于是她下令击鼓,唤来侍女们,而当侍女们听闻公主的决定之后,全都欣喜万分。
“‘噢,我们喜欢这个主意!’她们说,‘我们其实也是这么想的。’
“‘相信我,”乌鸦说,“我说的每个字都是真的。我有个已经跟我定了亲的恋人,她去过王宫里头。我这整个故事都是从她那儿听来的。”当然了,他的未婚妻也是一只乌鸦。毕竟物以类聚,鸟以群分嘛。
“报纸上很快就登出了布告,配以花边心形图框,框内是公主的名字首字母。布告的内容说,任何体面的年轻男士均可前往王宫与公主一叙,谁的谈吐最佳,谁看上去和整个王宫最相得益彰,谁就可以成为公主的夫婿。”
“没错,没错。”乌鸦说,“相信我,这绝对属实,就跟我本人坐在那儿亲眼目睹没什么两样。男人们成群地涌向王宫,整个宫殿被挤得水泄不通,不过头两天没有任何人被选上。在外面大街上等待的时候,他们全都能说会道,可是当他们走进王宫的大门,看到卫兵驻守在那儿,身穿纯银织就的制服;当他们爬上台阶,看到男侍沿阶列队,身穿纯金刺绣的制服,乃至抵达金碧辉煌的会客厅之后,他们都已经不会说话了。当他们站在身处王座的公主面前时,顶多只能附和一下公主的言论,而公主对此丝毫没有兴趣。
“每个置身于王宫会客厅的人仿佛都吸了满满一肚子鼻烟,一个个都昏昏沉沉的,不过等他们一回到街上,倒又能说个不停了。
“应征者的队伍从城门口一路排到王宫,我亲眼所见的哦。”乌鸦说,“他们又饥又渴,然而王宫并没有提供任何东西——连一杯温水也没有。诚然,一些聪明的应征者自带了点三明治,但是他们可不愿意跟身旁的人分享。每个人都这么想:‘就让那人看上去饥肠辘辘好了,公主肯定看不上他!’”
“可是凯呢,小凯呢,”格尔达打断他道,“他什么时候才会出现?他也在那些应征者里面吗?”
“给我点时间,给我点时间!我们就要说到他了。到了第三天,来了个小人儿,他既没有马匹也没有马车,就那么果敢地信步走向王宫。他的目光明亮,就跟你一样,还有一头帅气的长发,然而他身上的衣服非常破旧。”
“噢,那就是凯!”格尔达说,高兴地拍起手来,“这下我终于找到他了。”
“他身后背着一只小背包。”乌鸦告诉她。
“不是背包,那肯定是他的小雪橇,”格尔达说,“他离开的时候就背着它。”
“也许是的,”乌鸦说,“我没有看得很仔细。不过我那位已经跟我定亲的恋人告诉我,凯走过王宫大门的时候,也看见了身穿银衣的卫兵,以及在台阶上列队的金衣男侍,但是他全然没有发憷,还向他们点头致意,对他们说:‘这么站在台阶上,想必非常乏味。我可要进去了。’
“会客大厅里灯火辉煌。国务大臣们、枢密院的官员们光着脚四处踱步,还在身前托着金质的盘子。这足以让任何人感受到庄严肃穆,并且觉得自己穿着靴子走路嘎吱作响很不合适,然而他没有半点畏惧。”
“那一定就是凯,”格尔达说,“我知道他穿着一双新靴子。我听到过凯在祖母的房间里走路时,靴子发出的嘎吱声。”
“噢,它们嘎吱得不错。”乌鸦说,“当他径直走向公主时简直毫不畏惧。公主正坐在一颗珍珠上面,那颗珍珠大得跟手纺车轮似的。所有女侍的随从,以及她们的随从的随从;所有侍臣的侍从,以及他们的侍从的侍从,反正每一个带着侍从的人,全都站在了那儿。接着他们站得更近了,直接站在门口,看上去也更傲慢了。那些侍从的侍从的侍从一天到晚穿着便鞋,这会儿就站在门槛那儿,看上去别提有多傲慢了。”
“那场面肯定很吓人!”小格尔达说,“那么凯有没有赢得公主的芳心呢?”
“我要不是一只乌鸦,我都想跟公主结婚了,尽管我已经跟别人订了婚。他们都说,他的口才跟我有得一拼,虽然我讲的是乌鸦语。我那位未婚妻大致就是这么告诉我的,说他很有派头,人又英俊,他到那儿并不是要向公主献殷勤,而是去倾听她的智慧。他很喜欢这样,而公主也喜欢他这样。”
“那绝对就是凯了。”格尔达说,“他非常聪明,不仅会心算,而且连分数也不在话下。噢,请带我去王宫吧。”
“嘴上说是很容易,”乌鸦说,“可我们要怎么去呢?我得跟我那位未婚妻商量一下,也许她能给点建议,不过我还是要先提醒你,像你这样的小女孩,他们是从来不会放行的。”
“噢,我会进去的,”格尔达说,“只要凯听说是我,他就会立刻出来迎接我。”
“在那儿的树篱旁边等着我。”乌鸦说。他摇了摇脑袋,然后飞走了。
他回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啊,啊!”他说,“我的未婚妻向你送来问候,还让我带了一小片面包给你。这是她在厨房里找到的,人们把面包全都存放在那儿,你一定很饿了吧。你可不能就这样光着脚去王宫,那些银衣卫兵和金衣男侍绝不会放行的。不过你也不用哭鼻子,我们会找到办法的。我的未婚妻听说王宫的后面还有一处通向卧室的楼梯,她还知道他们把钥匙放在哪儿。”
于是他们来到王宫的花园,沿着宽阔的散步道继续走,片片落叶飘落下来。当王宫里的灯火相继熄灭之后,乌鸦领着小格尔达来到了半开着的后门那儿。
噢,她的心跳得多么厉害,充满了胆怯和期盼,就好像她准备要做的是见不得人的勾当。然而她一心想要弄明白,那到底是不是小凯。是的,那一定是凯,她心想。她回忆起了他那明晃晃的目光,还有他的长发。她很清楚地记得他的模样,记得他们一起坐在家里的玫瑰花下的时候,他总是对着她微笑。他一定会很高兴见到她的!他一定会很愿意听她说自己是如何远离家乡,只为找到他;而他离家之后,她和祖母又是多么的难过。她是那么胆怯,却又是那么开心。
眼下他们已经在楼梯上了。壁橱上点着一盏小灯,乌鸦的未婚妻就在那儿,她抬起头来打量着格尔达,格尔达则行了个屈膝礼,这是祖母教她的。
“我的未婚夫把你的那些奇事都讲给我听了,我亲爱的小姑娘。”她说,“你所经历的这一切可以说真是感人极了。请把灯拿好,我来带路吧。我们一直往前走,这条路不会碰见任何人。”
“我总觉得后面的楼梯上似乎有人。”格尔达说。有什么东西与他们擦肩而过,墙上浮现出各种影子,有的看上去像是四肢细长的马,有的则像是飘来飘去的幽灵。马背上还有猎人、女士和绅士的影子。
“那些都是梦影,”乌鸦未婚妻说,“是那些王公贵族们睡觉时飘出来的思绪,他们正在狩猎呢。其实这倒也不坏,因为你可以趁机瞧瞧他们睡着时究竟在想些什么。不过我可以确信的是,假如你登上高位,掌了权,你的梦影一定会是一颗美好的心。”
“啧啧!那还用说嘛。”乌鸦说。
此时他们进入了第一个房间。这个房间里挂着玫瑰色的缎子,上面绣着花朵图案。那些梦影一晃而过,速度如此之快,以至于格尔达根本没看清那些王爵和女士的模样,而鳞次栉比的宏伟厅堂更是令她感到晕头转向,好在最后他们终于来到了王宫的卧室。
卧室的天花板像是一棵大棕榈树的树冠,上面满是用玻璃做成的树叶——非常昂贵的玻璃制品。房间当中,两根黄金藤条吊着两张床,宛如百合花一般。其中一张床是白色的,公主就睡在里面。而另一张床是红色的,格尔达希望自己能在里面找到凯。她掰开一片绯红的花瓣,看见了一片棕黄色的颈背,那是人的脖子。这一定就是凯了。她大声喊出他的名字,把灯盏拿近到他身边。那些骑着马的梦影又跃腾进来了,与此同时,花床里的人也醒了——他转过头来——那根本就不是凯。
王子只有脖子长得像凯,不过他也是个英俊的年轻人。公主从她的白百合床里探出脑袋,问这是出了什么事。小格尔达哭了起来,把自己所经历的一切都告诉了他们,还讲了乌鸦未婚夫妇是怎么帮她溜进来的。
“可怜的小孩子。”王子和公主说道。他们对两只乌鸦表示赞许,还说他们一点儿也不会对此感到气恼,只是以后别再这么干了。此外,他们还觉得乌鸦未婚夫妇应该得到奖赏。
“你们是想要就这么一无所获地飞走呢,”公主说,“还是愿意成为终身制的皇家乌鸦,在厨房里坐享一切多余的饭菜呢?”
两只乌鸦都深深鞠躬,申请成为宫廷的永久性居民,因为他们要考虑到自己的将来。他们说,还是让自己的“晚年”——他们用了这个词——有备无患为妙。
王子从床上起来,让格尔达睡了进去,这是他眼下力所能及的。格尔达紧握着自己的小手,心想:“这些人和乌鸦多好啊。”她闭上眼睛,沉入了安详的睡眠。她的梦影开始飞舞起来,看上去仿佛是天使,他们拉着一只小雪橇,凯就坐在雪橇上。他对着她频频点头,可这只是梦境。她醒来的时候,一切都消失不见了。
第二天,格尔达从头到脚都换上了丝绸和天鹅绒衣服。王子和公主请她留在王宫里好好地静养一段时间,然而她却请求他们,给她配备一辆小马车、一匹小马,以及一双靴子,这样她就能驾车再次去外面的世界寻找凯了。
他们给了她一双靴子,还有一只皮手笼。他们尽可能的让她穿得漂亮一些,而当她准备启程的时候,一辆纯金打造的全新马车已经恭候着她了。这辆马车上标有王子和公主的盾形徽章,闪亮得如同星辰一般。
车夫、男侍、马夫——还有专门的马夫呢——全都戴着黄金冠冕。王子和公主亲自帮她坐进车里,然后祝福她诸事顺利。那只森林乌鸦现在已经成了已婚人士,在头三英里的路途中一直陪伴着格尔达。他就坐在格尔达旁边,因为朝后坐实在叫他受不了。他的妻子则站在王宫的大门口挥动着翅膀向他们告别。她没有过来陪他们,因为正在犯头痛,这是她到了厨房之后饮食过量所致。马车的车厢内侧布满了甜品,座位上也满是水果和姜饼。
“一路顺风,一路顺风!”王子和公主喊道。在送行的那段路上,小格尔达哭了,乌鸦也哭了。此后乌鸦向她道别,再也没有比这更令人难过的别离了。乌鸦飞到一棵树上挥动着他那又大又黑的翅膀,一直目送着离去的马车。那辆马车泛着光,一如明亮的太阳。
第五个故事
小强盗丫头
马车前行,驶入一片黑暗的森林,如同一把燃烧的火炬照亮了强盗们的眼睛。他们是不会放过它的。
“那是金子做的!金子做的!”他们叫了起来。他们蹦到马车跟前,抓住马匹,杀掉小车夫、马夫和男侍,然后把小格尔达从车里拖了出来。
“她看上去真是又胖又嫩,搞不好是吃坚果吃成这样的!”强盗中的一个老女人嚷道。她长着又长又密的胡子,眉毛长得一直垂到眼睛上。“她看上去活像只小肥羊,会是一道可口的美餐!”说着,她亮出了刀子,一把可怕的、闪着光的刀子。
“哎哟!”老女人大叫一声,因为她背在身后的小女儿这时突然咬了她的耳朵。这个小姑娘可是个顽皮的野东西。“你这个小丫头!”她大声说道。这一咬弄得她没能对格尔达下手。
“她应该和我一起玩。”小强盗丫头说,“她得把她的皮手笼还有身上穿的漂亮衣服都给我,还得跟我在同一张床上睡觉。”她又狠狠地咬了她妈妈一口,老女人痛得又是跺脚又是转圈。强盗们都大笑着喊道:“瞧啊,她跟她的小丫头跳起舞来了。”
“我要坐马车。”小强盗丫头说。她说到就要做到,因为她实在太骄纵、太犟头倔脑了,简直没办法用文字形容。她和格尔达爬进马车,然后驾车碾过地上的树枝和石头,进入了森林深处。小强盗丫头长得还没格尔达高,不过她更强壮,肩膀也比格尔达要宽得多。她的皮肤呈棕黄色,眼睛则是煤黑色的——看上去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她用胳膊勾住格尔达,说:“除非我生你的气,否则他们不可以杀你。我觉得你肯定是个公主。”
“不,我不是的。”小格尔达说。她将自己身上发生的一切和盘托出,还说自己是多么喜欢凯。小强盗丫头表情严肃地看着格尔达,然后对着她点头说道:“就算我生你的气,他们也不能杀你,只有我自己可以动手!”言毕,她擦干了格尔达的眼睛,然后把自己的手伸进了格尔达那只又软又暖的手笼里。
最后,马车停在了强盗城堡的院子里。城堡的墙体从上到下布满裂痕,乌鸦和渡鸦们从破裂的洞口里飞出来。这里的牛头犬可以跳到半空中,个头大得足以吞掉一整个人。不过它们从不叫出声儿,因为吠叫是被禁止的。
烟雾弥漫的老旧大厅里,一大团火正在石头铺筑的地板中央燃烧。火烧出来的烟直冲天花板,那里是排烟的唯一通道。煮沸的汤水在一口大锅里翻滚,而野兔和家兔正在火上烤着。
“今晚你要跟我和我的动物们一起睡觉。”小强盗丫头说。吃饱喝足之后,她们转而来到一处铺着毯子和稻草的墙角。在这张由枝枝杆杆组成的“床”四周,栖息着将近一百只鸽子。看样子它们已经睡着了,不过当这两个小姑娘靠近它们的时候,还是引起了些许骚动。
“它们全都是属于我的。”小强盗丫头说。她逮住离自己最近的那只鸽子,抓着它的腿,把它甩得直拍翅膀。“亲它一口吧。”她嚷嚷着,拿着鸽子朝格尔达脸上戳了戳。“那两位是来自森林的淘气鬼。”她又说,伸手指着墙上的高处,那儿有个墙洞,墙洞上有两根木条儿封着。“这两根木条儿都是淘气鬼,要是不把它们固定住,不出一分钟它们就会飞走。”
“还有,这是我的老宝贝,它就叫‘贝’。”说着,她又扯起一只驯鹿的鹿角来。驯鹿的脖子上系着一只亮闪闪的铜项圈。“我们必须牢牢盯住它才行,不然的话,它也会从我们这儿逃走。每天晚上我都要拿刀刃在脖子上比画两下,叫它知道害怕。”她从一个墙洞里拔出一把长刀,然后用它在驯鹿的脖子上摩挲着。等到这可怜的动物被吓得蹄子乱蹬,小强盗丫头才大笑起来,然后拉着格尔达到床上陪她睡觉。
“你上床睡觉的时候也随身带着刀吗?”格尔达问道,她有点害怕地看着那把刀。
“我总是跟我的刀一起睡,”小强盗丫头说,“你永远不知道会有什么危险找上门来。还是再来听听关于小凯的故事吧,你之前对我说过的,还有啊,说说你为什么要跑来这个陌生的地方。”
格尔达把所有的故事又对她说了一遍。此时野鸽们在笼子里咕咕地叫,而家鸽都睡着了。小强盗丫头一只手勾住格尔达的脖子,另一只手紧握着刀,也睡着了,只听见她已经冒出了呼噜声。然而格尔达根本无法合眼,她不知道自己接下来究竟是死是活。强盗们围坐在火堆边,唱着歌,喝着酒,而那个老女人正在翻跟头。对于一个小女孩而言,这一切实在太可怕了。
这当儿,斑鸠们说话了:“咕咕,咕咕。我们见到过小凯。一只白色的母鸡背着他的小雪橇,而凯就坐在冰雪女王的雪橇上。他们在低空飞行,飞过我们筑巢的树林。冰雪女王朝我们吹来寒气,年轻的斑鸠们都死了,只有我们活了下来。咕咕,咕咕。”
“你们说什么?”格尔达喊了起来,“冰雪女王去哪儿了?你们知道她去哪儿了吗?”
“她很可能前往拉普兰德了,那里长年被冰雪覆盖。你身边拴着一只驯鹿,你何不问他呢?”
“没错,那是个亮晶晶的冰雪世界。”驯鹿告诉她,“你可以在那片泛着光的广袤雪原上来去无阻。冰雪女王在那儿有个夏季帐篷,不过她真正的老巢是靠近北极的一座城堡,那城堡就在一座叫斯匹茨卑尔根的岛上。”
“噢,凯,小凯呀。”格尔达叹息起来。
“躺着别动,”小强盗丫头说话了,“不然我就拿刀子捅进你的肚子。”
到了早上,格尔达把斑鸠们说的那些全都告诉了她。小强盗丫头左思右想,然后点了点头,说:“这事儿包在我身上了!包在我身上。”
“你知道拉普兰德在哪里吗?”她问驯鹿。
“还有谁比我更清楚?”驯鹿说,他的眼睛都放光了,“我在那儿出生,在那儿长大,我曾经在那里的雪原上来去自如,自由自在。”
“听着!”小强盗丫头对格尔达说,“你都瞧见了,所有男的都走了。我妈还在,这会儿她会一直待着,不过等到早晨过后,她就会喝上一大瓶酒,然后醉醺醺地打个盹儿。一等她打盹儿,我就出手帮你来个大逆转。”
她从床里跳出来,然后扑到她妈妈身上,用胳膊抱住她的脖子,扯着她那硬邦邦的胡子,说:“早上好呀,我亲爱的母山羊。”她妈妈把她的鼻子揍得又红又紫,不过这是出于纯粹的疼爱。
一等她妈妈酒后开始打盹儿,小强盗丫头就跑到驯鹿那儿说:“我把你留在这儿,真是留对了。我还用刀子逗弄过你呢,我逗你的时候,你的反应可好玩了,不过这已经不重要了。现在我要解开你身上的绳子,然后领你找到出去的路,这样就能跑回拉普兰德去啦。但是你必须竭尽所能带着这个小姑娘去冰雪女王的宫殿,她的好朋友就在那里。她对我说过的那些,我猜你也该听明白了,因为她说得挺大声的,而你一直在偷听。”
驯鹿高兴坏了,一下子蹦到了半空中。小强盗丫头把小格尔达托到驯鹿背上,然后小心翼翼地用绳子将她系稳,她甚至还给格尔达准备了一块小垫子好让她坐在上面。“帮人帮到底嘛,”她说,“喏,把你的皮靴子拿回去吧,到了那儿会冷得要命的。我会留着你的手笼,因为它太好看了。不过你可别让自己的手指冻着,这是我妈的连指手套,大得可以套到你的胳膊肘那儿。把它们戴上吧,现在你的手看上去就跟我妈那对难看的大爪子一样啦。”
格尔达流下了开心的眼泪。
“我不希望看到你哭哦,”小强盗丫头说,“你现在应该振作起来才对。喏,拿着这两片面包还有这块火腿,这样你就不用挨饿了。”
这些备粮也被系在了驯鹿背上,然后小强盗丫头打开大门,把那些大狗都叫了进来。接着她用刀砍断了驯鹿的系绳,对他说:“现在,跑吧,一定要照顾好小格尔达啊。”
格尔达朝着小强盗丫头挥动戴在手上的大手套,向她告别。驯鹿开始向前跃进,踩过地上的树枝和石头,一路向着庞大的森林跑去,他穿过沼泽,穿过平原,以最快的速度奔跑着。狼群长嚎,渡鸦怪叫,啊——咻,啊——咻!天空中拉扯出一道道红光,声音听上去就像是在打喷嚏。
“那些都是我的老朋友——北极光,”驯鹿说,“瞧它们又闪又晃的。”他继续奔跑,夜以继日,比任何时候跑得都快。面包吃完了,整块火腿也下了肚——如此这般,他们终于抵达了拉普兰德。
第六个故事
拉普兰德女人与芬兰女人
他们在一座小棚屋前停了下来,这是一间临时住所。屋顶几乎快要触及地面,门也开得极低,住在里面的人恐怕要把肚子贴在地面上爬行才有可能从里头出来。屋子里没有其他人,只有一个上了年纪的拉普兰德女人,正在一盏鲸油灯上烤鱼。驯鹿把关于格尔达的故事全都告诉了她,不过他先讲了自己的故事,他总觉得自己的故事重要得多。至于格尔达,她已经冻得说不出话来了。
“噢,你这可怜的动物,”拉普兰德女人说,“你还有好长一段路要奔走呢。哎,要到芬马克,你还得跑上好几百英里呢。冰雪女王正在那儿度假,每天晚上她都会燃放蓝色的烟火。我可以在烤干的鳕鱼身上写个便条,因为我连一张纸也没有。按我说的做,把它拿给芬兰女人看,她在那儿过得很不错。关于冰雪女王,她能告诉你的肯定比我多。”
格尔达驱走寒意,吃了点东西,又喝了点水,拉普兰德女人在烤干的鳕鱼身上写了一些字。她叮嘱格尔达把这东西收好了,然后帮她在驯鹿背上系稳。于是驯鹿又出发了。整夜,美轮美奂的北极光在他们头顶烁动,天空呈散裂状,飒飒作响。他们终于抵达芬马克,敲响了芬兰女人家的烟囱,因为她家似乎连门也没有。芬兰女人家里热得不行,她走来走去的时候几乎光着身子。她长得十分矮小,而且邋遢得要命,不过马上帮格尔达脱下了手套和靴子,帮着她宽衣解带,否则室内的热度恐怕会让格尔达蔫掉。接着,这女人还在驯鹿的脑袋瓜上放了一块冰,然后才开始看那些写在鳕鱼身上的字。她看了三遍,等到完全看明白了,便把这条鱼丢进一壶汤里。她觉得他们还是把它吃掉为好。她从不浪费任何东西。
驯鹿又是先讲自己的故事,然后才讲小格尔达的故事。芬兰女人心领神会地眨着眼睛,但是什么也没说。
“你是个很有能耐的女人,”驯鹿说,“我知道你用区区几根棉线就可以把穿行于世界的风给捆起来,谁要是解开一个线结,就能得到那股风的力量。若是再解开一个,他就会得到更强的风力,而若解开三个、四个,那么他将拥有猛烈的狂风,足以把树木林立的森林夷为平地。你能不能给这个小姑娘喝点什么呢?让她拥有相当于十二个男人的力量,这样她或许就能打败冰雪女王了。”
“十二个壮男,”芬兰女人不以为然地说,“应该能顶得上用场吧。”
她来到架子那儿取下一卷皮纸,然后把它展开。这张皮纸上记满了奇怪的符号,芬兰女人对着它们念叨起来,念得汗珠都从额头上滚落下来了。
驯鹿又求她帮助格尔达,而小格尔达也泪眼汪汪地用哀求的眼神看着她。于是这女人又开始眨眼睛了。她把驯鹿拉到旁边的墙角,给他脑门上换了另一块冰,与此同时,她小声告诉他:“小凯确实在冰雪女王身边,而且那儿的一切都让他感到很舒服。他觉得那是全世界最好的地方,但这都是因为他的心间有一块玻璃碎片,他的眼睛里也有一小片。如果不把这些碎片取出来,他就无法恢复成正常的人类,冰雪女王会用她的力量控制他。”
“那你到底能不能给小格尔达弄点喝的啊?喝下去会使力量倍增的、比什么都管用的那种。”
“她已经拥有了非常强大的力量,我这儿已经没有什么力量可给了。你难道没有看到之前的那些人和动物们是怎么心甘情愿地帮助她的吗?难道不知道她是如何在陌生的世界闯荡,而且还是光着脚出门的吗?她拥有的这些力量,我们不必向她点明。力量就藏在她自己的心里,因为这孩子是如此的善良和纯真。如果她自己都无法找到冰雪女王,无法帮凯摆脱那些碎片,那么我们就更帮不上什么忙了。冰雪女王的花园距离这儿大约有八英里,你可以把她带去那儿,然后把她放在雪地上的一片矮树丛边,那片树丛上长着红色的浆果。完事之后,你别在那儿磨蹭,赶紧回来就行了。”
芬兰女人把小格尔达抱到驯鹿身上,驯鹿旋即以最快的速度飞奔而去。
“噢!”格尔达喊道,“我把我的靴子和手套都忘了。”在如刀割般的寒风中,她这才想起自己很需要那两样东西,然而驯鹿不敢耽搁。他一路疾奔,直到抵达那片长有红色浆果的矮树丛才停下来。他把格尔达放下来,然后亲吻了她的嘴巴,晶莹的大颗泪珠沿着他的脸颊滚落而下,接着便用最快速度离开了。小格尔达站在那儿,没有靴子,没有手套,她已身在冰冷的芬马克。
这会儿她跑得比任何时候都快,大团的雪花正朝她席卷而来,它们并不是从空中飞落下来的,因为天上并没有云,而闪烁的北极光也清晰可见。这些雪花沿着地面汹涌而来,随着距离愈来愈近,它们变得愈来愈大。格尔达想起来了,她在放大镜下看过这样的雪花,它们就是这么大得离奇。不过眼下它们变得更加怪异可怕了。它们都活了起来,有些看上去像是长过头的丑陋豪猪,有些像是探头乱舞的群蛇,还有些则像是鬃毛根根直竖的小肥熊。它们全都泛着白光,因为它们是冰雪的化身。
格尔达感到好冷,她开始祷告。从她嘴里呵出的气凝成了一团烟雾,这团烟雾变得越来越浓密,继而变成了许多小天使的模样,他们落到地上,然后渐渐变大,戴着头盔,手持盾牌和长矛。他们的数量成倍地增加,当小格尔达祷告完毕的时候,她已经被一支天使军队围护了起来。他们用长矛刺向那些可怕的雪花,把它们击碎,变成无数的碎片。于是小格尔达继续前进,她不再踯躅害怕,而是快活起来了。天使们搓着她的手和脚,让她倍感温暖,一路快步朝冰雪女王的宫殿走去。
那么现在,让我们来瞧瞧小凯的情况吧。他早已将小格尔达遗忘,完全不知道她就在宫殿外面。
第七个故事
冰雪女王的宫殿里所发生的一切,以及故事的结局
这座宫殿的墙体由冰雪铸造而成,刀锋般凛冽的风就是它的窗和门。这里有上百间厅堂,状如吹积起来的雪堆,其中最大的一间足足延伸了好几英里。一切都被闪烁的北极光照亮着,所有的厅堂都是如此的巨大而空旷,又是如此的冰冷而辉丽!这里不存在一星半点的快乐,就连北极熊也不情愿来这里跳舞。这里唯有风声飒飒作响,算是伴舞的音乐,而北极熊们只能颤颤巍巍地用它们的后腿勉强维系住尚且拿得出手的舞姿。这里连小型的游戏派对也从未举办过,既没有捉迷藏,没有小孩子玩的藏手帕游戏,甚至连那种可以让雪狐狸女士们好好攀谈一番的午后咖啡时光也从未有过。空荡荡,寂寥寥,冷冰冰,这便是冰雪女王的宫殿。那些忽明忽暗的北极光,它们何时最亮,何时又最暗,规律很容易摸透。在空漠、森寂的冰雪厅堂中央有一片冰冻的湖泊,它破裂成数以千计的碎片,每一块碎片都具有完全一致的形状,整个看上去就如同是一件不可思议的工艺品。冰雪女王在宫殿里的时候就坐在这片冰湖的中心,她总是说自己坐镇的是“真相之镜”。她说这面镜子是独一无二的,是全世界最好的东西。
小凯冻得发紫,是啊,他几乎已经快冻得发黑了。可是他对此浑然不觉,因为冰雪女王已经用她的魔法之吻消除了他对寒冷的知觉,他的心差不多已经变成了冰。
他来来回回地搬弄着一些或尖锐、或平整的冰块,正在想办法把它们组合成某种图形,他想要用它们拼出点什么来。这就像是人们在家里玩的那种中国拼图游戏,用平整的木块组合出各种奇特的图形。凯灵巧地挪动着冰块,沉浸在这个冰雪游戏当中。对他而言,冰雪的形态是至高无上的,它们比什么都重要。这是因为他眼睛里的那块碎片扭曲了他的所见。他用这些冰块拼出很多词语,然而对于自己最渴望拼出的那个词却始终无能为力。那个词是“永恒”。冰雪女王对他说:“假如你能拼出那个词,那么就能获得自由,你想去哪里都可以,此外还能得到一双崭新的冰鞋。”然而凯就是无法拼出那个词。
“现在我要飞去那些温暖的国度了。”冰雪女王又对他说,“我要到那些大黑锅那儿,然后朝里头瞧瞧。”她说的是埃特纳和维苏威的火山。“我要把它们弄得白一点儿。它们需要变白,这会很有好处的,毕竟那儿长着很多柑橘和紫葡萄呢。”
不久她便飞走了。凯独自一人坐在空寂、寒冷、没有尽头的宫殿里,苦苦想要拼出那个词,拼得脑袋几欲胀裂。最后他一动不动地僵坐在那儿,看上去简直叫人误以为他已经冻死了。
就在此时,小格尔达朝宫殿走来,她要穿过那如刀锋般凛冽的风之门。格尔达念诵着晚祷,于是风随之止息,她进入了巨大、冰冷而空漠的厅堂。接着她便看到了凯。她立即认出了他,跑过去伸出双臂环抱住他。她紧紧地搂住凯,大声喊道:“凯,我最亲爱的小凯呀!我终于找到你了!”
可是凯只是愣愣地坐着,呆若木鸡,浑身冰冷。格尔达流下热泪,当泪珠滴落到小凯身上的时候,它们径直流向了他的心田。泪珠融化了他心中的冰雪,熔毁了镜子的碎片,他抬头看她,听她唱道:
“山谷里,玫瑰花盛开得如此美丽,
在那里,找到圣婴,你一定可以。”
凯的眼泪夺眶而出,他放声大哭,眼睛里的镜子碎片残骸被眼泪冲刷了出来。“格尔达!”他认出她了,他幸福地哭喊道,“我亲爱的小格尔达,这么久了,你去了哪儿?我这又是在哪儿?”他朝四周看了看,然后说:“这里好冷!又大又空!”他紧紧抱住格尔达,格尔达笑了,幸福的泪水顺着她的脸颊而下。他们的这种幸福是如此的神圣纯洁,就连镜子的碎片也围着他们跳起舞来,一起分享他们的快乐。而当这些碎片跳累了,它们便汇聚成一幅图案,它们所组成的正是冰雪女王提起过的那个词。只要凯做到这点,他就能获得自由,去自己想去的任何地方,他还能得到一双崭新的冰鞋。
格尔达亲吻了他的脸颊,于是他的脸颊重新泛出了血色。她又亲吻了他的眼睛,于是他的眼睛像她一样再度焕发出光亮。她亲吻他的手和脚,于是他又一次拥有了力量,恢复了健康。冰雪女王高兴什么时候回来都可以,因为凯已经获得自由,那些写在晶亮的冰块上的字,就是凭证。
凯和格尔达手牵着手一起漫步走出这座巨大的宫殿。他们谈起祖母,还谈起屋顶上的玫瑰花。不管他们走到哪里,风都会渐渐平息,换之以明媚的阳光。他们来到那片长有红浆果的矮树丛,驯鹿正在那儿恭候着他们。驯鹿带来了他年轻的伴侣,她有给孩子们喝的温热奶水,还亲吻了他们的嘴巴。接着,驯鹿带上格尔达和凯,先去拜访了芬兰女人。他们在她那热乎乎的棚屋里取暖,芬兰女人向他们指引归家的旅途。接着他们又骑着驯鹿去拜访了拉普兰德女人,拉普兰德女人给他们做了新衣服,还准备用她的雪橇送他们一程。
两只驯鹿肩并肩护送他们来到北部的边境,这里,世界已经冒出了绿色的嫩芽。一个年轻的女孩骑着骏马穿过森林朝这边过来了。格尔达认得这匹马,它曾经拉过那辆黄金打造的马车。至于那个女孩,只见她头戴亮红色的帽子,腰带间插着两把手枪,就是那个小强盗丫头!她在家里待得腻味,于是干脆到北方国度旅行来了。就算她不大喜欢这儿,唔,世界还大着呢,还有很多其他地方可以去。她立即认出了格尔达,格尔达也认出了她。这真是个愉快的偶遇。
“你让小格尔达找得好苦啊。”她对小凯说,“我真想知道,你到底是不是值得让人家为了你一直跑到世界尽头。”
然而格尔达只是轻轻拍了拍自己的脸颊,然后向她问起关于王子和公主的事。
“他们正在外国旅行呐。”小强盗丫头告诉她。
“那么乌鸦呢?”
“噢,乌鸦死了。”她回答说,“他的妻子现在成了寡妇,腿上扎了一小截黑纱。她觉得自己太不幸了,一直在胡言乱语。好了,跟我说说你后来的经历吧,说说你是怎么找到凯的。”
于是格尔达和凯把他们的故事告诉了她。
“噼里,啪啦,砰,”小强盗丫头说,“好在一切都好起来啦。”她握着他们的手,担保说如果格尔达以后再经过他们的地盘,她一定会亲自接见他们。说完,她便骑着马走了。
凯和格尔达牵起手来,随着他们的脚步,美丽的春天来临了。大地焕发出绿色,到处点缀着花朵,教堂的钟声敲响,他们看见了高耸的尖塔。那是一座大城镇,正是他们曾经生活的地方。他们来到祖母家的房子,爬上楼梯,走进屋内,一切就跟他们离家时一样。钟摆嘀嗒作响,指针也在转动,而直到他们进门的那一刻,才意识到有一件事变了——现在他们都长高了。屋顶上的玫瑰花正朝窗户里面探头探脑,而他们的那两张小凳子还搁在外面的屋顶上呢,于是他们坐到凳子上握住对方的双手。他们已经忘记了冰雪女王那座冷冰冰、空荡荡的辉丽宫殿,忘得一干二净,仿佛那只不过是一场噩梦。祖母安坐在神圣的阳光下,为他们念诵着《圣经》:
“只有当我们变得像孩子一样纯洁,才有资格进入天国的世界。”
凯和格尔达互相看着对方的眼睛,终于领会了那首古老的赞美诗:
“山谷里,玫瑰花盛开得如此美丽,
在那里,找到圣婴,你一定可以。”
他们就那么坐着,虽然人已长大,但内心依然如同孩童一般。此时已是夏天,一个温暖而明亮的夏天。
跳蚤与教授
从前有个飞行家不幸走了霉运,他的气球爆了,整个人被甩出去,摔了个粉身碎骨。不过就在两分钟前,他用降落伞把自己的儿子送了下去——这孩子可真幸运!他毫发无伤,并且深谙成为飞行家的窍门。不过他既没有气球,也不知道如何才能弄上一只。
他先得活下去。于是他开始以变戏法为生,那是一种声音戏法,他称之为“腹语术”。他很年轻,长得也颇为英俊,要是蓄起胡须,配以上乘的服饰,那肯定会被误以为是贵族少爷。女士们都被他的英俊所吸引,其中有一位更是为他的魅力所俘获,进而跟他私奔去了国外。到了国外,他便开始以“教授”自居——想要谋生,这种程度的名头是最起码的。
他一直在琢磨,如何才能弄到一只气球,这样他就可以带着妻子一起飞行了。然而他始终没有想出办法。
“总会有办法的。”他说。
“噢,但愿会有。”妻子说。
“我们还年轻,”他又说,“更何况我是个教授。”
“面包屑也是面包嘛!”
她尽自己所能帮助着他,替他在门口售卖表演戏法的门票。在寒冬时节,那可是冰冻彻骨的活计。她还替他充当表演时的助手。他会把她装进一只桌子抽屉里——一只很大的抽屉——她则爬到抽屉背面。这样,从前面就无法看到她了,观众们则会认为她消失了。然而有天晚上,当他拉开抽屉的时候,她真的消失了。她既不在抽屉前面,也不在抽屉背面,整间屋子都遍寻不见她的踪迹,完全找不到她的身影,根本听不到她的动静,就这么消失在了抽屉戏法里。
她再也没有回来。她已经厌倦了这一切,而他也开始厌倦了。他变得沮丧起来,再也不会卖笑,再也无力耍宝逗趣了。于是人们也不再前来观看他的表演。他的收入每况愈下,身上的衣服也变得破旧起来。到最后,他只剩下一只大跳蚤了,那算是他妻子留给他的纪念,所以他很喜欢这只跳蚤。他开始训练它,指导它进行操练——操练如何举枪敬礼,以及如何放炮。当然了,那是一门非常小的炮。
教授为跳蚤感到自豪,跳蚤自己也挺满意。他已经学了好几手,而且拥有人类血统。那些最为庞大的城邦他都去过了,王子啦公主啦,统统接见过他,而且都给予他高度的赞扬。他因此登上报纸,成了响当当的人物。他很清楚,自己已经是一只出了名的跳蚤,如今足以养活教授了。没错,养活一整户人家也不在话下。
他很自豪,也很有名。不过,当他和教授外出旅行的时候,总是乘坐四等车厢,反正四等车厢和一等车厢的速度也没什么差别。他们立下誓约,绝不能散伙,谁也不可以结婚,跳蚤必须保持旷夫的身份,而教授则必须永远当鳏夫,这样他俩就互不相欠了。
“人若是在某个地方走过好运,”教授说,“那么他就不应该再到那儿去第二次。”求学时期,他曾经钻研人性,这东西自有其道理。他把所有国家都游历了一番,除了那些尚未开化的国家,不过他还是决定去那些国家看看。那里的野蛮人会把基督徒给吃了,他已经有所耳闻。不过他自己算不上基督徒,而跳蚤也算不得真正的人,所以他觉得,他们或许可以冒险踏上野蛮人的国土,然后捞上一大笔钱。
他们先是乘坐汽轮,然后又改乘帆船。跳蚤一路表演节目换取免费通行,他们就这样来到了野蛮人的国度。统治这片国土的是一个小公主,尽管她只有八岁,却照样大权在握。她已经从她的爸爸和妈妈那儿继承了大权,因为她有自己的头脑,而且有着非凡的美貌,在治理方面也很是了得。
跳蚤又是举枪敬礼,又是放炮,公主一见,立刻喜欢得不得了。她喊道:“非他莫属了!”她疯狂地爱上了跳蚤。在其他事情上面,她也一贯表现得蛮横骄纵。
“我的宝贝儿,我的小囡囡,冷静点儿——”她爸爸说,“至少得想办法把他变成人才行啊。”
“别管我的事,老家伙。”她说。一般的小公主,根本不可能用这种态度跟自己的爸爸说话。说到底,她就是个野蛮人。她把跳蚤放到自己漂亮的胳膊上:“现在你就是个人,你要和我一起统治国家。不过,我要你做什么你就必须照我说的做,不然的话我就把你杀掉,把教授吃掉。”
教授住进一个很大的房间,房间的墙壁全部用甘蔗搭建而成。只要他愿意,随时可以舔上两口,不过他对这些甜滋滋的东西没什么兴趣。他还有张睡觉用的吊床,这东西令他想起了坐在气球上的感觉,那是他一直以来的愿望,他始终对此念念不忘。跳蚤和公主住在一起。他要么坐在她的纤纤玉手上,要么就坐在她那美丽的脖颈上。她从头上取下一根头发,让教授将头发的一端系住跳蚤的腿,另一端系住一只红色的珊瑚大耳坠,这只耳坠就挂在公主的耳垂上。身为公主,这真是一段幸福时光,跳蚤想必也会这么觉得,她心想。
教授可就没这么幸福了。他是个旅行家,喜欢骑着马,在城与城之间游历,还喜欢看人们在报纸上大谈他是如何锲而不舍、如何巧妙地把人类的技能传授给跳蚤。日复一日,他无所事事地躺在吊床上。给他吃的食物倒是很丰富:新鲜的鸟蛋、大象的眼睛,还有烤长颈鹿腿。这些食人的野蛮人吃得并不只是人肉,没错,人肉可是特殊供应的佳肴!
“小孩子的肩膀肉配上辣椒调味酱,”公主的妈妈说,“那可是最美味的佳肴。”
对这一切,教授已经厌烦透顶,他想要离开这个野蛮的国家,然而他必须带上跳蚤一块儿走,因为跳蚤是他亲手发掘的奇迹,是他维持生计的宝贝。可是他要如何让跳蚤重回掌心呢?要怎么做才能把他给弄回来呢?这事儿可不好办呐。为此他绞尽了脑汁,最后他宣称:“有办法了!公主的爸爸,请给我安排一些差事吧。让我教会您的族人如何朝拜自己的君王。众所周知,在当今世界,所有强盛的国家都奉行这种文化。”
“那我也要跟着一起学吗?”公主的爸爸问道。
“您就不必啦。”教授告诉他,“不过,但凡是您族人中已经当爸爸的,我都会教他们如何放炮。轰的一声,空中的目标要么被吓跑,要么就被击落到你跟前。”
“那让我放个炮吧。”公主的爸爸请求道。不过他的国家根本就没有炮,除了跳蚤带来的那门小炮——那也实在太小了。
“我会铸造一门更大的炮。”教授说,“只要为我提供所需的材料便可。我需要上乘的丝绸衣服、针线、绳线、缆索,以及组装气球用的球囊。球囊可以轻而易举地把人吹起来,还可以把人托浮起来。有了这些东西,我才能引爆大炮的炮筒。”
“全都没问题。”凡是他要求的东西,公主的爸爸都提供了。整个首领家族和普通族人全都聚集到一块儿,大家都要看看大炮是如何造出来的。教授始终没有把他们叫来,直到他点火把气球充满,随时可以起飞。跳蚤坐在公主的手上,看着气球被充满。气球鼓胀起来,动静愈来愈剧烈,眼看就要失控了。
“我必须让它升到空中,好让它冷却下来。”教授说,他正坐在气球下面的吊篮里。
“不过——我一个人操控不了它,必须有个训练有素的助手帮我才行。除了跳蚤,这里没有任何人能够胜任。”
“我一点儿也不想让他去掺和这事。”公主说。然而她还是伸出手来,把坐在她手腕上的跳蚤交给了教授。
“松开绑线和绳索!”教授吆喝道,“现在,气球就要起飞了。”大家以为他说的是“放炮”。于是气球愈飞愈高,飞入云端,远远地飞离了这个野蛮的国家。
小公主和她的首领家族,以及所有的野蛮族人全都坐在那儿等着。他们现在还在那儿等着呢,你要是不相信,可以去那个野蛮人的国家瞧瞧。那儿的所有小孩都在谈论教授和跳蚤,他们都以为,只要“大炮”一经冷却,教授和跳蚤就会回来。
他们是不会回来啦。他们跟我们一样,眼下就在家里。他们回到了自己的国家。这回他们坐火车,坐的是头等车厢,不再是四等了。因为他们已经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外加一只巨大的气球。没人问起这只气球是怎么弄来的,也没人问是从哪儿弄来的。如今他们成了富有的——噢,真是体面得不得了的——跳蚤与教授。
书法高手
从前有这么一个人,他所从事的职务必须要写得一手好字。对于工作本身,他尚且能够应对自如,但若要他写出一手好字,那可就难为他了。于是他在报纸上刊登招聘广告,专门物色一位书法高手。应征者络绎不绝,求职信堆满了一整桶,不过他只需一人便可。这么着,他干脆就挑了头一位应征者。此君的手迹美轮美奂,简直就是一部顶级的书法机器。雇主是一位写作高手,他的文章从此以漂亮的书法示人,所有人都说:“写得太漂亮了。”
“那都是我写的。”那位书法高手说。其实他的脑袋空洞无物,根本就一文不值。
类似的称赞声他听了整整一个星期,于是变得自大起来,想要取代雇主的职位。他的确有能力成为一个很不错的书法老师。戴着白领结出席女士们的茶话会的时候,他的样子看上去也很不赖。然而他想要的可不止这些,他要的是鹤立鸡群,成为最厉害的写作者。他写关于画家和雕塑家的文章,又写关于作曲家和剧作家的文章,然而他写的全是一派胡言。每当他写得糟糕透顶的时候,就会在第二天重写一遍,然而不管他怎么写,出来的文章还是狗屁不通。事实是,他只能写出狗屁不通的文章。而且,最可悲的是,他仅有的优势,他那漂亮的书法,印刷出来后就不存在了。
“我一定能有所突破的,我一定要办到!我下笔如有神助,是绝不会罢休的!”这些话真是蠢得要死,最后也果真把自己给折腾死了。他死后,报纸上刊出一篇文笔华丽的讣告。如今他终于因为一篇文章而大放异彩了,然而这篇文章却是出自他的一位友人之手,那位友人才是真正会写故事的人——这岂不是很可悲么?
尽管那位友人是出于一片好意,但此君充满卑劣念头和无聊闹剧的人生,终究还是成了一个可悲的故事。
小克劳斯与大克劳斯
在一个村庄里生活着两个拥有相同名字的人,他们都叫克劳斯。不过,其中一个有四匹马,另一个只有一匹。这么着,为了区分他俩,人们把有四匹马的那位称作大克劳斯,把只有一匹马的那位称作小克劳斯。现在,我就要给你们讲讲这两位克劳斯的故事。因为这可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整个礼拜,小克劳斯都把自己仅有的那匹马借给大克劳斯去耕田。作为交换,大克劳斯把他那四匹马借给小克劳斯,但是每个礼拜只借一天,而且还必须是礼拜天。
每到礼拜天,小克劳斯便能有五匹马供他驾驭,这是多么叫人得意扬扬的事啊。到了这天,这五匹马似乎都成了他的财产。这天的阳光是多么明媚;这天教堂塔顶里传出的钟声是多么的动听;这天从他身边走过的人们,胳膊下夹着赞美诗集,他们的衣装是多么靓丽;而当他们前往教堂去聆听牧师布道的时候,驾着五匹马耕田的小克劳斯又是多么引人注目。这让他感到无比自豪,于是他策马扬鞭,吆喝起来:“使劲儿走起来哟,我的马儿们。”
“你不能那么说,”大克劳斯对他说,“你和我都很清楚,这些马当中只有一匹是你的。”然而没过多久,另一群去做礼拜的人打这儿经过。小克劳斯忘了自己不能那么说,又吆喝道:“使劲儿走起来哟,我的马儿们。”
“不许你再那么说,”大克劳斯对他说,“如果你再来上一次,我就到田里敲死你那匹马,叫它从此倒下去死掉,再也走不起来。”
“你不会再碰见我那么说了。”小克劳斯保证道。可是当有人打从这儿经过,对他点着头说“早上好”,他便又得意扬扬、忘乎所以起来了。自己的田里有五匹马在耕地,这场面多么了得啊。于是他又吆喝道:“使劲儿走起来哟,我的马儿们!”
“那我来给你的马使点劲儿好了。”大克劳斯说。他猛地拔起一根拴马桩,然后朝小克劳斯仅有的那匹马脑袋上砸去。他砸得如此用力,马立刻倒毙在地。
“现在我连一匹马也没有了。”小克劳斯说着便哭了起来。缓过劲儿来后,他剥下了死马的皮,然后挂起来晾干,继而出发去最近的城里卖马皮。
长路漫漫,他必须穿过一片黑暗而阴沉的森林。忽然之间,可怕的暴风雨来袭,他迷路了。在他找到出路之前,天就黑了下来。城镇离这里还很远,想要赶在天黑以前回家,恐怕也是不可能的了。
在不远的地方,他瞧见了一幢很大的农舍。农舍的百叶窗都拉上了,不过窗顶上的缝隙里还是透出了一抹灯光。“也许他们会让我进去过夜。”小克劳斯心想。于是他走到门前,敲起门来。
农夫的妻子打开门,可是当她明白了小克劳斯的来意之后,便下了逐客令。她说她的丈夫不在家,她不会让任何陌生人进屋子。
“那我就睡在外面好了。”吃了闭门羹后,小克劳斯这么打算。
农舍旁边有一大堆干草,草堆延伸到一间棚屋的屋顶上。这屋顶是用茅草盖的,就在农舍和草堆之间。“我可以睡在那儿。”小克劳斯看到那茅草屋顶之后,便这么想道。“这屋顶就是一张舒适的床。我只希望,鹳鸟别飞下来啄我的腿就行了。”因为屋顶上确实站着一只鹳鸟,它正在那儿守着自己的鸟巢。
就这样,小克劳斯爬上了棚屋的屋顶。正当他调整姿势想要睡得舒服一些的时候,发现农舍的百叶窗并没有遮住窗顶,他的视线可以越过窗顶看到里面。他发现屋内有一张大桌子,桌子上摆满了美酒、烤肉和香喷喷的鱼,农夫的妻子和教堂的司事正在桌边用餐。除了他俩以外,没有任何人。她一直在帮他斟酒,而他始终只管自己吃鱼,看样子很喜欢吃鱼。
“噢,要是我也能来上几口就好了。”小克劳斯心想。他伸长脖子,朝着窗户探去,然后看到了一只叫人馋涎欲滴的大蛋糕。天呐,他们这是在里头饱享盛宴啊!
就在此时,他听见路上有人骑着马朝这边过来,原来是农夫回来了。他是个很不错的人,唯有一件事令他无法忍受,那就是他看不惯教堂司事,甚而至于光是对哪个司事瞥上一眼,他就会立即火冒三丈、狂怒不已。这就是为什么司事会专门挑农夫不在家的时候前来看他的妻子。而他那好妻子,却把家里所有好吃的东西都拿出来招待那司事了。当她听见农夫回来的时候,因为司事在场而害怕得瑟瑟发抖。她求司事赶快爬进空置的大箱子里,就在墙角那儿。司事也不敢有半点迟疑,因为他实在太清楚了,她那倒霉的丈夫绝对不待见任何司事。这女人飞快地把酒收好,然后把那些美食全都藏进了烤炉。要是让她的丈夫瞧见这些佳肴,准会一个劲儿地刨根问底。
“噢,老天!”小克劳斯在茅草屋上哀叹道,因为他眼睁睁看着那些美食全都消失不见了。
“谁在那上面?”农夫瞅见了小克劳斯,“不管你在上面干什么,现在跟我进屋去吧。”于是小克劳斯爬了下来。他告诉农夫,自己是怎么迷了路,然后又问他是否能收留自己一宿。
“当然可以。”农夫说,“不过,让我们先吃点东西吧。”
农夫的妻子热情地接待了他们。她布置好整张桌子,然后端上来一大碗粥。农夫正饿着,于是胃口大开,吃得津津有味。不过小克劳斯始终惦记着烤炉里那些美味的烤肉、鱼和蛋糕。桌子底下,他脚边正放着装有马皮的麻袋。我们都很清楚,小克劳斯此行就是为了去城里把马皮卖掉。他可一点儿也不喜欢粥。他在麻袋上踩了一脚,里面的干马皮随即发出一记响亮的尖叫声。
“嘘!”小克劳斯对他的麻袋说。说话的当儿,他又在麻袋上狠狠地踩了一脚。如此一来,麻袋里头冒出了更响的声音。
“你究竟在那里头藏了什么?”农夫说道。
“噢,只是一个魔法师罢了。”小克劳斯说,“他跟我说,没必要吃粥,因为他已经施了魔法,给我们变出满满一烤炉的烤肉、鱼和蛋糕。”
“你说什么来着?”农夫说。他赶紧过去打开烤炉。在那里头,他果然发现了一大堆美食。是他的妻子把这些东西藏在了里面,不过他只以为那是麻袋里的魔法师用法术变出来的。他的妻子根本就不敢吭声,只好帮他们把烤肉、鱼和蛋糕给端了上去。
接着,小克劳斯又在麻袋上踩了一下,让它再度发出了尖叫声。
“这回他又说了什么?”农夫问道。
“他说,”小克劳斯答道,“在烤炉的角落里,有三瓶为我们准备的美酒。”
这么一来,女主人只好又去把她藏着的酒给拿了出来。农夫喝了个痛快,旋即也想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魔法师,就像小克劳斯麻袋里的那个一样。
“他能变出恶魔来吗?”农夫很想知道,“我倒是很有兴趣见识一下恶魔。”
“噢,行啊。”小克劳斯说,“只要是我吩咐的,我的魔法师都能办到。是吧?”他一边问,一边把麻袋踩出尖叫声来。“你听见他的答复了吗?他说‘没问题’。他可以变出恶魔来,不过他担心我们受不了他的模样。”
“噢,我可不怕。他长得像什么?”
“告诉你好了,长得糟糕透了,活像教堂的司事。”
“嚯,”农夫说,“有那么丑?我可受不了司事那种模样。不过咱们别停下。现在我已经知道了,那其实是个恶魔,所以我不会太介意。我还是要见识一下,只要保证他不会靠近我就行了。”
“稍等,我跟我的魔法师说说。”小克劳斯踩了踩麻袋,然后俯下身子听着什么。
“他怎么说?”
“他说,你到墙角那边去,把那儿的大箱子打开,然后就能看到恶魔了,他就蜷缩在里头。不过你得把箱盖给抓紧了,免得他逃出来。”
“那你能帮我抓住箱盖吗?”农夫说着走到箱子跟前。那个被他妻子藏进箱子的司事——这会儿吓得要命,简直惶恐至极。农夫把箱盖抬起一点儿,然后朝里头瞄去。
“嚯!”他立马弹回了身子,“我看见他了,看见他那司事模样的外形了,真是丑陋透顶啊!”此后他俩又开始喝酒,一直畅饮至深夜。
“你可一定要把你的魔法师卖给我。”农夫说,“你自己出个价吧。我这就能付给你一蒲式耳的钱。”
“噢,我不能那么做。”小克劳斯说,“你想想,我的魔法师是那么无所不能。”
“可是我实在太想买下他了。”农夫继续恳求道。
“好吧,”末了,小克劳斯说,“既然你这么厚道,肯让我在此留宿一晚,我是不会拒绝你的。给我一蒲式耳的钱,麻袋就是你的了。不过,钱必须装满了,满得溢出来才行。”
“你会拿到钱的,”农夫说,“不过你得把箱子也带走,我可不能容它再在我屋里待上一个钟头。他搞不好会一直在里面。谁都说不准。”
这么着,小克劳斯把装着干马皮的麻袋卖了,换得一蒲式耳的钱,满得都快溢出来了。农夫还给了他一辆单轮手推车,好让他把钱和箱子一块儿带走。
“那么再见了。”小克劳斯说着便带着他的钱以及装着司事的箱子走了。远在森林的另一端,有条又深又宽的河,河里的水流异常湍急,根本就不可能游过去。不过河上新建了一座大桥。小克劳斯来到桥中央,大声说起话来,故意要让司事听到:“现在,我该怎么处置这只蠢头蠢脑的箱子呢?它笨重得活像石头,实在是把我累坏了,我可没力气继续用手推车推它走了。这么办好了,我把它丢进河里,如果它能漂到我家去,那就太妙了,而如果它沉下去了,那我也没什么损失。”说着,他让箱子稍稍倾斜了一点,感觉好像他马上就要把它翻到河里去似的。
“停下!别!”司事在里面叫起来,“先让我出来!”
“噢,”小克劳斯假装吓了一跳,“难不成恶魔还在里面?看来我还是把他扔进河里,把他给淹死比较好。”
“噢不,别那么对我!”司事大叫起来,“把我放出来,我就给你一蒲式耳的钱。”
“哈,那就另当别论了。”小克劳斯说。他打开了箱子,司事立刻跳了出来。司事把空箱子推进河里,然后赶回家去取了一蒲式耳的钱给小克劳斯。农夫的一蒲式耳加上司事的一蒲式耳,这下小克劳斯的手推车装了个盆丰钵满。
“我算是把我的马卖了个好价钱。”回到家后,他说。他在屋里的地板上把钱倒成了一堆。“我那区区一匹马,就把我变得如此富有,这要是让大克劳斯知道了该多么不高兴啊。不过,关于我是如何办到的,我是不会告诉他的。”于是他让一个小男孩去问大克劳斯借一个蒲式耳量斗。
“那家伙究竟要拿这个装什么?”大克劳斯感到十分好奇。他在蒲式耳量斗的底部涂了一块沥青,这么一来,不管小克劳斯用它装过什么,底下总能粘到一小片儿。
“这是怎么回事?”大克劳斯跑去找小克劳斯,“你从哪儿搞到那么多钱的?”
“噢,昨晚我把我的马皮卖了,于是就得了这些钱。”
“老天啊!马皮也能卖到这种价钱。”大克劳斯回到家,拿了一把斧子,就着马脑袋,把他的那四匹马全都给宰了。完事之后,他把马皮全都剥了下来,然后带着马皮出发去城里了。
“马皮,马皮!谁要买马皮?”他在街上来来回回地大喊大叫着。所有的鞋匠和制革匠,都过来问马皮的价钱。“每张皮售价一蒲式耳的钱。”他这么告诉别人。
“你疯了吧?”大家都问道,“你觉得我们会为这个花上一蒲式耳的钱?”
“马皮,马皮!谁要买马皮?”他继续嚷道。但凡是问价钱的,他都说:“一蒲式耳的钱。”
“他把我们当傻瓜呢。”大伙儿说道。于是鞋匠们拿起皮带,制革匠们取下身上的皮裙,把大克劳斯抽得满城跑。
“马皮,马皮!”他们对他讥笑道,“你要是不滚出城去,我们这就来鞣一鞣你的皮。”大克劳斯不得不拼命地逃跑,他从没被人揍得这么厉害过。
“小克劳斯必须为此付出代价。”回到家后,他说,“就为这事,我非宰了他不可。”
这会儿,小克劳斯的老祖母刚刚过世。她是个刻薄易怒的人——从没对小克劳斯讲过一句好话——不过眼见着她离开人世,小克劳斯还是感到很难过。为了以防万一,他把老祖母的遗体安置在自己暖和的床上,因为她有可能缓过气后又活过来。一整晚,他都让老祖母躺在床上,而他自己在椅子上小睡,以往他也经常这么做。
夜里,他正坐在椅子上小睡。这时门开了,大克劳斯拿着斧子闯了进来。他知道小克劳斯的床在哪儿,于是径直走了过去,抡起斧子朝那已经死去的老祖母砍去,因为他只以为那是小克劳斯。
“这下好了,”他说,“你再也不能愚弄我了。”说完他便回家去了。
“真是个坏家伙。”小克劳斯说,“哎唷,他居然要杀死我。我的老祖母算是走运,因为她已经死了。不然的话,大克劳斯就成了杀人凶手啦。”
他给老祖母换上最好看的衣服,问邻居借了一匹马,然后驾起了他的马车。他把老祖母扶到后座上,把她的身子固定好,以免马车行驶时将她给震落。出发之后不久,他们便穿过了森林。太阳升起的时候,他们来到一家大型旅店。小克劳斯停下来,进去吃了早饭。掌柜的是个阔绰之人,做起事来也够上路,然而他的脾气火爆极了,就好像整个人是用辣椒和鼻烟做成的。
“早上好,”他对小克劳斯说,“你起得真早,这身行头很讲究嘛。”
“是啊,”小克劳斯说,“我要和老祖母一起去城里,她现在正坐在马车上呢。我没法把她弄进来,不过你或许可以过去给她一杯蜂蜜酒。你讲话时得大声点儿,不然她听不见,因为她聋得跟木桩子似的。”
“我能搞定。”掌柜的倒了满满一杯蜂蜜酒,然后给已经是死人的老祖母拿了过去。老祖母依旧僵硬地坐在马车上。
“这是你孙子让我给你的蜂蜜酒。”掌柜的说。然而那已死的女人一言不发,就那么坐在那里。
“你没听见我的话吗?”掌柜的用最大的嗓门儿喊道,“这儿有一杯蜂蜜酒,是你孙子叫的。”
三番两次之后,她仍然纹丝不动。掌柜的开始冒火了,他把玻璃杯摔在了她脸上。于是蜂蜜酒溅了她一身,然后她仰面朝后倒去。要知道,她不过是被扶坐在那儿,并没被什么东西捆住。
“该死的!”小克劳斯冲出门来,一把掐住掌柜的脖子,“你杀了我的祖母。看啊!她脑门上有个大窟窿。”
“噢,真是太倒霉了!”掌柜的两手紧握,“都怪我的暴脾气。亲爱的小克劳斯,我给你一蒲式耳的钱,我还会把她当成自己的祖母一样送葬。你可要帮帮我,别把这事给声张出去,不然我会被砍头的——我不想落到那种下场啊。”
如此这般,小克劳斯又得了一蒲式耳的钱。至于旅店掌柜的,他果真把小克劳斯的老祖母当作自己的祖母一样送葬了。
小克劳斯一回到家,便又让一个小男孩去问大克劳斯借一个蒲式耳量斗。
“小克劳斯又要借这个?”大克劳斯问道,“我不是已经把他给杀了吗?我得去瞧瞧究竟是怎么回事。”这么着,他带上量斗去找小克劳斯了。
“你从哪儿搞来那么多钱的?”当他看到那些钱堆得有多高时,不禁问道。
“那天你本来要杀我,却误杀了我的祖母,”小克劳斯告诉他,“于是我就把她给卖了,换了一蒲式耳的钱。”
“老天啊!那可真是个好价钱。”大克劳斯说。他赶紧回到家里,拿起斧子砍了自家老祖母的脑袋。完事之后,他把老祖母装上马车,然后驾车去了城里,找了一个药剂师,问他要不要买死尸。
“这是什么人的尸体?”药剂师问道,“你从哪儿弄来的?”
“这是我祖母的尸体。我把她给杀了,这样就能换得一蒲式耳的钱了。”大克劳斯对他说。
“上帝啊,”药剂师说,“你这人肯定是疯啦。别再说那样的话了,不然你会被砍头的。”接着他很直截了当地告诉他,他已经犯下罪行,成了可怕的罪人,最严厉的惩罚对他来讲都已经算是轻的了。大克劳斯害怕了,他跳回马车,策马扬鞭,拼命地赶回家去,生怕被人给逮住。药剂师和其他人都觉得他肯定是个恶棍,因此没有谁敢上前挡他的道。
“我要让你付出代价。”马车驶上大道的时候,大克劳斯说道,“噢,我一定要让你付出代价不可,小克劳斯!”一回到家,他就找了一只最大的麻袋,然后找到小克劳斯,说:“你又骗了我。我先是宰了自己的四匹马,接着杀了自己的老祖母,这都是你的错。不过我不会再让你有机会愚弄我了。”说着,他抓住小克劳斯,把他塞进了麻袋,然后甩到背上,继而又对他说:“现在我要把你带走,然后淹死你。”
到河边有很长一段路,而小克劳斯的重量可不轻。沿途要经过教堂,当他们走过的时候,听见了演奏风琴的声音,还听见人们吟唱着动听的歌诗。大克劳斯在教堂门外卸下了麻袋。他觉得在自己走得更远以前,最好进去听一听赞美诗。反正小克劳斯被牢牢地扎在麻袋里,而且所有人都在教堂里。于是大克劳斯也进去了。
“噢天哪,噢天哪!”小克劳斯在麻袋里哀叫着。他扭来扭去,想方设法地挣扎,却始终无法松开绳结。这当儿,有个白发苍苍的赶牛老人打这儿经过,他的牛全都身负重担。从牛群移动的声音来听,正是朝着装小克劳斯的麻袋过来的,它们一定会从他身上碾过的。
“噢天哪,”小克劳斯哀叫道,“我这么年轻就要上天堂了。”
“可是对于我来说,”赶牛人说,“我已经在这个世上活了那么久,天堂的大门却始终没有向我打开。”
“那把麻袋打开好了!”小克劳斯叫道,“到麻袋里来,跟我换一换,这样你就能直接上天堂了。”
“那正是我想去的地方。”赶牛人说。于是他解开了麻袋,小克劳斯立即跳了出来。“你得把我的牛给照顾好了。”赶牛人一边说,一边钻进了麻袋。他一进去,小克劳斯就扎紧了袋子,然后带着所有的公牛和奶牛离开了。
过了一会儿,大克劳斯从教堂里出来。他背起麻袋,然后发现麻袋变轻了。因为老赶牛人的体重,顶多只有小克劳斯的一半而已。
“我的担子变得多么轻啊,这都是因为我听了一首赞美诗。”大克劳斯说。他继续朝那条又深又宽的河走去,然后把装着老赶牛人的麻袋扔进了水里。
“你再也不能戏弄我啦。”大克劳斯说。他还满以为,自己已经亲眼看着小克劳斯扑通掉进水里了。
他开始启程回家。不过,当他来到十字路口的时候又碰到了小克劳斯,此外还有一整群的牛。
“你从哪儿冒出来的?”大克劳斯惊呼道,“我不是已经把你淹死了吗?”
“是啊,”小克劳斯说,“半个小时前,你是把我扔进了河里。”
“那你怎么会又冒出来,而且还有了一群这么好的牛?”大克劳斯太想知道了。
“噢,这些都是海牛。”小克劳斯说,“至于我是怎么把它们弄到手的也自然会告诉你,因为我实在是太感谢你了,多亏了你想要淹死我。现在我变成成功人士啦!我发了多少财,简直都没法跟你形容。
“不过,当时我还在麻袋里。你把我扔下桥,风呼呼地吹过我的耳朵,就要这么掉进冷冰冰的水里时,我实在害怕极了。我一下子就沉到了水底,可是并没有受伤,因为水底有着柔软舒适的草地。有人解开了麻袋,那是一位美丽的少女,她拉起了我的手。她的衣裳洁白如雪,那飘逸的头发上戴着绿色的花环。她说:‘原来是你来了啊,小克劳斯。这群牛是我要送给你的,不过,这些礼物只是个小小的开始。只要再深入一英里,你就会发现,那儿还有一群牛等着你呢。’
“接着我就发现,原来整条河就是供海洋臣民使用的大型通道。他们能在河底行走,赶着他们的海牛,沿着这条通道长驱直入,从海洋世界来到河道尽头的陆地世界。而在他们那儿,水下的花朵芳香四溢,水草柔嫩无比,鱼儿们轻盈地游弋,宛若鸟儿们轻轻飞过。那儿的人美极了,他们的海牛也很漂亮,都在路边吃着草呢。”
“那你为何这么快就回来了?”大克劳斯问道,“如果那儿真的那么美,换作是我的话就干脆住下了。”
“可以啊。”小克劳斯说,“我是个特别聪明的人。你还记得我说的吧,来自海洋的少女告诉我,只要再深入一英里,我就能找到另一群海牛。所谓的英‘里’,其实就是指河‘里’,因为河是他们唯一的通道。不过我也知道,河道有多么的蜿蜒曲折。想抵达那儿,势必还要绕上好长一段路。不过,回陆地上来的时候,我走了一条捷径,这让我少走了半英里。这样,我把海牛带回来就快多啦。”
“你真是个幸运的人。”大克劳斯说,“我要是也跑到河底去,你觉得我也能弄上一群海牛吗?”
“噢,我觉得你肯定行。”小克劳斯说,“不过别指望我会把你装进麻袋,然后把你背到那儿去,因为你对我来说实在太重了。不过,你要是愿意自己走去河边,然后自己爬进麻袋,那我倒是很乐意把你推下去。”
“谢谢你。”大克劳斯说,“不过记着,我要是没在那下面弄到成群的海牛,我一定会痛揍你一顿,相信我。”
“那你准备好了吗?”小克劳斯说。
当他们来到河边的时候,饥渴的牛们一见到水,便立即冲过去豪饮起来。小克劳斯说:“瞧,它们是多么想要回到水底去啊。”
“先帮我下去再说。”大克劳斯喝令道,“不然的话,我现在就痛揍你一顿。”他使劲钻进了大麻袋。那麻袋一直搭在一头牛的背上。“再放块石头进来,我怕我沉不下去。”大克劳斯又说。
“这方面不用操心。”小克劳斯说。他朝麻袋里放了一大块石头,然后紧紧捆住袋口,把它推进了河里。
扑通!水花飞溅起来,大克劳斯沉到水底去了。
“我找到的东西,他恐怕是找不到咯!”说着,小克劳斯赶着他的牛群,回家去了。
园丁与贵族
在距离城市约莫四英里的地方有一座古老的庄园宅邸。这里的墙壁非常厚实,并筑有塔楼和尖尖的山墙。一户富有的贵族人家在此处生活,不过他们只有在夏季才会过来居住。在他们所拥有的各项财产当中,这座庄园是最有档次、最漂亮的。它的外观看上去仿佛刚刚落成,内部则布置得极为安逸和舒适。家族的盾徽装饰在大门上,美丽的玫瑰在门柱和阳台上蔓延,院子里遍布着青草,还长着红色和白色的荆棘。暖房的外面,甚至还长着许许多多稀有的花朵。
这座庄园的主人家,有一位技艺精湛的园丁。这里的花园、果园和蔬菜园都令人看了赏心悦目。宅子的原主人留下一部分旧花园,这个花园由黄杨树篱围成,所有的树篱都被修剪成了王冠和金字塔形。在这些树篱里面有两棵巨大的老树,树已凋零,几乎没有叶子,其中一棵树的树枝上满是成块的污垢,很容易让人误以为那是经受风吹雨打所致,其实那都是些鸟巢。早在很遥远的古老时代,这里就叽叽呱呱、成群结队地飞来了数量庞大的乌鸦和白嘴鸦。这里简直就是一座鸟镇,鸟儿是这里的主人,是这里最古老的家族——真正的领主!树下的那些人类对它们而言简直形同虚设。这家人始终忍受着这些赖在这儿的动物,尽管他们偶尔也会放上几枪,叫那些鸟脊背发颤,把它们吓得全都扑腾起来,叫着:“啊!啊!”
园丁总是对这家人说,应该砍倒这些老树才对。它们看上去早就不行了,只要把这两棵树弄走,他们就能摆脱那些恼人的鸟儿了,它们会去别处找地方栖息。然而这家人既不想砍掉老树也不想赶走鸟群。它们都是庄园的财产,自古以来就是,谁也不能忘了这点。
“哎呀,这些树可是那些鸟儿祖传下来的。时至今日,就让它们留着好了,我亲爱的拉森!”拉森是园丁的名字,不过对于整个故事而言,人名是无关紧要的。
“你用于工作的空间难道还不够吗,小拉森?你不是有花园、暖房、果园和蔬菜园吗?”
是的,他是有,它们都由他负责。他精心打理它们,悉心照料它们。关于这些,这家人都很清楚,不过有件事他们也不讳言,那就是他们时常看到别人家的花卉总是比他们家花园里的好看,别人家的水果也总是比他们家果园里种出来的好吃。这让园丁感到很是沮丧,因为他希望自己能尽一番力,而且他已经尽力了。他是个好心肠、善良又忠诚的园丁。
一天,这家人把他叫来,然后柔声细气地对他说,之前的某天,他们在某位尊贵的朋友家里品尝了苹果和梨,那可真叫味美多汁,口感上佳,他们和其他客人都连连称赞。大家都感到很好奇,这些水果到底是不是本土产的,事实是它们都是进口过来之后再在本土培植的。这里的气候条件正合适。据说这些水果都是从城里最好的水果商那里买到的,于是他们让园丁去跑一趟,先弄清楚这些苹果和梨是从哪儿进口的,然后设法弄点嫁枝回来种植。园丁跟那个水果商很熟,因为只要庄园里产出的水果有所盈余,他总会拿去卖给那个水果商。
于是他跑到城里,去问那个水果商,那些叫人赞不绝口的苹果和梨是从哪儿来的。“哎呀,就是从你的果园里来的呀。”水果商人说。他把那些苹果和梨都拿给他看,他一眼就认出来了。
园丁感到高兴极了,赶紧回去告诉这家人,这些苹果和梨其实就是他们自家果园里种出来的。可是他们居然不相信!“那不可能,拉森!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你能从那水果商手里拿到书面证明吗?”
能,他当然能拿到。于是他去把书面证明拿来了。
“这还真是奇了怪了!”这家人说。
现在,餐桌上每天都会摆上满盆满碟的苹果和梨,这些水果全都出自他们自家的果园。他们拿去送给城里城外的友人的,更是多得要以蒲式耳和桶来计算。没错,他们甚至还把这些水果送去了国外,这给他们带来很大的乐趣。另外,这两个夏天还真是对果树的生长格外有利,全国各地的收成也都十分理想。
一些时日过去,这家人受邀去宫廷参加晚宴,第二天他们又把园丁叫来了。他们在皇室的餐桌上吃了西瓜,那西瓜出自陛下的暖房,吃起来味美多汁,口感上佳。
“你一定要去找一下宫廷园丁,我的好拉森,让他给你一些种子,就是那种特别好吃的西瓜种子。”
“宫廷园丁的西瓜种子就是从我们这儿买去的呀!”园丁说,他心里很高兴。
“那么这就说明,宫廷园丁知道怎么把西瓜培育得更好吃!”这家人回答道,“每只西瓜都好吃得不得了。”
“随您们怎么说,反正我是感到很自豪!”园丁说,“我必须告诉您们,尊贵的诸位阁下,宫廷园丁今年的运气很坏,他的西瓜收成很糟糕,但他看到我们的西瓜长得很好,于是在亲自尝过之后就给那天的晚宴订了三只西瓜。”
“拉森,别跟我们胡扯,那些西瓜不是我们果园的。”
“我倒是对此坚信不疑。”园丁说。
于是他去找到宫廷园丁要来了书面证明,那天皇室餐桌上的西瓜,确实就是出自他们果园。这对这家人而言真是一个莫大的惊喜。他们不再坚持自己的说法,而是到处炫耀这张书面证明,到处送西瓜种子,就跟之前到处赠送果树嫁枝一样。
这家人已经获悉,那些送出去的嫁枝如今已经长出上好的果实。这些产物都打上了家族庄园的标签,于是他们在英国、德国和法国都声名远播。对于这点,谁也没有料到。“但愿我们的园丁不要得意忘形了。”这家人说。
园丁采取的倒是另一番态度。现在,作为全国数一数二的园丁,他觉得自己要更加卖力才行。他要求自己每年都要栽培出一些出类拔萃的作物。他还真的做到了。不过他总是听人说,弄了半天,最好的水果还是他最早拿出手的那些苹果和梨,后来捣腾出的水果全都比不上那两样。平心而论,西瓜倒还不错,虽然它们说到底只能算作别的品种。草莓或许能称得上味道可口,但是也没比其他园丁种出来的好多少。到了某一年,他种的萝卜收成不怎么样,于是人们就只谈论那些失败的萝卜,对于其他由他栽培出来的优良作物却矢口不提。
这家人说起这些的时候,似乎试图装出一副安慰的口吻:“这一年的收成不怎么样啊,小拉森!”没错,当他们说着这些的时候,其实是幸灾乐祸的。“这一年的收成不怎么样啊!”
每隔两周,园丁都要给他们的客厅里送去一些鲜花。他总是把鲜花布置得很有艺术品位,连周遭事物的色彩也相映生辉,变得明亮了起来。
“你的品位不错嘛,拉森,”这家人说,“不过,这些都是拜我们所赐,并不是你生来就有的!”
一天,园丁拿来一只水晶碗,碗里漂着一片睡莲叶子,叶子上有一朵美丽的蓝色花儿,大得如同向日葵一般。
“那是印度的莲花!”这家人说。
他们此前从未见过莲花。白天的时候,这朵花儿被放在阳光下;而到了晚上,它又被放在人工的灯光下。每个看到它的人都会发现它的美是那么叫人过目难忘。是啊,不管是这个国家出身最高贵的年轻女士,还是聪慧、善良的公主,都会这么说的。这家人觉得,把这朵花儿作为礼物送给公主会是他们家族的荣誉。于是公主把花儿带回了城堡。公主走后,这家人来到花园,想要再摘一朵相同品种的花儿,可是他们连一朵也没找着。这么着,他们又叫来了园丁,问他是从哪儿弄来这种蓝色莲花的。
“我们找了半天却一无所获,”他们说,“我们还去暖房找过,找遍了整个花园!”
“噢,不对啦,那不是长在花园里的。”园丁说,“那只是蔬菜园里的一朵很普通的花儿罢了。不过,看呐,它真是太美了!它看上去就像一只蓝色的仙人掌,但实际上就是洋蓟开的花儿!”
“你应该早点告诉我们啊!”这家人说,“我们还以为那是什么稀有的外国花儿呢。你害我们在年轻的公主面前成了笑柄!她在我们家看到那朵花儿,觉得它很美,但并不知道那是什么花儿,尽管她颇有些植物学方面的知识。不过说真的,她应该还不至于能看出那其实是一种蔬菜。你怎么能这样,拉森!你怎么把这种花儿放在我们的客厅里,让我们闹了笑话!”
如此,这朵来自蔬菜园的灿烂的蓝色花儿被拿出了客厅,因为它不该被摆在这儿。没错,这家人已经向公主道歉,他们告诉她,那其实只是一棵蔬菜,是园丁把它放在那儿的,他已经因为玩忽职守而受到严厉的训斥。
“你们这么做可真丢人,这太不公道了。”公主说,“是他让我们开了眼界,否则我们根本不可能看到这么好看的花儿。他在我们不经意间向我们呈现了美的事物。只要洋蓟还处于花期,我的宫廷园丁就必须每天送一朵到我的私人房间里来!”
于是这事就给照办了。
这家人告诉园丁,他可以再给他们弄一朵洋蓟的鲜花。
“它真是太美了!”他们说,“太有档次了!”这么着,园丁又受到了表扬。
“看来拉森就喜欢这样,”这家人还说,“他就像个被宠坏的小孩。”
到了秋天,风暴肆虐,夜间更是风势剧增,外面很多招风的大树都被连根拔起。那两棵布满了鸟窝的巨树也未能幸免。这给这家人带来了莫大的悲痛——对他们而言是悲痛——对园丁来说却是高兴事儿。透过风声,可以听见那些乌鸦和白嘴鸦的尖叫,它们正朝着这家人的窗户扑打着翅膀。
“这下你该高兴了,拉森!”这家人说,“暴风吹倒了那两棵树,那些鸟儿全都飞去了森林。过往时代遗留下来的东西现在全都没了,所有的遗迹和相关的印记都消失了。这让我们感到很悲哀!”
园丁嘴上什么也没说,不过心里正在琢磨着长久以来的打算,他在想如何利用这块阳光充足的位置,因为现在可以放手去干了。这将会变成庄园里的得意之作,还会给这家人带来乐趣。
那两棵巨树已经倒下,那些年代久远、精心修剪过的黄杨树篱也全都跟着遭了殃。园丁移植来数目众多的植物、原生植物和树木。凡是其他园丁从没想过能在庄园里种植的他都种了,还根据不同植物的需求分别配以相应的土壤、光照或荫翳。他把它们照料得非常到位,所有作物的生长势头都出奇的好。
来自日德兰半岛荒地的杜松长得颇为挺拔,色泽则如同意大利柏木一般。油亮带刺的滨枣不管是在气候寒冷的冬季还是在日照富足的夏季始终保持着长青,看起来是那么美丽。花园最前面种着品类各异的羊齿草,其中有些看上去就像是缩小版的棕榈树,有些则像是那种美丽的我们称之为“维纳斯的头发”的植物放大版。这里还种着不起眼的牛蒡,它们生长得那么漂亮又旺盛,放到花束中间去也毫不逊色。牛蒡生长的地方较为干燥,而在不远处的潮湿土壤里还生长着款冬,尽管那也是一种不怎么起眼的植物,但是它们那硕大的叶子和高挺的茎秆令它们充满了诗情画意。那六英尺高、花团锦簇,状如大支多臂烛台的是毛蕊花,它们是真正的野生植物。这里还长着车叶草、樱草花、山谷百合、野海芋和好看的三叶草本植物。这一切看起来真够惊艳的。
在前面排成行的是用钢丝固定起来的小株法国梨树,它们吸收了充足的阳光,得到了悉心的照料,很快就结出了硕大、多汁的果实,跟在原产地种植出来的没什么区别。原来那两棵凋零的老树所在的位置,现在由一杆高高的丹纳布罗格——丹麦的国旗——取而代之,威风凛凛地飘扬着。旗杆旁边还立着另外一根杆子,在夏天和丰收季,这根杆子上会爬满忽布的藤蔓,开满馥郁的花球;不过到了冬季,按照古老的习俗,杆子上会挂上成束的燕麦秆,这么一来,鸟儿们就可以前来美餐一顿,过一个愉快的圣诞节了。
“我们的好拉森,年纪一大,人也变得多愁善感起来了。”这家人说,“不过他这人很实在,对我们很忠诚!”
到了新年,城里的一家画报刊登出一幅古老的庄园图片。画面中有一根旗杆,还有专门在佳节期间为鸟儿们准备的燕麦秆。这家画报评论道,这真是一幅美好的画面,此举是对传统的继承和致敬,与这座古老的庄园颇为相衬。
“那都是出自拉森之手,”这家人说,“他得到了人们的一片叫好,真是个幸运的人。连我们也快要为拥有他这样的园丁而感到自豪了!”
然而他们并没感到什么自豪。他们知道,自己才是这座庄园的主人,还可以随时解雇拉森,不过他们不会那么做的。他们还算是好人,这世上还是有很多这样的好人的——因此所有像拉森这样的人,也还都算是幸运的。
好了,这就是园丁与贵族的故事。现在,你或许可以就这个故事思考一番!
蜗牛与玫瑰树
花园的四周环绕着榛子树连成的树篱,外面是放牧牛羊的田野和草场,而花园的正中间长着一棵正值花期的玫瑰树。树下坐着一只蜗牛,蜗牛的壳里有一团东西——那正是它自己。
“等着瞧我的好戏吧。”蜗牛说,“我势必要大干一场,绝对不会只是开开玫瑰花,结结榛果子,或者像那些牛羊一样只会产奶而已!”
“我一直等着你的好戏呢。”玫瑰树说,“但是容我问一句,你的好戏要到何时才能上演呢?”
“我自有打算,”蜗牛说,“你总是那么着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啊!”
第二年,蜗牛又坐在玫瑰树下晒太阳,位置和去年几乎一模一样。玫瑰树上长出了花骨朵,正要开出新一轮的鲜花。蜗牛从壳里探出半截身子,朝外伸了伸触须,然后又缩了回去。
“一切看起来和去年没什么两样嘛,没有任何推陈出新的地方。弄了半天,玫瑰树还是只会开玫瑰花。”
夏天过去,冬天来了。在大雪下来以前,玫瑰树一直冒着花骨朵,开着花。天气变得湿冷起来,玫瑰树的枝条垂向了地面,蜗牛则钻进了地里。
接着,新的一年到来了,玫瑰花再次盛开,蜗牛却故伎重演。
“现在你已经是一棵老玫瑰树了。”它说,“抓紧时间吧,你的死期不远了。你仅有的那些东西已经被掏空了。那些东西到底有没有意义还是个问题呢,不过我可没工夫去思考那种问题,有件事倒是很清楚——你对自己的内在没有任何提升,不然的话,你早就开出别的什么东西了。对此你还有什么话说吗?你很快就会从这世上消失掉,最后顶多被人做成一根木杖。我说的这些,你可听懂了?”
“你把我吓到了!”玫瑰树说,“我根本就没想过那些呀。”
“是啊,你从来就没花工夫思考过任何东西。你为什么能开花,开花背后的道理是什么,为什么这样开,而不是那样开,对于这些,你怎么就没好好思考过呢?”
“确实没思考过,”玫瑰树说,“我只是乐于开花,别的我什么也不会。我只知道阳光是多么温暖,空气是多么清新。我饮用纯净的露水,吸纳大雨的水分,我呼吸着,生存着,大地和天空赋予我生命的力量,我能感受到源源不断的幸福,生命永远是鲜活、伟大的,于是我周而复始地开出鲜花,因为这就是我的人生。除此以外,我别的什么也做不了。”
“你的人生过于单调了。”蜗牛说。
“你可以这么说。因为我被赋予的东西只有这些而已,”玫瑰树说,“但是你被赋予的东西太多了。你拥有深层次的思考能力,你天赋异禀,可以让整个世界都震惊。”
“我可没兴趣干那种事!”蜗牛说,“世界对我而言根本一文不值。我干嘛要跟这个世界耗上?我独善其身,自给自足就可以了。”
“可是我们存在于这个世界,难道不应该把自己最好的东西奉献给别人,尽自己所能为这个世界出力吗?是啊,我只会开玫瑰花,但你呢?你有那么高的天赋——你为这个世界增添了什么呢?你能为这个世界做些什么呢?”
“我能增添什么?我能做什么?我呸,有什么大不了的!那跟我有什么关系。你只管开玫瑰花吧,你也就那点能耐了!榛子树就继续结榛果子吧,牛羊就继续产奶好了。我只管我自己,这就是我的立场。这世界跟我没有任何关系。”说着,蜗牛缩回了自己的壳里,还把口给堵上了。
“想来也是悲哀,”玫瑰树说,“我没有地方可躲,哪怕想躲也不行。我只能继续开玫瑰花。玫瑰花的花瓣终会飘落,最后被风吹走。不过有一回我看到一位母亲,她把一朵玫瑰放在了赞美诗集上。我还看到过自己开出的玫瑰花被一位可爱的姑娘佩戴在了胸前。这些都是多么美好的事情啊,这就是我所有的回忆——我的人生!”
就这样,玫瑰树继续心无旁骛地开花,而蜗牛继续在它的壳里虚掷光阴——反正这个世界跟他一点关系也没有。
漫长的岁月过去了。
蜗牛和玫瑰树都已归于尘土。记忆中那朵放在赞美诗集上的玫瑰花也已枯萎。然而在花园里,新生的玫瑰树们依然开着花,而蜗牛们也依旧躲在自己的壳里,唾弃着这个世界,因为它们觉得这个世界与自己毫无关系。
还用得着把这个故事再读一遍吗?有些东西是永远也不会改变的。
红鞋子
从前有个小姑娘,长得可爱又漂亮。可是她太穷了,整个夏天都只能光着脚走路。到了冬天,她又只能穿沉重的木鞋,脚踝都被磨得发红了。噢,简直是红得不得了呀。
在村子的正中间住着一位“老妈妈鞋匠”。她搜集了一些红衣服的碎布,然后用自己最好的手艺做成了一双小红鞋。鞋子虽然有点粗糙,却是出自一片好意,因为她要把这双鞋送给那个小姑娘。小姑娘的名字叫卡伦。
妈妈下葬的那天,卡伦第一次穿上那双崭新的红鞋子。当然了,在服丧期穿它们不太合适,但她也只有它们可穿了。于是她穿着红鞋子,光着腿,在柳条编成的简陋灵柩后头跟着。
就在那时,一辆大个头老马车打这儿经过,马车里坐着一位大个头老太太。老太太看着小卡伦,对她产生了怜悯之心。于是她来到牧师面前,说:“让这个小姑娘跟我走吧,我会好好照顾她的。”
卡伦很确信,之所以会发生这样的事,全是因为自己穿了红鞋子。不过那位女士说了,这双鞋子有点吓人,还吩咐要把它们烧掉。现在卡伦有了合身的新衣服,还有人教她读书和做针线活。人们都说她很漂亮,但是她的镜子对她说:“你远不止是漂亮,你是美丽的。”
女王正巧带着身为公主的小女儿到这个国家旅行,卡伦跟着人群一起去城堡下观望。那位小公主穿着一袭白衣,来到窗口那儿以便众人瞻仰。她没有穿裙裾,也没有戴金冠,不过她穿着一双亮丽的红色摩洛哥皮鞋。当然了,这双鞋子比“老妈妈鞋匠”做给卡伦的那双要好看得多。这世上还有什么能和红鞋子相比呀!
等卡伦再长大一些,可以受坚信礼的时候,她又有了很多新衣服,还会有一双新鞋子。他们找了一家生意兴旺的鞋店,让鞋匠给卡伦的小脚丫量了尺寸。鞋匠的店里有一只大玻璃柜,里面装满了最好看的鞋子和最亮眼的靴子。它们都极为引人注目,但是老太太的眼睛不太好使,所以并没有被吸引住。在这些鞋子中间,有一双红色的皮鞋,看上去和公主穿过的那双很像。这双鞋真是好极了!鞋匠说,这双鞋本来是做给一位伯爵女儿的,但是尺码合不上她的脚。
“这双鞋这么亮眼,一定是漆皮的吧。”老太太说。
“是啊,它们确实很亮眼。”卡伦说。鞋的尺码正合脚,于是老太太买下了这双鞋。不过她并不知道它们是红色的。如果她的眼睛能看得清的话,她绝不会让卡伦穿着它们去受坚信礼。但卡伦恰恰穿着它们去了。
所有人的目光都注视着卡伦的脚。当她沿着教堂的通道,走向圣坛的时候,她仿佛看见,肖像画里那些扎着硬邦邦的衣领、穿着黑色长袍的牧师和牧师夫人们——就连他们的目光也注视着她的红鞋子。牧师把手放在她头上,开始对她施洗,为她讲述神与她同在的道理,传授作为基督徒要遵守的教义,然而她的脑袋瓜里满是那双红鞋子,除此以外什么也听不进去。庄严的风琴声响起,孩子们用悦耳的声音唱起圣歌,上了年纪的唱诗班指挥也在一起唱,然而卡伦只想着自己那双红鞋子。这天下午还没过去,老太太就听到教区的每个人都在说,卡伦脚上的那双鞋子是红色的。她告诉卡伦,穿红鞋子去教堂极为不妥。这样非常不合适!于是她后来总是穿黑鞋子去教堂,哪怕那都是些旧鞋子。
下个星期天要举行圣餐礼。卡伦看了看自己的黑鞋子,又看了看那双红鞋子。她的视线停在了红鞋子身上,最后还是把它们穿到了脚上。
这是一个晴朗的日子,卡伦和老太太一起穿过玉米田,田里满是灰尘。在教堂门口,她们遇见一个老兵。老兵拄着拐杖,留着一把奇怪的长胡须。这胡须白里透红。得了,它就是红色的。他把身子弯得很低,低得都快碰到地上了,然后问老太太,要不要他帮卡伦的鞋子去去灰。于是卡伦伸出了她的小脚丫。
“噢,多么美丽的舞鞋啊。”老兵说,“一旦跳起来,就别停下来。”他又对鞋子说道。他伸手朝两只鞋子的鞋底上掸了掸。
老太太给了他一便士,然后和卡伦走进了教堂。所有人都瞪着卡伦的红鞋子,所有肖像画里的牧师也都一起瞪着。当卡伦跪在圣餐台前,当圣餐杯送到嘴边的时候,她心里只想着那双红鞋子。圣餐杯里仿佛浮现着它们的影子,她忘了唱圣歌,也忘了念祷告。
圣餐礼结束后,老太太坐进马车。卡伦抬起脚,正要跟着一起上车。这时那个老兵又说话了:“噢,多么美丽的舞鞋啊!”
卡伦无法控制地跳了几步,而一旦跳起来就停不下来了,鞋子似乎控制了她。她沿着教堂的墙角跳起舞来——就是停不下来。车夫不得不追着她跑,抓住她后把她塞进马车。可是在马车里,卡伦的双脚依然在跳舞,老太太被她狠狠地踢了一脚。直到她把鞋子脱掉,她的两条腿才安分下来。等她们到家后,红鞋子被收在了柜子里。然而卡伦还是会忍不住去看它们。
此后不久,老太太得了病,据说是不可能再复原了。她需要一直有人照料,还要有长期可靠的护理。她能指望的只有卡伦了。不过,城里正在举行一场大型舞会,卡伦也受到了邀请。她看了看老太太,怎么看她都不可能再活下去了。她又看了看红鞋子,因为她觉得,光是看一下又不要紧。接着她便穿上了它们,因为她觉得,光是穿一下又不要紧。但是再接下来,她就干脆去参加舞会,在那儿跳起舞来了。然而她想朝右的时候,鞋子偏偏朝左。她想朝舞池上跳的时候,鞋子却拖着她往下走。她一路被迫跳下台阶,跳上大街,接着跳出了城门。她不得不跳,不能不跳,就这么一直跳进了黑暗的森林。
忽然间,有什么东西在林子里发光。那应该是月亮吧,卡伦心想。不料那竟是红胡子老兵。老兵点着头,说:“噢,多么美丽的舞鞋啊。”
卡伦感到恐惧至极,她想把红鞋子脱掉。她把长袜都扯掉了,可鞋子依旧牢牢地与她的双脚连在一起。于是她又开始跳舞,没有办法停下来。她在旷野里跳,在山谷里跳,在雨中跳,在阳光下跳,不分日夜地跳。在夜里跳是最可怕的,她跳进了一片没有围栏的墓地,不过死人们并没有跟着她一起跳,因为他们还有别的事情要做。她想要在一座长着苦艾的穷人墓上坐下来,可是既找不到可坐的地方,又无法让自己停下来。教堂的大门敞开着,她便朝那儿跳去。只见门口由一位天使把守着,他身穿白色长袍,翅膀从肩部一直延伸到地面。他的表情庄严肃穆,手里握着一把明晃晃的宽剑。
“你跳吧!”他对她说道,“穿着红鞋子跳吧,跳到精疲力竭、身体发凉,跳到鲜活的躯体枯萎成一副骨架。挨家挨户地去跳吧,哪家有爱慕虚荣的孩子,你就去敲哪家的门,让他们以后听见你的敲门声就感到害怕。跳吧,一直跳下去吧。”
“请您宽恕我吧!”卡伦大喊道。然而她没有听到天使的回应。红鞋子带着她离开教堂的大门,穿过旷野,沿着形形色色的大路和小道,没完没了、无休无止地跳着。
一天早上,她跳着舞经过一处熟悉的房门。里面有人在唱圣歌,随即运出一口铺满鲜花的棺材,她这才知道老太太已经去世了。现在,她在这个世界上已经举目无亲了。这是上帝的天使对她的诅咒。
她不得不跳,不能不跳,彻夜不停。红鞋子带着她跳过荆棘和石南,她被划得鲜血直流。她跳过荒地,来到一座孤零零的小屋前。她知道,刽子手就住在里面。她用手指敲了敲窗玻璃。
“请出来!”她喊道,“出来吧!我没有办法进去,因为我跳得停不下来。”
刽子手说:“看样子,你还不清楚我是什么人吧。我专砍坏人的脑袋,我觉得我的斧子又开始蠢蠢欲动了。”
“别砍我的脑袋。我要留着脑袋为我犯的罪忏悔。”卡伦说,“请砍下我那穿着红鞋子的双脚吧。”
她进行了忏悔,然后让刽子手把穿着红鞋子的双脚砍了下来。鞋子带着她的小脚丫跳开了,它们跳过旷野,跳进了森林深处。刽子手用木头给她做了一对假肢和一副拐杖,还教了她一首圣歌,这首歌是罪犯们为了赎罪而唱的。她亲吻了他那双拿着斧子的手,然后再次穿过荒地往回走。
“现在,红鞋子给我带来的折磨算是到头了。”她说,“我要去教堂,再次出现在人们眼前。”她蹒跚着朝教堂走去,尽可能走得快一些,然而当她来到教堂的时候,红鞋子又跳着舞出现在她跟前。她惊恐万分,调头就走。
一整个星期她都感到很难过,流下不知多少苦涩的泪水。而当星期天再次来临的时候,她说:“我已经难过够了,也哭够了,我要像那些坐在教堂里的人一样,抬起自己的头来。”于是她鼓起勇气再次前往教堂,然而,就在她来到教堂门口的那一刻,那双红鞋子又跳着舞在她面前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惊恐再次摄住了她,她带着那颗原本想要忏悔的心转身逃跑了。
她来到牧师的家,想要求得一份用人的工作。她保证自己一定会努力工作,一定会竭尽全力把活儿干好。她不计报酬,只求能有个容身之所,能和好人们一起生活。牧师的妻子很同情她,于是为她在家里安排了活儿干。卡伦干得勤勤恳恳、十分认真。晚上,牧师大声朗诵《圣经》的时候,她就安静地坐着,聆听着每一个字。孩子们和她很投缘,但是当他们爱慕虚荣地谈论如何穿衣打扮,如何变得像女王一样美丽的时候,她会对他们摇摇头。
又一个星期天,牧师一家要去教堂。他们叫卡伦也一起去,可是她的眼睛里含着泪水,看着自己的拐杖,摇着头。其他人都去做礼拜了,只有她孤零零地躲在小房间里。房间小得只能放一张床和一把椅子。她坐下来,手里捧着赞美诗集。当她用一颗忏悔的心朗诵起赞美诗的时候,她听见了风琴的声音——风把教堂里的风琴声带到了她的窗前。她的脸庞被泪水打湿了,她举起赞美诗集,说:“主啊,救救我吧!”
这时太阳释放出明亮的光芒,身穿白色长袍的天使出现在她面前。这就是那天晚上她在教堂门前见过的那位天使。但是这一次,他的手里没有握着锋利的宽剑。他手里拿的是一根绿枝,上面开满了玫瑰花。他用绿枝碰了碰天花板,每碰一处就出现一颗金色的星星,接着天花板开始升高。他又碰了碰墙壁,于是墙壁开始移动,房间变得宽敞起来。她看到了琤琤作响的风琴,看到了肖像画里的那些牧师和牧师的妻子,看到了坐在饰有鲜花的教堂长凳上的人们,看到他们正在唱着圣歌。可怜的卡伦,她不知究竟是教堂出现在了她那狭小的房间里,还是她真的置身于教堂。此时她和牧师一家坐在教堂长凳上。当圣歌唱毕,他们看着她,向她点头。
“你来这里是对的,小卡伦。”他们说道。
“这是主对我的宽恕。”她也对他们说。
风琴声响起,唱诗班的孩子们开始合唱,那声音柔和又美好。明朗的阳光从窗外暖洋洋地流淌进来,洒在了卡伦所在的长凳上。她被阳光拥抱着,心被阳光、喜悦和安宁填得满满的。于是她的灵魂破壳而出,然后乘着阳光,飞去了天堂。那里,再也不会有人问起红鞋子。
一根别针也能带来好运
我要给你讲个关于幸运的故事。什么叫走运,我们每个人都知道。有些人每天都能走运;有些人只能隔三岔五地等待好运降临;还有些人,一辈子只能走一次好运。不过幸运总会在某一刻出现在我们面前,或早或晚。
不用我说大家也都知道,小孩子是上帝赐予母亲们的。他们可能会降生在贵族人家的城堡里,可能会降生在工人家庭,也可能会降生在寒风瑟瑟的开阔的旷野上。各位有所不知的是,每当上帝让一个孩子降生,他总会赠予他一份幸运。这是真的。只是上帝并不会把这份幸运安放在孩子出生的场所,而是会把它藏在别处,藏在我们意想不到的奇异角落里。是的,诸位尽可放心,幸运迟早会来的,每个人早晚都会走好运。
这份幸运可能以苹果的形式出现。苹果找上了一位名叫牛顿的学者,它掉到了他身上,于是他就走了好运。你要是不知道牛顿的故事,你就去找人给你讲讲吧。我现在要讲别的故事了,一个关于梨的故事。
从前有个出身贫寒的人,从小在贫困中长大,长大后又在贫困中结了婚。顺便说一句,他的职业是个工匠,不过只会做雨伞的手柄和骨架,赚到的钱只能勉强糊口。
“我从来就没走过好运。”他总是这么说。
这绝对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它确确实实发生过。我能说出这位工匠住在哪个国家、哪个村,不过那并不重要。他家的房子和花园周围长满了野生的浆果,果子又红又酸,仿佛成为他家最华丽的装饰。花园里还长着一棵梨树,虽然这棵梨树从来不结果实,但是这位工匠的好运恰恰就隐藏在这棵树上,隐藏在尚未成型的那只梨身上。
一天晚上,狂风肆虐。邻村的人们都说,就连颇有些分量的邮政马车,都像是布片似的被风掀起,轻而易举地就摔去了马路对面。如此,那棵梨树被风扯下一大根树枝也就不足为奇了。那根树枝被吹去了工匠的铺子里。纯粹是为了解闷儿,工匠用它做成了大、中、小三种木梨。
“这下我的梨树也算是结出梨子了。”他笑言道,随后把三种木梨都当作玩具给了孩子们。
雨伞是生活必需品,对于那些多雨的地区更是如此。不过工匠家里只有一把雨伞。风吹得猛的时候,他们的雨伞就会被吹得翻个面。有时它还会有所破损,幸好工匠知道怎么修补。不过,用于把雨伞收住的环形搭扣变得愈来愈糟糕了。每当他们以为已经稳稳当当地把雨伞扣好的时候,搭扣总是会突然弹飞掉。
某天,搭扣又弹飞了。工匠到处找它。在地板的一条裂缝里,他发现了那种给孩子们当玩具的最小的木梨。
“如果我找不到搭扣的话,”他说,“就拿这个来做搭扣好了。”于是他在这只木梨上穿了一根线,然后用它稳稳当当地扣上了雨伞。现在雨伞扣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好了。
后来,工匠去城里卖伞柄和骨架的时候,顺便带上了几只小木梨。它们被安在了一些新伞上,然后和上千把其他雨伞一起装上了驶往美国的货船。小木梨很快在美国人中间流行起来,他们发现这些小木梨比其他的雨伞搭扣更管用。于是商家们发来订单,要求今后所有的雨伞都要装上这种小木梨。
这下可有活儿干了——所有运往美国的雨伞都要安上小木梨,数以千计。工匠开始大规模地出口木梨,整棵梨树都被做成了小木梨。小木梨带来的财富愈来愈多,成了取之不尽的收入来源。
“原来我的好运一直就藏在梨树里啊。”他说。很快他就有了一座工厂,还有很多工人为他工作。如今闲来无事的时候,他总是开玩笑似的说:“一根别针也能带来好运。”
我这个讲故事的人,也非常同意这种说法。因为在丹麦,真的流传着这样一句谚语:在嘴里放一根银白色的别针,人就能隐形。不过那一定得是真正管用的别针,也就是上帝亲手赠予的那份幸运。我也得到过这样一根别针。每当我去美国的时候,我总是会随身携带着它。这个国家虽然很远,但是离我却很近。我说的这些已经传到了那里,海浪和风会把我的话语带去美国。也许有朝一日,我会在那里看到人们都在读我写的故事,也许我还会看见金灿灿的、丁零作响的金子——那是最好的金子,因为它们就在孩子们的眼睛里闪烁,在他们小时候的唇间丁零作响,他们长大以后也会念念不忘。我会去造访所有朋友的家,但是没有人会看得见我,因为我的嘴里有一根银白色的别针。
一根别针也可以带来好运。
暴风换了招牌
很久以前,祖父还只是一个小男孩,那时他穿着红裤子、红夹克,腰上围着腰带,帽子上插着一根羽毛——那时的男孩若要盛装亮相,都会像他这样打扮——在那个年代,很多东西都跟今天很不一样。那时候街上常会有露天表演,如今我们可看不到,因为那种活动已经被人们遗忘,它们已经过时了。不过,听祖父说起那些事情的时候,还是别有一番趣味的。
那时候,制鞋行业协会换了新址,招牌也要一并搬过去。届时举行的表演仪式真是不得了。丝绸横幅迎风摆动,上面画着大鞋子和双头鹰。年纪较轻的鞋匠们手里抱着欢迎杯和协会的箱子,衣服袖子上挂着红、白两色的彩带。资历老一点的鞋匠们则佩着无鞘的剑,每把剑头上还插着一只柠檬。他们还有一整支乐队,其中最棒的那种乐器,祖父称之为“鸟琴”。这种琴由一根长长的杆子以及一只半月形模样的物件组成,用它能撩拨出各种丁零作响的乐声——那是正宗的土耳其音乐。这琴被举得老高,还摇来晃去的,阳光照在抛了光的金、银、铜饰上面的时候,真是炫人眼目。
队伍最前面有个小丑,他的衣服上满是五彩缤纷的色块,脸则涂成黑色,脑袋上挂了许多铃铛,活像是一匹拉雪橇的马。他伸出手杖戏弄围观的群众,不过他不会碰伤任何人,只是让人群热闹起来。人们前躲后闪,挤得好不热闹,男孩和女孩们全都被挤得歪到了排水沟里。上了年纪的女士们也只能跟着一块儿挤,她们的脸色很难看,嘴里骂骂咧咧的。有的人在大笑,有的人在谈天,有的人站在台阶上看热闹,有的人则在窗前看好戏。哦,是的,连屋顶上也站满了人。虽然天上正在出太阳,但时不时会下点小雨。农夫们倒是很乐意来点雨水,就算人被淋得湿透了,对农作物而言仍是好事一桩。
啊,祖父的那些故事可有讲头了!当他还是个小男孩时见识过各种热闹非凡的表演,那正是露天表演最为盛行的年代。当时,最年长的鞋匠上台发表了演讲,那块招牌也在台上挂着。演讲的内容全是韵文,就跟诗歌似的——或许真能称之为诗呢。演讲稿是由三个人一起写的,写之前他们还喝了一整碗潘趣酒。借着酒力,稿子写得还算不赖。众人为演讲欢呼喝彩起来,不过更多的是在为小丑喝彩,因为小丑跑上台来,把演讲人给戏仿了一番。小丑在台上活蹦乱跳,用烈酒杯倒潘趣酒喝,还把酒杯抛给观众,让下面的人接住。祖父当时也弄到一杯,不过那是泥水匠接住后送给他的。是啊,这可真有趣呢。最后招牌终于在新会馆挂起来了,还装饰了很多鲜花和花环。
像那样的场面,你永远也不会忘记,不管你后来会变得多老,祖父说。他确实没有忘记,尽管他后来也见识过很多蔚为壮观、璀璨夺目的东西,并且也都能说得头头是道,不过要说最有趣的,还要属城里发生的那次暴风换招牌事件。
还是个孩子的时候,祖父跟他的父母一起去城里。那是他第一次见识全国最大的城镇。
那里的街上全是人,他还以为大家都要举行那种上招牌的仪式呢,因为这地方的招牌实在太多了。如果这些招牌挂在室内而不是室外,那么它们足足可以塞满好几百个房间。裁缝的招牌上是各式各样的布,扬言能把根本不会穿衣打扮的人变得衣冠楚楚。烟草商的招牌上面有抽雪茄的调皮小男孩形象,看上去十分逼真。还有黄油招牌、腌青鱼招牌、牧师衣领招牌、棺材招牌。更有甚者,招牌上只写了介绍和布告文字。事实上,要把这些招牌看个遍,你起码得花上一整天时间走遍所有街道。你一眼就能看出那些屋子里的人是干什么的,毕竟他们都在外面挂了招牌。那可都是他们的标志哟,别提有多方便了,祖父说。这么一座大城镇,你只消瞄一眼招牌,就能立马知道屋子里住着什么人。
不过,这些招牌身上很快就会有奇事上演。那会儿祖父刚到那座城镇。他已经把整件事讲给我听了,讲的时候连眼睛都不眨一下。我母亲总是说,祖父唬人的时候通常都这样,看上去一副千真万确的阵势。
祖父到那座大城镇的头一晚,天气糟透了,迄今为止任何书本上都还没描述过那般恶劣的天气,人们的记忆中也从未出现过如此厉害的暴风。屋顶上的砖瓦在漫天飞舞,年久失修的木栅栏全都被吹倒在地,单轮手推车仿佛活了起来,在街上到处跑来跑去。暴风在空中呼啸,它扫荡、摇撼着一切。这暴风委实厉害得不行,就连运河里的水也被卷上了岸,被它吹得不知归所。它席卷整座城镇,沿途将烟囱连根拔起。就连那些历史悠久、仪表堂堂的教堂塔楼也不得不屈尊弯腰避风头,此后它们再也没直起来过。
有栋房子外面设有消防岗亭,那里驻扎着忠诚的老消防队长。他总是在火灾现场坚持到最后一刻。暴风似乎对他那座岗亭颇为不满,粗暴地将其刮倒在台阶上,然后一路吹着它滚过整条街。接着发生的事情就有趣了,消防岗亭在不起眼的木匠家门前又立了起来,而这位木匠最近在一次火灾中救了三个人,消防岗亭固然不知道这点。理发师的招牌是一只大铜盆,这只铜盆也被暴风扯了下来,然后扔进了议员家的窗户里。邻里们都说,暴风这么干像是故意的,因为那些跟他们家女主人较为熟络的女友人们,平时都管他家女主人叫“剃须刀”——她的嘴巴太快,是个包打听,知道的事情比人家自己还多。
有块招牌上画着一条干鳕鱼,这块招牌飞到了一位报刊撰稿人家门前。这回暴风的表现不佳,这个玩笑开得可不怎么样。它大概忘了,报刊撰稿人是不应该遭到取笑的。人家可是报纸内容的主宰,肚子里是有墨水的。
风向标飞去了对面的屋顶,然后停在了上面——那画面别提有多诡异、多吓人了 ,邻里们都这么说。
桶匠的桶挂在了“女士服装”的招牌下面。
餐馆的菜单本来是裱在沉甸甸的相框里、放在餐馆门口的,现在却被暴风刮到了剧院的出入口。那家剧院原本一直无人光顾,如此一来倒是凑成一出滑稽节目,“山葵调味汤和卷心菜肉卷”,这节目绝对能把人们吸引进去。
皮毛商的镇店招牌是一张狐狸皮,现在这张皮挂在了一位年轻人的门铃绳上,看上去活像一把折叠起来的雨伞。这位年轻人每天早晨都去教堂祷告,人称“模范好青年”,他的婶婶是这么说的。
“高等教育机构”的招牌被吹去了桌球房,而这机构自己收到另一块招牌,上面写着“专售低幼用品”。与其说是幽默,倒不如说是淘气。这就是暴风干的勾当,真拿它没办法。
这真是个可怕的夜晚。到了早上,想想便可知,城里的所有招牌几乎都被换了位置!有些位置换得真是不怀好意,祖父不怎么谈那些,但他心里可是乐不可支。我能看得出来,他对这种恶作剧其实很感兴趣。
那座大城镇的居民算是遭了殃,尤其是那些并不熟门熟路的人。他们老是搞错地方,根本分不清哪儿是哪儿,错误的招牌把他们弄得晕头转向。城里长老们会定期举行会议,他们总是一起开会讨论一些重要事务,有些人以为自己去的是这种严肃场合,结果到了才发现眼前居然是一所学校,里头全是在课桌上又跳又闹的小孩子。
还有些人误把教堂当成剧院呢,那可真是丢人啊!
在我们如今生活的年代,从来就没有过那么厉害的暴风。那种暴风只有祖父见到过一次,当时他还是个非常小的小男孩。那样的暴风我们恐怕是见识不到了,不过我们的后代可能会遇到。到那时,但愿他们都乖乖地躲在家里,就让暴风在外面换招牌好啦!
嘴上不说,心里却记着
从前有座年代悠久的公馆,周围有壕沟环护,此外还设有一座吊桥。大多数时候,这座吊桥是收着不放的,因为并非所有来访者都会受到接待,有的根本就是来者不善。屋檐下开着枪孔以便朝外射击或者泼倒沸水,没错,只要敌人胆敢靠得太近,那么泼出去的甚至可能是熔铅。屋内铺设着高高的、筏状的天花板,当中的空隙间隔可以让火炉烧出的滚滚浓烟散走,那里面烧的可是又大又潮的柴火。墙上挂着画像,画像中的男士身披盔甲,女士则身穿尊贵厚实的长袍。其中最让人刮目相看的一位女士就在这座公馆里住着,她的名字叫梅特·莫根斯,是这座公馆的女主人。
一天晚上,公馆里来了强盗,把女主人的三个守卫连同看门狗一起给杀了。他们用狗链将梅特女士拴在狗窝里,然后从地窖里搬出葡萄酒和上好的啤酒,坐在公馆的大厅里大喝起来。
梅特女士像狗一样被拴着,却不愿像狗一样对他们咆哮。
不一会儿,强盗手下的小男仆来到了梅特女士跟前。他是飞快地溜过来的,并且确信他们没留意他,否则他们一定会把他处死的。
“梅特·莫根斯女士,”小男仆说道,“我的父亲曾经遭受过骑木马刑罚,当时您的丈夫还健在,这件事您还记得吗?当时您为他祈祷来着,只是没有办法再进一步帮助他获释。他一直受罚跨在那木头上,最后成了残废。但是您偷偷帮助过他,所以眼下我也会帮您。您当时在他的每只脚下垫了一块小石头,用以缓解他的痛苦。大家都没发现,也可能是大家假装没发现,因为当时您在那里是一位以德服众的年轻女士。这些都是我父亲告诉我的,我嘴上不说,心里却记着。梅特·莫根斯女士,我这就把您放了!”
于是他们从马厩里牵出两匹马骑走,一路风雨兼程,得到了很多友人的帮助。
“我对那位老人家的微不足道的帮助竟会换来这般报答。”梅特·莫根斯说。
“我嘴上不说,心里却记着。”小男仆说。
那批强盗后来都被绞死了。
这里还有一座年代悠久的公馆,不过,那并不是梅特·莫根斯女士的公馆。那是另一家贵族的宅邸。
这一回,事情就发生在我们生活的时代。阳光洒在镀金的公馆角楼尖顶上,小树丛如同花束一般伸出湖面,野天鹅在四周游来游去。花园里生长着玫瑰花,不过,要问最可人的玫瑰是哪一朵,那就当属这座公馆的女主人了。她是那么光彩照人,这种光彩正是源自快乐,而快乐又源自她的善行。她从不抛头露面,但是人们总把她记在心里——人们嘴上不说,心里却记着。
这会儿她出了宅子,前往田野里的一间小农舍,里面住着一个瘫痪的可怜女孩。屋子的窗户是朝北的,阳光照不进来。唯一能映入眼帘的只有一小片草地,因为壕沟旁边有一堆高出地面的土挡住了她的视线。不过今天,阳光终于照进来了,那是来自上帝的暖意。美好舒适的阳光,终于有了。阳光是从南边为她新开的窗户照射进来的,而在此之前,那里始终只是一堵墙。
瘫痪的女孩坐在温暖的阳光里,望着外面的森林与河流,她的世界终于可以变得宽广,变得美丽了。这一切,对于这位善良的贵夫人而言,只是举手之劳。
“虽然是举手之劳,而且确实微不足道,”她说,“但是行善会为我带来难以用言语形容的、至高无上的快乐。”
所以她总是坚持多做善事,并因此被穷苦人家记在心里,也被富裕人家记在心里,因为富人当中也会有受到苦难折磨的人。她总是默默地行善,从不张扬,我们的主也会把这些善行记在心里。
还有一座年代久远的公馆,它位于一座繁华的大城市。这座公馆里厅堂遍布,但是我们用不着进去。我们就待在厨房便好。这里非常舒适,采光很好,又干净又整洁。铜制的炊具熠熠发光,桌子擦得发亮,水槽也光可鉴人,活像是刚擦洗过一般。这一切都要归功于那位女佣,她包揽了所有工作。尽管如此,她还是找时间给自己穿上了最好的衣服,看样子是要去教堂。她的帽子上扎着蝴蝶结,那是一只黑色蝴蝶结,这意味着她正在服丧。然而她并没有亲人,既没有父亲也没有母亲,既没有家也没有恋人。她只是个可怜的女佣。不过,她和一位贫穷的年轻人订过婚,他们深深地爱着对方。有一天,年轻人来到她面前。
“我们两个一无所有,”他说,“但是住在街对面的寡妇很富有。她已经向我示好,想让我过上好日子,可是我心里只有你。你说我该怎么办?”
“你觉得谁能给你带来幸福,就选择谁吧。”姑娘说,“好好地待她,全心全意地对她,但是请记住我俩的曾经,我们从此不要再见面了。”
很多年过去了。她在街上再次遇见了他,遇见了这位昔日心爱的恋人。他看上去病恹恹的,十分狼狈。她忍不住问他:“你过得如何?”
“每天都过得很好,”他说,“我妻子她是个好人,可是你一直占据着我的心。我为此痛苦挣扎,但这一切很快就结束了。现在我们又会彼此分开,但我们终将在上帝那里相见!”
又过去一周。那天早晨,报纸上刊出他死去的消息。她正是在为他服丧。她心爱的人留下一个寡妇妻子和三个并非他亲生的子女。报纸上就是这么说的。丧钟的鸣声固然悲哀,但铸就丧钟的却是纯洁。
黑色蝴蝶结代表着哀悼,悲伤在姑娘的脸上溢于言表。有些事情她会珍藏在心里,嘴上不说,心里却记着。
是啊,诚如您所见,我讲了三个故事,它们就像长在同一根茎上的三片叶子。您是否希望再看到这样的三叶草呢?在人们的心之书中,还记载着很多这样的故事呢。人们嘴上不说,心里却记着。
孩子们的空谈
商人在家中举办儿童派对。有钱人家的孩子和达官显贵的孩子都来了。做东的这位商人是一位饱学之士,他的父亲坚称,他可是拥有大学文凭的。你瞧,他父亲自己以前只是个从事家畜业的人,不过倒是一直为人实诚而节俭。家畜生意让他发家致富,并惠及他的儿子,也就是刚才提到的那位商人。商人又在原来的基础上把家产翻了番。他是个聪明人,而且心地善良,不过人们显然对他的财富更感兴趣。他的家里总是高朋满座,有的人是贵族出身,人称“贵族血统”;有的人肚子里很有墨水。这两项,有的人两者兼有,有的人却两者皆无。不过今天的来宾都是些孩子,这是让孩子们夸夸其谈的派对,孩子们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宾客当中有一位漂亮的小女孩,她有种莫名其妙的优越感,就因为她父亲是一位王室寝宫的男侍。把她娇惯成这样的是其他侍从,并不是她的父母。她的父母可要比他们明事理多了。
“我可是在王室寝宫出生的小孩。”她说。其实她搞不好是在地下室出生的,反正谁也查证不了。接着她又向其他孩子讲解起她的“出身”,还强调说,出身这东西是命中注定的,谁也改变不了,就算再用功读书,再勤奋努力也没用。“就比如那些名字以‘生 ’结尾的人,”她宣称,“他们肯定不会有什么出息。碰到那种名字带‘生’字的人,你一定要伸出胳膊把他们挡得远远的,就像这样!”说着,她伸出那又细又小的胳膊,作势做出推开的样子——那小胳膊倒是挺漂亮的。她真是个漂亮的孩子!
不过商人的女儿感到很生气,因为她的父亲名叫马德生,她当然知道“生”字意味着什么,所以她尽可能高傲地回应道:“我父亲能买下价值一百元的糖果,然后全部扔掉,你们的父亲负担得起吗?”
“负担不起,”撰稿人的小女儿说,“不过我父亲可以把你父亲和其他所有人的父亲都写到报纸上!我母亲说,所有人都要敬他三分,因为他想把别人写成什么样都可以!”说着,她还昂首阔步起来,活脱脱就是一个公主,真正的公主都是那么走路的!
她们说话的时候,一个贫穷的男孩正站在半开的门口,透过门的空当朝里头偷看。这男孩的样子太寒酸了,甚至都没被允许进入房间。他只能帮着厨子一起烤肉,这才被允许朝里头瞥几眼。那些孩子穿着那么漂亮的衣服,在里头玩得那么高兴,他实在太想看了。
“我要是也能加入她们就好了。”他心想。可是他听见了她们刚才讲的话,那些话令他感到很是难过。他的父母连一便士的存款都没有,连一张报纸也买不起,更别提写文章在报纸上发表了。最令人心酸的是,他父亲的名字叫汉生,那也是一个以“生”结尾的名字。他这辈子都不可能有什么希望了!真是太悲哀了。但他自己好歹也算有个“出身”。是的,就跟大多数人一样——也只能这样了。
那晚的事情,就说到这里吧。
许多年过去了,当年的那些孩子也都长大了。如今,城里矗立着一栋漂亮的房子,房子里满是漂亮的家当,每个人都巴望着能进去看看,就连住在城外的人们也很想前来观摩一番。那么,在当年的那些孩子当中,究竟谁才是这栋房子的主人呢?是啊,这应该不难猜到。不过,也不是太容易就能猜到!那栋房子是属于当年那个穷男孩的!他如今有了出息,尽管他的名字末尾有个“生”字——托瓦尔生!
至于另外三个孩子——皇室出身的孩子、有钱的孩子和知识分子的孩子,她们如何了呢?唔,她们也没什么不好。说到底,她们当时都只不过是孩子,而如今已经成了风度翩翩、平易近人的大人,她们的心地还是善良的。不管那天晚上想过什么、说过什么,都只能算作是孩子们的空谈。
接骨木妈妈
从前有个小男孩,他外出的时候弄湿了双脚,结果就受寒感冒了。没人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因为天气明明挺干燥的。
他妈妈帮他脱去衣服,抱他上床,然后把茶瓮端进来,给他泡接骨木茶喝。这种茶可以让人暖和起来。
这时候,一位在顶楼独居的老人前来登门造访。他看上去有点滑稽,既没有妻室也没有孩子,不过他很喜欢小孩子。他知道很多有趣的故事和童话,听他讲故事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
“现在把茶喝了吧。”小男孩的妈妈说,“喝完之后,说不定有故事讲给你听哦。”
“是哦,”老人慈祥地点了点头,“要是我能想到一个新故事就好啦!不过,先告诉我,这孩子是怎么把脚给弄湿的?”他问道。
“是啊,究竟是在什么地方弄湿的呢?”男孩的妈妈说,“都没人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你能给我讲个童话故事吗?”小男孩问道。
“行啊,不过我得先弄清楚一些事情。你必须老实告诉我,你去上学时走的那条小街的排水沟有多深?”
“刚好能淹没我的靴子。”小男孩答道。“我是说,”他又补充道,“假如我站在排水沟最深的地方的话。”
“脚为什么会湿掉,看来我们已经弄明白喽。”老人说,“那么现在,我可以给你讲个故事了。不过眼下我没有新的故事。”
“你可以马上编一个呀。”小男孩说,“妈妈说,你能把看到过的东西全都编成故事,不管你碰到什么,你都能把它变成童话。”
“是哟,可是那种故事和童话没有任何价值。唔,真正的好故事都是自己冒出来的,它们会来敲敲我的脑门,然后说:‘在这儿呐!’”
“那它们现在能冒出来吗?”小男孩问道。他的妈妈一边笑一边把接骨木放进茶壶,然后往里头倒开水。
“请给我讲个故事吧!给我讲个故事吧!”
“如果有个故事自己冒出来,我倒是能讲给你听。不过那种好事情可不多见,它只在它觉得合适的时候冒出来。等等!”老人突然顿了一下,“有了!瞧!现在茶壶里就冒出来一个!”
于是小男孩朝茶壶看去。他发现壶盖慢慢地升了起来,里头钻出了白色的接骨木鲜花。接骨木的枝条也从茶壶口钻了出来,然后朝四面八方舒展开来,它们变得愈来愈大,最后变成了熠熠生辉的接骨木树——一棵真正的大树!那些树枝一直伸展到小男孩的床头,把窗帘拉向两侧——接骨木花有一种馥郁芬芳的香气。就在树的中央坐着一位面容和善、装扮奇异的老妇人,她身上的衣服是绿色的,绿得如同接骨木树的叶子,上面还饰有硕大的白色接骨木花。乍一看,都没法分清这身装扮到底是衣服还是活生生的绿叶和接骨木花。
“这位老婆婆是谁呀?”小男孩问道。
“唔,在过去,”老人说,“罗马人和希腊人管她叫‘Dryad’,我们不太明白那个词是什么意思。不过在钮敦镇,那儿住着很多水手,他们给她取了个更好的名字。在他们那儿,她被称为‘接骨木妈妈’,你快好好瞧瞧她吧,听她会说什么,然后好好看看那棵漂亮的接骨木树!
“在钮敦镇就有这么一棵繁花盛开的大树,生长在一个破败的小院子角落。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两位老人坐在树下,那是老水手和他年迈的妻子,他们已经到了四世同堂的年岁,如今正要庆祝金婚。不过纪念日具体是哪一天,他们已经记不清楚了。接骨木妈妈坐在树上,看上去一副称心如意的样子,她总是这样。‘我知道你们的金婚纪念日是哪天。’她说。然而他们没有听见——他们正在叙旧呢。
“‘唔,你还记得吗?’老水手说,‘在我们很小的时候,我们总是一起跑来跑去,一起玩耍。当时也是在这个院子里,就是我们现在坐着的这个院子,我们把树苗种进土里,培育出了一整个花园。’
“‘是啊,’他老伴回答道,‘真是记忆犹新啊。其中一棵树苗就是接骨木树,我们给它浇水,它从此生了根,长出了绿色的树枝,如今已经变得这么大了,而我们就坐在它下面,变成了老人。’
“‘真是这样呢,’老人又说,‘墙角那儿以前还有个盛水的盆子,我总是把自己做的小船放在里面玩。小船还真的在里头航行起来了!可是没过多久,我真的要去出海航行了。’
“‘是啊,不过我们先是去学校上学,学了些东西,’老伴说,‘然后我们受了坚信礼,还记得吗?我们都哭了。到了下午,我们一块儿结伴去圆塔,一起眺望远处的世界和海的彼方。接着我们去了腓特烈堡,那里的国王和王后坐着美丽的船在湖面上游荡。’
“‘然而我自己不得不出海远游,’老人说,‘就这样航行了很多年,我的航程是那么遥远又漫长。’
“‘我总是因为你而感到悲伤,’老伴说,‘我以为你已经死去,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被埋葬于深深的海底,任凭海水拂动你的身体。不知有多少个夜晚,我起身遥望,观看风向标的变化。是啊,风向标的状况显示一切都好,可就是迟迟不见你归来。’
“‘我还清晰地记得,那是个大雨滂沱的日子。收垃圾的人来我工作的地方,我把垃圾桶递给他,然后在门口站着。天气是多么可怕!我就那么在门口站着,邮差刚好前来送信——一封你写来的信!我的天,这封信一定是历尽千辛万苦才到我手里的!我撕开信封,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那一刻的我是多么幸福,我边笑边哭,而你对我写道,你正在一个种植咖啡豆的温暖国度。那一定是个很美的国家!你在信里对我述说着一切,我就那么拿着垃圾桶,读着你的信,而外面下着滂沱的大雨。接着,忽然有人过来紧紧搂住了我的腰!’
“‘然后你在那人的耳朵上打了一巴掌,’老人说,‘那一巴掌声音可响了!’
“‘是啊,但我不知道那就是你呀!你的信才到,人就出现了。那时你真是英俊——当然啦,现在也是很帅的!我还记得,那时你的口袋里有一块长悠悠的金色丝绸手绢,头上戴着一顶闪亮的帽子。你看上去好极了!只是天气太糟,街道上一片狼藉!’
“‘后来我们就结婚了,还记得吗?’老人说,‘然后我们有了第一个小男孩,接着又有了玛丽、尼尔斯和彼得,还有汉斯·克里斯蒂安。’
“‘是哟,确实是呢,’老伴点着头,‘后来他们都长大了,变成了有用的大人。大家都很喜欢他们。’
“‘他们还有了自己的孩子,’老水手说,‘没错,于是我们就当上曾祖父、曾祖母啦,他们都是好孩子。如果我没搞错的话,今年的这个时候,就是我们的结婚纪念日。’
“‘对啦。今天就是你们的金婚纪念日哟!’接骨木妈妈说道。她把脑袋伸到了两位老人中间。老人们还以为这是隔壁邻居在跟他们打招呼呢。于是他们看着对方,握住了对方的手。
“这当儿,儿孙们都跑过来了。他们都知道今天是老夫妇的金婚纪念日——这天早上他们就已经送过祝福了。两位老人至今还记着许多年以前的往事,却把早上发生的事给忘了。
“接骨木树散发着芳香,阳光洒在老夫妇的脸上,使得他们的脸颊红通通的,仿佛又恢复了年轻时的朝气。孙儿们当中最小的那个在他们身边跳起舞来,他快乐地欢呼着,因为今晚将会有一顿大餐,可以吃到热乎乎的土豆啦!接骨木妈妈在树里点着头,和大家一起欢呼着‘万岁’!”
“这不是童话故事嘛。”小男孩说,他听完了整个故事。
“但,只要你能明白其中的含义,就不会觉得它是个童话故事了。”老人说,“让我们来问问接骨木妈妈吧。”
“确实,”接骨木妈妈说,“那算不上一个童话故事。但是现在,真正的童话故事要来了。因为最奇异的童话恰恰都是来自现实生活,若不是这样,我美丽的接骨木树就不可能从茶壶里长出来啦。”
说着,她把小男孩抱下床,然后拥在怀里。那些繁花盛开的树枝旋即朝他们围拢过来,他们看上去仿佛是坐在了厚实的藤椅里。接着,藤椅载着他们飞了起来!那一刻,接骨木妈妈变成了美丽的女孩子。她身上的衣服还是绿色的,上面依然缀满了白色的花朵,就跟之前一模一样。她的胸口那儿有一朵真正的接骨木花,金色的鬈发上戴着花环。她的眼睛那么大、那么蓝,噢,她看起来真是太美丽了!现在她和小男孩的岁数一样大了,于是他们亲吻了对方,为此感到欣喜万分。
他们手牵着手走下了树椅,来到了家里那座美丽的花园前。小男孩父亲的手杖就系在绿草地边的邮柱上,对小孩子而言,那根手杖可是有魔力、有生命的。当他们骑上手杖的时候,手杖光溜溜的杖头变成了高贵的马头,有着修长的黑色鬃毛,还会发出阵阵马嘶声。它还蹦出了四条细长而强健的马腿。它是如此强壮,而且精神抖擞。他们在草地上飞奔了起来。
“现在,我们要骑着它出发啦!”男孩说,“我们要去贵族的庄园,去年我们就去过!”
于是他们在草地上四处骑行起来。这个小女孩,各位应该还记得吧,就是之前的接骨木妈妈,此时她不停地喊着:“现在我们来到乡下咯!看,那是农舍,里头的大烘箱从墙壁上凸了出来,看上去就像是路边的一只巨蛋!屋子上的接骨木树长得真是枝繁叶茂。公鸡为了显摆给母鸡们看,到处走来走去,瞧它那昂首阔步的模样!现在我们快到教堂了,它在一座高山上,就建在那些茂盛的橡树之间。有棵橡树已经快要死了!现在我们来到了铁匠铺,火焰正在燃烧,光着膀子的男人正用锤子敲敲打打,瞧那些四处飞射的火星哟!我们到咯!我们已经抵达贵族的美丽庄园啦!”
少女坐在男孩身后,他们始终只是在草地上骑行,但是少女所描述的一切,男孩仿佛真的都看到了。接着他们又到人行道上去玩了。他们在泥地上划出一个小花园,少女从头发里取出一枝接骨木花,然后把它种进了泥土。于是它茁壮成长,就像钮敦镇的老夫妇种的那棵一样,那时候他们也都还是孩子,这个我之前已经讲过啦。他们手牵手走着,就跟老夫妇小时候一样,不过他们没有去圆塔,也没有去腓特烈堡的花园。他们没有去那些地方,但是少女抱着小男孩的腰,带着他一起在丹麦的乡间飞翔。
春去夏来,秋去冬至,少女对男孩唱道:“你永远不会忘记这一切的。”于是男孩的脑海与心间从此留下了成千上万的记忆画面。
他们旅行的时候,接骨木树一直散发着甜甜的芬芳香气。男孩发现,玫瑰花和山毛榉也有香气,但是接骨木的香气是最甜美的,因为接骨木的花儿就挂在少女的心上,而他们向前飞行的时候,男孩的脑袋总是依偎在她的心房。
“这里的春天真美!”女孩说。
这时他们来到了刚长出新叶的山毛榉树林,车叶草在他们的脚下散发着馥郁的香气,浅粉色的银莲花在鲜活的绿色中显得极为惹眼。
“噢,如果丹麦的这些山毛榉树林能够永驻春天该有多好啊!”
“这里的夏天真美!”女孩说。
这时他们飞过了古代的骑士城堡。红色的围墙和尖尖的山墙倒映在运河里,天鹅们在河中游弋,凝望着古老的林荫道。谷物在田野里随风摇摆,看上去仿佛是一片海洋。沟渠里长着黄色和红色的花儿,树篱上则长着野生的忽布以及正在绽放的旋花。到了晚上,一轮满月升起,草场上的干草堆也弥散着一股香味。
“真是叫人无法忘怀,这里的秋天真美!”女孩说。
这时的天空较之以往变得愈加的高远和湛蓝了,森林也因其红、黄、绿的光泽而显得格外绚丽。猎狗跑过草场,成队的野鸭尖叫着飞过古墓,那些古旧的石碑上缠满了荆棘。海水是深蓝色的,海面上到处点缀着船只的白帆。谷仓里,老妇人、少女和孩子们把谷粒捡进大盆里,年轻的人们唱着民谣,其他人则在讲关于精灵和妖怪的童话故事。再也没有比这更好的地方了。
“这里的冬天真美!”女孩说。
说这话的时候,所有的树木都披上了白霜,看上去宛如白色的珊瑚树。雪在脚下发出清脆的声响,仿佛人们走路时永远穿着崭新的鞋子。流星一颗接着一颗从天际划落,人们在家里点亮圣诞树,堆满了礼物和幸福。农夫的农舍里响起了小提琴声,大家在玩游戏,谁赢了谁就能吃到苹果派,就连最穷苦的小孩子也会喊道:“这个冬天真美妙!”
是啊,确实很美妙,女孩让男孩把这一切都尽收眼底。
开花的接骨木树总是有一股香气,绘有白色十字的红旗也总是迎风招展。钮敦镇的老水手也曾经生活在这面旗帜下,后来却扬帆远航。
后来男孩变成了年轻人,他也不得不远航,前往一个种植咖啡豆的温暖国度。他们分别的时候,女孩摘下了胸前的接骨木花,把他送给男孩作为留念。他把这朵花藏在了赞美诗集里。在国外的时候,只要他取出赞美诗集,它就会自动在藏着接骨木花的那一页打开。那是记忆的花朵,越是凝视它,它就越是鲜艳和柔美,于是他仿佛又闻到了来自丹麦森林的空气,仿佛能够清晰地看见,女孩正用她那清澈的蓝色眼睛透过接骨木的花瓣凝望着他,仿佛还能听见她的微微细语:“这里的春夏秋冬,是多么美丽呀!”他的脑海中涌起了数不清的记忆画面。
许多年过去了,如今他已经变成老人,和他的老伴一起坐在开花的接骨木树下。他们携着对方的手,就像从前钮敦镇的曾祖父和曾祖母那样。他们也像他们一样,叙着旧,谈起他们的金婚纪念日。
现在,长着蓝眼睛、头发里有接骨木花的少女就坐在树上,她朝两位老人点头说道:“今天就是你们的结婚纪念日!”说着,她从头发里取出两朵花儿,然后吻了它们。于是这两朵花开始发光,先是银光,接着变成了金光。而当她把花儿戴到老夫妇的头上时,它们变成了金冠。两位老人坐在那儿,俨然成了国王与王后,他们就坐在芳香四溢的接骨木树下,这情景真是似曾相识。老人把接骨木妈妈的故事讲给老伴听,就像当年他自己还是小孩子时,别人讲给他听的那样。他们都觉得,这故事的很多桥段,都跟他们的故事像极了。他们尤为喜欢那些桥段。
“是啊,事情就是这样。”树上的女孩说,“有些人管我叫接骨木妈妈,有些人管我叫Dryad,但我真正的名字,其实叫做记忆。我坐在这棵生命延绵不绝的树里,我纪念着一切,然后把那一切变成故事。让我瞧瞧,你的花儿是否还在。”
于是老人打开了他的赞美诗集,那朵接骨木花就在里面,鲜艳得就如同才放进去不久。于是这位“记忆女孩”点了点头,而两位老人戴着金冠,坐在红色的暮光里缓缓地闭上了眼睛,缓缓地——缓缓地——于是这个故事就这样走进了尾声……
小男孩躺在床上,他分不清自己究竟是做了一个梦,还是听了一个故事。茶壶依然在他身旁的桌子上,可是现在,壶口里已经没有接骨木长出来了。那位讲故事的老人走出门外,已经悄然离开。
“那个故事真美!”小男孩说道,“妈妈,我好像真的去过那些温暖的国度了!”
“是啊,我相信你已经去过了。”妈妈说,“谁要是把两整杯接骨木热茶喝下肚,谁就会去那些温暖的国度的!”说着,她把被褥拢起来裹住男孩,以免他着凉。“我和老先生讨论那到底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还是童话故事的时候,你已经美美地小睡过一觉啦。”
“那,接骨木妈妈去哪儿了?”男孩问道。
“她就在茶壶里呢。”妈妈说,“她永远也不会消失的哟!”